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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器具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機械工器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機械工器具管理制度1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我公司是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對對于生產任務的完成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機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產任務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了滿足電力建設施工發展的需要。為了把好機械、工器具的購買維修使用關,確保施工中的安全。
2、機械、工器具的種類:
2.1.1施工車輛(不包括汽車、吊車)牽引、張力等車輛。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轉換、傳遞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電動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電能為能源的施工機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業施工的支持與防護工具。
2.1.5專用安全工具或設備,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6絕緣工具。
3、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和依據
3.1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必須是經過領導同意,按計劃進行。
3.2生產廠家必須是國有企業或知名度較高的、信譽較好的廠家。
3.3廠家必須提供國家對產品鑒定的報告書、生產許可證、還有使用說明書,以及產品的各種技術標準。
3.4所購大型機械生產廠家應有一支及時的售后服務隊伍。
4、機械、工器具驗收和試驗:
4.1書檢查銘牌與外形尺寸應相符。
4.2外觀檢查:逐個逐件目視過關檢查。
4.3壽命與可靠性檢查:檢查易損部位、保安裝置等。
5、性能試驗檢查、抽樣比例與重點檢查項目檢查項目:
5.1施工車輛:牽引設備都應進行額定負荷、啟動、剎車試驗,必要時進行循環試驗。
5.2起重工具:抽樣4-8%,分別做100%、125%額定符合條件下的工作試驗檢查及外型尺寸有無變形或其他異常現象。
5.3汽、柴油、電動工具:抽樣3-6%進行額定荷載試驗,多次啟動停止,檢查是否超溫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應進行額定荷重試驗,檢查薄弱環節與使用壽命。
6、所有的.試驗都應按規定的周期進行,有安監人員參加,并做好記錄。
7、大型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經必要的培訓工作,使用后應加強機具的管理維修。使用時出現的問題,各隊也應及時向公司安全保衛處、技術質量處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保證人身、設備安全及工程進度。
8、機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養:
8.1各處的機械、工器具管理部門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負全責,對所發放的工具必須保證100%的完好率,否則不能發放。發放前應使用發放記錄,退回后應及時修理與保養。
8.2各項目部、班組在領用工器具時,除填寫領用記錄外,還應認真對工器具的外觀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還應對所使用工器具進行外觀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8.3各項目部、對、班組內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觀檢查外,還應每月一次對所使用的工器具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保證所使用工器具處在一個合格的狀態。同時應建立維修記錄。
8.4凡因機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圍內出現各種不安全現象,都要追究發放、維修人員的責任。
8.5所用機械工機具的周期試驗,必須按照規定執行,各處的領導要給予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由安監人員監督執行。
機械工器具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加強醋酸車間設備班組安全工器具的規范管理,確保安全工器具的有效及合理使用,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特參照行業標準及結合公司部門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管理規定規定了生產準備部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檢查與考核。
三、規范性引用文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安全帽》GB2811—20xx;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安全帶》GB6095—20xx;
四、常用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類別
4、1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主要有: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繩、防墜器、各類防護工作服、防護鏡、防毒用具、防腐蝕手套、防噪聲用具等。
4、2各類安全圍欄、活動支架、安全網、圍網、升降板、腳扣、梯子等。
4、3絕緣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主要有:絕緣棒、絕緣檔板、絕緣罩、絕緣夾鉗、驗電筆(器)、絕緣手套、橡膠絕緣靴、絕緣梯、接地線等。
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職責
5、1班長的職責
5、1、1貫徹執行公司、部門和車間的有關規定、標準,管理制度。
5、1、2負責明確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職責與責任分工,設置班組安全員。
5、1、3督促、監察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落實。
5、1、4負責班組安全工器具的配備計劃、更新報廢、借用手續的初審。
5、2車間安全員職責
5、2、1對班長負責,協同配合車間專職安全員工作,做好班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5、2、2負責班組安全工器具報廢手續(以舊換新)、新增工器具申請、借用計劃手續的辦理,經班長初審后報送車間專責安全員。
5、2、3建立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列出安全工器具清冊,并報送車間專職安全員。
5、2、4聽從車間專職安全員安排,定期進行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
5、2、5負責班組安全工器具的領取、驗收、試驗、保養工作
六、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與要求
6、1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個人配置、公用定點配置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由醋酸車間根據安全年度費用計劃的規定的配置,依據公司物資采購程序提出計劃,經安全生產部審查,報經營部采購,由安全生產部登記、建立臺賬后分發至現場定置點或個人。
6、2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保管
6、2、1個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由個人妥善保管;班組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班組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由部門專人負責保管,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
6、2、2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要進行登記并建立臺賬,做到物賬相符,定置管理。
6、2、3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按規定分類存放,要防止受潮、霉爛、變形、受熱、機械損傷,不可接觸各種油類、酸堿物質,以防腐蝕。
6、2、4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不得與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混放。
6、2、5班組員工應熟悉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要對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進行登記和常規檢查,確保安全可靠。
6、3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定期試驗
6、3、1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中的規定進行定期試驗。
6、3、2嚴禁使用未經試驗或已超預防性試驗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6、3、3在使用前應按規定進行檢查,無異常后方可使用。
6、3、4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放在妥當的地方,不可隨意亂放,以免損壞。
6、3、5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不能代替普通工具移作它用。
6、3、6絕緣安全工器具的檢查、試驗見《電力安全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試行)。
6、3、7登高工器具檢查。
6、3、8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試驗記錄檢查。
6、3、9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管理臺賬檢查。
6、3、10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檢查、使用
6、3、11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定使用。使用者應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確使用、操作方法,凡不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確使用方法的人不準使用。
6、3、12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者,在使用前應認真核查合格證上的試驗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內,并進行使用前的常規檢查。
6、3、13不論在什么場所作業都應使用符合有關安全標準要求的工具。
6、3、14外界環境條件不符合使用此安全工器具的要求時,不準使用。
6、3、15使用者的勞動保護用品佩戴不符合《安規》規定時不準進行工作。
6、4梯子的使用:
6、4、1梯子使用前必須先檢查后使用,梯子的結構應完整,防止梯子滑移,鎖固裝置應完好,固定梯子工作角度的撐桿裝置應完好。
6、4、2梯子應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不允許有歪斜、扭曲變形及其他影響強度的缺陷。梯邊(梁)不得有開裂。
6、4、3工作時梯子必須放在固定的地平面上,地面上不得有冰雪、油、水等易滑物。
6、4、4不得兩人或多人蹬在一個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時不得移位,不得調整梯子。
6、4、5在梯子上工作時,梯與地面的斜角度為60°度左右,工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頂不少于1m的梯蹬上工作。最高兩檔不得站人工作。使用者工作點的高度不得超過梯子頂部支撐點。
6、4、6各類金屬梯不得從事升壓站、電氣設備小室及電氣高壓設備部位的檢查、維護工作。
6、4、7靠在管道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須有掛鉤或用繩索縛住。使用直梯、拉伸梯一定要有監護人或采取綁扎固定措施,并做好防止落物打傷下面人員的安全措施。
6、4、8禁止把梯子架設在木箱等不穩固的支撐物上或容易滑動的物體上使用。
6、4、9禁止在懸吊式的腳手架上搭放梯子進行工作。
6、4、10梯子長度不夠而將兩個梯子連接使用時,須用金屬卡子接緊或用鐵絲綁扎牢固,綁扎不得少于3道。
6、4、11在梯子上工作,應使用工具袋,工具和物件不得上下拋擲。
6、4、12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時,應設監護人或設置臨時圍欄。梯子不得放在門前使用,必須用時,應采取防止門突然開啟的措施。
6、4、13必須在機械的轉動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時,為避免轉動的機械卷住工作人員的衣服,應在梯子與機械轉動部分之間采取臨時隔離防護措施。
6、4、14使用任何梯子上下時,都必須面向梯子,手中不允許持帶任何物件。
6、4、15折梯(人字梯)在使用時,上部角度應以35~40°為宜。上部絞鏈必須牢固,并要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6、4、16使用梯子從事高空作業時,同時執行高空作業的相關規定。
機械工器具管理制度3
1、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人員必須納入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中。本工程的安全組織機構中要機械管理人員參加。
2、明確各類機械、機具的使用、維護人員,明確各級人員應負有的安全職責。
3、認真組織有關安全管理和測量/計量設備,機械、機具、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和培訓,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4、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的使用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
5、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檢查試驗。使用人員在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做好不適用不合格或以小代大。
6、開工前,項目部組織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供應、技術、安全等部門的人員所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一次全面地檢查試驗,對存在的問題的設備及時修理,對存在的不能消除缺陷的'堅決不得用于本工程。
7、所有機械、設備嚴禁“帶病”使用,杜絕使用“報廢品”,不許超負荷使用。
8、測量/計量、機械、設備必須是專業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并具有出廠證明和試驗報告。
9、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參加施工(生產)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工作,做好機械使用的平面設置、操作要求。如有變更,應及時向有關人員反映,提出方案由工地負責人和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新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審定,并重新交底。
10、機械、機具應實行隨機掛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規程)。
11、班組使用的機具和設備,應按規定周期檢查、保養、并有專人建賬建卡,掛牌運行。
12、設備的庫存擺放應整潔有序。
13、中小型、設備操作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
14、電力建設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督、事故調查處理按(電力建設施工機械管理文件匯編)內有關規定執行。本制度主要依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電力建設施工機械管理文件匯編》。
機械工器具管理制度4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規范我公司施工(生產)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在購置、使用及檢驗等各階段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生產)中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正確與安全使用,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同時充分發揮其效能,提高施工(生產)水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施工(生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 1 條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購置
1、 購置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必須購買有制造和試驗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產品。
2、 所購置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并有產品合格證和出廠使用證明書(標明制造廠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生產日期和產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項等)。
3、 自制或改裝的機具,必須按sd165《電力建設施工機具設計基本要求〈輸電線路施工機具篇〉》的規定進行試驗,經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質保資料(包括有關檢測記錄),使用或管理單位應妥善保管。
第 2 條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使用與管理
1、 各使用(管理)單位應按照本《辦法》,制定相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檢查維護和試驗等管理細則以及有關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并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備案。倉庫及有關管理部門,應建立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進出庫制度和相應的臺帳。
2、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特種作業所涉及的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不懂操作規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員操作。
3、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單位,應派專人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包括外觀檢查、電氣部分絕緣檢查、傳動部分和機械設備性能檢查等)、維護保養(指清洗、除銹、涂潤滑油、刷漆等)以及專人保管。
4、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須按產品出廠使用說明書或產品銘牌上規定的額定荷載使用;銘牌脫落的機械設備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應由有關部門重新做好永久性標識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的'外觀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破損、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 機具外露的傳動裝置(軸、齒輪及皮帶等)、轉動部分及牙口,必須裝設保護裝置,轉動部位應保持潤滑。
6、 機具各種儀表(包括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等監測儀表)以及制動器(剎車)、限位、安全閥、閉鎖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7、 固定式施工(生產)機械設備應安裝在牢固的基礎上,并設立安全操作規程標牌。移動式施工(生產)機械設備使用時應處于水平狀態,放置平穩。
8、 電動機具外殼接地必須良好,絕緣必須可靠。所有電動機具的電源線,應使用橡皮電纜或動力電纜,電動機具使用時其電源側(指電源箱內)必須裝設漏電斷路器(觸電保安器)裝置。
9、 電動、風動機具在運行中嚴禁進行檢修或調整。檢修、調整或中斷使用時應將能源斷開。不得將機具、附件放在機器和設備上;不得站在移動式梯子或其它不穩固的地方使用電動、風動機具。
10、 電動機械設備工作前應先空轉1-2分鐘,待運轉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 機械設備運轉時,嚴禁以手觸摸其轉動和傳動部分或直接調整皮帶或進行潤滑等工作。
12、 機械設備除規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機械設備運轉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 3 條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檢驗
1、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檢驗應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所部分)、(架空電力線路部分)的有關條款,同時參照公司《常用機具報廢標準》和《常用機具定期試驗規定》執行。
2、 起重工器具的檢查周期為一個月,其試驗周期為一年。
3、 起重工器具的機械設備性能試驗采取抽查方式進行,抽查的比例為該規格起重工具數量的30%,在30%數量里試驗有不合格的,應全數試驗。對小于10件的應全數試驗。
4、 試驗應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試驗方式為過載靜負荷試驗。
5、 試驗前應對被試品外觀檢查,對已到報廢標準的不再進行試驗,直接作報廢處理。
6、 年度經抽查試驗已合格的當批起重工器具,應全部用油漆在其醒目位置作如下色標加以區別:20xx年為白色;20xx年為紅色;20xx年為黃色;20xx年為綠色。四年為一輪,以后繼續以此方法標識。
無此標識或不按年度規定顏色標識的應視為當年度未做試驗鑒定,現場禁止使用。
7、 所有試驗合格的工器具均應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的格式參照附件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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