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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4-09-10 22:19:38 林惜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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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6篇)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1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員出勤實行打卡考勤記錄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計件人員按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前和下班后務必到指定的打卡機上進行刷卡;

  3、計件員工根據生產需要按車間安排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每一天將生產車間打卡刷卡記錄經車間主任確認簽名后報人力資源備案,以作工資的核算依據。

  4、打卡機的監督管理:總裁辦人力資源與保安負責打卡機的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5、刷卡其它事項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刷卡,由本人帶給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手續證明(如出差申請單請假條外出申請單員工考勤異常單等,報人力資源作為考勤依據;

  2)錄不到指紋、刷不到IC卡等特殊狀況時,務必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人力資源核查存檔,或主動到保安處登記進出廠時間。

  3)因工作性質特殊而無法依公司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特殊崗位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審核、報總裁批準后按特殊崗位作息時間打卡。

  4)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公司顧問、外聘項目組人員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定

  1、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作遲到處理,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內扣2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處理,遲到3次者以曠工半天、6次者以曠工1天處理,依次類推。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為早退,早退參照遲到時間標準雙倍處罰;

  3、擅自離崗:非工作需要離崗達半小時以上視為擅自離崗,擅自離崗參照早退標準處罰;

  4、曠工:按曠工時間以日工資的3倍比例扣罰,曠工3天以上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視為員工已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自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對曠工或請假超期3日人員,各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反饋至總裁辦、財務部凍結該員工的工資。員工私自連續離崗三天作連續曠工處理,部門應在第四天之內報總裁辦,逾期不報者,給予部門考勤員50元/人處理,直接領導以及部門主管領導各100~200元處罰。員工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上或月累計五天以上者,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也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6、對于員工離職,考勤員應將該員工的離職申請表及離職審批表在2天內交人力資源備案或存檔,否則,遲交一天考核考勤員10元/天,主管領導20元/天。

  7、各部門未按時將手工考勤記錄上交人力資源審核的,罰職責人每遲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記錄不全或有誤者給予職責人每個問題點5元罰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款100元。

  8、人力資源未按考勤報表核算薪資的,罰職責人20元/次。

  9、忘記刷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罰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當事人雙方各扣罰200元/次。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2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3

  一、總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午后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一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范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準。

  五、考勤辦法

  1、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一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午后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狀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并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并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準后擇時頒行。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4

  一、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二、上班時間一天內(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要按層級報告(科員向部領導報告,副部長向正部長報告,正部長向廠級主管領導報告)。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離開時間和事由,并有層級領導的簽名同意,廠級領導由考勤員簽名確認

  三、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天數和事由,科員和副部長要有部長的簽名同意;正部長需經廠級主管領導副廠長簽名同意;副廠長需經廠長批準,每底由辦公室呈廠長簽認。黨政主要領導執行紡織集團公司《關于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有關規定》。

  四、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不相符狀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六、凡發現代人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

  七、對忘記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員,每次扣罰50元。

  八、各部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狀況,發現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如實記錄在《考勤表》上,并經部長、主管廠級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狀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現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九、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廠長、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后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現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十、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定,各部領導有職責指導考勤員執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5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6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7

  第一條 為了公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 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 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項目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簽,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簽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 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 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 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準,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 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 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 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 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 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部門月底匯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并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 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8

  一、目的

  規范考勤管理流程,加強考勤監督管理,為員工考勤統計及薪資計算提供客觀依據。

  二、適用范圍

  1、公司除總監以上級別的干部(目前只有董事長、總經理)以外的全體員工都必須按本制度要求打卡;

  2、員工上下班(含加班)實施打卡制度,上、下班各打2次共4次打卡,如有加班需要單獨打卡,每個員工必須按規定打卡;

  三、考勤辦法

  1、考勤專員負責員工考勤管理與監督工作,同時負責監督現場上班的情況,抽查有無違規上班人員,公司其它各部門予以配合、協助、并嚴格執行;

  2、員工漏打卡時應在24小時內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考勤專員(連曉鳳、吳荷英)處理。一個月內允許累計漏打卡3次,超過3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3、員工因公外出未打卡,24小時內填寫《出差申請表》,經部門主管審批后報總經理審批,然后交考勤專員備案,逾期未交者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4、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出外勤:在外辦事;

  (5)調休。

  四、工作時間規定

  1、上班時間分為冬季和夏季,工作時間包含正常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

  2、休息日:除財務部、銷售部(非生產直接關聯部門)以外所有人員是xxx天考勤,但業務部在休息日必須安排有1人值班;

  3、加班時間:加班時間由各部門主管根據工作任務安排,自行安排加班時間;生產部門安排夜班的,必須安排相關人員負責夜班考勤及安全工作。

  五、管理規范及處罰細則

  1、因考勤系統的設備原因造成無法打卡的,由財務部考勤專員負責簽卡,任何原因的簽卡時間都不得超過3天,逾期按遲到、早退處理;

  2、員工出差或請/休假的,必須填寫《出差/請假申請表》,1天以內部門主管審批,1天以上生產總監或者總經理審批,未經審批的視作曠工處理,請假時間以打卡記錄為準。

  3、嚴禁遲到、早退與曠工,工作時間內嚴禁擅自離崗或竄崗。員工上班打卡后必須立即進入工作區域,不得做如返回宿舍、去外面吃早餐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罰款10元/次。

  4、計件員工上、下班時間和計時、月薪人員規定相同;但計件人員在生產任務完成的情況下經車間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但必須打卡。

  5、計時、月薪人員每次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在10分鐘及以內的(含10分鐘),扣減工資10元/次;每次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超過10分鐘以上的,60分鐘以下的(含60分鐘),扣減工資25元/次;每次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達到或超過60分鐘的按曠工0.5天處理,按“第7條”規定進行處罰,已作曠工處理的,不再按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處理。

  6、員工當月遲到與早退累計3次及以上者,除相應的處罰外給予警告并處罰25元/月;屬惡意行為的,視為嚴重違規,加倍處罰。

  7、工作時間內,無請假、無出差單沒有有效的刷卡記錄或實際未出勤即為曠工。曠工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計為1小時。曠工者按曠工的小時數的'3倍扣罰工資;單次連續曠工達3天、月累計曠工達50小時或5次、年累計曠工達80小時或8次的,均作自動離職處理。

  8、部門主管必須加強對員工上班時間的監管,員工有打上班卡,而實際沒有上班工作的,一經查出,從重處罰:在正常上班時間有打卡而實際沒有上班的,除作曠工處理之外,必須另外處以罰款:月薪員工每個班次罰款100元;員工每個班次罰款50元同時主管領導負有管理失職的責任處罰100元,并通報批評;

  9、所有員工個人原因漏打卡申請簽卡超過3次(不含3次)以上的次數,每次扣減工資10元/次;簽卡必須在當日補簽,逾期辦理漏打卡簽卡手續的,扣減工資10元/次;無出勤卻申請補卡的,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9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除總經理副總經理外)

  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2.打卡制度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3.懲罰制度:遲到10分鐘以內扣5元、10-25分鐘扣15元、25-60分鐘扣30元、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須經許總同意)

  四、休息與請假制度

  每月定期休息2天,休息修提前至少一天向許總申請(同一天不能有兩人以上同時休息)請假需提前向許總申請,扣當月工資的1/30。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10

  一、作息時間

  員工每周工作時間為六天。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管理規定

  1、打卡規定:公司員工考勤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全體員工從董事長以下,全部按時自覺打卡,嚴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現象。

  2、打卡時間:每天上班前30分鐘內,下班后30分鐘內的打卡視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鐘的打卡為無效打卡。每日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后到崗及每日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以上離崗者視為曠工半日。

  3、員工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方為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凡是出現下列情況之一: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

  (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曠工處理。

  4、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行政部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本班次內向行政部辦理缺勤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遲到早退或曠工責任由本人承擔。員工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行政部負責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中登記,統一辦理缺勤核銷手續。行政部專人負責整理員工考勤情況并做好記錄。

  5、員工因公短時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須先到人事部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因公外出未能按時打卡的,應于當天由本人填寫“出勤單”,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經理﹑行政副總審批后,方可按出勤處理,即視為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出勤單應在出勤發生一日內送交行政部。

  6、員工因公長時間出差或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應由本人于當月考勤期內(1-30日)持部門負責人和行政副總簽批的《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行政部辦理缺勤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7、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經部門負責人﹑行政副總審批后以《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辦理更正。

  8、有關請假規定:

  (1)請假批準權限:

  1).請假半天以內者,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2).請假2天(含)以內者,報請公司行政副總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3).請假2天以上,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

  4).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請假,報請總經理批準。

  (2)員工因事或因病請假,均應提前向其上級領導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單”,待安排好替崗人員,并按權限得到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請假理由不充分時,主管領導可以不批或少批請假天數,不服從審批擅自不到崗或延長休假者,按曠工處理。如遇突發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應于當日上班時間半個小時內,迅速用電話向其上級領導說明情況,經同意后方可生效,上班后再補辦請假手續。

  (3)請假批準后,請假單一律當日由本人送行政部留存。上班后必須立即到行政部銷假。如行政部崗位抽查發現員工不在工作崗位,又沒有請假單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4)請假期間扣發日平均工資;沒有正當理由,當月請假累計超過七天者予以解聘。

  9、工作人員在休息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計考勤。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公司承諾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加班期間的工作內容.工作范圍.工作量應經分管副總核準后才認可為加班。

  10、處罰規定:遲到、早退一次扣績效考核工資10元。曠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資,曠工半天以上扣發三倍日平均工資,并給警告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二天以上扣發全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七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凡被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一律沒有年終獎。

  三、管理部門

  本考勤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監督實施,解釋權歸行政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和績效考核工資.員工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四、本考勤制度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11

  一、出勤要求:

  1、員工必需準時上、下班,并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賜予當事雙方經濟懲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賜予警告或經濟懲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終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匯總至辦公室。

  二、出勤時間:

  1、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度,每周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三、考勤制度: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2、如遇突發大事不能準時到崗,須在上班后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4、請病假三天者,須供應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非常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四、管理規定: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并獲得批準,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12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為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補充,特制定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員:在公司辦公室正式上班的員工,上、下班一律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頭后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打卡要求:除雙方當事人當月全勤獎,并通報批判一次。

  4、其它狀況: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需事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示,并事后填寫好公出單,寫明緣由、請假事由和詳細時間,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交行政部簽字核實。

  5、獎罰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對員工的打卡狀況進行統計,依據打卡考勤結果進行獎罰。并全年存檔備查,作為其它福利發放的.參考依據。

  1)全月無遲到、早退及曠工狀況,全勤獎100元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獎10元,其次次扣2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曠工半天處理。

  3)員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為忘打卡者),同時有相關人員證明,視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視為遲到一次。

  4)員工凡在工作日無假條、又不打卡的均計為曠工。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13

  為進一步強化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公司決定全面啟用考勤機打卡,并制定打卡考勤管理規定。

  1、全體員工共同遵守本制度。

  2、使用ID卡打卡考勤,與售飯機共用一卡。一人一卡,自行保管,不得折彎、燒焦、丟失,否則每補辦一次,交納5元卡費。

  3、公司正常班次為:8:00—16:30(調整時另行通知)。

  (1)超過上班時間數據為遲到,下班前數據為早退。

  (2)當日無數據為未上班或休息,上班或下班無數據為遺忘打卡。

  4、員工確因工作需要,當班加班2小時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單》,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5、考勤機是員工上下班的記錄和證實,上下班由本人打卡,嚴禁代打卡,否則處罰代打卡人50元/次。

  6、在當班時間內因公外出的,必須憑綜合管理部開具的《出門證》打卡出門,返廠時打卡進門。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打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綜合管理部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7、在當班時間內請假外出的,憑領導簽字的'《請假條》到綜合管理部辦理出門手續,憑《出門證》打卡出門,當班時間內返廠時打卡進門。請假外出2~4小時的,按考勤半天計算。

  8、因公出差外地,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綜合管理部報告,填寫《出差審批單》,經領導核準簽字后辦理考勤手續。

  9、因卡片或考勤機故障不能按時打卡的,以當天部門點名考勤為準,并立即報綜合管理部,補辦打卡考勤手續。

  10、遺忘打卡1次按遲到或早退1次處理;連續遲到或早退2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連續3~5次按曠工1天處理;連續6次以上,予與除名。

  11、當月遲到或早退1次,記警告1次;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2次,處罰20元;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處罰50元;3次以上每超1次,加罰30元;超過6次(含6次),予與除名。

  12、綜合管理部每周對考勤數據統計一次,對遲到、早退、遺忘打卡、曠工等違反打卡規定的進行通報,于月底匯總后,在當月工資中兌現。

  13、各部門、班組,班前班后必須認真點到并登記,做好二級考勤統計工作。

  14、公司考勤管理除本規定外,依照公司《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15、本規定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20xx年12月份試行,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14

  一、為規范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給大家培養一個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上午8:30 —— 12:00下午13:30 —— 18:00

  三、考勤規定

  1、指紋簽到記錄是核算基本工資的唯一依據,無記錄者不計算工資。

  2、所有在職人員實行指紋機簽到考勤,時間以指紋機時間為準。

  3、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后打卡均屬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均屬早退。遲到早退處罰標準:在5分鐘之內(含5分鐘)每次處罰5元,在6分鐘----10分鐘之間(含10分鐘)每次處罰10元,在11分鐘----30分鐘之間(含30分鐘)每次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處罰50元。一月內遲到早退合計超過2次者(含2次)除相應的處罰外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4、除正常休假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兩次指紋簽到,缺一不可。

  5、關于在本單位內部工作性質流動的人員遵循你去那上班你的簽到考勤就在那,有指紋機的進行指紋簽到無指紋機的進行書面簽到,月底由各部門匯總到財務作為工資核算的唯一依據。

  6、除正常休假外,因故未能進行指紋簽到按此程序執行:當事人簽寫書面說明→部門負責人簽字→項目總監簽字→當事人保存→月未交財務。店長、經理、部長、項目總監本人的'未簽到說明在上級簽字后必須要有總經理的簽字,方可有效。

  此制度至20xx年9月1日起執行,與以前制度有沖突的均以此制度為準!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15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厲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需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無論執行夏季作息時間,還是冬季作息時間,上午、下午打卡時間界線均以中午1:00劃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后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單位統一支配,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考勤人員在當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說明。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狀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遺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狀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根據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根據遲處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根據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準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緣由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依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十、部門職工因下列狀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負責,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未準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科室、部門負責人有上述狀況者,由分管領導簽批《核銷登記表》,并由本人負責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

  干部、職工或部門負責人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征得部門領導或局分管領導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遺忘打卡的,可根據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負責人或局分管領導審批后辦理更正。

  十二、有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十四、干部、職工個人考勤記錄由局辦公室負責定期公布,干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辦公室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房管局干部職工工作考勤和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房管局的整體形象,嚴厲工作紀律,干部職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消失有損于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消失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吵的,或行政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賜予通報批判,造成不良影響的,根據本局有關規定處理。

  十七、局機關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記適用本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16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除總經理副總經理外)

  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2、打卡制度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3、懲罰制度:遲到10分鐘以內扣5元、10-25分鐘扣15元、25-60分鐘扣30元、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須經許總同意)

  四、休息與請假制度

  每月定期休息2天,休息修提前至少一天向許總申請(同一天不能有兩人以上同時休息)請假需提前向許總申請,扣當月工資的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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