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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藥管理制度最新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用藥管理制度最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用藥管理制度最新1
一、為加強藥事管理工作,促進臨床合理用藥,保障臨床用藥的安全性、經濟性、有效性,避免各減少藥物的不良反應及細菌耐藥性的產生,全面提高醫療質量,依據《藥品管理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江西省醫療機構臨床合理用藥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細則。
二、成立“臨床合理用藥監督小組”,負責全院的合理用藥監督管理工作。
(一)“臨床合理用藥監督小組”組成人員名單:略
(二)“臨床合理用藥監督小組”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提出本院合理用藥的目標和要求;組織對全院臨床藥物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對藥物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及時提出改進措施;定期組織醫務人員進行合理用藥知識宣教,切實推進全院臨床合理用藥。
(三)各職能科應履行全院合理用藥監督管理職責,醫務科、質控科應經常深入科室檢查臨床用藥情況,及時反饋臨床用藥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提交“臨床合理用藥監督小組”討論決策。藥劑科應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藥品和新特藥品的使用情況。
(四)各臨床科成員負責對本科醫生合理用藥的監督管理職責,及時糾正本科室醫生臨床用藥中存在的問題。
三、醫生在臨床診療過程中要按照藥品說明書所列的適應癥、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制定合理用藥方案,超出藥品使用說明書范圍或更改、停用藥物,必須在病歷上作出分析記錄,執行用藥方案時要密切觀察療效,注意不良反應,根據必要的指標和檢驗數據及時修訂和完善原定的用藥方案。門診用藥不得超出藥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范圍。
四、醫生不得隨意擴大藥品說明書規定的適應癥等,因醫療創新確需擴展藥品使用規定的,應報醫院藥事委員會審批并簽署患者知情同意書;使用中藥(含中藥飲片、中成藥)時,要根據中醫辯證施治的原則,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選藥。
五、醫生在使用毒性藥品時要嚴格掌握適應癥、劑量和療程,避免濫用。使用肝、腎毒性藥品前應先進行肝、腎功能的檢查,使用中應定時監測肝、腎功能的變化情況,并根據其變化情況及時調整用藥。
六、醫生制定用藥方案時應根據藥物作用特點,結合患者病情和藥敏情況,強調用藥個體化。要充分考慮劑量、療程、給藥途徑,同時考慮藥物的成本與療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藥物堅決不用,可用低檔藥的就不用高檔藥,盡量減少藥物對機體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擾和影響,降低藥品費用,用最少的藥物達到預期的目的,對較易導致嚴重耐藥性或不良反應較大以及價格昂貴的`藥物實行審批制度。
(一)嚴格控制藥品收入占業務總收入的比例,醫院每年根據藥品和診療價格的調整情況確定各臨床科室藥品與診療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藥品收入比例,改變醫院以藥養醫的局面。
(二)使用貴重藥品、醫療保障患者使用自費藥品必須征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并簽署知情同意書,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發用藥糾紛的,其經濟賠償由責任醫生承擔。
(三)除搶救病人和搶救藥品外,單劑型價格30元以上藥品、單種藥品日用量價80元以上的必須經科主任審批,并在病程記錄中有使用目的記錄,如無科主任審批,無使用目的記錄或依據不充分的按不合理用藥總價的20%處罰責任醫師。
(四)落實科室用藥公示制度、單品種用藥總量監控公示制度、醫師用藥情況監控制度、醫師合理用藥評價通報制度,定期在本院局域網公布以上監控情況。
(五)對臨床用藥情況,醫院將常規監督檢查,并定期和不定期組織人員檢查,對無充分依據使用貴重、滋補藥品和濫用其它藥品的,由醫院“臨床合理用藥監督小組”進行評價,確屬不合理用藥的,按藥品總價的20%處罰責任醫師。
七、嚴格掌握抗菌藥物聯合應用和預防應用的指征、療程。
(一)單一藥物可有效治療的感染,原則上不聯合用藥。下列情況時可聯合用藥: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嚴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嚴重感染。
2、單一藥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厭氧菌混合感染,二種或二種以上病原菌感染。
3、單一抗菌藥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內膜炎、敗血癥等嚴重感染。
4、需長程治療,但病原菌易對某些抗菌藥物產生耐藥性的感染,如結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和為利用藥物協同抗菌作用,同時為減少其中毒性較大的抗菌藥物的劑量和毒性反應使用聯合用藥。
6、聯合用藥原則上只能采用二種藥物聯合,三種及三種以上藥物聯合必須有科以上的集體會診確定(結核病除外)。
7、門診病人使用抗菌藥物以單用為主,嚴格控制聯合用藥。
(二)預防性抗菌藥物使用原則:
1、內兒科以下情況通常不宜常規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腫瘤、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等患者。
2、外科的清潔性手術,手術野為人體無菌部位,局部無炎癥和損傷,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體與外界相通的器官,手術野無污染,通常不需預防應用抗菌藥物。
3、下列情況時可考慮預防性用藥:
①手術范圍大、手術時間長,污染機會增加;
②手術涉及重要臟器,一旦發生感染將造成嚴重后果者,如頭顱手術、眼內手術等;
③異物植入性手術;
④高齡或免疫缺陷等高危人群;
4、清潔工——污染手術,如上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術或經以上器官的手術,以及開放性骨折或創傷等手術需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
(三)抗菌藥物使用療程:
1、門診使用抗菌藥物,原則上不超過三日量,最多不超過七日量(結核病除外),特殊情況需要較長療程的,經治醫生必須在病歷上予以記載。
2、住院患者抗菌藥物的應用,一般感染性疾病宜用至體溫正常、癥狀消退后72——96小時,特殊情況妥善處理。但是,敗血癥、感染性心內膜炎、化膿性腦膜炎、傷寒、骨髓炎、溶血性鏈球菌咽炎和扁桃體炎、深部真菌病、結核病等需較長的療程治療,以防復發。
八、抗菌藥物的分線管理規定
為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減少藥物的耐藥性和藥品的治療費用,根據其抗菌藥物的特點、臨床療效、細菌耐藥性、使用安全性、毒性反應以及價格將其分為三線。
(一)抗菌藥物分線原則:
1、第一線抗菌藥物,療效肯定,不良反應少的藥物,依臨床需要使用,處方不受限制。
2、第二線抗菌藥物,療效好,但價格較貴,或不良反應較明顯,應控制使用。
3、第三線抗菌藥物,療效好,但易致菌群失調,價格昂貴,不良反應大或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藥物應嚴格控制使用。
(二)抗菌藥物的三線分類(見附表)。
(三)抗菌藥物分線使用規定
1、臨床選用抗菌藥物應根據感染部位、感染嚴重程度、致病菌以及細菌耐藥情況、藥品價格等因素加于綜合分析考慮,參照“各類細
菌感染的治療原則及病原治療”,一般對輕度與局部感染患者應首先選用一線抗菌藥物治療;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對第二線抗菌藥物敏感時,可選用第二線抗菌藥物;第三線抗菌藥物的選用必須從嚴掌握。
2、臨床醫生可根據診斷和患者病情使用一線抗菌藥物;患者需要應用第二線抗菌藥物治療時,必須填寫《貴重藥品及二線以上抗菌藥品審批表》,經科主任審批同意方可使用。需要應用第三線抗菌藥物,應具有嚴格臨床用藥指征,經院內會診并經業務副院長同意后方能使用。
3、緊急情況下臨床醫生經請示科主任可以超級使用高于權限的抗菌藥物,但僅限于一天用量,第2天用藥按前一條程序審批后使用。
(四)選用二線、三線抗菌藥物原則
1、感染病情嚴重者,如菌血癥、膿毒血癥、中樞神經系統感染、臟器穿孔、重度燒傷等。
2、免疫功能低下并發感染者。
3、細菌培養藥敏試驗對某些藥物敏感者。
(五)違反以上抗菌藥物分線使用規定和原則,經“臨床合理用藥監督小組”和其他專項檢查、評價、確定為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按不合理用藥總價的20%處罰責任醫師。
九、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的評價標準(表)
十、檢驗科應加強和重視病原微生物的檢測工作,切實提高病原學的診斷水平。掌握規范的病原微生物培養、分離、鑒定技術,提高細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準確率,為臨床醫生選用抗菌藥物提供依據。臨床醫生對住院患者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要采集標本作病原學檢查,以明確病原菌和藥敏情況,力求做到有樣必采。
十一、各藥房藥劑人員必須按照《處方管理辦法》的要求對處方用藥進行適宜性和合理性審核,發現不合理用藥情況告知開具處方的醫師,情況嚴重的應拒絕調配并向醫院合理用藥監督小組報告。
十二、加強藥物不良反應監控工作,臨床用藥中一旦出現明顯的不良反應必須報告藥劑科及其他相關科室,按規定填寫“藥物不良反應監測表”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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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藥是一個動態過程,包括藥品的采購、儲存、保管、調配、使用等一系列環節。為加強藥品管理,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醫院管理年服務理念,促進臨床合理用藥,避免藥源性疾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根據《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我院安全用藥管理制度。
1、科學、規范我院藥事管理工作。
藥事工作是醫療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將醫、藥、護三個方面有機的結合起來,建立醫師—藥師—護士、藥庫—藥房—病區的立方體空間體系,建立藥劑科與醫務科、護理部等管理部門的溝通機制,制定包括藥品采購、儲存保管、調配及使用等每一個環節的相關管理制度。全面保證用藥安全。
2、執行《藥品采購管理制度》和《新藥采用管理制度》。
執行“新藥遴選程序”,堅持“質量第一,按需進貨,擇優采購”的原則,確保藥品質量和購進的合法性。
3、執行《藥品儲存、保管管理制度》、《效期藥品管理制度》、《高危藥品管理制度》、《相似藥品管理制度》等。
遵守藥品儲存管理規范,執行各項工作程序,按照藥品性能,對藥品實行分區、分類管理。對高危藥品做好醒目標示,避免差錯事故的發生。根據藥品儲存條件的.要求,將藥品分別存放于常溫環境(0~30℃)、陰涼環境(≦20℃)、冷柜(2~10℃)中,并保持相對溫度達標。
4、嚴格執行《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按照有關規定購進特殊藥品,保持合理庫存。入庫驗收必須貨到即驗,至少雙人開箱,清點驗收到最小包裝,驗收記錄雙人簽字。藥庫、藥房要做到“五專”。
5、醫師要嚴格按照《處方管理辦法》的要求。
根據醫療、預防、保健需要,按照診療規范、藥品說明書中的藥品適應癥、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請注意事項等開具處方。并使用級藥品通用名稱和復方制劑藥品名稱。按照衛生部制定的特殊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開具特殊藥品處方。
6、醫師必須尊重患者對應用藥物進行預防、診斷和治療的知情權。
醫務人員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嚴重不良反應,在做好觀察記錄的同時,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
7、藥師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和《處方管理制度》。
認真審查和核對,必須做到“四查十對”,確保發現藥品的準確、無誤。并進行安全用藥指導。
8、按照《藥師對違反治療原則的處方或醫囑拒絕調配的制度》。
對有配伍禁忌、超劑量等嚴重不合理處方,應拒絕調配,以保證藥品安全。
9、藥師應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藥學知識和藥品信息。
承接醫師、護士、患者及公眾對藥物治療和合理用藥的咨詢服務。執行《用藥咨詢制度》。
10、為保證患者用藥安全,藥品一經發出,除醫方責任外,不得退換。
11、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藥學保健工作模式。
開展以合理用藥為核心的臨床藥學工作,臨床藥師要深入臨床科室,積極參加查房、會診和病例討論等工作,合理用藥,提高用藥水平,確保病人用藥安全有效。
12、加強護士執行醫囑時的管理,嚴格執行醫囑,執行《輸注藥物安全管理制度》及相關規程,保證用藥安全。
13、所有醫務人員均有責任監測和報告藥品不良反應/事件。
根據《重點藥物觀察制度》、《用藥后觀察制度》、《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制度》及有關程序,對臨床所使用的藥品進行不良反應監測。一經發現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的,要執行《藥品不良反應/事件處理程序》,立即逐級報告,并進行詳細記錄、調查,按要求填寫報告表。同時開展醫療救護、將藥害降到最低。
14、各藥庫、藥房藥品安全管理責任人及其負責人;各病房用藥安全責任人為科主任及護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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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臨床各科室急救備用藥品的管理,保證藥品質量,確保患者使用備用藥品的準確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錯事故與醫療糾紛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1、通過健全備用藥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現過期、變質藥品;
2、避免貯備藥品數量過多影響成本控制;
3、防止藥物貯存瓶/盒選擇不當而導致藥品療效下降;
4、堵塞藥品管理漏洞。
二、依據:
《藥品管理法》。
三、適用范圍:
臨床科室
四、內容:
(一)、備用藥品品種、基數審核。
1、建立合適藥品貯存基數,由科室負責人根據各科疾病特點提交備用藥品備藥計劃,報醫務科和藥劑科共同審核,由分管醫療院長簽批。備藥計劃既要保證臨床用藥需要,又要避免積壓。
2、備用藥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區的實際需要儲存于科室及病區供臨床急救和周轉的必備藥品,備用藥品分為全院統一配置藥品和科室專科用藥,并固定品種及數量。
3、統一配置藥品品種數量目錄由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制訂,以常用和搶救藥品為主,品種數量不宜過多,科室專科備用藥品由科主任、護士長提出藥品的品種、規格、數量,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審核后到藥房領取,麻醉、藥品及高危藥品按規定審批后領取。
4、科室備用藥品品種及數量審批后,原則上不再變動。因臨床需要,確需增加品種數量的,須書面寫明原因,列出變動藥品明細,上報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審批后,方可變動。
5、臨床各科室應指定一名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護士負責備用藥品的領用、保管、養護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藥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小組對備用藥品管理情況每季度檢查一次,對存在的問題督促科室及時整改。
6、科室備用藥品確認基數后科室應建立藥品登記本,每日清點,班班交接并有記錄,藥品應統一分類存放、擺放整齊、有序,用后及時補充,藥品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7、科室備用藥品應嚴格按國家批準的藥品說明書所列貯存條件存放,嚴防藥品破損、霉變、失效。
8、臨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檢查藥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調整使用,效期在六個月內的藥品,應列出明細表,科主任和護士長簽字后一并交至藥房進行更換。
9、發現有標簽不清、破損、變色、混濁及有效期一個月內的藥品,應列出明細表并填寫《藥品過期失效銷毀申請單》報藥械科、財務科,由分管院長簽字批準后統一銷毀。過期失效藥品由科室做科室消耗支出。
10、臨床各科室取消備用藥品必須由護理部、藥劑科審核后退回藥房,藥房工作人員必須詳細檢查退回藥品的批號、有效期、外包裝等,特殊管理藥品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使用登記管理備用藥品:領取、使用要進行登記,記錄上應清楚地記載藥品的名稱、批號、規格、生產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況及使用后補充藥品的名稱、生產廠家、批號等內容。
(三)、備用藥品的檢查
1、科室護士長為所在科室藥品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監督科室藥品管理,明確職責,定期全面檢查科內藥品。
2、檢查頻率:護士每天對科室所有藥品數量進行交接檢查,護士長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檢查1次,總護士長每月督查并記錄。
3、建立《藥品質量檢查記錄表》,檢查者對檢查情況如實記錄。
(1)、藥房人員每月不定期下病區抽查藥品管理情況,對于存在問題及時反饋給相應部門,做到層層把關。
(2)、檢查內容:包括藥品數量、藥物有無變質、變色等質量問題及有效期,任何藥品貯存盒上都標有有效期限,便于檢查者核對。對于效期<6月且科內使用量少的`藥品,及時提醒更換。
(四)、備用藥品的使用:按照近期先出、先進先出、按批號發貨的出庫使用原則使用。
(五)、備用藥品的擺放
1、實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藥品分類定位放置,通常將使用頻率高的藥物放在第一層,使用頻率少的藥物放在最上一層。
2、所有藥品貯存盒/瓶外標識清楚,便于清點,標識上內容:藥品名、劑量、單位、基數量及有效期。
3、基數藥品使用標志:基數藥品未使用時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時補充,各班清點時一目了然。
(六)、備用藥品的交接建立“藥品基數交接記錄單”。做到班班交接、賬物相符、確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進行循環交接。
(七)毒麻、一類藥品的管理
1、制定嚴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貯存基數,專人定位定數、專柜上鎖管理,實行班班交接,確保賬物相符,鑰匙隨身攜帶。
2、建立“病區毒麻藥品使用登記本”,完善使用記錄。
3、毒麻、一類藥品實行“日清日畢制”。
4、領用毒麻藥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藥品、第一類藥品,須憑處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藥房換取備用藥,由于人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況,當事人需提交事情經過報告,并報科室護士長→總護士長→藥學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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