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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07 09:40:02 曉璇 制度 我要投稿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1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車輛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車輛運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必須經常學習和熟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技術規范,在實際運營過程中必須嚴格按交通部標準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和國家標準gb133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執行。駕乘人員必須每天對自駕車輛進行安全運輸及車輛標志進行檢查,并隨時接受公司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和道路交通主管部門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整修、消除。

  第三條: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月一至三次,遇有特殊情況和發生重大、特大行車事故隨時通知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總結經驗教訓,整改事故隱患,提出防范措施,確保運輸安全。提高駕乘人員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的意識。

  第四條:公司強化所有車輛風險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國家規定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公司所有運營車輛必須按要求投保,任何車輛不得漏保、脫保、公司還設立車輛責任賠償保證金和事故賠償擔保人(單位)制度,凡不按公司規章制度參加投保和不交納保證金和提供事故賠償擔保人(單位)的車輛,公司不予其簽定勞動合同,不準其掛靠本公司進行運營。(注:第三者責任保險不得少于20萬元,貨物運輸保險不得少于15萬元)。

  第五條:車輛承運危險貨物應根據托運單位提供有關資料認真予以查對核實,并提前15天向公司報送運輸計劃,包括貨物品名、數量、運輸路線、運輸日期等必須詳細填報,以備公司和運輸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和調整工作。

  第六條:公司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運行中駕乘人員嚴禁吸煙,停車時不準靠進明火和高溫場所,并經常檢查消防設備的準備情況,發現過期、失效或損壞,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第七條:凡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必須懸掛規定的標志牌和標志燈,凡末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檢查合格的車輛和常壓容器,不得裝運危險貨。

  第八條:維修、改裝或動用明火維修易燃、易爆危險貨運輸時罐(槽)車時,必須到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查批準,有一定資質的修理單位進行維修,改裝作業。

  第九條:在運營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駕乘人員必須根據承運危險貨物的性質,按規定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當地道路運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全力消除危害。

  第十條:本公司車輛及駕乘人員凡違反上述統一規定者,自負一切經濟、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開始執行。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2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條件的管理人員、駕駛人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并與管理人員、駕駛人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活動,設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活動和道路運輸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封鎖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一切措施,立即封閉現場,阻止一切可能產生事故源頭,防止危險貨物的脫落、揚撒、流失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運輸。

  4、要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及必要的防護設備。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危險貨物時,必須檢查是否有超載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道路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車輛停放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貨物的品名、性質、采取何種措施、人員的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危害程度。當事人應封鎖現場,搶救傷員,疏散群眾、保護好貨物,并通報本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正確使用必備的防護設備及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應立即按照“危險化學品應急措施”進行處理,并將傷者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并經檢測達到一級車況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4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18至6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七、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有關交通運輸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及操作規程,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安全行車十條禁令:

  1、嚴禁無駕駛證、無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車輛;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攜帶無關人員乘車;

  7、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8、嚴禁車輛在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9、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0、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條禁令》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五)、駕駛員出車前8項安全檢查要點

  步驟一、燈光

  目的:檢查車輛燈光照明和指示燈功能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檢查前部行車燈、近光燈、遠光燈、喇叭、前霧燈、轉向燈、雙閃燈的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后部行車燈、牌照燈、后霧燈、制動燈、倒車燈、后轉向燈、后雙閃燈。

  3、檢查儀表指示燈、內室燈及各種指示燈功能是否完好。

  4、檢查大燈光束是否正常,如有必要,進行調整。

  步驟二、電瓶

  目的:檢查電瓶電壓及電極緊固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檢查電瓶正極、負極緊固情況及極柱是否干凈。

  2、檢查電瓶外殼是否損壞或漏電解液。

  3、若電瓶有光眼,可通過觀察光眼顏色判斷電瓶電壓。綠色表示電瓶充電充足;黑色表示充電小或沒電;無色或黃色表示電解液達到臨界必須補充蒸餾水,對于免維護電瓶建議更換;若無光眼,可直接測量電瓶電壓。

  4、使用超過年限并且光眼顯示顏色變淺或淡黃色應更換電瓶。

  步驟三、機油及冷卻液、水

  目的':檢查機油及冷卻液、水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機油液面檢查,車應停于水平路面,未啟動發動機前,檢查機油是否在油尺b區麻點處。

  2、用油尺取機油滴到白紙上觀察機油是否臟。

  3、檢查機油時要避免機油滴到發動機上以免發生火災。

  4、冷卻液、水液面不應低于MIN標記,冬季要使用防凍液,以防止水箱結冰。

  步驟四、制動系統

  目的:檢查制動系統功能。

  操作步驟:

  1、目視檢查制動系統密封性,檢查制動泵、制動調節器、制動鉗。

  2、檢查制動摩擦襯塊的厚度,若制動摩擦襯塊和背板厚度磨損嚴重,應立即更換。

  步驟五、轉向系統

  目的:檢查轉功能是否正常 ,是車輛行車安全的重要保證。 操作步驟:

  轉向系統是由方向盤、方向機、轉向柱及傳動桿等部件組成。現代車輛的轉向系統一般與懸掛系統密切相關。駕駛者將轉向力通過方向盤傳到方向機和轉向柱,再將方向盤的扭力傳到傳動桿,最后將動力轉到前輪,使車輛轉向。

  1、以下幾點幫助判斷轉向系統好壞:

  (1)操作轉向系統感覺操作力度是否適當。

  (2)轉向系統應能在車輛轉彎時靈活平穩的將扭力傳到前輪。

  (3)不會讓路面不平引起的震動造成回跳或方向失控。

  (4)方向盤應能平穩回位。

  在正常狀態下,轉向系統與懸掛系統一起發揮重要作用,確保車輛安全行使且易操作。

  2、日常也應注意對轉向系統的保養和檢查:

  (1)檢查轉向節和拉桿球頭是否磨損或松動。有發現磨損過大的須立即更換。

  (2)檢查轉向液壓助動泵是否缺油。

  (3)將方向盤用力向上拉,如有間隙,檢查方向盤螺母是否松動和轉向柱十字頭是否松動、轉向柱接方向機的部分是否松動。檢查橫直拉桿是否變形。

  最后一點很重要。因橫直拉桿變形會引起前輪定位改變,影響轉向系統的正常工作。須及時進行更換。更換后需將前輪前束調校正常。

  步驟六、底盤

  目的:檢查底盤部件狀態。

  操作步驟:

  1、若檢查底護板有損傷,需拆下底護板檢查發動機油底殼和變速箱殼體是否有損傷。

  2、檢查輪輞是否有磕碰傷,檢查車輪軸向和徑向間隙。

  3、檢查車身底部是否損傷,后橋、油箱是否有磕碰傷。

  步驟七、輪胎

  目的:檢查輪胎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胎面和側面是否有損傷,去除異物(如釘子、鐵屑、石子等)。

  2、輪胎花紋深度不低于1.6mm。

  3、根據前輪磨損形態,判斷是否有必要檢查前束和車輪外傾角(輪胎斷面出現毛邊,表明前束不正確。單面磨損則表明車輪外傾角不正確)。

  4、根據輪胎胎壓數值調整輪胎氣壓。

  步驟八、變速箱油

  目的:檢查變速箱油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變速箱油液面應位于加油孔下沿。

  八、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令法規,自覺遵守道路運輸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珍惜生命”的職業道德,嚴禁違章駕駛,確保安全行車、文明行車。

  2、危險品車輛駕駛員必須經過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危險品操作培訓,持危險品運輸“從業資格證”方能駕駛車輛。

  3、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

  4、不超裝、超載,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區域,確需進入的,應按事先商請當地公安交管部門批準,并指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行駛。

  5、裝載危險貨物的車輛不得在居民聚居點、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機關、名勝古跡、風景游覽區停車。如必須在上述地區進行裝卸作業或臨時停車,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當地公安部門同意。

  6、車輛發生故障需修車時,應選擇安全地點。需進入修理廠時,不準載貨進入廠內。

  7、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

  8、禁止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嚴禁將車隨意停放在外,運輸途中停留住宿時應報告當地公安機關,經獲批準后方可停留。

  9、嚴禁無證開車、無令開車、酒后開車、超速開車、空檔溜車。嚴禁無臺速和熄火滑行。

  10、愛護車輛,保持車容整潔,使車輛保持完好狀態。服從調度,積極參加車隊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員崗位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持證上崗。

  2、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

  3、必須掌握所押運危險品性質、危害特性以及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

  4、運輸危險化學品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掌握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5、嚴格監管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堅決制止駕駛員將車輛駛入危險化學品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

  6、認真押運貨物,特別是劇毒、爆炸危險化學品,確保不發生貨損、貨差,做好交接工作。

  7、配合督促駕駛員做好危險化學品及行車安全工作,安全到達目的地。

  8、在危險化學品運輸押運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生被盜、丟失、泄露等情況時,應及時向單位有關領導報告,同時向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安、環保、質檢部門報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

  1、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裝卸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化學危險物品裝卸有關規定,根據承運物資的特點妥善裝卸、文明裝載.嚴禁違章操作。

  2、加強責任感,必須掌握操作危險化學品的知識,并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配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危險物品時注意輕拿、輕放,注意標志,堆放穩妥。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商品外溢。

  3、作業過程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等。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防護用品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配合駕駛員做好車容整潔工作。

  十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性能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2、公司要對所有的危貨營運車輛必須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3、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性能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保養,并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防護設備。

  4、車輛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5、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6、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嚴禁駛入危險化學品禁止通行區域內。

  十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

  1、新購的有關車輛資料和行駛證、營運證、附加費證、購車發票、附加費收據復印件及車輛照片等,公司必須有專人負責建立車輛原始基本情況檔案,并每年對車輛的檢測、審驗資料和駕駛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應及時填充,確保車輛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和延續性;

  2、車輛駕駛員要在每月25日前將車輛的月行程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況上報公司登記,由公司負責人核實后填寫車輛技術登記;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及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等如有變動、改動,應將變動、改動的情況及時登記備案,并報請相關部門。

  (二)、車輛檢查

  1、車輛經檢測必須達到一級車況的在用車輛;

  2、罐體車輛經檢測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3、司機平時出車前后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況輕重罰100至500元;

  4、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標志燈、標志牌、及告示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后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后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5、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后,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的,交通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1、關于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季進行一次二級維護,維修廠必須具有運管部門核準的危險品車輛修配廠;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后,司機要將二級維護單交到公司備案,再到相應的運管部門簽章;

  (3)嚴禁車輛不進廠檢測而取得二級維護單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查實,除了重新進行二級維護外,公司將對司機進行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4)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年審一次。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四)、車輛報廢規定

  1、報廢條件:

  凡車輛技術經濟情況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應予以報廢。

  (1)車輛超期使用,主要總成部件磨損腐蝕或嚴重損壞,性能工況嚴重下降,無修復價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總成或大部分零件嚴重損壞,已無修復價值;

  (3)零部件損壞嚴重的老舊車;

  (4)車輛經過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的。

  (5)經修理和調整后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6)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2、報廢程序

  (1)申請報廢,公司報請市車管所批準,從批準之日起列入報廢車輛,停止營運。

  (2)車輛申請報廢,經市車管所核準后,三個工作日內把報廢車輛的相關證件、資料到運管部門辦理相關報廢手續。

  (3)報廢車輛資料公司要統一保存,并將資料保存不得少于兩年。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3

  為了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調動駕駛員的工 作積極性,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險品運輸車輛管理

  1、危險物品運輸過程中,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裝卸危險物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物品脫落、丟失以及燃燒、爆炸等。應當遵守有關部門關于危險物品運輸線路、時間、速度方面的規定。途中經停,應當有人看守,并遠離建筑設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許可以外的地點經停。

  2、嚴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超載、超限、超速運輸。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不得搭載其它普通貨物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許可證》及《危險物品運輸從業資格證》。

  3、車輛必須安裝定位系統,并加裝安全防盜裝置。

  4、 危險物品車輛運輸從業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了解所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危害特性、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置措施。嚴格按照《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操作,不得違章作業。

  5、 危險物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或者被盜、丟失事故時,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向汽車隊領導和當地公安交通警察部門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危險物品名稱,并在現場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和應急措施,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

  6、駕駛員未經車輛調度人員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不得將車輛交給外單位的人員駕駛,也不能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危貨車輛資格的人員駕駛。

  7、 車輛應按規定停放,未按規定停車造成車輛受損、被盜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

  1、駕乘人員上崗前,應對口接受安全技術方面的培訓,經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2、駕駛員應在每次運輸前檢查車輛及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尤其檢查傳動、轉動、制動等部位,嚴禁病車運輸。平時應注意車輛安全設施的維護與保養,使其經常保持完好狀態。

  5、在運輸中如遇火災,應停車待明火撲滅后再行通行,如遇火源,應在火源上風200米外或下風300米外繞道而行。

  6、運輸中遇有雷電時,應將運輸車停放在空曠地帶上,并距人口稠密區和高大樹林不少于200米。停車后應關閉發動機,駕乘人員應撤至距運輸車200米以外。

  7、當車輛在路途中發生故障時,應將車輛停放在安全的地帶,放好警戒標示后避免無關人員圍觀情況下方可修理,修理中嚴禁運用明火。

  8、在冬季,當發動機啟動較為困難時,嚴禁使用明火啟動。

  9、車輛起停時,應避免突然啟動和急剎車。駕駛員離車時,應拉緊手閘、切斷電路、鎖好車門。

  10、行車時應控制好車速,高速路面行車車速不應超過80Km/h,一般路面行車不應超過50 Km/h,夜間行車不應超過40 Km/h。遇惡劣氣候、路面及人口稠密區等,車速應適當降低或停駛。

  11、車輛運輸途中,駕乘人員應服從交通警察及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對車輛及爆破器材的安全檢查。

  12、車輛上路時,按交通警察支隊指定的時間和路線通行。

  三、車輛維修與保養

  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應當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規定》中有關車輛管理的規定,進行維護、檢測、使用和管理,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1、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必須到具備道路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維修條件的修理單位進行維修。

  2、車輛每行駛5000到8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保養,保養、檢修內容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按規定進行扭矩檢查,緊固車輛外露各聯接機件的螺栓、螺母,對潤滑部位加注或增添潤滑脂和潤滑油,保持各潤滑部位潤滑性能良好。

  3、建立健全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修理檔案。

  4、未經同意駕駛員不得擅自在外修車車輛GPS管理制度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4

  1.目的: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做到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內所有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環節。

  3.職責:

  3.1供應部、銷售部負責對運輸車輛、人員的資質檢查及車輛安全設施的檢查。

  3.2相關單位保管員負責整個裝卸過程的監護。

  3.3安全部負責對裝卸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

  4.工作程序

  4.1.1供應部、銷售部在危險化學品進行裝卸前,要根據有關要求檢查車輛的資質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

  4.2對裝卸操作人員的工作要求

  4.2.1裝卸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4.2.2操作人員在裝卸危險化學品期間不得脫離崗位,當班不能裝卸完畢或有緊急情況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繼續裝卸時,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發生物料的泄漏。

  4.2.3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4.2.4裝卸對人體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物料外溢。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睛、佩戴膠皮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4.2.5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2.6裝卸易燃液體時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鐵釘的鞋子。桶裝的易燃液體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桶裝的各種氧化劑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4.2.7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現場需遠離熱源和火源。

  4.2.8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裝卸的情況,以便于出現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4.2.9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開啟易燃易爆的桶裝物料的桶蓋時,應使用銅或者銅鋁合金的專業扳手。

  4.2.10公司內各車輛裝卸點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藥品,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確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數量不夠等現象,要及時報告單位、部門領導。

  4.2.11應熟練掌握裝卸過程中的一般事故處理方法和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3對運輸槽車隨車人員的`工作要求

  4.3.1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裝卸應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

  4.3.2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崗位培訓,憑專業崗位操作證書上崗作業。

  4.3.3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對所運危險貨物要掌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4.3.4運輸、裝卸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3.5進入裝卸作業區前,必須安裝防火罩,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的工作鞋和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4.3.6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駕駛員應按有關安全規定駛入裝卸貨區。

  4.3.7車輛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區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4.3.8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5

  1、目的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入企業的安全管理,減少車輛在行駛、停放和裝卸等環節的安全風險,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安全部門、保衛部門、成員企業儲運部門、物料管理部門、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管理

  3、主要內容

  3.1保衛部在王家灣門衛設置記錄本,對所有進入園區的危險化學品車輛進行登記;

  3.2保衛部負責對危險化學品貨場、磅房附近的危險化學品車輛進行調度,引導車輛在危險化學品貨場停放,根據裝卸情況有序放行車輛進入生產區域。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入作業流程

  4.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到王家灣大門時,門衛保安人員應要求司機對車輛及貨物相關信息進行登記,并向司機告知園區禁煙、禁火的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司機將攜帶的'打火機交給門衛保管(卸貨完畢出廠時在門衛取走打火機)然后方可放行;司機不配合門衛進行登記、上交火機的,門衛保安人員有權拒絕放行,并將情況向歸口管理單位和安環部通報;

  4.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入王家灣大門后,門衛保安人員安排車輛正確停放在危險化學品貨場的劃定區域(易燃易爆和非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分開停放),或者在不與裝卸發生沖突的情況下由歸口管理單位派人直接引領過磅進入使用單位;

  4.3所有進入生產區域卸貨的液態、氣態危險化學品車輛必須由歸口管理單位派人引領才能過磅、進入使用單位,無人引領的車輛只能暫時停在危險化學品貨場;

  4.4液態、氣態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過磅后,進入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門衛前,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相關管理人員必須按要求查驗車輛及運輸人員資質、隨車攜帶滅火器等應急器材情況(型號、數量是否符合要求,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內);

  4.5液態、氣態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有序進行卸裝作業,禁止同一庫區兩輛或兩輛以上(載同一類物質)車輛同時進行裝卸,液氨和環氧乙烷車輛不能同時裝卸;待裝卸的車輛只能在危化品貨場等待前一車輛裝卸完畢離開企業或停在危化品貨場,后一輛車才能開向庫區,卸貨結束前管理人員、車輛司機、押運員不能離開卸貨現場,卸裝作業現場不能打手機;

  4.6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卸貨完畢,到磅房過磅后,司機須向門衛出示過磅單,經門衛登記后方可駛出廠區。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6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七不”。即:“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

  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快新疆經濟的發展和新型工業化建設步伐,保障自治區重點項目工程建設順利實施,為優勢資源轉換戰略提供服務,規范大件貨物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管理,維護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與交通運輸部《關于限制車貨總重超過55噸以上運輸車輛上路過橋有關問題的復函》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大件貨物是指交通運輸部頒發的《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1-4級大型物件。

  第三條在新疆境內公路上進行大件貨物運輸的單位(以下簡稱“承運人”)應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自治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大件貨物運輸工作,其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大件貨物運輸管理工作。

  第五條大件貨物運輸承運人申請運輸應具備以下四項要求:一是具備合法的大件運輸企業資質;二是擁有合法的大件運輸車輛;三是制定科學合理的大件運輸方案;四是大件運輸從業人員必需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

  第二章申請與審批

  第六條大件貨物運輸車輛上公路行駛前,承運人應向公路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第七條承運人初次向公路管理機構申請大件貨物運輸車輛行駛公路時,除提交書面申請外,還應提供下列資料和證件:

  (一)貨物名稱、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總體輪廓圖;

  (二)運輸車輛的廠牌型號、自載質量、軸載質量、軸距、輪數、輪胎單位壓力、載貨時總的外廓尺寸等有關資料;

  (三)大件貨物運輸企業資質,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證;

  (四)運輸企業制定的大件車輛運輸方案,包括貨物運輸的起訖點、擬經過的路線和運輸時間;

  (五)大件貨物運輸車輛的道路運輸證、行駛證、照片;

  (六)委托辦理時,出具授權委托書。

  第八條承運人應如實向公路管理機構提供第七條中所要求的資料。如隱瞞相關情況或提供虛假資料的,半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公路管理機構應根據情況對承運人給予相應處罰。

  第九條公路管理機構在接到承運人的書面申請后,應按照《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的規定和程序進行審查及辦理許可手續,并在15日內提出書面答復意見。

  第十條公路管理機構在審批大件運輸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委托具備一定資質的機構對車輛情況進行檢查,對需經路線進行勘測,選定運輸路線,計算公路、橋梁承載能力,論證后制定通行與加固方案,并與承運人簽訂有關協議,所需費用由承運人承擔。從事上述活動所需時間不計入許可批準期限內,但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十一條公路管理機構應根據制定的通行與加固方案以及簽訂的有關協議,對運輸路線的橋涵等進行加固和改建,保障大件運輸車輛安全行駛,必要時應當對車輛進行護送。由此產生的運輸路線、橋涵的勘測、方案論證、加固、改造(修建便道)、清障、護送、裝卸等費用,由承運人承擔。

  第十二條上述條件符合后,由公路管理機構發放《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凡經批準獲取《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沿途不再進行超限檢測。

  第三章通行管理

  第十三條大件貨物運輸車輛未經公路管理機構批準,不得在公路上行駛。對大件運輸車輛未經批準擅自行駛的路段,應由公路管理機構自行或委托相關機構進行勘測,確定損壞的公路、橋梁的`項目、數量和程度,制定修復方案,計算修復費用,賠償及修復費用由承運人承擔,公路管理機構還應根據情況對承運人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四條經批準進行大件貨物運輸的車輛,應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

  第十五條承運人不得涂改、偽造、租借、轉讓《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

  第十六條 大件貨物運輸車輛的型號及運載的物品必須與簽發的《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所要求的規格保持一致。

  第十七條大件貨物運輸車輛通過橋梁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且勻速居中行駛,嚴禁在橋上制動或變速。

  第十八條四級公路、等外公路和技術狀況低于三類的橋梁,不得進行大件貨物運輸。

  第十九條為保障大件貨物運輸車輛安全行駛及公路橋梁安全,路政管理部門在護送過程中,應在大件車輛通過橋梁時提前在100米外對來往車輛進行雙向管制,待大件車輛駛離橋梁100米后,方可放行其它車輛。

  第二十條在公路上進行大件貨物運輸的承運人,應當自覺接受公路管理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大件運輸車輛行駛公路在遵照本規定的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20xx年7月15日起實施。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8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加強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監督管理,杜絕各類事故特別是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使我所各項工作走向規范化管理的軌道,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每月第一個星期的星期一上午十點為安全工作例會,特殊情況或節假日順延到下個星期的星期一。

  二、各成員必須準時參加安全會議,會議實行簽到制,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必須寫請假條,經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并在請假條上簽字確認方可請假。參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不得遲到、早退。

  三、例會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主持、由副組長總結上階段工作,分析各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各成員討論,布置下階段工作。

  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年初組織由道路運輸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大會,總結過去一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進,部署當年工作。

  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會,明確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重點,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春運、“五一”、“十一”黃金周前,由安全生產領導小

  組組長組織交通運輸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召開會議,專題布置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遇有特殊情況或必須討論解決的事務,安全領導小組可不定期召開小組會議。

  五、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由安全領導小組召開安全事故現場告誡會,應到人員必須到會。

  六、每次會議必須有記錄,并由專人負責。重要安全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或簡報。

  安全領導小組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七、鼓勵和提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對安全領導小組及安全管理人員工作上的意見。討論會議上提出的各種建議和意見。

  八、會議決定的執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施決議。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九、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9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正確協調處理安全工作與生產施工之間的矛盾,使公司在業人員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實現安全工作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真正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項目部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例會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安全例會的要求

  1、安全會議必須克服:務虛多,務實少;傳達文件細,評定貫徹情況粗;羅列問題和難題多,解決問題、攻克難題的措施辦法少;做指示,講大話多,關于尖銳問題解決辦法的決議少而且含糊不清、模棱兩可的現象。

  2、從根本上杜絕安全會議流于形式。

  3、各級安全會議根據其具體要求確定參加人員,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嚴肅會議紀律,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

  4、重大問題的研究解決會議必須作好充分的準備,有書面的材料。

  5、安全會議必須做好記錄,條件允許時在作好書面記錄。

  6、安全會議所定安全工作安排必須按時、按質完成落實到位,應有相應的監督制度。

  二、內容

  1、傳達國家、行業、地方政府的重要文件和重要指示精神;總結一個階段以來的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取得的效果,安全生產現狀,管理上存在的問題,確定切實可行的處理對策;根據存在問題和下一階段生產經營的實際,確定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任務和安全監控的重點;在發生重大因工傷亡事故或發現重大因工傷亡事故(或職業病危害)隱患時,及時查找事故原因,教育從業人員從中吸取教訓,制定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整改措施方案,追究事故責任人員的相關責任。

  2、學習、傳達、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措施、辦法,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匯報、交流一個階段以來的安全業務工作成果、心得和存在問題以及當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監督管理的新舉措、新動態;檢查、總結一個時期以來的

  安全基礎工作(包括安全臺帳資料)和辦理各項安全生產手續的情況。

  3、結合現場的'生產實際,檢查、總結一段時期以來各作業層開展安全活動,落實安全教育,裝車前、裝車后安全檢查的情況及其記錄;分析各作業層生產組織設計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安全技術交底書或者安全作業指導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其在落實這些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學習有關安全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相互解答學習過程中的疑難問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識。

  4、空車進廠前或裝車前,根據生產、質量和進度要求和現場的各種情況,研究制定整體的裝、卸車方案,包括安全管理措施、技術措施方案。但對于特殊貨物的裝、卸,必須將經會議審批會確定的整體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呈報上級單位審批。

  三、組織形式

  由公司主管安全經理主持,各工作組負責人及小組成員;各作業層、各駕駛員;現場負責人參加,每周不少于1次。

  四、本制度自建立之日起施行。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10

  1、各類車輛駕駛人員和其他職工都要嚴格遵守國家各級政府指定頒布的交通規則和法規;各類車輛的技術狀況都應符合安全運輸的.要求,嚴禁“病”車上路。

  2、嚴禁在公路堆放物件。

  3、職工進出廠區道路要遵守交通規則,不準在公路中心行走、玩耍、打鬧。嚴禁攔車、爬車、追車。行走時要走人行道或路邊,橫跨公路要注意左右來往車輛和聽清各種車輛發出的信號。

  4、行人和機動車輛通過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時要對各種車輛進行確認,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和“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嚴禁鉆桿搶過。

  5、職工在汽車未停穩時,不得搶上搶下,更不準鉆車、爬車、跳車。嚴禁在車輛底下休息乘涼。非隨車工作人員不準搭乘作業機車、車輛和汽車吊車。

  6、載人車輛要按“準載”限額載人;載貨車輛除允許的裝卸人員外,不得人貨混裝。載貨不得超寬、超長、超重。載運特殊設備、工件(長、寬、高超過規定)時,應在明顯處插紅旗標志(夜間掛紅燈),裝載物不安全時駕駛員不得動車;行車過程中一旦發現貨物有滑動、滾動等情況必須立即停車進行加固處理,確保行車安全。

  7、各種交通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十不準”,做到安全行車。

  (1)嚴格執行交通安全規則,不準開快車;

  (2)不準病車上路

  (3)不準酒后開車和疲勞駕車;

  (4)不準違章超車和占道;

  (5)不準自流供油與脫檔滑行;

  (6)不準無證駕車;

  (7)不準超員超載行車;

  (8)不準將車交非駕駛員開車;

  (9)廠內機動車輛不準到廠外公路上行駛;

  (10)運載各種物件不準超高超寬,必須將物件捆綁牢固。

  8、在廠區行駛的各種車輛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門有關“限速”的規定。廠區行駛速度不超過15公里/小時,檢修現場、檢修通道路段行駛速度不超過5公里/小時。

  9、汽車進入廠房的管理規定

  9.1 駕駛員必須按照用車單位帶車人員(簡稱帶車人)指定地點停靠車輛。

  9.2裝卸貨物時,駕駛員必須下車到帶車人指定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屬生產現場的,駕駛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9.3 帶車人要在確定裝卸作業完畢,而且有關作業人員撤離汽車后方可通知駕駛員動車;駕駛員二次確認無誤后方可上車,鳴笛啟動汽車。

  9.4 用汽車拖拉物品時,由帶車人負責物品運輸途中的安全,確保被拖物品不傷行人。

  10、萬能機、內燃翻斗車、電瓶車等生產工具車不準開出本廠區外從事作業,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同意。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11

  1.安全管理規定

  該規定是為了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使運輸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保證廠內交通安全而設置的。

  2.安全教育制度

  為了保證廠內交通運輸的安全生產,必須切實抓好運輸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其中包括干部、工人、特種作業、復工和四新教育等。

  3.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為了發現廠內運輸生產過程中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這是防止廠內運輸事故的有效方法。

  4.隱患整改制度

  廠內運輸生產的隱患整改是為了消除運輸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這是預防事故的重要手段,采用“TQC”方法,堅持PPCA循環為最好。

  5.安全監護制度

  廠內運輸情況復雜,有時又是多臺設備聯合作業,有時又運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品。所以,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廠內運輸的安全監護制度。

  6.運輸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廠內運輸事故復雜、必須明確規定分析報告程序。

  7.廠內運輸系統安全控制點管理制度

  這是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理論和方法,實施重點控制廠內運輸生產過程中的特殊生產作業形式,危害能量大,易發生各類交通運輸災害性事故的道路區域和運輸生產場所。

  8.運用現代科學方法安全管理制度

  運用現代科學安全管理方法很多,如安全系統工程、行為科學,“FTA”分析、人體生物節律的運用等等,為了深入扎實進行,必須制定相應的制度。

  9.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為了深入貫徹國家環保方針、必須制定一定的規章,以加強廠內運輸生產過程中的環境管理。并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組織,納入單位正常管理軌道。

  10.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管理制度

  保護勞動者身心健康,體現了黨和國家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為使勞動保護用品真正起到勞動保護作用,必須制定相應的規定。

  11.防火制度

  廠內的運輸單位是防火的重點,必須結合實際情況,定詳細周密的安全防火規章,以防止火災發生。

  12.廠內交通安全標志管理規定制

  廠內交通安全標志是反映廠內交通情況的一種形式,是交通管理的輔助設施。為了實現廠內交通暢通,保證靜態交通控制的完善,需要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

  13.機動車安全檢驗規定

  該規定中明確了三檢內容,規定了檢查項目以及獎懲辦法,促進設備完好。

  14.冬季行車安全保證措施

  冬季雪大路滑,易發生運輸事故。為了做好防凍防滑工作,制定相應措施。

  15.試車安全規定

  保修完的車輛狀況不一定完好,必須通過試車進行調試。為了保證安全制定了試車規定。

  16.百萬公里安全競賽規定

  主要內容督促駕駛員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爭當百萬公里無事故優秀駕駛員。可以分階段進行。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12

  一、每月生產工作例會:

  每月上旬召開,由公司全體人員參加。

  會議內容: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文件精神和會議要求,對公司重大安全決策進行具體落實,總結安全工作經驗和教訓,針對性地分析近期的安全勢態,研究決定對策,部署本月或下階段的安全工作重點。

  二、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每年年初召開,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和全體職工參加,

  會議內容:總結上年度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簽訂新一年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三、安全生產緊急會議:

  根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精神或針對發生重特大惡性事故而召開的臨時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及確定的其他對象參加。

  會議內容:傳達貫徹上級安全會議精神或安全事故情況,針對情況部署,階段性的安全生產任務。

  四、會議由公司安全副主管主持。

  五、會議內容應做出會議記錄,形成會議記錄材料存檔,到會人員必須進行簽到登記。

  六、參加會議的.對象無特殊情況下不得請假,不得遲到、早退。因故無法參

  加會議的,應向公司經理請假,對無故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將給予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置,并計入會議記錄材料內。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13

  為科學調度公司車輛,確保客運車輛符合運行線路、道路狀況要求,防止因調度不當造成駕駛人疲勞駕駛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結合公司經營范圍,制定本制度:

  一、我公司到道路運輸經營范圍:縣際班車客運(四類);縣內班車客運(四類)(農村客運);縣際包車客運;縣內包車客運。運距都在100公里以內。

  二、公司經營科在安排運輸任務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班線車輛按照核定的線路,班次運行;

  (二)車輛類型等級為普通級以上,車輛技術等級為三級以上;

  (三)車輛座位必須11座以上;

  (四)經驗收合格符合開行班線車輛的`村道(5米以下)座位不超過14座;

  (五)臨時包車必須符合以上規定

  三、發班時間及運行規定:

  (一)區域化經營的線路車輛實行的滾動發班,途徑三級以下路面的車輛發班時間不得在夜間22:00時-6:00時;

  (二)所有班線車輛,包車客運車輛嚴格要求駕駛人在24小時內累計駕駛不得超過8小時(特殊情況下可延長2小時,但每月延長總時間不超過36小時),連續駕駛不得超過4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

  (三)包車客運車輛有途徑三級以下路面不得在夜間22:00時-6:00時行駛。

  (四)調度人員安排加班車輛必須保證駕駛人運行時間未超過第(二)項規定。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 14

  為了全面加強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落實運營車隊運輸安全管理責任,規范車隊安全生產,防止發生道路運輸安全責任事故,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制定本制度,請公司各部門、各車隊嚴格執行,確保安全生產。

  一、車隊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強化車隊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2、各車隊負責制定交通運輸安全工作計劃和運輸安全措施,確保有效實施,負責組織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安全目標。

  3、負責駕駛員隊伍管理,搞好駕駛員隊伍建設,培養一支安全可靠、技術優良、服務高效的駕駛員隊伍。

  4、定期召開安全例會,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安全行車教育和道路運輸安全培訓。

  5、科學調度、合理安排運輸任務,防止駕駛員疲勞駕駛,杜絕車輛帶病工作,確保道路運輸安全。

  6、做好車輛停放保管工作,確保車輛日常維修和例行保養,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技術狀況。

  7、及時配合安全與保障部完成車輛相關審驗工作,杜絕不合格車輛上路執行運輸任務。

  8、認真做好車輛日常安全檢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

  9、及時報告事故,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配合安全與保障部做好事故調查、事故分析、事故處理、制定改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二、車隊負責人(經理)安全職責

  1、全面負責車隊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車隊的安全生產負責。

  2、嚴格遵守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認真落實公司安全規章制度。

  3、加強車隊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道路運輸安全責任事故。

  4、負責制定車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車隊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標。

  5、負責制定車隊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及安全操作規程,并確保有效落實、執行到位。

  6、組織車隊全員定期召開月度安全例會,強化駕駛員道路運輸安全培訓與教育。

  7、加強車輛及車輛安全配套設備管理工作,確保車輛例行保養和日常維修,防止車輛帶病運行。

  8、定期組織車隊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9、加強責任區消防安全管理,防止責任區發生消防安全責任事故。

  10、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并按照事故“四不原則”積極協助安全與保障部做好事故善后處理。

  11、負責組織車隊參加社會和公司范圍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車隊長、車隊調度員安全職責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負責車隊日常調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3、隨時了解車輛技術狀況,合理調度車輛,防止車輛帶病運行。

  4、及時了解駕駛員精神狀況,合理安排運輸任務,防止駕駛員帶病或疲勞駕駛。

  5、確保對車輛運輸過程進行實時監控,發現駕駛員違規行為應予以糾正。

  6、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培訓及思想溝通,教育駕駛員嚴格遵守法規,文明行車。

  7、配合安全與保障部按期完成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

  8、確保車輛維護保養,及時修理和排除車輛故障,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9、杜絕未獲得合法證件、號牌和未辦理保險的車輛執行運輸任務。

  10、組織車隊全員定期召開月度安全例會,強化駕駛員道路運輸安全培訓教育。

  11、定期組織車隊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強責任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責任區發生消防安全責任事故。

  12、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并按照事故“四不原則”積極協助安全與保障部做好事故善后處理。

  13、帶隊參加社會和公司范圍的應急救援工作

  四、駕駛員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2、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做到文明駕駛、安全禮讓,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英雄車。

  3、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踴躍參加公司舉辦的安全培訓及安全活動。

  4、愛崗敬業,不斷提高駕駛技能,自覺遵守安全操作流程。

  5、愛護車輛,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堅持天天檢查并做好記錄,消除安全隱患,不開帶病車。

  6、愛護貨物,合理苫蓋及捆扎;監裝監卸,嚴禁裝載危險品及違禁品。

  7、工作時間嚴禁飲酒,嚴禁酒后駕駛;休息時間不要沉湎于網絡、麻將,杜絕疲勞駕駛。

  8、按照公司指定線路行駛,行駛途中不能擅自搭載任何人員,如業務需要搭載隨車人員須經公司同意。

  9、妥善保管并安全停放車輛,不準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

  10、發生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并采取有效施救措施,要及時報告交警、公司有關人員,并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11、如發生突發事件,要服從公司的指揮,積極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五、駕駛員安全操作規規則

  1、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同時,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樹立安全第一、道德至上的職業精神,文明行車,安全駕駛,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

  2、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自覺遵守交通標志、標線、指揮燈信號、交通管制,服從交警的指揮,按道行駛,不得侵犯路權。應謹慎駕駛車輛,行車過程中不得飲食、吸煙、閑談、穿拖鞋、打赤膊和接打手機,并做到“八不”:“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

  3、行車過程必須保持良好精神狀況和正常工作心態,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運輸過程如需停靠休息,必須選擇安全地點停靠,保障人、車、貨安全。

  4、熟悉掌握所駕車輛的技術特征,并負責車輛日常管理和日常維護,嚴禁開帶病車執行運輸任務。

  5、積極配合安檢員對營運車輛進行安檢,并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1)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2)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3)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4)保持車容整潔。

  6、嚴格遵守碼頭、工廠、倉庫等作業場地的安全操作規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作業安全。

  7、按要求安全使用托板鎖銷,并做好貨物監裝監卸工作,裝貨完畢后,駕駛員應對貨物進行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行車。卸貨時,駕駛員不得隨意啟動車輛,如需移位卸貨須對貨物進行加固,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動車移位。

  8、負責車輛使用管理,車輛必須停放安全地點,停車時必須切斷電源,嚴禁私自將車交他人駕駛。

  六、道路運輸安全作業規范

  1、車隊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教育司機遵規守法,文明駕駛,維護交通秩序,減少交通責任事故,保障生命及財產安全。

  2、車隊要加強司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駕駛培訓,培養駕駛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自覺遵守社會司機文明守冊,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3、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流程、熱愛車職工作,愛護車輛,堅持日常檢查,不開帶病車,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做好出車前的安全檢查工作,確保車況保持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態。

  4、要求駕駛員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不闖紅燈、不越線、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駛、不超速、不超載、不違章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違章會車、不違章變道、不違章使用燈光、不亂停放車輛。

  5、車隊調度和隊長要利用GPS及其他信息系統隨時掌握車輛動態、車輛技術狀況以及司機的精神狀態,科學調度司機,合理安排運輸任務,確保運輸安全。為防范事故于未然,車隊認真落實安全隱患檢查與治理,杜絕車輛帶病執行任務。

  6、確保貨物運輸安全,司機在運輸過程要做好監裝監卸工作,集裝箱運輸要按規定上鎖銷,平板運輸要牢固捆綁貨物,并苫蓋蓬布。

  7、運輸過程要做好防臺風、防暴雨工作,隨時了解氣象信息,如遇臺風、暴雨應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車隊管理者要協調客服予以應急幫助,必要時指揮車隊撤離作業現場。

  8、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者,及時向交警、保險公司及公司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并協作交警做好現場調查取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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