寢室規章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寢室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寢室規章制度1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一)營業所人員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攜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約。
第三條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第四條宿舍統由所長(或職位最高者。職位相當以年資長者)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一)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二)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臺風)。
(三)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營業所所長或總公司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第八條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第九條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一)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二)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三)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五)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六)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七)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八)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九)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十一)夜間最遲應于23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備。
(十二)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十三)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十四)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十五)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十六)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3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鐘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煙,不得于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十條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議處:
(一)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二)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三)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六)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七)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八)有偷竊行為者。
第十二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第十三條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
第十四條本公約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寢室規章制度2
一、照明燈具和器材必須絕緣良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照明線路應布線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或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現場辦公室、宿舍、工作棚內的照明線,除套軟電纜和塑料護套線外,均應固定在絕緣子上,并應分開敷設,穿過墻壁時應套絕緣管。
四、照明開關應控制相線,當采用螺口燈頭時,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頭上。
五、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職工宿舍照明必須采用36v低壓照明,不許使用220v的電壓用來照明,低壓照明由項目部統一安裝,統一管理。
七、職工宿舍內不許安裝插座,如手機、對講機充電到辦公室進行充電。
八、宿舍內不許私拉亂接。
九、宿舍內的照明燈具必須達到2.4m的高度。
寢室規章制度3
一、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床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離床位,違者每次扣5元。
三、全體員工憑工號牌進入員工宿舍,違者每次扣5元。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嘩、吵鬧。
四、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戶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并送醫院。
五、宿舍衛生管理制度:(總經理工作部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10元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衛生干凈,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墻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六、不準往走廊和窗戶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5元。
七、保持公共衛生間、澡堂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衛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八、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酒店統一安排住宿,要求單獨出外住宿者由申請人書面申請報總經理工作部,由總經理工作部批準后方可遷出宿舍;
2、總經理工作部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九、所有員工必須在23:00之前歸寢(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10元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總經理工作部請假,未經批準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元。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元并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十一、會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后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元。
2、宿舍管理員應做好會客登記,員工親屬或客人進入宿舍須進行登記,由所訪員工迎領方可進入,如所訪員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總經理工作部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二、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準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10元,并沒收設備。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并扣10元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3:30時后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10元處理。
十三、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3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由總經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五、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六、積極主動配合消防安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七、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斗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八、宿舍鑰匙由總經理工作部統籌管理、分配、復制,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復制,違者每次扣10元。
十九、宿舍設管理員兩名,負責宿舍管理事務。
1、宿舍值班分兩班倒,時間為每日8:30(之前)
2、按規定對宿舍來訪客人進行登記,有權拒絕未登記客人進入宿舍區;
3、對不遵守本制度的員工進行登記,并及時報總經理工作部; 4、負責打掃宿舍公共區域的衛生。
5、由于員工宿舍管理員管理不嚴導致員工違反本制度,則與員工一并處理。
寢室規章制度4
一、目的:
為了加強寢室衛生工作管理,確保寢室衛生環境,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細則:
1、每天三餐后由各班寢室長負責安排人員打掃,飯后衛生監督員負責檢查
2、寢室物品擺放要求整齊統一,整潔
3、講究衛生,保持衛生間清潔
4、不亂丟垃圾,果殼,亂倒剩菜剩飯,污水等
三、評分標準:
1、一天三次不打掃的,每次扣0.5分,不干凈的扣0.5分,情況嚴重的扣1-3分,很干凈的加0.5分
2、寢室物品包括米箱、棉被、床墊、鞋、毛巾等擺放不整齊的每人次扣0.5分,整齊統一美觀獲得好評的加0.5分
3、值日生亂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嚴重的'扣1分
4、亂丟果殼、剩菜飯等扣0.5分,嚴重的扣1分
5、衛生間衛生亂、臟、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況,酢情加減分
四、附則:
1、本寢室人員未掃的而其他班級學生幫助打掃的加1-2分
2、不滿監督員監督無故頂撞扣分行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員所在的班級及個人衛生分
4、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公布
5、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并擁有解釋權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實施
寢室規章制度5
第一條、按時歸寢,按時就寢,嚴格執行宿舍的作息時間。
第二條、個人因事、因病要離開宿舍時,必須向寢室長匯報。
第三條、寢室成員都要講究衛生,值日生按時清掃室內衛生,大家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四條、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個人貴重物品、現金財物及證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宿舍成員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切斷電源。
第五條、被褥整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屋內棚上、墻角無蜘蛛網灰塵,地面床下每天清掃一次,拖一次。床上、窗臺、門、角提線無灰塵。
第六條、遵守紀律,服從領導,不會客、不留住、不吸煙、不飲酒、不打架、不罵人,團結互助禮貌待人。
第七條、宿舍成員間要文明交往、和睦相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
第八條、講文明禮貌,不準隨地吐談、亂丟垃圾、大小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要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凈整齊有序,不準往窗外亂丟雜物,垃圾、剩飯(菜)要倒在指定地點。
第九條、宿舍內的走道、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禁止飼養寵物。
第十條、注意安全嚴禁在寢室內用用火,寢室人員時刻要提高防火意識,平時經常檢查寢室內,走廊,洗漱間的照明電路是否有破損或者漏電。
第十一條、無電時使用手電照明,切不可使用蠟燭明火等。
第十二條、寢室人員不能隨身攜帶各種煙和火,不允許寢室人員隨身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遠離各種油類用品。
第十三條、宿舍的生活垃圾必須每天處理,維護宿舍環境。
第十四條、宿舍的.水龍頭、電燈等物品自然損壞,必須及時上報安排修理,個人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第十五條、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情節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第十六條、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物,不準在宿舍內毆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不準恐嚇或者威脅他人安全,干擾他人正常的生活;不準窩藏贓物,偷竊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
第十七條、增強自我防范意識,共同做好防范工作。發現可疑人員以及各類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第十八條、如有情況需要退宿的,必須與寢室長交接好。不得擅自攜帶寢室公共財物退宿,寢室長需監督到位。
第十九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所有宿舍成員。
寢室規章制度6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定。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人員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四、宿舍統由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職責不好罰30元)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3)、員工身體不適應或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廠部。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有關宿舍現有的設備(如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七、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監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違者罰30元)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違者罰20-200元)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違者罰5元)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夜間最遲應于00:30時前返回宿舍。
11、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2、宿舍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無打掃罰10元)
13、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4、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
15、沐浴以20分鐘為限。
16、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八、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呈報班組以上會議議處:
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暫住證)。
寢室規章制度7
1、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2、住宿員工必須物品擺放整齊,保持個人及宿舍衛生。個人衛生差勁的取消當月優秀員工評比資格。
3、離職員工須經上級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并對宿舍公共用品損壞的進行賠償。
4、晚上下班后,做完個人私事后,應及時回到宿舍。
5、住宿員工若要晚上不歸者,應向經理或宿舍長請示(休息天除外)。
6、在宿舍不得大聲喧嘩,影響別人休息。
7、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非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如有違反將嚴格處理。
8、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設備等公共財物,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雙倍賠償。
9、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10、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將嚴格處理。
11、不得在宿舍內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發現給予記過,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并送相關部門查處。
12、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好自己及其他人。
13、住宿員工應配合宿舍長的管理和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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