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處置、賠償、四不放過制度(精選14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處置、賠償、四不放過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處置、賠償、四不放過制度 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進一步規范安全事故報告、統計和調查處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事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ㄒ唬、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人必須采取以下緊急處置措施。
1、立即停車。當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首先采取制動措施停車,避免交通事故損害的進一步擴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處理和現場證據的固定。
2、保護現場。發生交通事故時,要注意保護現場,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認定相關方的責任。事故現場的范圍通常是指機動車采取制動措施時的地域或停車的地域,以及受害人進、終止的位置。對于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立即撤離現場或者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
3、立即搶救傷員。機動車駕駛人如果發現受害人受傷,應立即搶
救傷員。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過多。緊急情況下,可攔截過往車輛或事故車輛直接將傷員送往醫院,但注意保護好現場和有關證據。
4、及時報案。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人應及時報案,報案時講清
楚交通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號牌、傷亡和損失情況等。
5、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交通運輸部制定《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或安全部門報告,公司接到報告后必須在1小時內向行業管理部門報告,如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應同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報告,并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ǘ、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車輛牌號、車型、運行線路、核載(實載)人數,駕駛員姓名、駕駛證、從業證號);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報告出現的新情況(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7、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公司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二、事故統計
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和分析的目標是總結事故特點和原因,提出針對性的事故預防措施。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做好道路客運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和分析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建立健全責任明確、運轉有序的工作機制。安全科確定事故統計工作人員,并保持統計人員的相對穩定,保持統計工作的連續性,確保統計信息的可靠性。及時填報事故報表,確保統計工作及時準確。
2、明確統計工作要求。對各類安全事故的月報、年報、快報、分析報告等規定上報時間、格式、填報要求、上報方式等具體要求。
3、做好相關資料的搜集。資料搜集又稱統計調查,是指對大量的原始材料進行技術分組,是整個事故統計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傷亡事故統計是一項經常性的統計工作。統計調查一般采用報告法,具體按照國家或者指定的報告制度,采用報表等方式逐級上報。
4、加強統計資料的整理。資料整理又稱統計匯報,是將搜集的事故資料進行審核、匯總,并根據事故統計的要求計算有關數值。匯總就是按一定的統計標準,將分組研究的對象劃分為性質相同的組。不如按事故四項指標分組,然后按組進行統計計算第四項指標及指標完成情況。
5、逐步建立健全傷亡事故數據庫。建立事故數據庫有利于在相互
孤立的統計信息之間建立起有機的.聯系,實現事故信息的有效集成和信息共享,也便于事故檢索、查詢及分析應用,提高效率。
6、強化分析,切實發揮事故統計工作的導向作用。將匯總整理的資料及有關數值,填入統計表或繪制統計圖,應用相對指標和覺得指標使大量的零星資料系統化、條理化、科學化,是統計工作的結果。事故統計結果可以用統計指標、統計表、統計圖等形式表達。但不能僅僅停留在報表里、數據上,要能透過數據,發現問題。要建立月度分析制度,定期召開分析會,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和企業安全管理情況結合起來,多方位、多角度、多領域地深入分析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規律和存在的問題,找出安全管理的難點和薄弱環節,提出針對性的措施,充分發揮統計工作的基礎導向作用。
三、事故調查制度
1、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在配合協同公安交警部門的前提應當及時、準確,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處理;
2、事故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
。1)、事故方式單位名稱、地址、隸屬關系等概況;
。2)、事故發生的經過、類別、事故救援和善后處理情況;
。3)、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直接或間接損失);
。4)、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5)、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認定;
。6)、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7)、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實;
3、事故調查處理程序:
。1)、發生一般事故,由安全部按照事故調查報告內容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并按“四不放過”原則作出處理,上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同時報送當地有關安全監管的部門;
。2)、如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全部負責調查報告和作出處理上報;
。3)、對事故進行通報。
4、按規定建立和完善事故檔案資料,由安全部負責建檔。
5、事故處理分析處理制度
。1)、發生較大安全事故,公司總經理、分管安全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在組織施救,并將事發情況立即報告有關管理部門。
。2)、發生一般交通事故,安全管理人員要立即報告領導,并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3)、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分管安全領導必須全面掌握事故情況,親自參與并組織人員處理好善后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保證事故平穩、有序、完善地得到處理,減少社會影響,降低企業經濟損失。
。4)、發生各類交通事故,應將事故的各種資料納入駕駛員個人檔案、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檔案,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企業員工進行案例分析,吸取教訓。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制定相關的防范措施。
6、事故處理程序
。1)、一般事故,由公司召開事故分析、處理會,演示事故現場圖,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礎上,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處置、賠償、四不放過制度 2
第一節事故分級和責任認定
1.道路交通事故定義:凡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人畜傷亡或貨物損壞均稱為道路交通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種類:碰撞、刮擦、翻車、墜車、碾壓、爆炸、失火。
3.道路交通事故分級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ㄒ唬┹p微事故:輕傷1至2人或直接財產損失一萬元以下。
。ǘ┮话闶鹿剩褐貍1至2人或輕傷3人及以下,或直接財產損失一萬元至五萬元以下。
(三)重大事故:死亡1至2人,或重傷3至10人,或直接財產損失五萬元至十萬元以下。
。ㄋ模┨卮笫鹿剩核劳3人及以上;或重傷11人及以上;或死亡2人并重傷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并重傷8人及以上;或直接財產損失十萬元及以上。
。ㄎ澹┌l生車輛嚴重燒車、90°翻車、墜河事故(無人員死亡),公司內部按重大全責事故考核;發生重大交通意外事故和責任無法認定的重大行車事故,公司內部均按同責考核;重傷事故傷者7天后死亡的事故,公司內部按非責死亡事故考核。
4.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分類: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非責、交通意外和責任無法認定。
5.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以事故發生地交巡警部門下達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依據。若事故處理進入法律訴訟程序,責任認定一律以法院終審裁判為依據。
第二節事故現場處置和報告制度事故現場處置
1、發生各類行車事故后,當事人在確保安全、減輕或不擴大事故危害的前提下,立即停車,向所在分公司報告,向公安部門報警,并積極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力措施減少事故損失,保護好現場,因搶救傷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車輛、人員等位置。
2、各部門在接受、獲取所屬單位或人員發生事故的信息后,應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查明信息的'真偽,并迅速派員趕赴事故現場。
3、事故發生后的處置、處理過程中,所有當事人不得逃逸、串供、謊供和偽造現場,不得在有能力的條件下不作為。
事故報告程序和內容
(一)事故報告程序
1、輕微事故、一般事故,分公司應在事故發生后以書面“快報”形式報公司安機科,但重傷必須迅速以電話形式報公司、安機科及有關領導。
2、重、特大事故,分公司應立即報公司安機科,安機科應立即報公司總經理、分管領導。
3、安機科應根據事故等級,按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及時向公安、交通、消防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上報事故情況。
(二)事故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輛、肇事人姓名、傷亡情況、預計經濟損失、責任和事故概況等。
第三節事故處理和賠償
事故處理
(一)公營車發生事故,車屬單位應及時委派有關人員負責處理。
(二)承包車發生事故,承包人可委托車屬單位代為處理,但必須辦理書面委托手續,委托書需明確:授權的范圍、權利、允許開支經費額度等。重、特大、重傷人員事故必須由公司負責處理。
(三)一般及以下事故,由分公司負責處理。
。ㄋ模┲卮笫鹿使绢I導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指揮事故處理。并注意掌握第一手資料和相關證據、證明材料。
(五)特大事故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全面指揮事故處理。
。┌l生事故后,公營車輛事故費用,是安全互助協會會員的,可在協會費中先行墊付,非協會人員在2萬以下的由肇事駕駛員自行支付,超過2萬的上由單位墊付,承包車輛原則上由承包經營者自行支付,如確有困難的,由事故單位通過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商議后,采取墊付事故費用等措施,但承包經營者需書面申請并寫下書面還款計劃。
事故賠償
(一)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失和第三者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等事故賠償,由事故單位向承保的保險公司按人身和財產保險合同條款進行出險理賠。
。ǘ┦鹿仕斐傻能嚿像{駛員和旅客傷害,由公司安機科整理好出險材料和憑證交集團安保處審核后統一交保險公司出險理賠。
(三)保險公司賠付不足部分,承包車的由承包人承擔,其它情況按公司的相關規定審批核銷。
。ㄋ模┪聪虮kU公司投保相關險種時,事故賠償及其他損失,承包車的由承包人承擔,其它情況的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五)承包車發生事故后,不及時報案或擅自處理,造成手續不全、超過有效規定理賠期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第四節保險和理賠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道路交通事故中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賠償額度越來越大,公司為了有效規避經營中各種潛在的安全事故風險,將在提高經濟效益和經濟實力的基礎上,逐步實現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等保險的完善化、社會化和商業化。
事故分析、處理及四不放過
(一)事故發生后,各級安管機構、人員應按各自職責參與事故的處置、處理和教育工作:
1、積極對事故進行處置和處理。
2、勘察事故現場,查清事故情況。
3、繪制事故現場圖,對事故前因后果提出分析意見。
4、召開事故分析、處理會,撰寫“事故結論和處理報告”并上報。
5、落實事故“四不放過”工作。
(二)事故處理程序
1、一般事故,由公司召開事故分析、處理會,演示事故現場圖,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礎上,研究、決定對肇事人的處理和全員安全教育措施的落實。
2、重、特大事故及社會影響大的事故,由集團公司組織召開事故分析、處理會,演示事故現場圖,在查清事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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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我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經過各級政府、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我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逐年下降,安全形勢總體平穩。但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事故多發,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也時有發生。加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者,對于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建立事故預防推動工作機制、進一步落實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促進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落實交通安全監管責任、防范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各部門要把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調查處理作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來抓,確保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的“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
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真正落到實處,推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好轉,為全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處理的范圍、原則、事故調查組的組成及職責
(一)范圍: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客、貨運輸車輛發生的一次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含)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理、傷員救治、責任人控制、保險賠償、社會穩定、輿論引導和交通疏導等繼續按“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進行及時、妥善的處置,同時開展對責任的調查處理,省人民政府委托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省安監局)組織對相關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其他影響惡劣的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省人民政府認為需要調查處理的,依照本意見執行。
(二)原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要堅持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和“四不放過”的原則。
(三)事故調查組的組成。事故調查組由省安監局、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監察廳、總工會等及事故發生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派員組成,并邀請省檢察院派員參加。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及相關部門參與調查。事故調查組組長由省安委會確定,一般由安委辦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省安監局、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監察廳、總工會及事故發生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擔任。
(四)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2.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五)事故調查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事故調查組下設3個工作組,由省有關部門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有關人員組成。
1.技術原因調查組。由省公安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派員參加。負責事故現場勘察和肇事車輛的技術鑒定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技術層面原因,確定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提出事故技術鑒定和責任認定意見,并起草本組專項分析報告。
2.管理原因調查組。由省監察廳牽頭,省安監局、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總工會派員參加。負責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有關單位及人員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的情況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和其他責任追究等建議,并起草本組專項分析報告。
3.綜合組。由省安監局牽頭,省監察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和事故發生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派員參加。負責事故調查有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匯總調查材料,報送事故調查進展情況,并起草事故調查報告。
(六)事故調查組的權利和義務。
1.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調取相關材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依法調查處理。
2.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未經事故調查組許可不得離開事故發生地,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3.有關單位和個人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涉及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事故調查組要為其保密。
4.事故調查組成員與所調查的事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5.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要做到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
6.未經事故調查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發布有關事故的信息。
三、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程序
(一)組建事故調查組。省安委辦接到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啟動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程序,組成事故調查組,趕赴事故發生地,開展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二)證據保全。為及時、全面地收集和保護有關證據,事故調查組成立后,要立即通知肇事車輛隸屬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封存以下檔案、材料:
1.肇事車輛在公安交警部門的入戶檔案,肇事駕駛員的駕駛檔案及違法記錄,肇事車輛的歷史交通肇事記錄等;
2.肇事車輛在交通運管部門的入戶檔案,肇事車輛的維護和檢測記錄、技術等級評定記錄、類型評定記錄,肇事車輛變更記錄,肇事車輛的以往交通肇事記錄及違法記錄,違法處理記錄等;
3.肇事車輛隸屬單位的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和檔案,車輛技術資料,肇事車輛的維護檔案,肇事車輛安裝使用GPS和行駛記錄儀情況,對肇事車輛違法、違規的處理情況,肇事駕駛員的聘用資質、手續、考試考核、安全學習記錄,出站的車輛例檢記錄、售票記錄,肇事車輛的運行線路,出站的乘客檢查登記記錄等;
4.肇事車輛的一級、二級維護保養單位的維護保養檔案,維護保養單位的資質證書等;
5.事故發生路段道路的建設、維護及管控情況;
6.其他需要封存的檔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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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我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并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作用,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更好地保護廣大職工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現參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302號),建立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四不放過制度。
一、責任倒查范圍
(一)車輛在轄區內發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數不足3人,但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較大的。
(二)發生、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傷2人以上事故的;
。ㄈ┌肽陜劝l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發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上級機關或領導指示以及有必要進行責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二、安全生產倒查原則
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三、安全生產倒查內容
(一)是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落
實及簽訂責任書的情況。
。ǘ┦欠癜匆幎ㄔO置了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人員、辦公經費是否保證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監管措施和火災、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設施設備是否按規定要求配備,并保持完好狀態。
。ㄈ┟考径仁欠癜匆幎ㄖ辽僬匍_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會議。
(四)每年是否按規定開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五)是否按要求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列為本年度重點監督的重、特大事故隱患是否能按規定要求進行整改。
(六)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是否經過專門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駕駛人員是否經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ㄆ撸┌踩a工作是否依法實施了有效監督管理。
。ò耍┦欠癜匆幎〞r限報告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九)是否按規定編制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十)發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十一)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關的文件、臺帳、制度以及會議記錄是否存檔,主管或主要領導部署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是否記錄、落實。
(十二)與發生事故有關的其他情況。
四、安全生產倒查程序
。ㄒ唬┕景踩a委員會認為符合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倒查條件的,提請公司班子同意后,下發責任倒查通知。
。ǘ└鶕鹿是闆r,由安全生產委員會提請公司領導班子同意,報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責任倒查。
。ㄈ┌踩a委員會辦公室應在30日內向公司提交倒查報告。
。ㄋ模┤绻緦ω熑蔚共閳蟾鏌o異議,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ㄎ澹┐盏街鞴懿块T處理決定20日內,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下發責任倒查情況通報。
五、責任追究的種類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追究種類分為:責令書面檢討、通報批評、罰款、給予政紀處分等四檔。對觸犯有關法律的還將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
遷安運輸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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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了加強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懲處農機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促進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從源頭上消除農機事故隱患,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結合我縣農機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農機監理機構、農機駕駛培訓機構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存在導致農機事故發生的違法違紀或者瀆職行為,應當由農機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的,適用本制度。
三、發生重大、特大農機事故,由肇事機車注冊登記地和肇事農機駕駛人駕駛證核發地的市(縣)農機主管部門負責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并將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處理結果報市農機主管部門。
四、發生重大、特大農機事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啟動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工作程序:
。ㄒ唬┦鹿手,肇事農機駕駛人取得駕駛證的時間不足二年的;
。ǘ┺r機事故的責任被認定為是因機車安全運行技術狀況不良所致的。
五、對農業機械注冊登記、安全技術檢驗工作過程的責任倒查,要通過查閱檔案、詢問當事人、知情人等形式,查
明在辦理相關業務時,是否對機車進行了安全技術檢驗、機車的安全技術狀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六、對駕駛培訓的責任倒查,要嚴格按照《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第41號令)的有關要求進行,通過查閱《培訓記錄》、詢問當事人、知情人等形式,查明是否按規定的教學內容和培訓課時進行培訓、培訓機構和教學人員是否符合要求。
七、對駕駛證申領過程的責任倒查,要通過查閱檔案、詢問當事人、知情人等形式,查明駕駛人在駕駛證申領、考試等過程中,是否存在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的情形以及考試人員是否存在未按規定的'考試內容和考試標準進行考試的情形。
八、經市農機主管部門核查,有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農業機械注冊登記、農機安全技術檢驗、駕駛培訓及駕駛證申領等工作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其責任:
。ㄒ唬┙o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者經安全技術檢驗不合格的機車辦理注冊登記或者簽注定期檢驗合格手續的;
。ǘ┪窗匆幎ǖ慕虒W內容和培訓課時進行培訓的;
。ㄈ┡嘤枡C構和教學人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ㄋ模椴环像{駛許可條件的申請人核發駕駛證的;
。ㄎ澹槲唇浛荚嚮蛘呖荚嚥缓细竦纳暾埲撕税l駕駛證的;
(六)未按規定的考試內容和考試標準進行考試核發駕駛證的。
九、有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存在違法違紀或者瀆職行為并導致重、特大農機事故發生的,由農機主管部門視其情節并按照以下原則追究直接責任者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ㄒ唬┰斐芍卮筠r機事故的,應當對相關領導進行批評教育,并限期整改;逾期不進行整改或整改未達到要求的,應當免除相關領導的職務。對直接責任人員,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再次發生被追究其責任的農機事故的,調離工作崗位。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處置、賠償、四不放過制度 6
一、嚴格管理,強化責任意識。各職能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轄區內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領域內的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和監督指導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和督促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按職責對基層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
二、嚴格制度,促進排查治理。各部門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追究倒查制度,凡是因安全生產分工職責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督查管理工作不落實、監督整改職責不落實、事故隱患管理與復查工作不落實、事故隱患報告或舉報件核實查處不及時、信息報送或管轄移送不及時,甚至釀成事故的,要實行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追究。
三、嚴格追究,落實“一崗雙責”。減少事故必須從防范抓起;堅持預防為主,必須從安全隱患排查抓起。今后凡是安全檢查,必須把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制度作為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進行全面檢查落實。凡是發生事故,都必須倒查其是否因為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所造成的人為責任事故。在追究事故責任人時,要一并追究在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環節中不作為而釀成事故的相關責任人員。
四、嚴肅查處,堅持“四不放過”。各職能部門對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中不負責的人員(含汽車(船舶)駕駛、危貨押運、維修作業、車輛檢驗、技術檢測、工程施工、現場監管等各崗位人員),以及對因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不力以致釀成事故的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員,必須根據責任區分給予嚴肅處理。在責任倒查中凡是涉及到審批(包括批準、核準、許可、發證、檢驗及驗收)等環節有關責任人員,都應嚴肅追究。并且按“四不放過”(對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和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排查治理措施未落實不放過、責任人員的教育處理不到位的不放過、應急預案不落實的不放過)的原則,抓好繼續防范,防止發生類似事故,防止因隱患造成人為責任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處置、賠償、四不放過制度 7
一、基本概況
1.我市是位于山西南部的一座交通樞紐城市,人口約 35 萬余人,鐵路公路四通八達,是晉南地區重要的交通要道。我市擁有各類機動汽車 3.5 萬余輛,摩托車 2.1 萬余輛,機動車、摩托車駕駛人近 5 萬余人,年均發生交通大小事故約 2500 余起。2012年 11 月底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調解委員會在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正式掛牌成立,由交警大隊、司法局人民調解組織、公證人員等組成。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調解委員會將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統一,將受案、調案、審案融入到交通事故矛盾糾紛調解委員會工作中。人民調解、公證是根據交警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認定書進行調解,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各盡其能,通過辦理賠償協議公證、提存公證、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有效化解了雙方矛盾糾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2.為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三項重點工作"部署和全國公安機關社會管理創新座談會精神,進一步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矛盾糾紛,提高事故處理執法辦案工作水平,根據《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和《公安部交管局關于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的意見》(公交管[2010]47 號)等有關規定,在我市推行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損害賠償工作以來,公證充分發揮其"預防糾紛,減少訴訟"的職能作用,在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調解及達成賠償協議過程中起到了關鍵作用。
二、公證制度
公證制度是一項預防性的法律制度,它和基層司法調解、法院審理民事糾紛共同組成我國的法律制度建設體系。它通過對非爭議、非訴訟的既存事項、依法進行真實、合法的判斷性證明,從而實現預防糾紛,防患未然,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目的!豆C法》第一條:為規范公證活動,保證公證機構和公證員依法履行職責,預防糾紛,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從這一條我們可以看出公證具有預防糾紛、減少訴訟和服務、溝通、證明、監督的職能作用,公證機構作為我國法律服務部門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是通過辦理相鄰關系、財產關系、人身關系公證,有效處理社會群體之間、家庭之間,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來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保證社會的安定有序。作為預防性的法律制度設立的公證機構,是如何在"預防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作用的?公證工作的職能是通過依法介入人民商事的法律行為,確保意思表示真實、合法、保障民商事活動有序進行,提供具有法定證明力的證據,賦予債權文書以強制執行效力,促進矛盾糾紛的有效解決。公證工作在預防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方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這正是公證制度的核心價值所在。
三、公證在道路交通事故調解處理中的作用
。ㄒ唬┺k理提存公證,為受害方在住院就醫期間醫療費用的實現提供了保障
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問題,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需住院治療,在住院時醫院要求先交付押金,可肇事一方不愿交付,雙方互不信任。在這種情況下采用"提存公證"的辦法使這一難題迎刃而解。公證處和交警事故隊依據提存公證相關法律,建立交通事故公證提存法律服務工作機制,由此形成了公證工作全程參與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警證合作機制。
辦理交通事故提存公證的程序:1.公證處設立專用賬戶;2.對交通事故保證金進行提存公證;3.由公證處根據交警事故或醫院催款通知單給予支付;4.根據雙方協議將事故保證金提存公證處。這樣的做法,既有利于受害方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得到保障,防止了在事故處理期間為了醫藥費支出相推諉、扯皮,又使肇事方不因交通事故而耽誤其工作。同時還達到規范交警執法的作用。提存公證的實施,方便了當事人,也解決了這一困擾交通事故處理的難題。如 2013 年 8 月 17 日,田某、楊某駕駛機動車將靳某撞傷,經交警事故隊辦案民警依法認定田某、楊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隨后,肇事方與受害方達成協議,為了便于雙方生產、生活需要,受害方靳某住院期間治療費用由自己先墊付,肇事方楊某、田某將靳某住院期間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和人民幣貳仟元辦理提存公證,待靳某出院后以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調解書或法院判決書領取,這樣傷者治療費用得到了保障,肇事車輛及時放行,減少了營運損失,傷者和肇事方都滿意。
(二)辦理賠償協議公證,減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訴訟
侯馬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與公證處積極探索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的生動載體。從而進一步推進交通事故矛盾糾紛處理的規范化,實現了交通事故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前、專、快"工作成效。一是"前",將公正執法、化解矛盾及管理創新的關口前移。交通事故矛盾糾紛的調解及辦理提存公證、賠償協議公證便捷高效的服務,拉近了調解人員、公證人員與人民群眾之間的距離,化解了矛盾糾紛的升級。二是"專",發揮了司法調解人員、公證人員的法律權威專業作用。司法調解人員、公證人員的介入,解放了調解環節的警力,緩解了交通民警工作強度,統一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法律適用,為當時人提供專業法律服務。經公證處的參與,對延期給付賠償款提供了保障。因很多車輛沒有交強險,有的車主愿意賠,但賠償款不能一次性到位,需分期付款,有時甚至需要幾年時間,為解決受害人的后顧之憂,公證通過對賠償協議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公證,可不經過訴訟程序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序。三是"快",經人民調解、辦理公證結案速度快。由于人民調解和公證共同參與,調解、公證效率的提高,從源頭上最大限度減少了社會不和諧因素,更好服務和方便群眾。如 2013 年 9 月 3 日發生在我市北環路東莊村口的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事故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交警人員無法認定交通事故當事雙方的責任一案,由交警事故隊移交給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后,經專業司法調解人員、公證人員從法律專業的角度分析賠償依據,同時根據本案實地情況,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很快達成了賠償協議,傷者及時得到醫治,并得到了 4500 元的賠償金,實現了案結事了。
四、運用公證手段,加強法律宣傳,提高當事人用法自覺性
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引入公證程序,一方面通過公證機構的審查和對相關事實的確認,為事故雙方當事人明確其權利義務關系提供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另一方面,在辦理公證業務中,公證人員運用法律知識,通過和當事人的溝通,使其真正認識到了只有增強法制觀念,運用法律手段,才能使糾紛得到更好地解決。我處在辦理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公證時,就注意做好雙方當事人的工作,給他們講有關的法律法規,勸說責任人按照規定給受害人進行賠償,同時,也要做好受害人家屬的思想工作,告訴他們要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要求賠償,不能提出過高要求。因公證處是法律賦予的證明機構,所以,能夠取得雙方當事人的信任,容易使雙方當事人盡快的達成協議,從而避免雙方進行訴訟。截止今年10 月底我處共辦理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提存公證、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600 余件,受到各方的好評。
綜上所述,我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借助司法、公證調解力量,開辟交通事故調解新陣地,自 2012 年組建以來,實現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切實讓老百姓充分感受到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損害賠償協議的公證、提存公證、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方式的創新給交通管理工作帶來的變化,初步實現"群眾滿意,形象提升"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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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確保信息渠道的通暢,及時有效的化解社會矛盾,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區工作人員在入戶走訪中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做出判斷,對于能處理的一般問題要當即處理,并及時上報處理結果。對于敏感、重要問題要迅速匯報社區應急辦公室,緊急情況和重大事件可直接向街道主要領導匯報,并在第一時間采取措施予以處置。
三、社區每月組織不同層次人員召開一次信息分析會議,對收集的信息進行認真的分析和研究判斷,制定解決措施并及時上報上級相關領導和部門。敏感時期,每天都要通報信息收集情況,召開信息分析會議,做到當日收集信息,當日研判處置。
四、社區工作人員要按照“四知四清四掌握”的具體要求,經常性的開展走訪工作,收集、匯總、分析社情動態。
五、每個社區工作人員都要承擔收集情報信息的責任,在走訪入戶中積極搜集敵情、社情、輿情,并及時分析整理,反映上報。反映社情民意、居民呼聲方面的信息要隨時報送;對重大社會治安、刑事案件、勞動安全案件、重大集體上訪事件等動態信息要每天必報;對突發性事件要隨時向街道及
上級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并隨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變化情況。
六、社區工作人員要按照網格劃分,在各自分管的片區內成立“信息員”隊伍,積極發揮社區工作人員、片區民警、社區黨員、樓棟長、居民代表的作用,形成覆蓋社區全體居民的社會治安信息網絡。
七、根據“小問題及時辦,大問題按時辦”的原則,并對每一件記錄在案的'信息事件進行追蹤落實。
八、報送的信息要實事求是、尊重客觀,對重要的信息要做到早發現、早收集、早報送。
九、信息反饋工作要重視質量,做到靈敏、迅速、準確、有用。
十、加強社區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培訓,提高信息收集出現漏報、遲報、誤報的,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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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立體化網絡
班主任負責具體內容的教育與指導;值周教師負責檢查和評比強化;學校領導負責監督。
2、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點加強教育的內容有:
一是進行交通常識教育。如右側通行、走路和過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橫道、識別交通信號和遵守交通規則等。
二是進行日常的'交通行為強化,重點加強上學、中午和放學的交通遵守狀況的監控。加學生交通安全行為監督力度,學生通勤車必須有教師押車,確保學生乘車、上車、下車、過馬路安全。放學時,學生排隊下校,班主任必須送學生過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師看護學生過馬路。
3、學校繼續常規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學生周會、班會等進行專門的教育
4、交通事故應急工作
學生在校內或學校附近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啟動兩個應急程序:救護程序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任何人有責任進行救護,等待和協助120人員工作。校醫進行教師的救護工作培訓。
報警程序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任何人有責任撥打報警電話(110)和急救電話(120),明確告知事故的具體地點。學校提前對教師、學生及值班人員進行有關報警、急救、保護現場、留住肇事人等常識的教育。并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老師。
5、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發生安全事故,學校將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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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全面開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立即組織人員對本單位周邊道路進行一次排查,全面了解學校周邊道路的交通狀況、交通流量、交通安全及道路交通設施的設置情況。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立即與交警部門溝通,取得配合,著手進行治理,特別是對交通標志、標線等不齊全的要及時增設或施劃,不斷完善學校周邊道路的交通安全設施,最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隱患,改校園周邊的交通環境。
二、要集中整治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
要和交警支隊緊密配合,通力合作,擬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專門人員,集中時間,對學校周邊的無牌無證、報機動車輛、摩托車非法載客等現象以及不按規定調頭、亂停亂放、鳴喇叭、行人自行車隨意橫穿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查糾治理,持續保持嚴管高壓態勢,為廣學生上、放學提供一個優良的道路交通環境。
三、要對廣學生進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組織學生認真學習《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和進行一次有關道路交通安全常識教育,每月至少要宣講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和安全常識。各校要開辟交通安全宣傳專欄,對廣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提高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和事故防范意識。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教育學生遵章守法,向不文明的交通行為告別,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關愛生命,噪事故。向學生和家長發放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單,為廣中小學生打造一個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四、要認真落實上下學高峰期的交通指揮疏導。
協調交警部門,采取錯時放學措施,降低放學時的交通壓力,并建立上放學師生校門口值班制度,督促學生不在駱留、不多人并行,不隨意橫穿道路,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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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立法目的:
1、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2、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
3、保護人身安全;
4、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
適用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
遵循原則: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一、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ㄒ唬C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ǘC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ㄋ模┸囕v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ㄎ澹┓、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注意的問題:
1、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
2、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3、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ǘC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
。ㄈC動車用作抵押的;
。ㄋ模C動車報廢的。
四、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ǘ└淖儥C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ㄈ﹤卧、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第三章道路通行條件
一、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及有關注意事項:
1、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2、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
3、根據通行需要,應當及時增設、調換、更新道路交通信號。增設、調換、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進行宣傳。
二、道路通行條件:
1、鐵路與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應當設置警示燈、警示標志或者安全防護設施。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應當在距道口一定距離處設置警示標志。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
3、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的樹木或者其他植物,設置的廣告牌、管線等,應當與交通設施保持必要的距離,不得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不得妨礙安全視距,不得影響通行。
4、道路、停車場和道路配套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并根據交通需求及時調整。
第四章道路通行規定
一、一般規定:
1、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2、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3、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4、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實行交通管制。
二、機動車通行規定
1、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2、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3、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1)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2)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3)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4)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5、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6、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三、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1、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2、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3、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
1、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3)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執法監督
一、交通警察調查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ㄒ唬┦潜景傅漠斒氯嘶蛘弋斒氯说慕H屬;
。ǘ┍救嘶蛘咂浣H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執法活動,應當接受行政監察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
1、公安機關督察部門應當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法律、法規和遵守紀律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2、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
第七章法律責任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ㄒ唬┪慈〉脵C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ㄈ┰斐山煌ㄊ鹿屎筇右,尚不構成犯罪的;
。ㄋ模C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ㄎ澹⿵娖葯C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ㄆ撸┕室鈸p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ò耍┓欠〝r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二、交通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ㄒ唬椴环戏ǘl件的機動車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
。ǘ┡鷾什环戏ǘl件的機動車安裝、使用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警報器、標志燈具,噴涂標志圖案的;
。ㄈ椴环像{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人員發放機動車駕駛證的;
。ㄋ模┎粓绦辛P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制度或者不按規定將依法收取的費用、收繳的罰款及沒收的違法所得全部上繳國庫的;
(五)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學;蛘唏{駛培訓班、機動車修理廠或者收費停車場等經營活動的;
。├寐殑丈系谋憷帐芩素斘锘蛘咧\取其他利益的;
第八章附則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ㄒ唬败囕v”,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ǘ皺C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ㄈ胺菣C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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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級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關文件,結合段安電辦〔20xx〕28號《安康電務段汽車管理辦法》,為加強車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強化汽車管理,更好地為安全生產服務,結合車間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職責:
1、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車間主任為車間交通安全第一負責人,負責車間交通安全工作,日常工作由車間安全員負責。車間要把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到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建立健交通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隱患整治、人員培訓考核、設備維修保養和事故責任追究等工作。在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上,要分析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措施進行整改。
2、車間教員要按照段年度教育計劃,結合實際制定駕駛員培訓、學習計劃,要堅持組織駕駛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和局段相關管理制度,不斷提高駕駛員的技術業務水平和安全意識。
3、車間指定車間安全員為車管人員,負責車輛管理,按要求規范車輛使用,做好機動車輛安全使用、維修保養工作,確保車輛時刻處于良好狀態,更好地為安全生產服務。
二、車輛管理:
1、車輛管理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西安鐵路局物資處《汽車管理辦法》、西鐵安〔20xx〕72號《關于印發<西安鐵路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和安電段〔20xx〕89號《安康電務段汽車管理辦法》。
2、車輛的日常養護應符合GB/T18344—20xx《汽車維護、檢修、診斷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
3、車輛由車間值班調度統一指揮調動,了解車輛狀況,明確各類用車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嚴格執行派車單制度。不符合安全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不準出車,遠途派車時要提出安全注意事項;按照派車單指定時間、地點、路線,不準擅自改變地點、路線用車;返回后駕駛員要向值班調度匯報運行安全和任務完成情況。
4、要嚴格執行下班后和節假日車輛回庫的規定,未經車間主任批準,車輛不準在外過夜。
5、惡劣天氣,非因公特殊情況下,原則上必須封存車輛。必須使用時,需經車間主任批準,并采取保安措施后方可使用。
6、駕駛員應對機動車輛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確保車輛狀態良好,以備使用。
7、車輛發生故障或存在隱患時,需送委外修理時,駕駛員應向車間車管人員說明具體情況,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及“車輛維修項目報價表”報段主管部門批準然后送定點修理廠修理。
8、各類車輛用油由車間車管人員填寫用料單,一式二份,并加蓋車間公章及科目負責人章,由駕駛員持一聯到局定點加油站加油,另一聯由車管人員留作備存。
三、駕駛員管理:
1、未經正規培訓辦理機動車輛駕駛證的人員,不準駕駛機動車輛;嚴禁非專職司機,領導干部駕駛公車,嚴禁公車私用。
2、駕駛員日常必須保證充分休息,保持精神狀態良好。車間不得安排駕駛員超時、超勞駕駛車輛。駕駛人員必須保證在精力充沛的狀況下行車,嚴禁疲勞駕駛。
3、駕駛員崗位職責:
、爬喂虡淞踩谝坏乃枷,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操作規程,開好安全車。
、品e極鉆研業務技術,熟練掌握車輛的性能、構造、工作原理、維修知識和技術狀況,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維修和保養,經常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車內外的衛生。
、亲袷亟煌ǚㄒ,確保行車安全。
、葓允毓ぷ鲘徫唬_保用車時隨叫隨到,不得貽誤工作。值班時,要按時到位,確保應急工作用車。
、杀9芎密囕v及隨車工具附件。
⑹服從調派,聽從指揮,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4、駕駛員作業標準:
⑴出車前應認真檢查燃油、潤滑油、冷卻水、發動機及各部總成,符合規定和技術標準。方向機、離合器、變速箱、傳動軸有無異常。照明、喇叭、雨刷器、轉向信號和剎車信號及各儀表顯示正常。制動器、手制動器、效能試驗作用良好。機械備品、工具備品是否齊全。
、菩旭傊凶袷氐缆方煌ǚㄒ,集中精力、謹慎駕駛,隨時注意各部聲響和各種儀表顯示。不超載、不超速行駛。
⑶收車后,應將車輛手制動器拉緊,停穩車輛。檢查油、水、電、輪胎氣壓是否正常。清潔車輛內外衛生、車窗門鎖關閉良好。
5、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篷{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上崗證、汽車定編證。
、撇粶兽D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
、遣粶蕦④囕v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員駕駛。
⑷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⑸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什粶示坪篑{駛車輛。
、瞬粶蜀{駛安全設施不全或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⑻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⑼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⑽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
、蠙C動車輛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⑿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⒀不準在機動車輛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員視線的物品。
、疫B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必須停車休息。
⒂車輛發生故障或存在隱患時及時匯報,能自行修復的要及時維修養護;需送委外修理時,應按照段相關規定和程序執行委外修理。
⒃各類車輛用油由車間車管人員填寫用料單并蓋章,然后由駕駛員持用料單到局定點加油站加油。
四、車輛行駛:
1、車輛行駛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在高速公路行駛執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第八十五條的規定。
2、車輛嚴禁運輸各類危險品。
五、監督檢查:
1、車間車管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要按照管理職責分工認真做好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于需上級部門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反饋解決,不斷規范和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推行持“雙證”(即公安交管部門頒發的機動車駕駛證和路局考核合格后頒發的駕駛員上崗證)上崗制度。嚴格駕駛員日常管理,車間要按規定對駕駛員進行安全考試,不斷強化和規范對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
3、推行車輛“安全監督崗”制度,副駕駛座為指定安全監督員崗位,應在車輛指定位置揭掛安全監督崗標識,并確保標識清晰牢固。凡乘坐在副駕駛座位上的人員,應自覺履行安全監督職責。單人乘車者應主動擔任安全監督職責;多人乘車時,應由為主的申請用車人員負責安全監督工作。發生違章駕駛、肇事后,也要對安全監督員實行問責。
“安全監督崗”職責:
⑴負責提醒司機遵守交通法規,照章行駛。
、圃谖kU路段,幫助司機瞭望,必要時下車查看路況,引導行車。
⑶在視線較差的地段倒車時,幫助司機查看車后狀況。
4、車間車管人員每月必須對車輛按標準全面對標檢查,對達不到技術要求的車輛,要立即停止使用,堅決杜絕機動車帶病上路。
5、車間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的檢查,大力整治超載、超速、疲勞駕駛,以及駕駛中接打手機、不系安全帶、強超搶行等違章行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其中,車間安全員每旬檢查不少于一次,其他管理人員每月不少于一次。
六、交通事故報告、處理:
1、交通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應立即向車間和段匯報,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并向段報送有關材料。
2、凡違反本規定,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將納入“安質效”進行考核。
七、應急預案:
1、按照以人為本和預防為主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把預防作為應對事故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不斷完善預案和工作機制。
2、車間成立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車間主任任組長,組員由車間各管理人員組成,負責發生交通事故后的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發生后,責任人應立即電話通知當地公安、醫療急救等部門,實施救治。同時,立即通知車間主任和值班調度及車管人員,并由車間調度向段匯報。
4、車間要迅速派人趕赴現場,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人員,要在盡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配合地方有關部門搶救傷員、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5、發生事故后,責任人及相關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后,車間要針對問題組織相關責任人召開專題分析會,對問題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責任追究,形成分析報告報段。
八、獎懲考核:
1、對于愛護車輛、安全駕駛、無違章違紀行為、年度無任何事故者,視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
2、凡有下列情況,納入“安質效”系統進行考核,造成影響和后果,視情況給予下崗和報段處理。
、挪粓允毓ぷ鲘徫,離崗、值班脫崗。
、撇环䦶呐绍嚾藛T指揮,私自出車、消極怠工或因服務態度惡劣有不良反映。
、钱敯嗥陂g飲酒、酒后駕車。
、任窗匆幎ǎ瑢④囕v停放在段外過夜。
、蛇`反交通規章駕車并肇事者,視情節輕重處理。
、饰窗匆幎B護車輛,造成車輛損壞的,視情節輕重處理。
九、相關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2、未盡事宜按段安電辦〔2009〕28號《安康電務段汽車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3、本制度中涉及的內容見附件。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處置、賠償、四不放過制度 13
(一)公司各級領導、員工、外單位入公司車輛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公安安全交通部門和本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
(二)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駕駛。
(三)機動車輛,未經批準不準在生產區內隨意行駛。
(四)公司內行車速度不大于4公里/小時,轉彎應減速鳴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五)公司內道路不得任意堆放物件,要保持暢通。機動輛停放時禁止占用消防車通道。
(六)機動車輛與非機動車輛要分開停放,載貨車輛要與非載貨車輛分開停放,危險品貨車要與非危險品貨車分開停放。
(七)生產區內不準隨意停放單車、摩托車,門衛有權檢查進出車輛。
(八)公司內的一切交通標志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九)汽車裝載運輸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寬,若為特殊情況,應先報有關部門聯系,采取措施,方可行駛。
(十)嚴禁在生產區內進行機動車輛維修和調試。
(十一)公司內交通安全由公司保安部門管理檢查。
另外,在加強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時,還可以加大宣傳力度,在廠區主要路口懸掛交通安全標語,以提高職工的'交通安全意識。同時加強路查路檢,加大對交通違法違章的處罰力度,并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曝光等。這些工作的開展,可以進一步規范職工的交通行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在廠區營造一個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處置、賠償、四不放過制度 14
1.為保障廠區道路交通運輸安全,維護交通秩序,防止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安全保衛部門全面負責廠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進入廠區汽車門前有停車檢查標志,由廠警檢查合格后方行。
3.廠區應設專門停放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場所,并按規定停放。
4.進入廠區汽車設限速標志(5公里/時)。
5.廠區道路不得隨便停車,道路上破土施工,要辦理申報手續同意后方可,并有明顯標志,夜間要掛紅燈。
6.跨過廠區道路的管道,要設限制高度的提示標志。
7.廠區道路應平坦暢通,禁止在路面排放污物及酸堿等有危險物質,冬季要及時清除積雪、積水。
8.機動車輛必須完好,證件齊全,進入廠區必須要戴好防火罩。
9.本單位的廠內機動車如:鏟車、摩托車等,駕駛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駕駛。
10.車輛裝載應為核定量,裝載物品不得拋、灑、滴、漏,污染環境,裝載危險化學品按有關規定執行。
11.工作人員進入廠區必須三人成列、兩人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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