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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廠承包商管理制度(精選12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化工廠承包商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化工廠承包商管理制度 1
1.目的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雇傭來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務的個人或單位。
2.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制定本制度。
3.職責
3.1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對企業內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對承包商管理的有關規定。
3.2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試行)》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
3.3各部門負責各自歸口部門的安全工作。
4.控制程序
4.1承包商資格審查的內容:
承包商過去的3年的安全業績表現資料;
服務類型、經營范圍和資質證書;
工程所在地建委出具的施工許可證;
審查承包商安全計劃書;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承包商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管理人員的有關信息。
4.2簽訂合同時的要求
4.2.1明確承包商在承包項目施工中的安全責任條款;
4.2.2明確承包商在承包項目施工中應執行的安全管理規范、標準、制度;
4.2.3承包商應選擇合格的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并經過培訓;
4.2.4承包商應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設施、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4.2.5承包方必須接受現場安全檢查和監督。
4.3承包商人員的培訓
4.3.1管理部組織對承包商進行入廠前安全培訓,做好培訓記錄,與承包商簽訂《外協安全合同》。
4.3.2施工項目所在單位應對承包商人員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其內容包括:作業現場的特點、主要危險和應急處理措施;執行《事故管理制度》;進入現場的安全注意事項。
4.4承包商的安全資源配置如下:
按要求配備安全員;
承包商員工資質符合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承包商為檢修人員配備必需的個人防護用品;
承包商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配置必需的安全防護器具、安全標志等。
4.5作業過程的協調與監督
4.5.1作業過程的協調
承包商負責人應參加本公司與作業相關的安全例會和有關安全事項的臨時會議,匯報安全管理情況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實會議要求;
4.5.2作業過程的`監督的內容如下:
對于較為危險的施工作業,必須經管理部檢查認可,并安排專人現場監護;
承包商應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各個部門應采取定期和隨機檢查的形式對承包商的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記錄;
d)對于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合同的行為或違章作業,管理部有權進行處罰、責令其停工。
5.相關制度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設施檢維修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6.記錄
6.1合格承包商名錄。
6.2安全生產表現評價報告。
6.3承包商檔案。
6.4安全檢查記錄。
6.5 《外協安全合同》。
化工廠承包商管理制度 2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與安全標準化工作接軌,同時,也使公司的各項安全活動有詳細記錄,以備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門及生產部門,所有與安全相關的活動、產品和服務。
3.職責者
安環部、人力資源部、各車間及管理部門。
4.管理細則要求
4.1企業應建立包括安全組織、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安全檢查、隱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等七類資料的安全工作臺帳。基層單位和班組應設安全活動記錄,提倡實行微機管理。
4.2安全組織臺帳
4.2.1記錄相應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組織網絡、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成人員名單、消防工作組織網絡組成人員名單,納入臺帳備查。
4.2.2記錄從安全領導小組到班組的.安全組織網絡組成人員名單。
4.3安全會議臺帳
4.3.1安全會議臺帳主要記錄本單位召開的各級安全會議資料,尤其是對安全生產工作文件的傳達、學習貫徹情景。
4.3.2安全會議臺帳應設由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召集單位和主持人、與會單位和人數、會議資料以及處理結果等欄目。
4.4安全教育臺帳
4.4.1企業安全教育臺帳應記錄領導、管理人員、安環部各級領導、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情景。
4.4.2車間安全教育臺帳應記錄領導及員工安全教育、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崗位安全操作、應急預案的演練以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4.4.3安全教育臺帳應至少設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課資料、地點、時間、考試成績及授課人姓名等欄目。
4.5安全檢查臺帳應至少設有檢查日期、檢查資料、受檢部門、發現問題、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檢查人簽字等欄目。
4.6隱患治理臺帳
4.6.1凡發生在單位的事故隱患均應在隱患治理臺帳中記錄。
4.6.2事故隱患治理臺帳應設有隱患所在部門、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計劃治理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及隱患治理后的評估情景。
4.7事故臺帳
4.7.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應建立相應的事故臺帳,記錄本公司所發生的事故。
4.7.2事故臺帳應設有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時間、事故類別、事故概況、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情景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登記表。
4.7.3基層單位的事故臺帳應包括發生在本單位或當事人屬于本單位的各類事故。
4.8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臺帳應設有考核項目(資料)、被考核部門和個人、主要事跡和存在問題、考核意見和結果、獎懲情景、考核部門簽字及審批部門等欄目。
4.9安全活動記錄按《安全培訓教育制度》要求,記錄單位和班組的安全活動開展情景。
4.10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歸口管理部門應認真填寫、保管安全臺帳;同級主管安全的領導應定期檢查并簽字。
化工廠承包商管理制度 3
一、生產前準備
在下月生產計劃下達前,車間應做好有關原材料、技術、設備等各方面的準備工作。
二、編制生產作業計劃
車間應在接到月計劃二日內,編制好本車間詳細生產作業計劃產品質量要求及勞力安排計劃,落實到工段(班組)
三、生產調度
1、車間主任每月主持召開一次生產調度會,由車間辦公室人員及各工段(班組長)參加,檢查落實生產進度,解決存在問題。
2、會調配人員,按計劃定額掌握原材料供應情況。
四、物件定額管理
嚴格按照車間物件管理規定,編制車間各只配件計劃,定額存放在制、原材料及零配件,落實專人管理。
五、產品質量管理
1、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研究質量保證與改進措施。
2、嚴格控制生產過程質量,實行質量否決。
六、工藝技術管理,不合格品不出車間原則。
1、車間工藝技術資料及時收集、整理、歸檔。
2、宣傳貫徹工藝紀律,組織員工的技術學習和考核,從工藝技術上保證產量、質量、物耗等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
3、組織車間技術問題,生產能力和物耗定額的審定,進行平衡計算,并由此提出最佳技術措施。
4、組織技術經濟活動分析會,及時發現反映生產中的技術問題,參與車間技術改造,合理化建議的討論和會審。
5、參與技改,大修項目的驗收試車,起草實物連動試車方案報技術中心審批后負責組織實施。
七、設備技術管理
1、認真貫徹執行和建立健全設備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堅持對設備運行和檢修進行全面的檢查監督。
2、加強設備運行檢修的安全技術工作,調查處理設備事故。
3、組織車間檢修工作,應有檢修方案技術措施,做好檢修質量檢查,試車驗收和記錄整理工作。
4、組織技術培訓,鼓勵技術革新和改造。
5、按規定填寫各種報表。
八、生產原始記錄管理
1、各種原輔材料質量分析情況由質監部提供,工藝員保管并通知生產班組。
2、操作記錄由操作人員如實填寫,工藝員收集、整理。
3、產品質量分析報告由公司化驗室提供,工藝員負責收集整理。
4、交接班記錄應包括產量、質量、消耗、安全、設備運行、衛生情況等,由工藝員負責收集整理和保管。
九、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制度”及化工生產禁令。
2、經常對員工加強安全教育。
3、定期安全檢查。
4、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開好事故分析會。
化工廠承包商管理制度 4
1、目的與使用范圍
為了消除各類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隱患,確保作業安全,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本制度規定了作業前的風險評估,施工前的準備、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和措施以及安全作業要求。
本規定適用于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各類施工作業的監督管理。
2、職責范圍安全環保部、設備科負責制定本制度,負責各自范圍的監督管理。
各車間、班組具體組織貫徹落實制度要求。
3、施工前的準備根據作業項目要求,應制定施工作業方案,落實作業人員、檢修組織、安全措施。
項目作業負責人應按方案要求,組織人員到施工現場,交待清楚作業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并落實安全措施。
進行各類塔、球、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電器以及地下室、陰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閉場所作業,如需登高作業、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進入容器、受限區域、用電作業等,應按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票證,未經審批前不得進行作業。
項目負責人應對整個作業過程的安全負全面責任,并制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期間的作業安全。
施工作業前,項目負責人應對會同設備、工藝技術人員檢查并確認設備、工藝處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安全作業要求。
確認無誤后,方可批準作業。
在進行設備內作業、動火作業、高處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申請辦理安全作業審批手續,由安全環保部根據規定審批簽發各類作業證,施工單位各類措施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票證上簽字后,方可施工作業。
在進行抽堵育板、設備檢維修、吊裝、動土及電氣檢修和臨時用電作業前,施工單位必須提前申請辦理以上作業審批手續,由設備動力部門審批簽發各類安全作業票證,施工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票證上簽字后方可施工作業。
4、安全要求和措施
對施工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并經啟動復查確認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的安全標志并加鎖后進行作業。
作業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行,并合理放置。
應對作業現場的爬梯、圍欄、平臺、鐵箅子、蓋板等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對使用的盲板應逐個檢查,高壓盲板須經探傷后方可使用。
對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對有腐蝕性介質的作業場所應備有沖洗用水源和沖洗裝置。
對作業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
應將作業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作業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
應檢查、清理作業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需夜間施工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5、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參加施工作業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施工作業的各工種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電氣設備施工作業應遵守電氣安全工作規定。
在生產和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作業時,項目負責人應與當班班長聯系。
如生產出現異常情況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時,應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工作,迅速撤離作業場所。
待上述情況排除完畢,確認安全后,方可通知作業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嚴禁涂改、轉借各類安全作業票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對各類票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特種作業必須由具備安全作業資格的人員持證上崗作業。
6、現場作業結束后的檢查內容
現場作業負責人應會同有關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和檢修人員檢查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現場作業負責人應會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根據生產工藝要求檢查盲板抽堵情況。
對影響作業需要拆移的蓋板、箅子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是否恢復正常。
現場作業所用的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拆除。
設備、屋頂、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干凈。
施工作業單位應會同各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對設備進行單位和聯動試車,驗收交接。
化工廠承包商管理制度 5
1、目的:為加強對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產設施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設施安全、穩定、長期滿負荷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的生產設施。
3、職責:生產部為本制度的具體落實部門,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為日常監督部門。
4、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內容: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設施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4.1生產設施選購
4.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產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生產設施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4.1.2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生產設施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4.1.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4.2生產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開停車方案、設備停修吹掃方案。
4.2.2生產部門制定生產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設備定期檢查和考核記錄。
4.2.3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2.4生產部工務負責員工培訓。內容包括生產設施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4.2.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
4.3生產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嚴格執行本制度,由生產部工務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4.3.2生產設施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確定生產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3.4預檢預修,是確保生產設施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根據生產設施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生產設施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生產設施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4.4生產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4.4.1生產設施運行與維護堅持“生產設施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生產設施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4.4.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覺愛護生產設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2)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3)做好生產設施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生產設施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朮狀況良好。
5)按照《機器設備管理程序》做好生產設施的運行、維護、養護記錄。
6)保持生產設施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境衛生好
4.4.3品質保證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臺帳和檔案,包括原始資料和檢維修資料、檢測資料,按照國家規定定期進行檢測且證件齊全。
4.5生產設施檢查制度
4.5.1生產部生產設施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施進行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機器設備定期保養計劃及實施記錄表》上。
4.5.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生產設施實際運轉狀況,制定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備大修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4.6生產設施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4.6.1生產設施報廢的`基本原則按公司《機器設備管理程序》及相關規定進行。
4.6.2生產設施報廢手續按公司《機器設備管理程序》及相關規定進行。
4.6.3生產設施改造的基本要求
1)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生產設施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2)生產設施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4.6.3嚴格執行生產設施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生產設施技術管理檔案,記載生產設施一生全過程的狀態。按照生產設施選購,生產設施維護保養、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管理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盤保存。
化工廠承包商管理制度 6
一、總則
(一)門衛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為強化門衛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和保安人員。
二、管理辦法
(一)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等規章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二)保安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全公司一次。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匯報并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協助處理。
(三)保安人員必須出門站崗值勤。
(四) x衛室要保持干凈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范,不能在x衛室內吸x。無關人員不得在x衛室逗留、閑聊、嬉笑、打鬧、借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雙方協議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含工程建設工地),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x或憑出車單出入。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外出,須經總經理室審批;不符合上述手續者,保安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人事行政部。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經被訪人同意,憑有效x件,準確填寫會客單后,佩戴
(六)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x衛室內的會客進行。
(七)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八)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資,進入公司時,需在x衛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
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公司須持有財務部出具的出門x,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凡節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資,須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九)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摩托車、自行車(食堂購菜、送水車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如無出車單,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除外。車內人員一律憑出門x(副總經理以上車輛除外),否則不予放行。
(十)嚴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借故離開公司。保安要作好違紀違規人員的登記,并及時向人事行政部上報。
(十一)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三、附則
(一)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化工廠承包商管理制度 7
一、公司領導(廠長、經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法令和指標,對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在計劃、安排、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安排、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備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安全問題。
4、每季度定期組織一次重大安全檢查,對重大不安全隱患組織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相關人員給予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防范措施,落實“三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事故責任人。
二、安全員職責
1在總經理領導下,制定、修訂、批準安全技術規程、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發生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和相關人員的工作。
4、定期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實施整改。
5、制定或修訂公司的消防制度,并監督執行。
6、負責工業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鑒定。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用品、消防器材的管理。
8、立即報告事故,組織搶救,保護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和上報,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提出預防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設置整改人員、措施和時限。
10、辦理動火手續。
三、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決定。
2、負責新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3、班前強調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做好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工作,確保其始終處于良好狀態和正常運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立即報告事故,組織搶救,保護現場。
7、組織生產現場的清理、布置,管理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責任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認真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檢,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正確分析、判斷、處理和保護事故,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和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設備維護保養。始終保持作業現場的整潔,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5、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用具。
6、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作業,異常、嚴重危險有權停止作業,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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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領導(廠長、經理)職責
1、仔細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法令、指標、對本公司員工的平安健康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平安生產工作。
2、在方案、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方案、布置、檢查、總結平安工作,定期召開平安工作會議。
3、建立平安組織機構,配置平安人員,實現平安生產,準時討論解決有關平安的重大問題。
4、每季定期組織一次平安大檢查,對重大的擔心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對避開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實行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范措施,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職責者進行嚴厲處理。
二、平安員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制訂和修訂、審批平安技術規程和平安規章制度及平安技術措施,并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平安生產的宣揚訓練,組織平安培訓和平安技術考核。
3、監督檢查平安生產操作規程執行情景,遇有緊急擔心全情景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有關人員的工作。
4、常常進行現場平安檢查,幫助解決問題,組織落實整改。
5、負責編制或修訂公司防火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6、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鑒定工作。
7、負責平安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
8、發生事故馬上報告,組織搶救,愛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組織平安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班組長平安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平安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打算。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安全訓練。
3、做到班前講平安,班中檢查平安,班后總結平安。
8、發生事故馬上報告,組織搶救,愛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組織平安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的辦理工作。
四、班組長平安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平安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打算。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安全訓練。
3、做到班前講平安,班中檢查平安,班后總結平安。
4、搞好平安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使其常常堅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5、督促訓練員工正確使用勞動愛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發生事故馬上報告,組織搶救,愛護好現場。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平安生產。
五、員工平安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平安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細心操作,嚴格掌握工藝條件,記錄干凈、精確、牢靠,仔細執行交接班制度。
3、準時巡回檢查,發覺特別準時處理。發生事故要正確分析、確定、處理、愛護好現場,并準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惜并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設備維護。常常堅持作業現場所干凈,搞好平安生產。
5、正確使用,妥當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特別嚴峻時,有權停止作業,并準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化工廠承包商管理制度 9
一、公司領導(廠長、經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法令、指標、對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置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4.每季定期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重大的`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實行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范措施,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職責者進行嚴肅處理。
二、安全員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制訂和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情景,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景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有關人員的工作。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落實整改。
5.負責編制或修訂公司防火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6.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鑒定工作。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
8.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班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決定。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搞好安全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堅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回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生事故要正確分析、確定、處理、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并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設備維護。經常堅持作業現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異常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化工廠承包商管理制度 10
一、施工與檢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在檢修前辦理任務書,明確檢修項目職責人,并服從審批手續。
2、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檢修任務書的要求,親自和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3、檢修項目負責人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工作的安全。
4、根據檢修任務書的要求,生產單位要為檢修單位創造安全
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的檢修單位,不得任意拆卸設備、管道。
5、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設備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6、檢修傳動設備和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上安全鎖卡。
7、檢修人員應檢查檢修中需要的安全防護器具,消防材料的準備情景。
8、檢修人員要檢查動火安全作業書的審批資料和落實情景,以及設備內的安全作業是否可行。
二、設備內檢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槽罐、釜、槽車、排風道等)內作業,必須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如下釜安全操作單),該設備必須與其他設備隔絕(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并清洗、置換。
2、進入設備內作業前分鐘內,要取樣分析有毒、有害物質濃度及氧含量,經檢驗合格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后方可入內作業,在作業過程中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業時,必須穿戴適應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面具。
3、設備內作業必須設有經驗的作業監護人,監護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人員堅持有效的聯絡。
4、設備內作業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景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設備內要有貼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的安全電壓照明。
5、嚴禁在設備內外投擲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氣吹風。
6、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在作業證上簽字,檢修人員方可封閉作業孔。
7、檢修完成后必須檢查設備內是否有異物,并清理,并進行試驗水壓、氣密,并做好記錄準備,清理現場。
8、檢修后的設備必須進行試運行,合格后生產和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三、一般的'安全管理制度
1、檢修人員應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堿和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質的性質,避免發生灼傷、燃燒、爆炸和中毒事故。
2、檢修人員應明白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滅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確使用。
3、檢修受壓容器,設備和管路之前必須將其壓力降到等于大氣壓。
4、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5、在檢修時不要觸及電動機有電部位,以及電纜和照明線。
6、使用手電鉆時,工人必須戴上橡膠手套,電鉆外殼應接地。
7、在起重和其他危險工作區域都應掛警告標志,不許外人進入工作區域。
8、檢修完畢后應拆除腳手架,臨時電器線路,警告牌和標志,搬走檢修用的機具,清理設備,屋頂上,地面上等的雜物垃圾,到達工完、料凈、場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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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驗室用電安全
違章用電常常可能造成人身傷亡,火災,損壞儀器設備等嚴重事故。化學實驗室易燃
易爆物品較多,特別要注意安全用電。為了保障人身安全,一定要遵守以下安全規則。
(1)防止觸電
1)不用潮濕的手接觸電器。
2)電源裸露部分應有絕緣裝置(例如:電線接頭處應裹上絕緣膠布)。
3)所有電器的金屬外殼都應保護接地。
4)實驗時,應先搭好裝置后才接通電源。實驗結束時,先切斷電源再拆裝置。
5)修理或安裝電器時,應先切斷電源。
6)不能用試電筆去試高壓電。使用高壓電源應有專門的防護措施。
7)如有人觸電,應迅速切斷電源,然后進行搶救。
(2)防止引起火災
1)使用的保險絲要與實驗室允許的用電量相符。
2)電線的安全通電量應大于用電功率。
3)室內若有氫氣、煤氣等易燃易爆氣體,應避免產生電火花。繼電器工作和開關電閘時,易產生電火花,要特別小心。電器接觸點(如電插頭)接觸不良時,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4)如遇電線起火,立即切斷電源,用沙或二氧化碳、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禁止用水或泡沫滅火器等導電液體滅火。
(3)防止短路
1)線路中各接點應牢固,電路元件兩端接頭不要互相接觸,以防短路。
2)電線、電器不要被水淋濕或浸在導電液體中,例如實驗室加熱用的燈泡接口不要浸在水中。
二、實驗室用水、排水安全
(1)節約用水
每次用完水,及時關上水閥。
(2)廢水的排放
實驗室器皿的洗滌和實驗殘液的排放與一般性洗滌用水的排放應分開;一般性洗滌
用水可直接排放,而實驗室器皿的洗滌和實驗殘液的排放需通過管道送到廢水處理
裝置進行處理之后再排放。
三、實驗室各種儀器的使用及操作安全
(1)實驗人員要熟悉了解儀器性能
(2)自覺維護實驗室設備
1)必須按說明書規定的操作規程使用儀器,無關人員不得隨便撥動儀器的旋鈕。
2)精密儀器的拆卸、改裝應經過一定的審批手續,未經審批不得任意拆卸。
3)精密儀器的配件應妥加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3)對設備出現的小故障能自行解決,定期校正,保證在有效期內使用
(4)儀器發生故障或損壞等事故立即報告管理人員
四、實驗室各種藥品、試劑的性質及使用安全
(1)防毒
1)實驗前,應了解所用藥品的毒性及防護措施。
2)操作有毒氣體(如H2S、Cl2、Br2、NO2、濃HCl,濃HNO3等)應在通風櫥內進行。
3)苯、四氯化碳、甲醛、乙醚、硝基苯等的蒸氣會引起中毒。它們雖有特殊氣味,但久嗅會使人嗅覺減弱,所以應在通風良好的`情況下使用。
4)有些藥品(如苯、有機溶劑、汞等)能透過皮膚進入人體,應避免與皮膚接觸。
5)氰化物、高汞鹽(HgCl2、Hg(NO3)2等)、可溶性鋇鹽(BaCl2)、重金屬鹽(如Cr、Pb鹽)、三氧化二砷(As2O3)等劇毒藥品,應妥善保管,使用時要特別小心。
6)有些原料藥品為粉體,在稱量過程中,若無防護,易被吸進肺部,引起肺部疾病,應帶防護罩稱量。
7)禁止在實驗室內喝水、吃東西。飲食用具不要帶進實驗室,以防毒物污染,離開實驗室及飯前要冼凈雙手。
(2)防爆
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當兩者比例達到爆炸極限時,受到熱源(如電火花)的誘發,就會引起爆炸。
1)使用可燃性氣體時,要防止氣體逸出,室內通風要良好。
2)操作大量可燃性氣體時,嚴禁同時使用明火,還要防止發生電火花及其它撞擊火花
3)有些藥品如過氧化物等受震和受熱都易引起爆炸,使用要特別小心。
4)嚴禁將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放在一起。
5)久藏的乙醚使用前應除去其中可能產生的過氧化物。
6)進行容易引起爆炸的實驗,應有防爆措施。
(3)防火
1)許多有機溶劑如乙醚、丙酮、乙醇、苯等非常容易燃燒,大量使用時室內不能有明火、電火花或靜電放電。實驗室內不可存放過多這類藥品,用后還要及時回收處理,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聚集引起火災。
2)有些物質如磷、金屬鈉、鉀、電石及金屬氫化物等,在空氣中易氧化自燃。還有一些金屬如鐵、鋅、鋁等粉末,比表面大也易在空氣中氧化自燃。這些物質要隔絕空氣保存,使用時要特別小心。實驗室如果著火不要驚慌,應根據情況進行滅火,常用的滅火劑有:水、沙、二氧化碳滅火器、四氯化碳滅火器、泡沫滅火器和干粉滅火器等。可根據起火的原因選擇使用,以下幾種情況不能用水滅火:
(a)金屬鈉、鉀、鎂、鋁粉、電石、過氧化鈉著火,應用干沙滅火。
(b)比水輕的易燃液體,如汽油、笨、丙酮等著火,可用泡沫滅火器。
(c)有灼燒的金屬或熔融物的地方著火時,應用干沙或干粉滅火器。
(d)電器設備或帶電系統著火,可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四氯化碳滅火器。
(4)防灼傷強酸、強堿、強氧化劑、溴、磷、鈉、鉀、苯酚、冰醋酸等都會腐蝕皮膚,特別要防止濺入眼內。液氧、液氮等低溫也會嚴重灼傷皮膚,使用時要小心。萬一灼傷應及時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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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在值勤和執行任務時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保安崗位24小時執勤不間斷;當值保安認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主要職責
1.責任范圍:適用于本公司所轄全部區域。
2、貫徹執行公司關于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范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3、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門衛崗位職責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值班時應著制服,服從管理、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2、嚴格執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3、不得酒后上崗或擅離崗位。
4、對非本公司的人員、車輛進出要實行查詢登記。
5、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須憑公司職能部門書面通知方可放行。
6、及時做好報紙、郵件的收發工作。
7、保持門衛室環境衛生,物品保管整齊有序。
8、上下班時間(上班時間為9:00、下班時間為17:00)的前后15分鐘須到大門口站崗,維持門口交通秩序,迎送職工上下班。
9、執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關閉時大門不留缺口;門衛室時刻保持有人,杜絕閑散人員進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11、如門衛室有設施損壞,需填寫報修單交至負責人處。
12、完成領導交付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行為準則
第六條、治安安全管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
2、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對于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節嚴重的可直接撥打110并上報公司領導。
3、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支持、協助相關安全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第七條、人員出入管理
1、工作時間(9:00—17:00)外來人員因事需進公司必須填寫《會客單》,內容包括姓名、單位、事由、時間、車號、聯系部門及人員等,門衛應電話向被訪人員或部門核實后方可放行,無正當理由、不填寫《會客單》者不得進入公司。
2、外來人員出公司時,將經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交門衛核對注銷后,方能離開公司,如攜帶物資出公司必須出具經負責人審批同意后的《物資出條》,方能放行。
3、廠區內臨時作業,需安排外單位人員進公司施工,用工部門應事前將施工期限、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并須領取《臨時出入證》,施工期間,外來施工人員憑證進出公司,并且佩戴《臨時出入證》,否則保安將要求其離開公司。
4、凡已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勞務關系者,視同外來人員按以上1、2條執行。
5、非工作時間外來人員無預約一律謝絕訪問。
6、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異者不得進入公司。
7、如遇態度惡劣,強行闖入者,門衛應立即上報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8、各類團隊來公司參觀,參觀者須憑單位介紹信和帶隊人身份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預約手續,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通知門衛放行;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生產區域參觀、拍照錄像。
9、上級單位領導來公司調研、指導工作,由辦公室人員在門口迎接的,門衛應予以放行。
第八條、車輛出入管理
1、外來車輛因事出入公司時,需填寫《車輛來訪登記表》,不填寫者不得入內
2、門衛應對外來車輛進行引導,維持停放秩序。
3、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辦公室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4、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衛應立即報告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第九條、物資出入管理
1、公司物資
物資出公司時,須由主管部門開具《物資出條》,由相關人員填寫,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批后,門衛核對物資無誤后方可放行。
2、外來物資
a、供貨商送貨入庫時,應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出公司時,門衛根據物資入庫票據或主管部門開具的《XX放行單》,核對無誤方可放行。
b、外來運輸車輛進入公司時,門衛需了解物品情況,如有危險品等須向相關負責人核實后方可放行。
第十條、日常安全巡邏管理
1、保安管理部門(辦公室)根據各部位具體情況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確定或調整保安巡檢線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并排定保安班組以及對人員、物資進行分配。
2、保安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a、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上級。
b、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c、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
110、消防單位
119或救護單位120。
d、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e、保安在當值時間出現周界監控報警或接到中控室警報通知,須迅速確定方位、立即出動處理,并且及時向中控室或公司領導回饋現場狀況,如狀況危急須即時聯系當地派出所;事后填寫《治安報警處理記錄表》。
3、日班每2小時巡邏一次,夜班每1小時巡邏一次。各當值保安交接班完成后即進行首次巡邏,并按規定將巡邏情況記錄在《保安值班記錄》。辦公室可根據需要調整巡邏間隔時間,保安個人不得擅自變更。
4、保安在巡邏時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多聽多看,發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并報告公司相關負責人。
5、常規工作時間(9:00—17:00)結束后,對公司公共部位進行巡邏,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6、如發現火警應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第四章緊急或意外事故處理
第十一條、意外事故
1、員工急病,即刻通知辦公室,及時派人送往醫院治療或撥打120,及時報備公司領導。
2、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相關領導至現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火勢熄滅后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第十二條、糾紛事件處理
a、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b、發生打斗,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公司領導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c、打斗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噪起哄或使現場復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d、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e、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斗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f、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公司相關領導;有安全之慮時,即刻撥打110尋求協助。第十三條、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a、保安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b、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釁滋事。
c、通知后勤人員和公司領導前來支援處理。
d、認清來著容貌、特征、人數、有無攜帶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e、將狀況報告公司領導并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后應立即通知派出所并電話聯絡相關領導。第十四條、被盜事件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處理,事后做好記錄。
2、聯系公安部門,保持失竊現場原樣,便于取證。
第五章勤務制度
第十五條、交接班制度
1、公司保安為三班兩運轉,分設日班和夜班,日班為7:30—19:30,夜班為19:30—7:30;交接班時間分別為7:30和19:30,交接班時需做好記錄。
2、各班保安均需提前15分鐘到崗交接班,班內做好《保安值班記錄》,班組交接時互通消息并簽名確認。
3、班組交接時,對安全防護器械進行確認,如有損壞遺失須在《保安值班記錄》中作出說明,確認無誤后方可完成交接。
4、超過交接班時間,半小時內未接班視為“遲到”,1小時內作出解釋并補辦請假手續視為事假,超過1小時則視為“曠工”。
5、交接班時間已到,接班人未知至,當班人員應與崗位帶班長聯系,由帶班長負責安排人員替換;如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第十六條、請示報告制度
1、保安員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上級領導請示、報告
2、對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有關處置緊急情況的指示,要立即、堅決執行,執行結果要及時回饋。第十七條、工作考核
1、保安由各保安帶班長負責記錄考勤,公司按各人的考勤按天數記發工資。
2、保安因個人原因需請事假、病假(病假須有鎮級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單)或調班者,必須事前報告保安帶班長,保安帶班長報告公司辦公室(二水廠保安報廠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調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數計扣工資。
3、未嚴格執行人員出入管理,放行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即作“過錯”處罰。
4、未嚴格執行車輛出入管理,放行外來車輛,一經發現即作“過錯”處罰。
5、未嚴格執行物資出入管理,造成公司損失,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開除處罰,并賠償公司損失。
6、未嚴格執行日常安全巡邏,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7、未履行門衛崗位職責,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8、未按要求執行門衛交接班,造成權責不清,所經手班組相關人員共同承擔責任。
9、違反門衛工作紀律,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10、每發生一次“過錯”則扣除崗位(基本)工資的25%;連續兩個月累積發生“過錯”3起、一年內累積發生“過錯”6起者,除按規定分別扣除崗位(基本)工資外,還將作辭退處理。
11、如在值班過程中挽回公司物資流失,發現不安全隱患,避免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章行為操守
第十八條、工作態度
1、對工作具有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對自身的責任心:鉆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對待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第十九條、日常行為規范
1、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干凈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第二十條、保安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刪改或者擴散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公司商業秘密。
7、儀容不整,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看電視錄像,打瞌睡等。
9、對群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送貨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脫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員睡覺。
11、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12、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并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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