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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18 19:46:51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熱】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熱】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

  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

  5、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生電氣火災。

  7、發現火警時候,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積極參加撲救。

  8、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10、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2

  a)工程建設人員來自四面八方,為了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控制和管理,總承包商將制訂“工程建設員工基本守則”,作為參加工程建設施工人員的基本行為準則,其具體內容如下:

  b)貫徹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頒布的有關政策法規和總包商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自覺維護施工現場的工程秩序和施工環境。

  c)以總包商確立的總體目標為導向,立足本職、精心管理、精心施工,共同為業主提供高品位的建筑產品而勤奮工作。

  d)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文明施工、規范作業、珍惜員工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國家和企業的財產不遭受損失。

  e)自覺愛護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安全標志和材料設備,積極參與施工全過程的建筑產品保護,自覺抵制一切損壞建筑產品和影響工程質量的行為。

  f)發揚大工程大協作精神,增進員工之間團結協助的親密關系,樹立上道工序為下道工序服務的思想,確保工作質量和施工質量,齊心協辦攜手共進。

  g)積極參與創建蘇州文明衛生工地的活動,創導良好的文明作業風范和個人衛生習慣,樹立一流員工形象和工地形象。

  h)為了有效地協調進場分包商及其所屬員工的管理行為和作業行為,保證“工程建設員工基本守則”的貫徹落實,創造文明有序的施工環境,總包商采用以下具體措施:

  1 、身份識別

  為便于總包對進入現場的'各單位施工管理人員及工人的管理,正確識別其所屬單位和身份,采取以下措施:

  2、安全帽識別

  要求各分包商的管理人員與工人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安全帽正面粘貼其所屬公司的標志,側面粘貼代表其身份的工號。各分包商的安全管理部門進場后向總包安全管理部門提交資料,內容包括安全帽顏色的規定、公司標志的樣本、所有人員的名單及工號,便于總包的管理。

  3、工作牌識別

  凡是在現場工作的所有人員只要未離開現場,必須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由總包統一制作。工作牌上注明公司名稱、姓名、工號并粘貼本人近期照片。工作牌的工號與安全帽的工號必須一致。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3

  為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提升公司形象,樹立公司品牌,在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同時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一、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的考勤由項目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考勤,項目負責人負責日常的抽檢檢查出勤狀況。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負責人請示,獲準后方可外出。

  3、項目負責人外出需向項目部經理匯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項目負責人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項目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項目部經理批準。獲準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人事科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考勤員負責考勤,項目負責人批準后生效。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碰頭會。

  2、每日例會由相關項目負責人召集,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及施工班組負責人參加。質量負責人記錄歸檔。項目負責人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范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報項目部經理批準。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例會解決。例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月例會由項目部經理召集,由項目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部全體技術人員參加,質量負責人記錄歸檔。

  三、施工現場資料管理制度

  1、質量負責人應嚴格按公司資料管理要求,做好資料管理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例會記錄、每周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項目部需登記入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檔案文檔,便于查閱。

  四、施工現場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送到現場,項目部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由質量負責人驗收入場。不合格材料堅決不入場,材料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材料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后方可入場,并登記臺帳。

  3、材料臺帳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等欄目。

  4、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并做好標識管理。并留有足夠的通道,便于搬運。

  5、易燃易爆物品單獨存放。

  6、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7、工具設備應建立臺帳。并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項目部聯系維修或更換。

  五、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或現場施工使用材料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做好落手清工作。

  4、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宿舍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工作鞋等。對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的,每次處罰500元。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械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看現場是否有欄護,封蓋,或必要的安全警示。

  6、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7、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8、安全負責人應每天對工程現場安全問題及時進行督促檢查,并形成記錄,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通知班組人員進行改正,并依公司規定對情節嚴重的每次處罰200~500元。對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公司匯報,項目部必須接受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的處罰。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必須向專業人員申請,許可后由專業人員接駁電源,嚴禁我司人員私自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工具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并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9、宿舍用電需遵守總包方的相關規定,如不得使用大功率的電爐燒飯、燒水等。

  八、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質量負責人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并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4、施工技術的準備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匯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5、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6、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于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制成作業指導書,并下發工程項目部,施工班長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并由技術負責人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后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8、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8.1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做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后由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項目部自行處理并填寫自檢記錄,項目部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后方可由項目經理進行驗收。

  8.2認真開展工序交接活動。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技術負責人組織上、下工序施工班組長進行交接檢驗,由下道工序班組長檢查上道工序質量,對影響本道工序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并填寫交接檢驗記錄,施工班長督促上道工序人員進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從根本上杜絕不合格品的存在。

  8.3專職檢查、分清責任。質量負責人要對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對于反復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采取處罰措施,并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重大質量問題的,質量負責人必須向工程管理部匯報,由工程管理部依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8.4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項目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九、施工現場顧客、財產保護制度

  1、施工現場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規定:

  1.1工地宿舍每天實行值日制度,每周進行大掃除。

  1.2嚴禁私自帶領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進入本工地施工宿舍。

  1.3工地宿舍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包括電爐、電飯煲、取暖器等,嚴禁用液化器等在宿舍內進行任何形式燒飯。

  1.4工地宿舍人員要節約用電、水,用完后養成隨手關滅的習慣。

  1.5對于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的個人給予200元的處罰。

  2、施工現場設備的管理規定:

  2.1工地需要吊運物品時,應當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管理。

  2.2嚴禁私自操作吊運機械。

  2.3施工現場用電時,應提出申請,領導同意后,配用符合用電要求的電箱、嚴禁私自亂接、亂插電源。

  3、施工現場產品保護規定

  3.1在交叉施工過程當中,應注意保護好其它施工單位產品以及本單位的產品。

  3.2對于因交叉施工不注意所造成的產品損壞,按損壞產品價值的3倍給予處罰。

  3.3對于故意損壞產品的個人給予500元/人的處罰并承擔相關損失費用。

  4、增強服務意識的規定:

  4.1對于現場甲方、總包提出的現場問題,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到場解決。

  4.2對于不能夠按照甲方、總包要及時解決問題的給予責任人500元/次的處罰。

  為構建和諧工地,樹立企業形象,本規定既日起執行。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4

  (一)、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道德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8、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1)、材料驗收: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隱蔽工程:

  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后,方準覆蓋。

  (3)、成品保護: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3、玻璃、大理石等,要設警示標志加以保護。

  (4)、環境保護:

  1、剩余油漆、膠類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膠桶必須分類放置和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包括外來人員),工作期間禁止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等,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施工用具:

  1、施工機械應整齊擺放在操作區,工具應有工具箱;

  2、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電路和電器設備安全情況;

  3、電鋸、電刨轉動部分要設防護罩,無人操作要切斷電源;

  (6)、材料擺放:

  1、所有材料必須分類擺放;

  2、每一種材料必須擺放在適當地點,整齊、干凈;嚴禁亂堆亂放;

  3、所有加工廢料必須統一堆放及及時處理,收工時當天廢料必須處理干凈;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衛生;

  4、重大材料,不可集中一點存放。

  (7)、安全標志牌:

  1、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施工人員要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8)、違章處罰:

  1、對于違反操作規程,不按照設計的有關要求進行施工的行為,每次罰款500--1000元,所造成

  2、損失由代班負責人承擔,并責成代班負責人對施工要求進行整頓,追究其施工人員責任。

  3、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每次罰款100元,并責成當事人員清理現場。

  4、施工場地吸煙者,每次罰款50元。如吸煙到指定吸煙區。

  5、材料未按規范進行分類、整齊、合理堆放,而是隨意擺放,造成施工場地混亂者,每次罰50~100元。

  6、施工過程中,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罰款50元。

  7、在施工過程中,對管理人員的合理要求、指導、安排,不聽從者,每次罰款50~100元。

  8、在施工過程中,對成品隨意踐踏,刮損,或在下道工序前應進行成品保護,而未進行保護等不愛護成品行為者,每次罰款50~100元。

  9、未按有關要求與規定隨意在施工場地內生火做飯行為,每次罰款100元。

  10、電工安裝的臨時插座及臨時燈等未經批準不得亂拆亂移,違者罰款50--100元。

  11、施工現場任何東西未經相關人員同意不得帶出。如因施工代班負責人管理不嚴,其屬下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有偷盜行為者,每次罰款500~1000元,并責成當事人賠償損失,嚴重者將偷盜者送往有關部門處理。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5

  為了保證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保證施工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施工用電管理責任制如下:

  (一)全體機電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在項目部統一領導下,遵照國家有關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完成施工安全用電的保證工作。

  (二)機電管理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的電氣安裝、機械設備用電等安全防護廢話和裝置組織驗收,合格方可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用電規程,教育工人新意守紀,積極消除事故隱患。

  (三)機電班長在帶領全班模范遵守施工用電安全制度,帶領本班安全作業,執行安全交底措施,拒絕違章指揮。班前對所使用的施工用電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組織班組進行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會,積極做好安全用電工作。

  (四)全體機電工作人員在班長領導下,嚴格執行各貢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積極完成班長交給的`一切工作任務,對所有施工用電線路及用電設備要經常檢測和巡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解決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用電的順利進行。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保平安”的安全生產方針,保護人民生命及國家財產的安全,不斷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文明、舒適、有序的施工環境,確保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項目的在建工程。

  3、術語和定義

  采用gb/t19001-20xx;gb/t24001-1996;gb/t28001-20xx標準,國家經貿委<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指導意見>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范>及公司<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中的有關術語和定義。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4、2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對本規定的實施承擔領導責任。

  4、3分公司對本規定的實施進行全面的控制,負責對公司所有安全員進行協調調度。

  4、4質檢部負責施工過程中有關安全技術方面的控制各檢查。

  4、5財務部負責有關安全經費的安排與落實。

  4、6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與再教育,在安全員的使用上與分公司進行有效接口。

  4、7分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施工現場及生活區消防保衛的管理及檢查。

  4、8各分公司項目部負責本安全管理規定的具體實施。

  5、程序

  5、1安全計劃

  5、1、1公司的年度安全計劃

  分公司在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確定指導思想、指導方針、奮斗目標和工作要點。在奮斗目標中應明確事故的控制率、單位工程安全達標的合格率與優良率。

  5、1、2公司的月度計劃

  分公司在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安全生產工作要點,及時傳達到國家及上級部門的工作指示,布置當前的安全工作,指出各單位應重點注意和解決的問題。

  5、1、3安全生產責任制

  5、1、3、1公司制定總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目部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明確總經理、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項目經理、安全員等相關領導和各有關部門的安全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從上至下覆蓋全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專管成線,群管成網,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同時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身在其中,必負其責”。

  5、1、3、2分公司及項目部要在每個季度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結果作為衡量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依據。

  5、1、3、3公司每年初與項目部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該項目部本年度安全生產的目標,項目部要把安全目標層層分解,責任落實到人。

  5、2實施

  5、2、1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5、2、1、1項目部安全員要在工程項目開工之前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制訂全面、可行、有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的內容包括:

  1)本工程的安全奮斗目標;

  2)溝槽開挖及基坑施工支護方案及臨邊防護方案;

  3)特殊的支護要繪制立面、剖面構造圖。

  4)不斷交通作業的施工現場要有具體的防護方法,并要繪制交通導流圖。

  5)施工用電,包括:

  a、確定電源進線、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的裝設位置、線路走向和相序排列。

  b、選擇導線截面積和電器類型、規格。

  c、繪制主要電氣系統的施工平面布置及接線圖。

  d、制定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要求。

  6)吊裝作業,包括各種預制構件的吊裝。

  7)溝槽排水及井點降水措施。

  8)瀝青攤鋪安全防護措施。

  9)平面管理,包括:

  a、現場平面布置圖(包括:道路、生活區、生產區、辦公區、機械、材料、水路、電路、及安全標志牌所處位置)

  b、工程出入口、安全通道方位的布置。

  c、社區防護。

  5、2、1、2安全技術措施方案要經質檢部重點審核,隨施工組織設計一起由各相關部門審核,并經總工程師審批。

  5、2、2安全教育、培訓

  1)分公司要監督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對安全員進行業務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上崗,分公司應保存公司所有安全員上崗證的復印件。

  2)項目部安全員要組織新入場的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填寫<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名冊>。

  3)項目部安全員監督本項目部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填寫<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并保存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復印件一式二份,一份項目部存底,一份交分公司備案存檔。

  4)項目部安全員要督促各施工班組進行班前安全活動,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任務的同時一定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并督促每個班組填寫<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5、2、3安全交底、驗收

  1)在單項安全技術措施實施前,安全員要向施工人員作書面交底,并填寫<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交底記錄>。

  2)安全員要向所有施工人員作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法律法規的交底,并填寫<安全生產書面交底>。

  3)項目部質檢員填寫<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武漢市市政質量監督站指定用表)。

  4)項目部安全員要按照<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xx的有關規定進行項目安全控制。

  5、2、4安全檢查

  1)項目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2)項目部安全員履行日常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填寫<安全檢查記錄>。項目部電工要作好施工現場日常的巡視與維修,并填寫<用電安全檢修記錄>。

  3)項目部要成立以生產副經理為組長的安全巡檢小組,每月對整個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

  4)質檢部每月對在建工程作一次安全檢查,填寫<安全檢查記錄>,每個季度要對每一個在建工程進行考核評分,作為公司百分比量化考核的依據。

  5)在安全檢查中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6)項目部安全員配合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對模板及鋼板樁拆除工作的控制。

  7)項目部安全員要嚴格控制施工現場的動火工作。

  5、2、5對勞務分包方的安全管理

  工程項目管理部在每年年初與各勞務分包方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其安全職責。

  5、2、6工傷事故

  項目部安全員于每月底填寫<工傷事故月報表>,加蓋項目部公章,并上報工程項目管理部。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則按<事故(事件)報告、調查和處理控制程序>處理。

  5、3安全評價

  5、3、1依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xx對所有在建工程進行安全等級核定,評價等級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作為工程最終安全評價。

  5、3、2在工程竣工后,根據市質量安全監督站對本工程的安全評定等級,、質檢部在日常工作中的巡檢記錄及行政辦公室對與各分公司簽定的<安全生產責任書>中責任目標的完成情況的考核,公司對分公司(或項目部)進行安全獎懲,具體獎懲辦法:

  5、3、2、1獎勵與處罰按照<漢陽區市政建設工程總公司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5、4改進

  每年年底,工程項目管理部及分公司對本年度的安全工作進行書面總結,召開分公司所有安全員總結會議,提出來年的改進措施。

  6、相關文件

  6、1<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xx

  6、2<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6、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

  6、4<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397號令)

  6、5<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xx

  6、6<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11

  6、7<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程序>(國務院75號令)

  6、8<湖北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省政府227號令)

  6、9〈〈武漢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計分考核實施工細則〉〉武建建管字[20xx]136號

  6、11<事故(事件)報告、調查和處理控制程序>

  6、12<漢陽區市政建設工程總公司管理實施細則>

  7、記錄

  7、1<安全生產責任書>

  7、2<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名冊>

  7、3<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

  7、4<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7、5<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交底記錄>

  7、6<安全生產書面交底記錄>

  7、7<安全檢查記錄>

  7、8<用電安全檢修記錄>

  7、9<工傷事故月報表>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7

  一、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范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第一章現場臨時用電

  1、對施工現場配電箱、開關箱的要求:

  (1)施工現場中使用的配電箱、開關箱門應有鎖有防雨措施,箱內嚴禁有雜物及工具,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裂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場所。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施工現場配置的配電箱、開關箱應有編號、負責人標志,缺少一項罰款500元。

  (4)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要求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為0.6-1.2M。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5)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框架要做保護接零;配電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并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6)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使用,嚴禁混用,否則罰款20xx元。

  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應采用穿管埋地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與保護接零連接,專用保護接零由工作接地、配電室的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的零線接出,施工現場的所有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外露部分,應做保護接零。包括以下5個部分:

  a、電機、電器、手持電動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屬外殼;

  b、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c、配電屏、配電箱的金屬框架;

  d、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的金屬門;

  e、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的鋼管和鋼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個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0元。

  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經有關部門發給的'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設備,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

  不準使用破損,老化及未包扎好的電纜線,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電動工具沒有定期安全檢驗的有效合格證,沒有漏電保護器,或絕緣損壞,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第二章腳手架作業

  發現以下隱患每條每次罰款1000元:

  1、高處作業未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的架子臨空一側沒有安全網,高處作業的平臺、陡坡、架子臨空一面必須有1.5米高的安全護欄;

  2、腳手架基礎必須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不積水,不沉降;

  3、腳手架必須按要求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橫掃地桿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舉底座下20cm立桿上;

  4、縱向水平桿宜設置在立桿內側,其長度不宜小于3跨;

  5、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并設置安全網和防護欄桿;

  6、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于2m;立桿必須用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7、確保腳手架的整體性,不得與井架、升降機一并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8、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桿及擋腳板,欄桿高度應為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80mm;

  9、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鐵絲集中處理;

  10、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應系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現場嚴禁吸煙;

  11、腳手架搭設拆除必須是經過考試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持證上崗;

  12、嚴禁凌空透支桿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亂扔;

  13、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腳手架驗收合格之前嚴禁使用;

  15、腳手架架桿、扣件等材質必須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護措施

  1、腳手架的通道口應設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設安全防護棚,防護棚用雙層腳手板鋪設,層間相隔0.8m,兩側用腳手板綁扎,并用安全網封閉維護。在出入口上方設醒目安全標牌。違者罰款1000元。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并經常檢查,不使用破損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違者罰款200元每次。

  3、進入工地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不許留長發、長辮,不許戴圍巾、穿裙子,違反一項罰300元。

  4、根據高處作業“四口”臨邊防護要求,設1.2m高防護欄桿,橫桿不少與3道,下設300mm高踢腳板,對預留洞口采取嚴密封蓋,對電梯井洞口設1.2m高固定柵欄門,豎井每層管架上鋪腳板封閉,每三層加設安全網一道;樓梯均設欄桿扶手,用安全網圍護。有一處不合格罰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設安全警示牌,保證足夠的采光和照明,違者罰款500元。

  6、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違者罰款500元。

  7、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設備若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違者罰款1000元。

  8、高處作業嚴禁坐在平臺邊緣、孔洞邊緣或騎坐在欄桿上休息,違者罰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發現以下隱患每次罰款1000元:

  1、應設置臨邊防護欄桿由二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橫桿離地高度為1.2米,下橫桿桿離地高度為0.6米,立桿應牢固可靠;

  2、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3、所有護欄用紅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懸掛提示標志,護欄周圍懸掛“禁止翻越”、“當心墜落”等禁止、警告標志;

  4、基坑周圍應明確警示堆放的鋼筋線材不得超越基坑邊3米范圍警戒線,基坑邊警戒線內嚴禁堆放一切材料;

  5、當基坑開挖深度范圍內有地下水時,應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邊防護欄處應設置一明排水溝,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防止排水溝泄水不及,在基坑一側設一積水池,并及時將積水抽抽走;

  6、坑邊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不應離槽邊過近,距坑槽上部邊緣不少于2米,槽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7、基坑邊沿應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當心基坑、當心塌陷、當心墜落、必須佩戴安全帽”等標志,夜間懸掛紅色警示燈。

  第五章施工現場特種作業

  1、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經驗收簽證單為依據)每出現一例罰款6000元。

  2、升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擅離職守,嚴禁帶病運行,違者罰款20xx元。

  3、切割機、圓盤鋸、電動砂輪機要有護罩,違反一項罰款500元。

  4、嚴禁無證駕駛、違章駕駛、酒后駕駛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5、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載人,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不得在機車車輛下、機械設備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險、有毒氣體和過分濕潮的地點附近休息、飲食、乘涼或避風雨,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7、非機械操作人員及電工操作人員,不得玩弄、修理機(電)械設備,違者罰款500元,并對機械造成危害的視機械損害程度進行賠償。

  8、電工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工程機械(含起重設備)操作手、建筑登高架設作業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人每次罰款20xx元。

  9、電氣焊時,電焊工應嚴格按照《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穿戴好勞保用品,戴好防護鏡和面罩。發現違規每次罰款500元。

  10、現場內電氣焊時,看火人未到位,無防護措施的,罰款1000元。

  11、班組動火作業氣瓶擺放距離不足5米,離動火作業不足10米的,罰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電安全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子、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

  以上違規行為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不開具動火證私自動火的罰款3000元。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0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違者罰款1000元。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違者罰款1000元。

  3、嚴禁在禁煙、禁火場所抽煙,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5、在建建筑物內住人罰款20xx元。

  6、嚴禁亂丟擦拭物(破布、棉紗、紙張等)、易燃物、廢油罰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腳等行為,違者罰款300元。

  2、在施工現場打鬧,,賭博等不良行為,如有發現罰款50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打架,群毆,鬧事等行為,如有發現罰款10000元。

  4、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違者罰款20xx元。

  5、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式垃圾站,嚴禁隨意傾倒生產、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并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違者罰款5000元。

  6、嚴禁酒后作業,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

  第八章貨車管理

  1、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有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硬牌照、保險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上路,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2、嚴禁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制動有效,配備滅火器,后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3、車輛駕駛員車輛進入廠區,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場內有關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罰款3000元,由此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全面承擔。

  4、車輛駕駛員要杜絕酒后駕車,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因酒后駕車發生的責任事故由車輛駕駛員自負。

  5、車輛駕駛員須定車定人,不得將車輛轉借他人或者交于無證人員駕駛,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車輛駕駛員車輛在場內作業,造成甲方、車輛駕駛員人員安全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承擔,并罰款1000元。

  7、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生異常立即停車,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正常的安全檢查,各班組必須認真配合檢查和整改,不得阻撓,打擊報復或辱罵檢查人員,違者罰款20xx-10000元,情節嚴重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對項目部、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未及時整改或不積極配合的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第二次復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罰款10000元;屢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頓,并給予3萬元罰款。

  3、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工傷安全事故,所發生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均由責任分包單位承擔,項目部并根據發生事故嚴重程度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

  a、發生輕傷事故(一般傷害不太嚴重,休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處以5萬元罰款。

  b、發生重傷事故的處以10萬元罰款。

  凡具下列情況之一的,均為重傷事故:

  ①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②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③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占全身面積1/3以上的;

  ④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蕩等;

  ⑤眼部受傷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只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各斷一節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伸屈、殘廢的;

  ⑦腳部傷害:腳趾斷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⑧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范圍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后,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行政部門會同工會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查確定。

  c、發生死亡事故罰款15萬。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傷后一個月內死亡)3人以下事故。

  d、發生重大死亡事故罰款15萬×傷亡人數。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數以內的事故。

  二、建筑工程施工備案流程

  1、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取得中標通知書后3日內,憑中標通知書所核定的預計用工數,到項目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本市二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和外省市進滬施工企業,本市三級施工企業辦理工程總包合同備案仍按原方法執行)。

  2、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的同時,書面承諾依法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勞務施工合同,并督促分包企業或勞務企業及時到項目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施工合同備案和辦理綜合保險人員采集手續。

  3、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必須與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勞務人員簽訂統一格式的勞動合同,并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勞務市場辦理勞動合同備案和綜合保險手續。

  4、工程施工總包企業使用的勞務人員因故離開,需及時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綜合保險注銷手續。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有什么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應當審查施工合同主體

  2、注意約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調整的約定技巧

  4、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時應注意的其他問題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8

  一、新工人入場,必須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二、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四、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五、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六、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七、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八、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

  九、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十、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檢查和維護,臨時拉線要妥善保護。

  十一、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十二、急救中心電話:120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9

  1 總則

  1.1 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 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 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 組織

  2.1 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 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 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 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 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 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 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 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 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 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 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 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 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 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 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 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 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 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 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 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 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并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 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 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 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 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 檢查

  7.1 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 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 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 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 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借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 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 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 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 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 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 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 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 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 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 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 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 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 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 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 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 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 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 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 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 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 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 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 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 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 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 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 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 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 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 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 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 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 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 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 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 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 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 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 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 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 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 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 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 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xx元。

  9.3 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 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0

  企業為了保證生產設備正常安全運行,保持其技術狀況完好并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裝備素質而編制的一些規定和章程。一般應包括:設備管理體制及機構設置的規定,固定資產設備管理制度,設備前期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改造、更新設備管理制度,進口設備、重點設備管理制度,檢修計劃設備管理制度,檢修技術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與維修的財務管理制度,設備統計、考核制度,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壓力容器等特殊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的使用、操作、維護和檢修規程,潤滑設備管理制度規范,備件管理辦法等。

  一、設備使用、維護規程的制訂、修改與執行

  設備使用、維護規程是根據設備使用、維護說明書和生產工藝要求制定,用來指導正確操作使用和維護設備的法規。各大公司所屬廠礦、公司都必須建立、健全設備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

  規程制定與修改的要求

  1、廠(礦)首先要按照設備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設備類型,并按照設備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復雜程度以及使用、維護難度,將設備劃分為:重要設備、主要設備、一般設備三個級別,以便于規程的編制和設備的分級管理。

  2、凡是安裝在用的設備,必須做到臺臺都有完整的使用、維護規程。

  3、對新投產的設備,廠(礦)要負責在設備投產前30天制訂出使用、維護規程,并下發執行。

  4、當生產準備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在改變工藝前10天,生產廠(礦)要根據設備新的使用、維護要求對原有規程進行修改,以保證規程的有效性。

  5、崗位在執行規程中,發現規程內容不完善時要逐級及時反映,規程設備管理專業人員應立即到現場核實情況,對規程內容進行增補或修改。

  6、新編寫或修改后的規程,都要按專業管理承包制的有關規定分別進行審批。

  7、對使用多年,內容修改較多的規程,第三年要通過群眾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方式,由廠(礦)組織重新修訂、印發,并同時通知原有規程作廢。

  8、當設備發生嚴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產修復時,必須制定可靠的措施和臨時性使用、維護規程,由廠(礦)批準執行。缺陷消除后臨時規程作廢。

  設備管理使用、維護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一)設備使用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1、設備技術性能和允許的極限參數,如最大負荷、壓力、溫度、電壓、電流等;

  2、設備交接使用的規定,兩班或三班連續運轉的設備,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設備運行狀況進行交接,內容包括:設備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運行參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3、操作設備的步驟,包括操作前的準備工作和操作順序;

  4、緊急情況處理的規定;

  5、設備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操作本機,任何人不得隨意拆掉或放寬安全保護裝置等;

  6、設備運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設備維護規程應包括的內容:

  1、設備傳動示意圖和電氣原理圖;

  2、設備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

  3、定時清掃的規定;

  4、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各項檢查要求,包括路線、部位、內容、標準狀況參數、周期(時間)、檢查人等;

  5、運行中常見故障的排除方法;

  6、設備主要易損件的報廢標準;

  7、安全注意事項。

  設備使用、維護規程的貫徹執行

  1、新設備投入使用前,要由廠(礦)專業主管領導布置貫徹執行設備使用、維護規程,規程要發放到有關專業、崗位操作人員以及維修巡檢人員人手一冊,并做到堆積不離崗。

  2、生產單位要組織設備操作人員認真學習規程,設備專業人員要向操作人員進行規程內容的`講解和學習輔導。

  3、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廠級組織的規程考試及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4、生產單位每周都要組織班組學習規程,車間領導及設備管理制度人員,每月要對生產班組規程學習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抽查情況納入考核。

  二、設備管理制度內容

  設備技術狀況的管理

  對所有設備按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為完好設備和非完好設備,并分別制訂具體考核標準。

  各單位的生產設備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技術狀況指標,即考核設備的綜合完好率。專業部門,要分別制訂出年、季、月度設備綜合完好率指標,并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到崗位。

  設備潤滑管理

  (一)對潤滑設備管理制度工作的要求:

  1、各單位機動部門設潤滑專業員負責設備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廠礦或車間機動科(組)設專職或兼職潤滑專業員負責本單位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修理車間(工段)設潤滑班或潤滑工負責設備潤滑工作。

  2、每臺設備都必須制訂完善的設備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并認真執行。

  3、各廠礦要認真執行設備用油三清潔(油桶、油具、加油點),保證潤滑油(脂)的清潔和油路暢通,防止堵塞。

  4、對大型、特殊、專用設備用油要堅持定期分析化驗制度。

  5、潤滑專業人員要做好設備潤滑新技術推廣和油品更新換代工作。

  6、認真做到廢油的回收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1

  1、單位裝修、改造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室內裝修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確定相應人員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要參與裝修、改造設計的審核,提出安全生產管理意見;施工前應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

  3、施工單位應設立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在工地安全負責人領導下,進行安全生產工作。

  4、局部裝修改造時,應將施工區與營業區進行隔離。

  5、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設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6、根據季節特點以及各工種的操作特點,制定相應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本單位《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及臨時用電審批等規章制度。

  7、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必須使用低壓照明設備;所有施工人員不準在施工現場住宿,必須到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登記,領取出入證。

  8、因裝修、改造設計需要而改變、挪動的消防設施,必須經過消防監督部門審批,嚴禁私自挪用、損害消防設備設施。

  9、施工現場禁止存放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險品,應與施工現場異地存放,設專人保管,領用不得超出當日使用量。

  10、施工現場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現場使用的變(配)電箱要保持清潔、干燥、通風,有良好的絕緣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時要有專人看護,使用后必須立即斷電。

  12、開工前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學會使用消防器材。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2

  (一)承包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施工技術人員、施工設備首次進入現場前必須由監理單位核驗《職稱證書》、《崗位證書》、《施工設備合格證》、《年檢證》、《準用證書》及體檢證明,并報建設(項目管理)單位備案、批準后,方可進入現場;

  (二)禁止與本工程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特殊情況應由建設(項目管理)、監理或承包單位人員陪同進入;

  (三)出入口由承包單位派人,并在建設(項目管理)單位的監督下負責守衛,嚴格監督檢查所有人員、車輛的出入,并辦理登記手續。

  (四)除本工程材料、設備運輸的車輛外,其他任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五)運送物資材料出場的車輛必須出示有關負責人簽發的出場單,并由相應的工程管理人員核驗出場材料是否與出場單一致。

  (六)出場須自行清理、清洗輪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車輛污染城市路面所產生的責任由車輛駕駛人或使用人承擔。

  (七)當施工現場發生車輛傷害事件時,按以下程序組織救援:

  1、應急措施原則

  a.搶救傷者要及時,體現時間就是生命;

  b.搶救方法得當,避免二次傷害;

  c.實施現場急救與送醫院救治相結合的原則;

  d.送現場最近的醫院救治的原則;

  2、現場急救措施

  2.1收集信息和事故評價

  a.保持通訊暢通,信息及時溝通,隨時掌握現場事態發展狀況;

  b.確定事故類型、傷害形式和范圍;

  c.確定人員傷害情況;

  d.掌握天氣變化情況(電話咨詢、氣象預報);

  e.確定現有資源是否滿足救援需要(人力、物資和設備),是否需要外援;

  f.根據上述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行動。

  2.2救護救援應急分隊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和事發現場搶險小組一起把傷者轉移到安全地帶;

  2.3針對傷者的受傷情況采取有效的救護措施,避免搬運過程中的.二次傷害。

  2.4與醫院或急救中心及時取得聯系,轉送傷者,使傷者得到進一步的救治,減少傷亡。

  2.5為了救治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衛組實施警戒工作保證搶險道路暢通。

  3、人員自救及救治方法

  3.1外傷止血:由于事故可能引起出血,出血量大(達到總血量的40%),就有生命危險。現場搶救時,首先采取緊急止血措施,然后再采取其他措施,常用的止血方法有:指壓止血、加壓包扎止血、加墊屈肢止血和止血帶止血。

  3.2包扎:可以起到快速止血、保護傷口、防止污染作用,有利于轉送和進一步治療。常用方法有繃帶包扎、三角巾包扎、尼龍網包扎自粘貼包扎。

  3.3骨折固定:為了使斷骨不在加重,避免加重斷骨對周圍組織的傷害,減輕傷員的痛苦并便于搬運,常用夾板的方法來固定。搬運時應注意:

  a.下肢骨折需用擔架;

  b.脊柱骨折,用門板或硬板擔架,使傷者面向上。由3-4人分別用手托起頭、胸、骨盆、腿部,動作一致平放在擔架上,用布帶將傷員綁在擔架上,以防移動。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3

  1.總則

  1.1.為了確保施工進度和裝置生產安全,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根據公司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專項管理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施工現場預制、加工場所和安裝現場內的承包商的動火作業管理。

  1.3.在施工區域內一般用火只需辦理固定用火作業票。

  1.4.在裝置區域動火作業時,需執行公司相關動火規定。

  1.5.施工裝置與生產裝置碰管作業動火和施工區域與生產裝置間距少于15米的用火作業比照1.4執行。

  1.6.本規定未盡事宜或存在與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相抵觸之處,則按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職責

  2.1.公司hse職責

  對施工作業現場承包商的動火作業進行檢查監督。

  2.2.總包商/監理公司職責

  負責現場的動火檢查、監護。

  3.用火作業內容

  3.1.各種焊接、切割作業;

  3.2.噴燈、火爐、液化氣爐、電爐;

  3.3.防腐、襯里作業;

  3.4.化學清洗及脫脂作業;

  3.5.熱處理作業和化學檢測作業;

  3.6.火焰煨管,熬制瀝青作業;

  3.7.爆破作業和錘擊作業;

  3.8.機動車輛進入施工現場。

  4.一般規定

  4.1.用火作業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進行上崗前的用火安全教育,掌握用火作業的安全基礎知識,并會使用消防器材;

  4.2.用火作業的施工現場,必須配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道路暢通;

  4.3.用火前必須進行施工交底,熟悉工作范圍、周圍環境、撤離路線;

  4.4.按規定辦理動火票,明確監護人;

  4.5.用火作業部位附近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即用火作業部位附近必須放置有效的滅火器材)前,不得動火;

  4.6.與外部相連的管道與設備,在未查清有無險情之前,不得動火;

  4.7.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得動火;

  4.8.在有可燃、易爆氣體的區域進行爆破和錘擊作業時,應先對現場的`可燃、易爆氣體含量進行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

  4.9.油漆作業地點周圍的30米半徑內,作業時及作業完畢后的24小時以內,不得動用明火;

  4.10.在設備、容器內進行防腐、襯里作業時,作業人員不得穿產生火花的釘子鞋和衣服,不得攜帶火種,嚴禁在襯里作業的同時進行電火花檢測及針孔檢測;

  4.11.進行化學清洗、脫脂和防腐涂料涂刷作業的場所應嚴禁煙火;

  4.12.進行靜電噴漆作業時,應進行靜電接地,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4.13.施工完畢,應仔細檢查清理現場,熄滅火種、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5.高處作業用火規定

  5.1.高處作業用火時,必須設置防止火花飛濺墜落的設施,并對其下方的可燃物、易燃物、機械設備、電纜、氣瓶等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否則不準動火;

  5.2.高處作業用火時,不得與防腐施工同時進行垂直交叉作業;

  5.3.高處電焊、氬弧焊作業人員在未到達作業位置之前,不得開啟電源;

  5.4.高處交叉動火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

  5.5.風力大于5級時禁止高處作業用火。

  6.監督和監護

  6.1.施工承包商的hse監督員要加強施工用火作業的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應責令停工整改,并監督整改情況。

  6.2.對動火作業的重點或危險部位,總包商的hse監督員必須到位,進行全過程監督;施工承包商專職或兼職hse監督員必須現場監護。

  7.本規定由hse部起草、解釋并歸口管理。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4

  為提高現場施工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強化交通安全管理,杜絕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交通事故,提高各類機動車輛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的保障施工生產,結合我單位及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項目工程施工現場、交通道路、廠門、彎道以及單行道交叉等禁止各種車輛停放,并結合現場的具體情況設置禁止車輛停放標記。

  2、對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設繩、電纜,應報公司和監理、總包單位批準,并設有明顯的標記,夜間還應設紅燈。對施工場地狹小、車輛和行人來往頻繁的道路應設置臨時交通指揮。

  3、嚴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設備,禁止在路面上進行阻礙交通的作業,如確應施工需要臨時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時,必須報公司和監理、總包單位批準后方可占用。

  4、道路兩旁堆放的設備材料要距離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設鋼絲繩或架設電纜時高度不得低于7m。

  5、施工用的`機動車輛和特種車輛(吊車、叉車、翻斗車等)的車況必須良好。進廠應嚴格檢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定期年審,除發給的年審證外,還應持有經公司安全部門考核的司機上崗證,司機必須持“三證”上崗。

  6、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氧氣、乙炔氣)的機動車輛,還需持省市安全部門簽發的危險物品專用運輸證。

  7、項目工地內各種機動車輛限速行駛

  1)機動車輛進出裝置大門及轉彎處為5km/h,直線行10-15km/h。

  2)運輸危險物品的機動車和進出裝置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裝危險物品的車輛還必須掛“危險品”標志牌。行車過程中,保持安全車速和保持一定的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強行會車。

  8、機動車輛載貨規定:

  1)不準超過駕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2)散裝及粉狀或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蕩、到處飛物、滴漏在車外,必須用帆布等封蓋嚴密。

  3)貨車不準人、貨混裝,除駕駛室內可以按額定人員定座外,其它部位(駕駛室頂部、腳踏板、葉子板等處)不準載人。

  9、施工作業現場及機械設備附近不準停放自行車、三輪車、自行車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10、吊車在吊裝作業時,360度旋轉區域和吊車扒桿底下禁止站人。

  11、吊裝作業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

  12、機動車進出本市,必須辦理長途車會簽制度,由項目經理簽發。

  13、為提高機動車輛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現場交通安全,對施工項目部及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實行獎懲制度。對全年安全無事故的項目部及駕駛人員給予獎勵;對發生事故的項目部及駕駛人員除承擔事故賠嘗責任外還要給予經濟上的處罰,造成重大、特大人員傷亡的依法移交安全機關處理并強制解聘駕駛人員等。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5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范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 、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認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安全隱患作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2、項目部必須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并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3、每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4、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運行前,必須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后運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別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必須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 律不得上崗作業。

  6、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 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項目經理部成員,都必須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采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穿拖鞋等情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二、工地看場人員安全責任: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衛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匯報。并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三、各級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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