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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隊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18 10:19:17 制度 我要投稿

救護隊管理制度(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救護隊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救護隊管理制度(3篇)

救護隊管理制度1

  (一)為加強兼職救護隊的戰斗準備,促進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水平、技術水平、準備水平,建立裝備先進、組織嚴密、作風過硬、素質良好、協調有效、快速反應、能夠協同專業礦山救護隊一起作戰的應急救援隊伍,根據《煤礦安全規程》(20xx)第672條“煤礦企業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章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兼職救護隊的主要任務

  1、引導和搶救井下遇險、遇難人員。

  2、受令處理井下火災、瓦斯、煤塵、水害和頂板等災害事故。

  3、受令進行危及井下人員安全的救援和地面消防工作。

  4、受令進行煤礦排放瓦斯、啟封火區、啟封密閉、反風演習以及其它需要配用氧氣呼吸器才能完成的工作。

  5、參與審查、貫徹實施煤礦應急救援預案,協助煤礦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除事故隱患工作。

  6、協助煤礦搞好職工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培訓。

  (三)救援報告

  1、報告程序:現場救護小隊長→現場指揮長→地面指揮部→總指揮長。

  2、報告內容:事故地點、事故時間、事故性質、受災人數、受災范圍。

  3、報告要求:在處理事故過程中,及時向現場指揮組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立即報告調度室或搶險救災指揮部。

  (四)值班工作

  1、值班隊員必須堅守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提高警惕,常備不懈,當接到事故電話立即出動。

  2、值班期間,對救援裝備進行全面檢查,必須保證呼吸器合格、完好,處在備戰狀態,氧氣壓力不得低于18mpa。值班小隊人員聽到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做好出動的準備,并在規定時間內出動進行救援。

  3、電話值班員不得請他人代替,必須聽清記清事故電話,及時、準確傳達上級領導的指示精神,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杜絕誤傳誤報事故電話或上級指示精神導致救護工作失誤。

  4、值班人員發現通訊有故障,應立即向電話維修人員匯報,及時處理,以保證通信暢通。

  (五)裝備檢查維護保養

  1、兼職救護隊員必須對自己所佩帶的氧氣呼吸器認真保養和維護,保證100%合格和完整好用。

  2、救護器材和裝備(包括個人裝備)平時要精心保養,認真檢查,有問題及時處理,保證作戰時的正常使用,按規定,干凈、整齊地放在指定地點。

  3、小隊長要對小隊的技術裝備和隊員佩用的儀器進行全面的檢查,以掌握小隊全部裝備的情況,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必須全部整改合格。

  4、煤礦礦級領導負責對技術裝備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檢查和抽查,抽查結果進行認真記錄,對不合格的儀器、裝備責令其立即整改合格。

  (六)學習、訓練及考核

  1、制定學習和訓練計劃,做到學習和訓練相結合。

  2、業務理論的學習和體質訓練要作為兼職救護隊日常工作來抓,每天除正常下井工作外,學習和訓練嚴格按每月工作日程表執行。

  3、集體項目、演習訓練的項目,由兼職救護隊根據每月計劃安排組織實施。

  4、訓練由隊長組織實施。訓練要從基礎開始,結合實際,從難從嚴,從實戰出發,注重實用性,要求紀律嚴明,認真做好記錄。

  5、每次學習和訓練課,課前課后要集合,認真安排工作任務和課后總結。訓練期間要嚴肅認真地完成安排的各訓練項目。

  6、根據學習和訓練計劃,兼職救護隊定期對各安排科目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嚴格按制定的《獎懲制度》進行獎罰。

  7、兼職救護隊每半年進行一次理論考試和體能考核。

  (七)戰后總結講評

  1、為提高兼職救護隊處理各種災害的整體水平,事故處理完畢后,必須進行總結講評,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以不斷提升兼職救護隊的作戰技術與水平。

  2、處理事故后由指揮員和兼職隊長進行認真總結,從接警出動、作戰方案、戰術運用、協同配合、組織紀律和完成任務情況方面,認真總結。

  3、對事故處理進行全方位總結評比,總結成功經驗和工作不足及教訓,提出改進方法。

  4、對勇敢作戰,積極完成任務的隊員,進行表揚和獎勵。

  (八)材料裝備庫房管理

  1、裝備室由儀器裝備管理員進行管理,必須保持庫房干凈、衛生,設備器材存放整齊、有序,存取方便。嚴格履行領用批準手續,未經領導同意,不得隨意借出庫房內的物品。

  2、裝備室內禁止吸煙,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庫房內,庫房內的.裝備及器材,除處理事故、訓練外,不得隨便拿用。

  3、消耗的技術裝備和個人領用的備品配件,必須及時登記和按照計劃進行領取。

  4、裝備必須定期檢查,保持合格,使其達到技術標準,做到存放整齊、清潔,嚴禁亂堆亂放,造成損失按制定的《獎懲制度》處理。

  5、必須做好備品備件和物資的保管和統計工作,嚴格執行領發手續,不得亂領亂發或私自拿用,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材料保管員必須及時、認真做好進出貨的記錄,詳細登記造冊,對損耗的物資應及時上報并補充。

  (九)下井預防檢查

  7、按主動預防事故的原則,有計劃地安排小隊下井熟悉巷道,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工作中必須按照小隊領導的布置,認真完成任務。下井中,必須認真了解各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情況,熟悉礦井通風系統,以及井下各設施、硐室的位置。

  8、預防檢查要做到“四勤,一堅持,一果斷”,四勤是:嘴勤、腿勤、手勤、眼勤;一堅持: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一果斷:發現危及煤礦和礦工生命安全隱患時,應當機立斷,果斷處理。

  9、下井熟悉巷道和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線路對所有工作面、工作點進行認真檢查;

  10、預防檢查結束后,必須填寫行走路線及隱患記錄,并本人簽字認可。

救護隊管理制度2

  第一部分總則

  ⑴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文件》(內煤安辦字[20xx]75號),關于印發內蒙古煤礦兼職救護隊管理辦法的通知,內附《內蒙古自治區煤礦兼職救護隊管理辦法》。及《內蒙古李家塔煤礦文件》(內李礦字【20xx】44號)關于印發《李家塔煤礦輔助救護隊管理辦法》的通知。加強兼職救護隊的戰斗準備,促進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水平、技術水平、準備水平,建立裝備先進、組織嚴密、作風過硬、素質良好、協調有效、快速反應、能夠協同專業礦山救護隊一起作戰的應急救援隊伍。

  2、保證兼職救護隊具有良好的戰斗力,以保護煤礦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能夠及時有效的組織礦山事故的搶險,搶救遇險、遇難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迅速有效地處理井下瓦斯、煤塵、水、火和頂板等災害事故,為企業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第二部分使用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內蒙古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

  本規章制度規范規了內蒙古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的工作內容、隊組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等各項內容制度。

  第三部分引用文件

  本規章制度中的一些法律、法規、內容、制度條款引用來自《內蒙古李家塔煤礦文件[20xx]44號》、《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文件》內煤安辦字【20xx】75號關于印發內蒙古煤礦兼職救護隊管理辦法的通知、《礦山救護規程》(20xx版)、《煤礦安全規程》(20xx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第四部分

  煤礦兼職救護隊的宗旨、職責、任務

  一、宗旨

  服務宗旨:

  保護國家資源、企業財產、礦工生命的安全。

  救援宗旨:

  先活后死,先重后輕,先易后難。

  二、職責

  1.受礦長直接領導,業務上由安檢科指導并開展各項工作。

  2.自覺參加救援技術理論學習,接受技能培訓和戰備訓練。

  3.必須熟悉礦井通風系統、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設備使用要求及參數等相關技術。

  4.參與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并參與組織實施。

  5.引導和救助遇險人員脫離災區,積極搶救遇險、遇難人員。

  6.協助專業礦山救護隊完成礦井事故處理工作。

  7.對救援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障所有設備的完好可用。

  8.堅持“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救援”的原則,不斷提升戰斗力,使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任務

  1.引導和救助遇險人員脫離災區,協助專業礦山救護隊積極搶救遇險遇難人員。

  2.做好礦山安全生產預防性檢查,控制和處理礦山初期事故。

  3.參加需要佩用氧氣呼吸器作業的安全技術工作。

  4.協助做好礦山職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5.保護煤礦職工和救護人員的生命安全,減少國家資源和財產損失。

  第五部分組織機構及職責

  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編制為2支小隊,每支小隊10名隊員,總共22名隊員。

  隊長:

  高志忠

  副隊長:

  田海軍,孫子云

  技術員:

  鄭國偉

  設備管理員:

  楊海瑞

  一小隊隊長:

  吳曉琪

  一小隊隊員:

  范強,王強,吳波,姚麗宏,趙鵬,張飛

  楊海瑞,姚東偉,黃曉君。

  二小隊隊長:

  張曉宇

  二小隊隊員:

  薛文柱,鄭國偉,李磊,韓超,馮宏瑞,

  王如興,賀瑞卿,王肥

  考核組:

  考核組負責新隊員入隊考核,及組織各類活動的考核。

  考核組長:

  劉偉。

  考核成員:

  高志忠,田海軍,孫子云,吳曉琪,張曉宇。

  第六部分管理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1.兼職救護隊隊長職責:

  ⑴自覺遵守《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救護規程》等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救護過程中,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

  ⑵在礦長領導下,在總工業務指導下,負責兼職救護隊的全面工作。

  ⑶每年年初制定兼職救護隊年度培訓計劃、訓練計劃,并組織落實。

  ⑷搞好日常管理和戰斗準備工作,帶領救護隊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⑸參加審查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礦井應急救援預案,協助煤礦搞好安全和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⑹每次培訓、訓練結束后,組織進行總結;每次演練、救災任務結束后,將所開展的工作進行總結一起歸整存檔,同時做好隊內軟件資料的整理和臺賬管理工作。

  2.兼職救護隊副隊長職責:

  ⑴協助隊長負責管理兼職救護隊工作。

  ⑵協助隊長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⑶制定兼職救護隊隊內管理考核規章制度。

  ⑷監督、執行救護隊員業務技能考核工作。

  ⑸隊長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時,負責本隊作戰任務的指揮責任。

  3.兼職救護隊技術員職責:

  ⑴在隊長領導下,負責兼職救護隊的技術工作。

  ⑵協助隊長做好事故處理技術措施的制訂工作。

  ⑶記錄事故處理經過及采取的一切措施。

  ⑷了解事故的處理情況并提出整改意見。

  ⑸正、副隊長不在時,擔負本隊作戰工作的指揮責任。

  4.設備維修管理員職責:

  ⑴認真鉆研業務,熟練掌握各種儀器設備的性能及故障排除維修保養等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技能水平。

  ⑵經常對救護隊的設備進行檢驗,并保持完好。

  ⑶對氧氣充填泵勤保養,并保持完好。

  ⑷做好救護隊設備設施的臺帳記錄。

  ⑸對故障設備進行登記,并及時匯報隊長,進行處理。

  ⑹及時對救護隊損耗的物資進行記錄,并將采購計劃上報隊長。

  5.兼職救護隊員職責:

  ⑴遵守紀律,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領導分配的各項任務。

  ⑵積極參加學習、技術培訓和體能訓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操作技能和身體素質。

  ⑶在處理事故時,應迅速正確完成指揮員命令,并及時匯報。

  ⑷積極救助遇險人員和消滅事故。

  ⑸根據指揮員命令,在事故處理時擔負電話值班員、通訊員、安全崗哨等職責。

  二、入隊、退隊制度

  1.入隊制度:

  ⑴新隊員必須了解兼職救護隊的職責、任務、宗旨。

  ⑵新隊員必須了解兼職救護隊是一支救援性隊伍。

  ⑶新隊員必須是高中(含高中)以上學歷。

  ⑷新隊員年齡必須是25――35周歲之間的男性。

  ⑸新隊員必須具有煤礦井下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經驗。

  ⑹新隊員必須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哮喘等疾病。

  ⑺不能下井工作者禁止參加救護隊。

  ⑻新隊員必須經所在部門或科室同意方能參加入隊申請。

  ⑼以上條件符合者,可填寫兼職救護隊入隊申請表(見附表1),經救護隊考核組考核合格后,安檢科簽字同意方能入隊。

  ⑴長跑3000米。15分鐘內跑完100分。

  ⑵單杠引體向上標準12個100分。

  ⑶俯臥撐1分鐘內60個100分。

  ⑷仰臥起坐1分鐘內60個100分。

  ⑸負重起蹲2分鐘內80個100分(背呼吸器,18公斤)。

  2.退隊制度

  ⑴救護隊員退隊需提交退隊申請表(見表2)。

  ⑵從本礦離職者,視其退出救護隊。

  ⑶因本職職位變動而不能再從事救護工作的,退出救護隊。

  ⑷因自身身體條件、包括感染疾病等因素而無法參加救護工作的,退出救護隊。

  ⑸連續3次事假不能參加學習、訓練的,連續2次不請假的退出救護隊。

  ⑹結合上一年度的綜合考核成績,將上一年度綜合成績排名最后三名的隊員和新隊員一同參與考核,取前三名。

  ⑺不能遵守其它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有關規定的,不符合《礦山救護規程》對兼職救護隊員其它規定的,退出救護隊。

  三、隊員管理制度

  1.兼職救護隊新隊員管理制度:

  ⑴新隊員必須明確自已是救護隊員,礦井災害必須出動,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⑵新隊員必須遵守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隊員管理制度。

  ⑶新隊員入隊試用1年(救護隊出勤1年)以上有資格申請取證培訓。

  ⑷新隊員不得隱瞞病情,否則退出兼職救護隊。

  ⑸新隊員要愛護個人裝備,個人裝備必須做到干凈整潔。

  ⑹未經設備管理員或隊長同意,不得拆卸救護隊裝備。

  ⑺救護隊為新隊員配發好隊服、礦帽、膠鞋,必須妥善保管,不得外借。

  ⑻新隊員因各種原因一年內離職的,應及時交回所配發的物品,否則申請人力資源科扣除相應工資。

  ⑼新隊員經安全中心培訓取得救援證書后,一年內離職,培訓費用從工資中扣除。

  2.兼職救護隊隊員管理制度:

  ⑴兼職救護隊員必須了解兼職救護隊是礦井安全的最后保障,是一支救援性隊伍。

  ⑵兼職救護隊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⑶兼職救護隊員必須遵守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管理制度。

  ⑷救護隊員在救援期間必須完全服從救護隊隊長,統一指揮,及時出動救援,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⑸救護隊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礦井事故救援,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⑹救護隊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礦井預案演練,否則扣除當月補貼。

  ⑺救護隊員必須保障個人裝備隨時處于備戰狀態。

  ⑻救護隊員在未經設備管理員或隊長同意,不得私自拆卸個人裝備。

  ⑼救護隊員應妥善保管個人裝備,不得外借、損壞、改裝。⑽救護隊員有義務對礦井職工進行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⑾救護隊員有義務消除礦井一切災害隱患。

  ⑿救護隊員每月應參加隊內救護知識培訓,若有事需履行請假手續。

  ⒀任何隊組、科室、礦領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救護隊員在培訓期間、救援期間從事其它工作。

  四、獎罰制度

  ⑴全體救護隊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認真履行職責和任務,違者開除救護隊。

  ⑵全體救護隊員必須認真完成學習期間制訂的各項訓練項目,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⑶副隊長、小隊長責任不落實、工作交代不清楚、分派任務不明確、不組織學習、不組織訓練,一次罰款100元。

  ⑷不愛護儀器設備,亂砸亂丟,保護不妥當,保養不到位的,造成損壞的一次罰款200元,并承擔賠償損壞的設備責任,丟失的按原價賠償。

  ⑸培訓學習期間,未出勤者,扣除當天補貼。未出勤且不請假者扣除當天補貼,罰款50元。

  ⑹體能訓練時,對有抵觸情緒的、不配合行動的、放棄訓練的、考核不合格的,扣罰100元。

  ⑺應急救援時,對隱瞞災區真相、謊報災情,導致指揮失誤、造成不良后果,情節嚴重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⑻應急救援時,在災區畏縮不前者,臨陣逃脫者、不執行命令者一次處罰3000元,開除兼職救護隊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⑼年度連續3次事假不能參加學習、訓練的,連續2次不請假的視為自動離職。

  ⑽自覺遵守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制定的制度,如有培訓取證后服役不滿一年離職的需承擔相應的培訓費用。⑾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現者給予1000―10000元獎勵。

  五、年度計劃制度

  ⑴兼職救護隊每年年初必須制訂全年度學習訓練計劃,并上報礦領導審批。

  ⑵年度計劃必須包括隊員名冊、外出培訓取證計劃、礦井災害預案,職業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學習等內容。

  ⑶年度計劃必須對全年度學習訓練課件、預案演練、作出具體規劃。

  ⑷年度計劃里要有對全礦職工自救互救知識教育的計劃。

  ⑸年度計劃要在每年第一次學習期間通知全體救護隊員。

  六、年終總結制度

  ⑴兼職救護隊每年年終必須進行全年度成果總結,并上報礦領導評審。

  ⑵年終總結必須在年終全隊考核結束后進行。

  ⑶年終總結必須對全年度參加的所有預案演練進行公布。

  ⑷年終總結必須對全年度參加的救援情況進行總結性公布。

  ⑸年終總結要對全年度參加自救互救教育工作進行總結。

  ⑹年終總結全體救護隊員必須參加。

  七、預防性檢查制度

  ⑴兼職救護隊應建立健全企業預防性檢查制度。

  ⑵預防性檢查制度應上報礦安檢科評審。

  ⑶預防檢查工作地面包括消防設施的檢查,消防通道的檢查,地面負責人負責的工作的檢查。

  ⑷井下包括消防設施的檢查,井下避災路線的檢查,井下避災標志的檢查,井下避災區域負責人工作的檢查,井下避難硐室的檢查。

  ⑸救護隊要經常入井檢查礦井災害預防的落實情況。

  ⑹預防性檢查工作要認真仔細,發現有危及井下職工生命安全的隱患時立即處理。

  ⑺要熟悉各采煤、掘進工作面的分布情況,掌握井下材料庫的地點,了解庫內材料設備品名和儲存情況。

  ⑻每月不定期檢查至少有兩次。

  ⑼預防檢查人員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救護規程》的規定。

  ⑽預防檢查結束后,寫出行走路線圖,對發現事故隱患,通知所管轄區隊或礦調度室。

  八、應急救援制度

  ⑴兼職救護隊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制度。

  ⑵應急救援制度包括應急體制和救援預案。

  ⑶應急救援制度應上報礦安檢科評審。

  ⑷災害發生時,兼職救護隊接到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井口集合。

  ⑸隊長或副隊長必須至少有一人在礦24h值班,并保持電話暢通,有事必須向安檢請假,同意后方可離礦。隊員臨時外出必須向隊長請假,方可執行。

  ⑹兼職救護隊必須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才能救援。

  九、事故搶險救援報告制度

  1.當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應及時有效地將實際情況匯報調度室。報告程序(見下頁):

  2.匯報內容必須清楚簡短,明確時間、地點、性質、遇險人數。匯報內容如下:

  現場人員礦調度室礦長室

  應急救援預兼職救護隊

  災害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現場人員報告所在隊組和姓名報告災害的性質受困人數和傷亡情況

  3.救護隊救援時報告內容:

  兼職救護隊參戰人數

  兼職救護隊參戰裝備情況

  兼職救護隊呼吸器最底氧氣壓力

  兼職救護隊作戰行動路線

  兼職救護隊所在位置有害氣體情況,現場

  情況,隊員狀況。

  兼職救護隊用戰救援情況

  被困人員傷亡的狀況

  十、戰后總結制度

  1.戰后總結要求參戰隊員全部參加。

  2.戰后要求對損耗設備做出統計。

  3.戰后要對救援時發生的.問題進行匯總。

  4.戰后要寫出行動路線圖。

  5.戰后要對救援情況作出書面報告材料。

  6.戰后要對參戰隊員槍案進行存檔。

  第七部分

  技術裝備儲存、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一、設備庫房管理制度

  1.設備庫房由設備管理員負責管理。

  2.設備庫房嚴禁煙火。

  3.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設備庫房。

  4.庫房必須保持干凈整潔,設備器材擺放整齊。

  5.庫房建立設備臺賬,賬目必須清晰,設備材料進出庫時必須詳細記錄。

  6.裝備必須定期檢查,無過期物品和無效設備,保證合格。

  7.對損耗的物資應及時上報兼職救護隊長。

  二、隊服管理制度

  1.隊服、礦帽、膠鞋嚴禁無故帶出救護隊。

  2.隊服要求隊員統一清洗.

  3.嚴禁穿救護隊隊服做救援以外的工作。

  4.上級領導檢查、演練、作戰,救護隊培訓學習時,必須統一著裝。

  5.嚴禁私自改裝隊服裝備,嚴禁亂涂亂畫。

  6.隊服破損及時報告隊長。

  7.隊服不得外借他人使用。

  8.救護隊員離隊時要及時交回隊服。

  三、呼吸器保養制度:

  1.呼吸器是救護隊員生命安全的保障,救護隊員必須做到認真愛護,精心保養。

  2.每位救護隊員要每月對個人呼吸器進行氣密性、自補自排、定量供氧、氧氣壓力、面罩進行一次檢查,并填寫記錄。

  3.呼吸器不用時必須用偶接頭把呼、吸兩管連接,放入箱內。

  4.呼吸器每三個月必須更換一次氫氧化鈣。

  5.每次戰后、訓練結束后,呼吸器氧氣必須充至18Mpa以上。

  6.全體救護隊員必須按自己的編號使用氧氣瓶,禁止敵國亂拿亂用。

  7.未經隊長或設備管理員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呼吸器。

  8.嚴禁用鈍器打開呼吸器的呼吸艙。

  9.呼吸器的維修完全交于隊長、副隊長、或設備管理員。

  10.呼吸器每6個月必須請專業機構進行檢驗,并貼檢驗標簽。

  11.呼吸器損壞應及時匯報隊長。

  四、呼吸器校驗儀管理制度

  1.呼吸器檢驗儀由設備管理員保養。

  2.呼吸器檢驗儀各部件必須齊全。

  3.呼吸器檢驗儀必須保持干凈整潔。

  4.呼吸器檢驗儀水柱必須保持在0位。

  5.呼吸器檢驗儀故障必須上報兼職救護隊隊長。

  6.隊員用檢驗儀時必須隊長、或設備管理員同意。

  7.外出培訓學習攜帶校驗儀要填寫出庫單。

  五、醫療急救箱管理制度

  1.醫用箱由設備管理員保養。

  2.醫用箱內藥品必須保證齊全,且無過期藥品,缺少藥品及時補充。

  3.醫用箱必須保持干凈整潔

  4.醫用箱內必須有止血帶、三角巾、紗布、醫用棉簽、消毒液。

  5.醫療箱附件必須有足夠的四肢夾板、軀干夾板。

  六、自動蘇生器管理制度

  1.自動蘇生器由設備管理員保養。

  2.自動蘇生器各部件必須齊全。

  3.自動蘇生器必須保持干凈整潔。

  4.自動蘇生器氧氣必須保持18Mpa以上。

  5.自動蘇生器內使用過的開口器、咽喉導管、引射管必須消毒才能放回箱內。

  6.自動蘇生器每6個月必須請專業機構進行檢驗,必須保持在檢驗期內。

  7.自動蘇生器故障必須上報兼職救護隊隊長

  七、小儀器管理制度

  1.小儀器由設備管理員負責保養。

  2.小儀器包括光干涉瓦斯檢測儀、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煤礦用電子式風速表、多氣體測定器、壓縮氧自救器。

  3.小儀器必須保持干凈整潔,儀器各部件必須齊全,且靈活好用。

  4.小儀器必須定期請專業機構檢驗,涉瓦斯檢測儀6個月檢驗一次,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6個月檢驗一次,煤礦用電子式風速表6個月檢驗一次,壓縮氧自救器6個月檢驗一次。

  5.檢驗期外的儀器不得使用。

  6.小儀器損壞必須上報隊長進行維修。

  八、其它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設備庫其它儀器設備由設備管理員負責。

  2.其它設備包括便攜式通訊電話、心肺復蘇模擬人、氧氣充填泵、空氣采樣設備、橡膠密閉筒、新型密閉、LBD線纜、消防鍬、消防鎬、擔架、氫氧化鈣。

  3.設備管理員必須保證儀器設備的齊全完好。

  4.氫氧化鈣必須按時補充,保證無過期物品。保證數量充足。

  九、救援技術裝備臨時調用制度

  1.兼職救護隊應急救援裝備只有救護隊有權使用。

  2.如發生事故時,兼職救護隊有義務配合專職救護隊調用應急救援技術裝備。

  3.臨時調用應急救援技術裝備時,必須填寫臨時調用表,表格內容必須有經辦人,調用人,調用時間,裝備型號及數量。

  4.調出的應急救援裝備必須是備戰狀態。

  5.應急救援技術裝備回庫前必須認真檢查,調用人與經辦人必須在場進行核對,將其狀態進行記錄,損壞物品另行記錄,上報領導進行修復。

  第八部分文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文件管理制度

  1.煤礦下達的文件必須及時匯報隊長。

  2.各類文件必須定點歸類存檔。

  3.培訓類文件必須及時上報煤礦,并備份。

  4.制度類文件必須盡快落實執行。

  5.活動類文件必須請示安檢科負責人。

  二、學習材料管理制度

  1.學習材料必須歸類存放。

  2.學習材料包括創傷急救類、儀器操作類、應急救援類、預案類、事故案例類。

  3.學習材料必須請專業救護隊審批。

  4.學習材料必須隨時對全體煤礦職工開放。

  5.兼職救護隊有義務將學習材料復印給煤礦職工。

  三、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制度

  1.兼職救護隊每年必須與企業統一建立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兼職救護隊每年必須與企業修訂應急救援體制。

  3.隊內應急救援預案必須上報安檢科評審。

  4.應急救援預案必須定點存放。

  5.兼職救護隊必須提前演練應急預案。

  6.兼職救護隊要經常收集其它煤礦的應急預案作為學習材料使用。

  四、應急救援圖紙管理制度

  1.應急救援圖紙必須定點存放。

  2.應急救援圖紙必須每季度更新。

  3.應急救援圖紙必須包括煤礦的采掘工程平面圖、礦井通風系統圖、井上下對照圖、井下避災路線圖。

  4.以上圖紙由煤礦提供。

  5.兼職救護隊員必須熟悉各類圖紙。

  五、救護隊員檔案管理制度

  1.兼職救護隊必須制定隊員檔案。

  2.隊員檔案必須有隊員服役時間。

  3.隊員檔案必須有隊員培訓證書的編號。

  4.兼職救護隊隊員檔案上交礦安檢科一份,隊內存檔一份。

  5.非本礦機構,不得對外公開隊員檔案。

  6.隊員落案嚴禁涂改。

  第九部分培訓學習、訓練、考核制度

  一、出勤和請假制度:

  1.每期培訓學習進行實名制考勤。

  2.隊員出勤不得遲到早退。

  3.考勤由副隊長負責登記存檔。

  4.未出勤的隊員要進行備注。

  5.因礦上工作在外培訓、工作的隊員按出勤登記。

  6.每月隊員的救護津貼按出勤計算。

  7.因故不能出勤的隊員要提前請假,經同意后方準請假,請假條如下(見表3):

  8、兼職救護隊員出勤期間,因其它部門調用要填寫如下表格(見表4):

  請假條(表3)救護隊培訓期間,隊員不能按時出勤、或因其它事務不能參加培訓,持本表向安檢科請假。

  姓名

  隊內職務理由公事

  私事病假

  時間

  年月日

  年月日救護隊

  意見

  安檢科

  意見

  內蒙古李家塔煤礦

  兼職救護隊學習期間隊員臨時調用申請(表4)

  同志在年月日兼職救護隊培訓學習期間,因的工作,經部門(人)臨時調用,調用期間為時分至時分,在此期間不能參加救護隊的培訓學習。

  救護隊:

  安檢科:

  調用部門:

  二、培訓學習制度

  1.兼職救護隊每季度集中培訓學習5天。

  2.培訓學習包括救護理論學習,和體能訓練。

  3.培訓學習期間必須進行至少一次創傷急救課程。

  4.培訓學習期間必須進行至少一次佩戴呼吸器演練。

  5.每期培訓學習至少有一次礦井災害分析和救援計劃。

  6.每期培訓學習隊員都應做到認真仔細,并做好筆記。

  7.每期培訓學習期間礦上應抽調至少兩名職工參與旁聽。

  8.其它部門應該支持兼職救護隊培訓學習。

  9.培訓學習期間,救護隊員完全屬于兼職救護隊。

  三、會議制度

  1.兼職救護隊組織會議必須參加。

  2.不能參加會議的隊員要填寫請假條。

  3.兼職救護隊會議要做好會議記錄并存檔。

  四、赴外培訓取證制度

  1.兼職救護隊員必須通過相關培訓機構培訓,并取證后才能上崗。

  2.兼職救護隊員每年必須復訓一次,并經相關機構發證才能上崗。

  3.兼職救護隊員培訓取證期間按出勤記工。

  4.兼職救護隊員培訓取證期間完全服從培訓機構管理。

  5.兼職救護隊員在培訓機構不得與負責培訓的人員發生爭執而影響培訓取證,

  6.赴外培訓要提前安排,按時報到。

  7.赴外培訓期間嚴禁做與培訓取證以外的私人業務。

  五、考核制度

  1.兼職救護隊要進行季度性考核。

  2.兼職救護隊要進行每年年終考核。

  3.年終考核必須有救護理論考核和儀器操作考核。

  4.服役兩年、兩年以上的隊員考核未通過的退出兼職救護隊。

  5.兼職救護隊的各種考核要存檔。

  6.考核結果必須上報安檢科。

  7.兼職救護隊員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參加考核。

  8.未能按時參加考核的隊員要進行補考。

  第十部分應急救護制度

  一、應急救援制度

  1.發生災害時,兼職救護隊接到通知必須在第一時間出警。并在井口列隊集合,由隊長迅速領取任務

  2.兼職救護隊在接到出警時必須做好記錄,記錄必須有報警單位,報警人,接警人,接警日期和時間,事故性質、事故地點:應急出去小隊。

  3.兼職救護隊在領取任務后,立即進入災區,不必簽字。

  4.兼職救護隊應急出警后要隨時將受災區域情況匯報隊長。

  5.兼職救護隊長必須將地面監控數據及時通知受災區域的救護隊。

  6.兼職救護隊在搶救傷員時必須先確定現場的安全。

  7.兼職救護隊嚴禁少于人數少于一個小隊出警。

  8.兼職救護隊在出警后嚴禁單獨行動。

  9.兼職救護隊出警到井下時必須有車輛接應。

  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1.兼職救護隊必須對礦上的各類應急預案提前演練,以做出最佳的救援計劃。

  2.煤礦組織的各類應急預案兼職救護隊必須全員參加。

  3.兼職救護隊必須存有煤礦的各類應急預案。

救護隊管理制度3

  (1)請假制度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隊員請假需小隊長批準;小隊長、副小隊長、技術員請假需中隊長或書記批準,小隊長和副小隊長不得同時請假;中隊副職以上管理干部請假需分管領導批準。未經允許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2、每個小隊當班請假人數不準超過1人(原班),特殊情況超過1人請假時,后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有帶薪休假者,休一個原班扣2個帶薪休假,一個待機班扣一個帶薪休假。

  3、每個小班請假者(隊員),病假(無診斷)扣300分,事假扣500分,曠工一個小班扣800分,態度惡劣強行曠工者取消當月獎金。扣分超過當月應得工分者,超出部分按近三個月平均分值核算成錢數進行罰款。早退隊員扣100分(按正常下班打卡時間,提前30分鐘以內為早退,超出30分鐘按曠工處理),小隊長扣分標準為隊員的2倍,副隊長扣分標準按隊員的1。6倍;

  4、婚、喪、嫁、娶依照礦有關規定執行,喪假的規定:父母和岳父母去世的,有連續3天假期,親哥姐妹給1天假,其他任何親屬均無此假。

  5、周六、周日中隊值班人員15:00時對值班小隊及待機小隊進行點名,小隊成員不在崗按漏警處理。

  6、請事假要提前申請,嚴禁上班當天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業務訓練制度

  1、電話值班員及時接聽電話,否則一次扣500分,接聽失誤扣1000分,造成嚴重后果,取消當月獎金;

  2、進行演習(聞警集合),隊員漏警扣1000分/人,同時扣當班正、副小隊長各500分/人,正、副小隊長漏警各扣1500分/人,裝備達不到六字標準,扣保管人100分/件;體育訓練考核管理執行《20xx年體育訓練學習計劃》。

  3、業務考試不及格,扣500分;90分以上獎200分。(值班早7:00點考試,考核操作和“百題”,給一次補考機會。)

  4、救護系統檢查,隨機抽取小隊進行驗收時不給予加分,特殊隊員需要代替者,替參加者加500分。特殊情況需要指派人員進行驗收時,所有參與驗收人員每人加500分。檢查時由于個人原因造成不必要扣分者每人扣500分,情況嚴重者從重處罰。

  5、值班晚間6點30分————7點30分由小隊長負責組織有計劃地學習業務,中隊干部進行監督,未組織學習,扣小隊長、副小隊長各500分。

  (3)工程施工制度

  1、跟班干部、小隊長(小隊長不在時可指定臨時負責人)為當班工程安全及施工負責人,標準化不達標取消施工人員當班一半工分,出現罰款由責任人及參與施工人員共同負責;當班工作當班完成,不能給下個班留尾工活,若無法完成,需說明原因,否則取消小隊當天工分。

  2、作業人員不聽從小隊長安排,取消當日工分及入井,連續2次取消當月獎金。

  3、施工結束后,跟班干部或小隊長必須向隊長或值班干部匯報,沒匯報造成影響者,罰跟班干部50元,扣小隊長300分。

  4、施工過程中出現傷害,當事人、聯保人、小隊長、安全負責人視情節而定,至少各扣1000分。

  (4)交接班及開會制度

  1、值班小隊接班后,待機小隊隊員方可離隊,不交接班或脫崗按漏警處理,造成不良影響取消當月獎金或開除救護隊;

  2、每天早上值班隊與待機隊及時組織裝備上、下礦山救護車,影響班前會每人次扣300分,出現裝備沒上車,且小隊長沒有及時發現,扣小隊長、副小隊長各500分,造成嚴重后果者取消當事人及小隊長、副小隊長半月獎金或免職。

  3、小隊長每天負責領取多功能便攜,否則正副小隊長各扣200分;裝備上車后,小隊長負責清點上車裝備是否齊全及完好,否則出現問題,每人扣500分,造成影響加倍處罰。

  4、電話值班員負責電話值班室室內衛生及公物保管情況,如發生損壞或丟失,按價賠償。電話值班室室內至少保證有一人接聽電話,嚴禁在走廊打電話、玩手機。

  5、中隊開會期間如有吸煙、喝水、手機鈴響的隊員,扣50分,開會遲到扣100分,值班隊早9:00以后到礦扣300分。

  6、有事開會提前說明,安排工作時嚴禁推脫,否則每人扣500分或50元。

  (5)其它制度

  1、小隊工分及時上墻,超過3日未能上墻,無特殊原因者,扣小隊長200分。嚴格按照要求統一計分,出現上錯分、漏上分后果由小隊長承擔,造成不良影響者取消小隊長當月獎金或免職。

  2、室內外衛生保持窗明幾凈,物放有序,被褥棱角分明,否則一處扣責任人及當班正副小隊長各100分。

  3、班中出現賭博、喝酒者取消當月獎金。

  4、工作中不聽安排,無理取鬧者取消當月獎金。出現四個小隊均不愿接收人員給予停職處理(停職期間無入井、獎金)或開除救護隊。

  5、例假不應該上,私自打卡者,取消其例假并扣20xx分。

  (6)二十一種人制度

  1、經排查出的.二十一種人,按病假處理。

  2、長期有病或經常被確定為二十一種人的人員,令其回家休息、治療,并開有效診斷進行報工;同時依據礦有關規定執行。

  (7)打架斗毆管理制度

  1、隊員之間發生口角,未發生肢體沖突,造成不良影響者,扣除當月獎金一半,并在班前會上作檢討,全隊通報批評。隊員與中隊干部或其它科室管理人員發生口角,取消當月獎金。

  2、隊員之間發生肢體沖突,取消當月獎金,并移交保衛科進行處理。造成嚴重影響者,開出救護隊。

  此管理制度至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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