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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17 17:25:20 制度 我要投稿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產企業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5篇)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筑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并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筑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征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筑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注銷。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采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筑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建筑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筑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企業財務管理是組織資金運動,處理同有關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它主要是利用資金、成本、收入等價值指標,組織企業中價值的形成、實現和分配,并處理在這種價值運動中的經濟關系的一項管理工作,是

  企業管理

  的重要組織部分。

  第二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籌資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成本管理、收入和盈利管理及特殊事項的財務管理等。

  第二章:流動資金管理

  第三條

  流動資金管理,必須堅持計劃管理,貫徹“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在保持計劃內生產需要的前提下,加速資金周轉,減少資金占有。

  第四條

  流動資金的范圍:

  1、存貨資金的范圍,包括儲備資金,生產資金,成品資金三大部分。

  (1)儲備資金的范圍:包括原材料(外購的鑄件、鍛件等)輔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五金、電器、外購、配套件、工具、刀具、磨料、儀器儀表、各種備件,勞動防護用品等。

  (2)生產資金范圍:包括在制品,半成品及外協費。

  (3)成品資金范圍:包括各種產成品。

  2、非定額流動資金范圍:包括結算資金,貨幣資金。

  第五條

  流動資金管理分工:

  流動資金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和分級歸口管理相結合的辦法,歸口到處,定額到庫。

  (1)財務處歸口管理:主管全廠流動資金,歸口管理非定額資金。

  (2)供應處歸口管理: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小五金,配套件等。

  (3)工具處歸口管理:工具,刀具,刃具,磨料,儀器,儀表及自制工具等。

  (4)設備處歸口管理:設備維修備品、備件及電器等。

  (5)總務處歸口管理:辦公用品,繪圖儀器,

  勞動保護

  用品等。

  (6)生產處歸口管理:毛坯,鑄件,鍛件,在制品及自制件成品,標準件。

  (7)經營計劃處歸口管理:各項產成品。

  第六條

  儲備資金管理職責:

  1、各分管單位根據生產任務,物資消耗定額和物資供應情況,制定各類物資的儲備定額,并根據生產需要與庫存情況,按年、季、月度編制采購計劃。

  2、各分管單位負責控制流動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管理,保證資金指標完成。

  3、認真貫徹物資管理制度,嚴格各物資的收支、領、退、內部轉移等手續,加強計劃性,防止新的物資積壓。

  4、各類物資分管單位對采購的主要材料,必須制定訂貨合同,合同要有明確的進貨品種,規格,交貨期及結算方式,合同付本交財務處。

  5、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驗收制度,按合同規定的內容進行驗收及時將入庫單交采購人員報帳,對不合格要求的物品拒絕入庫。

  6、庫房保管人員必須按旬考核庫存資金余額,掌握資金動態,堅持旬報制度。

  7、按期進行物資盤點工作,填報盤點報表。及時處理盈虧,保證賬物一致。

  第七條

  生產資金管理

  1、計劃調度處編制生產作業計劃,投入產品計劃,組織均衡生產,確定各種產品的生產周期,加速生產資金周轉,控制生產資金保證資金指標的完成。

  2、制定期量標準,保證外購鑄、鍛件,毛坯件,在制品,半成品的合理儲備定額。

  3、嚴格貫徹執行在制品管理制度,增強在制品,半成品的配套性。半年進行一次在制品、半成品的盤點工作,并填報盤點報表,保證帳物一致,賬賬一致。

  第八條

  成品資金管理

  1、營銷總公司負責簽訂和管理產品供貨合同,所簽定合同付本交財務科,以便掌握銷售動態和資金回籠情況。做好資金回籠,保證產品

  銷售計劃

  和資金指標的完成。

  2、計劃調度處必須貫徹以銷定產原則,按銷售合同制定產品生產計劃,按年、季、月編制商品生產計劃。

  3、營銷總公司定各種產成品庫存定額,負責及時處理積壓產品。

  4、營銷總公司按月進行產成品盤點工作,及時處理拒付事項,保證賬物、賬賬一致。

  第九條

  非定額流動資金管理

  1、財務處負責及時督促各物資管理部門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2、上必須貫徹財經政策,嚴格財經紀律,認真執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十條

  流動資金的計劃管理:

  1、流動資金計劃與定額,管理是資金管理的基礎,財務處根據生產情況及資金壓縮指標,每年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定額的制訂與修改工作。資金指標歸口到處,定額到庫,經主管廠長批準后執行。

  2、財務收支平衡會議制度是企業加強資金管理的有效辦法,各物資歸口管理部門在核定定額的基礎上,按年、季、月編制銷售計劃,采購計劃及積壓物資處理計劃等物料,送財務處匯總平衡編制年、季、月財務收支計劃,供貨計劃由主管廠長主持召開資金平衡會議,分配資金指標,并進行考核。

  第十一條

  編制財務收支計劃的原則:

  1、堅持以銷定產,收支必須平衡。

  2、積極組織合理調度資金,保證生產正常的資金供應。

  3、堅持節約,反對浪費,杜絕超儲積壓,發揮資金的效能。

  4、確保稅利的及時上交。

  第十二條

  財務收支計劃內容:

  1、收支計劃,產品銷售計劃,外協收支計劃,材料調撥計劃,積壓物資處理計劃及其他收入計劃。

  2、支出計劃,采購計劃,生產外協計劃,工資計劃及其它費用性開支計劃。

  3、財政上交計劃:稅金,利潤。

  4、信貸計劃。

  第十三條

  各分管單位根據本單位資金管理分工于每月25日前提出各有關計劃,交財務處匯總平衡,每月6日前開資金平衡會。

  第十四條

  資金平衡會內容:

  1、財務處匯報上月資金指標及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及本月財務收支計劃草案。

  2、檢查各資金歸口單位計劃執行情況。

  3、共同研究,主管廠長批準收支計劃下達資金指標。

  第十五條

  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廠長下達的資金指標,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計劃的嚴肅性,防止超定額占用積壓,在超儲期間或超計劃用款,財務處有權限制或停止資金使用。

  第十六條

  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管理的物資必須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按規定要求定期盤點,填報盈虧表。對盤點中發現虧損報廢要由有關部門組織鑒定,分清責任,查明原因,由廠長批準,財務處統一處理,各單位不得擅自銷賬。

  第十七條

  建立流動資金的檢查,分析制度。

  第十八條

  為加強資金的計劃管理,財務處應掌握產品銷售合同及主要材料訂貨合同。

  第三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產成品是反映企業產品生產過程和銷售過程所發生的各種消耗的總和,是檢查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工作質量的綜合指標,加強成本管理,降低滄海消耗,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是企業成本管理的重要任務。

  第二十條

  目標成本:

  目標成本是目標管理的重要組成內容。根據市場預測,技術經濟情報及企業總體目標,制定成本目標,并進行目標分解,從而使總體目標具體化,對各項工作形成責任制度。

  第二十一條

  目標成本的計算:

  目標成本=市場可能接受的價格-稅金-最大利潤

  第二十二條

  根據市場預測、決策制訂的目標成本,做為各責任中心工作的依據和成本支出的最高限額,按企業目標成本核算的各產品,各加工階段及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指標,即各產品各加工階段及各部門的目標成本。

  第二十三條

  研制新產品必須從設計開始,按目標成本進行分解。計算每個產品、零件的成本限額分配給設計人員,從原材料選用,工藝,工時等均在定額內制定。

  第二十四條

  為綜合評價產品的技術經濟效果,在研制新產品或新老產品改進時,以總工程師為首,組織有關部門共同組成價值分析小組,開展降低活動,共同研究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二十五條

  成本計劃是企業、生產、技術、財務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成本計劃的編制,必須根據先進的技術定額,并在周密地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的基礎上產生,保持與其它有關計劃之間的平衡銜接。

  第二十六條

  成本計劃的基本內容:

  1、生產費用綜合預算;

  2、單位產品成本計算;

  3、可比產品成本降低計劃;

  4、全部商品成本計劃;

  5、車間經費,企業管理費預算;

  6、部門成本計劃(責任成本計劃)。

  第二十七條

  編制成本計劃的依據:

  1、上級下達的計劃、成本指標及企業的成本目標;

  2、計劃期內生產,勞動工資計劃,物資供應計劃和技術組織措施計劃;

  3、研究所提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消耗定額;

  4、設備處提供的電、氣、水消耗定額;

  5、工具處提供的工具消耗定額;

  6、勞資處提供的產品工時定額;

  7、供應處提供的輔助材料、燃料、油料、消耗定額;

  8、財務處的費用計劃;

  9、本企業歷史先進水平,同行業以及報告期成本資料;

  10計劃期內廠內計劃價格。

  第二十八條

  成本計劃分年、季、月度編制,由廠車間(部門)兩級負責,車間成本計劃由車間核算員負責編制,廠成本計劃由財務處負責編制。

  第二十九條

  編制成本計劃的工作程序:

  1、收集、積累、整理、分析有關定額和歷史資料,研究、選擇,確定其可行性,做為編制成本的依據。

  2、根據上級下達的成本指標,市場預測,企業計劃期內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產品成本和生產費用預算的測算,平衡。

  3、在編制企業成本計劃的同時,運用量-本-利分析方式以及降低成本的措施,同其他經濟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將成本指標進行分解,交廠長及計劃處。

  4、經營計劃處根據成本計劃及實施措施,再次進行全面綜合平衡,在確保目標的基礎上,匯編企業成本計劃,報廠訓審批,執行。

  5、為了便于檢查、考核、分析,成本計劃的執行情況,成本編制和實際成本計算方法口徑必須一致。

  第三十條

  成本計劃編制原則:

  1、成本計劃要保證實現企業最佳經營目標;

  2、明確成本責任,編制部門責任成本,各部門要保證目標的實現,要制定自己的行動計劃;

  3、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企業的經濟活動都受預算的控制,企業各方面的管理部門都是執行預算管理的環節;

  4、經綜合平衡后下達的各部門指標,即責任成本,是各部門行動的標準,并據以控制,考核和獎懲。

  第三十一條

  成本控制的分類:

  成本控制分為前期控制(事前控制)、反饋控制(過程控制)、防護性控制(制度控制)三種,也是三個信息的控制。

  第三十二條

  成本控制的對象:

  1、以產品形成過程為成本控制對象,即對產品形成全過程進行控制,凡是發生耗費,影響成本的地方,都按不同的特點進行有效的控制。

  2、以部門為成本控制對象,控制各部門的費用和損失。

  3、以產品的成本控制對象,按每一產品料、工、費、定額與實際相比,進行控制。

  第三十三條

  各成本控制對象具體內容:

  1、對原輔材料消耗的控制,企業各種定額。建立限額發料,廢物回收及損失賠償制度。

  2、對勞動消耗的控制,定員、定額,合理安排勞力,控制工資資金。

  3、各項費用開支的控制,按費用計劃指標,費用開支范圍進行控制。

  4、對廢品損失的控制:以工作質量、工程質量保證產品質量,嚴格質量檢查制度。

  第三十四條

  成本控制方法:

  根據管理的基本原則:“一定的人對所分管的一定的工作完全負責”,實行成本分級控制責任制和成本歸口控制責任制。各級單位及全廠每個職工均負成本責任,以成本歸口單位為中心,形成控制成本的責任中心。

  1、成本分級控制責任制:分廠級、部門(車間)、班組三級進行成本控制。

  2、企業的成本計劃要層層分解,落實到人。

  3、各級成本控制要保證成本計劃的實現。

  4、進行成本計劃執行情況的考核、檢查、分析工作。

  5、根據經濟責任制的要求進行考核,評比,獎懲。

  第三十五條

  成本歸口控制責任制:

  根據各單位、部門職業職責范圍及各項經濟指標,,由各單位對本部門所發生的成本、費用計劃、指標進行控制,并保證成本費用計劃指標的完成。

  第三十六條

  成本核算的任務:

  1、正確反映生產過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和損失,正確反映原材料,燃料動力,車間經費,銷售費用等各項消耗定額及費用預算執行情況。

  2、計算和提供產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的實際成本。

  3、反映和控制在制品動態,為生產資金管理提供資料。

  4、為產品訂價,目標成本,成本控制提供決策資料。

  5、提供編制計劃,綜合平衡,決策分析以及降低成本所需要的資料。

  6、提供衡量企業各部門工作效率和考核工作成績的成本核算資料。

  第三十七條

  成本核算的要求:

  1、嚴格遵守國家關于費用開支標準和成本開支范圍的規定,不屬于成本范圍的開支不準擠入成本。

  2、加強各種物資的管理,認真貫徹各種物資的收發、領退、轉移、調撥、保管、報廢、定額清查制度,嚴格實行定額發料制度。

  3、各部門都要建立、健全各種定額,統一全廠的'原始憑證,計劃價格目錄及各項管理制度等基礎工作。

  4、正確、及時、完整按月核算產品成本,不得以計劃成本代替實際成本,不得估算成本。

  第三十八條

  成本項目:根據上級規定,成本項目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動力,工資及工資附加費,車間經費,停工損失,廢品損失,企業管理費和專用費用。

  第三十九條

  成本計算:

  1、機加工,熱處理,裝配等的費用分配按工時費用比例進行分配。

  2、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理,福利設施,新產品,外協等成本計算采用定單法。

  3、工廠成本采用平等結轉分步法。

  4、產成品與半成品、在制品之間的成本分配采用定額比例法。

  第四十條

  完工產品的成本結轉必須以完整手續的產品入庫單為依據。

  第四十一條

  成本計劃的資料來源:

  1、各種定額由歸口科室負責提供。

  2、各種統計資料:

  ——車間統計員每月21日向車間核算員提供工時統計表,產品(包括勞務)工時統計表。

  ——質管拉科負責提供各產品、廢品、損失(包括料廢、工廢)統計報表。

  ——設備科每月1日向財務科提供電耗統計表。

  ——車間核算員每月3日向財務科提供“車間成本核算表”。

  3、各單位及有關人員對所提供的報表、計算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并經所在單位領導審查、簽名。

  第四十二條

  部門的成本:

  1、我廠實行廠、部門(分廠)二級核算,分廠一般高專職核算員,有財務科統一指導下開展成本核算工作。

  2、車間成本核算:

  各車間將本車間發生的生產費用,包括其他車間轉入的勞務費及財務科分配的車間經費按成本對象和成本項目歸集分配,按規定的計算方法計算當期成本。

  3、專用費用由財務科按產品入庫量、專用費用的比例統一分配。

  第四十三條

  為正確及時成本計劃的執行情況,財務科定期組織各車間(科室)編制年、季、月度成本報表。

  第四十四條

  成本分析是企業經營活動全過程的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成本肯定成績,找出差距,制定措施,挖掘、降低成本的措施,提高經濟效益。

  第四十五條

  成本分析的內容:

  1、生產費用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

  2、單位產品成本,總成本及可比產品成本的分析;

  3、影響產品成本升降的因素分析;

  4、部門責任成本的完成情況分析;

  5、各成本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

  第四十六條

  成本分析會議制:

  1、企業按年、季進行定期廠級成本分析,廠級成本分析在廠長領導下,以財務科為主,會同計劃、生產、供應、檢查、技術、工藝等有關部門和車間共同進行,并編寫分析報告。

  2、分廠按每月進行成本分析,在分廠廠長領導下,以分廠核算員為主,會同分廠有關人員,編寫分廠損益表。

  第四十七條

  新老產品設計目標成本分析在總工程師領導下,根據設計方案,召開價值分析小組會議,并填寫專題分析報告。

  第四十八條

  各級分析會議應由各級領導主持,做到有分析數值,有建議,有責任,有措施并付諸實施。

  第四章:財產物資定期盤點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

  為了保護社會主義財產的安全完整,加強企業管理,使經濟核算資料準確可靠并能合理而節約地使用資金,特建立全廠財產物資定期盤頭計量計價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

  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企業主要勞動資料,為保證其安全完整以及;固定資產核算的正確性,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和盤點,以促使固定資產的賬面反映資料與實際存在情況相等。

  2、固定資產一般每年終前清查一次,但平時在管理和使用中也應該經常進行局部和重點的清查核對,此項工作由設備處(設備)總務處(房屋及建筑物)財務處三部門負責,設備處、總務處及時準確地報出盈虧報表,并認真總結查明原因,財務處進行平衡匯總,按批準權限上報。

  第五十一條

  流動資產管理:

  1、材料:企業的材料各類繁多,規格不一,收發頻繁,在日常收發管理過程中,可能發生計量和計算上的差錯和管理,為了如實反映和監督材料物資的實有數額,及時掌握各種材料的儲存和保管情況,以達到賬物相符,對材料必須定期進行盤點。

  “材料”的盤點每一年進行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重點清查或局部定期清查,對貴重物資還要加強經常性的抽查。此項工作由物資歸口管理處室和財務處負責,采用點數、過磅、量尺、計算等方法清點材料的實物數量,按統一規定的日期報出盈虧報表,并認真總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財務統一平衡匯總,按批準權限進行上報。

  2、在制品、半成品

  (1)在制品、半成品系各車間所占用的生產資金,為合理使用這項資金,加速周轉,做到賬物相符,定為每年進行一次盤點。

  (2)各車間的在制品、半成品的計算單位,計價一律由財務部門按零件工序制定出統一的在制品、半成品價格。

  (3)各車間的在制品、半成品必須依照制令,分別進行全面徹底的盤點,在盤點時必須做到“先清理、后盤點”防止弄錯制令重盤和漏盤。

  (4)分清半成品、在制品,將已經加工完成最后一道工序的半成品及時入庫,送交關成品庫,使車間在盤點時不留半成品。

  (5)分清在制品、毛坯件,在盤點報表上必須把在產品及毛坯件分別填列,不能混淆,在制品要注明工序。

  (6)全廠的在制品、半成品的盤點一定要在統一規定的時間進行。

  (7)對于尚未用完的材料一律要辦理“假退料”手續。

  (8)全廠的在制品、半成品盤點完成后填列報表,認真進行總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9)此項工作各車間、處室分頭進行,調度處統一負責,將各部門在制品、半成品盈虧報表平衡匯總后報財務處計價計算,確定出生產資金盈虧數,會同有關部門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按批準權限統一上報。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

  固定資產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單位價值較高,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為了規范工業工廠固定資產管理和核算、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用、保全資產完整、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工業企業

  財務制度

  》及工廠的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工廠的固定資產種類較多、規格不一,為加強管理,便于

  組織管理

  和會計核算,有必要對固定資產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類。

  第五十四條

  1、按固定資產的經濟用途分類,可分為經營用固定資產和非經營用固定資產。

  (1)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直接服務于工廠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如生產經營用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

  (2)非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不直接服務于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如職工宿舍、食堂、幼兒園、浴室、衛生所等使用的房屋、設備和其他固定資產等。

  2、按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分類,可以分為使用中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1)使用中的固定資產,是指下在使用中的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固定資產。由于季節性經營或大修理等原因,暫時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仍屬于工廠使用中的固定資產,工廠出租給其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也屬于使用中的固定資產。

  (2)未使用的固定資產,是指已完工或已購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資產以及因進行改建、擴建等原因暫停使用的固定資產。如工廠購建的尚待安裝的固定資產、經營任務變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等。

  (3)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是指工廠多余或不適用,需用調配處理的各種固定資產。

  第五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范圍、標準和計價:

  1、工廠固定資產范圍、標準主要是指企業生產條件、生產手段中具有一定價值、使用期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生產資料。除房屋建筑外其價值一般掌握在20xx元以上。非生產經營用房屋、建筑物使用一年以上;非生產經經營設備、器具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使用期兩年以上屬固定資產。

  2、工廠固定資產的計價有原始成本計價方法,重置完全價值計價方法,按凈什計價方法:

  (1)原始成本計價方法:工廠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2)重置完全價值計價方法:當時的生技術條件下,重新購建同樣的固定資產所需用的全部支出。

  (3)按凈值計價方法:是指固定資產原始價值或重置完全價值減去折舊后的凈額。

  第五十六條

  固定資產資產價值以歷史確定、即以取勝得時實際成本計價。一般其價值包括:買價、包裝運雜費、保險費、裝卸費、繳納的有關稅費、安裝調試成本、為購置固定資產的借款利息、外匯差價等。自營建造的固定資產其價值按制造成本、稅金費用等計價。

  第五十七條

  投資投入的固定資產按照有權評估機構評估確認或者投資各方在合同協議中約定的價款計價。捐贈的固定資產按賬單所列金額或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價。

  第五十八條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相同或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并按新舊程度估計累計折舊。

  第五十九條

  因擴充、更換、翻新和技術改造而增加價值的固定資產,按照相館所發生的有關支出(扣除有關收入)增加固定資產原價。

  第六十條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以合同規定的價格,加由工廠負擔的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和應繳納的稅金作為原價。合同規定的價格中包含租賃、手續費的,應收手續費以成年人中扣除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第六十一條

  盤盈、盤虧、毀損固定資產的溢余或損失按凈值計價。

  第六十二條

  工廠為取得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關費用,以及外幣借款的折差額,在固定資產尚末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末辦理竣工決算前發生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在此之后發生的,應當計入期損益。

  第六十三條

  工廠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應交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耕地占地用稅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六十四條

  已投入使用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先按估計價值記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第六十五條

  固定資產價值一經確定入帳除改建擴建、局部改裝外未經有權機構評估和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不得調整其帳面價值。

  第六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核算;固定資產是工業企業生產所需的最基本的生產手段和生產資料,是工廠生產經營的物質資產,必須對其進行完整和細致的核算。應編制固定資產目錄、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卡片進行明細會計和業務核算。明細核算類別分為:生產經營用機器設備;生產經營用房屋建筑物;出租機器設備;末使用房屋建筑隊物;不需用機器設備;超齡使用房屋建筑物等作為固定資產明細核算的分類進行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七條

  投資人投入的固定資產的核算:評估確認價值小于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按評估確認價值反映投資人投資的增加,按帳面原價大于評估確認的價值的差額作為已提累計折舊。即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實收資本”和“累計折舊”科目。評估確認的價值等于或大于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接受固定資產的原價,同時反映投資人的增加,既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實收瘓本”科目。

  第六十八條

  購入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對不需用安裝的固定資產和需用安裝的固定資產,均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核算,購入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安裝完成交付驗收使用時,按實際成本作為固定資產的原價轉帳,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如購入的是已使用的固定資產,則應按售出單位的固定資產凈值,其差額作為已提累計折舊。如實際支付的價款大于售出單位的固定資產帳面原價的,則應以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購入固定資產原價。

  第六十九條

  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所發生的各種支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固定資產完成后,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第七十條

  盤盈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財產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產,在報經批準處理前均通過“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核算,既按盤盈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估計折舊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工廠盤盈的固定資產報經批準后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既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第七十一條

  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的核算;工廠的固定資產因不適用或不需用,工廠可以出售轉讓,工廠的固定資產因報廢或提前報廢,均要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其借方反映清理的固定資產凈值和發生的清理費用,貸方反映清理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和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承擔的損失等。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發生的凈收益,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發生的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第七十二條

  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工廠不再計提折舊,而應由接受投資單位計提折舊。發生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借記“長期投資”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第七十三條

  盤虧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發生盤虧固定資產應按其凈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的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盤虧的固定資產報經批準轉銷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

  第七十四條

  累計折舊的核算;

  1、計提折舊的范圍:工廠在用的固定資產(包括經營用固定資產、非經營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等)均計提折舊,具體范圍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調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大修理停用的設備等固定資產。

  不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如土地)等。

  2、計算折舊的方法和折舊年限;折舊方法:根據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的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結合本廠具體情況,我廠選擇采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提取折舊。折舊年限:金屬切削設備、鍛壓設備、鑄造設備、專業生產用設備均選用10年;其他機器設備選用8年;起重運輸設備選用6年;動能發生設備、其他動力設備均選用11年;工業爐窯選用7年;電器設備選用5年;生產用房選用30年;非生產用房選用35年。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3、計算凈殘值的方法;根據《工業企業財務制度》規定,為簡化計算折舊,工廠全部固定資產凈殘值率均選擇3%。

  4、工廠在具體計提折舊時,應以月初可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帳面原價為依據,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5.提取折舊的核算;工廠按以上辦法正確計算折舊后,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第七十五條

  固定資產修理的核算;工廠的固定資產按發生的費用大小,劃分為修理費用,為了均衡大修理費用負擔實行待攤的辦法,實際發生修理費時,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分期儺銷修理費時,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年終結平。

  第七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財務處是工廠固定資產綜合管理和核算部門設備處和生活服務公司是固定資產具體業務管理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日常業務管理,它包括;固定資產的檔案資料、精度等級、轉移調動、調撥轉讓、使用部門變更、設備的維護與修理、清查盤點、清理報廢以及設備購置、安裝調試、移交使用、房產土建項目參與規劃設計、施工驗收、使用保養等,保證固定資產完全好狀態。

  第七十六條

  為了經濟有效投入固定資產應核定現有固定資產生產能力,企業根據發展規劃和生產經營計劃預測和計算出固定資產需用量、在現存條件與能力和需要條件和能力之間進行平衡、并根據遠期和近期市場分析預測來決策固定資產投入或調出計劃。

  第七十七條

  根據設備等固定資產投入準備計劃進行詢價等準備工作、并根據詢價編制固定資產計劃經過綜合平衡后實施訂貨簽約,凡已付貸款均應盡快組織到貸拆檢、驗收、安裝、調試、移交投產,盡快發揮投資效用和效益。

  第七十八條

  根據經批準的房產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出規劃設計要求并委托有權設計機構進行完整的建設方案設計、根據設計方案編制工程瞀報財務部門審核或備案查存。按程序辦理施工手續。工程施工要保證施工質量和周期,土建工程驗收完工總體驗收或分階段驗收、以保證工程和固定資產質量。

  第七十九條

  財務處須參與研究、分析、論證、方案選擇、合同簽約的決策活動、積極籌措資金、保證投資決策方案的實施。

  第八十條

  對多余閑置或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單獨進行管理和核算,積極進行有償轉讓,出租以發揮其兩個價值的作用。

  第八十一條

  定期(一般為一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工廠固定資產的盤點方法采用實地盤存法,對固定資產帳實況、完好狀況、改造拆除情況等進行核實、對發現的盤盈、盤虧等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處理,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的固定資產經報批先列作待處理財產損益。對已拆除的房產設施固定資產補辦拆除報廢手續。

  第八十二條

  對毀損、盤虧、和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業務管理部門辦理毀損、盤虧、報廢清單向主管領導報告,并組織由總工程師為領導的鑒定工作、鑒定工作參加部門應有:設備處、生產部門、檢計處、研究所、使用部門,參加部門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對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廠長審批。

  第八十三條

  對多余、閑置、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轉讓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和作價,報分管廠領導批準方可辦理轉長讓。

  第八十四條

  固定資產購建完成移交時必須具有在建工程完整移交書面手續;它兇手有關建設資料、購價或造價、移交單位、接受使用單位及總工程師、總機械師簽章等,方可做為正式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第八十五條

  固定資產報停、清理、使用單位變更由業務管理部門發出通知、財務部門辦理內部轉帳。

  第八十六條

  對出租的固定資產應納入會計報表資產額并單獨建帳建卡管理和核算。經營性租入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建卡管理不納入會計報表資產額核算反映。

  第八十七條

  五萬元以下的生產技術上的關鍵設備、儀器購置仍納入計劃按固定資產審批和管理,并與利潤承受能力相聯系由財務部門嚴格掌握列入生產成本開支。該類設備投產后其會計處理按規定區別于資本性支出的固定資產、其折舊一次提完攤入制造費用。

  第六章:存貨的管理制度

  第八十八條

  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存貨的采購,收發及保管,確保存貨的帳實相符與安全完整,正確計算產品的存貨成本和銷售成本,加速存貨周轉,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特制定本辦法。存貨是工業企業數額最大的流動資產,它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儲備的供銷售或制造產品的一切商品和物資。

  第八十九條

  工業企業的存貨是指:各種材料,包括直接用于制造產品并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自制、外購的零部件;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各種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在產品和產成品。

  第九十條

  存貨的所有權確定原則為:凡在存貨盤存日期內,法定所有權屬于企業的全部存貨,不論其存放地點在何處均視為企業的存貨,凡物權已經轉移的物品,即使物品仍在企業,均不應包括在存貨之內。

  第九十一條

  存貨的計價原則,各種存貨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入帳:

  1、購進的存貨計價,應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整理挑選費、自籌外匯調進外匯差、進口物資支付的進口關稅、大宗物資的市內運輸費等。

  2、自制存貨(自制材料、自制半成品)按制造過程中實際支出成本計價。

  3、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存貨,按實際耗用原材料本身價值,加支付的委托費用、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稅金等作為實際成本。

  4、盤盈的存貨,按照捐贈的存貨的實際成本或市場價格入帳。

  5、按受捐贈的存貨,按照同類實物的國內或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入帳。(如有發票報銷的單所列金額等,按實際計價)。

  6、投資者投入的存貨,如聯營單位投入的物品。按照有權評估或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計價。

  7、按照計劃成本或內部結算價格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在按計劃成本入帳的同時,還應核算存貨的實際成本。計算存貨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

  第九十二條

  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核算,發出存貨時的計價方法:先進先出法,后進后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

  1、先進先出法:是以先收入的存貨先發出為假定前提的,采用此種方法在發出存貨時應按庫存物品中最先收入的那種物品的單價計價。

  2、后進后出法:此法與先進先出法相反,是假定后收入的存貨先發出,采用這種方法是按庫存存貨中最后收入的那批存貨的單價計價。

  3、加權平均法:此法是以月初結存存貨金額加全月收入存貨平均單價。

  4、移動加權平均法:是以原結存存貨金額與本批收入存貨的金額之和,除以原結存存貨數量與本批收入存貨的數量之和,作為發出存貨的平均單價。每當收入存貨單價變動一次,就要計算出一次加權平均單價。

  5、個別計價法:是在每次發出或領用存貨時,查明其入庫時的實際成本作為該項存貨領用或者發出時的實際成本。

  第九十三條

  工廠的存貨計價方法,原材料等儲備資金按計劃成本計價;在產品和產成品按個別計價法計價,該計價方法經確定就不得隨意改變。

  第九十四條

  材料的分類工業企業的材料大致可分為六類:1、原料及主要材料;2、外購半成品;3、輔助材料;4、燃料;5、修理用備件;6、包裝物。

  第九十五條

  為便于材料的管理和核算,工廠應編制材料目錄按各種材料的類別、名稱、規格、計量單位編定號碼。

  第九十六條

  材料的收入核算:

  1、材料的收入系指外購材料的采購入庫、自制材料入庫、車間余料和廢料的退庫,委托外單位加工制成材料的入庫存以及由其他倉庫調撥材料入庫等

  2、材料的收入必須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合格后,由生產供應處、生產外協處填制“材料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隨同發票交財務處入帳;如果發票暫時未到,也必須將“材料入庫單”交財務處入帳。

  3、自制材料,回收車間的廢料,應及時辦理交庫手續,交庫時應填制“材料入庫單”。

  4、車間的邊角余料退回倉庫,應填制退料單,對于車間已領用,但下月仍須繼續耗用的材料,為真實核算當月的成本可采取“假退料”的辦法填制本月份的退料單,待下月再填制“領料單”。

  第九十七條

  材料的發出核算:

  1、材料的發出主要是指車間領用,管理部門領用,委托外部加工材料的發出以及材料的銷售等。

  2、企業的車間因生產需要領用的各種材料或者管理部門領用各種材料應根據生產指令號和計劃(預算)及定額,由經辦部門填制“材料單”要分別填明材料類別、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和用途,經領料單位負責人或用料管理人員審核后,方可發料。

  3、企業委托加工的材料應填制“委托外部加工材料領料單”;委外加工要簽訂委外加工合同或協議書,明確加工材料的熟練、改革、技術要求、加工費用及交貨期。

  4、企業內部各倉庫調劑缺材料時,應填制“材料內部調撥單”,倉庫憑此單發料。

  第九十八條

  材料的明細核算:

  1、企業要建立材料明細帳進行材料明細核算。材料明細帳是以材料品種、規格來設置材料收、發、存情況的帳簿,一般有以下兩情況:

  (1)材料卡片:庫房管理人員應根據收、發料憑證逐筆序時登記,反映材料的收入、發出和結存數量情況。

  (2)材料明細帳,是既登記材料收、發、存數量,又登記收發存金額的帳簿。根據材料收、發憑證逐日逐筆登記,財務部門的材料核算員根據材料收、發憑證負責登記,財務處的材料核算員要定期到倉庫進行稽核。

  2、按計劃成本計價核算,材料收、發憑證必須按計劃單價核算,核算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差異,必須通過“材料成本差”科目反映。

  在材料成本差異明細核算中,差異率的計算公式為:

  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

  (1)本月材料差異=*100%

  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計劃成本

  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

  (2)上月材料成本差異率=*100%

  月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

  工廠采用計劃成本計價,經確定,不得任意變動,如有變動,必須在年度終止前提出變更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后執行。

  第九十九條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低值易耗品的分類管理為便于對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與各酸,必須按其用途對低值易耗品進行分類歸口管理:

  1、一般工具,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通用工具。如:刀、量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工具庫房管理。

  2、專用工具,指為制造某種特定產品所使用的專用工具、如專用模夾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工具庫房管理。

  3、管理用具,指在管理過程中使用的各種家具用具,如辦公桌、椅、柜及工位器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勞保庫房管理。

  4、勞動保護用品,指為保證生產安全而發給職工的勞保用品,如工作服、鞋及其他防護用品,歸口在工具處的勞保庫房管理。

  第一00條

  低值易耗品的領用與攤銷方法:

  1、一次攤銷法:指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按其價值一次全部計入成本(費用)的一種攤銷方法。

  2、分期攤銷法:根據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或服務工作量來攤銷低值易耗品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要計算出每月應分的數額。

  3、五五攤銷法:指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攤銷其價值的50%,報廢時再攤銷其余的50%一種方法。

  上述方法,工廠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為一次攤銷法,確定后年度內不得變更。若有變動,必須在年度終止前提出變更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后執行。

  第一0一條

  包裝物的核算;包裝物的核算范圍。包裝物是指為了包裝企業產品,并隨同產品出售,出租或出借的各種包裝容器,可分為:

  1、生產過程中用于包裝產品周圍產品組成部分的包裝物;

  2、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3、隨同產品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4、出租或出售借給購買單位使用的包裝物。

  第一0二條

  包裝物核算的內容:

  1、包裝物購入,自制及加工回收業務的核算,可比照出來核算方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2、生產過程中用于保證產品作為產品組成部分的可直接計入生產成本。

  3、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可列為其他業務收入處理。

  4、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可作為產品銷售費用處理。

  5、出租包裝物主要是以收取租金或押金為條件,當收取租金時應作“其他業務收入”處理,而收取押金時應作“其他應付款”處理,當退回押金時,則作相反科目。

  6、用于企業生產周轉性包裝物的攤銷辦法,可采用同低值易耗品攤銷的辦法相同,進行分攤費用。

  第一0三條

  在產品、自制半成品和產成品核算,在產品是處在生產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項產品,在產品應根據“生產成本”帳戶月末余額計列。

  第一0四條

  過程在計算產品成本時,應將生產成本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合理分配,分配辦法是根據過程各車間發生的實動工時進行分配。

  第一0五條

  自制半成品是指經過一定生產過程并經檢驗合格送半成品庫,但尚未早完成為商品產品,仍需繼續加工的中間產品。車間領用自制半成品繼續加工時,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委托外單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也應辦理自制半成品利用手續,同時必須設置“委托外部加工半成品”的明細帳。

  第一0六條

  自制半成品應根據“自制半成品”的明細帳期末余額計列自制半成品成本的計算可以殘缺實際成本綜合結轉,也可以采取實際成本分項結轉。

  第一0七條

  產成品是指企業已經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者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具體包括:

  1、用本企業原材料制造的合格產品和不合格產品;

  2、接受其他單位來料加工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帶修品;

  3、可以對外降價出售的不合格產品;

  4、用來對外出售的自制半成品等。

  第一0八條

  為了加強產成品管理,保證入庫產成品質量合格,數量正確,對產成品的收發,必須有合格的憑證為依據并嚴格執行成品入庫制度。

  第一0九條

  產成品的總分類核算:這個反映和監督庫存產成品的增減和結存情況,財務處應設置“產成品”總帳科目,進行產成品收、發、存的總分類核算。當完工產品入庫時,應根據“產成品入庫單”、經營處完工產品明細單,記入產成品帳戶的借方,出售或領用產成品時,記入產成品帳戶的貸方,借方余額,表示庫存產成品的實際成本。

  第一一0條

  應按產品種類、規格以及存放地點,設置產成品的明細帳進行產成品的明細帳進行產成品明細分類核算,明細分類核算方法與材料核算相同。

  第一一一條

  發出產成品的單位成本,采用個別計價法計算,工廠采用這種方法不得隨意更改。

  第一一二條

  存貨日常管理,應對戳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財務處要積極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清查,以確保帳物相符,其清查對象主要是對各種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半成品進行盤點,以確定實際數量,對盤,毀損,盈虧,積壓等情況應及時清查并及時處理。

  第一一三條

  工廠要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和控制,以盡可能減少資金投入和占用,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使企業生產生產出盡可能多的產品,創造更多的收入利潤。

  第一一四條

  加強存貨的管理,要在廠長同意領導下,實行歸口分級負責制,充分發揮各專業管理部門管理職能,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第一一五條

  加強儲備基金的管理與控制,在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運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控制材料采購支出,確定合理的儲備和最佳的采購批量,對庫存實行ABC重點控制法,同時要規定的儲備資金定額,做到定額下庫,有專人負責,定期對物資清查排隊,對超儲積壓物資及時調劑處理。

  第一一六條

  加強生產資金的管理與控制,做到合理組織生產,縮短生產周期,按計劃投料,合理配套,加速生產過程資金周轉,同時,要加強毛坯半成品管理。

  第一一七條

  加強產成品資金管理,產成品資金歸口經營銷售處負責及時按合同要求組織發運,盡量縮短存庫時間,同時財務處要求及時辦理貨款結算,盡快使資金回籠。

  第七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一一八條

  貨幣資金管理必須貫徹國家各項經濟政策,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格各項借款、報銷、審批、復核手續。堵塞漏洞。保證貨幣資金的運用何周轉。

  第一一九條

  現金管理:

  1、使用現金的范圍。

  (1)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

  (2)支付差旅費。

  (3)按銀行規定,在壹佰圓以下的零星開支。

  2、為保證現金的合理使用,財務處應根據本廠的業務,現金、收支流量,擬定庫存現金限額,嚴防超額庫存。

  3、凡在外地訂購的物資,均往銀行辦理委托付款或匯款支付。不得支付現金,不得從郵局匯款。

  4、嚴格禁止以我廠名義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存現金,禁止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我廠提取現金。

  第一二0條

  支票管理:

  1、凡屬市內壹佰圓的貸款。勞務結算都必須采用匯款或委托付款的方式。

  2、銀行轉帳支票及匯款憑證,由財務處統一管理監發,領用轉達帳支票,必須登記支票號碼,領用人簽字,在簽發支票時,必須寫清收款單位,名稱,日期,用途,金額或限額,不得巧立名目逃避銀行監督。

  3、財務處簽發銀行支票時,必須有足夠的供應資金,保證支付,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借本單位支票讓單位或個人使用。

  4、支票有效期規定為十天,自簽發的次日起計到期日。

  5、凡簽發的轉帳支票,匯款,財務處應及時進行清理,督促支票領用人,匯款人辦理報銷手續。

  6、支票領用人所有負責用的支票,應妥善保管,及時報銷,如發現支票遺失,責任者應立即向單位領導,主管廠長,保衛處,財務處匯報,向銀行持失,凡因支票遺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者自行負責。

  第一二一條

  有關貨幣收支的其他規定:

  1、借款(請款)審批權限與審批手續。

  (1)備用金:

  ——備用金是指車間核算員,因工作需要開支的周圍金,所領用備用金額根據工作需要而確定。

  ——備用金使用人必須辦理借款申請,經部門領導審查,主管廠長批準。財務人員審核后,由出納付款。

  ——備用金不支付給個人保管,采取以部門為單位,集中管理專人負責并設立明細帳。

  ——由于工作變動,領用人必須將備用金及時歸還財務處。

  ——備用金保管人必須保證資金完整,不得挪用,不得轉讓互助金使用缺少,遺失不得以私人名義存入銀行,違者追究責任。

  (2)臨時借款:

  ——無備用金的單位,由于工作需要用于壹佰以下資金開支可辦理臨時借款。

  ——凡屬費用性支出,如市內差旅費,加工費,維修費用等由業務分管處室領導批準。

  ——臨時借款一般應當日辦理報銷手續,不得拖欠,最長不得拖欠三日為

  ——嚴肅財經紀律,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如預付工資,醫療費,私人借支,用途不清,審批手續不全等一律不預借款。

  (3)出差借款:

  ——出差請款必須從嚴從緊掌握,出差費用指定由廠長審批,出差請款必須由出差人填寫請款單,注明請款人名,地點,事由,預計天數,交分管領導審查簽字后交廠長批準。

  ——市內不得發生出租車費用,嚴格旅館費,控制標準。

  ——出差回寧后七天內辦理報銷手續,一次結算不得拖欠,如無正當理由,過期不報銷,不交款,(包括其他借款),財務處有權從工資中扣清。

  第一二二條

  報銷手續:

  1、一切報銷都要填寫報銷單,根據支款用途分別辦理入庫,驗收批準手續,報銷單必須填寫清楚,大小寫金額直符,經辦人,驗收人,比準人必須簽名,原始單據必須齊全,手續必須完整。

  2、材料采購由各物資分管部門批準。

  3、費用開支及其它支出,根據各處室,職責范圍,各項費用在核準內開支。

  4、凡屬個人領款,包括工資,獎金,夜餐費,加班費,交通費均由各單位造冊,經有關部門審批后發放,收款人必須簽名,簽名后的領款單交財務處做付款憑據。

  5、單位之間的結算,必須堅持等價交換的原則,不得無償調撥和贈送,不得以物易物,未經許可不準涂銷。

  6、凡正式設置會計,出納開在銀行開戶的核算單位,一切收支款項,由要單位負責辦理,但必須按時向財務處報帳,并接受財務處的檢查和指導。

  7、凡未經批準的單位,一律不辦理收支業務,任何單位不得私設“小金庫”,任何人不得將公款以私人名義存儲蓄所,任何單位或個人不準違反財經紀律,挪用公款。

  8、屬于社會集團購買力物資,必須嚴加控制,未經上級批準,財務處不得承付。

  9、各級領導都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按制度辦事,發生違反財經紀律行為,財務人員有權制止,如制止無效,財會人員有權越級反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責任者承擔。

  第一二三條

  關于銀行對帳的工作的管理規定:

  銀行出納會計必須按時登錄銀行日記帳,不得漏登少登,混淆帳號,每月應按銀行對單,核對每筆業務,并據此做出銀行調節表。

  第八章:關于重新調整差旅費補貼標準的有關通知

  第一二四條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努力開拓市場,搞好經營生產。鑒于目前的物價因素,原訂差旅費的標準已不適應,為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和生活需要,經廠部研究決定,重新調整差旅費補貼的有關規定。

  第一二五條

  差旅費補貼實行包干:

  1、差旅費補貼實行包干的內容:

  (1)伙食補助費

  (2)旅館費

  (3)市內交通費

  2、差旅費包干費用的核發:

  (1)本廠員工出差必須填寫“請款單支出憑證”,同時標明出差事由、路線、人數、目的地及出差時間,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分管廠長批準后,財務處預支。

  (2)差旅費的預支按地區和職務包干金額、天數、往返的車、船費核發。

  (3)出差人員回寧后五天內,憑車船票和旅館費發票(不作報銷,只作核發出差天數)核發包干金額。

  3、補貼包干費標準:

  (1)特區:深圳、珠海、海南。

  中層干部包干金額:85元/天(其中:伙食補貼20元/天、旅館費60元/天、交通費5元/天)。

  一般人員包干金額:75元/天(其中:伙食補貼20元/天、旅館費50元/天、交通費5元/天)。

  (2)其它地區:

  中層干部包干金額:60元/天(其中:伙食補貼12元/天、旅館費45元/天、交通費3元/天)。

  一般人員包干金額:50元/天(其中:伙食補貼12元/天、旅館費35元/天、交通費3元/天)。

  1、實行差旅費包干的范圍:

  (1)廠級領導不實行包干、旅館費及交通費按實報銷,伙食補貼按第3條①、②項的標準執行。

  (2)除廠級領導以外的全廠員工實行包干。

  第一二六條

  到外地集中培訓、學習、伙食補貼按8元/天、旅館費按第3條①、②項標準原則上不得超標。

  第一二七條

  本廠員工到外地療養,伙食補貼按8元/天。

  第一二八條

  市內參加學習、培訓、伙食補貼按5元/天(必須持有住宿發票)。

  第一二九條

  到兩縣(溧水縣、高淳縣)出差人員不實行包干,伙食補貼按12元/天標準,按頓報銷,旅館費按第3條②標準,不得超標。

  第一三0條

  在本市(含江寧、江浦、六合縣)出差,因特殊原因無法回廠就餐,按誤餐費2元/天報銷。

  第一三一條

  到外地出差(不包含高淳、溧水縣)當天返回的,加發一天伙食補貼。

  第一三二條

  參加會議(包括簽定、訂貨等)不實行包干,伙食補貼、旅館費按第3條①、②項的標準,原則上不得超標。

  第一三三條

  上述第3條第11條中的伙食補貼標準均含工作餐券的金額,報銷時必須將餐券貼在報銷憑證后面,方可核發差旅費。

  第一三四條

  出差人員乘坐火車、船、飛機的標準

  1、飛機: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飛機、特殊情況必須事先經廠長批準,否則財務有權拒絕報銷。

  2、火車:出差人員乘坐火車一律按硬座購票,在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的(晚上八時到次日晨七時之間)或連續乘車超過十二小時,可購硬臥鋪票。

  3、輪船:出差人員乘輪船一律控制在三等艙位以下(含三等艙)。

  4、汽車:出差人員均可乘坐空調軟座長途客車、高速客車。

  5、出差人員原則上是不準乘坐出租汽車(不含廠領導)。

  2、凡在本市辦事及采購等均不得乘坐中巴車,否則財務有權拒報

  第一三五條

  途中夜間乘車、船補助標準:

  1、夜間(晚上八時到次日晨七時)乘坐掛有臥鋪車廂,連續六小時以上未購硬臥票者,發給本人實際乘車硬席票價的60%(不含空調費);乘坐特快的按票價的50%發給。

  2、夜間乘坐不掛臥鋪的火車、長途汽車、輪船最底一級艙位(統艙),超過六小時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一條3款規定的標準加發,一天伙食補助費(12元/天)。

  第一三六條

  其他情況說明:

  1、出差人員趁出差之便,事先經廠長批準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自理,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包干費。

  2、出差人員嚴禁用公款游山玩水,請客送禮,如有違反除費用自理外,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3、臨時被借調到外系統和非本單位員工,一律不得在本廠報銷。

  4、出差人員回寧后及時報銷,否則財務有權從個人收入中扣回。

  5、高級職稱人員

  出差補貼標準

  參照中層干部級。

  6、本規定從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起執行,原X公司財(95)018號文同時作廢。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加強工藝管理,最大限度地滿足顧客要求,創造最佳經濟效益,根據公司生產管理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開展生產工作的指引,適用于公司生產系統包括輸入、生產轉換過程、輸出和反饋四個環節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和協調等方面管理活動。

  第三條公司必須遵循效益化、科學管理、以銷定產和組織均衡生產的原則開展生產管理活動。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四條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生產管理的總體策劃、授權、監督工作。

  第五條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公司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計劃的制作、發放、生產進度的控制,負責設計技術工藝文件,編制工藝流程,并監控生產按計劃和技術標準進行操作。

  第七條市場部負責編制銷售計劃、接受顧客合同、組織合同評審及履行合同等相關工作;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原料采購計劃、實施采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八條采購部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設備及備品配件、輔料采購計劃、實施采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九條質檢部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檢驗工作,分析和改善全過程的質量問題,負責按要求進行成品的收發工作。

  第十條倉儲部負責按要求進行備料、發料、貯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辦公室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人力資源計劃,提供滿足生產需要的人力資源。

  第十二條財務部按生產需求,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確保資金的正常供給。

  第十三條企管部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生產管理的實施。

  第三章生產訂單管理

  第十四條市場部應依據產品銷售業績和市場調研報告,編制年、季、月銷售預測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發給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預測計劃及時安排生產計劃和組織生產。

  第十五條市場部收到顧客的合同、口頭訂單、書面訂單或要貨通知后,應立即組織生產技術部、質檢部進行訂單評審,確定技術要求、產量和發貨日期,評審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以銷售計劃單形式發給生產技術部,同時分發給質檢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計劃單組織生產,質檢部根據銷售計劃進行質量檢驗和發貨。

  第十六條市場部應隨時跟蹤生產,掌握各車間生產進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或與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作好顧客與生產部門的信息傳遞工作,以期隨時回復顧客的詢問,確保交期準時,如顧客有驗貨要求時,應予以按排。

  第十七條市場部應經常保持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系,針對其反饋的信息,應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確保準時出貨和顧客滿意。

  第十八條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在執行期間,如果公司未能按顧客要求完成或顧客要求變更時,市場部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系,所作的任何變更都必須經與顧客書面確認,同時,將顧客的信息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市場部組織編制與安排月、周出貨計劃,確保交期準時,顧客滿意。

  第二十條市場部應作好每月產品出貨情況的統計工作,于每月月末向總經理提交月份產品銷售統計表、貨款回收匯總表,及時反饋市場動態。

  第四章生產計劃管理

  第二十一條生產技術部收到市場部的年、季、月銷售計劃后,應作好產能分析,依據本公司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條件,合理安排年、季、月生產計劃。

  第二十二條生產技術部應于每月28日依據市場部的`月銷售預測計劃,在充分預測產量及庫存量的基礎上編制下月生產計劃,月生產計劃經副總經理批準,并將生產計劃指令下達給相關責任部門和各車間。

  第二十三條月生產計劃的制訂,必須與生產能力相適應,如超出生產能力,應考慮適當應對措施的可能性,如遠低于生產能力,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以便作適當的對策與決策。

  第二十四條各車間根據已下達的月生產計劃,制定本車間的周生產計劃。周生產計劃的制定,要與各車間的生產能力相適應,并根據工藝流程和各車間的生產能力大小,合理考慮車間之間的生產能力匹配與銜接,并且滿足最終產品交付的交期要求。

  第二十五條如在月份生產計劃制定后,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訂單,必須在當月落實,否則不能保證交期時,其數量增加后,不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度生產計劃毋需調整;若其數量增加后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生產計劃須調整。計劃的調整依其制定時審批權限與程序審批,并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第五章生產物料管理

  第二十六條生產技術部依據市場部月銷售計劃、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審核半成品、成品的庫存動態情況,提出物料需求計劃。物料需求計劃與生產計劃一同下達。

  第二十七條物料采購部門依據生產計劃排程及公司規定倉庫物資的最大儲存量和最少庫存量標準,審核倉庫庫存動態情況,編制物資采購計劃,經有關領導逐級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物料采購部門應與生產技術部、倉儲部根據進貨和生產周期共同協商設定安全存量,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倉庫應及時將物料出庫情況進行記錄、存檔、上報,便于有關部門或上級領導隨時掌握倉庫物料儲存情況。

  第三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物料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通知采購部門,或上報公司領導,盡量避免停工斷料現象。

  第三十一條物料采購部門應時刻掌握物料到廠情況,掌握車間物料控制情況和倉庫儲存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分析和糾正或通知相關部門,做出跟蹤整改,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對策。

  第三十二條各車間依據周生產計劃的安排,并且依據材料定額標準,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批準后,向倉庫領取物料,倉庫憑批準的領料單核發材料。

  第三十三條各車間嚴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絕損失浪費現象,努力降低產品消耗。

  第三十四條生產技術部根據確定的物料消耗定額,加強對車間物料工作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生產進度管理

  第三十五條各生產車間接到生產部下達的生產指令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研究,作出合理的生產安排。

  第三十六條各車間對于工藝疑難問題及產品交期、物料異常問題,應立即通知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督導、檢查各車間的生產進度、質量、成本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庫存情況,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部門或上報領導,便于其做出改善措施。

  第三十八條各車間應每天將生產情況統計于生產日報表中,并與生產計劃進行比較,如發現總生產進度落后于計劃時,應報告生產技術部予以協調解決,生產技術部每月應將生產情況進行統計,對于出現較大差異的情況應分析原因,必要時要實施糾正措施。

  第三十九條各車間在生產進程中,如出現斷料、設備故障、停電停水等意外情況,且影響到其它車間生產或影響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向生產技術部匯報,由其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落實措施。必要時,生產技術部向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七章生產過程與現場管理

  第四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加強生產過程和現場管理與監督,制定現場作業標準,指導各車間按照規定的要求實施生產過程控制和有效地進行現場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車間主任應按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第四十二條各車間班長依據車間主任所布置的當天生產任務進行領料,合理安排班組成員進行作業。

  第四十三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自覺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并經常進行自檢和互檢,發現生產異常問題,應及時糾正,或上報有關領導予以協調解決。

  第四十四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按規定如實做好操作記錄。

  第四十五條各生產現場應及時進行清掃,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衛生清潔。

  第四十六條各車間主任和班長應每天按照安全生產檢查表規定的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和整改,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第八章生產工藝管理

  第四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實際變化的需要,及時制定和修訂工藝大綱,為公司各生產提供規范的工藝規程。

  第四十八條當顧客的特殊要求需要公司變動工藝或工序要求時,生產技術部應針對特殊要求及時制定和下發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工藝標準或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文件資料,供生產中遵循。

  第四十九條各車間應嚴格執行公司工藝大綱和操作規程,及時檢查操作人員執行工藝情況,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動工藝和操作規程。

  第五十條生產技術部應經常督導、檢查各車間工藝技術管理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產品質量穩定。

  第五十一條針對新產品、新工藝投入生產,生產技術部應進行跟蹤管理,對各工序出現的工藝疑難問題,及時研究分析,現場指導,現場改善,并隨時提供全方位工藝信息咨詢。

  第九章生產設備管理

  第五十二條生產中的所有設備都應進行編號,填制《設備管理卡》,并將此卡粘貼在設備上,且做到一機一卡。

  第五十三條所有設備均應制定設備日常保養方法、規定日常保養項目、內容及頻率等事項,并定期檢查設備日常保養狀況。

  第五十四條設備管理人員每年初應制定《年度設備保養計劃》,規定設備保養周期和責任人,報總經理批準后發放到相關部門和各車間。

  第五十五條設備維護人員根據年度保養計劃制定當月生產設備保養計劃,經生產技術部綜合平衡后實施。

  第五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應制定操作規程,規范操作步驟、日常點檢項目和安全事項等,作業員工每次操作前必須按操作規程實施點檢,確保設備一切正常方可操作,每天負責對設備進行外部清潔,如點檢發現異常時,操作人員應維持停機狀態,并立即通知主管或維修人員處理。

  第五十七條設備維護人員對于生產設備故障應無條件地進行檢修,保證生產正常運轉。

  第五十八條各車間應為設備維護人員檢查和維修設備提供方便和保障。

  第十章生產調度管理

  第五十九條公司在生產副總經理領導下、以生產技術部為中心、對全公司的生產活動進行集中指揮、統一調度,最根本的任務是負責全公司生產組織,組織協調物料平衡,依據生產計劃,保證生產均衡、有序、順暢的進行。

  第六十條生產技術部根據各部門、各車間的匯報,認為將影響到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必要時,須向生產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六十一條生產協調會依據實際情況由生產技術部組織召開,必要時由生產副總經理主持,并根據會議內容需要確定參加人員。

  第六十二條每月28日為公司生產調度例會日,公司領導、各部部長、各車間主任、設備維修負責人或其他指定人員應到會。如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生產技術部部長請假,準假后指定其他人員準時參加會議。

  調度會由生產技術部部長主持,主要內容為通報當月生產質量情況和安排下月生產計劃,各部門總結匯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安排相關工作事宜,各車間提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需要協調解決的重大事宜,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第六十三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認真執行生產協調會和生產調度會決定的事項,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檢查落實情況。

  第十一章售后服務管理

  第六十四條生產技術部配合市場部進行售后服務工作,接到顧客的異議,應進行確認和分析,找出差異,妥善溝通和處理。

  第六十五條針對顧客退貨,應立即安排人員重新發貨,確保顧客滿意。針對顧客送回的不良品,應安排人員返工。

  第六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收到的質量信息后,應和生產車間進行確認和統計分析,找出主要問題,予以改進。

  第十二章生產統計管理

  第六十七條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負責領導生產統計管理工作,生產技術部具體組織生產統計,并認真做好公司統計及其基礎工作。

  第六十八條各部門、各車間負責人是本部門、車間的生產統計責任人,應對本部門、車間各類生產統計數據的上報時間、正確性和統計報表的質量負責,建立好原始資料和統計臺帳,資料要全面、準確、及時,確保統計報表的報送時間和質量。

  第六十九條統計人員收集填報的生產統計數據必須交由直接領導審核確認后方可報出,以確保各類數據來源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客觀性以及生產統計數據計算技術的準確性。

  第七十條生產統計工作包括如下內容:生產統計數據(生產計劃進度、產量完成情況包括各等級完成情況、產品等級率、成品率、回收率)、物料消耗數據(包括水、電、氣能源消耗)、設備維修與保養數據包括設備完好率和利用率、存貨與發貨及退貨等。

  第七十一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撰寫月度、年度生產統計分析報告。生產統計分析內容應包括:同期統計數據的對比、統計數據與計劃的對比、相關變量數據的對比分析;影響統計數據主要因素的分析;對主要統計量的趨勢分析和判斷;對重要統計量發展的控制建議。

  第七十二條生產統計分析報告應運用統計學的基本原理,結合公司經營活動特點,預測發展趨勢,撰寫統計分析報告的基本要求是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地分析問題。

  第七十三條在每個統計時段的統計工作完成后及時建立以報表、文字形式的分類生產統計檔案。在統計工作中主動保護使用的計算機及其應用程序不受損壞,維護統計工作安全性。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和企管部負責解釋。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4

  為了規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1、管理職責

  1.1、變更申請人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確認;

  1.2、分管經理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核;

  1.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1.4、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2、變更分類

  2.1、工藝技術變更

  2.1.1、生產主要原料變更

  2.1.2、工藝流程和主要生產條件的重大變更

  2.1.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2.1.4、操作規程的重大變更

  2.1.5、工藝參數的變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等的變更

  2.2、設備設施變更

  2.2.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設施的變更

  2.2.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和配件

  2.2.4、設備的材料變更

  2.2.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

  2.2.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2.2.7、設備運行程序軟件的變更

  2.3、管理變更

  2.3.1、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變更

  2.3.2、公司人員的變更

  2.3.3、___機構的重大變更

  2.3.4、管理職責的變更

  2.3.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3、工作程序

  3.1、變更申請人提出書面變更申請,說明變更的具體情況及相關依據,并對變更存在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3.2、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將變更報告送交分管副經理審核。

  3.3、分管副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3.4、變更審批后,變更申請部門___人員進行變更的實施。

  3.5、變更實施前,實施部門要對變更的實際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相應的措施后,實施變更。

  3.6、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的的實施結果進行檢查驗收。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于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認真做好裝臵停工檢修的準備工作,成立臨時檢修領導小組,組織機構中必須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檢查、驗收。車間檢修現場必須有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

  2.2停工檢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規定)。

  2.3裝臵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放空管線末端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2.4對盛裝可燃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應按規定進行徹底的清洗及蒸氣吹掃氮氣臵換,使其內部不含有余氣,并用儀器測試指標合格后方可作業。

  2.5在吹掃過程中,裝臵附近禁止動火。

  2.6嚴格禁止裝臵停車后就使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管線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檢修中,罐、塔、管線、容器等設備如有易燃易爆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設備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處應掛“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檢修中的用火規定

  2.8.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2.8.2施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管理規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揮發的溶劑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裝臵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10嚴禁交叉作業,特殊情況必須交叉作業時,應采取保護措施,否則不許作業。

  2.11高空作業使用電焊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電源要獨立設臵電閘,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焊條的夾鉗必須絕緣良好。在潮濕地點電焊作業時,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12使用氣焊時,氣焊作業施焊點與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五米,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五米,搬運氣瓶時要輕拿輕放,氣瓶上的防護膠圈、防護罩要保證完好,搬運氧氣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裝臵檢修期間的臨時用電,均應按有關臨時電源使用標準,認真架設,達到使用要求,手持電動工具要配備漏電保護器,并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工作前要檢查電源、線路是否絕緣良好,如有漏電現象一定要請專職電工進行修理。不得私自維修。在進行電氣修理時,要設專人監護。

  2.14裝臵上拆卸的設備及螺絲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塔、架上嚴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傷人。

  2.15保證裝臵檢修現場消防設備、器材齊全、完好,嚴禁將拆卸的物品堆至路邊,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16檢修過程中如有改動,要繪出圖紙,并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以免裝臵運行時發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時如要進入,必須先用儀器測試有毒氣體的含量不超過國家標準后方可進入,并加裝送、排風安全設施。

  2.18在裝臵、管線清洗排污時,要規范管理,裝臵檢修中的帶油污的廢棄物要放進指定的垃圾箱,然后進行統一處理。

  2.19加強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特別是外部施工隊伍四輪車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檢查,確認車輛性能良好,嚴禁超速行駛,進入生產區必須掛滅火裝臵。

  2.20任何施工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2.21對外來施工維修隊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2.22檢修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現違章操作,除處罰當事人還要處罰車間領導。對外部違章施工人員也要進行經濟處罰。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二、機構與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生產管理部安全環保。

  2、安全環保負責組織對公司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4、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5、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6、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7、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1、對新職工、臨時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2、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3、凡新建、擴建、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4、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5、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

  五、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檢查和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月檢查一次;各生產部門每月檢查不少于二次;各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

  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或者立即報告安委會統一安排整改。

  七、獎勵與處罰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3、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部門(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4、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5、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6、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

  7、發生的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20000元的事故。

  8、發生事故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

  2)立即向主管部門(領導)報告,并向公司安委會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在5天內,向總經理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給予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9、各級領導或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進行違章作業或者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10)對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質、損失程度和責任大小給予損失的10%—100%的處理。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7

  一、工藝流程、質量要求

  1、備料由品管部按照配方情況計算各種原料的使用量,安排各種原料的使用。

  A:大宗原料

  1)投料工應認真執行配方的原料安排,不得私自作主和混投,原料之間必須一種一清。不允許原料之間的相互污染。

  2)認清原料的品種、規格,防止領錯原料。

  3)投完原料后,須立即清理投料現場。

  B:小料工

  1)根據配方單進行領料、配料,嚴格要求配料精度。

  2)堅持大料大秤,小料小秤,先進先出,每天核查原料用量和庫存。做到帳物相符。

  3)小心稱取,防止漏、撒料。

  4)認清小料的品種,防止錯領。

  2、配料

  1)主控員核對各種原料所進的倉名是否與計算機顯示一致。

  2)核對配方和配方的用量。

  3)察看小料工是否倒位。

  4)清點小料數量。

  5)進行配料。

  3、混合

  1)主控員監視好混合時間,以及下料的數量與配方值的誤差,發現異常現象,要及時停機檢查。定期檢測混合均勻度;

  2)察看小料是否加入。

  4、制粒

  1)根據生產品種選擇合適的模孔。

  2)檢查蒸汽壓力、調節溫度。

  3)調節好切刀的位置,保證顆粒料的長度符合生產要求。

  5、接料、打包

  1)包裝前,檢查成品料的顏色、味道、長短、溫度。發現異常不得打包。

  2)檢查產品的標簽、包裝是否正確。

  3)稱量準確,每袋需加2兩外包裝重量。

  4)小心裝料,防止劃破內外膜,漏料全部收集好,防止混入繩頭、雜物。

  5)標簽放置正確,縫口整齊,一次縫成。

  二、生產計劃編制及生產組織

  1、由車間主任根據倉庫提報的“成品庫存日報表”和“原料庫存日報表”等資料編制“周生產計劃表”,經部門經理審核送至中控室。2、生產安排

  (1)中控室于上班前依據“周生產計劃表”和每日銷售變更通知單以及現有庫存情況編制“日生產計劃安排表”,送車間主任審核執行。

  (2)中控員依據“日生產計劃安排表”合理安排生產順序,并將需生產品種之料號、數量及時間安排填寫在看板上。

  (3)排定當日生產順序之后,應及時作好以下準備工作:

  A)中控員將需要準備的原料,電話通知或書面送交原料庫投料員。

  B)中控員填寫“添加劑配制通知單”通知小料員備妥生產之所需預混料及小料添加劑。

  C)檢查液體輸送設備和其他輸送設備是否處于正常狀態。

  D)確認本班人員均已就位。

  三、飼料配方設計和管理

  公司負責配方設計的人員要根據市場原料價格波動在符合企業標準前提下及時改變配方。同時做好保密工作:

  1、不準把配方帶出車間,每天的生產料單,必須交回下單人員,由技術部保管。

  2、不準向外界及他人泄露技術秘密,不準向他人打聽有關情況。

  3、沒有生產技術部主管同意,任何非車間人員,不得隨便進入車間。

  四、設備管理制度

  1,設備操作人員在使用和操作設備前,必須先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范。維修操作規程,并在開機前先檢查設備,確認無異常情況,方可使用。在操作過程中應密切注意觀察設備動態,如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機檢查和處理或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在班末應整理現場,達到日常維修要求。愛護勞動工具,不允許亂用,蠻干。

  1)正確操作混合機,縫包機,按時加潤滑油,不準亂敲混合機。

  2)按操作規程小心使用秤量器具,輕放輕取。

  3)轉運工具,不可超量承載。

  4)承載容器輕拿輕放,不允許摔踢。

  2,設備維修,車間生產設備實行每周例行停機檢修一次(特殊情況例外),每年大修,由設備動力科會同有關科室部門一起研究,編制計劃,做出;部署。大修結束,要逐項驗收。

  3,設備的.報廢、更新、改造,必須按規定手續程序進行。由使用單位申報,設備動力科審核,廠部領導批準。

  4,發生設備事故,應立即切斷動力,保護現場,并根據事故性質及程度,如實上報,按級處理。

  五、原料和產品管理制度

  1、所有原料采用先進先出的原則;

  2、下單人員必須寫清楚:生產品種、生產日期、數量、原料規格、特殊要求,以備復查;

  3、每天的料單,交到品管部統一保管;

  4、領錯料、配錯料、加錯料,立即通知生產技術部提出處理措施,不許自作主張。

  5、回料處理、退料處理,按生產技術部的要求實施,不許自行操作。

  6、準確做好生產記錄,未用完的原料扎好口回原位。

  7、成品包裝袋,標簽由專人負責;

  8、成品定期檢查,合格后方能入庫

  六、倉庫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人員必須提前15min上班,進行交接班工作。在工作中,在要求各項工作規范化,嚴格按規定組織生產、進行工作。確保數量正確、質量穩定,多儲、多周轉、庫貌整齊、環境清潔、文明生產、優質服務、厲行節約;維護公司與客戶的合法權益;時刻關心倉庫消防安全,保證人員和物資的安全,人人學會使用倉庫內的滅火器,做到三熟悉(熟悉質量標準、熟悉工藝流程、熟悉鑒別方法)。嚴禁火種進入倉庫,管理好進出倉庫的車輛、船只和人員,接收和保管好各種原料。嚴防一切事故發生。正確組織生產投料,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主動向倉庫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

  2、接收保管好原料、成品,是保證產品質量,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重要環節,因此原、輔料和成品在接收進倉儲存時,必須認真做好鋪墊防潮、遮蓋防雨、防鼠防蟲、防污染等工作,品種、規格、好壞、干濕、有蟲無蟲、合格品與不合格品都要分開,堆樁要整齊安全。同時在儲存過程中,保管員要認真執行查糧制度,做到查看記錄心中有數,積極開展“四無”糧倉活動。檢查中發現隱患問題,及時如實互逐級上報,不得隱瞞不報,更不得私自銷毀滅跡或摻混出廠(庫)或自行投入加工生產。對隱患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妥善處理,確保物資安全。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8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公司的日常生產管理,強化生產值班管理機制,落實值班人員的工作職責,解決生產中的突發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產值班由生產技術部統一管理,主要負責值班人員的安排與調配,并負責各值班記錄的檢查,值班人員的考勤等,保障生產的正常運行。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值班人員。

  二、值班模式及人員組成

  1.值班時間

  值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8:00

  周末、節假日:全天24小時

  2.值班分為公司、分廠和電鉗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員主要有:總經理,生產副總,生產技術部部長及部長助理,質檢處負責人;分廠值班主要有:各分廠、車間主要負責人;崗位值班主要是指電工和鉗工值班。

  公司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領導人員、1名分廠或車間以及若干名電工、鉗工人員值班。特殊情況下按公司文件執行。

  3.公司領導值班由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生產系統人員由各分廠負責安排。

  三、值班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1.公司值班領導的職責

  1)負責公司生產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2)負責處理公司的緊急事件;

  3)負責對崗位存在的問題進行抽查;

  4)負責值班期間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負責監督公司的生產情況,主要包括:機器設備運轉情況、崗位員工值班情況、員工勞動紀律情況;

  6)負責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7)負責處理好值班期間公司緊急情況下的車輛使用;

  8)公司交辦的其它事務。

  2.公司值班領導的權力

  1)處理公司突發事件的權力;

  2)監督公司生產運行情況的權力;

  3)緊急情況下調用公司車輛及其它物資的權力;

  4)公司賦予的其它權力。

  3.分廠值班的職責

  1)負責生產運轉情況的協調、管理、監督,協調值班期間分廠內部生產方面的各項工作,處理好生產、安全等方面出現的異常情況(如臨時停工、臨時搶修、搶險、火警等)。遇有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公司領導;

  2)負責巡查各生產系統的運行情況,及時作好相關記錄;

  3)負責做好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

  4)負責處理生產現場的突發事件,值班期間發生安全、生產質量以及設備等事故,負責及時到現場組織有關人員處理,并負責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5)負責查崗,重點檢查勞動紀律、著裝情況、設備狀況、工藝紀律和巡檢制度執行情況等。如發現生產、設備、安全等重大問題,及時匯報并協助處理;

  6)負責做好值班期間的值班記錄,對值班期間發生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詳細記錄在案;

  7)負責監督員工的考勤管理;

  8)負責認真檢查員工的工作完成情況,并記錄考核;

  9)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

  4.分廠值班領導的權力

  1)在發生緊急情況時,有召集部(室)、車間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現場處理的權力;

  2)有直接安排員工的工作的權力;

  3)有對突發事件先進行處理后匯報的權力;

  4)有管理和監督員工考勤及勞動紀律的權力;

  5)有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作提出處理意見的權力;

  6)公司賦予的其它權力。

  5.電、鉗工值班的職責

  1)負責設備的巡檢和維護工作,并及時做好相關記錄;

  2)發現崗位員工違章作業或不按要求對設備進行保養的行為予以制止和向值班經理或相關領導匯報;

  3)發生設備故障及時參與處理;

  4)負責對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檢查和處臵;

  5)公司領交辦的其它事務。

  6.電、鉗工值班的權力

  1)有對崗位生產工人違章作業、不按要求對各設備進行保養的行為予以制止的權力;

  2)有對發現違章作業行為向值班經理或相關領導匯報的權力;

  3)有對發生設備故障立及進行排除的權力;

  4)公司賦予的其它權力。

  四、值班規定

  1.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各分廠、部室、車間管理人員仍然是各分廠、部室、車間生產、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負責人,負責各分廠、部室、車間的生產、質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各分廠、部室、車間應將當天晚上值班工作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項寫于交班記錄上,并與當天值班領導或值班經理溝通。各值班領導和值班經理應認真閱讀交班記錄,如遇不清楚的,應及時詢問。

  3.值班期間,各值班人員應遵守公司相關紀律,穿戴好工作服和其它勞動保護用品。

  4.在值班期間,各分廠、部室、車間員工的作息時間由各分廠、部室、車間管理人員安排(包括員工的換班、換休和加班等),若上班人員有變化的,應提前通知值班經理。

  5.值班人員應認真填寫好值班記錄,對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以及在生產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都必須記錄清楚、詳細。在巡檢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方式和處理時間、處理人等都應有詳細的記錄,各值班記錄應妥善保管,以存檔備查。

  6.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有權直接安排其它員工的工作,遇到崗位操作或其它技術上的問題,應先詢問中控人員或其它專業人員,不得違章指揮。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7.值班人員實行值班簽到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包括電鉗工、鏟車司機必須到調度監控室進行簽到,簽到時間公司另行規定,以公司規定為準。

  8.值班領導或值班經理,在自己值班期間,應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管理好員工的勞動紀律、安生、設備運行情況等。對發現的`“三違”人員要及時根據公司相關制度提出處罰意見。值班期間經公司領導檢查發現員工有違紀行為的,值班經理負連帶考核責任。考核違紀責任人的50%。

  9.公司實行值班巡查制度,公司值班領導,要求每4小時對生產廠區巡檢一次,值班經理及其它崗位值班人員,每2小時對生產廠區巡查一次,并將巡檢情況記錄在案,在記錄本上確認簽字。

  10.不值班的管理人員、車間主任、電鉗工、其它相關人員,手機應保持24小時開機,以便聯系工作,不得出現無人接聽或關機等情況。

  11.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并須在本公司所指定的地方食宿;值班人員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員工代為值班,請假或請其它員工代為值班的,并按規定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出差時亦同,代為值班者應負一切責任。

  五、考核

  1.值班人員違反規定的按以下情況予以考核:

  1)不按規定時間值班或值班期間擅自外出或離崗的,按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處罰;

  2)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到調度值班室簽到的,罰款20元;

  3)值班人員未對生產廠區進行巡檢的,罰款50元;

  4)值班人員未填寫值班記錄或填寫不認真的,罰款50元;

  5)管理人員疏忽大意,未安全人員值班,導致無人值班的,罰款100元;

  6)值班人員對廠區巡檢不認真,應發現的問題或隱患未及時發現的,罰款100元;

  7)值班人員或不值班的管理人員、車間主任、電、鉗工、司機或其它相關人員,手機關機,無法聯系工作的,罰款50元;連續兩次出現的,罰款100元或取消3個月的電話費補助(享受電話費補助的);

  8)值班人員不進行工作交接的,罰款50元;

  9)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遇到崗位操作或其它技術上的問題,不詢問其它專業人員,進行違章指揮的,罰款500元。

  10)值班記錄保管不完善,造成記錄損壞或丟失的,罰款50元/本;

  11)值班人員對員工的違紀行為不過問、不制止、不糾正、不處罰的,罰款50元。

  2.在值班期間,工作表現突出,或遇緊急情況處理及時、方法妥當,公司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六、附則

  本制度經批準公布之日起執行。由生產技術部管理、監督執行。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9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促進企業良性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各級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建立健全以駕駛員管理為重點的運輸企業安全管理機制,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安全生產第一、二、三責任人及工作職責,設立安全專職機構、人員和安全工作專項經費,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實。

  三、抓好從業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和培訓,每年初制定出全年從業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培訓計劃,并報送運管部門接受監督。計劃中應含有學習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行業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文件和會議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安全行車知識等內容。

  四、嚴格車輛技術管理。按照“視情修理,強制維護”的'原則,認真做好車輛二級維護和技術等級評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車輛技術檔案。

  五、從營運證照,車輛技術狀況,從業人員資格,車輛保險等方面把好參營車輛準入關,定期對車輛和駕駛員檔案進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營運。

  六、開展經常性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隱患整改資金投入。

  七、制定并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含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消防應急預案等),完善一般事故處置方案。按規定以及向有關部門報告安全事故情況,對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八、按照國家規定并結合實際對營運車輛進行足額、齊全保險、不脫保、漏保。

  九、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送安全統計報表及有關安全工作資料

  十、完成行業主管部門在一定時間內規定的其它專項安全工作。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工作人員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工作人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工作人員的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工作人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工作人員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工作人員。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一個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工作人員。兼職工作人員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工作人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的工資:根據工作人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

  高級職稱博士**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工作人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工作人員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一個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一個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工作人員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工作人員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工作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工作人員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工作人員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 2碩士研發3000

  其他** 3本科

  研發**

  其他1500 4大專1000 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

  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轉正時間:工作人員轉正時間為每一個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工作人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工作人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工作人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工作人員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工作人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工作人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一個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工作人員薪酬報表。

  3.每一個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一個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一個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薪酬采取密薪制,工作人員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班組,作為公司對各班組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班組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負責人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電力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下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質安科負責提前通知。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電力行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業場地是否存在隱患,并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

  2、認真積極開展、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活動,按照要求進行部署、計劃、安排、檢查整改、落實,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罰款。

  3、保護、保持各種標志牌、警示牌及標識牌的完好,整潔。合理設立警示牌、警示區等,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50-300元罰款,如因此導致有關事故發生的,責任技術員和責任班組承擔50%以下的經濟責任。

  六、責任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責任認定,認定后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分4種: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1、認定負直接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責任。

  2、認定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3、認定負重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責任。

  4、認定負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承擔20%以下經濟責任。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責任的,相關責任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責任。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信息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采取不文明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并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 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報告、處理制度

  一、工傷事故及其分類

  1、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凡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稱為傷亡事故。

  2、工傷事故按傷害情況分為重大事故、輕傷、重傷和死亡四類。具體劃分按GB641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執行。

  二、工傷事故的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質安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盡可能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三、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范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干部職工公開宣布。并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志,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必須符合標準;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斗毆和爭吵罵人;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

  九、盡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2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4、各工種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專業技術培訓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并經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5、企業實行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安全由安全小組負責,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查監督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6、嚴禁將危險物品帶入維修現場,要害設備、由穿戴防護用品的`專人保養和管理,并經常進行檢查和維修。

  7、維修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不得酒后操作、打鬧和聊天。

  8、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后方可作業。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9、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并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11、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并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2、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13、堅持安全檢查和自查。

  安全檢查內容:檢查安全負責人員安全工作實施情況;檢查員工安全執行情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安全教育情況。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3

  第一節:安全管理制度大綱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付的安全職責。

  2.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網絡,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員。

  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并將考核目標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并嚴格落實執行。

  6.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嚴格落實執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企業特點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落實執行。

  8.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對查出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從而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10.建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發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需要。

  12.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制度,確保施工機具、機械設備使用安全。

  13.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14.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驗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符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16.建立因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搶救、事故快報、調查處理、事故分析,從而達到防止發生類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確保職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當天工作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違章作業,從而保證作業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掌握安全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節:各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生產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范、規程和標準;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4.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6.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

  7.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施改進措施;

  8.做好本項目工程的勞動保護工作,保障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措施。

  (三)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2.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3.負責提出安全技術項目和實施措施并組織實施。

  4.監督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5.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四)安全科長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定指示并監督檢查。

  2.負責組織本科和各級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勞動保護法規學習。

  3.負責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的長遠計劃。

  4.組織制定、修改、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醫務勞動鑒定工作。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對企業中存在的重大隱患負責逐級上報,對一切違章、違法行為有權越級向上級反映。

  9.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參加企業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檢查,并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督促整改。

  (五)班組長安全職責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2.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上級部門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4.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做好紀錄。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員報告。

  (六)技術員安全職責

  1.對本人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深刻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本職范圍的安全生產。 3.嚴格貫徹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原則。

  4.審查本職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生產、檢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參加本職范圍內的.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員安全職責

  1.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反復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違章指揮,并有權拒絕上級部門的違章指揮。

  4.組織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對班組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紀錄;

  5.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八)崗位工人安全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揮,遵照規章作業,并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做好文明生產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機械和設備,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4.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及時反映處理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6.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并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或控告。

  7.上崗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然后立即報告。

  第三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和標準。

  第二條:實施定期檢查。

  1.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2.公司下屬單位及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車間及施工隊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第三條: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安全檢查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員對某項專業(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第四條: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第五條: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

  季節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七條: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和相應的檢測工具。

  第八條:安全檢查要認真、詳細記錄,特別是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第九條:根據安全檢查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第十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

  第十一條:要建立隱患登記,下發整改通知單并建立復查、銷案制度。

  第四節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獎勵,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獎勵。

  第二條: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大貢獻、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獎勵。

  第三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處罰;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處罰。

  第四條: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除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公司將另給予其五百元處罰,并不得參加本年度晉級、評先。

  第五條:公司下屬各單位及項目部獎懲辦法,根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執行。

  第六條:安全生產制度內容的具體實施由公司財務科落實執行,公司安委會、工會、安全科等部門負責監督執行。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4

  在組織里,最高主管當然是指揮中心。而在廠內生產運作過程中,生產管理部門(或稱生管)顯然扮演的角色就是“生產指揮中心”或“運作樞紐”。中小企業因為生產管理經驗不足和或認識不足,生管部門的附屬單位,在生產管理不善的工廠內,經常會發生。

  1.經常停工待料,甚至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2.無休止的'加班,人變成了生產機器。

  3.前后工序的半成品或材料不銜接。

  4.半成品堆積如山。

  5.生產計劃表,徒具形式,你做你的計劃,我做我的產品,生產計劃達成率低,生產計劃表更動頻繁,不是追加,就是取消。

  6.緊急訂單很多,生產計劃無法執行。

  7.交貨經常遲延,影響公司信譽。

  8.生產紊亂,品質跟隨著失控,返工重做。

  9.材料、零件或產品積壓過多,造成企業資金調度困難。

  以上亂象就是意味著生產缺乏“秩序”與“紀律”,就像人一樣,要有秩序就得有一套既科學又切實際的生產管理制度,只有這樣才能消除生產中發生的亂象。

  生產管理制度,基本上的做法:生管部門先與營業部門協調好銷售計劃(出貨計劃),依此銷售計劃做基礎,制訂生產計劃,生產工廠再依據此“生產計劃”進行物料、人力、設備及場所的先期準備(計劃),并依計劃做生產排程,再依排程做進度控制。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5

  1、認真學習貫徹《食品衛生法》,及時辦理衛生許可證,并將食品衛生許可證懸掛于醒目處。

  2、生產企業周圍環境良好,25米內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場、坑式廁所、糞池等孳生有害昆蟲的場所,衛生區采取“四定”辦法,即: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責任到人,確保內外環境整潔。

  3、嚴把食品及原料采購關,采購員采購食品必須按規定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檢驗合格證明及衛生許可證復印件,禁止采購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庫前要進行驗收登記,食品貯存應做到分類存放,離地離墻先入先出,定期檢驗,及時清理;食品倉庫內應防鼠、防潮,嚴禁存放亞硝酸鹽及殺蟲劑等有害有毒物質。

  5、食品加工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良好的生產規范進行操作,確保各工序連續進行,嚴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廢棄物存放設施應密閉或帶蓋,存放應遠離生產車間,且位于生產車間的下風向;廢棄食用油脂專人管理,盛放于標有“廢棄食用油脂專用”字樣的密閉容器內,定期按有關規定及時清理。

  7、食品加工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防止人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按照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檢驗方法進行檢驗,要逐批次對投產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廠前的成品進行檢驗,保證每批產品檢驗合格后出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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