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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16 17:48:44 制度 我要投稿

酒店的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店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酒店的管理制度15篇

酒店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酒店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是對酒店全體職工進行考勤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必須嚴抓考勤管理。

  第四條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管理人員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考勤制度的實施。

  第二章考勤員的產生

  第五條部門考勤員原則上由部門兼職內勤擔任,各班組考勤員由領班兼任,行政人事部將各部門考勤員名單備案。

  第六條各部門考勤員應認真詳細如實記載本部門的考勤記錄。如有新進人員或離職人員,應及時將新排班表送到行政人事部,以方便考勤工作的順利展開。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與班次:

  一、實行每周工作40小時制度,具體工作班次由各部門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二、如工作需要或任務緊急,酒店可要求員工超時工作或加班,酒店將在適當時間給予調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八條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員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須打卡,員工應按工作時間的規定準時打卡上下班。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如果員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員工,雙方各處罰100元。

  第十條所有人員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上級主管批準,交人力資源部補上打卡記錄,未經上級主管批準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員工上班時間內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須有上級主管批準。

  第十一條員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須由直屬上級主管簽卡證明上下班時間,交行政人事部補上打卡記錄,否則按曠工處理。每月規定簽卡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簽卡無效(特殊情況除外)。

  第十二條酒店上下班時間,由保安與各部門管理人員監督員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員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員應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補打下班卡無效。

  第十三條日夜輪班部門,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時接班,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第十四條員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須如實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時不打卡,等到一小時或幾小時后打卡,或沒有上班找上級主管簽卡,除按曠工處理外,每次加罰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計三次以上者,按開除處理。

  第十五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打卡到達工作崗位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5分鐘之內不計,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第四章考勤統計與匯總

  第十六條考勤實行三級考勤制,每日上、下班必須打考勤,按規定時間要求到達崗位并按簽到表要求簽到,不得代人、托人打卡和簽到,如有將按《員工手冊》之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班組考勤員應按日考勤,每日根據員工簽到表將當日出勤情況記入考勤統計表,月底將當月的簽到表,考勤統計表上交部門考勤員。

  第十八條部門考勤員對各班組的考勤進行核對統計匯總,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在次月的三日下班前將部門考勤匯總表、各類假期證明單上報行政人事部。

  第十九條公司級考勤由行政人事部使用考勤設備對全員進行考勤。

  第二十條行政人事部負責各部門上報的考勤匯總進行審核,并據此作工資處理。

  第五章請假、休假管理

  第二十一條員工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休假,部門經理以上請假須總經理審批報行政人事部備案。特殊情況應在事后及時補上,請假實行累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請假的類別、期限

  一、年休假: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后,可享5天帶薪假,每遞增一年則增加一天假,以此類推,年假最多不超過15天。如當年事假或其他假超過15天者,不再享受當年年假。年假必須在本年度內休完,不得累計或預休。

  二、法定假:所有員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國慶”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內值班、加班者,部門安排補休或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員工必須持酒店指定醫院開具的病情證明,經批準后方可休假。酒店指定醫院是:省立醫院,市第一人民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武警醫院、婦幼保健院等三甲以上醫院。不按規定程序請假、續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病假期超過本人法定醫療期的,解除勞動合同。病假期間不發工資(工傷除外)。

  部門負責人有權批準7天以內(含7天)病假,7天以上報行政人事部批準,1個月以上報總經理批準。長期人員超過醫療期的,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事假:員工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請事假,部門及酒店有權根據工作需要,酌情審批員工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員工請事假應提前一天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可休假

  員工請事假3天以內(含3天)者,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批,3—15天(含15天)上報行政人事部批準,超過半個月的假期的報總經理批準。員工每年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酒店有權辭退。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及相關津貼、補助費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的,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最多可享受晚婚假23天,需提供結婚證書原件。

  六、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享有有薪喪假3天;員工的非直系親屬去世,可享有有薪喪假1天。

  七、產假: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后懷孕的女員工,可在生育后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酒店為其辦理生育險。

  八、調班: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調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營運相關崗位人員由于工作性質的特殊性,需與其調班的對接人在該申請簽字確認后,經部門經理簽批后方可生效。原則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調班的情況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

  第二十三條考勤處罰規定

  一、遲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鐘之內不計,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二、曠工:曠工按工資的三倍處罰,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當月曠工累計超過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罰金在工資內扣除。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若有員工請假隱瞞不報,未到人力資源部備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現象,一經查出對該部門責任人將嚴厲處罰。

  第二十五條凡酒店員工對違反考勤制度予以舉報查實者,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十元每次。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今后若國家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酒店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酒店的管理制度2

  一、 衛生管理組織構成:

  組長:鄒靜 組員:馮忠茹 向彩霞

  二、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及個人衛生制度(具體負責:鄒靜)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1、新上崗的服務員必須先體檢后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后,進行衛生知識教育,并經考核后才能上崗。

  2、服務員必須每年體檢一次,并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二)個人衛生管理

  1、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進行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帶飾物。

  2、從業人員應有兩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應定期清洗,保持清潔。

  三、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具體負責:馮忠茹)

  1、供顧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應嚴格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2、清洗消毒應按規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應在有效期內,消毒設備(消毒柜)應運轉正常;

  3、清洗的飲具、盆桶的設施應分開,清潔工具應專用,防止交叉傳染;

  4、清洗消毒后的各類用品用具應達到有關衛生標準的規定并保潔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應當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符合《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

  5、潔凈物品保潔柜應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雜物;

  6、清洗消毒間應有明顯標志,環境整潔,通風換氣良好,無積水積物,無雜物存放;

  7、賓館的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由單位負責人督導。

  8、各種飲具、用具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呈現本色。

  9、上崗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必須先洗手和消毒。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10、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四、 衛生檢查獎懲考核管理制度(具體負責:向彩霞)

  1、自查由專職的衛生管理人員組織計劃,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對本賓館從業

  人員開展衛生考核工作。

  2、檢查內容主要是服務過程中的衛生狀況,是否按操作規程操作,并做好記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相應責任人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罰款20元并通報批評:

  1)健康檢查合格證明過期,進行衛生操作時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潔的;

  2)客用飲具表面不光潔、有油漬、水漬和異味;

  3)供顧客使用的一次性衛生用品超過有效期、重復使用一次性衛生用品;

  4)衛生間有積水、積糞、有異味;

  5)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損壞未及時報告的;

  6)地面有果皮、痰跡和垃圾的;

  7)發現健康危害事故與傳染病未及時報告的。

  五、 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及通風系統清掃管理制度(具體負責:鄒靜)

  1、室外公共區域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2、室內公共區域地面、墻面、門窗、桌椅、臺面、鏡面等應保持清潔、無異味。

  3、廢棄物應每天清除一次,廢棄物收集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4、定期進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應符合衛生要求。

  5、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室內空氣、用品用具等定期進行檢測。

酒店的管理制度3

  儀容儀表要求制度

  一、上班必須按規定著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號牌,統一發型,

  二、女服務員:上班要化淡妝,不準濃妝艷抹,長發要盤起,短發不過肩,留海不超過眼睛,頭發不準染色,不準梳過于夸張的發型。

  三、男服務員:頭發不準染發,不留胡須,勤修面。

  四、不準留長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的香水。

  五、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鏈等飾物。

  六、工作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七、上班前不準吃大蒜,大蔥,檳榔等刺激性,帶異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過高的事物,飲料。

  八、不能當著客人的面做不雅觀的動作,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發,剔牙,大呵欠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九、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衛生間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處。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衛生工作制度

  a、個人衛生

  一、勤洗澡、勤換衣、勤洗頭發、不能有頭屑、身體不能有異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換、不得有油漬、皺痕和異味。

  三、大、小便后要洗手、擦干。

  b、區域衛生

  一、地面無雜物、桌椅按要求擺放整齊美觀。

  二、桌面無油漬、無塵灰,餐具無破損、無油漬、無灰塵、無水滴、無茶漬,餐具必須消毒。

  三、工作臺要干凈、整齊、物品按要求擺放一致,托盤、水壺要干凈、無污漬。

  四、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不能隨地吐痰。要隨手撿拾地面雜物,講究公共衛生。

  五、門窗、墻壁要保持光亮,無灰塵、無油漬、無蜘蛛網。

  六、衛生間要保持干凈、整潔、無異味,衛生工具擺放整齊。

  七、各班組衛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輪流值班,保持衛生清潔。每周四搞大掃除。

  八、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5——20元。

  勞動紀律

  一、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工作服,檢查好儀容、儀表。

  二、上班時間站立規范,不得倚墻、靠椅,不準聚一起閑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自己區域站立規范,面帶微笑迎接客人的到來。嚴禁以工作場地作為休息場所,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動問好點頭致意,不能視而不見。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四、客人來了要說歡迎光臨,拉椅讓座。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客人慢走,并誠心歡迎客人下次光臨,使用禮貌用語(送客至門口),違者一次罰款5—20元。(具體情況由部門經理制定)

  五、不準與客人爭吵,要記住客人永遠是對的,不準向客人索取物品與小費。若因態度問題導致客人不買單,給酒店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須上交吧臺或上一級領導保管,并盡快與客人取得聯系,不準私自留藏,占為已有。一經發現,罰款20—200元并后果自負。

  七、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私自離崗。離崗要上報領班(包括上洗手間),領班安排人員頂崗后,才能離開。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并罰款20元/每次。

  八、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不準在餐廳、包廂、公共場所大吼大叫、大聲說話,違者視情節輕重罰5—10元。(1)(2)(3)(4)

  九、不得罷工,或三五聚集鬧事,嚴禁向外界人員透露酒店的商業機密或抵毀酒店形象,違者開除處理。

  十、員工必須參加班前會及平常的業務培訓,違者一次罰款5元。

  十一、在工作中隨時服從,工作完后再提出見解,不得當眾與領導爭辯,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并在班會上作書面檢討。

  十二、上班時間不準吃東西,更不準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違者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十三、不準帶包進入工作場所,違者罰款5—20元。

  十四、下班后不準在酒店逗留,違者罰款5元。

  十五、熟悉業務知識,了解每天供應的菜式及酒水、熟記菜單酒水單,如因業務不熟,造成客人不滿情緒的,視情節輕重,初次罰款5—50元,下崗培訓三天(不計工資),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十六、上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違者一次罰款1—5元。

  十七、不許利用職務之便少記客人所用食品,一經發現罰款50—100元,

  物品管理制度

  一、酒店所有設備設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罰款50—100元/次。

  二、不準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飯,發現一次罰款5元。

  三、服務員不能隨意開放空調私自使用,客人走后應立即關閉空調、電燈、電視,違者罰款5—20元。

  四、每天必須檢查空調、消毒柜、燈光、衛生間下水道、電視機、煤氣灶具開關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領班或主管安排人來維修。

  五、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強行使用,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六、下班前必須檢查一切電器設備的開關是否關掉、門窗是否關好,領班檢查到某區域沒關電器設備開關,該區域服務員罰款20元/次,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七、酒店配發給服務員的一切物品,服務員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或使其恢復原樣。

  八、若有發現故意損壞酒店設備、設施者,作重罰開除處理。

  九、若客人損壞了酒店物品也應要求賠償。但語氣要委婉,不得對客人無禮。

  十、每月盤點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種設備設施。損耗與賠償方案按具體情況實施。(另行通知)

  傳菜員的崗位職責與獎罰制度

  一、按規定著裝,做好每日開餐前的準備工作,檢查好開餐所需物品是否齊全。如不齊全,應馬上做好補充工作,如因此對在開餐過程中所造成的后果及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二、熟記各類菜的佐料單;熟記單號、包廂位置;熟記下單、上菜時間、上菜順序。如有跟錯菜料、記錯餐桌位置、上錯菜、延誤下單、上菜時間,顛倒上菜順序,所造成的損失及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并罰款5—20元。

  三、及時參加班前會,熟記班會內容,積極主動配合好服務員的工作。

  四、完成好上級領導安排的一切任務。

  五、堅決把好食品衛生關,做到變味、變質食品不上餐桌,違者罰款50—100元。

  六、工作細節問題由前廳經理安排。

  迎賓員崗位職責與獎罰制度

  一、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二、按規定著裝,化淡妝。為客人服務時應彬彬有禮,熱情大方,態度程度和謁可親,面帶微笑,使用禮貌用語,并行鞠躬禮。

  三、主動熱情為進出的每一位賓客、路人拉門。違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10元。

  四、及時參加班前會及平時的業務培訓,服從領導指揮。

  五、了解每日的客人就餐情況,并作記錄,熟各包廂、臺號、位置,熱情正確的引導客人就位。如有發生帶客帶錯包廂或態度問題被客人投訴,每次罰款5—20元,兩次加倍。

  六、熟記常客姓名及單位,要熱情、準確的稱呼客人,違者罰款20元/次

  酒店衛生自查制度

  一、目的

  為提高酒店衛生管理工作質量,向顧客提供清新、整潔、衛生的消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二、內容

  1、衛生管理包括個人衛生管理、物品及設備衛生管理和食品衛生管理三個方面。

  2、各部門人員都對各自工作區域的衛生負有保持清潔、進行清理的責任。管理人員對下級的衛生工作負有管理連帶責任。

  4、個人衛生管理標準:

  (1)員工儀容儀表和個人衛生。

  (2)掌握必要的衛生知識。

  (3)身體、心理健康,須持《健康證》上崗。

  5、食品衛生管理標準參見《關于酒店食品衛生的管理規定》。

  6、物品及設備衛生管理標準:保持物品及設備表面平整、光亮、無異味、無損壞、無抹痕,擺放整齊有序。

  7、衛生檢查按照員工自檢、班組檢查、部門檢查、職能部門檢查的四級檢查制度,采用常規檢查、專項檢查、暗查、暗訪的方式進行。對檢查出的問題,按照標準追究責任和進行處罰。

  三、考核

  1、物品、設施設備要求表面平整、光亮、無異味、無損壞、無抹痕,擺放整齊有序,否則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和造成的.影響給予處罰。

  (1)毛絮、浮灰、水漬、紙屑等輕微衛生問題,每處給予1-2元的處罰。

  (2)積灰、污漬、油漬、較大雜物、毛發、皺褶等衛生問題,每處給予2-5元的處罰。

  (3)污垢、有異物、裂痕、損壞、擺放不整齊、錯位、脫落或物品缺少、有異味等環境衛生問題,每處給予5-10元的處罰。

  2、凡屬周期性衛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沒有清理形成衛生死角的,給予5元分處罰,由此影響到客人的消費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給予責任部門警告或責任人過失處分。

  3、在個人衛生和食品衛生方面違反規定的,按照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酒店食品衛生的管理規定

  一、目的為加強酒店管理,嚴格貫徹《食品衛生法》,確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潔衛生,特制定本規定。

  二、內容

  (一)食品衛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產、加工、貯存、運輸、銷售的場所及周圍環境必須干凈、衛生,并有良好的防蠅、防鼠、防塵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凡患有瘡癤、化膿性的傷口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腸道疾病或健康帶菌者,一律不準從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從業人員應講究個人衛生。當班時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潔凈;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須洗手消毒。

酒店的管理制度4

  一、倉庫應當確定一個專管人員,全面負責倉庫的管理工作。

  二、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

  三、倉庫保管應分類擺放物品,并按時盤存。

  四、所有物品入庫必須憑購物發票和申購單。

  五、按規定時間領取物品,并按規定程序出庫。

  六、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消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防火安全制度,正確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七、倉庫管理人員應加強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制定滅火責任制,制定滅火應緊方案。發現火情應迅速采取措施撲救,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八、采購程度:部門填寫領用單,倉庫若無貨則填寫申購單,辦公室審批,總經理簽字,交于采購員購買。

酒店的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本制度需經酒店董事會審議才可通過,自★年★月★日開始執行。

  2、本制度實行的準則: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支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本制度努力實現的方向:按效分配,唯才是用、唯功是賞的薪酬分配原則。

  二、工資結構

  員工工資的具體結構如下:

  1、個人工資收入=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店齡津貼+浮動效益工資;

  2、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含: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生活津貼(包括員工中、夜班津貼,獨生子女費等)+技術津貼(僅限特殊工種)

  3、職務崗位等級工資,依據擔任的職務、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考核后確定;

  4、工齡津貼:依據員工服務年資(含試用期間)計算(以每年1月1日為限(即頭年某日入店均以次年的一月一日起算)調整1 次,在酒店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工齡津貼。工齡津貼起點為每人每月30元,每月隨工資發放,并逐年按此標準遞增,工齡工資最高為300元,超出此數,酒店另外補貼)。

  5、浮動效益工資:即獎金。隨酒店經營效益的高低,并結合管理質量的優劣而上下浮動,具體方案另擬。

  6、每年6月30日前,依據崗位工資等級標準和員工的業務技能以及本年度考核結果進行調整。

  7、上列計算結果若有小數點產生時,一律舍去不計。

  三、崗位工資等級

  1、酒店為公正評價每位員工的資歷能力和貢獻,將全店職能部門所有崗位自上而下劃分為10級30檔。管理工作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有崗位確定相應的工資等級。

  2、全店等級工資情況見附表《酒店崗位工資等級表》。

  四、職務崗位變動后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的各級管理工作人員,自提升之日起,在其所在職務基礎上試用三個月,享受該職務等級試用期工資待遇。經考核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的轉正級別。

  2、崗位變動:凡在酒店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若原等級低于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高于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高出部分不予保留。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按相應等級轉正級別執行。

  五、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新招工作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招入本店后,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其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職高、大專、本科)直接來本店實習,根據實習生級別確定生活補助標準。按實習合同期限(一般為6個月以上),實習期滿,愿留店工作的,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可直接進入崗位等級工資,若變動崗位,則按上述第四點變動崗位的'工資規定。

  3、社會招聘錄用有熟練工作技能和工作經驗的工作人員,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進入試用期,經試用 三個月期滿考核之后,按現崗位等級轉正。

  4、社會招聘錄用無工作經驗的服務工作人員,按實習生待遇執行。

  六、調 薪

  (一)酒店原則上根據經營業績的成長,每年6月份進行員工調薪。

  1、以本年度該員工考核結果為依據;

  2、以各崗位級別工資標準為依據。

  (二)下列情況不在調薪范圍:

  1、以每年6月30日為限,一年之內因升職或變動崗位而調薪不滿一年者;

  2、當年新入職員工,正式服務年限不滿一年者;

  3、已達到本崗位最高薪級,調薪當月正辦理離職手續者;

  4、因缺勤停職達1個月以上者(缺勤指:病假和事假等,按實際天數累計,曠工按10倍天數累計)

  5、本年度內受書面通報懲戒以上處分者。

  七、工資的計算與支付

  (一)等級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當月月底,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的某日(若遇節假日順延)。

  (二)每月工資以30天計算,每工作6天享有有薪假期1天。

  職務崗位等級工資總額

  出勤工資= ×(出勤天數+應享有有薪假天數)30

  (三)下列各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個人所得調節稅; 2、社保有關費用;

  3、超標水電費用等; 4、違紀罰款及賠償費用;

  5、該月應償還酒店代墊款項; 6、其他應從工資中扣除的費用等。

  (四)每月缺勤工資扣罰按《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五)1、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于晉升工資的范圍,均從總經理批準之日算起。

  2、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于正常到時轉正的,則從轉正期滿之日算起。

  八、工資審批權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的確定及調整,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申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部門副經理級以上管理工作人員等級工資的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力資源部負責執行。

  3、以上工作人員變動,須有總經理簽發的任命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人事變動表》才能生效。

  九、浮動的效益工資

  (一)與效益工資有關的考核指標:

  1、月份營業收入指標數 2、月份成本率

  3、月份費用率 4、月份利潤率或利潤總數

  5、月份其他指標(或個別特殊部門的單獨指標)

酒店的管理制度6

  1、負責大堂范圍內大理石地面推塵、清掃。

  2、負責大堂范圍內煙箱、煙缸、家具、墻柱的清潔。

  3、負責前廳內外衛生。

  4、負責公共區域內衛生間衛生清潔。

  5、負責客用電梯內外衛生。

  6、負責對公共區域內地毯、地墊吸塵、去漬。

  7、負責公共區域內植物的葉面、花盆內外衛生。

  8、負責公共區域內玻璃清潔。

  9、負責酒店外圍衛生。

  10、負責員工區域過道、更衣室、電梯、地墊、垃圾房、衛生清潔。

  11、負責公共區域內日常抹灰工作。

  12、負責公共區域內其他日常衛生清潔。

  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并做好交接

酒店的.管理制度7

  商務酒店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第三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和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須由生產班長先進行安全生產的教育和生產流程的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第四條.對從事鍋爐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第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安全規定。

  第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引發火災的一切隱患。

  第九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每周由總經理帶隊組成檢查小組進行檢查一次。

  第十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上報,及時整改。

  第十一條.生產部要按銷售計劃提前生產,要保證時間和產品質量,完成生產任務,滿足客戶的'需要。

  第十二條.生產部要建立健全生產車間原材料明細帳和產成品明細帳。原材料的數量根據領用時數量和加工產成品時消耗的數量登記;產成品的數量根據加工完成的產成品和產成品返倉庫數量登記。

  第十三條.月底將原材料和產成品出、入庫和結余數量,上報總經理。

  第十四條.生產人員在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工藝要求進行生產,如有違反,造成產品質量不合格者,要按成本價扣減工資。

  第十五條.生產人員要嚴禁將不潔物質帶入車間,如有違反者,一次罰款50元。

  第十六條.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隨時注意設備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部處理。

酒店的管理制度8

  為加強對布草的規范化管理,合理使用布草,延長布草的使用壽命,避免浪費和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布草的管理:

  洗滌部統一負責酒店所有布草(包括工衣鞋襪、臺布、席巾、杯布、方巾、臺圈、面巾、地巾、浴袍、床罩、窗紗、窗簾、布草袋、毛毯、枕套、枕心、棉胎、被套、披肩、床單等)的收發、洗滌,以及正常報損等管理。

  二、布草的申購:

  新布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購申請,并提供布草樣板給洗滌部試洗認可后,由采購部按照采購審批程序統一采購。

  三、布草的發放:

  洗滌部按布草領用部門建立布草臺賬,所有布草入倉后由所需部門領出,洗滌部做好預洗、整燙工作,使用部直接從洗滌部領取使用。

  四、布草的使用和保管:

  布草使用遵循“誰使用準保管”以及“誰遺失損壞誰賠償”的原則。使用部門可視實際需要做好潔凈布草的備倉存放。

  五、布草的更換:

  更換布草原則上以一換一的方式,骯臟布草換清潔布草、更換時,洗滌部和使用部門要做好交接登記手續。

  六、布草的收洗:

  臟布草的收集由洗滌部每天下午3:30集中進行,各部門提前收集好臟布草。

  七、布草盤點:

  1、每月由洗滌部和使用部門聯合進行月度盤點,盤點報告經雙方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交一份給財務部。

  2、每季度(3、6、9、12月)由財務部、洗滌部和使用部門聯合進行季度盤存清點。

  3、使用部門負責人及洗滌部負責離職或調往其他部門時,應進行有財務部人員參與的布草盤點交接手續。

  八、布草報損:

  1、使用部對不宜繼續使用的布草應退回倉庫,由使用部門填寫《物資報損表》,經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連同報損的布草一起交總倉驗收,洗滌部根據已審批的布草報損數,按正常采購程序進行不定期補倉。

  2、每月底洗滌部須統計布草報損情況,布草報損要注明原因,分清責任,并須雙方經理確認交財務部審核。洗滌部每季度(1、4、7、10月)可視布草報損情況看是否可修改作他用,并發至使用部門,否則按“廢品處理規定”交財務部處理。

  3、對盤點過程中發現的.布草短缺、破損或嚴重污漬(無法洗掉),應立即向洗滌部負責人報告,連同盤點報告表,呈交部門總監處理,任何員工不得私自處理。

  九、其他:

  1、財務部對酒店的布草使用情況應進行監控,減少損失。

  2、使用部門臨時需要較多布草使用時(如大型宴會、接待等),應向倉庫提出暫借申請,并按規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后予以借出;使用完畢,應按期歸還。

  3、布草交接過種中如發現人為的嚴重污染或破爛的布草,應及時向洗滌部當值負責人報告,以便采取相應適當措施。

  十、本制度自二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酒店的管理制度9

  1 倉庫補倉物品的采購工作流程:

  倉庫的每種存倉物品,均應設定合理的采購線,在存量接近或低于采購線時,即需要補充貨倉里的存貨,倉庫主任要填寫一份倉庫補倉“采購申請單”,且采購申請單內必須注明以下資料:

  (1)貨品名稱,規格;

  (2)平均每月消耗量;

  (3)庫存數量;

  (4)最近一次訂貨單價;

  (5)最近一次訂貨數量;

  (6)提供本次訂貨數量建議。

  經何董事簽批同意后送采購部經理初審,采購部經理在采購申請單上簽字確認,并注明到貨時間。采購部經理初審同意后,按倉庫“采購申請單”內容要求,在至少三家供貨商中比較,選定相應供應商,提出采購意見,按酒店采購審批程序報批,經董事會批準后,采購部立即組織實施,一般物品要求之3天內完成。如有特殊情況,要向主管領導匯報。

  2 部門新增物品的采購工作流程:

  若部門欲添置新物品,部門經理或各餐廳總廚應撰寫有關專門申請報告,經董事會審批后,連同 “采購申請單”一并送交采購部,采購部經理初審同意后,按“采購申請單”內容要求,在至少三家供貨商中比較,選定相應供應商,提出采購意見,按酒店采購審批程序報批,經董事會批準后,采購部立即組織實施.

  3 部門更新替換舊有設備和物品的'采購工作流程:

  如部門欲更新替換舊有設備或舊有物品,應先填寫一份“物品報損報告”給財務部及董事會審批。經審批后,將一份“物品報損報告”和采購申請單一并送交采購部,采購部須在采購申請單內必須注明以下資料:

  (1)貨品名稱,規格;

  (2)最近一次訂貨單價;

  (3)最近一次訂貨數量;

  (4)提供本次訂貨數量建議。

  采購部在至少三家供應商中比較價格品質,并按酒店采購審批程序辦理有關審批手續,經董事會批準后,組織采購。

  酒店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室內嚴禁吸煙 喝茶 看報和閑聊。值得注意的辦公細節

  1 進入他人辦公室

  必須先敲門,再進入。

  已開門或沒有門的情況下,應先打招呼,如“您好” “打擾一下”等詞語后,再進入。

  2 傳話

  傳話時不可交頭接耳,應使用記事便簽傳話。

  傳話給客人時,不要直接說出來,而是應將事情要點轉告客人,由客人與待傳話者直接聯系。

  退出時,按照上司 客人的順序打招乎退出。

  3 會談中途上司到來的情況

  必須起立,將上司介紹給客人。

  向上司簡單匯報一下會談的內容,然后重新開始會談。

  辦公秩序

  1 上班前的準備

  上班前應充分計算時間,以保證準時出勤,作為一名社會人,一名酒店員工,應以文明行為出現于社會 公司。

  如有可能發生缺勤 遲到等現象時,應提前跟上級聯系(最好提前一天)。

  計劃當天的工作內容。

  2 工作時間

  (1)在辦公室

  不要私下議論 竊竊私語。

  辦公臺上應保持清潔和辦公用品的整齊。

  以飽滿的工作態度投入到一天的工作中。

  離開座位時,將去處 時間及辦事內容寫在留言條上以便他人安排工作(離開座位前應將機密文件 票據 現金和貴重物品存放好)。

  離開座位時,將辦公臺面整理好,椅子放回辦公臺下。

  (2)在走廊 樓梯 電梯間

  走路時,要舒展肩背,不要彎腰 駝背。

  有急事也不要跑步,可快步行走。

  按照右側通行的原則,如在反方行走遇到迎面來人時,應主動讓路。

  遇到客人找不到想要去的部門時,應主動為其指路。

  在電梯內為客人提供正確引導。

  3 午餐

  午餐時間為 。

  不得提前下班就餐。

  在食堂內,要禮讓,排隊有秩序。

  飯菜不浪費,注意節約。

  用餐后,保持座位清潔。

  4 在洗手間 茶水間 休息室

  上班前 午餐后等人多的時間,注意不要影響他人,要相互禮讓。

  洗面臺使用后,應保持清潔。

  不要忘記關閉洗手間 茶水間的水龍頭,以避免浪費,如發現沒有關閉的水龍頭,應主動關好。注意保持洗手間 茶水間 休息室的清潔 衛生環境。

  5 下班

  下班前將下一天待處理工作記錄下來,以方便第二天工作。

  整理好辦公臺上的物品 文件(機密文件 票據和貴重物品要存放好)。

  離開公司后,每個人都要記住自己是一位酒店員工,出去的一言一行,代表著酒店的形象。

酒店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考勤管理規定

  一、總則

  考勤管理是良好工作效率和正常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證,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XX實業有限公司所屬的XX酒店人事行政部是考勤管理工作的主要負責單位,其具體負責出勤紀律和考勤制度的執行。

  二、考勤記錄及補充

  (一)考勤記錄

  1、考勤記錄是考勤工作的前提,公司除總經理級(含)以上干部外,均須按照考勤規定進行考勤記錄。

  2、考勤記錄的有效時間為應出勤時間前后1小時,未按時履行考勤記錄手續的,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假期審批單》、《考勤補充表》作為考勤記錄的補充。

  3、本集團考勤記錄主要采用指紋打卡考勤系統,并設立二次簽到簿。考勤系統和二次簽到簿應由專人負責管理,任何人不得破壞考勤系統,私自偽造二次簽到簿。

  4、新員工入司,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應告知員工打卡要求、使用方法及指紋打卡機、簽到簿的位置。

  5、所有應進行考勤記錄的員工一律須由其本人在有效時間內據實打卡簽到,禁止員工不打卡、虛構簽到時間。

  (二)考勤補充

  1、因下列原因未能在有效時間內打卡簽到的員工,可以進行考勤補充:

  (1)忘記打卡:應及時向所在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并確認有按時到崗的,可填寫《考勤補充表》,但一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第二次(含)之后,除需辦理上述手續外,以每次遞增20元罰款。未按規定辦理考勤補充手續的,每缺一次按曠工半日論處。

  (2)赴外埠公干:回公司后應在一周內填寫《考勤補充表》。逾期不履行手續且無正當理由者,未打卡日按曠工半日論處。

  (3)本市內公干,未能及時進行考勤記錄:應在當日或次日填寫考勤補充表,逾期不履行手續且無正當理由者,未打卡日按曠工半日論處。

  2、需要進行考勤補充的員工,應向班組負責人說明情況后,按照要求據實詳細填寫相關內容,報部門負責人簽字證明,部門經理以上干部應由所在公司領導簽字證明。

  3、有權簽署《考勤補充表》的領導干部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認真核查后方可簽字證明,嚴禁偽造虛構事實,逃避考勤監督。

  三、缺勤及處理

  員工未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沒有正當考勤補充理由,在應出勤時間未正常出勤的視為缺勤。

  (一)遲到、早退

  1、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以內打卡簽到的視為遲到;離規定下班時間提前10分鐘以內打卡簽退的視為早退。打卡時間超過上班后10分鐘或提前下班時間10分鐘以上,且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2、每月遲到、早退累計兩次以內,每次扣減當日工資10元;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含),按事假半天記錄一次,之后每遞增一次按事假半天記錄;從第七次(含)始,每一次按曠工1日記錄。

  (二)曠工

  1、應出勤時間未辦理正當手續未出勤,且不能適用遲到、早退規定的視為曠工。

  2、公司嚴禁員工的曠工行為,曠工1日,扣減3日薪資,連續曠工超過3日(含)以上,公司可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四、考勤規則

  (一)人事行政部應設考勤員負責管理考勤設備,匯總考勤記錄,進行考勤情況統計。

  (二)考勤員應定期檢查考勤設備,及時校準時間和維修考勤機,避免發生信息讀取錯誤或失效。

  (三)考勤員應確保考勤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認真檢查核對出勤要求、班次安排、考勤記錄、考勤補充、假期記錄之間的對應性,避免造成錯記、漏記等錯誤。

  (四)考勤周期為:

  1、當月考勤周期:當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日。

  2、年度考勤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公司人事行政部應不定期組織考勤紀律抽查,嚴把考勤紀律關。

  五、違紀處理

  (一)無正當理由不進行考勤記錄者,每缺一次考勤記錄按曠工半日論處。

  (二)代人簽到者,責令當事人雙方書面檢討報人事行政部,并視情節輕重對雙方各處以10—50元罰款。再犯者,可予以開除處理。

  (三)出具虛假證明或不認真履行核查職責者,責令當事人書面檢討報人事行政部,并處以50元罰款。再犯者,酌情嚴處。

  (四)公司人事行政部、各相關部門對以上三種違紀情況負連帶責任,本公司內員工因考勤違紀受處罰的同時,所在部門領班、主管、部門負責人及人事行政部負責人、考勤員均應依責任輕重處以被查員工扣款總額5%—20%的罰款。

  第二章假期管理規定

  一、總則

  為有效整頓和加強勞動紀律,建立正常有序的經營管理和工作秩序,確保生產經營和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同時本著人性化管理的理念,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結合公司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假期種類及要求

  本公司假期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分娩假、工傷假、年休假七種。

  (一)病假

  1、因病確需請假休息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病假3天以內的,須持市(區)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診療發票、病歷等)或公司內部醫務室病歷單。

  (2)病假超過3天(含),須持市(區)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診療發票、病歷等)及病休建議書。

  (3)不能出具有效證明的,不得按照病假處理。

  2、病假期限:病假期限依據有效醫療或病休證明實際批準,最長不超過《勞動法》、《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中有關醫療期期限。

  3、病假工資:

  (1)本公司正式員工依法享受病假工資,每位員工每年有5天的有薪病假,但每月請病假的天數不得超過1天,超過1天每天扣日工資的100%。

  (2)病假期超過醫療期的,工資停發,公司視具體情況予以另行處理。

  (3)臨時工、試用期員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員請病假為無薪假。

  (二)事假

  1、事假期限:

  事假連續不得超過3天(不含節假日、公休日),年度累計不得超過7天(不含節假日、公休日),個案依總經理或相關負責人核準而定。

  2、事假工資:

  事假為無薪假,工資全額扣減。

  (三)婚假

  (1)本公司員工。

  (2)員工依國家《婚姻法》注冊結婚,并提供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員工申請結婚休假的,應具備以下條件:

  (3)于領取結婚證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

  2、婚假期限:

  本公司正式員工結婚休假享受7天假期(含節假日、公休日及在途時間);零時工和其他用工形式人員結婚休假享受3天假期(含節假日、公休日及在途時間)。超期必須辦理續假手續,獲準后超期部分按事假處理。

  3、員工請婚假在規定期限內享有工資。

  (四)喪假

  1、員工申請喪假,應符合下列條件:

  (1)本公司員工。

  (2)員工直系親屬(包括本人法定供養人)喪亡。員工直系親屬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喪假期限:給假3天(不含節假日、公休日、在途時間)。超期必須辦理續假手續,獲準后超期部分按事假處理。在途時間的計算以員工出具的有效交通票證為準,最長不超過3天。

  3、正式員工請喪假在規定期限內享有工資,零時工、試用期員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員不享有喪假工資。

  (五)分娩假

  1、員工申請分娩假應符合下列條件:

  (1)本公司正式員工。(零時工、試用期員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員因分娩需請假的,應辦理離職手續。)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法規的規定。

  (3)應提供相應的有效證明。

  (4)于分娩當年提出申請。

  2、分娩假期限:

  (1)女員工可享受90天(含節假日、公休日、在途時間)的分娩假,超期必須辦理續假手續,獲準后按事假處理;其余情況據醫囑按公司審批程序酌情處理。

  (2)男員工在配偶分娩當天享有1天的帶薪假。

  (3)上述假期需附孩子出生證明。

  3、分娩假工資:

  女員工分娩假期間其工資待遇在扣除應繳納社會保險費后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六)工傷假:按《勞動法》有關條款執行。

  (七)年休假:

  1、凡公司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均可享受年度休假,不執行探親假。

  2、年休假時間按工齡計算:工齡滿一年的享受3天年休假,滿兩年的享受4天年休假,滿三年(含)以上的享受5天年休假,以上休假時間均包含節假日、公休日及在途時間。

  3、年度休假為帶薪假期。

  4、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累積使用,原則上采取一次休完的辦法,年休假與其他假期連續休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各部門應對休假時間均衡安排,不影響工作為原則。

  5、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10天;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本人可享受年休假時間的;病、事假相加超過10天的;工傷假超過3個月的;曠工1天(含)以上者,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6、享受年休假后,病、事假、工傷假超過上述規定時間的,下一年度內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7、一年內,已請過婚假、產假的員工,不再享受年度休假;一年內,已享受過年休假,但仍需請婚假、產假的員工,下一年度內不再享受年休假;跨年度請婚假、產假的員工可在第二年享受年休假。

  8、受重大過失及以上處分的員工,在受處分的'當年不享受年度休假。如享受年休假后受到處分的,下一年度就不享受年度休假。

  9、對表現不好或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和經濟損失的,以及經常不完成工作任務的,群眾意見較大的員工,公司領導有權取消其年度休假待遇。

  三、請銷假規定

  (一)請假手續

  1、凡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分娩假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附有關證明材料,由部門經理核準后,依規定應由上級批準的,依權限呈請批準。

  2、因緊急情況未能事先填寫請假單的,應即時向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口頭申請并征得同意,在回崗后第一時間填寫請假單,附有關證明材料依權限呈請核準辦理補假手續。

  3、請假期間因特殊情況需要續假的,應征得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同意,并在回崗后第一時間補充請假單,附有關證明材料依權限呈請核準辦理補假手續。

  4、審批權限及程序:

  (1)主管級(含)以下人員請假,1天(含)以內由部門經理審批;超過1天至2天(含)由部門經理核準,總經理審批。

  (2)部門經理請假,1天(含)以內由總經理審批;超過1天至2天(含)由總經理核準,董事長審批簽字,人事行政部備檔。

  (3)所有請假都應報公司人事行政部備案。

  (二)離崗公告

  1、請假單經審批同意后,申請人應在離崗前,辦妥工作臨時移交手續。

  2、部門主管級以上干部離崗還應將《離崗公告》書面通知相關部門,并明確授權相關人員臨時接管相關工作。

  (三)銷假手續

  員工假期結束回崗后,應向人事行政部門報到銷假,同時撤回《離崗公告》,收回授權。(提前銷假的或更改已批準的假期時間的,需以書面形式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考勤員處備檔)。

  四、其他規定

  (一)法定節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勞動節1天,清明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各公司應保障正常經營運轉并合理安排員工休息。對于法定節假日上班的員工,應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合理安排補休,以保障員工身心健康。同時不再發放節假日上班的額外費用。

  (二)未核準請假擅自離崗或弄虛作假騙取假期,按照曠工處理,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留用察看或辭退處理。

  (三)病、事假累計天數將直接作為日常、年終考核(含年終獎金)的重要依據。

  (四)年終獎金和年度特別獎金扣發范圍

  1、離職:發放前已離職人員不予發放。

  2、曠工:全年曠工累計2天(不含)以下,按50%發放;累計2天(含)以上,取消發放年終獎金。

  3、病假:全年病假累計超過15天,低于20天(含)按50%發放;累計超過20天,低于30天(含)按30%發放;累計超過30天,取消發放。

  4、事假(不包括產假、婚假、喪假、工傷假):全年事假累計超過5天,低于7天(含)按60%發放;累計超過7天,低于15天(含)按30%發放;累計超過15天,取消發放。

  5、病事假:全年病假累計低于15天且事假累計低于5天,但兩者累計超過15天,按50%發放。

  6、產假、工傷假:按實際工作月數進行評定。但產假、工傷假期滿后追加請假的,按病、事假相應規定處理。

  第三章其他

  一、離職人員的考勤:調休與休息需明確。

  二、新入職人員入職當月的考勤:按實際上班天數計薪,不再計加班時間。

  三、病、事假需與二次考勤記錄相符,否則考核考勤員。

  四、每月匯總病、事假(附表)同時附上建休單。

酒店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資產及項目交接

  第一條新開業酒店由總公司將其有關會計賬務事項,編制移交清單,各酒店應根據所接收資產逐一登記,實行建賬管理。

  第二條按酒店管理制度,進行資產、用品等的購、領、耗、存、盤點管理。

  第三條酒店開業前由運營部協助酒店制作開業用品預算,經總公司分管副總審核后,安排統一訂制。

  第四條總公司統一訂制的開業用品,由各酒店驗收,并列入酒店庫存商品管理,貨款由各酒店在自有流動資金(或開業備用金)中支付。

  第五條籌建期間的工程款項由總公司代為支付,待工程完工后,統一結轉給酒店,原件一般保留在總公司,酒店可從總公司索取蓋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印章的復印件。

  第六條工程決算后,由各酒店分別記入"固定資產、長期待攤費用"等科目,所需工程資金由代墊或從銀行借款,酒店分期歸還總公司(或銀行),工程尾款由總公司統一支付。

  第二章營業收入

  第七條經審核后的賬單方可入賬

  每天的營業收入必須解入銀行(應按每天的金額分別填寫解款單,不要湊整數),月末同樣以銀行解款形式入賬,可做未達賬(即“企業銀行賬面已到,銀行則未到”)

  按公司統一規定編制營業日報表,十天為一小計,月為總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當天收到,并已解入銀行的現金)

  應收賬款——散客待結賬(客人當天消費但未結賬的金額)

  應收賬款——信用卡未達(客人已消費并簽字,但銀行尚未結算入賬的.信用卡金額)

  營業費用——客用品(用"紅字"反映客人賠償的金額)

  貸:營業收入——客房收入(房金收入)

  營業收入——商品收入(商品收入)

  營業收入——餐費收入(餐飲收入)

  營業收入——其他收入(商務、房租收入、金卡收入等)

  其他應付款-代收客人話費其他應付款-代收客人洗衣費預收賬款-預收客人押金(向客人預收的客房押金,負數則用紅字表示)

  第八條所有收入必須作明細統計,如金卡收入,代幣券收入等(可以電子表格形式統計)

  第三章存貨

  第九條酒店按實際情況存貨分為以下幾類客房部:物料消耗-客用品物料消耗-棉織品物料消耗-清潔用品物料消耗-印刷品;餐飲部:原材料飲料;賣品部:庫存商品

  第十條其中每筆業務手續必須齊全,后附入庫單,必須有驗收人簽字。出庫同樣附出庫單,有領用人簽字(如:客房客用品消耗,必須有客房人員清掃單,后附簽名)

  第十一條分錄如下:

  購進入庫時(憑證后必須有入庫單)

  借:庫存商品(為小賣部)

  物料消耗——客用品

  物料消耗——棉織品

  物料消耗——清潔用品

  物料消耗——其他

  原材料

  飲料

  貸:現金(夠零星菜款時)

  銀行存款

  應付賬款(必須注明供應商)

  每月出庫時(可按旬或在月末填列,后附出庫單及月收發存報表及盤點表,及時注明盤盈虧說明,并做分錄)

  借:主營業務成本——餐飲

  主營業務成本——賣品

  營業費用——客用品

  營業費用——印刷及文具

  營業費用-維修費

  貸:庫存商品(賣品部)

  原材料(餐飲)

  飲料(餐飲)

  物料消耗

  內部用餐或使用時

  借:其他應收款——公司等

  營業費用——工作餐

  營業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主營業務成本(借方用紅字表示)

  第四章債權債務

  第十二條應收賬款、預收賬款:只用于記錄應收及預收客賬,其中:包括不能入PMS系統的團隊應收及預收款(財務后臺操作),未達的信用卡金額

  第十三條其他應付款:用于核算與客賬無關的其他應付款項,與總公司的往來賬,統一通過本科目核算(如:應收公司款,及公司代墊的款項)

  借:長期待攤費用(安裝、裝修、配套工程等,可設明細賬管理)

  固定資產(按類別設置明細)

  待攤費用(按類別設置明細)

  貸:其他應付款

  第十四條應付賬款:核算營業過程中,與供應商之間的往來款項(如購客用品、原材料等)

  第十五條其他應付款:除應付賬款外的其他應付款項

  第十六條每天必須核對應收及預收客賬(即PMS統計報表同財務日報表的吻合性),每月必須核對往來賬,與公司及其他店的往來賬必須月月結清。

  第五章費用、稅金

  第十七條為了準確核算各酒店當月(年)的有經營情況,可通過"預提費用"科目進行核算,包括:水、電、煤氣、蒸汽、電話費、銷售傭金、棉織品、大修理等。

  第十八條月末將當月預提費用明細表(月末一并填列并做分錄),酒店暫不設"管理費用"賬戶,相關費用通過"營業費用"科目核算。

  第十九條借:營業費用——水費

  營業費用——電費

  營業費用——煤氣費

  營業費用——蒸汽費

  營業費用——電話費

  營業費用——銷售傭金

  貸:預提費用(按明細設置分別填列)

  第二十條每月預提的費用必須有依據,可根據相關部門提供的月度抄表數等,計算出當月應承擔的費用。

  第二十一條每月預提費用的憑證盡量做在一張憑證上,以免漏提、多提及遺忘。

  第二十二條酒店員工工資標準及工資總額,由酒店提出初步方案,報總公司審批,店長及財務主管的工資標準,由總公司決定,經過批準工資的發放,由酒店計入營運成本。

  第二十三條養老金等"四金"由酒店統一繳納。

  第二十四條工資管理實行預提制,即月末必須計提當月實際應發放工資,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營業費用——工資

  貸:應付工資——工資(實際發放數)

  借:營業費用——工資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金(個人)

  其他應交款——醫保(個人)

  其他應交款——失業保險(個人)

  其他應交款——公積金(個人)

  應交稅金——個調稅(個人)

  營業費用——缺勤沖回(借方以紅字表示)

  支付時:

  借:應付工資——工資

  貸:銀行存款

  現金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金

  其他應交款——失業金其他應交款——醫保其他應交款——公積金

  應交稅金——個調稅

  貸:銀行存款

  第二十五條每月必須計提當月應繳營業稅及其他稅金,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營業稅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城建稅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河道管理費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金——營業稅

  應交稅金——城建稅

  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其他應交款——河道管理費

  支付時

  借:應交稅金

  其他應交款

  貸:銀行存款

  第二十六條上述項目,根據各地區實際需要設定,稅率根據當地執行比率計提。

  第二十七條新開業酒店應及時爭取本地政府部門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二十八條“待攤費用”科目,年底保留余額,裝璜及開辦費一般列入“長期待攤費用”管理,分攤期為5年。

  分錄如下

  支付時

  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

  應付賬款

  其他應付款

  攤銷時

  借:營業費用(按明細科目設置填列)

  貸:長期待攤費用

  待攤費用

  第六章固定資產、折舊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一般按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執行,若與稅務法規有差異的,按稅務規定的最低年限為準。

  第三十條固定資產必須建賬管理,每年至少盤點一次,要求保管、使用人每年至少確認一次,發生差異必須查明原因,及時做出調整。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以原始金額入賬,每月提取的折舊,通過“累計折舊”科目核算。

  分錄如下:

  支付時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計提折舊時

  借:營業費用

  貸:累計折舊

酒店的管理制度12

  一、宿舍管理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按規定辦理住宿,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公司行政人員管理和安排。

  2、公司宿舍僅限本公司員工住宿,不準留宿無關外來人員;

  3、所有人員住進和遷出,均需向行政部申請,并在行政部辦理鑰匙、用具交接手續。離職人員需在離職日起三天內搬出宿舍后方可結算薪資。

  4、室內設施用具統一規劃,損壞公物需按價賠償。

  5、宿舍擺放的物品以及個人生活用具擺放要整齊,不得私拉亂接電線,打鐵釘、貼畫等。

  6、個人棉被起床后須疊齊,保持床鋪整潔干凈,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寵物。

  7、禁止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寢室內。

  8、各宿舍每周輪流值日,由所住人員自行安排負責輪流值班打掃衛生,嚴禁在室內外亂倒水和垃圾。

  9、使用衛生間,便入池并及時沖水洗,便紙入簍,不能丟到便池內。

  10、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架及其他不良行為。

  11、嚴禁在室友睡覺后在宿舍內聊天,打游戲,打電話,影響他人休息。

  12、夜晚不能開燈睡覺,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燈、風扇、空調、水龍頭等人走關閉并維護好公共財物。

  13、宿舍夜間23點前關燈就寢,23點前未歸寢人員當天禁止回宿舍住宿。

  14、集體宿舍是公共場所,禁止存放貴重物品,手機、現金等物品請隨身攜帶。

  15、嚴禁偷用偷盜他人財物,被發現者將送至公安機關處理。

  二、員工宿舍衛生統一標準

  1.保持宿舍的清潔,干凈,不得有灰塵和蜘蛛網;

  2.窗臺、窗戶框、玻璃干凈,無灰塵,無雜物堆放的現象,定期清掃房間;

  3.墻壁上除了公司統一發放的`東西外,不得隨意張貼其它墻報,做到無破損、無灰塵;

  4.桌面上要時常保持清潔,干凈,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床鋪必須干凈平整無異味,床單、枕頭、被子、毛毯等都要放置整齊;

  5.鞋子必須分類擺放整齊,除了晚上睡覺休息時可將拖鞋放于床邊以外,其它時間不得隨意將鞋子放于床邊,更不能放在過道上。

  6.整個室內環境應該保持干凈,注意室內的通風換氣,空氣新鮮,無異味,無堆放臟衣物的現象,衣物擺放整齊,及時清洗。

  此制度自頒發日起開始實行。

  xx年x月x日

酒店的管理制度13

  為了保障酒店正常的運營,給賓客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就餐環境。現將酒店垃圾細化管理:

  一、垃圾的分類:

  工程垃圾、農業垃圾、食品垃圾、生活垃圾、酒瓶紙片垃圾。

  二、垃圾的清理

  1、工程垃圾:原則是“誰主管、誰負責、誰處理”。所有工程垃圾禁止傾倒在垃圾池內。

  2、農業垃圾:農業垃圾來源于大棚,由大棚處理。大棚把垃圾應倒在垃圾場最里面。

  3、食品垃圾:又分為菜品角料垃圾和泔水垃圾。菜品角料垃圾應倒在垃圾場里的垃圾池處理。泔水垃圾應倒在廚房后面的泔水桶內。

  4、生活垃圾:餐飲、客房、宿舍樓的`生活垃圾統一倒在垃圾場的垃圾池里進行焚燒處理。

  5、酒瓶紙片垃圾:餐飲、客房的酒瓶紙片垃圾應放置垃圾池的旁邊。

  6、食品垃圾和生活垃圾焚燒后由專人負責清理。

  三、部門配合要求

  1、保安部應對進出營業場所的垃圾進行嚴格檢查。

  2、餐飲部應在餐后及時處理生活垃圾,怕發生暗火。

  3、出品部值班主管應在下班前對廚房垃圾進行檢查,完畢后再處理。

  4、宿舍樓、員工食堂、園外環衛的垃圾應該倒在垃圾池里。

  四、處罰細則(每分5元)

  1、不按規定分類處理垃圾,給于部門5分處罰。

  2、不把垃圾倒在制定位置,給于部門10分處罰。

  3、員工在生活區域、工作區域隨手丟棄垃圾,對各人處于3分。

  4、對垃圾管理到位給予部門5分獎勵。

  5、所有的處罰記錄將結合績效考核來執行。

酒店的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使員工明確考勤管理辦法,確保員工考勤的準確,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酒店全體員工的考勤。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對本制度的執行負領導責任。

  3.2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管理和執行。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登記傳遞工作。

  4考勤規定

  4.1說明

  4.1.1規定時間未到崗者為遲到。

  4.1.2未到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為早退。

  4.1.3工作時間及參加集體活動時間,未經領導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及活動現場即為脫崗。

  4.1.4因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視為加班。

  4.1.5未按規定作息時間(作息時間據各酒店實際情況和季節變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脫崗超過30分鐘,及集體活動未向組織者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私自不參加者均視為曠工,曠工2小時以內(含2小時)及在集體活動中產生的曠工,不計入休假;曠工超過2小時,不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一整天。曠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計入休假。

  4.1.6其他不出勤情況,詳見《處罰細則》。

  4.2.員工到各部門報到后,由部門考勤。

  4.3考勤方式

  4.3.1各部門主管每天上班時采用點名方式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勤。

  4.4考勤的核對,上交與統計。

  4.4.1每月月底17:00前各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員工本月考勤情況核對好,在員工個人考勤表上填寫部門,休假天數,出勤天數,并在負責人欄內簽字。清點數量,準確無誤后送交人事部并簽字確認;同進領取新的`考勤表。

  4.4.2勞資員將總考勤表與各部門員工的個人考勤表核對無誤后簽字,同時核算工資。

  4.5員工調動時考勤方式

  4.5.1內部調動

  部門自行調整。

  4.5.2公派參加活動按出勤計算。

  5.檢查。

  5.1部門負責人每天劃完員工個人考勤表后與請假條核對自檢,以確保其準確性。5.2質檢部對各部門的考勤情況隨時抽檢,并將其結果記錄上報部人力資源部經理。

  度檢查表上。

  5.3人力資源部經理對人事員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標查。

  6.處罰。

  6.1凡是考勤表的填寫與事實不相符;違反核對,上交與統計等要求的,對各部門負責人予以50元罰款。

  6.2人力資源部不按本制度規定執行其職責的,予以30元罰款。

  6.3曠工1天罰款100元,連續3天予以辭退。

  6.4丟失員工考勤表者,每次罰款50元。

  1.7遲到,早退,脫崗30分鐘(包括3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超過30分鐘,罰款50元。

  注:酒店滿月指:每月一日至月底

酒店的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和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監督管理,保障賓館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依據《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賓館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由賓館為崗位作業人員配備的,使其在工作過程中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二、賓館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原則

  賓館范圍內凡潛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崗位作業人員,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和《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的有關規定,都應當配備勞動防護用品。賓館應按規定安排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專項經費,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賓館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標準

  根據國家頒發的《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配備標準,制定賓館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如下:

  1.防護眼鏡

  防護眼鏡配發標準:機修工、木工、汽車修理工等有飛屑作業工種配發平光鏡;焊工、各類電工、司機、游泳池救生員等有強光危害的工種配發墨鏡;電視維修工、音像監控員、技防監控員、電腦操作員等熒光屏作業工種配發護目鏡。按實有在崗人數每四年配發一付,以舊換新。

  2.防護口罩

  防護口罩配發標準:木工、瓦工、管道工、清潔工、綠化工、電瓶工、油工、沙發工、洗衣廠打號工、食品檢驗員、醫務人員、客房保管員、倉庫油料保管員等有粉塵及刺激性氣味作業的工種配發防塵口罩。按實有在崗人數每月配發一個。

  干洗工、噴漆工、臭氧操作工等接觸有害物質的工種配發防毒口罩,以實有在崗人數配發,按規定期限換發。

  3.防噪聲耳塞

  防噪聲耳塞配發標準:長期噪聲指標超過65分貝的工種(中央空調機房、水源熱泵機房、洗衣廠水洗車間等),每四年配發一付。

  4.安全帶

  安全帶配發標準:客房清掃工、空調安裝工、維修電工、綠化工等從事高處作業的工種,以班組數配發二條,按規定換發。

  5.特種作業防護服

  特種作業防護服配發標準:電焊工等從事特種作業的工種,以班組數配發一套,每四年換發一次。

  6.安全帽

  安全帽配發標準:施工員、消防安檢員等存在墜物危險作業的工種,施工員按實有在崗人數配發一頂安全帽,消防安檢人員按2:1的比例配發公用安全帽。原則每三年換發一次。

  7.絕緣靴

  絕緣靴配發標準:高壓變電室按每個變電室二雙的標準配發絕緣靴,按規定期限換發。

  8.防寒鞋

  防寒鞋配發標準:清潔工、綠化工、警衛員等冬季室外作業人員,以在崗實有人數配發防寒鞋,每二年換發一次。

  9.防護帽

  防護帽配發標準:清潔工、綠化工、警衛員等常年室外作業人員,按實有在崗人數每年夏季配發遮陽帽一頂,冬季配發防寒帽一頂,每三年換發一次。

  10.防護手套

  防護手套配發標準:

  (一)客房及餐廳清掃工、電瓶工、洗衣工等接觸酸性物質的工種,以實有在崗人數,每月配發防酸手套一付。

  (二)高壓電工、焊工等有觸電危險的工種,按每個變(配)電室二付的標準配發絕緣手套;焊工以班組數配發(公用)電焊手套二付。按規定期限換發。

  (三)司爐工、鍋爐維修工、水質化驗員、水泵工、水暖工、汽車修理工等防滑操作的工種,按實有在崗人數每月配發膠布手套一付。

  (四)清潔工、綠化工、警衛員等冬季室外作業人員,每年冬季配發防寒手套二付。

  (五)各類維修工、清潔工、綠化工、庫房保管員、司機(不含承包司機,下同)等接觸污物的工種,每月配發線手套一付。

  各類防護手套應按工種配發,嚴禁重復領用。

  11.防寒服

  防寒服配發標準:司機、警衛員、采購員、庫房保管員、查表員、報刊收發員、線務員、施工員、冷庫保管員、各類維修工、水泵工、清潔工、綠化工等冬季外出或接觸低溫作業人員。按實有在崗人數配發防寒服一件,每五年換發一次。其它工種不得參照配發。

  12.雨衣

  雨衣配發標準:采購員、警衛員、施工安全員、綠化工、清潔工、司機等經常雨天外出或室外作業人員。按實有在崗人數配發雨衣一件,每四年換發一次。

  各類維修工、水泵工、機修工、查表員、報刊收發員、電話線務員按2:1的比例配發(公用)雨衣一件。每四年換發一次。

  13.雨鞋

  雨鞋配發標準:制冷維修工、瓦工、水暖工、清潔工、綠化工、汽車修理工、警衛員、司機、采購員、線務員、廚師、游泳池工作人員等雨天外出或清洗作業人員配發雨鞋一雙,每四年換發一次。

  14.肥皂

  肥皂配發標準:各維修工種及醫務人員、食品檢驗員、清潔工、綠化工、倉庫保管員、廚師等接觸油污作業的人員,按實有在崗人數,每月配發肥皂一條。

  15.毛巾

  毛巾配發標準:各維修工種及醫務人員、食品檢驗員、清潔工、綠化工、倉庫保管員、廚師等接觸油污作業的人員,按實有在崗人數,每季度配發毛巾一條。

  四、賓館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管理要求

  1.勞動防護用品采購及保管要求

  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部門(物流中心)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報廢等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一)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采購時須驗證供貨商資質及生產許可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產品合格證、有效期限、防護類別、防護等級等規定項目,禁止采購不符合標準或超期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物流中心驗收人員應嚴格按規定程序及要求對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進行驗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驗收須經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人員檢查驗收。

  (三)勞動防護用品應按規定入庫保管,按存儲要求擺放,定期進行檢查,盡量不積壓儲存,避免因失職造成勞動防護用品失效、霉變或損壞。

  (四)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必須按本制度規定的配發標準、崗位工種進行,發放應履行簽字手續。不得超范圍發放,如需增加發放范圍,應經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審核,報領導批準后執行。

  (五)回收或過期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按規定進行報廢處理,不得私自處理,嚴禁轉銷給收廢品人員。

  2.配發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部門的管理要求

  各配發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部門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并監督崗位作業人員的執行情況。

  (一)部門管理人員應當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提高員工自我安全防護意識。

  (二)了解所屬崗位的操作流程,及時發現職業病危害因素,收集并匯總員工自身勞動保護建議,將本部門崗位勞動防護用品配發建議反饋給安全生產辦公室審核。

  (三)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按規定時間或期限領取和配發崗位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時履行領用簽字手續,保證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四)根據本部門崗位實際情況,確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的種類、規格、數量,提出請購計劃報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審核,由賓館進行統一配備。

  (五)對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人員提出使用和保管要求;定期對本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并建立嚴格的獎懲制度。

  3.配發勞動防護用品個人的使用和保管要求

  (一)崗位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不得上崗作業。

  (二)結合本崗位的工作性質和職業病危害因素,合理提出勞動防護用品配備請求或建議,呈報部門領導。

  (三)對所配備的防護用品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嚴禁隨意扔放或不按規定穿戴。

  4.勞動防護用品配發人數的確定

  勞動防護用品配發人數以人力資源部核定的崗位人數為依據,特種作業人員以在安全生產辦公室注冊登記的人數為依據。各部門根據本部門各工種實有在崗人員情況,于當年12月10日前,填寫《年度勞動防護用品配發表》(見附件)向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申報下年度勞動防護用品的配發人員及數量。《配發表》交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送交物流中心制訂下年度勞動防護用品購置計劃。

  5.本制度中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標準里未涉及的崗位工種,不再配發或換發上述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因工作原因需增加配發勞動防護用品范圍的,應由所在部門提出配發申請,報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審核,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配發。

  6.勞動防護用品配發和使用部門的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原則上不配發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7.上述配發標準及管理辦法,請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對各類勞動防護用品配發人員及數量的申報,應做到真實準確,如發現虛報、亂報等弄虛作假情況,則追究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管理責任。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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