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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時間:2024-11-07 19:50:02 志華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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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難病例討論制度(通用20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疑難病例討論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通用20篇)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1

  一、入院后三日內不能確診的,需進行科室內討論;入院后七日內未能確診的,需組織全院討論。

  二、療效不滿意病例的討論:主要病情不能控制的,三日內完成科室內討論;仍不能控制的',七日內完成全院討論。

  三、門診病例討論:凡是在我院就診三次仍不能明確診斷的,要組織相關科室進行討論。

  四、醫技病例討論:凡疑難病例,或發現結果明顯異常,報告有疑問,要組織討論,必要時復驗,并由副主任醫(技)師審核簽發。

  五、危重病例討論:病危病重的病人要在24小時內完成科室內討論;病情不能控制的要提請醫務科組織全院會診,醫務科在24小時內組織完成院級討論。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2

  一、出現疑難病例隨時進行病例討論,由科主任主持。

  二、由科室主任確認病例討論時間、參加人員,并負責協調院內、外疑難病例討論。

  三、參加討論的醫師必須親自查看病人,主管醫師必須將病歷相關資料準備齊全、匯報病歷。

  四、從解決現存診療中的疑難問題入手進行全程討論,討論后的一天內,由主管住院醫師完成討論記錄的整理,整理后的`討論記錄由科主任決定記入病歷中的部分。

  五、討論后的診療計劃由科主任、主管醫師負責實施。

  六、全院的疑難病例討論由主治科室負責撰寫病歷摘要,科主任主持,參加醫師均應發言。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3

  一、目的

  為了使疑難病盡早確診,并提出合理的治療措施,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特制定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二、定義

  凡科內遇疑難病例討論的`流程標準。

  三、職責

  1、醫務部主任負責制定和修訂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2、超聲科醫師負責執行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3、超聲科主任負責監督和檢查本科室對疑難病例討論制度的執行。

  4、醫務部主任監督和檢查全院疑難病例討論制度的執行。

  5、醫療院長、院長負責監督檢查醫務部主任疑難病例討論的執行。

  四、程序

  1、討論對象

  各種疑難病例、診斷不明確的病例、病情復雜的病例。

  2、討論提出

  疑難病例討論由主管醫師提出,科主任主持,本科醫師參加,必要時邀請相關科室專家參加,特殊情況也可邀請醫務部,醫療院長參加或者由醫務部組織全員性討論。

  3、討論前準備

  討論前由經治住院醫師將相關醫療資料收集完備,必要時提前將病例資料整理提交給參加討論人員,參加討論人員應查閱相關醫學資料,認真準備。

  4、討論程序

  ①討論時由經治醫師簡明介紹病史,病情及診療經過;主旨醫師應詳細分析病情,提出開展本次討論的目的及關鍵的難點疑點等問題;參加討論的人員針對該病例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最后由主持人進行總結,并確定進一步診療方案。

  ②科內疑難病例討論由三級醫師主持,負責介紹解答歐冠病情、診斷、治療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分析意見。病歷由住院醫師報告,會議結束時由主持人做總結。

  5、討論記錄

  疑難病例討論應有記錄,討論由經治醫師負責記錄和登記,將討論結果記錄于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本。

  記錄內容包括:討論日期、主持人及參加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病情報告及討論目的、參加人員發言、討論意見、考慮診斷和治療方案、今后應當做哪些工作、有哪些經驗教訓、其它注意事項等等。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4

  1、疑難病例是指門診病人就診3次未確定診斷者、住院病人入院7日未確定診斷者、涉及多臟器嚴重病理生理異常者、涉及重大手術治療者。住院期間相關檢查有重要發現,可能導致診療方案的重大改變;病情復雜疑難或者本院本地區首次發現的罕見疾病;病情危重或者需要多學科協作搶救病例以及科室認為必須討論的其他病例。

  2、遇門診疑難病例,由主治及以上醫師進行診查。必要時,進行門診多學科綜合討論。

  3、遇住院疑難病例,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及以上職稱醫師主持,有關人員參加,認真討論,盡早明確診斷,提出治療方案。

  4、疑難病例討論,可以一科舉行,也可以多科聯合。

  5、疑難病例討論前,應當做好準備,病人所在科室應將有關材料加以整理,做出書面摘要,發給參加討論人員,并作發言準備。

  6、科內疑難病例討論由病人所在科室主任或高級職稱醫師主持,負責解答有關病情、診斷、治療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分析意見。病歷由主管醫師報告,會議結束時由主持人做總結。

  7、疑難病例討論應有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主持人、考慮診斷和治療方案、今后應當做哪些工作、有哪些經驗教訓、其它注意事項等,將討論記錄的全部或部分內容整理后,經主持人簽字,歸入病歷存檔。科室需要在疑難病例討論登記本中登記。

  8、院級疑難病例討論由病人所在科室的主任向醫務科提出申請,將有關材料加以整理,做出書面摘要,提交醫務科,由醫務科根據具體情況組織相關科室人員參加病例討論,必要時分管院長參加。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5

  一、凡病情危重、危及生命、大手術、新開展的手術以及死亡病例,均應進行護理病例討論。

  二、討論會由護士長主持,全科護理人員參加,必要時邀請相關人員參加(如科主任、護理部主任及問題相關專家)。分管床位的護士匯報病人存在的護理問題、護理措施及效果,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參加人員充分發表意見進行討論,討論結束后由護士長進行總結。

  三、護理病例討論的主要內容有:護理措施及落實情況,經驗教訓及借鑒問題,討論中圍繞病例護理中的難點和疑點進行循證分析、討論,專家提出指導性的方案。護士長要對討論的重癥患者護理情況及效果進行追蹤。

  四、外科大手術病例,要討論患者的術前、術后護理,預防術后患者可能出現的護理并發癥。

  五、對死亡病例的護理討論,必須在患者死亡一月內進行(特殊病例及時討論),并請護理部人員參加。參加搶救的護士,要匯報搶救的經過,護士長或護理組長就搶救配合、病情觀察、基礎護理、護理記錄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找出存在不足,提出改進措施。

  六、病例討論應做好記錄,討論資料歸于業務技術管理檔案中。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6

  一、凡遇疑難病例、入院三天內未確診、病情不穩定、治療效果不佳、住院期間不明原因的病情惡化或出現嚴重并發癥、院內感染經積極搶救仍未脫離危險者;住院期間有醫療事故爭議傾向以及其它需要討論的病例等均應組織會診討論。

  二、會診討論由科主任或醫務科或院領導召集有關人員參加,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屬請求,也可邀請上級醫院專家參加。

  三、舉行疑難危重病例討論前應當充分做好準備工作。經管醫生應當系統收集討論病例資料,必要時提前將有關病例資料整理形成書面病情摘要,提交給討論會成員。

  四、討論時由經管醫生簡明介紹病情及診療經過。責任醫生詳細分析病情變化及目前主要的診療方案,提出本次討論的主要目的、關鍵的難點、疑點及重點要解決的.問題。

  參加討論的人員應當針對該病例的病情進行全面分析,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最后由召集人進行總結,盡可能明確疾病診斷,確定下一步診療方案。

  五、經管醫生應當作好書面記錄,并將討論結果記錄于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本。

  記錄內容應當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討論日期、地點、召集人及參加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入院診斷、病情報告及討論目的、參加人員發言的重點內容、討論意見、確定性或結論性意見等。

  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本中記錄內容要與病歷記錄相符,并經責任醫生審核后交會議召集人簽字確認。

  經管醫生須將確認后的討論內容與患者及家屬溝通,并記錄于病程記錄中。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7

  疑難病例討論目的在于盡早明確診斷,制定最佳診療方案,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是提高診斷率、治愈率和搶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養各級醫師診療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疑難病例討論范疇:入院3天不能確診病例;住院期間不明原因的病情惡化或出現嚴重并發癥、院內感染經積極搶救仍未脫離危險、病情仍不穩定者;病情復雜、涉及多個學科或者療效極差的疑難雜癥;涉及重大疑難手術或需再次手術治療病例;住院期間有醫療事故爭議傾向以及其它需要討論的病例。

  二、疑難病例討論,先進行科室內討論,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醫師主持,有關醫護人員盡可能參加。如需多科討論,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由醫務科召集舉行幾個科室聯合或院內病例討論。

  三、舉行疑難病例討論前應充分做好準備工作。經治醫師應盡可能全面收集與患者病情相關資料。必要時提前將有關病例資料整理形成書面病情摘要,提交給參加討論人員。討論時由經治醫師簡明介紹病情及診療經過。主治醫師詳細分析病情變化及目前主要的診療方案,提出本次討論的主要目的、關鍵的`難點疑點及重點要解決的問題等。參加討論的人員針對該病例的病情進行全面分析,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可應用國內外學術理論、專業新進展,針對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診療建議。最后由主持人進行總結,盡可能明確診斷,確定進一步診療方案。討論由經管醫師負責記錄和登記。

  四、院級疑難病例討論由科主任向醫務科提出申請,并提前將有關材料加以整理,做出書面摘要,提交醫務科。由醫務科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會診時間,邀請相關科室人員參加病歷討論,必要時主管院長參加。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屬請求,也可邀請院外專家參加。科室均要負責做好疑難危重病例討論記錄。

  五、疑難病例討論記錄內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討論日期、地點、主持人、記錄員、參加討論人員的姓名及專業技術職務、入院診斷、病情摘要、討論目的、參加醫師發言的重點內容、結論性意見、主持人簽名。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8

  一、出現疑難病例隨時進行病例討論,由醫務部主任主持。

  二、由醫務部主任確認病例討論時間、參加人員,并負責協調門診內、外疑難病例討論。

  三、參加討論的醫師必須親自查看病人,主管醫師必須將病歷相關資料準備齊全、匯報病歷。

  四、從解決現存診療中的疑難問題入手進行全程討論,討論后的'一天內,由主管住院醫師完成討論記錄的整理,整理后的討論記錄由醫務部主任決定記入病歷中的部分。

  五、討論后的診療計劃由醫務部主任、主管醫師負責實施。

  六、全門診的疑難病例討論由主接診醫師負責撰寫病歷摘要,醫務部主任主持,參加醫師均應發言。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9

  (一)各種病例討論規定

  1、疑難、危重病例討論

  (1)入院三天內不能明確診斷的病例,應于入院五天內完成科內討論或專科會診,若仍不能明確診斷的'病例,應于入院一周內完成院級會診。

  (2)病情危重的病例應及時進行科內討論和院級會診。

  (3)病情復雜、療效較差以及其他科內認為必須討論的病例。

  2、死亡病例討論

  (1)住院死亡病例,一般應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內完成病例討論;特殊情況下應及時進行討論;尸檢病例待病理報告后一周內完成。

  (2)討論應圍繞死亡診斷、死亡原因及搶救處理等進行綜合分析,認真總結診療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

  (二)其他相關要求

  1、對疑難、危重、死亡即規定需討論的術前病例、自動出院病例應及時向科主任提出病例討論,科主任應按時組織召開相應的病例討論會。

  2、病例討論會除科內醫務人員必須參加外(不得無故缺席),死亡病例討論應通知質量管理處人員參加。

  3、科內病例討論會由病人所在診療組主診醫師或科主任主持,院級病例討論會由病人所在科室科主任或分管院長主持,主持者綜合會診意見作出最后決定。

  4、經治醫師應在討論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在討論中負責介紹病史、病情及診療經過,提供有關醫療資料,必要時經科主任同意后提前將病歷資料整理提交給參加討論人員。

  5、會診記錄者將討論情況記在科室疑難危重、術前、死亡或自動出院病例討論記錄本內;經治醫師應將討論情況及時記在病歷中。記錄要求見《紹興市病歷書寫規則》。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10

  一、為規范公民死亡證明書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統計工作的質量,根據《佛山市居民死亡證明書》的填寫要求,特制定本院死亡證明報告制度。

  二、公民死亡證明書是判斷死者性質的基本法律依據,同時也是進行死亡原因統計的基本信息來源。是研究人口自然變動規律的一個重要內容。

  三、凡在我院發生的'死亡(包括來院已死,院前急救過程中死亡),我院應出具佛山市《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四聯單)。

  四、《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醫療文書,必須由診治醫師認真如實填寫,不得缺項和涂改,不得使用鉛筆及紅色筆填寫。死亡主要疾病診斷要準確,勿填癥狀體征。對死亡原因不明者,應填寫《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調查記錄。

  五、所有《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必須有診治醫生簽名,加蓋我院醫療專用章。

  六、診治醫師必須在死亡后7日內開具證明書,第一聯由區疾控中心定期收取保存,第二聯由填報單位保存,第三聯由戶籍管理部門保存,第四聯由殯儀館保存。

  七、網絡直報人員在死亡后7天內完成死因編碼及網絡直報工作。

  八、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醫學證明書的保存與管理,協助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相關調查工作。

  九、醫務科要定期檢查各科室死亡報告情況,并對公衛科網絡直報工作進行定期督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十、如有5歲以下兒童死亡,請分別填寫佛山市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和兒童死亡卡。由公衛科收集、整理。分別網絡直報和報交我區婦幼保健院預防保健科。

  十一、對不履行職責,有死亡病例漏報者,按醫院有關獎懲辦法予以考核(50.00/例)。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11

  1、院感辦應對住院病人開展醫院感染病例感染監測,以掌握本院醫院感染發病特點,為醫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學依據。

  2、醫院感染病例由臨床主管醫生按照《醫院感染診斷標準》進行初步診斷,及時進行病原微生物檢測,并且保證感染病例病原微生物生物檢測率>50%。科室監控醫生認真如實記錄本科室抗菌藥物使用情況、醫院感染登記表以及相關消毒情況。

  3、診斷明確的感染病例,應于24小時內認真填報“醫院感染病例報告卡”報告院感辦,同時在出院病歷首頁院內感染名稱欄內寫醫院感染疾病名稱。

  4、感控科應每月月進行歸類整理,并將結果反饋相關部門。

  5、確診為傳染病的醫院感染病例,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6、臨床醫護人員發現有醫院感染流行趨勢時,立即向院感辦報告,積極調查發病原因,尋找感染源和途徑,控制蔓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確定為醫院感染暴發時,按照《醫院感染暴發報告及處置管理規范》進行上報。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12

  1、科室發生醫院感染散發病例,監控醫師應在24小時內登記,并報告感染管理辦公室。

  2、臨床醫務人員發現有醫院感染流行、暴發趨勢時,立即向科主任報告,科內應在12小時內向感染管理辦公室報告,并積極協助調查發病原因,尋找感染源和感染途徑,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控制蔓延。

  3、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每月對散發病例進行匯總,對監測資料進行分析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4、發現有醫院感染流行趨勢或醫院感染暴發流行時,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人員應深入臨床調查分析,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少或杜絕感染病例的蔓延,3小時內向醫院領導報告。

  5、確定有醫院感染暴發、流行趨勢時醫院應在6小時內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報告。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13

  一、凡兒科、兒童保健科住院及門診病人,由于本院診療設備及技術條件限制而不能解決的疑難病例,需轉至外院診治者,由科內討論或科主任提出,報醫務科批準。門診病人需轉外地治療者由科主任同意簽字后,由醫務科蓋章。

  二、轉院必須嚴格掌握指征,轉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導致生命危險者,不宜轉院,應暫留院處理,待病情穩定后轉院。

  三、轉院應征求患者意見,交代清注意事項,重癥病人轉院,須與病人家屬及單位聯系解決有關護送問題。

  四、轉院時由住院醫師寫好詳細病例摘要隨病員轉出,并辦好有關手續。

  五、急性傳染病、麻風病、精神病、截癱病人不得轉往外省治療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14

  1.本制度適應于功能科、影像科、放射科、核醫學科等設有影像診斷項目的科室。

  2.影像診斷科室建立重點病例登記本,記錄重點病例,特別是疑難病例的資料。

  3.每例就診病人,特別是初診病人,均應在申請單上記錄聯系電話,以便必要時電話隨訪。

  4.科室每月派人到臨床科室或病理科進行追蹤隨訪及記錄。

  5.隨訪內容包括病人的影像檢查診斷、臨床診斷、術中所見、病理組織學診斷、治療效果等,并逐項記錄,特殊情況應在備注中說明,以備復核。

  6.定期或不定期對記錄的特殊(重點)病例進行隨訪了解患者的診斷治療情況,必要時科室共同分析討論并作好記錄,總結經驗教訓,提高診斷質量。

  7.隨訪時應認真聽取臨床醫生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匯報科室以便整改。

  8.通過隨訪信息反饋論證檢查診斷結果是否一致,不一致時分析原因,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并通知臨床科室。

  9.隨訪結果可作為醫療質量和效率的考核依據。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15

  一、臨床醫師應掌握醫院感染診斷標準,發現醫院感染病例時,主管醫師應在24小時內網上填寫《醫院感染病例報告卡》,上報醫院感染科;病人出院時主管醫師應填寫在《醫院感染病例登記本》。確診為傳染病的醫院感染,按《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報告和處理。

  二、臨床科室每日交班時應將本科有無醫院感染病例作為交班內容之一,在查房和護理病人時,應對易感人群進行重點觀察。

  三、各科室院感監控醫師應承擔本科室與醫院感染病例診斷、預防與控制工作,做好相關登記。

  四、醫院感染管理科每日對科室上報病例情況進行核實,每月進行統計、分析。

  五、專職人員通過前瞻性調查和目標性監測,到科室查閱住院病歷等,發現醫院感染病例督促報告。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16

  一、凡病情危重、危及生命、大手術、新開展的手術以及死亡病例,均應進行護理病例討論。

  二、討論會由護士長主持,全科護理人員參加,必要時邀請相關人員參加(如科主任、護理部主任及問題相關專家)。分管床位的護士匯報病人存在的護理問題、護理措施及效果,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參加人員充分發表意見進行討論,討論結束后由護士長進行總結。

  三、護理病例討論的主要內容有:護理措施及落實情況,經驗教訓及借鑒問題,討論中圍繞病例護理中的難點和疑點進行循證分析、討論,專家提出指導性的方案。護士長要對討論的`重癥患者護理情況及效果進行追蹤。

  四、外科大手術病例,要討論患者的術前、術后護理,預防術后患者可能出現的護理并發癥。

  五、對死亡病例的護理討論,必須在患者死亡一月內進行(特殊病例及時討論),并請護理部人員參加。參加搶救的護士,要匯報搶救的經過,護士長或護理組長就搶救配合、病情觀察、基礎護理、護理記錄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找出存在不足,提出改進措施。

  六、病例討論應做好記錄,討論資料歸于業務技術管理檔案中。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17

  一、護理部應選擇適當的疑難病例,舉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護理討論會。

  二、疑難病例討論會,可以一科舉行,也可幾科(如大內科、大外科)聯合或全院舉行。

  三、醫院或科室每次進行討論會時,必須事先做好準備,疑難病案所在科護士長應將有關材料加以整理,盡可能作出書面摘要,事先發給參加討論的人員。

  四、科內討論由科護士長主持,各科或全院性討論由護理部主持,所在科護士長或主管護師負責介紹及解答有關病情、護理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分析意見。討論結束后由主持人作總結。

  五、凡遇疑難病例,由護士長組織科內護理人員參加科主任主持的疑難病例討論會,以便明確診斷和治療,盡早提出合理的護理方案。

  六、對重大、疑難及新開展的手術,護士長須派科內護理人員參加科主任舉行的術前討論。根據手術方案,制定圍手術期護理方案及具體要求。

  七、凡遇疑難病例討論、重大或新開展手術術前討論應有專門記錄,經科護士長修改審查后的全部或摘要可歸檔保存。

  一、在護理工作中,凡遇到特殊病例、危重搶救病例、疑難病例、新手術開展等應進行會診、討論,集思廣益,提高護理質量。

  二、對病情需要特級護理的搶救病員,護士長應組織全病區的護理人員進行討論,分析病情,配合治療,擬定護理計劃,落實護理措施,必要時成立特護小組進行護理。

  三、凡需要其它科室參與護理工作的'病員,應由病區護士長向護理部提出會診申請,護理部組織相關科室護士長或高年資護師(主管、主任護師)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在疑難病例護理討論過程中,可邀請主管醫師參與討論。

  四、對死亡病例的護理討論,由參加搶救的護士匯報搶救的經過,護士長或主管護師就搶救配合、病情觀察、基礎護理、護理記錄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找出護理上存在的不足,提出改進措施。

  五、討論情況經整理后,記錄于護理會診登記本中。

  1、為了解決疑難問題,總結臨床經驗,提高護理質量,對疑難護理問題,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臨床討論會。

  2、護理討論會由護士長或主管護師以上人員主持,提出討論目的、分析意見,并由主持人作總結。

  3、臨床護理討論會可以本科室舉行,也可以幾科聯合或舉行全院性討論,必要時可邀請醫療方面人員參加。

  4、病例討論會由管床護士匯報病情、護理問題和采取的護理措施,討論內容包括:病情變化、治療或搶救的經過、并發癥以及經驗教訓等。

  5、疑難護理病歷討論會:凡遇疑難病例,由護士長主持,有關人員參加,認真進行討論,盡早明確護理措施,提出方案。

  6、討論會內容記入討論登記本。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18

  1.疑難危重病例討論是解決臨床疑難危重病人的診斷、治療難題及臨床教學的重要方法,為保證我院的疑難重癥病例討論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病例選擇:疑難病例一般是指一周內未能確診或至十五天內治療困難或療效不佳的患者,需組織疑難病例討論。七天內未能確診的疑難病例應組織科內討論,十五天內不能確診或治療困難或療效不佳的患者,須組織院內會診討論,緊急情況即刻組織會診討論,非緊急的,在四十八小時內組織會診討論。

  3.各臨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報告科主任,決定討論范圍和時間,必要時報醫務科,由醫務科組織有關專家進行院內疑難重癥病例討論,同時也可應患者家屬請求吸收院外專家參加。

  4.討論方式和討論范圍:

  4.1全科病例討論:由主治醫師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級人員參加。

  4.2全院討論或外院專家參加的討論會,則由經治科室主任提出,醫務科負責安排.組織,全院討論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時由分管院長或醫務科主持。

  5.討論程序:由主治醫師詳細介紹病史、診療過程及各種檢查結果,經主治醫師以病例診斷.治療為重點,陳述當前治療方案.治療后出現的病情變化,進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紹,提出診療過程中的困難。參加專家需對患者病歷.當前病情進行全面分析,應用國內外學術理論、專業新進展及針對病情的可行性診治方案做進一步討論,最后由討論會主持者歸納總結,盡早明確診斷,形成統一的診療方案。

  6.經治科室討論前應作好充分的資料準備。應先由住院醫師與主治醫師整理有關臨床資料,盡可能寫出書面摘要發到有關醫師手中,有病理報告者可邀請病理科醫師參加,報科主任決定討論具體時間與地點,并通知參加討論的有關人員。

  7.專家討論對病情的'分析,進一步診療方案,經治醫生必須認真記載在“疑難病例會診討論記錄本”中,對有爭議的學術觀點不必記載在病程記錄中(允許記錄在科室保存的《疑難病例會診討論記錄本》中)

  8.討論內容包括,病情分析,診斷意見,進一步檢查意見,治療方案,療效分析及預后評估。

  9.病程記錄

  9.1討論情況應及時摘要記入病程記錄中,可另頁書寫,也可記錄在病程記錄中,內容包括:姓名,住院號,記錄時間,討論時間,主持人姓名及專業技術職務,參加人姓名及專業技術職務,討論意見,簽名等。

  9.2“討論意見”欄簡明扼要記錄參加討論人員的主要意見以及最終診斷,治療意見,要求集中主題,歸納討論總結性意見,討論記錄由經治醫師書寫,主持人審閱并簽名。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19

  一、疑難病例是指入院一周以上卻未確診、治療效果不佳的病例。

  二、凡遇疑難病例,均應組織集體討論。討論分為科內、科間討論。

  三、入院一周未確診的病例,應組織科內討論。科內討論由經治醫師提出,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醫師主持,組織科內有關人員參加。組織討論前,經治醫師應事先做好準備,將有關材料整理完善,寫出病歷摘要,并報告病情。

  四、入院二周未確診的病例,應組織科間討論。科間討論由經治科主任提出,報請醫務科組織全院相關科室的專家參加討論。科間討論由經治科主任主持,必要時也可邀請醫務科派人主持,以便于各項工作的協調,盡早制定治療方案。科間聯合討論時,由經治科主任負責提出分析意見。

  五、參加討論人員,應根據討論目的發表自己的意見,以便盡早明確診斷,提出治療方案。討論結果,由主持人負責歸納總結。

  六、討論過程中,主管醫師應做好書面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本》應記錄的內容包括:

  (一)討論日期;

  (二)主持人及參加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

  (三)病情報告;

  (四)討論目的';

  (五)參加討論人員的發言、討論意見等;

  (六)討論結果。

  七。討論最后形成的確定性或結論性意見,主管醫師應及時納入病案。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20

  1、臨床病例討論制度

  1)臨床病例討論會是醫師研究工作和提高業務的一項重要方法。凡住院、出院或死亡病人經過住院階段,對其所患疾病做過檢查、治療及觀察等工作 ,特別是疑難少見或典型病例,各科室主任都應定期或不定期召集科室醫務人員進行臨床病例(臨床病理)討論,總結經驗教訓,提高醫療質量及工作質量,積累科研資料。

  2)臨床病例討論包括疑難病例討論會、術前討論會、死亡病例討論會、科內病例討論會等,可以一科召開,也可以多科召開或與病理科聯合召開。討論由所在科室的主任或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醫師主持,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對確診困難或療效不確切病例、大型手術病例、死亡病例等進行討論。討論時住院醫師報告病例,由負責主治醫師介紹及解答有關病情、診斷、治療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分析意見。討論會須有專人另立專頁作詳細記錄,附在病程記錄之后。內容包括討論時間、地點、主持人及參加人員姓名、專業技術職務、病例報告人姓名、病歷摘要、各發言人姓名及詳細發言內容、主持人的總結意見,最后為記錄者簽名。

  3)每次召開醫院臨床病例(臨床病理)討論會前,所在科室應將討論病例的有關材料加以整理,盡可能寫出書面摘要,事先發給參加討論的人員,以便作好發言準備。

  (1)疑難病例討論制度:凡科內遇疑難病例,入院三天內未明確診斷、治療效果不佳、病情嚴重及院內感染者均需討論,盡早明確診斷,修訂治療方案。科內討論后診斷、治療仍有困難的,再進行全院討論。

  (2)術前病例討論制度:對中型以上手術,尤其是高危、疑難及新開展的手術(包括三類手術和四類手術),科內必須進行術前討論,由科主任(或責任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主持,手術醫師、麻醉醫師、護士長、護士及有關人員參加。對擬實施的手術方式、術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應對措施、術后觀察事項、護理要求等進行討論。是防止疏忽、差錯、保證手術質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必須認真執行。術前討論應在術前準備基本完成時進行。討論、記錄必須嚴格按照《病歷書寫規范》及病歷書寫制度要求進行。

  (3)死亡病例討論制度:凡醫院內死亡的病例均應進行死亡病例討論。討論應在病人死后一周內召開,特殊病例應及時討論,以總結經驗教訓。尸檢病例,待病理報告發出后討論,但不遲于兩周。討論由科主任主持,醫護和有關人員參加,必要時請醫務科派人參加。死亡討論記錄由主管醫師書寫,主治醫師和科主任審查,修改并簽字。

  (4)出院病例討論會,每月一次,一般在科室進行,由主治醫師以上的人員或科室質控員主持,其他醫務人員包括實習醫師參加。內容包括:記錄內容有關錯誤或遺漏,是否按順序排列,確定出院診斷和治療效果,取得哪些經驗教訓,并作好記錄。

  2、醫技科室討論制度:各醫技科室(病理科、檢驗科、放射科、磁共振、CT室、超聲科、心電圖室、核醫學科、腦電圖室等),針對各科實際情況及臨床科室反饋的情況,每周應有一次相應的討論會,制訂整改措施,以提高輔助檢查結果的質量,并作好討論記錄。

  3、醫務人員要認真對待病例討論,科室確定每次討論日以后預先上報醫務科。每次討論會必須按《病歷書寫規范》及相關要求進行記錄。院領導、醫務科、質控科、科教科定期或不定期參加科室討論,檢查科室討論情況。對不按規定開展討論的科室及無故不參加病歷討論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行政和經濟處罰,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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