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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審批制度優秀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財務審批制度優秀,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財務審批制度優秀1
一、財務收支審批的范圍
(一)本制度所稱財務收支包括與公司有關的一切經濟利益的流入與流出。既包括現金及其他實物資產的增減,也包括債權債務的增減變化。
(二)未經公司相關領導審批,任何人員不得私自收取應由公司收取的款項,或報銷不屬于公司業務范圍的支出。
(三)收入主要包括:
1、商品銷售收入;
2、項目轉讓收入;
3、租金收入;
4、投資收益;
5、政府補貼收入;
6、利息收入;
7、其他收入;
8、收入的減少,主要指銷售折扣及優惠等。
(四)支出主要包括以下項目:
1、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2、工程物資采購支出;
3、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商品及其他物料支出;
4、各項費用支出,如:工資及福利費、辦公費、水電費、運雜費、展覽及廣告費、交通費、差旅費、保險費、修理費、業務招待費、會務費、禮品費、培訓費、通信費、中介服務費、稅金、利息等等。
5、償還債務;
6、繳納稅費;
7、其他支出,如罰款及捐贈支出等。
二、財務收支的審批報銷程序
1、業務經辦人員應在所經辦的經濟業務完成后,及時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憑證并簽名確認;用途不明的,還應注明用途或另附清單;采購設備工具及物資的,應有驗收人員或使用保管人員的簽收意見或開具入庫單(驗收單);已簽訂合同的款項支付,還應填寫付款審批單經相關人員審批后一并作為報銷憑證附件。
2、由該業務人員所在部門負責人對該項經濟業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預審并簽名確認;
3、報財務負責人審核(工程類還應先報工程會計審核),再報總經理審批和董事長審批;
4、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時進行報銷。
5、各業務人員應嚴格《原始憑證填制審核規范》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各級審批人員也應嚴格按《原始憑證填制審核規范》審核原始憑證;若出現失誤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責任人均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及損失。
三、財務收支的審批權限:
(一)收入的審批權限:
1、需要開據正規發票才能進行收款時,必須由經辦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后,交財務部開據相應票據進行收款。
2、不需開據正規發票的,經辦人應先收取款項或支票,交由財務時向經辦人開收款收據,并讓經辦人在收據里簽字認可,財務要及時入賬,并在當天的日報表中登記,報公司領導知曉。
(二)工程材料采購的審批權限:另作規定
(三)一般費用的審批權限:
所有的費用現均由總經理或董事長簽字后方可報銷
四、報銷時間
1、一般費用報銷時間為每個(星期二)和(星期四)的下午進行報銷;
2、其余如遇事情緊急的可在其他工作時間報銷。
3、如無特殊情況,報銷人員不得要求財務人員在規定時間以外辦理報銷;財務人員也不得無故拖延。
五、關于借款
1、員工因公借款或領用支票,應由本人按照規定填制借款單或支票領用單,由領導或其指定人員審核簽章,然后辦理借款。不能收回或報銷的借支款項,簽字同意的人員應負連帶責任。
2、借支后,借支人員應于該項經濟業務完成或應該完成后的(兩個工作日)內進行報銷;但最遲應在借支日后的(10日內)進行報銷;否則,一律從最近將發放的工資中扣回。
3、一般情況下,員工不得因為私事向公司借款。
4、試用期未滿的員工一般不得經辦與現金有關的業務。
5、副總經理、總經理、以及其他股東如有個人向公司進行借款的,不論金額大小必須由董事長簽字后方能支出,借款時必須注明歸還日期。
六、差旅費
1、審批:員工因公出差,需提出書面申請,列明出差事由、地點、時間、日程安排、費用預算、需借支金額等,一般員工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級人員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出差。
2、借支:員工持經批準的出差申請到財務部門,財務部負責人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按核定的借支額支付借款。
3、報銷標準:出差人員所乘坐交通工具在規定標準以內的,可按機票及車船票據實報銷,未達到規定標準的,節約的費用可按50%獎給個人;住宿費、市內交通費、誤餐費、話費補貼實行定額包干制度,報銷時需出具當地住宿發票。具體標準如下:
費用項目
副總經理以上
部門經理及副經理
其他人員
車船費
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住宿費
省內
80元/天
50元/天
30元/天
省外
120元/天
70元/天
40元/天
特殊地區
150元/天
100元/天
50元/天
市內交通費
省內
10元/天
10元/天
10元/天
省外
25元/天
20元/天
15元/天
特殊地區
30元/天
25元/天
20元/天
誤餐費
省內
40元/天
30元/天
20元/天
省外
50元/天
40元/天
30元/天
特殊地區
60元/天
50元/天
40元/天
話費
補貼
省內
10元/天
5元/天
5元/天
省外
20元/天
15元/天
10元/天
說明:1、以上標準如遇特殊情況需提高的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報銷。
2、兩人共同出差,報銷標準就高不就低;超過兩人的分別按標準報銷。
3、不屬會務組安排的。單個出差人員,住宿費按規定標準報銷。
4、公司已派出車輛的,不再報銷車船費及市內交通費。
5、如公司統一安排食宿或所報會務費等已包括食宿費的,不再單獨報住宿費和誤餐費;如已另行報銷業務招待費的,應扣除當日相應的誤餐費。
6、本規定中的特殊地區指: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廈門、海南等高消費城市。
7、出差人員返回公司當天只報誤餐費;以上誤餐按2餐/天計,不足一天的,按半天的誤餐費報銷。
七、業務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必須從嚴掌握,非不得已,一般不出外就餐,確需出外就餐時,公司的陪同人員不得過多,變成內部消費。
各職務權限每次開支最高標準
級別
開支金額
備注
董事長、總經理
實報實銷
部門經理或副經理
按實際用餐人均按(30元/餐)以內報銷
報請
其他人員
事前報請
八、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50元以上,XX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具備固定資產界定條件的各種設備、用品、物品。
1、每月初,各使用部門必須上報其領用計劃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送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超計劃領用的,應由使用部門寫出書面原因,呈總經理批準,方可領取。
2、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須實行“以舊換新”,否則一律不得領發新品。專業性較強的用品需經非使用者的專業人員鑒定確屬自然損壞不能使用的才能換新。
3、員工領用物品應在《物品領用臺帳》上登記,工作離退,個人必須辦理清退手續,財務部方能給予結算工資。
4、對報廢低值易耗品的,財務部設相應賬簿進行數量反映,隨時記錄形成報廢原因,詳細列出清單。對管理不善和人為浪費及損毀造成報損的,應追究使用人和部門直接負責人責任。
5、辦公用品應提倡節約精神,公司各部門用于辦公所需的文具、紙張、筆墨、計算器具、賬冊、憑證以及其他辦公用品,每月采購計劃和領用計劃報領導審批后,統一交由采購部門購進,由倉庫保管,各部門按月領用。凡辦公用品除個別零星急需購買外,各部門不得自行采購。
九、宣傳廣告費
1、宣傳廣告費的開支范圍:印刷品、年歷、贈品、大型演出活動的贊助開支,報刊、雜志等媒體的廣告宣傳、電視廣告制作及播放開支等。
2、宣傳廣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評估,廣告費的開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監管措施,總經辦必須參與詢價談價、評估結算的全過程,當客觀條件不便參與時,可委托或授權其他部門人員參與,任何情況下不得將策劃設計、詢價、結付均由一人經手完成,否則追究總經辦和審批人的責任。
3、宣傳廣告費的總量控制在全年銷售收入的2%的范圍內。
十、其他費用
1、其他費用包括電話費、水電費、小車費、報刊費、培訓費等,這些費用的開支應大力動員公司全體員工積極厲行節約。
2、電話費:公司員工應做到通話時長話短說,言簡意賅,能傳真的則傳真,同時杜絕用公司電話閑談及打信息臺。原則上不配置手機,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機的,話費限額包干,超支自付。
3、水電費:必須加強管理,防止浪費,能實行定額管理的盡量實行定額管理,節約獎勵,超額自付,以提高員工節約用水用電的自覺性。
4、車輛費:小車費包括油料款、修理費、路橋費、路費及其保險費等。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和支付費用,降低車輛費用開支。
5、報刊費:公司訂購報刊、雜志的開支,需總經理批準,訂購時應以業務相關報刊、雜志為主,娛樂性的為輔,并盡量共用,提高利用率。隨著公司不斷發展,應努力籌辦內部報刊,以增強企業文化,提高企業凝聚力。
6、培訓費:如因工作需要確需參加付費培訓的,應事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參加,否則費用自理。
十一、食堂費用
1、食堂費用包括公司食堂購買材料、燃料、用品、設備折舊、人員工資等,公司內
財務審批制度優秀2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了規范管理本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和經濟核算,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別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本制度的依據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藥業科技有限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三、制定本制度的原則
第一條建立和建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完善經濟核算,盡可能地降低消耗增加盈利。力求以盡可能少的消耗取得盡可能大的經營成果。
第二條正確計算和反映本公司的`經營成果,依法繳納稅收。
第三條財務管理必須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財務工作管理規范
第一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正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二條各部門辦理事務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財務。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公章。從個人處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的簽字。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簽字。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實物證明及出處。
第三條財務工作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編號、內容、科目、金額、所附單據張數、簽名,在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上出納必須簽字。
第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格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五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定期清查(每月一次),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提出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第六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辦理交接手續,必須列出移交清單,接交人員按移交清單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應與會計賬簿記錄保持一致,銀行存款賬戶余額應與銀行對賬單保持一致,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應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保持一致,若不一致,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若查不清,由移交人賠償。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單中注明,由移交人負責。
3、移交人經管的各種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必須交接清楚。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凡在電腦系統中操作的要對其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4、會計人員交接必須有監交人。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財務部門經理指定人員監交,部門經理交接由總經理指定人員監交。
5、交接完畢,交接雙方應在移交清單上簽名。移交清單一式三份,移交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貨幣資金,指公司所有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支票。
一、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現金使用規定:
1、必須憑公司規定的符合手續的合法憑證收支現金,禁止白條抵庫;對違反規定、字跡不清的單據,出納有權拒絕支付;
2、出納支付現金后,收款人必須在相關單據上簽字確認;
3、出納收到的每一筆現金,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開具現金收據;
現金收據中必須注明以下要素:繳款人或單位、繳款日期、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繳款內容、繳款人簽名、出納簽名等;
4、不準私事借支公款;
5、妥善保管保險柜鑰匙、密碼,確保資金安全。
第二條現金核算與盤點:
1、出納應當逐筆記摘“現金日記賬”。
2、每日業務終了,應及時結算現金余額,并按面值分別清點數量,盤出實存現金,與現金賬核對無誤,做到日清月結;
3、現金日記賬與現金總賬應由現金出納定期核對,至少每月一次,做到帳帳相符。
4、財務負責人有權不定期且至少每月一次對現金進行抽盤。對現金盤點發現的盤盈、盤虧應查明原因及時進行處理。如果經查明盤盈屬于記賬錯誤、丟失單據等,應及時更正錯賬或補辦手續。原因不明則由過失人賠償。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經會計人員審核符合公司支付規定的原始憑證,作為銀行存款支付依據。同時按原始憑證逐筆序時登記銀行存款流水賬。
2、業務終了當日,出納人員應及時結出銀行存款流水賬余額,核對公司所有銀行賬戶余額。若與銀行存款流水賬余額有差異,應立即核對查明原因,不允許將帶有問題的余額轉入第二天;
3、銀行存款流水賬、日記賬與銀行存款總賬定期核對,每月一次,做到帳帳相符。
4、每月初,出納人員應及時到銀行索取銀行對賬單,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由主管人員負責核對。
5、除公司規定的基本賬戶和結算賬戶之外,不得另行開設賬戶。確屬需要的,需報總經理核準;
6、公司銀行賬戶不得出租、出借給外單位使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公司支票分為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兩種。在使用支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要求:
1、出納簽發支票,必須經主管同意,支票填寫要素必須齊全;
2、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得出租、出借支票或將支票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不得將支票交給其它單位代為簽發;
3、公司收到轉帳支票,經審核無誤后及時填制進帳單,根據情況送繳開戶銀行或出票人開戶行辦理托收。資金未進帳,不得發貨。
4、建立支票登記簿,填制人在支票登記簿上簽字備查,支票使用后應及時清理,超過期限應及時核對和清查。
5、出納應妥善保管未簽發的支票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
財務審批制度優秀3
財務管理、審批、監督是單位的重要工作,為了保護國家財產,防止違法亂紀、鋪張浪費的行為,根據上級要求,制定本規定。
一、財務管理
1、根據工作分工,本單位行政正職為財務管理責任人,負責財務管理工作,其它正、副職(支部書記)協助管理。
2、責任人應努力學習財務知識,認真貫徹國家經濟政策,遵守和維護財經紀律。
3、責任人應盡心盡職地維護國資安全運轉和保值增值。
二、財務審批
1、本單位財務管理責任人具有財務審批權;未經責任人許可或委托,其它人的.審批一律視為無效。
2、責任人應嚴格執行經費使用規定,把好審批關;應勤儉節約,反對浪費。
3、重大項目經費支出,責任人應遞交職工代表大會審批。
三、財務監督
1、責任人、其它正、副職每年應向職工代表大會如實公開經費開支情況、本人住房、收入、手機使用費等個人重大事項并接受職工代表大會的質詢。
2、責任人、其它正、副職應自覺接受干部廉潔自律審查小組對招待費、個人住房、收入和資產經營管理審查小組對財務收支的審核。
3、政工干部應做好對財務收支的監督工作。
四、本規定自即日起實施。
財務審批制度優秀4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財務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準確計量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財務資源;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1.3本規定在公司內部暫時執行,隨著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和不斷拓展,將進行更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財務管理體制,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即財務部。
2.2公司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規定,結合公司的核算體制和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配備財會人員,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管理。
2.3財務部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主要職責為: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會計制度擬定;
(2)參與公司籌資方案的擬定和實施;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
(5)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會計核算;
(6)負責編制合并報表,提供財務數據,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并作好項目和財務分析工作;
(7)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稅收;
(8)負責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保管,票據申購、使用、核銷等管理工作;
(9)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10)參與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
(11)協調處理與各單位的關系。
2.4財務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5公司董事會按有關程序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
第三章會計核算
3.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結合經營項目實際情況,制訂并實施有關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及時、正確反映經營業績和披露經營風險。
3.2公司采用借貸記賬法,以中文作為記錄的文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總分類和明細賬科目。
3.3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賬務處理,并實行會計電算化。
3.4公司依照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確認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3.5公司嚴格區分本期費用支出與期間費用支出。
3.6公司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如果財產發生減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3.7公司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和收益、少計負債和費用。
第四章財務預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規定,對公司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項目運作等實行全面財務預算,并依據其實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開始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項財務預算,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營預算;
2、盈利預算;
3、資金預算。
4.3公司在預算年度開始后,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階段的控制和監督,及時進行差異分析,并查實差異的原因,向總經理報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5.1公司建立并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循環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5.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項目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5.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后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5.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后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5.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杠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六章資產管理
6.1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現金管理條例》、《銀行支票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和公司現金、銀行存款管理暫行規定,對貨幣資金的使用、銀行賬戶的開設和使用進行管理。貨幣資金的保管和核算須崗位分離。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明確欠款對象,落實追款責任并依據結果施以獎懲。
公司采用余額百分比法估計壞賬損失,并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的比例為期末應收款項的5‰。財務部對已確實不能收回的超齡應收款項,定期逐筆書面上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作為壞賬損失處理。如數額較大者須通過董事會批準后處理。
6.3公司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購、保管、領銷、記錄、盤點制度,保證賬、卡、物相符。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領用或發出存貨,采用先進先出法確認其實際成本。
6.4公司制定并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預算、授權購買、登記核算、維護保養、處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資產按分類確定折舊率,采用直線法折舊。全部折舊額在相應資產的有效經營期內收回。
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建、清理、報廢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
6.5公司對資產使用部門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當期末賬面資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發生差額時,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提交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財務審批制度優秀5
當前一些單位內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從源頭上給舞弊,腐敗行為予可乘之機。同時造成了單位資產的流失,影響了利潤水平,從而降低了其市場競爭力。為適應加入WTO的客觀要求,在新形勢下加強單位內部控制是現代管理制度建設的首要課題。20xx年國家先后發布了《會計法》及《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試行)》,從法律的角度對內部控制作出規定。意在規范會計行為,強化單位內部會計監督,提升單位內部經營管理效果,杜絕經濟違法行為于未燃。
內部控制是保證單位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糾正錯誤和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貫穿于單位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只要存在經濟行為,就需有相應的內部控制。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單位內部的職責分工、責任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等有關管理制度中,都應具體體現內部控制的要求。財務收支審批制度作為內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設計得是否科學、完善,對單位的財務管理影響重大。
一、制定財務收支審批制度的必要性
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內部管理控制制度與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兩大類。內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對會計業務、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的可靠性沒有直接影響的內部控制。如企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對會計業務、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響的內部控制。如由非出納人員每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是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具體規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過這種控制,可提高現金交易的會計業務、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的可靠性。保證組織機構經濟活動的正常運轉,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與有效運用,提高經濟核算的正確性與可靠性,推動與考核單位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二、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設計的原則
1、全面控制和重點控制相結合的原則。一方面,單位必須對所有的財務收支進行全面控制。所謂全面是指三個方面,一是全過程的控制,不僅包括經濟活動各個環節中涉及支出類業務的審批,還包括如銷售單、供貨合同等收入類業務的審批;二是全員的控制,包括單位領導在內的所有職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辦公費、投資、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所有費用項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對諸如基建投資、兼并等重要的財務收支項目,應實施重點控制,嚴格審批。
2、事前審批和事后審批相結合的原則。審批制度作為控制財務收支的一種重要途徑,不僅包括事后的審批控制,還應該包括事前的預算審批。特別是對于一些發生金額較大或者重要的財務支出,必須進行事前預算。
3、不相容職責劃分原則。財務收支審批制度作為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重要內容,必須遵循不相容職務必須分離的原則。這也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會計法》明確規定,“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對一些小型單位因為職工人數少,絕對的職責劃分困難很多。但是應通過更嚴密的監督和復核,以彌補劃分的不足。
4、科學性和實用性相結合的原則。一方面應堅持科學性原則,盡量做到理論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應該從本單位的實際出發,使制定的審批制度盡量切實可行。如果重視科學性而忽視實用性,設計的制度只能作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相反,如果重視實用性而忽視科學性,設計的制度雖然簡單易行但卻“漏洞百出”,同樣達不到內部控制的目的。
三、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設計的內容
依據內部控制的原則,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設計中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財務收支審批人員和審批權限。明確審批人及對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審批人應當根據授權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在確定審批人員和審批權限時,必須堅持可控性原則,即審批人員必須能夠對其審批權限內的'經濟業務具有控制權。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審批人員能夠正確審批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審批質量。
2、財務收支審批程序。單位發生的各項財務收支,應該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批和批準。在實際工作中,許多單位一般先由經辦人員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憑證上簽字,然后再據以向規定的審批人員審批,審批通過后交會計部門審核入帳或報帳。這種審批模式有許多不足之處。因為在一般情況下,審批人員的職位高于會計人員,先審批后審核,即使會計人員發現疑問已是“既成事實”,會計人員往往不會或不敢有異議,這顯然不利于發揮會計的審核監督作用。因此,在設計審批程序時,如果審批人員的職位高于審核人員,應實行先審核、后審批的程序。
3、財務收支審批內容。財務收支審批的內容主要是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體包括:
(1)財務收支是否符合財務計劃或合同規定;
(2)財務收支是否符合《會計法》、有關法規和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3)財務收支的內容和數據是否真實;
(4)財務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則;
(5)財務收支的原始憑證是否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等等。
4、財務收支審批人員的責任。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必須堅持權責對等原則。在審批制度中,必須規定審批人員應該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具體包括:審批人員應該定期向授權領導或職工代表匯報其審批情況;審批人員失職應該承擔的責任等。
四、財務收支審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筆”審批模式。這是指一切財務收支全部由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總會計師或主管會計工作的副職)一人審批。符合《會計法》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的原則。其優點在于能夠克服多頭審批造成的監督失控或審批標準掌握不一等問題。但是,其缺點則是不符合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導致腐敗。特別是有些單位負責人把“一支筆”審批錯誤的認為是一個人說了算,更是難有約束。再加之單位負責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經營管理上,對各項財務收支也不可能事無巨細地進行審批。這種審批模式應當予以改革和完善。應加強民主理財建設,對于大型投資應經過領導集體會商,涉及職工利益事項應通過職代會表決等。
2、分級審批模式。這種審批模式根據業務范圍和金額大小,分級確定審批人員。單位領導副職(分管領導)或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其主管業務范圍和一定金額范圍內具有審批權,但對于重要的財務收支或金額較大的財務收支,必須由單位負責人審批。金額巨大的財務收支,甚至需要通過單位領導集體審批。這種審批制度的優點在于避免了權力的過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對審批人員的約束和牽制;并且,由于審批人員一般是職能部門負責人或單位分管領導,他們對審批范圍內的財務收支比較了解,可以提高審批質量。
3、多重審批模式。這是指所有財務收支均需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審批人員共同審批。在實際工作中,這種制度的具體做法各不相同:有的單位實行職能部門負責人先審,單位負責人后審;有的單位實行職能部門負責人先審,分管領導后審,有的甚至還需要單位負責人最終審批;也有的單位實行分管領導先審,單位負責人后審;等等。這種審批制度的優點在于符合內部控制制度的相互牽制原則,能夠提高審批質量。如小天鵝集團的“裁決”制度,就是先由業務員申領支出裁決,附上單據并簽字。再由部門會計核對預算并簽字,報部門主管審核,之后報財務總監審批,最后由董事長簽字。可見該審批程序相對較為繁瑣,比較適合于大型集團單位采用。
4、混合審批模式。混合審批模式實際上是上述三種模式的結合運用。它規定在一定的業務范圍和金額范圍內由一人審批,超過一定范圍和一定金額的財務收支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審
批人員共同審批。這種模式針對不同的財務收支業務采取不同審批制度,既可以在一定程序上簡化審批程序,也加強了對重要財務收支項目的控制。但這種審批制度在實際運用中容易被人采用“化整為零”的辦法逃避雙審或多審。
財務審批制度優秀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健全財務監督,明確財務審批權限和責任,保證學校教學、科研、管理與服務工作有序開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安徽省財政廳、教育廳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規范學校預算經費、專用基金、代管經費、對外投資、銀行貸款、資產處置等行為的財務審批權限。
第三條學校財務審批實行分類管理、分級授權、逐級審批、逐級負責的管理制度,同時按部門(院部)和級次實行專人審批。部門(院部)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各級審批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和審批權限內履行審批職責。
第二章審批人員
第四條學校財務審批分為經費所屬部門(院部或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分管校領導、校長等級次。
各部門(院部)黨政主要負責人分別是本部門(院部)黨務、行政經費的財務審批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是項目經費的財務審批負責人;科研課題負責人是課題經費的財務審批負責人。
歸口管理部門是歸口管理專項經費支出的財務審批負責人。
分管校領導或聯系院部校領導是分管部門或聯系的院部大額資金支出的財務審批負責人。
校長是學校重大資金支出的財務審批負責人。
第五條財務審批負責人對本部門(院部)的財務預算執行進行控制,對經費支出進行審批,對財務支出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負責,對經費的安全和使用績效負責。
第六條各部門(院部)、項目(課題)組應將本部門(院部)、項目(課題)組財務審批負責人(含授權審批人)報送校財務備案并預留簽名字樣,涉及調整的應及時報備。
第三章審批原則與內容
第七條財務審批遵循依法審批、預算控制、項目管理、合同約束、真實合理、績效優先、逐級審批、分級負責、依法回避的原則。
第八條財務收支審批的內容主要是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具體包括:
(一)財務收支是否列入預算,是否符合項目管理要求或合同約定;
(二)財務收支的內容和數據是否真實;
(三)財務收支是否符合財經法規和學校財務制度規定;
(四)財務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則;
(五)審批人認為應予核實的其他內容。
第九條學校財務審批實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財務監督。
第四章審批權限與程序
第十條學校財務審批權限根據不同經濟事項和經費類別分別設定,以每次經濟活動支出額度大小劃分權限,審批程序實行逐級審批,各級次審批人在行使審批權時應簽署審批意見。
第十一條學校黨委常委會依據相關的規定行使審批權限。學校年度預算方案、重大資金籌措與使用等必須經過學校常委會審批。
第十二條預算經費審批權限
一、事業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專項經費、科研經費、機動經費等。
(一)人員經費
1、按照國家政策和學校人員經費分配方案正常發放的人員基礎工資、績效工資、離退休費等人員支出,以及按照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社保基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政策性支出,由人事處會同財務處審核后辦理;
2、學校統一發放的課時費、教學科研獎勵以及其他專項獎勵,經歸口部門審核后,由人事處會同財務處依據學校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執行通知審核發放。
(二)公用經費。主要包括各部門(院部)的行政運行經費及日常專項。
1萬元以下支出由部門(院部)財務審批負責人審批;
1-8萬元(含,下同)支出經部門(院部)財務審批負責人審核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8萬元以上支出經部門(院部)財務審批負責人審核,分管校領導審簽后,報校長審批。
(三)專項經費。是指部門(院部)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所需要的.專門用途經費,一般為一次性或階段性專項經費,由所在部門(院部)或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使用。
1萬元以下支出由項目組負責人審核,項目所在部門(院部)財務審批負責人審批;
1-8萬元支出由項目組負責人審核,經項目所在部門(院部)、歸口管理部門財務審批負責人審簽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8萬元以上支出由項目組負責人審核,項目所在部門(院部)、歸口管理部門財務審批負責人審簽,分管校領導審查后,報校長審批。
(四)科研經費。科研課題歸口管理部門為科研處。科研課題支出遵循國家科研經費管理相關規定以及學校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經費支出依據科研經費預算書或科研合同。
科研課題1萬元以下支出由課題組負責人審批;
科研課題1-3萬元支出由課題組負責人審核,經課題所在部門(院部)財務審批負責人審簽后,報送科研處審批;
科研課題3-8萬元支出由課題組負責人審核,經課題所在部門(院部)財務審批負責人、科研處財務審批負責人審簽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科研課題8萬元以上支出由課題組負責人審核,所在部門(院部)財務審批負責人、科研處財務審批負責人審簽,分管校領導審查后,報校長審批。
(五)機動費。是指學校為解決重要事項或急需辦理的事項而預留的經費,在學校年度財務預算中安排。
機動費使用由相關部門(院部)提出申請,經申請部門分管校領導審簽后,報送財務處審核并提出經費處理建議。5萬元以下由分管財務校領導審批,5-8萬元由分管財務校領導審簽后報校長審批,8萬元以上須報校長辦公會通過。
機動費一次性直接列支的,按照公用經費審批執行;機動費分次執行的,應單獨設立項目,按照同類專項經費審批執行。
(六)“三公經費”。是指學校預算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車購置及運行費、出國(境)費三項經費。
5000元以下支出由部門(院部)財務審批負責人審核,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5000元以上支出由部門(院部)財務審批負責人審核,經分管校領導審簽后,報校長審批。
(七)事業經費支出審批的其他規定
1、學校依法繳納各種稅費、社保基金、公積金等,由財務處長審批。
2、公用水電費支出,由后勤處財務審批負責人審核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3、學校財務按照財務預算上繳財政專戶和國庫的各種款項、提取各類專用基金,由財務處長審批。
4、校級副職領導審批涉及本人事項的,由校長審批;校級正職領導審批涉及本人事項的,由校級正職領導互相審批。
二、基本建設經費。是指學校房屋、基礎設施等新建、改擴建項目以及50萬元以上的大型修繕項目。
(一)工程建設資金的籌措
1、工程項目預算額度內資金,由財務處長依據預算審批;
2、工程項目預算資金的追加,按學校預算調整程序審批。
(二)工程建設資金的支付
學校支付工程建設資金需填制基建工程進度款申請表。支付合同約定價款和經批準的工程調整價款,由基建部門依據工程進度和合同規定提出申請,依次經過項目監理、項目現場代表、基建計劃管理人員、基建部門負責人、審計處長、財務處長審核后,按下列權限審批:
50萬元以下支出由分管校領導審批;
50萬元以上支出由分管校領導審簽后,報校長批準。
(三)工程價款的調整
基建工程價款發生調整事項,按照學校基建工程變更及簽證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四)基本建設借款
工程項目借款由基建部門依據項目立項批文,經基建部門負責人、審計處長、財務處長會簽,分管校領導審簽后,報校長審批。
第十三條專用基金審批權限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學生獎助基金、醫療基金等政策性專用基金,應遵循“先提后用,專設賬戶、專款專用、計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該類專用基金支出計劃應按程序提交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批準。其他專用基金主要包括院長基金、發展基金等專用基金按學校相關規定提取和使用。
一、職工福利基金
學校職工福利基金的使用由學校福利委員會會同財務處、人事處制定計劃。1萬元以下由工會主席審批;1-8萬元由工會主席審核,報分管校領導審批;8萬元以上由工會主席審核,分管校領導審簽后,報校長審批。
二、學生獎助基金
學生獎助基金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管理。1萬元以下由學院審核,學生工作處審批;1-8萬元由學院會同學生工作處共同審核,報分管校領導審批;8萬元以上由學院會同學生工作處共同審核,分管校領導審簽后,報校長審批。
三、醫療基金
醫療基金用于學校教職工醫療救助,支出管理按學校醫療救助管理有關辦法執行。個人實際領報醫療救助金額在0.5萬元以下由校醫院院長審批;0.5-2萬元由校醫院院長審核,歸口管理部門財務審批負責人審批;個人實際領報金額在2-8萬元由校醫院院長、歸口管理部門財務審批負責人審核,報分管校領導審批;個人實際領報金額在8萬元以上,由校醫院院長、歸口管理部門財務審批負責人審核,分管校領導審簽后,報校長審批。
教職工發生醫療救助特殊事項支出由學校醫療救助管理委員會研究解決方案,分管校領導審簽后,報校長審批。
四、學校設立的其他專用基金
其他專用基金主要包括院長基金、發展基金等專用基金,支出參照公用經費審批執行。
第十四條代管經費審批權限
代管經費是指學校接受單位或個人委托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主要包括教材費、公寓用品、體檢費等其他代管經費。代管經費的取得與形成應符合制度規定,列入代管經費需分管財務校領導審批。代管經費使用參照公用經費審批執行。
第十五條結算中心資金審批權限
結算中心資金是指學校各獨立核算單位在結算中心的存款。結算中心開設新賬戶由學校財務處提出申請,報分管校領導審批。資金在銀行間調度,由財務處長審批。在保證學校正常資金運轉的前提下,可以對學校各獨立核算單位提供有償使用。各獨立核算單位向結算中心申請資金,利率不低于學校銀行貸款利率,并在結算中心開設資金賬戶。結算中心向各獨立核算單位提供資金按以下權限審批:
100萬元以下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處長審簽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100萬元以上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核,由財務處長審簽,分管校領導審查后,報校長審批。
第十六條對外投資和銀行貸款審批權限
一、對外投資
對外投資是指學校依法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舉辦經濟實體或向其他單位(含校辦產業)投資。學校對外投資必須經過可行性論證和專家評議,經校長辦公會討論后報學校常委會批準,并按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報省教育廳、財政廳批準或備案后實施。
二、銀行貸款
學校貸款管理依照省教育廳、財政廳有關高校債務管理要求和教育部、財政部有關大額資金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一)學校申請銀行貸款須按照省教育廳、財政廳有關規定執行。學校財務處根據建設資金需求狀況提出貸款申請,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后提交常委會批準上報。銀行貸款經分管校領導審核后,報校長審批。
(二)支付貸款利息和歸還貸款本金。學校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貸款利息及本金由財務處長審批。學校利用事業資金歸還貸款本金,100萬元以下由財務處提出申請,報分管校領導審批;100萬元以上由財務處申請,分管校領導審核后,報校長審批。
第十七條資產處置審批權限
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國有資產產權的轉移與核銷,包括各類國有資產的轉讓、出售、置換、報損、報廢以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行為。學校資產處置工作應按照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報省教育廳、財政廳批準后辦理。
第十八條列入公務卡結算目錄的公務支出應使用公務卡結算支付;無法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通過校財務轉賬支付。特殊情況下使用現金支付的,由財務處長審批。
第五章審批責任
第十九條財務審批負責人應按照本辦法規定認真履行審批職責。對未按程序越權審批的事項,上一級審批人有權拒絕審批,會計人員有權拒絕支付。
第二十條財務審批負責人應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和學校財務制度,對其審批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負責。對于違反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的審批人員,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需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財務審批的,授權人對授權范圍內的審批事項負責,被授權人應在授權范圍內行使審批權。授權人授權后,應監管審批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授權人發現被授權人存在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或未正確行使審批權的,應當及時糾正,收回授權并做出相應的處置。
第二十二條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或刻意逃避上一級審批管理的行為,一經查實,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會計人員依法實施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審批事項,有權拒絕辦理并要求經辦人員予以糾正。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學校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安徽工業大學財務審批管理辦法》(試行)(安工大〔20xx〕45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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