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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預算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12 11:07:25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預算管理制度8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預算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預算管理制度8篇

公司預算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我校預算管理的綜合性、有效性、嚴肅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貫徹“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按照《預算法》和《會計法》的總體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既要考慮學校事業發展和建設的需要,更要考慮到學校財力實現的可能。預算編制必須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編制支出預算,要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在確保人員工資和正常運行開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業發展支出。

  二、預算的編制和審批程序

  1.學校各科室應于學期初向總務處報告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及執行情況,并根據學校總體目標采用零基預算方法,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項費用開支的性質、用途和金額。。

  2.學校財務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匯總各科室提出的下年度事業經費支出預算,綜合考慮增減變動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預算建議數。

  三、預算編制方法。

  學校經費預算要根據財力實現的可能性,參照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并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進行編制。在編制時要區別情況制定各項經費的預算定額,使學校經費預算有據可依,防止預算編制的隨意性,作到預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實際。支出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預算,其收入納入學校收入預算。

  四、預算的執行和調整。

  1.預算的執行。預算執行包括收入預算的執行、支出預算的執行和預算平衡三個部分。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既要積極組織收入,確保各項收入及時足額入帳,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實現年度預算收支平衡。各科室負責人為預算管理執行負責人,各科室各項收入必須全部入帳,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絕對不允許私設“小金庫”。

  2.預算的調整。為保證學校預算的良好執行,維護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必須按以下程序和權限辦理:支出預算的調整無論數額小,必須由校長或辦公會議批準后,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安排支出。

  五、定項經費預算管理

  學校內聘教師、外聘教師兼課津貼、勞務費用的支出,臨時工開支、郵電通信費、水、電、液化氣支出、招生宣傳費、學生活動及、交通費、離退休活動費、學校日常維修費、校園綠化費、校園保衛消防支出、會議費、印刷費、生子女活動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臨時工支出、科室報紙雜志訂閱費等事業開支由校務會管理編制預算。

  六、其他事項

  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列入年度支出預算方可安排購置。購置固定資產需專人管理,貨比三家、綜合考察。

  2.預算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預算一經批準,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3.預算定額根據財力情況每年可適當調整。

  3、鄉鎮預算管理制度

  適應鄉鎮財政管理方式的需要,全面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現就規范鄉鎮財政財務工作提出如下十項管理制度:

  (一)加強收入管理,嚴格依法理財。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依法組織各項收入。鄉鎮政府不得以稅收返還、獎勵等手段,從其他鄉鎮或地區“拉稅”、“引稅”或變相“買稅”;不得為完成收入任務虛列收支,搞收入“空轉”;農業稅征收嚴格實行戶繳戶結,不得稅費混征;嚴禁鄉鎮、行政村“墊交”農業稅收,貸款交稅等。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按規定組織收入,嚴禁巧立名目,超標準或自定項目收費。

  (二)全面實行“鄉財縣管”。實行“預算共編、帳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為主要內容的預算管理方式。各鄉鎮要嚴格按照縣財政局審核批準的方案設立銀行帳戶。鄉鎮財政所要在對本鄉鎮行政事業單位銀行帳戶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撤消各單位現有的銀行帳戶,確需保留或開設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準。鄉鎮各項收入全部納入縣國庫或就地繳入“結算專戶”,由縣財政局統一核算和管理。鄉鎮各單位支出實行報帳制管理,由單位設立一名報帳員,負責單位日常收支統計和財務報銷工作。支出業務量的單位,實行備用金制度,由鄉鎮財政所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單位報帳員定期與鄉鎮財政所辦理結算,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自行設立帳戶或私設“小金庫”。

  (三)強化預算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各鄉鎮要進一步增強依法理財、硬化預算約束的意識,嚴格按照《預算法》的規定和“預算共編”的要求,在縣財政部門指導下,科學合理地編制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年度收支預算。鄉鎮預算實行綜合財政預算編制方式,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及其他資金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統籌安排使用。收入預算本著按照各鄉鎮和單位上一年度收入實績和積極穩妥的原則編制;支出預算要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和“保工資、保運轉、保穩定、保、促發展”的順序合理安排,特別是要將人員工資放在第一位,優先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鄉鎮預算經鄉鎮人民代表會審議批準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開支要嚴格實行先有預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預算的,一律不得辦理支出。

  (四)加強支出管理,嚴格支出審批程序和手續。各鄉鎮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支出管理和審批制度,制定各項開支標準,嚴格實行支出“一支筆”審批制度,做到“支出按預算、開支按標準、審批按程序”。各鄉鎮要結合本鄉鎮實際,明確“一支筆”審批權限,規范“一支筆”審批行為,對超過一定數額的支出,實行鄉鎮黨政領導集體研究審批制度。各項開支一律做到“四有”:即有合法的原始憑證、有合規的支出用途、有具體經辦人、有單位負責人和審批人簽字,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鄉鎮財政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支出審核,對無預算以及不符合制度規范的開支,不得辦理報銷。

  (五)加強票據管理,規范票據使用,建立“以票管收”機制。鄉鎮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支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鄉鎮財政所要建立健全各項票據的領發、使用、繳銷和保管制度。各單位使用票據必須指定專人向鄉鎮財政所辦理登記領用手續,并按規定辦理繳銷,鄉鎮財政所要定期對單位領用的票據進行清理,嚴格實行“以票管收,票款同行”,嚴禁單位坐收坐支。對自行購買、印制票據或白條收費、罰款的,一經發現,要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加強債權債務管理,逐步化解現有債務。各鄉鎮要結合清財工作對本鄉鎮債權債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理,查明債權債務性質、原因和主體,對鄉鎮債權,要組織力量,加清收力度,確保該回收的債權足額回收;對不屬于鄉鎮政府負債的,要明確主體,從鄉鎮債務中剔除;對屬于項目結算或帳務處理不及時的,要及時進行結算和帳務處理,相應沖減債權債務數額;對確屬鄉鎮政府負債的,要核實數額,并分類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逐年消化。鄉鎮債權債務要全部納入鄉鎮帳務核算,嚴禁鄉鎮債務不清或帳外負債。要堅決控制鄉鎮新增不良債務。凡現有債務負擔超過鄉鎮預算內可用財力30%的鄉鎮,一律不得舉借新的債務。

  (七)加強財產物資管理。各鄉鎮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驗收、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盤點和維修等制度,鄉鎮固定資產要納入鄉鎮帳務核算,并定期進行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嚴禁存在帳外資產和公物私用。鄉鎮人員工作變動,應及時辦理公有財產移交手續,不得將公有財產帶走。鄉鎮新購(建)財產、物資應實行政府采購制度。

  (八)進一步加強鄉鎮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各鄉鎮要進一步加強對財會工作和財會人員的管理,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和控制制度。要按要求配備財務報帳員,并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報帳;鄉鎮財政所要嚴格按照錢帳分管的原則,明確人員崗位分工和職責,并按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帳簿,及時辦理會計核算。

  (九)全面實行鄉鎮財務“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各鄉鎮要全面實行財務“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即財務管理制度公開和財務執行結果公開,實行監督),定期公布鄉鎮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收支情況,并接受群眾監督。財務公開內容包括:預算安排,各項收入、支出、財產、債權債務以及廣職工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對于重財務事項,如鄉鎮企業改制、承包,集體資產的處理,重工程項目和額開支等必須提交鄉鎮干部職工代表會討論通過。

  (十)加強監督。各鄉鎮都要成立由鄉鎮人、紀檢監察、財務、工會等部門人員參加的理財監督小組,定期對本鄉鎮的財務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審核、分析、評價財務公開的有關內容,聽取群眾意見,提出改進措施。理財小組有權參與本鄉鎮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的制訂,有權檢查、審核財務收支帳目,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有權監督財政收支和各項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4、鄉鎮預算管理制度

公司預算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預算管理的目的

  為推動預算管理的順利實施,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強化內部控制,防范經營風險,實現公司經營目標,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預算管理的任務

  預算管理貫穿于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各個環節,是提高公司整體績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其主要任務是:

  1、推進戰略目標管理,實現長期規劃和短期計劃相結合。通過編制預算,細化公司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對公司整體經營活動進行一系列量化的計劃安排,有利于戰略規劃與年度經營計劃的監控執行。

  2、為績效管理提供制度依據。通過預算管理與績效管理相結合,為公司的全體員工設立行為標準,明確工作努力的方向,促使其行為符合公司戰略目標及年度經營目標的要求。

  3、強化事中控制與成本監控。通過尋找經營活動實際結果與預算的差距,可以迅速地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通過強化內部控制,降低了公司日常的經營風險,加強對費用支出的控制,有效降低公司的營運成本。

  4、加強公司內部信息溝通,使各部門的目標和活動協調一致。通過全員參與、全方位和全過程預算管理體系的設計,實現對公司整體經營活動的事前規劃、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反饋,增強公司對經營活動的控制能力。

  5、促進資源優化配置。通過編制預算,使公司管理層必須認真考慮完成經營目標所需的方法與途徑,并對市場可能出現的變化做好準備,促進公司各類資源的有效配置,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第三條預算管理的范圍

  一切生產經營活動,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做到全員參與、覆蓋,并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的全程監控。

  第四條預算管理體系的模式

  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條件和管理特點,公司預算的重點是目標利潤,采取以成本控制為核心的預算管理模式,以銷定產、以產促銷,提升企業內部管理水平,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企業各項目標的完成,以保證最大限度地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利潤。

  第二章預算管理體制與組織體系

  第五條預算管理體制

  公司實行統一規劃、逐級管理的預算管理體制,確定以下管理原則:

  1、統一規劃原則。預算目標由公司統一規劃,并與公司經營目標相一致,各級預算必須服從于公司的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2、分級管理原則。預算目標按逐級分解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經下達的預算指標由公司各級部門負責落實,各單位對各自歸口的業務做預算,并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3、適度性原則。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防止低估或高估預算目標,增產節約和增收節支并重,保證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切實可行。

  4、上下結合原則。自上而下分解目標,自下而上編制預算。

  5、不調整原則。預算一旦確定,沒有審批,不予調整,以保預算的嚴肅性與合法性。

  第六條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

  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包括:董事會、公司領導班子、預算管理小組及預算責任網絡。

  第七條董事會

  董事會是預算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董事會依據公司的發展戰略,結合股東的期望收益、經營環境、經營計劃等因素審議、負責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批準通過的預算方案及其調整方案,并通過授權公司領導班子組織制定,下達正式年度預算方案及其調整方案。

  第八條公司領導班子

  1、審議預算管理小組提交的公司預算草案、各部門年度草案和調整草案,審批后上報董事會審批;

  2、審議預算管理小組提交的公司季度滾動預算草案和各部門季度滾動預算草案;

  3、審查預算執行分析報告,提出改善措施;

  4、裁定公司預算編制、執行過程中各部門發生的重大沖突;

  5、審議與預算執行情況掛鉤的考核及獎懲辦法。

  第九條預算管理小組

  預算管理小組是預算管理的執行機構,行使以下職權:

  1、具體負責擬定和修改公司預算管理辦法及相關制度、年度預算基本假設、預算目標(包括總目標和目標分解體系)、預算編制方針、預算編制程序,預算編制手冊(編制說明、編制表格)、預算執行監控方法等,報公司領導班子審議;

  2、根據年度經營計劃,將公司領導班子提出的預算總目標進行分解、下達;

  3、組織各部門編制預算或調整預算,對部門編制的預算草案或預算調整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匯總后編制公司預算草案或預算調整方案,上報公司領導班子審議;

  4、向公司各部門下達經批準的預算方案,監督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評價和反饋;

  5、組織預算管理的培訓工作,向預算編制、執行單位提供技術支持,提出改進預算管理工作的意見;

  6、遇有特殊情況時,向公司領導班子提出預算修正建議,或接受并初步審查各部門提出的預算調整申請;

  7、監督預算執行情況,并組織對預算執行結果進行分析評價和反饋,在規定的權責范圍內處理相關問題,向公司領導班子提交本預算年度預算管理工作的分析報告。

  第十條預算責任網絡

  預算管理涉及面廣、業務交叉點多,各有關部門必須做到分工協作、職責明確、充分溝通、密切配合,為確保預算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預算責任網絡。

  預算責任網絡以公司的組織機構為基礎,根據所承擔的預算責任劃分,包括公司各部門、二級公司。

  預算責任網絡負責提供編制預算的各項基礎資料包括:本部門的預算初稿和初稿依據;監督本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并及時進行反饋;根據內外部環境的變化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協調本部門內部資源及部門之間的預算關系;各部門第一負責人對本部門預算承擔第一責任。

  第十一條預算責任網絡責任中心的劃分

  預算責任網絡是各級預算執行主體,根據其在組織內部具有的一定權限和承擔的相應經濟責任劃分為不同的責任中心,以承擔不同的預算目標責任。

  責任中心可分為以下幾類:利潤中心(內部利潤中心)、費用中心。

  1、利潤中心(內部利潤中心)為負有利潤責任的營銷管理部與二級公司,其決策能夠決定本責任中心的利潤(內部利潤)、收入、成本費用等主要因素,控制目標是特定預算年度的利潤(內部利潤)及其相關指標。

  2、費用中心為有期間費用責任的部門,控制目標是特定預算年度的各明細費用指標。

  第三章預算期與預算編制期

  第十二條預算期

  預算期指預算編制覆蓋的經營期間和預算的實際執行期。公司預算期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第十三條預算編制期

  預算編制期指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

  公司實行保持以一年為一期,每三個月滾動一次的預算編制方法,因此公司的預算編制分為年度預算編制與季度預算編制。

  公司年度編制期為每年10月—12月,這一期間為編制下一預算年度的預算編制期。

  公司季度預算編制期為每季度末月的15日(暫定)開始著手編制下一季度滾動預算。

  第四章預算的編制

  第十四條預算編制的主要內容

  1、預算表編制的相互關系上分三個層面:預測表、計劃表及預算表。

  (1)預測表是對外界市場情況和內部資源所做的預測,包括市場需求、銷售價格、采購價格、生產能力的預測。預測結果只與內外部情況相關,不受公司戰略目標和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影響,是制定計劃和預算的依據。

  (2)計劃表是在預測表的基礎上,根據公司戰略目標和年度經營目標制定,包括公司主要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項計劃,如銷售計劃、生產計劃、物資需求計劃、采購計劃等。以上所指計劃只是公司和各部門及生產單位所有計劃的一部分,作為制定預算表的依據。

  (3)預算表是在對市場情況及內部資源狀況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對涉及預算的計劃進行進一步的細化和價值量化,形成一個完整的具備一定風險防范措施的資源優化配置方案。

  2、按預算涉及的業務活動領域分類,包括業務預算與財務預算兩大類。

  (1)業務預算又分為銷售預算和生產預算,用于計劃公司的基本經濟業務。包括銷售收入、銷售費用、貨款回收、各項采購預算、生產計劃、各種生產物資、能源需求計劃及預算、制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生產成本預算、庫存物資結存預算、運輸計劃及預算、零修計劃、工資及工資附加費分攤預算、運輸費預算、差旅費預算等。

  (2)財務預算是關于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長期資本支出預算、長短期借款預算、預算會計報表等。

  第十五條預算的編制方法體系

  在編制預算過程中,應區別不同的預算項目,結合使用固定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等多種預算編制方法。

  1、采用滾動預算編制方式的項目

  (1)銷售預算,包括銷售收入、銷售費用、貨款回收等預算,采用按季進行滾動的方式;

  (2)各項采購預算,包括采購計劃表、各種原主材料、輔助材料、備品備件、燃料、采購現金支出預算等,但不包括固定資產采購預算;

  (3)生產預算,包括生產計劃、各種生產物資需求計劃及預算、制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生產成本預算等;

  (4)庫存物資結存預算、運輸計劃及預算、零修計劃等;

  (5)工資及工資附加費分攤預算、運輸費預算、差旅費預算、投資變動預算等;

  (6)所有會計科目預算及財務報表預算,但財務報表預算填列各月度詳細數據,只需要季度總數即可。

  2、按年度編制固定預算的項目

  (1)固定資產預算,包括固定資產大中修、固定資產需求預算、固定資產采購預算、折舊分攤預算、技術更新改造預算等;

  (2)管理費用中各部門費用預算、咨詢費用預算、保險費預算;

  (3)銷售費用中產品廣告宣傳費預算、市場調研費用預算。

  3、以上項目在分別采用滾動與固定預算編制方式時,可根據項目性質同時結合使用零基預算方式確定預算指標,如各項費用預算、技改更新改造預算等。

  第十六條滾動預算編制的具體操作

  公司采用滾動預算的編制方法,預算期一直保持12個月,每季度連續進行預算編制,即每過去一個季度,便補充一季度的預算編制,永續向前滾動,最近一個季度的預算數據細化到每月,后三個季度的預算編制數據以季度總數為準,實現“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目標。具體編制如下:

  1、本年末(10月—12月)編制下一預算年度全年預算,同時將下一預算年度第一季度總數細化分解至1月—3月的月度預算,二、三、四季度預算編制以季度為單位。

  2、預算年度第一季度預算執行結束前(3月15日前),根據當季預算執行情況的.差異分析、上期編制的第二季度預算總額,以及對第二季度的預測編制二季度4—6月月度預算,并調整三、四季度預算總數。在調整三、四季度預算總額時應保證年初預算確定的當年年度預算總目標的完成,同時增加下一預算年度第一季度預算總數的編制。

  3、第二季度結束前(6月15日前),根據一、二季度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對本年度內剩余預算期情況的預測,確定是否需要調整當年的年度預算,同時根據年度預算調整情況編制第三季度7—9月月度預算和第四季度預算總額,調整下一預算年度的第一季度預算,增加該預算年度的第二季度預算。

  4、第三季度結束前(9月15日前),編制第四季度10—12月月度預算,同時將下一預算年度第一、二季度預算總額,增加該預算年度的第三季度預算。

  5、第四季度開始后(10月15日),開始編制下一預算年度預算,同時將下一預算年度第一季度預算細化分解至1—3月的月度預算,二、三、四季度預算編制以季度為單位,以此類推。

  第十七條年度預算的編制程序

  1、預算編制準備

  在編制下一預算年度的年度預算之前,預算管理小組組織各部門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預算年度經營計劃及預算的執行情況資料的整理,測算并調整制定預算的有關指標數據,分析研究下一預算年度的發展趨勢,預測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的總體情況,擬定預算假設。

  2、年度預算編制流程

  (1)每年10月1日前,公司領導班子根據經董事會批準的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確定下一預算年度的預算目標。

  (2)根據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目標和公司初步分解的經營計劃目標,預算管理小組負責將預算目標具體分解到各部門和單位。

  (3)公司預算管理小組制定詳細的預算指導文件,在10月15日之前下發到各部門。

  (4)預算指導文件具體包括:公司預算目標下達文件;預算假設、表格、編制說明和編制進度要求。

  (5)公司各部門和各二級公司分析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對下一預算年度經營環境的變化、年度經營目標、預算目標、預算指導文件的要求及部門計劃,編制下一預算年度的預算草案,交本部門主管領導初審,由主管領導提出意見并進行修改。

  (6)11月20日之前,公司各部門將審核后的預算草案上報公司預算管理小組,預算管理小組初步審查各部門和各單位上報的預算草案是否符合編制要求,并提出修改。

  (7)公司預算小組負責匯總平衡各部門的預算草案,編制公司總體預算,包括現金預算表、預計資產負債表、預計利潤表、預計現金流量表及其他有關資料,提交公司領導班子審議。

  (8)11月30日前,由公司領導班子組織召開預算編制質詢會,審議各部門及公司整體預算草案。

  (9)12月5日前,由預算管理小組組織各部門,根據年度預算質詢會的審議,修改各部門及公司整體預算草案,并報公司領導班子審核。

  (10)12月15日前,由公司領導班子將通過審核的預算草案報董事會審批,批準后的預算方案,由預算小組確定成文后正式下達給各部門執行。

  第十八條季度滾動預算編制流程

  1、每季度末15日前,公司領導班子圍繞公司年度目標的實現,根據本預算年度前幾季的實際執行情況,分析未來趨勢,經營環境若無重大變化,按年度預算確定的目標,確定下期預算目標,由預算小組進行指標分解,并組織各部門開始編制下季度滾動預算。

  2、若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按預算的調整原則和流程調整本預算年度公司目標,并按照調整后的目標,組織各部門開始編制季度滾動預算。

  3、公司各部門在分析以前季度、預計未來各項業務情況的基礎上,編制預算年度剩余各季預算,將最后一季預算細化到3個月份,并同時增加一季預算,使預算期始終保持四個季度,制定出季度滾動預算草案,交主管領導初審,由主管領導提出意見并進行修改。

  4、每季度末月23日之前,公司各部門將審核后的預算草案上報預算管理小組。預算管理小組審查公司各部門上報的季度滾動預算草案是否符合公司總體的方針、目標,討論通過各部門預算草案或返回重編。

  5、公司預算管理小組負責對討論通過的各部門季度滾動預算草案匯總平衡,編制公司季度滾動預算草案,提交公司領導班子審議。

  6、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公司領導班子組織召開季度滾動預算質詢會,審議各部門及公司整體季度滾動預算草案。

  7、每季度末月28日,由預算管理小組組織各部門,根據季度滾動預算質詢會的會議精神,組織各部門修改季度滾動預算草案,報公司領導班子審批。

  8、每季度末月30日前,預算管理小組將經公司領導班子審批后的季度滾動預算下發執行。

  第十九條預算預備費

  預算編制時,公司預留一定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的備留,預備費總額為公司年度預算總成本的一定比例。

  預算預備費總額的確定根據預算編制和執行經驗、對預算年度基本假設的依賴和爭議程度、預算年度重大經營政策環境的變化,以及其它不確定因素的分析等,由預算管理小組建議提留比例,經公司領導班子審批通過。該比例一般為10%左右,首次可以擴大到15%以內。

  在公司預算執行有一定積累、預算數據較準確的前提下,當預測預算年度經營環境比較穩定時,預算預備費可限定為3%—5%;當預測到預算年度經營環境變化比例比較大時,預算預備費可限定為5%—10%;當預測到預算年度經營環境將發生劇烈變化時,預算預備費可設定為10%—15%。

公司預算管理制度3

  一、預算編制

  1、鄉鎮財政應按照全面推行綜合預算的要求編制年度財政預算。鄉鎮單位預算收入的編制:遵循所有經常性收入納入預算的原則。將各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其他預算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納入預算收入管理。

  2、鄉鎮單位預算支出的編制:遵循以收定支,輕重緩急,綜合平衡的.原則。按照個人經費、公用經費、專項經費的順序安排支出預算,確保工資有保障。預算編制草案,報經鄉鎮政府審核和鄉鎮人民代表會審議通過,然后以政府名義行文下達執行。

  二、預算執行

  1、收入征管部門必須依照法律、行的規定,及時、足額征收預算內外收入。任何部門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減征、免征、緩征或截留、占用、挪用應征收入。

  2、嚴格按照預算計劃,按進度、按程序撥款,不得辦理無預算、無用款計劃、超預算、超計劃的撥款。

  3、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和上級追加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不得隨意更改用途,更改計劃。

  三、預算調整

  預算調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則。合理是指調整有依據,有調整項目,有調整金額;合法是指預算調整須經鄉鎮政府審核,鄉鎮人通過。

  四、決算

  決算遵循按預算計劃或調整計劃的原則。決算要求:年度終了時,應及時清理全年收入、支出數字的往來款項,做好決算數字的對帳工作。決算各項數字必須真實、準確,不得以估計數字替代,不得弄虛作假。

  五、預算監督

  1、鄉鎮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向本級人民代表會報告并接受監督。

  2、鄉鎮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接受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3、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對不規范的口頭交辦,便條批復的撥款必須堅持原則,一律拒絕辦理,否則,將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公司預算管理制度4

  1、目的

  規范各經營單位的預算管理,增強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優化資源配置、完善考核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和防范經營風險,發揮預算的規劃、控制、激勵功能,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協同。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門及實質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職責

  3.1預算管理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任組長,財務總監任副組長,副總經理、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負責審議公司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年度經營目標,審批確定目標分解方案;負責組織召開預算平衡審議會,提出修改與調整意見;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內、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進行審批控制;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協調各部門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調整事項的決策和審核;預算考核意見的審核;其他相關事項。

  3.2預算管理部:財務部執行預算管理部的職責,預算管理部主要職責包括:制定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序、具體指導子分公司、部門預算的編制;根據預算編制方針,對子分公司、部門編制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匯總后編制公司的預算案,并報預算管理員會審查。根據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員會審批;匯總和分析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編制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報預算管理員會審批。

  3.3預算執行機構:由預算責任中心執行,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編制業務計劃和年度預算,報相關部門審核;執行和控制預算員會下達的預算;定期分析、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制度,向預算管理員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協調本單位或部門內部資源及單位或部門之間的預算關系。各運營單位應設立專(兼)職人員進行預算的編制、跟蹤及分析評價。

  3.4預算監控機構:由審計部執行,其主要職責包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預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編制分析報告,提交預算管理員會審核;對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3.5預算考核機構:預算考核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會同預算責任單位確定預算考核指標,報預算管理員會審批;根據各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由各具體負責預算指標考核、評價部門,出具預算指標達成結果和意見,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4、定義

  4.1全面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是企業全過程,全方位及全員參與的預算管理。

  4.2預算責任中心是根據各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在預算總目標實現過程中的作用和職責劃分的,承擔一定責任并享有相應權力和利益的企業內部單位,是預算的責任主體。

  5、內容

  5.1全面預算的'管理原則

  5.1.1統一規劃原則。預算目標由公司總部統一規劃,并與公司總體的經營目標一致,各級預算單位必須服從于公司的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5.1.2分級管理原則。預算目標經過逐級分解后實行分級管理,下達的預算指標由各級運營及管理單位負責落實,各單位對各自歸口的業務編制預算,并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5.2全面預算的期限與效力

  5.2.1預算期間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編制執行。

  5.2.2預算編制期,指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預算編制期為每年10月-12月。

  5.2.3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5.3預算編制的內容

  5.3.1預算編制的原則: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5.3.2預算的類別

  預算分為業務預算和財務預算兩類

  1)業務預算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材料采購預算、人工預算、制造費用預算、單位成本預算、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預算等;

  2)財務預算主要是指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長期資本支出預算、長短期借款預算、預算會計報表等。

  5.3.3預算編制的主要內容,詳見附件一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內容

  5.3.4預算編制的程序

  采取“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并復修訂、平衡、調整的方法。預算編制的流程詳見附件二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流程。

  1)準備階段:在編制下一預算年度預算之前,預算管理員會組織各預算單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預算年度經營計劃及預算的執行情況資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預算年度的發展趨勢,預測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的總體情況,測算并調整制定預算的有關指標數據。

  2)目標下達:董事會根據戰略規劃確定預算年度的經營目標,將預算目標具體分解到各預算單位,包括銷售目標、成本費用目標、利潤目標和現金流量目標等,并確定財務預算編制的政策,由預算管理部下達各部門。

  3)編制上報:各預算單位在下達的預算指標范圍內,按下發各業務系統預算編制指引和編制計劃要求,編報本單位的財務預算方案;

  4)審查平衡:財務部將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提出綜合平衡的建議。提交預算管理員會審查,在審查、平衡過程中,預算管理層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并饋給各有關部門予以修正,最終形成財務預算定稿上報審批;

  5)審議批準:經審查平衡的財務預算由預算管理員會核準,最后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6)下達執行:經批準后的財務預算方案由預算管理部發布,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遵照執行。

  5.4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分析

  5.4.1執行部門:各預算責任單位是預算的執行機構;各預算責任單位的第一負責人是預算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具體業務負責人對預算執行負主要責任。

  5.4.2預算控制主要體現在預算審批方面,具體詳見附件三XX公司年度預算控制的流程。

  5.4.3執行控制原則:“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則,一般情況下不得突破預算指標(包括預算項目、金額和數量);如果客觀環境、內部條件以及公司經營計劃發生重變化需要突破預算的執行預算外審批程序;預算結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預算分析:月末各責任中心應編制月度報表,列明預算執行情況;財務部進行匯總分析,編制預算分析報告,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信息。預算分析報告應包括:進度分析(累計計算并匯總各月完成預算情況,以收入預算完成進度為起點分析成本和費用進度,為調整計劃和控制提供指導),業績分析(根據各部門預算完成情況,通過差異分析的方法,評價部門業績,為考核提供依據),改進措施(各級預算管理機構根據預算分析報告,組織相關責任部門落實各項不利差異的改進措施,以及有利差異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措施)

  5.5預算的調整

  5.5.1預算調整的原則

  1)不隨意調整原則: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2)內部挖潛原則:當不利于預算執行的重因素出現后,應首先通過內部挖潛或采取其他措施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積極調整原則:當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重變化,應積極主動提出預算調整申請,以保證預算方案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5.5.2預算調整的條件

  1)董事會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制定公司經營計劃;

  2)客觀環境發生重變化(如市場需求、行業發展、競爭對手和國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調整有關預算指標;

  3)公司內部條件發生重變化;

  4)發生不可抗力;

  5)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員會認為必須調整的其他事項。

  5.5.3預算調整的方式

  1)定期調整:每季度20日后,由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責任中心負責人參加的預算分析協調會,討論預算調整事宜。

  2)不定期調整:公司外部環境、內部條件等方面發生重變化,可以根據情況隨時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5.5.4預算調整的類別

  1)自上而下: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全局性重變化,經董事會協商一致后,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董事會提出預算調整意向,審計預算部編制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上報預算管理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2)自下而上: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局部重變化,而且符合預算調整條件的,可以由各責任中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預算調整申請部門填寫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交主管領導審批后,報預算管理部審核;預算管理部審核后,提出調整建議,上報預算管理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5.6預算的考核評價

  5.6.1預算執行按月份進行評價,考核獎懲按具體考核制度周期執行。

  5.6.2財務、審計部監控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進行預算差異分析,找原因,落實責任歸屬,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預算執行的考核意見。

  5.6.3各責任單位的預算數據指標完成評價結果由財務部門出具,報預算管理員會審核,預算管理員會依據預算執行結果及相關意見審批后轉人力資源部執行考核。

  5.6.4人力資源部接收審批后的預算執行結果及意見,依據《XX公司管控體系制度匯編之業績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獎懲。

  6、其他與本制度相關的說明與要求

  6.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6.4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發布執行,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本制度的修訂、修改和解釋;此前有關公司對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及與本制度有抵觸的,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公司預算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全省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全面推進,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的意見》(云政發(20xx)69號),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實行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堅持鄉鎮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主體不變,立核算責任主體不變的原則。

  第三條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全省129個縣(市、區)(下同)所轄鄉(鎮)所屬的行政、事業單位。鄉鎮站所已上劃縣級管理,其工作經費原托鄉鎮財政所代管的,維持原管理方式不變。

  第四條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實行“預算縣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預算管理方式,在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由縣財政局直接管理鄉鎮財政收支。

  第二章崗位職責

  第五條鄉鎮財政所作為縣財政局的派出機構,代行縣財政的相關職能。主要職能:

  (一)承擔鄉鎮財務收支計劃、決算編制和預算執行、預算調整、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負責鄉鎮所屬預算單位財務核算和監督;

  (三)負責鄉鎮財政票據的申購、領發、繳銷以及資金的解繳;

  (四)負責財政支農資金的監管,各項農民補貼的核定兌付;

  (五)負責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

  (六)負責村級資金的專戶存儲、核撥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鄉鎮國有資產管理;

  (八)負責鄉鎮政府性債權債務的管理;

  (九)負責財經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執行。

  第六條縣財政局預算股和國庫股的主要職責:

  (一)預算股的主要職責:1.負責指導鄉鎮編制年度財務綜合收支計劃,審核鄉鎮財務收支計劃,統編縣鄉財政收支預算;2.管理鄉鎮項目支出預算項目庫;3.制定鄉鎮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會議費、業務費等支出的標準和定額;4.審查和批復鄉鎮部門預算及政府采購預算;5.提出鄉鎮發展經濟、節約支出和化解債務的政策措施和建議;6.統一辦理鄉鎮預算調整事宜;7.審核鄉鎮用款計劃(含政府采購)及工資統發數據;8.監督檢查鄉鎮財務收支執行情況。

  (二)國庫股的主要職責:1.負責根據審核后的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2.指導鄉鎮財政所會計業務;3.統一管理鄉鎮各類資金的銀行賬戶;4.負責鄉鎮組織的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繳入庫管理,以及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收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的管理;5.按月分析鄉鎮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會同有關股室對鄉鎮預算內外資金財務收支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6.會同票據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鄉鎮財政票據的使用;7.負責組織鄉鎮部門決算的編制和審核。

  第七條鄉鎮財政所設統管會計、專戶會計和資金會計。

  (一)統管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基本賬戶、收入匯繳專戶和村級資金專戶的會計核算,按月編制財務收支月報、會計報表及財務執行情況分析;2.負責鄉鎮財務綜合收支計劃編制和預算調整工作;3.負責鄉鎮財務預算指標管理,辦理與縣財政的會計結算事項;4.編制鄉鎮分月用款計劃,辦理經費的請撥事項; 5.組織辦理年度鄉鎮政府部門決算編審、匯總和上報工作;6.其他應由統管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二)專戶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專項資金專戶的會計核算,按專項資金性質分類按月編制會計報表;2.負責預撥報賬制資金管理及報賬工作;3.負責財政票據的申購、領發、繳銷和使用管理;4.辦理已開票據的錄入工作,負責清算和解繳鄉鎮財政預算內外收入及其他收入;5.其他應由專戶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三)資金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財政資金的現金收付、繳存和日常報賬工作,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2.及時將所經手的收付款原始憑證分類整理匯總后,定期移送統管會計或專戶會計;3.辦理工資統發的相關業務;4.負責銀行賬戶的對賬工作;5.其他應由資金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第八條鄉鎮財政所按照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要求進行會計核算。

  第三章預算編制

  第九條鄉鎮財務收支計劃實行綜合預算,鄉鎮的各項收入統一納入縣級預算管理,鄉鎮的各項支出統一由縣級預算統籌安排。

  第十條縣財政局按照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的有關規定制定鄉(鎮)預算單位基礎信息管理、鄉(鎮)基本支出預算管理和鄉(鎮)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等管理辦法,明確鄉鎮財務收支綜合預算編制的標準和辦法。

  第十一條鄉鎮財務收支綜合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構成。

  (一)收入預算包括: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2.預算外收入;3.政府性基金收入;4.使用財政結余資金;5.事業單位經營收入;6.其他自有資金。

  (二)支出預算包括:1.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支出、機構運轉支出、維護社會穩定支出和村組支出等;2.項目支出。包括鄉鎮財源建設、產業結構調整、涉農基礎設施建設、小城鎮建設等方面的支出;3.其他支出。

  第十二條基本支出由鄉鎮按照預算定額標準和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編制鄉鎮基本支出計劃。

  第十三條項目支出由鄉鎮根據事業發展需要,通過可行性論證后上報縣財政局,縣財政局對鄉鎮的項目實行滾動管理。縣財政局在保證鄉鎮工資發放和機構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統籌安排,納入鄉鎮的年初預算。

  第十四條鄉鎮財務收支計劃編制完畢后,鄉鎮人民政府應在5日內召集鄉鎮有關負責人會議,通報財務收支計劃編制的依據和有關測算情況,并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確需調整的財務收支計劃進行相應調整后,經鄉鎮長審查簽章后上報縣財政局。縣財政局對鄉鎮上報的財務收支計劃進行審核后,統編縣鄉財政收支預算,報縣人民政府審核,縣人民代表會審查批準后,由縣財政局批復各鄉鎮執行。年度執行中需調整的預算,由鄉鎮提出申請,縣財政局提出意見,報縣人民政府審核,縣人常會審查批準。

  第四章賬戶設置與管理

  第十五條鄉鎮及所屬各部門在各金融機構的所有銀行賬戶一律撤銷,由縣財政局國庫股統一規范賬戶的開設。實行國庫集中收付試點的鄉鎮,由縣財政局國庫股在各鄉鎮具有開戶資質的金融機構為各鄉鎮統一開設“零余額賬戶”;未實行國庫集中收付試點的鄉鎮,由縣財政局國庫股為各鄉鎮統一開設“基本賬戶”,以及“專項資金專戶”、“村級資金專戶”和“收入匯繳專戶”。

  第十六條“零余額賬戶”或“基本賬戶”用于記錄、核算和映鄉鎮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資金收支活動。必須建立健全基本支出明細賬和項目支出明細賬,項目支出與鄉鎮單位日常預算經費須分離,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第十七條“專項資金專戶”專門用于核算國債資金、以工代賑資金、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以及縣級各職能部門向鄉鎮撥付的其他各類專項資金等。

  第十八條“村級資金專戶”專門用于核算和映鄉鎮代管的村級資金。村會及村組干部的補助通過銀行卡直接撥到個人賬戶;村會公用經費由財政所按照有關規定撥入“村級資金專戶”;在各村會和村民小組實施的財政性項目資金,一律通過“基本賬戶(零余額賬戶)”或“專項資金專戶”核算和映,不得撥入“村級資金專戶”。

  第十九條“收入匯繳專戶”用于核算鄉鎮組織的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以及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該賬戶存款除向縣財政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繳款外,只收不支。繳款時使用《云南省財政收入繳款書》和《云南省預算外資金繳款書》,嚴禁使用支票支取現金或向其他賬戶轉款。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條鄉鎮預算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組織財政預算內外收入。所有收入應及時結賬,并在取得收入的2日內解繳縣財政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其中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由鄉鎮通過“收入匯繳專戶”集中匯繳縣級國庫;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由鄉鎮通過“收入匯繳專戶”集中繳入縣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隱瞞、截留、坐支、挪用財政收入,嚴禁將應繳預算收入轉為預算外收入。

  第二十一條鄉鎮預算單位從上級撥入或領回的專項資金以及收取的押金等往來款項的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的鄉鎮,納入鄉鎮專項資金專戶管理,建立往來款項明細賬;未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的鄉鎮,除應納入專項資金專戶管理的資金外,其他資金納入鄉鎮基本賬戶管理,建立往來款項明細賬。

  第六章票據管理

  第二十二條鄉鎮財政收入票據的領購、使用和核銷,實行“網上申報、網上審批、存量控制、限量發放、規范填開、及時錄入、對號核銷、票款同步”的管理辦法。鄉鎮財政所向縣財政局票據監管部門提出財政票據領購申請,縣財政局國庫股根據票據使用及繳款情況,對領購票據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縣財政局票據監管部門通過票據管理系統將票據的起止號碼錄入計算機后,方能將財政收入票據領給鄉鎮財政所。

  第二十三條鄉鎮財政所應加強對票據的管理,建立票據登記臺賬,責任明確,妥善保管票據。嚴禁私自印制、買賣、轉借、違規使用、串用、涂改、偽造財政票據。

  第二十四條鄉鎮財政所應每月定期清理鄉鎮預算單位領用的票據,及時辦理收入結算,票據繳銷,并將已繳銷的.票據存根聯報縣財政局票據監管機構查驗,同時辦理新票購領審批手續。每年4月底前,對鄉鎮財政所上年度財政票據的領購、保管、使用、繳銷等情況進行年度審驗。

  第七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五條鄉鎮應根據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日常零星支出由鄉鎮財政所長審核,報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宗支出時,須經鄉鎮政府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嚴格執行財務集體會審制度。

  第二十六條各種津貼、補貼嚴格按照規范津補貼的有關規定執行,嚴禁擅自提高開支標準,擴開支范圍;不得巧立名目,濫發獎金、實物、補助;或者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第二十七條筏資性支出業務發生30日內,支出憑證持有人必須辦理財務報賬審批手續,逾期不予受理;已審批的支出憑證90日內未報賬的,須重新報批;審批人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離崗的,從宣布離崗之日起,審批的所有支出無效;已審批未及時報賬的憑證,由新的分管財政領導重新審批。

  第二十八條專項資金的管理,嚴格按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執行。對實行縣級報賬制的專項資金,按規定程序審批后由縣級有關部門憑專項資金審批單將資金直達鄉鎮“專項資金專戶”,鄉鎮財政所建立明細賬分類核算。對各項涉農補貼資金和農村公益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資金,鄉鎮財政所要嚴格實行公告、公示制度。

  第八章政府采購

  第二十九條鄉鎮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嚴格按政府采購程序實施統一采購。按月申報采購計劃,采購支出納入鄉鎮年度綜合預算。

  第三十條實施采購時,由鄉鎮財政所填寫《政府采購需求申報表》,經鄉鎮分管財政的領導、縣財政局國庫股審核后,報縣政府采購辦審批。支付采購資金時,鄉鎮財政所需填報《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隨同申請支付的原始單據通過網絡傳送縣財政局國庫股審核后,通過縣財政國庫撥付或支付。

  第三十一條5萬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落實相應的資金來源,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在縣政府采購辦及有關部門的監管下,實行公開招標。

  第九章資金撥付

  第三十二條資金支付程序:

  (一)鄉鎮上報計劃。鄉鎮財政統管會計根據該鄉鎮年度綜合預算,于每月5日前編制《財政資金分月用款計劃表》經鄉鎮財政所長審核,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后,通過網絡上報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審核。特殊性突發事項的用款,實行臨時用款計劃申報。

  (二)縣財政局審批計劃。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根據預算指標,對鄉鎮上報的《財政資金分月用款計劃表》按照進度進行審批,資金使用超進度的用款計劃,須報分管國庫的領導審批。

  (三)資金支付。縣財政局國庫股按照先工資后其他的原則,結合國庫存款情況,根據審核后的用款計劃撥付資金。鄉鎮每月的工資性支出由縣財政局國庫股按工資統發的有關規定,直接撥付職工個人賬戶。

  第十章債權債務管理

  第三十三條加強鄉鎮債權管理,限期清收單位或個人借款,將債權視為鄉鎮化解債務的資金來源之一。鄉鎮應將所有債權項目于每年6月或12月全面清理,并書面催收一次,取得借款單位法人代表或借款人簽收的回執單,同時將清理結果在鄉鎮政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

  第三十四條認真清理核實鄉鎮單位債務,通過查合同、憑證等原始依據,對原有負債進行重新認定。

  第三十五條建立健全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完善債權債務會計核算制度,按債權人和債務人設置明細賬。并對鄉鎮清理后的債權債務實行網絡化管理與動態監控,清收債權、償還債務必須在網絡上映。并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償還。

  第三十六條鄉鎮政府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舉借債務。

  第十一章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監督檢查股等股室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和財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鄉鎮預算執行情況、賬戶資金和相關財務狀況進行檢查,各業務股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處理。

  第三十八條鄉鎮擅自變更預算,改變預算用款方向或性質,造成財政性資金損失浪費的,要追究鄉鎮負責人和相關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嚴禁以任何形式套取、騙取財政性資金。凡采用虛報、冒領、挪用、虛列、編造、多領等手段騙取財政性資金的單位或個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凡違實施細則有關預算管理、賬戶設置、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據管理等方面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處分。

  第四十一條有關工作人員在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重損失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實施細則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實施細則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5、預算管理制度

公司預算管理制度6

  1.0總則

  1.1為了明確公司各部門在實現各項經營目標中的財務關系及責任,規劃、控制公司的經營活動,確保各項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公司經營目標,對一定時期內公司

  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公司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

  體安排。

  1.3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根據實際發生情況逐月編制滾動預算,由公司財務部組織實施,分級歸口管理,并將財務預算作為制定、落實內部績效考核的依據。

  1.4編制財務預算應當遵循效益優先、積極穩健、權責對等的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將各項成本、效益指標“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層層分解、落實,并負責到位。

  2.0財務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2.1公司成立財務預算領導小組,由助理總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經理擔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同時成立財務預算工作小組,負責財務預算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具體事宜,并對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負責。工作小組由財務部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人員為小組成員。

  2.2財務部根據公司要求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督促各部門按時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2.3各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部做好公司整體預算的工作。各部門經理(主管)及財務部經理對本單位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直接責任。

  3.0

  財務預算的主要內容及編制依據

  3.1財務預算的編制應當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后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并按照各執行部門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3.2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各部門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

  3.2.1收入預算主要是指在預算期內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對提供各種勞務可能實現的業務量及其收入的預算,主要依據年度目標利潤、預測的市場勞務需求及提供的市場價格編制。

  3.2.2成本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在預算期內所要達到的營運規模,主要是在收入預算的基礎上,依據各作業板塊(辦事處)的各種設施的營運能力、各項成本費用的消耗,具體編制如下:

  3.2.2.1人工成本的測算:根據本年度的實際直接工資(不含公司辦公室人員)及下年度的工資支出情況作測算;根據工資總額作出提取“三費”的測算;以及本年度職工的工資收入作出下年度社會保險費的測算;根據本年度勞動保護費的情況作出下年度費用的測算。

  3.2.2.2勞務成本的測算:主要是燃料費、養路費、營運證費、路橋費等運輸費用及修理費的測算,可參照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燃料費及路橋費根據下年度的經營情況預測,養路費及營運證費根據實際使用的車輛情況預測,修理費用主要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及維修安排計劃,并結合本年度實際情況作測算。

  3.2.2.3其他直接費用的測算:(主要為各作業板塊發生的費用)主要是折舊和其他費用項目(如租金、財產保險、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水電費、事故損失費等)可參考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折舊按規定的折舊率作測算。

  3.2.3期間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各管理部門(既機關人員)組織經營活動必要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預算,管理費用包括可控費用和不可控費用兩部分。可控費用是指辦公費、電話費、水電費、差旅費、運輸費、修理費、業務接待費、勞動保護費等;不可控費用是工資、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

  育經費、折舊費、社會保險、財產保險等。根據上年實際費用水平和預算期內的變化因素,結合費用開支標準和公司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分項目、分責任部門進行編制。其中:業務招待費應當重點列示。

  3.2.4營業外收支預算包括處理固定資產凈收入和損失、罰款凈收入和損失及其他營業外收支等,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編制營業外收支等相關業務預算。

  3.3固定資產投資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在預算期內購置、更新固定資產進行投資的預算,應當根據公司發展計劃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編制。公司處置固定資產所引起的現金流入,也應列入預算。

  3.4資金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需要借入的.長短期借款,主要依據公司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及利率等編制。

  3.5財務預算主要包括資產負債預算和損益預算等內容

  3.5.1資產負債預算:是按照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綜合反映公司期末財務狀況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預算期初實際的資產負債表和收入預算、經營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5.2損益預算:是按照損益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反映公司在預算期內利潤目標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收入預算、經營預算、成本預算、期間費用預算、其他專項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6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自身的實際需要,制定規范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統一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各部門應按照公司要求認真填報。

  4.0財務預算的編制程序

  4.1下達任務:財務部于每年10月初向公司各部門下發上報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通知和編報要求。

  4.1.1編制上報:各部門應當結合通知要求、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和下一年度的特殊變動來確定其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指標,并于每年10月15日前將各項計劃以及有關材料上報財務部。

  4.1.2客服部根據各作業板塊(包括運輸、倉儲、辦事處)的經營情況,市場開拓情況制定下一年度各板塊收入預算。

  4.1.3調度部根據運輸營運情況,編制下一年度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1.4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根據本部門設備使用情況及下一年度的營運計劃,參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編制下一年度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稅)、

  倉庫需更新的地臺板、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等支出預算。

  4.1.5保險部負責制定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1.6行政部負責編制下一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臨時用工勞務費等),以及機關部門日常發生的修理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勞動保護費、水電、房租等費用預算。同時負責編制公司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購置、更新的預算。

  4.1.7財務部:負責編制折舊費、四稅、審計費、財務費用等預算。

  4.1.8總經理辦:負責編制購置運輸設備及投資項目的預算。

  4.2審查平衡:財務部根據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在審查、平衡過程中,財務部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并反饋給有關部門予以修正。

  4.3審議批準:財務部在各有關部門修正調整的基礎上,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方案,上報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對于不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或者財務預算目標的事項,應當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修訂、調整。在討論、調整的基礎上,財務部正式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草案,提交公司執行官審議批準。

  4.4下達執行:財務部將審定后的財務預算下達各部門執行。

  4.5月度預算的編制程序:

  4.5.1客服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經營收入預算。

  4.5.2調度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5.3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稅)、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勞動保護費、水電費等支出預算。

  4.5.4保險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5.5行政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工資(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勞動保護費、臨時用工勞務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等費用計劃。

  4.5.6總經理辦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重大項目開支預算。

  4.5.7財務部編制月度預算,經公司執行官批準后在月底最后一天下達。

  4.6已經正式下達執行的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但是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

  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

  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經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審核后報公司執行官

  批準方可進行調整。

  4.7

  調整財務預算應當先由歸口管理部門向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后編制

  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報公司執行官批

  準,然后下達執行。

  5.0財務預算的執行與控制

  5.1

  各部門必須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板塊、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同時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5.2各部門應當強化現金流量的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程序。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一律不予支付。

  5.3

  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要求各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財務部利用財務報表實行月三級預警監控(三級預警線為:一級達預算的50%;二級達預算80%;三級達預算100%)的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各部門和公司領導層匯報。

  6.0財務預算的分析與考核

  6.1財務部要全面掌握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落實、解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政策措施,并通過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對財務預算的執行進行分析。

  6.2總經理辦以年度財務預算為基礎和依據,制定和下達各部門年度關鍵績效考核指標,并嚴格按照公司績效管理相關考核辦法執行,以保證公司年度財務預算的嚴格執行和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

  6.3

  對年度內因財務預算調整而導致關鍵績效指標發生變化的部門,總經理應根據財務部對其財務預算的調整意見相應調整其關鍵績效指標,報經公司執行官審定后重新下達指標。

  6.4各部門要對其上報的財務預算準確性負責,以確保公司的預算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各部門上報的預算與實際誤差率不得超過10%,并將預算的準確性納入年度經濟獎懲考核范圍之中。

  7.附則

  7.1本制度的執行責任人:財務經理,本制度的監督責任人:財務總監。

  7.2本制度自批準生效之日起執行。

  7.3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公司預算管理制度7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公司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通過全面預算管理工作的推動來貫徹、監控企業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的實施,規范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行為,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2條全面預算是對企業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一年)各項業務活動、財務表現等方面的總體預測。

  第3條管理原則

  1.經濟業務活動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全員參與、綜合平衡;

  2.預算管理應以完成企業經營計劃目標為出發點;

  3.“量入為出”和“輕重緩急”相結合工作方法;

  4.“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預算編制流程;

  5.符合真實性和可行性原則;

  6.實行重大事項、例外事項預算報告制度和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第2章預算管理組織體系

  第4條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預委會”)是企業預算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由企業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主持制定、修訂企業有關預算管理的制度或辦法;

  2.討論決定企業經營預算、投資預算、財務預算中上報的預算指標;

  3.討論決定企業預算考核辦法及兌現方案;

  4.討論決定企業年度預算考核指標的重要調整及考核辦法的修訂。

  5.審議分析預算執行報告。

  第5條預算監督部門

  財務部是全面預算的.監督部門,其主要職責為:

  1.匯總編制公司預算、調整預算方案;

  2.協調、監督各部門預算統計人員工作;

  3.復核預算外付款申請是否經過適當審批;

  4.匯總編制公司預算執行報告;

  5.定期向預算委員會反映預算執行中的問題,提出預算工作改進的意見與建議。

  第6條預算責任單位企業各部門是全面預算的責任單位,其主要職責為:

  1.編制部門預算;

  2.執行、統計本部門預算,并控制預算實施;

  3.申請調整預算;

  4.接受上級預算指導、監督、考核。

公司預算管理制度8

  1、目的

  規范各經營單位的預算管理,增強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優化資源配置、完善考核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和防范經營風險,發揮預算的規劃、控制、激勵功能,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協同。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門及實質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職責

  3.1 預算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任組長,財務總監任副組長,副總經理、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負責審議公司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年度經營目標,審批確定目標分解方案;負責組織召開預算平衡審議會,提出修改與調整意見;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內、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進行審批控制;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協調各部門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調整事項的決策和審核;預算考核意見的審核;其他相關事項。

  3.2 預算管理部:財務部執行預算管理部的職責,預算管理部主要職責包括:制定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序、具體指導子分公司、部門預算的編制;根據預算編制方針,對子分公司、部門編制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匯總后編制公司的預算案,并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根據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匯總和分析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編制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3.3 預算執行機構:由預算責任中心執行,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編制業務計劃和年度預算,報相關部門審核;執行和控制預算委員會下達的預算;定期分析、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制度,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協調本單位或部門內部資源及單位或部門之間的預算關系。各運營單位應設立專(兼)職人員進行預算的編制、跟蹤及分析評價。

  3.4 預算監控機構:由審計部執行,其主要職責包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預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編制分析報告,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對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3.5 預算考核機構:預算考核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會同預算責任單位確定預算考核指標,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根據各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由各具體負責預算指標考核、評價部門,出具預算指標達成結果和意見,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4、定義

  4.1 全面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是企業全過程,全方位及全員參與的預算管理。

  4.2 預算責任中心是根據各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在預算總目標實現過程中的作用和職責劃分的,承擔一定責任并享有相應權力和利益的企業內部單位,是預算的責任主體。

  5、內容

  5.1 全面預算的管理原則

  5.1.1 統一規劃原則。預算目標由公司總部統一規劃,并與公司總體的經營目標一致,各級預算單位必須服從于公司的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5.1.2 分級管理原則。預算目標經過逐級分解后實行分級管理,下達的預算指標由各級運營及管理單位負責落實,各單位對各自歸口的業務編制預算,并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5.2 全面預算的期限與效力

  5.2.1 預算期間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編制執行。

  5.2.2 預算編制期,指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預算編制期為每年10月-12月。

  5.2.3 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5.3 預算編制的內容

  5.3.1 預算編制的原則: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5.3.2 預算的類別

  預算分為業務預算和財務預算兩類

  1) 業務預算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材料采購預算、人工預算、制造費用預算、單位成本預算、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預算等;

  2) 財務預算主要是指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長期資本支出預算、長短期借款預算、預算會計報表等。

  5.3.3 預算編制的主要內容,詳見附件一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內容

  5.3.4 預算編制的程序

  采取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并反復修訂、平衡、調整的方法。預算編制的流程詳見附件二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流程。

  1) 準備階段:在編制下一預算年度預算之前,預算管理委員會組織各預算單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預算年度經營計劃及預算的執行情況資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預算年度的發展趨勢,預測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的總體情況,測算并調整制定預算的有關指標數據。

  2) 目標下達:董事會根據戰略規劃確定預算年度的經營目標,將預算目標具體分解到各預算單位,包括銷售目標、成本費用目標、利潤目標和現金流量目標等,并確定財務預算編制的政策,由預算管理部下達各部門。

  3) 編制上報:各預算單位在下達的預算指標范圍內,按下發各業務系統預算編制指引和編制計劃要求,編報本單位的財務預算方案;

  4) 審查平衡:財務部將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提出綜合平衡的建議。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在審查、平衡過程中,預算管理層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并反饋給各有關部門予以修正,最終形成財務預算定稿上報審批;

  5) 審議批準:經審查平衡的財務預算由預算管理委員會核準,最后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6) 下達執行:經批準后的財務預算方案由預算管理部發布,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遵照執行。

  5.4 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分析

  5.4.1 執行部門:各預算責任單位是預算的執行機構; 各預算責任單位的第一負責人是預算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具體業務負責人對預算執行負主要責任。

  5.4.2 預算控制主要體現在預算審批方面,具體詳見附件三XX公司年度預算控制的流程。

  5.4.3 執行控制原則: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則,一般情況下不得突破預算指標(包括預算項目、金額和數量);如果客觀環境、內部條件以及公司經營計劃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突破預算的執行預算外審批程序;預算結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 預算分析 :月末各責任中心應編制月度報表,列明預算執行情況;財務部進行匯總分析,編制預算分析報告,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信息。預算分析報告應包括:進度分析(累計計算并匯總各月完成預算情況,以收入預算完成進度為起點分析成本和費用進度,為調整計劃和控制提供指導),業績分析(根據各部門預算完成情況,通過差異分析的方法,評價部門業績,為考核提供依據),改進措施(各級預算管理機構根據預算分析報告,組織相關責任部門落實各項不利差異的改進措施,以及有利差異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措施)

  5.5 預算的調整

  5.5.1 預算調整的原則

  1) 不隨意調整原則: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2) 內部挖潛原則:當不利于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出現后,應首先通過內部挖潛或采取其他措施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 積極調整原則:當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積極主動提出預算調整申請,以保證預算方案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5.5.2 預算調整的條件

  1) 董事會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制定公司經營計劃;

  2) 客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市場需求、行業發展、競爭對手和國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調整有關預算指標;

  3) 公司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4) 發生不可抗力;

  5) 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認為必須調整的其他事項。

  5.5.3 預算調整的方式

  1) 定期調整:每季度20日后,由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責任中心負責人參加的預算分析協調會,討論預算調整事宜。

  2) 不定期調整:公司外部環境、內部條件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可以根據情況隨時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5.5.4 預算調整的類別

  1) 自上而下: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全局性重大變化,經董事會協商一致后,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董事會提出預算調整意向,審計預算部編制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2) 自下而上: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局部重大變化,而且符合預算調整條件的,可以由各責任中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預算調整申請部門填寫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交主管領導審批后,報預算管理部審核;預算管理部審核后,提出調整建議,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5.6 預算的考核評價

  5.6.1 預算執行按月份進行評價,考核獎懲按具體考核制度周期執行。

  5.6.2 財務、審計部監控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進行預算差異分析,找原因,落實責任歸屬,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預算執行的考核意見。

  5.6.3 各責任單位的預算數據指標完成評價結果由財務部門出具, 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預算管理委員會依據預算執行結果及相關意見審批后轉人力資源部執行考核。

  5.6.4 人力資源部接收審批后的預算執行結果及意見,依據《XX公司管控體系制度匯編之業績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獎懲。

  6、其他與本制度相關的說明與要求

  6.1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6.4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發布執行,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本制度的修訂、修改和解釋;此前有關公司對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及與本制度有抵觸的,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規范企業財務管理行為,推動企業加強預算管理, 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于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和集團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 結合集團企業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

  第二章 財務預算基本內容

  第三條 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四條 企業財務預算是企業全面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全面預算的中心。企業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

  第五條 企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 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并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條 企業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第三章 預算組織分工

  第七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各企業應設立財務預算委員會或指定企業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管理事宜,并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

  第八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九條 財務預算編制在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匯總、上報、下達;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報告;負責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等。

  第十條 企業內部生產、投資、物資、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 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企業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參與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并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企業是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經營層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業董事會的檢查、考核。其企業主要 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公司對公司所屬企業實施財務預算管理各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必須上報公司總部審核批準。

  第四章 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十二條 預算編制是實現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財務預算編制要在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方針指引下進行。

  第十三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權限進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 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二) 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三) 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第十四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后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并按照各預算執行單位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第十五條 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企業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或營業活動)的預算,一般包括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 預算、制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營業成本預算、采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并參照公司具體要求編制。

  第十六條 資本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

  第十七條 籌資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借人的長短期借款、經批準發行的債券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主要依據企業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債券審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額及利率等編制。

  企業經批準發行股票、配股和增發股票,應當根據股票發行計劃、配股計劃和增發股票計劃等資料單獨編制預算。股票發行費用,也應當在籌資預算中分項作出安排。

  第十八條 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企業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和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編制。

  第十九條 企業財務預算可以根據不同的預算項目,分別采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同時在編制時,為確保預算的可執行性,可設立一定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

  第二十條 編制企業財務預算,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 批準、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序進行編制,并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財務預算編制結束后,于當年11月底前將財務預算方案上報集團公司,經審查、匯總、平衡后批復各企業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預算的編制日程:年度預算的編制,自預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 日開始至11月25日全部編制完成, 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各企業要依照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并制訂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 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第五章 財務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差異分析

  第二十二條企業財務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并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控制方法原則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項目管理、數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當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 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和季度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程序。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嚴格執行銷售或營業、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一般情況下,沒有預算的, 要堅決控制其發生。對費用預算實行不可突破法,節約獎勵,且預算項目之間原則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條 在日常控制中,企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 標準,加強適時的監控。各預算管理職能部門都要相應建立財務預算管理簿,按預算的項目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 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二十七條 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范圍的項目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預算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監督,并逐步借助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預算外的支出由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 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于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項目, 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找原因, 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 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二) 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 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二十九條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企業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信息, 促進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六章 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三十條 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 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十一條 提出預算修正的前提。當某一項或幾項因素向著劣勢方向變化,影響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采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財務預算修正申請。

  第三十二條 確需調整的財務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逐級向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 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集中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審報公司總部確認后方可下達執行。

  第七章 財務預算的專評與激勵

  第三十三條 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或者 經理辦公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依據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和財務預算審計情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十四條 財務預算的考評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整個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考核評價,即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與評價。財務預算考評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通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達到 人人肩上有指標,項項指標連收入 。

  第三十五條 預算考評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要結合企本業濟經責任制考評求要,制定考評細則。考評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 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二) 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評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三) 時效原則:預算考評是動態考評,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及時進行;

  (四) 例外原則:對一些影響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產業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災害等,考評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五) 分級考評原則:企業預算考評要根據組織結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三十六條 為調動預算執行者的積極性,企業可以制定激勵政策,設立經營者獎、效益獎、節約獎、改善提案獎等獎項。

  第三十七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財務預算審計,糾正議批準,重大的調整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審議批準,并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維護財務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財務預算審計可以全面審計或者抽樣審計,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組織不定期的專項審計。

  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管理部門應當形成審計報告,直接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作為財務預算調整、改進內部經營管理和財務考評的一項重要參考。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九條 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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