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生產管理制度7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文明生產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1
1、目的
文明生產是全面質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創造一種良好的工作環境,便于保證安全生產的實施,結合班組實際情況,特制定《保護班班組文明生產管理細則》。
2、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xxx水力發電廠。
3、文明生產細則
3.1員工要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遵守“行政紀律、勞動紀律和技術紀律”;語言、舉止文明,不亂丟雜物,不隨地吐痰。
3.2辦公室和工作間達到“五凈”(門窗、桌椅、地面、箱柜、墻壁)、“五整齊”(桌椅、箱柜、桌面用品、上墻圖表、柜桌內物品),禁止在公共場合抽煙。
3.3愛護環境衛生,在廠區內不得任意亂寫、亂畫,隨地吐痰。
3.4保持生產秩序良好,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
3.5生產管理臺帳、記錄和各種原始數據,應記錄準確、及時、完整和清潔。
3.6保持生產場地走道通暢,標志明顯,各種設備、材料、工具擺放整齊,布局合理,便于生產和運輸。
3.7各種物品應按規定地點堆放,不亂丟、亂擺。
3.8嚴格執行檢修工藝規程,文明施工,按照“三無”(無油跡、無水、無灰)、“三齊”(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齊、檢修工具擺放整齊、材料備品堆放整齊)、“三不亂”(電線不亂拉、設備不亂放、雜物不亂丟)和“工完料盡場地清”的要求進行施工。
3.9提高安全防火意識,在工作區域內嚴禁吸煙、玩火。
3.10定期對生產現場衛生區進行打掃,做到地面干凈無雜物。
3.11檢修工作完成時應及時清理工作現場,設備做到用手摸無灰塵。
3.12生產現場搬運設備、物資、工器具等,嚴禁劃傷發電機層蓋板、警戒線,嚴禁碰損門、墻壁和臺階。
3.13生產現場臨時電源敷設要符合規定,做到電源線走向整齊,工作結束立刻拆除。
4、實施
4.1本細則由xxx水力發電廠設備維護部負責解釋。
4.2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5、支持性文件
gb/t 1.1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
gb/t 15497企業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
dl/t 600電力行業標準編寫基本規定;
dl/t 800電力企業標準編制規則;
xxxx集團標準化管理的有關規定;
xxx水力發電廠規章制度編制、發布等相關規定;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2
設備維護部書面報送材料管理規定。繼電保護專業設備質量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保證本班組質量管理制度的推行,提前發現異常,并迅速處理改善,借以確保及提高檢修質量符合電力行業標準,特制定《繼電保護專業設備質量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xxx水力發電廠。
3、質量管理范圍
3.1工作職責;
3.2各項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3.2.1原材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3.2.2檢修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3.2.3檢修完成后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設訂;
工作負責人及工作組成員依據“操作規范”,并參考國家標準、行業水準、本班檢修能力、原材料質量,編制“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設(修)訂表”一式二份,呈報部門批準后執行。
3.2.3.1各項質量標準、檢驗規范若因電氣設備更新、技術改進、設備需要等條件變更因素變化,可予以修訂。
3.2.3.2班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檢修文檔,并檢查各料號(規格)各項標準及規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訂。
3.2.3.3文檔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修訂時,班組應填寫'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設(修)訂表',說明修訂原因,并交部門會簽意見。
3.3儀器儀表管理:
3.3.1應依儀器購入時的設備資料、操作說明書等資料,填制儀器校正、維護基準表,設定定期校正維護周期,作為儀器年度校正、維護計劃的擬訂及執行的依據。
3.3.2應于每年年底依據所設訂的校正、維護周期,填制“儀器校正計劃實施表”、“儀器維護計劃實施表”作為年度校正及維護計劃實施的依據。
3.3.2.1儀器使用人進行各項檢驗時,應依“檢驗規范”內的'操作步驟操作,使用后應妥善保管與保養。
3.3.2.2特殊精密儀器,應指定專人操作與負責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員不得任意使用(經部門核準者例外)。
3.3.2.3應負責檢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確性,日常保養與維護,如有不當的使用與操作應予以糾正教導并列入作業檢核扣罰。
3.3.2.4使用的儀器設備(如量規)由班組自行校正與保養。
3.3.2.5儀器保養人員應依據“年度維護計劃”執行保養作業并將結果記錄于“儀器維護卡”內。
3.3.2.6儀器儀表保養人員基于設備、技術能力不足時,保養人員應填寫“外表請修申請單”并呈部門核準后送采購辦理。
3.4質量檢驗的執行;
3.5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3.5.1原材料進班檢驗,在各項檢驗項目中,只要有一項異常時,無論其檢驗結果被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參檢人員均須于說明欄內加以說明,并依據“資材管理辦法”的規定呈核與處理。
3.5.2對于檢驗異常的原物料經材料質量管理部應依據異常項目開“異常處理單”。
3.6檢修質量確認
質量檢驗人員接到檢修部門送達的“質量驗收點”后,應組織質量生產管理人員驗收。
3.7質量異常分析改善
3.7.1質量異常改善由班組登記,并定期提出報告。
3.7.2質量異常統計分析。
3.7.3班組每日了解每日質量異常情況,以擬改善措施。
3.7.4各作業組生產中發生質量異常時,應填報“情況報告單”送設備維護部。
4、實施
4.1本辦法由xxx水力發電廠設備維護部負責解釋。
4.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5、支持性文件
gb/t 1.1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
gb/t 15497企業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
dl/t 600電力行業標準編寫基本規定;
dl/t 800電力企業標準編制規則;
xxxx集團標準化管理的有關規定;
xxx水力發電廠規章制度編制、發布等相關規定;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3
1 總則
1.1 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 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 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 組織
2.1 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 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 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 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 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 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 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 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 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 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 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 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 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 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 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 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 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 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 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 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 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并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 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 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 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 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 檢查
7.1 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 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 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 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 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借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 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 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 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 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 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 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 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 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 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 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 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 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 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 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 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 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 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 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 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 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 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 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 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 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 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 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 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 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 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 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 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 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 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 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 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 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 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 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 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 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 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 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 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 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xx元。
9.3 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 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4
現場文明生產是一個現代化企業中必備的一個重要環節,它直接體現了一個企業的管理水平與外觀印象,為了搞好我工段的文明生產,特制定以下《班組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一、文明生產管理的目標:
文明生產是正確協調生產過程中人、物、環境三者之間關系的.生產活動。它可使企業生產現場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和改善,從而為企業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二、內容及要求:
它包括了人的精神面貌,現場定置擺放,現場衛生與設備衛生,保溫防腐的完整,現場標識的完善等內容。
(一)精神文明:
在生產活動中,操作工要舉止文明,禮貌待人,做到遵紀守法,愛護公共財產,崗位間互相尊重,緊密配合,積極創造出輕松愉快的良好生產氛圍。
(二)開展“整理、整頓、清潔、清掃和素養”的“5s”活動。
1、不用的物品不擺放在現場,做到所需物品隨手可以拿到。
2、崗位的工具擺放在清凈房的工具柜內;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收集在自己的更衣柜內;崗位上配置的對講機擺放在事故柜上,清潔用的抹布掛在監視器右側;掃地用的拖把等擺放在主控室門后。
3、保持所需物品清潔,現場環境整潔。
4、做到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并進行檢查與考核。
5、安全作業證擺放整齊。
(三)環境文明:
1、職工著裝整潔,正確佩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佩戴好上崗證,具有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2、生產現場干凈、整潔,本崗位界區衛生達標,設備無積灰,無油污,無渣漿等,努力創造舒適的生產環境。
3、所有動靜設備保持清潔,無跑冒滴漏。
4、所有管線介質標向完整科學規范。
5、所有防腐保溫科學好用,美觀整齊。
(四)操作文明:
嚴格操作規程,執行操作程序,不盲目操作,不盲目指揮。
(五)定置管理:
1、制定行之有效的定置圖,并組織實施。
2、設備標識與閥門標識牌懸掛在統一的位置,整齊美觀,端正干凈,追求整體美。
3、使生產現場井然有序,保持生產均?。
三、乙炔主控室定置圖:
(附后)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5
一、范圍
1.本標準規定了文明生產管理的總則、內容及要求。
2.本標準適用于全廠各崗位的文明生產管理。
二、總則
文明生產是正確協調生產過程中人、物、環境三者之間關系的生產活動。它可使企業生產現場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和改善,從而為企業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三、內容及要求
(一)精神文明
在生產活動中,做到遵紀守法,愛護公共財產,同志間互相尊重,緊密配合,積極創造出輕松愉快的良好生產氛圍。
(二)開展“整理、整頓、清掃、清潔”守則活動。
1.不用的物品不擺放在現場,做到所需物品隨手可以拿到。
2.保持所需物品清潔,現場環境整潔。
3.做到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并進行檢查與考核。
(三)環境文明
1.職工著裝整潔,具有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2.生產現場干凈、整潔,努力創造舒適的生產環境。
(四)操作文明
嚴格操作規程,執行操作程序,不盲目操作,不盲目指揮。
(五)儲運文明
采用適當的器具和運輸工具進行儲運,防止出現損失和破壞,便于生產統計管理和質量管理。
(六)定置管理
1.制定行之有效的'定置圖,并組織實施。
2.使生產現場井然有序,保持生產均衡。
(七)安全生產
1.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執行國家、部、省及公司規定的有關安全方針政策。
2.加強安全宣傳工作,安全標語、警示牌等設置在醒目的地方,安全警鐘長鳴。
3.嚴格安全規程,執行安全操作程序,嚴禁違章指揮,嚴禁違章作業。
4.員工持證上崗,穿戴好勞保用品和安全帽。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6
一. 員工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嚴謹務實的作風做好本職工作,辦公講求效率。
二. 員工應自覺遵守管理處作息時間,嚴格執行勞動紀律,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準中間私自離崗,外出辦公說明去向。有私事或生病不能上班須事先請假。
三. 講究禮貌,注重儀容。員工服裝莊重、大方、清潔。
四. 各辦公室、會議室嚴禁吸煙。
五. 保持辦公環境優美清潔,不得隨意丟棄雜物。
六. 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七. 重視防水、防盜和安全生產。
八. 辦公時間要保持肅靜,不準串崗聊天;嘻鬧、高聲喧嘩和爭吵。
九. 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十. 以上規定,有違者將按管理處規定,予以經濟處罰。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7
為了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地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綜合管理,使施工現場保持良好的施工環境和最佳施工狀態,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河北省《河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檢查評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領導小組,領導現場文明施工的開展。
二、確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并將目標管理責任明確分工,分解到人,各負其責,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確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的實現。
1、施工現場的各種建筑材料、構件、料具和建筑垃圾要按施工總平面圖指定的區域分類,堆放整齊,并制作統一標牌進行標識。
2、項目部要建立消防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各級消防責任制,制定消防制度,配齊消防人員和滅火器材。管道直徑不小于50毫米,設加壓泵和泵房,要有專用電源和水源。
三、項目經理部要根據現場實際,結合上級規定和公司有關制度,制定本項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組織落實,主要包括:
1、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施工現場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衛制度)。
3、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4、施工現場保健急救措施。
5、施工現場防粉塵、防噪聲及施工不擾民措施。
6、施工現場宿舍保暖,防煤氣中毒,消暑和防蚊叮咬措施。
7、門衛制度、食堂、廁所衛生責任制等項制度。
四、檢查制度。
公司在檢查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項目部也要按定期安全檢查的規定檢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頒標準和評分辦法對受檢工地做出評價,檢查結果應與管理人員的獎金掛勾。平時要做好現場文明施工的經常性檢查,通過發現不足,認真整改,使施工現場始終保持較高的文明施工狀態。
五、持證上崗制度。
施工現場實行持證上崗制度。進入施工現場應佩工作卡,物種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發表持證(或復印件)上崗。
六、會議制度。
施工現場應堅持文明施工會議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文明施工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文明施工在現場健康地開展。
七、施工現場圍欄作業
1)在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應用硬質材料連續設置不低于2.5m的圍擋,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應用硬質材料連續設置不低于1.8m的圍擋。圍擋要堅固美觀。
2)、要有墻帽,臨街墻面正中書寫名稱或宣傳標語。
3)、施工現場進出口按規定設置標準的門,門頭設置企業標志,門柱書寫宣傳標語,門頭要加設燈箱,夜晚要亮。
4)、門進口處設置七牌二圖(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紀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圖和現場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適當位置設置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安全標語等。
5)、場門口設警衛室,警衛人員佩戴標志。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6)、施工管理人員要佩戴工作卡進行標識。
八、施工現場管理
1)、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場所、機械基礎等要做硬化處理。施工現場的道路要暢通,排水設施要完善,證無浮土,不積水。
2)、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選購符合國家、行業規定、具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產品合格證》、《產品準用證》的產品。
3)、建筑物主體施工必須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嚴密。
4)、建筑物材料、構件、料具要按總平面圖布局堆放整齊,并掛定型示牌。建筑廢料,建筑垃圾要設固定存放點,分類堆放并及時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類存放,嚴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5)、施工機械設備要按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設置,掛統一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牌。中小型機械要搭設符合標準的防護棚,棚內地面必須硬化,有排水措施。
6)、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做到活完場地清。
7)、施工現場要建立消防組織,分清職責,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和義務消防人員,高層建筑要配置專用的消防管道和器具,要有滿足消防要求的電源、水源。
8)、現場動火要辦理動火手續,動火時要設專人監護。
9)、施工現場要設置吸煙室,禁止隨意吸煙。
10)、溫暖季節搞好綠化布置。
九、現場生活及辦公設施
1)、施工現場的施工工作區與辦公、生活區要有明顯的劃分界線,并設置堅固美觀的導向牌。
2)、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職工住宿。
3)、職工宿舍用粘土機磚砌筑(24墻),室內高度不低于2.6米,石棉瓦尖屋頂,鋼窗、鋼門、墻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漿。
4)、宿舍要堅固、美觀、保溫、通風,按季節設置保暖、防煤氣中毒、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宿舍設置單人床或上下雙層床,禁止職工睡通鋪。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齊,保持宿舍周圍環境衛生和安全。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子或私自接電源線。
6)、現場會議室(辦公室)要整齊懸掛鑲于框內的崗位責任制度。
7)、施工現場應設水沖式廁所,高層建筑應設臨時廁所,嚴禁隨地小便,廁所要設紗門、紗窗,建立廁所管理制度,設專人負責管理,并符合衛生要求。
8)、食堂距廁所、垃圾場30米以上,采用粘土機磚砌筑24墻,室內高度不低于2.8米,石棉瓦尖屋頂設透氣窗,墻面抹灰刷白,水泥砂漿地面。灶臺鑲貼瓷磚,設置排水設施,設有防塵、防鼠害設施,并符合衛生要求。
9)、食堂必須辦理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建立食堂衛生管理制度,炊事人員要有健康證,穿戴白色工作服上崗。
10)、現場應設淋浴室,夏季能保證職工按時洗浴并符合衛生要求。
11)、現場生活區建立職工活動室,保證職工業余時間的學習和娛樂。
12)、現場設立飲水處,保證供應衛生飲水。
13)、生活垃圾要袋裝或成盛放在帶蓋容器內,并設專人及時清理。
14)、工地應配備保健醫藥箱,并設置專用的急救器材料和經過培訓的急救人員,小的外傷能夠自行處理,的傷情能夠及時正確的處置。要經常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衛生防病意識。
十、施工現場的治安綜合治理
1)、加強對職工的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現場內嚴禁賭博、酗酒,傳播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2)、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掌握人員底數,及時按有關部門的'要求辦理暫住證。
3)、將現場治安保衛責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實到位,嚴防盜竊、破壞等治安案件的發生。
十一、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處理泥砂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得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2)、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脫離其它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3)、用密封式的圈筒管道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處理高處廢氣物,嚴禁由高處向下拋撒。
4)、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5)、施工現場的有毒有害棄衛生所應做妥善處理,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做土方回填。
6)、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和職業危害。
7)、運輸散體、流體建筑材料或清運垃圾等,載體要嚴密,裝運要適量,運輸中不得撒漏飛揚,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要清運到當地規定的地點卸放。
8)、于受技術、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單位,事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的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十二、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噪聲是指在建筑施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1)、城市市區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筑施工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2)、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項目,必須在開工十五日以前向當地環保部門領取《建筑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登記表》,并按要求如實申報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
3)、施工項目必須取得環保部門發放的《建筑施工噪聲排放許可證》,并嚴格按照排放許可證規定的要求施工。
4)、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區域內,禁止夜間(晚22:00至次日早6:00)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工作的,施工單位必須辦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提前五日向當地環保部門審批夜間施工許可事宜,批準后,夜間作業還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5)、嚴格執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現場環境保護規程》的規定。
a)合理擺放施工機械,把噪聲降低到最低點。
b)嚴格按規定時間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c)夜間施工必須經環境保護部門批準并公告周圍居民。
d)施工現場不得產生與施工無關的噪聲。
e)在居民區施工,起床時不得吹哨、敲鐘及聲喧嘩。
f)施工現場不得焚燒任何廢棄物。
g)飲水鍋爐及爐灶必須符合消煙降塵規定。
h)夜間照明設備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9、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全文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03-01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通用03-01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范本09-13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通用5篇)05-09
車間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10-14
車工安全文明生產感想10-20
安全文明生產的宣傳標語10-17
安全文明生產實施方案02-16
安全文明生產的心得體會(精選13篇)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