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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預算管理制度最新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最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預算管理制度最新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
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七章、處罰辦法第第四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財務預算管理制度最新2
1、目的和意義
為加強集團的經營管理,強化內部控制,防范經營風險,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2、定義:
預算是所有以貨幣及其他數量形式反映的有關企業未來一段期間內全部經營活動各項目標的行動計劃與相應措施的數量說明。預算管理是指對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控制、追加調整、修正、檢查及考核等管理方式的總稱。公司預算管理是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標、以財務管理為核心、以資金管理為重點,全面控制公司經濟活動的一種管理方式。
3、預算期間:
年度預算期間與會計期間一致,即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4、預算管理范圍:
本規定適用集團及所屬各公司。
5、預算管理的基本任務:
5.1確定經營目標并組織實施;
5.2明確集團所屬公司內部各部門預算管理的職責和權限;
5.3對集團所屬公司經營活動進行控制、監督和分析。
6、預算管理的基本原則:
“量入為出,綜合平衡;效益優先,確保重點;全面預算,過程控制;權責明確,分級實施;規范運作,防范風險。”
7、預算的內容:
預算內容包括業務預算、財務預算、專項預算及其他預算。
7.1業務預算:是指與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經營業務的各種預算。具體包括成本預算、工資福利預算、銷售預算、生產預算、采購預算、銷售費用預算、管理費用預算等;
7.2財務預算:是指一系列專門反映企業未來一定預算期內預計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收支等價值指標的各種預算的總稱,具體包括現金預算、預計利潤表、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現金流量表等內容;
7.3專項預算:包括資本投資預算與籌資預算;
7.4其他預算:包括黨、工、團、婦聯等預算經費支出。
8、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
集團建立由董事會、預算管理委員會、各預算責任部門構成的三級預算管理體系。
8.1集團董事會是預算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確定集團所屬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審批年度預算方案及其調整方案。
8.2集團成立預算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總裁及所屬公司總經理、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各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查預算草案、預算調整草案及審議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向董事會提交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草案,組織考核與監督預算執行。
8.3預算管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集團所屬公司財務部,財務部負責預算的編制、初審、平衡、調整和考核等具體工作,并跟蹤監督預算執行情況,分析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8.4集團所屬公司各部門及公司內部核算單位為預算責任部門,負責本部門分管業務預算編制、執行、分析和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部做好公司財務預算的綜合平衡。
8.5集團所屬公司各部門之間和部門內部班組之間的預算管理權限,必須劃分清楚,做到權責明確。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設相應的機構或專人負責本部門分管業務的預算管理工作。
9、預算管理組織的組成、職責及部門目標
9.1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組成:
主任委員:總經理副主任委員:副總經理委員:廠長、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執行秘書:財務部經理
9.2預算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9.2.1起草、修改、擬定并上報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及方針;
9.2.2審查公司各部及生產廠的初步預算并討論建議修正事項;
9.2.3協調各部門間的矛盾或分歧事項;
9.2.4編制、修改、擬定并上報公司的年度預算;
9.2.5環境變更時,經營方針的變更及預算的修正;
9.2.6向集團上報本公司預算執行情況表和預算執行分析報告。
9.2.7根據集團批準的公司年度預算起草、修改、擬定并上報公司的相關經營管理政策規定。
9.3主任委員職責:
9.3.1負責起草、修改、擬定并上報公司年度經營規劃;
9.3.2負責平衡公司各部門的業務預算;
9.3.3決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草案;
9.3.4核準上報公司與預算相關經營管理政策和規定;
9.3.5審批公司各部門預算執行相關業績考核。
9.4預算執行秘書的職責:
9.4.1提供各部門編制預算所需的表單格式及進度表等;
9.4.2督促預算編制的進度;
9.4.3編制、審核、匯總各部門的初步預算并提交公司預算委員會討論;
9.4.4提出預算執行建議事項,向集團董事會報告公司預算執行情況;
9.4.5比較與分析實際執行結果與預算的差異情況;
9.4.6監督各部門切實執行預算有關事宜;
9.4.7對公司各部門擬定的相關政策規定提出評審意見;
9.4.8其他有關預算執行的策劃與聯絡事項。
9.5公司各部門預算執行責任人的職責:
9.5.1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起草、修改、擬定并上報各部門年度工作規劃即業務預算;
9.5.2編制、修改、擬定并遞交本部門業務預算;
9.5.3向公司財務部提供部門業務預算及相關預算資料,如部門工作規劃關鍵資料、材料消耗定額、工時定額、設備產能、各部門人員崗位編制及薪資標準等;
9.5.4執行本部門業務預算;
9.5.5向公司預算委員會報告本部門預算執行情況;
9.5.6根據公司年度業務預算指標起草、修改和擬定上報本部門的經營管理政策和規定;
9.5.7其他有關預算執行的策劃與聯絡事項。
10、預算的編制與審批
10.1公司預算編制的主要依據:
10.1.1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公司章程;
10.1.2公司經營發展戰略和目標;
10.1.3公司年度經營計劃;
10.1.4公司確定的年度預算編制原則和要求;
10.1.5以前年度公司預算執行情況。
10.2公司預算的編制程序:
10.2.1集團董事會確定公司預算年度的經營目標;
10.2.2財務部根據公司預算年度的經營目標,于每年10月下旬制定印發公司預算編制綱要,確定公司下一年度預算編制的方法和要求;
10.2.3公司各預算責任部門按照統一格式,編制本部門歸口管理業務的下一年度預算草案,于每年11月10日前送財務部,年度預算必須同時分解到月度預算;
10.2.4財務部對各項預算責任部門提交的預算建議方案進行初審、匯總和平衡,并就平衡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充分協調,提出初步調整的建議,在此基礎上提出公司下一年度預算草案,于11月25日前報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后上報集團董事會;
10.2.5經集團重事會對公司年度預算草案提出修改意見后,財務部對預算草案進行修改后重新上報集團董事會審批。
10.3公司預算的審批程序:
10.3.1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應于11月25日召開預算管理委員會會議,審查公司下一年度預算草案。對未能通過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的項目,有關預算責任部門應進行調整;
10.3.2經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后的預算草案,應于12月10日前報董事會,董事會原則上在12月20日前審批預算;
10.3.3公司預算草案經董事會審批后,由財務部下達公司各預算責任部門執行;
11、預算的執行與控制
11.1公司預算一經批準下達,即具有指令性,各預算責任部門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各預算項目在實際執行中進行
11.2公司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公司內部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籌融資活動的基本依據。
11.3預算內資金的撥付報銷
11.3.1預算內資金撥付報銷的基本條件為:
11.3.1.1預算責任部門下達的計劃或簽署的審查意見;
11.3.1.2合同正本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1.3.1.3經審批同意準確填寫的《付《全面預算管理制度》出自:款申請單》或《費用報銷結算單》;
11.3.1.4按照財務制度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憑證。
11.3.2預算內資金撥付報銷的程序:由資金使用單位或預算責任部門填寫《付款申請單》或《費用報銷結算單》,并附相關文件、合同或資料,送財務部審核,按公司授權審批權限審批后,辦理撥付報銷手續。
11.3.3預算內資金支出,由財務部根據資金的'周轉情況和項目進度情況撥付。合同或法律文件規定支付時間的,按規定的時間支付。
11.3.4財務部建立預算資金撥付臺賬制度,各預算責任部門建立預算執行臺賬,每季度末與財務部核對。
11.4預算外資金的拔付報銷:預算外資金拔付報銷的基本條件除了11.3.1規定外,預算必須先進入追加調整程序,再進行付款申請和費用報銷審批。
11.5預算追加調整程序:
11.5.1公司正式批準執行的預算,在預算期內一般不予調整。但當產品改良、公司經營管理工作調整、公司發生重大經營管理事故等原因時,可以申請預算追加調整。
11.5.2預算追加調整由責任部門提出,經公司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核準上報集團董事會批準。超預算金額10%以內由集團財務總監審批,超預算金額10%以上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超預算10%以上但金額較小的由集團財務總監審批。
11.5.3經批準的預算調整金額僅適用于報銷,但不涉及年度或月度預算報表金額的調整,預算對比分析與考核仍按原批準下達的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為準。
11.6公司建立預算執行情況月度分析報告制度。各預算責任部門應于每月終了12日內將預算執行分析報告送財務部。財務部全面分析每月預算執行情況,并提出對策和建議,提交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主任和集團財務審計處。由預算管理委員會主任決定召開預算管理委員會會議審議。
11.7年度終了,各預算責任部門應清理當年預算執行情況,并提出需結轉下年度安排的本年未執行完的項目及金額,送財務部初審、匯總后,由財務部編制當年的公司預算執行報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董事會審批。預算執行報告一經審批,對未提出在下年度繼續安排的未執行完預算項目予以注銷。
12、預算修正
12.1預算修正的條件:在預算執行中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原因等客觀因素發生重大變化,致使預算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在目標偏離值達到20%以上時,公司預算委員會可以在年度中期即每年6月份進行預算修正。
12.2預算修正的基本原則:
12.2.1目標一致原則,即預算修正事項不能偏離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經營目標的要求;
12.2.2講求效益原則,即預算修正方案在經濟上應當能夠實現最優化;
12.2.3責任落實原則,即對常規事項產生的預算執行差異,應當責成預算執行單位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12.2.4例外管理原則,即將預算修正的重點放在預算執行中出現的重要的、不正常的、不符合常規的關鍵差異方面。
12.2.5先有預算、后有支出原則。
12.2.6收支平衡原則。
12.2.7節約就是創收原則。
12.3預算修正的程序:
12.3.1預算修正可以由公司預算目標責任人根據外部經營環境變化情況向集團董事會提出修正申請。
12.3.2公司財務部對申請修正事項提出預算修正方案,上報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后報董事會審批;
12.3.3集團董事會對公司提出的預算修正事項實行逐項審查、充分論證后審批通過。公司按修正后的目標值執行下半年度的經營預算。
12.3.4財務部對集團董事會批準的預算修正項目進行監督執行。
12.3.5公司其他責任部門按批準的預算修正值嚴格執行。
13、預算的考核與監督
13.1公司建立預算考核制度,公司預算考核的具體政策由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
13.2公司預算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由財務部會同人事部門進行。
13.3公司建立預算責任人制度,各預算責任人為各預算責任部門的負責人。
13.4公司建立年度預算執行評價制度,根據年初預算與年終預算執行結果的差異水平對各預算責任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各部門負責人年度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據。
13.5公司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控制、調整和追加、修正必須認真實施財務監督和審計監督。
13.6公司建立預算財務內部稽核制度,財務部負責對各預算責任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稽核各部門資金的收支、財產的盤點、收入、成本、費用和利潤的確認。
14、預算執行審計檢查:
為確保預算的有效執行,由集團財務和審計處組織實施,不定期對各公司的預算執行過程實行監控和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預算報銷的正確性、預算追加調整流程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有超標準定額報銷、預算執行報表的及時性、準確性,預算執行分析報告的及時性完整性有效性,各公司總經辦是否按規定進行人事行政可控費用的登記控制等方面進行檢查,預算執行跟蹤及整改的及時性有效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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