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专区|和领导一起三p娇妻|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ⅴ色|欧美视频网站|亚洲一区综合图区精品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時間:2024-02-23 21:55:24 藝勛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通用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通用15篇)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設,確保項目安全生產各項目標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獎勵采取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對安全生產工作不落實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采取以處罰以教育與經濟手段、行政處罰相結合的方式,把激勵、教育、處罰貫穿于安全生產的始終。

  第三條堅持獎罰分明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職責人予以處罰;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瀆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造成事故或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給予重罰。

  第二章獎勵規定

  第四條貼合下列狀況之一的,項目對職責單位實行獎勵:

  (一)負傷率在1%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獎勵;事故率在2%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獎勵。事故費率在1、5%0以下的單位,按所降部分的30%進行獎勵。

  (二)目標考核綜合分達90分及以上單位,項目對工區長、職能部門職責人按其所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班組、施工隊、人員,皆納入安全生產獎勵范圍,獎勵費用在安全生產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及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的。

  (三)發生事故時,用心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減少損失的。

  (四)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方面用心采用先進技術,提出重要推薦被采納,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五)堅守崗位、忠守職責,在勞動安全衛生工作中做出成績的。

  (六)安全獎勵應根據職責大孝貢獻多少、安全工作難易程度,分開檔次,嚴禁平均主義,一次性獎勵由安全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第三章處罰規定

  第六條貼合下列狀況之一的,項目對職責人實行經濟處罰(必要時給予行政處罰):

  (一)發生傷亡事故時,按下列規定,對事故負有直接職責的當事人實行經濟罰款:

  1)一齊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以內的,按10%的比例對事故職責人進行處罰。

  2)一齊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至伍千元的,罰款數額在二仟元的基礎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計算。

  3)一齊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罰款數額在伍仟元的基礎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計算。

  4)一齊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上報公司,由公司安委會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處理決定。

  (二)發生傷亡事故時,涉及對事故負有領導職責和管理職責的各級職責人,應按職責大小實行經濟罰款(視狀況研究確定數額)。對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職責者,除按事故職責大小實行經濟罰款外,還要追究行政職責,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七條貼合下列狀況之一的,項目對職責單位負責人實行處罰:

  (一)負傷率超1%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處罰;事故率超2%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處罰。事故費率超1、5%0的單位,按所超部分的30%進行處罰。

  (二)經目標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按其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30%予以罰款,罰款在所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同時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第四章附則

  第八條被罰款單位要按照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上繳項目部,職責單位的罰款應在事故處理后一周內上交項目財務核算部。不按規定時間交納罰款,被回罰處罰。安全罰款納入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處罰細則

  一、施工現場與高空作業

  1、嚴禁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違者責令離開施工現場,并每次罰款30元,工班長每次50元。

  2、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罰款30元。

  3、嚴禁穿硬底易滑鞋從事架上作業,違者罰款30元。

  4、嚴禁打架、斗毆,違者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元。

  5、嚴禁高空作業向下拋扔任何物品,違者罰款50元,造成后果的職責自負。

  6、嚴禁酒后高空作業,違者罰款100元并停止作業。

  7、高空作業時,務必佩戴安全帶,拴好安全繩,違者罰款30元。

  8、嚴禁上料盤,自主升降平臺乘人,違者每次罰機械操作人員50元,搭乘人員30元。

  9、嚴禁擅自拆取施工現場建筑設施及機械設備零部件,違者罰款100元,嚴重者按偷盜論處。

  10、嚴禁擅自拆拿安全網上繩索,違者罰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職責自負。

  11、現場不聽從安檢人員指正,違者罰款30元。

  12、扣壓、拒收或拖延執行“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罰當事人100元,罰施工單位300元。

  13、對安全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未在限期內整改的,罰施工單位有關領導100元,罰施工單位300元。

  二、施工機械

  14、施工中各種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務必經過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準許上崗,罰款50元,違章指揮者,罰款100元。

  15、所有機械務必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安全操作規程),懸掛安全操作牌,未實行“三定”的機械不得使用,違者罰操作人員50元,罰主管領導100元。

  16、嚴禁非操作人員動用機械,違者罰款100元,罰施工單位200元。

  17、手執電動機具操作人員務必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違者罰款30元。

  18、機動車輛嚴禁無證駕駛,違者每次罰駕駛者200元。

  19、非載人機動車輛,嚴禁載人,違者每次罰駕駛者100元,罰搭乘人員50元。

  20、嚴禁酒后操作機械設備及駕駛各種車輛,違者罰款100元。如不理解處罰,取消當事人在本施工場地中操作駕駛資格。

  三、施工用電

  21、一切電照設備要有合格的保護接零,嚴禁一線一地供電,違者罰職責電工50元,非電工操作罰款100元。

  22、電動機械務必裝設觸電保護器,違者每臺件罰職責電工30元,罰施工單位100元。

  23、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違者罰款30元。

  24、電路走線嚴格執行操作規定,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和電氣設備,檢查提出不改者,罰款50元。

  25、嚴禁電工單獨帶電作業,違者罰當事人30元,罰指派人100元。

  26、嚴禁保險絲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違者罰職責人30元。

  27、移動式電氣設備務必用橡膠電纜做拖線,其他固定式電氣設備及照明線路務必架空2m以上,電線與金屬導體用絕緣材料隔離,違者罰職責人50元,罰違章指揮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現場及生活區電氣設備等,按價格的10倍罰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現場各類材料庫務必配備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違者按價格的10倍罰款。

  30、配備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換防火材料,檢查是否失效,違者罰當事人每件30元,施工單位100元。

  31、氧氣瓶、乙炔瓶,作業點三方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如因場地狹小務必設隔離墻板,作業完畢后務必收庫或放置遠離人員的地方,違者罰款50元,施工單位100元。

  32、嚴格執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發放細則,違者罰款100元。

  33、爆破工應嚴格執行安全崗位職責及爆破程序進行爆破工作,違者罰款200元,罰施工單位500元。

  34、罰款實行連帶職責,在執行民工違章違規處罰時,民工隊負責人同時處以相同份額的罰款,施工員違章違規處罰時,工區長同時執行連帶處罰。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2

  為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違反勞動紀律和違法失職行為,維護正常秩序和促進安全生產,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執行以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記功、授予獎品或獎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節約國家財產有重大成績的。

  3、同嚴重違法行為堅決斗爭,有顯著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能及時發現設備、安全存在重大隱患,并及時報告,處置得當。

  二、公司職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經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應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

  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1、對發生事故的處理

  1、1輕傷事故。公司發生輕傷事故后,對發生事故的車間、罰款1000元,對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產的副總罰款500元。

  1、2重傷事故。發生重傷事故,由集團安全法規部負責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車間負責人罰款2000元,班組長罰款500元,同時按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1、3工亡事故。發生工亡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與當地政府部門共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車間、隊負責人罰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組長罰款1000元。罰款交集團總部,情況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4重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由技術中心寫出事故技術分析調查報告,安全保衛部依法追究責任。

  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追究設備崗位主管人員及設備技術人員的責任,罰款1000元-10000元,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設備副總或工程師的責任。罰款1萬元-2萬元,主管設備的人員及技術人員罰款1000元-10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元,視情節再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追究企業領導班子的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經營層)處罰5萬元-10萬元,主管設備的副總和工程師罰款5000元,主管設備的技術人員罰款2000元。視情節追究法律責任及行政處分。

  1、5火災及被盜事故。對發生在企業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一萬元以上的被盜和火災事故。發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賠償經濟濟損失或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其它責任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現安全生產的獎勵

  2、1生產和輔助車間當月安全生產無人身事故和責任設備事故,可獲安全獎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獲獎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責任設備事故及工亡、重傷事故,分管經理和安全委員會成員年終可獲得1000元獎金。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3

  一、各類安全大檢查的獎懲及對達標工程的獎勵:

  1、工程項目在各類大檢查中被評為優良工程的分別獎勵人民幣500元、1000元、2000元。如大檢查中評為不合格工程并受到通報批評的,處罰該工程人民幣10000元。

  二、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項目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當場作如下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或安全帽帶扣沒有扣好的現場人員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施工現場工作人員未佩戴工作卡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3、施工時穿拖鞋、高跟鞋、滑底鞋、赤腳、赤膊以及其他有礙安全生產的穿戴,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4、酒醉者進入施工現場,并參加施工操作的`處罰人民幣貳佰元,并立即責其停工休息。

  5、在腳手架欄桿上靠背、乘坐,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6、從高層向下扔物體及倒垃圾的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7、工地現場發現有隨地便溺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三、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操作規程的要求和地方的規定。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違反規范及規定的,做如下處罰:

  1、立桿基礎不平整、不夯實;鋼管腳手架;立桿無掃地桿和無剪刀撐,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2.架體與建筑物的拉結不符合要求和隨恴拆除的,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3、架體不設防護欄桿,不設踢腳板,不掛立網,罰款貳佰元,施工層以下每步未用平網或其它措施封閉;施工層腳手架內立桿與建筑之間未封閉的每項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4、腳手片不鋪設、不滿鋪,鋪設了但沒有綁扎牢固,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5、剪刀撐設置缺組或剪刀撐搭設不符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6、腳手架搭拆無技術交底,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單,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7、腳手架無施工方案,按要求需設計計算書而無計算書或未經上級審批的,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8、方案與實際搭設有較大差異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架體未設上下斜通道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9、腳手架材質、寬度、立桿、大橫桿間距,桿件搭接不符要求的,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10、不搭或操作棚不符合要求,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11、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臨邊無防護或防護不嚴,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四、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嚴格執行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地方規定。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違反規范及規定的,做如下處罰:

  1、在建工程的施工設備不符要求或防護不嚴,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2、電線老化、破皮、漏電,電箱下進出線混亂,未采用絕緣子固定或者敷設方法及間距不當,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3、施工用電系統必須保證靈敏可靠的三級漏電保護,動力與照明的保護器必須分開,而且漏電保護器的觸電動作電流必須符合有關標準規定。不符要求的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4、必須使用鐵制配電箱、開關箱;配電箱引入、引出線必須使用橡皮絕緣電纜;進出電線要采用套管整齊從箱體底部出入;電箱必須門、鎖、色標、編號齊全并有防雨措施;配電箱內的閘刀蓋,螺帽齊全,不準用其他金屬代替熔絲。不符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并立即拉閘停電,5、電氣設備必須接零或接地,但不得接零、接地混接,接地體要用角鋼或鋼管,不得使用螺蚊鋼,不符要求,處罰人民幣貳佰元,并立即拉閘停電,整改好后再進行操作。

  6、各分包單位用電要配置三級箱,不得直接將電纜線接進二級箱否則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7、電工無操作證,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施工現場亂接亂拉電線、電氣設備,處罰人民幣貳佰元;機械設備維修時,必須拉閘斷電,并掛牌指示,違反規定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8、各種電動設備嚴禁使用倒順開關,不符要求當場處罰人民幣壹佰元,并立即停機停電更換好后再操作。

  五、模板工程必須符合國家建設部頒布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標準和地方規定:

  1、模板工程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經審批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未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現澆砼模板支撐系統無設計計算,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支撐模板的鋼管材料不符合要求,搭設不符合規范要求,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3、模板拆除前未經拆模申請批準,支拆模板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模板拆除前砼強度未達到規定;處罰人民幣壹佰元。作業面孔洞及臨邊無防護措施的,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4,隱蔽工程,模板支撐系統,未經驗收合格,處罰人民幣伍佰元。(驗收中有三處以上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規范的,為不合格。)

  六、中小型施工機具的安裝和使用應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及地方的規定。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違反規范及規定的,做如下處罰:

  1、現場施工機具均須有準用證或驗收合格證方能使用,砂漿機的機體安裝位置不平穩、不堅實或機件松動,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達不到要求,無保險掛鉤或不掛保險鉤,無防曬操作棚,各防護罩、蓋、盤不齊全,未設排水溝和沉淀池或排水不暢,無證上崗操作或未做到定機定人,機貌不整潔,有凝結物,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木工機械、鋼筋加工等機械的機件和安裝不符要求,傳動部位無防護罩,室外無機棚,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3、電焊機無防雨措施,進出線(一、二次線)無防護罩或長度不符要求,線亂拉亂接,焊把及把線絕緣不好,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4、水泵的電源線破損或超長度,不安裝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損壞,保護裝置不靈敏,使用不合理,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5、手持(移動)電動機具防護罩殼不齊全,電線破損或長度不符要求,不安裝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損壞,不符合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6、各類氣瓶無明顯標志,無防震、防爆、防曬等措施,乙炔氣瓶沒有裝回火防止器,氣瓶距明火距離少于10米,乙炔氣瓶氧氣瓶間距少于5米,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七、文明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必須符合《文明施工安全標準化現場管理規定》的要求,在檢查過程發現有違反規定要求的,做如下處罰:

  1、施工現場必須設置五牌一圖(施工平面布置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衛牌),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消防平面布置圖,主要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牌。門頭必須有企業標志,不符要求的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施工現場應有良好的排水系統,生活、生產用水經分級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做到現場通暢、平整、清潔,無坑洼積水,不符要求的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3、場地道路不暢通、不平坦、不整潔、有散落物;場地周圍不設置標準圍墻;設置了但高度和材料不符合要求;城區圍墻未書寫有關標語;場內臨時辦公室,工棚不符合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貳元。

  4、建筑材料不按場布圖堆放;周轉材料不能分門別類堆放;堆放混亂,不整齊、超標準;零配件散亂不集中;無工具,材料收發管理制度及記錄,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5、重點部位消防器材不配置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4

  1.目的: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本制度。

  2.范圍:適用于公司所有人員

  3.職責:

  3.1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執行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考核,重大安全職責事項的考核報安全生產委員會審批。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一般安全活動的考核獎懲。

  4.獎勵凡具有下列狀況之一者,按其功績大小,給予表揚或獎勵,部門和個人年終經過評比后能夠評為先進群眾和先進個人。獎勵分為:記功、記大功、晉級、通令嘉獎、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時,能夠發給一次性獎金,具體獎勵方案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決定。

  4.1對于安全技術規程執行得好,安全生產、禮貌生產有顯著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

  4.2由于認真檢查,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用心參與搶險救災,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人身傷亡、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

  4.3為保證安全生產,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薦,經有關部門審查,確有很大價值,列為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后,經實踐考核有效者。

  4.4對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塵、毒和噪音危害,預防職業病發生,對環境保護貢獻較大的技術改善項目的主要成員。

  4.5在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保護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擴大,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4.6及時制止違章和誤操作并轉危為安者。

  4.7舉報事故經確認屬實者。

  4.8在安全專項活動及安全宣傳教育中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5.處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部門、個人,公司嚴格追究其違章違紀和造成事故的.職責。處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處分的同時,能夠給予一次性處罰。

  5.1發生下列狀況之一者,每人次扣罰當事人當月績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當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5.1.2廠內機動車輛帶病使用,廠區內超速、超載、超高等違章行駛及亂停放者。

  5.1.3多人作業的沖壓設備。

  5.1.4電源線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貼合要求的電源接線板、電動工具。

  5.1.5操作者擅自離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失靈或不貼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時反映。

  5.1.8進出要害部位或不服從管理者。

  5.1.9操作旋轉機床、鉆床載手套。(有安全防護手套除外)5.1.10操作沖床時,手入沖壓行程作業。

  5.1.11特殊工種無安全操作證進行作業者。

  5.1.12未經危險作業審批而進行危險作業。

  5.1.13亂拉、亂接臨時電器線路。

  5.1.14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1.15任意、私自拆除設備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

  5.1.16任意排放亂倒廢水、廢油。對環境造成污染者,加倍處罰并追究法律職責。

  5.2其它違章行為。

  5.2.1對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有關職責人,視情節嚴重每人次扣罰當事人當月績效考核50%-100%,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6S考核分10分。共3頁第2頁KJWI-PER-002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5.2.2對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關職責人,由公司按廠紀廠規予以嚴肅處理(警告、記過、開除、辭退等,如違法亂紀造成事故的追究法律職責)。

  5.3下列狀況之一者,報經安全生產委員會批準給予嚴肅處理:

  5.3.1對工作不負責,因故發泄私憤,有意擾亂操作,造成經濟損失和違反勞動紀律,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2對已列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不按期實施又不采取應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3對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勸阻不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4對忽視勞動條件,削減或取消安全設備、設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5對限期整改的事故隱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6對設備長期失修,備用設備起不到備用作用,帶病運轉又不采取緊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7對違章設計、制造、安裝或不按設計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8對發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隱瞞不報或謊報的主要職責者。

  5.3.9對發生事故后,不吸取教訓,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復發生的主要職責者。

  5.3.10在上級組織開展的單項安全活動期間,發生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6.附則6.1其它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6.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5

  1、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的重要內容。

  2、飯店每年年底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評比和獎勵,獎勵內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安全設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訓工作突出;

  (2)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避免發生事故;

  (3)及時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現;

  3、違反安全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責任,給予相應的處罰:

  (1)安全工作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2)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致使飯店發生安全事故;

  (3)違反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引發安全事故;

  (4)擅自動用、損壞安全設施,安全器材的;

  (5)無證上崗操作特種設備的`;

  (6)交通肇事、火災、游泳淹溺、食物中毒發生1人以上的;

  (7)超過管道局下達的事故控制指標的;

  (8)發生事故,雖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是經濟損失達10萬元以上的;

  (9)發生重大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

  凡發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紀檢和行政部門依照安全生產責任狀和有關規定逐層追究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的部門和個人,取消晉升、評先資格,扣除風險抵押金及全部獎金,直至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6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大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分明,建立健全激勵和懲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職責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2、財務部按考核結果和年度獎勵、處罰方案帶給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職責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

  5、對員工個人獎勵、凡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獎勵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給予一次性100—1000元獎勵;

  ⑴職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⑵事故發生后用心進行搶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群眾利益減輕損失;

  ⑶在安全生產、食品衛生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食品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薦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⑸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行舉報者。

  6、處罰

  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行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行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如果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處罰標準

  ⑴違章指揮每出現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⑵安全職責制不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不組織或不參加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⑸無“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⑺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現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⑻對認真執行勞動安全法規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故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⑼破壞事故現場,阻撓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帶給假證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不及時采取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⑾發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處罰;

  ⑿重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全年崗帖并處通報批評;

  ⒀死亡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⒁發生一齊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處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⒂對各部門行政正職的處罰還將并處安全生產職責書的處罰規定。

  8、個人行為的處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給予50元——1000元經濟處罰:

  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⑵在餐飲業內非規定地點吸煙者;

  ⑶工作場地(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⑷超范圍使用設備者;

  ⑸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⑹開動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⑺未經允許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焚燒物品者。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7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獎懲制度。

  1、職工入場必須經三級教育,填寫安全教育記錄方可上崗,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 業。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違者管理人員罰款 100 元工人罰 款 50 元。

  3、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 200 元罰款。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未穿戴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穿戴不全,視情節 處以罰款 50-100 元。

  5、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未按規定進行維修保養,處以 50-100 元罰款。

  6、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違者罰款 50—100 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違者追究班組長責任,處以 50—100 元罰款。

  8、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打架、賭博、酒后鬧事,違者視情節給予 500—1000 元罰款。

  9、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 100 元罰款。

  10、現場施工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賠償損失并罰款。

  11、工人上下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12、非電工嚴禁動用電氣設備,私自拉塔吊等電氣設備電源者罰款 200 元。

  13、每月 5 日、20 日的聯檢中,安全生產達標,給予 200-500 元獎勵。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8

  1、獎勵

  對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1、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用并有明顯效果者;

  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1.3、及時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1.4、搶險救災有功者;

  1.5、積極參加公司___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和個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產先進個人者;

  1.7、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貢獻者。

  安全生產先進部門、車間、個人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評選,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年終總結會時,由公司根據標準給予一定的現金和物質獎勵。

  2、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給予處罰:

  2.1、事故責任者;

  2.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者;

  2.3、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2.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2.5、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2.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2.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2.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處罰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出,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處罰分為行政處罰、經濟處罰和違法犯罪三種:

  2.9.1、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大小,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2.9.2、經濟處罰分罰款、賠償經濟損失、降低工資、扣除獎金等。

  2.9.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鄉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獎懲辦法:

  一、政府分管負責人

  1、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縣安委會下達的控制指標實施管理。

  2、年終按全年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得分名列前茅的由鄉政府實施表彰和獎勵。

  二、各村委會

  1、年終政府委托鄉安監辦對各村、居委會按照《愛民鄉村、居委會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細則》的要求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在50分以下的`(含50分)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的集體評獎資格;對村委會負責人,責任人取消本年度的個人評先評優資格,并在全鄉內通報。

  2、對全年安全生產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會給予獎勵。

  三、各企事業單位

  1、凡發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發生重傷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評獎資格,對負責人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同時按情節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2、年終鄉政府委托鄉安委會對各企事業單位按照《愛民鄉企業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細則》的要求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的評獎資格,同時取消企業負責人的評先評優資格,并在鄉內通報。

  3、對全鄉安全生產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業單位獎勵,負責人予以表彰。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0

  一、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公司各部門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主體作用,確保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標準、安全措施的落實,有效控制事故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

  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組織實施。

  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對單位優秀安全管理人員級駕駛員進行表彰。

  五、公司對優秀安全管理人員級駕駛員進行考核的標準為:

  1、優秀安全管理人員評選條件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真抓實干且責任心強,敢于大膽嚴格管理,工作扎實有效。

  (2)有創新意識,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在平時工作中沒有弄需作假,認真將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3)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發生。

  (4)團結同志,民族團結工作好。

  (5)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按時上報安全生產資料。

  2、先進駕駛員評選條件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2)經濟效益名列前茅,服從分配,按時完成運輸任務。

  (3)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培訓和安全活動,安全行車,文明駕駛,禮貌待客,無任何投訴。

  (4)無違章違法行為,無超速等現象,GPS無人為損壞掉線等行為。

  (5)團結同志,民族團結好。

  六、獎罰

  對優秀安全管理人員獎勵500元,駕駛員獎勵500元。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1

  為確保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順利實施,切實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以到達各施工現場禮貌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體現遵章守法光榮、違章作業可恥的安全生產行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所轄范圍內所有分包方及專業分包單位。

  獎懲依據:根據《安全生產違章罰款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

  1、職責:

  1、1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全面管理。

  1、2現場所有分包方和專業分包單位都務必嚴格執行項目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保證本單位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禮貌施工,并搞好內業管理。

  1、3項目部負責對施工現場組織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并根據實際狀況和本辦法的規定實行獎懲。

  1、4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本辦法的'實施,并批準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群眾及個人的獎勵和其他安全獎項。

  2、獎懲辦法: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根據貢獻大小酌情給予獎勵:

  2、1嚴格按照國家、地方政府頒布的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規章制度及總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組織生產,認真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制,實現安全管理規范化、安全防護標準化,能及時發現且徹底消除事故隱患;

  2、2在安全生產活動中貢獻突出,并總結出成熟經驗,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始終持續較高水平;

  2、3取得了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2、4創新或改善管理辦法,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不斷得到改善;

  2、5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術工藝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勞動安全性能且績效顯著的;

  2、6發現險情并采取果斷措施,使隱患和危險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發生和經濟損失的;

  2、7發生事故后用心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成效明顯、表現突出的。

  2、8對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現場安全防護、安全操作和安全規定的制定、執行及安全內業的管理)進行年度綜合評比,在一年中未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終持續安全管理良好狀況并名列前茅者,將給予“安全管理優勝獎”,獎勵獲獎單位10000元。

  2、9發現有事故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使事故發生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職責;各單位發現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后處理不及時,整改不徹底的,以及出現傷亡事故的,處罰1000―5000元、

  2、10發生事故后故意破壞現場、隱瞞不報、虛報、延報或者嫁禍他人的,對職責單位處罰10000元,單位領導處罰1000元。

  2、11不服從管理、拒絕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指導,威脅、辱罵、毆打管理人員,對當事人處罰500元,并將當事人驅逐出場。

  2、12發生事故后,不用心組織搶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處罰職責單位5000元。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2

  1、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2、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良率按公司要求)。

  (4)、創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

  3、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度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并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4、安全責任

  (1)、企業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各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5、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4)公司每月對各項目部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考評,在考評中達到合格標準的不獎不懲,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懲當月工資的10%,達到優良標準的獎月工資的10%,安全生產月考評成績做為項目部年終評先工作的重要依據(占年終評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2)、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7、創優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市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1)、公司對創文明工地的單位按建筑工程面積進行獎勵:創省級文明樣板工地的獎4元/M2;創省級文明工地的項目獎3元/M2;對創市級文明樣板工地的項目獎2元/M2;對創市級文明工地的項目獎1元/M2;對未能完成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目標的項目部,公司按照創建文明工地獎勵辦法,對責任項目部進行相應的懲罰。

  (2)、公司竣工的單位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經匯總不達標的,公司將對該工程的項目部處1元/M2的罰款。罰款辦法由公司安全處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不達標證據,經主管經理、總經理批準交公司財務部由受罰單位工程款中扣除。并整理好懲罰資料入檔。

  8、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1)、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發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隱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9、經濟處罰的規定

  (1)、施工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a.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b.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d.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e.對確定將有毒有害產品的生產轉移,分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未提供指導和協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f.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2)、現場管理及檢查

  a.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等

  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均罰款20元;一次發現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另處罰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

  b.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c.塔吊、施工電梯、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網等的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d.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50元。

  e.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f.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g.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h.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合格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對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k.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l.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

  (3)、工傷事故

  a.單位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當月獎金。

  b.單位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10-30%,并免發1-3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c.單位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并免發1-6個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d.單位發生多人事故,按規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e.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設備事故和隱患

  a.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b.對于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不少于100元)。

  c.發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5)火災事故及隱患

  a、火災隱患

  ①、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②、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③、違犯消防規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b、火警

  ①、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②、對于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③、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④、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⑤、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⑥、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⑦、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定合并處罰。

  10、對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事故。

  (5)、“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1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3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務必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職責。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用心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貼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職責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狀況(安全生產職責區與5s管理工作職責區的職責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狀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狀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狀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狀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理解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資料,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務必理解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務必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務必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資料。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務必理解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務必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一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資料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貼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貼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務必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狀況,主要資料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群眾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務必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帶給貼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務必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務必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務必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持續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務必貼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務必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務必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務必建立貼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務必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4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立,確保工程安全生產各工程標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條安全生產嘉獎實行精神嘉獎與物質嘉獎相結合,對安全生產工作不落實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實行以懲罰以教育與經濟手段、行政懲罰相結合的方式,把鼓勵、教育、懲罰貫穿于安全生產的始終。

  第三條堅持獎罰清楚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奉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嘉獎;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懲罰;對在工作中因嚴峻失職、瀆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造成事故或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賜予重罰。

  其次章嘉獎規定

  第四條符合以下狀況之一的,工程對責任單位實行嘉獎:

  (一)負傷率在1%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展嘉獎;事故率在2%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展嘉獎。事故費率在1.5%0以下的”單位,按所降局部的30%進展嘉獎。

  (二)目標考核綜合分達90分及以上單位,工程對工區長、職能部門責任人按其所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嘉獎;

  第五條有以下表現之一的班組、施工隊、人員,皆納入安全生產嘉獎范圍,嘉獎費用在安全生產治理基金中支付:

  (一)仔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及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準時消退事故隱患,避開了重大事故發生的。

  (三)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實行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削減損失的。

  (四)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方面積極采納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被接受,有創造制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五)堅守崗位、忠守職責,在勞動安全衛生工作中做出成績的。

  (六)安全嘉獎應依據責任大孝奉獻多少、安全工作難易程度,分開檔次,嚴禁平均主義,一次性嘉獎由安全領導小組爭論打算。

  第三章懲罰規定

  第六條符合以下狀況之一的,工程對責任人實行經濟懲罰(必要時賜予行政懲罰):

  (一)發生傷亡事故時,按以下規定,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當事人實行經濟罰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以內的,按10%的比例對事故責任人進展懲罰。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至伍千元的,罰款數額在二仟元的根底上,其余局部按8%的比例計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罰款數額在伍仟元的根底上,其余局部按5%的比例計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上報公司,由公司安委會召開專題會議討論處理打算。

  (二)發生傷亡事故時,涉及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和治理責任的各級責任人,應按責任大小實行經濟罰款(視狀況討論確定數額)。對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責任者,除按事故責任大小實行經濟罰款外,還要追究行政責任,情節嚴峻、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符合以下狀況之一的,工程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實行懲罰:

  (一)負傷率超1%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展懲罰;事故率超2%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展懲罰。事故費率超1.5%0的單位,按所超局部的30%進展懲罰。

  (二)經目標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按其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30%予以罰款,罰款在所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同時實行安全生產“一票拒絕”制,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第四章附則

  第八條被罰款單位要根據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準時上繳工程部,責任單位的罰款應在事故處理后一周內上交工程財務核算部。不按規定時間交納罰款,被回罰懲罰。安全罰款納入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5

  1 、總則

  1.1、為了全面貫徹執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安全生產的管理,獎勵正確積極地安全行為,懲處不安全行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為。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1.2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生產的獎勵、懲罰和考核辦法。

  1.3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內所屬各單位、全體員工和進入公司院內的外租外包單位、供應商、參觀實習團體、公務個人等。

  2、指導原則

  2.1、安全生產工作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企業各級領導和員工要認真執行國家、省、市和企業制訂、頒發的方針、政策、法令、規程、安全管理標準及規定,要把安全工作列為本單位評先和獎勵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經費從獎勵基金中列支。

  2.2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核心,企業各級領導和職工要認真執行,在所管轄的業務范圍內和工作崗位上,對安全工作負責。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必須同本部門、本單位的經濟責任制掛鉤,嚴格考核。

  2.3 、安全生產獎懲以檢查考評為基本運行模式。考核應以事實為依據,法律、制度為準繩,執法公正、嚴明,以達到警示、教育、防止事故發生的目的。

  2.4、獎懲不是目的,根本目的是希望通過獎懲激發全體員工從心底里高度重視、并主動積極參與、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滲透到生產前準備、生產中操作、生產后維護一整個鏈條中,更是激勵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千方百計動腦筋、想辦法、切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積極創建公司的安全環境和安全文化氛圍,從而真正杜絕安全隱患、實現安全零事故。

  3、職責

  3.1、安技保衛部是安全獎懲制度執行部門,依據本制度負責督促管理各單位落實獎懲規定情況,對各單位進行考核。

  3.2、綜合辦公室負責下達獎懲考核文件等程序。

  3.3、人力資源部負責按照安技保衛部下達的《安全生產獎懲通知單》實施獎懲。

  3.4、財務部負責涉及外單位和個人的經濟處理程序,按照安技保衛部下達的《安全生產獎懲通知單》實施獎懲。

  4、懲罰類型

  4.1、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5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沒收押金。

  4.2、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降職、降級、辭退警告、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4.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5、獎勵

  5.1、安全生產評比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對于評選出的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給予一次性獎勵。

  5.2、對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獎勵按具體情況給予記功、獎狀、獎金等獎勵:

  5.2.1、在生產工作中,針對安全工作,有革新、發明、創造并獲得成效者;

  5.2.2、對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塵、毒、噪聲等,預防職業危害,對環境保護貢獻較大的技術項目改進者;

  5.2.3、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避免惡性的事件發生的;

  5.2.4、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生者,及時采取果斷措施,減少事故損失的有功者;

  5.2.5、在搶救事故中,使企業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免受損失的有功者;

  5.2.6、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向公安機關積極提供重要線索,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查處治安災害事件表現突出的;

  5.2.7、舉報事故經確認屬實者;

  5.2.8、在安全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

  5.2.9、敢于管理,長期堅持支持安全生產工作的;

  5.2.10、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的個人成員。

  5.3 、對于下列情況給予一次性重大獎勵:

  5.3.1、在安全生產工作中,運用現代安全科學管理方法,獲得成效的部門;

  5.3.2、在安全生產上做出成績的先進集體;

  5.3.3、被評為集團公司級安全生產的先進單位。

  6 、處罰

  6.1、對進入本公司外租外包、供應商等所有外單位,委派工作、參觀學習、辦事等所有外來人員。

  6.1.1、違反《安全協議》的,對有關單位或個人扣罰100-1500元。

  6.1.2、作業沒有安全內容和安全措施的,對有關負責人或責任單位扣罰100-500元。

  6.1.3、違反本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的,按本公司員工標準進行處理。對有關單位或個人扣罰100-1500元。

  6.1.4、凡違反本規定多項內容的,實行數款并罰。

  6.1.5、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6.2、公司內對發生事故的有關責任者的處罰規定:

  發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追究其領導的責任。造成的損失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分或依法交公安機關處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500元以內懲治警告:

  6.2.1、抵觸、抗拒安全生產管理執行,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工作者;

  6.2.2、拒簽整改通知單的;

  6.2.3、違章指揮或強令員工冒險作業未導致事故發生者;

  6.2.4、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6.2.5、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6.2.6、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6.2.7、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6.2.8、對設備長期失修,帶病運轉又不采取應急措施,未造成事故的;

  6.2.9、忽視安全工作,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導致公司及員工財產輕微損失的;

  6.2.10、違反保密規定,對涉密文件、圖紙、檔案不嚴密保管,以致發生盜竊或丟失的;

  6.2.11、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6.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一般違章,一人/項次:

  考核單位領導100—200元;責任者100—200元;班長、安全員50—100元。

  6.3.1、不按規定穿戴勞保防護上崗,女工上崗不戴工作帽,超頸根以下頭發未置于帽內,按照操作規程必須佩帶防護眼鏡操作時不戴,不穿防砸鞋的;

  6.3.2、生產現場文明生產管理混亂的,如著裝不整齊,亂擺生活用品器具,不按工位定置,工件碼放混亂,工件任意堵塞通道,不及時清理作業現場廢料、垃圾,工位存放與工作無關物品,地面油污等;

  6.3.3、從事危險作業未經主管部門審批及無人監護,不執行“危險作業申請單”所規定的安全措施的;

  6.3.4、操作天車、吊葫蘆違反起重作業“十不吊”規定,使用的鋼絲繩不符合安全標準,吊索具不點檢,防脫落裝置失效,操作工無證,不戴安全帽的;

  6.3.5、不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或有防護裝置不用,擅自停用設備上的安全、照明、信號、防火、防爆裝置的;

  6.3.6、工件不按規定位置擺放或超高、歪斜堆放的;

  6.3.7、叉車司機超高叉運或承載人員的;

  6.3.8、無農機駕駛證和特種車輛駕駛證,違章駕駛各種農機和特種車輛的;

  6.3.9、機動車輛拐彎、進出大門不減速、不鳴笛、不打轉向燈;駕駛剎車、轉向不靈、無轉向燈、門窗不完整完好的車輛的;

  6.3.10、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不按規定停放,穿行車間的;

  6.3.11、施工人員未經有關單位同意,在車間等工作場所私自接電、水、氣源,私自動用天車和啟用設備、設施的;

  6.3.12、操作旋轉機床設備或進行檢修、試車時敞開衣襟、戴手套、圍巾圍裙,機器運轉時進行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的;

  6.3.13、高空作業時上下扔物件的;

  6.3.14、帶電(檢修)作業或使用非雙重絕緣電動工具在潮濕地區或在容器、構件內工作,不帶絕緣手套或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行燈或照明的;

  6.3.15、開動情況不明的電源或動力源開關、閘、閥;

  6.3.16、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安全附件不齊全、破損,插頭兩相沒有接地保護,沒有漏電保護的;

  6.3.17、下班未關閉照明,空調,電器電源,機械設備電源,手機充電器在插座上不拔的;

  6.3.18、隨意傾倒危險廢物,下水道隨意傾倒廢棄油液,隨意焚燒垃圾樹葉荒草,造成環境污染的;

  6.3.19、違反管制刀具管理規定的,未造成后果的;

  6.3.20、故意損壞公私財物及公共設施的;

  6.3.21、公然侮辱他人,造謠惑眾,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6.3.22、違反物資出廠規定或車輛進出廠規定的;

  6.3.23、倉庫、防火重點部位存放與生產無關物品的;

  6.3.24、除加班外,非工作時間逗留工作崗位的;

  6.3.25、住宿人員非工作時間進入生產場地的;

  6.3.26、違反就餐規定,私自夾帶餐具、食品離開食堂的。

  6.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嚴重違章違紀,一人/項次:

  考核單位領導300—500元;責任者100—200元;班長、安全員100—200元。

  6.4.1、酒后上崗,班中飲酒,酒后滋事的;

  6.4.2、生產現場、倉庫及禁煙區域內發現違章吸煙的;對在上述區域內的無主煙頭每個扣罰責任單位10元。

  6.4.3、擅自挪用、損壞或拆除、停用消防設備設施、警示標志,堵塞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設施器材,責任區內消防設施損壞不清楚、不上報的;

  6.4.4、領導干部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重大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6.4.5、重復隱患,重復違章的;

  6.4.6、砂輪機不按時更換砂輪,兩邊不墊防震墊,沒有托架的;

  6.4.7、高空作業(兩米以上)不系安全帶,無監護的;

  6.4.8、電氣,焊工工作時不穿絕緣鞋及其它防護用品的;

  6.4.9、使用不完好的起重設備,使用已失去額定負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種起吊設備和工具、吊索具;

  6.4.10、檢修帶電設備電器和高空線路時不斷電或不掛警示牌、無人監護;帶負荷運行、斷開車間(或回路)配電閘刀或總開關,電工帶電拉高壓跌落保險,使用不合格絕緣棒和絕緣手套的;

  6.4.11、機動車輛安全附件不完好(如轉向燈、剎車),超速行駛(主干道不超過15公里/小時,車間內不超過5公里/小時),把車輛交借他人駕駛的;

  6.4.12、無證駕車,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6.4.13、重點要害部位值班人員睡崗、脫崗、游戲,不認真做好登記,檢查記錄及交接班記錄不完整,沒有定期點檢記錄或點檢記錄缺失的;’

  6.4.14、擅自拆除設備上的安全、照明、信號、防火、防爆裝置;

  6.4.15、未經批準擅自牽引、使用臨時電源線路的;

  6.4.16、不按規定儲運、收發、登記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的;

  6.4.17、氧氣、乙炔距明火之間距離不符合規定,無阻火器或壓力表無檢驗;使用氧氣、乙炔后未關閥門,軟管有老化、泄露現象的;

  6.4.18、盲目割焊未經過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風,盛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閉容器和管道的;

  6.4.19、沒有設置監護人員,沒做好防護措施,不經過探查,不經過充分通風,盲目進入密閉、受限空間作業的;

  6.4.20、從事危險作業未經主管部門審批,無人監護,不執行危險作業有關規定的安全措施的;

  6.4.21、擅自開動已被查封或未經檢查、驗收、移交的設備的;

  6.4.22、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接電源時無正規插頭或用各種方法代替插頭的以及不安裝漏電保護的;

  6.4.23、特種作業無證上崗,非特種作業者從事特種作業的;

  6.4.24、使用活動斜梯登高作業,安全附件不齊,無人把扶梯子和監護的;

  6.4.25、違章使用爐火、電加熱器具等大功率電器和使用各類自制電器的;

  6.4.26、違章用火、在禁火部位動用明火不申請的;

  6.4.27、損壞消防、燃氣、監控報警裝置或其它安全設施的;

  6.4.28、易燃易污染雜物堆積不及時清理的;

  6.4.29、辦公生活區域(非生產現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的;

  6.4.30、聚眾賭博或提供賭博條件的;

  6.4.31、對本規定條款屢教不改或多次違反的

  6.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觸及辭退條款

  6.5.1、煽動怠工或罷工、聚眾鬧事或蓄意制造事端,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破壞生產工作秩序的;

  6.5.2、打架、斗毆、無理取鬧、尋釁滋事、擾亂生產工作秩序,經勸阻無效,造成不良影響的;

  6.5.3、不服從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6.5.4、纏訪領導,滋事鬧事、影響正常辦公,經勸阻無效,造成影響的;

  6.5.5、偷竊、騙取、搶奪、哄搶公私財產的

  6.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未遂事故:

  否決事故單位安全榮譽評比資格,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扣罰300—500元,相關責任人按損失20-30%掛鉤。

  6.6.1、輕傷事故的;

  6.6.2、未造成人身傷害,但已造成設備、設施損壞;

  6.6.3、重點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場所不辦動火證不采取安全措施,盲目施工,造成險兆的。

  6.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事故:

  否決事故單位所有榮譽評比資格,并處以行政處罰。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領導扣罰1000—10000元;相關責任人按損失20-30%掛鉤。

  6.7.1、發生重傷事故的;

  6.7.2、發生特種設備嚴重事故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6.7.3、發生火災、案件、機械事故、環境污染造成影響的;

  6.7.4、發生直接經濟損失在5—10萬元的。

  6.8、發生人身死亡事故,群傷事故的交由集團上級部門處罰,同時追究單位領導及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7、獎懲程序

  7.1、安技保衛部現場發現違反本規定的不安全行為,當場拍照取證,填寫《安全生產獎懲通知單》(見附件2),當事人簽字(如拒絕簽字不予理會),事發單位主管簽字。

  7.2、經濟獎懲由安技保衛部提出,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執行;行政獎懲由安技保衛部提出,按公司有關規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總經理審核后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7.3、安技保衛部書面材料說明并填寫《安全生產獎懲通知單》(見附件2),一式三份,當事人一份安技保衛部一份人力資源部一份→一般獎懲主管安全生產副總批準→重大獎懲總經理批準→人力資源部在OA系統“單位公告”欄發布獎懲通報→當事人當月工資中兌現獎懲→人力資源部對《安全生產獎懲通知單》進行備案并記入本人檔案。

  7.4、對外單位,安技保衛部現場發現違反本規定的不安全行為,當場拍照取證,填寫《安全生產獎懲通知單》,當事人簽字,隱患程度責令其整改最終至停工,同時限制其相關物資進出公司大門,按照公司規章制度令隱患單位到財務部繳納罰款,安保部檢查隱患整改合格后,見到財務部罰款回執對隱患單位解除物資出入限制。

  8、考核

  8.1、實行分級考核,壓力層層傳遞,企業考核職能部門、車間;職能部門、車間考核班組;班組考核個人。

  8.2、在評先中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8.3、本制度考核與干部年度考核掛鉤,年度安全生產不合格者,安保部對公司上交降級提案。

  9、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0、本管理辦法委托公司安技保衛部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相關文章:

項目安全生產獎懲制度03-08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06-13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精選25篇)09-16

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及獎懲制度11-02

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03-13

[熱]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03-05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優秀】07-05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通用03-24

2023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03-22

[薦]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