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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時間:2024-07-19 09:10:44 林強 制度 我要投稿

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7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7篇)

  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

  1、目的

  為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發揮全員排查安全隱患的積極性,及時發現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根據《xx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第xxx號)、《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安監總管三〔20xx〕103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內所有車間及部門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定義及分類

  本制度所稱事故隱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或導致事故后果擴大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業場所、設備設施、人的行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相關規章制度規定的情況。

  (2)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相關制度未作明確規定,但企業危害識別過程中識別出作業場所、設備設施、人的行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職責與分工

  4.1隱患排查治理原則:“誰主管、誰負責”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

  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應保證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治理重大隱患前要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確分管負責人。

  分管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負責人,負責組織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重大情況,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其他負責人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4.2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由安保部、生產部、設備部及相關工藝、電氣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組織對公司的各專項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等。

  4.3各車間及相關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安全隱患的日常檢查并組織群眾性的安全自查活動。

  5內容與要求

  5.1隱患排查工作可與公司各專業的日常管理、專項檢查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相結合,按下述方式進行:

  (1)日常隱患排查;

  (2)綜合性隱患排查;

  (3)專業性隱患排查;

  (4)季節性隱患排查;

  (5)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

  (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

  5.1.1日常隱患排查是指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性檢查。日常隱患排查要加強對關鍵裝置、要害部位、關鍵環節、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和巡查。

  5.1.2綜合性隱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為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各有關專業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5.1.3專業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對區域位置及總圖布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儲運、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統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

  5.1.4季節性隱患排查是指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泄漏、防解凍坍塌為重點;

  (2)夏季以防雷暴、防設備容器高溫超壓、防臺風、防洪、防暑降溫為重點;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防凝保溫為重點;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凍防凝、防滑、防靜電為重點。

  5.1.5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動和節假日前,對裝置生產是否存在異常狀況和隱患、備用設備狀態、備品備件、生產及應急物資儲備、保運力量安排、企業保衛、應急工作等進行的檢查,特別是要對節日期間干部帶班值班、機電儀保運及緊急搶修力量安排、備件及各類物資儲備和應急工作進行重點檢查。

  5.1.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是對企業內和同類企業發生事故后的舉一反三的安全檢查。

  5.2隱患排查頻次確定

  5.2.1隱患排查的頻次:

  (1)崗位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2小時,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的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1小時,宜采用不間斷巡檢方式進行現場巡檢。

  (2)各車間管理人員(主任、工藝設備技術人員)、電氣、儀表人員每天至少兩次對裝置現場進行相關專業檢查。

  (3)各車間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周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一起進行匯總;職能科室等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

  (4)公司根據季節性特征及本單位的生產實際,每季度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季節性隱患排查;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必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5)公司每半年組織一次,各單位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綜合性隱患排查和專業隱患排查,兩者可結合進行。

  (6)當獲知同類企業發生傷亡及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時,應舉一反三,及時進行事故類比隱患專項排查。

  (7)對于區域位置、工藝技術等不經常發生變化的,可依據實際變化情況確定排查周期,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進行隱患排查。

  5.2.2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應及時組織進行相關專業的隱患排查:

  (1)頒布實施有關新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重新修訂的;

  (2)組織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調整的;

  (3)裝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參數發生重大改變的,應按變更管理要求進行風險評估;

  (4)外部安全生產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5)發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

  (6)氣候條件發生大的變化或預報可能發生重大自然災害。

  5.2.3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應每五年至少開展一次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3隱患排查內容

  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特點,隱患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基礎管理;

  (2)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3)工藝;

  (4)設備;

  (5)電氣系統;

  (6)儀表系統;

  (7)危險化學品管理;

  (8)儲運系統;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統。

  5.3.1安全基礎管理

  5.3.1.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實情況。

  5.3.1.2安全投入保障情況,參加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情況。

  5.3.1.3安全培訓與教育情況,主要包括:

  (1)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3)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情況。

  5.3.1.4開展風險評價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情況;

  (2)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生產設施進行風險評價情況;

  (3)風險評價結果的落實、宣傳及培訓情況;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5.3.1.5事故管理、變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況。

  5.3.1.6危險作業和檢維修的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危險性作業活動作業前的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控制情況;

  (2)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斷路作業、吊裝作業、設備檢修作業和抽堵盲板作業等危險性作業的作業許可管理與過程監督情況。

  (3)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與使用情況;

  5.3.1.7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管理情況。

  5.3.2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5.3.2.1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重大危險源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的重要場所的安全距離。

  5.3.2.2可能造成水域環境污染的危險化學品危險源的防范情況。

  5.3.2.3公司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

  5.3.2.4內部重要設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離,主要包括:

  (1)控制室、變配電所、化驗室、辦公室、機柜間以及人員密集區或場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空分裝置、空壓站;

  (4)點火源(包括火炬);

  (5)危險化學品生產與儲存設施等;

  (6)其他重要設施及場所。

  5.3.2.5其他總圖布置情況,主要包括:

  (1)建構筑物的安全通道;

  (2)廠區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應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設計、建設與維護情況;

  (3)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4)其他與總圖相關的安全隱患。

  5.3.3工藝管理

  5.3.3.1工藝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藝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藝風險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3)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查、使用與控制;

  (4)工藝安全培訓程序、內容、頻次及記錄的管理。

  5.3.3.2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裝置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泄壓設施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2)針對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工藝參數設計的安全泄壓系統以及安全泄壓措施的完好性;

  (3)危險物料的泄壓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安監總管三〔20xx〕116號)的要求進行危險化工工藝的安全控制情況;

  (5)其他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隱患。

  5.3.3.3現場工藝安全狀況,主要包括:

  (1)工藝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藝卡片的建立和變更,以及工藝指標的現場控制;

  (2)現場聯鎖的管理,包括聯鎖管理制度及現場聯鎖投用、摘除與恢復;

  (3)工藝操作記錄及交接班情況;

  (4)劇毒品部位的巡檢、取樣、操作與檢維修的'現場管理。

  5.3.4設備管理

  5.3.4.1設備管理制度與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執行情況,主要包括: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本企業的設備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設備管理體系,設備管理人員按要求配備;

  (3)建立健全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及臺賬。

  5.3.4.2設備現場的安全運行狀況,包括:

  (1)大型機組、機泵、鍋爐、加熱爐等關鍵設備裝置的聯鎖自保護及安全附件的設置、投用與完好狀況;

  (2)大型機組關鍵設備特級維護到位,備用設備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3)轉動機器的潤滑狀況,設備潤滑的“五定”、“三級過濾”;

  (4)設備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情況;

  (5)設備的腐蝕防護狀況,包括重點裝置設備腐蝕的狀況、設備腐蝕部位、工藝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5.3.4.3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的現場管理,主要包括:

  (1)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臺賬;

  (2)特種設備注冊登記及定期檢測檢驗情況;

  (3)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的管理維護。

  5.3.5電氣系統

  5.3.5.1電氣系統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電氣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管理;

  (2)電氣安全相關管理制度、規程的制定及執行情況。

  5.3.5.2供配電系統、電氣設備及電氣安全設施的設置,主要包括:

  (1)用電設備的電力負荷等級與供電系統的匹配性;

  (2)消防泵、關鍵裝置、關鍵機組等特別重要負荷的供電;

  (3)重要場所事故應急照明;

  (4)電纜、變配電相關設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防爆電氣設備選型及安裝;

  (6)建構筑、工藝裝置、作業場所等的防雷防靜電。

  5.3.5.3電氣設施、供配電線路及臨時用電的現場安全狀況。

  5.3.6儀表系統

  5.3.6.1儀表的綜合管理,主要包括:

  (1)儀表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

  (2)儀表系統的檔案資料、臺賬管理;

  (3)儀表調試、維護、檢測、變更等記錄;

  (4)安全儀表系統的投用、摘除及變更管理等。

  5.3.6.2系統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過程控制系統和安全儀表系統的設置滿足安全穩定生產需要;

  (2)現場檢測儀表和執行元件的選型、安裝情況;

  (3)儀表供電、供氣、接地與防護情況;

  (4)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的選型、布點及安裝;

  (5)安裝在爆炸危險環境儀表滿足要求等。

  5.3.6.3現場各類儀表完好有效,檢驗維護及現場標識情況,主要包括:

  (1)儀表及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穩定可靠,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需求;

  (2)按規定對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

  (3)現場儀表位號標識是否清晰等。

  5.3.7危險化學品管理

  5.3.7.1危險化學品分類、登記與檔案的管理,主要包括:

  (1)按照標準對產品、所有中間產品進行危險性鑒別與分類,分類結果匯入危險化學品檔案;

  (2)按相關要求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檔案;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

  5.3.7.2化學品安全信息的編制、宣傳、培訓和應急管理,主要包括:

  (1)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管理;

  (2)危險化學品“一書一簽”制度的執行情況;

  (3)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或應急代理;

  (4)危險化學品相關安全信息的宣傳與培訓。

  5.3.8儲運系統

  5.3.8.1儲運系統的安全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儲罐區、可燃液體、液化烴的裝卸設施、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維護規程制定及執行情況;

  (2)儲罐的日常和檢維修管理。

  5.3.8.2儲運系統的安全設計情況,主要包括:

  (1)易燃、可燃液體及可燃氣體的罐區,如罐組總容、罐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統等;

  (2)重大危險源罐區現場的安全監控裝備是否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的要求;

  (3)天然氣凝液、液化石油氣球罐或其他危險化學品壓力或半冷凍低溫儲罐的安全控制及應急措施;

  (4)可燃液體、液化烴和危險化學品的裝卸設施;

  (5)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儲存。

  5.3.8.3儲運系統罐區、儲罐本體及其安全附件、鐵路裝卸區、汽車裝卸區等設施的完好性。

  5.3.9消防系統

  5.3.9.1建設項目消防設施驗收情況;企業消防安全機構、人員設置與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員培訓、消防應急預案及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消防系統運行檢測情況。

  5.3.9.2消防設施與器材的設置情況,主要包括:

  (1)消防站設置情況,如消防站、消防車、消防人員、移動式消防設備、通訊等;

  (2)消防水系統與泡沫系統,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儲罐、消防給水管道、消防管網的分區閥門、消火栓、泡沫栓,消防水炮、泡沫炮、固定式消防水噴淋等;

  (3)油罐區、液化烴罐區、危險化學品罐區、裝置區等設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滅火系統;

  (4)甲、乙類裝置、罐區、控制室、配電室等重要場所的火災報警系統;

  (5)生產區、工藝裝置區、建構筑物的滅火器材配置;

  (6)其他消防器材。

  5.3.9.3固定式與移動式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的現場狀況

  5.3.10公用工程系統

  5.3.10.1給排水、循環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的設置與能力能否滿足各種狀態下的需求。

  5.3.10.2供熱站及供熱管道設備設施、安全設施是否存在隱患。

  5.3.10.3空分裝置、空壓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

  各部分具體排查內容詳見附件。

  5.4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解決。

  5.5各項檢查內容應包括國家生產法律法規、廠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執行情況,人員培訓教育及持證上崗情況,設備管理,各種安全設施、設備是否完善,安全標志、定置管理、勞動紀律、防火滅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護用品(具)的保管等情況。

  5.6各專項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中發現的隱患開據《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在規定的整改期限后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車間及其它部門進行的各項隱患排查,排查記錄于《隱患排查記錄表》上,并將處理意見方法上報相關部門領導。

  5.7對事故隱患存在部門,不能解決的問題由部門專題報告,提交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解決。

  5.8隱患治理

  5.8.1對排查出的各級隱患實行“五定”管理,并將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管理進行監督,及時協調在隱患整改中存在的資金、技術、物資采購、施工等各方面問題。

  5.8.2對一般事故隱患,由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5.8.3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公司安保部負責確定風險可接受標準,評估隱患的風險等級。

  5.8.4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應滿足以下要求:

  (1)當風險處于很高風險區域時,應立即采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同時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盡快進行隱患治理,必要時立即停產治理;

  (2)當風險處于一般高風險區域時,企業應采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隱患治理;

  (3)對于處于中風險的重大事故隱患,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隱患治理,盡可能將其降低到低風險。

  5.8.5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間發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8.6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驗收報告等應及時歸入事故隱患檔案。隱患檔案應包括以下信息:隱患名稱、隱患內容、隱患編號、隱患所在單位、專業分類、歸屬職能部門、評估等級、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驗收報告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形成的傳真、會議紀要、正式文件等,也應歸入事故隱患檔案。

  5.9隱患上報

  5.9.1公司安保部負責定期通過“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向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上報隱患統計匯總及存在的重大隱患情況.

  6、考核與獎懲

  6.1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各類隱患,無故未及時整改的,根據隱患大小,每項次經濟罰款100-500元。

  6.2對于積極排查隱患并及時上報的,安保部將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判定,根據貢獻大小每項次獎勵200-1000元。

  6.3由安保部提出申請公司專門設立安全獎罰基金賬戶,專款專用,以上獎罰均在安全獎罰基金賬戶中落實實施。

  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全面實現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在生產、經營和建設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事故隱患分類

  第四條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本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

  第三章責任分工

  第六條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領導責任分工。

  (一)負責審批公司上報的重大事故隱患項目;

  (二)負責審批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七條各二級單位領導責任分工。

  (一)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關于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規定,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關管理細則;

  (二)組織并參加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隱患整改治理,對暫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逐級上報;

  (三)按月組織研究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布置有關專業部門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對一時不能解決的隱患,組織制定相應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落實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八條公司各部門責任分工。

  (一)生產部:組織公司各級人員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1、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或緊急情況時,要立即下達停產、停工處理指令,不得違章指揮;

  2、對于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做好生產平衡工作,調整運行方式及時安排時間進行解決;

  3、處理事故隱患時,做好大宗物資運輸協調;

  4、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或緊急情況,做好指揮預案。

  (二)設備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工業建筑(含建筑物和構筑物)、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設備、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以及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申請、安排,并組織事故隱患治理工程、項目的實施;

  3、組織對檢修單位作業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三)人力資源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崗位勞動紀律情況管理情況的檢查,對存在隱患組織落實;

  2、組織開展消防、交通、治安專業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3、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實施獎勵,并根據某公司領導批復,組織做好獎勵的審核、兌現。

  (五)辦公室: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開展必須檢查項目內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六)財務部: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標準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使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挪用,將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納入資金預算安排,并對提出的事故隱患治理資金進行審核,保證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七)工程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在建工程、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組織對工程單位施工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八)安全科:

  1、編制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公司各相關人員在湖北省統一編制的“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標準”的基礎上,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細化標準,確定隱患排查的頻次,并結合公司發展情況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及時修訂

  2、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或督促本公司各級人員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3、組織對重點危險源隱患情況進行監督監控;組織制訂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急性職業中毒等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4、負責事故隱患的收集歸檔,安全科信息員至少15天要登錄“兩化”管理系統進行一次隱患的檢查、登記、整改、銷案工作。重大隱患安全科信息員要立即登錄“兩化”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并填寫重大隱患登記表,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第四章事故隱患的排查與統計上報

  第九條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第十條在事故隱患排查中,各單位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明確每臺設備、設施、每個區域、部位事故隱患排查的責任人,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排查周期要求,對所轄設備設施、區域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負責,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上報安全科組織處理。

  第十一條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分部門級、區域級和班組級三級排查制度,均建立“隱患臺帳”,由上一級主管負責人進行檢查和簽認。

  第十二條各部門應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分別組織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將工作開展情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匯報。(附件:1)“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檢查表”

  第十三條對檢查發現的各類事故隱患,應逐級進行登記或上報。

  (一)一般事故隱患

  1、班組應及時處理,并記錄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當日不能解決的事故隱患由班組上報作業區,由作業區填寫(附件:2)“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臺賬”,并明確整改時限、負責人和控制措施;

  3、將事故隱患處理情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匯報。

  (二)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發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各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按月、年進行統計,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科分別上報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月度、年報表”

  第十五條各級部門有權對所管轄的專業范圍內發現的事故隱患向責任單位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進行治理整改。由上級部門下達(附件:3《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的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應按時限要求及時整改并填寫(附件:4《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上報。

  第十六條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單位,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業主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五章事故隱患的治理

  第十七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本著邊排查、邊整改原則,嚴格按照“責任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限落實”的要求,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治理整改,確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八條一般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應限期治理;

  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組織專業部門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強制性監控措施,進行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科信息員立即進行網上填報并填寫重大隱患登記表上報主管部門。

  整改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整改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整改的機構和人員;

  (五)整改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重大事故隱患責任單位在整改結束后,應及時向公司提出驗收申請,由公司對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現場驗收,然后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第二十一條暫時整改不了的事故隱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控制。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在停產或停止使用的情況下進行事故隱患治理整改。并根據其級別,分別由所在單位進行檢查,檢查主體為對應級別的負責人或分管部門。

  第六章事故隱患的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二條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經單位申報、部門審核、公司批準后,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未按規定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或上報,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嚴格考核,并給予相應處罰。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若與上級下發的相關管理規定相違背,以上級下發文件為準。

  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3

  1、目的和內容

  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內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3、定義

  3.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4、職責

  主要負責人負責全廠隱患自查帶頭工作,并簽發全廠性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對全廠性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車間領導負責生產車間隱患自查工作;并簽發車間級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車間成員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車間領導負責對生產車間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隱患排查專家組負責專家隱患排查工作:并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隱患排查專家組對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安全部編制安全檢查計劃,管理各項安全檢查表。

  定期評審修改安全檢查表。

  主要負責人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5、工作要點

  5.1隱患自查

  企業開展全廠性隱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產車間開展隱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組(工段)每天或每班應檢查各崗位、工藝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是否存在事故隱患。企業主要領導和各分管領導應親自參加全廠性檢查活動,并隨機抽查車間、班組隱患自查情況,對發現的重要情況應及時研究整改;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員應深入車間班組,督促、規范和指導隱患排查工作。

  5.2重點部位“九必查”

  企業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企業供電、供水、供汽、供風等部位的安全運行狀況必查;

  2)工藝技術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3)設備維護保養、主體設備、等設備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4

  一、(目的):為了加強本公司所有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管理、CI的管理,根據國家和省市、局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檢查制度。

  二、(總則):公司實行逐級安全檢查制度。對各級檢查的罰款處理,執行《罰款流程》。

  三、檢查標準:

  1、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2、建設部《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03

  3、《施工現場安全體系達標情況檢查表》

  4、《施工現場環境體系達標考評表》

  5、《CI評分表》

  四、檢查內容:

  1、查思想:以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度為依據,對照檢查各級領導和職工是否重視安全工作,人人關心和主動搞好安全工作,使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度在部門和項目部得到落實。

  2、查制度:檢查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行為是否及時得到糾正、處理,特別要重點檢查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是否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能否達到齊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檢查是否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有針對性,是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是否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實施。

  4、查隱患:檢查勞動條件、安全設施、安全裝置、安全用具、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法規、標準的要求。

  5、查事故處理:檢查有無隱瞞事故的行為,發生事故是否及時報告、認真調查、嚴肅處理,是否制訂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實防范措施。凡檢查中發現未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處理事故,要重新嚴肅處理,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6、查組織:檢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領導小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建立安全機構,安全干部是否嚴格規定配備。

  7、查教育培訓:新職工是否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是否經過培訓、考核持證,各級領導和安全人員是否經過專門培訓。

  五、凡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由檢查組織者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監督落實整改方案并進行復查。重大隱患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全部整改完畢。對檢查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可能立即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時,安全檢查人員有權責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驗收后方可恢復施工。

  六、公司或項目部的定期檢查,都須使用標準的《評分表》來檢查、打分、反饋,并將檢查紀錄備份到被檢單位留存。

  迎接上級檢查

  七、項目部在接到各級政府管理部門、公司、局級等檢查通知后,及時將信息發饋給公司相關領導和公司相關管理部門,公司及時協助項目部迎接檢查。

  八、受檢項目部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實現場,必須準備書面匯報資料,有條件的項目部兼用投影技術匯報。

  九、上級檢查單位開據的整改單,要及時整改、按時反饋。同時反饋給公司相關管理部門。

  公司級檢查

  十、堅持定期檢查:實行月度生產大檢查制度,由公司副經理或總工帶隊,安全部門、有關技術人員參加的生產大檢查。

  十一、除定期外,安全部門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安全部門負責復查。

  十二、公司相關管理部門平時堅持日巡查制度,實行飛行檢查。

  十三、公司級定期檢查時間安排:

  1、市內:每月一次,每月中旬開始。

  2、市周邊地區:每季度一次,季度末當月的15日開始。

  3、遠離市其他地區:每半年一次,6月、12月初開始。

  4、專項檢查:制定了《專項治理計劃》,每月定期檢查。

  5、季節性檢查:防臺防汛防暑、冬季施工等檢查,提前3天進行檢查。

  6、臨時檢查:遇國家、地方重大節假日活動、結合重大事件等的檢查,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十四、定期檢查結果反饋:

  本次檢查工作結束后3天時間,公司以《檢查通報》形式公布。所屬項目部應根據檢查的結果,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要求,并與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及獎罰等相結合。

  項目部自查

  十五、每周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

  十六、項目經理部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

  十七、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十八、項目應建立安全檢查臺賬,將每次檢查的情況、整改的情況詳細記錄在案,便于一旦發生事故時追朔原因和責任。檢查紀錄使用專用檢查表。

  十九、評分與反饋:

  1、項目部每周例檢,要對照《評分表》進行一次打分,要有簽到、記錄、獎罰等。

  2、項目部每周例會反饋檢查結果,要有會議簽到、記錄、照片。

  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二十、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并排除隱患。

  二十一、每個施工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上下班前檢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對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組長匯報處,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二十二、附則:如遇特殊情況,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5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分管礦(廠)長、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察部監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協助各二級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第八條安全生產隱患分級。

  隱患分級:按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程度不同,將隱患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廠)、部解決不了,須經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科(隊)、車間(工段)解決不了,須經礦(廠)、處解決的隱患。

  c級:由科(隊)、車間(工段)和生產業務部門可以解決的隱患。

  第九條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第十條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二條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三條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在xx集團公司。

  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6

  一、目的與適用范圍

  1.目的: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發現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隱患,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間及部門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組織機構:公司設置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由安全環保部、生產技術科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2.職責:

  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全面指導、監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檢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對公司的各專項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等。

  各車間及相關部門:負責本單位安全隱患的日常檢查,并組織群眾性的安全自查活動。

  三、隱患排查與治理

  1.隱患排查:

  定期檢查:春季以防雷、防靜電等為重點;夏季以防暑、防中毒等為重點;秋季以防火、防爆等為重點;冬季以防火、防凍等為重點。

  不定期檢查:由安全檢查領導小組根據需要進行。

  崗位檢查:生產崗位的班長和操作工應嚴格執行班中的巡回檢查和交接班檢查;非生產崗位也應根據崗位特點進行檢查。

  2.隱患治理:

  各單位、班組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確保人、財、物的安全。

  對于自我解決不了的隱患要上報主管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監督落實整改。

  四、信息統計分析與報送

  1.統計分析:安全管理人員要定期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形成書面報告。

  2.報送:按照上級要求,及時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送相關部門。

  五、獎懲措施

  1.獎勵: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2.處罰:對未按規定進行隱患排查治理或整改不力的個人和部門給予處罰。

  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7

  一、總則

  1.目的:為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和減少事故,制定本制度。

  2.依據:依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二、隱患定義與分級

  1.定義: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員工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2.分級: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重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需要全部或局部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

  三、職責分工

  1.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2.安全管理員:負責隱患排查的組織工作,提出整改建議,組織驗收,并進行監督檢查和統計分析。

  3.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本部門隱患的日常檢查和整改工作。

  四、隱患排查與治理流程

  1.排查:采用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使用檢查表進行隱患排查。

  2.評估: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評估,確定隱患的級別和整改措施。

  3.整改:按照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內完成隱患整改工作。

  4.驗收: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管理員組織驗收,確保隱患得到消除。

  五、資金保障

  1.資金來源:將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列入年度財務預算。

  2.使用管理:編制專項使用計劃,確保資金專款專用,財務部門單獨建賬管理。

  六、獎懲與考核

  1.獎懲制度: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部門給予獎勵;對未履行職責或整改不力的個人和部門給予處罰。

  2.考核機制: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納入公司考核體系,定期進行考核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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