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風險辨識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1
1.目的
持續對公司范圍所有危險源進行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為消除事故隱患,依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指南》制定本制度。
2.術語與定義
2.1危險有害因數:簡稱危害因素。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這種根源或狀態來自作業環境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有害的作業環境和管理上的缺陷。
2.2危害因素辨識:識別組織整個范圍內所有存在的危害因素并確定每個危害因素特性的過程。
2.3風險: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組合。風險有兩個主要特性,即可能性和嚴重性。可能性,是指危險情況發生的概率。嚴重性,是指危險情況一旦發生后,將造成的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和程度。
2.4工作危害分析法:是指通過對工作過程的逐步分析,找出其有危險的工作步驟,進行控制和預防。適合于對作業活動中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
2.5安全檢查表分析法(scl):依據相關的標準、規范、對工程、系統中已知的危險類別、設計缺陷以及與一般工藝設備、操作、管理有關的潛在危險性和有害性進行判別檢查。適合于對設備設施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
2.6風險評估:評估風險大小以及確定風險是否可容許的全過程。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本公司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工作。
3.2安全辦是本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3.3各部門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危險源辨識工作,參加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
4.工作程序
4.1危險源辨識和分析按評價過程,確定生產作業過程→ 識別危險源→ 安全風險評價→登記安全風險。
4.2危險源的辨識
4.2.1各部首先摸底排查部門的崗位和各崗位作業活動內容,工段填寫《作業崗位清單》和《崗位作業內容清單》。根據清單所涉及內容進行危險源辨識,危險源的辨識應考慮以下方面:
4.2.1.1所有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源。包括公司管理和作業過程中所有人員的活動、外來人員的活動;常規活動(如正常的工作活動等)、異常情況下的活動和緊急狀況下的活動(如開停車、搶修等)。
4.2.1.2公司所有采購、使用、儲存、報廢的物資(包括公司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險源,如燃料、設備設施等。
4.2.1.3公司所有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中存在危險源,如建筑物、車輛等。
4..2.1.4各種工作環境因素帶來的影響,如高溫、噪聲、粉塵、有毒有害物、低溫、照明等。
4.2.1.5識別危險源時要考慮五中典型危害、三種時態和四種狀態
⑴五種典型危害
a、有毒有害化學品危害:化學品的揮發、泄漏所造成的人員傷害、火災等;
b、物理危害:造成人體輻射損傷、凍傷、燒傷、中毒等;
c、機械危害:造成人體砸傷、壓傷、倒塌壓埋傷、割傷、刺傷、擦傷、扭傷、沖擊傷、切斷傷等;
d、電氣危害: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缺乏和損壞造成的火災、人員觸電、設備損害等;
e、管理不良危害:不適宜的作業方式、作息時間、作業環境等引起的人體過度疲勞危害。
⑵三種時態
a、過去:作業活動或設備等過去的安全控制狀態及發生過的人體傷害事故;
b、現在:作業活動發生變化、系統或設備等在發生改進、報廢后將會產生的危險因素。
⑶四種狀態
a、日常操作:工藝操作、設備設施操作、現場巡檢。
b、異常情況處理:停水、停電、停氣(汽)、停風、停止進料的處理,設備故障處理。
c、開停車:開車、停車及交付前的安全條件確認。
d、作業活動:動火、受限空間、高處、臨時用電、動土、斷路、吊裝、盲板抽堵等特殊作業;采樣分析、巡檢、測溫、設備檢修、裝卸車、包裝、庫房叉車運轉、輸送皮帶檢查等危險作業;場地清理及綠化保潔、設備管線外保溫反腐、機泵機組維修、儀器儀表維修、設備管線開啟等其他作業。
4.2.2識別的方法
⑴收集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法規、標準,將其作為重要依據和線索。《河北省輕工行業風險辨識分級管控指南》。
⑵收集本單位和其它同類單位過去已發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
⑶通過收集其他要求(如:客戶的要求等)和專家咨詢獲得的信息。
⑷通過現場觀察、座談和預先危害分析進行辨識:
現場觀察:對作業活動、設備運轉進行現場觀測,分析人員、過程、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
座談:召開安全管理人員、專業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討論分析作業活動、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對現場觀察分析得出的危害進行補充和確認;
預先危害分析:新設備或新過程采用前,預先對存在的危害類別、危害產生的條件、事故后果等概略的進行模擬分析和評價。
4.3風險評價方法
4.3.1矩陣法
作業風險分析方法-風險矩陣,就是識別出每個作業活動可能存在的危害,并判定這種危害可能產生的后果即產生這種后果的可能性,二者相乘,得出所確定危害的風險。然后進行風險分級,根據不同級別的風險,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的數學表達式為:r=l×s。
其中:
r——代表風險值;
l——代表發生傷害的可能性;
s——代表發生傷害后果的嚴重程度。
l和s取值參照《秦皇島中輕啤酒原料有限公司風險辨識分級管控體系建設方案》確定。
4.4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實施
4.4.1各部門按照上述規定,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填寫《危險安源辨識統計表》中的序號、場所/設備設施/活動、危險源、可能的損害、現有控制措施/制度等內容。
4.4.2各部門根據矩陣法,對已識別危險源進行評價,填寫《危險源辨識評價表》風險評估和風險級別的內容。根據評價結果,將重大安全風險匯總填寫《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4.4.3各部將《風險評價信息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上交安全辦。安全辦對各部的《風險評價信息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進行審核和確認,匯總編制公司的《危險源辨識結果統計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以及《風險等級分布信息》。
4.5風險控制
4.5.1風險控制應首先考慮消除或減少危險源,其次考慮采取措施降低風險,最后考慮個體保護。
4.5.2重大安全風險控制
⑴在一段時期內需要采取專門措施控制時,應建立詳盡的實施計劃(即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⑵緊急情況下的重大安全風險,應制定應急預案。
⑶建立和完善制度,編制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
⑷監控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
⑸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⑹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維護。
4.5.3一般風險控制
對一般風險源,對職工進行安全風險教育,車間及相關部門完善現有制度和措施,加強運行監控。
4.6危險源的更新
各部門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隨時進行危險源的更新工作,對新增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確定新增重大安全風險,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⑴相關法律法規變化時。
⑵在工作程序將發生變化時。
⑶開展新的活動前(如新建公司等);
⑷采用新設備、設施前或設備技術改造后投入使用前;
⑸采用新的物質。
⑹發現新的危險源時。
各部門根據補充辨識和評價的結果,填寫新增《風險評價信息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報安全辦備案。
4.7管理體系培訓考核
4.7.1安全辦負責公司管控體系培訓考核工作,對各部門的安全風險負責人培訓,各部門負責人對其內部人員培訓講解。
4.7.2安全風險辨識工作的獎懲按照公司《安全獎證制度》執行,安全辦對各部的風險辨識工作完成及辨識管控記錄進行檢查考核。
5.記錄
5.1《作業崗位清單》
5.2《崗位作業內容清單》
5.3《公司風險源辨識標準》
5.4《公司危險源辨識結果統計表》
5.5《風險評價信息表》
5.6《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5.7《風險等級分布信息》。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2
1、目的
為充分辨識危險源,合理評價風險,進行風險控制策劃,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本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管理。
3、術語
3.1重大風險(或不可承受風險):指級別較高或危險程度較大、能夠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風險。
3.2管理方案:對重大風險,需投資或加強培訓實現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明確相關職能和層次的職責和權限,制定方法、資源和時間表,落實、檢查所采取的措施。
4、主要職責
4.1生產安環部負責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管理工作。
4.2設備技術部負責建設項目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管理工作。
4.3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包括相關方)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工作。
5、工作程序
5.1危險源辨識:
5.1.1劃分作業活動
5.1.1.1危險源辨識是針對作業活動進行的,進行危險源辨識首先要劃分作業活動。
5.1.1.2劃分作業活動方法
a、按生產(工作)流程的階段劃分;
b、按地理區域劃分;
c、按裝置劃分;
d、按作業任務劃分;
e、上述幾種方法的結合。
5.1.2危險源辨識范圍
5.1.2.1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
5.1.2.2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5.1.2.3所有作業場所內的設施。
5.1.3危險源辨識內容:危險源類別的分類見附錄一
5.1.3.1物的不安全狀態;
5.1.3.2人的不安全行為;
5.1.3.3作業環境的缺陷;
5.1.3.4安全健康管理的缺陷。
5.1.4在危險源辨識過程中,要考慮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和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和將來)。
5.1.5危險源辨識方法具體內容見附錄二
5.1.5.1基本分析法
5.1.5.2工作安全分析法
5.1.6危險源辨識充分性的確認
a、覆蓋已發生事故的原因;
b、覆蓋法律法規的要求。
5.2風險評價
5.2.1風險評價采用直接評價法、mes法和ms法(mes法、ms法和風險程度的具體內容見附錄三)。
5.2.1.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直接評價法判定為重大風險(或不可承受風險):
a、所有違反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情況或屬于組織性行為且涉及的范圍較大、后果較為嚴重的其它違規(輕微的違章行為除外);
b、近三年發生過重傷、死亡、重大財產損失(30萬元及以上)一次;或輕傷、非重大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下)三次以上,至今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仍有可能發生事故。
5.2.1.2除上述情況外,人身傷害事故采用mes法,單純財產損失事故采用ms法。
5.2.1.3風險分級
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即一、二級風險)屬政府部門級危險源;三級屬公司危險源;四級、五級屬車間(部門)級危險源。
5.2.1.4對5.1、5.2條款中記錄填寫《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表》,公司級危險源填寫《重大風險控制計劃表》,其中控制計劃為“制定目標管理方案”的填寫《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表,并填寫《重大危險源清單》。
5.3匯總和調整工作
為了確保全員參與、辨識充分,采取三級辨識二級評價的方法。《即班組、車間(部室)、公司三級辨識,車間(部室)、公司二級評價。》
5.3.1各車間(部室)對所屬各班組;公司對所屬各車間(部室)上報的危險源辨識評價表分別進行匯總。匯總過程中對所列出的危險源可合并同類項,但要指出危險源所涉及的作業活動。
5.3.2生產安環部組織相關人員對各車間(部室)上報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和確認,結果上報公司。
5.4風險控制策劃
5.4.1風險控制措施選擇的'優先順序:
首先考慮消除風險(如技術、工藝改造);其次考慮降低風險(如增設安全監控、報警、連鎖裝置或隔離措施);再次考慮采用個體防護裝置。
5.4.2風險控制措施:
5.4.2.1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由公司主管部門和廠充分討論確認后,制定重大風險控制計劃,公司生產安環部根據控制計劃組織實施,公司主管部門進行跟蹤監督、檢查。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應及時上報政府有關安全監督行政部門備案。
5.4.2.2三級風險,生產安環部和相關車間(部室)討論確認后,制定風險控制計劃,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所屬單位實施控制計劃,生產安環部進行監督、檢查。四至五級風險,由各車間(部室)制定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5.4.3生產安環部每月組織一次對三級危險源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能單位的三級危險源日常監督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各類安全監測與監測設備設施維護情況、安全防護設施維護情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崗位職工按章操作情況、職工應急預案與處置方案的掌握情況;各車間(部室)每月進行一次對本單位三級危險源的檢查,重點檢查各類安全監測與監測設備設施維護情況、安全防護設施維護情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崗位職工鞍章操作情況、職工應急預案與處置方案的掌握情況;作業區(班組)每月對四級、五級危險源的檢查,重點檢查各類安全監測與監測設備設施維護情況、崗位職工鞍章操作情況、職工應急預案與處置方案的掌握情況。
5.5危險源的更新
5.5.1各單位每年按本文件對危險源進行更新確認,并將確認結果于七月底前報公司生產安環部。
5.5.2對屬于公司管理的建設項目,在施工前,設備技術部組織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工作,以便對工程承包商提出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風險控制的具體要求。并將結果報生產安環部備案。
5.5.3當下述情況發生變化時,各單位應及時辨識危險源,更新(或補充)危險源辨識的相應表格。
5.5.3.1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
5.5.3.2各各車間(部室)的工藝、技術、作業環境、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或更新;
5.5.3.3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后的責任單位,要對相應的作業活動進行危險源重新識別、評價,評價結果在事故處理結束5個工作日內,報生產安環部備案(書面和電子版)。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為了明確風險辨識與評估的職責、方法、范圍、流程、控制原則、風險信息更新、持續改進等,同時評價和確定一級風險、二級風險和重大風險,界定出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以更好的、有的放矢的對風險進行控制、防范危險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二、范圍
適合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風險辨識、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環境等存在的隱患分析、評估、管制,以及對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安全評估、控制管理)。
三、職責
1.總經理負責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的領導、組織、協調、分工等職責,由總經理批準發布《重大危險源清單》。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的策劃、實施、檢查與監測工作,審查風險評價,組織制定、審核《重大危險源清單》,必要時及時更新清單。
3.人事行政部(安全辦)對各單位上報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確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風險并編制《重大危險源清單》和重大隱患項目治理方案;負責相關方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工作。
四、內容
1、風險識別的范圍
1.1公司常規活動和非常規活動(如生產、起重、運輸、登高、高溫、維修作業、辦公活動等)。
1.2所有進入工作場所的人員(包括合同方人員、外來人員)。
1.3工作場所的所有設施/設備。
1.4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
1.5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
1.6危險因素的種類
a)按能量分七種:機械能、電能、熱能、化學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機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b)可參考GB/T13861-2009《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代碼》4種類型分類(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
c)可參照GB/T6441-19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的`二十種類別分類。
1.7按層次辨識:廠址、廠區布局、建筑物、生產工藝過程、生產設備、裝置等。
2、風險識別的方法
風險識別以事先分析為主的思想為指導,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檢查表(SCL)、現場觀察法等多種方法,可單獨或聯合使用。
a.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從作業活動清單中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
b.安全檢查表(SCL):安全檢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擬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和操作有關的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
c.現場觀察法:通過現場實地觀察、詢問、交談,從而快速識別出部門的環境因素;
3、風險識別的步驟
3.1人事行政部(安全辦,為行文方便,以下直接用“安全辦”稱道)負責設計風險識別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表格,發至各部門;
3.2各部門負責組織人員,按“風險識別的范圍”從本部門班組的活動、產品和服務(工序與工序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人與人之間,上級與下級之間等皆存在服務)中識別出具有或可能具有的危害,填寫《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后,報送安全辦;
3.3安全辦對各部門識別出來的危害進行整理、匯總、分類,分類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類;
3.4安全辦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經風險評價后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4
為了確保工程質量達標,規避質量、安全風險的出現,我們主要以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工作為主,再根據不同類型的風險輔助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和手段。
1、工程質量事前風險管理
(1)風險管理依據準備
向業主收集并整理與本工程有關的合同(保險合同、風險管理合同、施工合同、勘察設計合同等)、項目立項批文、擴初設計文件、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中標通知書、地質勘察資料,整理審核設計施工圖紙,發現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并根據設計說明及施工圖內容,準備標準圖集、施工及驗收規范、質量評定標準、國家及地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
(2)施工準備階段控制
進場后,首先審查承包單位的企業資質、營業執照及施工承包合同,和承包單位的現場項目管理機構的組織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以及承包單位的專職管理人員、特殊崗位人員的資格證和上崗證。認真審核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對許多有問題、不完善的施工方案提出了合理修改、增補的要求,直至符合要求后方審批。
(3)施工場地控制
審查施工現場的準備工作是否完善,大臨設施是否齊備。組織現場項目風險管理機構人員踏勘現場,了解地下、地面及空中障礙物,了解各種障礙物和紅線、建(構)筑物的關系,針對現場實際情況,對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合理的改進意見,特別是對本過程周圍的地鐵、市政道路及管網的保護措施以及環境的保護措施。
(4)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設備的質量控制
審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設備供應單位的資質、準用證明(準產證明)、產品執行標準、產品型號與規格、產品性能檢測報告、經營業績、技術水平服務保證措施等。并檢測承包單位提供的供應廠家所生產的產品樣品,符合設計及規范標準要求后,方同意承包單位采購選用。有防火要求的材料必須提供防水性能檢測報告及本地區消防局頒發的銷售許可證,必要時送專業權威機構檢驗。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是控制工程質量的關鍵,是工程質量的基本保證,不允許承包單位先使用后補辦報檢手續。對未經工程師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專業監理工程師拒絕簽認,并勒令承包單位限期退場。
(5)施工機械的控制
對進場的塔吊、人貨兩用電梯、腳手架材料審查其是否有準用證,并驗收質保書,對于老設備除驗收合格證外,并應驗收保養合格證明單。檢查機械性能是否達到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并要有詳細的安裝、使用及拆除的具體措施,經管理審查同意后方可安裝,經安檢部門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對于主要施工機械,工程師審查同意后才能使用。凡直接關系到工程質量及安全的施工機具,應按技術說明書查驗其相應的技術性能,井在正式使用前進行校驗、校正達到要求后才能使用。
案例1: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審核分包單位(上海中建八局裝飾有限責任公司)上報的精裝修施工組織設計時,發現缺少對氡、甲醛、氨、苯、ivoc濃度的控制措施,缺少輕鋼龍骨5層石膏板隔墻以及衛生間墻面、地面石材安裝的施工工藝和流程,書面要求其補充完善之后專業監理工程師重新審批。
案例2:在審核幕墻深化設計施工圖中發現辦公樓北面裙房變形縫處干掛石材處,原設計節點不合理,其采用兩塊1.5mm背板不注膠搭接,專業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并與金粵項目經理溝通,采用1.5mm背板斷開用伸縮膠皮搭接,以適應其變形要求,被采納。
案例3:在2008年6月5日對已裝配運至工地現場的單元玻璃幕墻板進行檢查,發現單元板塊的隔熱豎、橫料在穿條部位型材有明顯裂紋,且該現像較普遍,其中一根裂紋長約260mm幾乎斷裂,當即下發通知單要求予以全面檢查清點,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查有裂紋單元板塊38塊,全部運回加工廠,要求該加工廠對已用這批鋁型材生產的單元板進行全部更換,并和鋁型材生產廠共同分析,型材內壁尖角處可能由于應力集中在裝配受力后產生裂紋,故進行修模、重新擠壓,并經檢驗合格。
案例4:在礦物電纜頭制作敷設方面,事先下發了風險管理工作聯系單注明制作程序及注意事項,并提出建議,在母線安裝中大于1000a以上的母線支撐件、固定件按圖集要求垂直距離應控制在2-3米,經由專業風險管理工程師提供出國家標準圖集中的相應做法,最后業主肯定了我們的正確意見,并進行了補加。
案例5:在2008年4月一批dn150鍍鋅無縫鋼管進場時,發現該批鍍鋅無縫鋼管沒有報審生產企業資質、檢測報告及產品合格證明文件,且仔細檢查發現該批鍍鋅鋼管沒有產品標識和廠標,并混有有縫鋼管,因此鋼管將用于消防管道,而設計規定大于dn100或壓力大于1.0mpa的消防管必須采用熱鍍鋅無縫鋼管,故專業監理工程師立即下發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將此批鋼管做退場處理。
案例6:酒店a樣板間精裝修施工完成時,衛生間(內設座便器)腳手板為木飾面,在日常使用中可能會因受潮而造成木飾面起殼及變色,故建議使用石材飾面;淋浴房玻璃門一側固定玻璃建議由右側改為左側,門扇改內開,以避免淋浴噴淋水從門縫中外溢;進門房的插卡離開門位置較遠不方便用戶進門的使用功能。建議均被業主采納,避免了在正式施工時留下功能性缺陷。
2、工程質量事中風險管理
(1)施工工藝過程的質量控制
針對各分項工程的具體情況,確定施工工藝過程混凝土質量控制的工序、方式,并組織實。焊接、挖土、澆搗混凝土、防水工程等重要工序,實行旁站監理。模板安裝質量問題現場管理人員及時發現,并通過澆搗令進行控制,拆模實行會簽制度。砌體拉結筋的設置、砌筑質量、門窗安裝、裝飾、水電安裝等則組織管理人員跟蹤巡視,發現問題及時開具工作聯系單和工程師通知單,及時處理質量問題,通過對施工工藝過程的監控,確保各分項工程的質量。
(2)隱蔽工程質量控制
隱蔽工程隱蔽前,先由承包單位專職質量員自檢合格后,填報隱蔽工程驗收報審表,報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對于鋼筋工程、預埋管線,堅持先驗收后隱蔽的原則,不得邊澆筑,邊綁扎鋼筋,邊驗收。現場驗收時監理工程師對特殊部位、容易出問題的部位進行重點檢查,對于一般部位實行普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開具通知單限期整改,并經復檢合格后,才允許隱蔽。
(3)工序驗收交接的質量控制
堅持上道工序未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各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單位進行自檢、檢查合格后,通知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檢驗。
(4)工程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嚴格執行單項工程開工報告和復工報告審批制度,凡單項工程開工及停工后工程復工,遵照規定的流程來實施。質量、技術問題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簽證,由風險管理機構負責人本人簽署。建立了質量風險管理日記,日記記錄工程施工、質量、旁站、質量問題整改等情況及會議重要內容等。在施工過程中發現重要質量問題及時向承包單位提出整改要求,整改不力時及時簽發了工程師通知單令其整改。
案例1:主體結構鋼筋、三、二、一層柱、板、梁鋼筋的制作安裝過程中我部加大現場同步檢查力度、增派了大量的人員、責任分工明確,對鋼筋的加工制作全過程監督控制,對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部分受力主筋鋼筋錨固長度不足、負彎矩鋼筋有缺漏、長度不夠、分布筋有缺漏等,在我專業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控制下,對所發現質量問題都在澆筑砼前整改完畢。此外,針對鋼筋翻樣的質量問題——構造結點下料不準、我部技術負責人又專門和下料人員勾通探討,把問題處理在下料前,避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錯誤整改,即省時、省料又加快了施工進度。
案例2:工程樁及地下連續墻施工期間,每天不定時對泥漿比重、粘度、ph值進行抽查測試,控制好3個參數,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整改。鋼筋籠制作中發現主筋搭接焊縫質量不穩定,主要表現在焊縫不飽滿或電焊夾碴,長度不足等情況,接駁器安裝不正,絲口在水平筋內,極個別鋼筋籠有漏鋼筋現象,埋件漏放或間距大、剪力槽泡沫條脫落等質量問題,專業監理工程師口頭和書面提出后均得到整改,但時有反復,故風險管理部實行動態管理并采取跟蹤監控,經過不懈努力,使工程質量達到了設計和規范要求,總體施工質量處于受控狀態。
案例3: 2009年4月8日,專業監理工程師在例行巡視檢查時發現,裙房會議中心東立面南端石材鋼架橫梁和立柱采用的是焊接連接,違反了jgj133-2001《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中的5.6.6強制性條文規定的橫梁應通過角碼、螺釘或螺栓與立柱連接,立即下發整改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馬上進行整改,確保了工程施工質量。
案例4:在辦公樓主體5層混凝土澆筑時,柱的'混凝土標號是c70,板的混凝土標號是c35,現場工人在澆筑時將c35的混凝土澆進柱子中,現場旁站監理發現后進行制止,現場工人不聽從指令,旁站監理人員及時向總監進行了匯報,總監立即趕到現場,馬上將總包和分包的負責人叫到施工現場,停止了施工,并通知了業主,一起對此事進行了處理,對違反操作規程的工人進行了處罰,并要求了施工方的現場負責人在現場盯崗負責施工,將模板拆開清除出柱子中的c35標號的混凝土,排除了主體結構的安全隱患。
案例5:柱子中的縱向受力主筋采用直螺紋連接,監理工程師現場檢查發現鋼筋螺紋加工前鋼筋端部沒有進行平整處理,致使部分直螺紋連接的上下鋼筋被鋼筋端部的不平點或端部的毛刺頂住,使螺紋擰不到位,影響了直螺紋的連接質量,針對這種情況現場監理工程師要求在螺紋加工前一定要將鋼筋的端部進行平整處理,對加工后的鋼筋直螺紋進行檢查合格才能使用,從而保證了施工質量。
案例6:在混凝土澆筑過程中,施工工人私自往混凝土罐車中注水,旁站監理發現及時進行了制止,并通知了總包的現場負責人,要求對工人進行教育,但總包現場負責人卻站在工人的立場,不承認往混凝土罐車內注水,監理工程師將現場照片拿出,使總包負責人在事實面前不得不承認對工人管理不嚴,并對施工工人進行教育,從而保證了混凝土的施工質量。
案例7:監理人員巡查發現2008年6月20日、7月19日、7月25日、7月26日共計5批187.863噸鋼筋直徑明顯偏小。6月20日兩批φ10、φ12鋼筋總分包均同意在監理見證下退場了(總共51.914噸)。7月20日監理平行抽查送檢hrb335φ10鋼筋,檢測結果內徑與重量均不合格,平均重量偏小達16.8%(共49.975噸)。經總包找業主研究同意加密使用(按等截面代換原則)。7月26日監理工程師抽測7月25日、26日進場的φ10、φ12鋼筋共計38根,直徑全部明顯偏小,沒有一根達到國家標準允許的公差。為保證工程質量、保護業主利益、規范總包行為,監理除口頭告知總包外并發了該批鋼材退場通知單。但是7月27日上午總包負責人找業主商議后業主同意加密使用(因抗拉強度等指標符合要求)。
3、工程質量的事后風險管理
要求施工單位各分部分項工程完成后及時組織進行質量目測檢查及實測工作,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有關人員檢查是否存在重大質量問題(如:不均勻沉降、裂縫、滲漏等),發現問題,及時實測偏差,責令承包單位整改并出具工程師通知單,未經整改不得進入下一工序施工。
在一項單位工程完工后或整個單體工程項目完成后,要求承包單位進行竣工自驗,自驗合格后,向現場項目風險管理機構和建設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項目風險管理機構協助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公司全面風險管理,保障穩健經營,根據財政部等五部委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18個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及受托管理公司(以下總稱為“集團”)的風險管理工作。集團公司所屬上市公司、公眾公司風險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規定要求,結合實際分別制定。三級及以下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建設工作,由所屬各公司負責。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風險,是指在集團未來經營管理中,各種不確定性對集團實現其戰略及經營目標的影響。集團風險分為集團層面的常見風險與業務流程控制風險兩個方面。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全面風險管理”,是集團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及各部門、所屬各公司和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圍繞集團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通過在管理的各個環節和經營過程中,執行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對集團運營中要面臨的內部的、外部的可能危及集團利益的不確定性,執行相應的控制措施,以獲得集團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的目標,是通過識別、評估影響集團戰略和經營目標實現的內外部風險,建立和落實有效的管理措施,確保將風險控制在與總體目標相適應并在可承受的范圍內。
第六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遵循全面、重要、制衡、適應、成本效益的原則,確保風險管理的有效性。
(一)全面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統一;覆蓋集團的所有業務、部門和人員,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確保不存在風險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重要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在全面風險管理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三)制衡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四)適應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與集團經營規模、業務范圍、競爭狀況以及風險水平等相適應,并隨著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五)成本效益原則:風險管理應考慮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的匹配,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第七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涵蓋公司治理與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有環節,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治理環節:主要包括“三會”運作,“三會”和管理層的職權等。
(二)重大資產購買和出售環節:主要包括重大資產自建、購置、處置、維護、保管與記錄等。
(三)對外投資環節:包括投資有價證券、股權、金融衍生品及其他長、短期投資、委托理財、募集資金使用的決策、執行、保管與記錄等。
(四)對外擔保與融資環節:包括借款、擔保、承兌、租賃、發行新股、發行債券等的授權、執行與記錄等。
(五)日常經營環節:主要包括:生產、采購與付款、銷售與收款、財務會計管理、全面質量管理、產品研發、人事管理等。
第二章組織體系與職責分工
第八條集團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建立科學、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組織架構,明確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和執行層(公司內部各層級)的職責權限、議事規則、工作程序和相關要求的制度安排,確保決策、執行和監督相互分離,形成制衡,避免職權交叉、缺失或職權過于集中,明確責任,減少內耗,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
第九條集團公司董事會是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決策領導機構,對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的有效性負最終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公司組織架構并確保其有效運行。
(二)制定集團發展戰略,建立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集團風險管理目標,有效規范集團經營行為。
(三)審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四)審定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方案。
(五)審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六)監督、評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和運轉的有效性。
第十條集團公司管理層負責日常風險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集團發展戰略、年度預算以及風險管理目標,確保集團經營目標的實現和年度預算的有效執行。
(二)擬定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和相關的風險管理工作流程,報董事會審批。
(三)擬定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方案,報董事會審批。
(四)建立健全風險管理監督評價和考核機制,對風險管理實施有效的日常監督檢查與評價,并進行嚴格考核。
(五)向集團公司董事會提交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六)組織集團全面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和集團風險管理文化建設。
(七)落實集團公司董事會決定的有關全面風險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集團公司設立風險控制總監,負責集團日常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集團公司成立風險控制管理總部作為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并向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總監匯報工作。
風險控制總監的職責如下:
(一)擬定集團風險管理制度,參與集團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經營目標、預算目標的設定。
(二)擬訂風險管理工作具體管理辦法和工作流程。
(三)指導集團風險管理與其他經營計劃和管理活動的整合。
(四)提出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職能體系建設建議方案。
(五)監督檢查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貫徹執行全面風險管理流程情況。
(六)推動集團整體風險管理能力的提升,包括風險管理知識的培訓、風險管理意識的增強以及風險管理技能的提高。
(七)組織起草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八)負責組織協調集團全面風險管理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全面風險管理是集團各層面、各崗位、每位員工的重要工作職責之一,集團各部門、所屬各公司以及每位員工,應充分認識自身的風險管理責任,履行風險管理工作職責,自覺防范和控制風險,將風險管理意識貫穿于集團經營管理的各方面和業務流程的各環節。
第十三條集團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風險管理責任人,并指定一名員工為風險管理聯系人,負責組織本部門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報告及風險控制等工作。
第十四條所屬各公司董事會是本公司風險管理的決策領導機構,所屬公司董事長或授權風險控制總監為本公司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執行風險管理制度,履行風險管理職能。
所屬各公司應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全面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所屬各公司風險控制總監由集團公司委派或任命,負責所屬公司日常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未獨立設置風險控制總監的所屬公司應指定分管風險管理的領導,并報集團公司批準。
所屬各公司應設立風險管理部門或指定資產財務部門作為本公司風險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十五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在風險管理過程中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執行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和全面風險管理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單位的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報告,并配合風險管理主管部門開展與本單位有關的風險評估工作。
(三)研究提出由本單位負主導管理責任的重大風險的管控措施。
(四)對本單位的相關風險進行管理監控和分析,向風險管理主管部門提交風險日常監控信息和風險預警信息。
(五)做好本單位有關建立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工作。
(六)做好本單位培育風險管理文化的有關工作。
(七)辦理風險管理其他有關工作。
第三章風險管理流程
第十六條集團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包括: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監督、改進與報告。
(一)風險評估包括:收集信息、梳理流程、對風險進行識別、分析和評價。
(二)風險控制包括:修訂完善集團各項、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
(三)風險管理的監督與改進包括:定期對風險管理流程及其有效性進行自我評估;定期集團的風險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聘請外部中介機構對集團的風險管理進行檢查;逐步建立符合集團實際情況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建立風險提示機制;督促風險管理問題的及時改進。
(四)評估報告:風險管理部門每年向管理層和董事會提交風險評估報告;發生重大風險事項應隨時報告。
第四章風險評估
第十七條風險評估是集團風險管理過程中的一個關鍵環節,它包括收集信息、梳理流程、識別風險,評價風險等幾個方面,并通過對風險影響程度的分析,給出集團風險控制的優先次序等。
第十八條收集信息。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應廣泛、持續不斷地收集與集團經營管理相關的內外部初始信息,包括歷史數據和未來預測,建立有效的風險收集與管理系統,對初始信息進行篩癬提煉、對比、分類、組合等必要的管理,以便進行風險評估。這些初始信息主要包括與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法律風險相關的內外宏觀經濟形勢、經濟運行情況、產業與金融政策、市場供需、行業及競爭對手情況、集團戰略與內部運行、財務狀況以及法律法規等。
第十九條梳理流程。就是對涉及集團經營管理全過程的各項管理及其重要業務流程進行梳理和分類,確定現有流程體系現狀,為集團識別風險,優化流程創造條件。
第二十條風險識別。集團應當查找各業務單元、各項重要管理活動及其重要業務流程中有無風險,有哪些風險。識別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各類風險。
(一)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為風險識別的主要實施單位。
(二)風險識別方法主要包括:風險清單識別法、財務報表分析法、流程識別法、現場調查法等。
(三)風險識別的步驟包括:閱讀風險清單、辨識公司常見風險、訪談、繪制流程圖、撰寫流程說明、識別流程風險點、提出控制措施、填寫風險控制矩陣、整理風險識別文檔等。
第二十一條風險分析。風險管理部門應當對識別出的風險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分析和評估,統一制定各風險的度量單位和風險度量模型,確保評估的假設前提、參數、數據來源和評估程序的合理性和準確性。
第二十二條對各種風險之間的相關性進行分析,以便發現各風險之間的自然對沖、風險事件發生的正負相關性等組合效應,對風險進行統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三條風險評價。在風險分析和整合的基礎上,評價風險可能產生損失的大小以及對集團實現經營目標的影響程度。
第五章風險控制
第二十四條風險控制包括修訂完善集團各項規章制度、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
第二十五條修訂完善集團各項規章制度。集團成立制度建設小組,根據調整確定后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機構、三定方案(定崗、定編、定職責)以及各項管理及重要業務流程優化方案,按照財政部等五部委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18個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對集團現行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清理、審閱、修訂與完善,建立健全全面風險管理制度體系。
第二十六條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集團根據風險管理總體目標,針對各類風險或每一項重大風險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解決該項風險所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二)所涉及的管理及業務流程。
(三)所需要的條件和資源。
(四)所采取的具體措施。
第二十七條風險控制措施的組織實施。根據風險涉及的職能部
門和業務單位進行分工,認真組織實施風險控制措施,確保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八條建立健全集團內部控制體系。
(一)根據經營戰略與風險管理目標一致、風險控制與運營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則,集團制定風險解決的內控方案,針對重大風險所涉及的各項管理及業務流程,制定涵蓋各個環節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對其他風險所涉及的業務流程,要把關鍵環節作為控制點,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二)集團制定合理、有效的內控措施,包括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
(三)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求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四)授權審批控制要求根據常規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規定,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權限范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
常規授權是指集團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既定的職責和程序進行的授權;特別授權是指集團在特殊情況、特定條件下進行的授權。
集團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集團對于重大的業務和事項,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者聯簽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五)會計系統控制要求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集團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從業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財務負責人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六)財產保護控制要求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公司嚴格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接觸和處置財產。
(七)預算控制要求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各責任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權限,規范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嚴格預算考核,強化預算約束。
(八)運營分析控制要求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管理層應當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通過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并加以改進。
(九)績效考評控制要求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體系,對集團內部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為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
(十)集團根據內部控制目標,結合風險應對策略,綜合運用控制措施,對各種業務和事項實施有效控制。
第六風險的監督、改進與報告
第二十九條風險管理的監督包括集團公司監事會對董事會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集團公司董事會對管理層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集團公司管理層以及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對其他部門以及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
第三十條集團公司董事會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管理層及風險控制管理總部的風險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對是否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風險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進行評價;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獨立第三方對公司風險管理工作進行獨立檢查評價。
第三十一條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工作實施情況和有效性進行檢查和檢驗,對風險管理解決方案進行評價,提出調整改進建議,出具評價和建議報告。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以公司重大風險、重大事件和重要決策、重要管理及業務流程為重點,對集團風險管理基本流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二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要定期對其風險管理工作進行自查,及時發現缺陷并改進,其應及時報送給集團公司風險管理總部。
第三十三條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逐步建立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并將其作為搜集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信息的基礎,用以量化評價考核集團各方面風險管理情況,對風險評估所確定的由其管理的重大風險和其他需關注的風險進行持續的日常監控。
第三十四條建立風險提示機制。對在經營過程中,通過監測、檢驗、檢查發現的風險,風險管理部門以《風險提示函》的形式,及時向有關部門或所屬公司發出風險提示,并促進其改進。
第三十五條建立風險評估報告制度。集團風險評估報告分為定期報告和不定期報告。定期風險報告是對某一個階段公司經營發展中存在的風險和糾正的情況進行的綜合報告;不定期專項風險報告是對監控中或風險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風險或風險隱患問題進行的專項報告。風險報告要按照規定的報告程序報送集團公司領導、相關職能部門。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集團總體經營與運行情況;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和基本流程的建立與維護;公司內控制度及其執行情況;各類風險的評估方法及結果;重大風險事件情況及未來風險的預測;公司日常經營與風險管理的改進建議。
第三十六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主管部門在對重大風險的日常監控中,要建立重要事件快速報告制度和報送責任人制度,就業務經營、財務管理、資金運用、工程管理等方面出現的重大問題以及與集團有關的敏感問題、群體的性事件、重大突發事件、重大違法違紀事件等情況,在所監控的風險達到預警條件時,相關部門或單位應當立即報告集團公司。所屬各公司的風險管理主管部門在發出風險預警報告時,應立即啟動風險,采取風險應對措施,并及時向集團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報告。
第三十七條對于重大突發風險和跨所屬公司并可能對集團造成重大影響的風險,所屬各公司的風險管理部門應在發出風險預警報告后立即采取相關措施,盡量控制風險,并隨時向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報告當地重大風險變化情況、原因、趨勢及下一步對策建議。風險控制管理總部應立即組織分析情況、統籌制訂、實施風險應對方案,盡量降低突發風險對集團的影響,并報董事會。
第三十八條集團風險管理要納入績效考核管理,作為績效考核的一個指標或組成部分。對因工作失職、瀆職而遲報、漏報重要事件,甚至有意見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管理程序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章全面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建設
第三十九條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應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建立涵蓋風險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系統的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包括風險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分析、測試、傳遞、報告、披露等各項功能。
第四十條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負責提出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功能需求,并與集團信息化管理部門配合,根據集團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提出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建設規劃方案,同時配合集團信息技術專
業機構等相關力量,進行集團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具體開發、建設和應用工作。
第四十一條集團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應確保輸入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對輸入信息系統的數據,未經特殊的批準程序不得更改。
第四十二條集團公司信息管理部門應確保風險管理信息體系運行的穩定性、安全性和權限管理有效性,并根據實際需要不斷進行系統改進、完善或更新。
第八章風險管理文化建設
第四十三條集團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樹立正確的風險管理理念,增強員工風險管理意識,促進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四十四條集團將風險管理文化融于企業文化建設全過程,在各層面營造風險管理文化的氛圍,在企業文化管理的相關政策和制度文件中明確規定風險管理文化的建設要求和內容。
第四十五條集團公司和所屬各公司的負責人應在培育風險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業務流程和風險控制點的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人員應成為培育風險管理文化的骨干力量。
第四十六條集團定期對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全體員工進行風險管理理念、知識、流程以及控制方式等內容的培訓,以增強風險管理意識和能力。
第四十七條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人員應牢固樹立風險無處不在、風險無時不在、合理利用機會風險的意識,發揚光大“人人都是一道屏障”的風險控制文化,樹立崗位上的風險管理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
第四十八條集團公司和所屬各公司將通過多種形式廣泛、深入、持久地宣傳道德誠信準則和風險意識,進行風險管理案例教育,針對不同對象,開展風險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操作人員崗前風險管理培訓。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負責解釋。第五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6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提高湘桂鐵路提速擴能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工程施工中杜絕安全事故、消滅安全隱患,控制危險源的狀態,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公司規定,結合本項目部工程施工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1、開工前施工風險評估和管理制度
(1)單位工程開工前,項目部經理應組織項目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相關技術人員,對單位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消除風險的管理方法及代價進行評估,確定施工中的危險源,并對危險源進行動態管理。
(2)風險評估和危險源管理是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風險評估和管理的主要目標就是已知某種危險的存在而研究制定相關的管理、控制措施,提高項目部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危險源管理的主要目標就是控制危險源的狀態,通過制訂相關的管理、技術措施以保證危險源運行在一個可控、可預見的范圍內,進行安全生產。
(3)項目部風險評估和危險源管理主要采取事前預防管理的方法:
一是落實政府及相關部門頒布的各項安全法規、標準、公司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2002年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對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特別是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作出了嚴格而明確的規定,項目部是施工安全生產的主體,是落實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
二是強制實施許可證制度。勞務隊伍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項目部主要領導具有安全培訓證,安全工程師、安全員和安全管理人員具有資質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培訓上崗等。
三是執行多方位的安全培訓制度。作業人員進場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操作培訓并考試合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培訓,工程技術人員與領導干部必須參加安全技術與安全管理培訓等。
四是定期對單位工程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與評價。這是危險源管理的工作重點,在對各施工工點、環境、設備等進行全面辨識與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相應的危險源評價,制訂出各項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五是使用監控系統進行現場監測與控制。利用軟件、硬件技術對重點危險源進行實時監控,做好事故的全面預防工作。
六是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可能發生的同類事故案例及預先事故評估模擬結果制訂出預防事故、控制事故、展開救援的方案,為后續的事故控制與處理提供技術支持。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根據制訂的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并指揮救援隊伍快速有效地控制事故、對受傷人員進行有效的醫療處理、組織涉險人員疏散、事故災后的清理與恢復生產等。最后根據“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逐項進行處理,并通過反饋機制加強和完善事故的事前預防措施。
2、施工中風險評估和管理制度
單位工程施工過程中,項目部經理應定期組織項目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相關技術人員,對單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風險、危險源進行評估及管理:
(1)項目部重點工程及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柳江雙線特大橋、大青茅隧道)每月評估一次,確定施工中出現的新的危險源并制定落實預防措施。
(2)項目部一般工程及危險性較小的工程每季度評估一次,確定施工中出現的新的危險源并制定落實預防措施。
(3)項目部針對各種意外情況可組織臨時的評估。
3、完工后風險和管理總結制度
各單位工程完工后,項目經理應組織項目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相關技術人員,對單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風險、危險源管理進行總結,并出具總結報告,為后續類似工程的施工提供管理經驗。
4、項目部風險評估及危險源評估管理由安質部進行日常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7
隨著經濟建設的高速發展,縱橫交錯的管道運行正承受著區域內第三方交叉施工帶來的越來越多的風險,防控任務艱巨。以“三道防線”和“三個必須”防控第三方交叉施工風險,使管道運行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第三方交叉施工,是第三方在管道中心線五米范圍內欲進行的各種施工,影響管道的安全運行。在管道上方常見的第三方交叉施工包括:新建公路、鐵路、自來水、光纖通訊、村村通公路、挖塘、修渠、清淤、植樹、農民取土、土地平整、棄土棄渣、水工、種植深根作物等。其實施的主體有企業和農民,施工性質有合法與非法之分。特點是:報政府審批的工程,在設計階段會征求管道企業意見,進行了風險規避或避讓;一些小工程,往往要降低成本快速施工,個別違法工程甚至采取偷干、蠻干的做法,給管道運行帶來了安全風險。
一、做好風險預警,掌握防控主動權
(1)收集第三方交叉施工信息
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網。最初抓手是建立信息員隊伍。第三方交叉施工信息的收集,首先就是各站線路員通過巡線工,找到第二類信息源頭的基層干部,發展信息員。對信息員的選擇和配備,一要人脈廣,二要責任心強,三要疏密有秩、涵蓋所轄線路,四要建立獎勵和定期聯系制度。
信息收集打的是“親情牌”,走的是群眾路線。除有效發揮信息員作用外,還要通過發放宣傳品、上門走訪、舉報當場兌獎等方式,密切與沿線戶主、地方政府及施工企業的聯系與溝通,加大他們主動告知施工信息的頻率。及時了解掌握更為全面的施工信息,爭取避讓或提前采取管道保護措施,消除施工風險隱患。
(2)巡線工巡護防線
巡線工是管道線路管理的主要力量之一。他們的`主要工作是徒步巡線、小治理、信息收集、電位采集、違章占壓控制并上報站線路員。上午8—11時,是第三方機械施工的高發頻段。巡線工應在該時段加強巡護,主動查找管道沿線的挖掘機、開溝機、打井隊等大型作業設備。在機械上粘貼警示帶,向操作人員發放宣傳品,宣傳《管道法》和注意事項,達到認識管道標識、知法、懂法的目的。
為提高巡護效率,要細化巡線工巡護內容:每天至少和兩名沿線戶主進行交流(即全年可與80%戶主交流兩遍);每周兩次走訪信息員;每年要上門走訪沿線每位戶主,宣傳告知管道保護內容。
(3)物防防護防線
依據《管道法》規定,管道地面標識不清是企業責任。因此,管理處要督導各站將管道上方的地面標識埋設準確、通透,標注出管道位置、埋深和相應的警示標語,特別是對“高后果區”應進行加密敷設。對于淺埋點、路邊溝渠應進行綜合治理,如用加蓋蓋板等保護措施來消減風險。逐步探尋和使用光纖預警系統等先進設備。
二、做好協調督導,規避操作風險
(1)“責”與“利”必須有效配置
線路員和巡線工是控制第三方交叉施工風險、確保管道運行安全的中堅力量。他們冬冒嚴寒,夏頂酷暑,工作條件艱苦、責任重大。因此,實行人性化管理,配備必要的設施和物資確有必要。
一是在巡護車輛上配備“線路集成工具包”。所備物品主要包括:一個文件夾(內裝《第三方施工告知書》、《臨時用工看護協議》、《信息獎勵領款單》、宣傳頁、筆等)、白灰袋、小木楔、警戒帶、彩旗帶、鐵撬、卷尺、手電筒。汛期還應有編織袋等工具以及各類精密儀器,以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二是根據季節變化,配備帽子、太陽鏡、雨衣、雨鞋等。巡線工全部雇傭當地農民,每月支付幾百元工資。如果不只是簡單地把他們看成是雇工,而是當成企業的一份子,讓他們參與獻計獻策、獎懲評議、物品核發等,就容易使他們產生企業歸屬感,激發他們的自豪感和責任心,樹立和提高他們在親屬中的威望和影響力,起到廣泛的宣傳帶動效應。
(2)“法”與“情”必須合理兼顧
第三方交叉施工引起的事故屢見不鮮。其主要癥結:一是施工方對管道缺乏了解,盲目施工;二是雙方協調時間過長造成強行施工。因此,線管人員既要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又要增強溝通的靈活性。
首先,提高沿線群眾的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通過通告、彩頁、電影、宣傳品等形式,反復宣傳《管道法》和《事故案例》。使他們認識到“保護管道就是愛惜自己,違法施工責任重大”。對不聽勸阻、惡意施工者,要提請當地公安機關予以法律嚴懲,彰顯法律的嚴肅性。
其次,妥善處理施工方與管道方的利益沖突。管線通過地區輻射面廣、地貌復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隨著第三方施工的日漸增多,防控難度極大。因此,不能只是例行公事的程序化管理。要轉變觀念,主動了解、溝通、反饋,協商解決他們與管道方的遺留問題,化解怨氣、消除對立情緒,營造良好的管道保護氛圍。對合法的第三方施工,必要時由管道方想辦法、出方案、出費用,從根本上變“堵”為“疏”,加快施工速度,消除施工風險,確保管道和群眾安全。
(3)“防”與“護”必須齊抓共管
一是按照管線里程配備巡線工,實現巡護全覆蓋。依照國家臨時用工規定,巡線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3—4個小時。因此,要以能夠在規定時間內走完的平均里程為標準,確定巡線工人數。
二是強化責任落實,建立自下而上的考核機制。對巡線工采用gps巡線跟蹤系統和現場貼條回復等手段進行巡線監控;各站的線路員要為每名巡線工建立巡護檔案,定期召開評議會進行點評;管理處管道科要建立各站的考評檔案,定期公布考核結果。所有考評均要與集體及相關個人工資等收入掛鉤,兌現獎懲。
三是對施工現場進行風險評估和監控。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1、定位。先測量定位,再開挖驗證。一定要找到管道、光纜的準確位置,防止誤測。
2、向第三方告知。將管道、光纜位置和深度,告知第三方業主、施工方負責人、挖掘機手。講清利害關系,并在《告知書》上畫出簡略圖紙后交給對方簽字確認。
3、設立警示標志。立警示牌、撒白灰線、拉警戒帶、釘木楔,標出管道位置、深度和走向。必要時安排專人現場監護。簽訂《臨時用工看護協議》,協議中要有控制草圖、要求、待遇、雙方聯系方式等內容。
4、向上級報告。線路員應及時向管理處管道科發送第三方施工報告。主要包括:對方單位欲進行的施工內容、現場勘查情況、處置建議。管道科應在48小時內做出書面回復。較大型施工應依據《管道法》報告當地發改委能源局處理。
5、開挖。在開挖管道和光纜時,線路員必須全程現場監護,邊檢測邊挖掘,嚴防傷及管道和光纜。
“三道防線、三個必須”管理手段的實施取得了一定效果,還需今后在實際工作中進一步得到驗證和完善。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8
經過多年的改革開封與社會主義市場的不斷的摸索與發展,我國的經濟建設取得了較大發展,同時也帶動了金融領域快速發展。金融已經逐步的演變為經濟發展的核心,然而,金融風險的逐漸增加,現狀令人堪憂。金融的重要性決定了我國必須要不斷的完善并強化金融風險管理,減少金融風險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破壞,保證我國金融安全運行。
一、金融風險管理的認識
金融風險是指在金融市場中,對于未來的收益存在一些不確定性因素,可能造成財務損失的風險。金融風險管理是各類經濟主體在運營和籌集資金的過程中,通過了解各類金融風險,用最低的金融成本來實現金融的最大安全保障,從而實現最大經濟效益的一種管理辦法。金融風險管理主要是要通過金融風險的控制和處理,減少損失,實現資金的籌集和運營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我國金融風險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1.風險管理體系尚不完善
管理體系的健康運行,離不開一個健全完善的金融體系,我國的經濟發展雖然得到了很大的進步,但相對健全的金融組織結構和風險防范機制還有一段較遠的距離,很多金融機構都還沒有建立起風險管理部門,內部管理機制較差。隨著不良貸款的增加,風險管理體系存在的缺陷將嚴重阻礙風險管理的整體運行,同時也給金融管理帶來了極大的障礙。
2.缺乏對金融風險的范范意識
隨著我國經濟市場的不斷發展和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金融市場得到了很大的發展機遇,同時也面臨著巨大的金融風險和挑戰。在環境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我國的很多金融機構對于風險防范和法律都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有些機構甚至都沒能很好的了解金融風險的概念。很多機構為了擴大資金規模,沒有經過仔細的調查研究就開始盲目的開展各種籌資理財活動,讓很多的不良貸款行為有機可乘,增大了金融風險。而許多的投資者們往往只關注最后的經濟回報。忽略了整個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金融風險。由于我國的許多制度還有待完善,使得金融風險的管理制度和監管力度需要再進一度加強,所以,很多人對于金融管理的法律意識也比較淡薄。
3.國內金融資源匱乏
金融資源是金融風險管理的基礎與保障,然而,國內的金融資源存在多方面的不足,影響了金融風險的正常管理。金融資源的匱乏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信用制度的供給不足。對于存款的企業,到期必須還本付息,對于貸款的企業卻存在著到期無法還款的風險,這種存貸款不均衡的現象將導致銀行不良債權增加,增加其金融風險;第二,產權制度供給不足。金融產權制度的缺陷導致銀行和企業的關系混亂,一旦企業運營不良,就會大量的占用著銀行的信貸資金,不良貸款增加,金融風險也隨之增加;第三,貨幣制度的供給不足。不均衡的利率制度和過低的利息支出對資金的使用者很難造成一定的壓力,使得銀行的呆賬不斷增加;第四,金融制度的供給不足。金融制度的不完善導致金融市場要么沒有競爭,要么過度競爭兩種不良的競爭局面給投機資金造成生存和活動的余地。第五,金融監管制度供給不足。傳統的監管制度已經難以適應金融日趨信息化和電子化的現狀,內部監管制度的完善是金融管理的重點。一旦監管制度存在問題,就會迅速造成連環反映,使經濟受到一定的威脅。
4.市場信息不透明
金融產品是信息咨詢的結合體,金融市場信息的能夠幫助投資者對于企業的經營狀況有一個全面仔細的評估,還可以積極的促進金融市場健康持續的發展下去,然而,我國的金融市場信息目前還不是非常透明,造成公司的財務信息嚴重失真,可能會給投資帶來一定的風險,造成一定的損失。信息的不透明,還可能導致金融市場的資金流向被門內部控制,引發金融市場的混亂,如此種種,都不利于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
5.風險管理技術跟不上市場發展的需求
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導致了很多金融衍生工具的產生,但是,國有商業銀行的金融風險管理技術一直比較落后。風險測量工具的落后、資金損失率較高、抗風險能力弱、缺少必要的'量化工具等等是制約風險管理制度創新的主要因素。另外,還缺少成熟的風險測量工具,使得風險管理制度失去實施的基礎。
三、加強我國風險管理的對策
1.完善風險管理體制
建立和完善金融管理體制是加強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完善風險管理體制可以更好的避免外界金融機構的影響,內部風險管理體制也將會發揮很大的作用,可以有效的增加金融機構的抗風險能力。要適當的加強相關人員法律知識的學習,加強其對金融風險的防范意識;建立科學嚴密的金融管理體系,完善結構設置,進行有效的內部管理;建立相關的責任制度,明確規定相關人員的責權范圍,強化責任和風險的意識。促進工作人員的工作激情;加強相關人員的素質,時期具有發現風險的能力,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風險的發生。
2.提高風險的管理意識
提高風險的管理意識主要是從金融機構和企業單位或者居民個人兩方面著手。加強金融機構的防范意識,就是要練就一批具有較高素質的經營管理和從業人員隊伍。積極開展金融法規的宣傳和學習活動,加強風險管理的防范意識,不斷提高金融市場內相關從業人員的素質。另外,金融市場的發展離不開其他部門的密切配合,因此要把企業風險管理意識和金融機構有效的結合在一起,同時分析其行為導致利益的變化,要不斷自覺的提高自己的風險管理意識。
3.加強金融風險管理制度的創新
制度創新是金融創新中較為經濟的創新,它不僅可以影響其他創新的收益。還可以充分發揮先進制度的激勵功能,從而有效的促進金融、經濟的快速發展。風險管理制度的創新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第一,管理體制的創新。建立健全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創建全面風險管理制度;第二,監管制度的創新。監管機構應由“靜態”合規性監管向“動態”審慎性監管轉變,監管制度的重點在于審查銀行的風險管理體系;第三,交易工具制度的創新。雖然我國目前的建議手段和建議風險較為單一,但也應該及時的建立相對應的管理制度,為交易工具的推廣打下基礎,從而有效的規避金融風險。
4.加強國際合作
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使我國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的聯系日益緊密,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是金融市場發展趨勢。要不斷的加強與國際金融組織的聯系,對于國際資本的流向進行嚴格監管,降低金融風險的發生,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性。同時,還要不斷總結經驗教訓,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礎。
四、結語
通過對我國金融風險管理存在一些問題的分析與研究,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對于景榮體系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社會的進步,給金融市場帶來了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風險,相關的金融部門只有通過不斷的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改正問題,才能夠不斷的發展進步。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9
1、總則
1.1 為有效防范和規避隧道建設風險,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隧道風險管理,保證隧道施工安全,根據《鐵路隧道風險評估與管理暫行規定》、《鐵路隧道工程施工技術指南》、《鐵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結合云桂鐵路云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管理的隧道工程特點,制定本辦法。
1.2 本辦法所稱風險管理是指參建各方通過風險計劃、風險評估、風險控制,落實“抓源頭、抓過程、抓細節”的管理要求,減少風險的影響,以較低、合理的成本獲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行為。
1.3 公司以設計階段隧道風險評估為基礎,結合地質勘探新成果、超前地質預報成果、施工揭示地質情況和監控量測結果,對隧道風險工點進行動態調整。
1.4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管轄的隧道風險管理。
2、管理機構與職責
2.1 公司成立隧道風險管理領導小組、技術方案組、現場工作組,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進行隧道風險管理。
2.1.1 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主管生產、安全副總經理,設計院主管副院長、監理公司總監、施工單位集團公司主管副總經理
組員:公司工程、安質部長,段落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設計院項目經理、監理站總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外聘專家
2.1.2 技術方案組 組長:公司總工程師
組員:公司工程、安質部長,段落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施工單位總工程師
2.1.3 現場工作組
組長:段落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
組員:段落指揮部副指揮長、專業工程師,施工單位工程部長、項目分部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監理組長
2.2 工作職責
2.2.1 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制定隧道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工作實施辦法;
(2)組織相關單位分別在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開展風險評估工作;
(3)審批技術方案組提報的I 級風險隧道施工技術方案;
(4)檢查、監督、協調和處理隧道風險管理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負責事故搶險組織、指揮等工作。
2.2.2 技術方案組職責:
(1)審查I 級風險隧道施工技術方案并報領導小組審批;
(2)審批II 級風險隧道施工技術方案;
(3)分級建立專家評審組,組織I、II 級風險隧道施工技術方案論證;Ⅰ、Ⅱ級風險隧道專家組成員為:院士、設計大師、院校教授、國內知名隧道、地質專家各參建單位隧道技術負責人。
(4)檢查技術方案落實情況。
(5)定期組織專家對重大疑難施工技術方案進行檢查。
(6)根據現場工作組提報的資料,動態調整隧道風險等級。
2.2.3 現場工作組職責:
(1)按公司標準化管理要求和隧道風險管理辦法,組織現場落實批準的隧道風險技術方案;
(2)對重大風險源進行全過程的卡控。
(3)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4)組織參建單位技術負責人論證其它隧道施工方案;
(5)根據揭示地質,提請調整隧道風險等級和變更技術方案。
2.3 公司工程部在領導小組和技術方案組領導下,負責隧道風險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收集信息、建立工作臺帳、提請領導小組和技術方案組開會研究有關事項、編發會議紀要,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3、風險管理
3.1 各參建單位按照風險計劃、風險評估、風險控制的程序,對隧道設計和施工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3.2 參建各方應積極開展隧道風險管理,根據風險等級,從技術和管理兩個方面落實風險管理內容。
3.3 施工單位要按管理層、技術層、作業層三個層次,建立相應的管理機構。
3.3.1 管理層要成立以項目經理負責,各職能部門參加的管理機構,負責本標段隧道的風險管理,制定風險管理計劃,確定隧道風險管理的目標和準則,保證。
3.3.2 技術層要成立以項目總工程師負責的技術方案機構,負責本標段隧道的風險評估和技術方案制定報建設單位審批。
3.3.3 作業層要成立以項目副經理、項目分部經理、現場作業隊長負責的現場卡控機構,負責按經過評估和審定的技術方案組織實施,并將實施過程中的變化情況及時報管理機構和技術方案機構。
3.4 各參建單位應結合工程特點,制定風險管理計劃,確定隧道風險管理的目標和準則。
3.5 風險評估工作包括風險識別、風險估計和風險評價,各參建單位應按《鐵路隧道風險評估與管理暫行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工作。
3.5.1 公司組織設計單位在開工前完成設計階段風險評估工作。
3.5.2 施工單位應對施工階段的風險進行評估并進行實時監測,施工階段的主要風險源為:
(1)設計文件提示的斷層破碎帶、富水破碎帶、不同巖性接觸帶、淺埋段、巖溶水水平循環帶、高水壓地段、溶腔、穿越水庫和公路段、高瓦斯地段、高地應力地段、膨脹性和擠壓性圍巖地段及洞內與地表水力聯系強的地段。
(2)超前地質預報異常地段。
(3)監控量測異常地段。
3.5.3 當超前地質預報或監控量測出現異常時,應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現場工作組,現場工作組應立即組織初步評估。當初步評估結果為高度和極高風險時,報技術方案組
組織評估,確定風險等級和技術方案。
3.6 風險控制工作包括風險預警和施工過程控制。
3.6.1 風險預警
(1)施工單位應在洞口設置紅、橙、黃、綠指示燈,向作業人員提示當天隧道施工風險等級。綠燈表示風險等級低,黃燈表示高度風險,橙燈表示極高風險,紅燈表示發生事故正在搶險。
(2)施工單位在接近安全風險源前應向參建各方發出預警,現場工作組接到預警后,要組織檢查技術方案,加強過程控制,指定專人包保,保證施工安全。
3.6.2 施工過程控制
3.6.2.1 風險隧道施工必須以“四化“手段為支撐,全面推行標準化管理。
3.6.2.2 加強落實公司“五個一”工作,即“一塊牌、一根管、一根棍、一把尺、一張椅”,具體實施辦法見附件。
3.6.2.3 人員培訓
(1)參建各方應建立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計劃,對參建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2)工程施工的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和逃生技能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任職。
(3)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應有臺帳,新進場人員和換崗作業人員崗前培訓學時不少于20 學時,其它人員每年培訓不少于20 學時。
3.6.2.4 施工單位必須針對每個隧道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明確施工方法、設備配備、勞力和材料安排和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經批準后執行。專項施工方案中應針對可能遇到的坍方、突泥突水、巖爆、瓦斯爆炸和大變形等事故的危險因素制定專門的控制措施。
3.6.2.5 超前地質預報納入工序管理,嚴格按公司制定的《隧道超前地質預報管理辦法》執行。
3.6.2.6 施工監控量測是確保隧道安全的重要手段,必須納入工序管理。監控量測工作嚴格按公司制定的《隧道監控量測管理辦法》執行。
3.6.2.7 安全技術交底執行項目部、作業隊、班組、作業人員逐級交底制度,使作業人員熟知各工序施工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確保施工安全。
3.6.2.8 隧道各工序施工前,必須堅持班前安全講話,強調有針對性的安全注意事項,并按《鐵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規定的安全檢查表,逐項檢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3.6.2.9 隧道開挖必須嚴格執行確定的工法,當隧道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應及時采取措施。變換開挖工法必須報批。
3.6.2.10 控制開挖循環進尺。應根據圍巖地質條件和初期支護鋼架間距合理確定開挖循環進尺。全斷面開挖時,開挖進尺不得大于3.0 米;臺階法時,開挖進尺不得大于1.5 米;分部法開挖時,開挖進尺不得大于1.0 米。當設計文件對開挖進尺另有要求時,按設計文件辦理。
3.6.2.11 在洞口和掌子面附近懸掛揭示牌,標識施工的里程段落、支護參數、開挖進尺要求和注意事項,提醒作業人員規范施工,同時便于檢查人員核對。
3.6.2.12 隧道洞內必須設置救生應急管。救生應急管采用直徑108 毫米,壁厚5 毫米無縫鋼管,自掌子面連通到距掌子面最近二襯完成地段。
3.6.2.13 在二襯端頭設置作業人員休息區,供侯班人員和休息人員使用,盡量減少掌子面人員數量。
3.6.2.14 在掌子面附近邊墻上懸掛救急箱,箱內放置救急藥品和不易腐爛變質的食物,以應對突發事故;藥品和食物定期更換。
3.6.2.15 當鋼架侵入限界必須更換時,嚴格按照《鐵路隧道工程施工技術指南》的工法和步驟實施。
3.6.2.16 對未襯地段建立巡檢機制。交接班時接班安全員對未襯地段的初期支護進行檢查,無異常時其他人員方可進入掌子面,發現異常變形和較大裂紋通知上班掌子面人員撤離,報項目部領導,由項目部安排對該地段加固處理。當班作業時由當班安全員檢查2~3 次,按上述流程進行辦理。
3.6.2.17 對富水軟弱圍巖、巖溶等有突涌水風險的隧道,必須進行防突涌水專項設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3.6.2.18 當采用注漿堵水措施時,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隧道巖溶注漿管理辦法》。
4、應急預案
4.1 隧道施工前,施工單位須按《鐵路隧道施工安全技術規程》編制應急預案。
4.2 參建各方必須建立應急組織機構及預警、指揮系統,指定專門的管理部門和人員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工作。
4.3 應與附近醫院、消防隊,臨近施工隊伍及其他救援組織建立正式的互助協議,并做好相應的安排,確保在應急救援中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4.4 隧道施工中必須配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和設備器材,并設專人管理,對配備的應急救援機械設備、監測儀器、堵漏和清洗消毒材料、交通工具、個體防護設備、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等,應進行定期檢查、維護和更新,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能隨時投入使用。
4.5 隧道施工必須事先規劃逃生路線,并在隧道適當位置設置避難、急救場所,避難處應準備足夠數量的逃生設備、救護器械和生活保障品等。
4.6 隧道內交通道路及開挖作業等重要場所必須設置安全應急照明和應急逃生標志,應急照明應有備用電源并保證光照度符合要求。
4.7 隧道施工期間各施工作業面必須安裝警報裝置,警報裝置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4.7.1 設置警報設備的場所,應有應急照明,并在停電時能夠識別;
4.7.2 使用電源的警報設備應配備備用電源;
4.7.3 警報設備應采用手動警報設備、自動警報設備、放置燈、廣播設備用的`擴音器及其他警報設備,組合使用,互為備用,保證其性能可靠。
4.8 隧道施工期間通信系統必須保證暢通,及時掌握現場情況。同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4.8.1 必須在現場各應急組織相關部門、洞口值班室、開挖工作面及其他必要的地方設置通信設備;
4.8.2 使用帶電源的通話裝置應配備備用電源,保證停電時不影響使用;
4.8.3 通信設備應采用洞內有線電話,并保證其性能可靠。
4.9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必須定期組織應急預案的桌面演練或模擬演練。演練前應結合施工環境改變和以往演練的情況制訂計劃,演練后應及時評審,并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4.10 隧道內所有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應急救援培訓。應急救援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4.10.1 了解潛在危險的性質和對健康的危害;
4.10.2 熟悉應急救援程序;
4.10.3 掌握必要的自救及互救知識;
4.10.4 了解預先指定的主要及備用逃生路線、集合地點及各種避難急救場所位置;
4.10.5 了解各種警報含義,掌握警報設備、通信裝置、避難器具等的使用方法。
5、應急救援
5.1 當隧道施工中發生險情時,應迅速作出判斷,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并按響應級別啟動應急救援程序,同時根據下列各項要求,迅速開展事故的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工程搶險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5.1.1 值班人員和安全負責人應立即通過警報裝置通知隧道內所有作業人員緊急撤離。險情信息第一時間報告建設單位;
5.1.2 現場最高管理者應負責指揮疏散撤離,各級調度人員應堅守崗位,保持通信暢通,及時反饋人員撤離及險情出現情況等信息;
5.1.3 應及時上報地方政府或相關救助部門,請求緊急救援,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5.1.4 現場應采取安全警戒或隔離措施,防止其他人員進入危險區域,避免災害損失的擴大;
5.1.5 進行事故原因分析,收集事故物證,調查引發事故的具體原因和相關責任人;
5.1.6 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和工程處理措施,上報建設、設計、監理和相關單位,按批復的方案對事故進行處理。
5.1.7 隧道災害事故處理和救援應按下圖所示的工作程序進行。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10
1、目的
確保不符合產品要求的產品得到識別和控制,以防止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原料、輔料(含包裝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出廠產品所發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程序
3.1 在超出關鍵限值條件下生產的產品由關鍵控制點監視人員直接識別潛在不安全產品,對其進行標識和隔離。
3.2 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條件下生產的產品,現場生產人員先行將其標識和隔離。通知質檢人員評價不符合的原因和對由此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滿足如下情況的取消標識和隔離,否則應更改標識為潛在不安全產品。
a)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規定的可接受水平;
b)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在產品進入食品鏈前將降至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c)盡管不符合,但產品仍能滿足相關食品安全危害規定的可接受水平。
3.3 對潛在不安全產品由質檢員從如下方面獲得證據可作為安全產品放行,否則應作為不合格產品處理:
a)除監視系統外的其他證據證實控制措施有效;
b)證據顯示,特定產品的控制措施的整體作用達到預期效果(即達到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c)充分抽樣、分析和(或)充分的`驗證結果證實受影響的批次產品符合被懷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3.4當認定為不安全產品時
a)出現的批量不合格品或異常不合格產品,由質檢員填寫《不合格品評審記錄》,上報總經理,處置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生產部實施;處置方案有報廢、移作他用、返工、讓步放行等;返工產品應重新進行檢驗;讓步放行產品應詳細記錄,并應單獨存放和標識;
b)當發現個別不合格品,由生產部確認后作出處置,處置方案有:報廢、移作他用、返工,并應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作詳細記錄;返工產品應重新進行檢驗。
c)報廢產品需放置到報廢區,按規定作好標識,由生產部負責具體實施。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股權投資業務的安全運作和管理,加強公司內部風險管理,規范投資行為,提高風險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資項目運作風險,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股權投資業務是指使用資金對企業進行的股權投資類業務。
第三條風險控制原則
公司的風險控制應嚴格遵循以下原則:
(1)全面性原則:風險控制制度應覆蓋股權投資業務的各項工作和各級人員,并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審慎性原則:內部風險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種風險,公司部門組織的構成、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點;
(3)獨立性原則:風險控制工作應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并貫徹到業務的各具體環節;
(4)有效性原則:風險控制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規章,具有高度的權威性,成為所有員工嚴格遵守的行動指南;執行風險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員工不得擁有超越制度或違反規章的權力;
(5)適時性原則:應隨著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變化,公司經營戰略、經營方針、風險管理理念等內部環境的改變,以及公司業務的發展,及時對風險控制制度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墻原則:公司與關聯公司之間在業務、人員、機構、辦公場所、資金、賬戶、經營管理等方面嚴格分離、相互獨立,嚴格防范風險傳遞及利益沖突給公司帶來的風險。
第二章風險控制組織體系
第四條風險控制組織體系
公司應根據股權投資業務流程和風險特征,將風險控制工作納入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之中。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共分為五個層次:執行董事、風險控制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控制部、業務部。
第五條各層級的風險控制職責
執行董事職責:
(1)審議批準風險控制委員會的基本制度,決定風險控制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聽取風險控制委員會的報告;
(2)審議單筆投資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30%的股權投資項目;
(3)決定公司內部風險管理機構的設置;
(4)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
風險控制委員會,其職責包括:
(1)組織擬訂公司的風險管理基本制度;
(2)對單筆投資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30%的,應當提交執行董事審批的股權投資項目進行合規性審核;
(3)監督和評估風險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等。風險控制委員會對執行董事負責。
投資決策委員會職責:對單筆投資額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的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不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的30%的股權投資項目的投資和退出作出決策。
風險控制部是公司內專職的風險管理部門,其職責包括:獨立于業務部開展風險控制、合規檢查、監督評價等工作;在出現重大問題時及時向風險控制委員會報送相關專項報告。
業務部職責:具體負責項目開發、執行、退出過程中的風險控制。業務部負責人作為股權投資項目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部門內部的風險控制執行工作,并負有及時報告、反饋項目投資過程中發現的風險隱患和風險問題的職責。
第六條為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公司設立獨立于項目組的后臺管理部門。
綜合管理部負責股權投資項目的文檔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會議籌備,以及相關會議資料的管理等。
財務部負責股權投資業務的財務核算和資金劃撥,為股權投資項目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第三章風險控制流程
第七條風險管理的業務流程由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分析、風險控制和風險報告五個步驟組成,是制定風險管理戰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礎。
第八條風險識別指對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內部及外部風險的來源進行辨別。
第九條風險評估是對風險的嚴重程度及發生概率進行科學合理的量化分析。
第十條風險分析主要對風險的驅動因素進行歸因分析,并評估其影響,提出避險建議和措施。
第十一條風險控制是對業務流程的各個環節制定風險防范和處理措施。
第十二條風險報告是指業務部、風險控制部根據職責范圍和報告體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領導提交的與風險評估分析相關的報告。
第四章風險識別與評估
第十三條股權投資業務面臨政策風險、法律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合規性風險等多種風險。
公司運營過程中,相關部門應當在職責范圍內對各種風險進行必要的識別、評估及分析,履行相關的風險控制職責。
第十四條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是項目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并且會影響項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實施,從而轉化為投資失敗風險。項目公司所屬行業的國家產業政策、行業規劃、稅收政策等發生重大變化導致項目投資前后技術、市場、產品、客戶發生不利變化,并導致項目公司偏離投資方案、估值整體下降,造成投資項目無法退出或虧損退出。
第十五條合規性風險
項目公司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證監會的監管要求,對法律法規等理解有誤、故意違反則將出現合規風險。
第十六條法律風險
與被投資方、合作方、項目管理人之間的合同協議存在缺失導致出現不利于我方的訴訟。
第十七條操作風險
股權投資業務包括投資項目的選擇(即項目開發、初步審查、項目立項、盡職調查、投資決策、項目實施)、投資項目的管理和項目退出等業務環節,在上述每個環節均存在操作風險。主要可以歸納為決策失誤、投資失控、員工內部欺詐、被投資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詐、盡職調查存在缺失、資金劃撥差錯、項目公司經營管理不善、項目跟蹤缺失、項目公司報告不暢等風險,其中,決策失誤、投資失控是重大風險。
第十八條市場風險
由于股權投資業務從項目投資到投資退出往往要經歷宏觀經濟、項目所屬行業、產品市場、證券市場等的波動,導致項目公司估值、項目退出的市場環境發生變化,從而造成退出方案無法實施或投資目標無法實現的風險。
第五章風險控制
第十九條公司對股權投資項目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全面和重點分析,并檢查、控制投資業務的合規性風險。
第二十條公司通過以下手段對合規風險進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為保證股權投資業務合法、合規,制定、審查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
(二)制訂、審閱股權投資業務的相關合同、協議,確保合同的規范性和合法性;
(三)監督股權投資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的執行情況,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地執行;
(四)確保股權投資業務投資決策服從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第二十一條公司通過以下手段對投資項目進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權投資業務的合規檢查制度;
(二)對股權投資業務運作和內部管理的合規性進行檢查,并向公司通報;
(三)檢查相關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的執行情況,確保資產管理業務遵守公司內部制度。
第二十二條市場風險的控制措施主要體現在投資立項環節上。
第二十三條公司制訂項目立項標準。立項標準應該參照國家產業發展規劃,符合公司關于投資范圍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業務部應當根據立項標準和投資范圍,對備選企業進行篩選形成項目池。項目人員應當在廣泛收集項目方提供的商業計劃書及其他相關信息材料的基礎上,對入選項目池的項目進行初步評估和風險收益分析。符合立項條件的,根據公司規定申請立項審批。
第二十五條風險控制部應當對公司簽定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書進行審核,防范法律風險。
第二十六條在項目運作過程中,風險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專業支持。必要時,可申請引入外部中介機構提供法律服務,防范法律風險。
第二十七條公司制定專門的項目管理和投資決策制度,明確項目投資的業務流程和具體要求。
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基金的權益,項目投資的范圍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不得將基金資產用于資金拆借、貸款、抵押融資或者對外擔保等用途;
(二)不得將基金資產用于可能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三)單筆投資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總額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執行董事和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
(四)單一投資股權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執行董事和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
(五)不得將基金資產投資于公司股東或其控制的企業;
(六)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約定禁止從事的其他投資。
第二十九條盡職調查的風險控制
(1)公司建立盡職調查制度,規范盡職調查的工作內容。項目組在盡職調查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工作程序,記錄盡職調查工作底稿,形成相關報告。
(2)項目組開展盡職調查工作期間,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擬投資企業進行實地考察。
(3)項目組應當對盡職調查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負責。
(4)項目組認為必要時,可申請聘請外部中介機構,參與或獨立進行調查工作。
第三十條投資決策的風險控制
(1)投資決策委員會對項目投資或退出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獨立發表審核意見;
(2)投資決策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委派專人或聘請外部專業機構進駐現場進行獨立的盡職調查,提交獨立的調查報告;
(3)股權投資業務的項目投資和項目退出必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通過。單筆投資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30%的項目,應當經過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通過后,提交執行董事和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并根據基金合同規定提交股東審議。
第三十一條項目管理的風險控制
公司建立對已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機制。
(1)項目組負責項目投資后的跟蹤管理,具體包括:定期實地回訪項目公司;定期收集項目公司財務資料、行業發展情況、企業財務狀況;定期對項目公司進行重新估值;定期對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進行重新評估等。
(2)項目組負責每月或每季度完成一次對投資項目項目的跟蹤管理工作,編制《項目管理報告》,并向主管領導提交該報告。
第三十二條公司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和應急處置機制,對投資項目重大風險事項的處置進行決策。項目組在跟蹤管理過程中發現項目公司的經營情況重大變化、重大法律糾紛、權益發生變動、或者財務指標惡化、虧損等重大事項的,項目組應當及時報告。
第三十三條公司建立項目退出審批機制,對項目退出進行決策。當項目達到預期投資目標或出現重大緊急事項需要退出時,項目組根據具體情況,制定退出方案,報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單筆投資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的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30%的股權投資項目,應當提交執行董事和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退出方案未通過審議的,項目組應當研究并重新設計退出方案,直至項目實現退出。
第三十四條對財務與資金管理的風險控制
公司建立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制定規范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配備專職的財務核算人員。
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及要求使用資金、單獨開立銀行賬戶。
第三十五條對人員管理的風險控制。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應當專職。
第三十六條公司建立專門的內部控制機制,對公司風險進行隔離,防范利益沖突,規范關聯交易。
第六章風險控制報告
第三十七條風險控制報告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性報告兩類。
第三十八條風險控制部門定期對公司業務運作、日常經營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風險評估與評價,在每年度4月底前向公司領導上報年度風險控制報告,為公司決策提供依據。
第三十九條公司發生或可能重大事項的,風險控制部接到報告后,根據重大事項報告的相關規定向公司領導報送臨時性報告。
第四十條風險控制報告中應明確風險事件發生的原因、經過、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應對或補救措施等內容。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準。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12
為了預防和減少醫療糾紛以及醫療差錯事故的發生,增強科室主任及全院職工預防醫療糾紛和醫療差錯事故的主人翁意識和責任感,防范和化解醫療風險,提高醫療質量,杜絕醫療差錯事故,保障醫院、患者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我院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院工作實際,本著“風險共擔、保障有力”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一、醫療風險基金的籌集:從各科室月獎金中按規定比例提取。提取比例參照最近3年我院各類別醫療糾紛賠付情況,內科系統4. 5%、外科系統5. 5%,醫技科室1%,醫院對各科室提取的金額進行1∶1配套。
二、醫療風險基金的管理:成立醫療風險基金管理領導小組,對基金的籌集、使用進行管理。財務科統一建立以科室為單位的.醫療風險基金明細賬,確保專款專用。年度內科室結算節余基金款,轉入下年度科室繼續使用或由醫療風險基金管理小組統籌調劑。
三、醫療風險基金的使用:主要用于醫療事故爭議以及醫療糾紛的賠付補償,無論是經協商、調解、訴訟處理解決的,凡涉及民事賠償款額,均由醫療風險基金和責任人共同承擔。責任人的具體賠付比例,根據院專家委員會討論判定責任人的責任程度確定,但承擔賠償額全年最高不超過2萬元;科室直接負責人承擔總賠償額的2-10%,具體比例由專家委員會討論認定。
責任人及其科室對其處理意見如有異議,應在接到賠付通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醫務部申請復議一次,將從我院參加市級醫療事故鑒定專家中隨機抽取專家若干名進行復議。
四、醫療風險基金的返還:
(一)、對于當年度未發生醫療差錯事故及醫療糾紛賠償的,將返還該科室醫療風險基金賬戶金額的70%,其中10%指定獎勵科室負責人,同時可適當降低下年度醫療風險基金系數。
(二)、對于當年度醫療風險基金賬戶賠付結算有節余的科室,當年度不予返還,流動下年度繼續使用。
(三)、對于當年賠付額累計超過科室醫療風險基金賬戶金額的透支部分,視情況區分,分別由醫院醫療風險基金承擔或在科室下年度醫療風險基金中扣除,但下年度風險基金系數適當提高:
1、如下年度未發生醫療差錯事故及醫療糾紛賠償的,則透支部分不在該年度中扣除,由醫院風險基金承擔,但該年度的風險基金返還比例為50%;
2、如下年度仍有醫療差錯事故及醫療糾紛賠償的,則透支部分納入該年度中一并扣除,扣除仍有透支的則繼續參照上述相關條款執行。
五、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六、本管理辦法由醫務部、經管科共同負責解釋,如因指標測算出現偏差等特殊情況,由醫療風險基金管理領導小組臨時討論修改。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13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落實崗位生產責任制,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將安全工作業績于經濟掛鉤,增強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根據項目部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質量責任書》精神,結合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南站站項目部在冊合同制員工。
3、職責
3.1項目經理負責審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2項目安質部負責員工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3財務部負責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金額
4.1.1項目經理、書記按12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2項目副經理、總工程師按10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3項目副總、五部一室部長、主任、施工員按8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測量、試驗、材料、人事負責人和安全員按6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員按4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2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內新開/完工的項目,風險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繳納。即:安全風險抵押金=k×崗位安全風險抵押金/4,k為系數:一季度項目開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項目開工k取3(完工取2),三季度項目開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項目開工k取1(完工取4).
4.2.2安全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管理,財務部要監理“安全風險抵押金”專用賬戶。
4.2.3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質部匯總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表冊,參加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員工將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至財務部。財務部將收到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后,在“2241-10其他應付款-安全風險抵押金”科目進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清單,抄送安質部備案。
4.3安全生產考核目標
4.3.1年度責任因工重傷事故率低于0.3‰,年度因工事故率負傷率低于10‰。
4.3.2杜絕多人負傷事故,杜絕因工死亡事故。
4.3.3杜絕同等責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險公司理賠后的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4.3.4杜絕火災、爆炸事故。
4.3.5杜絕重大及以上機械事故。
4.3.6杜絕既有線行車一般及以上事故。
4.3.7杜絕管線破環事故(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
4.3.8杜絕環境污染事故。
4.4安全生產考核兌現
4.4.1項目部實現4.3中的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申報100元/人的.安全獎勵。
4.4.2項目部發生4.3中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除公司依據《安全生產考核辦法》給予相關責任人處罰外,還將依據項目部的《安全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4.4.3項目部按照季度以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4.4.4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實現4.3中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個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2倍的獎勵。
4.4.5實現4.3中1、2、4、5、6、7條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安全風險抵押金1倍的獎勵。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總則
根據公司的經營發展戰略和薪酬策略,為有效發揮薪酬在人才吸引、保留和激勵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為各級員工提供明確、充足的發展空間,在企業與員工雙方和諧雙贏的基礎上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1.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薪酬管理原則
(1)戰略性原則:薪酬管理模式體現公司的戰略導向和企業文化價值取向,并與公司現階段經營管理狀況相適應。
(2)內部公平性原則:充分考慮公司薪酬管理數據的前提下,基于科學的職位評估得出準確、客觀的職位價值,作為公司薪酬體系優化的基礎,保證公司職位薪酬標準內部差距的合理性與公平性。
(3)市場化原則:在充分掌握區域、行業市場薪酬狀況的前提下,以公司員工當前總現金收入回歸后的市場定位為依據,按照區域、行業市場有競爭力的薪酬水平進行調整。
(4)績效導向原則:將公司每年經營目標落實到全體員工,將員工的績效獎金與公司年度績效和個人考核成績相掛鉤,強化各級員工的業績意識、全局意識和協同意識,實現風險、貢獻與個人收益的對等。
(5)素質優異傾斜原則:公司每一職位級別對應相應薪資,各級員工的薪酬水平均傾向于公司任職時間長、經驗豐富、專業素質優異、業績高的員工,以強化各級員工為公司長期服務,并主動、持續提升個人能力素質和工作績效的職業動機。
第二章職位管理
1.公司職位級別設置
公司建立并不斷完善以崗位價值為基礎的職位管理體系。職位管理體現崗位導向,職位管理和職位評估遵循職級架構統一、集中管理與定期維護相結合的原則。
2.職位設置
公司根據每一個項目設置為:管理人員、項目人員、營銷人員和內勤人員三大類。
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運營總監
項目人員:基金經理,項目助理
營銷人員具體包括有:營銷總監(初級、高級)、團隊主管(初級、高級)、客戶經理(初級、中級、高級)等崗位;
內勤人員具體包括有:人事崗、行政崗、培訓講師以及前臺等。
第三章員工薪酬
1.員工薪酬的內容(基本工資+績效部分)
(1)客戶經理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業績提成。
(2)團隊主管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業績提成。
(3)營銷總監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業績提成。
(4)人事崗位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
(5)行政崗位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
(6)前臺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
(7)基金經理薪資=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項目提成
(8)基金助理薪資=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項目提成
(9)運營總監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業績提成+項目提成
(10)副總經理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業績提成+項目提成
2.員工總現金收入構成
(1)員工總現金收入由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和業績提成構成。
(2)員工總現金收入實得金額為員工總現金收入應發金額扣除個人所得稅及各類保險等后實際領取的金額。
(3)總現金收入的內部比例體現層級越高績效比例越大的原則。
(4)員工薪酬總額均為稅前薪酬。
第四章薪酬標準
1.薪酬結構與標準
2.績效獎金
績效獎金設立的目的在于鼓勵員工努力創造優良的工作業績,實現績效目標,從而促進公司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
績效工資的核算方式為:績效分(100分滿分)*績效工資=當月績效工資
例:80分*1000元=800元
各級工作人員每月績效考核評分由上級領導根據當月工作情況評判。管理崗位績效工資由總經理評判
連續6月績效分高于90分,晉升一級。
3、業績提成
客戶資金到位后的下一月,公司按照業務提成方案發放業務員提成獎勵,如客戶是通過三方中介機構介紹引入資金,中介費用在客戶引入資金三個工作日內給中間人發放提成資金
4.津貼補助
凡入職轉正員工可享受全勤獎,生日獎,婚慶補助,生育補助等等獎金補助
5.薪酬普調
公司將根據行業市場薪酬變化情況,結合企業的戰略目標和戰略定位,定期動態對全體員工的'總現金收入水平進行普遍調整。調整的參考因素包括上年度公司經營績效表現、本年度公司經營績效預期、企業利潤率增長情況以及市場薪酬水平的變化情況等
5.發放標準
員工每月完成對應考核任務,全額發放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未能完成考核任務則只發放基本工資。
第五章福利待遇
1.福利內容:
員工福利主要包括法定福利和補充性福利。
(1)法定福利:員工可以自行選擇是否繳納社會保險或選擇公司提供的保險補貼。(員工選擇繳納社會保險所對應的繳納金額將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2)補充性福利:
a工齡補貼:內勤人員工齡補貼根據員工加入公司時間長短而確定,工齡補貼為100元/半年,每半年調整一次。
b其它福利:公司在福利費余額范圍內為員工發放的其它福利。
住院員工慰問:
人事部門負責安排慰問品并代表公司向因病祝愿的員工問號,慰問品包括鮮花水果或營養品,具體選擇由總經理決定,慰問品價值不得超過500元。有關部門需提前向人事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住院員工的詳細資料:姓名,醫院,入院日期,房間號碼,聯系方式等。
員工聚餐:
在合理支配及使用公司資源的基礎上,豐富員工福利,使員工加強相互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同時增強公司的凝聚力及員工的歸屬感。
聚餐類型有員工年終聚餐、特殊工作日或特殊項目期間的用餐等。任何一種形式的聚餐均需要在費用產生之前得到總經理的批準,不得超出費用審批上限。就餐地點需要貨比三家進行比價。行政部門需要把初選的結果,就餐安排、活動內容等資料交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為豐富內容,可增加員工參與表演等項目。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風險管理,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承受度和風險應對策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風險是指公司經營活動中與公司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包括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和法律風險等。
本制度所稱風險評估是指通過對基于事實的信息進行分析,就如何處理特定風險以及如何選擇風險應對策略進行科學決策。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各部門為公司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責任機構,具體職責:
(一)對公司經營活動中的風險進行識別;
(二)對識別的風險進行評估,辨識評估出風險等級并將中、高風險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管理層,上報內容應包括:風險發生地、發生原因、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三)執行審批后的風險應對預案,并及時反饋風險的應對、解決結果;
(四)對識別的風險進行監控,發生變化時重新評估,并根據新辨識評估的風險等級進行相應的處理;
(五)年中、年度對風險評估管理工作進行總結。
第四條公司企劃部門為公司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具體職責:
(一)負責制定公司的風險評估方案;
(二)負責組建風險評估工作小組;
(三)負責審核風險清單、應對預案;
(四)擬定公司風險評估報告,上報公司管理層。
(五)負責建立經營環境監控體系,切實監控并記錄內、外部經營環境和條件的變化,以修正風險識別與評估。
(六)負責建立風險預警指標體系,要求各具體部門定期提供數據,進行指標分析;對于超過風險預警值的指標,應確定相應的整改措施。
第五條財務部門的風險評估
(一)負責建立流程識別和應對會計法規、準則、制度的變化,評估對會計信息的影響。
(二)負責建立溝通渠道和流程參與公司業務操作流程的變化,評估對會計核算的影響。
第六條公司管理層主要職責為:
(一)審定公司各部門風險管理工作職責;
(二)批準風險應對預案;
(三)研究、確定公司重大風險事項及應對預案;
(四)審定內部審計部門提交的公司風險管理方面的報告,并報董事會審議。
第七條董事會負責審議公司管理層提交的公司風險評估報告報告,批準風險管理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章風險評估的頻率
第八條風險評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根據實際需要增加評估的頻率。
第九條當出現下述情況時,應考慮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一)企業經營模式發生重大變動;
(二)企業所使用的信息技術發生重大變動;
(三)關鍵人員變動;
(四)企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發生重大變動;
(五)購并的發生、金融工具的使用等等涉及到復雜的會計處理要求的事項發生;
(六)其他。
第四章控制目標的設定和傳達
第十條企業董事會應當按照戰略目標,設定相關的經營目標、財務報告目標、合規性目標與資產安全完整目標,并根據設定的目標合理確定企業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具體業務層次上的可接受的風險水平。
第十一條公司董事會應定期更新和修正公司的戰略目標、經營目標、風險管理目標;
第十二條公司管理層應向各部門清晰傳達了公司的戰略目標、經營目標和風險管理目標(如通過工作準備會等),并進行目標分解。
第十三條公司企劃部負責風險評估方案的制訂,風險評估方案須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執行,風險評估工作由企劃部組建風險評估小組負責風險評估的具體工作。
第五章風險識別
第十四條公司各部門應當根據風險評估方案的要求,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進行風險評估,準確識別與實現控制目標相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
第十五條公司各部門在進行風險識別時,可以采取座談討論、問卷調查、案例分析、咨詢專業機構意見等方法識別相關的風險因素,特別應注意總結、吸取企業過去的經驗教訓和同行業的經驗教訓,加強對高危性、多發性風險因素的關注。
第十六條各部門及子公司應廣泛、持續不斷地收集與本公司風險和風險管理相關的內外部信息,包括歷史數據和未來預測。風險信息的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戰略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戰略風險失控導致企業蒙受損失的案例,重點收集國內外宏觀經濟政策以及經濟運行情況、行業狀況,國內外產業政策、項目工程市場需求與供給狀況等與戰略有關的信息;
2.財務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財務風險失控導致危機的案例,重點收集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質量、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現金流量、成本核算、資金結算等方面的信息;
3.市場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忽視市場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企業蒙受損失的案例,重點收集主要客戶資信、競爭對手等方面的信息;
4.運營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忽視運營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企業蒙受損失的案例,重點收集與企業治理、投資決策、項目管理、人力資源等各方面的信息;
5.法律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忽視法律法規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企業蒙受損失的案例,重點收集國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往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七條公司識別內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員工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素。
2.組織機構、經營方式、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開發、技術投入、信息技術運用等自主創新因素。
4.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5.營運安全、員工健康、環境保護等安全環保因素。
6.其他有關內部風險因素。
第十八條公司識別外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1.經濟形勢、產業政策、融資環境、市場競爭、資源供給等經濟因素。
2.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穩定、文化傳統、社會信用、教育水平、消費者行為等社會因素。
4.技術進步、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因素。
5.自然災害、環境狀況等自然環境因素。
6.其他有關外部風險因素。
第六章風險分析
第十九條公司各部門應當針對已識別的風險因素,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兩個方面進行分析。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風險類別確定科學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標準。具體如下:
表一: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表二:風險的后果或影響
第二十條企業應當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依據風險的重要性水平,運用專業判斷,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對企業影響的嚴重程度進行風險排序,確定應當重點關注的重要風險。
風險程度定性分析表
注:
E =極高;要立刻停止有關工作,直到風險減低。在風險減低前有關工作須完全禁止進行。
D =高風險;要停止有關工作,直到風險減低。如有關工作現正在進行中,須提供有效監控及緊急應變程序。
C =中等風險;須規定有關管理職責及指引把危害控制,或在可行下進一步減低風險,如有關風險可能產生嚴重的危害,應作進一步危害評估及加強控制。
B =可接受的風險;按正常運作程序管理,在不影響成本下可作進一步改善。
A =微不足道的風險;無須作任何行動,按慣常運作。
第七章風險匯總及應對預案
第二十一條企業各部門應當根據風險分析情況,結合風險成因、企業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具體業務層次上的可接受風險水平,確定風險應對策略。風險應對策略主要包括風險回避、風險承擔、風險管理和風險分擔經營。
第二十二條公司各部門應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編制風險清單,并制訂相應的應對預案,風險清單、應對預案須報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小組審核后,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八章風險評估報告及執行
第二十三條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小組負責編制風險評估報告,風險評估報告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核后,報公司董事會審議。
第二十四條風險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風險評估的范圍;
2、風險評估的方法;
3、風險清單;
4、風險應對預案;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應根據董事會批準的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實施,對風險應對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并及時反饋風險應對、解決的執行情況。
第二十六條內部審計部門(或協同風險管理部門或小組)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具體部門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整改情況,形成檢查記錄。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并及時修訂本制度,報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估報告(精選11篇)11-19
煤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及管控措施10-18
煙花爆竹安全風險辨識方案范文(精選8篇)01-29
煙花爆竹安全風險辨識方案(通用12篇)01-11
煙花爆竹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方案(通用9篇)01-11
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培訓考試試卷答案12-30
燃氣公司客服部風險辨識報告(通用15篇)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