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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控設備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監控設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監控設備管理制度1
1、采掘作業規程中必須對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線的敷設,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并繪制布置圖,通風安全科嚴格按規程措施的要求進行安裝。
2、甲烷傳感器每周必須用標準氣樣和空氣調校一次,每7天由監測工和瓦檢員、機電工在現場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在測試和使用過程中,斷電功能失效后,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頭面的施工,及時處理,處理好后才能恢復施工。
3、每小班瓦檢員必須用光學瓦檢器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記錄到記錄本中報安全通風科審查,當兩者讀數誤差超過0。2%時,先以讀數大的為依據,采取相應的現場管理措施,并立即匯報通風調度,通風安全區在24小時內安排人員調校處理完畢。
4、全礦各頭面的.瓦斯監測曲線必須進行分析,每小班由通風安全科分析,每天由通風安全科分析,根據分析總結出加強各頭面瓦斯管理的措施來,所有分析必須有記錄可查。
5、井下各工作地點瓦斯電閉鎖執行斷電后,按《龍桂煤礦瓦斯電閉鎖執行復電操作指揮程序》執行。
6、采煤工作面從運、回巷門子口至工作面,掘進迎頭從開門點到迎頭所有監控設備由施工單位看管,被盜或故意損壞的責任者開除礦籍,如查不出責任者按發下標準情況由施工單位賠償,探頭被盜:20xx元/個,損壞探頭:500元/個,探頭線被盜:5元/米。區長罰款50元,各工作面的探頭均由當班的安全員和瓦檢員負責,維護、看管,照價賠償。
7、監控制值班人員不得脫崗,當發現異常或故障時,應在2分鐘內匯報安全礦長,調度員應及時調清情況安排處理,并匯報值班領導及礦調度。
安全監控設備管理制度2
1、采掘作業規程中必須對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線的敷設,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并繪制布置圖,通風安全科嚴格按規程措施的.要求進行安裝。
2、甲烷傳感器每周必須用標準氣樣和空氣調校一次,每7天由監測工和瓦檢員、機電工在現場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在測試和使用過程中,斷電功能失效后,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頭面的施工,及時處理,處理好后才能恢復施工。
3、每小班瓦檢員必須用光學瓦檢器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記錄到記錄本中報安全通風科審查,當兩者讀數誤差超過0。2%時,先以讀數大的為依據,采取相應的現場管理措施,并立即匯報通風調度,通風安全區在24小時內安排人員調校處理完畢。
4、全礦各頭面的瓦斯監測曲線必須進行分析,每小班由通風安全科分析,每天由通風安全科分析,根據分析總結出加強各頭面瓦斯管理的措施來,所有分析必須有記錄可查。
5、井下各工作地點瓦斯電閉鎖執行斷電后,按《龍桂煤礦瓦斯電閉鎖執行復電操作指揮程序》執行。
6、采煤工作面從運、回巷門子口至工作面,掘進迎頭從開門點到迎頭所有監控設備由施工單位看管,被盜或故意損壞的責任者開除礦籍,如查不出責任者按發下標準情況由施工單位賠償,探頭被盜:20xx元/個,損壞探頭:500元/個,探頭線被盜:5元/米。區長罰款50元,各工作面的探頭均由當班的安全員和瓦檢員負責,維護、看管,照價賠償。
7、監控制值班人員不得脫崗,當發現異常或故障時,應在2分鐘內匯報安全礦長,調度員應及時調清情況安排處理,并匯報值班領導及礦調度。
安全監控設備管理制度3
一、監控系統必須保證正常運行,保持對井下連續不斷的監控;調度室必須執行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隨時觀察運行情況,掌握監控的動態信息,每班填好監控記錄,每天上報監控日報,有異常情況,立即安排查明原因,并報告有關領導。
二、保持監控系統設備的性能良好,井下分站、瓦斯傳感器、開停傳感器、斷電儀等設備數量齊全,保證反應的信息真實可靠。
三、井下監測裝置的安裝要符合《規程》規定和有關技術標準。
1、分站到傳感器、斷電儀的傳輸距離不超過1000m。
2、瓦斯傳感器的.安裝: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傳感器安設在距工作面小于5米,且不能超出風筒出風口;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的傳感器安裝在距全風壓匯合處回風口10~15米。10
采煤工作面回風流中的傳感器布置在距回風口的距離10~15m的回風順槽內;采面傳感器布置在距工作面煤壁不超過10m的回風巷內。其它地點傳感器的安設必須符合《規程》和行業技術標準。
3、井下主機或分站安設在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中,加墊支架距底板不小于300mm。
4、傳感器安裝在距巷道頂板不大于0。3m、距巷幫大于0。2m處。
四、傳感器的調校
1、由瓦斯監測工每隔10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對傳感器進行一次調校,使各項指標符合規定。
2、瓦檢員每班對管轄范圍內傳感器的數據進行校對和記錄。
五、監控系統的維修工作由通風部門負責,具體由瓦斯監測工負責檢查維護。監控系統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須將井下部分運到地面進行全面檢修。
六、因檢修、更換、拆除'系統'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系統'停止運行時,必須報礦技術負責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七、建立和完善記錄、臺帳、圖表。
1、設備和儀表臺帳、監測裝置故障登記表、檢修記錄、巡檢記錄及其他報表由通風部門負責。
2、中心站運行日志、監測日報表由調度室負責。
3、安全監測系統布置圖由通風部門負責。
九、監控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制度
1、監控系統和網絡傳輸設備,定期送相關部門或檢測中心檢修,并由送檢人員做好相關記錄。
2、加強監控和網絡傳輸設備日常檢查工作,對問題或隱患,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并做好監控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檢修記錄表。
3、搞好監控和網絡傳輸設備維護保養及管理工作。線路延伸和維護、避雷裝置、傳感器安裝、電源箱控制等由通風隊負責維護檢修;及時更換易損零部件和部分設施設備。
安全監控設備管理制度4
一、監控系統必須保證正常運行,保持對井下連續不斷的監控;調度室必須執行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隨時觀察運行情況,掌握監控的動態信息,每班填好監控記錄,每天上報監控日報,有異常情況,立即安排查明原因,并報告有關領導。
二、保持監控系統設備的性能良好,井下分站、瓦斯傳感器、開停傳感器、斷電儀等設備數量齊全,保證反應的信息真實可靠。
三、井下監測裝置的安裝要符合《規程》規定和有關技術標準。
1、分站到傳感器、斷電儀的傳輸距離不超過1000m。
2、瓦斯傳感器的安裝: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傳感器安設在距工作面小于5米,且不能超出風筒出風口;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的傳感器安裝在距全風壓匯合處回風口10~15米。
采煤工作面回風流中的傳感器布置在距回風口的`距離10~15m的回風順槽內;采面傳感器布置在距工作面煤壁不超過10m的回風巷內。其它地點傳感器的安設必須符合《規程》和行業技術標準。
3、井下主機或分站安設在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中,加墊支架距底板不小于300mm。
4、傳感器安裝在距巷道頂板不大于0.3m、距巷幫大于0.2m處。
四、傳感器的調校
1、由瓦斯監測工每隔10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對傳感器進行一次調校,使各項指標符合規定。
2、瓦檢員每班對管轄范圍內傳感器的數據進行校對和記錄。
五、監控系統的維修工作由通風部門負責,具體由瓦斯監測工負責檢查維護。監控系統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須將井下部分運到地面進行全面檢修。
六、因檢修、更換、拆除'系統'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系統'停止運行時,必須報礦技術負責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七、建立和完善記錄、臺帳、圖表。
1、設備和儀表臺帳、監測裝置故障登記表、檢修記錄、巡檢記錄及其他報表由通風部門負責。
2、中心站運行日志、監測日報表由調度室負責。
3、安全監測系統布置圖由通風部門負責。
九、監控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制度
1、監控系統和網絡傳輸設備,定期送相關部門或檢測中心檢修,并由送檢人員做好相關記錄。
2、加強監控和網絡傳輸設備日常檢查工作,對問題或隱患,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并做好監控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檢修記錄表。
3、搞好監控和網絡傳輸設備維護保養及管理工作。線路延伸和維護、避雷裝置、傳感器安裝、電源箱控制等由通風隊負責維護檢修;及時更換易損零部件和部分設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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