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精選23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
一、新工人入場,必須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二、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四、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五、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六、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七、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八、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
九、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十、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檢查和維護,臨時拉線要妥善保護。
十一、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十二、急救中心電話:120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2
工程項目施工現場消防管理措施
1、具體防火措施如下:
1)對每個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項在員工進場時已進行。
2)每周六定期召開員工會議強調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3)現場專職質安員隨時檢查,如發現不滿足動火要求馬上整改。
4)凡燒焊人員要求有焊工操作經驗及上崗證。
2、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1)施工班組需要動火前,必須按動火審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組長對施工現場進行考察,符合動火條件后,由施工班組長按規定填寫動火申請表,再由施工員和項目部經理簽名審批。動火證有效期最長不能超過一個星期,對于超過一個星期以上的動火點,要重新辦理動火證。
2)動火點的監督檢查措施:動火前必須做到八不,動火中必須做到四要,動火后堅持做到一清。
3、所有動火人員動火前必須做到八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能動火。
2)周圍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凈不能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設備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和管道,未經洗刷干凈和排除殘存的油質不能動火。
5)凡盛過氣體,受熱膨脹后會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現場所有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不能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切割動火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凈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動火。
8)未有配備相應的、足夠的滅火器材前不能動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備有水桶、收集電焊條雜物桶、防火檔板、滅火器。
4、施工人員在動火前必須做到四要:
1)施工人員在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并報告施工員處理。
3)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并馬上打119報警電話報警。
4)施工人員在動火前需辦理動火申請表,并經主管批準同意。
5、所有動火人員在動火后堅持做到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認安全后才能離開現場。
6、項目經理要經常教育全體員工愛護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證消防器材時刻處于有效的可用狀態,發現火災必須速打火警電話119,并積極組織所有人員進行滅火。
7、凡是故意損壞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標志,或者撕毀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標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設施,警示牌的個人,將予以嚴厲處罰。
1)項目經理部須加強對參與施工人員的消防意識教育和消防指導,認真貫徹消防制度,經常開展消防活動,定期進行防火檢查。
2)工地設立聯防小組,以預防為主。按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設備。工棚、更衣室、料具間等臨時設施均應適的滅火器具。
3)施工現場應嚴格按《施工現場防火規定》等文件規定進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檢查滅火設備和易燃物品的堆放處,消除火警隱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強對電焊,氣焊設備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現場動用明火前,必須按規定辦妥動火證,并加強防范工作。要進行焊割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5)建立動火審批制度。動用明火前要預先申請,經批準后才可進行,操作時要帶好特殊工操作證、動用明火審批許可證和滅火器,并落實動火監護人和監護措施。
6)非電工嚴禁擅自拉接用電器具,拉設電線。禁止擅自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和煤油爐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圍不準堆物,保護道路暢通。在每層施工樓面內設置滅火機,在結構階段設專用消防滅火機、水源。
8)重點部位必須建立嚴禁吸煙、動火等有關規定,有專人管理,落實責任,按規范設置警示牌,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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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
5、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生電氣火災。
7、發現火警時候,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積極參加撲救。
8、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10、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4
一、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消防安全條件
(一)施工現場要確保消防通道暢通。建筑工地周圍要滿足消防車通行、停靠和登高作業要求,及時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礙物,材料堆場應滿足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要求;建筑物內應設置標明疏散樓梯間和安全出口的臨時醒目標志,視情安裝樓梯間和安全出口的臨時應急照明。
(二)施工現場要按有關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施工現場應按照總平面設計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保證管網壓力和流量,應隨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安裝室內消火栓系統或設置臨時消火栓,配備水槍水帶,消防干管設置水泵接合器,滿足施工現場火災撲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三)施工現場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層建筑的各個樓層,應在明顯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適當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沙袋、救生繩和簡易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
(四)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員工宿舍區與明火作業區、生活用火區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員工宿舍內電氣線路敷設應符合規范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五)建筑外墻搭建的腳手架、圍護網等所用材料應為不燃或難燃材料。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滿足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制定下發的《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要求。
二、制定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消防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并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動用明火必須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需要進行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應有具體防火防爆措施;電焊、氣焊、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后果嚴重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防火部位,實行嚴格管理。
三、加強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施工人員上崗前的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以下消防內容: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等,提高施工現場人員的消防常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落實防火檢查巡查,消除火災隱患
施工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并采取整改措施。施工單位防火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等。
五、加強初期火災撲救和疏散演練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法規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規的規定,建立施工現場消防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施工人員及時報警、撲滅初期火災和自救逃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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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守則
1、未帶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2、工地設定指定吸煙處,其它區域嚴禁吸煙。
3、工地嚴禁燒火取暖,油漆等易燃物要遠離火源。
4、工地施工動工前,配電箱一定要有漏電保護裝置,機具用電必須配插頭、插座,否則不得動工。
5、嚴禁穿拖鞋上班,嚴禁長發者、帶手套者操作機械設備,設備用畢要切斷電源。
6、射釘槍應上好專用防護罩,操作時帶好防護用具,嚴禁對人射擊。
7、施工現場的刀、斧、鋸等工具,應放在工具箱內。
8、嚴禁把東西放置在窗臺、陽臺上,嚴禁從窗口往外丟東西,以防墜物傷人。
9、施工中采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吊頂作業時,不得墊高使用梯子和高凳。
10、寬度≥600mm的吊頂和重量≥2公斤的吊燈,吊柜要用合格的膨脹鏍絲加固。
11、不得擅自改動煤氣、液化氣、建筑物主下水管道等。
12、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準改動房屋結構。
13、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并按規范操作規程。
14、施工隊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隨時做防火、防盜等工作。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施工工地現場文明施工事關企業形象,每一個員工都要從我做起,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2、工地現場顯著位置懸掛《施工安全守則》《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3、上崗者需持證上崗,必須嚴格按照工藝流程、工藝質量和材料規范要求施工,確保施工質量優良,進度符合要求。
4、上崗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條例》,嚴禁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5、現場原材料必須分門別類碼放整齊,專人下料,合理用材提高材料利用率。
6、搞好現場文明衛生工作,嚴禁有非施工垃圾存在。每天必須清掃施工現場。
7、施工過程中注意對成品的保護。
8、施工現場嚴禁賭博;嚴禁打架斗毆;嚴禁私拿他人財物。
9、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要保持衛生間干凈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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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管理要求
1、根據省市線路圖和時間表要求,校安工程6月底必須完成招投標,7月上旬全面建設;加固工程要求抓住暑假黃金施工時間,力爭在暑假期內完工。同時每月20日前上報工程形象進度照片4張以上。
2、拆除房屋按樅陽教育網財務管理項目建設欄內《關于做好校舍安全工程影像資料采集和留存工作的補充要求的'通知》的要求進行,同時對拆除過程進行拍照并上報校安辦。
3、工程開工后,做好隱蔽工程記錄、施工日記,同時拍攝照片(基槽、每層梁柱、封頂等關鍵性施工環節照片)。
4、按照合同約定把好鋼材、水泥、黃沙、石子等建筑材料質量關,尤其是乙方采購鋼材時,學校要派人跟蹤監督、驗貨,同時做好施工現場材料送檢和測試等工作。
5、監理質檢人員在驗收施工每個工序時,學校要跟蹤檢查,要求及時認定工程質量情況,并做好記錄簽字等相關事宜。
6、學校要確定一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的人員對項目工程資料收集管理、現場隱蔽工程記錄、圖片拍攝、對項目經理考勤等各項工作。
7、工程如發生變更時,要以書面文字形式報校安辦,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8、加強項目工程質量管理,配合監理和質檢人員做好每道工序的監督檢查等工作。
9、校安工程是民生工程,實行縣長、局長、校長“三長”負責制,層層抓落實管理。項目工程實行法人終身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各校長務必高度重視校安工程建設,確保工程資料齊全、質量合格、圖片拍攝符合要求,把校安工程建設成樣板工程、陽光工程和放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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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項目部、施工隊領導必須堅決貫徹執行上級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程、規范和標準,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質、優產、用戶至上。
二、各項目部、施工隊必須有保證工程質量的管理機構和制度,有專人負責施工質量檢測和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要求。
三、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術水平,在施工到關鍵性的部位時,必須在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指導。
四、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必須按施工規范要求抓落實,保證每道工序和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自檢自查,把好質量關,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隱蔽工程施工前,必須經過公司質安員、建設單位工地代表和設計單位代表驗收簽證后,方可進行工程隱蔽。
六、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驗、試驗,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行隱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每個工地有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要根據工程進行的進度及時做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保證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接受公司質安員檢查。
八、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責任。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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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簽到或打卡,工作時間為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如遇緊急事情可需延長工作時間,直到解決問題。
2、施工方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填寫外出任務單,獲準后方可外出。
3、工程項目經理在現場外出需向部門經理匯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施工人員事假要向工程項目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項目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批示。項目經理事假,一天以內部門經理批準,兩天以內分管副總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獲準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辦公室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項目經理填根據現場工作情況進行安排,工作完成后項目經理可向公司打報告申請獎金。如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獎金或報酬,情況嚴重者給予處罰。
7、施工人員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予以除名。
二、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施工現場堅持每周或半周舉行一次碰頭會,時間由項目經理確定,項目經理及施工隊長必須參加公司固定召開的固定例會。
2、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公司工程例會討論,報部門經理及分管副總批準。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施工過程中遇到需協調的問題提交現場例會解決。現場例會解決不了的'需在公司例會中提出并解決,例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三、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工程項目經理應嚴格執行檔案管理要求,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周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并填寫施工日志。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并定期交公司工程行政人員進行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后定期交公司工程行政人員進行歸檔。
四、施工現場倉庫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庫必須經項目經理驗收簽字,不合格材料決不入庫,材料保管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保管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后方可入庫,登記進帳。填寫材料入庫單。
3、材料帳冊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存放地點等欄目。
4、倉庫內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并做好標識管理。并留有足夠的通道,便于搬運。
5、油漆、酒精、農藥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險品倉庫。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設備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做好遮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
7、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倉庫重地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8、材料出庫必須填寫領料單,由項目經理簽字批準,領料人簽名。
五、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工作時間內無特殊情況下,嚴禁喝酒,否則給予500元/次罰款。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上身上班。
6、現場宿舍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事,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道德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磨光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7、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8、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9、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9
一、施工現場根據所處地域情況,設置符合標準的檔欄,圍欄。
二、建立健全的保衛消防組織和人員,做到晝夜巡查,不缺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備充足適用,布局合理,消防設備三米以內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暢通。
五、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六、對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設有專用庫房和地點存放。存放領用專人管理,嚴格手續。
七、明火作業,采取專人檢查批準,實行“用火證”制度,現場禁止吸煙,必要時設置安全的`吸煙場所。
八、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九、對事故現場做好保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衛負責人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0
施工現場值班管理制度:
1、門衛值班人員上崗時要堅守崗位,敢于勸阻、制止擾亂企業治安秩序的行為,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
2、門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不得看書、下棋、睡覺或做其他有礙本職工作的事情,不得擅自離崗。亦不得隨便讓他人代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嚴禁酒后值班。
3、進入工地的各種材料,值班人員必須進行認真登記,注明材料數量、車的.種類和車號,并填寫日期、裝卸材料要登記。
4、外運材料必須有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門衛值班人員認真查驗、登記無誤,方可放行。
5、值班人員要建立交接班記錄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時,經接班人員核查無誤后,雙主簽字后方可接班,以便分清責任。
6、保證晝夜輪流值班,嚴禁私自離開工作崗位,值班時間不得睡覺喝酒,不斷進行巡邏檢查,違者罰款100元。
7、如發現有偷盜者,迅速報警并通知管理人員。
8、白天值班期間,門衛要負責大門處的衛生環境。
9、節假日、敏感時期要加強保衛工作。
10、如因值班期間因值班門衛玩忽職守造成財產損失,項目部視情況的嚴重性給予值班門衛罰款處理。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建設工程施工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是指進行工業和民用項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活動,經批準占用的施工場地。
第三條一切與建設工程施工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全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負責其直屬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五條建設工程開工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建設單位應當按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
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計圖紙供應已落實;
(二)征地拆遷手續已完成;
(三)施工單位已確定;
(四)資金、物資和為施工服務的市政公用設施等已落實;
(五)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已落實。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不得擅自組織開工。
第六條建設單位經批準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應當自批準之日起兩個月內組織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部門說明理由,申請延期。不按期開工又不按期申請延期的,已批準的施工許可證失效。
第七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發包單位應當指定施工現場總代表人,施工單位應當指定項目經理,并分別將總代表人和項目經理的姓名及授權事項書面通知對方,同時報第五條規定的發證部門備案。在施工過程中,總代表人或者項目經理發生變更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重新通知對方和備案。
第八條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管理,并根據工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并組織實施。
第九條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
場活動。分包單位應當在總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并組織實施。總包單位可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負責協調該施工現場內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其他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第十條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分階段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按照施工單位隸屬關系及工程的性質、規模、技術繁簡程度實行分級審批。具體審批權限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工程任務情況;
(二)施工總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主要單位工程綜合進度計劃和施工力量、機具及部署;
(三)施工組織技術措施,包括工程質量、安全防護以及環境污染防護等各種措施:
(四)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五)總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圍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必須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確需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重大修改的,必須報經原批準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建設工程施工應當在批準的施工場地內組織進行。需要臨時征用施工場地或者臨時占用道路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
第十四條由于特殊原因,建設工程需要停止施工兩個月以上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當將停工原因及停工時間向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持說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點、品名、數量、用途、四鄰距離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規程,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方可使用。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遵守爆破安全規程。
第十六條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設臨時電網、移動電纜等,施工單位應當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在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施工中需要停水、停電、封路而影響到施工現場周圍地區的單位和居民時,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并事先通告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進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礎工程施工時,發現文物、古化石、爆炸物、電纜等應當暫停施工,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在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后,方可繼續施工。
第十八條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
計、施工單位共同編制工程竣工圖,進行工程質量評議,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及時完成工程初驗,并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施工單位可以將該單項工程移交建設單位管理。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方可解除施工現場的全部管理責任。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分包單位確需進行改
變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活動的,應當先向總包單位提出申
請,經總包單位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等。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的主要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第二十二條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第二十三條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占場內道路。施工機械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并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溝井坎穴履蓋物和施工標志。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范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條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各類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當符合衛生要求。
第二十七條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施工現場在市區的`,周圍應當設置遮擋圍欄,臨街的腳手架也應當設置相應的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第二十八條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實施監督檢查進,應當通過或者會同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條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處理,依照《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執行。
第四章環境管理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采取下列防止環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二)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五)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第三十三條建設工程施工由于受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事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施工整頓、吊銷施工許可證,并可處以罰款:
(一)未取得施工許可證而擅自開工的:
(二)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現場的生活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
(四)施工現場管理混亂,不符合保衛、場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構成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治安管理處罰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建工總局1981年5月11日發布的《關于施工管理的若干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按照本規定執行。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施工現場現場火災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從事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在單位范圍內進行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包括外來施工隊伍及人員)。
第二章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合同中應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建設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和分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分承包單位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施工單位應當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配備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項工作做。
(一)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施工單位的一名行政領導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據需要明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二)根據建筑工程的規模和火災危險性,配備專職和兼職消防人員,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方案及處置措施,研究和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據建筑工程規模和火災危險性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動用明火、危險物品管理、電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項制度。施工現場必須按照動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度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明火動用的審批手續。
第六條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特點設置以下消防安全標志或圖示:
(一)消防設施標志。如:在消防設施、器材附近適當位置,用文字或圖例標明名稱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標志。如:在顯著位置設置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規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
(三)警示性標志。如:在危險場所或重點部位設置禁止標志。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一)組織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二)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三)檢查施工現場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情況;
(四)檢查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作業;是否辦理動火許可證;是否已經對用火地點周圍的易燃、可燃物進行了清除,并配備了滅火器具;
(五)對施工單位制訂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進行審查;
(六)對施工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終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設工程未按規定進行消防審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現場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三)施工單位沒有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沒有及時整改的;
(四)施工單位沒有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或隨機抽查員工回答準確率低于80%的。
第九條電工、電焊工、氣焊工、危險品倉庫保管員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內容的安全培訓,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方可上崗。
第十條施工現場發生火情時,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并迅速組織力量疏散人員,撲救火災。
火災確認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門。
火災撲滅后,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的有關情況。
第三章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應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材料堆放區、倉庫區及臨時生活辦公區、廢品集中站等區域,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鍋爐房、廚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業區應設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場或倉庫25m之外。
(二)氧氣、乙炔氣瓶、油漆稀料等危險品倉庫應設置在施工區、生活辦公區25m之外。
第十二條施工現場應設消防車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m,保證臨時消防車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條建筑物高度超過24m時,必須落實臨時消防水源,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當消防水源不能滿足滅火需要時,應增設臨時消防水箱。
第十四條施工人員宿舍不得設置在建設工程內,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電器設備(包括取暖設備、電加熱設備),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宿舍區要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動力線與照明線必須分開設置,并分別選擇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施工現場必須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
第十六條作業人員動用明火前,應消除明火點周圍的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并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
第十七條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禁止動用明火作業:
(一)現場操作工沒有操作證;
(二)在動火審批的范圍內未履行審批手續;
(三)操作工不了解動用明火作業現場周圍情況;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冷卻、隔音、隔熱的部位,在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業現場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徹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業現場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業中,動用明火對其他施工設備和人
員安全構成威脅;
(八)散落的火星對毗連或鄰近建(構)筑物安全構成威脅;
(九)按有關規定必須禁止動用明火。
第十八條電氣焊、切割的弧火花點必須距氧氣瓶、乙炔瓶、油類等危險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落實防火措施,并應指定專人現場監護。
第十九條工程施工中使用帶有揮發性的易燃材料時,施工現場應良好的通風條件,周圍禁止明火。如施工現場自然通風條件不良的,應安裝通風設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放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時設立醒目標志。
第二十一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內禁止隨處吸煙、流動吸煙。危險品倉庫、可燃材料堆場、廢品集中站及施工作業區等處應設置明顯的禁煙標志。
第二十二條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氣體或液體數量較多的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合適的地點建造臨時危險物品倉庫;使用量較少的,應設臨時存放點,并設專人保管。倉庫保管員應按當天用量發往施工現場,并做好登記。
油漆、稀料等危險物品臨時存放點應設置在施工作業區以外安全合適的地點,臨時存放點與其他部位之間應設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設置明顯的標記和禁止明火標志。臨時存放點內危險物品的存放量不應超過100kg,不得與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對施工中產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氈、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應當天清理,嚴禁在施工現場焚燒。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應集中臨時存放,統一處理。
第四章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條在我公司所有從事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條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標準為:工程項目造價在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萬元;工程項目造價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1萬元至5萬元;工程項目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5萬元至10萬元。工程竣工經檢查驗收合格后退還全額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條對于施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違章建設施工的,安全部將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對建設單位進行同等資金的處罰。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3
⑴、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關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現場設消防值班人員,對進場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建立現場安全用火制度;
⑵、施工現場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并保持防火間距,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⑶、現場設有車輛循環通道,通道寬度不小于3。5米,嚴禁占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⑷、現場設專用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按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分區設防,樓內消防栓隨施工進度接高。消防栓處晝夜設置明顯標志,周圍3米范圍內不允許堆放任何物品;
⑸、現場臨時設施、倉庫、易燃材料場和用火處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設置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并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經常維修保養,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⑹、電氣設備安全防火要求
①、各類電氣設備、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線路接頭要接實接牢,防止設備、線路過熱或打火短路。發現問題要立即修理。
②、存放易燃液體、可燃氣瓶和電石的庫房內,照明線路要穿管保護,庫內要采用防爆燈具,開關應設在庫外。
③、穿墻電線或靠近易燃物的電線要穿管保護,燈具與易燃物應保持安全距離。
④、高壓線下面不準堆放可燃材料。
⑺、使用明火時應注意的問題
①、動用明火,要消防干部開具用火證,動火前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②、現場鍋爐房要用非燃燒材料建造。煙囪臨近鍋爐房頂的易燃材料處要采取隔離措施。鍋爐房應設在遠離易燃材料的地方。如鍋爐房下風向有易燃材料場、易燃設施,應在煙囪上裝防火帽。
③、使用木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完火要認真熄滅。
④、冬季施工室內取暖或建筑物室內保溫的爐火,都要經消防人員檢查,辦理用火手續,發現無證用火的火爐要立即熄滅,并追查責任。
⑤、現場設吸煙室,吸煙時必須在吸煙室內,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⑥、現場內從事電焊、氣焊工作的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并應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隨身應有滅火器具,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離崗位。
⑦、氧氣瓶、乙炔瓶工作距離不小于5米,兩組瓶同時明火作業間距不小于10米;
⑧、冬季施工采用電熱法或紅外線蓄熱法施工時,要注意選用非燃燒材料保溫,并清除其它易燃物。
⑻、現場材料堆場防火要求
①、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應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②、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應注意防水。
③、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干燥處。
⑼、用易燃材料搭設的工棚使用規定
①、工棚設置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②、每棟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于5米,農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過于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間防火間距不小于10米。
③、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水平間距不小于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的距離不小于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于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方向。
④、工棚內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置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⑤、工棚內冬季用火爐取暖時,要辦用火證,有專人負責用火安全。爐子距室內易燃物不小于1.5米,煙囪出室處要用不燃材料隔擋。火爐旁不準堆放易燃點火物,室內不準存放渣土。
⑥、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采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cm間距,使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
⑽、現場分階段防火要求
①、基礎施工階段:主要應注意保溫、養護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②、主體施工階段: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特別是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人員。在焊點垂直下方,盡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結構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溫時,要特別注意明火管理,電焊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卡實,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筑物鋼筋接觸時,要采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對大面積結構保溫時,要設專人巡視。結構施工用的碘鎢燈要架設牢固,距保溫易燃物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不準在易燃保溫材料上亂堆亂放。
③、裝修施工階段: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頂棚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為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頂棚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裝修施工時,凡采用明火或電熱法的,要制定專門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樓內明爐火要設專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內空氣的流通,防止煤氣中毒。
⑾、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后的注意事項和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險或火災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救,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采用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盡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盲目向電氣設備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并發事故。如果電石庫起火,千萬不要用水滅火,因電石遇水會放出乙炔氣,造成更嚴重的后果,電石庫起火時,應用黃砂、干粉滅火器滅火。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要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判斷要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
在消防隊到現場后,工長要及時而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盡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并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方便查找火災原因。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4
1、施工現場以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并設置專職安全員。
2、成立以項目經理為主的、有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并組成安全管理網絡。
3、要建立由工地領導參加的包括施工員、安全員在內的輪流值班制度,檢查監督施工現場及班組貫徹執行安全制度的情況,并做好安全值日記錄。
4、工地還要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5、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6、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總包單位應統一領導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管理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
7、各分包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8、在同一施工現場,由建設單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單位除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外,還應服從現場總負責施工單位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5
1、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單位均要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將責任制懸掛在辦公室的醒目位置,以便于建設單位和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其執行情況。
其內容應包括: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生產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各工種操作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等。
2、施工現場的安全組織a、一般工程的施工現場基本要求
(1)平面布置
(1)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
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各種管道、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所),主要機械設備位置及工地辦公、生活設施等臨時工程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工地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一般應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牌,并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概況表(或稱公告)、安全紀律(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使進入該工地的人,能對該工程的概況有一個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的忠告。
(3)工地排水設施應全面規劃,排水溝的截面及坡度應進行計算,其設置不得防礙交通和影響工地周圍環境。
排水溝還應經常清理疏浚,保持暢通。
(2)道路運輸
(1)工地的人行道、車行道應堅實平坦,保持暢通。
主要道路應與主要臨時建筑物的道路連通。
場內運輸道路應盡量減少彎道和叉點。
頻繁的交叉處,必須有明顯的警告標志,或設臨時交通指揮(指揮人員或指揮信號)。
(2)工地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斷。
如因工程需要,必須開挖時,有關部門應事先協調,統一規劃。
(3)材料堆放
(1)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預制構件、施工設施構件等)都應該按施工平面布置圖規定的地點堆放整齊穩固。
各類材料的堆放不得超過規定高度。
嚴禁靠近場地圍護柵欄及其他建筑物墻壁堆置,且其間距在50cm以上,兩關空間應予封閉,防止有人入內,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2)作業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現場拆下來的模板、腳手架桿件和余料、廢料等都應隨時清理回收,并且將釘子拔掉或者打彎再分類集中堆放。
(3)油漆及其稀釋劑和其他對職工健康有害物質,應該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
瀝青應放置干燥、通氣的場所。
(4)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安全設施如安全網、洞口蓋板、護欄、防護罩、各種限制保險裝置都必須齊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因施工確實需要移動時,必須經工地施工管理負責人同意,并需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復原。
(5)安全標牌施工現場除應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外,危險部位還必須懸掛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安全標志》規定的標牌。
夜間有人經過的坑洞等處還應設紅燈示警。
b、特殊工程施工現場基本要求
①特殊工程系指工程本身的特殊或工程所在區域的特殊性或采用的施工工藝、方法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有的是整體工程屬于特殊工程施工現場,也有的僅是分部分項工程屬于特殊工程施工現場。
②特殊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除一般工程的基本要求外,還應根據特殊工程的性質、施工特點、要求等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措施,基本要求是:
(1)編制特殊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參加施工的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2)特殊工程施工現場周圍要設置圍護,要有出入制度并設門衛(值班人員)。
(3)強化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并認真做好安全日記。
(4)對于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檢測和設置監護。
如在容器內、地下室,特別是防水、反腐蝕涂料、油漆、爆破、吊裝拆除工程和滑模施工等。
(5)施工現場應設醫務室或派醫務人員。
(6)要備有滅火、防爆炸等器材物資。
c、防火
①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應有消防安全要求。
如施工現場平面布置、暫設工程(臨時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等都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②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
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
③工棚或臨時宿舍的搭建及間距要符合防火的規定:
(1)臨時宿舍盡可能搭建在離開建筑物20m以外;
并不得搭在高壓線空線路下方,應和高壓架空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2)工棚內頂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3)每幢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100人,每25人要有一個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小于
1.2,同時門必須向外開。
(4)一切架空電線均須用固定瓷瓶絕緣,電線穿過墻壁時,必須從瓷管硬塑料管內通過。
(5)明火作業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才可動火。
(6)倉庫、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處,應張貼(懸掛)醒目的防火標志。
(7)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
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8)要建立安全防火責任制,并劃分防火責任區。
d、防爆
①爆炸的發生都必須具備一定的備件,例如可燃氣體、可燃液體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塵,在達到一定的濃度或壓力時與空氣混合,遇到火源等就會造成爆炸。
②建筑施工現場做好防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1)對于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2)各種氣瓶的運輸、存放、使用,必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3)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在運輸、保存、使用中,除按規定外,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
(4)要向操作者及其有關人員,作好安全交底。
3、施工現場的安全要求
①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應視工地的大小設置安全專(兼)職人員或安全機構。
②成立項目經理為主的,有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等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并組成安全管理網絡。
③要建立由工地領導參加的包括施工員、安全員內的輪流值班制度,檢查監督施工現場用班組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記錄。
④工地還要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⑤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
⑥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
⑦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總包單位應統一領導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管理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
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4、施工單位應具備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
①一般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1)土方工程。
根據基坑、基槽、地下室等挖土方深度和土的種類,選擇開挖方法,確定邊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種護坡支撐和護地樁,以防土方塌方。
(2)腳手架、吊籃、工具式腳手架等選用設計搭設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
(3)高處作業的上下安全通道。
(4)安全網(平網、立網)的架設要求,范圍(保護區域)、架設層次、段落。
(5)對施工用的電梯、井架(龍門架)等垂直運輸設備,位置搭設要求,穩定性、安全裝置等的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臨邊的防護方法和立體交叉施工作業區的隔離措施。
(7)場內運輸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
(8)編制施工臨時用電的組織設計和繪制臨時用電圖紙。
在建工程(包括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間距設有達到最小安全距離采取的防護措施。
(9)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10)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置。
②特殊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對于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特性較多的特殊工程,應編制單項的安全措施。
如,爆破、大型吊裝、沉箱、沉井、煙囪、水塔,各種特殊架設作業、高層腳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等,必須編制單項的安全技術措施。
并要有設計依據、有計算、有詳圖、有文字要求。
③季節性施工安全措施季節性施工安全措施,就是考慮不同季節的氣候,對施工生產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種突發性事故,而從防護上、技術上、管理上采取的措施。
一般建筑工程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技術措施中,編制季節性安全措施。
其主要內容是: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
夏季氣候炎熱,高溫時間持續較長,主要地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合理調整作息時間,避開中午時間工作,嚴格控制工作加班加點,高處作業工人的工作時間要適當縮短。
保證工人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時間。
對在容器內和高溫條件下的作業場所,要采取措施,搞好通風和降溫。
對露天作業集中和固定場所,應搭設歇涼棚,防止熱輻射,并要經常灑水降溫。
對高溫、高處作業的工人,需經常進行健康檢查。
發現有作業禁忌癥者,應及時調離高溫和高處作業崗位。
要及時供應人合乎衛生要求的茶水、清涼含鹽飲料、綠豆湯等。
要經常組織醫護人員深入工地進行巡回醫療和預防工作。
重視年老體弱、患過中暑者和血壓較高的工人身體情況的變化。
及時給職工發放防暑降溫的急救藥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雨季進行作業,主要做好防觸電、防雷、防坍塌的工作。
a、防觸電。
電源線不得使用裸體導線和塑料線,不得沿地面敷設。
配電箱必須防雨、防水,電器布置符合規定,電器元件不應破損,嚴禁帶電明露。
機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手持電動工具和機械設備使用時,必須安裝合格的漏電保護器。
工地臨時照明燈、標志燈,其電壓不超過36v。
電氣作業人員,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b、防雷擊。
高出建筑物的塔吊、井字架、龍門架、腳手架等應安裝避雷裝置。
c、防坍塌。
搞好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傾斜。
坑、槽、溝兩邊要放足邊坡,危險部位要另外加支掌,搞好排水工作,一經發現緊急情況,應馬上停止土方施工。
(3)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冬季進行作業,主要應做好防風、防火、防滑、防煤氣中毒、防亞硝酸鈉中毒的工作。
a、凡參加冬季施工作業的工人,都應進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并進行安全交底。
b、燒蒸汽鍋爐人員必須要經過專門培訓,取得司爐證后才能獨立作業。
燒熱水鍋爐的也要經過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c、安裝的采暖爐,必須符合要求,驗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d、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雪,應停止高處作業和吊裝作業。
e、搞好防滑措施。
通道防滑條損壞的要及時修補,對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業面上的霜凍、冰塊、積雪要及時清除。
f、加強用火申請和管理,遵守消防規定,防止火災發生。
g、現場腳手架、安全網,暫設電氣工程、土方、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必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5、安全生產教育
(1)目部對新進場的工人和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2)電工、焊工、架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和各種機動車車輛司機等特殊工人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證后,方準獨立操作,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人,要進行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教育;3.)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要對操作工人進行安全教育;
(4)當前的安全情況和有關法規;
(5)事故的經驗和教訓。
6、安全生產檢查內容:查思想、查制度、查機械設備、查安全設施、查安全教育培訓、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使用、查傷亡事故的處理。
隱患處理: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進行登記,同時發出整改通知,要求按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
并要進行復查。
7、傷亡事故的處理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人員或最先發現事故的人應立即報告領導。
發生重傷或重大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將事故概況用快速方法分別報企業主管部門、行業安全管理部門。
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的原則,并按下列步驟進行:
(1)迅速搶救傷員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2)組織調查組;
(3)現場勘查(做出筆錄、現場拍照、現場繪圖);
(4)分析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
(5)根據對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
(6)事故的審理和結案。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6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一)項目部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綜合各種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操作制度,以及各級領導、各級職能科室、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和生產工人對安全工作應負的相應責任做出明確的規定,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項目經理是項目部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組織工作,
主要職責是:
——確定安全管理目標,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制,建立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機構,明確機構各級的管理貴任和權利,依據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高度重視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進行安全生產的宜傳教育工作。
——開展危險源辨識和安全性評價,組織安全檢查,處理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產資任制的落實
(一)項目經理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組織并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監督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機械設備、設施驗收等各項制度的實施。
(二)項目總工程師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參加并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在編制、審批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工程中所涉及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三)工長(施工員)對項目部的分承包方(勞務隊或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針對工程施工特點,向項目部的分承包方(勞務隊或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簽字確認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四)安全員負責按照有關安全規章、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五)機電安裝工程的項目經理,要主動服從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承包單位對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執行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切實制定落實好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承擔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責任.分承包方的勞務隊長或班組長要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每天做好班前教育,并履行簽字手續,把安全生產的責任分解到每個職工身上。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7
為規范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處于受控狀態,特制定本辦法。
一、職責分工
1、公司授權派駐工地工程師(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
2、工程施工方(簡稱乙方)負責對甲方下達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簽證的文件的簽證。
3、監理單位負責對工程施工場所簽證的測量及核實。
二、簽證工作內容
1、基礎開挖超出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程內容。
4、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才予以確認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簽認的。
6、法律、法規及現行有效標準規定必須簽證的。
三、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理單位代表。
四、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后補簽簽證單。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財務部、監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四方簽字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在工程簽證中原則上不得以點工形式出現。如有特殊原因需發生點工且數量較大時,必須由主辦人員所在的'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五、現場簽證程序
1、乙方提出簽證申請甲方、監理單位同意進行簽證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確認。
2、乙方填寫現場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一標準規范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并留存乙方對簽證單做一份完整預算作為結算依據。
六、簽證的效力
1、乙方應予提報簽證的文件,但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有異議(拒簽),在甲方堅持要求執行時,乙方應予以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拒不執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
2、凡簽證責任人未按法律、法規、現行有效標準及合同約定時間內對對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簽證或簽復的,應視為要求已被確認,由此產生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本辦法為甲乙雙方在合作中的經濟或法律責任界定的依據,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損失、延誤的工期及其他經濟損失。
七、例外處置
1、必要時,甲方可發出口頭指令,施工方對甲方的口頭指令應予以執行。但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出書面文件,甲方必須簽證確認。
2、在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下達指令的要求,并將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時內不予下達或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及順延的工期,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
八、附則
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執行。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8
一、總則
為加強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管理。
二、施工準備管理
施工單位應在進場前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質量保證措施、安全保證措施等,并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批。
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組織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和材料進場,并進行合理布置。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在施工單位進場前,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確保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
三、施工質量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做好工序交接和質量檢驗工作,對不合格的工序和產品應及時進行整改。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質量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質量專項檢查,對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四、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施工安全。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安全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安全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安全問題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五、施工進度管理
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制定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并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批。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進度的控制,按照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按時完成。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進度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進度專項檢查,對發現的進度問題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六、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
施工單位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施工對環境的影響。
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設置必要的環境保護設施,如沉淀池、垃圾桶等,對施工廢水、廢渣和垃圾進行妥善處理。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環境問題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七、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單位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文明施工的規定,做到施工現場整潔、有序。
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設置必要的文明施工設施,如宣傳欄、休息室等,為施工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不文明施工行為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八、附則
本制度由建設單位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9
一、施工組織管理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合同要求組建項目經理部,配備足夠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確保施工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項目經理部應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分工,加強內部協調與溝通,提高工作效率。
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進度計劃,合理安排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和材料,確保施工資源的充分利用。
二、質量控制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制定質量目標和質量控制計劃,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控制,嚴格執行進貨檢驗制度,確保使用的材料和設備符合質量要求。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嚴格執行工序交接制度和質量檢驗制度,確保每道工序的質量符合要求。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質量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質量專項檢查,對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三、安全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目標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安全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安全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安全問題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四、進度管理
施工單位應根據合同要求和工程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施工進度計劃,并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批。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進度的控制,按照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及時調整施工進度,確保工程按時完成。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進度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進度專項檢查,對發現的進度問題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五、環境保護管理
施工單位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施工對環境的影響。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管理,設置必要的環境保護設施,如沉淀池、垃圾桶等,對施工廢水、廢渣和垃圾進行妥善處理。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環境問題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六、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單位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文明施工的規定,做到施工現場整潔、有序。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設置必要的文明施工設施,如宣傳欄、休息室等,為施工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不文明施工行為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七、資料管理
施工單位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工程資料管理制度,配備專職資料管理人員,確保工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及時將工程資料移交建設單位和檔案管理部門。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工程資料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八、附則
本制度由建設單位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20
一、施工人員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施工人員檔案,記錄施工人員的基本信息、培訓情況和工作表現等。
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和技術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施工人員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和安排。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為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施工設備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施工設備檔案,記錄施工設備的基本信息、維護保養情況和使用情況等。
施工設備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過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對施工設備進行檢查和維修,確保施工設備的安全運行。
施工單位應合理安排施工設備的使用,提高施工設備的利用率。
三、施工材料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施工材料管理制度,明確施工材料的采購、驗收、儲存和使用等環節的管理要求。
施工材料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材料。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材料的儲存管理,按照施工材料的性質和要求進行分類儲存,確保施工材料的質量不受影響。
施工單位應合理使用施工材料,避免浪費和損失。
四、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職責和要求。
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施工單位應制定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施工現場質量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明確施工現場質量管理的職責和要求。
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要求。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質量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質量問題。
施工單位應建立質量追溯制度,對出現質量問題的部位進行追溯,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六、施工現場進度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施工現場進度管理制度,明確施工現場進度管理的職責和要求。
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按時完成。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進度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進度問題。
施工單位應建立進度調整機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施工進度計劃。
七、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明確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的職責和要求。
施工單位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施工對環境的影響,如控制施工揚塵、噪聲和廢水排放等。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環境問題。
施工單位應建立環境恢復機制,在施工結束后及時對施工現場進行環境恢復。
八、附則
本制度由建設單位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21
一、總則
為加強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管理。
二、人員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組織機構,明確各崗位人員職責。
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的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進度等全面負責。
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具備相應的崗位技能和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個人防護用品,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
嚴禁酒后作業、帶病作業和疲勞作業。
三、質量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制定質量目標和質量控制措施。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設計和降低質量標準。
加強對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控制,確保其符合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
建立質量檢查制度,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質量問題。
對隱蔽工程和關鍵部位的施工,必須進行嚴格的質量檢驗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四、安全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目標和安全保障措施。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消防器材。
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五、進度管理
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合同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進度計劃,并嚴格按照計劃組織施工。
建立進度檢查制度,定期對施工進度進行檢查和評估,及時調整施工進度計劃。
加強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等相關單位的溝通協調,及時解決影響施工進度的問題。
合理安排施工資源,確保施工進度不受影響。
六、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現場必須保持整潔、衛生,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減少施工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合理布置施工現場,設置必要的生活設施和辦公設施,為施工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其文明施工意識。
七、附則
本制度由建設單位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22
一、施工準備階段管理
施工單位在進場前,應向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證體系等相關文件。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組織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文件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場地和施工條件,進行現場布置和施工準備工作。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組織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準備工作進行檢查,確認具備開工條件后,下達開工令。
二、施工過程管理
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質量、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檢驗制度,對每道工序進行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隱蔽工程的驗收管理,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通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隱蔽。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進度的.管理,按照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按時完成。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單位的協調管理,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三、竣工驗收階段管理
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應向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組織對工程進行初步驗收,提出整改意見,并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施工單位應按照整改意見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向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組織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簽署竣工驗收報告。
施工單位應在竣工驗收后,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資料和竣工結算報告。
四、其他管理規定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盜竊和破壞。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減少施工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做到施工現場整潔、衛生、有序。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單位的合同管理,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工程結算和支付。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23
一、施工組織管理
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要求,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明確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質量保證措施、安全保證措施等。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確保施工現場管理有序。
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
二、質量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制定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控制標準,加強對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要求。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控制,嚴格執行進貨檢驗制度,確保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合格。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工序的質量控制,嚴格執行 “三檢” 制度,即自檢、互檢和專檢,確保每道工序的質量合格。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質量檢查和驗收,及時發現和解決質量問題。
三、安全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對施工過程的安全控制。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消防器材。
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驗收,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問題。
四、進度管理
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合同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進度計劃,并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進度的控制,定期對施工進度進行檢查和調整,確保工程按時完成。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工程進度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進度檢查和協調,及時解決影響工程進度的問題。
五、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做到施工現場整潔、衛生、有序。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文明施工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文明施工意識。
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減少施工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定期組織文明施工檢查和評比,促進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六、資料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工程資料管理制度,明確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移交要求。
施工單位應按照工程資料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時收集、整理工程資料,確保工程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施工單位應在工程竣工后,及時將工程資料整理歸檔,并按照規定移交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工程資料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工程資料檢查,確保工程資料的質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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