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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15 21:20:30 賽賽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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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23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2023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1

  為加強基層工會財務管理,進一步提升我市工會財務工作水平,根據《工會法》及《江蘇省基層工會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政策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撥繳和會費收交管理

  (一)工會經費撥繳

  1、凡建立工會組織的企事業單位、機關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工會經費,其中40%工會經費撥繳上級工會,60%劃入本單位基層工會經費帳戶。40%撥繳上級工會經費的辦法是:由地稅收繳經費的企事業單位按要求劃入市總工會委托地稅收繳的專用賬戶,由財政代扣代繳的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市總工會與市財政局商定的辦法執行。

  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計算,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全部職工是指在企事業單位、機關工作,取得工資或其他形式的勞動報酬的全部人員(含外籍人員和港澳臺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合同制職工和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以及離開本單位但保留勞動關系并領取生活費的職工和內部退養職工等。工資總額是指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其他工資和單位發放的職工生活費等。

  2、企業、事業單位開業或設立之日起一年內仍未依法建立工會的,從期滿后的第一個月起,由稅務局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收繳工會籌備金。工會建立后,將籌備金按60%比例返還給該單位工會。

  3、單位撥繳工會經費、籌備金,可以憑工會或稅務局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工會經費專用繳款書》稅前列支。

  (二)工會會費收交

  會員應每月按工資收入的0.5%向所在基層工會交納會費。獎金、津貼、補貼和工資尾數不足10元部分的.不作為交納會費基數。

  計算會費的"工資收入"是:機關干部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機關工勤人員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為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企業單位凡作為工資發放的均作為工資收入交納會費。

  二、預算管理

  1、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以及本年度工會工作要求,編制年度收支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余不得赤字。

  2、預算收入的編制,要以上年實際收入為基礎,考慮本年度各項增減因素編制。預算支出的編制要堅持勤儉節約和體現工會工作的特點,把資金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活動和為職工群眾服務等方面。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2

  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和會計制度,敬崗愛業,不做有損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服務意識。為了完善公司財務管理,綜合本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經總經理批準特制訂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工作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和審批制度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到財務借款。(無總經理簽字批準,財務不得辦理借款)。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或報銷后,會計方可將借款單交還借款人。前次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本司暫無出差事宜,標準待定。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現金或支票),部門,借款理由,所借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到財務借款。(無總經理簽字批準,財務不得辦理借款。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電話批準同意,方可辦理借款。但次日須補辦審批手續。)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生產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者,辦公用品,單價在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到財務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要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于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當月報銷下月再借,每年年度終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資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6、因出差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及開具收據。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審批報銷單,原始發票付報銷單后面,寫明實際發生的費用事由,明細,金額,經手人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簽字后到財務復核,方可報銷。報銷手續采取誰經手誰報銷。單筆報銷,不得多次合計報銷。

  因銀行對庫存現金的控制,財務庫存現金不足時,先在財務登記報銷計劃,由財務通知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主管領導簽字,總經理審批簽字,到財務部復合方可報銷。

  四、工資及考勤管理:

  1、為便于及時計算工資,每月月底最后一天至下月的第一天,各部門將考勤表經職工簽字認可,報主管領導審核簽字,交財務計算工資,誤期各部門自行負責。

  2、每月職工加班的要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簽字后交財務做加班工資表,未經審核審批的不得計付加班工資,隔月未報按放棄加班處理。

  3、行政和保安主管保潔主管將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職職工的名單發財務。每月人員進出變得應向財務報出清單,以便財務核對在職人員工資。如考勤表有職工考勤名單而無簽訂勞動合同,又沒有人員變動名單的,財務當月不計算工資,核對后補。

  五、財務部總賬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賬和總賬。端正服務態度,做好服務工作。

  2、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和稅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款、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財務部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所有費用報銷,借款等資金流動,應該嚴格實行審批制度,由總經理審批簽字后方可報銷或付款。端正服務態度,做好服務工作,對報銷人員報銷事宜等做好認真的解釋工作。

  5、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6、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7、完成領導交付的其它工作。

  七、帳簿管理

  1、由于會計核算均使用電算化,大部分帳簿由電腦自動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帳簿: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

  2、以上各帳簿由公司總賬會計進行記錄。

  3、以上各帳簿的記錄應使用楷書,書寫清楚,按月合計累計。

  此財務管理制度由財務部解釋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規范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以及中華全國總工會、江蘇省總工會等部門頒布的相關條例,結合學校工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經費獨立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根據經費收入編制工會年度預算,依法組織收入;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工會重大經濟事項須報請主管校領導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六條學校工會財務由學校財務部代管,設置獨立會計賬戶,實行獨立核算。配備專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會計、出納、審核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財務管理接受學校審計部、財務部監督。

  第二章預決算管理

  第七條工會編制預算是在分析以前年度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決算應報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批準,報校長辦公會通過后執行。

  第八條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把主要資金用于維護教職工權益。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和厲行節約的原則。

  第九條嚴格執行預算管理,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各項支出應在年初納入工會工作計劃中,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調整年度預算須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批準。預留機動經費下撥須工會主席、工會分管校領導、財務分管校領導審批后辦理。

  第十條預算按照項目管理,以各分工會(各部門)設立活動經費項目,學校按支出類別設置經費項目,按照年度預算管理要求執行,年末項目預算指標收回。年終要及時、實事求是的編報財務決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收入是指工會依法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二條工會收入包括: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工會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三條工會各項收入應全額納入工會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上級工會以及相關部門的審查、監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支出是指工會為開展業務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損耗和損失。

  第十五條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資本性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第十六條工會經費使用堅持預算管理原則,所有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沒有預算的不得開支,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第十七條工會經費必須堅持為教職工服務的原則,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費用;不得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十八條工會經費嚴格執行審批制,單筆報銷票據金額低于5萬元,項目負責人、分工會主席、工會主席審簽后辦理結算;單筆報銷票據金額超過5萬元(含5萬元)以上,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屬于南京審計大學大額資金使用辦法規定的履行大額資金審批程序。

  報銷經辦人、審批人為同一人時,須分管校領導審批。

  第十九條工會經費的報銷應做到原始票據真實有效,手續齊全,報銷票據堅持有經手人、審簽人的簽字制度,原始票據不符合規定的不能報銷。

  第二十條根據學校銀行結算業務需要,原則上通過公務卡或對公轉賬方式辦理業務,報銷時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一般不使用現金支付結算,特殊情況提前聯系財務部辦理現金取款業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產是指工會擁有和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款項、借出款、庫存物品、投資等。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按以下類別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和管理:

  1、房屋及構筑物;

  2、專用設備;

  3、通用設備;

  4、文物和陳列品;

  5、圖書、檔案;

  6、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二十四條嚴格貨幣資金管理,不準公款私存,不準挪用現金,不準以借據或白條抵庫,保留賬外賬;不準利用賬戶為他人套取現金;不準編報假用途,套取單位現金。

  第二十五條定期進行銀行對賬,嚴禁簽發空白支票,執行現金庫存管理,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支出,各項支出均應通過銀行進行結算,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予以使用現金。發放需要領取人本人簽字。

  第二十六條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所有暫存、應付款應及時清理,所有暫付款,必須辦理借款手續,會計人員依據用途進行支付,經辦人員應在活動結束后及時辦完結算手續。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使用單位負責”的`管理體制,資產的采購、入庫、使用、報廢等按照南京審計大學采購和資產管理固定執行,納入學校資產統一管理。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八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凡是記錄和反映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簿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各種資料均要求保管年限為15年和30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條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和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檔案的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的理由、歸還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

  第三十一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冊、會計報表等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

  2、編制移交清冊,列明移交的資料、物品等內容;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

  4、會計移交雙方就移交情況做出確認簽字或蓋章,交出人員必須對移交的遺留問題作出書面說明;接替人員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二條工會應嚴格執行以下“八不準”:

  1、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3、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者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同級工會經審委員會的監督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南京審計學院工會委員會和財務部負責解釋。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4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審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5

  1、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和上級工會要求處理會計業務。

  2、各項經濟業務全部通過本單位財會機構或委托有資質的代理記賬機構等統一核算。

  3、會計憑證的格式、內容、填制方法、審核程序、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

  4、原始憑證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并附有相關附件,報銷單據上經辦、證明、驗收、稽核、批報等相關人員簽章齊全。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蓋有出具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并與收款單位名稱相符。對外單位開具的原始憑證蓋有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5、記賬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規范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簡明、科目正確、數字準確、編號連續、字跡清晰,相關會計人員簽章齊全。會計憑證裝訂厚薄適中、工整美觀。

  6、會計賬簿設置齊全,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基層工會日記總賬),并設有必要的輔助賬和備查賬,各類賬簿的啟用、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記賬及時,文字規范。

  7、明細賬包括各類收入明細賬、各類支出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往來款項明細賬等。日記賬包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備查賬包括低值易耗品備查賬、呆壞賬處理備查賬等。

  8、賬簿登記以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為依據。各種賬簿單獨裝訂,頁號連續,整潔美觀。

  9、定期核對相關賬目記錄,并將賬目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債權債務等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相符)、賬賬相符(同一經濟業務在不同賬簿之間的記錄相符)、賬實相符(各類賬簿記錄與資產、負債實有數額相符)。

  10、按照上級工會和有關方面要求定期編報會計報表。會計年度終了,按時編制工會財務報告。工會財務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封面、決算說明書、收支決算表,年末資產負債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來款項明細表,年度經費收解報告表。

  11、發生調整預算的,附有本級工會的調整預算報告。

  12、財務報告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格式統一、裝訂整齊、報送及時,并經分管財務的工會主席、經審主任及編制人審閱并簽章。年度財務報告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按時上報上一級工會。

  13、賬務處理全部實行會計電算化。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配置與會計電算化需要相適應的硬件,按照上級工會的要求選用財務軟件,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實施。

  14、紙質記賬憑證應及時打印;紙質會計報表應按季打印;紙質會計賬簿、決算報告應在次年第一個月內全部打印并裝訂成冊,也可根據需要臨時打印、裝訂成冊。

  1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定期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規范辦理調閱和銷毀事宜。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6

  為嚴格遵守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認真執行上級工會規定,貫徹為工會建設服務,為教育服務,為群眾服務,切實抓好收、管、用三個環節。

  一、按期收好各項經費:工會經費和工會會費

  二、記帳及時、切實做到內容、數字真實、摘要清楚、經常核對,做到帳帳相符、帳據相符、帳表相符。

  三、對報銷發票嚴格審查,禁用不規范的發票或白條為原始憑證。

  四、會員慰問費不超過會費的20%

  五、妥善保管現金和一切帳目帳務、憑證,定期向工會委員會報告財務工作情況和各項經費的開支情況,主動向經費審查委員會提供有關的財務工作資料,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六、工會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新《會計法》和工會的'各項財務制度、財務紀律,按《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七、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7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工作方針、政策、制度、紀律。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工會經費收支由主管會計審核簽字,工會主席審批。

  三、年底及時編好下年度工會經費預算,做好本年度決算。

  四、根據工會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工會主席作為法人代表是工會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會會計是直接責任人。

  五、站工會財務必須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至少對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審查,并向站工會委員會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六、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經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后定期向會員大會報告,接受民主監督,并予以公示。會員有權對工會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和質疑。

  七、妥善保管現金和一切財務帳表、憑證、檔案、資料。

  八、開支要有計劃,否則不予報銷。借款外出采購,需經主席批準,及時報帳。

  九、站行政向站工會撥繳的全員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工會實體創收的收入和會員上繳會費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會員福利性開支。

  十、按季度做好資金平衡表。

  十一、工會經費、財產和站撥給工會使用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十二、根據特別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資料。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8

  根據《工會法》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我縣工會工作實際,制定工會財務管理有關規定:

  1、工會財務工作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和勤儉節約的原則,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2、財務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并由主管財務主席“一支筆”審批。未經主席審批,任何人不準動用任何經費。

  3、要嚴格財務審批手續,開支要堅持細算,任何支出項目都要事先請示,填寫公物購置審批卡,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購買,購買物品要有二人,嚴格質量和價格。

  4、動用專項資金要有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提出具體方案或預算,經研究同意后,再具體實施,最后入賬。

  5、財務人員要敢于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6、財務人員要有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要熱愛本職工作,要精通熟悉業務,對收支情況要心中有數,了如指掌。

  7、會計賬目要日清月結,賬賬相符,定期公布接受群眾監督,每月要向主席和市總工會報表,將一個月的情況向領導匯報清楚,并提出當月收支存在的問題及改正的.措施。積極當好領導的參謀。

  8、報銷單據必須是正式發票并附公物購置審批卡,票物相符,經辦人簽字,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入賬。

  9、收繳經費要及時入庫。要收一戶如一戶,不得在經手人手中過夜,不能截留,不能挪用。,更不能私存,現金收入要做到日清,當天收入當天交銀行,庫存現金不能超過100元,以防丟失被盜。

  10、財政供養人員工資按縣財政劃撥當月發放;經費供養人員工資按經費收繳情況和地稅代征情況發放。

  總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9

  1、從上級工會領用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以下稱收據)實行專人保管、專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盜、防霉爛、防損毀、防蟲蛀、防鼠咬、防丟失。

  2、按照規定的使用范圍使用,僅限于工會依法取得的“五項收入”。填寫的項目完整、內容真實、金額準確,同號各聯次之間項目、內容、金額應完全一致。

  3、領購、使用、繳銷等工作符合規定,做到手續清、記錄清、責任清。收據使用完后,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校驗、注銷手續,按規定重新辦理領取手續。

  4、不得有相互轉借、轉讓收據或擅自處理空白聯和其它質量殘次無效聯的行為。

  5、對停止使用的收據做好清理登記工作,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核銷手續。

  6、銀行票據有明確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設置登記簿進行記錄。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10

  為加強工會財務管理,充分發揮工會財務在履行工會基本職責中的應有作用,特擬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制度

  1.工會預算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上級工會財務的規定,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編制下年的經費預算。

  2.編制預算前,工會委員會必須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廣泛聽取群眾和公司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由工會主席召集有關人員,討論研究開支項目與金額,然后編制預算草案,提交經費審查員審查,同意后報送上級工會審批。

  第二條決算制度

  1.根據上級工會財務部門的規定,每年一月十五日前編制上年度決算。

  2.編制決算時,須將上年賬目結清,做到收支平衡,方可編制決算草案,然后交經費審查員審查,同意后準時報上級工會批復。

  第三條經審費審查制度

  1.工會經費審查員應代表會員群眾,認真對工會各項經費的'收支和財產管理進行審查監督,工會每年的預、決算報表連同賬冊憑證以及有關資料,都應主動接受經費審查員審查。

  2.工會對經費審查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進行研究,使工會經費使用更加合理、規范。工會委員會委員應將上級工會規定的各項要求和制度,以及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等項經費審查員報告,以更好地發揮經費審查員的檢查監督作用。

  第四條工會經費使用和報銷制度

  工會經費使用實行工會主席審批制。工會主席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時,由工會委員會委員代為審批,主席回來時予以及時匯報,便于全面了解經費使用情況,并按年度預算組織收支。

  1.使用工會經費必須事先提出請款報告,經工會主席同意方可辦理支款手續。

  2.工會經費的報銷,必須在費用發生后一周內報賬。如有特殊情況,原始憑證不能超過一個月,過月者拒絕報銷。

  3.在辦理報銷時,必須要有正式單據,載明所購商品明細項目,在單據后面幾號具體用途、經辦人員、工會主席的簽字方可報銷。

  4.物品采購、驗收、發放制度。

  (1)工會物資大采購,必須按年度預算指標控制,事先編制開展某項活動所需費用計劃,報請領導批準,方可組織落實。

  (2)凡工會購買大宗物品,需征得工會主席意見后,再委派相關人員按照陽光采購的方式,按質定價、按量計劃進行采購。發貨票必須有經辦人、驗收人、審批人簽字,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3)凡工會各種獎品的發放,由具體工作人員制定發放表一式兩份,經工會主席批準后方可進行。不經工會主席批準,不得隨意發放各種獎品及紀念品。

  (4)獎品發放后,應將獎品發放表簽字蓋章,手續齊全后,本人留存一份,交會計入帳一份。剩余獎品應辦理移交手續,歸工會內勤人員統一管理,另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五條定期公布制度

  1.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收支賬目),每年在工會會員大會上公布一次,廣泛聽取會員群眾的意見,接受群眾的監督。

  2.召開工會會員大會時,由工會主席向大會作工會財務收支報告或預決算執行情況報告,使會員群眾了解工會財務情況,聽取意見和反映,以促進工作。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11

  一、認真執行全國總工會、省總工會及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政策法規。

  二、根據會計編制的.記賬憑證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業務結算。

  三、按銀行有關規定提取庫存現金用于日常開支,收取現金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

  四、及時準確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五、加強現金貨幣資金管理,對現金做到日清月結,并定期與不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及時查找原因和處理,做到賬賬、賬實相符。

  六、加強銀行存款貨幣資金管理,定期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及時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

  七、負責保管好工會財務在銀行購買的各類支票、票據、工會財務部分印簽。

  八、配合會計檢查指導基層工會會費收繳工作。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12

  為保證有限公司工會經費的合理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本制度試用范圍:有限公司工會及各分工會。

  二、工會財務工作實行工會委員會領導的工會主席負責制度統籌資金、配置資源、管理經費的使用。確保工會經費合理、安全、有效運作,保障工會各項工作的展開。

  三、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手續完備原則;堅持量入為出、略有結余、勤儉節約的原則。

  四、工會經費在職工福利、職工文體活動、職工教育、文化宣傳、工會建設等范圍內使用。

  第二章預、決算管理制度

  一、按照《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編制工會預算、決算和組織預決算執行。

  二、工會預算編制原則: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四、本年度無重大支出項目,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余不得出現赤字。

  五、要認真執行上級工會批準的預算。一切開支均在經批準的預算內執行。調整或者追加預算,要嚴格履行規定的程序。

  六、預算支出的編制要遵循勤儉節約的原則,要把資金使用的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方面。

  七、加強預算支出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和財務制度,不得擅自擴大經費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以領代報,不得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用途。

  八、年度預算、決算草案,由工會財務部門編制,經工會委員會(或者會)討論通過,并經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審批或備案。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庫存現金管理

  1.辦理有關現金收支業務時,應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應按照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提取和保留現金,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3.庫存現金要專柜存放,不得與個人款項混雜,不得“坐支”現金或者白條抵庫。

  4.現金收入必須開具發票或收據,并當日入賬,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將現金收入以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不得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不得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嚴禁將款項擅自挪用或借給個人;禁止設立“小金庫”或賬外賬。

  5.現金付款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

  6.提取現金,應注明用途,并由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字蓋章。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審批程序,且用途合法、手續完備。

  二、銀行存款管理

  1.按照《工會法》和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開立獨立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2.加強銀行賬戶管理,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3.除了在規定范圍內直接使用現金結算外,其他收付業務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結算。要嚴格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規定辦理銀行業務。

  4.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管理。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5.定期核對銀行賬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

  第四章票據管理制度

  一、銀行票據管理

  1.嚴格按照《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管理使用銀行票據。

  2.建立銀行票據管理制度,明確銀行票據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設登記薄進行記錄。

  3.票據上的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4不得簽發空頭支票或遠期支票,不得將支票交給領用單位代為簽發。

  5.蓋有印鑒的空白票據丟失,要立即向銀行掛失,并登報聲明作廢。

  二、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管理

  1.嚴格按照《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管理使用專用收據。

  2.按照專用收據號段順序使用專用收據,安規定填寫手寫和打印專用收據。

  3.不得轉讓、出借、代開、買賣、銷毀、涂改專用收據,不得將專用收據與其他財政票據、稅務票據互相串用。

  4.應當妥善保管開具的專用收據存根,收據存根保存期限一般為5年。

  第五章財務支出審批制度

  一、堅持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度,建立嚴格的經費開支程序和授權批準制度,明確授權批準的范圍、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做到申請、經辦、審核、簽批等經費開支手續完備,原始憑證合法有效,相關附件齊全。

  二、重大資金支出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三、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履行《會計法》規定的監督職責,一切經費開支必須經過會計人員審核,對于原始憑證不合法、內容不完整、手續不齊全、數字不清楚的,會計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四、出納付款時要進行符合把關。主要復核報銷憑證所附單據是否齊全、合規,各項簽字、審批手續是否完備。

  五、各種支出報銷憑證要合規。

  (1)原始憑證要求內容完整,不得有涂改、刮擦等現象;

  (2)購買物品或接受勞務必須取得正式發票。

  (3)報銷附件要齊全。如會議支出要附會議參加人員名單,汽車維修要附維修清單等。

  第六章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專項資金主要包括困難職工幫扶資金、困難勞模救助金、送溫暖資金、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經審專用經費以及其他有關指定用途的專項資金。

  一、按照全總、省總有關規范專項資金的'文件要求管理使用各項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

  二、要建立各項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實行嚴格的審批程序。

  三、幫扶資金及其他各類專項資金應根據資金來源和有關規定管理使用。

  四、縣以上工會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以及經審專用經費按照全總管理辦法的規定比例提取,不得變更提取比例。

  第七章財產管理制度

  一、財產管理范圍

  1.固定資產: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2.低值易耗品:單位價值在固定資產起點以下,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或單位價值在固定資產起點以上,耐用時間一年以下的財產為低值易耗品。

  二、財產購置管理

  1.購置財產要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執行。

  2.固定資產的購置要有兩人以上經辦。

  3.要建立完善資產登記、入庫、領用、處置、清查盤點等日常管理制度。

  三、財產賬務處理

  1.資產管理部門對驗收入庫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須建立《工會固定資產卡片》,并計入《工會固定資產明細賬》,按物登卡、憑卡記賬。

  2.財務部門按照《工會會計制度》規定,進行具體賬務處理。

  3.工會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但為了使各級工會及時掌握固定資產的變化情況,及時處置已超過使用年限的固定資產,根據《工會會計制度》規定,可以設置專門的輔助賬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原值、購入時間、預計使用年限、應計提折舊、固定資產凈值等。

  4.資產管理部門要設立低值易耗品備查薄,對購入的低值易耗品登記備查。

  四、財產使用管理

  1.明確專人負責財產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侵占、挪用本單位財產。

  2.領取使用財產須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3.財產內部調撥、變賣、報廢、贈送等必須履行嚴格的報批手續。

  4.財產使用部門要愛護公共財物,做好財產保管和養護工作,對因管理不善或失職而造成的財產丟失或損壞應賠償責任。

  5.職工調動工作或退休,應先到財產管理部門辦理財產清交手續。

  五、財產清查工作

  1.定期對財產物品進行清理核查。核對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輔

  助賬、低值易耗品明細賬、財產實務明細表,財產物品做到賬表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2.根據財產清查情況,編制《財產清查盤點盈虧情況表》,報上級工會批準后進行處理。

  第八章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會計崗位職責

  1.熟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掌握工會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各項財會規章制度,并組織貫徹執行。按照《工會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

  2.按照規定設置現金日記賬,收付現金須及時逐筆登記,做到賬款相符;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挪用和私借現金。

  3.按規定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好銀行存款、取款和結算工作,并及時逐筆登記;銀行存款賬面余額應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有未達賬項的,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4.現金、有價證劵及出納經管的有關印鑒、支票、原始憑證等應使用專用保險柜保管,不得隨意存放。

  5.嚴把“收支關”。對原始憑證要認真復核,檢查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領導審批等報銷手續是否齊全。現金收付應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印章。

  第九章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主要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報表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和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的規定對會計檔案進行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

  二、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會計憑證一般每月裝訂一次,會計報表按季或按年裝訂。

  三、會計檔案由會計機構負責保管,保管期滿按規定移交給單位檔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移交時,要編制移交清冊,辦理移交手續。

  四、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保管期限保管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別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五、會計檔案保管期滿,由單位檔案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若有未了結的債權人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外立卷),經單位領導批準后,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銷。

  第十章會計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二、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劵、支票薄、發票及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或優盤等)及有關資料等內容。

  三、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

  交接,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單位領導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四、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發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五、移交清冊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委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 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 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 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 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 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 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 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 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獨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大事項要經工會委員會審批。

  第十條 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 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査委員會的審査。

  第十二條 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 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涂改、填補,大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 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并簽名。重大活動應由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 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后應在一周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査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 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準,按規定査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準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14

  一、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北京市婦女兒童社會服務中心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中心工會財務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定,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定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按照《北京市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編制工會經費預算、決算和組織預算執行,若遇重大支出超出預算,必須提交北京市婦女兒童社會服務中心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做好預算、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帳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明確會計人員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和權限,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按上級工會規定管理好、用好中心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按照機關工會要求,及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中心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中心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上級工會組織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管好、用好工會經費,要建立、健全工會會計賬簿:總賬、收入支出明細賬、現金銀行日記賬、及固定資產明細賬,錄入憑證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費用在1000元以下,可用現金支付,費用在1000元以上需使用支票支付,若有大額支出需提交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并且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盤點檢查。

  十、嚴把費用支出手續,費用單據必須合法取得,報銷單據時必須有經辦人、主管負責人、工會主席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十一、根據手續齊全,審核后的單據進行登記賬簿,會計核算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十二、在資產管理方面,根據財務賬簿建立固定資產帳,逐一登記財產的'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等,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定期盤點。

  十三、按照《工會會計制度》的規定,根據經過審核的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并且簽章齊全。

  十四、工會財務需管理好印章、票據。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支票。發票、收據由區工會統一領購。

  十五、整理保管檔案是工會財務的責任,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按照國家和工會有關規定,及時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調閱和銷毀手續要齊全

  十六、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委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15

  一、加強財務管理,貫徹執行財務工作,為群眾、為生產服務。切實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充分發揮其物質保證作用;二、遵照上級有關規定,認真討論編制財務計劃和預、決算。嚴格執行經費開支標準,走時檢查分析財務收支情況;

  三、督促檢查和幫助工會小組、車間工會,做好會費收繳工作,按時收繳工會經費;

  四、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和現金(上級核定數),按時間礦工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各項經費的收支情況;

  五、每年向工會會員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六、協助有關人員健全工會財產,物品管理制度,全面系統登記工會財產,物品帳目監督檢查工會財產物品保管和使用情況;

  七、財務工作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清交接手續,并有工會領導負責監交;

  八、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開支,拒付管理;

  九、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謀私利,做到收支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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