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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08 19:09:42 林惜 制度 我要投稿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精選20篇)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應急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2.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3.成立以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為副組長,安監科長、各采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監科,并負責日常管理。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

  5.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6.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7.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公司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8.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9.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各科室、采區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組成,并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能力。

  11.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

  13.應急管理費用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2

  一、為避免起重機械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發生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部門。

  四、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五、在救援過程中,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八、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向市、鎮各有關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3

  1、學校必須制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特大安全事故包括火災、地震、洪訊水災等。

  2、學校對學生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如春游、運動會等都要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3、學校對危險物品的.監控也要制定相關的應急救護預案。

  4、各預案的制定要依據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實際情況,做到責任明確,具體有效,要公示,要送屬地公安消防、安監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5、要召開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相關人員專題會議,各應急救援預案要據實情一年至少演習一次。

  6、預案主要內容: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救援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善后工作組和事故調查組。

  (2)應急救援程序

  ①核準災情報警;

  ②啟動應急救援組織救災;

  ③引導疏散人員安全自救逃生,防止事故擴大。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4

  第一條工區在重大危險源評價后制定,有發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風險時,必須制定應急預案:

  1.觸電、火災及爆炸;

  2.地震、洪水、臺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

  3.施工中挖斷水管、熱能管道、電纜等市政、鐵路設施;

  4.鐵路營業線施工;

  5.坍塌、倒塌、高墜事故;

  6.急性作業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業淹溺事故等。

  第二條應急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各階段的計劃,即預案的啟動、應急、救援、事后監測與處置等各階段。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2.事故可能發生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程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征兆或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具體通信聯系方式;

  8.相關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

  10.應急預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條根據實際情況,由工區經理組織、工區安全部門牽頭,按事故的性質、類型、影響范圍、嚴重后果等分等級地制訂相應的.預案。為使預案更有針對性和能迅速應用,一般要制訂出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一個項目的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要形成統一整體,救援力量要統籌安排。

  第四條工區應急預案要根據現場實際制訂,使預案便于操作。工區編制的應急預案必須上報工區項目部備案,工區項目部在各工區預案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全線突發事故(事件)點和內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況,編制綜合性預案,作為工區預案的支撐和保障,兩級應急救援組織應職責明確,通力協作。

  第五條兩級預案由工區項目部、工區分管安全副指揮或安全總監組織定期演練,由編制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檢查和修正,保存相關記錄。

  第六條應急救援隊伍要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專業培訓考核,要有培訓記錄和檔案。應急救援人員要通過考核證實確能勝任所擔負的應急任務后,才能上崗。

  第七條各應急救援專職隊平時就要組建落實并配有相應器材。應急救援的器材工區分管安全副經理組織進行定期檢查(也可納入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內容),保證設備性能完好。

  第八條應急預案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所規定和明確組織、程序、資源、措施等應當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滿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應急預案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九條涉及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抄報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5

  1、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2、制定全廠性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根據生產經營及建設施工的特點、范圍,對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5、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相應的專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事故現場處置方案。準備應急救援的物資,并在事故發生時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以減少與之有關的傷害和不利環境影響。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6

  為加強隧道的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促進應急管理規范化,保證應急救援的及時和可靠,使應急救援工作始終保持良好狀態,真正做到“行動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視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終把它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經常檢查、督促,不斷改進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成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機構內部各成員的分工、職責、工作范圍,以及在應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項。

  3.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方位防止事故發生,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發生事故時能有效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遇險人員,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響。

  4.應急救援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確保設備齊全、完好。

  5.做好值班工作,保證人員、車輛和電話暢通,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

  6.事故發生后,發現單位或人員就近及時上報。現場人員要采取安全措施,進行力所能及的救護,不能盲目或在無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救護人員。

  7.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后,要根據事故情況來確定是否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需上級單位幫助救援的,要向上級單位報告事故并請求支援。

  8.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應急措施,現場處置人員要嚴格按照應急處置措施進行現場救護。

  9.事故區內的隊長、班長要聽從指揮命令,積極采取措施,有序地組織現場人員安全撤退。

  10.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進行總結。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7

  1、目的

  加強企業安全事故防范,及時做好事故發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適用范圍

  本制度是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作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3、職責、管理內容和要求

  3.1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3.1.1為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廠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

  3.1.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職責

  3.1.2.1負責發生事故后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工作的領導,成員按照預案分工,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

  3.1.2.2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及組織實際訓練工作、建立通信與報警系統,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和物資、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3.1.2.3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向上級有關部門通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發出緊急救援請求。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并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3.1.2.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成員要按照預案職責分工,盡職盡責。當接到事故報告后,成員要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3.2應急救援體系

  為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3.2.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車間)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廠部及相關部門報告;廠部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1個小時;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①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③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④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⑥上報人姓名、聯系電話。

  3.2.2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3.2.3各部門(車間)及相關單位要按應急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3.3應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3.3.1各部門(車間)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廠安環科備案。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廠部及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3.3.2各部門(車間)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3.3.3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其他各種保障,包括根據自身需要,確定各救援組織器材裝備、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經費的來源、額度以及建立組織,落實專業應急救援人員等。

  3.4做好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隊伍的訓練

  3.4.1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3.4.1.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內至少有1名廠部負責人、部門(車間)負責人和生產調度,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3.4.1.2檢查制度:每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4.1.3例會制度:每月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組織召開一次領導組成員和各專業隊負責人會議,檢查上月工作,并針對存在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3.4.1.4總結評比制度:每次訓練和演習結束后應進行總結評比,獎勵和表彰先進。建立總結評比辦法和對于事故處理中有功和有過人員的獎罰措施。

  3.4.2培訓和演練

  3.4.2.1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①鑒別特別情況并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②對待各種事故如何處理;

  ③自救和互相救護的能力。

  3.4.2.2對專業隊的培訓

  ①各種器材、工具的技能與知識;

  ②任務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務;

  ③與上下級聯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3.4.2.3對一般員工的培訓

  ①危險隱患類型識別;

  ②各種信號的含義識別;

  ③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

  ④緊急狀態下如何行動。

  3.4.2.4定期舉行訓練和演習。

  3.5預案的評估和修改

  3.5.1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應用到應急救援中,及對不斷變化的情況保持一致,預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訂一次。

  3.5.2對危險源和企業內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5.3在實踐和演練中提高指揮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8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應急隊伍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保障有力的戰斗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分工、素質要求、應急響應程序、應急保障和獎懲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3.1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3.1.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和環境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3.1.2組織制定、修訂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隊。

  3.1.3審批用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的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

  3.1.4檢查、督促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1.5發布和解除環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3.1.6向上級和友鄰單位報告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情況。

  3.1.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環境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

  3.1.8負責公司內職工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3.2技術質量部職責

  3.2.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內部和外部的通訊聯絡工作。

  3.2.2編制危化品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3.3財務部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等所需資金的籌措。

  3.4辦公室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所需通訊及運輸車輛等的保障工作。

  3.5生產車間職責

  負責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按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4、內容與要求

  4.1應急救援隊員素質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理素質。

  4.1.2熱愛本職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和團隊合作的精神。

  4.1.3能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4.1.4紀律嚴明,服從指揮,聽從命令。

  4.2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義務

  4.2.1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及不參加。

  4.2.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不得擅自做決定實施救援。

  4.2.3要如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

  4.2.4時刻準備好,隨時待命。

  4.3應急救援隊員享有的'權利

  4.3.1對不清楚、不明了的應急救援知識,應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4.3.2當缺少應急救援裝備時,有權拒絕參加應急救援作業。

  4.4應急救援響應程序

  4.4.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隊員和技術人員立刻待命。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4.4.2救援隊員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切斷事故源;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命令,迅速搶修設備和管道,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4.3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調集救援所需的設施、器材和物資。如果需要疏散和轉移人員,要立即發出通知警報。要嚴格控制好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情況。

  4.4.4應急救援結束,或者危險因素消除后,指揮部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4.4.5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員,要及時進行救治;緊急調用的物資,要及時給予補充;監督有關部門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4.4.6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對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4.7應急救援的總結和各項記錄,由技術質量部負責整理歸檔。

  4.4.8有關事故信息的發布,按《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執行。

  4.6應急保障

  4.6.1人力資源

  生產車間應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認真開展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并動員全員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6.2財力保障

  財務部要確保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包括應急救援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購置,以及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所需資金的準備和籌措。

  4.6.3通訊和交通運輸保障

  辦公室要確保救援所需通訊和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通訊暢通,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的及時、安全送達。

  4.6.4人員防護

  要指定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嚴格按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4.6.5應急設施和器材

  應急救援人員要認真做好救援器材和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4.6.6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4.7監督管理

  4.7.1培訓教育

  生產車間要組織生產員工,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憂患意識、社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隊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應急專業技能。

  4.7.2預案演練

  生產車間要按照公司制定的計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做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交技術質量部存檔。

  4.7.3獎懲制度

  4.7.3.1在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隊員和生產員工,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4.7.3.2應急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a)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準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b)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c)不服從指揮機構對突發事件的指揮擅自行動的。

  d)應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救援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要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9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三條 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四條 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第五條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六條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七條 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八條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內容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范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后,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九條消防器材管理規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腐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銹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干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干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條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考核。

  第十二條 本制度從二O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礦井安全生產災難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減少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礦井的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維護職工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礦區穩定,結合礦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職急救援隊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醫療救援隊伍、應急管理專家隊伍。

  第二章 應急管理方針

  第三條 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工作原則,及時排查,消除各類隱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產。

  第四條 堅持“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工作原則,切實做好礦井災變預防和搶險救災工作。即做到在日常工作中要搞好戰備值班訓練工作,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第五條 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廣大煤礦干部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災難事故對廣大職工的危害。

  第六條 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救援裝備,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煤礦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第七條 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

  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第三章 專職應急隊伍管理

  第八條 服從礦應急指揮部及礦應急管理部門指揮調動,參加礦應急救援工作。

  第九條 堅持理論武裝、作風錘煉,加強事故案例分析和救援經驗總結評估工作,不斷提高救援的科學性、失效性,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救援能力。

  第十條 堅持專人24小時值班,其它人員24小時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實施救援行動。

  第十一條 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

  (一)值班工作制度;

  (二)待機工作制度;

  (三)交接班制度;

  (四)技術裝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五)學習訓練制度;

  (六)考勤制度;

  (七)戰后總結講評制度;

  (八)下井預防檢查制度;

  (九)材料裝備庫管理制度;

  (十)救護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十一)計劃與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查清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損失,搶救事故遇險遇難人員,控制危險源。

  第十三條 對事故現場進行恢復通風等工作,確保搶險救災時事故現場的安全。

  第四章 兼職應急隊伍管理

  第十四條 組建兼職救援隊伍的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證照齊全,依法成立并取得安全生產相關許可;

  (二)具備針對某一類或某幾類災害事故的救援裝備、器材、物資和專業技術人員;

  (三)裝備、器材、物資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及行業相關規定,特種設備應當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

  第十五條 救援隊伍組建后,應設立隊伍負責人,明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并上報礦調度室備案。

  第十六條 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職責包括: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聽從命令,服從指揮,盡心盡力,密切配合;

  (三)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四)自覺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五)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保證性能良好;

  (六)完成各項應急救援任務。

  第十七條 及時調整、補充應急救援工作人員,保持應急救援隊伍穩定,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第五章 應急管理專家隊伍

  第十八條 應急管理專家隊伍按照煤礦生產事故類別、自然災害類型和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劃分救援類型,確保應急救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條 制定本礦應急預案,部署各項防治措施和應急處置工作。

  第二十條 對突發事件分級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提出建議,并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條 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參與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必要時參加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六章 應急醫療隊伍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 應急醫療隊伍應配備醫療救治和現場處置設備,承擔安全生產事故和其它突發事件受傷人員醫療救治及衛生學處理,傳染病、食物中毒和記性職業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以及相應的培訓、演練任務。

  第二十三條 應急醫療救援專用設備及常用工具,要做好維護、保養和報廢更換。

  第二十四條 及時調整、補充應急救援工作人員,保持應急救援隊伍穩定,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五條 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

  第七章 后勤保障

  第二十六條 保障應急管理日常工作所需經費,確保應急設備、裝備和車輛運行正常。將應急裝備建設、隱患排查治理、應急預案演練以及救援設施建設和應急通訊等經費納入安全生產費用,優先安排保障。

  第二十七條 規范應急救援裝備采購、儲存、管理、維護和調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范配備各類應急救援物資裝備。

  第八章 附錄

  第二十八條 在綜合應急隊伍管理和搶險救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調度未履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相關職責或因處置不力導致突發事件危害擴大造成嚴重后果或造成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追究相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1

  值班工作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時刻堅守工作崗位,一律不準脫離本隊范圍,不遲到、不早退、儀器要保持完好狀態。在值班期間迅速完成各自的任務。

  2、值班人員嚴禁飲酒,發現飲酒上崗者立即停止其工作,責令檢查,按管理制度進行處理,酗酒鬧事,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

  3、擔任電話值班的人員按照《煤礦救護規程》履行自己的職責,電話值班室嚴禁閑雜人員入內,違者按中隊獎懲規定進行處理。

  4、值班裝備必須時刻處于完好的戰斗狀態,并保持清潔,處理事故迅即出動。

  5、每次轉入值班前,要按時檢修各種儀器、裝備,使各種儀器、裝備達到戰斗準備的完好狀態,救護隊值班期間不定期抽查,一項不合格,除即刻整改外,扣除當月績效考核100分。

  6、值班小隊須24小時堅守崗位(就餐時間按照作息時間表進行);電話值班員輪流就餐,其任務根據《軍事化礦山救護隊戰斗行動準則》對隊員特殊職責的規定執行。

  7、值班小隊職責是擔任井下排放瓦斯、啟封密閉、外出救災、反風演習、處理礦井突發事件等工作。

  待機工作制度

  1、待機小隊負責本周的井下預防檢查、熟悉巷道、演習訓練、業務考核、礦臨時性任務等。

  2、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事件,如需要待機小隊,待機小隊應立即出發,完成搶險救災及其他任務。

  3、待機小隊分組下井預防檢查時間應不少于2小時,檢查地點按照中隊安排,不得隨意改變檢查地點,嚴格遵守上下井管理制度,違者按礦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待機期間,嚴禁請假,特殊情況須經值班領導同意。

  6、待機人員不得飲酒,發現飲酒停止工作,造成惡劣影響的或嚴重后果的嚴肅處理。

  7、如因特殊工作,需要待機小隊上班時,待機小隊隊員接到命令后,應按時到位,聽從指揮、服從命令,協同值班小隊共同完成任務。

  交接班制度

  1、救護中隊實行5天待機、5天值班、5天休班制度,3個小隊輪流待機、值班、休班。交接班時待機小隊轉入值班,值班小隊休班,休班小隊轉入待機,法定節假日由值班小隊來擔任值班工作。

  2、各小隊長履行交接班手續,交班小隊必須保證共用裝備、值班電話、電視、床、桌子、椅子等設施及各種表格完好、記錄齊全。

  3、交接班時間為1小時,交接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交接班,無故不到者責令做檢查,根據情節輕重按中隊有關規定制度予以處理,有特殊情況要事先請假。

  4、救護隊的電話值班室、會議室、各小隊的設施、物品如有損壞、丟失由電話值班員、小隊長負責賠償或修理。

  5、交接班時,救護中隊室內外衛生必須保持清潔,室內外衛生做到共用設施完好,窗明地凈無雜物,否則接班小隊不予接班。

  6、值班小隊在交接班后,聽到事故電鈴實驗響聲后,方可離開中隊。

  技術裝備維修保養制度

  1、認真執行救護技術裝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隊員個人使用的儀器實行專責制,小隊裝備保管和使用實行定人、定物制,大型救護裝備實行副中隊長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

  2、救護儀器裝備的使用隊員和維修人員應以主人翁的態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維護好設備。

  3、救護隊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儀器裝備,通過日常學習、專業培訓,做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懂原理;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4、救護隊小隊長及隊員,必須做好下列各項主要工作:

  ⑴正確使用儀器裝備,嚴格遵守操作程序,按標準規定對儀器進行校驗,對裝備進行檢查。

  ⑵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個人自保、小隊長聯保、隊分管領導全保制度。

  ⑶儀器裝備的拆裝按相關說明及程序,嚴謹、細致按順序進行拆裝。

  ⑷認真填寫個人儀器、小隊裝備及中隊大型救護裝備檢查運行記錄。

  ⑸經常保持裝備儀器和環境清潔衛生,達到“全、亮、準、尖、利、穩”六字要求。

  5、小隊共用裝備必須認真執行完好交接班制度。

  6、中隊指揮員、小隊長,應定時、不定時的進行儀器裝備的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于未然。

  學習和訓練制度

  1、業務理論學習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結合自己的實踐經驗,學習與礦山救護工作有關的煤礦專業理論知識及救護業務基本知識,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完成作戰任務。

  2、業務學習為“礦山救護理論知識500題”及救護相關專業知識;儀器裝備為八大儀器和救護裝備;救護技能為模擬人心肺復蘇、包扎止血搬運、風帳等救護基本技術;體質訓練為8項體育;戰術訓練為高溫演習、急行軍耐力訓練;軍事訓練為軍事隊列演練。

  3、在業務學習時間內,中隊值班指揮員進行監督,小隊長組織,隊員不準遲到、早退、不準交頭接耳、大聲喧嘩,要認真做好記錄。

  4、定期對所學內容進行考核,業務考核及格分數定為90分,90分以下為不合格,達到90分(包括90分)以上方進行計分。

  5、礦山救護隊必須進行嚴格的軍事化訓練,軍事訓練必須作為日常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6、儀器裝備的訓練值班期間每天正常不少于2h,并進行月度綜合操作考核。

  7、戰術及相關技能訓練,按要求進行月度集中訓練,并進行小隊集體及個人操作考核,進行評比,與獎罰制度相掛鉤。

  8、全體指戰員必須每天堅持規定的體質訓練,通過訓練應達到資質認證驗收最低標準要求,并進行月度綜合考核。

  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我隊的勞動紀律,規范職工工作行為,促使職工嚴格遵守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證工作時間充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隊值班領導為全隊的考勤員。考勤員應堅持原則、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負責。全體職工要支持點名、考勤人員的.工作,提前到規定的考勤點,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保持嚴肅的紀律,點名時必須答“到” 。

  三、點名、考勤的具體規定:

  1、待機、值班期間為24h工作制,實行每天3次點名,上午1次、下午1次,晚上1次;

  2、點名具體時間為:上午上班8:00點名;下午上班2:00點名;晚上為7:30點名(作息、點名時間根據礦工作時間,進行調整);中隊管理人員、事務員、材料員實行一天四簽名制度,遲簽或漏簽每次給予績效考核50分的處罰。

  3、救護隊職工,每遲到一次扣月度績效考核50分;早退一次扣100分;超過半小時不到崗也不請假視為脫崗扣績效考核500分;

  4、因工作性質特殊,中隊值班領導可在值班期間實行不定期的“合事故電鈴”進行點名:值班人員聽到事故鈴聲后,必須在1min內趕到車庫內列隊點名,遲到或不到者分別扣除績效考核100分和200分。

  四、下列情況視同出勤:

  1、礦或單位因工作需要,外出短期崗位培訓或學習;

  2、因工外出或在外執行上級領導安排的任務外出;

  3、實行補休制度的職工在補休期間;

  4、職工經組織批準外出療養期間。

  五、請假和銷假:值班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果卻有特殊事由,可在保證隊員6人值班的情況下,向中隊值班領導和小隊長請假,并辦理外出請假手續,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1、值班期間請假必須向當天值班領導請假,凡請假超過1天的必須向中隊長請示,不允許他人代請或電話請假,確因急事需他人代請或電話請假時,過后本人必須補填請假單申明理由;

  2、休病假、事假,每休1天,扣除月度績效考核200分,扣除部分分給本小隊其他上班人員;

  3、1次請假超過4小時(包括晚上),均按1天事假計算;月度請假的核算實行請假時間累計,全月請假時間累計4小時者按1天處理;不足1h,按1h處理;不足0.5h,按0.5h計算,每小時扣個人績效考核50分。

  4、病假:必須有曠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方可進行請假;

  5、年休假:職工根據年初排定的休假日期休年休假,但必須經中隊長批準,工資科核實并簽字,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上班,沒有請假不按時上班的均按曠班處理。

  七、因工作特殊需要,職工必須在制度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包括法定節假日、休班期間)加班時,盡量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職工在因工外出、學習、集訓期間遇有法定節日、公休假日,按正常工作處理,回單位后不再補休,也不按加班考勤。

  戰后總結講評制度

  一、戰后總結講評工作必須在歸隊后48小時內召開。

  二、總結講評要實事求是,勇于開展自我批評,對救災工作、技術性出動中出現的違章行為,敢于指出、揭露。

  三、對救災及技術性出動當中的違章行為必須做到“三不放過”即:有違章行為不指出不放過;違章者不接受教訓不放過;對違章者沒有處理不放過。

  四、總結出的好的經驗教訓要求全體指戰員共同學習,遵守在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指戰員要進行表揚、獎勵。

  五、講評工作要求每個指戰人員都踴躍發言,以認真、嚴肅的態度來對待此項工作。

  六、每次總結講工作必須有專人做好記錄,并保存。

  七、所有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的指戰員必須按規定參加戰后總結講評制度,無故不參加者扣考評1分。

  下井預防檢查制度

  一、每周必須下井檢查礦主要采掘工作面,由待機小隊擔任預防檢查工作。

  二、下井預防檢查的人員為待機小隊全體人員,并由中隊指揮員帶隊,安排預防檢查地點,并對檢查點所經的封閉巷道和工作面進行全面檢查。

  三、巡回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隱患及時匯報處理。

  四、預防檢查工作必須認真,嚴格做到有巷必查,不得漏檢、假檢、如果違返上報中隊進行處理。

  五、預防檢查必須按時下井,按時出井,如提前升井,發現一次扣當月績效考核200分。

  六、每天預防檢查要作好記錄,升井后繪制好檢查路線圖井,并由小隊長向中隊詳細匯報檢查存在的情況。

  材料裝備庫房管理制度

  一、目的:保證按質按量按時供應日常救護所需物資,合理儲備和節約使用物資,保證物資質量,減少浪費,提高救護中隊的經濟效益。

  二、物資保管

  1、根據不同類別、形狀、特點、用途分區存放;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齊”,“四號定位”擺放。(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清;二齊:擺放整齊、庫容整齊;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物資應做到“十不”,即不銹、不潮、不凍、不霉、不腐、不變質、不揮發、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資保管技術要求,適當進行加墊、通風、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裝,存放不當應及時改進;

  3、實行一料一單,先進先出,后進后出,庫存情況及時反映領導,并按計劃定時向礦供應科領取;

  4、發料應對保質負責,嚴禁發不合格物資;嚴格注意防火、防盜。

  三、帳務處理

  1、保管員應建立材料帳,并按規定項目仔細記好帳目。

  2、記帳要認真,帳、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與結存要保持平衡。

  3、每月3號前填報收支結存月報表,報有關領導和內部市場。

  四、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管理

  1、及時對廢舊材料、儀器、裝備進行回收;

  2、嚴格執行交舊領新制度。

  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為保證礦山救護隊正常戰備值班,充分合理用好車,管好車,厲行節約,嚴格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救護隊車輛管理工作由中隊長專管、司機班具體負責,非事故性出動由調度室或礦分管領導負責派車,嚴格執行派車記錄制度。

  二、戰備救護車在非事故出動情況下,任何人無權動用;礦特殊用車情況下由分管礦領導安排方可動用。

  三、救護值班車輛必須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和齊全的救護應急裝備,要做到聞警即出。如有故障,要立即報告中隊值班領導,經救護中隊長同意后,及時修復,否則影響救災出動,要從嚴處理。

  四、救護車輛出車必須堅持專人安排、及時返回、準確記錄,司機若未經派車或允許將車開出,按開私車、脫崗進行處理,發生一次扣除當月全額獎金。若發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負,并進行下崗學習三個月。

  五、調度室安排非戰備車輛進行巡檢或長途用車,值班司機要按時發車、收車,如不能按時返回,跟車司機應向救護隊長講明原因。

  六、嚴禁將車輛私自交給非值班救護車輛駕駛員動用,違者扣除績效考核200分。隨車工具駕駛員要認真保管,無故丟失照價賠償。

  七、除正常出車檢查、日檢查外,每星期

  二、六司機必須對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維護檢查和保養,并對車輛進行清洗,達到安全,整潔,隨時保證出動。

  八、救護車輛需要修理(值班司機無法修理)時,先由救護隊長、技術主管組織值班司機制定修理方案,報告礦主管領導,批準后送礦修理廠修理。

  九、車庫的一切設施由駕駛員保管,個人不準私自換車庫,不準私自給外單位借用車庫,車庫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十、救護隊車輛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嚴禁車輛帶病、裝備不全交接班,出現問題一次,追究交接班當事人責任。

  計劃與財務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本隊的計劃與財務工作,發揮計劃與財務在本隊經營管理和提高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中隊計劃與財務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遵守礦各項財務計劃規定;

  2、建立健全計劃與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對年度財務計劃收支進行科學預測;

  3、在合理安排經費的基礎上,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編制內容詳盡的財務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批。

  4、財務及管理人員要嚴格控制本隊的日常經費的使用,對本隊的各小隊及司機班使用經費進行嚴格的監督,及時糾正各種鋪張浪費現象。

  5、固定資產的移動、報廢,必須有主管領導同意和財務部門的監督。

  6、使用現金辦理報銷及外出學習結帳時,必須要有正式的發票和詳細的購貨單,一并報呈隊主管審批后,再交至財務人員辦理。

  7、辦理各項業務的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好現金和支票,如沒有使用,必須立即交回礦財務部門。若因丟失或其他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由經辦人承擔。辦理業務的人員,必須遵守財務制度,領取現金和支票,必須簽字并及時辦理報銷事宜。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2

  一、應急響應制度

  為有效應對緊急事件,做好事故發生的應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井下及井上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現場的職工必須立即如實向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調度室簡要匯報事故發生情況及災害影響情況。

  2、事故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職工,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組織現場人員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進行搶救,把事故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3、現場無法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災滅災,需要撤離現場的,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迅速組織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并及時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具。

  4、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匯報礦值班領導及其他有關負責人,礦有關領導迅速對事故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并對事故進行評估定級,確定是礦井重大災害事件,應該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由礦長下令啟動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礦山救護隊和組織臨時救援力量進行救援搶救,并迅速按照科學有效的原則,制定現場救援、搶險方案,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立在調度室)立即采取緊急電話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工程師及以上人員、生產科室負責人,同時采取群發短信功能發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人員。

  7、應急救援人員接到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通知后,立即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10分鐘內趕到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通知電話不接或未及時到礦者要查明原因對無故不到者追究相關責任。

  8、應急救援人員到礦后,應立即到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簽到。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以上人員在調度臺指揮救援,其余人員在調度辦公室待命。

  9、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較大,預計大飯鋪煤礦難以控制,立即向安監局匯報事故情況,發出“現場應急”警報。啟動準格爾旗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安監局根據災情發展變化決定是否請求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增援,是否啟動一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10、對于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11、調度室接到事故報警時,必須掌握以下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范圍,事故現場傷亡情況、人員是否已安全撤離、是否進行現場搶險、有無災情擴大可能等,做好記錄并立即匯報值班領導,根據災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如確需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搶險救災,則根據事故類別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并按照其應急程序和現場應急處置辦法進行搶險救災。

  12、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事故救援預案。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范圍、受害人員分布,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處置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13、大飯鋪煤礦針對緊急發生的事故、事件或災難嚴重程度不同,采用的應急救援響應級別也不同,大飯鋪煤礦把應急救援響應的級別分為四級:

  ( 1 )四級響應:(礦級救援指揮部響應)本礦井發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下死亡;造成1000萬元以下(不含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礦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啟動四級響應的事故災難。

  ( 2 )三級響應:(縣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礦級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制事態,需要上級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9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下(不含50人)重傷;造成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上報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 3 )二級響應標準:(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事故后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10-30人以下死亡;造成100人以下(不含100人)重傷;造成5000萬元以上(不含5000萬)1億元以下(不含1億)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 4 )一級響應標準:(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0人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傷;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14、對于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二、應急預案制訂、公布實施、修訂和備案登記制度

  1、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煤礦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煤礦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2)結合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結合本項目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礦的應急工作要求;

  (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煤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煤礦應急預案體系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①針對煤礦存在的各種風險,由煤礦安全監察科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②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由煤礦安監科和煤礦技術總工組織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a專項預案包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b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③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關鍵崗位、重點部位,由所在生產區域技術人員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4、應急預案的評審

  (1)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

  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評審,要素評審用于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①形式評審。

  依據《導則》和有關規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

  ②要素評審。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導則》和有關行業規范,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

  案進行評審。為細化評審,采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的要素進行評審。評審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評審表中所列要素的內容進行對照,判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指出存在問題及不足。應急預案要素分為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

  a關鍵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范的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關鍵要素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可簡寫或省略的內容。包括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單位概況等要素。

  (2)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①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成員包括礦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涉及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

  ②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煤礦礦長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現場處置方案的評審,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③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組織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④批準印發。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由礦長簽發。

  5 、應急預案的備案

  (1)煤礦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②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③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2)公司應當向接受備案的上級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

  6 、應急預案的實施

  (1)煤礦各部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3)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4)煤礦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

  (5)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6)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①周圍作業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②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③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④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⑤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8)煤礦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必須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9)若發生事故,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三、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培訓制度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大飯鋪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2)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3)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5)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6)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2、安監科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3、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業務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

  4、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監科負責全礦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5、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集中脫產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6、培訓的主要內容。圍繞貫徹落實內蒙古安監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點學習應急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分析我礦應急工作形勢任務、了解本單位應急管理經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和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方法、學習運用應急指揮新技術設備和指揮手段等。通過培訓,強化培訓對象對應急管理的宏觀認識和依法實施管理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提升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應對能力。

  7、各級各部門(單位)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脫產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1)以崗代培。通過參加工作實踐和接受指導,提高應急管理的規劃組織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學代培。大力倡導和鼓勵工作人員自行組織學習和培訓工作,通過自學不斷更新觀念、強化內在素質,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組織各種研究活動,安排有關人員參與,提高工作水平。

  8、安監科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9、加大師資力量,建立相應的培訓師資檔案。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等多種方式培養培訓教師,還可采取從公司應急管理工作專業人才庫和專家組內聘請專家等辦法,解決好培訓的師資問題。

  10、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支開展應用培訓的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

  11、建立應急管理培訓考核和激勵機制,對各部門進行年度考核。

  12、加強培訓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訓工作檔案,如實記載培訓工作和受培訓人員情況。

  13、教育培訓檔案內容包括:教育培訓工作的相關制度、培訓工作計劃、總結、教案、培訓考勤登記、考卷、考試成績單、各期培訓人員花名冊。

  四、應急預案演練、總結和評估制度

  為做好對突發事件應急準備,提高對應急反應、控制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常抓不懈、重在預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暢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結合實際,依據有關應急預案,模擬應對突發事件,制定本制度。

  1、應急演練的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完善和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設備、裝備、技術等方面準備工作,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練程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戰、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智慧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眼點,重視對演練效果的評估、考核、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精心策劃演練內容,科學設計演練方案,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制定并嚴格遵守安全措施,確保演練的安全。

  3、應急管理指揮機構

  建立突發事件應對長效機制,成立搶險應急指揮部,并將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對固定、精干的搶險救援應急隊伍,以此逐步建立長效機制,提高及時應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搶險救援應急指揮部由礦長擔任總指揮,總工程師任副總指揮,所屬各科室(區隊)長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對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應急響應職責范圍進行統一指揮,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組成職責范圍內的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4、應急救援隊伍組成及裝備

  (1)隊伍組成所屬各單位應建立一支相對固定和精干的應急救援隊伍。

  (2)應急物資及設備

  (3)應急救援的教育、培訓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我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度如下管理制度:

  ①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a、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b、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c、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d、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e、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f、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②安全培訓單位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③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志愿者。

  ④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全培訓單位負責全礦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任職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⑤所有應急管理專職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培訓,培訓時間原則上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計不少于5天。

  ⑥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⑦各級各部門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⑧安全培訓單位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的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⑨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出開展應用培訓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和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5、應急演練的實施

  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年度應急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方案,其內容如下:

  (1)制定年度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并保證年度內落實。

  (2)有針對性的制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經應急領導小組或有關專家評估認可后實施。

  (3)在正式演練之前,進行模擬或桌面演練,檢查其演練方案是否可行。

  (4)根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進行演練的籌備和準備工作。

  (5)應急演練領導小組現場查看應急演練現場、演練隊伍、演練設備、物資及安全設施情況。

  (6)應急演練籌備小組向應急演練領導小組對演練準備情況進行匯報并決定演練時間。

  (7)實戰演練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進行,其過程和計劃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8)應急演練結束后,應認真總結并對此次演練進行評價。

  (9)結合演練效果,修改和完善應急預案。

  6、應急值班

  應急演練應根據實際發生突發事件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班領導及值班人員應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值班期間,如發生緊急重大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7、演練結束與終止

  演練完畢,由應急演練總指揮宣布演練終止,演練終止后所有人員停止演練活動,按預定方案集合并依次組織疏散,應急保障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對演練場地進行清理和恢復。

  8、應急演練評估

  所屬各應急管理機構應對所屬單位應急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編寫估報告,按要求上報。

  (1)評價目的

  針對評價得出的結論,對不足之進行有目的的整改,以達到提高實戰應急救援工作整體水平的目的。

  (2)總結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①應急機構、應急平臺、應急體系建設情況;

  ②救援隊伍建設情況、事故救援情況、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情況;

  ③演練預案編制合理性與可操作性;

  ④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

  ⑤參演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⑥應急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使用性、演練目標的實現情況;

  ⑧應急演練的成本效益分析;

  ⑨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問題及對策、對完善預案的建議等。

  (3)報告的要求及上報時間

  五、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為充分利用應急物資資源,規范救援應急物資管理和使用,保證應急物資的及時調配,為突發事件和事故搶險提供物資儲備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應急物資倉庫設立和責任單位

  (1)應急物資倉庫的建立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消防救災倉庫1個;

  ②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2個。

  ③礦山救援裝備倉庫1個。

  (2)應急物資倉庫責任單位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水災救災倉庫,由物資供應部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②地面消防救災倉庫,由通風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③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由機電科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④礦山救援裝備倉庫由兼職救護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2、應急物資的管理

  (1)應急物資的采購

  煤礦應急物資的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煤礦實際情況,提前30天,提出購買應急物資采購計劃,并報請公司有關單位和人員審查批準后,統一報公司物資采購部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部門負責領取后,在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妥善保存。財務部要建立應急資金管理帳戶,做到專款專用,及時補充和更新。

  (2)應急物資的配備

  煤礦應急物資儲備根據煤礦受災害威脅情況,實際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資符合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各應急物資儲備責任單位的第一把手是物資儲備工作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礦井規模、企業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災變時應急搶險救災時的需求。

  (3)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負責單位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掛牌管理,建立臺帳,動態更新。

  (4)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應急物資至少每月保養、維護一次,并做好登記,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5)應急物資的調撥和使用

  應急物資應由煤礦應急管理機構或應急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挪用。

  應急物資調撥和使用權限與程序如下: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權限:

  當有以下情況發生時,可以對應急物資進行調配和使用:

  ①煤礦發生突發事故或災害,需要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進行搶險救災時。

  ②接到上級煤炭主管部門或政府部門,需要調撥應急物資搶險救災時。

  ③煤礦應急救援管理機構認為需要調配和使用應急救援物資時。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急辦公室)下達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命令→礦調度室→應急物資儲備單位負責人→應急物資庫管員→出庫應急物資出庫后,20天內應補齊物資儲備庫內的應急物資。

  (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應急物資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補充意見,報相關部門及時更新、補充。

  (7)倉庫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①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加強責任心,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

  ②熟悉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所管物資、設備、器材的入庫驗收、

  記賬、保管、發放等工作,掌握庫存情況;

  ③能熟練管理進庫物資的詳細資料,做到所管物資標記明顯、擺放整齊、數量準確、帳物相符;

  ④庫存物資做到零整分開、分類存放,每天堅持打掃衛生,清除浮塵,保持衛生清潔;

  ⑤每月至少一次對庫內物資進行保養、維修,對過期、失效、損壞的設備、物資及時提出更換、補充建議;

  ⑥加強安全觀念,妥善保管倉庫物資,做好物資的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工作;

  ⑦庫存物資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發放和使用。

  六、應急物資、設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檢查應由所在崗位執行。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消防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5)消防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2、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1)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①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②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③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④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⑤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①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②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③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七、事故預警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事故預警和調查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加強對事故的管理,以便總結經驗、接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礦井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總則

  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事故預警

  (1)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范圍,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經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的信息。包括:

  ①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

  ③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⑤事故性質暫時界定不清的各類事故,包括礦井職工在工作崗位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傷殘或死亡的情況;

  ⑥較大涉險事故是指:

  a、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緊急疏散人員500人以上和住院觀察10人以上的事故;

  d、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時限及處置辦法

  ①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調度室及礦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②事故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可以先報事故概況,隨后補報事故全面情況。對事故性質(含職工在崗因病死亡)暫時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及時續報。較大涉險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1次;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2次。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于當日續報。

  ③調度室接到事故匯報后,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匯報,并及時組織衛生所、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緊急集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做好臨時記錄。

  ④事故單位必須保護好現場,因搶救需變動事故現場時,應做好標志。

  3、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內容

  (1)書面報告的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③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⑤已經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③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4、事故統計分析

  (1)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或雖屬輕傷但性質嚴重的,應由礦領導、分管領導、總工程師在三日內組織分析,其它輕傷事故、僥幸事故由安監科在三日內組織分析。

  (2)事故分析參加人員和單位包括:分管領導、安監科、調度室、機電科及事故責任單位的相關人員等。

  (3)事故教訓和今后應采取的措施,在分析后24小時內必須貫徹到事故所在單位的全體人員。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必須在全礦范圍內進行貫徹,深刻吸取事故教訓。

  (4)安監科建立事故分析和統計記錄,詳細記錄事故情況及分析結果。

  (5)煤礦企業職工在工作崗位因病導致傷亡,必須經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公安部門證明(法醫鑒定),并分別出具證明材料。醫院診斷、法醫鑒定結論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結果必須清楚和明確。醫院診斷證明、法醫鑒定材料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的調查報告及事故舉報核查情況要向省煤礦安全監察局事故調查處報告,確認系由職工本人疾病造成的死亡,不按事故統計,并將證明材料留存事故調查處立卷存檔備案,以便據實修改統計資料。

  (6)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由縣級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發生較大及以上人員死亡事故,按《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上報,落實事故調查處理。

  5、事故處理

  (1)對出現的各類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切實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2)事故調查分析時,應查明事故的詳細經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和責任者,并提出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的建議。

  (3)事故處理意見應由安監科書面報礦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

  (4)事故調查分析時,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人員應據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編謊、捏造。

  (5)發生死亡事故,根據上級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處理意見落實對有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6)工傷申報須由安監科報人力資源部和衛生所備案。

  6、其它事項

  (1)各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后,嚴格按照《工傷事故處理規定》具體要求向安監科報告,未按規定報告的,一律視為隱瞞事故處理。

  (2)事故發生后,不按規定及時報告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200元;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根據事故性質及嚴重程度,每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10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1000-3000元。

  (3)對瞞報的工傷事故要升級處理,即輕傷要作為重傷處理,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同等對待。

  八、事故救援評估和總結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我礦生產過程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故(災害)或事件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2、應急管理原則

  (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4)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5)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3、應急管理機構及職責

  (1)領導機構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各分管領導

  成員:總調度室、安監科、機電科、人事行政部、物業中心、各區隊負責人等。

  (2)職責

  ①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領導小組堅持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員和員工應急救援水平;加強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規范事故調查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煤礦安全、穩定的運行生產;事故發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災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安監部門報告;負責協調各組的工作,溝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聯系和信息反饋。

  ②現場搶險組職責

  將受傷人員轉移至安全地帶,搶救可以轉移的物資,將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動用現場內可用于自救的物資和器具進行自救。

  ③傷員搶救組職責

  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提供防護、救護器具,緊急救護傷員,并配合醫療機構的醫療人員搶救和轉移傷病員。

  ④安全警戒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的設備、物資保衛工作;配合到場的公安部門維護事故現場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人員的疏散。

  ⑤后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的儲備和運輸,提供和協調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關物資、設備和車輛。

  ⑥善后處理組職責

  由上級主管部門、當地安監部門和公司相關人員組成,主要做好善后工作;根據上級部門的指示,參與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事件)傷者的治療和理賠工作。

  4、運行機制

  (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礦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工段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事件)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2)應急處置

  ①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或現場值班人員),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②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③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3)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

  (4)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5)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5、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資源保障

  煤礦應急救援隊是應急救援的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4)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醫療保障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6、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2)培訓教育

  由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牽頭,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3)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3

  總則

  一、為了加強和規范應急隊伍建設與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學校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針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成員和應急救援隊伍小組及成員。

  三、按照“統一指揮、紀律嚴明、反應迅速、處置高效、布局合理”的原則,根據金瑞二中突發事件特點,統籌建設和管理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條件

  一、根據金瑞二中能更好的處理突發事件的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建立正規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隊伍。

  二、納入應急救援隊伍的成員,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里素質。

  應急救援隊員條件

  一、熱愛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團結合作精神。

  二、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三、接受過應急培訓和處理過突發事件者優先。

  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職責

  一、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編造理由不參加。

  二、在應急救援過程中應聽從指揮,不能擅自做決定去救援,嚴格規范自己的救援行為。

  三、要如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積極向上級匯報更好的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四、時刻準備、隨時待命。

  應急救援隊隊員享有的'權利

  一、對不清楚、不明了的應急救援知識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二、配備應急救援中必備的裝備,如果沒有應急救援裝備可能危及生命,可以拒絕作業。

  獎懲制度

  一、在突發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應急隊伍和個人,由上級相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應急救援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1.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準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2.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服從指揮機構對突發事件的指揮的。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止和抑制突發事件,減少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的危害,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四川革什扎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吉牛水電站工程各參建單位。

  第二章救援范圍

  第三條救援范圍

  施工生產中突發的各類事故,包括有毒有害作業導致的'人員傷害和食物中毒;自然原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災害;其他突發事件。

  第三章組織機構、職責

  第四條組織機構、職責

  1、成立指揮領導小組

  (1)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副職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布相關人員名單與聯系方式;

  (2)職責是負責對突發事件組織救援的協調與指揮和對外聯系與求助。

  2、成立救援隊

  (1)由安全管理部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突發事件發生后迅速到位,維護現場治安,控制事故區域人員、車輛的干擾,參與救援。

  3、成立救援隊

  (1)由主管領導、相關部門人員及其他人員組成,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組織現場救援的實施,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態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保護好現場。

  4、成立運輸隊

  (1)由綜合行政部、車輛運輸單位及其他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保證救援車輛的及時到位和運輸。

  5、成立供給組

  (1)由后勤、物資部門及其他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保證救援物資器材的儲備、保管和應急供給。

  第四章對外聯系、報告

  第五條對外聯系、報告

  1、與當地具備醫療救助條件的醫院提前聯系溝通約定,明確聯系電話并公布,以便得到應急救助。

  2、交通、火災、爆炸事故在自救的同時,視其情況,及時報告當地交通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請予救援,并公布聯系電話。

  3、發生人員傷亡和較大交通設備、財產損失事故或其他有影響的事件,在組織救援的同時上報公司相關領導和相關主管部門。

  第五章條件保障

  第六條條件保障

  1、提前備用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保證充足和完好。

  2、保持指揮通訊系統的暢通。

  3、安全部門、前方生產調度部門為救援組織部門,事故(事件)發生后,現場目擊人應第一時間報告上述部門和單位領導,及時啟動救援預案。

  4、適時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實施。

  第六章附則

  第七條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電站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5

  1、目的:為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物品、藥品處于良好狀態,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圍:應急救援裝備為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資包括搶險時所需的物品。藥品包括因中毒或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

  3、職責:

  3.1、安全行政部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標識和圖標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衛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行政部門許可。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4.1.4、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按照治療要求合理配備應急藥品。

  4.1.5、由安全行政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4.2.1.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行,所在車間主任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警鈴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4.2.1.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4.2.1.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2.1.4、安全行政部每周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4.2.2、報警警鈴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4.2.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4.2.3.1、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4.2.3.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4.2.3.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4.2.3.4、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2.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4.2.4.1、外觀檢查

  4.2.4.1.1、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4.2.4.1.2、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4.2.4.1.3、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4.2.4.1.4、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4.2.4.1.5、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4.2.4.2、定期檢查

  4.2.4.2.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4.2.4.2.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4.2.4.2.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2.4.2.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毒面具及濾毒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4.2.5.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4.2.5.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4.2.5.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2.5.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6

  為加強應急體系建設,規范應急預案管理,充分發揮應急預案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中的作用,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應急預案演練規定:

  1、每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演練,演練方法可以是現場演練,也可以是桌面演練。要求單位所有參演人員必須參加,對參演人員要進行演前培訓,每年對全體人員要進行一次應急培訓教育。

  2、應急演練的策劃要求:

  ①確定演習時間、目標和演習范圍;

  ②編寫演習方案和演習方式;

  ③確定演習現場規則;

  ④指定演習效果評價人員;

  ⑤安排相關的后勤工作;

  ⑥編寫書面報告;

  ⑦演習人員進行自我評估;

  ⑧針對不足及時制定改正措施并確保實施。

  二、評審組織

  1、公司應急預案由安全生產指揮中心組織應急預案編寫人員和預案所涉及的單位進行內部評審,經管理者代表簽字認可后報安全生產指揮中心存檔。內部評審小組由公司領導、管理人員、專業人員(聘請)等組成,外部評審由相關專家、政府有關部門領導組成。

  2、分公司級應急預案,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組織,由分公司領導、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內部評審,公司主管領導和業務部室進行指導和評審。

  3、各單位評審組織負責對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開展評審,提出應急預案存在缺陷和改進的意見。

  三、評審內容

  1、對編制的預案的符合性進行評審。

  主要評審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組織協調性、經濟性及有效性,

  2、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評審。

  主要評審參與人員的反應能力與處理能力,應急設備的充分性、可用性與有效性。外部機構響應的及時性以及人員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

  3、評審應充分考慮下列信息:緊急情況響應和應急演練的`結果;外部應急經驗;設備、設施或流程的變化情況。

  四、評審改進。

  1、通過評審總結找出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2、修訂應急預案主要根據應急演練結果找出緊急響應、外部響應經驗等方面的不足,同時還需要考慮到管理人員、工作環境及技術上面的變化而進行修訂,以使應急預案達到實施的符合和有效性。

  3、修訂后的應急預案要及時發放給相關人員,并對其進行必要的培訓。

  4、通過評審改進確保應急預案發揮的充分性、提高應急設備的保障能力;提升應急人員的操作能力。

  五、評審頻率

  每一年對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一次評審。

  六、管理措施

  1、未按照制度要求組織應急預案的評審,按照《公司經營管理責任制》給予考核。

  2、未按照制度要求對應急預案進行改進、修訂,按照《公司經營管理責任制》給予考核。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7

  為建立健全醫院突發事件應急物資保障體系,保障醫院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物資的范疇

  應急物資是指在事故發生前用于控制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用于疏散、搶救、搶險等應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藥品、設備、器材、裝備等一切相關物資。根據醫院實際,應急物資分為三類:應急藥品,應急設備和耗材,應急后勤物品。

  二、應急物資的入庫

  應急藥品由藥學部負責整理儲存目錄,經醫務部、疾控科審核,主管院長審定后辦理儲存入庫手續;應急醫療設備、耗材等由醫學裝備部負責整理儲存目錄,經醫務部、疾控科審核,主管院長審定后辦理儲存入庫手續;后勤應急物資由醫院總務科負責整理儲存目錄,經后勤保障部審核,主管院長審定后辦理儲存入庫手續。

  三、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

  (一)醫院應急物資實行集中統一儲備管理。醫院應急辦負責應急物資倉庫的管理。

  (二)由醫院采購且經檢驗合格,手續完善的應急物資,由藥學部、醫學裝備部和后勤保障部專人(應急專干)負責到應急庫房辦理入庫手續。

  (三)辦理應急物資入庫的各部門要為應急物品建立專賬,指定專人(應急專干)管理,每月對各類物資進行檢查、更新和補充,防止應急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并詳細記錄,留存備查。

  (四)應急物資實行分區、分類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據庫房條件將庫房分成若干個區,按照物資的不同屬性,將儲存物資分成若干個大類,對每一類物資,根據其保管要求,倉儲設施條件及倉庫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存放區。

  (五)應急辦指定專人負責應急物資倉庫的管理,辦理出入庫手續,做好防潮防火工作,保持庫房整潔衛生,電力正常和特殊物品的保存要求,每月指定時間配合各部門應急專干對應急物資進行清點盤查。

  四、應急物資的調撥

  (一)應急物資由醫院應急辦統一調度、使用,由各相關部門進行補充。

  (二)應急物資調用根據“先近后遠,滿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則進行。

  (三)運營管理部要建立與物資供應商的應急供貨協議,以備物資短缺時,可迅速調入。

  五、獎懲措施

  (一)應急物資如保管不當或挪作他用,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應作相應賠償,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負責對應急物資日常清查的各部門人員,如出現數量、效期和品名不符的情況,要承擔責任,批評教育,影響應急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8

  (一)建立市場調查機制,進行市場定位:

  ktv市場是在不斷的變化發展中的,今天你可能門庭若市,明天就面臨關閉,因而有必要、有目的、有系統地收票、記錄、整理、分析與總結ktv市場的消費需求及促銷活動的信息。

  ktv市場調查主要從市場環境、消費者消費心理、同行業的競爭情況等方面著手調查,然后把結果進行分析總結,做出趨勢預測,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消費群體的這定位。

  (二)確定目標市場,采取有效的營銷策略:

  不同的場所的情況有不同消費人群,夜總會主要是商務客人,自助ktv大多消費群,就算同為自助ktv也有不同的消費群體,如樂迪白天以學生客群為主,而夜場更偏向于一定事業有成的成功人士。作為一個場所的.要知道自己的客人在那里,消費心理及消費習慣等情況非常重要,這就是目標市場一但目標明確,我們就可以有針對性的采取一些促消策略。如產品服務創新策略,價格策略,人員推廣策略等有利于提升營業業績促銷手斷。

  (三)導入ktv創業形象識別系統,創造品牌:

  企業形象籠統的講就是指塑造良好的形象,突出優勢,

  把好的一面展現消費者,讓消費知道企業的好處及與眾不同之處。這方面工作主要從三方面入手:

  ①理念塑造包括讓公眾知道企業的經營理念、企業文化、管理原則、發展方向、行為準則、企業精神、企業個性。

  ②視覺感受如:商標、公司形象、企業造型、標準顏色、基本構圖、企業標志、產品設計等。

  ③行為方向:a對內:員工培訓、獎懲晉升制、決策行為、工作氛圍、員工福利報酬。

  b對外:市場調查、廣告宣傳、促銷策略、公益活動等。

  總之實行企業形象識別就是為了更好推銷企業,建立本企業在公眾心中的形象,提高場所的美譽度和知名度,創造品牌。

  經營管理工作千頭萬緒,紛繁復雜,作為管理者必須具備良好的管理素質和管理水平,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善于發揮自己的才能和智慧,從事管理工作。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9

  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后勤保障組等,并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做好防范。

  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20

  一、角色

  為顧客、員工和店鋪營運提供和維持一個安全的環境,預防意外事故和財產損失,用于減少或消除所有導致受傷及損害的要素。

  二、職責

  1、熟悉地方和國家法律及企業內部的安全標準

  2、培訓員工安全知識

  3、現場處理發生的應急事件

  三、應急事件溝通途徑

  員工———店長————總經理

  四、鑰匙保管

  1、店鋪大門的鑰匙應由值班的管理者(店長、主管或廚師長)持有并親自開關門,不得轉交其它人員使用。

  2、店鋪內部鑰匙由對應區域的管理者持有并親自開關門,當休假交接時,交接給其它管理者。

  五、開門關門時的防范對策

  1、員工離店須以成雙成對或一群人的方式離去。

  2、關門前,確定所有的顧客都已離開餐廳。

  3、檢查在廁所天花板有沒有被潛入的痕跡,看看天花板有無移動的跡象,或有無殘層掉在地上。

  4、確定餐廳所有的門、窗都上鎖,且固定良好。

  5、關門時關閉一切電源。

  6、打烊后即打開夜視燈,且不許任何人留下。

  7、開門時,先注意看一下有沒有明顯的人員入內或破門、窗的痕跡,若有,及時報警,不破壞現場。

  六、犯罪事件發生

  1、應對措施

  1)保持鎮靜。為了保證顧客及人員安全,按照搶劫的要求去做。

  2)仔細觀察搶劫犯的.外觀和服裝特征。

  3)注意搶劫犯逃跑的方向和使用的交通工具。

  4)如果出現人員傷亡,應立即呼叫救護車。

  5)立即通知警方和營運中心。

  6)如果出現人員傷亡和武裝搶劫,則應馬上關閉餐廳。

  7)務必讓員工和目擊者留在餐廳內,安慰他們。如果需求,可送上食物及飲料。請他們寫下證詞。如果需要,可給他們的家里打個電話。

  8)不要讓任何人破壞餐廳內的搶劫現場,以便警方進行調查。

  9)書寫并保存一份正式的匪警報告。

  2、禁忌

  1)不要與搶劫犯搏斗

  2)不要試圖追蹤搶劫犯

  3)不要讓任何人靠近犯罪現場

  4)不要察看搶劫犯搶走了多少財物

  5)不要讓員工議論搶劫事件

  七、火災

  1、應對措施

  1)保持鎮定,關閉煤氣和電源總開關(需確保自身安全)。

  2)致電消防隊。

  3)如果出現人員傷亡,則應呼叫救護車。

  4)判斷當時情況,如果需要,應疏散餐廳內的所有人員,以便砍保安全。

  5)統計員工人數,確保沒有失蹤人口。

  6)將員工/顧客安置到安全區域(如:室外的安全場所)。

  7)準備好急救箱待用。

  8)將所有的收銀機和保險柜鎖好(要在安全情況下進行,需確保自身安全。)

  9)向營運中心匯報。

  10)將可能在餐廳內失蹤的員工和其他人員情況通知警方。

  11)讓員工向家屬致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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