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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企業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環保企業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環保企業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環境保護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消滅污染物。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根據環境保護法,本企業設置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由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本企業環境保護機構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
第三章、基本原則
第七條、本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第九條、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防止"三廢"污染,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本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6、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同時加強節水管理,避免浪費水資源現象。
7、企業每年邀請環保局監測部門來廠進行監測,持續改進,加強對環境質量的監督管理。
8、企業環保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環保設施運轉使用情況及污染現象進行檢查、指導,并對職工提出的環境問題予以答復,對于存在的環保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9、企業各生產工序應積極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努力實現廢物綜合利用。
10、企業每年投入相當比例的資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術研發應用,持續改善廠區環境狀況。
第五章、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環保企業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我廠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堅持環境保護工作作為評選先進的必要條件,實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條 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 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第二章 環境監測工作
第四條 每年根據公司下達的《環境監測計劃》開展環境監測工作。監測時如有超標情況,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減少監測次數或停止監測。
第五條 每月3日上報前一個月的《環境報表》。
第六條 生產辦除開展常規監測外,要承擔對突發性的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
第七條 外排污水和大氣的監測外委進行。
第三章 環境保護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條 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
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第九條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重點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
第十條 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
第十一條 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環境管理,承攬環保設施施工的單位,要持有上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在施工過程要防止產生污染,施工后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對有植被損壞情況的,施工單位要采取恢復措施。
第十二條 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
(一)對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進行回收或處理,防止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對暫時不能利用而須轉移給其它單位利用的三廢,必須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嚴格執行逐級審批手續,防止污染轉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開展節水減污活動,采取一水多用,循環使用,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
(三)在生產過程中,要加強檢查,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對檢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處理,防止二次污染。對檢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設備材料要進行處理,避免造成污染轉移; (四)在生產中,由于突發性事件造成排污異常,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污染擴大,并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匯報,以便做好協調工作;
(五)對于具有揮發性及產生異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揮發性氣體造成污染環境或產生氣味,避免污染環境或氣味擾民事件的發生;
(六)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第四章 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
第十三條 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為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第十四條 建設項目應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采用清潔生產工藝。
第十五條 凡由于設計原因,使建設項目排污不達標,設計單位除負設計責任外,還應免費負責修改設計,直至排污達標,并承擔在此期間由于排污不達標造成的排污費和污染賠款,對由于施工質量造成生產裝置污染處理不能正常運行,施工單位應免費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在此期間,發生的環保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五章 環境保護設施的管理
第十六條 生產辦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 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
第六章 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條 污染事故是由于作業者違反環保法規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xxxx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開展事故調查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安全環保部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第二十一條 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油集團、管理局、xx、實業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由生產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