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的規章制度優秀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廠的規章制度優秀,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廠的規章制度優秀1
第一條生產紀律
1、遵守企業考勤制度。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流程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3、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服從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后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并上報,查找原因后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生產過程中的設備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力求產品做到細節完美。
3、檢查產品的標簽、名稱、生產日期、做到萬無一失。
4、文明裝卸貨物,堆碼合理。
第四條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4、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5、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并樹立醒目標志。
6、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設備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設備管理與維修
1、大宗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設備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劃,并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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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干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適當調配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采取必要行動外并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
(十)工廠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帶入工作地。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確實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并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臺風、地震后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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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考勤管理規定
一、勞動時間
1、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一線工人7:00~11:30,下午1:30~6:00,行政人員為8:15—11:30,下午1:00—5:30。乘開發公司班車的以班車抵達、返回時間為準。
2、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由于工作需要而上班的,公司將安排適當時間給予調休。
3、車間人員提前5分鐘進入工作崗位,外出人員(測量、安裝、維修)8:00之前必須出發,借用開發公司車輛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員工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每日上下班由廠直接負責人考勤。
2、員工考勤表由廠直接負責人于每月結束后1天內完成。
三、請假制度
1、事假:員工事假一次不得超過一日,月累計不超過三天,全年不超過20天。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經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及時間安排由廠長審批。全年事假超過20天者,除扣發當日工資外,不享受基本工資按年度晉級待遇。
2、病假: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和休息的,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病假七天以內(含七天)者享有當日基本工資;在公司工作二年以內者,全年病假不得超過三十天,病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的80%計算;在公司工作二年以上,八年以下者,病假最長為60天,病假期間工資為基本工資的85%;八年以上者,病假最長為90天,病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的90%;超過規定病假期者,不計算工資,不享受基本工資按年度晉級待遇。
3、產假:女23周歲或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假期間,基礎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四、有薪假期
1、法定假期:按國家規定,員工每年享有“元旦”、“清明”、 “五一”、“端午”、“中秋”各一天,“十一”、“春節”各三天,共計十一天有薪假期。由于公司的行業性質需要,以上假期若安排職工工作,公司將統一安排至春節調休。
2、婚假:員工憑結婚證明可享受七天假期,晚婚(女滿23周歲,男滿25周歲)假期為十天,由廠長批準。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去世,員工可享受三天喪假,由廠長批準;
4、年假: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五天有薪假(全年事假超過20天,病假超過30天者,不再享受),休假時間由工廠統籌安排一次休完。
五、其它規定
1、所有休假都必須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事先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請假未經批準而私自休假者,視為曠工處理。
2、凡無特殊理由,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或提前離開公司,即視為遲到或早退,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3次,視為曠工一日。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公司按規定發放加班費用或者給予補休。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加班時,員工不得推諉,無故不參加加班者,視曠工處理。
4、所有休假,如遇節假日、休息日,都應包含在休假時間內計算。病假、事假可以用補休抵沖。
5、所有請假手續,每月底隨考勤匯總表,經廠長簽字后存檔。
第二章、人員招聘錄用辦法
一、員工錄用原則
本公司擇優聘用、量才適用、獎懲分明、優勝劣汰。工廠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由廠長向股東會提出申請,經股東會批準后,再辦理招聘、錄用手續。
二、錄用人員的條件
1、具有良好的身體狀況;
2、具備相應的專業素質或技能;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滿18周歲;
4、品格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試用期
凡被錄用人員,實行兩個月的試用期,對于無工作經驗者,在試用期前增加一個月的培訓期,如在試用期內不稱職或犯有過失,公司可按規定予以辭退,如在試用期中有突出表現,可由直接主管報廠長批準提前就職。試用期不滿一個月者,按實際工作天數發給工資。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公司繳驗下列證明:
1、外地員工,需交當地派出所證明;
2、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
3、最近三個月內半身脫帽照片兩張。
四、晉職晉級
本公司員工均享有晉職、晉級的.機會,公司將提升能力較強員工至較高職位,升職主要依據:不拘一格用人才,著重于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敬業精神、道德品質、個人素質的考核,并與其工作實績結合。晉升后的前三個月屬試任期,試任期間,工作表現較好并能勝任的,公司正式聘任新職,否則將酌情予以安排。
五、調動
因工作需要在本廠內部調整工作崗位,經征求本人意愿后由廠長作出調動決定。被調整員工接到調職通知后,兩天內辦妥移交手續,到新部門報到,員工不得借故推諉。
六、辭退、除名
1、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
2、涉及刑事、民事、經濟案件,有違法嫌疑者;
3、公司業務性質變更或管理方針調整而產生冗員,需要裁減員工人數的,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有關人員。
對于被裁減人員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發給一定數額的補償金。離職前必須交回一切公司所屬物品,付清有關費用。員工因受懲罰而辭退、除名、不發補償金。
七、辭職
員工因故不能或不愿繼續工作的,有權向公司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書,由廠長簽字,報股東會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離開公司前,必須交回一切公司所屬物品,付清有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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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為健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提高整個公司的管理水平,真正使公司步入現代化、正規化、文化制度化管理的良性運轉軌道;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提高企業文化,提高員工素質及修養,提高員工和管理層干部的主人翁精神,發揮各自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經公司廠部、行政部;以及周會討論;行政部特制本守則。希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共同執行。
第一條: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準時上下班,服裝整潔、舉止端莊、禮貌待人。
第三條:服從命令聽指揮,要服從公司的工作調配,公司和部門因生產、工作需要,全體員工要堅決服從安排。
第四條:上班時間不得喧嘩、閑談、吃零食、干私活,不準看小說、雜志,非公事不得串崗、外出。
第五條:員工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準將早餐、零食等帶入工廠。
第六條:要注意公共衛生,講究社會公德,加強環保意識,美化綠化環境,不得隨地吐痰、亂丟煙頭、果皮、茶渣、雜物等。
第七條:要講團結,不準拉幫結派,不做損害公司利益的事,不準散播對公司的聲譽上、經營管理上、人事安排上有損害或非真實性的謠傳。
第八條:要嚴守公司機密,不準泄露公司有關生產、技術、銷售、財務、人事等有關秘密,違者要負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第九條:下班要關閉電源、電燈、關好門窗,鎖好辦公桌、工作柜,用水后要關好水龍頭。
第二章日常禮儀
第一條:日常生活行為規范
1、儀表必須端莊,服裝要整潔、大方得體。
2、女生化妝應清潔健康,不可濃妝艷抹或用濃烈香水。男性不可穿奇裝異服,不準留太長的的頭發和染奇異發色。
3、不準在廠區內公共場所穿拖鞋、褲叉、打赤膊。
4、不得在公廠吃飯或煮食(除公司統一組織活動外),不得在公廠吃零食,不得在廠區內聚眾酗灑。
5、在辦公場所,同事間要互相尊重,熱情大方,不卑不亢,言行得體。
6、遞文件時,要將文件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用雙手遞上
7、辦公時間在通道走廊走動時,要注意舉止風度,不得大聲說話,吹口哨或唱歌,保持正常的辦公秩序,遇到上司或客戶,要懂禮讓,不能搶先。
第二條:內外交往應注意禮儀
1、公司內以職位稱呼上司、同事。對客戶來賓應以先生、小姐等相稱,不得直呼其名或俗稱。
2、工作臺面上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未經同意不能翻閱同事的文件、資料等。
3、接電話時,至少應在第二聲鈴響前取下電話筒,通話時,應先問好,自報單位、部門。對方講述時要留心聽,并記下要點,結束時禮貌道別。通話要簡明扼要,長話短說。
4、在約定的時間接待客戶、來賓,不得遲到、缺席,以示禮貌。如因特殊情況遲到的,應向來賓說明表示歉意。
5、對來訪客戶來賓,要做到主動、熱情、大方、微笑服務。姿態和動作要保持優雅,不得傲慢無禮。
6、遞名片時,應先遞給長輩或上級,并把名片正面對著對方,雙手遞上;接對方片時,也應雙手去接,接到后要馬上看,記住對方姓名、職位,然后把名片放好。
7、保安隊在前門接待來客時,要莊重禮貌,主動到門前接待、詢問,再放行,必要時要報告有關部門和領導,以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三章考勤
第一條:本公司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00
第二條:上下班員工必須親自打卡、嚴禁代打卡,沒有打卡的要在當天或翌日向行政人事主管陳述原因,補簽證注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1、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發現當日雙方均以曠工論。
2、因卡鐘失靈,確實無法打卡者,可由當值保安一起收集,交人事部簽證注明,否則簽卡一次扣款5元。
3、因特殊情況經核準者,以請假處理。
第三條:月遲到、早退累計不超過30分鐘為全勤,獎給勤工獎30元,超過30分鐘的',從第31分鐘起,每分鐘扣人民幣壹元。
第四條:曠工壹天扣罰二天工資(含當在工資在內)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扣發所有工資及補貼。
第五條:業務人員及部門行政管理人員因公外出一律須報總經理批準,特殊情況可先報人事部門登記辦理手續,后報總經理補批,出差結束第二天應向人事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六條:員工請假一律以請假條形式提前辦理手續,特殊情況應先口頭或電話請假,事后即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
請假具體規定:
1、事假:員工因有事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次性請事假不得超過十天,不可續假。
2、病假:員工因為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息者得請病假。一次性請病假不得超過五天。可續假。
3、工傷假:員工工傷,經部門主管提出證明確實不能出勤者得請工傷假,否則不報銷醫療費用。一次性請工傷假不得超過七天。可續假。
4、春節前一個月不準任何員工請假。
第四章獎懲
獎勵:公司每年要開展一次先進員工的評選活動、并對優秀員工加以獎勵。形式可分為①表揚②嘉獎③記功④獎金
第一條:員工工作表現突出,在技術革新、新技術開發、市場開發、節能降耗和生產管理上做出突出貢獻的,公司將視其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第二條:各級技術、管理人員,主動發現并制止了重大質量隱患,事實清楚,效果具體的,并經部門和公司核實后,根據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第三條:員工在維護社會治安、防盜防火、搶險救災中表現突出者,公司將給予表揚、獎勵。
第四條:凡獲得公司書面形式表揚、獎勵者,公司均記錄存檔,并作為本人升職加薪的參考依據。
懲罰:為使獎罰分明,凈化公司風氣,提高員工素質,形成群體力量,凡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將按下列辦法處理。
懲罰形式分為:①口頭警告②書面警告③辭退
第五條:凡有下列行為的,將給予口頭警告,并可處10~20罰款。
①工作時間內,在辦公場所看報紙、雜志、聽收音機、睡覺、煮食進餐、喧嘩、閑聊、唱歌、吹口哨、串崗等。
②穿不整潔服裝、拖鞋上班,不佩帶廠證者。
③不注意環境衛生,亂丟雜物、煙頭、果皮、隨地吐痰等。
④其它違反公司制度中明文規定“不準”條款的。
第六條:凡一個月內重復以上行為,或有下列行為的將發書面警告,并處50~100罰款:
①不服從部門領導的工作調配和管理。
②由于疏忽或不盡責引起的,但未造成經濟損失的失誤。
③賭博、吵架情節輕微者。
④其它公司規章制度中明文規定“禁止”“嚴禁”條款的違反者。
第七條:有下列行為的立即解雇除名,并追究相關責任,并處200~1000元罰款。
①拉幫結派、造謠生事,使公司聲譽受到嚴重損害。
②聚賭、打架,情節嚴重且教育無效者。
③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或受到刑事處分者。
④利用職權,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盜竊、破壞公司財物者。
⑤無理取鬧、恐嚇、漫罵、毆打管理人員者。
第八條:廠區內禁止吸煙(辦公區除外),廠長以上罰款500元,主管以上罰款200元,員工罰款100元。
第九條:處理程序。
①第五條、第六條規定的“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及處罰權由部門負責人決定并報人事部門執行、備案。
②解雇處理由各主管部門負責人提出書意見交總經理審批。如不服者,可向行政管理部申訴。
③對各部門負責人的違章處理,由總經理審批,行政管理部門執行。
第十條:各部門負責人對其屬下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有直接管理權并負有連帶責任。任何部門經理如管理不好屬下員工,致使屬下員工屢犯規章制度,部門辦公秩序混亂,影響公司形象的,將追究部門負責人連帶責任并處罰。
第十一條:公司財務部把各種罰款款項列入專項,作為獎勵基金,達到獎罰分明的目的。
第十二條:本辦法解釋權在總經理辦公室及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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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工廠安全及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范圍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廠門時,應遵守本規則規定,由守衛負責管理。
□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本企業人員
(一)本廠區人員:
1、上下班應穿著制服,佩掛胸章于左胸處,始得打卡出入廠。
2、助理工程(管理)師以上人員及因公需經常出入廠人員經廠處長核準者,得隨時出入廠(胸章標明符號)。
3、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出入廠時,應憑“從業人員出入門證”,(表3.6.1)一式三聯經主管科長核簽,第一聯存其服務部門,第二、三聯出廠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由公出人員攜出分(本)廠者,公出人員可憑第二聯持經分(本)廠守衛簽注入廠時間后入廠,第二聯暫存分(本)廠守衛室。公畢出廠由分(本)廠守衛檢出原存出入門證第二聯簽注出廠時間后交公出人員持回;公畢返廠公出人員將第二聯交由守衛檢出原存第三聯分別注明入廠時間,第三聯翌日上午10時前由守衛轉送服務部門主管核查,第二聯暫存守衛室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考勤部門核對考勤紀錄,如遇有異常情形應即聯絡其所服務部門的主管處理。
4、非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入出廠時,應于守衛室填具“從業人員出入門證”一式三聯經守衛查對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一聯存守衛室,第二、三聯由該員攜帶入廠;事畢經主管科長核簽,憑該證經守衛于第一聯簽注出廠時間,第一聯守衛室存查,第二聯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考勤部門,如遇有異常情形應即聯絡其所服務部門主管處理,第三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由守衛室送服務部門主管核查。
5、從業人員上班時間請假出廠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后打卡出廠。
(二)非本廠區人員:
如因公需入廠區者,應憑出差申請單第二聯或從業人員出入門證第二聯經守衛查對(但由本廠區洽辦人員陪同入廠者得免出示憑證)后于“本企業人員進廠登記簿”(表3.6.2)登記“日期”、“服務部門”、“接洽對象”、“臨時入廠證號碼”、“進廠時間”后發給“臨時入廠證”佩掛入廠;公畢經守衛收回“臨時入廠證”并登記出廠時間后出廠。
第四條企業人員
(一)包商及其雇用人員:
包商及其雇用人員應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廠區申請書”(表3.6.3)一份,經工程主辦部門科長、守衛主管科長核準換發“包商入廠憑證”(表3.6.4),“包商出入廠區申請書”由守衛室存查。
1、入廠:憑身份證明文件及“包商入廠憑證”交守衛核對無誤后換發“包商入廠證(表3.6.5)佩掛入廠。因趕工或原有工作人員未能到工,臨時增補人員不及事先辦理申請手續時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廠內申請書”由守衛核對身份證明文件后發給“包商入廠證”佩掛入廠,但限當日內補辦一切所需手續。
2、出廠:當日工作完畢出廠時,應交還“包商入廠證”,換回身份證明文件及包商入廠憑證。午間出廠用膳及工作中出入廠區時亦同。
3、洽公人員
接洽業務之廠商或顧客如有出入必要時,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簽“車輛/人員出入門證”(表3.6.6)一式三聯第一聯填單部門自存,第二、三條經守衛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交洽公者暫存。并以身份證明文件換發胸章佩掛入廠(但由經辦人陪同入廠者得免繳身份證明文件),公畢經洽辦人簽章后持出,經守衛檢出原存第二聯分別簽注出廠時間并收繳胸章發還身份證明文件后出廠。第二聯留守衛室存查,第三聯翌日上午10時前送主辦部門存查。
(二)參觀人員(本企業人員參觀亦同):
1、政府機關、民意代表、人民團體或本廠區人員親友如有必要入廠參觀時,由經辦人或申請人按經劃定準許參觀的路線別(各公司自行規定)填具“參觀申請登記單(表3.6.7)一式若干聯經總務科長核準后通知各有關部門并派員引導參觀。入廠時守衛應于“參觀申請登記單”(參觀聯)簽注入廠時間,參觀完畢出廠時簽注出廠時間,翌日送總務部門存查。
2、參觀非經劃定準許參觀之區域者,需呈經理或總經理核準。
3、本廠區廠處長級以上人員陪伴賓客參觀事前免辦申請手續,但應于當日內補填“參觀申請登記單”送守衛簽注入出廠時間后送總務部門存查。
4、參觀時間以常日班的上班時間內為限,若遇到例假日,事先來函核準者,及本廠區人員親友經值日廠處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胸章管理
(一)本廠區人員(包括定期契約、聘約及臨時人員):
1、出入廠應佩掛胸章,對未依規定佩掛胸章者守衛應予糾正。入廠時如未帶胸章,應在守衛室登記借用’臨時入廠證”經守衛核對并將考勤卡留置守衛室后入廠,下班應繳回“臨時入廠證”換取考勤卡始得出廠,守衛應于翌日上午10時前將“借用臨時入廠證登記單”(表3.6.8)匯轉人事部門轉記于“借用臨時入廠證統計簿”(表3.6.9)對年累計借用達三次以上者,自第三次起每增借用一次即由人事部門簽請警告一次。
2、非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入廠而未佩帶胸章者,應向守衛室借用“臨時入廠證”由守衛將該號碼登記于“從業人員出入門證”備注欄后始準入廠,待公畢繳回守衛室后始得出廠。
3、遺失胸章應即向主管部門申請補發,填具切結書(表3.6.10)及工本費每枚10元,嗣后找到不即繳回時,一經發覺,依人事管理規則第三十六條第十項規定簽報處。
4、使用他人胸章蒙混出入廠者,一經查覺,無論使用人或借與人均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十五款規定予以免職處分。
(二)非本廠區人員:
1、本企業從業人員使用“臨時入廠證”于出廠時應將該證歸還守衛部門,如有未歸還者由守衛管理部門函使用人服務部門,要求退還原借“臨時入廠證”。如遺失“臨時入廠證應填具切結書及交工本費10元,守衛管理部門應即換制“臨時入廠證”以防他人留用:“臨時入廠證”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歸還者,由守衛管理部門通知其部門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予以免職處分。
2、接洽業務的廠商、顧客遺失“洽公”胸章或包商及其雇用人遺失“包商入廠證”者,守衛人員應請其填具切結書(表3.6.11)交繳交工本費每枚10元,始得發還身分證明文件。主管部門應公布作廢,如有必要,應即換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使用被查覺者,得取消其申請入廠洽公的資格并負借用人因此造成公司權益損失的賠償責任。(如因此造成分司權益損失時由發生損失部門估計損失金額填具“異常報告單”一式三份送廠處長以上主管批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主辦部門于工程(資)款或貨款項下扣償,一份送會計部門
憑以核對)。
□車輛出入管理
第六條廠商車輛
(一)入廠:
1、交貨車輛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發并注明“車行”“車號”“隨車人數”“裝運品名”“事由”“入廠范圍”的“車輛/人員出入門證”(表3.6.6)一式三聯(流程如本規則第四條的規定),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
2、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發的“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如提運貨品車輛,持有主辦部門廠處長核發的“料品交運單”(表3.6.12)(或“材料領用單”(表3.6.13)、“移轉交運單”(表3.6.14)、“物品出入門證”(表3.6.18)等)或主辦部門科長核發的“成品交運單”(表3.6.15)(或材料調撥單)(表3.6.16)亦可做為入廠憑證,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而免辦理“車輛/人員出入門證”。
(二)出廠:
1、交貨車輛卸貨后空車出廠憑“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由洽辦人簽章,經守衛查驗簽注時間后出廠。如有他廠物品裝載于同一車輛內者,除于“車輛/人員出入門證”注明外,于進廠時由守衛隨車前往交貨地點會同卸貨后并隨車至廠門放行。
2、裝運本公司各種貨品的車輛憑廠處長核發編有統一流水號碼的“料品交運單”(或六聯式“材料領用單”、“移轉交運單”、“物品出入門證”)或科長核發編有統一流水號碼的“成品交貨單”(或七聯式“材料調撥單”)至指定地點由點交人點交裝車,車輛駛抵廠門時,守衛應加以抽查交簽注時間后放行。各公司對出廠須經守衛會點物品應予明文規定,由守衛會點裝運后隨車至廠門放行。
第七條公司車輛
本公司車輛入廠時,得免辦“車輛/人員出入門證”。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廠時,應依第六條規定辦理。
□物品出入管理
第八條外來物品
第一聯:守衛室→會簽→主管批核→守衛室
第二聯:守衛室→會簽→主管批核→有關部門→守衛室→有關部門〖ht〗
(一)入廠: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含廠商之樣品及進廠裝運成品的自備空容器等)入廠應由廠商填具“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一式二聯(表3.6.17)由主辦部門科長核簽,經守衛查對簽注入廠時間抽存第二聯,第一聯由廠商自存作為出廠的憑證。
(二)出廠: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廠應由廠商憑“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如屬廠商帶余料出廠應由主辦部門另填開“料品交運單”注明出廠原因并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第一聯交運)第一聯經主辦部門科長核準后,由守衛檢出原存查的第二聯查對,并分別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第一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主辦部門存查,第二聯留存守衛室。
第九條公司物品
(一)本廠與分廠或分廠間物品出入:調撥成品的出入廠應憑“成品交運單”;屬料庫材料調撥或移轉出入廠應憑七聯式“材料調撥單”;如使用部門領料須入廠門者,應憑六聯式“材料領用單”;半成品(由各公司自定)、機配件、固定資產及使用部門已領材料移轉出廠應憑“移轉交運單”;各項憑證均應經各主辦部門主管核準,并經守衛注明“車行”“車號”“隨車人數”“出入廠時間”后放行。
(二)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再攜返廠的樣品(含采購、修造或營業用樣品);送外檢驗校正儀器;自備裝運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應再攜返的物品:
1、出廠時憑“物品出入門證”(表3.6.18)一式五聯由主辦部門填具出門物品欄的.品名、規格、數量及入門物品欄的品名、規格、預定返廠數量送廠處長核準(出借由經理核準其余由廠處長或經理核準)后,第一聯由主辦部門自存,第二、三、四、五聯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后第二聯暫存守衛室,于翌日上午10時前送會計部存查,第三聯由守衛室留存,第四聯交廠商(或借用人、攜出人)于物品回廠時查對之用,第五聯交承運商憑以申請運費(如自運第五聯做為物品簽收回聯存主辦部門)。
2、返廠時廠商(或借用人、攜出入)憑第四聯交由守衛查對并檢出原存第三聯分別簽注“姓名或車行”“車號”“人數”及“入廠時間”后,于第四聯填注實際返廠數量后暫留守衛室,第三聯交廠商(借用人或攜出人)隨物品送至主辦部門(請修、出借等部門)確實驗收后填記實際返廠數量經科長核簽后交廠商(借用人或攜出人)于出廠時交守衛與第四聯核對并于第三、四聯簽注出廠時間后出廠。翌日上午10時以前守衛將第三聯轉送會計部門,第四聯送主辦部門核對銷案。
如物品分批返廠時,除最后一批比照前項規定辦理外,至其余各批物品返廠時應由主辦部門科長核發“車輛/人員出入門證”(需注明交貨品名規格數量及該批物品的“物品出入門證”編號于載貨內容及品名欄)(第一聯自存)第二、三聯交廠商憑該證經守衛查對并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持入(出)廠守衛于廠商出廠后將“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第三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送會計部門并原“物品出入門證”第二聯存查,第二聯由守衛室留存。守衛及主辦部門并應于留存的物品出入門證注明已分批返廠物品日期、品名、規格數量等,待最后一批物品返廠后守衛再將“物品出入門證”第三聯轉送會計部門結案。
3、由本公司供料拖外修造或加工物品時,其所供應的材料應由主辦部門辦理領料后,填開“物品出入門證”(應于入門物品欄注明要修造或加工完成物品的品名規格及預定返廠數量)辦理交運出廠。
4、會計部門應經常查對未入廠的送修出借或其他應再攜返物品,如逾預定入廠日期應即聯絡主辦部門催辦,如逾期10以上時,應按旬開立“物品出廠逾期未返催辦單”(表3.6.19)一式二聯送請主辦部門填具“未返廠原因”及“預定入廠日期”經廠處長核簽后一份存主辦部門,一份送回會計部門存查,但逾期1個月以上應呈報至經理,逾期2個月以上應呈報至總經理。
(三)赴廠外修繕攜帶工具材料:
憑主辦部門科長簽準的“修繕攜帶工具材料清單”(表3.6.20)一式三聯,第一聯由主辦部門工具材料管理人員存查,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交守衛查對簽注出廠時間由攜物人收存,于工畢經請修部門簽證,(如修繕需出入分(本)廠時,攜物人可憑第二聯交由分(本)廠守衛室加蓋)。
并簽注入廠時間后由攜物人持入分(本)廠于工畢經請修部門簽證,經分(本)廠守衛核對并簽注出廠時間(回廠時憑第二聯交守衛檢出第三聯查對攜回數量并簽注入廠時間,第二聯暫存守衛室,翌日上午10時前送回主辦部門,第三聯由攜物人隨物繳回主辦部門銷案)。主辦部門對攜赴廠外修繕工具材料應切實跟蹤,如逾預定完工日期三日時,應由工具材料管理人員填“物品出廠逾期未返催辦單”(表3.6.19)一份送攜出人填具“未返廠原因”及“預定入廠日期”呈主管核簽。
(四)免列帳物品(限垃圾、廢棄物或廠商交貨后需歸還的空容器使用;其項目各
公司自行明定)的出廠:憑經辦部門廠處長核簽的”免列帳物品出廠證”(表3.6.21)一式三聯經守衛查對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第一聯守衛室存查,第二聯由守衛于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會計部門,第三聯交廠商送經辦部門憑以申請運費。(不需運費者第三聯免填)
(五)不合格、誤送或暫寄材料(含廠商交貨及代客戶加工的原料)的出廠:
應憑經辦部門主管核簽的“料品交運單”(如已辦妥收料,其“料品交運單”備注欄必需注明請購收料單編號及“退貨”“物品退換”章;如未辦收料則在“料品交運單”上注明“未辦收料”其本單編號欄不必填寫,如為誤送或暫寄者均應注明出廠原因)經守衛查驗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
(六)成品:
出售的成品;客戶寄存或誤送的成品,贈送、樣品、送檢、試驗及送客戶確認或試用等無需返廠成品;客戶退回重加工或供料委制或加工成品等應憑“成品交運單”出廠。(除出售成品外均應注明出廠原因)
(七)其他:
借與廠商材料、向廠商借用材料歸還(注明“歸還”章)、材料讓售(注明“標售比價單號碼”“合約號碼”“發票號碼”“繳款單號碼”)等應憑“料品交運單”出廠。
(八)經由守衛室轉送至會計部門的各種物品出廠憑證均應加蓋“守衛室”部門章以資識別。
□附則
第十條外來車輛、物品出入廠時間
(一)入廠;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出廠:限每日下午6時前。
如遇特殊情形需在上列時間外出入時,主辦部門應事先通知守衛主管部門轉知守衛室。
第十一條禁止攜帶照相機入廠(宿舍區除外),惟經管理部門廠長特準者,不在此限,但須嚴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準許攝影的標的。
第十二條出入廠管理如有異常情形,守衛應即填報“異常報告單表3.6.22”一式二份呈主管批準后,第一聯存守衛室;第二聯交有關部門處理并填具處理情形呈廠處長以上主管核簽后送會守衛室將處理情形摘要記入第一聯處理情形欄后存有關部門。
工廠的規章制度優秀6
一、目的:
為了健全公司制度,規范企業管理,提升企業管理形象。做好對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確定生產過程及影響生產過程質量和安全的諸因素,并使每一生產過程處于受控狀態,以確保生產出合格產品。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車間各個工序。
三、具體內容以及要求:
1、個人衛生與健康的'要求:從業人員上崗前,要充經過衛生培訓以及班前會教育,方可上崗。
2、進車間前,必須穿戴整潔規范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雙手洗凈。
3、生產作業人員不準戴耳環、戒指、手鐲、項鏈、手表。不準濃艷化妝、染指、噴灑香水進入車間,以防止污染食品或首飾掉入食品中,引起質量隱患。
4、手接觸贓物、進廁所、吸煙、用餐后,都必須把雙手洗凈才能進行工作。
5、男職工上班前不許酗酒,工作時不準吸煙、飲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6、操作人員手部受到外傷,不得接觸食品或原料,經過包扎治療戴上防護一次性手套后,方可參加不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
7、不準穿工作服、鞋進廁所或離開生產加工場所,進入廁所要更換工作衣,回來再次更換工作衣,并再次洗手消毒后方可進入車間。
8、生產車間不得帶入或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煙酒、藥品、化妝品等。
9、員工出入車間要及時關閉通道門窗。
10、使用的運輸工具和容器應經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潔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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