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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時間:2023-03-15 19:12:1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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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

  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標準

  一、消防控制中心實行全天24小時專人輪流值班制。

  二、控制中心的輪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高度的責任心,能熟練操作設備。

  三、值班人員在控制中心不準吸煙、喝酒、會客,不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值班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應由其他輪值人員頂替方可離開。

  五、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鈕)每日作一次手動操作檢查。

  六、消防控制中心的設備外觀以不附有灰塵為合格。

  七、控制中心的設備出現故障當班人員無法排除時,應第一時間報告服務中心主管,聯系技術人員前往維修。

  八、控制中心出現報警信號,首先打電話至報警部位查明情況,如若誤報,立即消除,如發現異常情況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同時報告服務中心主管,事故處理完畢后,填寫信號發生的.時間、地點、真假、結論等記錄。

  九、每班當值人員都要填寫設備的運行記錄、過程中發現誤報應填寫其時間、地點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十、控制中心的記錄材料屬設備檔案資料,應長期保存。

  十一、每月控制中心以書面形式將本月的設備運行情況報告服務中心主管并存檔。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2

  小區安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適用消防控制中心)

  1.安防控制中心(以下簡稱控制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由弱電工程人員負責日常維保,監控人員須經培訓后方可上機操作。

  2.保持機房內5℃-40℃環境溫度,并設置溫度計量裝置進行監測。

  3.除有關領導檢查工作以及與本部門日常活動有關事宜的人員,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控制中心,若因各種原因進入控制中心,應經過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重點部位來訪登記表上登記。來訪人員在控制中心滯留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

  4.不得攜帶火種.易燃易爆危險品.寵物.使用后的雨具或身體外部附有水漬/源以及灰塵或其它可能損壞防靜電設施.污染控制中心環境的'物質以及未成年.精神病.酒后人員不得進入控制中心。

  5.進入控制中心前應關閉大功率無線電器和有關設備。

  6.除有關部門領導批準,不得進入控制中心進行參觀.攝錄像等活動。

  7.控制中心及保安部相關管理人員不得攜帶無關人員進入控制中心,并遵守上述有關制度。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3

  1 目的:通過對消防控制中心運行的進行規定,確保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開展。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商場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

  3 主要職責:嚴格按規定執行,確保消防控制中心正常運作。

  4 內容: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設備動態及發現火情,指揮滅火的'重要部位,維護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要,為此特訂如下制度:

  -控制中心實行 24 小時值班負責制并填寫值班記錄存檔。

  -值班人員需做好人員進出登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本中心。

  -每天檢查各類信號是否正常并作記錄,如不正常應立即查清原因,上報商場安全部,遇重大問題要迅速上報消防總負責制人。

  -控制中心出現報警信號,立即核查信號真偽情況,如屬火災報警,按滅火方案處理,屬誤報應消除信號記錄。

  -維修人員要掌握商場消防設施知識及具備三熟(熟悉圖紙,熟悉操作,熟悉維護),要求負責商場消防設備的維護修理。

  -值班人員按商場要求及時上報消防設施運行狀況的各種記錄、表格。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4

  物業項目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實行全天24小時專人輪流值班制;

  2.控制中心的輪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高度的責任心,能熟練操作設備;

  3.值班人員在控制中心不準吸煙、喝酒、會客,不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4.值班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應由其他輪值人員頂替方可離開;

  5.控制中心操作手柄(按鈕)每日作一次手動操作檢查;

  6.消防控制中心的'設備外觀不附有灰塵為合格;

  7.控制中心的設備出現故障當班人員無法排除時,應第一時間報告管理處主任,聯系技術人員前往維修;

  8.控制中心出現報警信號,首先打電話至報警部位查明真假情況,如若誤報,立即消除;如發現異常情況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員,同時報告管理處主任。事故處理完畢后,填寫信號發生的時間、地點、真假、結論等記錄。

  9.每班當值人員都要填寫控制設備的運行記錄,運行過程中發現誤報時應填寫其時間、地點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10.控制中心的記錄材料屬設備檔案資料,應長期保存;

  11.每月控制中心以書面形式將本月的設備運行情況報告管理處主任并存檔。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5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6

  物業管理公司程序文件

  控制中心管理程序

  1.目的

  規范控制中心的工作內容,明確控制中心的職責。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業務部門(沒有控制中心的管理處,由部門經理指定人員或崗位執行控制中心的功能)。

  3.職責

  3.1 管理處經理負責對控制中心工作的指導、檢查。

  3.2 控制中心負責人負責對控制中心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實施。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 對控制中心內部管理

  4.1.1 對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的要求:必須經過相關消防知識、本管理處消防設備操作的培訓,且考核合格,具備處理緊急事件能力,大廈控制中心人員須持有深圳市消防局頒發的《消防上崗證》。

  4.1.2 對在控制中心代班、頂班的人員要求:必須經過相關消防知識的培訓,由部門經理指定的人員擔任,代班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并在中心交接班記錄的備注欄填寫代班人姓名、代班時間及代班期間的重要事項。控制中心(大廈)須保存經部門經理確認的可在控制中心代班、頂班的人員名單。

  4.1.3 控制中心是整個管理服務區域的控制樞紐,負責對接到的信息進行綜合處理,及時調度、安排相關人員執行。

  4.1.4 通過各類通訊設施,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處理有關事宜,保持通訊聯系,傳遞信息,重大事件及時向經理報告。

  4.1.5 協助受理顧客投訴,及時調配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同時向管理處匯報,及時跟蹤處理結果。

  4.1.6負責顧客郵件的簽收并落實完整送交到顧客.

  4.1.7控制中心人員必須熟悉管理服務區域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范圍及特長,熟悉管理服務區域環境、樓宇結構、設施、設備、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圍。

  4.1.8控制中心值班人員必須了解管理服務區域各類人員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動去向,協調安全管理員、保潔員的管理工作。

  4.1.9 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管理服務區域人員情況,發現可疑人員、情況及時通知就近人員監視和處理, 及時跟蹤處理結果。

  4.1.10 監督安全管理員嚴格履行物資搬運放行手續。

  4.1.11 大廈控制中心值班人員接班時,必須檢查消防控制主機回路、分區、隔離點、故障狀態及原因,檢查消防聯動柜監控性能及信號燈狀況。

  4.1.12 消防主機報火警必須立即核實,如屬誤報,及時復位,如屬真火警,按滅火方案處理。

  4.1.13 控制中心必須至少有一種有效方式與宿舍安全員及時聯系,以保證在緊急情況下得到支援。

  4.1.14指揮處理各種緊急情況,下達處理方案,必要時通知上級領導或向社會機構求援,事后及時做好詳細記錄。

  4.1.15 XX中心值班人員每天7:00以前收聽新聞及天氣預報,按規定時間向各部門發送當天天氣預報。

  4.1.16XX中心每天22:00-7:00每隔半小時對各管理處呼叫一次,各管理處在收到XX呼叫后應馬上答復,若某管理處沒有答復,XX中心應通過電話或其它管理處轉呼的方式直到與其聯系上。

  4.1.17各管理處在XX中心呼叫之后15分鐘對管理處所有崗位呼叫一次。

  如XX中心與某部門經各種渠道無法聯系上,應于次日將此信息通知該部門經理及公司品質管理部經理和治專會負責人,并作好記錄。

  4.1.18任何時間,控制中心值班人員不得讓無關人員在控制中心逗留。作好顧客資料及公司質量記錄的保密工作。

  4.2 控制中心必備的常用聯系電話、資料和消防設備

  4.2.1 控制中心必備的常用聯系電話:管理處顧客的'聯系電話(注意保密、禁止外泄)、供水、供電、供氣、轄區派出所、三防指揮部、居委會等部門的聯系電話,管理處重要設備廠家或保養單位的聯系電話,公司內部聯系電話,常用緊急電話。

  4.2.2 控制中心須保存的有關資料:《深圳市家居裝飾管理規定》、《深圳特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深圳市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公約、停車場收費標準,有線電視、水、電、煤氣、電話收費標準,市有關出租屋管理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等資料。

  4.2.3 控制中心須配備的防火器材:控制中心應配有防火服兩套、滅火器三瓶、應急燈、三節電池手電筒各一、消防工具箱一個(內有:市政消火栓專用工具、消防板手、斧頭、鐵撬、鐵鉤、管鉗、鐵錘、鐵鏨各一、防毒面具兩個)等消防設備,大廈須備有兩個或以上的消防工具箱,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必須保存完好并不得挪做它用。

  4.3 對鑰匙的管理(沒有控制中心的由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4.4 錄像帶的管理

  4.4.1 管理處經理必須對錄象帶所錄內容進行控制,錄制重點部位(車場、出入口等)的內容。

  4.4.2 各部門需確保錄像帶的錄象效果良好,部門經理根據錄像機、錄像帶使用情況決定是否更換,每月應對錄像機磁頭清洗一次。

  4.4.3 各管理處應根據正常使用錄像機的臺數按每臺錄像機配32盒錄像帶的比例配置錄像帶。錄像帶上須有明確的錄制時間標識,32盒錄像帶中一盒標識為'備用',其它每盒標識為'1--31',與每月31天對應,每天使用一盒,每日凌晨零時更換。部門如有多臺錄像機使用,錄像帶應有與錄像機對應的標識。錄像帶錄制內容保存期限為一個月,錄像帶必須保存在防潮,防陽光直曬的地方。

  4.4.4 非公司人員觀看、借用錄象帶須經管理處經理同意,借用錄象帶必須填寫《借閱登記表》,在一周內予以歸還。

  4.5 對拾遺物品的管理

  4.5.1 任何員工在管理服務區域內撿獲任何物品都必須及時交到管理處,管理處無人值班時交給控制中心值班人員。

  4.5.2 當值人員在接到物品時,必須將所拾物品進行詳細記錄,并交管理處經理確認是一般物品還是貴重物品。

  4.5.3 一般物品交控制中心保管,貴重物品交管理處出納保管。

  4.5.4 管理處及時張貼拾遺物品啟事通知顧客。

  4.5.5 貴重物品保留一年無人認領時,由部門經理上報公司另行處理;一般物品保留三個月無人認領時,由部門經理做出處理決定并報公司備案。

  4.5.6 顧客認領失物時,須說明失物的內容、失物地點和出示其它有效證明后方能簽字認領。

  5.質量記錄和表格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7

  上墻制度: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中心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中心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三、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于2人。

  四、消防控制中心自動消防系統的值班操作人員,應取得崗位操作證,持證上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中心備查。

  五、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六、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應在消防控制中心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消防控制中心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八)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中心的設施,保持消防控制中心內的.衛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中心,隨意觸動設備。

  (十)消防控制中心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中心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一)消防控制中心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8

  商業中心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設備及發現火災、指揮火災、控制消防機電設備的重要部位。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控制中心實行專人輪班全日值班制度,值班員不得隨意離開值班室,值班員要遵守值班崗位職責,每日做好值班記錄,室內衛生每日清掃一次。

  2、每天檢查消防系統是否正常。

  3、出現報警信號,立即核查信號真偽情況。

  4、消防專職值班員及維修組負責對管理消防設施巡查、保養、維修、管理。

  5、值班室內禁止吸煙,杜絕一切火種,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6、控制中心內的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系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影響消防聯絡。

  7、控制中心內應配有手持滅火器材、消防扳手、消防斧、消防頭盔等消防器具。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9

  一、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三、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四、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科室及時修復。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六、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七、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科室并報告科室主管。

  八、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數量應不少于2人,保證24小時值班,并應經消防科室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實驗室儀器設備是完成教學、科研任務的重要物質保證。應經常對師生進行愛護儀器設備的教育,樹立愛護公共財物的美德。

  第二條 實驗室對新購進的設備在到貨三天之內要進行數量和質量(包括附件及資料)的檢驗,如遇不合格者,要立即報告設備管理部門,聯系換、退、賠等工作。

  第三條 設備管理要經常保持“賬、物”相符,定室存放、定人保管、定期檢查、擺放有序、整齊清潔。

  第四條 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即時進行維修。若需送校外修理的.需在實驗室管理科辦理手續,落實維修費用。

  第五條 實驗室應培養師生嚴謹的科學態度和文明整潔的良好習慣,經常保持實驗室良好的工作秩序。實驗前后均應檢查所用儀器設備是否完好,工作結束應整理擺放好所用儀器設備,保持環境整潔。

  第六條 實驗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悉儀器設備性能,熟練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維修保養知識。學生初次進行實驗操作,教師應給予必要的指導,講清儀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加強基本操作訓練。

  第七條 實驗室的主要儀器設備要制定操作規程和使用方法,并認真執行。對不遵守操作規程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制止其使用。

  第八條 凡借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第五章執行。

  第九條 儀器設備的報廢應慎重,由實驗中心(室)主任組織檢查,由保管人填寫報廢單,寫清報廢理由,經主管領導簽字,報實驗室管理科。按學校制訂的管理辦法統一報主管校長審批。

  第十條 儀器設備的管理使用,實行崗位責任制,由實驗中心(室)主任安排落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1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2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3

  家居商場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目的

  通過對消防控制中心運行的進行規定,確保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開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商場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

  3.主要職責

  嚴格按規定執行,確保消防控制中心正常運作。。

  4.內容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設備動態及發現火情,指揮滅火的.重要部位;維護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要,為此特訂如下制度:

  4.1控制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負責制并填寫值班記錄存檔。

  4.2值班人員需做好人員進出登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本中心。

  4.3每天檢查各類信號是否正常并作記錄,如不正常應立即查清原因,上報商場物業,遇重大問題要迅速上報消防總負責制人。

  4.4控制中心出現報警信號,立即核查信號真偽情況,如屬火災報警,按滅火方案處理,屬誤報應消除信號記錄。

  4.5維修人員要掌握商場消防設施知識及具備三熟(熟悉圖紙,熟悉操作,熟悉維護),要求負責商場消防設備的維護修理。

  4.6值班人員按商場物業要求及時上報消防設施運行狀況的各種記錄、表格。

  5.引用文件(無)

  6.記錄

  6.1監控中心查看錄像記錄

  6.2監控中心人員進出登記

  6.3鑰匙借用登記表

  6.4鑰匙接管表

  6.5鑰匙管理登記表

  6.6鑰匙啟用登記表

  6.7鑰匙交接記錄表

  6.8總控室值班記錄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4

  一、消防控制中心設備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二、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證晝夜24小時有人值班。

  三、消防控制中心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堅守崗位,嚴禁脫崗。

  四、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由消防控制中心當班設備操作人員負責監督。

  五、確保消防控制中心內外消防通訊暢通,消防控制中心當班設備操作人員負責做好電話記錄。

  六、未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七、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或請示有關領導。

  八、違反以上各條,視情節輕重,酌情給予警告、扣分、除名處理。

  九、如因失職對單位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或損失的',當事人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5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中心系統操作管理

  一、每天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并作日記錄。

  二、每季應檢查和試驗火災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及確認顯示。

  1、采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操測的動作及確認燈顯 。

  2、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3、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4、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要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5、用自動或手動檢查下列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

  ①防排煙設備(可半年檢查一次)電動防火閥,防火卷聯門等控制設備;

  ②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③火災事故廣播,火災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燈。

  6、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

  7、消防通訊設備應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8、檢查所有轉換開關。

  9、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試驗。

  三、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做下列檢查和試驗:

  1、每年應用檢測儀器對所有安裝探測器試驗一次。

  2、進行第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項試驗,其中第5項試驗可作模擬試驗。

  3、探測器投入運行2年后,應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次,并做響應閥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使用。

  四、 每天保持大樓消防中心室內衛生。隨時保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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