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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銷規章制度

時間:2024-11-01 12:21:23 夏仙 制度 我要投稿

報銷規章制度(精選2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報銷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報銷規章制度(精選20篇)

  報銷規章制度 1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1、出差工資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

  (2)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隨同領導出差的員工,如果食宿方面已經由領導負責,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采購、辦公人員出差: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須征得客戶單位同意,由客戶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戶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后方可離開,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注銷出差。

  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并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后,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后,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7、整體報賬程序:施工單位簽收《工程服務驗收表》→辦公室登記簽字銷差、倉庫驗收入庫→財務室報賬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生零星采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采購需要一人采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并注明用途。

  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

  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并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并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后、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

  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并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征得總經理允許。

  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對象及其聯系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征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

  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

  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注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總經理同意后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

  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

  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戶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戶單位投訴,查核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16、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開始執行。

  報銷規章制度 2

  一、 目的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 出差管理

  1、 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市場總監批準(可電話確認)。

  2、 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 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干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 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 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可選擇飛機。

  3、 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 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出租車,但需在票據上注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 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 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文件復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 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五、 備用金管理

  1、 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簽批。

  2、 備用金借支后應及時沖帳,備用金占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 對于長期占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 報銷管理

  1、 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后交由出納審核。

  2、 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復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 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粘貼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粘貼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粘貼,并在粘貼處注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費用報銷單

  a、 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等(不含差旅費)。

  b、 粘貼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說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注明情況。

  c、 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報銷規章制度 3

  根據新會計準則政策的相關要求及公司新會計科目的準確實用性,確保公司經營的合法性,保證公司權益不受損害等因素,對發票的報銷相關特制定以下內容:

  一、發票內容及附件

  1、發票貨物名稱必須使用中文,且與申請付款單及送貨單內容相符。

  2、涉及改造、新建、工程類,維修、租賃類等業務,均需提供購銷合同或供應方協議合同等相關合同。

  3、與公司批復的計劃、服務性質的款項,在支付時,也必須提交相關合同。

  4、每個年度4月至5月期間,各擔當應要求供應商提供年檢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交由財務部。

  5、在更換供應商或新增供應商時,應提交公司的決裁書及相關報價。

  6、發票“購貨單位”欄內的`內容,必須按照附件1《公司開票信息一覽》填開。

  7、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欄內的不同交易類型,需按類型開具發票張數,不得開具同一張發票。

  8、酒水、茶、禮品等報銷,須提供商品名細。

  二、發票金額及報銷

  1、同一供應商結算金額大于等于人民幣1000元的,除結算方式需選擇電匯或支票外,還需開據增值稅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及非一般企業納稅人除外。

  2、業務發生終了后,應及時申請報銷處理,不得跨大于等于兩個月份的期間。

  三、擔當職責

  1、各擔當者需在發票右下角進行簽名或蓋章。

  2、各擔當者將對票據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四、計劃單申請

  1、結算方式為電匯或支票的貨款申請單,應注明正確的銷貨單位名稱及開戶行、賬號。也可添附相關資料。

  2、一張計劃單申請表只能對應同一供應商發票。

  五、制度實施日期

  20xx年1月1日

  請各部門予以協助。

  報銷規章制度 4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務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為日常辦公費用、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稅費支出、工程相關支出及專項支出等,以下分別說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規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條借款管理規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按總經理簽字批條辦理借款,出差返回一周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二)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三)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四)借款銷賬規定:

  (1)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

  (2)借款者原則上應在一周內辦理銷帳手續。

  (五)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第一條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二)審批流程:經辦人→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副總經理→財務經理復核→總經理審批。

  (三)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第三部分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二條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小車費用、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業務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等。

  第三條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票據分類填寫;并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三)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三)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

  第四條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并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準后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門復核→總經理審批→到出納處報銷。

  第四條辦公費、低值易耗品等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規定:為了合理控制費用支出,此類費用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集中購置,并指定專人負責。

  (二)報銷流程

  1、購置申請: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據需求及庫存情況按預算管理辦法編制購置預算,實際購置時填寫購置申請單按資產管理辦法規定報批。

  2、報銷程序:報銷人先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出入庫單),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報批。審批后的報銷單及原始單據(包括結賬小票)交財務部,按日常費用報銷流程付款或沖抵借支。

  3、費用歸集:財務部按月根據倉庫領用統計表,歸集核算各部門相關費用。

  第五條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及其他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費用標準

  1、招待費:為了規范招待費的支出,大額招待費應事前征得總經理的同意。

  2、培訓費:為了便于公司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此費用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培訓需求應及時報送人力資源。人力資源根據實際需要編制培訓計劃報總經理審批。

  3、其他費用:根據實際需要據實支付。

  (二)報銷流程:

  1、招待費由經辦人按日常費用報銷一般規定及一般流程辦理報銷手續。

  2、培訓費由人力資源部人員根據審批程序及報銷程序辦理報銷手續。

  3、其他費用報銷參照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辦理。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條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資、臨時工資、社會保險及各項福利等,此類費用按照資金支出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工資支付流程:

  (1)每月20日由人力資源部或后勤部將本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的工資支付標準(含人員變動、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等信息)轉交財務部;

  (2)財務部根據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

  (3)按工薪審批程序審批;

  (4)每月25日由財務部通過銀行代發形式支付工資、部分臨時工由出納進行現金發放;

  (二)其他福利費支出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按審批后的支付標準填寫報銷單→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財務經理進行財務復核→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的報銷單及支付標準交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第五部分專項支出財務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條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軟件及固定資產購置、咨詢顧問費用、廣告宣傳活動費及其他專項費用等。

  第十七條軟件及固定資產購置報銷財務制度及流程。

  (一)填寫購置申請:按公司《資產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填寫《資產購置申請單》并報批。

  (二)報銷標準:相關的合同協議及批準生效的購置申請。

  (三)結賬報銷:

  (1)資產驗收(軟件應安裝調試)無誤后,經辦人憑發票等資料辦理;

  (2)按資金支出規定審批程序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后的報銷單以轉賬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并在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八條其他專項支出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費用范圍:其他專項支出包括其他所有專門立項的費用(含咨詢顧問、廣告及宣傳活動費、公司員工活動費用、辦公室裝修及其他專項費用)支出。

  (二)費用標準:此類費用一般金額較大,由主管部門經理根據實際需要向總經理提交請示報告(含項目可行性分析、費用預算及相關收益預測表等),經總經理簽署審核意見后報董事長及其授權人審批。

  (三)財務報銷流程

  1、審批后的報告文件或簽訂好的協議到財務部備案,以便財務備款及查詢付款情況。

  2、簽訂合同:由直接負責部門與合作方簽訂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簽訂時必須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經辦人整理發票等資料并填寫費用報銷單(填寫規范參照日常費用報銷一般規定);

  (2)按審批程序審批:經辦人→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副總經理→財務經理復核→總經理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后的報銷單金額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并在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六部分報銷時間的具體規定

  第十九條為了協調公司對內、對外的業務工作安排,方便員工費用報銷,財務部將報銷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財務報銷(零星費用報銷):公司財務部每周四為財務報銷日。若當月的最后一個報銷日在該月的28日以后,為了便于財務部集中時間月末結賬,該報銷日停止財務報銷。

  2、借支及其他業務的不受以上的時間限制,可隨時辦理。

  第七部分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本制度未盡事項后嘗補充。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簽字后生效。

  報銷規章制度 5

  為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規范財務管理,提高資金支付透明度,減少現金支付結算,加強財務監督,根據xx市財政局《關于加快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的通知》《關于在全市全面實行公務卡結算制度的通知》、《關于實施市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結合我中心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公務卡的開支范圍

  公務卡的公務支出,主要是指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等,除特殊情況外(如不能使用POS機刷卡消費的),均需使用公務卡或轉賬方式結算。

  二、公務卡的管理

  1、公務卡實行“一人一卡”實名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發生變動:對新增工作人員的,應及時組織辦理公務卡的申領手續;對調離本單位的.,應及時通知持卡人辦理相關變更或注銷手續。

  2、我中心公務卡發卡代理銀行為xxxx銀行xx支行。辦理的公務卡賬單日均為每月1日,到期還款日為每月25日。

  3、公務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額度,原則上每張卡公務卡的信用額度為3至5萬元不等。公務卡的卡片和密碼均由個人負責管理。公務卡遺失或損毀后的補辦等事項由個人自行到發卡行申請辦理,并及時通知單位財務維護公務卡管理系統。

  4、持卡人自行負責日常對賬,對消費交易有疑義的,可按發卡行相關規定提出查詢;涉及公務消費的,可要求財務予以協助查詢。

  三、公務卡的報銷管理

  1、持卡人應在公務卡信用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結算,并取得正規發票、銀行卡消費憑條(POS簽購單)及需要提供的消費明細憑單等。

  2、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應于每月10日前將本期賬單中公務消費支出按規定程序提交財務人員辦理報銷還款手續,以免因逾期還款給持卡人產生透支利息、滯納金和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等。

  3、若遺失公務卡消費憑條(POS簽購單)的,原則上不予以報銷。如特殊情況,持卡人可通過發卡行網點、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途徑查詢,并獲取的“交易時間”、“交易金額”、“交易地點”等信息在財務報銷憑證背面證明后,方可報銷。

  4、公務卡公務支出不允許透支提取現金,對透支提取現金的行為,視同個人消費行為。

  報銷規章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 銷售人員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 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出差借款

  第五條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 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3) 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借款金額在3000~5000元以內,特殊用途超過8000元等特大金額應標明原因審批。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六條 出差申請與報告

  (1) 出差之前必須提交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等事宜(見出差申請表)。

  (2) 將出差申請表送人力資源部留存、記錄考勤。

  (3) 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4) 銷售人員出差完畢后應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內(含出差回來當天)憑有效日期證明(如機票、車票等)到財務部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

  (5) 出差結束后,應于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費用報銷。

  (6) 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并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 費用標準及審批權限

  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報銷補助具體標準規定如下:

  (1)銷售人員出差,按以上規定標準報銷,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別兩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個房間,以節省差旅費開支。

  (2)銷售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外出參加展會,統一安排食宿的,展會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由公司規定統一開支。無任何安排情況,實行實報實銷。

  第五章附則

  第十條 餐費、住宿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十一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二條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

  報銷規章制度 7

  一、職責

  1.業務員職責:

  1.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1.2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差旅費報銷單》,并結清暫支款,多退少補。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1.3出差人員每日必須將每日工作情況以《出差日報表》向自己直屬主管報告。

  2.財務職責:

  2.1嚴格按照管理規定核實《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并給予相應金額的.旅差費,未按期結清借支款的按規定于當月工資中扣除。

  2.2嚴格審核報銷發票等票據的時間、地區、金額等是否符合《差旅費預支申請表》中的信息。

  2.3個人累加支借差旅費總金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基本工資金額。

  二、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

  1.省外出差(指出差地區為河南省以外的省份)3日內由部門領導核準,3日以上(含3日)由部門領導核準,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2.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出差時間的電話聯系相應審核人給予出差延時。除請示批準的出差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未被批準的出差時間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3.出差報銷費用指出差期間的交通費。其它費用均以補貼形式發放。超標自付,欠標不補。按出差地區補貼形式分為:河南省內元/每天(新鄉周邊地區除外);

  河南省外__元/每天(A類城市;B類城市;C類城市。以該地區平均消費水平定補貼標準)。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5.由公司及相關單位提供免費食宿安排的不得再報支當日補貼。

  6.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成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報銷規章制度 8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控制費用,提高效率,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保證財務支出審核審批管理健康、及時、有序地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現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xx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權責

  各部門執行本規定,具體費用報銷申請核定工作及報賬結算工作;相關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董事長負責報銷事項及費用的核準;財務部負責費用的核對、報銷等具體工作(財務部在執行報銷過程中起監督作用,只對符合有關制度規定、提供完整報銷單據、經授權人核準的開支辦理報銷。費用報銷必須依據合法單據,嚴禁白條、收據報銷)。

  四、報銷的具體要求

  (一)、發票的基本要求

  1、發票必須合法、真實、有效,自20xx年7月1日起,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含電子和卷式)應在“購買方納稅識別號”欄填寫公司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不符合規定的發票,財務部可不予報銷。

  2、發票內容須與實際交易內容完全一致,須開具貨物或商品明細,不得籠統填寫“辦公用品”、“生活用品”、“食品”、“勞保用品“等。

  3、發票不得涂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字跡清楚。發現發票有誤,應當退回重開。

  4、要用膠水分類、整齊地黏貼在報銷黏貼單上,防止原始憑證在傳遞過程中丟失。

  5、無論何種原因遺失原始票據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一切損失由當事人自行承擔。6、對下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票據),不得作為合法會計憑證,財務部有權拒絕辦理相關報銷手續。

  1)填寫項目不齊全、內容不真、字跡不清晰、沒有加蓋填制單位印章;2)發票收據內容涂改;

  3)發票金額、內容填寫有誤的,出具票據不完整;4)一式幾聯的原始票據,報銷聯未復寫;

  (二)、報銷單的填寫要求

  1、必須按報銷費用單的要求填寫相關內容。

  2、報銷事項的內容、用途說明必須清晰準確,并注明費用歸屬(屬于那個單位或項目,便于分類核算或轉賬),必要時附清單詳細說明,另報銷招待費(購煙具等)須事先征得單位經理的批準,否則財務部有權不予報銷,將自行承擔費用,如無法取得發票,經辦人應填寫招待事項證明單,經辦人應填寫招待費事項證明清單,并歸屬那個項目,簽字證明后交單位經理審核后交財務部方能取得報銷款。

  3、報銷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不得涂改,不得使用鉛筆、圓珠筆、紅色墨水填寫。

  4、財務在審核時按相關制度有權去除不符合要求的票據(如白條、不符合要求的發票等),可以核小報銷金額;但審核金額超過報銷金融時,應退回經辦人重填或按申報金額報銷。

  (三)、其他報銷附件要求

  1、除發票外,其他附件必須合法、合規,有關責任人的簽字審批。

  (四)、報銷的時效要求

  1、當月費用必須在次月10日前報銷,節假日順延;2、每月1-10日各部門收集本部門報銷單據統一交到財務部;3、財務部審核單據并在付款日前制作相關付款憑證;

  4、財務部出納在規定日期通過現金或網銀轉賬到報銷人的銀行賬戶;5、費用報銷應嚴格按報銷時間規定辦理,不得延遲,否則財務部不予辦理。

  (五)、報銷審批付款流程要求

  1、經辦人:根據本單位實際業務需要,在費用事項發生后,按照報銷流程管理要求分類黏貼原始憑證,填寫報銷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經辦人對其發生費用的真實、合法、合理、完整性負責,嚴整虛報、假公濟私。

  2、部門負責人:按管理及責任權限對本部門發生費用的真實性、合理性負責審核并簽字,對費用是否符合部門計劃、預算承擔責任;部門責任人可以根據事項、金額的重要性,讓部門業務主管先行審核簽字,并落實責任。對審核不通過的予以退回。

  3、財務部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對報銷憑證的相關內容,根據財務制度要求、標準進行審核;并復核報銷的'金額、是否有備用金或其他借款,是否從報銷中扣回相關借款;根據本單位的各項具體管理制度對票據的合法、合規性負責審核簽字,對審核不通過的予以退回。

  4、單位經理、公司總經理:對授權范圍內所有費用予以審批、并對費用的真實性、合理性承擔責任;對審批、審核不同過予以退回。經理、總經理的費用,由財務部審核后,交由董事長審批。

  5、董事長公司相關規定或授權,對費用具有最終審批權,并以法人代表身份對所有費用的真實、合理、合法合規性承擔責任。董事長的費用有財務部審核。

  6、出納:審核報銷單是否完成上述簽字流程,是否本人簽字,對審批簽字手續不全的堅決予以退回。對報銷金額再次復核,復核金額(付款金額)只能小于等于報銷人申報金額,對復核金額大于申報金額的,予以退回給經辦人重新辦理(或按申報金額辦理)。報銷費用沖抵借款部分,出納應開具收據;收回多余的現金,收據中的一聯應作為憑證附件。

  7、審批流程簡表

  報銷人員貼票填單(報銷單)→本人及部門管理人員簽字→交財務審核票據的合法及核對數據→交公司主管簽名→退回財務部→出納處領款

  五、注意事項

  1、財務部票據審核人員在經行票據審核的過程中,如對相關票據有疑問,可詢問報銷人員,報銷人員要對有疑問的地方做出相應合理的解釋,如解釋的原因不被接受,則相應的費用將不予報銷。

  2、費用報銷人員應對所報銷的單據和金額負完全的責任,嚴禁虛報、多報、假報。經查核屬虛假憑證,此筆費用不予報銷。

  3、財務人員有權對一切報銷單據和所發生的經濟業務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核、若違法本制度一律不予報銷。

  4、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5、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討論通過并由董事長或授權人簽字生效。

  報銷規章制度 9

  為保障和鼓勵我校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提高我校職工的業務能力和教學水平,拓寬教職工學習渠道,對于學校公派出去學習、考察、培訓等與學校有關的教職工,將參照以下標準給予報銷費用:

  1、往返路費

  市內出行可以選擇打車軟件打車或的.士出行,以實際消費金額報銷;

  湖南省內憑汽車或火車票報銷(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

  湖南省外優先考慮火車出行(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校級領導因時間關系可以選擇飛機出行(標準為經濟艙),若超出部分則由個人承當。

  2、餐費補足

  湖南省內為50元/人/天;湖南省外為60元/人/天。

  3、出差補助

  市內出差不補助;

  省內出差補助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補助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內原則上不提供住宿,若是會議有要求則按文件執行;

  省內的原則上不超過150元/天,超出部分由個人自己承擔;

  省外的原則上不超過180元/天,超出部分有個人自己承擔;經濟發達地區的則已當地商務快捷酒店的實際價格為標準(參照7天連鎖、速8或同等酒店)。

  未盡事宜請提供意見和建議。最終解釋全歸辦公室。

  報銷規章制度 10

  一、報銷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報銷的人員。

  二、出差審批辦法:

  1、出差申請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無論是否借款,出差前均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簽字。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并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如要借款,應填寫"領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領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廠長審核批準方可執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2、差旅費報銷程序:經批準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后交廠長審核簽字,再交財務部審核簽字,按《差旅費費用報銷程序》予以報銷,按規定可報出租車費的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如要乘座出租車,應事前向廠長請示同意,報帳時由廠長簽字認可。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市區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給出差補助費。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發給誤餐補助費,超出市區范圍的,發出差補助費六十元每天。

  (2)住宿費報銷條件:按出差的實際天數憑正式發票計算報銷,沒有正式發票的均不給報銷。

  (3)車費報銷條件:超出市區范圍的`憑正式發票給予報銷,沒有正式發票均不給報銷。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15天內報帳,需延期報銷的應有書面申請并有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

  (5)差人出員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隨貨車)乘坐到目的地,未發生車船票;只按規定報銷出差各項補貼。

  (6)出差人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經批準才能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票報銷,不在市內交通費包干的范圍。

  四、差旅費報銷有關注意事項

  1、報帳人須在報銷單上填寫清楚出差人數、姓名和職稱、出差事由、起訖時間及地點。

  2、差旅報銷按財事字[1997]第011號文件規定辦理,出差人員不準超標準住宿和坐飛機,因公確需乘坐飛機、軟席臥鋪或高標準住宿的,須持有經廠長在機票、軟席臥鋪及住宿發票背面簽審后方可報銷。否則一律按火車票價或住宿基本標準執行。

  3、出租車票按規定一般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乘坐出租車的需寫出情況說明并由廠長在情況說明書上簽字后方可報銷。

  4、出差參加會議的須將會議通知附于報銷單后,電話通知的須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單,不得將數次出差合并一單報銷。

  6、出差期間購買的物品、資料等,需加填費用報銷單報銷,不得合并在差旅費中報銷。

  7、訂票手續費不得超過車船等票價的15%,退票費不予報銷。

  8、車票遺失的須書面說明情況(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點、時間、票價等)并由審批廠長簽字證實,由會計人員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核定金額。

  五、本規定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本廠應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廠差旅費管理辦法,并報廠長批準后執行。

  報銷規章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發票管理和財務監督,促進發票直接、快速、合理的批報,規范發票報銷標準和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江蘇XX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項目部的發票報銷,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細則

  第三條經辦人員對客戶填開的發票必須認真審核,保證所取得發票的完整性、有效性與合法性。

  (一)發票必須內容真實,項目齊全,字跡清楚,不得有涂改現象。購買商品較多時,可開商品統稱發票,但必須附上蓋有銷售方印章的發票清單。

  (二)發票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號碼順序填開,全份一次復寫,各聯內容完全一致。發票合計欄必須大小寫俱全,大小寫金額相符。

  (三)發票上必須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套印的'全國統一的發票監制章,以及開票單位或個人加蓋的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四)收款收據視為白條,經辦人員有權拒絕,并不得做為發票報銷。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除外,但必須是套印財政監制章的收據,且該收據僅使用于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方為有效。特殊情況開具收款收據的,視金額大小要經過財務負責人、總經理批準同意。

  (五)經辦人員要取得相應行業的發票,拒絕接受客戶用

  第四條差旅費報銷應嚴格遵守有關差旅費報銷的規定,取得的費用發票應當真實有效。

  (一)車票。計程車票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搭乘的要注明起止地點和事由。公交車票單人連號不得報銷,多人同行的連號票必須由當事人簽字確認,公交車票要注明起止地點,不注明者不予報銷。

  (二)住宿。發票上必須寫明時間、人數、單價、金額、公司名稱,缺一不可。入住賓館若有多項消費的,必須附上蓋有賓館印章的消費明細單,不得統開住宿費。

  (三)報銷。出差發票,該次出差的所有費用一次性報銷,不得零散分次報銷。

  第五條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應嚴格遵守有關招待費的管理規定。招待費發票報銷

  時,必須注明招待的事由、時間及人數。同時,應當寫明招待對象的姓名或職務以及所在單位的名稱。

  第六條因公用車,應嚴格遵守有關車輛使用及費用報銷的規定。加油費必須開具正規發票,報銷時須附有車輛加油記錄表。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則,因人為原因被罰款不予報銷。車輛保養及修理必須在指定維修點,途中維修類費用必須注明費用發票的聯系地點和電話。

  第七條發票報銷時,應填制封面。

  報銷規章制度 12

  第一條現金報銷需填制報銷憑證。由部門經理、審核人員、總經理審核簽字后交財務核報。

  第二條申購物品須事先填制物品申購單,經部門經理、辦公室簽字后交財務部,物品單價在300元以上(含300元)須總經理審核簽字,未經審批,擅自購買者不得報銷。財務人員審核時應對照已收到的申購單。購買物品原則上由辦公室辦理,專業用品自行購買后至辦公室辦理登記后財務核報。(附流程)

  第三條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就餐的,可憑發票每人每餐報銷10元。外出聯系工作,應乘坐公交車輛,按實報銷,若有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事先同意方可乘坐出租車輛,報銷時須在發票上寫明出發地、目的地。

  第四條業務招待費: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或贈送禮品,費用在1000元以上者應事先填制特批單,報總經理審核簽字后交財務部,財務人員審核時應對照已收到的特批單。員工因工作需要所支付的業務招待費在報銷時須向部門經理、審核人員主動說明,并由經辦人及部門經理在該張發票背后簽字。(附流程)

  第五條市外差旅費:員工因公赴外省、市出差,路程超過六小時及需要過夜的可購買硬臥火車票,輪船票不超過三等艙位;遇有急事需乘飛機的.,必須事先填制特批單,經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財務人員審核報銷時須對照已收到的特批單。住宿費每日標準為150元,伙食補貼每日80元,上述兩項費用可累計使用。(附流程)

  第六條員工參加有關于本職工作的進修需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同意,并至管理部登記備案,所發生培訓費用按公司制定有關規定予以報銷。

  第七條員工因病就診發生的費用按公司有關醫療費用報銷規定執行。

  第八條員工因探病發生的費用,除受總經理委派外,均不能報銷。

  第九條手機費:凡公司員工領用手機每月月租控制在200元以下,超出部分由領用人自行承擔,遇特殊情況需提高額度,應填制特批單,經總經理批準。

  報銷規章制度 13

  第一條為保障優撫對象醫療待遇,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軍人撫恤優待條例》、《河北省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河北省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領取定期撫恤金或定期定量補助的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含傷殘民兵、民工)、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享受定期撫恤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以及享受生活補助的參戰退伍人員。

  第三條建立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為依托,以政府醫療補助為重點、以醫療優惠減免為補充的醫療保障制度,保障優撫對象的基本醫療需求。

  第四條具有雙重或多重身份的優撫對象,按照就高原則享受一種優撫醫療待遇。

  第二章組織實施

  第五條縣民政局、財政局、衛生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是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各部門發揮職能作用,密切協作、共同組織實施。

  第六條縣民政部門負責審核、認定優撫對象的身份,建立優撫對象醫療信息資料檔案;制發《正定縣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證》;組織優撫對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協調醫療優惠減免比例;管理優撫醫療補助資金;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預算方案,兌現醫療補助。

  第七條縣財政部門及時審核縣民政部門提出的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資金預算方案,將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資金列入當年的財政預算,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優撫醫療保障資金專款專用。

  第八條縣衛生部門做好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優撫對象的醫療服務管理工作;按規定保障參合優撫對象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按政策對優撫對象參合繳費進行管理,提供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優撫對象的相關信息;加強對定點醫院的監督管理,規范工作程序,督導落實醫療優惠減免政策。

  第九條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部門做好參加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優撫對象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工作;按規定保障參保優撫對象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按政策對優撫對象參保繳費進行管理,提供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優撫對象的相關信息;對全縣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門診費進行單獨管理。

  第十條優撫對象所在單位要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

  第十一條有關單位、組織和個人要及時提供相關信息,配合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的信息采集及調查核實。優撫對象對本人應承擔的醫療費用要按期繳納。

  第三章醫療保障資金的籌集和管理

  第十二條縣民政部門按規定設立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金支出專戶,保障金來源為上級撥付的專項資金、縣級財政預算資金、縣級福利基金、社會捐助資金和其他依法可用于優撫醫療保障的資金。

  第十三條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金實行收支兩條線、專戶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實現當年平衡,結余部分轉入下年度繼續使用。優撫醫療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接受縣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第四章參保辦理

  第十四條一至六級殘疾軍人按照屬地原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統籌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第十五條有工作單位的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隨用人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統籌,按規定繳費。無工作單位的一至六級殘疾軍人以我縣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并參加大額醫療費統籌。

  所在單位無力繳費和無工作單位的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參保,其單位繳費部分,由單位或本人向縣級民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民政、財政、社會保險事業管理部門共同審核確認后,由縣財政安排資金解決。

  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繳納確有困難的,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幫助解決。單位無力解決和無工作單位的,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向縣級民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民政、財政、社會保險事業管理部門共同審核確認后,由縣財政安排資金解決。

  第十六條在職七至十級殘疾軍人按屬地原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統籌,按規定繳費。

  所在單位無力參保和下崗失業的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本人或所在單位書面申請,由縣民政部門審核同意,享受優撫對象醫療補助;個人繳費部分繳納確有困難的,由縣民政部門幫助解決。

  第十七條城鎮戶籍的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參戰退伍人員按屬地原則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參保費用由縣民政部門解決。

  第十八條農村戶籍的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參戰退伍人員按屬地原則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其參合費用由縣民政部門解決。

  第五章門診補助

  第十九條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報銷范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資金支出,個人帳戶資金結余部分結轉下年使用。在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實際發生的超過本人年度個人帳戶金額的門診費用,由縣醫保中心審核確認,凡符合報銷范圍的費用據實報銷,所需資金由縣財政解決,相關工作由縣醫保中心實行單獨管理。

  第二十條在鄉七至十級(含下崗失業)殘疾軍人舊傷復發以外的門診費用,以及享受定期撫恤金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和按國家規定享受生活補助的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伍軍人等門診費用,按不低于其年度殘疾撫恤金、定期撫恤金或生活補助費總額的10%標準給予補助,每年發給本人包干使用,所需費用由縣財政支付。

  第二十一條孤老、孤兒優撫對象在本縣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實際發生的超過本人年度定額的門診醫療費用,年終由縣民政部門審核確認,凡符合報銷范圍內的費用由政府進行全額補助。

  第六章住院補助

  第二十二條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范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按規定報銷后,剩余規定范圍內的住院費用通過政府補助予以全部解決,所需資金由縣財政解決。

  第二十三條一至六級殘疾軍人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病種,醫藥費超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用藥目錄部分,以及用藥品種、用藥劑量明顯超出合理范圍部分,政府不予補助。

  第二十四條建國前烈士遺屬、抗戰時期入伍的在鄉復員軍人、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其規定范圍內的可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經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農合補償、醫院減免后的剩余部分,由政府補助90%,年累計不超過15000元。

  第二十五條建國后烈士遺屬、1945年9月5日至1954年10月31日入伍的在鄉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其規定范圍內的可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經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農合補償、醫院減免后的剩余部分,由政府補助80%,年累計不超過10000元。

  第二十六條因公犧牲軍人遺屬、1954年11月1日(含)以后入伍的在鄉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其規定范圍內的可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經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農合補償、醫院減免后的剩余部分,由政府補助75%,年累計不超過8000元。

  第二十七條病故軍人遺屬,其規定范圍內的可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經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農合補償、醫院減免后的.剩余部分,由政府補助70%,年累計不超過6000元。

  第二十八條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改嫁烈士遺屬,其規定范圍內的可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經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農合補償、醫院減免后的剩余部分,由政府補助60%,年累計不超過4000元。

  第二十九條享受生活補助的參戰退伍人員,其規定范圍內的可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經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農合補償、醫院減免后的剩余部分,由政府補助30%,年累計不超過3000元。

  第三十條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經縣民政部門審核同意享受優撫對象醫療補助的、在職或下崗失業的七至十級殘疾軍人,住院醫療補助額度,按本章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條規定的標準辦理。

  第三十一條孤老、孤兒優撫對象,其規定范圍內的可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經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農合補償、醫院減免后的剩余部分,由政府全部予以補助。

  第三十二條七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解決;所在單位無力支付和無工作單位的,由縣民政部門從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中解決。

  第三十三條在鄉重點優撫對象患重大疾病住院,經醫療保險報銷、農合補償、醫院減免、政府補助后,個人承擔部分數額較大且家庭困難的,給予適當救助,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4萬元。

  第七章醫療服務

  第三十四條優撫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憑證件優先掛號、優先就診、優先取藥、優先住院。定點醫療機構對優撫對象實行“一免三減”,即免收掛號費、減收5%治療費(不含材料費)、減收10%檢查費、減收50%住院床位費。

  第三十五條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優撫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之外發生的醫療費用,政府不予補助。

  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動態管理,由縣民政部門與其簽訂定點醫療協議,支持、鼓勵和引導醫療機構采取多種措施減免優撫對象的醫療費用。定點醫療機構要按協議履行職責,否則由縣民政部門取消其定點資格。

  第三十六條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要按規定的用藥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提供醫療服務,保證醫療服務和藥品質量;開設優撫病房,在醒目位置公示優撫對象優先優惠項目;完善并落實各項診療規范和管理制度,規范操作程序,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收費,不得要求優撫對象支付按規定應予減免的費用。

  第三十七條優撫對象持《正定縣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證》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享受優撫對象醫療補助,醫療補助金在優撫對象本人出院時同步結算完畢,所需資金由定點醫療機構墊付,縣民政部門予以定期審核結算。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管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與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由執法執紀部門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一)違反規定擅自審批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待遇的;

  (二)在審批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待遇中出具虛假診斷、鑒定、證明的;

  (三)不按規定的標準、數額、對象審批或者發放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相關資金的。

  第三十九條優撫對象所在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按《社會保險費征繳監督檢查辦法》進行處理。

  第四十條對優撫對象惡意拖欠醫療費、采取虛假手段騙取醫療費、政府醫療補助費的,由縣民政部門從其撫恤金、補助金中扣除,追回其非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優撫對象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打架斗毆、吸毒、自傷自殘、工傷事故、違法犯罪等情形造成傷害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補助。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實施前各類優撫對象發生的醫療費,仍按原規定實行。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由縣民政局會同縣財政局、縣衛生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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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有效的控制費用支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打造節約型企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基本原則

  公司及各部門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合理安排出差人員數量及次數。凡能通過函電辦理的事宜,不允許安排出差;凡能一人出差辦理的事宜,不派多人出差;所有需出差辦理的事宜,盡可能在最少的出差次數內辦理妥當。公司杜絕以出差為由的變相旅游活動。

  第三條差旅費管理內容

  1、差旅費的批準和借款

  (1)出差人員須填寫《出差計劃申請表》(附件1),確定出差人員、職務、事由、時間、路線及出差任務等;需預借出差款的,持運營總監簽字的《出差計劃申請表》和《借款單》(附件2),按借款流程經相關人員簽字后由財務出納審核后辦理借款。

  (2)差旅費的借支要及時清賬,堅持前清方可后借的原則,若前次借款尚未清賬,則不允許再次借款;回差后一周內到財務報賬,但除特殊情況不得跨月報銷;如因出差時間延長須在差旅費報銷單上注明原因;無任何理由逾期不報的,財務部門有權從借款人工資中扣回。

  (3)兩人及兩人以上協同出差的,需由主辦業務部門或人員填寫上述申請表和借款單。

  (4)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須在出差前或出差途中通過電話

  方式知曉給相關負責人,出差后補辦手續。

  2、差旅費的報銷

  (1)報銷單的處理:差旅費報銷時需填制《差旅費報銷單》(附件3),按報銷流程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財務出納才能辦理,并根據《出差計劃申請表》確定的出差事項據實報銷;無合理原因而超時、超額的差旅費開支由個人承擔。

  (2)火車票、飛機票、汽車票、船票等票據要按出差行程順序整齊排列粘貼,為便于歸檔管理,凡粘貼不合格的,財務部門有權要求經辦人按要求重新粘貼。

  (3)工作人員出差期間,除有公司特別批準外,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用公款進行游覽;未經同意的游覽開支,財務部不予報銷。

  (4)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伙食補助費實行包干辦法;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計算。

  3、交通費標準

  (1)為節約開支,出差人員應選擇汽車、火車為主要交通工具,但機票價格不高于同距離火車硬臥票價的視同火車,乘坐火車動車組的`,只限于乘坐二等座。

  (2)連續乘火車時間超過8小時的可購硬臥車票,若未買硬臥車票的,按乘坐列車硬席坐位的50%計發臥鋪補助費,乘坐動車組不予補助費。

  (3)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因任務重、時間緊且路途遠需乘坐飛機時,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凡未經批準私自乘坐飛機者一律按相應路段火車硬臥車票報銷,超額部分由個人承擔。

  (4)市內交通費按限額、憑票報銷,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員經批準乘坐飛機的,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在市內交通費包干的范圍之外憑票報銷。

  (5)凡公司配備車輛公出或參加會議的,不計發市內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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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則:為了規范銷售人員的日常行為,加強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現制定本制度:

  一、銷售人員出差類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聯系業務當天等返回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聯系業務超過24小時無法返回者:

  3、私事:請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時應憑借出差申請表并辦理相關手續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憑借請假條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員需派車時按具體情況由公司安排用車。

  四、具體管理:

  1、因公出差,要求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注明出差路線,事由、出差計劃及出差費用計算。

  2、銷售人員出差必須經銷售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五、出差費用規定:

  1、出差費用報銷包括出差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電話費等。特殊情況的費用需要應酬的費用需向公司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及報銷。

  2、出差時間超過24小時的按一下的標準報銷及補貼

  3、住宿補貼,一線城市180元,二線城市160元,三線城市140元,縣級市120元。

  4、乘坐火車時間低于5小時不得乘坐硬臥。

  5、電話補助按銷售制定的'報銷,超出部分自負。

  6、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火車。

  7、上一次出差回來后的出差費用沒有報銷結算完畢的,不再準申請下次出差費用借支手續。

  8、住宿費用按照標準入住,報銷時必須有住宿發票,超過標準費用自負。

  9、出差需要借支的需要向公司出具借據,待出差回來報銷后歸還,保證借支報銷平衡。

  六、業務招待費

  1、業務招待費及禮品費(正式發票或蓋章收據,并注明項目名稱。)

  2、業務招待費用必須經過領導批準后方可支出。

  七、手機號管理

  1、開機時間必須是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

  2、月度手機連續停機、關機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當月的話費補助。

  八、銷售人員的自覺性:

  1、銷售人員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須有明確性,要把工作落實到實處,銷售部負責人將不定期跟蹤監督其出差情況,將列入績效考核范圍。

  2、出差人員出差后需加強自身安全防范意識,做到出入平安。

  3、銷售人員出差回來后認真完成出差報告,總結出差成果,有針對性的進行陌生拜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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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白天(6:00-19:00)乘車超過6小時(含),夜間(19:00-6:00)乘車超過4小時(含)可乘坐硬臥,低于上述時間應乘坐硬(軟)座席位。

  遠途(時間超過6小時)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差旅期間應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機場和市區之間如無緊急情況應乘坐機場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車,必須在報銷時注明原因,該部分交通費隨同機票一起報銷。

  出差人員在出差地根據需要,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以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三章出差人員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短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因工作需要離開工作常駐地前往國內其他地區,一個月以下的出差稱之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員工每人150元住宿標準,同性別員工超出兩位出差時,應入住雙人或三人標間,有特殊情況報除外,但需先向總經理匯報并取得答復。

  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區出差午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第四條長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個月(含)以上的人員,稱之為長期出差。對于長期出差的人員,為節約住宿費開支應在當地租房住宿。

  長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當月),可自行購買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給予每人300元的標準,憑票據報銷,以后產生的相關費用則由個人承擔。

  長期出差期間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30元標準。

  長期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給20元差旅補助,與誤餐補助合并一起發放。

  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長期出差期間如外出辦事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四章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五條 借款

  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第六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財務領款報銷。

  第五章附則

  第七條 出差報道

  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

  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總經理批準。

  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

  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第八條 本市出差

  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總經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條 市外出差

  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證每天工作時間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十條 出差紀律

  遵紀守法;

  遵守公司制度;

  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不給客戶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向客戶借款;

  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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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前言

  一、編制目的

  為了規范報銷標準和報銷流程,加強財務管理,確保公司資金按規定支付,結合公司及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及定義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公司涉及各項目。

  三、本規定修改及審批

  本規定由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執行。

  四、執行時間

  本規定于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二章管理原則

  2.1歸口管理原則

  為便于對各項費用開支情況進行分析考核,公司統一規定費用項目的歸口管理部門,具體如下表列示(包括但不限于):

  2.2預算管理原則

  2.2.1 年度預算經審議批準后各部門應嚴格按照年度預算進行開支,財務部將在預算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分析、考核。

  2.2.2對臨時發生的預算外經費或超預算費用,經辦部門需向歸口部門提交申請,由歸口部門按公司的審批程序補報追加計劃,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三章授權審批權限規定

  3.1經濟業務發生前授權審批

  3.1.1 根據業務發生時間先后分:事前審批、非事前審批;

  3.1.2 事前審批是指經濟業務發生前,需提報審批通過后,才能進行經濟業務交易。

  3.1.3 非事前審批是指有的經濟業務可以不需進審批,而由經辦人員直接進行辦理業務。

  3.2 報銷及付款授權審批流程

  3.2.1 報銷或付(匯)款審批流程如下:

  3.2.1.1 單次報銷或付(匯)款金額800元及以內的審批流程:

  經辦人——主管——部門負責人(部門經理)——財務

  3.2.1.2 單次報銷或付(匯)款金額801-2000元之間的審批流程:

  經辦人——主管——部門負責人(部門經理)——分管領導(業務副總)——財務

  3.2.1.3 單次報銷或付(匯)款金額2001-10000元的審批流程:

  經辦人——主管——部門負責人(部門經理)——分管領導(業務副總)——總經理——財務

  3.2.1.4 單次報銷或付(匯)款金額10000元以上的審批流程:

  經辦人——主管——部門負責人(部門經理)——分管領導(業務副總)——總經理——董事會會簽審批——財務

  第四章報銷及付款流程

  4.1報銷及付款流程圖

  4.2報銷及付款方式

  4.2.1 主要通過網上銀行轉賬支付,付款至外部單位,原則上以轉賬、支票方式付款,個別特殊業務除外。

  4.2.2使用支票結算,應自支票簽發日十日內入賬,逾期無效。

  4.2.3 現金支付,內部員工報銷如需支取現金,須提前告之出納備款并在報銷單注明。

  第五章報銷及付款時效

  5.1報銷及付款時效

  5.1.1費用報銷時效性

  為遵循《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相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正確、合理核算各期損益,當期發生的費用應當期報銷,具體原則如下:

  5.1.1.1費用類業務報銷時效:原則上應在費用發生后三個工作日內報銷(差旅費應在返程后五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發生的費用要求在年底12月31日前報銷,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報銷的,應由各部門匯總應報銷費用明細總額,上報財務部作為計提費用的依據,并且在次年1月15日之前將原始票據整理粘貼好到財務部進行報銷;

  5.1.1.2 員工月固定如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等以報銷形式體現的福利,應在每月24日前報銷;

  5.1.1.3預付款業務報銷時效:以預付款方式發生的經濟業務,原則上應在接收物品或服務后5個工作日內報銷沖賬。

  5.1.1.4 月結付款業務:通常情況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進行支付,但各部門應將本月所接收的物品或服務按發生時間、實際接收數量、合同約定單價、金額等進行明細匯總,并于月末最后一天提交至財務部,以便作為存貨、成本入賬的依據。

  5.1.1.5 所有原始憑證必須為原件

  5.1.2財務部受理時間

  各部門將費用報銷單/付(匯)款申請單交至財務部的時間為:周一至周三。

  5.1.3付款周期:審核原始票據及付款信息無誤后3-5個工作日內,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5.1.4付款時間:對完成審批流程的報銷或付(匯)款申請于每周五進行付款。

  如違反上述規定,財務部有權拒絕辦理。

  第六章員工借款

  6.1借款條件及額度

  6.1.1借款額度不超過人民幣3000元;

  6.1.2 因發生的地點、場所不固定無法確定固定的業務往來單位,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新項目考察、員工活動費、停車費,加油費、過路費等;

  6.2備用金借款

  6.2.1定額備用金:公司人員因業務需要,需頻繁使用現金,可申請定額備用金;

  6.2.2員工調動、離職、降職、停職前,必須先到財務部歸還備用金,方可辦理相關變動手續。如未及時歸還,財務部可以通知人力資源部在其工資中直接扣除。

  6.3臨時性借款

  6.3.1臨時借款:是指員工因公出差發生的食、住、行等費用,或者備用金不足以支付的特殊事項。例如差旅費、新項目考察、員工團體活動等。

  6.4管理規范:

  6.4.1因出差而需臨時性借款,需附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原件,并根據批準額度填寫借款單,財務根據審批同意的借款單據辦理借款;

  6.4.2借款原則上以通過網上銀行轉賬支付,如因特殊情況需支付現金請在借款單中注明;

  6.4.3所需現金金額超過人民幣3000元的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

  6.4.4借款人須在業務辦理完畢后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報銷或退還借款手續;

  6.4.5定額備用金必須于每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還手續,并根據業務需要重新審批辦理;

  6.4.6員工借款賬齡不得超過30天,如有特殊原因可適當延長,超過60天(特殊情況除外),財務部將通知上級主管,并在當月工資中扣減,直至扣完為止;

  6.4.7原則上,借款管理執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規定。

  6.5借款單據填寫規范:

  6.5.1公司員工借款時統一填寫公司印制的《借款單》;

  6.5.2《借款單》聯以及用途:

  6.5.2.1《借款單》一式三聯,第一聯:付款憑證聯;第二聯:結算憑證聯;第三聯:結算回執聯;

  6.5.2.2付款憑證聯:財務付款及會計掛借款人借款處理的原如憑證,嚴禁退還借款人;

  6.5.2.3結算憑證聯:借款人報銷或還款時的原始憑證;會計根據此聯做賬沖銷借款;

  6.5.2.4結算回執聯:借款人報銷或還款時,此聯給借款人,作為結清借款的原始憑證;

  6.5.3《借款單》填寫要求:

  6.5.3.1統一用黑色簽字筆填寫,字跡公正、清楚,嚴禁草寫;

  6.5.3.2日期行欄:填寫借款當時的年月日;

  6.5.3.3資金性質欄:填寫付款方式,即你希望的是轉賬還是現金,如果轉賬需在此處注明開戶名、開戶行、賬號等詳細信息;

  6.5.3.4部門欄:填寫借款人所在部門;

  6.5.3.5項目明稱欄:如果借款事由為處理工程項目業務,此處填寫工程項目的具體名稱,否則此處為空;

  6.5.3.6預算科目欄:此欄為空,統一以員工借款掛賬,報銷還款時沖銷;

  6.5.3.7借款理由欄:填寫借款的具體事宜,如:X月X日X事到X地出差,X季度員工活動,定額備用金等等;

  6.5.3.8金額欄:填寫借款的具體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出差的,金額須與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一致;

  6.5.3.9付款憑證聯最右下角的領款人必須填寫,領款人名字必須與員工身份證上的姓名保持一致;

  6.5.3.10結算憑證聯和結算加回執聯:填寫借款單時,借款人必須填寫此兩聯中的日期、姓名、金額、用途等事項且與付款憑證聯系保持一致;其余額待報銷或還款時分別由出納和借款人填寫;

  第七章付款(結算)業務

  7.1適用條件:

  適用于公司與外部業務單位發生的金額確定的經濟業務。

  7.2 付款(結算)業務分類:直接結算業務、預付款業務

  7.2.1直接結算業務是指根據合同約定,在經濟業務發生后,根據實際驗收情況結算付款的業務;此類業務結算時填寫《付款結算申請單》。

  7.2.2 預付款業務是指根據合同約定,在經濟業務發生前,需要按進度預先支

  付部分款項,在業務驗收完成后結算的業務。此業務在預付款時填寫《預付款申請單》,預付款業務發生驗收完成填寫《預付款結算單》,以沖銷已預付的款項。

  7.3 管理規范

  7.3.1采購業務

  7.3.1.1采購預付款業務,付款時須提供的.原始單據包括但不限于:審批通過的采購訂單原件、合同原件或掃描件;

  7.3.1.2直接結算類采購業務,結算時提供的原始單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掃描件)、發票、加蓋對方發票專用章或公章的發貨清單、經審批的采購訂單、收貨人簽字確認的收貨單。

  7.3.1.3預付款業務須在貨物驗收入庫后10日內完成結算,沖銷預付款,提供的原始單據包括但不限于7.3.1.2條除經審批的采購訂單外的原始憑證;

  7.3.2資本性支出

  7.3.2.1資本性支出:是指單件金額在2000(含)元以上且使用壽命1年以上的固定資產支出;

  7.3.2.2預付款業務,首次預付款時須提供的原始單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原件或掃描件、事前審批單、合格發票等;

  7.3.2.3直接結算業務付款時須提供原始憑證包括但不限于:事前審批單、合同原件或掃描件、資產管理部門驗收入庫、合格發票、采購清單;

  7.3.2.4 預付款業務,資產采購經辦人應在資產驗收入庫后10日內完成結算,沖銷預付款,須提供的原始單據包括但不限于:資產管理部門驗收入庫單、合格發票、資產采購清單;

  7.4單據填寫規范

  7.4.1 預算內業務在預算內前小方格內劃“√”,反之在預算外前小方格內劃“√”;

  7.4.2 支付方式:填寫付款的方式:現金、支票或轉賬,原則上公司均以轉賬方式支付;

  7.4.3 收款單位:公司名稱、開戶銀行、賬號與合同、發票保持一致;

  第八章日常費用報銷

  8.1 日常費用包括的內容

  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維修費、運輸費、會議費、辦證審計等中介機構服務費、公關費、低值易耗品、水電費、物管費、房租費等等。日常費用報銷填寫《費用報銷單》

  8.2 日常費用的控制原則:

  對日常費實行預算管理,分級負責、層層把關,在一個預算期內,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得超過預算。對超預算費用按本制度2.2.2條執行。

  8.3 管理規范及報銷標準

  8.3.1業務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是公司經營活動的需要,為促進公司業務發展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為前提,應按照必要、合理的原則開支。

  8.3.1.1業務招待盡量安排在公司有協議的酒店用餐。

  8.3.1.2 陪同人員須在發票和收銀小票后簽字;

  8.3.1.3報銷原始憑據包括但不限于:事前審批表,即人力資源部提供的《業務招待費審批表》、發票、收銀小票;

  8.3.1.4 標準按人力資源部相關政策執行,未達到標準的按實際發生額報銷、超過標準的按標準報銷。

  8.3.2差旅費

  8.3.2.1住宿費必須提供出差目的地的住宿發票。

  8.3.2.2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車票(機票)顯示出發及返回時間為準,12:00以后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后到達)以一天計。

  8.3.2.3凡與原出差申請單審批的地點、時間、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交通工具的,需按照審批權限規定經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

  8.3.2.4出差期間,宴請客戶的需事先電話向相關部門申請,返程后補《業務招待費申請表》。,8.3.2.5餐補、住宿等標準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標準內據實報銷,超過標準的按標準報銷;

  8.3.2.6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及補助:

  8.3.2.7 報銷時所附原始憑證包括但不限于:事前審批表《出差審批表》、發票。

  8.3.3交通費

  8.3.3.1員工因公辦事發生的乘坐公交車、地鐵等交通費,需明細列明日期、事由、往返地、交通工具、金額等信息,后附相應發票據實報銷;員工上下班發生的交通費按公司福利制度執行;

  8.3.3.2 員工確因突發且情況緊急需乘出租的,需取得部門經理同意。否則財務予以報銷;

  8.3.3.3 報銷須提供的原始憑證包括但不限于:相應交通公交發票、外出辦事交通費明細表(部門經理簽字審批)

  8.3.4維修費

  8.3.4.1日常維修事項須按所需費用的金額進行審批;

  8.3.4.2 維修完成后須提供進行經雙方確認的驗收報告,自購維修配件的需提供配件采購明細清單;

  8.3.4.3 報銷須提供的原始憑證包括但不限于:發票、驗收報告、采購清單。

  8.3.5員工福利費

  8.3.5.1標準嚴格按公司福利制度執行;

  8.3.5.2通訊補貼、交通補貼由員工于每月24日前填單報銷,附通訊費發票、交通發票;

  8.3.5.3 生日補貼、節日慰問金由人力資源部于每季20日前或節日后10個工作日內報銷,須附:員工信息、員工領用慰問品明細、發票等原始單據;

  8.3.6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

  在預算范圍內參照7.3.1采購業務執行

  8.3.7 其他零星費用

  在預算范圍內據實提供發票及經確認的業務明細后據實報銷。

  8.4 費用報銷單填寫規范

  8.4.1標題《費用報銷單》前橫線處填寫部門名稱,非人名或具體費用明細;

  8.4.2 部門:費用(業務)歸屬的具體部門,歸屬部門按受益原則劃分;須正確填寫,以便準確各部門費用;并在此處列明收款人戶名、賬號、開戶行,未注明者一同視為員工個人工資賬戶;

  8.4.3 項目名稱:費用(業務)歸屬于公司的具體項目,須正確填寫,以便對項目成本進行歸集;

  8.4.4 摘要:須列明業務發生時間、事由、業務性質(招待或住宿等),如報銷9月19日(時間)因洽談合作事宜(事由)招待(業務性質)影城管理人員;按費用類別分行填寫,如出差人員同時發生住宿費、車費,餐補等應分行按住宿費、車費、餐補分別歸類匯總,嚴禁加總填寫;

  8.4.5 附單據張數為歸屬于此類費用的原始憑證數量;

  8.4.6 領款人:收款人須在此處簽字,如沖銷借款的,此次填寫沖銷某人借款;否則,不予支付或沖賬;

  8.4.7 填寫用黑色鋼筆(簽字筆),嚴禁用鉛筆或其他筆填寫,字跡工整。申請金額必須大小寫一致,嚴禁用涂改液修改,如有錯誤應重新填列和補簽;

  8.4.8 原始憑證不得偽造、涂改,一經發現,追究當事人責任

  8.4.9粘貼要求:所有原始憑證按摘要所列費用類別,順序整齊粘貼于《費用報銷單》左上角,如發票小且數量多者,可先將發票整齊粘貼于粘貼單上后再將粘貼單粘貼于《費用報銷單》左上角;

  8.5 單據傳遞規范

  8.5.1 傳遞原則:單據按審批流程順序傳遞,審批人審批后自動傳遞至下一審批人。

  8.5.2 非總部辦公室單據傳遞至總部行政處,行政則需按部門交由相關部門人員簽收,審核后按審批流程順序傳遞;

  第九章報銷及付款發票規范

  9.1報銷及付款發票規范

  9.1.1 發票須注明所購物品名稱、規格型號、金額;明細較多者須附發貨清單;

  9.1.2出差發生的住宿、車票(機票)、業務招待費、過路、過橋費、會議費等發票日期與實際業務發生日期一致;

  9.1.3發票不得偽造、涂改,一經發現,追究當事人責任;

  9.1.4發票丟失或開具有誤,須及時聯系對方重新開具;

  9.1.5發票抬頭開具公司名稱與營業執照、合同、付款單位須保持一致,如實正確填寫發票日期、內容、金額,字跡要求清晰。

  9.1.6取得的發票必須真實、合法,蓋有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發票的內容、類型、發票的真偽,如果經辦人不能確認的,應事先咨詢財務部。財務部將拒絕接收不符合要求的票據。

  報銷規章制度 18

  為保障和鼓勵我校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提高我校職工的業務能力和教學水平,拓寬教職工學習渠道,對于學校公派出去學習、考察、培訓等與學校有關的教職工,將參照以下標準給予報銷費用:

  1、往返路費

  市內出行可以選擇打車軟件打車或的士出行,以實際消費金額報銷;

  湖南省內憑汽車或火車票報銷(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

  湖南省外優先考慮火車出行(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

  校級領導因時間關系可以選擇飛機出行(標準為經濟艙),若超出部分則由個人承當。

  2、餐費補足

  湖南省內為50元/人/天;

  湖南省外為60元/人/天。

  3、出差補助

  市內出差不補助;

  省內出差補助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補助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內原則上不提供住宿,若是會議有要求則按文件執行;

  省內的'原則上不超過150元/天,超出部分由個人自己承擔;

  省外的原則上不超過180元/天,超出部分有個人自己承擔;

  經濟發達地區的則已當地商務快捷酒店的實際價格為標準(參照7天連鎖、速8或同等酒店)。

  未盡事宜請提供意見和建議。最終解釋全歸辦公室。

  報銷規章制度 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費用報銷流程,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將費用報銷分為交通費、差旅費、通訊費、培訓費、業務招待費、會議費、辦公費、其他費用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及分公司。

  第二章費用報銷憑證規定及報銷流程

  第四條:原始憑證有效性的規定

  原始憑證有效性的規定

  1、報銷人應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

  ⑴、印章:國家或地方稅務局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如少其中一個章,發票無效。

  ⑵、財政機關批準并統一監制的行政事業性收據;

  ⑶、郵政、銀行、鐵路系統的各類帶印戳的收據、支出證明單;

  2、發票的真假辨別:發票章的單位名稱需要和網上注冊的'名稱一致,可以登錄發票上提供的查詢網址進行核實,避免假票。

  3、發票抬頭:購貨方名稱(需提供給開票者公司全稱,不得是簡稱或有錯別字),如果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提供給開票者公司的完整開票信息。

  4、發票版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的痕跡,包括(金額、購貨方名稱以及其他項目),即使對方手工涂改后再加蓋發票專用章也無效。

  5、當報銷人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注意查看專用發票抵扣聯是否加蓋了開票單位的發票專用章,當場核對下發票章上的名稱以及稅號是否與專用發票上的銷貨方信息一致,避免取得不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同時,注意專用發票抵扣聯不能折疊,不能有痕跡,避免以后在稅務局認證時通不過,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6、當帶回發票聯以及專用發票聯時,及時將專用發票聯提供給財務,將發票進行粘貼報銷即可。

  第五條:費用報銷單填寫及票據粘貼要求:

  1、報銷單據填寫應整潔美觀,不得隨意涂改;

  2、報銷單與后面的原始憑證粘貼單須大小一致,各票據不得突出于報銷單和粘貼單之外(票據過大時應按報銷單大小折疊好);

  3、各票據應均勻貼在粘貼單上,整份報銷單各部分厚度應盡量保持一致;

  4、報銷單據金額、類型相同的(如車票等),應盡量粘貼在一塊,并按金額大小排列;

  5、報銷票據在粘貼時,確保審核人能夠完全清楚地審閱到報銷金額;

  6、報銷單據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特殊備注用鉛筆填寫,便于審核后擦掉;

  7、報銷單椐各項目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報銷單據不得涂改,票據金額小于報銷金額的不予報銷。

  8、有實物的報銷單據須由驗收人驗收后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需入庫的實物單據應附入庫單;

  第六條:費用報銷流程:

  第七條:報銷時間的規定

  第八條:差旅費報銷

  第九條:辦公用費用管理

  第十條:業務招待費管理

  第十一條:交通費

  第十二條:車輛使用費

  第十三條:通訊費

  第十四條:培訓費

  第十五條:會議費

  第十六條:水電氣費、物業管理費、社保等固定費用,由經辦人員根據真實合法單據申請報銷。

  第十七條:單據類型

  第三章借款標準及流程

  第十七條:借款標準

  第十八條:借款流程

  第四章費用審批管理

  第十九條:費用審批管理

  1、公司所有資金收付審批權限屬公司總經理。

  2、總經理外出時,由主管領導審批后予以支付,總經理回來后要補辦審批手續。對不符合公司財務制度的單據,有權拒絕支付。

  3、審批人應當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4、貨幣資金支付的批準方式為書面形式。

  5、公司對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建立以“誰批準、誰負責”為原則的責任追究制度,審核人、批準人要對由本人審核、批準支付的貨幣資金負責任,以防范貨幣資金風險,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對于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而批準支付的單據,各相應審核人或審批人對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負連帶責任。

  6、報銷人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對違規違紀金額不予報銷;對已經報銷的,除退回違規報銷金額外,并按相應制度處理。

  7、審核人、審批人在資料不全、原始憑證不充分、項目不真實的情況下簽字準予報銷的,對審核人及審批人予以追責。

  8、因審核過失造成借款人無法報帳沖銷借款或歸還借款或無法從工資扣回借款的,經辦責任人(含各級審批人)應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9、財務人員在收到報銷單據后應審核報銷單據的填寫、粘貼是否規范,是否經過有效批準,所附單據是否合法合規等,對符合要求的報銷單據應及時審核,經逐級審批后交與出納付款,對不符合要求的應退回報銷人并向報銷人說明退回理由。

  10、出納收到報銷單后應檢查部門負責人、各級審批人員、會計簽名等是否齊全,對審批手續齊全的報銷單據應及時給予報銷,對不符合審批手續的報銷單有權拒絕報銷或付款。

  報銷規章制度 20

  為控制費用,提高效率,規范出差人員的審批及報銷程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費開支范圍:

  適用于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車船費(含乘飛機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以及零星雜支。

  1、交通補助費和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住宿費按實際出差住宿天數計算。

  2、車船費在規定的標準范圍內按憑據據實報銷,零星雜支在規定范圍內按憑據報銷,各分廠部門必須嚴格控制。

  3、出差期間發生的招待費不在差旅費開支范圍內,按招待費用管理規定報銷。

  4、出差應選擇價格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飛機時,經董事長事先批準,可坐普通艙。需乘坐輪船的,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可乘坐二等艙外,其他人員只允許乘坐三等以下艙。出入機場據實報銷機場大巴車費,經董事長特別批準可報銷的士費。

  二、出差借款審批程序:

  各分廠、部室出差人員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單并注明出差地點,由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分管領導簽字,方能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財務部門按照“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認真審核后方能借款。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經批準出差辦事人員,回廠一周之內必須辦理報銷手續,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后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如實際報銷與借款地點不符時應由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再交財務部門審核簽字后,按差旅費報銷制度執行。

  四、出差費用標準:

  1、工作人員區外出差:

  住宿費限額內憑票報銷,限額如下:

  總經理每天70元。

  副總及銷售人員每天60元。

  其他人員每天50元。

  限額之內節約歸己,超限額的,超出部分自理。

  市內交通費憑票報銷,每人每天15元。限額之內節約歸己,超限額的,超出部分自理。

  伙食費補助標準

  上海、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廣州、海南等城市每人每天補助30元,其余地區每人每天補助15元。

  長途汽車、高速大巴、臥輔汽車符合出差目的地可憑票報銷。

  2、乘坐列車報銷標準:

  將火車硬座票、臥輔票、空調費、寄存費、不坐臥輔的補助費、夜間坐車的'補助費、訂票費合并為綜合旅費。凡出差500公里以上者憑火車票以每公里元計發綜合旅費,不再另外報銷上述費用。500公里以內乘坐火車出差人員,按車票記載金額報銷。

  會務費:

  (1)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應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凡需開支會務費須持會議通知或參會申請,經部門主管簽字批準方可開支。

  (2)參會出差途中按規定標準報銷。會議期間凡交納(含食宿)會務費的,其會議期間伙食補助費、住宿費不予報銷,會議期間食宿費用自理或未交納會務費的,按本規定對應報銷標準報銷。

  駕公司車輛區外出差比照1:1:1:3支報。

  工作人員赴港、澳地區出差,按自治區出境(出國)管理辦法支報。

  2 、工作人員自治區內出差:

  實際發生的住宿、交通費均憑票報銷,無補助。

  3 、公司員工探親假旅費報銷標準:

  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假的員工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凡在500公里以上者,憑火車票以每公里元計發綜合旅費,中轉住宿費比照1:1支報,超限不報。中轉市內交通費比照1:2支報,超限不報;500公里以下的按車票面額計報,包括長途汽車、高速大巴、各類火車硬座。

  享受四年一次探親的員工,經綜合管理部審批。探親地在500公里以上者比照3、1執行,并扣除本人基礎工資的30%(自理);500公里以內員工的四年一次探親比照3、1標準計報,但不扣本人基礎工資的30%。

  報銷中如有作弊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虛報金額10倍的處罰;再次作弊者,當次所有報銷票據全部不予報銷,給予當事人必要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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