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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校經費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小學校經費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中小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1
一、經費管理原則
1、遵守學校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嚴肅財經紀律,本著"少花錢、多辦事"的節約原則,加強我院各項經費使用和報銷的管理工作。
2、本規定所指經費包括行政公用經費、新上專業開辦費、第二課堂活動經費、院創收經費和其他屬于學院統管的經費。
3、全院經費使用管理由院長負責,院長會同書記審批報銷。
4、各項經費使用實行"先申請、后使用"的管理辦法,未經預先申請批準的費用開支,一律不予報銷。
二、行政公用經費管理辦法
1、行政公用經費來源于學校撥款,各項經費使用必須符合學校財務規定。
2、行政公用經費主要用于院系日常運轉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辦公用品費、郵電通訊費、用車費、打印復印費、清潔衛生費、接待費等)。
3、行政經費的`使用必須與院其他管理制度相銜接。特別是采購、用車和接待,要按有關制度履行審批管理手續。
三、采購管理辦法
堅持購前審批,購后驗收制度。要求:
1、日常辦公用品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購買,驗收后由院長核批報銷;
2、超過500元以上的采購,尤其是單件價值在200元以上的物件購買,由院辦公會議定后方可購買,驗收后由院長核批報銷入帳;
3、為了加強采購過程中的監督,大件物品采購應由2人(或2人以上)同時參加;
4、院長批準報銷時應指明列支經費的來源。
四、新上專業開辦費管理辦法
1、新上專業開辦費由院統一管理,嚴格按學校有關規定使用;
2、用于采購的費用按有關采購管理制度執行;
3、用于學術會議的費用按有關學術會議經費使用管理制度執行;
4、其他需從開辦費中開支的費用,由院長提出建議,院務會議做出決定。
五、學術會議經費管理辦法
1、學術會議經費來源包括學校下撥的出差費、新上專業開辦費中用于學術會議的部分、院創收增撥部分;
2、參加學術會議必須經系主任推薦,由分管科研的院領導同意并報請院長批準,沒有經過批準的學術會議,費用一律自理;
3、學術會議經費實行額度管理,分管院領導在批準參會時應同時規定經費額度,一般不允許超過經費額度,特殊情況超過額度時,必須說明理由,并經院長批準,否則不予報銷;
4、嚴格執行學校有關差旅報銷的標準,不能超標。
5、會議期的旅游娛樂項目開支一律不予報銷,資料費、會務費除非在會議通知中有明確說明,否則不予報銷。
六、創收經費管理辦法
1、創收經費由院長統一管理,分項目具體實施。凡項目本身發生的費用在項目收入中預先開支,待項目完成結算后,將凈收益轉入學院統一使用與管理。
2、對聯系有償項目人員給予信息費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3、創收項目的費用開支由項目負責人安排計劃,報分管院領導審批。數額較大的費用開支,由院長直接審批;創收項目總支出預算及項目支出標準,由院務會議審批。
4、院里使用未結算項目的經費(即不是直接因項目本身而需開支的費用),要在財務上予以區分,以便項目核算。
5、院創收凈收入主要用于院里發展事業(包括教學、科研、職工福利、改善辦學條件等),在使用上應與公用經費分開,由院長核批。如需增補公用經費,應經過院務委員會批準。
6、院創收收入和支出情況定期向全院教工報告,增強透明度。
七、第二課堂經費管理辦法
1、第二課堂經費包括學校按學生人數下撥的經費和院根據財力增撥的經費及專項捐助經費。
2、第二課堂經費的開支由學生辦公室列出計劃,報院長核批。
3、用于采購的經費按有關采購管理制度執行。
4、結算報銷由院長簽批。
中小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2
國家對中小學義務教育經費補助標準逐年提高,學校公用經費相對寬裕。加強教育經費管理,規范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尤為必要。為加強義務教育公用經費管理,進一步規范教育經費收支行為,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夕陽民族小學義務教育經費管理制度》。
一、收費管理
1、學校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2、所有經過批準的收費要進行公示。學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收費,并把收費項目、收費范圍、收費標準、舉報電話,在單位內外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的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費,要開據規范性票據。收費學校必須向繳費人開據安徽省財政廳印制的統一票據。
4、無收費依據,自立收費項目、超標準、超范圍、搭車收費、收費不開據或使用不規范票據、打白條等收費的,繳費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付和舉報。已經發現,嚴肅查處,追究當事人責任和單位領導責任。
二、義務教育公用經費管理
1、管理模式
我縣義務教育經費管理實行縣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額度分配到校,學校把握使用,縣會計結算中心統一結算的運作模式。
1)資金額度到校:學區把資金數額明確到各學校,讓學校了解可使用資金額度,以便學校預算安排使用計劃;
2)學校把握使用:學校將按照一定原則,認真審核學校預算;
2、義務教育經費使用原則
1)確保學校教育教學正常運轉的原則。義務教育經費要首先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正常運轉,以及在教學活動中、后勤服務、校舍維護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據不同規模學校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學公用經費,并適當向辦學條件薄弱學校傾斜,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縮小區域內學校之間的差距,促進教育均衡發展;
2)堅持預算控制的原則。小學預算編制應當遵循真實性、完整性、重點性、科學性、透明性、績效性原則。應根據明確的公用經費數額,按輕重緩急、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而出,將學校收支全額納入預算,作出預算編制,做到預算不留缺口,嚴格按照預算辦理各項支出。
3)公開透明原則。大額支出事項,應集體決策并進行公示、公布,公開透明。
3、公用經費使用范圍
學校維持正常運轉所需開支的業務費、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屬于公用性質的費用等方面。
1)業務費是指為開展教學活動所發生的各項業務費用,包括教學業務費、實踐實習費,文體維持費、宣傳費等;
2)公務費是指為開展教學活動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取暖費,公用車旅費、會議費、郵電費,機動車燃料費;
3)設備購置費是指因教學和管理需要購置的.儀器設備、文體設備、圖書及其他設備;
4)修繕費是指教學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類設備維修所發生的人工、材料費用,以及不夠基建立項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費用;
5)教師培訓費,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培訓計劃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6)農村中小學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建、投資和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如:工資、獎金、福利補貼等。堅決禁止不按規定亂發各種津補貼。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通知精神,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分項開支應按一定標準。經學校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問卷調查結果,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可按以下比例:
業務費:不少于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30%;公務費:支出應控制在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20%以內;設備購置費:支出應控制在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15%左右;修繕費:支出應控制在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25%左右;教師培訓費:支出在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5%安排;
4、經費支出程序
1)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報賬員,負責本校報賬事務。專兼職報賬員要在二年內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經費支出實行學校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500元以下的支出,憑正規發票,由經手人簽字后交學校校長驗核、批報。xx千元至xx萬元的設備購置,嚴格按政府采購手續辦理。
2)大額經費支出,原則上不支付現金,實行轉賬。
3)完善批報手續。出具票據要規范,手續要齊全;支出票據要有經手人、審核人、批報人;大額設備購置和校舍維修等支出,票據要附合同和物品清單,工程類票據要附合同(協議)和預決算清單。
5、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1)嚴格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定期進行資產清查。
2)學校要加強資產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資產(物品)的購置、驗收、保管、領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學校資產的出租、出借、轉讓、變更、捐贈、報廢、報損等必須按程序報批。資產處置取得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按規定安排支出。學校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抵押、擔保。
6、建立健全各種賬目建立健全各種賬目,如:各種會計賬目、易損易耗物品和大宗物品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臺帳等。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8、嚴格把握接待、招待標準,壓縮公務支出費用。嚴格控制公務費支出。禁止超標準招待,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請客送禮,假公濟私。
三、檢查與監督
1、堅持民主理財,推行校務公開。各學校要成立民主理財小組,大的經費支出事項,要集體研究決定并在校內外,公示、公布;推行校務公開、財務公開管理制度,接受師生和群眾監督;
2、建立責任追究制。對因管理不力,不正確行使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違規違紀行為,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
20xx年2月
中小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3
為有效管理學校教育經費和正確使用經費,避免造成教育經費浪費,做到合理合法。富順縣教育局將結合學校資金的性質及用途等制訂以下十條經費管理制度。
一、 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后勤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要求做到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總務處負責加強對財務人員得管理和業務學習指導。
二、 由后勤副校長分管財務工作,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部門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逐層請示匯報到主管領導。大額支出要由學校教代會和行政會討論審批并按相關政府采購程序進行報批后使用。
三、 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算。預算報經學校教代會批準后,財務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計劃圓滿完成。
四、 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審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并有經辦人、驗收人和有關負責人簽字,最后經校長簽字后方可辦理支出,差缺附件資料或支出不真實等,財會人員不準予報銷。
五、嚴格遵守物價部門核準的范圍和標準進行亮證公開收費,根據上級規定,各項收入使用財政統一規定收費票據,收費必須全部上繳財政專戶,返回后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嚴禁個人私自收取、存放資金,坐收坐支以及私設“小金庫”的情況。
六、 出納、會計要獨立分管經費和帳目,分工明確,盡職盡責。提款現金數額較大(如10000元以上)的`經費需要有2人以上財務人員協助,保證資金安全,切實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七、凡是學校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的全部存入學校的中央特設專戶中,凡屬于教育專項經費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 各項專用基金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核算管理,專款專用。
八、 嚴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書面形式匯報所需的開支數額及相關說明,并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借支,并按規定時間及時結算。
九、 嚴格執行本條規定;禁止巧立名目亂發錢物,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標準,借重大活動籌備或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錢物等問題。教育局將嚴肅查處私設“小金庫”,違反規定使用專項經費發放津貼補貼,虛報冒領財政資金發放津貼補貼等行為。
十、 會計每月月末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校長匯報收支結余情況,總務處定期向師生公布有關經費的收支情況,主管領導定期對所屬部門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中小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4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民族學創新教育經費的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確保創新教育活動的.有序開展,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項目經費范圍
本辦法所述創新教育經費是指學校為開展民族學本科生研究訓練計劃項目和本科生學科競賽計劃項目所安排的經費。
第二條 項目經費管理
(一)經費由實踐教學與創新教育指導中心負責管理,經費使用須經教務處主管領導批準。
(二)經費使用前,單位和個人應向實踐教學與創新教育指導中心提交經費使用計劃。
(三)除滿足本辦法要求外,還應符合學校財務處相關規定。
第三條 項目經費使用
(一)經費使用范圍包括各項目評審費及運行中發生的組織費用。另外還包括項目實施過程中必備的耗材、工具,相關的參考資料、軟件,課題調研、差旅費,實驗費等相關費用。
(二)經費不得用于與項目運行無關的硬件設備的購買,勞務費、餐費等,以及其他被認定為不合理的費用。
第四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實踐教學與創新教育指導中心負責解釋,并適時提出修改。
中小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5
一、義務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范圍。
1、中小學義務教育經費是指保證農村中小學正常運轉,在教學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2、支出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3、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帆務接待、購買禮品和其他饋贈等方面的支出。對不按規定使用義務教育經費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嚴格預算管理,積極實施預算編制規定。
1、中小學預算以立核算的學校為基本編制單位,實行一個學校一本預算。
2、中心學校以下的村小、教學點及初級中學的預算由其所隸屬的中心學校統一編制。
3、中小學校要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按照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預算,不得編制赤字預算,不得隨意變更和調整預算,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基本支出預算要按國家統一的“目”級科目進行細化編制,
4、項目支出預算要充分論證,按輕重緩急原則合理排序。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和規范性。
三、阜南縣地城鎮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標準:
義務教育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總額不低于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
(1)一類支出項目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5%。
1、師訓費:占預算內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7%。用于教師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費、材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不準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療養等與教學無關的支出。此項費用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
2、書報雜志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5%。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3、專用資料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5%。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4、圖書資料購置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年均增加不少于藏書標準的1%。)
5、儀器設備購置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3%。由中心學校在全鄉統籌管理使用。
(2)二類支出項目標準:辦公費(不含書報雜志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維修(護)費、印刷費七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比例為65%。村完小、初級中學使用60%,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5%。
其中維修(護)費標準: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維修(護)費不低于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0%。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3)三類支出項目標準:招待費、會議費、交通費、差旅費四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比例為10%。
1、交通費、差旅費:兩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6%。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4%,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2%。
2、會議費: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1.5%,村完小、初級中學使用0.5%。
3、招待費: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
四、中小學財務管理
嚴格賬戶管理。中心學校按財政部門的規定開設賬戶,對和地方的義務教育專項資金進行專門管理核算。中心學校統一核算各村級完小和初級中學經費,按各完小和初級中學學校名稱建立明細賬,實行分戶核算,統一管理。
(一)加強財務監管。
1、實施義務教育經費機制保障后,各中、小學嚴格按規定收取費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防止“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嚴禁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對各項收費、校辦產業、勤工儉學、捐贈等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2、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重財務事項或單筆活動資金超出2000元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5000元以上的須報中心學校批準,1萬元以上的報縣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3、嚴格核銷手續。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核人、單位法人簽字并注明用途、所屬類別,方可核銷。
4、財務人員必須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記賬、算賬、結賬和報賬,確保會計信息質量。每年度末進行財務結算后,必須向學校班子成員及教職工公布賬目,實行財務公開。并定期在校內外公布學校財務管理情況,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對賬目管理混亂,違犯財經紀律的財務人員,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單位的開支項目和開支標準,不得任意擴開支范圍、擅自提高開支標準。要遵照“專款專用、量入支出、勤儉節約”的'原則辦事。對不經教育局批準,擅自立項、擴開支范圍,年終出現新債務的學校,追究學校法人代表的經濟責任。
6、健全財務機構,中心學校配備專(兼)職財會人員,各中小學配備專(兼)職報賬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7、各學校財務人員每月到中心學校報賬一次。
8、各中小學到中心學校報銷的單據必須真實,如經中心學校或相關部門審核后出現虛假情況,追究經手人和學校領導責任。
9、各校長直接經手發生的票據,須由學校其他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到中心學校報銷。
10、不得挪用各種類別項目資金。
(二)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學校按規定編制學校年度預算;嚴格按批復的預算抓好執行,合理合規使用資金。制定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學校資產管理。對學校經濟活動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公示學校財務收支狀況。組織編制學校年度決算,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上級教育、財政等部門映學校財務收支狀況。
(三)完善監督機構。中心學校要成立經費使用監督小組,組長由黨總支(支部)書記或工會主席兼任,對學校經費的使用管理進行全面監督。學校主要領導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任財務人員或報賬員。
五、嚴格資產管理,維護資產完整。
中小學校的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中小學校要加強資產的核算、管理,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建立健全資產、物品的購置、驗收、登記、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資產的出租、出借、出讓、變賣、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要經校會集體研究后,上報縣教育局、財政局審核批準。并設立專(兼)職公物保管員。具體要求:
1、型資產購建需經學校領導班子會議決定。
2、各學校對固定資產、物品、材料每學期末至少清查、盤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3、型資產(學校各類基地、房舍、校園等)的處置(出售、報廢等)相關文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其變價及殘值收入必須入賬,作為專用基金管理。
4、單位確認為呆死賬的往來款項,必須經教育局審批后方可核銷。
六、嚴格資金管理制度。
教育、財政部門加對各學校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對各學校的財務收支進行檢查,管好用好資金。對違紀違規人和事,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究,從嚴處罰。
七、嚴格資金審計制度。
各中小學主要領導和財務人員因工作調動等,必須先進行財務收支審計,然后再移交財務手續,中心學校派人監交。
中小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6
為有效管理學校公用經費和正確使用經費,避免盲目浪費公用經費,做到合理合法。經學校校委會全體成員一致討論通過,特制定以下經費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行政統一管理。財務人員要求做到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總務處負責經辦學校用費的開支。
二、由校長直管財務管理工作,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機構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請示匯報學校領導。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學校校委會討論通過開支。
三、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預算經費開支。
四、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審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并有經辦人,經校長簽字后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務人員不準予報銷。
五、嚴格遵守物價部門核準的范圍和標準進行亮證公開收費,根據上級規定,各項收入使用財政統一規定收費票據,收費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禁止任何班級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
六、財務人員要注好經費使用帳目,盡職盡責。用款數額較大(10000元以上)的經費不準提現金,保證資金安全。
七、凡是學校預算內、外資金的全部存入學校的公家戶頭,凡屬于公用經費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各項專用基金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核算管理,專款專用。
八、嚴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書面形式匯報所需的開支數額及相關說明,并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借支,并按規定時間及時結算。
九、禁止動用公用經費變相或亂發獎金、實物、補貼等等。
十、財務人員每月月末及時向校長匯報收支結余情況,定期向師生公布有關經費的收支情況。
中小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7
為確保師生在校課后服務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課后服務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職工要認真執行學校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教職工請假不事先辦理手續的;請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又無故超假的;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組織和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的;不服從工作調動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教師嚴格執行課堂常規,規范課堂行為。
4、課后服務實行安全巡查制度。在課后服務期間,各年級組要安排值班人員必須加強課堂、課間、放學時段的校園、樓梯樓道安全巡查工作。杜絕踩踏、打架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5、取暖期間加強學生消防意識,杜絕因取暖發生火災。
6、學生在校期間遵守學生一日常要求。
7、嚴禁學生與社會閑散人員接觸,遠離陌生人,以防受騙受害。
8、上課期間禁止學生外出走動,不得隨意進其它班級。
9、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學生乘坐“三無”車輛。
10、嚴禁學生在校進行危險性游戲。
11、嚴禁學生動用學校電器、開關等,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12、如遇特殊情況,學生未能參加當天的課后服務,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輔導老師請假。在看護期間,學生不準私自離校,私自離校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3、課后服務結束放學時,年級組組織當班輔導的教師整理好放學路隊,并護送至學校大門主干道隔離樁外。學校要求家長在校大門主干道隔離樁外接送孩子回家。
14、學校與參與課后服務的學生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安全監管責任。非在校時段的學生安全由家長負全責。
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實施。
中小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學校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印發的《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和治區財政廳、教育廳《廣西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的公用經費;縣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公用經費;用于公用支出的'其他資金。
第三條公用經費開支范圍: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教學資料印刷、水電、公用取暖、交通、郵電;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教學軟件(課件)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學校按《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要求,對公用經費進行明細核算,以準確反映學校公支出狀況
第四條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10%安排,用于教師年度培訓所需的差旅費、資料費、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等。教師培訓經費不準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療養等與教學無關的支出
第五條設備購置費:小學每年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不低于10%安排,中學按不低于15%安排主要用于學校教學儀器設備的購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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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學校的'一切收費納入鎮(處)教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二、 鎮(處)教經費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小學300元以下,中學500元以下,由校長審批,小學300元以上(含300元),中學500元以上(含500元),需支審批表,報鎮(處)教副主任審批。
三、 各項收入來源,要求合法,符合規定的范圍標準,使用財政統一的收費票據,禁止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嚴禁非財務部門收取、存放資金。
四、 各項收入的原始憑證,經主管人審核后,并有經辦人、驗收人和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入帳,否則不予報銷。
五、 會計、出納要錢帳分開,分工明確,盡職盡責,保證資金安全,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六、 各項專用資金要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單核算管理,做到專款專用。
七、 嚴格控制借款,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并在規定時間收回或結算,因出公差借款要在返回三日內結清。
八、 學校實行帳務公開,按時公布經費收支情況,鎮(處)教對所屬單位的財務作定期進行檢查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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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1、為切實加強學生社團的監督和管理,正確、合理地管理社團的各項經費,營造良好的財務環境,規范財務工作、明確財務流程,使會員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使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活動費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規范統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針對于本校各社團,是指我校學生自愿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
3、本制度所稱社團必須以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學校的有關規定為前提。
第二章經費來源
1、會費收入:會費在會員入會時收繳我校所有社團屬于非營利性學生社團。禁止向任何社員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當費用,違反此條者,按情節嚴肅處理。
2、各社團可自行根據活動的需要,經社團聯合會批準對外拉贊助。社團獲得的贊助費應用于社團活動和社團發展,社團獲得贊助應提前向社團聯合會上交書面介紹及協議書,未經校團委批準,各社團不得為贊助商進行宣傳或商業活動。
3、各種獎勵:學生社團獲得的各種獎勵經費不得用于任何的個人支出,需在公開公正的情況下對其進行管理使用。
4、其他經費:學校相關部門對學生社團活動支持的經費。
第三章經費的審批及報銷經費的審批原則為:預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學生社團活動的開展。
社團在進行活動需要使用經費時必須制定詳細的經費預算、活動方案和指導老師意見,交由社團聯合會審批,經批準后方能使用。活動結束后,社團必須填寫經費使用結果,包括經費流向、所剩資金、或虧空資金在社團經費支出記錄本上詳細登記。
第四章經費的使用
1、社團所有固定資產和資金均歸該社團所有。各社團擁有該社團財產的'使用權。
的使用原則為:各社團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據各社團的財務制度對經費進行使用。社團經費必須用于學生社團活動,不得用于與社團無關的活動,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生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
3、社團經費應由社團的有關人員負責專門管理。有關費用收支應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4、社團經費管理應做到收支記帳,帳目清楚,并保留原始憑證或復印件、經費使用人和社團負責人的簽名,每月25至30號上交社聯進行帳目審計。
5、社團經費接受社團聯合會的監督和檢查。社團干部換屆時,應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向本社團成員說明自己社團的經費盈余情況,透明自己社團的財務。同時社員可以向社團負責人提出疑問,如果社團負責人不能回答清楚則可以向社團部反映情況,社團部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社團負責人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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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加強公司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臨猗分公司。
2、安全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3、安全費用的提取標準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3.1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4%提取;
3.2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3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3.4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如果上年末安全費用結余達到本公司上年度營業收入的1.5%時,經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同意,本年度可以緩提或者少提安全費用。也可以根據安全生產實際需要,適當提高安全費用提取標準。
5、安全費用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5.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車間、庫房、罐區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反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支出;
5.2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5.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5.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5.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5.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5.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5.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5.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6、安全費用的報批流程
6.1安全費用計劃申報:每月25號前各分廠申報下月安全經費計劃,經分廠廠長簽字后上報生產管理部安全組和計財部各1份。
6.2安全費用報銷流程:
6.2.1外購的安全費用:各單位應在《固定資產新增項目審批表》上注明安全經費字樣并寫清所屬的安全整改項目,供銷部業務員結算流程:計財部安全經費崗位人員登記后,分廠廠長簽字,再經財務負責人簽字報銷。
6.2.2從材料庫領取的安全費用:各單位在“材料出庫單”上注明“安全經費”字樣及領用單位,并寫清所屬的安全整改項目。
6.2.3以上兩項費用在實際發生時必須與每月25號申報的安全費用計劃相符,無計劃的安全費用要每月補申報一次,同時填寫《安全費用申報表》。
6.3每年11月28日前,各分廠安環處及有關單位將下年度的'安全經費按使用范圍所列的九項內容編制計劃,經廠長簽字后報送生產管理部安全組,經生產管理部安全組匯總,報送安全主管副總審核后,由生產管理部安全組報送計財部及集團公司生產管理部。
7、安全費用的管理
7.1應當將安全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公司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7.2提取的安全費用應當按照會計制度正確核算,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7.3利用安全生產費用形成的資產,應當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7.4計財部編制年度公司財務預算時,應當編制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
7.5公司安全費用的會計處理,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8、安全費用的處理
8.1公司轉產、停產、停業或解散的,應急將安全費用結余用于處理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前的危險品生產或者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支出。
8.2由于產權轉讓、公司制改建等變更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的,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繼續管理使用。
8.3公司調整業務、終止經營或依法清算,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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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項目部安全管理,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使用的及時、到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資金使用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安全生產、安全技術措費用專用于保障安全生產,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產、安全技術措施費列入項目成本,由公司統一管理安全生產、安全技術措施費的使用必須立項,原則上由公司具體掌握。制定出安全生產、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費的支出計劃,報財務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計財部安排使用資金,該項費用列入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于改善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和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的各種安全技術設備,該項費用列入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3、根據勞動部、全國總工會發布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用范圍包括:安全資料的編印、安全施工標志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置(包括報刊、宣傳書籍、標語的購置)費用;安全培訓及教育費用;搶險應急措施費。
4、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用于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等。
5、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物品采購時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適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時,對違反采購原則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處罰外,必須退貨,造成損失和影響的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6、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管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或對其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或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等應立即停止使用。
7、項目工程施工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項目部經理及財務人員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8、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部經理批準。
9、對不按規定使用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或落實不到位的,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與處分處罰。發生傷亡事故,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應首先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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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確保公用經費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霍邱縣xx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辦法》和《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用經費來源及使用范圍
1、學校公用經費是維持學校正常運轉所必須的經費。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初中生年均公用經費定額為840元、小學為635元。)。
2、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原則與辦法
1、 我校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原則:集中監管、統籌使用、分級預算、計劃調控。
2、 學校會計加強對各學校公用經費預算編制指導及使用的監管。各學校費用由各校校長審批,經手人 、證明人、審核人、“四簽”后,再報中心學校審批列支。各學校費用收支仍在中心學校賬套內分部門核算,以準確反映各學校的財務收支情況。
3、 公用經費管理實行自下而上的預算編制制度。年初,統籌管理的經費由各學校根據本校實際需要進行公用經費預算編制,報中心學校初審。統籌使用的經費由中心學校牽頭,各學校校長參與進行費用預算編制。后由中心學校對各學校的公用經費年度預算進行審核,最后報教育局核準和財政局備案后執行。各校要嚴格按照科學合理、統籌兼顧、規范透明、高效順暢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學校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更要區分輕重緩急、突出重點、解決難點,集中財力辦大事。學校公用經費預算要落實到具體項目、科目,做到不重復、不遺漏、不留缺口,確保每一分錢用到學生身上。
4、公用經費執行支出實行自上而下的計劃管理。各校預算及使用計劃經上報并核準下達后,應嚴格按計劃執行。各學校要制定實施預算計劃,在學校內部把預算執行職責落實到具體崗位。
5、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重大財務事項或活動資金支出超出1000元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中心學校要監督所轄各中小學的公用經費按計劃規范使用,不得擠占、截流所轄各學校經費,原則上由各校自行支配,但村小超過500元支出項目須書面請示中心學校研究同意,方可實施。
各學校要對照年度預算的總體目標,定期分析公用經費在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確保經費的'正常使用。
三、公用經費使用要求與標準
1、公用經費使用要嚴格按照教育、財政部門核定的預算及內控計劃執行,做到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教師獎金、福利(按規定標準計提的福利費除外)的開支、不得用于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2、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日常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以及大型培訓講座等費用的開支。
3、差旅費:
①學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天數和差旅費用。
②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
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交通費的開支范圍:指汽車燃料費、租車費等。租車費是指師生集體外出需租車而發生的費用。凡所租車輛須有合法證明材料,學校不得租用非法車。
5、設備購置費、設備購置費:指學校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實行政府采購。
6、維護維修費:指不改變用途的各種設備(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日常開支的維修費用;各種房屋建筑物的不改變用途的維修費用和平房不改變結構、不增加面積的落地翻修費,校內公共設施,如道路、管道等設施的日常維修費用;房屋內部的裝修及內部管線等改造支出;為保證網絡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日常維護支出。
四、公用經費管理使用的開支計劃和公示監督檢查
1、學校應按照教育局《中小學義務教育保障經費財務管理暫行規定》及本校經費預算測算表編制全年公用經費使用開支計劃。
2、學校要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固定資產等管理制度和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各校要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做到賬實相符,安全有效。每學期學校對帳、物、表、冊進行自查,中心學校定期組織核查。
3、學校要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公布,采用上墻公示,接受師生的監督。同時,要定期進行公用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收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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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民族學創新教育經費的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確保創新教育活動的有序開展,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項目經費范圍
本辦法所述創新教育經費是指學校為開展民族學本科生研究訓練計劃項目和本科生學科競賽計劃項目所安排的經費。
第二條 項目經費管理
(一)經費由實踐教學與創新教育指導中心負責管理,經費使用須經教務處主管領導批準。
(二)經費使用前,單位和個人應向實踐教學與創新教育指導中心提交經費使用計劃。
(三)除滿足本辦法要求外,還應符合學校財務處相關規定。
第三條 項目經費使用
(一)經費使用范圍包括各項目評審費及運行中發生的'組織費用。另外還包括項目實施過程中必備的耗材、工具,相關的參考資料、軟件,課題調研、差旅費,實驗費等相關費用。
(二)經費不得用于與項目運行無關的硬件設備的購買,勞務費、餐費等,以及其他被認定為不合理的費用。
第四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實踐教學與創新教育指導中心負責解釋,并適時提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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