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終獎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年終獎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年終獎制度 1
一、目的
為表彰先進,樹立楷模,激勵員工奮發上進,不斷增強企業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中基層員工,高層領導不參與評選。
三、管理職責
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優秀員工和先進員工的評選、獎勵等工作,并負責制訂、完善和維護評選條件和評選辦法,根據評選條件組織評選本單位內部優秀員工和先進員工,并將名單上報集團。
四、評選條件
1、公司轉正員工,截至評選日,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人員;
2、本年度出勤率良好,病事假在十五天以內,遲到八次以下,無早退、曠工現象;
3、品德端正,遵紀守法,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4、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服從整體安排,能配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較大的工作失誤;
5、熱愛集體、愛崗敬業、樂于助人、與公司同事相處融洽;
6、完全勝任本職工作,能夠立足崗位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方法,較好完成工作任務。
五、評選方法
采取不記名方式投票,根據投票情況,依據得票數量多少的.順序,分別產生優秀員工1人,先進員工2人。
六、表彰和獎勵
對獲獎人員通報表彰,同時頒發證書和獎金。
七、附則
公司年終獎制度 2
依據公司理念以及在日常工作當中我們所倡導的行為,設置20xx年度四個個人獎項和一個團隊獎項,具體獎項及評選標準、辦法如下:
一、獎項設置:
1.最佳榜樣獎1名;
2.最佳出勤獎1名;
3.最佳學習進步獎1名;
4.最佳協作獎1名;
5.最佳團隊獎1個。
二、評選標準:
1.最佳榜樣獎公司年終評優方案
a、勇于擔當,遇到工作和問題不推諉;
b、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c、出色的完成本職工作,能夠達到(或超出)領導要求和大家的認可;
d、工作中能夠承擔起本崗位甚至本部門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則。
2.最佳出勤獎
a、在公司工作滿1年;
b、20xx年度期間無請假、曠工等情況;
c、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時間;
d、工作認真負責,無利用上班時間干私事等情況。
根據考勤記錄,符合"最佳出勤獎"a、b項的有以下人員:(以下順序不代表排名先后)
請在以上人員中選擇符合c、d項的"最佳出勤獎"候選人。
3.最佳學習進步獎
a、通過積極主動的學習和自我的高要求,由一開始對業務的不熟悉到現在工作的不斷深入,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b、通過不斷學習創新,個人綜合能力提升明顯,并且在工作崗位上起著相當重要(關鍵)的作用。
4.最佳協作獎
a、在日常工作中積極主動,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并避免誤解;
b、工作中言必行、行必果;
c、能夠積極主動的`協調、配合本部門及其他部門工作,創造和諧、愉悅的工作氛圍,圓滿完成各項工作。
5.最佳團隊獎
a、部門成員團結,溝通順暢,工作氛圍輕松、愉快;
b、部門成員之間互幫互助,整體優勢明顯,成績顯著;
c、部門各個成員有很強的配合、協調、服務意識。
三、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各部門經理組織部門員工根據以上評選標準,并結合擬推薦人員(部門)日常表現,進行選評,形成以上獎項推薦名單及推薦理由(含事例)。要求:每個獎項僅限推薦一人(部門),同時要求推薦人員(部門)為本部門以外的其他人員(部門)。(推薦名單附后)
第二階段:由人力行政部進行統計,最終獲獎者在年會現場由全體
員工從候選名單中不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以上獎項都將獲得公司頒發的證書及獎品(獎品年會現場宣布)。
推薦名單:
推薦部門:
推薦名單:
推薦部門:
公司年終獎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激勵員工工作積極性,科學控制人工成本,維護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總體方案的指導下,結合年終考核結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入職轉正員工適用本辦法。執行《績效考核方案》的員工也可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公司人事部負責績效獎金的管理考核工作;財務部負責年度生產利潤的測算并按規定時間提交核算報告;生產部依據本辦法按時完成生產指標。
第四條年度績效獎金支付的原則以考核成績為依據,顧全各方利益,以調動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為主要目標,本著工作表現為主均衡、協調、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二章范圍
月度采購計劃包含根據各部門獎金額度和員工的績效考核情況,管理獎金的分配,包括確定部門獎金分配方案、編制部門獎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將根據未來的薪酬福利計劃作相應調整)
第三章年度績效獎金發放
第五條年度績效獎金是超額完成全年生產任務,為公司贏得額外利潤而產生的報酬。
第六條每年年初,由公司財務部核算出公司全年的年凈利潤,拿出凈利潤的30%-50%%作為員工年終獎的支出預算。
第七條第年年初,銷售部預測全年訂單數量,由生產部根據銷售部提供的數據制定生產量預測。
第八條年度績效獎金的發放條件
(一)公司各部門的年終獎發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額完成生產、銷售任務。辦公室人員年終獎金發放占總獎金的65%;公司有權根據當年生產、銷售情況對比例作出相應調整。
(二)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的`一線員工按年度完成的生產指標分別計提。生產一線員工績效獎金占總獎金額的35%左右。年度績效獎金的支付方式:現金,銀行卡;公司各辦公室人員年終統一發放;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的員工根據月度生產量核定績效獎金,但年度總獎金不能超過公司總獎金額的35%。
第四章績效獎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條公司辦公室人員獎金分配按崗位職級,以個人工資為計算基數實行系數分配管理;(具體方案見表2)生產一線員工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
第十條員工于當年12月31日(含)以前轉正者,均予享受年終獎金,其計算式自入職之日起為計算日期。
第十一條每月15號以前(不含)入司員工,當月按1個月計算,15號以后(含)入司員工,當月不計。
第十二條臨時工、未轉正者及獎金發放前離職的員工不享受年終獎。
第十三條凡轉正后在職者,享受年終獎金,其獎金的計算方法為:員工當年12月份基本工資(不含各種補助)/12*員工在職月數。
第十四條員工缺勤應扣獎金(含事假、病假及遲到、早退;不含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
(一)請假3天內(含)不扣獎金;
(二)請假4-10天(含1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三)請假11-20天(含2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6;
(四)請假21-30天(含3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3;
(五)請假超過30天,無年終獎;
(六)遲到、早退10-15次(含1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七)遲到、早退16-25次(含2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6;
(八)遲到、早退26-35次(含3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3;(九)遲到、早退超過35次,無年終獎;
第十五條符合以下情形的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無過失單、無重大差錯;
(二)在正常工作時間內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時以內的;
(三)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本人辭職或被辭退的;
(二)發生差錯或重大過失的;
(三)發生刑事犯罪或違法行為被處罰的;
(四)曠工超過一日(含一日);
(五)其他違反規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條年終獎的計算周期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條年終獎的發放日期為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公司年終獎制度 4
從20xx年1月1日起到12月30日止,每月車間以班組為單位進行評比,每人每月以十分計,每一分為十元獎金計,對照條例評分匯總后,各車間主任簽字,送部門經理確認,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報行政部存檔。
行政部于20xx年元月份進行累計每人的總分數,加上基數即是20xx年生產員工的年終獎金,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財務部發放。
評比條件(每條1分)
1.當月要滿勤,請假1天以上(含1天),此條無分。
2.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或早退1次者,此條無分。
3.服從上級領導分配,不挑肥減瘦,不服從1次者,此條無分。
4.按時完成班組長交給的生產任務,否則此條無分。
5.注重產品質量,對上級交給的生產產品質量要百分百合格,發現1次以上質量不合格,返工,此條無分。
6.安全生產,按規范操作,對于發生人身傷害或設備損壞事故,此條無分。
7.尊敬領導、團結同事,文明禮貌,吵架、打人,此條無分。
8.愛護公司財產,偷盜、故意破壞者,此條無分。
9.注意各自的'儀容儀表,發現染發、男性戴耳環、上班不穿制服、不佩帶廠牌被處罰者,此條無分。
10.遵守公司管理條例,發現賭博、宿舍里喝酒,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或違反宿舍管理條例被處罰者,此條無分。
注意事項
1.曠工2天及違反操作造成嚴重工傷及設備事故或各種假期超過15天(含15天),當月取消評比資格。
3.新進員工出勤天數未滿15天(含15天),不參與當月評比。
4.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能收到一定效果,當月加十分;發明對公司有重大貢獻者加50分。
5.在當月評比中,違反評比條件超過三條(含3條)者,取消當月評比資格。
6.各車間主任、班組領班應嚴格按照評比條例進行評比,不得循私。一經發現所評出的數據有存在虛假或不真實者,將予以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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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和完善公司薪酬福利制度,使公司員工的貢獻得到認可,并提高員工的績效、責任心和公司的業績,使公司得到可持續性發展,結合我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發放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2、發放單位:以部門為整體單位計年終獎金(即年終獎金為整個部門年終獎金,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員工工作情況進行發放),項目部所有員工獎金與項目進展情況掛鉤。
3、獎金發放標準:獎金額度,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及利潤確定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4、當年度年終獎金發放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加發部門獎金;
(1)記大功1次,加發30%的.獎金。
(2)記小功1次,加發20%的獎金。
(3)嘉獎1次,加發50元。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減發部門獎金:
(1)記大過1次,扣減30%的獎金,以此類推,記大過3次扣全部獎金。
(2)記小過1次,扣減20%獎金。
(3)申誡1次,扣減10%的獎金。
(4)警告1次,扣減50元獎金
(5)年度內請事病假(合并計算)達7天以上15天以下者扣減獎金50%;
6、本年度內有功與過兩種記錄者,可予抵消或抵減。
7、本規定所指獎懲等記錄,適用于當年度,不得跨越年度計算。
8、在當年度獎金發放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發年終獎金。
(1)辭職或解聘者。
(2)停薪留職者。
(3)其他原因中途離職者。
9、年度的計算:自然年(指1月1日至12月31日)
10、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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