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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精選13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 1
第一節總則
第1條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物制訂本制度。
第2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3條本制度適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4條董事會監察委員會和公司監察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5條本制度適用于未注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節獎勵
第6條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7條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員工有上述表現符合《晉升制度》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第8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董事會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會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會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三節處罰
第9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的,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分的;
10、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3、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4、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董事會或總經理應予以處罰的。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10條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11條各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12條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應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會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
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14條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
第15條對員工進行處分,應書面通知本人,并記入檔案。
第16條員工對處分決定不服的,允許按監察制度規定提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允許向上級主管機關申訴。
第17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18條受處分的員工,能改正錯誤,積極工作,在1年內彌補經濟損失或完成利潤指標的,經所在單位提議或本人要求,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批準,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分。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 2
一、總則
(一) 目的:
為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鼓勵員工長期為公司服務,獎勵為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 職責:
行政綜合部負責本規定制定、修改、廢止、解釋之起草工作;總經理負責本規定制定、修改、廢止、解釋之核準工作。
(四) 簽署生效: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 工齡服務獎:
1. 員工每工作滿一年,月工資上浮50元的工齡工資。以此類推,上限為10年。
(二) 年度優秀團隊獎:
1. 評選標準:
①本部門工作高效完成,無拖沓及工作延誤現象出現;
②在部門工作進度、部門內各項工作等關鍵節點把控嚴格,盡全力、想辦法保證工作進度及順利執行,保障公司戰略經營計劃、業績的不斷提升;
③候選部門年度考核業績必須是80分(含)以上;
2. 評選對象:公司各部門(以部門為單位)
3. 評選流程:
年度考核業績在80分(含)以上的部門依據本獎項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一并提交,經行政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標準:獎金3000元 。
(三) 年度“優秀員工獎”:
1. 評選標準:
① 保持積極的工作態度,對公司忠誠并具有奉獻精神。 ② 本職工作突出,對公司發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議。 ③ 全年無警告以上懲處。
④ 用心做事,誠信做人,得到各部門同事的認可。
⑤ 全情投入,勇于挑戰,全力達成目標,工作完成出色;能換位思考,協作意識強,表現出高品質的工作水準。 ⑥ 工作滿一年(含)以上員工;
⑦ 個人年度業績考核必須是85分(含)以上;
2. 評選對象:公司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由部門內部推薦并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
可作為附件一并提交,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推薦)、行政綜合部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標準:獎金1000元,晉升一檔工資。
(四) 特別貢獻獎:
1. 評選要求:
①在公司經營和內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工作成果對公司經營業績及未來發展有重大作用或對管理有重大價值。 ②對本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行為;對提高本公司的聲譽有特殊功績;
③創新的.項目或建議被公司采納、實施,對公司業務的發展或提高,對節省經費、提高效率或對經營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貢獻者;
④對本公司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損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減低損失;
⑤遇到突發事件,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不懼風險,救護公司財產及人員脫離危難;
2. 評選對象: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各部門負責人或本人依據貢獻事實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一并提交,經行政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標準:500—10000元,晉升一檔工資,職務晉升優先。
(五) 特別榮譽獎:
1. 評選標準:
在各類比賽或評選活動中獲得名次,為公司贏得榮譽。
2. 評選對象:公司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個人依據自己所獲獎項進行申報,填寫申報材料時須附獲獎證書(章)、參賽(評)原稿,經部門負責人確認、行政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金額:
①國際性比賽(評選):一等獎 20000元,二等獎15000元, 三等獎 10000元,入圍(選)獎 5000元;
在國際性刊物發表文章 5000元。
②國家級比賽(評選):一等獎 15000元,二等獎10000元, 三等獎 5000元,入圍(選)獎 1000元 ;
在國家級刊物發表文章 3000元。
③省部級比賽(評選):一等獎 10000元,二等獎8000元, 三等獎 3000元,入圍(選)獎 1000元;
在省部級刊物發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廳)級比賽(評選):一等獎 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 1000元,入圍(選)獎 500元;
在市(廳)級刊物發表文章 500元。
⑤集團內部比賽(評選):一等獎 1000元,二等獎500元, 三等獎 300元;
在集團或縣級刊物發表文章按公司創作獎勵標準再次獎勵。
(六) “好人好事”獎
1. 評選標準:
① 見義勇為、舍己救人
② 熱心公益、志愿服務
③ 拾金不昧
2. 評選對象: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個人或者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金額:200-20000元
(七) 創作獎勵:
1. 評選標準:
①積極創作,用文字、圖片或書法美術作品表達對公司的熱愛和感恩之心;
②所創作作品由公司組織專家評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網站或內刊上發表;
③所創作作品必須為員工本人原創作品。
2. 評選對象: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員工每月28日以前將所創作作品交行政綜合部,由公司組織專家評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綜合部在公司網站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 3
1.0、目的
為了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及創造性,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團體紀律,保障公司制度的正常進行,激勵公司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2.0、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內所有的獎勵與懲罰,均依照本辦法處理;
3.0、解釋
3.1、員工獎勵:給予表現出色的員工以獎賞與勉勵;
3.2、員工懲罰:對違反了公司規定的員工給予一定的懲處或者責罰;
4.0、原則
4.1、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各類規定以及文件,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技術業務知識,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
4.2、公司獎勵制度是以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并且采用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4.3、公司懲罰制度是采用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更體現了公司的人道主義;
4.4、對公司員工實施獎懲,其批準權和審核程序由行政部遵照程序進行;
5.0、獎勵制度
5.1、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公司會視情況而定給予一定的獎勵:
5.1.1、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提高生產速度、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節約成本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
5.1.2、在生產產品、產品設計、改善工作環境、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建設性意見并取得良好成績的;
5.1.3、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方面作出顯著成績的;
5.1.4、愛惜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讓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1.5、抵制公司內部斗爭惡化,對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成效的;
5.1.6、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1.7、一貫忠于職守,無違反公司規定者;
5.1.8、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5.1.9、認真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5.1.10、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5.1.11、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1.12、能適時主動完成非職責范圍內工作者;
5.1.13、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并且給公司帶來榮譽者;
5.1.14、對非職責范圍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建議被采用并且取得良好的成效者;
5.1.15、遇到危急情況,能夠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讓公司減少損失者;
5.2、對員工的獎勵分為以下幾種方式:
5.2.1、現金獎勵(以工資獎金形式發放)
5.2.2、精神獎勵(對于有特別貢獻的`員工給予通告獎勵,號召公司員工學習)
6.0、懲罰制度
6.1、對于有以下表現之一的`,公司視情況給予懲處;
6.1.1、違反紀律,無視公司規定,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6.1.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以及工作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市,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6.1.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公司員工生命、公司財產遭受到損失的;
6.1.4、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公司材料,造成經濟損失的;
6.1.5、濫用權利,違反公司規定操作,從而造成公司損失的;
6.1.6、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自離開崗位,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6.1.7、故意泄露公司商業秘密者;
6.1.8、接待賓客不微笑,不主動服務,不使用敬語,不使用規范的語言,不禮貌者;
6.1.9、沒有按公司要求著裝整齊,給客戶以不好印象者;
6.1.10、工作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損失者;
6.1.11、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者;
6.1.12、在工作中,欺騙,謾罵,威脅上級主管,經教育仍不悔改者;
6.1.13、干涉非本職工作,造成嚴重影響者;
6.1.14、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關系,或誣告他人,造成嚴重損害者;
6.1.15、隱瞞患有嚴重疾病不向公司報告者;
6.1.16、向公司提供不真實情況者;
6.1.17、利用公司名譽在外面招搖撞騙者;
6.1.18、利用公司人力物力為自己創造財物者;
6.1.19、未經公司許可,兼營與公司產品相關或相同的業務者;
6.1.20、偽造公司文件,印章,記錄,票據者;
6.1.21、故意損害公司公共財產,不賠償損失者;
6.1.22、在公司或宿舍內藏有管制刀具,炸藥,等危害性物品者;
6.1.23、偷竊公司物品經查屬實者;
6.1.24、參加或組織煽動他人怠工,罷工,鬧事者;
6.1.25、吸食,私藏,使用麻醉劑(同時報公安機關)
6.1.26、故意損壞公司賬單,賬簿,記錄,表單者;
6.1.27、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6.1.28、與客戶或同事吵架,侮辱,或威脅動手打架者;
6.2、對員工有懲罰有如下方式:
6.2.1、經濟懲處:對有違反公司規定的員工處以不超過其工資20%的處罰;
6.2.2、通報批評:對有違反公司規定的員工處以通報批評;
7.0、獎懲作業流程
7.1、由行政部發現的有關獎懲方面的事情,由行政部提交意見到總經理外,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7.2、由部門負責人發現并上報行政部者,部門負責人提交到行政部,由行政部負責核查清楚,情況屬實后由行政部上報總經理,并給予相關處理;
8.0、員工申訴流程
8.1、員工對處理有意見的,需在處理通知到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異議,并上訴到行政部,由行政部再次核對,如情況屬實,則駁回上訴;
8.2、部門負責人對處理有意見的,需在處理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天內向行政部提出異議,由行政部作出相應處理;
9.0、其它
9.1、本條例由行政部負責解釋,發布,修訂;
9.2、本條例作為本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之一;
9.3、本條例當中未涉及的獎懲事宜,參照本公司另外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9.4、本條例由總經理簽發,自公布之日起開始生效執行。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運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罰的原則。
(三)賞罰有度原則。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四)獎懲及時的原則。
(五)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執行與監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監督實施情況。原則上應由員工直接上級負責其所屬員工的獎懲管理,根據制度規定獎罰,報人事部門備案與財務部門執行,特殊情況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二章獎懲分類
(一)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嘉獎、記功、晉升。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過、降級、解除勞動合同。
(二)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
(三)總經理特別獎:
總經理特別獎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專項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伯樂獎、金點子獎、特別貢獻獎等。
(四)獎懲累計:
懲罰:3次通報批評為1次記過,3次記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3次通報表揚為1次記功,3次記功公司一性獎勵300元。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 5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獎懲類別:
1、獎勵——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處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公司對于表現杰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3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積極、忠于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5、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獎金獎勵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并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者;
6、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7、嚴格按照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5s標準并為他人楷模者;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書面嘉獎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并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6、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7、工作認真,表現出色,為公司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的`;
8、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功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選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 6
一、獎項
(一)提成(基本工資以當地最低工資為標準)
1、月銷售任務20萬,100%達成者,個人按照10%提成,團隊按照0.5%進行獎勵。
2、月銷售任務達成80%—100%的個人,按照5%提成,團隊沒有獎勵。
3、月銷售任務達成50%—80%的個人,按照3%提成,團隊沒有獎勵。
4、月銷售任務達成0%—50%的個人,沒有提成。
(二)專業獎項
1、月、季、年銷售冠軍,年度銷售金銀銅牌獎。每月季度年度根據銷售業績辦法月度季度年度銷售冠軍獎,獎項分別為:1000元800元500元
2、新人獎
公司年中年終總結表彰時,對業績突出,業務水準高而入司未滿一年的員工頒發新人獎,將近為:1000元
3、三好銷售員
對業務能力好,服務態度好,職業形象好的銷售員獎勵1000元。
4、專業服務大使
服務態度好、熟練賬務相關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專業技巧,設立專業服務大使獎項。獎勵1000元。
5、合理化建議獎
對項目、部門及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設立合理化建議獎,獎金為1000元。
(三)其他獎勵
1、各級主管做好員工職業、技術等培訓工作,培養達到上一層的職務能力或技術標準、同時可以代理該級別職務的,酌情獎勵。
2、見義勇為或搶救公司財產,使得公司財產、人員安全免受損失者,酌情獎勵。
3、公司不定期舉行節約增效專項評比,對節約材料、節省經營成本、銷售成本等費用成績突出者,一次獎勵100~1000元。車隊司機享有節油獎。
4、參加社會活動,為公司爭取到高級別的榮譽,獎勵100~1000元。
5、拾金不昧者酌情獎勵。
6、所有員工都擁有監督、檢舉他人(含上司)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權力與義務,公司將對有效監督、檢舉者酌情獎勵。
7、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酌情獎勵。
二、處罰
(一)行政違規處罰
1、以下行為公司將予以警告處分
(1)不愛護公物,未經辦公室允許隨意變更辦公區內家具或其他設施的'使用部門或個人者,罰款50元。
(2)上班期間衣冠不整(敞懷、穿拖鞋或不拉鞋跟)、濃妝艷抹、穿著過于暴露,男士蓄長發或染色發,一經發現,首先勸說并限期整改,再次發現罰款50元。
(3)工作期間電話鈴響5聲無故不接者,一次罰款30元。
(4)員工使用公司電話撥出、接聽私話,發現一次罰款50元。
(5)管理人員、營銷人員手機無故不接聽或不開機者,一次罰款100元。
(6)工作期間大聲喧嘩、打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垃圾、亂涂亂畫者,一次罰款50元。
(7)工作期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吃東西、聽音樂、睡覺、下棋、聚眾閑聊、打牌、看電視、上網聊天、打游戲、賭博、酗酒、抽煙、串崗聊天或進行工作以外的事情,財年內發現第一次罰款100元。
(8)代人出勤刷卡或登記、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記等作弊行為,一個財年內一次違反一次者,雙方各罰款50元。
2、以下行為公司將予以記過處分,并做降薪處罰
(1)未經主管領導批準擅自銷毀、丟棄業務資料者,根據資料的重要性,給予罰款50~200元;因保管不善而遺失業務資料者,根據業務資料的重要性,給予罰款20~100元。
(2)工作期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吃東西、聽音樂、睡覺、下棋、聚眾閑聊、打牌、看電視、上網聊天、打游戲、賭博、酗酒、抽煙、串崗聊天、嬉鬧、喧嘩或進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個財年內發現第二次罰款200元。
(3)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影響工作的,第一次扣100元。
(4)工作態度消極或能動性差者。
(5)一月內2次不能按時完成分配的工作者。
(6)工作時間打架斗毆的,發現一次雙方各扣50元。
(7)下班時未能及時關閉門窗、切斷水電設備電源者,一次罰款50~200元,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
(8)違反公司用車規定、公車私用的,司機有權拒絕,否則司機一次罰款100~200元并與使用人承擔相關費用,使用人一次罰款200~400元。
(9)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沒能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對同仁惡意攻訐、刁難而制造事端者。
(1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到損失者。
(11)曠工一次者。
(12)代人刷卡或登記、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記等作弊行為,一個財年內有第二次違反者,雙方各罰款50元。
(13)虛假加班、虛假考勤等偽造出勤記錄內容的行為,一個財年內有第二次違反者,除扣發相應工資,各罰款50元。
(14)浪費公司資源,金額小于500元者(情節嚴重須照價賠償)。
3、以下行為,公司將予以辭退處分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公司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2)違反公司保密制度,將公司技術資料、業務資料、財務資料、管理規定、制度等公司重要文件、商業機密泄露給他人或準備泄露的,發現一次罰款300~1000元;已泄漏的,除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外,另予辭退;情節嚴重者,通過司法部門追究民事與刑事責任。
(3)薪資保密是公司的政策。員工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傳播有關自己或他人的薪金情況。違反此規定的員工將受到相應的警告處分,情節嚴重或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將導致被解雇。
(4)未經允許損毀、涂改合同、文件、資料或盜用公司印鑒、資料者,罰款200~1000元,同時公司予以辭退并通過司法部門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5)工作期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吃東西、聽音樂、睡覺、下棋、聚眾閑聊、打牌、看電視、上網聊天、打游戲、賭博、酗酒、抽煙、串崗聊天、嬉鬧、喧嘩或進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個財年內發現第三次者,公司予以辭退。
(6)在倉庫和其他禁煙區內抽煙,發現第一次者。
(7)再次出現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影響工作的行為者。
(8)員工間上班時間打架斗毆的,影響嚴重或態度惡劣者,予以辭退。
(9)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拿回扣或欺詐、刁難客戶者,予以辭退,同時公司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10)任何人員不得以各種理由或借各種機會變相收取下屬單位或合作單位的賄賂。如私人活動需邀請合作單位參加,須報所屬部門主任與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批準,不得收取超出常規數額的禮金或超出常規價值的禮品。
(11)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在外從事第二職業者。
(12)向公司虛報假賬、做假報表者,予以辭退并追究相關責任。
(13)受政府判刑或受拘留處分者。
(14)偷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力。
(15)提供虛假資料和不實履歷者。
(16)據以請病假的病歷不實、偽造病假條,虛假請假者。
(17)肆意浪費公司資源,一財年內累計造成500元以上損失者。
(18)連續曠工5日或累計曠工三次者。
(19)一財年內記過三次及以上者。
(20)舉報不實,泄私憤,恐嚇、威脅或危害公司任何員工者。
(21)工作時間內干擾工作秩序、無理取鬧、制造員工間矛盾或傳播虛假負面言論者。
(22)阻撓、破壞公司改革進程、尋釁鬧事者。
(23)員工必須堅決遵守政府“計劃生育”法規,一旦發現有違反者,將被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24)其他相同程度的違紀行為。
2、業務違規處罰
(1)明顯挑揀客戶、懈怠工作、服務缺乏熱情、不主動與客戶溝通者每次罰款50元。
(2)偽造或涂改客戶登記(公眾或個人登記本)、每次罰款200元。
(3)認購書或正式買賣合同簽錯者,每次扣罰200元。如造成經濟損失。則有簽字者自行承擔。
(4)銷售員欺騙客戶,視情況扣罰50-1000元不等。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 7
1.0目的
為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做到“獎懲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0職責
各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時收集反饋意見。
4.0內容
4.1員工獎勵
4.1.1為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特制定以下獎勵辦法。獎勵原則:“貢獻大小”、“獎勤罰懶”以及“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
4.1.2獎勵的種類及方式:
①精神獎勵:指根據不同情況,公司對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績或作出一定貢獻的員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勵的一種方式。具體分以下幾種:
(1)通報表揚。
(2)大會表彰。
(3)頒發《榮譽證書》。
(4)記功(記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質獎勵:
(1)記特等功(獎勵金額:200—1000元)。
(2)晉級(指對獲獎者在原工資或職務基礎上調升工資或職務)。
(3)嘉獎:指對符合條件的員工,除給予精神鼓勵外,還給予一定物質方面的獎勵(金額:100—500元)。
4.1.3獎勵基金的來源及構成:
①公司各種經營創收按比例計算提獎勵作為基金。
②公司有償服務按比例計提作為獎勵基金。
③其他可列為獎勵基金的``費用。
4.1.4獎勵權限:
①對部門主任以下人員的獎勵,由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及保安隊長按照規定條件提議(填寫《員工獎勵申報表》并附事跡材料,下同)。經管理處主任或部門經理核實,公司人事行政部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由所在部門或管理處協同人事行政部組織實施。
②對部門主任(含)級以上人員的獎勵,由各部門經理提議,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
4.1.5獎勵的條件:
①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按程序報批后,可給予記特等功、晉級或嘉獎:
(1)對改革企業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及對公司經營發展作出重大貢獻者。
(2)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聲譽并受到了商戶高度贊揚者。
(3)保護商戶及公司財務(價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損失或事跡特別突出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者。
(4)管理有方,在員工中具有較高威信并使本部門或本管理處工作業績突出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者。
(6)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為公司挽回損失及名譽者。
(7)尊老愛幼、見義勇為、拾金(物)不昧,品行優良者。
(8)年終評比獲優秀員工、優秀管理干部稱號者。
(9)協助公安機關破獲重大案件者。
(10)預防機件故障或搶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證質量者。
(11)公司認為應該獎勵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按程序報批后,可給予精神獎勵:
(1)服從公司(部門)安排,任勞任怨、顧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不搞小集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者。
(3)嚴格照章辦事,工作勤懇、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者。
(4)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不貪污腐化、維護公司形象聲譽有功者。
(5)為商戶挽回較大財產損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戶書面表揚者。
(6)工作效率高,辦事快速、不拖拉推諉者。
(7)眼光敏銳,能及時判斷、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上報,協助解決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職工作中有創新意識,能創造性地完成本職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紀守法,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10)工作達到質量標準,無差錯、無庇漏、無投訴者。
(11)公司認為應該獎勵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門一定要嚴格按照獎勵條件及權限實施各項獎勵,禁止按平均主義和假申報。否則,對部門負責人及推薦人予以相應處罰,嚴懲者予以降職、撤職或辭退。
4.2員工處罰: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做到“獎罰分明,有法可依,公正嚴明”,特制定以下規定。
4.2.1員工過失處罰類別:
①“A類”過失處罰——罰款10—100元(以整數計,下同)。
②“B類”過失處罰——罰款50—500元(同上)。
③“C類”過失處罰——立即予以撤職、解約或辭退,且無任何經濟補償。
4.2.2處罰權限同獎勵權限。
4.2.3處罰的條件:
①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受到“A類”過失處罰(輕者予以通報批評,嚴重者將予以書面警告):
(1)未按規定著裝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批準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時間扎堆聊天,高聲喧嘩或出言污穢者。
(5)工作時間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說、雜志,聽收錄機以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節較輕者。
(6)在公司禁煙區吸煙或亂扔果皮、紙屑、包裝廢棄物等者。
(7)怠慢商戶或在與其打過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規定使用對講機及用語者。
(9)私自動用機電設備、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損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記錄者。
(11)未經批準擅自將公司物品借給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為已有者。
(13)破壞物業轄區內公共設施、設備、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以及損壞公司形象的行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報者。
(14)上班時間在電腦上打游戲或上與工作無關的網站。
(15)違反規定浪費、損壞、丟失公物者。
(16)違反公司其它規定,適用于“A類”過失處罰情況時。
②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受到“B類”過失處罰(嚴重者予以記過、降級、罰款處理):
(1)一個月受到兩次或一年內累計三次A類過失者。
(2)因工作失誤,工作質量、服務態度不佳引起客戶的有效投訴。
(3)與公司內外各種檢查人員爭吵、狡辯、無理取鬧、干擾執行公務者。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 8
一、獎勵細則
1、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做斗爭,成績顯著者;按公司規定予以獎勵
2、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和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報公司獎勵
3、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衛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成績顯著者報公司獎勵
4、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積極出謀劃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議實行后效果明顯者;月底績效按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5、拾金不昧者,(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獎勵)
6、年終被評為“優秀員工”、“先進集體”,被評為盛市政府“治安模范標兵”者。(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獎勵)
7、工作中受到業主和公司領導認同者,示情況進行獎勵
二、懲罰細則
1、值班時收聽收音機、玩手機或進行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情者書面警告一次
2、擅離職守,遲到、早退者按曠工處理
3、酒后執勤上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書面警告一次,罰款100元
4、未按時交接班,或不按有關規定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檢查時相互推卸責任者罰款100元,當月績效不參與評比中。
5、未經部門領導批準,私自換班和頂班者罰款100元
6、未經部門領導同意,擅自帶人留宿者口頭警告一次
7、執勤時,衣裝不整,佩戴不齊;執勤中玩忽職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轄范圍內發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極壞影響者予以開除處理。
8、對公司和保安部領導下達的工作任務,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沒有正當理由者予以嚴重警告一次,罰款100元
9、扣留物品不登記,不上交;撿拾物品不報告,不上交者嚴重警告一次
10、違反保安器材使用規定,私自隨便轉借和使用者口頭警告一次
11、在突發性事件或緊急情況下,臨陣脫逃或坐視不管者嚴重警告一次
12、法制觀念淡薄,參與社會聚眾鬧事、賭博等,與治安工作人員的應有素質極不相稱者予以勸退處理
13、監守自盜或以權謀私,嚴重損壞公司形象者予以勸退處理
14、工作責任心不強,不服從分配,不執行規章制度,并隨意頂撞領導且屢教不改者嚴重警告一次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 9
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公司在職員工
二、審批過程
由個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行政負責人確認后,由總經理最終審批。
三、主要內容(獎勵和處罰)
1、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2為本廠研制、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1.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節約物料或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一次性獎勵。
1.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8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為1000元。
2、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2.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元:
2.1.1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2.1.2工作日志,檢驗記錄表有錯誤或漏記的,衣著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證。
2.1.3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
2.1.4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2.1.5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2.2.1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曠工半天的。
2.2.2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
2.2.3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2.2.4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2.2.5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
2.2.6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7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2.2.8門衛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20-1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鏟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廠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廠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廠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2.4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 10
第一條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獎勵方式:通報表彰、發獎狀和頒發獎金,可單獨獎勵,也可以同時獎勵,不限名額。
一、優秀團隊獎: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
成、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進行評審。總的要求是管理規范有序、服務及時到位,組織紀律嚴明,工作業績突出,團隊協作良好,部門配合協調,無客戶不滿投訴,無重大經濟損失,無嚴重安全事故,這樣的團隊,可獲最佳團隊獎。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根據業績情況確定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二、優秀管理者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能以身作則,勇挑重擔,遵章守紀,業績突出,業務精進,組織能力強,能很好地帶領一個團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被評為優秀管理者的,應給予以獎勵,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還應給予1000元的獎勵。
三、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執行力度,遵守規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現良好者,予以獎勵,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應給予600元的獎勵。
以上三個獎項屬年度獎,年終獎勵一次,由董事長親自表彰和發放獎勵。
四、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管理人員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此獎為即時獎勵,即時舉報,即時授予
五、特殊貢獻獎:為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于職守者;為公司解決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董事長授予特殊貢獻獎。
此獎為隨時出現,隨時授予
六、全勤獎:員工在一個月內無曠工或消極怠工現象,遲到在2次共10分鐘以內,休假加病事假不超過2天的.,公司應給予當月100元的獎勵,在當月工資金中發放,并通報表章,由行政部門負責此項獎勵,1月1次。
第二條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懲罰方式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罰款三種,實行一次警告或通報批評、二次罰款的處罰政策。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累教不改的,應一次罰款20元:
1、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2、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3、車間工具、物品擺放、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碼放凌亂者
4、在上班時間內,對辦理非本職工作不服從者
5、衛生沒有及時打掃或打掃不干凈者
6、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聽者
7、請人代打卡或給別人打卡者
8、9點鐘前沒有打掃完衛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
1、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2、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4、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規章制度較為嚴重的行為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400~800元,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2、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后果者
3、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7、員工與客戶勾結,損公肥私,一經發現,除收繳不正當收入外,另處以罰款
8、其它嚴重錯誤行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規定有處罰項目和金額的,按有關規定和制度執行
五、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1、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正常使用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如是設備質量的原因,則不承擔賠償。
2、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第三條懲罰的實施
1、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2、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該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員工相同的懲罰。
3、違紀罰款的繳納:對于受到罰款處罰的員工,由行政部門下達處罰通知,送達員工簽字生效,如員工拒絕簽字,可強制執行,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第四條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從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 11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進展的前提和根底,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當進展。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視治理,防止和削減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闊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清楚,建立健全鼓勵和懲處措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職責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嘉獎和懲處制度:
2、財務部按考核結果和年度嘉獎、懲罰方案帶給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職責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消退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賜予嘉獎。
5、對員工個人嘉獎、凡貼合以下條件之一者,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嘉獎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賜予一次性100—1000元嘉獎;
⑴職工發覺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⑵事故發生后專心進展搶救和實行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群眾利益減輕損失;
⑶在安全生產、食品衛生等方面有創造制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⑷在安全治理、安全技術、食品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舉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⑸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展舉報者。
6、懲罰
根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展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展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假如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懲罰標準
⑴違章指揮每消失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⑵安全職責制不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不組織或不參與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覺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⑸無“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覺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覺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⑺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覺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⑻對仔細執行勞動安全法規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有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覺一次罰200元;
⑼破壞事故現場,阻止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帶給假證的,每發覺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不準時實行措施的,每發覺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⑾發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懲罰;
⑿重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全年崗帖并處通報批判;
⒀死亡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⒁發生一起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懲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⒂對各部門行政正職的懲罰還將并處安全生產職責書的懲罰規定。
8、個人行為的懲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賜予50元——1000元經濟懲罰:
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⑵在餐飲業內非規定地點吸煙者;
⑶工作場地(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⑷超范圍使用設備者;
⑸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⑹開動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⑺未經允許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燃燒物品者。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 12
一、獎罰目的: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進行、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和積極性,激勵員工的``敬業愛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獎罰范圍:凡本司所屬員工。
三、執行 權限:當事員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級、公司保安部。
四、獎罰流程:具體獎罰事情發生后4小時內,由崗位直接上司、部門主管、行政人員或保安部依據情節輕重及實施權限填寫員工動態表,交當事人 簽名確認,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審核生效,并記入員工檔案。
五、獎罰標準:所有獎罰均用分數體現,每員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辭工),以此為標準,每被扣除1分,將從扣分當月薪金扣除20元,當底分為0或者低于0時,將被辭退出廠,如符合獎勵條件而受獎分者,獎分將在現有底分的基礎上累積,獎罰分數相互抵消,年終獎勵將按照超出標準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給予獎勵。
六、獎勵依據(根據實績給予1-6分獎勵):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書面形式),被采納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創新,主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 ,取得實效者;
3、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舉發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經查屬實;
6、連續3個月表現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績。
七、懲罰依據:
1、對以下行為一次扣1分(重犯扣兩分):
A、上班時間不帶廠牌或不按規定佩帶,穿拖鞋者;
B、上班時間吃零食、玩手機、聽隨身聽或看與工作無關之報紙、雜志;
C、工作時間 內打瞌睡、嬉戲、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離工作崗位(未辦理有關請假、離崗手續);
D、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門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偽造出勤紀錄;
F、對上級安排任務因個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過規定最晚時間回廠,關燈);
I、高空拋物、灑水者;
J、不遵守飯堂用餐規定;
K、上班時間酗酒者。
2、對以下行為一次扣2分:
A、不服從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態度惡劣;
B、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C、虛報生產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數據;
D、擅自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
E、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F、在廠區內賭博者;
G、有不珍惜勞動成果的行為。
3、對以下行為視情節輕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B、辦事不力,未盡職責或積壓工作延誤時效;
C、妨礙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準則;
D、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者(嚴重者并移交司法機關);
E、仿冒他人簽字或偽造、變更、盜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眾鬧事,拉幫結派者;
G、員工損壞、遺失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扣分并按比例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
八、員工申訴途徑:若員工對所處理結果不服,有異議者,請于事發當日對獎罰實施人提出申訴,若申訴結果未達成一致意見,則向上一級或行政人事部申訴。在規定時間(處理后半天內)未提出申訴又拒不簽名的,獎罰通知單強制生效。
九、若實施者存在有包庇屬下過失或有不公正的獎罰行為,經上級查證,按情節輕重給予罰款當月薪金50-200元。
十、如果所犯(其它有違反國家法律、公司其它規章制度或者有不良品行)不在上述之列將按照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扣分或移交司法機關,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某項規定,須向上級領導請示,上級領導權衡后可以適當批準,未經同意而擅自主張將照章處理,本制度將附公司其他規章制度一并實施并不斷完善本制度,請各位員工熟知并遵守。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規定 13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管理,規范員工行為,激勵員工積極向上,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二、獎勵制度
(一)獎勵類別
嘉獎:對員工在日常工作中表現出的良好行為、態度或較小成果給予的獎勵。
記功:員工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為公司帶來顯著效益或避免重大損失的獎勵。
記大功:員工在工作中有卓越貢獻,對公司發展有重大推動作用的最高級別獎勵。
特別獎勵:針對特殊情況下員工的非凡表現,由公司管理層決定的額外獎勵,如創新獎、特殊貢獻獎等。
(二)獎勵行為
工作表現類
在工作中始終保持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且長期表現穩定,可獲嘉獎。
提出創新性的工作方法或流程改進建議,經實施后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根據效果給予記功或記大功。
成功完成重要且復雜的項目,為公司業務拓展或運營優化發揮關鍵作用,可獲記大功。
業績成果類
個人工作業績在團隊中名列前茅,為公司創造了超出預期的經濟效益,視情況給予嘉獎或記功。
開發新客戶或新市場,為公司帶來重大業務增長,給予記功或記大功。
在技術研發、產品設計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使公司產品具有顯著競爭優勢,給予記大功或特別獎勵。
團隊協作與奉獻類
在團隊合作中積極協調各方關系,有效促進團隊和諧,推動項目順利進行,可獲嘉獎。
主動幫助同事解決工作中的難題,對提升團隊整體能力有積極影響,給予嘉獎。
在公司面臨困難或緊急情況時,積極響應,付出額外努力協助公司度過難關,給予記功或記大功。
其他類
為公司贏得良好聲譽,如在對外交流中表現出色,獲得客戶、合作伙伴或政府部門的表揚,給予嘉獎或記功。
提出有利于公司發展的.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實施后有明顯效果,給予嘉獎或記功。
(三)獎勵方式
嘉獎:頒發獎狀或榮譽證書,同時給予一定的獎金,獎金數額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設定,一般在 xx 元 - xx 元之間。
記功:除頒發獎狀或榮譽證書外,給予較豐厚的獎金,范圍在 xx 元 - xx 元,并在公司內部公告表揚,作為晉升、調薪的重要參考。
記大功:頒發特別榮譽證書和豐厚獎金,獎金不低于 xx 元,在公司大會上公開表彰,優先晉升、調薪,有機會獲得公司特別福利。
特別獎勵:根據獎勵類型,可能包括高額獎金、獎品(如高端電子產品、旅游獎勵等)、特殊培訓機會、股權獎勵等,同時在公司內部廣泛宣傳。
三、懲罰制度
(一)懲罰類別
警告:對員工較輕的違規行為給予的警示。
記過:員工有較嚴重的違規行為,對公司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的處罰。
記大過:員工的違規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違反職業道德的較重處罰。
辭退:員工出現嚴重違紀、違法或嚴重損害公司聲譽和利益的行為,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懲罰行為
工作紀律類
遲到、早退或曠工,初次給予警告;多次出現(如一個月內遲到早退 xx 次以上或曠工 xx 天以上)給予記過。
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玩游戲、瀏覽無關網頁等,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記過。
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或串崗,影響工作秩序,給予警告。
工作失誤類
因疏忽導致工作出現一般失誤,對公司業務有一定影響,給予警告或記過。
工作失誤造成公司較大經濟損失(損失金額在 xx 元 - xx 元之間)或對公司形象有明顯損害,給予記過或記大過。
嚴重工作失誤導致公司重大經濟損失(損失金額超過 xx 元)、業務中斷或重大聲譽損失,給予記大過或辭退。
職業道德類
泄露公司機密信息,包括商業秘密、客戶資料等,視情節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辭退,并追究法律責任。
在公司內部搬弄是非、挑撥離間,破壞團隊和諧,給予警告或記過;情節嚴重者給予記大過或辭退。
接受供應商、客戶等相關方的賄賂或回扣,一經查實,立即辭退,并依法追究責任。
違反公司制度類
不遵守公司安全規定,如在禁煙區吸煙、違規操作設備等,給予警告或記過;造成安全事故的,給予記大過或辭退。
不遵守公司考勤、請假等相關制度,如偽造請假條等,給予警告或記過。
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三)懲罰措施
警告:在公司內部進行口頭或書面警告,記錄在員工檔案中,扣除當月績效獎金的 xx%。
記過:書面通知員工記過處分,在公司內部公告,扣除當月績效獎金的 xx% - xx%,影響當年度的評優和晉升。
記大過:發布記大過公告,扣除當月績效獎金 xx% - xx%,降職降薪或暫停工作一段時間,嚴重影響年度考核和晉升。
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辦理離職手續,如有損害公司利益行為,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四、獎懲程序
(一)獎勵程序
員工的獎勵由上級主管或其他相關部門提名,填寫獎勵申請表,詳細說明獎勵事由和建議獎勵類別。
獎勵申請表提交至人力資源部門審核,人力資源部門對獎勵事由進行調查核實。
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核通過后,根據獎勵類別報相應管理層審批。嘉獎由部門經理審批,記功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記大功和特別獎勵由總經理審批。
審批通過后,實施獎勵,并將獎勵信息記錄在員工檔案中。
(二)懲罰程序
員工的違規行為由上級主管、人力資源部門或其他監督部門發現后,進行調查核實。
根據調查結果,確定違規行為和相應的懲罰類別,填寫懲罰通知單。
懲罰通知單送達員工本人,員工如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如 xx 個工作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申訴。
人力資源部門對申訴進行復查,如申訴合理,可調整懲罰決定;如申訴不合理,維持原懲罰決定,并監督懲罰措施的執行,同時將懲罰信息記錄在員工檔案中。
五、附則
本獎懲制度應向全體員工公示,確保員工知曉。
公司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修訂后的制度經公示后生效。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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