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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時間:2024-07-23 08:31:11 金磊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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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精選12篇)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精選12篇)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1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①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②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③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④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①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②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③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④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⑤因公差旅期間。

  ⑥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⑦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6)加班工資計算:

  ①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②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③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④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2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

  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

  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

  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

  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

  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

  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

  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

  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4、年假:

  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5、工傷假:

  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3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一、獎勵類別。

  1、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三種和年終評獎。

  2、懲處分為:警告、小過、大過、除名四種。

  二、懲罰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門經理經理簽發《職工獎罰審批表》生效。

  獎罰事件在大功或大過以上者,由總經理在調查核實后,簽批《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

  三、《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后,須轉發登記在《職工獎懲記錄表》中。

  以備存查,大功或大過以上者在規定的張貼處張貼告示。

  四、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五、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6、其它應給于記小功事跡者。

  六、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

  2、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3、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七、職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八、職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4、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者。

  6、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對各級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

  9、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者。

  11、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間中午非工作需要飲酒者。

  十、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3、故意撕毀公文者。

  4、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5、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6、遺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7、職務下所保險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8、違反安全規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11、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十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聽從主管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沖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9、連續曠工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0天以上者。

  10、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

  11、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2、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3、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4、年度內累計十三次記大過行為者。

  15、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16、其它應給予除名。

  十二、職工獎懲經領導后生效,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10元,小功獎勵50元,大功獎勵100元;大過罰扣100元,主要責任者或部門主管以上者加倍處罰。

  十三、職工年終被評為優秀工作者,公司將給予一定獎勵。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4

  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并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準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準;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廚房由牛師傅批準。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準后,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后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后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后,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范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準后,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準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后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注:打卡范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四、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五、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六、本暫行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5

  為了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像,根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現將有關規定重申如下:一、工作時間

  1、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時間(5月1日—本年9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時間(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4、如有特殊情況的部門可自行調整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二、考勤執行范圍公司各部門按照實際情況記錄員工考勤。

  三、監督與管理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行政部將依據員工打卡情況及《請假單》計算員工出勤。

  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寫未打卡說明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送行政部備查。

  如因外出辦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將情況告知部門經理及行政部考勤負責人,并回公司后填寫外出登記表。

  2、員工上、下班執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兩次,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后打卡為有效打卡;無效打卡必須執行簽卡程序,否則視為曠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別給以警告、記過和辭退。

  (1)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10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20元;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樂捐當天工資) 。一周之內遲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五次的給予扣除當月全勤獎,七次以上的,予以辭退。(特殊情況除外)

  (2)無故缺勤30分鐘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當日內未補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準的,視為曠工處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發現一次,雙方當事人樂捐50元/次,并給與通報處理。

  4、請(休)假。

  員工請(休)假須履行請(休)假手續,實行逐級申請、復核、審批手續(所在部

  門—-行政部---總經理室) (三天以上的請(休)假須提前2天報總經理室審批) 。

  (1)請假: a)員工到行政部領取《請假單》,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部門經理根據員工需要給予審批意見;管理層人員由上一級領導簽署意見;

  c)不論請假是否批準,員工均需將《請假單》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請假單》由行政部統一管理,經理隨時可以抽查員工在崗情況;

  e)請病假必須于上班時間前2小時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

  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

  (2)批假權限:a)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b)員工請假2天以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行政部審核;

  c)員工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總經理室審批;

  5、加班(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不提倡員工加班。員工若因工作需要,確須加班,則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請,填制《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一聯交行政部備案,以便人事專員查崗。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則視為無效加班。

  (2)員工加班,參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加班時應實行打卡制度,打卡時間按照公司規定或依照加班申請單注明的加班起止時間為準。

  (3)員工平時加班及節、假日上班,其工資核算方法參照《薪酬管理制度》 。

  (4)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休,薪金照發。

  (5)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行政部備案。

  注:

  1.以上內容,特殊情況除外。

  2.員工樂捐款項不計于公司財政收入,月底經由行政部統計,組織安排活動,作為活動經費,超出部分將由公司承擔(金額視情況而定)。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6

  1.目的

  1.1、為完善公司考勤管理,規范考勤行為,嚴格考勤制度,確保有序工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除指定人員之外的全體員工考勤管理。

  3.職責

  3.1、人事部全面負責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同時收集、匯總考勤數據。

  3.2、當月員工考勤記錄及所有表單由行政人事專員負責匯總并計算月度考勤。

  3.3、匯總、計算、分析公司月度考勤數據,并提交行政人事經理審核。

  4.考勤辦法

  4.1公司采用智能化方式對全公司員工日常出勤情況進行管理——即指紋考勤。

  4.2若遇到特殊情況,公司不能實施指紋考勤,則實行手工簽到考勤。

  5.考勤要求

  5.1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礎,是公司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5.2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規定時間到崗和離崗,自覺刷卡,接受監督,服從管理。

  5.3人事專員每月統計員工的出勤情況,并于當月5日前將公司全體員工出勤統計表報公司人事部審批,同時將考勤匯總表及記錄進行公布;將批準件送達公司財務部,以此作為支付員工工資的考勤依據。

  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5.4各部門應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規范本部門的考勤管理工作,人事專員應監督、檢查和考核各部門考勤管理工作。

  6.考勤規定

  6.1工作時間6.1.1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44小時(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時,周六視淡旺季而定)全年工作時間為275天。

  作息時間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如發生變動時,以公司下發的通知為準。

  6.1.2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計每日2次)。

  6.2考勤內容6.2. 1全勤獎6.2.1.1當月遲到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每月累計不超過30分鐘者;當月未打卡次數為0者;當月無事假者;當月病假不超過2天者(需出具區以上醫院證明) ;因工傷休息不超過6個工作日者;喪假、婚嫁期內的均享有全勤獎。

  6.2.1.2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6.2.1.3不服從安排怠工、擅自離崗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扣除本月全勤獎。

  6.2.1.4全勤獎獎金為50元。

  6.2. 2遲到6.2. 2. 1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內刷卡或雖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崗位工作的視為遲到。

  (如遇特殊天氣或特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權酌情處理) 6.2. 2. 2遲到處罰:遲到10分鐘以上,每次扣10元,20分鐘以上,每次扣20元,每月累計不得超過5次(不含允許的3次) ;每月遲到累計5次以上7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天基本工資,并扣除公司補貼,扣除當月全勤獎;每月遲到累計達到7次以上者,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全部3天基本工資,扣除公司補貼,扣除當月全勤獎;每月累計遲到30分鐘以上,連同30分鐘一齊處罰,每分鐘扣1元,(例:當月累計遲到31分鐘,罰款31元,遲到29分鐘,不扣罰) 。

  6.2.3早退

  6.2.3.1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結束前打卡離崗視為早退。

  6.2.3.2早退處罰:30分鐘以下,每次處罰10元,若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6.2.4曠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A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到崗、擅自離崗的; B非特殊情況下口頭、電話請假事后一個工作日內不補請假條的; C假期已滿,逾期未歸而無正當理由且未經同意續請的; D不服從工作調動,未按調令期限內到新崗位報到工作的; E無故不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證明的。

  6.2.4.1曠工處罰:扣發曠工天數的雙倍基本工資,如曠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等,每月累計曠工3天、年度累計曠工8天者,將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獎金,同時公司將有權直接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6.2.5公出(因公外出) 6.2.5.1員工臨時外出務工或出差應事前填寫《員工臨時外出單》或《員工出差申請單》作為出勤依據,沒有刷卡的必須補簽《員工簽卡單》,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預計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否則一律視為事假。

  6.2.5.2公出期間以正常出勤核發工資,計為全勤范疇。

  6.2.5.3申請臨時外出流程: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請外出:

  1.上級交代必須馬上辦理的事務。

  2.偶發事件需要馬上外出處理。

  3.行政事務,必須馬上趕辦或計劃辦理。

  二、外出時間規定:視地點之遠近,事情之繁簡。

  三、外出前,應事先填妥“臨時外出申請單”,報本部門負責人核準。

  離開公司時,憑此條到行政人事部前臺進行登記,返回后到前臺備案。

  四、臨時外出的核準權限如下:

  1.普通員工:由部門經理核準。

  2.部門經理:由總監核準,部門未設總監的,由總經理核準。

  五、外出注意事項:往返請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規定時間返回者,應先行與主管領導聯絡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6.2.6事假6.2.6.1員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應請事假。

  6.2.6.2事假應事前一個工作日內辦妥請假手續并安排好代理人;若遇到臨時突發事件,不能事前請假的,須電話或讓他人代為請假,在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并應在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6.2.6.3事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6.2.6.4員工在事假期間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規定的病歷證明,可轉成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6.2.6.5處罰規定:事假按整小時及整天計算,扣除對應小時及日工資。

  6.2.6.6請假權限:主管級以下級別的員工事假1日(含)內由所在部門主管批準,1日以上至5日以內(含)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主管級別(含經理)及以上員工的事假1日(含)內由總經理批準,1日以上由執行董事核準。

  6.2.6.7事假期間工資扣發基數按員工月工資本薪進行計算。

  6.2.7病假6.2.7.1員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應請病假。

  6.2.7.2凡請病假者,必須提供市級正規醫院開具的病歷證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6.2.7.3員工請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辦妥請假手續;若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須及時電話向所在部門領導請假或讓他人代為請假,在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并應在假后的三工作日內補辦病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在工作時間內因病需外出就診或休息的,須持本部門領導簽字的《員工請假條》方可離開公司。

  6.2.7.4病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6.2.7.5員工因打架斗毆、酗酒等造成傷病的,3日(含)內按事假處理,3日以上按曠工處理

  6.2.8工傷假

  6.2.8.1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治療、休息的,可請工傷假。

  6.2.8.2員工須憑相關部門出具的《職業病鑒定書》《工傷認定書》等材料,按xx的休假的一般規定及流、程申請工傷假;否則按病假處理。

  6.2.8.3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醫療費、生活補助費、一次性傷亡補助金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6.2.8.4員工未能提供有效的工傷假證明或不符合休工傷假條件的,屬普通疾病的,按病假處理;病假、工傷假期滿不主動復工的,按曠工論處理。

  6.2.8.5工傷醫療期間工資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資發放,具體按《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6.2.9加班6.2.9.1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應嚴格控制節假日加班人數。如確因工作緊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請手續。

  6.2.9.2員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調休,調休時間等同于加班時間。

  6.2.9.3調休批準權限:調休要履行調休手續,一般情況下連續調休時間不得超過3天,3天內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如有特殊情況需延長調休時間的,3至5天(含5天)需經所在總經理批準,調休5天以上者,需報執行董事核準。

  6.2.9.4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因本身工作性質的不同,同時還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參與調休,公司可酌情安排不定期休假。

  6.2.8.5關于加班費的計算以“周末加班制度”為準。

  6.2.10婚假6.2.10.1按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以上)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結婚的'員工,除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外,還可多享受10天的晚婚假期。

  6.2.10.2婚假期間工資按其本人休假天數內正常出勤發放。

  6.2.11產假6.2.11.1根據國家規定,凡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給予產假98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假15天,妊娠3個月(含)以上自然流產者,給假20天。

  6.2.11.2男員工可以休陪產假5天,陪產假在子女出生當時有效,事后一律不補假。

  6.2.11.3產假期間工資按其本人休假天數內正常出勤發放。

  6.2.12喪假6.2.12.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給假3天,根據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屬于本人撫養的同居家屬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經批準可給假1到3天。

  6.2.12.2喪假期間工資按其本人休假天數內正常出勤發放。

  6.2.14年休假6.2.14.1所有員工從入職之日起,將享受法定年休假。職工累積工作已滿1年不滿3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3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8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

  6.2.14.2年休假不可累加,須在當年內休完,過期不補。

  年休假的請假以0.5天為單位計算。

  6.2.14.3符合年休假者所休假時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超出時間按事假計算。

  6.2.14.4國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計入休年假的假期。

  6.3請假流程請假流程:①本人填寫《員工請假條》或《員工臨時外出單/出差申請單》,在假別一列寫明請假類別。

  ②直屬主管或分管領導簽字。

  ③交人事專員。

  6.4請假單填寫規定

  6.4.1《員工請假條》及《員工臨時外出單/出差申請單》是員工考勤的重要依據之一,使用時應認真規范填寫。離開公司原因一般為:公出、婚假、喪假、事假、病假、工傷假、產假、調休、年假等。

  6.4.2請假單上各項內容都應對應、詳細填寫,并由具有給假權限者簽字,不得代簽。

  6.4.3請假單字跡要求填寫工整,如發現辨認不清的一律視為事假處理。

  6.4.4每張假條離崗日期與回崗日期必須在同一月份內,如遇跨月份休假或出差的應分開填寫。

  6.4.5如請假單不能清楚辨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6.5刷卡規定6.5.1員工早晚上下班均應到指定打卡機處刷卡,如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刷卡或忘記打卡的,須及時補簽《員工簽卡單》,經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于人事專員,由人事專員給予補錄。

  6.5.2員工早上上班時要抓緊時間刷卡,避免晚刷卡;下班時不要提前刷卡,否則出現遲到、早退記錄按考勤規定處理。

  6.5.3加班時,員工要及時刷卡或由主管登記加班時間,否則無加班申請單及相應記錄者不計為加班。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7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按照集團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考勤制度,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

  第一條:集團公司的正常工作時光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天天上、下班職工必需在指定地點簽到。

  其次條: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部室負責人對本部室平時的考勤工作負責。

  第三條:各部室負責人要嚴格掌控本部職工的出、缺勤、公務出差及工作時光離崗等狀況,堅持按日考勤,并將出勤結果作為考核及評選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條:職工在工作時光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喝酒、睡覺及閑話談天,不許攜帶小孩上班,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職工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獎金30%,二次扣發當月獎金50%,三次以上取消當月獎金。

  第五條:普通狀況職工加班倡導奉獻,加班者可支配換休。換休限期普通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無效。

  第六條:若需要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負責人請示總經理,獲得批準后方可報加班,同時報人事部,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否則不予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職工因事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領導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審批權限:中層以下人員請事假二天以內需本部室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事教導部備查。部室領導正職請假(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副職請假(出差)需經正職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后交人事教導部備查。職工有急事請假應盡快通知單位,事后補辦請假手續。無故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職工請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內工資、獎金照發,三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中層下以人員因病休假需持醫生的.診斷書向部室領導請假,急診應在最短內通知單位,并于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部室領導正職向總經理請假,副職向主管經理請假。病休延續三天以上(含三天)獎金發50%/月,病休兩周以上扣發當月獎金。

  職工延續病休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發給生活費,上班時須持健康證實。

  第十條: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三天(直第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強路途假,來回路費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生育假按照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50天。晚育的男職工給護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節假日和星期日在內)。

  女職工哺乳時光按有關規定落實。

  第十二條:職工休探親假及婚假國家有關規定落實。

  第十三條:職工參與各種文化學習,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占用的工作時光經請假后可按出勤處理。

  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發生抵觸,按上級規定落實。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8

  為加強教師考勤制度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時間,完成好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根據學校實際及參照有關規定,制定學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表,模范遵守學校考勤工作制度,每學期滿勤教師無遲到、無早退,獎每位教師元。(包含月全勤獎)

  2、學校準予教師請假。病事假一律由本人親自請假,不能捎假(特殊情景除外)每一天7:20之前為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按時簽到,上午8:00點和午時2:00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臨時假扣款標準:病假每一天扣款元;事假每一天元;曠工每一天元;遲到、早退一節課以內扣款元。簽到后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退,一經發現給予元的處罰,(陪同上級檢查領導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以診斷或住院證明為準。教師上班期間禁止飲酒應對學生。

  4、實行簽到簽退,每一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準確,禁止教師找他人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到出現教學空堂或沒有到校工作,罰代簽教師元,罰被簽到教師元,簽到完畢后即回自我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閑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假要求:教師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校長不在可由主任批假),請假期滿,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必須經校長批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指一周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職處理。

  6、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學校。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流動情景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回到學校的`時間,限時2小時。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元的處罰。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請假的記錄工作。

  7、教師婚假一周,產假按法定正常婚齡三個月,小產假按規定15天,婚假產假含節假休息時間,男教師不享受產假休息待遇。(只準假三天)

  8、教師子女結婚準假三天不扣款,但不算全勤,其他親屬結婚一律按事假處理,教師喪假三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老人或直系親屬,否則其它喪事按事假處理,喪事含節假休息日。

  9、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景下按固定時間送,上午時一次,要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時1小時,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特殊情景要跟教導處請假,教導處做好記錄。

  10、教師每月給臨時假,累計時間不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以上的按累計時間做事假處理。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教師給3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

  11、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團體活動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給予元的罰款。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12、有事要請假,不得先斬后奏,請假要真是可靠,跟領導說明原因,如若出現以病假充當事假或以請病假從事非正常的個人經濟等活動欺騙學校,一經查出所請假的天數按曠職處理,禁止教師影響工作幫忙其他單位處理事務,如若處理須經校長同意。

  13、全學年病、事假超過1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對象,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處理,其獎勵資金不給本人,全學年無故曠職累計超過2天以上者也視為年度考核不合格對象,學校不予以安排教育教學工作,學校將上報教育局,由局里處理。

  14、學校幾位后勤人員由于工作性質決定,暫不做考勤。

  15、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做好每月的教師統計工作,一式兩份,一份上報校長室審核,一份存檔。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9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考勤管理工作,改進工作作 風,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

  第三條 考勤對象為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以及勞務派遣、 臨時借用等編外用工人員。

  第四條 考勤工作堅持分級負責制。

  綜合部是公司考勤 工作的歸口主管部門;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考勤具體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成立考勤考核工作組,由公司主要領導任 組長,紀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公司級領導任副組長, 綜合部、政工部和安健環部部門相關人員作為考勤考核工作 組成員,共同配合開展工作。

  各部門成立由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考勤工作小組。

  第六條 各部門設一名兼職考勤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 考勤工作,掌握本部門員工出勤情況及編外用工人員到崗情 況,接受本部門人員請銷假手續,定期上報考勤情況,建立 和維護本部門員工的考勤檔案。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七條 考勤工作是公司加強管理工作的基礎,是嚴肅 勞動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公司 全體員工應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

  第八條 公司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夏季:上午:8 :00 時-12:00 時 下午:14:30 時-18:10 時 冬季:上午:8 :00 時-12:00 時 下午:14:00 時-17:40 時 夏季、冬季作息時間分別從每年 5 月 1 日、10 月 1 日自 行調整,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出勤者即為遲到。

  員工于下 班前,未經批準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十條 遲到、 早退分為三類情況進行考核: (一) 遲到、 早退時間在 10 分鐘以內的,為第一類; (二)遲到、早退時 間在 10--30 分鐘以內的。,為第二類; (三)遲到、早退時間 超過 30 分鐘的,為第三類。

  第一類遲到、早退 1 次者,進 行批評教育,第一類遲到、早退 2 次者,進行警告;第一類 遲到、 早退 3 次者和第二類遲到、 早退 1 次者, 處罰 100 元; 第三類遲到、早退 1 次者,處罰 200 元。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 班時間在本部門實行簽到制。

  (一)因公出差填寫《出差申請單》 ,經核準者。

  (二)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三)臨時事項,事后說明事由,經核準者。

  第十二條 考勤實行日考勤月上報的考勤辦法,重點考 核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三條 各部門兼職考勤員每天要及時準確地記錄本 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妥善保管好各種休假憑證。

  每月 25 日前將匯總后的考勤結果以書面的形式上報綜合部。

  第十四條 考勤考核工作組每半年以不同方式組織對各 部門考勤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同時不定期進行抽查。

  各 部門每季度對本部門考勤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自查,及時糾正 考勤工作中的問題。

  以便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制度。

  第三章 請銷假第十五條 請假種類一般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 生育節育假、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

  員工申請各 類請假,均需事先履行請假手續。

  第十六條 履行請假手續須事先填寫《公司員工請假審 批表》 ,然后按相關領導審批權限分別進行簽批。

  最后報送 綜合部進行請假條件審核并備存。

  請假手續副本由本部門兼 職考勤員留存。

  第十七條 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在休假前履行請假審批手 續的,員工本人應利用各種通訊方式于當天口頭向對應批假 領導申請。

  事后要及時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并說明理由,否則

  視為曠工。

  第十八條 員工申請事假、病假,須按以下程序及權限 審批: (一)公司一般員工請假 2 天及以內的,由部門部長批 準; 3 天及以上的, 經部門部長同意并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二)公司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1 天的,經本部門部長同 意并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公司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2 天及以 上、中層正職領導及副總師請假 1 天的,經公司分管領導同 意,行政報公司總經理批準,黨群報公司黨委書記批準,并 報綜合部備查。

  (三)公司級領導外出請假需報董事長批準。

  第十九條 員工申請工傷假、 生育節育假、 婚假、 喪假、 探親假、年休假等法定休假,須按以下程序及權限審批: 一般員工請假, 需本部門部長批準; 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經本部門部長同意并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中層正職領導及 副總師請假,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行政正職報公司總經理 批準,黨群正職報公司黨委書記批準。

  第二十條 員工假滿,應向準假領導銷假,同時告知本 部門兼職考勤員,并在考勤系統中銷假。

  逾期不歸又無正當 理由的,視為曠工。

  第二十一條 各類假期標準及待遇,依據公司人事管理 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公務出差第二十二條 任何公務出差人員,事前都要履行公務出 差審批手續。

  第二十三條 公務出差均按以下程序及權限審批: (一)一般員工:國內各類公務出差一周及以內的,需 經本部門部長批準;超過一周的,需由本部門部長同意并報 分管領導批準。

  (二)中層副職以上領導:國內各類公務出差,需經分 管領導同意,并報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

  同時報綜合部 備查。

  第二十四條 持公務護照出國的一般員工,需經本部門 部長同意,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中層副職及以上領導,需經 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并報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

  同時報 綜合部備查。

  第二十五條 持因私護照出國的,到綜合部填寫《公司 出入境簽批單》 ,待有關領導簽批后,由綜合部出具出入境 有關證明材料和簽章公安部門出入境審批表。

  第二十六條 公務出差人員履行請假手續后,需將最終 請假情況(包括公出時間) ,告知本部門兼職考勤員做考勤 備查記錄,并在公務出差結束后向準假領導銷假,并告知本 部門兼職考勤員。

  第五章值班紀律第二十七條 公司領導值班由綜合部統一安排;各部門 安排的值班按月報綜合部。

  第二十八條 自覺遵守交接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按值班要求執行。

  第二十九條 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二)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應按照及時、準確、保密的 原則,妥善處理接收的文件、報告、請示、批示、電話、傳 真、信函、請柬等,并將辦理情況做好記錄。

  (三)對突發、重大緊急情況的信息報告,值班人員要 認真分析研判,及時報告,跟蹤掌握信息,并根據公司領導 的指示,做好后續安排工作。

  (四)認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交班人員應按要求認真 填寫《值班日志》 。

  接班人員應認真檢查現場值班室各項辦 公設備是否齊全完整并運行良好,若有問題應由交班人員解 釋清楚,并及時處理,不得影響工作使用。

  (五)需要接班人員繼續處理的事項必須交接清楚,了 解每項工作的處理情況,并認真查看待處理文件夾中的內容, 做到情況明、內容清、心中有數。

  如果由于交班人員漏交或 未交接清楚而出現問題,責任由交班人員承擔。

  (六)違反以上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

  —600 元處罰。

  第三十條 值班考勤由綜合部統一負責。

  考勤結果,包 括對考勤問題的'處理意見,每月匯總一次。

  第六章會議(活動)考勤制度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在出席公司組織召開的重要會議 (活動) ,以及在重要工作日期間,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參加會議(活動)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參加會議(活動)應按公司會議要求著裝。

  (三)會議要求本人參加的,一般不得找其他人代替。

  (四)會議期間手機應關閉或靜音,不得在會場接、打 手機。

  (五)會議期間應注意會場紀律。

  (六)參加各種活動,要自覺遵守各項活動要求,服從 指揮,不得我行我素,各行其是。

  (七) 違反以上規定者, 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 —600 元處罰。

  第三十二條 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活動)時,要向會議 (活動)組織部門及相關領導履行請假手續。

  第七章 員工行為規范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 不準遲到早退。

  第三十四條 進入生產區域的員工,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佩戴胸卡,戴好安全帽,穿著工裝,安全帽佩戴 規范,胸卡一律佩掛在胸前,不可隨意佩帶,以保證胸卡佩 戴的一致性和嚴肅性。

  (二)胸卡僅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因此 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員工進出生產區域須主動出示胸卡,并有義務接 受保安人員的檢查,保安有權阻止不佩戴胸卡的員工進出生 產區域,安檢人員對安全帽的佩戴有監督處罰權。

  (四)胸卡由個人妥善保管,持卡人要愛惜使用,不得 隨意涂改和損壞。

  丟失胸卡者需到綜合部申請補辦胸卡,補 辦費用由個人承擔。

  (五)進入生產區域要統一著工裝,嚴格按照安全規范 著裝,不符合者嚴禁進入。

  (六)外委單位人員進出生產區域的安全帽、胸卡的佩 戴、工裝的穿著與本公司員工要求一致,只區別于著各單位 規定的工裝,同時到綜合部備案工裝款式,以便檢查。

  第三十五條 工作期間,公司員工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認真執行公司保密規定,涉及公司機密的文件和 電子數據不得隨意拷取和外泄。

  (二)對來訪人員要熱情接待,對提出的問題要認真及 時地給予解答和辦理,不得拖延不辦。

  (三)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隨

  意拉接電氣線路。

  (五)保持辦公區域安靜,不得大聲喧嘩。

  接打電話聲 音要適中, 不能影響他人工作。

  更不得在工作時間串崗聊天。

  (六)保持辦公環境衛生,保證工位整潔,不準亂扔雜 物、或亂堆亂放物品。

  (七)乘坐電梯要禮讓,并保持電梯內安靜,不得談論 有關公司機密事情。

  (八) 不得攜帶小孩到工作現場或工作時間帶至辦公室。

  (九)嚴格執行公司禁酒令,嚴禁員工著工裝在公共場 所就餐。

  (十)公司員工應按要求穿戴,做到著裝整潔,不準將 工裝轉借他人。

  (十一)進出生產區域嚴格執行現場管理規定。

  (十二)實行倒班的員工,必須按規定的時間,認真交 接班,嚴禁擅自串班(崗)。

  如遇到下一班未按時接班,上 一班應堅守崗位,并將情況報告有關領導予以解決。

  (十三)違反以上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600 元處罰。

  第三十六條 公司員工應廉潔自律,認真遵守廉政建設 各項有關規定,不得有**,失職和瀆職行為。

  第八章 考核與處罰第三十七條 值班工作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嚴

  肅處理。

  (一)無正當理由交接班期間脫崗的。

  (二)沒有及時處理相關事項,致使工作延誤,造成不 良影響的。

  (三)交班人員漏交或未交接清楚而出現問題的。

  (四)飲酒后到崗值班,或在值班期間飲酒的。

  第三十八條 凡中層領導違反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一條、 第三十五條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處罰,其處罰 額度為普通員工的 3—5 倍。

  第三十九條 未按時報送 《公司勞動紀律考核單》 和 《編 外用工人員到崗情況統計表》的或瞞報虛報的,要對部門負 責人及兼職考勤員予以考核。

  第四十條 考勤考核工作組每半年對各部門考勤管理工 作進行一次評定,對于認真嚴格開展考勤管理工作的部門及 兼職考勤員,由考勤考核工作組提報嘉獎意見,經總經理批 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 對外委單位人員, 首次違反本辦法條款的, 由用人部門給予提示和警告;兩次違反本規定條款的,由用 人部門責成外委單位更換工作人員。

  第九章附則第四十二條 各部門部長是保證所屬員工,以及本部門

  編外用工人員遵守本制度和考勤管理規定的第一責任人,發 現本部門在職員工和編外用工人員有不當行為時,應及時批 評教育;對屢教不改,嚴重違反規定的,依據有關規定提出 處理意見, 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 報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組 (含 工會部門)研究處理。

  第四十三條 當本部門兼職考勤員更換時,應及時報綜 合部備案。

  第四十四條 公司員工對公司處罰有異議的,應于處罰 決定后 7 日內向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組提出復議。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10

  一、員工考勤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執行。

  二、員工上班無特別狀況者,一律按時簽到。

  三、嚴格保管簽到簿,考勤負責人到上班時光及時收管簽到簿并舉行檢查記下。

  四、員工本人親筆簽到,嚴禁他人代簽,如有代簽行為,除視被代簽人遲到或曠工,并按《員工獎懲制度》相關條款處理。

  五、晚到、早離五分鐘視為遲到、早退,五分鐘以上視為曠工。

  六、無故遲到、早退每月累計三次視為曠工一天,確有特別緣由者,須向領導說明。

  七、嚴格病、事假制度。事前由本人遞交請假條,經領導簽字后為有效假條,若的確來不及遞交假條的',事后必需由主客領導出據證實。

  八、工作需要外出無法簽到者,必需由主管領導出據證實。

  九、工作一年以上員工可享有每月三天有薪病假,過月作廢,其它員工病假為無薪假。

  十、員工休病假,三天內由醫療單位出據診斷證實;三天以上必需有縣級經上醫院證實;急診須有急診證實,并按事假審批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十一、事假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由集團主管負責人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休假必需由集團主管、負責人批準;班組長以上員工批準休假前,必需妥當支配好本部門班組的工作。

  十二、員工病事假每年不超過六次,累計不超過三十次,超過者按辭退處理。每次休假結束后必需到請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

  十三、累計三天曠工按除名處理,曠工一天扣罰兩天工資。

  十四、每位員工必需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以身作則,相互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哄騙隱瞞出勤行為,按有關條例予以重罰。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11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規范工作秩序,確保經營管理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青島建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集團公司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

  第三條 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的,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

  實行其他工時制的,具體工作時間由各單位根據上級有關要求自行規定。

  第四條 考勤種類及辦法

  1、考勤種類:出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調(補)休。

  2、無正當理由,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到崗的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的視為早退。

  3、未經批準缺勤超過1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特殊情況下,單位仍需安排其繼續工作的視為遲到)。

  第五條 假期種類

  假期種類包括:公假、事假、病假、探親假、年休假、婚假、產假、計生假、哺乳假、喪假等。(休假的具體條件及時間請查閱相關規定)

  第六條 請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1、所有假期均須員工本人書面申請交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根據審批權限報領導審批。

  2、員工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應在請假發生的當天以口頭形式向直屬上級請假,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員工提出假期申請后,須經單位批準后方能休假。

  3、員工假期審批權限:

  (1)集團公司直屬各單位:由各單位自行規定。

  (2)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員工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核批準并報備人力資源部;請假四天及以上的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并登記備案。

  (3)高級管理人員的請假審批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員工假滿后按期返回工作崗位,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第七條 監督和管理

  1、各級領導應以身作則,重視和遵守考勤制度,加強對本部門員工執行考勤制度的檢查、督促。

  2、各單位須明確管理考勤工作人員,應建立員工考勤臺帳,如實記載員工考勤情況并保存好員工考勤相關資料。

  第八條 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制定本制度的實施細則,并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條 本規定與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財務統計部工作職責

  依據《會計法》、《統計法》和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對公司財務管理和統計工作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化,為公司和上級決策提供準確、科學統計數據;負責財務統計部日常業務工作;負責銀行信貸資金、公司自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常規性統計、財務季(月)報和年報工作;公司辦公設備及品的計劃、采購、報批和管理。

  財務統計部經理崗位責任

  一、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具體領導企業的財務政策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實施和運轉。

  二、負責組織全企業的經濟核算工作,組織編制和審核會計、統計報表,并向上級財務部門負責報告工作,按上級規定時限及時組織編制財務預算和結算。

  三、負責組織財會人員搞好會計核算,正確、及時、完整地記帳、算帳、報帳,全面反映給企業領導,及時提供真實的會計核算資料。

  四、負責組織貫徹執行《會計法》等法規和旅游企業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總經理。

  五、加強財務管理,分月、季、年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正確合理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指導各部門搞好經濟核算,為企業發展積累資金。

  六、負責做好資金管理,組織各營業部門收銀員、出納員按規定程序、手續及時做好資金回籠,準時進帳、存款,保證日常合理開支需要的供給。

  七、負責組織企業內部各個環節的.財務收支情況,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條例,加強對外匯收支的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與財政、稅務、金融部門的聯系,協助總經理處理好與這些部門的關系,及時掌握財政、稅務及外匯動向。

  九、負責辦理銀行貸款及還貸手續。

  十、遵守、維護國家的。財政紀律,嚴格掌握費用開支,認真執行成本物資審批權限、費用報銷制度。

  十一、審查各部門的開支計劃,并轉報總經理。

  十二、參與重要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并負責對新產品、新項目的開發、技術改造、商品(勞務)價格和工資獎金方案的審核,及時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

  十三、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圍繞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為總經理當家理財、把關和經營參謀。

  十四、合理制定各部門的生產指標、成本費用、專項資金和流動資金定額,尤其應做好對三大成本費用(即食品、用具成本,勞動費用成本,能源銷售成本)的控制,精打細算,確保經濟效益。

  十五、督促、檢查企業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財產、物資的使用、保管情況,注意發現和處理財產、物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確保企業財產、物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十六、督促有關人員重視應收帳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資金回籠。 十七、監督采購人員做好客房、工程、辦公及勞保的物料、用品的采購工作。

  十八、負責審查各項開支,密切與各部門的聯系,研究并合理掌握成本和費用水平。

  十九、組織財務人員,定期開展財務分析工作,考核經營成果,分析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促進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二十、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庫存現金和備用金情況,并不定期抽查各業務部門、收款崗位的庫存現金和備用金。

  二十一、保存企業關于財務工作方面的文件、資料、合同和協議,督促本部門員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帳冊、報表憑證和原始單據。

  二十二、負責本部門員工業務培訓工作,使屬下員工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業務知識、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能獨立工作,并使各員工對本部門其他崗位的業務環節有所了解。

  二十三、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思想教育和業務水平的提高,定期組織、召開本部門的學習和業務會議,抓好本部門內部管理工作。

  員工考勤處罰的制度 12

  一、為強化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光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前,須經本部門或科室負責人同意。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四、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并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10天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其次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五、工作時光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談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背者依據安環考核落實。

  六、員工考勤,應由主任舉行統計,并在月底由指紋、門禁舉行核對。如員工出勤,未舉行指紋打卡,但存在門禁打卡,不予處罰;如存在指紋打卡,但無門禁打卡的,應舉行天天20元處罰;如既無門禁打卡,也無指紋打卡的,按當日無出勤處理(記為日工的,扣除日工;記為產量出勤的,扣除當日產量工資)

  七、員工考勤,舉行雙份考勤,缺一不行,員工應該自覺遵守。一旦發生錯漏的,依據第六條舉行處罰。

  八、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舉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仔細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落實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普通員工至高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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