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保安制度管理制度實用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業公司保安制度管理制度實用,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一、保安員條件
1、政治可靠,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敢于堅持原則,熱愛保安工作。
2、具備基本的法律知識,遵紀守法,服從命令。
二、職責
1、文明執勤,禮貌待客,樹立“信譽第一,顧客至上”的思想,提供優質服務。
2、保安員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全部標志和裝備器械,精神飽滿,衣著整潔,形象莊重,姿態良好。
3、值勤期間,保安員要隨時準備處理各類突發情況。
4、保安員自身要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而且對違反規定的人不徇私情,照章辦事,及時上報。
5、保安員有責任在出現緊急情況時采取果斷措施,并及時上報。
6、保安員在巡邏時,必須隨時檢查所有的門窗、出入口、院墻、停車場、建筑物等地方的安全設施。
三、工作秩序
1、保安員值勤期間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公司及相關業務單位主管領導。
2、如遇各類事故現場,應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報告上級,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處理或離開。
3、對各類事件要按照“七何要素”(即何時、何地、何因、何事、何人、何后果、何處理),做出完整、詳細的記錄。
4、每班交接班應確認使用設備器械及其它完好后,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如有損壞應立即上報。
四、違紀處分
1、警告: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給予警告處分。
(1)遲到、早退不超過一小時(含一小時)。
(2)工作時間未經隊長批準,私用電話、聊天、開玩笑、辦私事。
(3)不文明值勤,服務不周到,索要禮物,罵人。
(4)擅自調換班次或串崗。
(5)值勤中擅自脫崗不超過二十分鐘(含二十分鐘)。
(6)在崗時儀表不整潔,姿態不端正,或不按規定佩戴標志。
(7)在崗時服裝破舊,經指出后仍不更換。
(8)立崗時吸煙、聊天,在崗時嬉鬧喧嘩、吃零食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固定崗超出規定活動區域的。
(10)不愛惜公司財產,值班室和宿舍衛生臟、亂、差。
(11)無故不參加訓練和例會。
(12)擅自外出,未經同意在外面過夜或帶朋友到宿舍過夜。
(13)因本人原因造成客戶單位不滿意,經調動后仍無好轉。
(14)其它被公司視為違紀的行為。
2、記過: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處分。
(1)遲到超過一小時至四小時以內(按曠工半日處理)。
(2)遲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
(3)私自改動班次、崗位。
(4)值勤中擅自脫崗超過二十分鐘至一小時(含一小時)。
(5)值勤時打瞌睡。
(6)不聽從隊長管理的,不認真完成隊長交給的各項任務。
(7)私自動用客戶物品。
(8)工作時間未經批準私自會客。
(9)遇有情況不及時請示匯報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10)不按規定使用設備或造成非正常損壞的。
(11)不寫工作交接日記和不辦理交接班手續。
(12)不按公司的規章制度完成各項本職工作。
(13)被警告處分三次及其以上者。
(14)其它被認為重度違紀的行為。
3、辭退:凡遇下列行為之一,予以辭退。
(1)無故礦工。
(2)值勤中擅自脫崗超過一小時。
(3)酗酒后上崗,在崗時睡覺。
(4)不服從公司領導管理。
(5)因工作失職而造成公共財產損失。
(6)對客戶有粗野言行。
(7)盜竊客戶和公司財物。
(8)有毆打、恐嚇、危害同時行為或相互打斗。
(9)利用職務之便,謀取個人私利。
(10)被記過處分兩次及其以上者。
(1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司法機關收審者。
五、其它:
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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