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专区|和领导一起三p娇妻|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ⅴ色|欧美视频网站|亚洲一区综合图区精品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22 10:32:14 志彬 制度 我要投稿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外包人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1

  第1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規范合理,約束參與外包人員的行為,確保公司信譽,并提升業務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外包人員管理

  外包人員指承包單位派來負責具體項目實施的人員,公司外包技術支持人員的日常工作安排、考核等管理由所在項目實施經理負責,項目經理共同參與。

  第2章過程管理

  2.1考核和管控

  (1)在外包人員參與具體項目過程中,實施經理應密切關注和評估外包人員的工作能力,采取動態管理方式,對外包人員開展日常績效評價和定期月度考核;一般月初確定績效承諾指標,月底由實施經理與項目經理共同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分。

  (2)一旦發現外包人員偏離工作目標等情況,應及時溝通,要求外包人員和承包方調整改進;對績效良好的外包人員,有權要求承包方給予員工獎勵。

  (3)我方項目管理人員有權按照項目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關要求,落實項目外包實施全過程的管控措施;

  2.2項目實施管理

  (1)承包方派出人員需向本公司提供外包人員詳細清單,詳盡提供人員姓名、性別、年齡、職務、工作簡歷等情況,信息必須真實可靠;

  (2)承包方需提供外包人員上級負責人的聯系方式,并建立外包人員工作情況反饋機制,本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負責人進行相關處理;

  (3)承包方派出人員必須執行本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服從項目實施經理指導和日常監督管理,未按要求執行的外包人員,本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進行撤換;

  (4)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實施經理需定期主持召開項目實施工作總結會議,外包人員須匯報項目的工作進度和總結報告;

  (5)公司有權對承包方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要求承包方進行處理或要求承包方撤換;

  (6)承包方派出人員造成公司財產損失或客戶公司財產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或外包人員給予賠償,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

  2.3人員管理要求

  (1)外包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資產管理、信息資料管理、安全管理等規定,如因個人原因造成我公司信譽受損、資產遺失或損壞,我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2)外包人員工作期間應自覺維護和監管本公司的資產或客戶公司的資產,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遺失或損失行為按相關公司規定進行賠償;

  (3)外包人員工作期間若遲到、早退、曠工或違反本公司員工管理規定,我方將予以申誡警告,情節嚴重者將通報外包方上級負責人予以處理;

  (4)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規定(本公司項目人員工作時間遵照客戶公司工作時間),除遇特殊情況并及時通知項目管理人員外,不得上班遲到,不得下班早退;

  (5)外包人員如需請假、休假或遇特殊情況未能上班,應在確保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及時告知我方項目實施經理;

  (6)外包人員需服從因業務需求進行的加班,不得無故缺勤或早退,特殊情況需告知我方項目實施經理;

  (7)外包人員工作期間,要求著正裝或休閑職業裝;

  (8)外包人員需根據項目的實施需求完成規定的文檔編寫和資料整理,并保證信息資料的安全保密性;

  (9)外包人員應每天提交工作日報,發郵件給社管實施郵件組和所在項目項目經理,包括解決的問題、碰到的困難、如何解決以及工作規劃。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2

  1.目的

  為深入貫徹《安全生產法》、明確責任、強化外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及天津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進入公司生產區域的外用工、外包工及售后服務人員。

  3.管理內容和要求

  3.1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人員的劃分與確認

  3.1.1外用工:凡公司各部門雇傭的臨時工,計劃外用工和以任何名義雇傭的農民工統稱外用工。到公司參觀、考察、調研等工作的外單位人員;參加勞動的學生、代培生、借調人員;不由公司支付工資的外單位人員;承包公司生產任務的外單位現場作業人員均列入外用工范圍管理。

  3.1.2外包工:行政上獨立或單位組織生產,經營業務活動具備法人資格,在銀行設有獨立的戶頭或帳戶,有權與其它單位簽訂合同的單位到公司承包基建、修房、加工、檢修、勞務等工作的人員統稱外包工。

  3.1.3售后服務人員:從事商品生產、流通、經營和服務性經濟活動,以營利為目的獨立核算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自行組織進入公司生產區域,執行本企業生產任務的職工。

  3.2管理職能

  3.2.1安全管理部管理職能

  3.2.1.1安全管理部是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人員安全監督部門,參與外包工招投標工作,負責投標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參與外包工立項施工的審批,負責與施工單位簽定安全協議。

  3.2.1.2負責售后服務人員安全管理的備案。

  3.2.1.3負責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人員的安全監督與協調工作。

  3.3管理規定

  3.3.1公司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計劃外用工誰使用、誰負責;外包工誰承包、誰負責;誰發包、誰監督;為誰服務、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3.4安全管理程序

  3.4.1外用工安全管理程序

  3.4.2各部門雇傭的臨時工、計劃外用工及以任何名義雇傭的農民工,必須經用人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并建立外用工臺帳、檔案,適其工作崗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辦理勞動合同。

  3.4.2.1列入外用工范圍的.主管部門應事先到部門安全管理部門登記備案,落實“三級安全教育”,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準上崗;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3.4.2外包工安全審查程序

  承包單位必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對承包合同(協議)、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計劃外用工申報表、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計劃外用工審批表、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治安五防協議書、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外用(包)工安全協議書、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單及本單位相關資質證明進行安全審批確認,經安全管理部審查合格、蓋章確認、簽定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外包工安全協議書(一式四份)后,方準進入作業現場進行施工,并到各職能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未經安全管理部審查同意蓋章,各職能部門不予受理。

  3.4.3售后服務人員監督程序

  售后服務單位組織本企業職工進入公司生產區域,執行本企業售后服務任務,公司對口部門要加強安全監督。凡包含售后服務內容的經濟合同,發包單位應與對方在合同中明確注明安全相關事項,被服務部門必須履行安全告知手續,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書〈一式兩份〉,報公司安全管理部審核備案后,方可進入公司生產區域進行作業。未按以上內容執行的單位,安全管理部有權停止其作業,并視情節考核責任部門。

  3.5檢查與考核

  3.5.1所有計劃外用工一律執行公司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按正式職工嚴格安全管理,發生工傷事故按《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統計上報、調查處理、考核。

  3.5.2各部門的外包工,安全主管部門有權按公司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規程對其實施安全監察,監督安全協議執行情況;發生工傷事故,由責任部門負責組織、調查處理統計上報,所在安全主管部門協同調查,并及時將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3.5.3售后服務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域完成本企業生產任務,所在區域場所的部門安全主管部門有權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規程對其實行安全監督,嚴格執行安全協定,發生工傷事故售后服務單位自行負責組織調查處理統計上報,發包部門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3.5.4為強化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人員安全管理,各部門可采用安全風險抵押或違規考核等方法,費用不準挪作他用,具體辦法須報公司安全管理部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3.5.5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人員違章違紀、違反合同和違反協議、協定問題,安全管理部有權按公司有關安全規定處理。

  3.5.6對未經安全管理部審核批準而擅自雇傭、發包、同意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的部門及先用工后補手續,邊用工邊辦手續和從事合同協議、協定以外的工作,安全管理部有權監督處理。如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部門負責,并追究有關部門領導的行政管理責任或法律責任。

  3.5.7公司所屬獨立經營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到公司各部門承包任務按外包工管理規定執行,但必須獨立承包,不準轉包或分包。

  3.5.8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實施。

  3.5.9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二、范圍

  適用于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三、負責部門

  綜合部、生產部、保衛科。

  四、管理規定

  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5、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6、外包單位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按合同規定,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7、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8、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9、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10、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12、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13、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14、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15、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分管生產的副總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16、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分管生產的副總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17、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生產部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19、外來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發生意外。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20、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21、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22、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

  23、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24、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25、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26、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4

  為加強機物料、原材料和成品的出入庫管理,降低庫存,完善和規范物資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入庫管理制度

  第一條、凡入庫物資,保管員必須根據五金機物料、原材料或產成品的相應的特征,索要相應的送貨清單(或采購訂單)、檢驗報告單等相應的票據,針對劇毒品應所要劇毒品運輸證;并妥善保存。

  第二條、五金機物料,要根據送貨單清點物資的數量、規格或型號等項目,該稱重的物資要收集相應的過磅票據,一并保存。該檢測的物資,要按采購的物資標準進行驗收。要做到數量規格或型號準確無誤,質量完好,配套齊全。如發現物資數量、單據不齊全。質量殘次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特種設備和設備零部件、專業儀表、電器等元器件,要請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驗收。隨設備、材料配帶的各種圖紙、說明書、合格證等相關資料,整理登記后,交設備部保管。精密、易碎及貴重物資,要輕拿輕放,妥善保存,嚴禁擠壓、碰撞、倒置。

  第三條、各類原材料,一律根據T6系統的訂單辦理入庫。原材料進入廠區后,按過磅、檢驗、辦理手續、卸貨、入庫、再過磅等相應的流程進行,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辦理入庫手續,讓步接收的'原料,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認證程序進行。需要檢驗的原料,檢驗結果沒有出來之前,不允許卸貨入庫。不需要檢驗的原料,應向供應商索要相應的檢驗報告單據,以供備查。易燃、易爆、易腐蝕、易互相污染的物資要單獨隔離或單獨存放,氧化性物質和還原性強的物質,要依據安全部門的要求單獨存放。外觀相近,容易混淆的物資要單獨存放,以防混淆。同時標識要清楚、直觀。危險化學品設置專庫存放,并由安全部門加以監控。

  第四條、成品的驗收,一定要憑借成品檢驗報告單,方可辦理入庫手續。根據成品的種類、牌號、規格、數量,指定入于相應的倉庫和位置,堆碼整齊、標志清楚。做好防雨防潮的準備工作,并及時填寫電子報表和手工臺帳。

  第五條、入庫裝卸,有專門的人員進行作業,倉庫管理員對其負有指導責任,并做好相應的作業記錄,月底統一結算。危險化學品和成品濾餅的裝卸,由車間內部統一安排,裝卸費單獨結算。

  第六條、退庫按相應的財務要求,做入庫或對沖處理。

  2、出庫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種物資的出庫,原則上實行“先進先出、推陳儲新”的原則,做到不易保管的先出、包裝簡易的先出、易變質的先出。

  第二條、物資出庫時,嚴格執行兩級把關的原則:領料員和保管員應認真核對領料單上的時間、名稱、型號或規格、數量是否與實物相一致,審核人是否簽字,審核人必須是公司認定的相應的部門主管或部門負責人,核對無誤后方可發料。

  第三條、禁止沒有領料單發料的行為。特殊情況下,可由相應的主管領導電話通知倉庫管理員先行發料,但是領料人員必須現場填寫領料單,事后由相應的主管補簽單手續。

  第四條、劇毒物品實行“雙人保管”“雙人雙發”“雙人領用”“雙本賬” “雙把鎖(匙)”。

  第五條、外協施工單位的領用料,要獨立建帳。

  第六條、物資出庫后,保管員工認真做好記錄,并在財務軟件中及時登記入帳,并每月結賬前向財務部門提供出入庫報告

  第七條、本著專物專用、用多少領多少的原則,除少數專用物資外,其余材料禁止一性次領用、一次性出庫。

  第八條、成品出庫發貨必須有銷售內勤開據的發貨單,經公司相應的領導簽字后,由倉庫管理員安排外包工包裝、發貨。倉庫管理員及時做好外包工的包裝工作量的記錄,便于月底統一結算。

  3、盤存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類物資應建立兩本賬,手工臺帳和電子臺帳各一本,日報和月報。

  第二條、物資出庫要堅持一盤點、二核對、三領用、四做帳的原則,及時對每天的領用物資進行動態性盤點,做到日清日結,保持帳物相符。

  第三條、五金機物料、庫內原材料和各類成品,品種和數量較多的,要建立分批盤點的計劃,每月由倉庫管理員自行進行盤點,并做好記錄。庫存物資如有缺失、損壞、盤盈、盤虧等現象,保管員不得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等行為。報廢的設備或其它物資必須要設備部、生產部和財務部聯合簽發相應的程序,才能消帳處理。

  第四條、原料罐區內的原料,必須堅持每天檢查液位、每天盤點的原則,防止原料泄漏、溢料、出庫誤差等種種現象。液體原料的領用,以倉庫液位顯示為準,車間收到的液體原料,如果與倉庫發出的液體原料有誤差,應由生產部牽頭,組織相應車間和設備部,聯合調查、核準,逐步統一相應的計量。

  第五條、財務部,每年年中和年末,必須組織一次全面的倉庫盤點工作。第六條、管理員應于每月21日前(年末截止日期為12月31日),與各生產車間及相關部門,做好物資出入庫的核查工作,同時將當月票據整理后,統一送交財務部門處理,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4、物資保存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的倉庫庫房要定員管理,落實到人。倉庫要經常開窗通風、并確保室內清潔衛生。下班前檢查倉庫的門窗,確保關閉,防止偷盜。發現有偷盜跡象和嫌疑,應在第一時間,立即報告給安全部門。

  第二條、庫區應保持整潔,防止霉爛、變質、損壞,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潮、防曬、防鼠工作,并定期檢查。各類物資要分類存放,碼放合理。第三條、庫內一律不準存放私人物品。

  第四條、保管員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料、成品的用途、類別,分另建立明細臺帳和電子表格。電子表格應備份保存,防止電腦系統出現故障。

  第五條、保管員必須按照相應的作業流程進行日常操作,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及時逐筆錄入并登記入帳,做到日結日清,確保物資進出與結存數據保持一致。

  第六條、負責監督采購物資的質量,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5

  一、總則

  1.為了加強養老院院外包業務管理,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防范業務外包風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借鑒業內同行經驗,制定本制度。

  2.業務外包,是指單位利用專業化分工優勢,將日常經營中的部分業務委托給本單位以外的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承包方)完成的經營行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項目外包。

  3.外包業務通常包括保潔、保安、按摩、食堂、物業管理等。

  二、部門職責

  院辦公室負責外包業務總體管理工作,明確1人具體負責。院內管理人員履行外包業務遴選、管理等過程中的監督職能。相關業務的原主管部門為外包業務開展情況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包單位日常監管、工作考核等任務。具體如下:院長、副院長負責保潔、食堂監管;保衛科負責安全保衛監管;后勤服務中心負責物業管理服務的監管。

  三、不相容崗位

  1.外包方案的立項與審批;

  2.外包方的選擇與審批;

  3.外包的執行與驗收。

  四、業務外包管理風險

  1.外包范圍不合理,核心業務外包,可能導致單位失去競爭優勢。

  2.外包價格確定不合理,承包方選擇不當,可能導致單位遭受損失。

  3.業務外包監控不嚴、服務質量低劣,可能導致單位難以發揮業務外包的優勢。

  4.業務外包存在商業賄賂等舞弊行為,可能導致單位相關人員涉案。

  五、外包業務項目評估和審核制度

  1.制定及審核實施方案

  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根據對外包業務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場成熟度等標準,合理確定業務外包范圍,制定外包實施方案;并根據是否對單位運營有重大影響對外包業務實施分類管理,以突出管控重點。

  單位根據預算以及工作計劃,對實施方案的重要方面進行深入評估以及復核,包括承包方的選擇方案、外包業務的成本效益及風險、外包合同期限、外包方式、員工培訓計劃等,確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包括但不僅限于業務外包范圍、方式、條件、程序和實施等內容,避免將核心業務外包,同時確保方案的完整性。

  單位制定外包方案時,應聽取外部專業人員對業務外包的意見,并根據其合理化建議完善實施方案。

  單位應建立完善業務外包審核批準制度,明確授權批準的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各層級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權限審批。

  在對業務外包實施方案進行審查和評價時,應當著重對比分析該業務項目在自營與外包情況下的風險和收益,確定外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招標及選擇承包方

  養老院根據不同業務范圍,組成有相應專業人員構成的承包方評估小組,并對外發布投標公告,與候選承包商建立聯系,發放外包項目競標邀請書及相關材料。

  參與競標的候選承包商應在指定期限之內提交投標書及相關材料,主要內容包括項目解決方案、實施計劃、資源配置、報價等。單位引入競爭機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招標方式等適當方式,擇優選擇承包方。

  評估小組應通過實地調研等多種方法,調查候選承包方的合法性、專業資質、技術實力、質量環保意識等情況,并考察候選承包方從事類似項目的成功案例、業界評價和口碑;同時綜合考慮單位內外部因素,對業務外包的成本進行測算分析,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業務外包成本。

  調研結束后,評估小組應編制考核報告,提交單位領導審批。

  單位根據評估小組反饋的各種信息,從候選承包方中做出選擇,并建立嚴格的回避制度和監督處罰制度,避免相關人員在選擇承包方過程中出現受賄和舞弊行為。

  3.簽訂業務外包合同

  在訂立外包合同前,充分考慮業務外包方案中識別出的重要風險因素,并通過合同條款予以有效規避或降低。

  在合同的`內容和范圍方面,明確承包方提供的服務類型、數量、成本,以及明確界定服務的環節、作業方式、作業時間、服務費用等細節。

  在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方面,明確單位有權督促承包方改進服務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責任按照合同協議規定的方式和頻率,將外包實施的進度和現狀告知單位,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有效溝通。

  在合同的服務和質量標準方面,應當規定外包商最低的服務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滿足標準實施的補救措施。

  在合同的保密事項方面,應具體約定對于涉及本單位機密的業務和事項,承包方有責任履行保密義務。

  在費用結算標準方面,綜合考慮內外部因素,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業務外包成本。

  在違約責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則性又體現一定靈活性的合同條款,以適應環境、技術和單位自身業務的變化。

  4.組織實施業務外包

  在承包方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應密切關注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采取動態管理方式,對承包方開展日常績效評價和定期考核。

  建立即時監控機制,一旦發現偏離合同目標等情況,應及時要求承包方調整改進。

  對各種意外情況做出充分預計,建立相應的應急機制,制定臨時替代方案,避免業務外包失敗造成單位服務活動中斷。

  有確鑿證據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違約行為,并導致業務外包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及時終止合同,并指定有關部門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賠。

  切實加強對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商業信息資料的管理。

  5.總結評價

  相關職能部門要對外包業務定期進行總結評價,充分了解各科室對承包方服務的反饋意見,與日常監管發現的問題匯總形成總結報告,作為會計核算和付款的依據。

  6.會計核算及財務控制

  單位財務部門應當根據合同約定和外包進度辦理結算業務。未到達合同約定的履約狀態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并及時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外包業務的內部控制,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防范業務外包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業務外包,主要是指公司(以下又稱發包方)為實現戰略經營目標,通過合同或協議等形式將業務職能的部分或全部交由外部服務提供商(以下簡稱承包方)提供的一種管理行為。

  第三條 公司在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過程中,至少應關注下列涉及業務外包的風險:

  (一)業務外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可能遭受外部處罰、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

  (二)業務外包未經適當審核或超越授權審批,可能因重大差錯、舞弊、欺詐而導致損失。

  (三)業務外包策略不科學、承包方選擇不合理,可能導致公司核心資產遭受損失。

  (四)業務外包流程未恰當履行或監控不當,可能導致公司外包戰略失敗或經營效率低下。

  (五)業務外包信息保護措施不當,可能導致公司商業秘密泄露。

  (六)業務外包會計處理不當,可能導致財務報告信息失真。

  第四條 公司在建立與實施業務外包內部控制中,至少應強化對下列關鍵方面或者關鍵環節的控制:

  (一)職責分工應合理明確,授權審核制度和外包業務歸口管理制度應規范。

  (二)外包策略應科學合理,承包方的選擇依據應充分,外包合同協議應規范。

  (三)外包業務流程應有明確規定,固定資產使用應有授權,外部存貨管理應規范,外包業務會計處理應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 職責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五條 公司應建立業務外包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業務外包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業務外包的不相容崗位(或職責)至少包括:

  (一)業務外包的申請與審批。

  (二)業務外包的審批與執行。

  (三)外包合同協議的訂立與審核。

  (四)業務外包的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

  (五)付款的申請、審批與執行。

  第六條 公司應建立業務外包的授權制度和審核批準制度,明確公司內部各單位、各部門授權范圍、授權內容、授權期間和被授權人條件等。

  公司重大或核心業務外包,提交公司總經理室審議,報董事長批準。非核心業務或涉及金額較小的業務外包,應由相關部門在授權范圍內提出申請,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通過后實施。

  第七條 公司應實行業務外包歸口管理制度。公司應根據外包業務職能的不同,指定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包業務的管理工作進行規范。

  第三章 外包策略及承包方選擇

  第八條 公司應制定科學合理的業務外包策略,根據外部環境要求和中長期發展戰略需要,合理確定業務外包內容,避免將核心業務外包。常見的外包業務包括:采購、設計、加工、銷售、營銷、物流、資產管理、人力資源、客戶服務等。

  第九條 公司應指定相關職能部門編制外包項目計劃書,具體闡述業務外包背景、外包內容、實施程序、主要風險和預期收益等信息,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提交公司總經理室審議,報董事長批準。必要時,還應提交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討論審議。

  第十條 公司應建立承包方資質審核和遴選制度,確保引入合格的外包合作伙伴。承包方的遴選一般應考慮下列因素:

  (一)承包方的服務能力、資格認證和信譽。

  (二)承包方與本公司是否存在直接競爭或潛在競爭關系。

  (三)承包方就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力度和效果。

  第十一條 公司應引入承包方競爭機制。發包方可以選擇多家公司作為業務承包方,以促進承包方不斷改進服務能力,并降低一方服務失敗可能給公司帶來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公司應建立規范的外包合同協議管理制度。公司應根據外包業務性質的不同,及時與承包方簽訂不同形式的合同協議文本,包括:技術協議書、外包加工協議、規劃試驗大綱、

  咨詢合同協議等。外包合同協議的訂立、履行流程及其控制應符合《內部控制制度――合同協議》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公司應在外包合同協議中具體約定下列事項:

  (一)對于涉及本公司機密的業務和事項,承包方有責任履行保密義務。

  (二)公司有權獲得和評估業務外包項目的實施情況和效果,獲得具體的數據和信息,督促承包方改進服務流程和方法。

  (三)承包方有責任按照合同協議規定的方式和頻度,將外包實施的進度和現狀告知公司,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有效溝通。

  第十四條 除合同協議約定的保密事項外,公司應根據業務外包項目實施情況和外界環境的變化,不斷更新、修正保密條款,必要時可與承包方補簽保密協議。

  第四章 外包業務流程控制

  第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流程管理制度,明確外包業務流程、外包業務參與人員主要職責、資產管理政策、流程中斷應急措施等內容,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執行。

  第十六條 公司應對所有涉及外包業務流程的員工進行培訓,確保員工正確理解和掌握外包業務管理制度。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跟蹤監督外包業務流程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七條 公司應將本單位與承包方在外包業務執行過程中有關利益沖突、商務往來等方面的政策及時以明確方式告知承包方。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評價與承包方的關系,確保外包業務流程順利執行。

  第十八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對于公司所有或有優先購買權的固定資產,如因業務需要交由承包方使用,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按照發包方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固定資產。公司應定期審查承包方使用和管理固定資產的情況。交由承包方使用但所有權在本公司的資產,只能用于外包業務活動。未經發包方書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將固定資產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流動資產管理制度。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原材料、產成品等流動資產,公司應建立明確的防火、防盜、防未經授權接觸和未經批準轉移等政策,并有權要求承包方遵循。對承包方責任造成的流動資產損失,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商業信息資料(如有關咨詢材料)等,承包方有責任保密,并防止公司競爭對手獲取同樣信息。

  第二十條 公司應建立外購存貨授權管理制度。對于因業務外包需要由承包方購進的`存貨,承包方只能接受經發包方授權批準的存貨訂單,并代表發包方檢驗存貨的數量和質量。外購存貨信息應準確、及時地在公司存貨系統中加以記錄和反映。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建立自銷存貨管理制度。因業務外包需要由發包方銷售給承包方的存貨,承包方只能將其用于外包活動,不得另作他用。存貨銷售收入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加以確認和計量。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加強對公司所有、交由承包方使用的存貨的管理。公司應定期對承包方處的存貨進行盤點,盤點頻率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于盤盈盤虧的存貨,應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后方可進行會計處理。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建立外部存貨庫存管理制度。對于公司所有的、在承包方(或分包方)儲存的存貨,承包方(或分包方)應按照發包方存貨庫存管理制度要求對庫存存貨進行管理。公司應指定專人定期對庫存存貨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的次品、損壞品或過期存貨,應及時予以確認、分離和保護。

  第二十四條 公司應建立存貨補償制度。公司應指定專人追蹤、調查外部存貨的一切變動,查明原因,報存貨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后處理。對于承包方無正當原因過度使用存貨,造成公司生產成本的上升,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進行補償。

  第二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產品驗收制度。承包方最終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應與外包合同協議約定一致。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應對所有產品差異予以確認,并及時告知承包方進行調整。無法達成一致,應按照《內部控制制度——合同協議》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因承包方提供附加產品等原因需要額外交費的,應在公司授權范圍內提交審議。公司財會人員應準確計算業務外包中的退款和折扣金額,報財會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予以確認和計量。

  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加強對外包業務的索賠管理。對于因承包方原因導致的外包合同協議未完整履行,公司有權向承包方索賠。對于承包方認可的賠款事項,公司應指定專人進行跟蹤、報告,及時收回賠款,并追究責任人責任。對于長期未決賠款,公司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予以解決。終止對承包方的索賠,應由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詳細說明終止索賠理由,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并備案。

  第二十七條 業務外包過程中所有涉及公司資產存量和增量的變動,應保有其書面憑證,財會部門據此作適當的會計處理。相關會計處理應及時報財會部門負責人審核。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設置承包方使用本公司數據的訪問權限。數據的授權和訪問流程及其控制應符合《內部控制制度——信息系統一般控制》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制定合理的業務可持續計劃,避免外包業務失敗造成公司商業活動的中斷。公司應定期對所有重要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進行評估,據此確定業務可持續能力等級,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業務可持續計劃評估報告應及時提交公司總經理審閱。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公司,包括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一條 公司及所屬公司可以參照本制度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或具體執行辦法,實施細則或執行辦法不得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實施細則或執行辦法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并上報公司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7

  一、總則

  (一)為加強和規范醫院外包業務承包商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醫院范圍內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實行統一考核監管。

  (三)本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原則、考核科室義務、考核工作流程。

  二、基本原則

  (一)各承包商嚴格遵照合同內容執行,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規定,履行合同義務,承擔相應安全生產責任。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考核管理。

  (二)各承包商如遇到問題需要與其他科室聯系,及時與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溝通,由外包業務科室或部門負責與醫院其他科室聯系。

  (三)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一旦發現承包商未按規定執行合同內容,一般情況可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如有嚴重違約申請科室或部門可匯報分管領導后,由醫院辦公會決定是否重新招標更換承包商。

  三、考核科室義務

  (一)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為業務外包的職能主管部門,負責醫院單位范圍內業務外包管理制度的貫徹與調整。

  (二)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為業務外包的主要執行部門,負責業務外包承包商的考核、監管工作。

  (三)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的項目負責人員為外包業務承包商的'考核管理成員,負責安排人員進行監管、記錄外包業務承包商的日常工作,進行現場指揮和協調工作。

  (四)醫院審計部門負責工程審計工作。

  (五)如承包商未按合同規定進行工作,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未及時發現情況,出現問題由承包商負主要責任,醫院根據情況,酌情對相應科室及相關人員按照醫院相應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四、考核工作流程

  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承包商來院施工進行考核管理。考核內容包括:

  (一)承包商施工前提供相應資質證明,保證施工人員的業務水平。

  (二)外包商施工過程中,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應當對其工作進行日常考核管理,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負責人應安排專門人員對承包商的工作進行日常監督考核。

  (三)承包商嚴格按照合同,并遵守相應法律、法規及生產標準進行安全作業,考核管理人員如發現承包單位有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或是未按照合同施工等情況應當立即匯報科室負責人,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應要求承包單位立即整改;情節嚴重的報分管領導,并要求承包商停止施工或者終止外包合同。

  (四)承包商在施工期間如未按照要求施工,并對醫院設施或是財產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并處罰金三千元以下罰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除照價賠償外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承包商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在合同規定范圍內完成工期,如未按合同規定執行,應按合同要求交納相應違約金。

  (六)如承包商在承包期內如遇到不可抵抗力,或因醫院內部問題未能按照合同施工完成任務,可由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匯報分管領導后,相應延長其工作期限。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8

  1.總則

  1.1為了加強業務外包管理,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防范業務外包風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制度。

  1.2業務外包,是指公司利用專業化分工優勢,將日常經營中的部分業務委托給本公司以外的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承包方)完成的經營行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項目外包。

  1.3外包業務通常包括:研發、資信調查、可行性研究、委托加工、物業管理、客戶服務、IT服務等。

  2.部門職責

  需進一步明確

  3.不相容崗位

  3.1外包方案的立項與審批;

  3.2外包方的選擇與審批;

  3.3外包的執行與驗收。

  4.業務外包管理風險

  4.1外包范圍不合理,核心業務外包,可能導致公司失去競爭優勢。

  4.2外包價格確定不合理,承包方選擇不當,可能導致公司遭受損失。

  4.3業務外包監控不嚴、服務質量低劣,可能導致公司難以發揮業務外包的優勢。

  4.4業務外包存在商業賄賂等舞弊行為,可能導致公司相關人員涉案。

  5.工作流程

  5.1制定及審核外包實施方案

  5.1.1公司業務外包包括貼牌生產、IT服務、資信調查、可行性研究、研發等。

  5.1.2公司應當根據各類業務與核心主業的關聯度、對外包業務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場成熟度等標準,合理確定業務外包范圍,制定外包實施方案;并根據是否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對外包業務實施分類管理,以突出管控重點。

  5.1.3公司應根據年度預算以及生產經營計劃,對實施方案的重要方面進行深入評估以及復核,包括承包方的選擇方案、外包業務的成本效益及風險、外包合同期限、外包方式、員工培訓計劃等,確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包括但不僅限于業務外包范圍、方式、條件、程序和實施等內容,避免將核心業務外包,同時確保方案的完整性。

  5.1.4公司制定外包方案時,應聽取外部專業人員對業務外包的意見,并根據其合理化建議完善實施方案。

  5.1.5公司應建立完善業務外包審核批準制度,明確授權批準的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各層級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權限審批。

  5.1.6在對業務外包實施方案進行審查和評價時,應當著重對比分析該業務項目在自營與外包情況下的風險和收益,確定外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2招標及選擇承包方

  5. 2.1公司應根據不同業務范圍,組成有相應專業人員構成的承包方評估小組,并對外發布投標公告,與候選承包商建立聯系,發放外包項目競標邀請書及相關材料。

  5.2.2參與競標的`候選承包商應在指定期限之內提交投標書及相關材料,主要內容包括項目解決方案、實施計劃、資源配置、報價等。公司應引入競爭機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招標方式等適當方式,擇優選擇承包方。

  5.2.3評估小組應通過實地調研等多種方法,調查候選承包方的合法性、專業資質、技術實力、質量環保意識等情況,并考察候選承包方從事類似項目的成功案例、業界評價和口碑;同時綜合考慮公司內外部因素,對業務外包的成本進行測算分析,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業務外包成本。

  5.2.4調研結束后,評估小組應編制考核報告,提交公司領導審批。

  5.2.5公司應根據評估小組反饋的各種信息,從候選承包方中做出選擇,并建立嚴格的回避制度和監督處罰制度,避免相關人員在選擇承包方過程中出現受賄和舞弊行為。

  5.3簽訂業務外包合同

  5.3.1在訂立外包合同前,充分考慮業務外包方案中識別出的重要風險因素,并通過合同條款予以有效規避或降低。

  5.3.2在合同的內容和范圍方面,明確承包方提供的服務類型、數量、成本,以及明確界定服務的環節、作業方式、作業時間、服務費用等細節。

  5.3.3在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方面,明確企業有權督促承包方改進服務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責任按照合同協議規定的方式和頻率,將外包實施的進度和現狀告知企業,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有效溝通。

  5.3.4在合同的服務和質量標準方面,應當規定外包商最低的服務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滿足標準實施的補救措施。

  5.3.5在合同的保密事項方面,應具體約定對于涉及本企業機密的業務和事項,承包方有責任履行保密義務。

  5.3.6在費用結算標準方面,綜合考慮內外部因素,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業務外包成本。

  5.3.7在違約責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則性又體現一定靈活性的合同條款,以適應環境、技術和企業自身業務的變化。

  5.3.8業務外包合同的評審及簽訂流程參見合同管理制度。

  5.4組織實施業務外包

  5.4.1對于貼牌生產,公司應至少派駐兩名員工到貼牌廠進行現場管理。在承包方提供服務或制造產品的過程中,公司應密切關注重大業務外包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采取承包方動態管理方式,對承包方開展日常績效評價和定期考核。

  5.4.2建立即時監控機制,一旦發現偏離合同目標等情況,應及時要求承包方調整改進。

  5.4.3對重大業務外包的各種意外情況做出充分預計,建立相應的應急機制,制定臨時替代方案,避免業務外包失敗造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斷。

  5.4.4有確鑿證據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違約行為,并導致業務外包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及時終止合同,并指定有關部門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賠。

  5.4.5切實加強對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商業信息資料的管理。

  5.5驗收

  5.5.1質量管理部門應對貼牌生產活動的全過程進行控制,確保業務外包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保證產品質量;質量管理部門負責貼牌產品的進廠檢驗;負責對貼牌產品質量證明資料的收集、整理及歸檔,建立質量檔案;負責對貼牌廠家質量保證能力和業績進行評價。

  5.5.2產品進廠后,庫管員應對貼牌產品的、型號、規格、數量、質量證明書等相關信息進行審查,確保送貨單上的型號、數量等內容與實物相一致,確保質量證明資料完整無誤。

  5.5.3進廠檢驗員按《產品檢驗和試驗控制程序》及相關的技術條件實施檢驗,檢驗結果應及時通知庫房。

  5.5.4需到現場驗收的產品由質量管理部派專人進行駐外檢驗或驗收。

  5.5.5其他類型的業務外包檢驗工作,由業務需求發起部門連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驗收。

  5.6會計核算及財務控制

  公司財務部門應當根據合同約定和外包進度辦理結算業務。未到達合同約定的履約狀態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并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報告。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9

  一、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的人、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北京市企業治安責任制的規定,做好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民工包工隊的.治安責任狀的簽定。

  二、外包工隊實行三證一冊一卡制度,即;身份證、進京務工證、暫住證、民工花名冊,胸卡。杜絕三證不全的人員進人施工現場,杜絕被公安、司法部門通緝的犯罪分子進入施工現場和跨省私招濫雇使用民工。

  三、進場施工的外包工隊應建立、健全治安綜合治理和治保會機構組織,做到組織上落實,責任落實,制度落實,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維護施工現場的治安秩序。

  四、民工宿舍實行三定制度,即。定房問,定人員、定床位,嚴禁非本施工現場的人員留宿。特殊情況必須報現場保衛部門批準,登記,按照規定時限、住宿。

  五、施工現場不準留宿民工家屬住宿。民工家屬來京務工、經商、探親訪友、治病應租住現場和生活區以外的旅館。

  六、民工宿舍內不得存放大量的私人現金和貴重物品,防止發生盜竊案件。人員離開宿舍應關好門窗、鎖好門、鑰匙專人保管。

  七、民工生活區及宿舍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宿舍有專人負責嚴禁在宿舍進行賭博、酗酒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

  八、外包工隊應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地方政府的法規、規章及企業的管理制度。服從施工現場的行政管理,執行企業的各種規章制度。

  九、做好包工隊的行政管理,預防煤氣中毒事故,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預防發生食物中毒,嚴格執行安全規定杜絕工傷死亡事故。

  十、發揚團結友愛,互助合作,相互支援的協作精神,杜絕爭搶材料、工具、場地問題的發生。

  十一、嚴禁在施工現場內亂寫亂畫,抓好文明施工管理。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為了加強外包隊施工的安全管理,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發生,維護共同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及云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管理,是指在勞動生產過程中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種措施。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外來承包工程施工的單位、團體和個人;本辦法作為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包隊員工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責任的依據。

  第四條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云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本著“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管理工作體制。

  第五條外包施工隊安全生產實行安全生產合同化管理,明確承包方與發包方雙方安全生產職責以及應當享有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嚴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第六條實行安全生產市場準入制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不得承包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各外包施工隊必須三證齊全,即“經營執照,安全管理資質證,經營項目資質證”,并經審查和驗證,安全監督人員必須取得安全監管資質證,方能簽訂《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產合同》。

  第七條各外包施工隊必須嚴格執行迪慶有色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對施工人員及新入礦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進行安全教育時,必須認真核實登記人員的籍貫、身份證號碼、簡歷等情況,建立員工檔案,做好登記臺帳,按公司的`規定組織開展安全學習活動。

  第八條各外包施工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者,方可上崗操作。

  第九條各外包施工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駐地代表人依法對承包經營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同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保證承包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并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同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第十條各外包施工隊專(兼)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安全監督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各種安全檢查和會議,負責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所在安全環保部門或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的,必須立即制止。

  第十一條所有外包施工隊員工必須嚴格按《安全生產合同》要求,遵守和執行大紅山銅礦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作業程序標準,落實責任和安全措施,接受公司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第十二條各外包施工隊必須服從公司的安全管理與協調,執行各種安全指令。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規程,對所用員工實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查獲外包施工隊員工違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作業程序標準,比照《公司員工違章處罰規定》處罰,第一次違章,責令其到所在項目部學習,考試合格方準上崗,并罰款100元;第二次違章,責令其到公司安全管理機構學習,考試合格方準上崗,并罰款200元;第三次違章,責令外包施工隊負責人辭退此人員,并要求所有外包施工隊不得再聘用此人員。外包施工隊員工違章教育時間按《外包施工隊員工安全教育制度》執行,違章情況實行行文和對各施工單位進行通報。

  第十四條外包施工隊負責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員工嚴重違章,造成各種事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經濟損失二倍處罰外包施工隊負責人。

  第十五條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工作期間受到人身傷害的員工,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

  第十六條外包施工隊員工故意破壞生產設施、生產通訊,按原價二倍賠償,若數額巨大,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為加強內蒙古自治區非煤礦山井下采掘工程外包的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管理條例》,結合自治區轄區內井下工程外包作業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內蒙古自治區非煤礦山基建礦山、生產礦山企業的井下采掘工程外包安全管理。

  第三條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則: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的原則,加強管理,落實責任,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第四條礦山企業在工程招投標時,要求投標單位提交以下材料,并進行嚴格審查:

  1.投標單位的基本情況,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書、單位法定代表人及項目負責人的身份證件。

  2.投標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法定代表人,工程項目負責人的安全培訓資格證書。

  4.工程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培訓資格證書。

  5.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及培訓證書。

  6.特種工操作人員資格證書。

  7.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8.施工安全措施。

  9.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的其它要件。

  第五條外委施工單位嚴禁以任何形式將所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經礦山企業同意,方可將所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嚴禁外委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再次設立委托人;不得隨意更換工程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和安全生產負責人。

  第六條礦山企業外委施工,應建立《安全確認制度》,對采礦作業、掘進作業、井巷(天井、豎井、溜井)安裝作業、主要提升系統,每次交接班前,甲乙雙方共同進行現場安全條件確認,安全確認要履行簽字手續。

  第七條礦山企業使用外委施工單位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生產礦山企業外委施工單位的數量在3個(含3個)以下。

  (二)同一個中段只限委托一個外委施工單位。

  如果2個以上外委施工單位在同一坑口施工作業,礦山企業要主持各外委施工單位之間簽訂《安全生產聯保協議》,并負責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的安全施工關系。

  第八條對外承包方式、范圍的要求:

  (一)新建礦山投產后,坑口的提升系統、通風系統、排(供)水系統、通風系統、供配電系統及炸藥庫等主要系統或設備設施,嚴禁對外承包或委托外委施工單位管理。生產礦山企業的以上系統或設備設施,已對外承包或委托外委施工單位管理的,應當予以糾正。

  (二)生產礦山企業對外承包工程的范圍原則上限定在巷道掘進和采礦作業。

  第九條外委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內部安全管理,應當做到:

  (一)必須按準入條件的約定,配備、配足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施工隊長(帶班長)、專職安全員、技術工種工人。

  (二)新錄用員工,3個月內不得從事采礦、天井掘進、豎井掘進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6個月內不得獨立作業。

  (三)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體系,按照不同崗位特點逐級簽訂《生產目標責任書》,并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四)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確認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

  第十條礦山企業要加強對外委施工隊的管理,應當做到:

  (一)必須將外委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并納入企業安全生產統一管理體系。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外委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二)對外委施工人員進行強制性的安全教育,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考試合格,不可入井作業。

  (三)建立入井準許登記制度,憑入井準許證入井作業,嚴禁無入井準許證人員入井。對入井、出井人員予以登記,準確掌握入井人數及作業地點。

  (四)每個坑口設安全組,安全組由企業和外委施工隊伍派出的專職安全人員組成;安全組負責全坑口的安全監督檢查。

  (五)應當要求外委施工單位強制推行安全標準化工作。

  (六)礦山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確認制度》,與外委施工單位對作業場所及設施設備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確認。

  第十一條礦山企業和外委施工單位雙方應當約定安全管理專項費用及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提取與使用事項。

  安全管理專項費用及安全風險抵押金由礦山企業財務部門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門考核。

  第十二條外委施工單位應負有以下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必須認真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

  (二)保證安全費用及時、有效投入。

  (三)設立坑口安全監督崗,并嚴格登記。

  (四)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并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掌握安全技術技能和必要的救護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

  (六)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七)建立健全安全會議、交接班、派班、安全檢查、事故登記等記錄。

  (八)負責對工作區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在危險區域及在復雜環境下組織施工作業時,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設專人負責監管,預防突發事故的發生。

  (九)對安監部門、礦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及坑口安全組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照“三定”原則(定時間、定措施、定負責人)及時整改。

  (十)全力對安全生產傷亡事故進行搶救,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并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三條礦山企業對外包工程應負有以下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方針,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二)負責和外委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三)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發現外委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存在任何形式的安全隱患時,應責令其及時整改,重大事故隱患、嚴重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時,應責令其停工整頓,并限期整改,若整改仍不合格的,應解除承包合同,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負責對工作區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檢查內容有:防冒頂、防炮煙中毒、防墜井、防透水、防坍塌、防滑坡、防火災、防意外傷害等。

  (五)建立健全爆破物品的領用登記和領退庫制度,防止爆破物品流失。

  (六)加強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管理。

  第十四條外委施工單位工程負責人要列席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參加日常的安全生產例會及安全專題會議,負責組織執行會議的有關決定、決議。

  第十五條外包工程合同或安全生產合同中必須明確:外委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工程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

  第十六條外委施工單位在作業區域及相關場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要及時上報,并及時啟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迅速組織事故搶救,努力控制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七條外委施工單位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時,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當地政府、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搶險和事故調查,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落實整改措施。

  第十八條礦山企業要將外委施工單位的有關情況報盟市安監部門備案。備案文件應包括:

  (一)外委施工單位備案表(見附件)

  (二)外委施工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外委施工單位建設施工資質等級復印件。

  (四)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五)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復印件。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內蒙古自治區安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12

  為規范業務、勞務外包的管理,及時解決外包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用人的規范、合法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1條各部職責

  1、業務外包部門:根據項目實施、部門(項目)人員情況,確定發起外包需求;負責外包人員的工作、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外包人員管理辦法的擬定與修改;負責、協調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體合作的洽談;負責協調外包業務中個體人員的意外險種的上繳;負責監督外包業務的日常執行;

  3、財務部門:接受相關的外包合作備案,按相關協議辦理外包費用核算及結算;

  4、總經理:負責審批外包人員管理辦法;審核批準相關部門的外包需求。

  第2條外包人員定義

  外包人員是指公司因人員配置無法滿足日常工作、項目需求時,需臨時外雇具有相關資質的公司或個人到我公司或項目實施地提供相應勞務,由我公司對其派遣的人員進行任務分配、管理、監督。

  第3條外包范圍

  1、軟件開發、測試、美工等非核心業務;

  2、集成項目實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項目。

  第4條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業:公司所有業務的人員外包無特殊情況均首選有法律主體、相關資質的企業進行合作,并且有權要求外包公司為其派出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發放工資,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意外險,規避用人風險。

  2、施工隊:特殊情況下,需與無主體的施工團隊合作時,施工隊必須指配具體人員負責與我方的溝通,并且負責施工隊內部的人員分工及管理。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施工隊成員辦理意外險。

  3、個人:因地點及應答時間等要求,可以選擇與個人進行合作。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意外險。

  4、無論與何種合作主體合作,用人部門(項目經理)必須配合人力資源部在合作前簽訂相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力與義務、支付方式、人員更換、結算方式等內容。臨時性(15天內)外包的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可由項目負責人與其口頭約定服務內容及服務方式,但必須將人員身份證、服務內容、結算方式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作為結算依據。

  5、特殊崗位法律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員必須提供相關人員的證件原件及掃描件,無相關證件的不得雇用。

  第5條外包發起的具體流程

  1、軟件外包:軟件部門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合理安排人員,當現有內部人員無法滿足項目開發需求時,提前一個月提交由總經理簽批的《項目外包申請單》至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情況選擇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薦至軟件部門。軟件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名單,與人力資源共同組織對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談、考察,并共同確認最終的合作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2、集成項目外包:系統集成項目在項目立項時應根據項目類型預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項目經理需將預計的外包費用一同在項目費用預算表中列出報總經理或主管經理審批。系統集成項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統集成部推薦,與人力資源部協商確定。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3、其他臨時必外包:臨時性(15天內)外包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需經部門主管同意且報相關信息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執行。時間超過15天,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審批后方可執行。

  4、保密項目的外包:業務外包內容涉及保密事項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外包,并且根據保密的具體要求,由人力資源部與外包公司或個人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

  第6條費用結算

  1、以工量為結算單位的,依據項目進度及相關協議支付外包費用。

  2、以出勤天數為結算單位的,在支付外包費用時,業務外包部門需提供外包人員出勤情況表作為結算的依據。

  3、為真實反應相關費用成本,與法人單位及施工隊合作的業務,合作方必須為公司開具正式發票。臨時的個人外包業務,確因個人無條件開具票據的,相關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與財務部門溝通解決方法,財務部門同意執行的方可辦理支付,未與財務部門溝通直接辦理支付的,財務部門有權予以拒絕。

  4、所有的外包費用,均需由業務外包部門填寫相關付款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負責人審批后,憑相關要求單據由財務部統一進行結算。臨時雇工,需由項目經理現場現金結算的,需作好相關簽收手續,簽收單需由雇員本人填寫,列明結算內容及實際金額。無相關簽收單據的,財務部門有權拒予確認該筆費用。

  5、外包的相關費用,計入相關部門、項目費用成本中。

  第7條日常管理

  1、外包項目人員由該項目對應的公司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2、業務外包部門或項目經理應做好外包人員出勤情況的登記;

  3、業務外包部門需在第一時間對外包人員宣講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員嚴格執行。

  4、業務外包部門對外包業務的質量、進度負第一責任,應實時對外包人員的服務質量進行要求、監督,發現外包單位或個人的工作不能較好或無法滿足公司相關要求時,及時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關人員仍不能滿足要求的,應向外包公司、施工隊或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更換人員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證項目按時、按質完成。

  第8條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報公司管理會議討論后由總經理簽批發布。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13

  第1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規范合理,約束參與外包人員的行為,確保公司信譽,并提升業務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外包人員管理

  外包人員指承包單位派來負責具體項目實施的人員,公司外包技術支持人員的日常工作安排、考核等管理由所在項目實施經理負責,項目經理共同參與。

  第2章過程管理

  2.1考核和管控

  (1)在外包人員參與具體項目過程中,實施經理應密切關注和評估外包人員的工作能力,采取動態管理方式,對外包人員開展日常績效評價和定期月度考核;一般月初確定績效承諾指標,月底由實施經理與項目經理共同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分。

  (2)一旦發現外包人員偏離工作目標等情況,應及時溝通,要求外包人員和承包方調整改進;對績效良好的外包人員,有權要求承包方給予員工獎勵。

  (3)我方項目管理人員有權按照項目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關要求,落實項目外包實施全過程的管控措施;

  2.2項目實施管理

  (1)承包方派出人員需向本公司提供外包人員詳細清單,詳盡提供人員姓名、性別、年齡、職務、工作簡歷等情況,信息必須真實可靠;

  (2)承包方需提供外包人員上級負責人的聯系方式,并建立外包人員工作情況反饋機制,本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負責人進行相關處理;

  (3)承包方派出人員必須執行本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服從項目實施經理指導和日常監督管理,未按要求執行的外包人員,本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進行撤換;

  (4)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實施經理需定期主持召開項目實施工作總結會議,外包人員須匯報項目的工作進度和總結報告;

  (5)公司有權對承包方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要求承包方進行處理或要求承包方撤換;

  (6)承包方派出人員造成公司財產損失或客戶公司財產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或外包人員給予賠償,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

  2.3人員管理要求

  (1)外包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資產管理、信息資料管理、安全管理等規定,如因個人原因造成我公司信譽受損、資產遺失或損壞,我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2)外包人員工作期間應自覺維護和監管本公司的資產或客戶公司的資產,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遺失或損失行為按相關公司規定進行賠償;

  (3)外包人員工作期間若遲到、早退、曠工或違反本公司員工管理規定,我方將予以申誡警告,情節嚴重者將通報外包方上級負責人予以處理;

  (4)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規定(本公司項目人員工作時間遵照客戶公司工作時間),除遇特殊情況并及時通知項目管理人員外,不得上班遲到,不得下班早退;

  (5)外包人員如需請假、休假或遇特殊情況未能上班,應在確保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及時告知我方項目實施經理;

  (6)外包人員需服從因業務需求進行的加班,不得無故缺勤或早退,特殊情況需告知我方項目實施經理;

  (7)外包人員工作期間,要求著正裝或休閑職業裝;

  (8)外包人員需根據項目的實施需求完成規定的文檔編寫和資料整理,并保證信息資料的安全保密性;

  (9)外包人員應每天提交工作日報,發郵件給社管實施郵件組和所在項目項目經理,包括解決的問題、碰到的困難、如何解決以及工作規劃。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 14

  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規合理,約束參與外包保安的行為,確保公司信譽,弁提升業務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聽從公司物業部人員的指派及調動,充分配合物業部人員的工作。

  第二條公司保安實行24小時值班制,明確分工,確保公司南門、中門、北門、南門收費崗、巡邏崗24小時均有值班人員在崗。

  第三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騙、防搶、防治安災害事件”的工作。

  第二章保安崗位職責

  外包的保安人員,如未能完成以下主要崗位職責及要求,我公司有權要求更換保安人員,或隨時終止外包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一條南門、中門、北門門衛值班崗職責

  門衛值班崗位是一個關系到維護園區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園區財產安全,塑造園區形象的重要崗位。因此,值班人員必須高度重視,認識負責,努力履行崗位職責。

  1、門衛值班人員在自覺、自律的基礎上,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培訓方可上崗。應正確保管和使用消防器材、警務器具等,要具備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門衛值班人員要對來訪人員及車輛進行嚴格登記,如:《來訪登記表》、《車輛進出登記表》等。對因公來行人員,要使用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非園區工作人員、非包月車輛到訪,可向來訪人員詢問登記確認后方可進入。對私自擅入人員,要堅持原則,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對個別社會閑雜人員混入園區,要堅決制止,切實維護園區正常工作秩序。

  4、門衛值班人員要注意各類門窗、電器、水電開關的關閉,要確保安全無事故。

  5、值班期間負責記錄《值班日志》和填寫其相關表格,做到及時、詳細、準確。

  6、門衛值班人員要負責值班室環境衛生,遇到雨雪天要早打掃、勤打掃,確保值班室干凈整潔。

  7、南門崗負責指揮公司南門前空地小車輛的整齊停放,嚴禁大貨車停放在公司南大門左右側;負責公司南門至中門崗廳前半個園區場地車輛整齊停放、電動車整齊停放。

  8、中門崗負責指揮公司小車停車位的整齊停放,預留公司部員工停車位。

  9、北門崗負責確保北門左右側嚴禁大貨車停放,嚴禁小車阻擋公司北門。

  10、所有門衛值班崗均有責任協助巡邏崗發現設備設施故障、事故苗頭和治安安全隱患例如:大貨車撞壞公司防撞條等,排查可疑情況或可疑違法人員。

  11、我公司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第二條巡邏崗職責

  1、巡邏工作以檢查園區治安安全、消防疑點為主要目標,“預防在先”為主要指導思想,以“確保重點”為主要原則。

  2、巡邏時要熟悉巡邏區域所有通道、重點要害部位及設施,熟悉和掌握巡邏區域安防設備及使用方法。

  3、巡邏中要善于觀察,做有心人,及時發現設備設施故障、事故苗頭和治安安全隱患,注意可疑情況或可疑違法人員

  4、巡邏時注意重點防部位有無異常動靜,有無忘記關閉門窗,有無水患火險等警情,若有,立即報告弁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5、巡邏時拾到貴重物品,應及時交到當班領導處,由領導聯系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6、巡查倉庫區以及停車場進出和停放的車輛,是否按管理規定停放,注意停放車輛有無特別變化情況,防止盜竊及惡意破壞等事件發生。

  7、按要求做好巡邏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記錄于《巡邏記錄表》能解決的問題當即處理,不能解決的應及時通知當值班長或保安隊長。

  8、巡視時見到客戶要主動打招呼問好,有禮貌地應答客戶查詢,實行文明服務。

  9、加強物業部、保潔等部門工作人員的溝通與交流,將日常巡視工作中發現的公共設施、環境衛生等問題傳遞給相關人員處理,弁跟進處理情況。

  10、巡查中如遇到外來人員參觀,應觀察其是否有管理處人員陪同,如沒有管理處人員陪同,應禮貌的上前詢問,弁向物業部匯報。

  11、巡邏過程中注意公用設施、綠化草地、公共衛生、檢查各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備器材是否完好無損,安全疏散標識是否醒目、正確,有無消防隱患,發現違章或破壞,及時按《損害公司財物管理制度處罰條例》處理弁向物業部報告。

  12、巡邏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客戶倉庫或辦公室,如有需要進入,須先聯系物業部人員,說明清楚情況后,由物業部人員陪同進入。

  13、我公司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第三條收費崗職責

  1、收費員要認真做好收費工作,熟悉系統各種操作程序,嚴格執行收費標準,準確掌握車輛收費圍,做到正確收取款項,不多收、不少收、不亂收、不錯收、不漏收,簡化手續,準確高效,減少車輛排隊等候時間。

  2、收費員必須遵守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服從領導安排,不得隨意調班,工作時間不得擅離崗位,竄崗聊天、大聲喧嘩、吃零食、抽煙等;不準由外人替代收費;上班必須鎖好門,禁止其他人員進入收費崗亭,否則按違反公司紀律追究處理。

  3、如遇有車輛“沖崗”、“拒絕交費”等情況,因記錄好車牌號,立即報告保安隊長,阻止其逃離現場。

  4、如發生錯收、漏收等情況,費用由收費員補足,2次以上該行為,我公司有權要求更換該收費員。第四條保安隊長職責

  1、必須指派2個保安隊長,分別負責白班及晚班保安管理工作。

  2、執行物業部的指令,每天向物業部負責人匯報當天園區安保情況。

  3、準確傳達物業部的工作安排,制定保安部門的工作計劃,弁負責檢查落實情況。

  4、每日檢查各保安的工作,包括: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邏記錄;《來訪登記表》、《車輛進出登記表》;

  5、負責擬定保安部的員工培訓計劃,要求每周進行一次保安培訓。

  6、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事件(包含各種治安事件),如在下班期間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應當及時回來處理。

  7、負責消防系統、制定消防設施、器材的安全檢查制度,弁負責檢查落實。

  8、制定消防知識宣傳計劃,定期對員工進行業務培訓。

  9、我公司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第三章保安具體要求、人員行為準則

  外包的保安人員,如未達到以下要求,我公司有權要求更換保安,弁在5個工作日完成。

  第一條保安年齡、形象要求

  1、外包保安年齡必須在55歲以下,具備初中以上文化,無紋身,無明顯傷痕,無不良嗜好,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行為,品貌端正,較好的形象氣質。

  2、責任心強,能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待客熱情,有較強的服務意識,服從公司物業部及相關領導的管理。

  第二條儀容儀表、禮貌禮節

  1、外包保安人員必須統一裝著,統一佩戴工號牌,不留古怪發型,形象積極健康。

  2、如遇外來領導參觀,應站立敬禮

  第三條日常行為規

  1、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干凈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第四條工作紀律

  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4、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公司商業秘密。

  5、儀容不整,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6、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打瞌睡,吃零食等。

  7、對群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送貨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8、脫崗、漏崗、睡崗;夜半值班人員睡覺被發現兩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須更換掉該名保安;脫崗10分鐘以上被發現兩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須更換掉該名保安。

  9、執勤時間,對講機私用,影響勤務。

  10、非保安人員及我公司工作人員進入保安室。

  11、未經報備我公司物業部人員,擅自調班。

  12、不服從指揮。

  第五條罰款條例

  外包保安人員,被我公司負責人發現以下行為,按罰款條例進行處罰,從當月保安服務費用中扣除。

  1、工作時未穿保安員統一服裝,有損保安形象的,扣款50元/次/人。

  2、工作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吃零食、抽煙行為,扣款100元/次/人,被發現三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須更換掉該名保安。

  3、脫崗、漏崗、睡崗,罰款200元/次/人,被發現二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須更換掉該名保安。

  4、巡邏崗未向物業部報告巡邏情況,私自將處罰金額據為己有,除交出處罰金額外,罰款500元,外包保安公司必須立刻開除該名保安。

  5、保安人員對司機索取好處、貪小便宜;保安人員收取司機賄賂的,罰款500元,外包保安公司必須立刻開除該名保安。

  6、發現收費員貪污的,除補足費用外,罰款500元,外包保安公司必須立刻開除該名保安。

  7、私自找人頂班,罰款200元/次/人,被發現二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須更換掉該名保安。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01-31

外包工程人員管理制度02-15

外包管理制度11-03

外包服務管理制度02-12

外包安全管理制度04-03

外包工管理制度10-09

物業外包人員考勤制度05-16

物業外包人員的考勤制度05-24

食堂外包監督的管理制度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