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制度【薦】
在當下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車輛管理制度1
1進入現場機械必須做到機容機貌整潔、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安全保護裝置齊全,起重機必須經正式檢驗站檢驗合格并懸掛安全準用證;否則,不得進場使用。
2進入現場的機械使用隊伍,應具備使用、維修保養和缺陷整改的.相應能力。
3施工承包商應明確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機械、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做好機械、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機動車輛在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必須限速行駛;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酒后駕車;線路施工必須把防止交通事故作為重大風險加以控制,特別要嚴格審查租用車輛、駕駛員所有證照是否齊全有效,并簽訂租車合同,明確雙方職責;嚴禁客貨混裝;嚴禁使用農用車、拖拉機作載人工具。
車輛管理制度2
為了科學、規范、合理有效地使用車輛,最大限度地節約成本,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做到行車安全,用車高效,節能降耗,全力支撐和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總公司、分公司、各項目部的所有公務車輛。
二、公務車的使用管理
1、公司公務車輛全部交由辦公室統一調配管理,辦公室根據公司用車需求合理調派車輛。
2、車輛駕駛原則上實行專車專用,專車專管制度。若司機請假或另有任務,辦公室可指派其他司機或持有駕照人員駕駛。
3、嚴禁公車私用。車輛不得用于私人事務,一旦發現,對駕駛員和使用人均按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理。外單位或個人借用,應報總經理批準,同時該車司機應記錄并告知借車人車輛狀況,并且牢記借車時間。接客或接送本單位員工需要用車的,由辦公室主任調配或請示總經理批準。
4、確保行駛安全,嚴禁無照駕駛、酒后駕駛、超速駕駛、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由于無照駕駛或擅自出借或動用車輛而受到罰款、處罰的,由該車駕駛員自行承擔;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該車駕駛員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公司概不負責。一年內沒有受到處罰的駕駛員,公司將予以表彰、獎勵。
5、下班后及夜間,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地點(特殊情況除外),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如需用車,原則上由總經理安排所保留的車輛。嚴禁未經請示私自動用公務車,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6、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出差人員,須填寫《公司車輛使用登記表》(見附表1),用車一天以內由辦公室主任審批,用車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7、車輛如在公務中遇到車禍,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立刻與公司管理聯絡,并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凡外人借車發生事故的,一旦獲悉情況,就得向公司匯報,不得隱瞞。
三、公務車的使用
1、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先完成工作或接待任務,后其他事務的原則安排。
2、專車專用。總公司現有車輛兩輛,必須再借用鄂g62288和鄂a1122兩輛轎車(借用合同另訂)供董事長和總經理專用
3、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辦事、聯系業務、接送。
4、接送公司賓客等。
5、每10天應登記車輛的行程公里數(見附2《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
四、車輛用油管理
1、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使車輛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公司所有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二卡(中石化和中石油)制度。一般情況不允許現金加油。若卡內無款或其他特殊情況的,現金加油后必須憑正規的稅務發票報銷。
3、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
10天登記一次(見附2表《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月底登記完畢后,連同表1交給辦公室主任存檔備查。
4、司機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應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五、維修保養與保險
1、本公司實行專車專管制度,駕駛員必須愛護車輛,每周應定期對自己駕駛的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2、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根據一天的用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視方便與否予以加油,最好不要在出車時才臨時加油。
3、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做到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及時發現車輛問題和隱患,及時向車輛管理員反映,及早進行維修,避免嚴重的損失。盡量自己動手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4、加強車輛維護管理,建立車輛維修臺賬。車輛管理員應督促駕駛員定期進行保養檢修,如實如數地登記維修、罰款情況,每次維修費用如實填入《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
5、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6、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車輛管理員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六、車輛費用報銷車輛維修保養、油費、過道、停車洗車等其他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應貼好票據,經總經理簽字審批后,到財務部據實報銷(或由辦公室主任代付)。
七、附則
1、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
2、未盡事宜,由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商定增改。
車輛管理制度3
一、用車要有計劃性、科學性,杜絕浪費,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作用。
二、堅持用車審批制度。需要用車者,要至少提前半天將用車計劃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籌安排車輛。如遇緊急情況,可及時與辦公室聯系、調度車輛。
三、優先保障各局長公務用車,如有兩人以上需到市教育局開會、報材料等,在車輛可調度情況下由辦公室統籌安排車輛,出發歸來后要到辦公室注銷用車。城區內原則上不派車。
四、非工作用車、外單位用車或個人用車須經局長批準。
五、駕駛員要按照規定時間值班,保障局機關事務性工作正常開展。駕駛員出車要做到安全正點,工作時間一律不準飲酒。因工作失誤造成人員傷亡或車輛損壞,扣發全年安全獎,臨時工辭退,正式工停開一年。
六、駕駛員要自覺加強車輛維修與維護,保持車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排除小故障不進維修廠,大故障根據不同車輛型號,報經局長審批后,由辦公室和駕駛員統籌安排維修。
七、下午下班后出發歸來,車輛要入庫存放,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八、嚴禁駕駛員私自駕車外出,如擅自出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當事人負責,臨時工辭退,正式工調離。
九、堅持用油登記制度。車輛加油由駕駛員和辦公室人員相互簽字、登記,辦公室每月統計各車輛行駛里程數、用油數、車輛維修及車輛過橋等費用,向局長辦公會匯報并張榜公布。
十、本辦法自1月1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4
為確保安全行駛,規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除駕駛室按規定乘座人員外,車輛的其它部位一律不準乘坐人員。
6、車輛駕駛員要對本車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
7、所有車輛必須配備2個5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方向、剎車、燈光、輪胎、發動機、儀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證情況,每四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車輛年檢。
2、檢查規定:
(1)駕駛員應在每日上班開車前、班中、班后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2)公司每月應對本單位的車輛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
車輛管理制度5
為了嚴格鎮政府機關車輛管理,使車輛管理正規化、規范化,特制定車輛管理規定如下:
一、車輛管理的原則、范圍
1、按照上級公車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厲行節約、保障正常工作開展”的原則實施本制度。
2、車輛管理的范圍:防火車、租傭公交車、哈飛峻意面包車。
二、車輛的管理和調度
1、公車使用實行“統一調控、領導批準、專職司機出車”的管理制度。
2、車輛使用的范圍是公務用車,其他私人事務一律不得使用公務用車。
3、鎮機關所有車輛由鎮黨政辦統一調度。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車,必須先經鎮書記或鎮長批準后,方可由專職司機到黨政辦領取車輛鑰匙出車。
4、車輛使用完畢,出車司機必須檢查車輛狀況,保證車輛完好無損,有問題必須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鑰匙交回黨政辦。
5、公務用車,在下班后或公休日必須停放在鎮政府院內,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6、因工作需要下班后及公休、節假日用車的,需事先向鎮書記或鎮長請示,經同意后方可到黨政辦領取鑰匙出車。
7、嚴格控制車輛用油管理和維修費用,由專職司機到指定地點加油或維修。
三、車輛的使用
1、車輛由專職司機負責開車,其他人員遇特殊情況需經領導同意方可開車,否則一律不準私自駕駛。
2、公務車不得借給其它單位人員使用。如將車輛私自借給他人或不用專職司機出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違反規定的個人負責。
3、車輛駕駛員必須具備車輛駕駛資格,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超速超載、酒后開車、疲勞駕駛和違反操作程序駕駛,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駕駛者負責。
4、駕駛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失等現象,應立即報告。
5、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的`,在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負責者負擔。
四、車輛的保養
1、駕駛員要時刻注意車輛保養,車輛的維修養護由專職駕駛員負責,有問題及時維修,不開帶病車。
2、車輛需要維修的,由駕駛員事先向主要領導提出申請,到鎮政府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否則維修費一律不予報銷。自行修理者,經主要領導同意可憑購買材料零件費用憑證報銷。
3、如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維修費,應依情節輕重,由鎮政府與駕駛員或車管專人負責。
車輛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公司的小車及中巴車輛。
二、車輛管理
第三條本公司的車輛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并指派專人負責調度;公司勞務輸出項目車輛由輸出項目的管理處統一管理,具體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司機(或自駕者)攜帶外,其余均由專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車輛移交手續,并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移交。
第五條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者,應將經部門核準的《公務外出單》交專人簽字,專人依公務的重要性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專人不予派車。接送公司領導及員工上下班、定時接送業主或看樓客人,不填外出單。其它符合規定的用車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業主舉辦各種活動等),由專人填寫外出單。
第六條每輛車內均設置《出車日志》,供司機每次出車時填寫(用車人配合簽字)。司機必須認真填寫表中各項內容,每周呈專人核對,如專人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提出批評。行政人事部也將不定時予以抽查,對不聽勸誡屢教不改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負責核準一切車輛費用的繳納(包括:停車費、過路費、油費、維修保養費及違規費等)。
三、車輛使用
第八條車輛應由專職司機駕駛(經公司許可自駕者,應善盡駕駛人責任)。出車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駕車人應對可能出現的后果負責。
第九條車輛行車途中應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人承擔。
第十條司機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交給他人駕駛或學車,違者受罰。
第十一條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然后要求執勤保安簽字確認。特殊情況(如返回時已逾晚上十二點,或早上6:00以前須外出公務)經專人特許可以停放在司機居住的公司物業小區。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通規則、損毀、失竊,將追究司機的`責任。
第十二條沒有正常的調車手續,任何時候不準擅自將自己保管的車輛借予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更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私自動車。
四、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三條司機負責每周對車輛進行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第十四條車輛的維修、保養應由特約修護廠維修,填寫《車輛請修表》報行政人事部審批,否則修護費用一律不予報銷。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公司安排司機人員每月將車輛開至修護廠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維護、清洗、打蠟等保養工作。
第十五條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與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第十六條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視情節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負擔。
五、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七條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公司將追究責任司機的責任。駕駛人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第十八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專人聯絡,專人除即刻前往處理外,并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十九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共同負擔。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公司各負擔一半。
六、費用報銷
第二十條公務用車停車費、過路費、油料及維修費憑票證經審核后實報實銷。
七、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7
第一條用車規定
(一)學院車輛由院辦公室負責調度,部門用車需填寫派車單,由部門負責人和院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車隊派車。院長用車由院辦公室下達派車單。
(二)如遇緊急事情或因部門、院辦公室負責人不在單位時,需電話按以上程序申請。院辦公室通知車隊先派車,用車部門事后補辦派車單,并注明補辦字樣。(如不補辦,車隊可拒絕該部門再次用車)。
(三)緊急情況用車由學院總值班直接調遣,事后按程序辦理手續,并說明事由,注明補辦字樣。
(四)學院客車按日常規定班次、時間出車,客車班次、時間應公示,非特殊情況未經院辦公室負責人批準,不得改動班次和時間。
(五)特殊情況使用客車時,由院辦公室負責人通知車隊派車。
(六)各車駕駛員未經派車,不得擅自出車。
(七)駕駛員平時應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隨時聽候安排。
(八)小車駕駛員每次出車,需根據派車單填寫小車運行周報表,并每周按時上報院辦公室核對。
第二條安全駕駛規定
(一)駕駛員要安全行駛,文明駕車。
(二)各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車輛停放規定,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遇特殊情況不能在指定地點停放的,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
(三)班車駕駛員出車時,需按規定路線行駛,正點到達,不得自行改道;小車駕駛員出車時,需按派車單上的指定地方直接正點或提前到達,需到其他地點的,必須經車隊隊長同意。
(四)駕駛員在外停車時,車輛需停放安全,必須停放在停車場,外出臨時停放時,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
(五)駕駛員出車時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六)駕駛員工作期間嚴禁喝酒,不得因喝酒影響工作,不得酒后駕車。
第三條車輛維修保養規定
(一)駕駛員平時應勤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排除故障,保持車況良好。
(二)車輛的正常保養、維修需經車隊隊長同意并到學院定點修理廠維修,維修項目需經車隊隊長同意,如不在定點維修廠維修的,費用自理。
(三)車輛出差在外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向車隊隊長匯報,維修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由車隊隊長批準;3000元以內的,由院辦公室負責人批準;維修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由分管院長批準。根據故障大小及維修難易程度決定維修地點。
(四)車輛補胎、充氣、打黃油,允許就近由司機自行處理。
第四條車輛用油規定
(一)車輛加油需到學院指定加油站加油,駕駛員核準單價、加油后在加油表上簽字。
(二)車輛出差時,先在單位定點加油站加滿油,中途油量不夠時可在外補充,并請同車同事在發票上簽名證實。
(三)車輛加油時只允許向本人所駕車輛的油箱內加油,不得給學院以外其它車輛加油或向油箱以外其它物品內加油。
(四)駕駛員每月向車隊隊長匯報車輛行駛公里數,由車隊隊長核算每輛車的百公里耗油量,作為考核司機的一項指標。
第五條駕駛員行為規范
(一)駕駛員上班期間需穿戴整齊、干凈,語言需文明,不得講粗話。
(二)駕駛員平時應保持車輛干凈、整潔。
第六條處罰
(一)駕駛員未經批準,私自用車者,提前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二)駕駛員不在學院指定地點停放車輛,按私自用車處理。
(三)駕駛員不按交通法規停放而造成的車輛損失由駕駛員承擔責任;平時違章駕駛被罰款由駕駛員承擔責任。
(四)發生交通事故,由駕駛員負全責的,本人應承擔保險費以外一切費用的50%;由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本人承擔保險費以外一切費用的30%;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的,本人承擔保險費以外一切費用的10%;駕駛員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發生交通事故的,視情節給予公開批評、記過、記大過處分,直至提前解除合同。
(五)給學院以外其它車輛加油或向油箱以外其它物品內加油的,一經發現,提前解除合同,同時賠償損失。
(六)酒后駕駛車輛,給予提前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七)在車輛維修中,亂虛作假,虛報費用的,給予提前解除合同。
(八)駕駛員因操作不當或疏于保養而造成車輛損壞的,承擔維修責任(如已匯報車隊隊長,隊長不及時安排處理的,由隊長負責)。
(九)其他違反車輛相關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公開批評及以上處分,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提前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本規定由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車輛管理制度8
一、站部人員用車需提前向站長報告,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
七、對不執行本規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人要按規定予以賠償。
八、基本辦公用車范圍:
1、各部門人員工作需要。
2、財務人員去銀行兌提取現金等。
3、參加各種會議。
4、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5、其他情況。
九、嚴格按照高管局、管理處的`用車制度用車。
車輛管理制度9
為了切實加強警用車輛管理使用,確保警用車輛正常運行,促進公安業務建設,特制定以下八條措施。
一、縣局所有單位車輛實行固定駕駛員專人駕駛。局機關駕駛員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每年簽訂一次安全管理責任書,其它業務單位安全責任書
由駕駛員所在單位主要領導負責簽訂。從 20xx年11月1日起 ,所有駕駛員必須持警車準駕證上崗,凡未領取警車準駕證的,一律不得駕駛警車,若發現駕駛警車現象的追究單位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責任。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非警人員和無照人員駕駛,凡發現一次,屬聘用的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處理。若發生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自負。縣局和車輛使用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公務派車。各單位均要實行公務用車、派車制度,自制派車表,局機關公務用車原則上由各單位填寫,駕駛員持派車單到辦公室領取加油單。
三、定點停放。所有車輛在非工作時間必須停放在車庫或指定位置,嚴禁將車輛停放在飯店酒樓和公共娛樂場所前,未經主管領導批準,駕駛員私自將車開出或將車輛隨意停放在外,發生問題及交通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單位概不承擔責任,發現一次扣發一個月工資的50%,發現第二次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
四、規范駕駛。嚴禁在非公務期間鳴警笛、亂停亂放、逆行、闖紅燈,如違反要求,一經發現的要在全局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待崗一個月。
五、定點維修。駕駛員要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生,車輛需要維修時,必須提前申報,經核實,由主管領導批準后,持維修單到指定修理點進行維修。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外出執行公務的車輛無法保障行車安全需要維修時,駕駛員必須向車輛主管人員報告同意后,方可在外地維修。
六、駕駛員要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嚴禁飲酒。未出車在上班時間內,駕駛員不能離開單位,保證隨叫隨到,鑒于公安業務的特殊性,手機要24小時開機。凡每月累計3次不在崗或一次不在崗貽誤工作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
七、鉆研業務。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駕駛有關知識,不斷提高駕駛水平,嚴禁疲勞駕車、駕駛帶病車、開英雄車、酒后駕車,違者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處理。
八、責任追究。駕駛員若一年內發生一次一般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給予待崗1個月,負全部責任的,待崗2個月;全年發生兩次一般事故的給予待崗3個月;凡發生重大以上事故,負次要責任的待崗6個月,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予以辭退,一切損失費用自負并追究法律責任。
車輛管理制度10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環境,保障小區內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和<浦東新區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由金橋灣清水苑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委托小區物業公司組織實施。
物業公司對車輛的管理是履行<物業管理合同>,小區內所有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車管員)的行駛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小區車位實行有償使用,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費。小區車輛管理制度。停車費收入歸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物業公司應有專人進行停車費管理,公開賬目,并定期結算與公示收支情況。根據維修基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停車費收入在扣除車輛管理成本和業主大會授權使用的費用后的結余部分納入小區維修基金賬戶,每年一次分攤到業主賬戶。欠繳或侵占停車費是損害全體業主利益的行為。
第四條將小區業主共有的停車位供車輛使用人停車的行為關系,不含有對車輛保管的義務與責任。提供良好的停車條件,營造有序的活動場所是小區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標。
車輛進出管理
第五條小區安裝停車場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實行車輛智能化管理。小區車輛管理制度。所有車輛進出小區必須持清水苑小區車輛ic卡(以下簡稱:ic卡)刷卡通行。車輛在通過大門道閘時必須一車一桿逐一進出,不得尾隨前車沖卡。
第六條ic卡分為月卡、充值卡和臨時卡三種。實行一車一卡制。ic卡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一致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第七條月卡僅限小區居民及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實行來訪車輛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后領取臨時卡,刷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驗卡后交卡付費。小區居民和單位也可以選擇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現金繳費驗卡和進入登記的麻煩。固定車位車主不得使用充值卡。來訪車輛當天再次進出小區憑繳費收據免繳費。
第九條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后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十條領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繳押金20元,無卡或ic卡遺失、超期和損壞的車輛無法進出小區,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ic卡遺失、損壞應支付損失費30元。
第十一條非小區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第十二條小區車位滿位,車管員應及時告示并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
車輛行駛管理
第十三條小區主干道實行單向行駛。長島路北大門為進口,只進不出;臺兒莊路西大門為出口,只出不進。司機必須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條為了保持小區的安寧,小區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進出小區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六條車位的設置。停車位分為固定車位與臨時車位二種,統一編號。固定車位標有車牌號,供小區居民和單位工作人員停車。臨時車位無車牌號標志,主要供外來車輛停車。
第十七條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占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車位的申請。無欠費記錄的車輛使有人,小區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固定車位申請登記手續;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辦理固定車位申請登記手續。
按登記先后順序,先到先得原則安排車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擁有一個固定車位。對確需第二個固定車位的居民戶,經批準后可以申請登記,按第二個固定車位的停車費標準繳費。但無車位居民應優先考慮。
第十九條車位的登記。車位申請確認后,車位使用人應及時辦理登記手續:簽訂車輛停放協議,繳費,領取停車證(置于車輛擋風玻璃右側內)與ic卡。手續辦理不完備不能領取停車證與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車位。
第二十條車位的變更。變更固定車位使用人僅限本戶居住人,經物業公司同意后并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一條車位的退還。車位為全體業主的共有資源,業主產權轉讓、租賃戶更變等,應及時到管理處辦理退還手續,不得擅自轉讓車位。一旦發現,將收回原使用車位并取消雙方車位申請資格。車位退還后如再次申請須另行申請登記。
車輛管理制度11
為進一步加強專用車管理,確保專用車安全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寫要求》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管理制度。
1、定期做好專用車輛維護、檢修工作,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4、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5、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6、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按交管部門的規定進行車輛年審及道路運輸許可年審,并備案。
車輛管理制度12
商務局機關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為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約開支,規范車輛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領導和局機關各科室工作人員用車需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用車范圍給與合理安排調度。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干部開車、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離開,需向辦公室報告去向,以方便聯系。
七、對不執行本規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人要按規定予以賠償。
八、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九、局機關基本辦公用車范圍:
1、各科室人員深入多家企業調查、協調工作,而且路途較遠的;
2、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大額現金;
3、去市區兩級政府接訪或處理突發事件;
4、參加市區兩級黨委、政府會議(駕駛員將參會人員送到會場后,立即返回局機關待命);
5、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車輛管理制度13
遵照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以及《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車輛技術及檔案管理制度,以規范公司車輛技術管理工作。
一、車輛行駛證年審
車輛技術管理人員提前二個月制作車輛年審月度計劃表,并安排駕駛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車管所年審車輛。車輛年審合格后將行駛證復印件交公司車輛技術管理人員備案。
二、車輛道路運輸證年審
車輛行駛證年審合格后,到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等級應達到二級以上。車輛技術等級審驗合格后,車輛技術管理人員持車輛技術等級評定表、年審合格后的行駛證復印件、道路運輸證原件及車輛技術檔案在審驗到期當月到市交管處車管科對車輛進行年度技術等級審驗。車輛技術等級審驗合格后,車輛技術管理人員應將車輛技術等級評定表、年審合格后的行駛證復印件及道路運輸證復印件保存到車輛檔案袋中并在單車技術檔案中予以記錄。
三、車輛維護與上線檢測
1、車輛二級維護
貨物運輸車輛自車輛運行之日起,每三個月需對車輛進行一次二級維護。車輛技術管理人員應提前一月制作車輛二級維護月計劃表報,并按計劃安排駕駛員到具有貨物運輸車輛維修資質的修理廠進行維護,并到符合國家標準的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車輛二級維護檢測。二級維護上線檢測合格后,車輛技術管理人員持相關資料在二級維護到期15日內到交管處車管科對車輛二級維護進行備案,備案完畢后車輛技術管理人員應將二級維護合格證原件交駕駛員隨車攜帶,合格證復印件、報修檢驗單原件、維修過程檢驗單原件及檢測報告單原件保存到車輛檔案袋中并在技術檔案中予以記錄。
2.車輛日常維護
車輛技術管理人員和駕駛員必須對車輛勤保養、勤檢查、勤調整,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
駕駛員發現故障應及時檢修,個人無法排解的故障,應及時報告車輛管理人員處理;超越自修能力的項目,由車輛管理人員聯系修理廠修理。
車輛在外出執行運輸任務出現車輛故障駕駛員不能自行修復時,駕駛員要及時向車輛管人員報告,由車輛管理科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廠維修。
車輛維修完畢后應將維修的相應資料交與車輛技術管理人員,車輛技術管理人員將相關資料保存到車輛檔案袋中并在技術檔案中并予以記錄。
四、車輛入籍、轉籍、報廢管理
車輛技術管理人員負責車輛入籍、轉籍、報廢管理工作。舊車入籍、轉籍必須將車輛檔案袋隨車轉入、轉出并在單車技術檔案上作好記錄;新車入籍必須建立健全車輛檔案內容;車輛報廢須將報廢證明放入車輛檔案袋。從車輛開盧至車輛報廢整個流程必須在車輛檔案袋中予以體現并有據可查,有據可依。
五、車輛檔案管理
1.車輛檔案分類
1)在戶車輛檔案
2)注銷、過戶車輛檔案
3)在戶車輛管理協議
4)已注銷、過戶車輛管理協議;
2、檔案的歸類、排列與編號
1)車輛檔案歸為4類后,應把每份材料歸入相應的類別中去。
2)車輛檔案歸類后,每類中的材料應按一定的順序排列起來:即按照材料形成的時間先后,從遠到近,依次排列。
3、車輛檔案管理
1)車輛檔案由檔案管理人員統一管理,除檔案管理人員之外,其余人員嚴禁動用任何車輛檔案。
2)檔案管理人員對車輛檔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負責,如出現車輛檔案丟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車輛檔案管理人員負責。
3)所有車輛檔案一律用檔案袋保存,一輛車一份檔案袋。
4)凡有車輛上戶、過戶、注銷、報失等,新的檔案內容應在車輛手續辦完當天歸入相應的檔案類內。
5)車輛檔案資料內容:單車技術檔案本、車輛技術等級評定表、二年內的二級維護資料原件(三單一證)、車輛照片、機動車輛登記證書原件、保單原件、大修資料原件及大修單復印件、從業資格證復印件、行駛證復印件、道路運輸證復印件、駕駛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押運證復印件等其它臨時檔案資料。檔案管理人員要完善檔案資料并及時進行維護更新。
6)車輛檔案查閱:無關人員不得要求查閱車輛檔案。相關人員因工作需要必須查閱車輛檔案且需帶離公司的,經公司負責人同意后,查閱人填寫《車輛檔案借閱登記表》,檔案管理人員方可提供資料查詢。
4、檔案保存期限與銷毀
所有已下戶車輛檔案在車輛下戶之日起12個月后銷毀,銷毀的檔案由檔案管理人員填寫銷毀申請單,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核后由檔案管理人員執行銷毀。審核、執行人員要在銷毀申請單上簽字,并存檔案。
車輛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企業內機動車輛,是指限于企業廠區范圍內(含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及作業的機動車輛。
第三條車輛應車容整潔、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污染物排放、噪聲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及規定。
第四條行車制動裝置的'制動力、儲備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動完全釋放時間等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機械式制動器、拉桿拉線等機件應完好無損。車輛的制動距離、跑偏量、駐車制動性能要求等應符合有關標準及規定。
第五條企業應加強對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證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運行。
第六條廠內機動車輛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
1.車輛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2.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3.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4.車輛事故記錄。
第七條在用、新增及改裝的廠內機動車輛應由用車單位到所在地區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登記,建立車輛檔案,經勞動行政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核發牌照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屬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九條企業應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檢查。
車輛管理制度15
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內部管理,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明確司機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的密切關系,提高司機的工作責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貨運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年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專用,其它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扣款1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指定的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將車輛開回指定的停車場,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卸貨,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款100元并追究責任,重犯要從嚴處罰。
(4)車輛進出碼頭,均要遵守碼頭有關紀律、制度,限速為20公里/小時,若在廠區、物流園區裝、卸貨,均要遵守廠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扣款并寫檢討書,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早上8時),特殊情況除外(例如當天零時后收車者),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車隊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休息。否則,報公司從嚴處理。
(6)司機不得向貨主提出要小費、吃飯、住宿等,不得參與賭博、非法性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公司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同時應做好應急處理,保護現場,依據公司決定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8)司機報銷過橋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發票收據,如發現經核實處以100元的扣款,重犯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貨主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
(10)無正當理由對放貨物在貨車上而不及時卸貨的司機第一次扣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1)對裝貨或卸貨回來而不與倉儲部門交接、交單而直接卸柜的司機,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2)將客戶通知要求當天拉走的貨物放在廠而不及時拖回的司機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3)違規使用尾板造成事故或損壞尾板的,由司機承擔相關費用。同時處以100元的扣款,重犯者從嚴處罰。
(14)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5)對在工作時間內穿拖鞋或不穿工衣等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6)管理人員有急事呼叫司機,而司機故意不復機的每次扣款20元。
(17)在目的地裝卸貨時不注意觀察柜的破損情況,不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8)司機裝卸貨完畢之后沒有及時加蓋遮雨布防雨的,每次扣款50元。
(19)對故意不及時歸還拉貨工具的每次扣款50元,對遺失隨車工具的按工具購買單價賠償;
(20)司機利用公司車輛幫人帶貨私下營運拉貨的,一經公司查明一律做辭退處理;
(21)司機拉貨回公司應及時將裝車清單交給倉庫人員清點貨物,丟失清單或者沒有按時交單的,每次扣款10元;
(22)司機在貨站發錯貨物未交付清楚的,則按運費的1/3或按300元/票作為扣罰標準。
二、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扣款(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扣款,公司不予報銷,由當事司機自行到交通部門繳納扣款
(7)司機應保證出車證件齊全,并對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性檢查,確保安全行車
(8)司機出車應努力做到經濟安全,盡量減少各種浪費;
(9)在運輸作業或在目的.地裝卸貨過程中,由于司機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及貨物損失,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根據其事故責任以及經濟損失的程度扣款。
(10)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年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年終時一次性獎勵給司機,以作鼓勵。獎勵方法如下:
對全年沒有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務態度好、能同公司節約維修等費用、工作積極的司機給予800元的獎勵;
(11)車隊應定期對所有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并填寫《車輛安全檢查表》留存,發現問題及時改善;對于需要維修的車輛,應在公司指定的維修點維修,不得擅自在其他地點維修,否則,當事人將處以300元的罰款,維修完畢應填寫《車輛保養與維修記錄表》留存;
(1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違章行為,司機應第一時間匯報給車隊長,同時保留現場或拍照取證,同時通知交警,涉及保險理賠的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處理。事件處理完畢,車隊長應填寫好《車輛違章記錄表》以備留存查詢。
扣款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扣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扣款,主責的按經濟損失的15%扣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20%扣款。
2)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機負次責的扣款100元,同等責任扣款150元,主責扣款200元,全責扣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扣款200元,同等責任扣款300元,主責扣款400元,全責扣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扣款500元,同等責任扣款1000元,主責扣款20xx元,全責扣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0以上,司機負次責的扣款5000元,同等責任的扣款10000元,主要責任的扣款15000元,全責的扣款20000元。
6)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7)如有私開封志或有盜竊行為的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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