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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管理制度

時間:2023-08-03 18:41:37 制度 我要投稿

工會管理制度集錦2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會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會管理制度集錦20篇

  工會管理制度1

  為了深入貫徹實施《工會法》,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認真履行工會的“四項”職能,進一步做好工會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

  2.組織職工依法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和其他形式,參加企業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決議的執行。

  3.幫助和指導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定額、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與企業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并監督集體合同的履行。調解勞動爭議。

  4.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攻關、技術協作、發明創造、崗位練兵、技術比賽等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

  5.組織培養、評選、表彰勞動模范,負責做好勞動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6.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職工學習文化,科學和業務知識,提高職工素質。辦好職工文化、教育、體育事業,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7.協助和督促企業做好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衛生和保險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參與勞動安全衛生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公司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做好困難職工幫扶救助工作,為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8.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

  9.加強組織建設,健全民主生活,做好會員會籍管理工作。

  10.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資產。

  工會管理制度2

  為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做到“用得合理,員工滿意”,更好地為員工群眾服務,按照工會會計制度和上級工會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工會會計制度》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根據年初公司工會審定的預算,合理使用各項經費。

  (1)經費報銷時應填寫清楚,由工會主席審批后方可報銷。(2)購買一次性低值易耗品發票應注明金額,由經辦人、驗收人、工會主席審核簽名。(3)商家出具的發票合法,內容完整。

  2、堅持預、決算管理原則。一切經費均應納入預算,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結算。

  3、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4、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工會經費支出應重點用于維護員工權益,開展員工教育和員工群眾性活動等。

  5、堅持勤儉節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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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堅持為員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

  7、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每年一次接受同級經審委的審查。定期公布賬目,向“職代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接受代表和會員監督。

  二、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1、員工活動費。用于組織員工開展集體活動。如旅游活動、聯歡會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用于開展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等方面的開支。

  (1)員工教育:用于工會舉辦的員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員工教育所需資料、酬金;工會舉辦各種知識競賽、培訓等。

  (2)文體活動:用于工會舉辦員工業余文藝體育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展覽等;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及維修;文體匯演、比賽獎勵;以及按規定開支的餐費等。

  (3)宣傳活動:用于工會組織政治、法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的酬金;工會組織技術交流、員工讀書活動以及舉辦展覽、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節日工會組織活動的宣傳費;工會為基層工會配發的圖書費等。

  2、工會業務費。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如:工會干部培訓所需教材、費用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工會積極分子;“巾幗建功”優秀女工;文明員工、文明家庭等獎勵;建家活動費用;維護員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勞動爭議協調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費用;慰問困難員工的費用;辦公費、差旅費等費用。

  三、工會會員會費收入、經費上繳規定

  1、會費收入。根據會員崗位工資標準0.5%交納會費,各單位工會足額上繳至公司工會財務,所繳會員會費由各單位工會自行開展活動,公司工會憑發票報銷。

  2、經費上繳。各單位按工資總額2%計提工會經費,及時上繳公司工會。

  四、專用基金使用管理

  困難補助費。根據公司工會《員工住院、困難補助實施辦法》的要求,按照審批程序給予補助。慰問傷、病員工,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能作為其他開支。

  五、固定資產管理

  1、工會的固定資產實行專人管理。2、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六、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xx有限公司工會辦公室。2、本制度之下發之日起執行。

  工會管理制度3

  為了充分發揮教代會代表、工會組長在學校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使民主渠道通道,特制定工會小組民主管理制度。

  一、 教代會代表、工會組長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認真學習《集美中學教職工代表大會章程》,增強民主管理意識,盡職盡責作好工作。

  二、 堅持實事求是,注重調查研究,按照一定的組織程序及時向學校反映本組教職工的意見、愿望和要求,保證民主渠道暢通。

  三、 顧全大局,維護團結,主動宣傳教代會的決議和精神,積極開展組內群眾思想工作,把全組人員的.思想統一到教育教學為中心的各項工作上來。

  四、 堅持原則,不謀私利,熱心為群眾服務,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 引導本組教職工關心學校建設,積極為學校的改革與發展獻計獻策。

  六、 認真完成教代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工會管理制度4

  1、按照《工會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對固定資產、庫存物品等進行登記、核算、管理和處置。實行工會資產獨立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卡片。

  2、加強本級工會固定資產、庫存物品的'管理,定期進行實物盤點,確保工會資產安全完整、賬實相符。

  3、工會房屋建筑物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歸屬明確,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齊全。

  4、不得用工會經費進行高風險投資。沒有用工會經費進行擔保的行為。

  5、嚴格按照《工會法》、《企業破產法》、《物權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有關破產企業工會資產的處置意見,做好破產企業工會資產的處置工作。

  工會管理制度5

  1、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揮廣大職工參政、議政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推行廠務公開制度,加強工會的維護職能。

  1.1建立健全工會組織,發揮工會職能。

  1.2強化職工群眾監督職能,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繼續推行園務公開制度。

  1.3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做好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工作。

  2、關心職工及遺屬的生產和生活,加強園所文化建設。

  2.1做好困難職工申報工作,定期做好特困職工的摸底和建檔工作,實行特困戶檔案全國聯網并動態管理。

  2.2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及節日期間的文體娛樂活動,豐富職工文化生活。

  2.3關心女職工及兒童的身心健康狀況,按相關規定對全園職工、在園幼兒每年進行體檢。

  3、會費的收繳和使用制度

  3.1職工經個人申請均可加入工會組織,會員有上繳會費的責任與義務,也有享受會費的權利。

  3.2會費的上繳標準為:會員每月工資收入的0.5%向工會組織交納會費。

  3.3會費的.收繳程序:工會負責同志將會員的會費按標準足額收取,按時上交工會。

  4、計劃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4.1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根據國家頒布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行行政一把手負責制,單位目標管理責任制。

  4.2計劃生育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

  4.2.1計劃生育率100%,晚育率100%。

  4.2.2離崗、休假人員簽訂計劃生育合同率100%。

  4.2.3當年措施落實率90%。

  4.3女職工生育滿三個月應采取節育措施。

  工會管理制度6

  一、為了充分發揮會計反映和控制的職能,保證會計資料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準確性,特制度本制度。

  二、稽核內容:

  1.審查各項財務收支;

  2.復核會計憑證及帳表。

  三、稽核要求:

  1.對各項財務收支,應根據財務制度規定,逐筆審核,對不合規定的收支,應提出意見,并向領導匯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對于原始憑證,應審核其合法性和真實性,對審查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準確,分錄是否符合會計制度規定,對于會計報表,應復核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的編報要注,對帳簿要定期進行抽查,檢查是否符合記帳要求,是否按會計工作規定辦事。

  三、稽核時間

  1.各項計劃,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的稽核,在編制完畢時進行稽核;

  2.定時抽查會計帳簿,抽查面不低于明細帳的20%。

  四、內部牽制制度:

  1.會計出納分設。出納只能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

  2.購物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及領導簽字后方能報銷。

  工會管理制度7

  為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做到“用得合理,職工滿意”,更好地為職工群眾服務,按照工會會計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根據年初審定的預算,合理使用各項經費。

  (1)經費報銷時應填清楚,由工會主席審批后方可報銷;

  (2)商家出具的發票內容完整;

  (3)用于全體會員的福利性支出不得超過當年下撥經費的50%。

  2、堅持預、決算管理原則。一切經費均應納入預算。

  3、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4、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工會經費應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性活動方面。

  5、堅持勤儉節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約開支,依靠職工用好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二、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1、會員活動費。用于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如會員活動日、旅游活動、聯歡會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

  2、職工活動費。用于開展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等方面的開支。

  (1)職工教育:用于工會舉辦的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工會舉辦各種知識培訓等。

  (2)文體活動,用于工會舉辦職工業余文藝體育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展覽等;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及維修;文體匯演、比賽獎勵;以及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貼費、夜餐費等。

  (3)宣傳活動:用于工會組織政治、法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的酬金;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以及舉辦展覽、黑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節日工會組織活動的.宣傳費;工會舉辦圖書館、閱覽室的消耗用品費等。

  3、工會業務費。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如:工會干部培訓所需教材、費用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工會積極分子的獎勵;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費用;建家活動費用;又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勞動爭議協調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費用;慰問困難職工的費用;辦公費、差旅費等方面的費用。

  三、工會會費收入、經費上繳規定

  根據《工會法》、《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我縣工會工作實際,制定工會財務管理有關規定:

  1、工會財務工作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和勤儉節約的原則,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2、財務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并由主管財務主席“一支筆”審批。未經主席審批,任何人不準動用任何經費。

  3、要嚴格財務審批手續,開支要堅持細算,任何支出項目都要事先請示,填寫公物購置審批卡,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購買,購買物品要有二人,嚴格質量和價格。

  4、動用專項資金要有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提出具體方案或預算,經研究同意后,再具體實施,最后入賬。

  5、財務人員要敢于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6、財務人員要有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要熱愛本職工作,要精通熟悉業務,對收支情況要心中有數,了如指掌。

  7、會計賬目要日清月結,賬賬相符,定期公布接受群眾監督,每月要向主席和市總工會報表,將一個月的情況向領導匯報清楚,并提出當月收支存在的問題及改正的措施。積極當好領導的參謀。

  8、報銷單據必須是正式發票并附公物購置審批卡,票物相符,經辦人簽字,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入賬。

  9、收繳經費要及時入庫。要收一戶如一戶,不得在經手人手中過夜,不能截留,不能挪用。,更不能私存,現金收入要做到日清,當天收入當天交銀行,庫存現金不能超過100元,以防丟失被盜。

  10、財政供養人員工資按縣財政劃撥當月發放;經費供養人員工資按經費收繳情況和地稅代征情況發放。

  工會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規范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以及中華全國總工會、江蘇省總工會等部門頒布的相關條例,結合學校工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經費獨立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根據經費收入編制工會年度預算,依法組織收入;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工會重大經濟事項須報請主管校領導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六條學校工會財務由學校財務部代管,設置獨立會計賬戶,實行獨立核算。配備專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會計、出納、審核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財務管理接受學校審計部、財務部監督。

  第二章預決算管理

  第七條工會編制預算是在分析以前年度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決算應報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批準,報校長辦公會通過后執行。

  第八條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把主要資金用于維護教職工權益。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和厲行節約的原則。

  第九條嚴格執行預算管理,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各項支出應在年初納入工會工作計劃中,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調整年度預算須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批準。預留機動經費下撥須工會主席、工會分管校領導、財務分管校領導審批后辦理。

  第十條預算按照項目管理,以各分工會(各部門)設立活動經費項目,學校按支出類別設置經費項目,按照年度預算管理要求執行,年末項目預算指標收回。年終要及時、實事求是的編報財務決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收入是指工會依法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二條工會收入包括: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工會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三條工會各項收入應全額納入工會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上級工會以及相關部門的審查、監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支出是指工會為開展業務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損耗和損失。

  第十五條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資本性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第十六條工會經費使用堅持預算管理原則,所有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沒有預算的不得開支,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第十七條工會經費必須堅持為教職工服務的原則,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費用;不得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十八條工會經費嚴格執行審批制,單筆報銷票據金額低于5萬元,項目負責人、分工會主席、工會主席審簽后辦理結算;單筆報銷票據金額超過5萬元(含5萬元)以上,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屬于南京審計大學大額資金使用辦法規定的履行大額資金審批程序。

  報銷經辦人、審批人為同一人時,須分管校領導審批。

  第十九條工會經費的報銷應做到原始票據真實有效,手續齊全,報銷票據堅持有經手人、審簽人的簽字制度,原始票據不符合規定的不能報銷。

  第二十條根據學校銀行結算業務需要,原則上通過公務卡或對公轉賬方式辦理業務,報銷時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一般不使用現金支付結算,特殊情況提前聯系財務部辦理現金取款業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產是指工會擁有和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款項、借出款、庫存物品、投資等。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按以下類別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和管理:

  1、房屋及構筑物;

  2、專用設備;

  3、通用設備;

  4、文物和陳列品;

  5、圖書、檔案;

  6、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二十四條嚴格貨幣資金管理,不準公款私存,不準挪用現金,不準以借據或白條抵庫,保留賬外賬;不準利用賬戶為他人套取現金;不準編報假用途,套取單位現金。

  第二十五條定期進行銀行對賬,嚴禁簽發空白支票,執行現金庫存管理,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支出,各項支出均應通過銀行進行結算,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予以使用現金。發放需要領取人本人簽字。

  第二十六條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所有暫存、應付款應及時清理,所有暫付款,必須辦理借款手續,會計人員依據用途進行支付,經辦人員應在活動結束后及時辦完結算手續。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使用單位負責”的管理體制,資產的采購、入庫、使用、報廢等按照南京審計大學采購和資產管理固定執行,納入學校資產統一管理。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八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凡是記錄和反映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簿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各種資料均要求保管年限為15年和30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條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和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檔案的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的理由、歸還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

  第三十一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冊、會計報表等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

  2、編制移交清冊,列明移交的資料、物品等內容;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

  4、會計移交雙方就移交情況做出確認簽字或蓋章,交出人員必須對移交的遺留問題作出書面說明;接替人員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二條工會應嚴格執行以下“八不準”:

  1、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3、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者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同級工會經審委員會的監督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第三十四條財務人員有權且應當按照《會計法》及其他財務規章制度行使財務監督權。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南京審計學院工會委員會和財務部負責解釋。

  工會管理制度9

  財務決算完成后,根據預算情況,如果有超預算項目并開支的,找出超支原因并編制文字說明。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保管責任

  一、物資入庫存及時驗收,認真做好“三查一堅持、四不收”制度,若發現問題按驗收索賠制度處理;

  三查:查發票或送貨單據,查物品名稱,查規格數量。一堅持:堅持開箱點數過硬。

  四不收:數量不符不收,質量低劣不收,規格不清不收,物品損壞不收。

  二、物品保管做到不潮,不霉爛,不變質。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使用責任制

  一、使用工會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要提前一天報告保管理員;

  二、借用固定資產者,應憑借條找工會主席或副主席簽字后方能使用;

  三、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故障,不得隱瞞,要主動報告工會;

  四、操作者必須了解和掌握固定資產物品的使用方法;五、使用人員必須遵守管好、用好、維護好的原則。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遺失損壞制度

  一、固定資產和低值在使用過程中不是故意損壞的.要報請礦工會主席和職代會經審會會議審查,決定報損;

  二、低值易耗物品在運輸中發生損毀的要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報礦工會主席審批決定報損;

  三、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因保管人無責任心被遺失的,按索賠制度執行。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索賠制度

  一、承辦購買固定物品中,提貨時未注意質量問題,運回礦使用中發現質量不合格,應由承辦單位通知對方派員處理,洽談退貨或索賠;

  二、提運固定資產、物品中,返回途中發生車禍、損壞物品,應向運輸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

  三、在自提取貨搬運過程中發生的物品短缺、損失,根據情節屬過失人責任的,向過失人索賠償;

  四、在處理報損和索賠中,工作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謀私利。

  工會管理制度10

  基層工會與單位行政方面有關費用劃分的法律、法規(摘錄)說明在這次修訂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繼續摘錄了工會與行政有關費用劃分的相關規定,作為附件印發。

  一、關于工會房屋、設備費用方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第45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2、國家計劃委員、國家建設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物資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妥善解決各級工會房屋、設備問題的通知》(【79】財事字第426號工發總字【1979】162號):

  產業公司工會和基層工會及所屬職工集體文化、福利事業所需房屋設備及其維修和水電取暖等費用,均由同級行政解決。

  二、關于工會專職人員費用方面

  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41條:

  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工會委員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由所在單位支付。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4、全國總工會、財政部《關于〈工會法〉中有關工會經費問題的具體規定》(工總財字【1992】19號):

  工會脫產專職人員工資等列支問題。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

  事業單位和機關支付工會委員會脫產專職人員的工資、獎勵、補貼、勞動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與所在單位行政管理人員有關經費的列支渠道相同。

  5、財政部《關于企業基層工會工作人員離、退休費和退職生活費開支問題的.復函》(【82】財企字第98號):

  關于企業基層工會工作人員的離退休費及退職生活費開支問題,應與企業職工一樣,由企業行政方面負責支付,在營業外列支。

  三、關于工會開展活動有關費用方面

  6、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解決勞動保護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工廳生字【1986】21號):

  基層工會為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所需費用,應在本單位的行政勞動保護經費中支付,不能再工會經費中開支。

  7、國家勞動總局《關于企業勞動保護宣傳教育經費開支問題的函》

  【(80)勞護字18號】:

  “凡企業開展勞動保護宣傳教育(包括裝備勞動保護教育室)所需經費,應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第四項規定,在企業勞動保護措施經費中開支”。

  第四項的規定為:

  “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電影片等。

  舉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展覽會、設立陳列室、教育室等。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訓練及座談會、報告會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措施。

  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研究與實驗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儀器等。

  8、全國總工會財務部《關于職工代表大會的費用由誰擔負的通知》【工財字(1981)29號】:

  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是整個企業的工作,其開支費用應由企業負擔。

  四、關于職工教育、療休養活動費用方面

  9、財政部、全國總工會《關于組織少數勞動模范、現金工作者短期休養活動經費開支問題的通知》(工發財字【1982】100號):

  組織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休養活動的往返路費、伙食補助和床位費由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所在單位的企業基金或利潤留成中列支;活動費、公雜費有組織活動的工會負擔。

  10、財政部《關于企業職工療養費用開支的復函》(【82】財企字100號):

  職工經批準到療養所療養的往返路費,屬于因公負傷的,全部企業報銷;屬于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五十公里以內的,由職工本人自理,五十公里以外的,原則上由企業補助二分之一。職工在療養所療養期間的伙食費,可由企業適當給予補助,最多不得超過伙食費二分之一,如因身體衰弱或經濟確實困難負擔不起伙食費的,可酌量提高補助費,但不得超過伙食費的三分之二。

  工會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工會財務管理,充分發揮工會財務在履行工會基本職責中的應有作用,特擬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制度

  1.工會預算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上級工會財務的規定,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編制下年的經費預算。

  2.編制預算前,工會委員會必須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廣泛聽取群眾和公司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由工會主席召集有關人員,討論研究開支項目與金額,然后編制預算草案,提交經費審查員審查,同意后報送上級工會審批。

  第二條決算制度

  1.根據上級工會財務部門的規定,每年一月十五日前編制上年度決算。

  2.編制決算時,須將上年賬目結清,做到收支平衡,方可編制決算草案,然后交經費審查員審查,同意后準時報上級工會批復。

  第三條經審費審查制度

  1.工會經費審查員應代表會員群眾,認真對工會各項經費的收支和財產管理進行審查監督,工會每年的預、決算報表連同賬冊憑證以及有關資料,都應主動接受經費審查員審查。

  2.工會對經費審查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進行研究,使工會經費使用更加合理、規范。工會委員會委員應將上級工會規定的各項要求和制度,以及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等項經費審查員報告,以更好地發揮經費審查員的檢查監督作用。

  第四條工會經費使用和報銷制度

  工會經費使用實行工會主席審批制。工會主席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時,由工會委員會委員代為審批,主席回來時予以及時匯報,便于全面了解經費使用情況,并按年度預算組織收支。

  1.使用工會經費必須事先提出請款報告,經工會主席同意方可辦理支款手續。

  2.工會經費的報銷,必須在費用發生后一周內報賬。如有特殊情況,原始憑證不能超過一個月,過月者拒絕報銷。

  3.在辦理報銷時,必須要有正式單據,載明所購商品明細項目,在單據后面幾號具體用途、經辦人員、工會主席的'簽字方可報銷。

  4.物品采購、驗收、發放制度。

  (1)工會物資大采購,必須按年度預算指標控制,事先編制開展某項活動所需費用計劃,報請領導批準,方可組織落實。

  (2)凡工會購買大宗物品,需征得工會主席意見后,再委派相關人員按照陽光采購的方式,按質定價、按量計劃進行采購。發貨票必須有經辦人、驗收人、審批人簽字,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3)凡工會各種獎品的發放,由具體工作人員制定發放表一式兩份,經工會主席批準后方可進行。不經工會主席批準,不得隨意發放各種獎品及紀念品。

  (4)獎品發放后,應將獎品發放表簽字蓋章,手續齊全后,本人留存一份,交會計入帳一份。剩余獎品應辦理移交手續,歸工會內勤人員統一管理,另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五條定期公布制度

  1.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收支賬目),每年在工會會員大會上公布一次,廣泛聽取會員群眾的意見,接受群眾的監督。

  2.召開工會會員大會時,由工會主席向大會作工會財務收支報告或預決算執行情況報告,使會員群眾了解工會財務情況,聽取意見和反映,以促進工作。

  工會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工會組織。

  第三條工會會計是各級工會核算、反映、監督工會預算執行和經濟活動的專業會計。工會依法建立獨立的會計核算管理體系,與工會預算管理體制相適應。

  第四條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工會應當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縣級以下工會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基層工會,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或者聘請兼職會計。

  第五條各級工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完善崗位責任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縣級以上工會應當組織指導和檢查下級工會會計工作,負責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組織工會會計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第六條工會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

  第七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工會的持續運行為前提。

  第八條工會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條工會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工會會計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以權責發生制為補充。

  第十一條工會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為:資產=負債+凈資產。

  第十二條會計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十三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則

  第十四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工會宏觀管理的要求,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滿足本級工會加強財務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工會財務狀況、各項收支情況及結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第十六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條工會會計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以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條工會會計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對于重要的經濟業務,應當單獨反映。

  第十九條工會應當及時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條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除另有規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第二十一條凡是指定用途的資金,應按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并單獨反映。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二條資產是工會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投資和固定資產等。

  第二十三條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年內(含一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借出款、應收款項、庫存物品等。

  (一)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貨幣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工會應當設置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庫存現金的核算應當做到日清月結,其賬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如有不符,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工會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成人民幣金額記賬。

  (二)借出款是工會因開展工作或發展工運事業的需要而出借給其他工會或工會所屬單位的款項。

  工會應當對借出款嚴格管理,借出每筆款項時均需與借款單位簽訂書面文件,署明用途和還款期限,還款期限通常不應超過三年;對于逾期未還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單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報經批準認定確實無法收回或者報經批準認定不再要求借款單位還款的,應及時予以核銷。

  (三)應收款項包括應收上級經費、應收下級經費、其他應收款等。

  應收上級經費是工會應收未收的上級工會應撥付(或劃轉)工會經費和補助。應收下級經費是本級工會應收下級工會的上繳經費。其他應收款是工會除應收上下級經費以外的其他應收及暫付款項。

  應收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期末,工會應當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對于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予以核銷。

  (四)庫存物品指工會取得的將在日常活動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

  器具等。

  庫存物品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購入、有償調入的庫存物品以實際支付的價款記賬。無償調撥、接受捐贈的庫存物品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庫存物品在發出(領用或出售等)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擇一種方法確定發出庫存物品的實際成本,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

  工會應當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于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庫存物品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并計入當期收入;盤虧的庫存物品,將其賬面余額計入當期支出。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先扣除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責任人賠償等,將凈損失計入當期支出。

  第二十四條投資是指工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會的相關規定,以貨幣資金、實物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投資按其流動性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按其性質分為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等。

  (一)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以貨幣資金方式對外投資,以實際支付的款項記賬。以實物資產方式對外投資,以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記賬。

  (二)投資期內取得的利息、利潤、紅利等各項投資收益,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三)處置(出售)投資時,實際取得價款與投資賬面余額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對于因被投資單位破產、被撤銷、注銷、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政府責令關閉等情況造成難以收回的未處置不良投資,報經批準認定后應當及時核銷。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工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

  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以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費、裝卸費及相關稅費等記賬。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記賬。

  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對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其凈增值部分,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支出。

  (三)處置(出售)固定資產時,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處置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后的凈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會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于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并相應增加固定基金;盤虧的固定資產,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后的凈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六條負債是指工會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個人收入、應付款項等。

  第二十七條借入款指工會借入的款項。

  第二十八條應付個人收入包括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應付其他個人收入。

  (一)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工資及離退休費。其中,工資指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在職人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以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津貼補貼等。離退休費指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離休、退休費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津貼補貼。

  (二)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其中,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出臺的津貼補貼。

  (三)應付其他個人收入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其他個人收入。其中,其他個人收入指按國家規定發給個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誤餐費、夜餐費,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出國人員伙食費、公雜費、個人國外零用費,發放給個人的一次性獎勵等。

  第二十九條應付款項包括應付上級經費、應付下級經費、其他應付款。

  (一)應付上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按規定應上繳的工會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二)應付下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應付下級工會的各項補助以及應轉撥下級工會的工會經費和建會籌備金。

  (三)其他應付款指除應付上下級經費之外的其他應付及暫存款項。

  第三十條各項負債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五章凈資產

  第三十一條凈資產是指工會的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投資基金、專用基金、后備金、結余。

  第三十二條固定基金指工會固定資產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指工會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計占用的資金。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記賬,

  待工程完工后轉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條投資基金指工會對外投資占用的基金。投資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數額入賬。

  第三十四條專用基金指工會按規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專門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工會干部權益保障金。

  提取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計入當期支出;使用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沖減專用基金余額;專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條后備金指縣級以上工會按規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況下使用的儲備金。

  提取后備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沖減結余;使用后備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沖減后備金余額;后備金未使用的余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條結余指工會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后滾存的累計余額。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七條收入是指工會根據《工會法》以及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業務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按照來源分為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

  (一)會費收入指工會會員依照規定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費。

  (二)撥繳經費收入指基層單位行政撥繳、下級工會按規定上繳及上級工會按規定轉撥的工會經費中歸屬于本級工會的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本級工會收到的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回撥補助、專項補助、超收補助、幫扶補助、送溫暖補助、救災補助、其他補助。

  (四)政府補助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五)行政補助收入指工會取得的所在單位行政方面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六)事業收入指獨立核算的工會附屬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事業收入。

  (七)投資收益指工會對外投資發生的損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會除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之外的各項收入。

  第三十八條各項收入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條支出是指工會為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一)職工活動支出指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二)維權支出指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三)業務支出指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會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發生的各項日常支出。

  (五)資本性支出指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實際支出。

  (六)補助下級支出指工會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七)事業支出指工會對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級工會除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四十條各項支出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八章會計報表

  第四十一條工會會計報表是反映各級工會財務狀況、業務活動和預算執行結果的書面文件。工會會計報表是各級工會領導、上級工會及其他會計報表使用者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工作的重要資料。

  第四十二條工會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資產負債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末全部資產、負債和凈資產情況的報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間全部收入、支出及結余情況的報表。

  (三)附注。附注應分析說明工會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工會在籌集、分配、使用、管理經費過程中的成績和問題,分析影響預算執行的原因,經費收支變動趨勢,提出改進措施、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三條工會會計報表分為年度會計報表和中期會計報表。以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編制的會計報表稱為中期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是以整個會計年度為基礎編制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四條工會要負責對所屬單位會計報表和下級工會報送的年報進行審核、核批和匯總工作,定期向本級工會領導和上級工會報告本級工會預算執行情況。

  第四十五條會計報表要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會計報表必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審閱簽章并加蓋審查公章后上報。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工會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應當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工會管理制度13

  為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加強工會經費管理,切實保障干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更好地激發工會工作活力,為工會會員服務,按照《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獨立管理原則。工會經費必須實行獨立核算,單獨在銀行建立賬戶。根據預算,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醫院黨政領導或其他人員不得越權審批工會經費支出。

  2.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政政策和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3.為員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攤派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和經濟擔保。

  4.“統籌兼顧、量入為出,勤儉節約、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使用要建立預算制度,做到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努力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

  5.民主管理原則。每半年公布一次賬目,接受廣大會員監督,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工會經費使用情況審查。

  二、工會經費收繳

  1.工會經費來源主要是二個方面:一是會員交納的會費,二是按規定提存撥解的工會經費。

  2.工會會員必須按月交納會費。

  3.醫院工會經費按職工工資總額2%按月提存,其中工資總額的核準由上級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4.工會銀行賬戶是對工會經費收支運行管理和核算的專用賬戶,應嚴格管理和使用。不屬于工會組織所有的經費不得轉入工會經費賬戶。不得將工會賬戶作為單位行政和其他組織的“小金庫”和“防空洞”,嚴禁出租出借工會銀行賬戶行為。

  三、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工會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工會財務管理,充分發揮工會財務在履行工會基本職責中的應有作用,根據《會計法》、《預算法》、《工會會計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遵照有關規定,認真討論編制工會財務計劃和預、決算。嚴格執行工會經費開支標準,及時檢查分析工會財務收支情況。

  第三條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和現金(核定數),定期向局工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各項經費的收支情況。

  第四條每年向工會會員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第五條工會財務工作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清交接手續,并有工會領導負責監交。

  第六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開支,拒付管理。第七條工會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謀私利,做到收支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

  第二章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制度

  第八條預算收支的編制原則

  1、預算收入應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依法、真實、完整、合理地編制。

  2、預算支出的編制,應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體現工會工作特點,優化經費支出結構。工會接受的行政補助資金或上級工會補助資金要納入預算管理,依據規定的開支范圍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變資金用途。第九條預算收支范圍

  1、預算收入包括:⑴會費收入;(2)撥繳經費收入;⑶上級補助收入;⑷政府補助收入;⑸行政補助收入;⑹事業收入;⑺投資收益;⑻其他收入。

  2、預算支出包括:⑴職工活動支出;⑵維權支出;⑶業務支出;⑷行政支出;⑸資本性支出;⑹補助下級支出;⑺事業支出;⑻其他支出。

  第十條財務部門要根據預算管理的要求,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本工會預算、決算草案,經單位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通過,并經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審批。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需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時,應編制預算調整方案,每年以一次為限,其編、審程序與預算編制審批程序相同。

  第十一條單位工會要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和財務制度進行開支,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用途。經費預決算情況應每年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形成書面審核意見,并向工會會員公布,接受監督。

  第三章工會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貨幣資金業務審批制度,重大資金支出實行集體研究和決策,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條按照支付申請、支付審批、支付復核、支付辦理的操作流程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十四條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五條現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不得有下列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1、超出規定范圍或限額使用現金;

  2、未經開戶銀行批準坐支現金;

  3、超出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限額留存現金;

  4、用不符合財會制度規定的憑證抵頂庫存現金;

  5、以現金形式保留賬外公款;

  6、編造用途或用轉賬憑證套用現金;

  7、利用賬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

  8、其他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行為。第十六條銀行結算賬戶的開設、使用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央行關于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有下列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

  1、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2、偽造、變造證明文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3、擅自改變銀行結算賬戶用途;

  4、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

  5、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

  6、不及時撤銷應當撤銷的銀行結算賬戶;

  7、其他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第十七條支付結算符合《支付結算辦法》。不得有下列違反支付結算紀律的行為:

  1、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

  2、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

  3、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

  4、其他違反《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四章工會票據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從上級工會領用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以下稱收據)實行專人保管、專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盜、防霉爛、防損毀、防蟲蛀、防鼠咬、防丟失。

  第十九條按照規定的使用范圍使用,僅限于工會依法取得的收入。填寫的項目完整、內容真實、金額準確,同號各聯次之間項目、內容、金額應完全一致。

  第二十條領購、使用、繳銷等工作符合規定,做到手續清、記錄清、責任清。收據使用完后,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校驗、注銷手續,按規定重新辦理領取手續。

  第二十一條不得有相互轉借、轉讓收據或擅自處理空白聯和其它質量殘次無效聯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對停止使用的收據做好清理登記工作,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核銷手續。

  第二十三條銀行票據有明確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設置登記簿進行記錄。

  第五章工會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按照《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規定,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管理。

  第二十五條工會經費各項收支符合《工會法》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不得任意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辦理與工會工作無關的資金收付。第二十六條遵守《預算法》以及《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對工會經費實行預算管理,編制預算報告,組織預算執行。

  第二十七條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1、工會會費收入、工會經費按規定提取上繳

  (1)會費收入。根據會員“工資收入”的0.5%交納會費,在每月15日前足額提取。機關的工會會員的“工資收入”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事業單位的工會會員的“工資收入”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崗位津貼。

  (2)經費上繳。按工資總額2%計提工會經費,40%交上級工會,60%留存。

  2、根據工會困難補助審批程序和職工困難情況酌情給予補助,慰問傷、病職工人員,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能作為其他開支。

  第二十八條根據上級工會要求和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做到格式統一,內容完整,項目明晰,依據充分,說明清楚,程序規范,簽章齊全,報送及時。

  第二十九條

  無重大支出項目的年度,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余不得出現赤字。

  第三十條預算收入按照規定的工會經費來源項目,充分考慮當年各項收入的變動因素進行編制,做到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切實可行。

  第三十一條預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根據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分輕重緩急進行編制。

  第三十二條年度預算草案編制工作完成以后,提請本級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審批備案。第三十三條年度預算經批準后,嚴格按照預算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應收盡收,不得隨意減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預算不超支,無預算不開支。遇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的,按照預算編制程序編制調整預算并經上級工會委員會同意后執行。

  第三十四條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研究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強化預算約束力,確保預算貫徹執行。

  第三十五條每筆費用開支據實報銷,不得“以撥代支”、“以領代報”或“虛報冒領”。會議、活動、培訓、維修等較大開支附有具體開支明細清單及有關附件。

  第三十六條工會經費按照規定比例及時分成和足額上解,不得擅自改變經費收繳渠道,不得少記、隱瞞、轉移行政撥繳經費,不得截留、挪用應上解經費。

  第三十七條各種專項資金按照有關規定專款專用,不得改變資金用途、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

  第六章工會經費使用審批

  第三十八條工會應當依法在當地金融機構開設獨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工會必須開立基本存款賬戶。銀行賬戶只能用于本工會業務范圍內的資金收付,與工會無關的資金不得進入工會賬戶結算,嚴禁公款私存。各項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賬外設賬,不得私設“小金庫”。

  第三十九條工會各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在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的原則下,堅持工會主席審批,重大開支事項,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第四十條各項經費支出應做到“有預算審批、按規定開支、取得發票真、用途填寫清、手續三人簽、臺帳資料全”。在各種業務票據報銷時,原則上1000元以內可支付現金,1000元以上開轉賬支票。

  第四十一條對幫扶困難職工、送溫暖等方面的開支必須采用實名制發放,做到專款專用。

  第四十二條工會經費不能用于非職工服務和工會以外的開支,不能用工會經費支付社會攤派的費用,不能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七章工會財務處理程序管理

  第四十三條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和上級工會要求處理會計業務。第四十四條會計憑證的格式、內容、填制方法、審核程序、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

  第四十五條原始憑證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并附有相關附件,報銷單據上經辦、證明、驗收、稽核、批報等相關人員簽章齊全。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蓋有出具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并與收款單位名稱相符。對外單位開具的原始憑證蓋有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第四十六條記賬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規范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簡明、科目正確、數字準確、編號連續、字跡清晰,相關會計人員簽章齊全。會計憑證裝訂厚薄適中、工整美觀。

  第四十七條會計賬簿設置齊全,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并設有必要的輔助賬和備查賬,各類賬簿的啟用、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記賬及時,文字規范。

  第四十八條明細賬包括各類收入明細賬、各類支出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往來款項明細賬等。日記賬包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備查賬包括低值易耗品備查賬、呆壞賬處理備查賬等。

  第四十九條賬簿登記以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為依據。各種賬簿單獨裝訂,頁號連續,整潔美觀。

  第五十條定期核對相關賬目記錄,并將賬目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債權債務等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相符)、賬賬相符(同一經濟業務在不同賬簿之間的記錄相符)、賬實相符(各類賬簿記錄與資產、負債實有數額相符)。

  第五十一條

  按照上級工會和有關方面要求定期編報會計報表。會計年度終了,按時編制工會財務報告。工會財務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封面、決算說明書、收支決算表,年末資產負債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來款項明細表,年度經費收解報告表。

  第五十二條發生調整預算的,附有本級工會的調整預算報告。

  第五十三條財務報告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格式統一、裝訂整齊、報送及時,并經分管財務的工會主席、經審主任及編制人審閱并簽章。年度財務報告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按時上報上一級工會。

  第五十四條賬務處理全部實行會計電算化。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配置與會計電算化需要相適應的硬件,按照上級工會的要求選用財務軟件,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實施。

  第五十五條紙質記賬憑證應及時打印;紙質會計報表應按季打印;紙質會計賬簿、決算報告應在次年第一個月內全部打印并裝訂成冊,也可根據需要臨時打印、裝訂成冊。

  第五十六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定期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規范辦理調閱和銷毀事宜。

  第八章工會財務內部控制制度

  第五十七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為會計、出納。會計負責財務總體工作,核準辦理會計業務,負責經濟業務稽核及記賬業務;出納負責記好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確保準確無誤。

  第五十八條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五十九條銀行印鑒由會計保管、支票或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由出納人員入保險柜保管。出納人員外出或請假時,由工會主席指定專人保管。

  第六十條會計事項必須由兩個及以上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以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的,由工會主席審批、會計制證,經出納員確認無誤后,方可辦理。

  第六十一條

  出納每月必須至少一次對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銀行對賬單進行檢查核對,并如實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十二條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將其分管的財務工作以書面形式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其中,未了事項應逐一說明,否則不得離開崗位。移交工作由工會主席負責監督。

  第六十三條會計人員負責具體工會會計工作。會計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會計準則。

  (2)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設置會計賬簿,辦理啟用手續,并負責登記。保證賬簿登記及時、準確,賬簿記錄內容真實、完整。

  (3)組織工會經費及時足額收繳,落實資金到位率。

  (4)負責編制本級工會預、決算,編制年度預、決算說明。

  (5)負責編制本級工會會計報表,編寫年度會計報表說明。

  (6)負責工會資產產權登記的具體工作,做好本級工會的年度財產清查。

  (7)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裝訂本級工會會計核算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

  第六十四條出納人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的結算等業務,出納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法律和國家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法規。

  (2)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設置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辦理啟用手續,并負責登記。日記賬按開戶銀行分別設置,啟用手續齊備。次年初,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應分別整理立卷。

  (3)依據收付款記賬憑證辦理銀行和現金收付業務。結算完畢在收、付款憑證上簽名或蓋章,在憑證附件(原始憑證空白處)上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4)每日根據辦結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日記賬,并做到日清月結。每月銀行日記賬必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核對不符時,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現金日記賬每日必須與庫存現金核對相符。

  (5)根據工會主席核準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審查、確認原始憑證記載事項,如實填制記賬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并及時向財務主管報告。對記載不清楚、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經辦人予以補充或更正。

  (6)庫存現金超限額的部分,必須在當日或最遲次日送交銀行。

  (7)有價證券、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必須入保險柜妥善保管。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制度由XX局工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執行。

  工會管理制度15

  為了深化課堂教學改革,充分挖掘合作小組的潛能,我校從20xx年起,實行了小組合作學習與日常表現一體化管理,對小組成員進行捆綁式評價,努力把合作小組建成為一個有效學習的組織、有效管理的團隊,以此為突破口,提高我校教育教學質量,現就一些嘗試整理如下。

  一、小組編排

  1、分組原則。遵循“異質編組、組間平行”的基本編組原則,對全班學生進行分組。分組時,教師充分考慮學生的知識基礎、能力高低、心理素質、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差異組合。

  二是實行“基本均衡,公平分組”。小組之間成績基本均衡,克服差生集中在某一小組,便于小組之間公平競爭,提高學生的競爭需求。

  2、人員分工。小組人數一般以6人為宜,小組成員基本穩定,每個學期可以根據學情變化進行2~3次的適當微調。組內設小組長一名,負責小組的合作學習和日常管理。在小組中,人人都是學習的主體,管理的主人,可設置紀檢員、衛生員、聯絡員,也可實行輪流負責辦法,讓每個學生有鍛煉的機會。

  二、小組文化

  1、起好組名。各小組均創設了富有個性、積極向上的組名,響亮而有感召力,以表達全組同學的理想或誓言,也有的直接以小組長的名字為組名,提高小組長的權威性和責任感。

  2.形成組訓。合作小組成員通過討論,選擇名言、警句、格言,形成自己的組訓。高年級的同學還一起斟酌,自我設計激勵性的組訓,有效激發了小組成員的進取心,增強了合作小組的凝聚力。

  3、確定組規。小組成員按照校規和班級公約,自主制定自己組的組規,就學習、紀律、衛生等形成規范,大家討論、共同制定、互相監督、全員執行,用組規增強各成員的自律意識和自我管理意識。

  4、制作組牌。在班主任老師的指導下,各合作小組均制作小組標志牌,將各小組創設的組名,形成的組訓,制定的.組規編輯整理,制作精美,讓其提醒和激勵學生努力學習,積極進取。

  5、展示空間。每一教室都有前后兩塊黑板,黑板按小組劃分展示區,作為小組課堂書寫展示使用,同時把小組的突出成績進行表彰性展示記錄,讓學生看到榮譽和成績,從而增強榮譽感、幸福感。

  6、活動文化。學校要求每一班級堅持在小組間,或小組內開展豐富多彩的各類校內外活動,以活動豐富學生生活,更重要的是提高小組的凝聚力,增強學生主人翁的責任感和自律意識。

  7、組長職責。學校德育處制定了《合作小組組長職責》,明確小組長干什么和怎樣干,以校還組織了小組長培訓,提高其履職能力,讓其成為小組活動的靈魂,做教師的得力助手。

  工會管理制度16

  為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維權、參與、建設、教育等方面的職能,達到共謀學校發展的目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會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工作制度,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

  二、認真貫徹執行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及上級工會的決定,負責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學校工會的各項工作計劃,各種會議的組織實施及各類學習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四、負責與學校行政就勞動關系等問題進行協調,并代表教職工就有關教職工的工資分配、勞動保護、社會保障、勞動爭議等事項與學校進行平等協商、簽定集體合同、工資協議。

  五、圍繞學校的建設和發展,組織教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教育教學改革活動。

  六、努力在校園中營造“教職工愛學校,學校愛職工”的良好氛圍,建立穩定和諧的學校秩序。

  七、積極開展有益于教職工身心健康的文藝、體育活動。

  八、督促學校按比例正常、足額提取工會經費,管好、用好經費。

  九、努力加強自身建設,做好按期換屆選舉工作和日常會員發展工作。

  十、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工會管理制度17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工會會員會籍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不斷健全工會組織,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全國總工會組織部《關于工會會員資格和會籍處理問題的幾點意見》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我校在職教職工,承認《中國工會章程》,均可申請加入工會組織,成為我校工會會員。與我校簽定勞動合同一年以上的人員,經本人申請,部門工會同意,校工會審批,可參照會員管理。

  第三條教職工入會程序

  (一)本人自愿提出申請,并填寫入會申請書;

  (二)本人所在工會小組討論通過后,填寫《工會會員登記表》報所在部門工會;

  (三)部門工會研究并報校工會批準后,成為我校工會會員,填發會員證。

  第四條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校工會和部門工會的工作進行批評和監督;

  (三)對學院工作提出建議,要求工會組織向有關方面如實反映;

  (四)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工會組織給予維護;

  (五)享受工會舉辦的各類教育、文體等活動,享受工會給予的各種福利和獎勵;

  (六)在工會會議上,參加關于工會工作和教職工關注問題的.討論。

  第五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學習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知識,學習工會基本知識;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積極參加民主管理;

  (三)遵守職業道德,執行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四)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向危害國家、社會、學院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五)維護學院的團結,搞好互助互濟,積極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六)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按月交納會費。

  第六條會員有退會自由。會員退會,由本人向所在工會小組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工會研究后,報校工會批準。會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會費,不參加工會組織的生活和活動,經教育仍不改正,視為自動退會。會員退會后,不再享受會員的一切待遇。

  第七條會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取消會籍: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嚴重犯罪受到刑事處分并被中止政治權利;

  (二)違反工會章程,不執行工會決議;

  (三)受到行政開除處分。

  取消會員會籍,須經工會小組討論并提出意見,部門工會研究后,報校工會批準備案,并自宣布之日起中止其會員資格。

  第八條會員轉會

  (一)凡新調入我校教職員工,在所屬部門工會辦理申請入會手續或憑“會員關系介紹信”辦理登記手續;

  (二)調(轉)入學院的會員,要建立新的會員檔案,并將原檔案及轉會介紹信、會費交納情況一并裝入會員新檔案,納入校工會會員管理程序;

  (三)會員調離學院時,由校工會開據會員轉會證明;

  (四)會員在學院內部調動,由新工作單位部門工會報校工會,不需要再辦理申請手續;

  (五)聘期已滿的合同人員,會員資格自動終止;

  (六)轉入或轉出會員資料的變更,都要在會員檔案中給予變更記載。

  第九條會費交納

  (一)交納對象:全體在職工會會員;

  (二)交納標準:根據全國總工會規定,工會會員交納會費的標準為:本人月工資收入的0。5%(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兩項),每月交費額度計算到角。

  第十條會員活動管理

  (一)校工會應組織會員積極投入學院中心和重點工作,開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樣的學習教育活動和文體活動;

  (二)工會會員的日常學習教育活動和文體活動,以部門工會或工會小組為單位進行,由部門工會主席或工會小組長負責;

  (三)會員可根據個人興趣愛好,參加校工會和部門工會指導開展的各類文體社團活動。

  第十一條會籍管理

  會員會籍主要包括《入會申請書》、《工會會員登記表》、會員證、會籍變更等會員檔案材料,校工會和各部門工會應有專人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其它未涉及事宜,遵照中華全國總工會相關會員會籍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管理辦法由zz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工會管理制度18

  為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把有限的工會經費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上,特制定本制度。

  1、按月督促行政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

  2、根據《工會法》規定,按時、足額上解經費;

  3、及時收繳會員會費;

  4、在銀行獨立開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嚴格執行結算制度和銀行賬戶管理規定;

  5、認真編制預算,按預算使用經費;

  6、報銷時必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并注明用途,經主席審批后方可報銷,附件要齊全;

  7、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項財經紀律;

  8、工會會計要做好日記總賬、按月記賬,按季編報資產負債表,做好年度預算、決算的'編報工作;

  9、按規定做好固定資產的購置、保管、核銷工作;

  10、每年1-2次向職代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工作;

  11、做好會計檔案的保管、交接工作;

  12、積極參加市總工會組織的財務檢查等工作。

  工會管理制度19

  一、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北京市婦女兒童社會服務中心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中心工會財務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定,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定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按照《北京市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編制工會經費預算、決算和組織預算執行,若遇重大支出超出預算,必須提交北京市婦女兒童社會服務中心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做好預算、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帳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明確會計人員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和權限,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按上級工會規定管理好、用好中心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按照機關工會要求,及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中心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中心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上級工會組織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管好、用好工會經費,要建立、健全工會會計賬簿:總賬、收入支出明細賬、現金銀行日記賬、及固定資產明細賬,錄入憑證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費用在1000元以下,可用現金支付,費用在1000元以上需使用支票支付,若有大額支出需提交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并且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盤點檢查。

  十、嚴把費用支出手續,費用單據必須合法取得,報銷單據時必須有經辦人、主管負責人、工會主席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十一、根據手續齊全,審核后的單據進行登記賬簿,會計核算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十二、在資產管理方面,根據財務賬簿建立固定資產帳,逐一登記財產的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等,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定期盤點。

  十三、按照《工會會計制度》的規定,根據經過審核的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并且簽章齊全。

  十四、工會財務需管理好印章、票據。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支票。發票、收據由區工會統一領購。

  十五、整理保管檔案是工會財務的責任,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按照國家和工會有關規定,及時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調閱和銷毀手續要齊全

  十六、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委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工會管理制度20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工作方針、政策、制度、紀律。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工會經費收支由主管會計審核簽字,工會主席審批。

  三、年底及時編好下年度工會經費預算,做好本年度決算。

  四、根據工會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工會主席作為法人代表是工會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會會計是直接責任人。

  五、站工會財務必須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至少對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審查,并向站工會委員會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六、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經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后定期向會員大會報告,接受民主監督,并予以公示。會員有權對工會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和質疑。

  七、妥善保管現金和一切財務帳表、憑證、檔案、資料。

  八、開支要有計劃,否則不予報銷。借款外出采購,需經主席批準,及時報帳。

  九、站行政向站工會撥繳的全員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工會實體創收的收入和會員上繳會費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會員福利性開支。

  十、按季度做好資金平衡表。

  十一、工會經費、財產和站撥給工會使用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十二、根據特別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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