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學科課堂教學安全管理,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學科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時上下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開,不拖堂,如不按時到崗、提前下課以及上課時教師無故離開教室(或活動場所)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教師負全部責任。
二、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堅持按課表上課,未經教導處同意,不準私自調課。
三、循循善誘,不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尊重學生人格。
四、在課堂教學中,任課教師要落實點名制度,對缺席的同學要查明去向,并及時向班主任老師通報,安全工作實行任課教師包課堂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五、上實驗課的教師要組織好學生實驗,保證實驗課的安全。
1、上課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驗準備,對所用藥品,器材要在課前檢查并進行預做,確保藥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藥品進入課堂。
2、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驗課的教學工作,必須做到:課前教師對要做的實驗的整個過程能熟練操作;對存在一定安全問題的`實驗,教師上課時一定先講實驗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識;并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實驗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3、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實驗步驟,不懂就問,有問題及時向老師匯報。
六、到專用教室上課或室外課,要求學生排隊前往,班主任教師必須親自將學生送到上課地點,下課后由任課教師將學生送回到教室交給班主任教師。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前對器材及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禁止使用。
七、教學中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嚴格執行學校提出的首遇責任制,即誰發現、誰教育、誰處理、誰匯報。
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級劃分、消防設施等程序,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2、范圍:適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責任者:各部、各車間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固定動火區以外一律為禁火區。
4.1.2禁止產生明火的機動車輛進入罐區﹑廠區內、易燃物質儲罐等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進入時必須加時必須加阻火器。電瓶車禁止入內。
4.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發可燃蒸氣的液體擦洗設備、工具及衣服等。
4.1.4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現場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絲紗或其它易燃物品。現場生產用油存放量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的使用量。
4.1.5使用搬運危險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物品時,不準拋擲,拖拉或滾動。
4.1.6在帶有易燃易爆物質(殘渣、殘液和余氣)的設備、管道、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鐵質工具,應使用銅質等不產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須用鐵質工具,則需在工具接觸面上涂以黃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甲乙類生產所用設備、管道的保溫層,應采用非燃燒的材料,并應防止可燃液體滲入保溫層。高溫設備、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溫。
4.1.8必須加強火源管理。廠區內焊割動火、熬煉用火等一切動火工作,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動火制度"的規定。
4.1.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與高溫物體接觸或靠近,高溫工件禁止帶入防火防爆區,不準在高溫設備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體。
4.1.10危險物品倉庫、氣柜。主配電設備、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設備等必須裝設避雷裝置,每年雨季前必須對裝置檢查試驗一次。避雷裝置單獨設置時,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如與電氣設備共用,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管道法蘭之間電阻不大于0.3歐姆。
4.1.11廠區內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搭設臨時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化工生產甲類區域在有液化石油氣及可燃氣體容易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并應加強氣體監測工作。
4.1.13所有設備、管道、閥門、儀表和零部件,必須有合格證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規格、型號的材質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設備管道在使用前,必須按照規定對外觀、尺寸及補焊過或其它疑焊縫進行復驗,并作耐壓試驗或氣密試驗,安全裝置和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定期對壓力容器進行外觀、內部檢查和無損傷檢查。嚴格執行《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
4.1.15一切設備、管道和鋼瓶等應按化工部制訂的“化工廠設備管道的保溫規范”(HGJ1047-79)規定的顏色進行涂色。
4.1.16根據工藝過程的具體特點,設置必要的事故信號、聲光報警器和事故停車聯鎖裝置。
4.1.17生產過程中的正壓系統嚴防形成負壓,并且應設置防止形成負壓的措施和停車聯鎖裝置。
4.1.18生產廠房、建筑物、構筑物應符合本地區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加固。
4.1.19設備檢修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檢修制度”。
4.1.20消防機構必須健全,消防器材的設置必須按規定配備齊全。廠區內的一切消防設施或器材未經許可(非火災情況下)不準動用。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占用道路,必須經保衛科、安全部批準。
4.1.21廠內所用職工必須分批輪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掌握滅火知識,并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4.1.22禁止使用氧氣代替空氣對設備、管道充壓、保壓、試壓、置換或吹掃。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設備、管道、井下等場所輸送氧氣。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壓。
4.2.1.1定期對設備進行無損探傷檢驗和測厚工作。
4.2.1.2在高低壓系統之間應安設止逆閥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安裝必要的自控監測儀表、自動調節報警裝置、自動和手動泄壓排放設施。
4.2.1.3所有放空管均應引至室外,并高出廠房建筑物、構筑物2米以上。若設在露天設備區內的放空管,應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設備2米以上。
4.2.1.4可燃氣體的`放空管,應設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應有向管內加氮氣或蒸汽的措施,同時應有良好的靜電接地設施。放空管應在避雷設施的保護范圍內。
4.2.1.5安全閥的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按照安全閥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4.2.1.6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危險物料的設備,應裝爆破板。如裝導爆筒,應朝向安全方向。
4.2.1.7凡是裝有觸媒的高溫設備,必須泄壓降溫后方可打開。(觸媒需要惰化的,應進行惰化。)
4.2.1.8壓縮氣體鋼瓶的充裝、使用、貯運嚴格遵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
安全管理制度3
一、站內所有閥門應開關靈活,無泄漏,附件齊全可靠,換熱器,除污器經常清洗無堵塞。
二、站內電器系統安全可靠,儀表齊全,準確。
三、水泵投入運行前,其出口閥門應處于關閉狀態,并檢查是否注滿水,啟動前必須先盤車,空負荷運行正常。
四、汽――水交換設備啟動前,應現將二級管網水系統充滿水,啟動循環水泵后,再開啟蒸汽閥門進行汽――水交換。
五、開啟蒸汽閥門前應先疏水;蒸汽閥門開啟時應緩慢進行。
六、蒸汽供熱系統宜通過節流進行量調解,必要時,可采用減壓裝置,實現質調節。
七、站內應配備消防器材,并保證其性質可靠。
八、換熱站停運后,應采用濕保護的供熱系統,其保護壓力宜控制在供熱系統靜水壓力正負0.02mpa.
九、換熱站停運后,應對站內的`設備,閥門及附件進行檢查和維護。
安全管理制度4
一、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構成
1.單位負責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二、餐廳衛生制度
1.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2.要每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3.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
4.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5.服務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7.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三、涼菜間(冷葷間、熟食間)制度
1.涼菜制作必須做到“五專”:即專人、專室、專工具、專冷藏、專消毒。并在涼菜制作間入口處設預進間,供工作人員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涼菜制作間內必須安裝空調設施,保證室溫低于25℃。
3.涼菜制作間加工前必須進行紫外線消毒,每次消毒時間不少于30分鐘。
4.涼菜制作前要將刀、砧板、臺面、手進行消毒并有消毒記錄。
5.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制的成品涼菜,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涼菜制作間。
6..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7.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制作,當天銷售,過夜隔夜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8.工作結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9.非專業間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四、初(粗)加工間制度
1.有專用加工場地,工具、容器要專用,腐敗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2.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應分池清洗,水產品應在專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將外殼洗凈,必要時應進行消毒處理,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4.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臺要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5.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6.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五、烹調加工制度。
1.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2.塊狀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3.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后供應;
4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5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制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制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安全標準》;
7.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8.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發指甲,不蓄長發和胡須,不吸煙,不隨地吐痰等;
9.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
六、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1.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2.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3.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4.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消毒。
5.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6.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并正常使用。
安全管理制度5
一、飯店入口控制
飯店是為社會公眾提供各種服務的公共場所,既要歡迎每位到店的客人,又要控制不良分子進入飯店,在日常進出飯店的人流中,不良分子往往混在其中,如果再用過去的那種檢查盤問的方式顯然是不行了。酒店的迎賓員應當也是安全員,應對他們加以培訓,使他們能夠善于識別不良分子。
二、客人入住,安全管理
登記查驗是識別和控制不法分子的重要手段,酒店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及公安部門有關客人登記入住的規定,認真查驗客人住宿證件,對沒有證件或證件可疑的客人,在問明情況和原因后,可先安排入住,然后向安全部報告,在住宿登記中發現可疑跡象,及時查清情況,上報處理。旅行團隊的入住手續可由陪同人員統一代辦。客人在登記入住時,如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當引起注意:
①、證件有涂改痕跡的;
②、使用證件的印章有問題;
③、多種證件不相一致的;
④、持證人不熟悉其工作單位的;
⑤、身份與外貌不相稱的;
⑥、證件使用時間與證件破損程度不符合;
⑦、口音與出生地或工作地不符的;
⑧、登記單上填寫的文化程度與實際水平不符的;
⑨、外出事由與身份不符的`;
前廳工作人員發現違法犯罪分子,形跡可疑人員或被分安機關通緝的罪犯時不要驚動對方,在穩住對方后立即向安全部報告并同時進行監視,不得隱瞞或知情不報。
三、客人行李,安全管理
行李員要了解每天的客情,做好行李的接送工作。行李到店時,弄清準確的件數,檢查有無遺漏和損壞,將團隊各名稱、行李搶占數填寫入登記表,請有關人員簽名。
送到客人房間的行李交到客人的手上,不要隨便放在房門口,進入飯店的行李要妥善放置,暫放在大廳的團隊行李應有網罩或專人看管。行李離店時,需將行李按時送到指定的地方,點清數字,按要求掛好行李卡與旅行社陪同人員聯系核對,辦好交接手續。
行李房內不得堆放員工的私人物品,對散客存入的行李應按規定程序處理,行李房內禁止閑人進入,禁區止吸煙。
四、接待會客,安全管理
對來訪的人員要嚴格按照接待訪客工作程序進行登記。前臺工作人員不要隨便將鑰匙交給訪客或替訪客開門,不要隨便將住店客人的情況告訴來訪人員,如對方打聽,應征得客人同意。
安全管理制度6
為防止學校財產流失、被盜現象發生,確保校產安全,特訂立以下校產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視校產安全工作,各部門根據實際制定防盜制度,建立防盜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分工明確。
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有領導帶班、專人值班,并辦好交接班手續,責任到人。加強門崗值班工作,加強夜間巡邏值班,做好值班記錄,及時排查不安全因素。出問題要嚴格追查值班人員責任。
三、建立健全校產登記清冊,做到財產管理有專人負責,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帶班領導應在每天下班前巡視電腦室、多媒體教室、儀器室等重點處室的門窗是否關好,每周一早上應對學校電腦室、多媒體教室、儀器室等重點處室的`設備情況進行清查,確保重點部位、貴重財產的安全。
四、防盜配套設施應配置到位(如鐵門、防盜網、報警器等),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學校要與綜治副校長,村鎮治保主任、聯防隊建立匯報聯系制度,形成齊抓共管,抓好周邊治安整治,深入開展“平安校園”的建設。
五、要加強防范,做好整改,徹底消除不安全隱患,讓犯罪分子無可乘之機,保證校產萬無一失。同時要求保障信息暢通,學校發生被盜事件后應及時報告。
安全管理制度7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諸政辦發[20xx]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要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接送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校校車的安全管理。校長是所在學校接送學生校車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校車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教職工為直接責任人。
2、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校車車主、司乘人員、班主任、管理老師、學生家長等簽訂校車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組織管理責任書。
3、學校認真研究做好學生接送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學校有責任對校車進行正常管理,校車車主及司乘人員要接受學校管理,共同維護學生安全和學校聲譽。學校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校車管理工作專題會議,研究接送學生中出現的.問題,認真總結經驗,提出整改要求,及時消除隱患,并有文字記載。對學校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鎮中心校和鎮人民政府。
4、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校車行駛、學生乘車、接送管理制度等資料,管理老師每天監督并指導跟車人員認真填寫有關跟車表冊。
5、科學嚴密地制訂學生乘車定車、定座安排表,落實班主任、值班老師、管理老師、校車車主和駕駛員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做到職責明確、分工到人。
6、堅決實行學生乘車實名制,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學生接送車的乘載人數,做到定人、定車、定次、定時,將乘車學生名單、司乘人員、車號、車次等登記造冊建檔。校長把關、管理老師認真核實每次學生乘車情況,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象,并有序地做好學生乘坐校車的管理工作。
7、學校配合有關部門對校車車主、司乘人員進行各項安全教育,將乘車安全納入對學生行為習慣及道德品質的養成教育之中,規范學生乘車的行為習慣,并實行乘車安全警示制度,按時強化學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車,提高安全意識,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8、學校不得提早或延遲放學。學校要提前合理編排好接送車輛護送值班表,確保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內有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學生早上下車后和放學上車前的管理工作,做到不亂跑、不打鬧、不隨車追跑,并維護上下車秩序。
9、學校應向車主提供場地開闊、路面平坦堅固、進出方便、標志鮮明的校車停放場所,并明確相對固定的停放地。
10、嚴把駕駛員資質關,凡有酗酒、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病患者,不得擔任接送學生駕駛員。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已經發現立即上報公安交通部門,并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11、建立校車與學校、乘車家長與學校、乘車家長和校車的聯系制度。確保一旦有任何事件發生,可以及時聯系處理。
12、校車因發生故障、路況等原因無法按時運行,校車車主設法調用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或通知家長設法解決。突遇風、雪、雨等惡劣天氣,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調整作息時間或停運校車。
13、認真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學校要針對學生接送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最有效地組織搶救并進行善后處理。在第一時間里向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形成合力,共同應對突發事件,保持社會穩定。
安全管理制度8
(一)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了解所操作的起重機械結構、性能、載重量等,經考試合格,方可獨立操作。
(二)操作人員要做到“五好”是:
五好:思想集中好、相互聯系好、機器檢查好、扎緊提放好、統一指揮好。
(三)當起重電梯行走接近終點位置時,應及時停止電動機工作,盡可能不動用終點開關。
(四)在開動起重電梯時,禁止二個動作同時開動,防止產生斜力,使吊件搖晃或損壞起重電梯,直至撞傷人員。
(五)必須定期定人檢查鋼絲繩接頭和鋼絲繩與卡子結合處的牢固情況,卡子有壓板和螺帽的一面,應在靠鋼絲繩長的`一面,以免松動脫落。
(六)起重電梯工作時,如發現制動器,電氣設備、開關等有故障,或電壓突然下降,必須盡快停止吊重工作,切斷電源,并掛上不能使用的警告牌。
安全管理制度9
一、學校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職責制和事故職責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2、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3。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4、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潛力;
5、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職責追究等。
二、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2、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職責人,主管副校長是安全直接職責人。各處室負責人、年級主任為該部門安全、年級安全工作第一職責人。各班主任為該班安全工作第一職責人。
3、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氣入校園。定期組織開展“禁止管制刀具進校園”的宣傳教育與收繳活動,確保安全。
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4、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每學期開學前和各種自然災害(如臺風、暴雨)前后,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電梯、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5、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職責制,對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6、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理解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7、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群眾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群眾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8、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
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生(保健)室。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學校建立學生健康檔案。
10、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狀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保密。
11、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加強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務必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嚴禁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職責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職責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狀況。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職責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遵循教學規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用心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
組織學生參加的群眾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貼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理解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務必采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帶給安全保障。
2、組織學生參加型群眾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2)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4)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3、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并根據教學要求采取必要的保護和忙措施。
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活動,應當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開展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型學生活動,務必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當事先與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并落實安全措施。
4、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師要值班、巡查。
5、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等應當由專業人員或者從事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與制作煙花爆竹、有毒等具有危險性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活動。
6、不得將場地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不得出租校園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不得利用學校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
7、教職工應當貼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
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監護人溝通。
8、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9、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
學校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學生,應當休學,由監護人安排治療、休養。
四、安全教育
1、學校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資料,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潛力。
2、學校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忙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
3、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
加強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對寄宿學生進行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強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和行為規范。
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條件的能夠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潛力。
根據當地實際狀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的安全衛生教育。
5、根據當地實際狀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
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透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7、學校配合學生監護人,透過召開家長會、發放告家長書等形式,督促監護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被監護人的各項安全教育。
五、校園周邊安全管理
1、要用心主動配合教育、、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依法維護好學校周邊秩序。
2、配合建設、等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在學校圍墻或者建筑物邊建設工程,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
3、配合機關加強學校周邊地區的治安巡邏,在治安狀況復雜的學校周邊地區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4、配合、建設、交通部門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5、配合機關和交通部門依法加強對農村地區交通工具的監督管理,禁止沒有資質的車船搭載學生。
6、配合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7、配合新聞出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內含、兇殺等資料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8、配合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六、安全事故處理
1、校園內發生火災、食物中毒、重治安等突發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災害時,學校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教職工參與搶險、救助和防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
2、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3、發生教職工和學生傷亡等安全事故的,應根據上報程序、要求,及時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
七、獎勵與職責
1、對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視狀況分別給予表彰、獎勵。
2、對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依法追究相關職責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職責:
(1)發生重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的;
(2)發生事故后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
(3)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事故的;
(4)妨礙事故調查或者帶給虛假狀況的;
(5)拒絕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
3、本職責書下達至各部門、級組、、科組、班級簽訂學校安全職責書。
4、各部門、級組、科組、班級負責人是本職責書的第一職責人。本職責書的要求不因職責人的更換而改變。職責人如有改變,由接任者繼續履行。
5、本職責書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安全管理制度10
為保證學校財產及師生人身安全,使學校教學秩序、生產生活秩序正常進行,消除校內不安全隱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級,各科室在每一天放學后,務必安排專人對所分管的教室、辦公室、各專用教室進行檢查,檢查項目包括電器設備是否斷電,用水設備是否關好,門窗是否鎖好。
校內防護設施檢查每周檢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學生外出乘坐車輛必須要貼合安全標準,要對學生進行安全乘車教育。教育學生乘車時要注意觀察車況是否良好,乘員是否超員,司機有無駕照,司機有無飲酒。
三、飲食衛生安全
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吃零食、冰棒及腐爛、過期的食品。搞好個人衛生,嚴防病從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學校要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每兩周檢查一次,包括用火、用電、消防器材等。
五、體育設施安全
由體育教師負責檢查,每周至少檢查一次,主要檢查體育活動所用器材設備是否合乎安全標準。
各班級要樹立強烈的.憂患意識,定期對所分管的項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糾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堅決追究職責人的職責。
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了進一步強化車間安全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安全獎懲力度,健全安全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按照“四不放過”,“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xx車間制定事故管理規定,以促進車間各項工作。具體如下:
一、安全生產委員會設置及職責:
1.組織機構:車間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
2.編制及成員:
3.xx車間安委會工作職責
3.1對xx車間發生“三違”現象、人的不安全行為及各類事故,包括生產事故、設備事故、工藝事故、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及未遂事故,進行認真調查,查明事故發生的過程、原因、性質和經濟損失情況。查明車間管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和規章制度的缺陷。
3.2確定事故責任者,包括直接責任者、領導責任者,并從中確立主要責任者。
3.3對事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包括加強管理工作和修改完善各項管理存在的缺陷。
3.4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或事故通報,報告內容清晰、準確、明了、公正。
3.5每月安委會舉行一次車間安全會議,對本月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安排。
3.6對班組發現的違章行為及人的不安全行為,車間不進行考核,由班組內部考核,考核在本班考核中體現。違章及人的不安全行為上報到車間門戶主頁,每月統計一次。車間利用每月安委會進行講評,做到資源共享,并且對上報好的班組進行獎勵。一次獎勵400元。
3.7各班安全負責人及值班長必須組織班組學習《xx車間不安全行為》,并在實際工作中不斷補充充實。
3.8對于嚴重違章和車間級事故,由車間確定,制定考核意見。車間劃分車間違章與不安全行為,車間對車間發現的違章現象嚴肅考核,對人為的不安全行為主要以教育為主,不進行考核,但對一些屢教不改者,按違章考核。
3.9對于發生違章或事故的(包括未遂)班組及人的不安全行為,首先值班長必須做到不包庇、不掩飾,對班組發生的事故違章現象及人的不安全行為,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總結,交到安全委員會,由車間界定事故/違章/人的不安全行為的調查與劃分,違章報告程序按車間管理規定執行。
3.10技術主任、設備主任、安全工程師及生產主任,實行走動式管理,每日至少巡檢一次,技術員認真巡檢、檢查,嚴格按照工藝、設備、安全日檢規定執行,每周必須按照車間規定進行周檢。對于一些特殊的操作及規定,必須以書面形式下發到值班,各值班按操作規定嚴格執行,如果值班沒有按規章操作而導致事故及違章,直接責任者在值班,如果對于一些操作不下書面規定,值班在操作期間發生事故或違章,直接責任人在管理人員。
3.11.車間及值班建立建全違章、事故及不安全行為臺帳,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事故及人的不安全行為記錄。對于施工單位實行實行有票作業,對于施工項目要求具有應急預案。
3.12.車間要建立健全種類事故應急預案,以計算機網絡的形式下發到值班,使車間人員認真學習和掌握。
3.13.車間安全委員會的人員對全年生產工作作安全風險抵押,抵押金為1000元/年,值班長500元/年,保證全車間不發生一起生產、安全、設備及工藝事故。由于人為原因,沒有嚴格按照工藝操作規程和設備生產管理規定導致裝置發生一起報廠級、車間級事故,否決其風險抵押,如果全年沒有發生一起報廠級、車間級事故,車間給以300%的返還。
4.權限范圍
4.1車間主任、書記:全面負責車間安全生產、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裁決權。
4.2生產主任:
4.2.1負責裝置安全生產、協調各工段間生產管理及與外界的聯系。
4.2.2安排每周每月生產計劃,根據生產計劃協調好工藝與設備的控制與維修。
4.2.3積極參預與車間發生事故調查,嚴格生產管理,對威脅到安全的任何因素,有權進行制止,同時有權協調技術與設備部門,制定好嚴格的規程并討論實施,確保安全生產。
4.2.4按照車間規定做好每周的安全檢查,協調好各值班的安全生產。
4.2.5嚴格各項管理規定,對于值班發生的任何事情,督促值班寫書面材料交于安委會。
4.2.6與車間安全工程師總監每月組織一次安委會,對本月發生的各類事故違章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發現的各類隱患進行討論并上網通報結果。
4.3.設備主任:
4.3.1嚴格車間的設備管理制度,杜絕發生由于人為原因而導致的設備事故。
4.3.2合理安排靜、動設備檢修和搶修,尤其設備搶修計劃,包括時間要求、安全規定,嚴格按照設備檢修規定執行票證管理,杜絕無票作業,保證檢修安全。
4.3.3做好三大機組及關鍵運行設備的特護活動,做好特護記錄,建立健全設備管理臺帳。對于導致裝置停工(主要是指xx停止外采)的各種因素,要求各值班及技術人員作為重點檢查項目并做好記錄,同時要求技術組對這些影響因素要有規定及指標,并且要有處理方案。
4.3.4嚴格現場區域管理,堅持日檢制度,杜絕現場跑、冒、滴、漏,安排好各值班的付班管理。
4.3.5每月做好靜動設備的檢修計劃。
4.3.6監督管理好技術員的日檢工作。
4.4.工藝主任
4.4.1嚴格工藝管理,杜絕發生由于人為原因導致操作失誤造成的事故。
4.4.2實施計算機管理工藝指標,取消操作記錄,全面實現工藝管理自動化。
4.4.3抓好車間職工培訓,按照車間培訓計劃及管理制度,組織好培訓工作,做好班組人員輪崗培訓安排。
4.4.4組織技術組人員搞好工藝指標管理,堅持日檢制度,嚴肅工藝紀律,對關鍵操作必須有書面規定,做到任何操作都有章可循。
4.4.5組織好技術組人員、設備組人員搞好培訓以及教材修改和充實工作,進一步完善車間技術資料,對于導致裝置停工(主要是指xx停采)各種因素必須要求各值班及技術人員作為重點檢查項目并做好記錄,同時車間要求技術組對這些影響因素要有規定及指標,并且要有處理方案。
4.5.安全工程師
4.5.1組織車間做好每周工藝、設備、安全大檢查,堅持日檢制度,對全裝置安全設施進行檢查。
4.5.2按規定(每周)檢查消防設施的完好情況,保證消防設施100%完好。
4.5.3與生產主任一起負責組織安委會成員對每周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總結,并按時(每周)下發事故及違章通報,一月組織一次安委會對本月發生的'各類事故違章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發現的各類隱患進行討論并上網通報結果,嚴格按
照事故違章考核規定執行。
4.5.4組織好各值班長的安全工作,定期檢查班組安全臺帳,定期開展車間及值班應急演練。
4.5.5做好每天各種類票證的監督管理工作,杜絕無票作業的現象,嚴格按照認證標準做好各項工作,同時做好現場動火項目的安全的檢查,確認工作,杜絕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二、車間違章的劃分與考核
車間對于各類違章事故的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推行杜邦安全理念。
1.違章的劃分與考核
原則:對于發生任何違反xx廠、xx車間管理、工藝、設備及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的行為。
2.違章的內容
2.1.勞動紀律:
2.1.1上班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內(-15分)。半小時到一小時(-30分)。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2.1.2工作時間內脫崗、串崗。(-30分)
2.1.3上班期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雜志(含自考、成人)。(-15分)
2.1.4上班期間利用電腦玩游戲、聊天等非工作性質的事件。(-15分)
2.1.5員工上班考勤表不簽到或晚簽。(-5分)
2.1.6對車間利用車間網絡發布各項工作安排、通知、工藝指令,因未及時瀏覽、安排,而耽誤工作、會議的現象。(-10分)
2.1.7不按時按車間要求巡檢掛牌(簽字)、巡檢牌(記錄本)不全(-30分)
2.1.8不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15分)
2.1.9工器具、各類記錄、臺帳、餐具、安全帽、通訊器材等不執行定置定位制度。(-15分)
2.1.10違反各種考試紀律的行為。
2.2.生產管理:
2.2.1虛報生產數據。。
2.2.2車間事故發生后10分鐘內不匯報事故情況.,瞞報事故真相。
2.2.3違章指揮,擅自操作公用工程系統界區頭道閥。
2.2.4不聽從車間工作安排,造成系統波動。
2.2.5違反車間火炬排放管理規定。
2.2.6違反車間節能管理規定。
2.2.7車間交代工作任務沒有客觀原因未及時完成,車間每周安全檢查存在的問題無客觀原因沒有按時整改。
2.2.8拒絕接受和執行正當合理的各類指令。
2.3.設備管理:
2.3.1對用電票審核不嚴、未簽字確認就使用臨時電。
2.3.2檢修作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不全,《檢修作業票》的簽發不符合有關規定。
2.3.3設備運行期間,安全閥的前后手閥必須保持全開。
2.3.4管線、設備超溫、超壓運行。
2.3.5聯鎖票填寫不全、審批不全。(-15分)
2.3.6未按規定做好儀表聯鎖的管理,聯鎖的摘除和恢復未按規定執行。(-15分)
2.3.7機泵潤滑臺帳、加換油紀錄不齊全、完整。(-15分)
2.3.8潤滑器具未齊全、完好、清潔,專油未專用。
2.3.9未嚴格按潤滑管理制度執行“五定”、“三過濾”。
2.3.10未按要求進行加換油,冬夏用油要及時更換。
2.3.11班組現場機泵的潤滑管理,油視窗、油杯不能保持清潔,油位不符合要求。
2.3.12潤滑油的儲存保管不符合車間規定。(-15分)
2.3.13裝置區域內廢料、剩余料等各種雜物堆積。(-15分)
2.3.14班組未經車間同意,拆除機泵聯軸器護罩。(-15分)
2.3.15未按車間設備管理規定,備用設備沒有備用,油杯缺油。
2.3.16由于操作不當造成設備損壞。
2.3.17由于巡檢不到位,設備缺油造成設備損壞。
2.3.18由于巡檢、操作不到位,造成設備凍壞。
2.4.安全環保管理
2.4.1違反《危險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2.4.2車間現場監護人沒有落實現場安全措施就允許作業的行為。
2.4.3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進入裝置現場勞保穿戴不合格的行為。
2.4.4沒有接到生產指令,外操亂動正在生產的閥門、儀表、電源開關、閘刀、消防設施的行為。
2.4.5危險化學品的存貯、裝卸、運輸、發放、使用以及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沒有執行公司程序文件規定。
2.4.6違犯《安全生產禁令管理規定》的行為。
2.4.7違反《氣瓶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2.4.8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或氮封作業未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規定》。
2.4.9未按車間消防氣防管理規定,私自打開氣防柜。
2.4.10裝置異常排污未及時申報,沒有按照規定,在裝置內亂排亂放。
2.4.11廢渣排放未填報廢渣排放申報單。
2.4.12違反車間票證管理,無票作業。
2.5.現場工藝操作
2.5.1未按照車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造成生產波動。
2.5.2沒有嚴格執行工藝卡片的指標,對關鍵參數沒有及時監控調節。
2.5.3裂解爐火嘴未調好,火焰撲爐管,造成爐管局部熱強度過高,氧含量為零,爐膛正壓,裂解爐煙囪冒黑煙。
2.5.4現場操作使用非防爆工具。
2.5.5現場操作將油氣現場排放。
2.5.6現場操作監火人擅自離開動火部位。
2.5.7現場操作流程確認不清楚,操作錯誤。
2.5.8現場操作系統置換不徹底,造成物料泄漏。
2.5.9dcs操作時未按時巡檢,不觀察畫面,計算機出現屏保畫面。
2.5.10未經車間領導同意,在未作預案情況下,違章指揮,系統測爆不合格,強行打/抽盲板,有機物含量不合格時進行作業。
2.5.11違反機泵加油管理規定。
2.5.12現場作業沒有配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具失效。
2.5.13巡檢質量差,沒有進行盤車和潤滑等檢查。
2.3.違章的考核
2.3.1對于違章現象,經車間確認,考核當事人月獎30%,同時納入班組勞動競賽管理規定考核。
.3.2對于值班,重復發生類似違章,當事人加倍考核,同時班長20%,值長30%。
2.3.3對于每個值班,當月不發生一起違章,車間對值班嘉獎1000元。一季度不發生一起違章,車間對值班追加嘉獎1000元。對于各值班,如果一個季度不發生三大機組停機事故(包括各種原因),一次性嘉獎1000元。
2.3.4對于每個值班,如果當月發生一起違章,按照車間勞動競賽管理規定考核。
2.3.5對于發生任何違章的現象,值班長必須按車間事故/違章上報程序,以書面形式上交到安全委員會。對于值班發現的違章現象,值班上網公布,每月一次,車間不考核,值班內部考核,在班組獎金考核中體現。如班組隱瞞,取消當月班組勞動競賽資格,按車間級事故處理。
三、車間事故劃分與考核
1.車間級事故
事故劃分:
車間級事故分為內部車間級事故和報分廠級車間級事故。
定義:
內部車間級事故:由于違章及沒有按照車間工藝、設備、安全管理規定,造成整個系統波動、造成安全閥啟跳、物料反竄及設備損壞等,包括已給車間生產造成影響的未遂事故,
報分廠級車間事故:車間發生的事故給車間安全生產造成影響,并且有xx廠定性,下發事故通報,進行處理的事故。
2.事故內容
2.1車間級事故內容
2.1.1油罐、水罐切水作業及地罐、火炬罐,油罐裝車時現場離人,造成物料泄漏。
2.1.2現場排放1千克以上物料(在未經許可情況下)。
2.1.3進入容器、下水井等密閉危險場所未辦特殊作業票或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者。
2.1.4現場進車未辦通行證,動火未辦火票,高空作業未辦作業票者等造成事故發生或事故未遂。
2.1.5工藝物料線拆、卸盲板、換墊子末置換、測爆者。
2.1.6因人為因素導致物料跑損、安全閥啟跳不回座等,對裝置造成影響。
2.1.7由于操作原因引起下游停產,主要是xx、丙烯污染、外送系統調節不當。
2.1.8因操作原因,污染產品。主要是xx、丙烯、加氫汽油三種產品,包括xx塔、丙烯塔污染。
2.1.9由于人為原因,造成設備損壞。
備注:對于關鍵設備,如果帶病工作,必須由車間上報有關處室及領導同意,并由相關維修單位共同監護才能帶病工作,當班監護。對于一般有備用設備的設備,如果出現異常,設備員必須切換,對故障設備堅持維修,不許讓值班監護運行。設備出問題,設備員負主要責任。
2.1.10由于誤操作導致下游裝置停工及對全廠水系統造成波動。
2.1.11沒有按照車間要求及操作規程進行違章作業而造成人員受傷。
2.1.12由于人為原因,導致系統波動而放火炬,包括人為原因造成關鍵設備停機。
2.1.13沒有按照車間要求及操作規程進行違章作業而導致物料互竄,影響平穩運行。
2.1.14沒有按照車間要求對所承包的區域進行防凍工作,導致管線及設備(包括伴熱)凍裂或凍壞。
2.1.15車間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班組違章及事故。
2.1.16班組發生的違章操作未及時匯報,謊報隱瞞事實真相。
2.1.17對于xx廠勞動紀律檢查查出的各類問題。
2.1.18車間勞動紀律檢查發現的睡崗、脫崗等嚴重違紀現象。
2.2報分廠級車間事故
由xx廠界定的車間級事故。
2.2.1單位發生員工因工負傷住院治療,損失一個工作日的事故。
2.2.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不含本數)的事故。
2.2.3一次事故造成跑損物料在1噸以下(含本數)的事故。
2.2.4―次事故造成1套生產裝置停產且影響日產量50%以下。
2.2.5因操作原因,造成沖擊污水場或生化處理系統停運的事故。
3.車間級事故考核
發生一起內部車間級事故,經車間安委會討論后,當事人100%月獎,班長50%月獎,值班長40%月獎,技術員40%月獎,主管領導30%月獎,主任、書記100元。
發生一起報分廠級車間級事故,經車間安委會討論后,當事人300%月獎,班長200%,值長150%,技術員100%,主管領導100%,主任、書記300元。
班組發生一起報分廠級車間級事故,取消值班全年評先資格。如果發生兩起車間級事故,取消值班及值班個人全年評先資格。
對于xx廠勞動紀律檢查查出的各類問題,嚴重影響車間形象,車間將按照一起報分廠級事故處理。
四、分廠級事故
由上級部門界定。
1.事故內容
1.1職工因工負傷住院治療的1~2人輕傷事故。
1.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10萬元(含本數)的事故。
1.3―次事故造成跑損物料在1噸~5噸(含本數)的事故。
1.4―次事故造成1套生產裝置停產:且影響日產量50%(含本數)以上的事故。
1.5造成下游2套(含兩套)以上裝置停工的事故。
1.6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且萬元以下(不含萬元)或污水場受到沖擊造成生化處理系統停運3天以內的事故。
2.考核辦法
公司下達處理決定后,除上級處理意見,經車間安委會討論,當事人待崗,半年不得獎,班長、值長、技術員3個月不得獎,主管領導2個月不得獎,主任書記由公司處理決定處理。
五、公司級事故
由上級部門界定。
1.事故內容
1.1一次事故造成輕傷3~10人或重傷1~2人的事故。
1.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30萬元(含本數)的事故。
1.3一次事故造成跑損油料在5噸~10噸(含本數)的事故。
1.4―次事故造成2―3套(含3套)生產裝置停產且影響日產量50%以上的事故。
1.5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萬元以上且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或污水場受到沖擊,造成生化處理系統停運3天以上,且總排廢水排放不合格的事故。
2.考核辦法
公司下達處理決定后,除上級處理意見,經車間安委會確定,當事人、技
術員、值班長、班長下崗一年,不得獎,主管領導半年不得獎,主任書記由公司處理。
六.報股份公司事故
由上級部門界定、處理。
1.重大事故
1.1―次事故造成輕傷11人以上(含11人)的事故。
1.2一次事故造成重傷3人~10人(含10人)的事故。
1.3―次事故造成傷亡1人~2人的事故。
1.4―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下的事故。
1.5一次事故造成3套以上裝置停產,影響日產量的50%(含本數)以上的事故。
1.6―次事故造成跑損物料10噸至50噸(含50噸)的事故。
1.7一次事故造成泄漏危險化學品10噸至50噸(含50噸)的事故。
2.特大事故
2.1一次事故造成重傷11人以上(含11人)的事故。
2.2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2.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500萬)以上的事故。
2.4一次事故造成漏油50噸(不含本數)以上的事故。
2.5一次事故造成泄漏危險化學品50噸(不含本數)以上的事故。
安全管理制度12
1.總則
1.1、油罐區(含油泵房)是燃油鍋爐系統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災易發部位。為確保油罐區(含油泵房)安全運行,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油罐區(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油罐區(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區(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制度,油罐區(含油泵房)防火制度;油罐區(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1.3、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營各公司。
2.油罐區(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
2.1、油罐區周圍要建立禁區,并有嚴禁煙火標志。油罐區周圍必須設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內的凈容積應不小于油罐的總容積,一旦出現事故時,可以容納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堅固耐用。
2.2、罐區的附近應設符合規定要求的避雷裝置,將強大的雷電電流沿防雷設備導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產生火花。
2.3、消除靜電。一切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都要嚴格接地。具體如下:
2.3.1、凡與管道相連,用于油罐、油槽車和油桶裝卸油的所有膠管,都必須用纏在軟管外或設在軟管內的銅導線進行接地。
2.3.2、槽車在裝卸作業時,車體應嚴格接地。接地線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蘭接頭專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車上。
2.3.3、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過的油罐灌油,當液面達到距入口處0.5米高度時,應緩慢進油,液面上不應浮有任何雜質污物。
2.3.4、輸油設備嚴禁使用皮帶傳動,以防摩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
2.4、建立完善的消防設施。消防設備、器材及工具要齊全完整,油罐區內應備有泡沫消防設備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油罐區、通風機室、油泵房設置在同一主巷道時,與油罐區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油罐區與其它建筑物應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離。
2.6、嚴禁在油罐區進行會產生火花的錘擊物件等作業。
2.7、禁止未帶防火帽的機動車輛進入輕油儲存區及油庫收發泊區等。
3.油罐區(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3.1、新建和檢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種安全設備也必須在投產前安裝配備好。
3.2、不能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油罐。
3.3、嚴禁在雷電時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而引起火災事故。
3.4、在開啟蒸汽管線時,應緩慢進行,防止產生強烈水擊而損壞設備。在開啟蒸汽管線之前,應放凈管內的冷凝水。
3.5、為了保證油品不從貯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要注意罐內液面,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工具,不要撞擊,以免產生火花。
3.6、嚴格監視油罐區的加熱溫度。罐內油的溫度不得超過90℃,否則,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騰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3.7、燃料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會混入一定數量的水分,要經常做好脫水工作。
3.8、帶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經過油水分離,符合國家的污水排放標準后才可排放。
3.9、油罐區(油泵房)的動力作業必須嚴格按動火級別規定進行審批,并做好嚴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動火,動火中應有監護人始終在場,動火后應徹底清理動火現場并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后方可離開。
3.10、嚴禁攜帶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非油罐區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因工作需要進入油罐區的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
3.11、油罐區內禁止使用一切電熱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電器和電動工具。
3.12、油罐區工作人員上崗工作期間,禁止穿著化纖類工作服和帶鐵釘類的鞋子。
3.13、油罐區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化學危險物品專管員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證,方可上崗。
3.14、企業組織對油罐區進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并做好記錄;油罐區管理車間對油罐區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記錄。
4.油罐區(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制度
4.1、測量孔: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檢查蓋與座之間密封是否嚴密、硬化,導尺槽磨損情況,螺帽活動情況。
保養重點:密封膠墊的換新每3年1次,對蝶形螺母及壓緊螺栓各活動連接處經常加油潤滑。
4.2、機械呼吸閥:每月檢查不少于2次,氣溫低于O℃時每周不少于1次。檢查閥盤和閥座接觸面是否良好,閥桿上下靈活情況,閥殼網罩是否完好,有無冰凍,壓蓋襯墊是否嚴密。
保養重點:清除閥盤上灰塵、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時調換閥殼、襯墊。
4.3、液壓安全閥:每季度檢查1次。從外觀檢查保護網是否完好,有無雀窩,測量液面高度。
保養重點:清潔保護網,添加封液,每年秋末應放出封液,清潔閥殼內部1次,必要時更換封液。
4.4、阻火器:每季度檢查1次,冰凍季節每月1次。檢查阻火網或波紋片有無破損,是否清潔暢通,有無水氣冰凍,墊片是否嚴密。
4.5、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各閥件及
安全管理制度13
1、水上施工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向當地海事部門申請辦理《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
2、施工船舶應持有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或船舶登記證書。
3、施工船舶的適航區域要符合航區要求。所有的施工船舶,包括打樁、起重船、駁船、交通船、運輸船等,都應持有船檢部門簽發的有效適航證書。
4、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員。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輪機員、話務員必須持有合格的適任證書。
5、施工船舶在航行、錨泊或作業時,除應按規定的信號外,根據不同的施工狀況,顯示不同的'信號。
6、在各施工作業點,夜間應按規定顯示警戒燈標或采用燈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樁墩。在顯示燈光照明時應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響船舶人員的瞭望。
7、施工船舶應加強值班制度,船上應有夜間照明設備,設有發電設備的船只,應備有防風燈和電池燈具。
安全管理制度14
1、目的: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內容:
3.1安全管理辦負責維持廠區內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工作。
3.3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4、作業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2.1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未經公司領導同意,其他人員不得動用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后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縫產生。
4.2.2檢查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鑰匙,啟動時不允許拔出車鑰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鑰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3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后倒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4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6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7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難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關閉電源后放可離開叉車。
4.3.9叉車出入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站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1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2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應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放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后將貨叉調整至中央位置。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設備部或維修廠商來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生產廠家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檢修。
4.6.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6.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一個季度應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公司規定處罰。
安全管理制度15
平時在尋找規章制度過程中,可能會需要到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讓您節省時間起到了幫助的作用。
1、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并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并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采用天然采光,如確需照明,應采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安裝電源刀閘箱,并設在庫外,且應采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志,筏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并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汽、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余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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