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专区|和领导一起三p娇妻|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ⅴ色|欧美视频网站|亚洲一区综合图区精品

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3-01-17 10:15:47 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考勤管理制度1

  為嚴肅教學紀律,提高教學質量,經學校研究決定:試行“應城一中坐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對象:

  全體教職員工。

  二、考勤內容:

  坐班考勤與課堂考勤。

  三、坐班考勤辦法:

  坐班考勤實行彈性與基本時間坐班相結合。教師的坐班實行彈性,行政教輔人員規定基本的坐班時間。

  1、教師坐班:教師保證每天4個鉤的考勤,高三教師全天候坐班。

  2、行政教輔人員坐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為基本坐班時間。

  3、教師坐班考勤由年級處當日值班人員分早、中、晚時段巡查核對。教師課堂考勤由年級處當日值班人員和各班值日學生核對后確定。

  4、行政教輔人員由校行政辦值日人分上、下午規定的時間考核。

  四、獎懲辦法。

  1、全勤獎:教師每月完成100個鉤,又無缺課現象,可享受全勤獎。行政教輔人員完成每天的基本坐班時間,無曠工現象,可享受全勤獎。

  2、處罰:教師每月累計少于100個鉤,全勤獎只發一半或不發,教師無故曠課一節,除扣除一節課的平均津貼外還扣除全勤獎,一月無故曠課累計達五節者,不發當月課時津貼。事假和病假按天數扣除課時津貼。

  行政教輔人員:每月累計少于100個鉤,全勤獎只發一半或不發。無故曠工半日,扣除當天的.課時津貼,一月無故曠工累計五天,不發當月的課時津貼。事假和病假按天數扣除課時津貼。

  五、年級處每月向學校報送教師坐班和課堂考勤表。

  辦公室每月向學校報送行政教輔人員考勤表,匯總后核實每個教職員的當月津貼。

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為加強商場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在籌備期工作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08:00―11:30為工作時間

  中午11:30―13:30為午休時間

  下午13:30―17:00為工作時間

  第三條 休息規定:每周休息一天,周六周日串休.每月底各樓層經理將輪休排班表上報到人事商管處,如因籌備期工作需要無法休息,人事商管處會另行通知。

  第四條 員工上下班每日需到接待處進行簽到,如不簽到按遲到、早退處理,如因特殊情況無法簽到,應提前通知主管領導,并上報人事商管處。

  第五條 員工遲于上班時間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公務需要而擅自離崗的為早退;員工無故不到崗或請假未準假而不到崗的為曠工,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一次遲到達30分鐘(含)以內的.,每次扣款10元,遲到、早退達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員工曠工無工資,曠工達三天,按開除處理。

  第六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主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并到接待處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1次。

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節 辦事處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一、總則

  1.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全公司員工的考勤與休假管理、歸檔工作。

  2.辦事處考勤采取辦事處經理負責制,辦事處銷售內勤負責辦事處人員日常考勤統計、記錄工作。

  3.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六上班計發加班工資,加班天數按如下公式計算:

  每月標準出勤天數=按照每周五天工作制計算的天數;

  每月滿勤天數=按照每周六天工作制計算的天數;

  應計發加班費天數=每月滿勤天數-每月標準出勤天數

  實際計發加班費天數=實際出勤天數-每月標準出勤天數

  4.公司統一作息時間為:

  周一至周五

  10月1日至04月30日,8:30~17:00,中午12:00~13:00午休時間

  05月1日至09月30日,8:30-17:30,中午12:00~13:30午休時間

  周六

  9:00~17:00,中午12:00~13:00午休時間

  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作息時間的辦事處,需報營銷中心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備案后,方可執行新的作息時間。

  5.公司不贊成員工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而須加班,申請人提前提報《加班申請單》給相關人員進行審批同意后,方可加班并計入調休天數。加班天數必須在六個月內調休完畢。

  6. 公司每月考勤提報時間為每月28日;

  考勤提報周期為:上月的25日至本月的24日。

  考勤提報方式為:辦事處銷售內勤每月28日前將員工考勤表發營銷中心郵箱,營銷中心催要收齊后,一并轉人力資源中心郵箱,由人力資源中心對辦事處人員考勤的進行審核和管理。

  二、辦事處人員日常加班申請流程

  辦事處人員因工作需要確實需要加班的.,一律要求事先提報《加班申請表》進行申請,得到公司批準后方可加班,且加班天數計入本人可調休天數。如出現先加班后申請的現象,公司一律不認可加班,且不可計入可調休天數。

  具體申請流程如下:

  說明:1.公司規定辦事處每周一提報本周加班申請,每周加班申請表由辦事處需加班人員提出申請后,由銷售內勤統一進行整理匯總后以辦事處為單位提報上交。

  2.大區高級經理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對提交加班申請進行審核并上報,即每周三必須將所屬大區的加班申請提報營銷總監審批。

  3.營銷總監在2個工作日內對提交加班申請進行最終的批準后,傳總部營銷內勤進行申請的回傳,即每周五加班申請單批復回傳完畢。辦事處在收到回傳的簽字同意版《加班申請表》后,方可安排相關人員進行加班。

  4.總部營銷內勤回傳辦事處《加班申請表》的同時,發人力資源中心進行加班申請的備案。人力資源中心在收到加班申請表后,對該人員加班天數和加班日期進行記錄,作為辦事處每月考勤表和人員調休的審核依據。

  三、辦事處人員調休/請假制度

  具體審批流程如下:

  說明:1.辦事處人員每年固定使用屬于自己的一份《請假單》進行請假申請。所有請假在一張請假單上累計體現。

  2.調休:如辦事處人員請假類型屬于加班調休,人力資源中心在收到《請假單》后,對該人員調休天數和調休日期進行記錄,并核對該人員現有累計加班天數。如實際申請調休天數大于累計加班天數,則立即將此情況通報營銷中心,并將超出天數優先從年假天數中扣除,如超出年假天數,則計入事假天數,并在當月核發薪資中予以體現。

  四、辦事處人員每月考勤制度

  1.辦事處考勤采取辦事處經理負責制,辦事處銷售內勤負責辦事處人員日常考勤統計、記錄工作。

  2.每月28日之前,由銷售內勤認真核對辦事處員工的每天出勤記錄、批復回傳的《加班申請單》、《請假單》,認真填寫辦事處《每月員工考勤表》并交辦事處經理確認簽字后上報營銷中心郵箱。

  3.營銷中心銷售內勤在每月30日之前,將各辦事處考勤表催要收齊后,打包發送人力資源中心進行當月考勤審核。

  4.人力資源中心對辦事處每月考勤表審核完畢后,將審核修訂版的各辦事處《每月員工考勤表》回傳各辦事處,由銷售內勤將考勤表打印出來讓每一個辦事處員工簽字確認,在每月的20日將簽完字的考勤表郵寄回人力資源中心。

  附件7-1-1加班申請表

  附件7-1-2請假單

考勤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管理嚴肅勞動紀律,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和生產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根據《XX大學校內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中關于實行考勤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一章 考勤

  第一條 全校教職工應熱愛蘭大、熱愛本職工作,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嚴禁在工作時間干私事。

  第二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的規定》,考慮到學校實際工作的特點,學校規定對實行坐班制的非專任教師、專職科研人員,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一律實行考勤;專任教師和專職科研人員的考勤主要以近期完成學校規定的標準工作量為依據。

  第三條 坐班制人員的考勤實行簽名制度。具體做法是:各單位選定專人負責考勤,每天上下班之前按時簽名,各單位每月統計并公布考勤結果,年終統一考勤匯總情況報學校人事處。

  第二章 事假

  第四條 教職工如遇特殊事情,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內親自去處理的,事前需請事假。各單位領導要認真負責、嚴格審批。

  第五條 審批權限及程序

  一、連續請假在3天以內的,由所在單位教研室或科室一級的負責人審批;連續請假在4天以上10天以內的,由系(所、室)和處(室)領導審批。

  二、連續請假在11天以上或累計事假已超過30天還需請假的,由系(所、室)、處(室)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處審批。

  第六條 處理:

  凡一個月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以上者其當月津貼停發,超過30天者,停發全部工資。

  第三章 病假

  第七條 教職工因病請假,必須附校醫院的診斷證明(須經院長簽字,下同),填寫病假條,經所在單位領導審批后報人事處備案。

  對請病假者,若當事人所在單位提到疑問的,應由所在單位提供有關材料報校醫院對診斷結果進行確認。

  第八條 教職工請病假在一個月以內的,職務工資和津貼照發,超過一個月,在兩個月以內的,職務工資照發,津貼停發,病假超過2個月,在6個月以內的,自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病假工資:

  1、工齡在20xx年以內的發給本人90%的職務工資;

  2、工齡在20xx年以上的,職務工資照發。

  第九條 根據校醫院的診斷證明,教職工請病假在6個月以上的,屬長期病休,并自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病假工資:

  1、工齡在20xx年以內的,發給本人70%的`職務工資;

  2、工齡在20xx年至20xx年的,發給本人80%的職務工資;

  3、工齡在20xx年以上的,職務工資照發。

  第十條 長期病休并已執行病假工資的教職工,病愈后要正式上班的,需持醫院診斷證明,確實可以工作,方可上班。上班后一個月內暫發病假工資,確能繼續正常工作的從上班之日起恢復原工資。否則仍執行病假工資。

  第十一條 教職工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和因計劃生育手術后必要的休息時間內,職務工資和津貼照發。

  第十二條 因打架斗毆受傷者,在休息期間其津貼和職務工資停發。被打傷人的工資等經公安、保衛部門裁定后由肇事者承擔。

  第四章 婚假 產假 喪假

  第十三條 教職工的婚假一般應盡量安排在寒暑假,如確有特殊情況,無法安排在寒暑假的則法定婚假一律為3天。

  第十四條 再婚教職工的婚假(包括一方是再婚,另一方是初婚的)也為3天。

  第十五條 凡符合晚育要求,并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按照國家和甘肅省的有關規定,女教職工的產假為5個月,男教職工也可享受十五天的護理假。產假期滿仍不能上班的,經校醫院或其嬰兒出生醫院出具證明,單位領導批準,可按病假對待,但最多為一個月。

  第十六條 喪假是指因教職工直系親屬、撫養者以及和本人一起生活的公婆或岳父母去世,本人辦理喪事而請的假,假期不得超過5天(外埠的不包括路程,但路費自理)。

  第五章 計劃生育假

  第十七條 女教職工產后一年內,凡自己哺乳嬰兒的,在工作時間內每天可給兩次喂奶時間,一次不能超過30分鐘。也可將兩次喂奶時間合并使用,但每次不能超過1小時。

  第十八條 凡實行節育手術者,其休假時間和待遇按國家和甘肅省的有關計劃生育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 探親假

  第十九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休假制度的教職工應該在學校寒暑假期間探親。凡在寒暑假探親者,由本所在的單位負責人自行審批。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利用寒暑假探親而申請在工作時間內探親者,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人事處批準后方可探親;副處以上干部探親的報黨委組織部主管校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探望對象應該是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父母或配偶。

  第二十一條 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給一次探親假,假期為20天。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一次探親假,假期為20天。已婚教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一次探親假,假期為30天。探親費用的報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徒工、見習生,在未正式轉正前不能享受探親假,學徒、見習期滿轉正后方可享受,上半年轉正當年享受,下半年轉正的下一年度享受。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三條 教職工外出(含出國、出境)期間的考勤辦法:

  一、因工作需要,教職工外出學習、培訓、出差、參加會議等的,在外出之前應寫出差報告,征得單位領導同意。否則,均按曠工論處。在統計考勤結果時,須附有關出差證明或報告。

  二、公派出國(或出境)考察、訪問、進修和攻讀學位等的教職工,在出國境之前,本人應向所在單位和人事處提供出國任務批件、離境時間等。教職工自費出國(或出境)留學、進修或探親的,在出國(境)之前也應向本單位和人事處提供離境時間及留學期限等。上述人員的考勤辦法及有關工資福利待遇等,參照學校關于出國人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關于曠工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無正當理由遲到半小時以上者;

  2、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請假未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4、請假期滿(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后未申請續假或申請續假未經批準而不能按時到崗者;

  5、請假理由經核查屬編造、欺騙組織者。

  二、教職工一個月內連續無故曠工3天的,當月津貼停發,職務工資按70%執行;連續無故曠工4天以上14天以內的,職務工資按50%執行。根據國家人事部關于《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的精神,對連續無故曠工15天以上或全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者,按辭退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暫行規定假期的計算方法是:病假、產假、探親假、工傷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婚假、喪假、事假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第二十六條 凡按本暫行規定中有關條款需要處理應由各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報人事處,按有關規定研究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節 總 則

  1. 目的

  為嚴肅員工考勤管理,規范出勤紀律,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xx集團下屬xx商貿有限公司。

  第二節 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周工作5.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 市場類、招商類、高級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時間同上。

  3. 公司出勤實行指紋考勤制度,正常情況出勤人員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紋2次。

  第三節 考勤規則

  1. 遲到、早退、曠工及其處理

  1.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1.2. 上班打卡時間為早上8:30之前,遲于8:30即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上0.5天以內視為曠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無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曠工0.5天處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則視為曠工1天。

  1.3. 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個月內連續遲到3次,每次遲到都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曠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書面通報批評。

  1.4. 曠工為嚴重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者視為重大違紀,可給予勸退處理。具體如下:

  1.4.1 曠工0.5天之內(含0.5天)扣發1天工資;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發2天工資;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4天工資;

  1.4.4 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或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公司有權給予解雇處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員

  1. 高層管理人員(13級以上管理人員);

  2. 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但部門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記,月底報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領導核準者;

  4. 因故請假,經領導核準者;

  5. 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理由,經領導核準者。

  3. 異常及處理

  3.1. 對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過凌晨2:00造成第二天遲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當事人必須于三天之內填寫《打卡異常情況說明書》,經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入考勤違規。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暫時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行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計算,但需及時填寫打卡異常說明書,超過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寫出差申請單,經證明人證明,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為考勤違規。

  第四節 假期管理

  1. 假期類別

  1.1 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 、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國家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作每滿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最高不得超過14天。當年累計病假一個月或累計事假14天,以及在違紀處理期間的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須當年休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結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應從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婚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1.4 產假、陪護假

  女員工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進行生育,期間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可增加產假15天。

  因流產請假:懷孕不滿二個月的15天,不滿四個月的30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以下的42天。

  男員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護假。陪護假必須在分娩前后一周內享受,過期作廢。

  產假及陪護假應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

  1.5 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員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員工因病,出示醫院證明或病歷后,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可休病假。

  1.7 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經員工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休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1.8 調休假

  主管級以下(不含)員工加班的,經批準可以調休。

  1.9 工傷假

  員工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可以休假,同時公司將給予慰問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顧。

  所有假期必須由其本人提出申請,若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出書面申請,須由代理人代為填寫請假單。1天以上病假的申請必須附當地鎮/區級以上指定醫院的證明及病歷方可,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為單位,安排/計算時間至少為0.5天(不足0.5天的計為0.5天)。除工傷假、喪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獲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請假申請必須經行政人事部門核實,報經相關權限人員批準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審批程序:

  2.1 員工請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經批準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2 公司總監請假須由副總裁總裁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7天以內由主管總監批準,7天以外由副總裁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3 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7天以內須報主管總監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員工請假5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5天以上須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4 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須在滿第二年前休完,不得與第二年的年假疊加,以此類推。

  2.6 加班調休假需在當年內休完,不能累積或轉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員工必須按相關程序獲得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8 公司不允許事后請假或先假后請,否則作曠工處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擬定計劃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執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門同一職等的管理人員同時休息或請假,應確保各部門每天都有主要負責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五節 加 班

  1. 加班原則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體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實際工作需要,經用人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經行政人事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行政人事部審核,主管總監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范圍

  2.1. 公休、法定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負責人復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總監批準。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調休

  3.1. 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批準后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配,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 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休。

  第六節 考勤核算與復核

  1. 各部門文員/助理須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門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員處,由行政人事部文員統一整理、匯總各部門考勤報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后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

  2. 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詢申請,行政人事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并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復,若因行政人事部門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錯誤,行政人事部須及時更正。

  第七節 附 則

  1.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考勤管理監督與稽查,各級管理人員有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權力和職責,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各部門會簽、各總監審核、副總裁批準后實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或參照執行或另行規定,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0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考勤管理制度7

  為保證公司正常工作運行,規范員工的'作息時間,嚴格工作紀律和辦公秩序;以規范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為原則,公平公正、科學高效考勤管理方針,制定本考勤制度。

  1.適用范圍

  公司員工(三班倒人員除外)使用釘釘考勤;職工上崗同時辦理釘釘賬戶錄入;考勤、出差、請假、加班、外出應照常釘釘打卡簽到。

  2.考勤時間:

  2.1白班人員,每天四次指紋簽到。

  冬季:10月1日~下午4月30日

  上午上班打卡時間為7:50~8:15;下班打卡時間為11:55~12:10

  下午上班打卡時間為13:20~13:35;下班打卡時間為17:25~18:0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上班打卡時間為7:50~8:15;下班打卡時間為11:55~12:10

  下午上班打卡時間為13:50~14:05;下班打卡時間為17:55~18:30

  每周實行5天工作制度(特殊情況特殊計算)

  2.3隨著季節的變化,如有其它變動辦公室會另行通知。

  3.權限管理

  3.1辦公室負責考勤的管理工作

  3.2辦公室負責?釘釘系統維護及權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統計及核算工作;

  3.3辦公室依據釘釘系統中的考勤數據對考勤進行月度匯總,于次月5日前對

考勤管理制度8

  管理責任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員工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對員工工作時間內出勤、缺勤進行監督管理與確認,負責對員工假期申請進行如實批示,指定部門考勤對接人(通常為部門通訊員)配合人力行政部進行本部門日常考勤管理,以及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進行合理處理。

  出勤管理

  員工需對工作時間出勤進行打卡記錄,無故缺失打卡記錄視同缺勤。

  遲到早退定義

  在上班時間開始后打卡的'視為遲到,在上班時間結束前打卡的視為早退。

  注:遲到不再設置5min緩沖時間。

  缺勤負激勵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按缺勤時間折算扣除當日出勤工資,最小計算單位為分鐘;遲到或早退達到30分鐘至3個小時視同曠工0。5天;遲到或早退超過3個小時視同曠工1天。

  加班申請

  各部門在休息日或節假日內,因公司需要完成工作任務的,可提前申請加班,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實施加班。

  加班認定

  員工加班須打卡上下班,認定加班時,須有審批通過的加班申請和加班記錄證明,二者同時具備才能認定加班。

  加班調休

  員工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最小計算單位為0。5天。具體調休時間可視實際工作安排而定。員工當年加班產生的可調休天數,須在次年3月1日前調休完畢。

  缺勤管理

  1、曠工1天按2倍工作日出勤工資給予負激勵;

  2、無故遲到或早退年度累計達5次或無故曠工年度累計達到1天的,取消當年所有晉升/調薪機會;

  3、無故連續曠工達到3天或年度累計達5天的,認定為嚴重違反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9

  為便于管理,明確職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章。

  一、考勤管理

  1、渠道主管和巡店經理每個工作日早晨必須按時在公司簽到,外出辦事須在公司報備。

  2、工作時間手機不得關機,便于隨時聯系。如因無法聯系造成工作延誤的,按曠工處理。

  3、如有病事假須提前在行政專員處填寫請假單,由上級領導批準。或者電話請假,假后補簽請假單。否則視為曠工。

  4、導購員按照各自所在商超的統一管理排班,由巡店經理打考勤,月底上報行政專員。

  5、導購員如有病事假須向所在店面主管和巡店經理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巡店經理上報渠道主管批準,否則視為曠工。

  6、每月巡店經理巡視店面時如發現導購員無故脫崗,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視為曠工。如果巡店經理隱瞞不報,將處以與導購員同等的處罰。

  7、新導購員入職,由巡店經理帶領辦理店面的相關手續。

  8、各崗位人員如要離職,須提前15天向公司遞交書面報告,并將相關工作事宜交接完畢后方可離職。否則扣罰當月工資,如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賠償。

  二、銷售票據管理

  1、導購員要妥善保管銷售票據,并及時領用、更換相關票據,每周上交相關票據(包括店面銷售小票、專用收據、銷售匯總表、店面POS數據),由巡店經理匯總后交給會計助理。如有一項缺失,處罰10元。

  2、導購員填寫各項票據必須字跡工整清晰,禁止涂改。如有數據缺失,則每缺失一項處罰10元。

  3、巡店經理負責票據的核查,如因巡店經理工作失誤,未核查出錯誤,則處以同等處罰。

  4、導購員票據填寫上報全月無差錯的,獎勵50元。

  三、列會和培訓

  1、每周由渠道主管召集列會,各崗位人員準時到會,不得遲到。

  2、每周列會后進行商品知識和銷售技能培訓,由導購員輪流主講。

  3、渠道主管提前一周通知導購員做相關準備,導購員如因未做準備導致培訓無法進行,處罰50元。

  4、每周列會時,申請辦公用品,巡店經理以書面形式交由渠道主管審批后,在行政專員處領用。

  四、信息反饋

  1、導購員要積極收集競品相關信息(價格、新品、促銷活動等)反饋巡店經理,巡店經理匯總后上報渠道主管。以便于制定相應的銷售政策。

  2、渠道主管要求的專項調查,各導購員和巡店經理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否則處罰50元。

  3、導購員和巡店經理針對顧客的意見建議要及時處理,做好登記,超出職權范圍的及時上報渠道主管協調處理,如因失職引起顧客投訴,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處罰當事人50元。

  五、價格及促銷活動

  1、巡店經理要及時將最新的商品價格和相關的促銷活動方案通報導購員,導購員在2天之內更換標價簽。

  2、巡店經理和導購員及時落實相關促銷方案,促銷活動開始前做好店面場地布置、商品補貨陳列、準備物料等相關工作。

  3、如因標價簽變更不及時、促銷活動落實滯后、未按照促銷政策執行等原因造成損失的,當事人須賠償公司損失并處罰50元。

  六、商品管理

  1、導購員做好商品臺賬,保證賬實相符。每月最后一天盤點,并在次日通過微信群上報公司,盤點表在下周列會時交由巡店經理整理后,轉交會計助理。如盤點數據上報不及時,或者上報數據有差錯,處罰當事人10元。

  2、導購員管理的`商品如有損壞或丟失的,應照價賠償。

  3、公司不定期抽查,如發現臺賬或盤點表弄虛作假的,處罰當事人50元,并責令其賠償損失直至開除。

  4、導購員要保證貨物正常流轉,缺貨及時通知巡店經理補充,滯銷和庫存過大的商品及時通知巡店經理調整,如因未及時補退貨造成銷售損失或者商品積壓的,處罰50元。

  七、費用報銷

  1、巡店經理和導購員根據費用申請和促銷活動方案報銷相關費用。

  2、巡店經理和導購員將有效報銷票據交由渠道主管審核批準,由渠道主管統一報銷。

考勤管理制度10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17:30

  星期天為休息日。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會將以1x1.2倍的方式計算加班費。

  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到辦公室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辦公室核查存檔。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 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 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 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

  第七條 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辦公室簽字后,報總公司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 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 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2、上班時間:按辦公室具體排班時間為準。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簽到簽退

  1、公司實行簽到簽退制,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

  2、若員工上、下班未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履行簽到簽走的,須向辦公室管理人員明確原因。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辦公室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考勤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為了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第一條上班時間及指紋管理規定

  1、上班實行六天工作制,具體上班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體打卡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時間8:30和14:30前,下班時間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時間因個人原因外出,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進行處理。

  第二條公出:指因公司相關業務及事務外出。如客戶拜訪、會議、培訓、出差等。公出視為出勤狀態。如因公出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告知部門負責人,使用釘釘軟件異地打卡并備注外出事項.

  1、員工公出應至部門經理處據實填寫紙質版的《員工外出登記表》,方可外出。

  2、各部門經理/主管應于每周一將《員工外出登記表》交至綜合事務部,以備考勤之用。若每周內綜合事務部未收到相關材料,上述狀況視為遲到/早退,曠工等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虛造外出理由,一經發現,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三條漏考勤:指員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進行指紋考勤。也未告知綜合事務部。

  1、員工上班或者下班無打卡記錄的,但依據人員證明能證明有在司狀況的,應及時告知綜合事務部。若不能證明有在司狀況,則計為曠工。

  第四條遲到、早退

  1、遲到:在工作時間后打卡的視為遲到。

  A、在上班時間后半個小時內打卡,視為遲到。遲到次數每到達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B、在上班時間超過一個小時打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C、注意事項:員工遲到,入司的時候也務必打卡,否則找不到記錄,按曠工處理。

  2、早退:在下班時間前打卡的視為遲到。

  注: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的機會不予計算。

  第五條曠工

  1、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假、續假手續、未出勤或遲到、早退、無故離崗到達一小時以上。

  2、本制度規定其他視為曠工的狀況(例如,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漏打卡未證明在司狀況)。

  3、曠工處理:按曠工天數處罰薪資。月累積曠工超過六天,視為自動離職,予以辭退。

  第六條考勤核對

  1、綜合事務部每月1日統計考勤狀況。各部門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將完整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給綜合事務部以便統計,如外出信息有遺漏或錯誤請在每周一下班前,進行補充,未按時補充,按截止時間前的信息進行統計。

  2、每月2日,人事專員匯總上月整月的考勤結果,發給各部門進行核對,并在2日時間內反饋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如未反饋則按統計的結果進行處理。

  第七條

  1、遲到與曠工的處罰金,納入公司公益經費中。(公司公益經費主要用在獎勵滿勤的員工,由綜合事務部統計并通告)

  2、每月曠工處罰金原則上不超過薪資的10%。

  第三章請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請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應在休假前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4、員工請事假,按相應時數的100%扣除薪資。

  5、連續的事假時間試用期員工不得超過5天,正式員工不得超過15天。

  第二條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療或休養而申請的假期。

  1、若無法提前請假,須在當天上班10分鐘前通知部門經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單》及相關資料至綜合事務部。

  2、一天(含)以內的病假,可不帶給病假證明;連續請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帶給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或正規發票;病假時間以證明或發票上是日期為準。否則按事假計。

  4、員工請病假按相應時數扣除基本工資的60%。

  5、連續請病假時間15天以上的另行處理。

  第三條婚假

  1、因本人結婚且到達法定年齡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歷日),最遲應在休假后上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計。

  2、結婚證在員工入職后登記領取的`,方可申請婚假;婚假應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無效。

  3、婚假應為連續的假期,不可分開請。

  第四條喪假

  因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系親屬身亡而享受的假期。喪假假期為1-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根據員工實際狀況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能夠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陪產假

  A、貼合國家計劃的規定女員工可享有產假158天(日歷日);申請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且不得分開使用。

  B、女員工懷孕第1—8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懷孕第8個月以上,可享受2天產檢假;天數能夠是當月累積的1天或者2天;申請產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未帶給者按事假進行處理。

  D、男員工給予10天陪產假,陪產假不得分段享受;最遲應在休假后一個工作日內出示子女出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計。

  2、產假薪資

  A、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改為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基本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

  B、生育的津貼月數:順產補三個月津貼,難產可再補半個月津貼。

  C、女員工因晚育與領取獨生子女證延長的產假,生育保險未支付生育津貼的部分,按女職工產假前基本工資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向社保中心進行申請。

  3、產假續假

  A、女員工休完產假后,因個人原因要延長假期的,按事假進行處理,續假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按停薪留職進行處理。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公司審批后執行。

  B、停薪留職期間,公司不終止社保關系,但公司與個人繳交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C、產假與停薪留職期間應繳交的社保費用,應在產假前一次性繳足。

  4、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女員工產假復職后,需要補差工資的,應帶給“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核對單”復印件,人事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差處理。

  第六條帶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帶薪年假。

  2、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經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員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夠根據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統一統籌安排。原則上不理解直接申請。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當年未休完的,不累積到次年假期內。

  年假使用周期:從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歷年)第一天(1月1日)開始起算,至自然年(新歷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義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條如公司發現假期證明不合格的將視為事假并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工資;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八條假期較長的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滿回公司后需到綜合事務部報到并銷假。

  第九條請假打卡:請假離崗前應打下班卡,請假到崗后應打上班卡。打卡時間應與請假條的時間一致,如出現考勤空白,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如需續假者續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星期;對無限期續假者按自動離職進行處理。第十一條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務需要派遣到外地辦理事務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學習,以上兩種狀況計為出差。第十二條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請假按曠工處理的規定:無法提前請假的,在事后到崗一天內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第十三條全勤獎勵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勵100元。

  第十四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應用心落實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一、 本制度參照常林集團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適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員工。

  二、 本制度各種假期不積累,不跨年使用,天數連續計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第二章 休假

  三、 請假手續辦理

  (一) 要求

  1. 員工請假時,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填寫《請假條》,獲得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

  2. 確因情況特殊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時,應在上班時間前通知主管領導及部門考勤員,并在休假3日內及時補辦相關休假手續,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二)審批流程

  (一) 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時間遵循年歷規定,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員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由本人填寫《調休單》報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員,可在規定時間內補休。

  (二) 法定節假日

  1. 現執行法定節假日明細:

  2. 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時,支付當日崗位工資300%的工資報酬,不再補休;

  3. 原則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線的生產操作崗、生產支持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崗位),需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 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后執行,對于不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加班的員工,將不予認可; 對于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值班的員工,將予以安排調休,不再額外支付加班費用。

  (三) 事假

  1. 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2. 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3. 原則上,單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計超45天者,取消崗位,如返回視情況重新競聘;

  4. 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計超15天以上者,當月應繳納的社保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

  (四) 病假

  患疾病的員工醫療分為門診治療和住院治療兩類。

  1. 門診治療:

  門診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3天,請病假時需提供縣級及以上診斷證明。超3天后,按事假對待。

  2. 住院治療:

  (1) 原則上,住院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15天,請假時需取得縣級及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或住院押金單據等;辦理連續請假手續時,還需提供上一

  次醫療期內的醫藥費用單據。

  (2) 需住院治療卻因家庭困難或其他原因,無法住院醫治的職工,如取得市級及以上人民醫院的診斷證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療”的待遇。

  (3) 由于急診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要在病休3天內補辦,方可按病假對待,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4) 醫療期:

  A.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B.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C. 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 薪資標準:

  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下列方式計算,期間不享受績效獎金:

  A. 本企業工齡20年及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100%;

  B. 本企業工齡10年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90%;

  C. 本企業工齡10年及以下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D. 1年內病假累計超過180天的,在規定醫療期內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病假救濟費。

  4.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資源部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五) 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經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確認后可以根據國家規定申請工傷假。

  1. 職工發生工傷時,所在部門負責人須在8小時內將《安全事故報告單》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填寫《工傷責任認定表》。事故發生部門24小時內將《工傷責任認定表》分別報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備案,沒有備案記錄的,不予發放工傷工資。

  2. 工傷醫療期薪資:

  (1) 休工傷假期間,崗位工資福利補貼不變,但不參與績效獎金的分配。為了便于執行,工資標準參照員工的社保繳納基數,如果員工的崗位工資低于社保繳納基數,則執行員工的崗位工資。

  (2) 休工傷假滿6個月但未超醫療期,因工傷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間依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期間必須履行正常請假手續,每次請假的期限不得超過15天)。

  3. 復工后,因工傷復發再休假時,應到市級及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如不夠評殘標準,不再享受工傷假,按病假對待。

  4. 工傷醫療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臨沂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醫療期超過二十四個月仍不能工作者,參照事假標準執行。

  (六) 產假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相關條款,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享受法定的產假。

  1. 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須憑準生證原件、產假期間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的繳納收據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休假。

  2. 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女職工,享受產假158天(含節假日、公休日)。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職工請產假除按規定的第一款要求審批外,還須到計劃生育辦公室進行審核。男職工可享受護理假7天,護理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4.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 自生育起1年內,每天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需以書面報告形式呈現,明確開始及結束時間。

  6. 產假薪資

  女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生育后,于2個月內提交相關生育資料到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女職工的醫療費及生育津貼;男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的家屬如無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關資料,可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一部分生育醫療費。

  (七)年休假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1. 年休假的休假天數:

  (1) 累計工作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

  (2)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

  (3) 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為15天;

  (4) 以上休假天數指工作日。

  2.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況:

  (1)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公司規定內的工傷假、婚產假除外,下同)累計2個月以上的;

  (2)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3個月以上的;

  (3) 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4個月以上的;

  (4) 在校實習生、剛工作未滿一年的。

  3. 相關規定:

  (1) 職工依法享受的各種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

  (2) 各部門在當年度內須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完員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 年度內員工因故需請事假的,須在年休假休完的條件下申請。

  (4) 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第2條列舉的情況之一,將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 公司1年內可以承擔1次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回家往返路費(家庭住址距離公司駐地200公里以上),報銷標準參照本公司的《差旅費管理規定》。

  5. 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工資及福利待遇不變。

  (八) 婚喪假

  1. 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 以上情況需持結婚證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休假。

  4. 凡直系親屬(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喪假假期為3天。

  5. 需去外地參加喪禮可算上來回路程,婚喪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考勤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臺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臺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臺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匯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后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財務部復核并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沖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后,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注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并寫明調休情況后按審批權限逐級簽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準后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后。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后,如需續假,經批準后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考勤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目的: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二、出勤

  公司的工作時間:每周六個工作日,

  上班時間為早7:30,下班時間為18:00(正常班),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

  現場倒班時間為7:30-18:00(白班),23:00-7:30(夜班),上午10:00-10:10,下午15:00-15:30夜班3:00-3:10為中間休息時間。

  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

  1.未經批準,不上班的;

  2.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2小時以上,未請假的。

  3.曠工的最小時間單位為半天。曠工連續十天者或一年內累計超過15天者除名。

  4、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及由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它公眾假期為帶薪假日。

  三、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程序自下而上的次序,采取逐級審批制度,員工請假1天(含)首先經班組長審批,員工請假三天以上者,首先經過班組長審批,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休假。

  2)、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級領導審批后交辦公室備案歸檔。

  3)、3天以上(含)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超假期應提前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5)、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單至辦公室備案歸檔。

  四、請假、休假申請規定:

  1、請假

  1)、病假(病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

  ①.員工因病假請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規醫院開具的病假條,請假一天(含)內下,可憑請假單銷假。 ②.員工病假休假,需填寫《請假單》,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領導請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辦公室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未辦任何手續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

  ③病假期間工資按當日基本工資的50%扣除。

  2)、事假(事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

  ①員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并填寫《請假單》。

  ②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③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10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

  ④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處理。

  ⑤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

  3)、工傷假

  ①凡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二十四小時內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②工傷期間的工資按照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月支付。

  2、休假

  1)婚嫁

  工齡滿一年以上可享受婚假。

  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請假單》至辦公室備案。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憑結婚登記證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間的工資照常發放。

  2)產假

  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的,公司準予休假。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辦公室備案。

  ②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后護理假

  ③單胎順產者,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24周歲,男26周歲),單胎順產者,產假為120天,難產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⑤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院的證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⑥男員工的產后護理假為7天,晚育者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產假期間薪水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標準發放。

  3)喪假

  以下情形視為喪事假(需提出書面申請)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死亡,準假3天。

  ②喪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③喪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4)年假

  ①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者(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帶薪年休假,年休時間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過15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由辦公室根據工齡發放相應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并交辦公室備案。

  ③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

  五、公出

  1)、在工作時間需要外出辦理業務時,需在《辦公室員工出入登記表》中作登記,需注明時間,內容,地點,并且簽名。

  2)、外出時間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記,外出時間超過半天的,需讓主管領導同意簽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記或告知主管領導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主管領導,待返回公司后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六、加班

  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視為加班,加班時間在夜間零時之前者可補休半天假。加班時間至零時之后者,可補修一天假。如因工作需要不能補休假者,可發給加班費,加班費發放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考勤管理制度05-08

考勤的管理制度12-30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04-24

工廠考勤管理制度06-11

集團考勤管理制度06-10

人員考勤管理制度11-30

單位考勤管理制度11-30

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11-30

醫院考勤管理制度08-15

打卡考勤管理制度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