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管理制度范本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績效考核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范本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對員工的績效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則績效管理制度。
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1、考察員工的工作績效;
2、作為員工獎懲、調遷、薪酬、晉升、退職管理的依據;
3、了解、評估員工工作態度與能力;
4、作為員工培訓與發展的參考;
5、有效促進員工不斷提高和改進工作績效。
第二條:績效管理是指上級為了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員工職業能力與工作業績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動。
第三條:績效考核是指上級對直接下級的工作結果進行定期的評估,是績效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
第四條:績效管理和績效考核是各級直線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人力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和提供技術方面支持。
第五條:員工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檔案,是公司重要的人力資源管理基礎性 材料,必須妥善保管。
第六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對象包括公司內所有正式簽約的員工;試用期(見習期)人員的考核,不屬于本制度范圍,由公司招聘與錄用制度做出具體規定。
第七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主體是各職位的直接管理者,不采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級管理者擁有員工考核結果調整的權力。
第八條:各級管理者必須強化對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觀念,牢固樹立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意識,包括:
1、員工的業績就是管理者的業績;
2、各級管理者是員工責任的最終承擔者;
3、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的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
4、在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過程中,下屬必須始終保持高度的參與性,各級管理者必須隨時與下屬進行溝通。
第一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是一個不斷循環往復的過程,其基本程序為:
第二條:制定績效目標:
1、根據當月(或考核周期)公司各部門的要求和期望,確定當月(或考核周期)工作目標;
2、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內容包括:
部門量化指標:針對部門可以量化的關鍵業績指標;(此項權重為40%)
部門非量化指標:針對部門不能量化但對公司和部門業績形成非常重要的指標;(此項權重為15%)
追加目標和任務考核:主要是對工作中的追加目標和任務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5%)
部門管理與改進狀況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0%)
培訓管理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0%)
現場管理的考核。(此項權重為5%)
其他任務的考核。(此項權重為5%)
責任事故的考核:實行總分否決制。分重大責任事故、一般責任事故、輕微責任事故。
假期的考核:按《考勤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3、各部門的考核表由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以上原則設定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呈報上級主管領導確認并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各部門下屬員工的績效考核有各部門獨立進行,部門負責人確認并經上級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4、各部門考核表見附后。
第三條:建立工作期望:
1、為了確保員工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實現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級部門負責人和上級主管領導,在填具考核表后,必須與所轄員工就考核表中的內容和標準進行溝通;
2、溝通的基本內容包括:
期望員工達到的業績標準;
衡量業績的方法和手段;
實現業績的主要控制點;
管理者在下屬達成業績過程中應提供的指導和幫助;
出現意外情況的處理方式;
員工個人發展與改進要點與指導等。
3、在溝通的基礎上,雙方共同完成工作業績。
第四條:管理者必須在下屬績效形成過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導,并把下屬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存在的比較突出的問題、良好的表現,如實隨時記錄在“行為指導記錄”中,以便為實施績效管理積累客觀依據。
第五條:各級主管領導在考核時,必須依據客觀事實進行評價,盡量避免主觀,同時做好評價記錄,以便進行考核面談。
第六條:在考核結束后,各級主管領導就突出的問題必須與每一位下屬進行考核面談,面談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業績,指出不足,為員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的不斷提高指明方向;
2、討論員工產生不足的原因,區分下屬和管理者應承擔的責任,以便形成雙方共同認可的績效改善點,并將其列入下月(或考核周期)的績效改進目標;
3、在面談交流互動過程中,確定下月(或考核周期)的各項工作目標
第七條:考核的結果,采用個人自評,上級主管領導考評,報人力資源部匯總后交績效考核小組負責人審核。
第八條:績效考核小組負責人在對各部門考核結果審核或調整后(如需要),呈報總經理核準,財務部門按核準后的考核結果執行。
第九條:考核資料必須嚴格管理,一經考核結束,部長級或以上人員的考核資料由財務部將原始表格歸檔備查。副部長級及以下人員的考核資料由人力資源部將原始表格歸檔備查。
第十條:任何員工對自己的考核結果不滿,可以在一周內向上一級主管投訴,接到投訴的主管領導,在接到投訴后一周內,組織有關人員對投訴者進行再次評估。
第三章 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條:公司本著公正、客觀的原則,應用考核結果。
第二條:月度考核總分100分,劃分為四個等級
a級績效工資:優秀(稱職) 考核得分90分以上
b級績效工資:良好(比較稱職) 考核得分75---90分
c級績效工資:中 (基本稱職) 考核得分60―75分
d級績效工資:差 (不稱職) 考核得分60分以下
注:月薪=平均工資+崗位工資+商保費+績效工資
考核結果按以上等級享受績效工資,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的等級績效工資在部門考核得分的基礎上進行考核并享受等級績效工資。責任事故重點考核當事責任者。
第三條:不良事故。當月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一起,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時,否決總分40分;當月發生一起一般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 5000---10000元的,否決總分20分;當月發生一起輕微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的,否決總分10分。
第四條:考核結果與員工利益的相關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月度績效工資的確認;
2、年度獎金的分配;
3、晉職資格的確認;
4、培訓資格的確認;
5、其他資格的確認。
第五條:月度考核成績的關系為:
1、月度考核不稱職的員工,免當月績效工資;
2、連續三次考核不稱職者,警告處理;
3、累積四次考核不稱職者,降一級處理;
4、累積五次考核不稱職者,勸退并降二級處理;
5、其他考核等級的享受標準,參見《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條:年度獎金的關系為:
1、 年內考核三次不稱職者,為當年度考核不稱職,免年度獎;
2、 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者,辭退;
3、 其他考核等級的享受標準,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條:晉職資格的關系為:
1、年度考核不稱職者,免晉職;
2、年度考核等級為基本稱職以上(含基本稱職)者,有晉職資格;
3、累積五次月度考核成績為優秀者,可晉職;
第八條:培訓資格的確認:
1、凡涉及需要提高員工履行工作職責能力的培訓,由各級主管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經部門匯總后報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
2、凡涉及員工職業發展能力培養,由部長根據員工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的結果以及員工職業發展報告,報人力資源部,以便編制單獨的職業培訓計劃。
3、部長及部長以上人員的脫產培訓條件,見相關管理制度。
第九條:凡涉及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績效考核的,按正常考核后再對照規定予以結算。凡出現涉及公司管理規定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時,均實行單項否決,取消績效工資并予以辭退。
第四章 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人事管理部門。
第三條:本規定由總經理核準。自頒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范本2
一、目的
1、加強物業企業內部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服務水平,確保落實公司經營目標;
2、調動員工積極性,強化員工的職責意識和目標導向,促使員工不斷地改善和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適用范圍
1、公司所有部門;
2、公司除領導班子成員、試用期員工以外的所有在職員工。
三、考核周期
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具體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為一個月考核周期,年度考核取該年12個月考核結果的平均值。
四、考核原則
1、指標量化考核原則。考核實行量化指標優先原則,難以量化的指標必須具體。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2、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3、可行性原則。工作任務和工作標準是能夠到達的。
4、績效改善與提升原則。經過與員工進行績效溝通,幫忙員工全面客觀地了解自身不足和優勢,促進其績效得到改善、提升。
5、監督和控制原則。對績效考核過程和績效工資二次分配進行監督和控制。
五、考核結果的應用
1、部門績效考核結果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掛鉤,作為年底評選優秀單位的主要參考依據;
2、員工績效考核結果與月度績效獎金發放、薪資增減、職級升降、評選先進的依據。
六、考核的組織與職責
1、公司設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組成,總經理任組長。職責:一是負責對考核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二是負責對爭議、申訴問題的裁定。
2、績效考核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評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組成,人力資源部經理任組長。職責主要是負責組織每月對職能部門、項目部、專業公司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景的審核以及日常工作、臨時工作的抽查、評分;負責月度考核結果的公示、報批。
七、考核對象
分為部門考核和個人考核兩部分。
八、部門考核
(一)考核依據
1、公司年度、月度計劃工作;
2、與公司簽訂的目標管理職責書;
3、公司確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4、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和相關工作制度、標準以及重要的會議決議;
5、部門工作職責。
(二)考核資料
1、對項目部的考核資料。項目部綜合收費(含水、電費)指標考核按照《項目部提成工資計提分配辦法》執行,部門管理業績按照以下資料進行考核。
(1)月度計劃重點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對公司核定的項目部月度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景進行考核。
(2)服務指標(3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按照公司確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對項目部進行抽查、評分。
(3)管理指標(2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從公司財務指標、客戶指標、基礎管理指標、學習改善指標四方面進行考核。
(4)月度計劃及時性與編制質量(10分)
按照《公司計劃管理辦法》要求,對月度計劃編制的時效性進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負責供給。
以上對項目部考核資料詳見《項目部月度績效考核表》(附件1)
2、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考核資料
(1)月度計劃重點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月度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景進行考核。
(2)日常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將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日常各項工作列成各項量化指標,每月對其進行抽查、評分。
(3)臨時工作(10分)
當月公司領導或公司突發事件臨時安排給部門的重要工作,如當月部門無臨時工作,分值列入日常工作范圍。
(4)月度計劃及時性與編制質量(10分)
按照《公司計劃管理辦法》要求,對月度計劃編制的時效性進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負責供給。
以上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考核資料詳見《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月度績效考核表》(附件2)
(三)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總額計算
1、考核結果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兌現的計算系數
績效成績區間 對應績效工資系數
分數>97 1。1
93≤分數≤97 1
90≤分數
87≤分數
84≤分數
81≤分數
78≤分數
75≤分數
72≤分數
69≤分數
分數
級名稱 對應績效分數區間 對應績效工資系數 優秀
良好
達標
待改善
不合格 分數>95 85≤分數≤95 75≤分數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范本3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目的
1、通過績效考核,傳遞組織目標和壓力,促使員工提高工作績效,達到“培養員工、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糾正員工偏差、使之更好地為公司服務,達到公司與個人之間的雙贏”的目的。
2、加強公司的計劃性,改善組織的管理過程,促進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
3、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績效和貢獻,為薪資調整、績效薪資發放、職務晉升等人事決策和組織員工培訓提供依據。
4、反饋員工的績效表現,加強過程管理,強化各級管理者的管理責任,促進其指導、幫助、約束與激勵下屬。
5、月度績效考核主要目的在于:通過對1個月內工作計劃安排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工作業績,為員工績效工資提供必要的依據,也為人力資源部門(目前隸屬于綜合管理部)對員工的晉升、降職、解聘和崗位調整提供依據,從而有效提升公司整體績效。
6、年中考核目的:總結前半年工作業績,修訂工作誤差,評估半年工作目標達成率,為下半年目標調整及人力資源策略制訂提供依據。
7、年終考核目的:評價年度員工和部門工作績效,為年終獎金發放,工作效率,崗位目標執行、人事調整政策評價提供依據。
第二條:理念
1、以目標計劃為基礎,以關鍵業績量標準/指標對績效進行考核,強調績效的達成。
2、以績效的提高為目標。
3、強調績效管理過程,而不是簡單的結果評判。
第三條:考核原則
1、相對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內,考核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較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在1年內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另外,在必要的時候,基于適當的原因可對考核的具體指標及權重分配做相應的調整。
2、客觀性:考核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避免由于光環效應,親近、偏見等帶來誤差。
3、公平性:對同一職類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限度地防止評估結果的不一致性和偏見性。
4、公開性:每位員工都必須清楚體系是如何運作的,考核結果員工應簽名,有意見可表述、申訴,無簽名考核結果同樣有效。
5、保密性:主管及被考核者不能將考核結果泄露給第三方(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必要的參與者除外)。
6、管理人員主導性: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正確認識績效考核體系在員工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大部分人把實施本體系作為一個負擔,則考核制度要做出相應修改。
第四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和試用員工。考核對象具體分為: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企業發展委員會、各部門部長等)、主管類管理人員、行政事務、銷售營銷、市場部、技術、財務、操作工等各類人員。
第二部分考核規程
第五條:考核要素
1、年度經營目標計劃及月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達成情況
2、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3、綜合管理部提供的員工著裝儀表標準、辦公秩序管理考核標準、環境衛生管理考核標準、行政違紀記錄和崗位違紀記錄
4、按ISO9000體系要求,相關程序及規定執行情況
5、被考核者的上級主管人員提供的月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工作記錄
6、作業指導書
7、其他依據
第六條:考核責任
1、原則上實行自評、直接上級主考、部門交叉互評、人力資源主辦復核相結合的多級考評體制。
2、直接上級和被考核者共同承擔考核責任。被考核者作為一級考核者進行自評,直接上級作為二級考核者進行主評;部門交叉考評作為三級考核,人力資源主辦及被考核者所在部門負責人對考核結果負有監督、指導責任,按月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工作記錄確保兩級考核者之間考核結果的公正、客觀性。部門負責人及以上管理人員、總經理助理的工作由總經理負責考核。
3、年中、年終考核由公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小組成員為體現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由員工代表,職能部門負責人、管理者代表等組成,具體成員由經理辦公會決定,人數應為奇數,最少3人,最多7人。
4、依據公司員工工作性質的不同,劃分為四大類,分別采取不同的考評方式如表1所示。
表1考核方式表
類型適用范圍考核特征考核周期
A類:各部部長及以上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部長基于策略目標實現的關鍵業績指標考核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B類:主管類管理人員主管會計、總工藝師、人力資源專員、各組組長、調度員基于關鍵業績指標的落實及計劃完成情況的考核,職責履行、制度執行力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C類:一般員工及計時工人出納、副組長、司機、門衛、炊事員、倉管員、質檢員、技術員、模具管理員、營銷員、業務助理是否完成關鍵業績指標及計劃完成情況的考核,職責履行、制度執行力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D類:計件工人計件工人責任范圍內合格產品的件數為主要依據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第七條:考核責權
1、人力資源部門:
(1)負責制定及定期修訂績效考核方案并報總經理批準
(2)負責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3)負責培訓參與考核各級管理人員
(4)負責監督及控制考核工作的全過程
(5)考評分的匯總和考核資料的歸檔
(6)考核結果與薪資掛鉤,計算并報批實施
(7)辦理考核領導小組委托的相關工作
2、一級考核者(員工本人)和二級考核者(員工直接上級)
(1)了解考核的程序及方法
(2)確保考核的公正、公平
(3)對責任范圍內的直線下級進行考核
(4)考核后對被考核者進行詳細的工作指導和輔導
3、由人力資源主辦會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嚴格審核考核表及工作計劃(關鍵業績指標及滿意度指標)的真實性,確保考核結果的公正、公平
(1)嚴肅處理違背考核宗旨,以權牟私的個人
(2)負責考核工作的整體性和及時性,并有計劃地按公司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年度經營目標推行新的考核體系。
4、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1)擬定相關考核細則報總經理批準,負責年中、年終考核方案的組織執行
(2)考核工作的柔性調控和協調.
(3)重大申訴、投訴考核事件的處理。
第八條:考核權限
每位員工由自己進行自考,直接上級進行主考,部門交叉互評輔助考核,人力資源主辦會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門的負責人進行審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并負最終審核責任。人力資源主辦由總經理、部門所在負責人主考,企業發展委員會主任、部門負責人由總經理主考。
第九條:申訴
1、各類考評結束后,被考核者有權了解自己的考評結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說明考核結果的義務。
2、被考核者如對考評結果存有異議,應首先通過溝通方式解決。解決不了時,有權向人力資源主辦進行申訴,人力資源主辦應及時聯系申訴人的直接上級所在的主管部門進行復議并在一周內給予明確答復:如果被考核者對申訴處理仍有異議,可以向考核領導小組提出申訴,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進行最終復議。
第三部分各類人員考核的具體實施
一、月度績效考核
月度績效考核適用于公司A、B、C、D級所有員工。 A級管理人員的浮動月薪系數、B級和C級員工的績效月薪系數、D級員工的計件工資實際發放額由月度績效考核的結果確定。
(一)月度績效考核的實施
月度考核分為員工自評和直接上級考評兩個環節,考核依據是員工的當月工作表現和實際工作業績,具體指標參見《武漢弘元金屬制品有限責任公司關鍵業績指標考核匯總表》(以下簡稱考核表)。考核表中,若部分崗位的當月考核不涉及到某項具體指標,則該項目評分按其明細分值的滿分計算。
1、員工自評
員工根據本崗位的考核表給自己評分,員工應認真、嚴肅、客觀地進行自評打分,員工自評是員工自省和反映真實自我的重要機會,也是直接上級考評的依據之一。
2、直接上級考核
直接上級根據員工的當月表現和實際工作業績給員工進行評分,直接上級應本著對事不對人的客觀態度對下級進行評分。為避免對下級可能存在的信息失真,在評分時應適當參照員工的自評情況。
3、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復核
員工自評和直接上級評分后,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要進行最后的把關復核,防止人為因素影響考評的客觀性。
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復核無異議后,將本部門員工考核表交綜合管理部人力資源主辦按以下權重匯總計算:
各員工的最終得分=員工自評分X20% +直接上級考評分X80%
(二)考核結果與系數的換算
1、A級管理人員的浮動月薪系數、B級和C級員工的績效月薪系數直接參照各員工的最終得分確定:
系數=員工的最終得分÷100
(如:某員工的最終得分為85分,則系數為)
A級管理人員的浮動月薪=浮動月薪基數×系數
B、C級員工的績效月薪=績效月薪基數×系數
2、D級員工根據以上系數核發計件工資額
計件工資額=按產量定額任務完成后的工資(定額×個人完成產量) ×系數
A類管理人員
第十條A類管理人員考核適用對象
1、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部長
2、考核周期:月度考核和年中、年終考核相結合。每月進行一次月度考核,每半年進行部門、員工半年度績效考核。
3、考核內容:
(1)主要考核業績(客觀表現)和滿意度(主觀表現)。
(2)業績指標是結合企業總體目標分解到本部門后的關鍵業績指標,占考核權重的75%。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25%,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內部客戶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內部客戶滿意度是指本企業的內部關聯服務對象針對相關目標完成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的評價。
第十一條考核程序
1、每考核期末,A類管理人員需依據公司的經營策略和經營計劃、本部門的策略和計劃,結合考核要素向公司提出下一考核期本系統、本部門的策略重點、策略執行方式、關鍵業績指標和指標值(或指標達成狀況描述)以及管理改進計劃。
2、被考核者應同直接上級溝通,就以上內容進行討論、主議和審定。
3、被考核者與直接主管對此達成共識后,由被考核者將確認的考核內容填入“A類管理人員月度績效考核表、A類管理人員半年度績效考核表”中的各項指標欄內。
4、在考核周期內,如被考核者發現業務進展的內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可以申請對原定的工作目標進行階段性調整,經直接主管同意后,可重新制作月度績效考核表、或半年度績效考核表,并和原表放在一起以作對照。
5、考核期末,被考核者按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對考核表的各項考核指標進行自評打分。
6、被考核者本人對關鍵考核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說明,由考核者根據目標達成情況和述職情況對被考核者進行評價打分。
7、根據自評得分和直接上級考評得分綜合計算最終考核得分并評定等級。如果被考核者不同意考核結果,可以按規定由考核小組復核。
B類人員考核
第十二條考核對象
本制度中,B類人員主要包括部門主管包括主管會計、總工藝師、人力資源專員、各組組長、調度員
第十三條評價周期
考核周期實行月度考核,按月度和半年度、年終考核相結合。
第十四條月度記錄
公司B類人員的考核以部門各崗位的月度績效考核表為準,公司各部門應結合部門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各B類人員崗位的月度績效考核表。直接主管根據月度考核表中的關鍵績效指標每月對下屬進行一次考核記錄,對下屬的關鍵業績指標工作情況進行分析與總結,及時指出下屬工作中的問題,幫助下屬改進工作。記錄員工績效完成情況及現實表現情況。
第十五條考核內容
1、對B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基于責任范圍內的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和計劃完成情況。
2、關鍵業績指標是結合本部門目標分解到本人責任范圍內的關鍵業績指標,占考核權重的75%。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25%,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內部客戶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內部客戶滿意度是指本企業的內部服務對象針對相關業務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的評價。
4、銷售部門考核以公司下達的營銷目標為關鍵業績指標,考核內容由銷售額,回款率及市場開發滿意度為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與計劃完成情況。
第十六條績效管理過程
1、績效計劃。考核期初,被考核人和直接上級在總結上期績效的前提下,結合當前的工作重點,以關鍵業績指標體系為指引,經充分溝通,共同確定本期的工作計劃與目標。每個目標或標準遵循SMART原則,即“具體、可衡量、可達到、以結果為導向以及時間性”的原則。
2、績效輔導。計劃的實施過程是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共同實現目標的過程,上一級主管有責任輔導與幫助下屬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技能;下屬有責任向上一級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并就工作問題求助于上級。
3、在此基礎上確認下期工作計劃與目標。由被考核者和考核者共同確認考核結果。被考評者如對考核者的考核評價結果有異議、經溝通未取得共識時,可以按規定向人力資源主辦申訴。
C類人員考核
第十七條適用對象
本制度中,C類人員包括出納、副組長、司機、門衛、炊事員、倉管員、質檢員、技術員、模具管理員、營銷員、業務助理
第十八條評價周期
對C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月度考核,但每月都應有相應的評定記錄,同時參與年中、年終績效考核。
第十九條考核內容
1、對C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本崗位的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和計劃完成情況。
2、關鍵業績指標是結合本部門目標分解到本崗位的關鍵業績指標,占考核權重的75%。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25%,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團隊、同事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團隊、同事滿意度是指本企業與工作相關的其他團隊成員對其合作精神和工作能力的評價。
D類人員考核
第二十條適用對象
本制度中,D類人員主要指計件工人
第二十一條評價周期
對D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月度考核,但每天都應有相應的評定記錄。同時參與公司年中、年終統一考核。
第二十二條考核內容
1、對D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在公司下達生產計劃產量定額內本崗位的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和計劃完成情況。
2、關鍵業績指標主要是記件工人當月完成的產量、質量及成本控制,其次考慮安全文明生產的情況,共占考核權重的90%(其中產量、質量和成本的權重占80%以上)。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10%,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團隊、同事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團隊、同事滿意度是指本企業與工作相關的其他團隊成員對其合作精神和工作能力的評價。
4、具體考核辦法由質量檢驗員每月統計每人產量及完成情況,經組長與調度員核定定額報生產管理部部長核準,由人力資源主辦復核計算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準作為核算依據。
第二十三條月度績效考核工作流程
當月5日前
次月1日
次月2-3日次月4日次月5日
第二十四條年中、年度績效考核流程
1、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公司總部、各部門及部門負責人及其所管下屬員工的半年、年度績效進行統一考核。
2、對公司總部和各部門的考核直接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進行,考核程序是首先員工自評、部門自評,部門交叉互評,然后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考評。
3、部門半年度績效考核在每年7月1-4號、年終考核在次年1月4-10號進行。
第二十五條考核審核程序
表2考核審核程序表
職務被考核者直接上級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A類人員自評主考——復核、全程監督、指導
B類人員自評主考復核全程監督、指導
C、D類人員自評主考復核全程監督、指導
第四部分考核結果及運用
第二十二條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主要是對員工績效進行綜合評價的結論。考核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表3考核等級表
平均分值59分及以下60-69分70-79 80-89分90及以上
等級不合格差合格良好優秀
第二十三條考核比例的控制
本制度在原則上規定的考核等級分布比例如下表所示:
表4考核比例控制表
考核等級不合格差合格良好優秀
控制比例5% 25% 40% 25% 5%
第二十四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結果將作為工資、獎金、職務晉升(降)、任職資格等級調整、員工培訓安排的重要依據,現薪資中的績效月薪、獎金部分按考核分數換算后的系數發放。
獎懲措施
1、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不合格”人員,予以辭退。
2、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差”人員,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降低一檔次,崗位工資已經是最低檔次者(包括計件工資工人的崗位工資)在原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0%。連續兩個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差”者,予以辭退。
3、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合格”人員,其崗位工資不變,連續兩個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合格”者,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降低一檔次,崗位工資已經是最低檔次者(包括計件工資工人的崗位工資)在原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0%。
4、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良好”人員,其崗位工資不變,連續兩個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良好”,且其所在部門當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在“良好”及以上者,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上升一檔次,崗位工資已經是檔次者(包括計件工資工人的崗位工資)在原標準的基礎上上升10%。
5、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優秀”,且其所在部門當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在“良好”及以上者,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上升一檔次并發給榮譽證書,授予“優秀團隊”稱號。連續兩個半年度“優秀”,且其所在部門連續兩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在“良好”及以上者,經部門交叉互評和總經理辦公會討論,對不宜晉升職務者,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給予團隊一次性20xx-5000元的特殊物質獎勵。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優秀”,但其所在部門當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未能達到“良好”及以上者,僅給該崗位任職者頒發榮譽證書。
6、對“部門半年年度績效等級”為“優秀”的部門,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給予該部門一次性3000-8000元的部門團隊獎金,由部門負責人自主獎勵部門內表現突出的員工。
注1:D類人員參照上述2-5條的升降標準,每次調整的幅度為計件工資標準的10%;
注2:員工連續兩次調升崗位工資檔次的時間間隔不得少于1年,即前一個半年度已調升崗位工資檔次,第二個半年度又符合調升崗位工資檔次者,第二個半年度不調升崗位工資檔次,改為(根據具體崗位)給予一次性500元的獎勵。
7、對員工自評主動放棄者,自評得分為零,連續二次不參與自評則作“不合格”處理,對考核主管故意不公正考核或因個人恩怨考核時應取消該項考核結果。被考核者為考核小組成員時應回避。
8、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的計算
A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X5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X25% +年中或年終部門績效得分X25%
B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X6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X20% +年中或年終部門績效得分X20%
C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X7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X30%
D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X8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X20%
上述各類人員的半年度績效得分參照表3歸入相應的考核等級。
第五部分附則
第二十五條解釋權
本制度的解釋說明權屬公司綜合管理部。
第二十六條實施細則
本制度未盡事宜及相關實施細則,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與各部門共同補充,由總經理核準后實施。公司根據此管理制度規定,擬定員工考核辦法。
第二十七條修改、廢除權
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屬公司。
第二十八條實施時間
本制度的實施時間為20xx年7月1日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范本4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目的
1、通過績效考核,傳遞組織目標和壓力,促使員工提高工作績效,達到“培養員工、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糾正員工偏差、使之更好地為公司服務,達到公司與個人之間的雙贏”的目的。
2、加強公司的計劃性,改善組織的管理過程,促進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
3、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績效和貢獻,為薪資調整、績效薪資發放、職務晉升等人事決策和組織員工培訓提供依據。
4、反饋員工的績效表現,加強過程管理,強化各級管理者的管理責任,促進其指導、幫助、約束與激勵下屬。
5、月度績效考核主要目的在于:通過對1個月內工作計劃安排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工作業績,為員工績效工資提供必要的依據,也為人力資源部門(目前隸屬于綜合管理部)對員工的晉升、降職、解聘和崗位調整提供依據,從而有效提升公司整體績效。
6、年中考核目的`:總結前半年工作業績,修訂工作誤差,評估半年工作目標達成率,為下半年目標調整及人力資源策略制訂提供依據。
7、年終考核目的:評價年度員工和部門工作績效,為年終獎金發放,工作效率,崗位目標執行、人事調整政策評價提供依據。
第二條:理念
1、以目標計劃為基礎,以關鍵業績量標準/指標對績效進行考核,強調績效的達成。
2、以績效的提高為目標。
3、強調績效管理過程,而不是簡單的結果評判。
第三條:考核原則
1、相對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內,考核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較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在1年內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另外,在必要的時候,基于適當的原因可對考核的具體指標及權重分配做相應的調整。
2、客觀性:考核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避免由于光環效應,親近、偏見等帶來誤差。
3、公平性:對同一職類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限度地防止評估結果的不一致性和偏見性。
4、公開性:每位員工都必須清楚體系是如何運作的,考核結果員工應簽名,有意見可表述、申訴,無簽名考核結果同樣有效。
5、保密性:主管及被考核者不能將考核結果泄露給第三方(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必要的參與者除外)。
6、管理人員主導性: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正確認識績效考核體系在員工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大部分人把實施本體系作為一個負擔,則考核制度要做出相應修改。
第四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和試用員工。考核對象具體分為: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企業發展委員會、各部門部長等)、主管類管理人員、行政事務、銷售營銷、市場部、技術、財務、操作工等各類人員。
第二部分考核規程
第五條:考核要素
1、年度經營目標計劃及月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達成情況
2、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3、綜合管理部提供的員工著裝儀表標準、辦公秩序管理考核標準、環境衛生管理考核標準、行政違紀記錄和崗位違紀記錄
4、按ISO9000體系要求,相關程序及規定執行情況
5、被考核者的上級主管人員提供的月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工作記錄
6、作業指導書
7、其他依據
第六條:考核責任
1、原則上實行自評、直接上級主考、部門交叉互評、人力資源主辦復核相結合的多級考評體制。
2、直接上級和被考核者共同承擔考核責任。被考核者作為一級考核者進行自評,直接上級作為二級考核者進行主評;部門交叉考評作為三級考核,人力資源主辦及被考核者所在部門負責人對考核結果負有監督、指導責任,按月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工作記錄確保兩級考核者之間考核結果的公正、客觀性。部門負責人及以上管理人員、總經理助理的工作由總經理負責考核。
3、年中、年終考核由公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小組成員為體現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由員工代表,職能部門負責人、管理者代表等組成,具體成員由經理辦公會決定,人數應為奇數,最少3人,最多7人。
4、依據公司員工工作性質的不同,劃分為四大類,分別采取不同的考評方式如表1所示。
表1考核方式表
類型適用范圍考核特征考核周期
A類:各部部長及以上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部長基于策略目標實現的關鍵業績指標考核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B類:主管類管理人員主管會計、總工藝師、人力資源專員、各組組長、調度員基于關鍵業績指標的落實及計劃完成情況的考核,職責履行、制度執行力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C類:一般員工及計時工人出納、副組長、司機、門衛、炊事員、倉管員、質檢員、技術員、模具管理員、營銷員、業務助理是否完成關鍵業績指標及計劃完成情況的考核,職責履行、制度執行力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D類:計件工人計件工人責任范圍內合格產品的件數為主要依據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第七條:考核責權
1、人力資源部門:
(1)負責制定及定期修訂績效考核方案并報總經理批準
(2)負責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3)負責培訓參與考核各級管理人員
(4)負責監督及控制考核工作的全過程
(5)考評分的匯總和考核資料的歸檔
(6)考核結果與薪資掛鉤,計算并報批實施
(7)辦理考核領導小組委托的相關工作
2、一級考核者(員工本人)和二級考核者(員工直接上級)
(1)了解考核的程序及方法
(2)確保考核的公正、公平
(3)對責任范圍內的直線下級進行考核
(4)考核后對被考核者進行詳細的工作指導和輔導
3、由人力資源主辦會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嚴格審核考核表及工作計劃(關鍵業績指標及滿意度指標)的真實性,確保考核結果的公正、公平
(1)嚴肅處理違背考核宗旨,以權牟私的個人
(2)負責考核工作的整體性和及時性,并有計劃地按公司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年度經營目標推行新的考核體系。
4、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1)擬定相關考核細則報總經理批準,負責年中、年終考核方案的組織執行
(2)考核工作的柔性調控和協調.
(3)重大申訴、投訴考核事件的處理。
第八條:考核權限
每位員工由自己進行自考,直接上級進行主考,部門交叉互評輔助考核,人力資源主辦會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門的負責人進行審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并負最終審核責任。人力資源主辦由總經理、部門所在負責人主考,企業發展委員會主任、部門負責人由總經理主考。
第九條:申訴
1、各類考評結束后,被考核者有權了解自己的考評結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說明考核結果的義務。
2、被考核者如對考評結果存有異議,應首先通過溝通方式解決。解決不了時,有權向人力資源主辦進行申訴,人力資源主辦應及時聯系申訴人的直接上級所在的主管部門進行復議并在一周內給予明確答復:如果被考核者對申訴處理仍有異議,可以向考核領導小組提出申訴,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進行最終復議。
第三部分各類人員考核的具體實施
一、月度績效考核
月度績效考核適用于公司A、B、C、D級所有員工。 A級管理人員的浮動月薪系數、B級和C級員工的績效月薪系數、D級員工的計件工資實際發放額由月度績效考核的結果確定。
(一)月度績效考核的實施
月度考核分為員工自評和直接上級考評兩個環節,考核依據是員工的當月工作表現和實際工作業績,具體指標參見《武漢弘元金屬制品有限責任公司關鍵業績指標考核匯總表》(以下簡稱考核表)。考核表中,若部分崗位的當月考核不涉及到某項具體指標,則該項目評分按其明細分值的滿分計算。
1、員工自評
員工根據本崗位的考核表給自己評分,員工應認真、嚴肅、客觀地進行自評打分,員工自評是員工自省和反映真實自我的重要機會,也是直接上級考評的依據之一。
2、直接上級考核
直接上級根據員工的當月表現和實際工作業績給員工進行評分,直接上級應本著對事不對人的客觀態度對下級進行評分。為避免對下級可能存在的信息失真,在評分時應適當參照員工的自評情況。
3、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復核
員工自評和直接上級評分后,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要進行最后的把關復核,防止人為因素影響考評的客觀性。
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復核無異議后,將本部門員工考核表交綜合管理部人力資源主辦按以下權重匯總計算:
各員工的最終得分=員工自評分X20% +直接上級考評分X80%
(二)考核結果與系數的換算
1、A級管理人員的浮動月薪系數、B級和C級員工的績效月薪系數直接參照各員工的最終得分確定:
系數=員工的最終得分÷100
(如:某員工的最終得分為85分,則系數為)
A級管理人員的浮動月薪=浮動月薪基數×系數
B、C級員工的績效月薪=績效月薪基數×系數
2、D級員工根據以上系數核發計件工資額
計件工資額=按產量定額任務完成后的工資(定額×個人完成產量) ×系數
A類管理人員
第十條A類管理人員考核適用對象
1、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部長
2、考核周期:月度考核和年中、年終考核相結合。每月進行一次月度考核,每半年進行部門、員工半年度績效考核。
3、考核內容:
(1)主要考核業績(客觀表現)和滿意度(主觀表現)。
(2)業績指標是結合企業總體目標分解到本部門后的關鍵業績指標,占考核權重的75%。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25%,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內部客戶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內部客戶滿意度是指本企業的內部關聯服務對象針對相關目標完成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的評價。
第十一條考核程序
1、每考核期末,A類管理人員需依據公司的經營策略和經營計劃、本部門的策略和計劃,結合考核要素向公司提出下一考核期本系統、本部門的策略重點、策略執行方式、關鍵業績指標和指標值(或指標達成狀況描述)以及管理改進計劃。
2、被考核者應同直接上級溝通,就以上內容進行討論、主議和審定。
3、被考核者與直接主管對此達成共識后,由被考核者將確認的考核內容填入“A類管理人員月度績效考核表、A類管理人員半年度績效考核表”中的各項指標欄內。
4、在考核周期內,如被考核者發現業務進展的內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可以申請對原定的工作目標進行階段性調整,經直接主管同意后,可重新制作月度績效考核表、或半年度績效考核表,并和原表放在一起以作對照。
5、考核期末,被考核者按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對考核表的各項考核指標進行自評打分。
6、被考核者本人對關鍵考核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說明,由考核者根據目標達成情況和述職情況對被考核者進行評價打分。
7、根據自評得分和直接上級考評得分綜合計算最終考核得分并評定等級。如果被考核者不同意考核結果,可以按規定由考核小組復核。
B類人員考核
第十二條考核對象
本制度中,B類人員主要包括部門主管包括主管會計、總工藝師、人力資源專員、各組組長、調度員
第十三條評價周期
考核周期實行月度考核,按月度和半年度、年終考核相結合。
第十四條月度記錄
公司B類人員的考核以部門各崗位的月度績效考核表為準,公司各部門應結合部門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各B類人員崗位的月度績效考核表。直接主管根據月度考核表中的關鍵績效指標每月對下屬進行一次考核記錄,對下屬的關鍵業績指標工作情況進行分析與總結,及時指出下屬工作中的問題,幫助下屬改進工作。記錄員工績效完成情況及現實表現情況。
第十五條考核內容
1、對B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基于責任范圍內的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和計劃完成情況。
2、關鍵業績指標是結合本部門目標分解到本人責任范圍內的關鍵業績指標,占考核權重的75%。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25%,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內部客戶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內部客戶滿意度是指本企業的內部服務對象針對相關業務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的評價。
4、銷售部門考核以公司下達的營銷目標為關鍵業績指標,考核內容由銷售額,回款率及市場開發滿意度為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與計劃完成情況。
第十六條績效管理過程
1、績效計劃。考核期初,被考核人和直接上級在總結上期績效的前提下,結合當前的工作重點,以關鍵業績指標體系為指引,經充分溝通,共同確定本期的工作計劃與目標。每個目標或標準遵循SMART原則,即“具體、可衡量、可達到、以結果為導向以及時間性”的原則。
2、績效輔導。計劃的實施過程是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共同實現目標的過程,上一級主管有責任輔導與幫助下屬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技能;下屬有責任向上一級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并就工作問題求助于上級。
3、在此基礎上確認下期工作計劃與目標。由被考核者和考核者共同確認考核結果。被考評者如對考核者的考核評價結果有異議、經溝通未取得共識時,可以按規定向人力資源主辦申訴。
C類人員考核
第十七條適用對象
本制度中,C類人員包括出納、副組長、司機、門衛、炊事員、倉管員、質檢員、技術員、模具管理員、營銷員、業務助理
第十八條評價周期
對C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月度考核,但每月都應有相應的評定記錄,同時參與年中、年終績效考核。
第十九條考核內容
1、對C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本崗位的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和計劃完成情況。
2、關鍵業績指標是結合本部門目標分解到本崗位的關鍵業績指標,占考核權重的75%。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25%,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團隊、同事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團隊、同事滿意度是指本企業與工作相關的其他團隊成員對其合作精神和工作能力的評價。
D類人員考核
第二十條適用對象
本制度中,D類人員主要指計件工人
第二十一條評價周期
對D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月度考核,但每天都應有相應的評定記錄。同時參與公司年中、年終統一考核。
第二十二條考核內容
1、對D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在公司下達生產計劃產量定額內本崗位的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和計劃完成情況。
2、關鍵業績指標主要是記件工人當月完成的產量、質量及成本控制,其次考慮安全文明生產的情況,共占考核權重的90%(其中產量、質量和成本的權重占80%以上)。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10%,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團隊、同事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團隊、同事滿意度是指本企業與工作相關的其他團隊成員對其合作精神和工作能力的評價。
4、具體考核辦法由質量檢驗員每月統計每人產量及完成情況,經組長與調度員核定定額報生產管理部部長核準,由人力資源主辦復核計算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準作為核算依據。
第二十三條月度績效考核工作流程
當月5日前
次月1日
次月2-3日次月4日次月5日
第二十四條年中、年度績效考核流程
1、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公司總部、各部門及部門負責人及其所管下屬員工的半年、年度績效進行統一考核。
2、對公司總部和各部門的考核直接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進行,考核程序是首先員工自評、部門自評,部門交叉互評,然后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考評。
3、部門半年度績效考核在每年7月1-4號、年終考核在次年1月4-10號進行。
第二十五條考核審核程序
表2考核審核程序表
職務被考核者直接上級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A類人員自評主考——復核、全程監督、指導
B類人員自評主考復核全程監督、指導
C、D類人員自評主考復核全程監督、指導
第四部分考核結果及運用
第二十二條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主要是對員工績效進行綜合評價的結論。考核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表3考核等級表
平均分值59分及以下60-69分70-79 80-89分90及以上
等級不合格差合格良好優秀
第二十三條考核比例的控制
本制度在原則上規定的考核等級分布比例如下表所示:
表4考核比例控制表
考核等級不合格差合格良好優秀
控制比例5% 25% 40% 25% 5%
第二十四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結果將作為工資、獎金、職務晉升(降)、任職資格等級調整、員工培訓安排的重要依據,現薪資中的績效月薪、獎金部分按考核分數換算后的系數發放。
獎懲措施
1、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不合格”人員,予以辭退。
2、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差”人員,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降低一檔次,崗位工資已經是最低檔次者(包括計件工資工人的崗位工資)在原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0%。連續兩個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差”者,予以辭退。
3、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合格”人員,其崗位工資不變,連續兩個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合格”者,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降低一檔次,崗位工資已經是最低檔次者(包括計件工資工人的崗位工資)在原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0%。
4、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良好”人員,其崗位工資不變,連續兩個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良好”,且其所在部門當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在“良好”及以上者,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上升一檔次,崗位工資已經是檔次者(包括計件工資工人的崗位工資)在原標準的基礎上上升10%。
5、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優秀”,且其所在部門當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在“良好”及以上者,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上升一檔次并發給榮譽證書,授予“優秀團隊”稱號。連續兩個半年度“優秀”,且其所在部門連續兩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在“良好”及以上者,經部門交叉互評和總經理辦公會討論,對不宜晉升職務者,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給予團隊一次性20xx-5000元的特殊物質獎勵。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優秀”,但其所在部門當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未能達到“良好”及以上者,僅給該崗位任職者頒發榮譽證書。
6、對“部門半年年度績效等級”為“優秀”的部門,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給予該部門一次性3000-8000元的部門團隊獎金,由部門負責人自主獎勵部門內表現突出的員工。
注1:D類人員參照上述2-5條的升降標準,每次調整的幅度為計件工資標準的10%;
注2:員工連續兩次調升崗位工資檔次的時間間隔不得少于1年,即前一個半年度已調升崗位工資檔次,第二個半年度又符合調升崗位工資檔次者,第二個半年度不調升崗位工資檔次,改為(根據具體崗位)給予一次性500元的獎勵。
7、對員工自評主動放棄者,自評得分為零,連續二次不參與自評則作“不合格”處理,對考核主管故意不公正考核或因個人恩怨考核時應取消該項考核結果。被考核者為考核小組成員時應回避。
8、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的計算
A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X5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X25% +年中或年終部門績效得分X25%
B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X6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X20% +年中或年終部門績效得分X20%
C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X7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X30%
D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X8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X20%
上述各類人員的半年度績效得分參照表3歸入相應的考核等級。
第五部分附則
第二十五條解釋權
本制度的解釋說明權屬公司綜合管理部。
第二十六條實施細則
本制度未盡事宜及相關實施細則,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與各部門共同補充,由總經理核準后實施。公司根據此管理制度規定,擬定員工考核辦法。
第二十七條修改、廢除權
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屬公司。
第二十八條實施時間
本制度的實施時間為20xx年7月1日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范本5
為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績效和貢獻,更好地激勵和挖掘員工的潛能,強化員工的競爭與職責意識,提高公司整體效能,體現獎優罰劣的用人原則。特制訂《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考核目的
根本目的:
1、建立科學、有效的績效管理機制,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績效與貢獻,實現公司整體績效的放大和提升。
2、為公司員工獎懲帶給參考依據。
3、作為公司成員提高競爭意識和職責意識的手段。
直接目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工資分配、業績提成、任務獎金和崗位異動的參考。
二、考核范圍
創業投資擔保公司所有在職員工,包括:
1、公司總經理
2、副總經理
3、總經理助理
4、部門各部長
5、客戶經理及后勤各崗位人員
三、考核原則
1、以提高員工績效為導向,重獎輕罰原則;
2、以定量的業績為依據,客觀、公平、公正原則;
3、個人績效目標與公司目標持續一致原則;
4、反饋與提升的原則:即把考核的結果,及時反饋,并對完成績效的過程進行指導。
四、考核組織和職責
1、綜合管理部根據公司指導思想,廣泛征求意見,負責制訂考核辦法,并予以組織實施。
2、總經理及分管領導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任務,給各業務部門分配年度及月度工作任務,并根據考核辦法對各部門月度及年度具體完成業績予以考核。
3、分管領導負責向總經理匯報考核狀況并帶給分析報告,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善意見。
4、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如實向財務部帶給目標達成數據,財務部審核后報分管領導審批,最后報總經理批準簽字執行。
5、分管領導對考核結果的完整、公正、合理性負責,總經理對考核結果負有監督職責。
第二章業務部門(前臺)考核辦法及獎懲操作方法
一、考核辦法
以績效為導向,對經營過程中可量化或可行為化的關鍵指標予以考核。
二、適用人員
前臺各業務部門:包括大地拍賣公司、個貸部、融資擔保部各部門、工程履約部(含各分公司及辦事處)、投管公司。
三、考核周期:除大地拍賣公司及投管公司某些業務項目采用年度考核外,其余部門均執行自然月度考核,季度兌現。
四、考核操作辦法。
單位考核指標獎勵辦法處罰辦法
融資擔保部(1-6部)融資收入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享受實際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分按2%給予提成獎勵。其中1%在年底給予獎勵,剩下1%在解保后給予業績獎勵。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月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于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工程履約(含各分公司及辦事處)保費收入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到帳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3%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各分公司和辦事處,超出且實際到帳保費收入部分均在原提成比例基礎之上增加5%給予業績提成獎勵。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于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個貸部保費收入管理人員及內控人員: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度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2%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分按5%給予業績提成獎勵。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月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于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個貸部業務員具體考核為:
1、完成目標任務,享受基本工資和業績提成;
2、超額完成目標任務,除享受全額基本工資和業績提成,還給予以下獎勵:每遞增10萬元,基本工資增加100元。1、未完成目標任務,無基本工資,按實際業績提成。
2、連續三個月無業績,公司暫時凍結社保繳費,且由個人全額承擔社保費用。
拍賣公司標的物金額及所收傭金的比例。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年度績效工資,年底根據目標任務達成率予以考核發放,年底具體考核為:
1、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一次性發放月度提取的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業績提成;
3)按實際所收傭金xxxx%給予獎勵。
2、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份按xxxx%給予業績提成獎勵。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年度目標考核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90%,發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績效工資,完成年度目標任務80%,則發放績效工資總額90%,以此類推
3、年度目標任務完成低于xxx%,調整崗位或降薪。
投管公司咨詢服務收入、資金拆借業務收入及對外投資收益由于投管公司某些業務涉及年底考核,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30%作為績效工資,其中20%為月度指標考核,10%作為年底指標考核,具體辦法如下:
月度指標考核(咨詢及資金拆借等):
1、完成月度目標任務:
1)享受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業績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3%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份按xxxx%給予業績提成獎勵。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30%(月度考核指標20%+年度考核指標1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本月績效工資的發放與當月完成目標任務的比值成正比。如:完成目標任務90%,則享受績效工資的90%,完成目標任務80%,則享受績效工資80%,以此類推。
2、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于40%,調整崗位或降薪。
關于年度考核指標: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提成。
完成目標任務90%,發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績效工資,完成目標任務80%,則發放每月所提取績效工資總額90%,以此類推。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范本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客觀考核評價ABCD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BCD”)員工,幫助員工提高素質能力和工作績效,全面貫徹落實ABCD的發展目 標以及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績效管理指為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通過管理人員和其下屬保持持 續和有效的溝通,經過績效計劃、管理績效、績效考核和績效反饋四個環節的不 斷循環,不斷地改善員工的績效,進而提高整個企業績效的管理過程。
第三條 績效考核是各級管理者的重要工作內容。管理者通過績效考核可以 客觀了解下屬的工作狀況,在分析考核結果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措施,
進而實現管理目標,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條 績效考核是綜合管理部的重要工作內容。通過實施績效考核,各級管理者可以準確評價員工工作績效,也為公司制定員工薪酬、核發績效工資、人 事任免等決策提供依據,還可以為公司人力資源規劃和組織培訓工作提供基礎信息。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ABCD董事長外的公司所有員工,不包括以下員工:
1) 臨時員工;
2) 外部兼職人員;
3) 試用期員工。
第六條 本績效考核制度適用于常規性的績效管理工作,不適用于臨時性或 其他非常規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 組織和職責
第七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公司成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公司的績效管理工作進行全面領導和管理。
主要職責包括:
1) 負責提出績效考核總體要求;
2) 負責組織召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就績效管理體系運行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討論、確認;
3) 對年度考核結果及其應用進行審議;
4) 指導、監督績效管理在所分管范圍內有效實施;
5) 負責按時完成對直接下屬的績效考核;
6) 對績效管理體系提出完善和修改建議;
7) 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或擴大會議有關討論事項進行表決。
第八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組成
公司董事長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對公司的績效管理工作進行全面領 導。具體機構組成以公司下文為準。
第九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常務工作機構是綜合管理部
綜合管理部在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領導下組織公司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有關績效管理工作職責包括:
1) 制定并完善公司員工績效管理辦法;
2) 對各部門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績效管理培訓;
3) 對各部門員工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日常的指導、管理、監督與檢查;
4) 績效考核后,進行考核成績的計算、匯總、分析,并提出考核結果的應用建議;
5) 接受和處理員工有關績效考核的投訴。
第十條 考核方式
績效考核實行直接上級考核制,考核者為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即由直 接上級對下屬進行打分。
1) 考核者根據考核周期工作內容每月與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計劃面談,確定 被考核者的考核指標、權重、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等,雙方在考核表上簽字確認;
2) 考核者需要向被考核者進行考核結果的反饋,指出其優點和不足,并提 出改進建議。
考核關系見下表:(如有變動按照變動后執行)
被考核者考核者
總經理董事長
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秘、項目公司總經理總經理
財務管理部負責人財務總監
董事會辦公室負責人董秘
其他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經理
普通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
第三章 考核原則
第十一條 客觀原則:考核依據應符合客觀事實的,考核結果應以各種統計數 據和客觀事實為基礎的,盡可能避免個人主觀因素影響考核結果的客觀性。
第十二條 溝通原則:考核者在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與被 考核者進行充分溝通,聽取被考核者對自己工作的評價與意見,使考核結果公正 合理。
第十三條 時效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 考核期之前的表現強加于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 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第十四條 可行原則:考核者應正確執行考核;考核者應保證考核的公正性;
考核指標是盡可能的量化指標;考核信息是盡可能可以獲得的信息。
第四章 考核內容、周期和時間
第十五條 考核的內容為公司確定的目標指標及分解的業績指標。
第十六條 關鍵業績指標考核
關鍵業績指標來自公司年度目標的層層分解,能夠反映公司關鍵重點經營活 動情況,用來定期衡量中層及以上完成重要工作和關鍵工作的成果。制定指標應該遵循以下原則:
1) 少而精原則:指標的制定應體現 20/80 原則,即:指標總和應能反映被考核者 80%以上的工作成果;
2) 結果導向原則:指標主要側重于對被考核者工作成果的考核;
3) 可控性原則:指標均應是被考核者可控制的或能夠產生重大影響的指標;
4) 可衡量性原則:指標應具備可衡量性,且必須量化,并有明確的考核標準;
第十七條考核周期
考核分為月度和年度考核。
第十八條 考核時間
1) 月度考核。考核時間為次月 1 日起,5 日前結束。
2) 年度考核一年開展一次:在每年的 1 月 5 日—1 月 10 日進行;
注:上述考核時間如遇節假日,實際開展時間可根據公司具體安排和節假日情況予以 靈活調整,由綜合管理部臨時下發通知規定。
第五章 績效考核的實施
第十九條 績效管理專員應對應考核方案涉及的內容,準備考核用表,轉發各 個部門經理確定其下屬各崗位考核的指標。
第二十條綜合管理部根據各個部門提出各崗位績效考核表涉及的指標要求, 單獨組織各層面經理協商報考核領導小組確定。
第二十一條 被考核人根據溝通確定的績效考核目標要求,落實后續工作計劃, 并圍繞績效考核指標要求實現擬訂的目標,并配合考核人作績效目標達到的評 價。
第二十二條 考核流程
步驟時間內容備注
附表 1:年度績效考核表
董事會確定公司下年度工作目標并分解到各部門(分解為高層的年度目標和月度目標),
經公司董事會確認,簽訂年度績效責任狀。
各部門主管領導和中層根據各部門的職能將目標分解為部門及每個員工的年度、月度目標)
按照第十條考核關系分別進行打分考核
中高層年度述職,并進行全員年度考核打分
第二十三條 中高層人員在每年初需進行年度述職,回顧上年的工作情況,并為 考核結果運用提供參考。 中高層需在每年的 1 月 5 日-1 月 7 日對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年度述職。述職 報告包括本年度工作目標的完成的整體情況、對存在的問題的分析、改進的措施 等相關內容。述職后,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年度評價和確定。
第二十四條 績效指標的調整
在績效實施期間,如遇特殊情況,確實有必要調整績效指標可以通過上下級 之間的溝通和協商進行指標的調整。
指標調整的必要條件:
1)在績效實施期間,如遇戰略調整、重大變故等特殊情況,確實有必要進行指標的調整;
2)新增或取消權重超過 20%以上的指標,或原有指標的權重變動超過 20%以上;
指標的調整需要履行以下程序:
1) 被考核者部門領導組織討論,提出績效指標調整的申請;
2) 被考核者和其直接上級進行面談,首先確認績效指標調整的必要性,在此基礎上,雙方重新制定指標和標準,并重新填寫考核表;
3)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指標的變動進行審批;
4) 考核雙方在重新填寫的考核表簽字確認,各自留存一份,并報綜合管理 部備案。
第六章 考核結果的計算
第二十五條 考核分數的計算
1)年度考核分數的計算
見附件 1:年度績效考核表
2)月度考核分數的計算
見附件 3:月度績效考核表
第七章 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二十六條 月度考核結果應用:用于月度浮動績效工資的發放績效工資發放數額的計算公式為:
月度績效獎金=總得分/100xx月度浮動績效獎金基數
其中:
月度浮動績效獎金基數為:中高層為月度工資的 10%,其他員工為月度工資的 5%.
第二十七條 為了糾正由于月度指標分解不合理帶來的月度考核偏差,實行季度 修正平衡,對于收入、費用和成本類指標,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績效修正和平衡。
根據季度累計完成情況對整個季度的績效工資實行多退少補,即每季度的前兩個 月績效工資按照月度考核執行,第三個月績效工資等季度績效指標考核結束后實 行多退少補。
第二十八條 年度考核結果應用
應用于中高層年薪預留部分的考核兌現。高層(中層)預留年薪的 30%(20%)作為年底績效考核,其中 50%和公司的利潤掛鉤(見《亞星集團目標管理激勵制度》),其余 50%和年終績效考核掛鉤,具體如下:
年終績效獎金發放數額的計算公式為:
績效獎金=年度實際得分/100×績效獎金基數
其中績效獎金基數:高層為年度預留基本年薪的 15%;中層為年度預留基本 年薪的 10%。
員工每年年底預留應發工資總額的 10%作為績效與公司經營利潤掛 鉤,具體考核辦法見《ABCD目標管理激勵制度》。
次年度總薪酬調整(針對公司全體)——
公司沒有完成當年目標,總體薪酬降低 10%。
公司完成最低經營目標,總體薪酬保持不變。
公司完成經營目標超過 5%,總體薪酬增加 10%。
第二十九條 年度考核結果應用于員工工作崗位的調整
1) 用于員工晉升:完成年度目標并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在部門第一名的員工, 綜合管理部根據公司的用人需求情況和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將其列 入職位晉升候選人名單,并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討論,最后做出職位晉升決策;
2) 用于工作調動:根據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對于沒有完成年度績效目標的員工,公司可以進行調整崗位;
3) 用于解除勞動合同:出現以下三種考核結果,公司有權調整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A、連續 3 個月績效分值排名部門最低的
B、年度累計 4 個月績效分值排名部門最低的;
C、年度目標沒有完成或考核結果排名部門最低的。
第三十條 年度考核結果應用于年度優秀員工的評選
年度績效分值排名部門前兩名的員工,作為年度優秀員工的評選入圍條件。
第八章 績效考核制度的修訂
第三十一條 績效考核制度的修訂時間
績效考核制度修訂形式為定期修訂,日期為每年年度考核結束后 2 周內。
若出現以下任一情況可以進行不定期修訂,修訂日期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決定:
1) 目前績效管理體系不能適應公司的發展,嚴重阻礙公司經營;
2) 公司發生重大變動,必須改變績效管理體系;
3) 公司發展戰略和組織結構發生重大調整;
4) 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有 1/3 以上人員提議。
第三十二條 績效考核制度修訂議案的提出
任何對績效考核制度有疑問的員工,都有權提出績效考核制度修訂提案。提 案發起人應在修訂期內提交修訂建議的書面報告,交綜合管理部并由其統一轉交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評審后確定。
第三十三條 績效考核制度修訂議案的受理
在修訂期間,員工提出的修訂書面議案將由綜合管理部集中轉交考核領導小 組。考核領導小組將在隨后的一周時間內組織委員會成員討論考核制度修訂提案。
第三十四條 績效考核制度的修訂過程
1) 在年度績效管理修訂會議上,修訂提案通過與否采取投票方式決定,得 到超過 三分之二成員贊成票的提案視為初步通過,會后綜合管理部負責整理通過的修訂 提案,綜合管理部便根據修訂提案修訂績效考核制度并提交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 議。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董事會審議并簽發執行。
2) 不論提案通過與否,綜合管理部都要將最后結果反饋給提案發起人。
第九章 考核結果的申訴
第三十五條 申訴條件
1) 在考核結束后,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感到不滿意,有權在績效反饋面談后2日內,直接向隔級上級書面申訴,逾期視為默認考核結果,不予受理;
2) 隔級上級在接到員工書面申訴 3 日內未予受理,或員工對處理結果仍不 滿意, 可以向綜合管理部提起書面申訴(見附表 4: 績效管理申訴表)。
第三十六條 申訴處理
1)綜合管理部在接到正式書面申訴后 3 日內必須對申訴人確認并對其申訴 報告進 行審核,最終將審核處理意見提交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如逾期沒有受理,申訴人可直接向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再次提起書面申訴;
2)如果員工申訴內容屬實,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需要按季度或年度考核流程對 申訴人重新進行績效考核,此次考核結果即該員工季度或年度考核成績,考核結果存檔并反饋申訴人本人;
3)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還需要確定考核者對員工考核過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 現象。如果發現考核者在考核過程確有不公平行為并確有相關工作證據,公司將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4)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評審結果為員工申訴的最終結果。
第十章 績效考核資料的使用與保存
第三十七條 績效考核資料保存格式
1)績效考核資料包括月度、年度各部門員工考核分數匯總,年度各類考核表原件;
2)員工績效管理袋內績效考核資料按年度順序排列,各年內績效資料再按時 間順序排列;
3)各部門員工的績效管理袋統一整理保存在標有部門編號的文件柜中,各崗 位員工 的績效管理檔案袋按崗位編號順序排列,同一崗位員工績效管理袋順序按員工編 號排列。
第三十八條 績效考核資料保存方法
1)由綜合管理部統一保管績效考核資料,以書面文檔和電子文檔形式存檔, 保存資料在 3 年后或員工離開公司半年后銷毀;
2)在年度考核完成后 20 個工作日內,綜合管理部必須將所有崗位員工的績 效考核有關的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并完成統一編號工作;
3)綜合管理部需要妥善保存員工各年績效考核資料以便查閱;
4)綜合管理部績效管理專員負責公司績效考核資料,負有整理歸檔及保密職 責。
第三十九條 績效考核資料查閱權限
1)為了達到妥善保管績效管理資料的目的,績效考核資料設定查閱權限,以 便于保 密與管理。查閱權限分為查閱和復印兩種,查閱或復印考核文件必須得到總經理簽字認可;
2)各中層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有權查閱其下屬考核資料,但不得跨部門查閱:
① 為了解下屬員工歷年績效情況;
② 在崗位輪換過程中,為了解相關部門員工的績效情況。
3)副總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有權查閱分管部門員工績效管理資料;
4)總經理有權查閱公司全體員工績效管理資料;
5)總經理有權打印和復印全體員工績效考核資料;副總經理和綜合管理部經 理在總 經理授權的條件下有權打印和復印全體員工績效管理資料;其他人員無權復印和 打印員工績效管理資料。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在董事會。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公司原有其他績效管理辦法自本制 度實施之日起停止執行。
第四十二條 項目公司參照此制度執行,有特殊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十三條 如有其他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以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裁定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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