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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精選18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1
1、對前來就醫的患者,接診醫生要詢問是不是醫保病人如果是醫保病人要核對持卡人和就醫者是不是為同一人,嚴格拒絕持他人的醫療卡就醫,并對來人進行耐心的解釋。
2、要主動向病人介紹醫保用藥和自費藥品范圍,盡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藥、常用藥和甲類藥。
3、堅持使用醫保用藥和非醫保用藥分處方開方的原則,堅決杜絕大處方、人情方、不規則用藥處方和不見病人就開處方等違規行為。
4、對處方用藥有懷疑的病人,請他在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的明細表中進行查詢,讓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療,明明白白用藥,明明白白消費。
5、對門診持《職工醫療保險特定病種門診病歷處方本》的病人,嚴格按審批得病種對癥用藥,認真掌握藥品的適應癥、用藥范圍和用藥原則,堅持執行低水平、廣覆蓋、保障基本醫療需求的`原則。
6、對進行和使用非醫保范圍的醫療服務,要征的醫保病人的統一,以避免醫保病人個人承擔的費用增加。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2
1、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醫院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2、積極開展醫療保險所涉及的各項工作。
3、認真履行《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及各項配套管理規定。
4、主動向院長反饋醫保運行情況,積極協調處理臨床、門診、藥劑、財務、計算機等相關部門有關醫保事宜。
5、及時組織醫保相關人員學習醫保工作的要求、程序和制度,使其能夠熟練的'進行工作。
6、定期檢查各科室執行醫保政策和藥品使用情況,定期檢查財務部門費用結算情況,并根據檢查情況進行月終考核,確保醫保工作落實到位。
7、積極組織醫保相關科室按時完成市保管理中心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3
1、熟悉并管理全院醫保網絡系統和通迅線路的分布,熟練掌握全站醫保計算機設備的運行狀態。能排除一般故障。對重大系統故障要及時聯系有關部門盡快解決,并如實記錄。
2、負責醫保系統軟件的日常維護,定期對主機系統資源和數據庫資源的維護和管理,并對病毒做好預防措施。
3、認真學習醫保各項規定,熟練使用應用程序,經常對目錄庫進行必要的`檢查及維護。
4、對新增及有疑問的藥品和診療項目,及時作上傳處理,由醫保管理中心統一進行控制。
5、定期向醫保管理中心上傳藥品和診療項目庫,以便進行核對。
6、負責對醫保工作人員進行指導和安全培訓,確保系統安全運行。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4
1、認真核實醫保病人的IC卡,正確輸入病人基本信息。
2、嚴禁私自涂改醫保比例、藥品目錄、醫療項目、費用金額等,對醫保病人的醫療費用應在認真仔細審核的基礎上嚴格按照醫保規定進行錄入及結算。
3、負責核查醫保病人的`真實性。
4、工作期間不允許其他非操作人員進行違規操作。保證系統正常運行,規范、正確的進行計算機操作。
5、當日工作完成后,應及時匯總醫保與非醫保收費金額,并將收費及時解交銀行。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5
為了做好廣大參保人員的醫療服務,保證我院醫療保險診療工作的有序開展,根據省、市、區醫保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對醫;颊咭炞C卡、證、人。
2、定期對在院患者進行查房,并有記錄。
3、應嚴格掌握出入院標準,實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標準患者住院期間每日24小時必須住院。
4、住院期間醫療卡必須交醫院管理。醫療證患者隨身攜帶,不準交未住院的醫療卡、證放醫院管理。
5、建立會診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轉院質量。
6、如有利用參保患者的`名義為自己或他人開藥、檢查治療的,經查清核實后將進行處罰,并取消醫保處方權。
7、嚴禁串換藥品、串換診療項目、串換病種、亂收費、分解收費等行為。
8、嚴禁誤導消費、開大處方、重復檢查。
9、嚴格控制參保病人的醫療費用,嚴格執行抗生素使用指導原則等有關規定,實行梯度用藥,合理藥物配伍,不得濫用藥物,不得開人情處方、開“搭車”藥。
10、參保病人出院帶藥應當執行處方規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帶藥不得超過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過7天。
11、嚴格按照病歷管理的有關規定,準確、完整地記錄診療過程。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6
根據慈溪市社保局醫療保險管理和醫療管理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醫院醫療保險、工作的有關規定。
一、認真核對病人身份。參保人員就診時,應核對證、卡、人。嚴格把關,遏制冒用或借用醫保身份開藥、診療等違規行為;實行首診負責制,接診醫生如實在規定病歷上,記錄病史和治療經過,嚴禁弄虛作假。
二、履行告知義務。對住院病人告知其在住院時,要提供醫?,住院期間醫?ń唤o收費室保管。
三、嚴格執行《寧波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不能超醫療保險限定支付范圍用藥、診療,對提供自費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須事先征得參保人員同意,并在病歷中簽字確認,否則,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訴等,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自行處理。
四、嚴格按照《處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藥品(西藥和中成藥可分別開具處方),門診每次配藥量,急性病一般不超過3日量,一般疾病不超過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過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須在口服藥物吃完后方可開第二瓶藥,否則醫保做超量處理。嚴格掌握用藥適應癥,住院患者出院時需鞏固治療帶藥,參照上述執行。
五、嚴格按規定審批。醫療保險限制藥品,在符合醫保限制規定的條件下,同時須經過醫院審批同意方可進醫保使用。否則,一律自費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對違反以上制度規定者,按職工獎懲條例處理,并全額承擔醫保拒付款。醫保辦主任發現作假者扣發。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7
1、做到就診患者身份證件與參保人員本人相符,病與癥相符,所患疾病與所使用的藥品、診療項目相符,藥品與需要的數量相符,使用的藥品數量、診療項目與費用相符。
2、辦理門診收費時,如發現所持證件與身份不符,應扣留卡,并及時通知醫保辦。
3、應進行非醫保支付病種的識別,發現因斗毆、酗酒、違法犯罪、自殺、自殘患者和因工負傷、生育、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醫?ň驮\應及時通知醫保辦。
4、嚴格執行醫保管理中心制定的醫保特定病種門診的管理規定,依據診斷標準客觀做出診斷,不得隨意降低標準或弄虛作假。正確使用特定病種門診病歷處方,認真做好記錄。
5、凡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醫保范圍以外的用藥、治療、,應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未經參保人員同意和簽定協議的,由此造成的損失和糾紛由醫護方當事人負責。
6、醫保目錄內的'同類藥品由若干選擇時,在質量標準相同的情況下,應選擇療效好、價格較低的品種。
7、嚴格執行醫療質量終結檢查制度。
8、認真做好醫保目錄通用名的維護工作。新購藥品應及時調整醫保類型并上傳至醫保管理中心。
9、按時與銀行日終對賬,向醫保中心上傳結算數據,及時結回統籌基金應支付的住院費用,做到申報及時、數據準確
10、做好醫保網絡系統運行正常,數據安全。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8
一、建立醫院醫療保險管理組,在院長領導下開展工作。設立醫療保險辦公室并配備1名專(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院醫療保險工作。
二、制定醫保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懲辦法,醫保辦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健全與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相應措施。
三、建立醫保管理網絡,貫徹落實相關的醫保規章制度。負責定期對醫保業務和醫療行為進行規范、協調、考核、監督,對門診處方量、出院病歷、出入院標準掌握以及出院帶藥情況進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監測和分析。
四、規范醫療行為,認真貫徹執行醫療保險各項政策規定,按時與市醫保中心簽訂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按照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五、嚴格執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各項醫療技術操作規范、病案管理和相關業務政策規定,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六、采取措施杜絕如違法犯罪、酗酒、斗毆、自殺、自殘等行為發生的醫療費用,落實為參保病人醫療費用自費告知制度。
七、采取切實措施,落實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控制標準,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杜絕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掛名住院和其它不正當的醫療行為,控制并降低住院藥品占比、自費率占比,確保醫療保險藥品備藥率達標,將醫療保險各項考核指標納入醫院整體考核管理體系之中。
八、做好醫療保險收費項目公示,公開醫療價格收費標準。規范藥品庫、費用庫的.對照管理,規范一次性醫用材料的使用管理。
九、嚴格執行醫保規定,確保數據的準確及時傳送和網絡的正常通暢運行。
十、及時做好協調工作,加強醫院醫保、信息、財務、物價部門與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的對口聯系和溝通。
十一、定期組織醫務人員學習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和業務操作,正確理解、及時貫徹落實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按照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和醫療規范指導檢查各部門醫
十二、加強醫療保險的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保證醫療保險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9
一、計算機系統指定專人管理,任何人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統管理人員,并由其依據崗位的質量工作職責,授予相關人員的系統操作權限并設置密碼,任何人不得越權、越崗操作。
三、業務相應人員把擬購藥品的廠商、藥品資質交質管部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由質管部相關人員系統錄入供貨商、藥品基礎信息;
四、業務人員應當依據系統數據庫生成采購訂單,拒絕出現超出經營方式或經營范圍訂單生成,采購訂單確認后,系統自動生成采購計劃。
五、藥品到貨時,驗收人員依據系統生成的采購計劃,對照實物確認相關信息后,方可進行收貨,系統錄入批號、數量等相關信息后系統打印“驗收入庫單”。
六、驗收人員按規定進行藥品質量驗收,對照藥品實物在系統采購記錄的基礎上再系統核對藥品的'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到貨數量等內容并系統確認后,生成藥品驗收記錄。
七、系統按照藥品的管理類別及儲存特性,并依據質量管理基礎數據和養護制度,對在架藥品按期自動生成養護工作計劃,養護人員依據養護計劃對藥品進行有序、合理的養護。
八、系統根據對庫存藥品有效期的設定自動進行跟蹤和控制,由養護員依據系統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九、銷售藥品時,系統依據質量管理基礎數據及庫存記錄打印銷售小票,生成銷售記錄,系統拒絕無質量管理基礎數據或無有效庫存數據支持的任何銷售。
十、系統不支持對原始銷售數據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購退回藥品,由業務人員填寫《采購退回通知單》,經質量部門負責人、財務部審核同意,簽字。系統確認采購退回通知單。
十二、系統對經營過程中發現的質量有疑問的藥品進行控制。
十三、各崗位發現質量有疑問藥品,應當及時通知質量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及時鎖定藥品,進行質量查詢,經查詢如不屬于質量問題的解除鎖定,屬于不合格藥品的系統生成不合格記錄;
十四、系統對質量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處理結果進行記錄,并跟蹤處理結果。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10
1、為加強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規范定點零售藥店的服務,保障參保人員用藥安全,根據國家、省、市政府及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頒布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各項配套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2、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并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認真遵守各項規定,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開展醫保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水平,努力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3、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范工作行為,熟練掌握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堅持數據備份工作,保證網絡安全通暢。
5、準確做好醫保數據對帳匯總工作,月終按照上傳總額結回費用。
7、認真做好目錄維護工作,及時上傳增、減項目,確保目錄維護工作準確無誤。
8、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銷售管理規定:
(1)在為參保人員提供配藥服務時,應核驗其醫療保險證歷本和社會保障卡,做到證、卡、人一致。
。2)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在提供外配處方藥購買服務時,接收的應是由定點醫療機構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開具并簽名的外配處方,處方經在崗藥師審核并在處方上簽字后,依據處方正確調配、銷售;外配處方不準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處方不準調配、銷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外配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銷售;外配處方應保存2年以上備查。
。3)非處方藥可以由參保人員直接在定點零售藥店根據病情進行選購調配。
①非處方藥調配應當遵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有關規定,嚴格掌握配藥量,對有限制使用范圍的'非處方藥,應按基本醫療保險限制使用范圍的有關規定調配、銷售;
、趨⒈H藛T選購非處方藥時,藥師應提供用藥指導或提出尋求醫師治療的建議。在調配非處方藥前,應在參保人員就醫證歷本上作詳細配藥記錄,記錄內容有購藥日期、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及金額,并加蓋包括藥店名稱、藥師姓名的專用章,同時還應提醒參保人員使用非處方藥的注意事項,仔細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后按說明書使用。
。4)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外配處方一般不能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超過3日用量;患有惡性腫瘤;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再生障礙性貧血;精神分裂癥;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療;列入診療項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和高血壓病伴有心、腦、腎、眼并發癥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腎、眼及神經系統并發癥之一者;腦血管意外恢復期(出院后一年內);冠心病;肺結核;慢性肝炎等需長期服藥的慢性病、老年病,處方量可放寬至一個月。但醫師必須注明理由?咕幬锾幏接昧繎袷匦l生部和我省有關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管理規定。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11
一、要按醫療保險管理規定按時,準確錄入并傳輸數據,保證數據的準確與完整,確保參保人員持醫療保險卡(ic卡)進行購藥及結算匠準確性:每天及時上傳下載數據,重點是每年初必須先下載全部數據后才能開始刷卡;
二、使用醫保計算機系統,為參保人員提供規范收據和購藥明細,并保存兩年以上,嚴禁在聯網接入設備安裝與醫咻結算無關的軟件,嚴禁聯網設備與國際互聯網聯通,嚴禁在聯網篡改結算數據及ip地址等參數,嚴禁通過專網對信息及網絡系統進行攻擊和破壞。
三、應在藥店顯要位置懸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進政部門統一制作的定點零售藥店標牌,以方便患者辯認購藥,不得拒絕參保不修改密碼,不得代替參保人員輸入密碼,同時對基本醫療保險藥品作明顯標識及明碼標價,區分甲、乙類藥品,營業員要佩帶服務標志,文明用語,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并設參保人員意見投訴箱。
四、必須配備專(兼)職醫療保險管理人員和系統管理人員,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處方調配等崗位的工作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符合州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并持證上崗;營業員須對醫保政策,對所經銷的藥品的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熟悉并正確宣傳醫保政策,幫助參保人員解決購藥困難。
五、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處方外配服務,營業時間內至少有1名藥師在崗,無償提供政策咨詢、圈存、修改密碼、醫?ㄓ囝~查詢等服務。
六、要保證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的供應,經營品種不少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的80%,并提供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備藥清單,包括藥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劑型等詳細資料向藥店備案,藥品合格率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得發生假藥案件。
七、從符合規定的渠道采購藥品,保證體系,嚴格藥品驗收,儲存、零售管理,確保藥品安全有效。
八、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藥品政策,實行明確標價,接受人辦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醫保經辦機構,藥品監督部門、物價部門、衛生部門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及參保保員的監督。
九、參保人、證(居民身份證)卡(醫保ic卡,不同)相符,發現就診者與所持卡,證不符時,應拒絕配藥,因病情原因醫保人員本人不能親自前來開藥的,其委托人須持委托書,方能按規定開藥,經查驗證有關項目所持處方相符無誤后調劑的處方必須由藥師審核簽字以備核查。
十、醫保人員到藥店購藥時,應認真按照以下原則給藥,急性病限3天量,慢性病限7天藥量,相同治療效果的藥品原則上不能超過2種,輔助的藥不能超過2種。
十一、必須每天將售出藥品有關醫保數據上傳,并保證上傳數據真實、準確、完整(上傳內應包括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卡id卡)號,藥品通用名,規格、劑型、價格、數量、金額、購藥、時間必須在每月的最后一天的24小時之前上傳完當月數據,次月2號前(遇節假日順延)。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12
為進一步加強藥品效期管理,減少醫院損失,使我科的藥品管理規范化,藥庫必須嚴格把關,認真負責。
一.藥庫保管員要按照微機打印的藥品采購單對采購計劃嚴格掌握1個月采購量(小品種可適當增加),如發現微機計劃量不妥,應及時與微機室聯系,并附特殊說明給采購員。
二.藥庫應嚴把驗收關,凡是未明確標示有效期的藥品拒絕收貨,并反饋給采購員。收貨時藥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該品種總有效期的2/3,否則,應拒絕收貨(特殊情況除外),并將情況反饋給采購員。
三.藥庫保管員要嚴格填寫入庫驗收單,必須將藥品的供應單位、名稱、規格、產地廠家、單價、生產批號、有效期等書寫完整。
四.藥庫保管員要做好藥品動態分析記錄,對入庫2個月不出庫的藥品反饋給科主任,在了解醫院用藥情況或再行決定留存或退貨。
五.對于各藥房符合規定的沖退藥品,藥庫積極予以辦理,并與采購人員、藥品會計共同辦理有關退貨事宜。
六.藥庫與藥學部各部門間建立信息反饋機制,信息反饋應以書面為準,如因滯留信息或違背以上規定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藥品管理不善者,調離工作崗位,并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七.微機室應按藥品入庫的先后順序出庫,藥庫按出庫單上的產地、規格、批號等發藥。
八.藥房驗收人員必須嚴格核對,所有項目完全與出庫單相符后方可簽字,否則應讓藥庫調換。
九.藥房應按藥品效期的`先后有序擺放,近效期的先發藥,并建立效期藥品檔案。對估計在效期內銷售不完的藥品,藥房主任應在各藥房間自行調整。完全滯銷品種(各藥房均不銷售),應在失效期前6個月報采購員,其他普通藥品如造成過期失效,藥房主人負完全責任。
十.采購員對各用藥單位上報的近期藥品,應及時查詢,并與供應商聯系退換。
十一.嚴把付款關。采購員應按入庫時間嚴格核實、確定完全銷完后方可辦理付款手續,特殊情況應附說明。
十二.各藥房要做好藥品動態分析記錄,對一段時間內根本銷不動的藥品要及時了解其他藥房銷售情況,并尋找原因,如屬完全滯銷品種應及時與采購人員書面練習。
十三.藥庫保管員對入庫2個月不出庫的藥品應反饋給科主任,在了解醫院用藥情況后,再行定奪。
各環節的信息反饋應以書面為準,如因滯留信息或違背以上規定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彌補不上者,調離工作崗位。對藥品管理不善的各室組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13
一、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山東省藥品使用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
二、藥品采購工作由具有藥師以上藥學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負責,在山東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上采購藥品,所采購藥品必須符合兩票制等國家規定的要求。
三、藥品必須向取得合法證照的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流通企業進貨,事先與供貨企業簽訂藥品質量保證協議,屬于首營企業的須同時向其索取合法證照,審核后歸檔。
四、對與本單位進行業務聯系的供貨單位,向其索取以下資料:
1、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2、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所銷售藥品的批準證明文件復印件;
3、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簽名)的授權書復印件。授權書應當載明授權銷售藥品的品種、地域、期限、銷售人員的身份證號碼;
4、藥品銷售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5、供貨單位開具的標明供貨單位名稱、藥品名稱、生產廠商、批號、數量、價格等內容的銷售憑證。
6、購進進口藥品時,除應向供貨單位索取上述資料外,還應當索取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
五、購進藥品,必須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收人員要逐批驗明藥品的包裝、規格、標簽、說明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
1、應當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做到票、帳、物相符。藥品購進驗收記錄應包括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批準文號、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進日期、驗收結論及驗收人簽名等內容。購進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2、購進麻醉性藥品、精神性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管理的藥品,應當從具有相應資格的藥品生產或經營企業購進。
3、購進需要保持冷鏈運輸條件的疫苗等藥品,應當檢查運輸條件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好記錄;對不符合運輸條件要求的,應當拒絕接收。
六、采購員做到及時收集市場需求信息,科學組織貨源,以銷定進,勤進快銷,保證合理庫存。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14
一、從事藥品質量驗收人員,須具有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二、驗收藥品必須在庫房內劃定的“待驗藥品區”進行。
三、驗收內容包括:核對憑證、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檢查,藥品外觀質量檢查。
1、核對憑證、供貨單位、品名、規格、生產企業等。
2、外觀質量檢查,根據藥品劑型、類別,參照《藥品質量驗收細則》進行檢查。
3、檢查包裝是否牢固、標識印字是否清晰、內容是否齊全、證件包裝是否有產品合格證。
4、檢查中小包裝是否牢固、標識印字是否清晰、內容是否齊全,標簽或說明書上是否有藥品通用名稱、規格、成分、生產企業、批準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及儲存條件等內容。
5、檢查外用藥品包裝的標簽說明書上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標簽、說明書上有相應的.警示語和忠告語,非處方藥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
四、驗收首營品種時,應進行質量審核。
五、進口藥品驗收時,應憑蓋有供貨單位質管機構原印章的該品種《進口藥品注冊證》和該品種批號《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的復印件驗收。并檢查其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注冊證號,并有中文說明書。
六、凡驗收合格入庫的藥品,由保管員入合格藥品庫。驗收不合格的藥品,驗收員拒收,通知采購員辦理退貨。
七.驗收員做好購進和退回“藥品驗收記錄”,結論準確、不缺項并簽字。藥品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并附有質量合格的標志。包裝上應標明品名、規格、產地、生產企業、產品批號、生產日期等。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在包裝上還必須注明批準文號。購進中藥材應標明品名、產地、規格、供貨單位。
1、驗收應在符合規定的場所進行,對質量可疑的藥品應及時送規定的藥品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
2、必須根據訂貨合同、發票或隨貨同行聯,詳細核對藥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企業及價格;
3、驗收的藥品如與合同所簽訂的藥名、規格、數量和生產廠家不一致時應及時上報,經有關領導同意后方可驗收入庫。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15
1、藥庫管理人員負責全院藥品的采購供應工作,根據本院業務性質、工作范圍、醫療需要,按時編制藥品采購計劃交科主任審查,院長批準后執行。藥品的庫存量,在供銷正常情況下一般為二至四個月,特殊情況可適當增減。
2、采購人員應自覺遵守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謙潔自律,把好藥品質量關,不準采購假劣藥品和非藥品,堅持按主渠道進藥品。
3、按“藥品管理法”規定進行藥品采購,認真執行藥品采購計劃,積極組織貨源,保證藥品供應,要搞好經濟管理,保證資金合理流動避免藥品積壓和浪費。
4、若遇急癥或特殊情況用藥,應立即外出采購,以供病人急需。
5、藥品采購人員應嚴格執行濟南市衛生信息中心藥品網上集中采購的規定,對于臨床需要,未在招標范圍內的品種,需將計劃報請濟南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辦公室采購。對臨床更換廠家、產地的品種,及時請示藥學部主任,批準后執行。
6、及時向科(部)內提供療效好、價格低的新藥信息。
7、購進、調進和退庫的藥品,由采購人員按照原始發票,會同藥庫管理人員對品名、規格、數量、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限外觀質量、包裝情況、產地金額等項,進行檢收核對無誤后,采購保管或驗收人在進貨單上簽字后方可入庫。
8、入庫單由藥庫管理人員,填寫一式三聯,第一聯留存、備查,第二聯記帳憑證,第三聯,隨原始單據交財務部門力理報銷。
供貨廠商、供貨人員資質文件備案制度:
1、選擇的.供貨商、供貨廠家應該是在國內外有一定知名度的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
2、供貨的藥品生產企業要提供《藥品生產許可證》、GMP證書、工商注冊證書等文件的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供貨的藥品經營企業要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GSP證書、工商注冊證書等文件的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藥品營銷員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提供藥品生產企業或藥品經營企業開具的藥品營銷委托書。
5、以上各種資質證明文件,要經過科主任審閱,長期存檔。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16
1、病房內所有基數藥品,只能供應住院患者按醫囑使用,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內基數藥品應指定專人管理,負責領藥、退藥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點并記錄,檢查藥品,防止壓積、變質,如發現有沉淀、變色、過期、標簽模糊時,立即停止使用并報藥房處理。
4、對病房內存放的藥品要定期檢查,并核對藥品種類、數量是否相符,有無過期、變質現象。
5、搶救藥品必須放置在搶救車內,定量、定位放置,標簽清楚,每日(或按搶救車封條管理制度)檢查,保證隨時急用。
6、特殊及貴重藥品應注明床號、姓名、單獨存放并加鎖。
7、需要冷藏的藥品(如:冰干血漿、白蛋白、胰島素等)要放在冰箱內,以免影響藥效。
8、根據藥品種類與性質,如:針劑、內服、外用、精神的`藥品分別放置,高危藥物應在相應藥柜上貼黑色“高危藥品”警示標識,藥品按有效期時限的先后,有計劃使用,制定專人管理、領取和保管,定期檢查,防止過期和浪費。
9、藥瓶標簽規范、清晰。內服藥標簽為藍色邊,外用藥為紅色邊,麻醉、精神的藥品為黑色邊。標簽上標有藥名、濃度、劑量。凡標簽不清、破損、模糊等應重新及時更換。
10、患者的藥物專藥專用,準確給藥。停醫囑后,出院或死亡病人的剩余藥品應及時收回處理。
11、病人用藥均必須從本院藥房取得,護士有權按規定拒絕一切外來藥品(包括自備藥)的使用。若非用不可,應在科主任同意下,患者或其家屬在《福鼎市醫院外購藥品協議書》上簽字后護士方可執行。
12、病房毒、麻藥管理要求:
。1)病房毒、麻藥品只能供應住院患者按醫囑使用,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設專柜存放,專人管理,嚴格加鎖,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數,每班交接班時,必須交接點清,簽全名。
。3)醫師開醫囑及專用處方后,方可給該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瓶。
。4)建立毒麻、藥使用登記本,注明患者姓名、床號、使用藥名、劑量、使用日期、時間、護士正楷簽名。
。5)如遇PRN醫囑且當患者需要使用時,仍需有醫師所開的醫囑、專用處方,并保留空安瓶。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17
為促進高危藥品的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減少不良反應,結合我院實際用藥情況,由藥劑科、護理部及醫務科共同制定高危藥品管理制度和目錄。
1、高危藥品是指藥理作用顯著且迅速、易危害人體的藥品,包括高濃度電解質制劑、胰島素制劑、肌肉松弛劑、細胞毒性藥品及血管活性藥物等,詳見高危藥品目錄。
2、定期對高危藥品目錄進行更新,新引進高危藥品時須經過充分論證,引進后及時將藥品信息告知臨床,促進臨床合理應用。
3、高危藥品在滿足藥品使用說明書的儲存要求的基礎上,存放處應相對集中,并盡量避免與其他藥品混合存放。
4、高危藥品存放藥架應有醒目的標識,設置紅色白底標簽提醒醫務人員注意。
5、高危藥品應嚴格按藥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對超常規使用時應再次核對確認。電子系統在顯示高危藥品時,均以黃色背景、加粗字樣顯示,起到警示作用。
6、高危藥品在使用時,嚴格執行給藥的5R原則,核對病人姓名、床號、藥品名稱、藥物劑量及給藥途徑等5項內容;對使用高危藥物的病人,要加強監測,一旦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與主診醫生交流及時處理。
7、高危藥品調劑和臨床使用實行雙人復核制度,確保調劑和使用的準確無誤。
8、各科室應加強對高危險藥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進先出,保證安全有效。藥劑科每季度盤點,病區護士站每日清點。
9、護理工作站原則上不存放高危藥品(搶救藥品除外),如確實需要,須單獨貯存在固定的地方,貯存處有醒目標簽紙標志,限量存放,并定期(每季)核查備用情況。
10、各科室應加強對高危險藥品的養護工作,嚴格控制藥品存放條件,嚴格按國家批準的`藥品說明書所列貯存條件存放。
11、藥劑科應定期和臨床醫護人員溝通,加強對高危險藥品的不良反應監測,并定期總結匯總,及時反饋給臨床醫護人員。定期排查醫院內使用藥品中與高危藥品的外觀相似、發音相似的藥品清單,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12、附件1、2:高危藥品目錄。
醫保藥店醫保藥品的管理制度 18
一、為強化藥品市場監管,防止過期藥品重新流入社會,遏制非法收購過期藥品的不法行為,建立并落實家庭回收過期藥品的長效機制,保證藥品質量和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維護廣大群眾用藥合法權益,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熱心公益事業、管理規范、社會信譽好的藥品零售企業、醫療機構具體承擔家庭過期藥品的回收工作,其資格須經定點單位書面申請,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審核確定。未經審核確定的藥品零售企業和醫療機構不得擅自開展過期藥品回收工作。
三、定點單位設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箱”應實行“三統一”即統一標識、統一規格,對回收的過期藥品實行統一管理。
四、定點單位應對家庭過期藥品實行“三!惫芾,即專人負責、專冊登記、專柜(箱)存放。要指定專人負責過期藥品回收工作;回收的過期藥品應統一登記在《過期藥品回收登記表》(見附件1)上并詳細記錄;回收的過期藥品要集中存放在“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箱”中。對回收的特殊管理藥品,要特別加強管理。
五、定點單位應建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登記制度,登記內容包括移交人姓名、送交時間、藥品名稱、規格、批號、數量、有效期、接受人簽名等。
六、過期藥品的回收只限于家庭和個人,不含各類組織和單位的過期藥品,定點單位對群眾送交的過期藥品不論數量多少不得拒收。
七、回收的家庭過期藥品應存放在回收箱中,不得私自處理,必須由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定期收集并集中統一銷毀,收集時要清點數量,并填寫《過期失效藥品交接單》(見附件2),定點單位和監管單位人員雙方簽字后各留一份。
八、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定點單位在回收過期藥品時,應向群眾宣傳回收過期藥品的'意義和作用,宣傳合理用藥知識。
九、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應加強對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定點單位在過期藥品回收過程中,應經常與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聯系。
十、對回收的過期藥品,各定點單位要妥善保管,禁止銷售或流入社會。對工作規范的回收點要予以表彰,對管理不善造成的回收的過期藥品再次銷售或外流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定點資格,并依據《藥品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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