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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30 18:59:0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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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財務管理制度8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生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8篇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為了增加學生會財務使用的透明度,明晰財務報銷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制度》本著“合理使用,注重節約”的原則,有效利用經費。

  3、學生會財務報銷實行憑物報銷,實報實銷。

  4、學生不得多報、假報、重報,一經發現,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分。

  5、《制度》由學生會辦公室監督執行。

  二、經費來源

  1、經費主要由學校撥給。

  2、部分由學生會自籌,學生會通過自己開展的少量盈利性活動,鍛煉能力,自籌經費。

  三、使用

  1、經費使用,必須本著節約的原則。

  2、學生會經費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使用。

  (1)宣傳品的購買,包括:宣傳板、條幅、各類紙張,廣告色、刷自、尺子、裁紙刀及其他宣傳用品和宣傳品的打印、復印、膠印費用。

  (2)外出活動費:

  A、集體外出參觀或座談的車費。

  B、舉辦講座接送有關專家、學者的車費、講課費及紀念品費。

  (3)學生會其他活動的費用

  3、學生會經費使用前必須經過主管老師批準,不經批準使用的經費不予報銷。

  4、憑實物和發票向主管老師匯報。經主管老師簽字后的發票可報銷,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主管老師不予簽字。

  (1)不符合制度要求的開支

  (2)虛報的發票

  (3)非正規的票據

  (4)虛報的票據

  5、經簽字后的票據應交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室將票據積累達一定數量時,統一報銷。

  6、一經報銷后,辦公室及時準確的將現金支付給個人,不得私自扣除或拖延時間。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協會經費的籌集、管理,并做到有效使用,根據協會《章程》規定,特制定協會經費收繳管理使用制度:

  一、在第一次全會期間,依據本協會章程和年度工作計劃,由協會秘書處負責協會經費的籌集管理事務,每年向理事會提出報告,接受理事會監督;

  二、協會為非贏利性組織,協會經費來源主要為:會員繳納的會費;接受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的贊助與捐款;通過正當方式自籌;

  三、協會經費遵循“來自會員,服務會員”和“勤儉節約,合理使用”的原則,嚴格按照協會財務管理制度進行開支。協會經費主要用于協會的日常辦公、會議、活動及其它必要開支。任何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挪用、借用;

  四、會員每年向協會繳納一次會費。繳費時間是:會員在每年的10月份之前繳清,新會員應在被通知入會的半個月內繳清。繳費方式有兩種:

  1、直接將會費交本協會秘書處;

  2、將會費存入協會專用帳戶;

  五、協會會員會費繳納的數額具體標準是:會員每年繳納會費10元;

  六、不按規定繳納會費的會員,經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會長辦公室審定后,按自動退會處理;

  七、經費報銷:

  1必須有正式的單據即發票或收據,單據的內容即名稱,單價,數量,金額,日期等必須齊全。

  2報銷金額在30元以內的,需有經辦人的簽名和會長、秘書長的審核簽字:報銷金額超過30元的,需有經辦人的簽名和主管領導的審核簽名;

  八、定期公開財務支出和收入,接受全體會員和領導的監督和管理。

  九、此制度即20xx年11月3日生效。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3

  一、購買物品及票據管理。

  各部門購買物品消費金額不足100元時,應在購買物品前向生活部長說明;當消費金額超過100元時,必須向王老師說明,征得同意后方能購買,否則視為無效。

  二、與合作單位的合作。

  1.計算機與控制學院團委學生會已經與天外天自選店(東區)、學賢文具(東區)、博雅復印打印店(東區8教、堯山1教二樓)、一得閣文具(堯山商業街)、惠學林(堯山商業街)/一得閣文具店、翔宇數碼影象中心、天外天自選店(東區)//建立長期合作關系。請需要打印、復印、購買體育用品、文具、紙張、藥品等物品的部門與他們聯系。注意:在上述指定地點購買的物品需要在指定地點作好記錄(包括時間,物品名,單價,數量,錢數,經手人,購買用途),以便做好統計。

  2.關于在合作單位記賬的規定:記賬總金額超過30元、低于100元的需向生活部部長申請,100元以上的需向王老師申請,征得同意后方可記賬。記賬人一般為各部部長或部長指定的.某位同學,記賬時需要出示相關證件(三用證或學生證)。

  3.原則上一得閣文具店的文具購買只能由宣傳部記賬,如其他部門有特殊情況,則需向生活部部長說明。

  4.記賬同學務必嚴格分清團委學生會與社團、各年委賬目,一旦發現社團、各年委有誤記現象應立即向生活部提出,由生活部與社團、各年委溝通,解決賬目誤記問題。

  5.在指定合作單位所記賬目總數,在一學期完后//達到一定數額后//生活部將會對所記賬目進行清算,然后重新記賬,如此反復循環。

  三、活動經費預算。

  1.各部門開展活動需要經費時,應以節約為原則制定活動經費預算方案,并列入工作計劃。每次活動之前,由活動負責人進行經費預算(預算金額與實際所用金額原則上要控制在±10%以內),如宣傳、聯系、評委、獎品等費用,逐項列清并制作資金預算表(見附件2)。

  2.活動前期活動負責人應填寫好《三院團委學生會預決算表》交由王祥老師過目。活動后期負責人應將預決算表填寫完整后向生活部報決算,并對預決算間差異做出相應評估,在備注欄內寫明理由。對于預決算差距過大的活動負責人將會在例會上做出批評。

  3.活動所得贊助經費,原則上提成10-15%(由拉到該贊助的同學負責),剩余的上交團委學生會作為活動使用經費。其中,所拉贊助的風險及投入由個人自負。

  四、物品管理。

  1.各種物品購買前,購買人需認真查看團委學生會儲存室內是否已有該物品可供使用,若經查看確認沒有該物品后方可購買。若對物品重復購買,一經發現,將由購買人自付全部費用并由生活部在例會上對購買人提出批評。

  2.各部所購得物品,請節約使用。各部所購買的物品中,如果是非一次性物品,則該物品在使用完之后,經手人有責任保管好或者放到物品儲存室,并寫好物品出入表(見附表),以便下次續用。生活部要及時統計剩余物品,對于剩余物品任何人不得轉為私人所有,一經發現將給予嚴厲批評。

  3.使用或借用儲存室的物品時,一定要填寫好物品出入表(見附表四)。

  4、對于比較大型的活動,借出的東西較多,只需要填好借出去的情況,等一天完后,再對物品進行檢查及整理。

  五、票據及賬目管理。

  1.學生會內部報銷原則上以正規發票為憑證,收據無效。發票正面必須填寫的內容包括:客戶(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品名全稱、金額、日期。背面須用鉛筆在右下角注明用途、經手人、付款人、日期。注意:餐飲、娛樂類發票不能報銷。當消費金額較少時(小于10元),可以不要發票,以收據為證,交給生活部部長報賬。

  2.生活部部長將作好財務的統計,定期(一個月)向學生會內部公布開支情況,將相關的發票和收據保管好,在一個活動全結束當月的下月初向王祥老師報銷,在每月的5至7日經手人(指定人)可到生活部領取金錢。報銷前生活部部長,及經手人將認真填寫報銷單據封面(見附表1)并整理好報銷發票,報銷過程中將認真填寫《現金領取表》。

  (即:各部門報銷的時間為月初的5到7日

  各部門報賬的時間為任何時間

  生活部制做報表及向王老師報銷的時間為月初1到4日)

  另:若一次性消費達到200及以上者,可及時向王祥老師講明,寫好《現金領取表》后,方可提前報銷此資金。后將《現金領取表》交于生活部保留,以便下月初做報表及總計。

  3.作為生活部的成員,要有義務也有責任做好財務的保管,分類,記錄并指導各部門的消費等工作,保證工作的順利和正常進行。

  4.生活部有權對各部門的消費情況,消費金額進行調查,核實。

  5、即不能有發票又不能開收據單(如桶裝水)可到生活部領取憑條(見附表),按要求填寫好。

  6.活動期間的錢可由任何人先幫付,完后再結清。(在發票的后面寫上付款人的姓名)至于發票、收據單、統一交于生活部管理(報帳可隨時交于生活部)。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4

  一、學校食堂必須設立專賬,設一名兼職或專職會計和一名兼職出納,對學校的食堂財務進行核算和管理。

  二、學校學生食堂設立專用銀行存款賬戶,學生食堂所有收入必須按時繳存學生食堂賬戶,超過1000元現金必須開票入賬。

  三、所有的支出必須有票據,會計憑票入賬。購物一次超過100元以上須報請學校校長審批,并由2人同時采購。發票必須有售貨人或單位簽章及經辦人員、校長簽字后才能入賬。

  四、實事求是核實食品成本,嚴格實行零利潤原則,確保國家財政補助資金100%用于學生營養午餐,不得克扣、截留、擠占和挪用專項資金,確保食堂正常運轉,千方百計為學生服好務。

  五、規范食堂的貨源渠道,糧油實行政府采購配送,蔬菜、調料、肉類等自行采購,大宗物品采購由學校行政會提議,提交校委會或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方可采購。

  六、學校不得將雜費、招待費等放在學生食堂報賬,禁止侵占學生利益。

  七、學校食堂財務做到日清月結,每月按時公示相關內容,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八、學生食堂的賬務憑證不得隨意銷毀。

  九、各校每月及時向中心完小報賬,中心完小也要接縣局要求按時報賬。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6

  為加強大學學生社團財務管理,深化學生社團財務制度改革,使學生社團財務公開,保護社員權益,逐步完善全校學生社團財務,并使之走上制度化、正規化的軌道,擴大社團聯合會會的監督范圍,提高監督效能,根據《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和《大學學生社團管理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一、經費來源

  第一條學生社團活動經費原則上由社團自籌解決。在學生社團聯合會統一組織的招新時收取相應的會費(會費標準由學生社團聯合會統一制定)。

  第二條各社團可以接受贊助或贈送等其他方式獲得經費。社團需及時將經費情況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三條社團的日常活動不得向會員(包括自愿繳費者)收取任何形式、任何名義的活動費用(門票、車票費等除外)。

  二、經費管理和使用

  第四條各社團社長(主席)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各社團秘書長管理本社團財務,秘書長如實管理帳目,及時上報財務用度情況。

  第五條各社團自成立之日起,即應建立經費收支帳目和社團內部的財務制度,并且做到帳、款分離,專人管理。

  第六條各社團秘書長每月月末向本社團內部理事會遞交一份詳細的財務收支表,經理事會審查屬實理事長簽字后,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

  各社團報帳統一時間、地點。暫定定每月第三周周五中午12:00—14:00在學生社團聯合會議室。

  第七條各社團在舉辦活動前必須進行詳細經費預算,并制定一份書面經費預算,由主席簽字,經社團內理事會同意后方可進行活動。活動結束后活動總結必須附帶詳細清楚地經費使用情況(日期、數額、用途、經手人)且由主席和理事長共同簽字。

  第八條社團支取(報銷)日常費用或活動開支在50元以下者,由社團主席簽字秘書長給付,100元以下由社團內理事長簽字同意,100元以上必須經社團聯合會秘書長、主管常任理事簽字,社團部備案。

  支取(報銷)同時要攜帶相應的發票,使證明材料齊全,經核實后方可支取(報銷)。

  第九條各社團的帳目必須定時、如實向各社團會員公布。并隨時接受會員監督。

  第十條各社團每學年支取的資金必須小于總會費的80%。

  三、經費監督

  第十一條共青團大學委員會授權的學生社團財務監督和管理機構是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社團聯合會組織成立社團自律監督小組,對社團財務進行監督。社團自律監督小組設組長一人由社團聯合會秘書長兼任,組員為各社團代表(部長以下社員)擔任。

  社團自律監督小組定期(每年四、六、十、十二月)對社團財務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學生會社團部不定期對社團財務進行抽查,抽取比例15%(學術、實踐、文娛、愛心2:2:2:1)。

  第十三條學生社團聯合會將于每學期末向外公布各社團學期財務狀況。

  四、違規處理

  第十四條社團財務狀況納入“十佳學生社團”及“優秀社團負責人”評比標準。對帳目模糊、管理混亂的社團取消其評優資格。

  第十五條對嚴重存在財務問題的社團,一經檢舉發現,給予以下處理:

  1、取消該年度評優資格;

  2、暫停活動審批,責令限期整頓;

  3、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善的,由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學生會社團部進行強制清算整頓,發現有重大問題的經學生社團聯合會全體會議通過,上報校團委注銷該社團。

  第十六條對違章社團的相關負責人免除其在社團中的一切職務,并向其所在院系及全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另行處理。

  五、附則

  第十七條各個社團的財務制度必須以本制度為指導,但可以有自己的特殊規定。

  第十八條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社團聯合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十九條本辦法中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由社團聯合會協調解決。

  第二十條本制度至頒布之日起執行

  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7

  一、學生社團為非盈利組織,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進行盈利性活動。

  二、學生社團自成立時即建立財務收支賬目,并由專門人員負責。

  三、社團負責人不能兼任財務人員,不能干涉財務人員的工作。財務人員須在社團中擔任副社長或相當職務。

  四、學生社團活動經費大部分需自行籌集,對于大型活動學生社團可尋求社會贊助,但具體事宜須向社團部提交申請,并由院團委批準后方可實施。學生社團的經費只能用于內部管理和活動組織。

  五、社團財務人員須履行以下職責:

  1、將資金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并有相應原始憑證。

  2、定期向學生社團成員匯報財務狀況,并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3、在學生社團主要干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六、社團部將對各社團財務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為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的社團,社團部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停止其活動直至撤銷該社團,并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具體處罰條例參考《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學生社團處罰條例》)

  七、社團財產為學生社團集體所有,任何成員不得擅自處理;學生社團終止時,其財產歸屬在院團委指導下處理。

  八、會費標準

  1、會費上限為20元。

  2、視社團性質和需要,如增加會費,需向社團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社團部會議通過并上報主管書記批準,方可實行。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的財務管理,規范學生社團的財務行為,提高社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各社團的健康發展,逐步建立起科學、合理、規范、靈活、民主和公開的財務運作體系,切實保護廣大社團成員權益,根據《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社團聯盟全體成員。

  第三條

  各社團財務管理工作及有關財務工作應當遵循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財務監督,積極配合社團聯盟秘書處的財務工作,保證財務工作有序進行。

  第四條

  各社團社長負責本社團的財務工作,可根據工作需要指定專人對本社團的財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

  社團財產為全體社團成員所共有,必須用于服務社員、發展社團,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社團財產在使用時須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第七條

  社團聯盟秘書處對各社團財務管理工作具有執行監督、審核的權力。

  第八條

  財務審查應遵循公開、公正、合理、規范、有效的原則。

  第二章社團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社團經費的來源

  一、會費(一)各社團在招收會員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向會員收取一定的會費。收費前,各社團負責人須認真填寫《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并報請社團聯盟、校團委審批同意,向社團聯盟領取統一收據,收費期間社團聯盟可派人進行監督檢查;

  (二)關于《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

  任何學生社團以社團名義向會員、培訓班學員等收取費用前必須認真詳細填寫《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此表內容包括:社團名稱、會費有效時間、會費金額、會費用途、主要負責人和經手人;

  (三)社團聯盟將嚴格審核社團所填寫的《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批準后發給各社團通用收據,社團一律憑此收據收取會費及其它費用。收費結束后,社團應及時上繳存根。存根應妥善保管,不得有缺頁、污損。如有缺頁情況,應向社團聯盟秘書處提交詳細書面說明。社團經費的使用管理情況將作為社團考評項目之一。對于會費金額如有隱瞞、虛報等行為,一經發現,將追究社團和相關人員責任;若情節嚴重,將上報團委及相關部門處理;

  (四)對于未填寫《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未經社團聯盟批準而擅自收取會費的社團,一經發現,將強制停止社團一切活動,并追究社團和相關人員責任;若情節嚴重,將上報校團委及相關部門處理;

  (五)會費金額須根據社團自身情況及發展需要適當收取,最高不得超過15元/年。

  二、贊助學生社團可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與企事業單位合作,通過正當渠道向社會募集外聯資金。

  (一)禁止任何社團與贊助商合作在校內舉辦純商業性及涉及現金交易的活動。對贊助商要求在校園內進行的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社團必須制定詳細的活動策劃案(內容包括宣傳內容、宣傳形式以及宣傳對象等),交社團聯盟審批,并經學校保衛處同意后,方可進行;

  (二)取得贊助后,社團須向社團聯盟提交一份合作協議書復印件,由社團聯盟秘書處保存;

  (三)贊助單位提供的一切實物贊助,全部歸該社團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轉移、變賣或據為己有;

  (四)認真做好每一項贊助經費使用情況登記,并保留原始消費憑證。

  三、各社團參加社團評比或其它活動所獲得的獎勵資金。

  第二條社團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一、各社團必須具備完善的財務制度,并設立專門的財務負責人(可由社長兼任)建立經費收支賬目和社團內部的財務制度,做到賬、款分離,專人管理。

  社團財務負責人須履行以下的職責:

  (一)根據每次經濟事項全面、真實、連續、系統地登記好現金日記簿,一切收入與支出必須統一入賬,并有效完整地保管財務憑證,做到“日清日結”,月末進行對賬,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確保賬目清晰明了、客觀準確;

  (二)在學生社團主要干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物交接工作;

  (三)將資金的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并保存好原始憑證。定期向社團成員公布財務狀況并自覺接受社團全體成員的監督;

  (四)積極配合社團聯盟秘書處的工作,定期將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總結,向社團聯盟秘書處匯報財務狀況,并自覺接受社團聯盟的監督。

  二、社團經費的使用應本著科學合理、勤儉節約的原則,服務社員、發展社團。

  (一)社團經費的使用包括:活動支出(即社團開展各項活動所需的經費)、宣傳費用和交通費用;

  (二)社團經費系全體社員所共有,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支出社團經費;

  (三)嚴格按照預算支出社團經費,不得浪費或挪作他用。

  三、每次活動結束后,社團須將需要報銷的票據復印件上交秘書處,原件自行保存,留作年終報銷憑證。

  第三條社團經費的報銷

  一、外國語學院校團委報銷制度采取年終報銷制,即每學年年終為各社團進行財務報銷,其他時間不予報銷;

  二、經費報銷具體流程

  (一)每學年初各社團上交下一年的活動策劃及預算,經校團委審批通過后,方可按照預算開展活動。社團經費的使用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每次經費的使用須先經校團委批準,未經過審批的預算不予報銷。報銷時需持原始發票或相關憑證;

  (二)各項支出須有相應的票據證明。有效報銷憑證包括車票(公交車票、地鐵車票、公交卡充值憑據)、銷售商品專用發票(手寫或機打)及門票(用于科研活動),其他票據一律不予報銷。若為手寫發票,則須詳細填寫消費項目,否則不予報銷;

  (三)發票臺頭必須填寫“外國語學院”;發票內容的填寫須詳細完整,不得籠統概括為“辦公用品”“文化用品”等;

  (四)車票類票據背面須寫明經手人、時間、目的地及事由,并由社長簽字;發票類票據背面須寫明經手人、時間及開具原由,并由社長簽字;未經社長簽字的票據不予報銷;

  (五)以b5大小的白紙作為報賬單底,報銷票據原件須整齊有序地用膠水粘貼在報賬單底上,不得使用透明膠帶、雙面膠或訂書器等粘合工具;報賬單底正面粘貼票據。白紙橫放,票據按類別和面值歸類,同類票據自左向右貼成一排,每張票據的左起點依次向右排,每排總長度不得超出報賬單底長度,多于部分可向內對折;在每張報賬單底的右下角對該頁票據張數及金額進行分類統計;票據粘貼好后,將每張報賬單底左側粘貼在一起,附上校團委下發的統一封面,并按照封面規定項目認真填寫。

  (六)報賬單須在規定時間內交由社團聯盟秘書處處長和社團聯盟主席簽字后,由秘書處統一交到校團委報銷;

  (七)每學年報銷前,各社團由社團聯盟秘書處處領取報賬單底;

  (八)單張超過1000元的票據以支票形式報銷;

  (九)報銷金額應與預算大體相當,嚴重超支的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

  (十)對于信息不真實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不予報銷;

  (十一)經費報銷單不可作假,各負責人簽字前務必嚴格審核。作假行為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6

  一、學生社團經費公開化

  各學生社團負責人每學期必須定期向社團全體成員公開賬目,增加社團經費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如有中途加入社團的應正常收取會費并向全體會員公開以及上報學生會辦公室。真正做到經費“取之于社員,用之于社員。”如違反本條款規定,將直接追究負責人的全部責任。經費應用與社團活動的開展,活動經費預算應在活動策劃書和申請表上寫明,經學生會辦公室及學生處審核通過后方可執行。

  二、會員會費

  各學生社團可在每學年末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交下學年社團招新期間預算、收取會費標準的申請及會費將如何服務社員等詳細說明,經學生會辦公室審核上報學生處批準通過后方可按規定執行。收會費時需向社員開出收據。招新工作結束后需及時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交會費收據及新社員名單進行財務核查。

  三、賬目管理

  各學生社團必須要有本社團的正規賬本。且必須有專門的財務負責人管理社團財務、發票,并且要制定詳細合理的財務制度。社團財務負責人不能是社團第一負責人。財務的出入要有社團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共同簽字并定期公開給會員知曉。財務負責人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財物去向用途,做好現金記賬。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則,追究其責任。

  四、票據正規化

  各學生社團成員在活動購買用品或是社團財務有支出時需索取正規的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20元以上須用正規發票)。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無涂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社團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才方可入賬。若確實遇到特殊情況無法開出發票或收據,則必須有社團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書面證明該款項的具體用途及無法開出發票的原因。如發現虛開發票、虛報人民幣金額或偽造票據,立即撤消當事人的職務,并追究其責任。

  五、拉贊助

  所有學生社團向其他單位拉贊助開展活動時,須向學生會辦公室聲明,應擬有書面的活動方案,說明贊助經費金額和預算使用情況,必須在活動開展之前向社團全體成員說明拉贊助的成效與金額數目,必須具有正規的贊助合同,確保對方的權利和義務。活動結束后,三天之內,必須出示此次活動的全部正規賬目材料與票據上交到學生會辦公室以供核查、備案。如核查發現社團存在不正常的經費收支情況,追究當事人全部責任。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條:各社團每學年可向會員收一次會員費,會費標準由社團報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批準。社團活動經費原則上由各社團自籌,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動,須由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向上級領導部門申報同意后給予經費上的支持。

  第二條:每學年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將按10%的比例在會員費中向各社團收取管理費用,專業社團(系屬社團)和志愿服務型社團(紅十字協會,心理協會,愛心社)除外。專業社團的經費收取情況由本系社團部負責。

  第三條:社團會費收費標準,會員總人數小于或等于300人的15元/人;會員總人數大于300人的10元/人。

  第四條:社團成立不滿一年的不用上交10%的會費給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四條:社團收取的會員費以及其它經費必須上報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備案。

  第五條:在經費的使用上,各社團必須由專人(非會長)管理財務,各種開支必須入帳,保存單據,并隨時接受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檢查。每屆理事會改選前要公布和清理帳目,由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派專人監督執行。凡有做假帳者,予以撤消職務,并通報全院。

  共青團xx委員會

  xx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二零xx年十一月二日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8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院學生組織管理制度,加強我院學生組織財務管理,更好地協調配合各部門工作,保證各部門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各項工作。xxx學院秘書處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部門及職權分工

  一、學生組織各部門應本著財務獨立、科學預算,節約使用的原則,合理高效地使用學生組織資金設備等財產。另外,秘書處要認真做好財務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學生組織實行資金統一監管調撥的基本財務制度。學生組織全部資金由院團委統一管理,秘書處協助操作,財務管理工作受院團委和學生組織主席團的監督。

  三、秘書處負責學生組織日常經費的收支和贊助資金的保管、結算賬目工作的具體操作;創業公關部負責聯系贊助資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及活動組織者必須嚴格遵照本制度進行財務的支取及報銷工作,并以此作為學生組織部門考評的重要依據之一。

  四、學生組織各部門應在每月月初向秘書處提交本部門本月的活動經費預算表(附件1)。再由秘書處將預算表提交學生組織主席團,院團委書記審核簽字后生效。

  若要預支大型活動如大型晚會、體育節等活動的開支,則需在舉辦活動兩周前向主席團提交活動經費預算表,經主席團討論后提交院團委審核。各部門每月的實際支出應與本部門的預算相接近,超出部分不得多于預算的10%,否則超出部分不予報銷。

  舉辦大型活動時,活動主要負責人必須與秘書處成員當面清點所借用財物并做好記錄,歸還時必須放回原處。

  五、各部門要設立專人管理本部門的財務工作,在舉辦活動時要做好各項開支的記錄工作。

  六、秘書處財務管理人員的主要職責及要求

  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記賬和報賬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目準確、賬目清晰、及時報賬,保持資金周轉流暢。做好學生組織資金的收支記載和匯總工作。每月做好財務資金收支狀況統計工作,及時向主席團匯報。

  財務使用及報賬程序

  七、日常物品采購報賬流程

  (一)購買者購買物品需經本部門部長同意;

  (二)購買者購買物品后應向商家索要正規收據及發票;

  (四)每月月底由各部門財務管理人員向秘書處提交《xxx學院學生組織花費明細表》(附件2),發票及收據。再由秘書處交主席團審核通過后報院團委。

  (五)學生組織活動開支每兩個月報銷一次。

  八、學生組織內部如筆記本、文件夾、紙、筆等日常辦公用品統一由秘書處成員采購,否則賬款將自行承擔。另外,各部門在舉辦活動時若需購買獎品請參照之前制定的獎項設置獎品標準(附件3)。

  九、各部門購買物品時,應索要正規發票,并在發票背后認真填寫部門名稱、活動名稱、具體花費項目、以及經手人簽名等詳細內容。發票及收據應字跡清晰,不得擅自涂改。

  有效票據為商家自家發票,并蓋有商家印章;票據要真實,不得弄虛作假,票據內容應與所報項目有關。

  票據應當完整,文字清晰,關鍵數字不得有涂改。如確需改動,須用不同顏色的筆在一旁注明改動的原因并簽字。不得虛開發票,一經發現,即予以嚴肅處理。

  固定資產

  十、秘書處負責保管學院學生組織固定資產。所有借用學生組織固定資產的部門應在辦公室處做好登記。原則上活動結束當天交還辦公室。

  財產借出需在經手人在場情況下,正確填寫登記表,各欄信息必須填寫詳細且真實。否則將一律不予借出。

  學生組織內部成員使用不準帶出辦公室,若需帶出,必須嚴格按照財產借出審批程序進行。私自使用或帶走學生組織物品等不符合財產審批的行為,將酌情給予懲罰。

  私自借出或使用學生組織物品造成學生組織財產損失者,將交由院團委處理。

  秘書處負責在活動結束后對可循環利用的物品進行回收和登記。所有屬于學生組織公共財產的物品均應上交學生組織。

  財務違規處理

  十二、如發現有關學生干部在財務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嚴重違規、失職、瀆職情形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三、在學生組織財務管理過程中,如發生下情況,相關責任人及負責人將交由院團委處理:部門活動開支項目嚴重超過已獲審批的預算,分管部門出現隱瞞收入、私設金庫等重大違規行為,財務部成員疏于財務管理工作,導致財務管理混亂,部門出現隱瞞收入、私設金庫、藏匿學生組織物資等重大違規行為,通過虛開、涂改、分攤發票或收據等形式,虛報、瞞報工作支出,騙取學生組織經費等。

  十四、學生組織內部成員若出現丟失或損壞學生組織財產,必須照價賠償。

  其他事項

  十五、學生組織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日常收支情況進行記錄以便核對和匯報。主席團及老師有權隨時檢查活動經費的使用情況,審查秘書處登記的賬目,活動中經費支出以節儉為本,不得奢侈浪費。

  十六、本條例自通過之日前實施。

  十七、本制度最終解釋權為xxx學院學生組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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