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地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精選1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地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1
一、照明燈具和器材必須絕緣良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照明線路應布線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或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現場辦公室、宿舍、工作棚內的照明線,除套軟電纜和塑料護套線外,均應固定在絕緣子上,并應分開敷設,穿過墻壁時應套絕緣管。
四、照明開關應控制相線,當采用螺口燈頭時,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頭上。
五、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職工宿舍照明必須采用36v低壓照明,不許使用220V的電壓用來照明,低壓照明由項目部統一安裝,統一管理。
七、職工宿舍內不許安裝插座,如手機、對講機充電到辦公室進行充電。
八、宿舍內不許私拉亂接。
九、宿舍內的照明燈具必須達到2.4m的高度。
工地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2
一、安全管理
1、公司設立用電標準,負責各宿舍安全用電管理,每月檢查各宿舍用電是否符合規范,對不符合用電規范的行為要及時糾正。檢查用電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清除。
2、各宿舍如需進行電線路改選,必須先向有關領導提出正式申請,經核實、批準后由專業人員予以實施。
3、嚴禁各宿舍人員私自更改用電線路、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否且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管理要求
1、各用電宿舍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管理辦法,對違反管理辦法的、造成責任事故者,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公司將定期檢查電路使用情況和不定期巡查宿舍用電情況。
3、非休息時間或宿舍無人的情況下,宿舍內所有電器必須處于關閉狀態。
三、處罰制度
1、如有私接電源者,公司將嚴肅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2、損壞電路設備照價賠償,并處以100元罰款。
3、非休息時間,宿舍有電器處于開機狀態時,該宿舍每人扣除50元,罰款從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以上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希望宿舍員工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并認真貫徹勤儉節約,合理用電,養成離開宿舍隨手關閉用電設備電源的好習慣,避免發生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浪費。
工地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3
安全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范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電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辦公室、教研組、年級組辦公室、教室、食堂、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2、計算機、打印機、飲水機、空調、電風扇、教室多媒體等電源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下課、或活動結束)后關閉電源,如后面的人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3、教室的照明、飲水機、電視機、多媒體等,應專人專管,其它人不能隨便開啟,多媒體講臺內插座不得私接亂用。
4、食堂餐廳就餐后,餐廳的照明設備應該及時關閉,不用的耗電設施也應及時關掉,功率的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二、管理責任
1、教室內一切照明、電器設備均由所在班級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班主任。
2、行政辦公室、教研組、年級組的照明和電器設備(飲水機、電風扇、電腦、空調等),由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年級主任或專門指定人負責管理,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年級主任或指定責任人是該室用電第一責任人。
3、教學區走廊及室外各種照明、電器設備由所在保潔人員以及電工負責管理,保潔員及電工為第一責任人。
4、食堂照明、電器設備由食堂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5、各種用電設備的使用保養由總務處專門指定人員負責。
三、檢查考核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學校定期派專人進行相應的檢查,如發現違制度的現象,則對責任人按照師德考核細則中的履責不到位條款予以追究。
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關責任人,并入學校《安全管理責任范圍》。
2、學校安全用電制度
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噪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工地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4
1、嚴格執行市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雇請民工,受雇民工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嚴格遵守和執行項目部制度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崗前必須由雇請單位對民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法制、安全保衛教育,未經教育者一律不準上崗,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雇請民工的單位必須將每個民工的姓名、姓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等登記造冊,受雇民工必須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并視情節給予罰款;
4、嚴格執行民工出入驗證制度,每個民工必須由工作單位發放出入證(出入證上要有單位、相片、姓名、性別等),以備進出時門衛驗證;
5、民工必須在集體飯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必須扔到指定地點。不準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內開小灶,民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熱器具和煤氣爐具;
6、民工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照明燈具、插座等,不準使用≥60w的照明燈泡;
7、民工宿舍內必須保持清潔衛生,不準躺在床上吸煙,嚴禁亂丟煙頭;
8、民工要聽從雇請單位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集中住宿,不準私自帶親友到宿舍內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須經領導或管理人員批準辦理手續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現場內不準攜帶家屬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結婚證)在同一個現場工作的,要有專門宿舍居住,不準在集體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適當,要培訓每個民工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規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25人,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個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門應向外開,宿舍內頂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一定要暢通,不能堆放雜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衛生值班制度,個人用品疊放整齊,地下無雜物煙頭并設置吸煙灰桶收集煙頭。
工地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5
為了保證每個職工能工作好、休息好,同時也為了職工的身體健康,經項目部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特制訂以下制度:
1、每個職工應樹立以宿舍為家的思想,搞好個人的衛生,要求每個職工在上班前疊好被子,做到整齊有序。
2、每個寢室由班組長指定或推選一名寢室長,督促指導。每個職工搞好清潔衛生,并且每天輪流值日清掃寢室。生活垃圾放在指定的地方,養成良好的`習慣。
3、職工宿舍不準擅自接電,不準用電爐、電炒鍋等;不準用煤油爐、煤氣灶燒菜做飯;不準往墻上亂踢亂敲;不準在宿舍里放工具;不準在寢室聚眾賭博。違反以上任何一條者罰款10-100元。
4、宿舍的衛生負責人每天都要進行檢查、值日生的清掃情況不清潔,不得移交。
5、每半個月由項目部會同各工種負責人及寢室長進行宿舍衛生評比,評出最好及最差的各一名,按規定進行獎罰處理,并對檢查結果預以公布。宿舍內各種活動不得超過10點鐘,并且不得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就寢者經管理人員警告不聽者處以50-100元的罰款。職工在宿舍內不得進行賭博、賣淫、斗歐、酗酒、進行偷竊行為如發現將被開除或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6、宿舍內不得留非本工地或非本宿舍的人員住宿。
7、宿舍內,各位職工必須保管好自已的錢物,提高警惕,嚴防小偷。一經發現有不法行為的將作出除名開除處理,并扣發其全部工資。同時對舉報有功者,將進行獎勵。
8、職工必須養成節約用電的習慣,按規定時間開關電燈。白天上班時,最后一位要關燈,不浪費電源,如被發現白天開燈者,對整個寢室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元。
工地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6
1、宿舍要制定輪流值日表,宿舍內保持衛生、整潔、通風、被褥、床鋪整齊,有紗門紗窗,并有衛生人員負責宿舍的衛生清理與監督,夏季有防蠅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內應抹水泥地面或鋪貼瓷磚,配置單人床或上下雙人床,禁止職工睡通鋪,在施工的建筑物內嚴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內不得超員,人均住宿面積不得低于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齊有序。
3、宿舍內墻面應刷白,并保持室內整潔,不得在墻面亂涂亂畫,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經許可的電器,不得破壞公用設施,嚴禁隨地涂痰,大小便。
4、宿舍內必須配備保溫瓶、碗筷柜,被褥要疊放整齊,衣物、鞋襪、臉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個人物品要放置整齊有序。
5、應創造條件,設置工人文化娛樂室、淋浴間及更-衣室等公共設施。
6、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男女混住,按時息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工地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7
一、暫時用電治理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的總容量在50kw以上者必須編制臨電組織設計,其內容重要包含:通過現場勘測肯定電源接線點、變電站位置、主要用電設備地位和線路走向;經由負荷盤算斷定變壓器的容量和數量;設計配電系統和防雷安裝;確定具體的防護辦法;制訂安全用電和電器防火措施;制定專項安全預案。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在施工過程中須要變革時必須實行嚴厲的“編制、審核、同意”程序,并彌補齊全相干的圖紙和材料。
二、施工現場常設用電外電線路的架設與防護請求
(一)架空的外電線路必須采用絕緣導線,必須架設在專用的鋼筋混凝土電桿上,線路要平順,垂度要一致,相線截面應知足載流量、機械強度和跨越的詳細要求;N線和PE線截面應不小于相線截面的50%,單相線路的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雷同;架空線路的檔距、距地面的垂直高度、相序排列、線間距及其安全距離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手冊》6.1的要求執行;架空線路在逾越公路和施工便道的前后方均應設破限高標志或限高警示,架空線路的出線點必須安裝短路和過載保護。
(二)電纜線路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手冊》6.2的要求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防止機械傷害和介質腐蝕,施工現場的電纜必須采用鎧裝電纜;電纜中必須包括全體工作芯線和保護線的芯線,電纜的出線點也必需要安裝短路和過載保護器。
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配電規范和要求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配電必須采用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系統和TN-S接零掩護系統(三級配電和TN-S接零維護系統參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平安技巧手冊》履行)。
(一)配電室及自備電源的要求
1、配電室應設在靠近電源和用電裝備絕對集中且灰塵較少的處所,內部結構尺寸應滿意《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手冊》5.1.4的詳細要求,配電室還要能天然通風,能避免雨雪和小動物侵入,室內應配置沙箱和干粉滅火器,室門必須向外開并配鎖,室內的照明分辨設置正常照明和事變照明;配電室內的配電柜和彌補柜要按要求擺放整齊,操作平臺要按要求鋪設絕緣膠板并按要求連接保護零線和接地線,配電柜應設電源隔分開關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器,配電柜或配電線路維修時必須掛接地線,吊掛“制止合閘,有人工作”的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專人負責,嚴禁電話商定停送電的有關事宜。
2、施工現場的自備發電機組應按要求到當地供電單位存案,發電機組的電源應與外電線路的網電電源連鎖,嚴禁并列運行;發電機組的排氣管道必須伸出室外,發電機房內嚴禁寄存儲油桶,并裝備消防沙和規定的滅火器,發電機的把持屏儀表要齊全,其節制系統應設置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器,發電機組要并列運行時必須裝設并機柜,并在機組同步運行后方可向負載供電。
(二)施工現場配電系統的標準和要求
施工現場配電系統應設配電柜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實施三級配電,在總配電箱和開關箱分離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履行二級保護;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區域,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相對集中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掌握的用電設備程度距離不應超過3m,每個開關箱只能控制一臺用電設備,嚴禁混用;配電箱和開關箱的具體要求如下:
1、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電流、電度等需要的儀表,應具備電源隔離、正常接通、分斷電路和短路、過載、漏電保護等功能;隔離開關必須設置在電源的進線端,并有顯明的可見斷開點,熔斷器必須有可靠的滅弧分斷功效,總開關的額度值、動作整定值必須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度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2、配電箱和開關箱的形狀構造必需能防雨防塵,并著名稱、保險標示、用處標示、分路標志和體系接線圖,箱內嚴禁堆放雜物,箱門應配鎖,箱體尺寸要與箱內的電器數目和尺寸相適應,箱體資料采取冷軋鋼板制造,開關箱體鋼板厚度不小于1.2mm,配電箱體鋼板厚度不小于1.5mm,箱體名義要做防腐防銹處置。
3、調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端正、堅固的裝置在干燥、透風的常溫場合,四周要有足夠2人同時工作的空間跟通道,四處不能有灌木和雜草,箱內不得堆放雜物;固定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中央線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為1.4-1.6m,挪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應裝設在牢固、穩固的支架上,其核心線與地面的垂直間隔應為0.8-1.6m。
4、分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連接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導線的色彩標記必須按規范要求配置并排列整潔,導線的分支接頭不得有外露帶電局部;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口均應設在箱體的下地面并配置固定線卡,進、出線必須加絕緣護套并成束固定在箱體上,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應采用橡皮護套絕緣電纜,不得有接頭。
5、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安裝板上必須分設N線和PE線端子板,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版絕緣;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銜接,進、出線中的N線必須連接N線端子板,PE線必須連接PE線端子板;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電器畸形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和外殼等必須通過PE端子板與PE線做電氣連接。
6、分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電器必須是品質牢靠,機能完好的及格產品,并按其規定位置端正緊固的安裝在安裝板上,電器安裝凈距尺寸參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手冊》中的表7.1.14要求執行。
7、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隔離開關以及總斷路器、分斷路器,其設置和取舍應契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手冊》圖7.2.4的要求。
8、開關箱必須安裝隔離開關、斷路器和漏電保護器,當斷路器有顯著斷開點時可不裝隔離開關;隔離開關只可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3kw以下的能源電路,開關箱內的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和動作整定值要與所控制用電設備的額定值和特征相適應。
9、總配電箱和開關箱的漏電保護器均應安裝在湊近負荷側(漏電保護器接線方式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手冊》中的圖7.2.14執行),極數和線數必須與其負荷側的相數和線數一致,抉擇標準應合乎現行的GB6829和GBI3955國度尺度劃定;所有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時光不應超過0.1s,正常環境下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濕潤或有腐化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要采用防濺型,其額外漏電動作電流應小于15MA。
10、在施工進程中,專業的電工要對配電箱、開關箱按期檢討和維修,專業的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并按要求佩戴絕緣打扮和應用絕緣工具,且按要求分閘斷電,切記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功課。
11、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按下列操作次序操作,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但在緊迫的特別情形可除外;送電順序與正常停電順序相反。
工地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8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設備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設備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設備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設備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設備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里進行游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后及時折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 。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臟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后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匯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準才可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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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工作、確保用電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學校學生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學生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供電設施。
2、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學生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負連帶責任。
5、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6、住宿學生應該做到“人走燈關”,白天禁止亮燈以節約用電,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7、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將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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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加強學生宿舍用電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學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二、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的供電線槽和供電電纜。
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不合格、劣質和自制電器設備。
3、嚴禁在宿舍使用電爐子、電熱毯、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性較大的電器設備。
4、嚴禁在宿舍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器具和設備。
5、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他用電設備,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6、嚴禁在冰箱、空調等用電設備周圍堆放紙皮、書籍等易燃物品。
7、嚴禁在電源線或空調、電暖氣等用電設備上晾曬、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學生離開宿舍前,必須切斷室內所有燈光、空調、冰箱等用電設備的電源,檢查確認后,方可離開。
9、學生在宿舍內使用電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并關閉電源,及時上報宿舍管理處處理,嚴禁私自維修。
10、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三、罰則
1、違反上述第1、2、3款規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資格。
2、違反其他規定者,根據情節或事件嚴重程度處100——1000元罰款。
3、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或承擔修復費用,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或事故都必須第一時間上報:學校24小時值班報警電話8669333,總裁辦值班電話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報警電話119。
2、總裁辦應當定期對學生宿舍的用電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學生用電安全行為宣教及管束,及時消除用電安全隱患,并做好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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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發生,保障學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同時提倡學生節約用電,保證學生擁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學校所有住宿學生宿舍用電的管理。
3、職責
3.1 行政人事部負責宿舍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工程部電工負責宿舍日常用電安全的監督檢查和用電設備、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
3.2 住宿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3.3 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必須及時報學校行政人事部更換或維修,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3.4 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電爐、電熱取暖器、電熨斗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和電熱毯等危險性較大的電器。
3.5 用電設備必須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
3.7 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須帶有國家通行的安全標志且質量合格,不得同時接三個以上用電器。插排及用電器周圍30 厘米之內不得堆放紙張、書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電源線嚴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纏繞衣架。
3.8 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
3.9 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3.10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所有宿舍人員都應該高度重視用電安全,宿舍成員之間要相互監督和提醒。
3.11 宿舍實行用電計量管理,每月月底由電工負責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檔統計宿舍用電情況。學生宿舍學校每月承擔標準為300度,超出學校承擔范圍部分按供電局收費標準由所在宿舍學生均攤,超出的電費費用在工資中扣除。
3.12 嚴禁學生在宿舍內有私接亂拉電源線或偷電的行為,一旦發現,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1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罰款。
3.13 違反以上規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擔,要賠償損失,違反3.8 條規定者,應承擔修復費用。并視情節和后果輕重給予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附則
本管理規定自20xx 年12 月1 日起執行。
工地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12
安全用電、節約用電是醫院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醫院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范各類用電行為,為保證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節約用電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醫院的所有用電活動。
一、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必須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時必須穿戴電工工作服,作業時不允許攜帶除工作用具的其它金屬類物品,任何無電工資質的人員不允許進行用電安裝、維修等作業,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安全辦會同總務科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全院用電安全檢查,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并上報檢查結果,總務科必須安排人員每天對重要用電場所進行巡查并記錄相關數據。
三、每年請有防雷資質的機構對我院進行防雷檢測,并保持相關檢測報告,按要求對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整改。
四、醫院科室安全用電管理由醫院后勤總務部門負責,科室的所有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總務科統一辦理。
未經總務科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總務科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五、科室電源輸出線路一律由總務科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
科室拖線板的領用必須報備總務科,并向總務科書面申請,總務科安排電工現場評估安全后方可使用,拖線板只能用了電腦、打印機等小型功率的用電設備,拖線板采購必須是“三證”合格產品。
六、科室內新增加大型設備用電必須經本科室的分管領導同意,書面報備總務科,報備申請必須注明設備電源容量和產品合格證,總務科安排有資質的電工進行現場評估安全后報分管領導同意,總務科統一安排有資質的電工進行用電作業。
七、科室(病區)禁止使用電飯鍋、電磁爐、電水壺、取暖器等電容量超的小家電。
八、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
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九、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
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禁止使用“三無產品”。
十、宿舍安裝或使用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總務科批準,擅自安裝或使用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使用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使用。
十一、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
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醫院實際情況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計算機、打印機、飲水機、空調、等電源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后關閉電源,如后面的人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十二、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三、科室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總務科安排專業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四、電氣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電阻不宜超過4歐姆。
十五、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十六、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
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科室和個人,科室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七、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四不放過”原則追究責任,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工地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13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拉亂接電線。
3、廚房用電由承包人負擔電費。
4、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5、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用電器,節約用電。
6、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7、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時找電工處理。
8、學校用電線路專人維護。
9、遠程教育接收站、計算機網絡教室、多媒體教室、教師辦公室、行政辦、總務處、教導處、廚房等由有關人員負責用電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相關人員賠償損失。
10、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11、學校發電供電期間,教職工應自覺拔下冰箱插頭,同時嚴禁使用其它大功率電器。(如:電熨斗、電飯鍋、取暖器)
工地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確保宿舍用電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員工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員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員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工地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規范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防止發生用電事故,努力創建資源節約型校園,本著“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根據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28號)令,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二條 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輔導員。
第三條 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四條 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 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
2、 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于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五條 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志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六條 禁止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熱爐、電炒鍋、電熨斗、微波爐、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器、電烘干機、電熱水器、電榨汁機以及其它可能導致超負荷用電、安全系數較低,以及與宿舍功能不相適應、妨礙水電管理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電器。
第七條 學生使用空調、飲水機實行申請準入制度,由學工處、宿舍管理中心核準并登記備案。
第八條為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溫超過30℃,方可開啟空調制冷,冬季氣溫低于0℃,方可開啟空調取暖;注意對空調的維護,有異常迅速報修,不得私自打開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空調電源插座為空調專用,嚴禁插接使用其它電器;落實空調使用管理責任制,誰安裝、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
第九條 學生宿舍用電設施的維護和維修由后勤處負責。學生發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后應主動、及時向后勤處申報維修;后勤處接到申報后應立即安排人員完成維修。
第十條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常規管理和督查
1、各系應將學生安全用電行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學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疇,定期采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同時要重視學生安全員、宿舍長的培訓,提高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
2、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由系輔導員、宿舍管理員和學生宿舍安全員、宿舍長共同管理,保衛處、學工處、負責組織督查,督查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安全用電檢查。
3、各樓宿舍管理員、各系各年級宿舍學生安全員、宿舍長,應對違規電器認真檢查,一旦發現,立即報告輔導員;保衛處、學工處、系書記和輔導員應根據宿舍管理員、學生安全員和宿舍長的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違規電器的行為。
第十一條 學生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罰
1、凡違反本規定第二、四條者初次給予通報批評,再次違反處以警告及以上處分;
2、凡違反本規定第三、五、六、七條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并沒收違規電器及相關設備,造成后果嚴重者,加重處分;
3、凡拒絕、妨礙工作人員依照規定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尋釁滋事、侮辱、謾罵、威脅、恐嚇或毆打工作人員者,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含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并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4、凡違規使用電器者,本學年內不得參與獎學金、助學金的評定,不得參與各級各類的評優評先活動;
5、對使用違規電器造成火災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除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追究法律責任,對責任部門和管理責任人視情節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 在宿舍內發現禁止性電器設備,無論正在使用與否,無論新舊、好壞,一律沒收并由各系代管。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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