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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09 15:34:26 文圣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采購行為,保護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使用財政性(學校財務直接核算)資金的采購活動。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

  第三條學校采購行為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

  第四條各單位應加強采購計劃和預算管理,科學、準確地編制采購計劃和預算。

  第五條采購項目在申請采購前須落實采購經費來源并經過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批準。

  第六條學校按照《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中的政府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簡稱“政府限額”),制定學校統一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簡稱“校級限額”)。

  第七條學校采購分為“統一采購”和“零星采購”。

  (一)“統一采購”是指采購預算達到“校級限額”或“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由采購職能部門和招標中心共同組織的采購,包含“政府采購”與“校級采購”。“政府采購”是指采購預算達到“政府限額”以上或“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項目。“校級采購”是指“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預算達到“校級限額”以上“政府限額”以下的項目。

  (二)“零星采購”是指采購預算未達到“校級限額”且不在“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項目,由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自行組織的采購。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學校采購工作遵循“統一領導、管辦分離”的原則。由采購領導小組、采購主管部門、采購職能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項目申請單位共同組成采購機構。

  第九條學校成立采購領導小組,由分管采購工作的副校長擔任組長,其他分管采購職能部門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計劃財務處、政府采購與招投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招標中心”)、后勤管理處、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虎溪校區管理委員會、基建規劃處、審計處、法制辦等部門組成。其主要職責為:

  (一)全面領導學校的采購工作;

  (二)討論制定學校采購工作的規章制度;

  (三)討論決定學校采購工作的重大事項;

  (四)討論決定學校校級采購的范圍與限額標準;

  (五)討論決定學校采購工作的獎懲意見;

  (六)審定學校采購活動中其他需要決定的事項。

  第十條招標中心為學校采購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采購與招投標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

  (二)研究起草學校采購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督促相關部門擬定專項實施細則和工作規范;

  (三)協助財務部門編制學校年度政府采購預算;

  (四)負責政府采購計劃備案申請及審批申請的上報,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學校各類采購統計信息等政府采購管理工作;

  (五)負責“統一采購”項目采購方式審核及備案;

  (六)負責“_大學采購評審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

  (七)負責審核政府采購文件,組織“統一采購”項目的開評標,依據評審結果按程序確定中標或成交供應商;

  (八)協助采購職能部門處理其承辦項目的質疑和投訴;

  (九)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采購職能部門為學校采購工作的具體實施部門,必須配備專職采購人員組織實施統一采購項目,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執行和實施政府采購相關政策及學校采購相關規定,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管理制度,擬定職責范圍內的專項實施細則和工作規范;

  (二)負責組織編制采購文件,實施業務范圍內項目的統一采購及協調工作;

  (三)負責處理業務范圍內采購項目的質疑和投訴;

  (四)負責政府采購項目合同公告并提交采購管理部門進行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備案;

  (五)負責業務范圍內采購項目的數據統計、資料歸檔等;

  (六)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采購職能部門采購業務范圍:

  (一)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集采目錄內的各種貨物,儀器設備、ABC校區家具、成品軟件和實驗材料,儀器設備升級及維保等;

  (二)虎溪校區管委會:虎溪校區貨物(科研儀器設備除外)、服務及自籌經費修繕工程等;

  (三)后勤管理處:ABC 校區修繕工程,后勤相關貨物、服務等;

  (四)基建規劃處:學校新、改、擴建工程及配套項目,虎溪校區國撥經費修繕工程;

  (五)招標中心:其他工程、貨物、服務等。

  第十三條相關職能部門為學校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業務歸口管理工作范疇的采購項目立項或計劃批準、論證;

  (二)負責審定項目申請單位的采購需求及其他技術性文件;

  (三)負責審核合同以及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填報政府采購合同執行情況表提交采購職能部門;

  (四)負責組織業務歸口管理采購項目的實施及驗收工作。

  第十四條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的項目范圍:

  (一)基建規劃處:國撥經費修繕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及相關貨物、服務等;

  (二)后勤管理處:ABC 校區后勤管理與服務事項。國撥經費修繕項目,校園環境綠化改造,修繕裝修工程,特種設備維修,后勤保障物資及服務,水、電、氣的供用、維保、維修改造工程,物業服務等;

  (三)圖書館:各類圖書、期刊、電子出版物等及相關服務;

  (四)虎溪校區管委會:虎溪校區后勤管理與服務事項。各類貨物(科研儀器設備除外),國撥經費修繕項目,校園環境綠化改造,修繕裝修工程,特種設備維修,后勤保障物資及服務,水、電、氣的供用、維保、維修改造工程,物業服務等;

  (五)國際處:各類出國訪學、研修、實習實踐相關服務等;

  (六)項目未明確歸口管理部門的,由項目申請單位自行履行業務管理職責或者由學校采購領導小組指定相關部門負責,項目申請單位提交合同歸口部門審核合同。

  第十五條項目申請單位主要職責:

  (一)負責采購項目立項申請、預算申報和市場調研,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

  (二)負責采購申請,確認采購文件,起草采購合同項目專用條款。參與貨物類采購項目采購文件編制,擬定評審因素、評審標準及特殊的商務要求等;

  (三)列席校級采購項目評審會;

  (四)負責合同執行,項目實施、驗收及履約情況反饋。

  第三章 采購方式

  第十六條“統一采購”項目原則上由采購職能部門組織編制采購文件,招標中心組織開評標。采購預算金額達到“校級限額”的項目及“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項目,按照下列范圍及方式執行:

  (一)采購預算金額在“校級限額”與“政府限額”之間的項目,原則上采用校級采購;

  (二)采購預算金額達到“政府限額”的項目以及“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項目,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政府采購;

  (三)采購預算金額達到“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限額的貨物、服務,原則上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若需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采購,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報教育部、財政部批準后實施;

  (四)達到公開招標限額的工程項目按國家招投標法律法規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實施采購。

  第十七條政府采購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政府采購項目選用采購方式時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執行。集采目錄內的項目由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按照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組織采購。

  第十八條“校級采購”方式包括:競爭性采購、直接采購、入圍采購等經學校采購管理部門認可的方式。信息公開、采購周期、評審專家的要求和標準按校級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零星采購”方式包括:電子采購,自行采購。零星采購工程項目由業務歸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其他項目由項目單位自行組織。具體要求及標準按照學校零星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項目申請單位在一個財政年度內,不能將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服務項目,以化整為零方式多次采購。累計資金數額超過校級限額的原則上屬于規避“校級采購”,累計資金數額超過“政府限額”的',屬于規避“政府采購”。

  第二十一條學校“統一采購”分為自主采購和委托代理采購兩種形式。

  (一)屬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采購項目,應委托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代理采購,具體遵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相關年度的《中央預算單位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執行,科研儀器設備除外。科研儀器設備,是指學校用于教學科研活動的儀器設備以及滿足其使用功能所需的附件、軟件等貨物,原則上不包括學校各級行政辦公、后勤保障等部門使用的設備。

  (二)“校級采購”項目原則上由采購職能部門組織編制采購文件,招標中心組織開評標;“政府采購”項目可根據需要委托代理采購。被委托機構按法律法規履行相關采購程序后,將采購結果移交給采購職能部門。

  第二十二條科研項目任務書或合同中有約定第三方協作單位的,可直接簽訂外協采購合同。

  第四章 采購程序

  第二十三條項目申請單位需按預算主管部門要求,提前申報采購預算,其中涉及政府采購的項目,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將審核后的政府采購計劃在年度預算“一上”時匯總至計劃財務部門,統一報教育部、財政部審批備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 30 日公開采購意向。含有進口設備的政府采購項目,還需要通過進口產品論證及備案后方可進行采購。

  第二十四條采購需求由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在進行充分論證(市場調研、專家論證、征求意見等)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地編制。包括采購標的特征描述、技術要求和服務要求。采購需求編制應遵循真實透明原則、可判斷原則、公平公正原則、遵守法律法規原則、信任原則。

  第二十五條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根據采購需求向采購職能部門提出采購申請,采購職能部門依據相關規定選擇采購方式。

  第二十六條招標中心對采購方式進行審核。按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申請變更采購方式,由招標中心通過“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統一上報,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七條采購文件由采購職能部門根據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提供的采購需求及技術論證文件等,結合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編制;采購文件應規定采購項目商務要求(報價要求、評審標準和方法等)、技術要求以及合同條款等內容的文件。

  第二十八條招標中心發布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采購職能部門回復供應商詢問和質疑。

  第二十九條招標中心根據采購工作需要依合法依規組建采購項目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 3 人及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條評審委員會成員在采購工作中的主要職責為:

  (一)遵紀守法,客觀、公正、廉潔地履行評審專家權利、義務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維護學校和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二)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辦法和標準,客觀公正地進行評審,并對個人的評審意見承擔法律責任;

  (三)參與評審報告的起草,對評審過程保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涉及評審過程中的評審、比較、推薦等情況;

  (四)配合項目申請單位、采購職能部門答復供應商提出的質疑。

  第三十一條招標中心組織采購評審并發布中標或成交結果公告。

  第三十二條采購職能部門處理質疑、投訴與變更,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校級采購中標通知書由采購職能部門加蓋部門印章。采購結束后將評審過程的記錄、相關文件等資料一并整理成冊立卷歸檔,也可以用電子檔案方式保存并歸檔。

  第五章 履約與驗收

  第三十三條自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結果事項,由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與中標(成交)供應商商定合同具體內容并根據學校合同審批流程簽訂合同。政府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由采購職能部門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上公告。

  第三十四條凡屬采購項目必須嚴格按照采購結果簽訂書面合同,以明確權利和義務;合同所涉及的相關單位均應依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

  第三十五條中標(成交)供應商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簽訂合同或中標(成交)供應商自動放棄中標(成交)供應商資格的,采購職能部門可依據評審報告,在推薦的候選人中按順序重新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亦可重新采購,原中標(成交)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取消其中標(成交)資格。

  第三十六條合同簽訂金額原則上應與中標(成交)金額一致,原則上不能在中標(成交)后對合同關鍵條款及標的內容進行變更。

  第三十七條項目申請單位和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按學校相關驗收管理規定及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并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驗收結論。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約及驗收結果作為學校采購誠信評價體系的依據,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履約及驗收過程中出現的供應商失信行為反饋給采購職能部門及采購管理部門。

  第六章 監督與責任

  第三十九條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不定期組織項目申請單位對成交(或中標)人進行履約情況的監督與評價。

  第四十條采購職能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明確采購活動的決策和執行程序,內部工作人員定期輪崗交流,以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應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與考核,客觀評價其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和職業道德狀況。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繼續任職。

  第四十一條學校審計部門應對學校采購活動按相關規定進行審計。

  第四十二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對采購活動中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投訴,負責依紀依規處理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四十三條學校采購當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采取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統一采購,或擅自中止、終止統一采購;

  (二)以不合理的條件排斥、歧視潛在供應商,或與供應商串通、接受賄賂以及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三)拒絕簽訂合同或者提出額外附加條件;

  (四)未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采購需求及其他要求;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十四條供應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不誠信供應商,應列入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一)提供虛假資料謀取成交(或中標)的;

  (二)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三)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四)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五)在采購過程中違反采購文件約定與采購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六)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七)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或者不履行與采購人訂立的合同的;不按照采購文件和響應(或投標)文件與采購人訂立書面合同,或者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

  (八)將成交(或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違反規定將成交(或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

  (九)履行合同情況差的,存在企業信息欺詐、以次充好、假冒偽劣、圍標違規、惡意報價、成交(或中標)后遲遲不供貨或者不施工等行為的;

  (十)其他影響采購活動公平、公正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借用他人資質或者超出資質范圍從事采購代理業務;

  (二)與學校相關政府采購當事人、供應商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或者在代理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三)泄露應當保密的信息以及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文件資料或者偽造、變造文件資料;

  (四)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十六條采購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接受單位、個人提出的傾向性意見或者排斥特定供應商的要求;

  (二)接受賄賂、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玩忽職守等行為;

  (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十七條凡參與學校采購活動的工作人員在學校采購活動中有違規、違紀、違法規行為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第四十八條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違反相關禁止性規定情節嚴重的,除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罰之外,可視情節輕重取消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參與我校采購活動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永久取消參與我校政府采購活動資格。由采購職能部門提出處理方案送采購管理部門通報。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校級限額的調整須經校長辦公會批準,政府限額及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調整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采購限額標準調整后,采購管理部門應及時在全校范圍內公布。

  第五十條學校各附屬單位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2

  為了提高學校有限公用經費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按照有關財政、采購、審計、法規及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計劃制度

  1. 學校采購工作在學校黨支部、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具體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物資采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 如需采購物資需提前兩周填寫《物資購置申請表》,送交總務處匯總、做出預算報校長審批,校長簽署后執行。

  3. 由于特殊情況(如設施突然損壞,有急需修復等)必須及時采購的物資要提出應急采購計劃。

  4. 凡采購物資需科室負責人批準,主管領導審核,校長審批方能執行。

  5. 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資采購。

  二、物資采購制度

  1. 各類物資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采購,需入庫登記后方可領發。

  2. 專業性較強的儀器設備和材料需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協同學校進行采購。

  3. 總務處必須嚴格按已審批計劃的各項要求采購物資。

  4. 財務室嚴格按照程序辦理采購報賬手續。

  三、物資采購要求

  1. 采購前應對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根據采購清單要求選擇供應商。

  2. 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 建立采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資采購票據要求,所有發票必須是正規票據。

  1. 1000元以內,可以現金支付。

  2. 采購物資在1000元以上,實行轉賬支付。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3

  一、 經費的審批報銷

  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由校長把關,總務主任負責實施,全體師生員工應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支持財會人員履行職責。校長負責處理學校經費開支中的重大問題。

  1、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核財務開支的制度,凡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都由校長簽予以報銷。購置貴重物品價1000元以上須經校務會討論決定。

  2、凡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校領導,教職工參加的會議,外出聽課,學術討論會,參觀考察,函授學習等的開支,必須經校長同意,在通知單上批文,附在報銷單據上,經總務部門審核,校長簽,按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報銷。

  3、學校同意購買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衛生用品、實驗儀器及藥品的報銷,原則上應持有國家統一正式票,由購物人,財物保管員驗收人簽,總務主任簽,校長審核簽,及時報銷。手續不齊全者出納和會計應予以拒報,否則,當事人和財會人員以作差錯事故處理。

  4、財會人員發現在經費使用中,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或違反財經紀律的,應履行職責,向主任和校長匯報,及時處理,否則,作失職論處。

  5、學校的基建項目校長全權負責把關,預、結算簽后予以支出。

  二、財物(校產)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公物采購、審批、管理做到計劃購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責任明確,據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加強學校財產管理,是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條件,本著勤儉辦學的原則,全校師生員工必須人人愛惜學校財物,人人參與財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識,切實加強財物的常規管理。

  1、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實行管理人員責任制。

  2、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按行政管理體制,實現行政負責人和使用管理人員雙重責任制。根據校產分布情況,按使用單位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誰用誰管,有獎有罰。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核、采購、驗收、報銷手續,經會計和財物管理員按發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帳、冊制度,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物價一致。

  5、總務處每學期對校產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產清冊一式三份,總務處和有關處室財務管理員各執一張貼在本辦公室內。辦公物品的使用情況作為評比先進辦公室的一項指標,辦公室內公物的遺失或損壞,各科室負責人應予及時查處。

  7、固定資產的減少,包括調出及報廢、損、丟失、變價等都必須經過部門負責人,校產管理員的鑒定,填報“申報單”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備案。

  8、班級課桌凳,衛生用具,教學用品,電器,設備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實到人保管使用。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4

  為了認真地貫徹政府采購有關文件精神,落實校務公開制度,搞好學校財務預算工作,使學校物資采購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現制定以下物資采購制度。

  一、采購工作遵循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自覺接受監督的原則;

  3、節約、實用的原則;

  4、申報、審批、入庫登記的原則;

  5、輕、重、緩、急,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的原則。

  二、采購方式

  1、大宗物資采購,實行對外公開招標采購。

  2、凡屬政府采購范圍內的物資,一律按規定報請政府采購。

  3、對一次購買量較小,但一年用量較大的物資和低值易耗品,如日常辦公用品、水電維修器材、清潔用具等,實行對外公開招標定點采購。

  4、零星采購實行兩人(含)以上共同采購,并將采購價格每月在校園內網公示(申購部門、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采購人、供貨單位、用途)。

  5、成立學校物資采購監督小組(學校招標領導小組),成員主要由校領導、總務處、紀委、財務處、工會組成,不定時對物資采購價格進行市場調研和監督。

  6、所有物資必須入庫登記,所有物資必須由領用人簽字出庫,并做好物資入庫出庫檔案。

  三、采購管理程序

  (一)日常辦公用品、水電維修器材、清潔用具的采購

  各部門結合實際使用情況,本著節約的原則,依據配備標準填報采購計劃及相關附表,在每學期的六月和十二月報到總務處,由總務處匯總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經校領導確定后,由總務處組織實施采購。

  (二)教學設備的采購(實習工具及實習材料)

  各系部校區根據所開設的專業和現有實習工具、需報廢更換工具的實際情況及所需實習材料,于每學期放假前二周將下學期各類教學設備的需求數量填寫完整,經教務處審核,分管校領導審核、院長審批后,由總務處根據校領導批示對各部門需求進行匯總,組織后勤服務中心進行比價、采購、發放。

  (三)辦公設備的采購

  各職能處室、各系部校區、各產業實體的辦公設備原則上不再增購,確需添購的,由部門提出申請,總務處本著先調劑,后購買的.原則報校領導審批,根據校領導的批示,確定組織采購。辦公設備更新根據使用年限和使用狀況,無法使用的由使用部門提出更新申請,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確定采購設備的型號按程序組織采購。

  四、采購審批程序

  1、常規物資采購:

  10000元以上:部門申報(填寫請購單)→分管副校長對購置的必要性與緊迫性進行確認→行政副校長根據學校的財力進行初審→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行政副校長、總務處長商量提出采購方案(包括多方詢價、競爭性談判或直接向市政府采購中心申請購買等方式)→經校長同意后組織實施→入庫登記→使用部門領取簽字。

  2000元—10000元:部門申報(填寫請購單)→分管副校長確認→行政副校長審核請示校長同意→總務處長根據物資特點提出采購方案請示行政副校長同意→總務處組織實施→入庫登記→使用部門領用簽字。

  500元—2000元:部門申報(填寫請購單)→分管副校長確認→行政副校長審批→總務處采購→入庫登記→使用部門領用簽字

  500元以下:部門申報(填寫請購單)→分管副校長確認→總務處實施→入庫登記→使用部門領用簽字。

  2、非常規性物資采購:

  如參考資料、日常生活用品等非純屬辦公用品的采購,不分金額大小均須分管校長或行政副校長審核,報校長同意由相關處室進行采購。

  五、零星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1、學校實行請購、審批、采購制度。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購物申請單,根據財務支出審批權限,報經校領導審批同意后,交總務處采購。

  2、學校各種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一般由總務處安排2人統一購買。

  3、教學設備及專業技術用品,由申請部門派人隨同總務處采購人員一起購買。

  4、各種大型活動的紀念品、獎品由申請部門派人隨同總務處采購人員一起購買。

  5、遇特殊情況,各部門確需要自行采購物品的,須事先向總務處及主管校長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購買,采購時必須是兩人以上同時購買;否則所購物品,一律不予批準,不得采購。

  6、在采購時如遇價格異常,需請示部門領導、總務處同意后方可購買。

  7、用品采購后,采購人員須憑稅務部門統一發票將物資交財產保管員驗收、簽字,并由財產保管員記賬入庫。

  8、采購人員應認真把好物資質量關,盡量做到所購物資物美價廉。特殊性專業技術用品,須申購部門陪同購買,在使用中出現型號、規格或其它質量問題,由申購部門負責。

  9、采購人員應按照學校批準的采購計劃進行采購,未經批準,不得采購。

  10、總務處定期統計物資采購情況(包括物資名稱、數量、價格、采購日期等),接受領導和部門監督。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5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物資采購工作程序,嚴肅采購工作紀律,提高采購工作效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規定。

  一、加強領導

  1、設立物資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班子其他成員任副組長,負責物資采購工作的領導和監管。

  2、成立物資采購工作小組,由后勤副校長任組長,成員包括總務部門負責人、紀檢部門負責人、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等。物資采購小組是學校物資采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處。

  二、采購原則、方式及核對報銷

  1、學校各種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由總務處組織統一采購。

  2、物資采購須先填寫《黃石四中經費使用申請報告單》,經申請部門分管副校長和后勤副校長審核,校長審批同意后,由總務處組織采購(兩人以上參與)。采購金額伍仟元以上,按照“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進行民主決策,并在采購過程中做好市場詢價或內部招投標等相關工作。

  3、教學設備及其它專業設備,由申請部門會同總務處一起組織采購。

  4、物資采購后,采購人員須將物資和稅務發票交學校財產保管員驗收、簽字,并由財產保管員記賬入庫。

  5、物資采購人員應認真把好物品質量關,盡量做到所購物資物美價廉。特殊性專業技術物資,申請部門在型號、規格、品牌及性能等方面嚴把質量關。

  6、特殊情況,申請部門確需要自行采購的,須事先向學校負責采購工作的.領導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購買;否則所購物品,一律不予驗收入賬,不予報銷。

  7、總務處采購人員應按照學校批準的采購計劃進行物資采購,未經批準,不得采購。

  三、采購物資的管理

  1、實行定時集中(或臨時)采購制度,總務處根據批準的采購計劃,每學期集中采購1次有關易耗品,采購時,應有3人以上參加。

  2、辦公用品等實行兩人管理,一人負責管賬,建立實物入庫清單(包括物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采購日期等);另一人負責管物,建立辦公用品領用記錄。分管校長不定期檢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3、一般辦公用品發放經總務主任批準,生活用品發放經分管副校長批準,貴重物品發放或外借經校長批準。

  四、物品采購的工作紀律

  參與物資采購的人員,堅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不準參加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任何活動;不準收取供貨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費”、“好處費”;不準在供貨方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準損害學校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謀取不正當利益。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將進行嚴厲追責。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使用正版軟件行為,建立軟件資產使用管理長效機制,切實增強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強化信息安全,根據國家和屬地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信息化建設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所有使用、管理電腦(含云終端)的各部門、二級學院。

  第二章正版軟件采購申請及經費預算

  第三條各部門及二級學院的負責人是保證本單位使用正版軟件的責任人,負責本單位使用正版軟件的采購申請和經費預算。

  第四條正版軟件采購申請應結合軟件資產配備標準、授權期限以及現有同類軟件資產存量,綜合考慮兼容性、升級和后續服務等因素,提出配置軟件資產的品目、數量、用途、開發或者投入使用時間,測算經費額度并編制預算。

  第五條全校計算機(含管理用服務器)操作系統、辦公軟件、殺毒軟件等的申購及預算由學校信息中心編制。

  第六條各部門、二級學院所使用管理軟件、教學軟件等軟件的,實行誰使用誰申報的原則。購置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計算機軟件應確定責任人,申請單位應組織資產管理處、信息中心和教學實驗中心等專家對軟件的實際作用和效益進行論證,填寫申購單,經相關領導簽字后由資產管理處進行采購。

  第三章軟件采購及資產管理制度

  第七條軟件申請采購的審批及軟件的采購按照《四川電影電視學院采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采購。

  第八條資產管理處應根據不同的軟件需求建立采購洽談小組,小組成員由資產管理處、信息中心和教學實驗中心人員組成。全校計算機(含管理用服務器)操作系統、辦公軟件、殺毒軟件等軟件的采購洽談組應有信息中心全程參與。教學用軟件(含教學用服務器使用軟件)采購洽談組應有教學實驗中心和二級學院教師全程參與。

  第九條軟件資產管理屬于學校資產管理范圍,應當納入學校資產管理體系,確保軟件資產的.安全完整,其中服務類別的軟件按照學校相關要求管理。

  第十條資產管理處是學校軟件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承擔軟件資產的配置、處置審批管理,并指導、監督學校軟件資產的管理工作,對軟件資產實行綜合管理。

  第十一條各部門、二級學院應增強保護知識產權意識,嚴格執行軟件正版化的有關規定,全面使用正版軟件,從源頭上杜絕盜版侵權軟件使用行為。

  第十二條信息中心、教學實驗中心在更新、購置軟件時應從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出發,堅持勤儉節約,從嚴控制,合理配置,細化軟件配置需求,科學合理確定軟件配置計劃。

  第十三條資產管理處在采購的商業軟件應嚴格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重點加強對軟件授權證書或許可協議等資料的管理工作,切實維護采購軟件版權的合法性。

  第十四條采購軟件洽談組應當對軟件互相兼容、授權方式、信息安全、升級等售后服務提出具體要求,注意加強軟硬件采購的銜接,確保采購的計算機設備符合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的要求。

  第十五條軟件資產處置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堅持優先整合利用。對于確實無法整合利用的,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資產管理處會同信息中心出具書面意見后,嚴格按照規定的權限和學校資產處置程序進行處置,并及時調整資產賬(卡)。以授權形式購置的軟件資產到期后,應當停止使用,并及時辦理處置手續。

  第十六條為專項工作開發或配發的軟件在工作任務完成后,失去使用價值且無法整合利用的,及時辦理處置手續。

  第四章使用及臺賬管理

  第十七條各部門、二級學院負責人為軟件正版化工作責任人,保證所使用的計算機軟件是正版軟件,杜絕計算機中預裝未經合法授權的軟件。

  第十八條軟件正版化工作重點范圍是操作系統、辦公軟件和殺毒軟件、設計軟件。信息中心督促各部門使用正版軟件情況建立臺賬,并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十九條資產管理處建立規范的正版軟件管理臺帳,對各類正版軟件進行登記,內容包括:軟件名稱、版本、來源類型、許可證(授權書)編號、有效期、供貨商、價格、購買日期、安裝及使用情況等。資產管理處每年對各部門、二級學院使用正版軟件資產情況進行清查,確保所使用的軟件均為合法軟件并與登入臺賬相符。

  第二十條各部門、二級學院須防范任何可能侵犯軟件知識產權的風險,做好以下工作:

  (一)電腦內已安裝未獲授權的軟件,應立即移除;

  (二)對以團體身份獲得特許使用權的軟件,需確保已安裝的軟件的數目沒有超過已購置的軟件特許權證書數目;

  (三)購買新的電腦時,已預裝相關軟件的,要核對該軟件是否已獲得適當的特許使用權,及取得相關的證書;

  (四)加強版權意識,不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任何正版軟件。因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正版軟件而造成版權糾紛者,由軟件提供人承擔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權擁有人的明確批準,不得復制及更改軟件。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學校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7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軟件正版化工作,規范正版軟件管理,增強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意識,確保從源頭杜絕盜版侵權軟件使用,減少信息安全事件發生,使軟件正版化工作規范化、法制化、正規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正版軟件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歸口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軟件正版化工作的重點是確保我校辦公、教學和科研用計算機所使用的操作系統、辦公軟件、殺毒軟件等為正版軟件。

  第三條

  學校軟件正版化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軟件正版化工作相關規劃和制度,統籌領導、協調推進、監督考核軟件正版化工作。

  第四條

  信息與網絡管理中心負責制定軟件正版化年度工作計劃,確定軟件配置標準,組織軟件正版化工作實施,監督考核軟件正版化工作落實。計劃財務處負責編制年度正版軟件采購預算,確保資金到位。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采購相關正版軟件并進行資產管理。

  第五條

  學校各部門、各學院(部)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軟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計算機使用人為直接責任人。各單位需設專人負責軟件正版化相關工作。

  第六條

  學校各部門、各學院(部)每年根據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軟件采購計劃,經學校軟件正版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方可納入歸口部門年度預算。

  第七條

  學校各單位要建立健全正版軟件采購制度,所有采購軟件必須為正版軟件。采購前,必須明確軟件的版本、軟件的兼容性、安全性等技術標準以及軟件的使用方式和使用年限等授權模式,必須對軟件的升級和技術支持等售后服務提出明確要求;采購時,要嚴格執行招投標管理辦法;采購后,應及時入賬并進行國有資產登記,妥善保存有關的軟件介質、說明書、使用許可證(或合同)等相關資料。

  第八條

  教職工在學校辦公、教學和科研工作中使用計算機時,必須按規定使用正版軟件,并遵守以下規定:

  (一)計算機內已安裝未獲授權軟件的.,應立即移除;

  (二)對以團體身份獲得特許使用權的軟件,需確保已安裝的軟件的數目沒有超過已購置的軟件特許權證書數目;

  (三)以授權形式取得購置的軟件到期后,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辦理處置手續;

  (四)購買新計算機時,已預裝相關軟件(OEM)的,要核對該軟件是否已獲得相應的特許使用權并取得相關證書;同時不得要求或允許銷售商安裝非正版軟件;

  (五)未經許可,不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任何我校購買的正版軟件及其復制品;

  (六)不得在網上下載并安裝未經授權的計算機軟件;

  (七)不得故意規避或者破壞軟件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著作權而采用的技術措施;

  (八)不得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計算機軟件權限管理信息。

  第九條

  信息與網絡管理中心要定期組織軟件正版化工作培訓,提供軟件正版化工作的技術支持與保障,不斷提高教職工使用正版軟件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意識,提升教職工的軟件使用和操作水平,使正版軟件更好地服務于學校各項工作。

  第十條

  學校各部門、各學院(部)需積極組織開展本部門軟件正版化工作,按時報送軟件正版化工作年度總結和相關信息表格,積極配合學校對軟件正版化工作的督促和檢查。學校軟件正版化工作領導小組將按相關規定對各部門軟件正版化工作進行督查和考評。

  第十一條

  學校教職工違反本規定導致學校被起訴,學校支付了賠償金或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的,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對教職工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校各部門及全體教職工。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學校軟件正版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軟件正版化工作,明確軟件正版化工作職責,落實軟件正版化工作主體責任,推進責任落實到人,切實增強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文件規定,并結合陜西中醫藥大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學校各單位軟件的使用管理。

  第二章 軟件日常使用管理

  第三條軟件正版化工作的管理應遵循按需申請、專人安裝、合理分配、科學使用和安全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學校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軟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計算機使用人為直接責任人,各單位需設專人負責軟件正版化相關工作。

  第五條信息化建設管理處負責學校各單位軟件正版化標準的制定和軟件的選型。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軟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規,遵守軟件有關版權等相關規定。

  (二)負責學校各單位正版軟件的安裝、使用、保管、升級、版權保護及軟件資產的管理。

  第六條信息化建設管理處負責管理學校各單位軟件終端用戶使用正版軟件,監督檢查學校各單位軟件正版化工作的開展情況、執行情況和軟件資產管理情況。

  第七條信息化建設管理處負責保證所使用軟件的.品質和必要的升級維護。

  第八條使用管理

  (一) 電腦內已安裝未獲授權的軟件,應立即移除。

  (二) 對以團體身份獲得特許使用權的軟件,需確保已安裝的軟件的數目沒有超過已采購的軟件許可數目。

  (三) 購買新的電腦時,已預裝相關軟件的,要核對該軟件是否已獲得許可,及取得相關的證書。

  (四) 加強版權意識,不準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任何正版軟件。因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正版軟件而造成版權糾紛者,由軟件提供人承擔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權擁有人的明確批準,不得復制及更改軟件。

  第三章 軟件配置管理

  第九條辦公正版軟件配置更新,實行年度計劃管理。信息化建設管理處應根據需求制定正版軟件采購計劃,并將軟件采購費用納入年度信息化預算。

  第十條根據各單位的需求或提出的申請制定正版軟件采購計劃,并將軟件采購費用納入年度預算,保障軟件正版化工作資金,規范正版軟件采購程序,加強軟件資產管理。

  第四章 臺賬管理

  第十一條建立規范的正版軟件管理臺帳,對各類正版軟件進行登記。內容包括:軟件名稱、版本、來源類型、許可證(授權書)編號、有效期、供貨商、價格、購買日期、安裝及使用情況等。正版軟件有關的軟件介質、說明書、使用許可證(或合同)等相關資料要由各單位專人妥善保存。

  第十二條每年對各單位使用正版軟件資產進行清查,確保所使用的的軟件均為合法軟件并登入臺賬。

  第五章 安裝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安裝管理

  (一)各單位信息技術管理員負責正版軟件的安裝調試。

  (二)在購買計算機等相關設備時,不得要求或允許銷售商安裝非正版軟件。

  (三)各單位不得要求擴大安裝范圍,嚴禁超越使用許可授權。

  第六章 軟件正版承諾書

  第十四條各單位須組織人員簽署《使用正版軟件承諾書》(附件5),并將《承諾書》交于信息化建設管理處。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五條對于使用非法軟件造成重大影響的,應及時上報學校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并采取處理措施。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學校信息化建設管理處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9

  一、辦公用品由總務處實行集中統一采購。學校辦公用品的采購必須堅持“計劃、適用、透明“的原則,采購原則上實行各部門學期初按工作需要的計劃,基本一次購買到位。中途確需購添物品,由購添部門事先提出購買申請,按照審批的程序,統一購買。由各科室填寫《物品采購申請單》,提出申請,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填寫項目應完整、準確。

  二、采購的申請和審批都要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力爭少花錢多辦事。1000元以內(含1000元)的'購置,由各科室主任填寫申請、經分管副校長審核后交由總務處采購。1000元以上的購置,經學校領導班子會研究批準。(除開學初期統一采購辦公、教學用品以外)

  三、物品采購由總務處負責辦理,采購必須嚴格按照區采購辦文件精神執行。購買專業性強、科技含量高或性能、用途特殊的物品時,吸收專業人員或使用人員直接參與。采購人員應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考察市場,采用詢價機制,所購物品物美價廉,并對所購物品的質量和價格等負責。

  四、凡是納入政府采購的項目,無論數額大小,一律嚴格按照區政府集中采購制度執行。未納入政府采購項目的需根據區采購辦相關文件執行。

  五、物品購置后,采購人員及時將實物交給保管員,做好入庫登記或固定資產登記,有關人員要在票據和購物清單上簽字。

  六、采購結算要及時,一次一清。采購一周內,采購人員負責將相關票據和清單按本校報銷管理制度執行,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結算的,也必須在十五天內履行清單的審核簽字手續,日后憑規范的清單辦理相應的票據報銷。

  七、校長、副校長、各科室負責人和采購、經辦、保管等有關人員,要嚴格執行采購制度,照章辦事。個人簽字要認真審核,逐級簽字,逐級負責。

  八、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購行為,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后果由經辦者個人負責。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10

  一、學校的一切財產物資均要登記入帳,建立管理卡片,并每年清查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二、新進的'財產物資都要經財產管理員驗收,并填寫“固定資產增加憑單”,交會計管理員記帳。

  三、財產物資的使用實行責任包干,分別管理使用,具體責任落實到人。

  四、學校的財產物資原則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況,經校長批準,辦理借用手續,并限期收回。

  五、對管理不善等人為的原因,造成損壞、丟失的財產,并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賠償處理。

  六、財產物資確已失去使用價值,應辦理報損手續,填制“固定資產減損憑單”分別交會計和管理員記帳。

  七、購入低值易耗品要驗收入庫,辦理領用手續登記增加庫存明細帳。

  八、低值易耗品不能使用時,經領導批準后,據以報銷,并登記減少庫存明細帳。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11

  為了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落實采購食品原料來源,提高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索證及臺賬記錄等工作。

  二、學校食堂采購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須讓供方完整填制采購回執單據。

  二、進行采購進貨驗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調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②食用農產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豬肉、禽肉等);

  ③食品添加劑(如酵母、色素等);

  ④其他產品。

  三、到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采購,并現場查驗產品的.衛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不采購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蔬菜及原材料。

  四、盡可能實行定點采購,嚴把食品采購質量關,杜絕腐爛、變質、變味、發霉、過期等不衛生食品流入學校食堂。

  六、采購生豬肉時,查驗確認為定點屠宰的產品及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并索取購物憑證。采購其他肉類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并索取購物憑證。

  七、采購的食品在入庫或使用前要核驗所購食品與購物憑證,相符后方可入庫或使用,所有采購食品必須當天逐項記入《食品采購與進貨驗收出入庫清單》。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12

  一、采購制度

  1、學校采購物品一般情況下,由采購人員辦理。

  2、采購物品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

  3.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4、除特殊情況,一般購物在五天內完成。

  5、采購的物品一定要和購物申請單相同。

  6、所購物品質量有問題或未經批準購買的物品一律不予報銷。

  二、驗收入庫制度

  1、采購人員同志按購物申請單購物,倉庫保管員負責驗收入庫,再由個人或組室領用。

  2、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處理。

  4、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

  5、學校財產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執行情況。

  6、財產保管員和相關領導及相關組室必須每一年度對全校財產作一次盤點清查。

  三、造冊登記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造冊登記工作由后勤總務處負責。

  2、后勤總務處根據物品的歸類分別列入校產的帳冊或處室、帳冊。三天內及時登帳,半年及時結帳。

  3、登記造冊的物品名稱數量應和記錄相符合。

  4、按時完成上級部門的校產統計表格。

  5、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6、學校校產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造冊登記情況。

  四、領用制度

  1、物品庫存放,由庫房保管員統一管理。

  2、個人在征得保管員同志同意下,辦理領用物品手續才能領用物品。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借用教學物品須按時歸還。每學期結束時,倉庫保管員要及時收回,統一管理

  五、財產報廢制度

  1、根據勤儉辦校原則,教學儀器一定要做到物盡其用愛惜使用。

  2、報廢的物品要加以區別,對不正常的損壞要找出原因,人為損壞的要酌情賠償。

  3、報廢的`物品由倉庫管理員統一登記,及時銷帳,在統一的前提下合理處理。

  4、報廢單要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

  5、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統一進請購基金帳。

  六、出借賠償制度

  1、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2、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借。

  3、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出門單。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歸還物品是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6、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13

  一、辦公用品實行集中定購,有總務主任負責,經分管校長審核,報校長批準。

  二、日常辦公用品、學校生活用品、各部門活動用品和獎品等購置,要經相關領導核算后,填寫購物申請單,經校長批準、簽字后,安排專人購置。大宗物品購置(500元以上)要經相關會議研究,報經教育辦批準,再安排專人購置。

  四、日常招待用品購置要經校長批準并安排專人購買。

  五、教師外出學習等差旅費要經相關領導審核簽字后,報校長簽字,交報帳員報銷。干部、教師公務外出租車要報經校長批準,并在第一時間填寫差旅費單子,由校長簽字后報報帳員報銷。誰租車誰墊付款,一律不記帳。

  六、總務處是學校負責采購物資的職能部門,學校各種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一般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一般安排兩人,貴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七、總務處采購人員應按照學校批準的采購計劃進行采購,未經批準,不得采購。

  八、采購人員應認真把好物品質量關,盡量做到所購物品物美價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質量保證書等相關證件。

  九、用品采購后,采購人員須在第一時間憑正規發票或教育超市發貨單,將物品交財產保管員(劉仲坤主任)驗收。并在購貨申請單上簽字,購貨申請單、發票、教育超市發貨單一并交校長簽字再及時交報帳員。

  十、遇特殊情況,各部門確需要自行采購物品的,須事先向校長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購買;否則所購物品,一律不予驗收入賬,不予報銷。

  十一、辦公用品等實行兩人管理,一人(總務主任)管賬,建立實物入庫清單(包括物品名稱、數量、價格、采購日期等),一人(總務副主任)管物。建立辦公用品領用記錄。分管校長不定期檢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二、一般辦公用品發放經總務主任批準,生活用品發放經分管校長批準,貴重物品發放或外借經校長批準。實行同意簽字或批條制。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14

  為有效地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嚴把食品采購關,并科學、合理地貯存食品,切實保障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使學校食堂的管理達到規范化、標準化,特制訂本制度。

  一、 嚴把食品采購關。

  原料實行定點采購,凡進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調味品等),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工商執照,有效衛生許可證、屠宰證和技術監督部門頒發有證件的'經營單位定點采購。對學生自帶的食品原料,保管員要嚴把質量關,并指定固定加工點加工。對確定的定點單位應報上級教育部門審核、備案。

  二、 庫房保管員要認真保管食品。

  所有進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須由庫房保管員進行質量檢查并登記造冊,若發現所購物品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應堅決退換。保管員對所購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污染,不準把腐爛變質或污染的食品流入食堂。

  三、 采購員必須采購合格食品

  采購食品時,要采購新鮮、質好,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同時,采購食品時,必須向購貨方索取該批產品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并索取貨方“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四、嚴格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腐敗變質、油質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有害的食品;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超過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標簽的定型包裝食品;病死、毒死或者因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品及其制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五、定點采購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學校定點采購員負總責,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長負直接責任;學校要與食品定點單位簽訂合同書,明確買方和賣方的責任和義務,對不按要求辦事的,一經查出,按責任追究制的要求,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正版軟件采購的管理制度 15

  為加強對單位采購活動的內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購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責任

  1、辦公室采購人員負責按照采購預算實施采購活動,包括確定采購方式、詢價議價、擬定采購合同、完善采購文件。

  2、辦公室倉庫保管人員負責所購貨物的驗收與入庫,并完善相關記錄。

  3、單位聘請法律顧問負責對采購合同協議的審核。

  4、單位聘請項目監管部門負責對貨物、工程驗收的審核。

  5、分管副主任負責審核采購價格、驗收入庫和監督完善采購文件。

  6、主任負責對采購合同、付款的審批。

  7、財務科負責審核確定采購方式、發票真偽、支付貨款。

  二、活動流程

  1、各科室根據實際所需填寫“申購單”,經科室負責人審批同意后,定期報辦公室。

  2、辦公室將各科室申購單匯總后,每月統一提出申購計劃,先報分管領導審核,然后經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交由采購人員實施采購。宗物品須經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后實施采購。

  3、單項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萬元(含)以上的宗物品、1萬元(含)以上的維修工程,必須通過政府采購途徑購買;單項2千元以下或批量2萬元以下的小額零星物品、1萬元以下的維修工程,可以自行購買,并索要正式、合格發票。

  對小額零星采購,按照“比質比價、貨比三家”的詢價原則,確保公開透明,降低采購成本。

  4、對宗物品,辦公室負責與供貨單位擬訂采購合同,然后由法律顧問審核,報主任審批后存檔備案。

  5、對到貨物品,由辦公室倉庫保管人員進行驗收入庫,出具驗收證明。對重采購項目或維修工程要成立驗收小組。對驗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時上報處理。

  6、辦公室采購人員將應付款項目報財務科審核,并經逐級審批同意后由財務科執行付款結算。

  三、其他相關控制措施

  1、單位應當確保辦理采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并根據具體情況對辦理采購業務的人員定期進行崗位輪換,防范采購人員利用職權和工作便利收受商業賂、損害單位利益。

  2、加強采購業務的'記錄控制。由檔案室負責妥善保管采購業務的相關文件,包括:采購預算與計劃、各類批復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投訴處理決定等,完整記錄和映采購業務的全過程。

  3、對于宗設備、物資或重服務采購業務需求,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成立由單位內部資產、財會、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人員組成的采購工作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加強對采購業務各個環節的控制。

  4、加強涉密采購項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購項目,應當在政工科的監督指導下,嚴格履行安全保密審查程序,并與相關供應商或采購中介機構簽訂保密協議或者在合同中設定保密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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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請購

  1、各科教師凡要采購教學用品、教學設備等,均應填寫物品采購申請表。特殊情況應事先征得校長或總務主任同意后,并及時補填物品采購申請表。

  2、各班主任一般應在開學初制定采購計劃,報總務主任統籌安排。

  二、審批

  凡請購學校辦公用品者,均應由學校校長審批。

  三、采購

  1、購買儀器、設備、材料等各種物品,由總務處按計劃統一購買,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買。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自已購買時,須經校長批準,由總務處驗收入庫。

  2、采購員必須憑領導審批的物品采購申請表采購,特殊情況,如:教學儀器設備可選派內行的同志協助采購,并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3、采購員必須認真負責,確保采購用品的質量,采購的用品必須交總務人員驗收、登記、保管。

  4、采購員不得將未進庫的物品交請購者使用。

  四、驗收

  保管員必須嚴格審核物品采購申請表、發票與采購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驗收簽名,并登記造冊。

  五、報銷

  采購員向出納報銷時,發票應有采購員的經辦簽名,保管員的驗收簽名及學校領導的'簽批,同時要把物品采購申請表一起上繳,出納員方可給予報銷。

  六、領用

  1、所購物品,必須實行登記入帳制度,屬固定資產類要填寫固定資產增加憑證,屬低值易耗品要由學校保管員登記入帳后再領用。所購物品要切實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2、凡屬易耗物品,以不浪費為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經總務處批準向保管室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七、借用

  凡屬耐用性物品,都應填借條或借用物品登記表,期限一到應及時歸還。

  1、校內教職工或科室借用,由校長審批出借。

  2、校外單位或個人借用,須經學校領導審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3、若出現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每學期結束時,教職工向保管室借用的東西應全部歸還,否則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八、維修

  1、各科室、年段(班級)應在期初和期末按時把財產損壞情況書面報送總務處(或保管員),以便及早統一安排維修。

  2、學校財產的大宗維修一般安排在假期進行,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3、未經學校許可私自安排維修的,維修費用自付(特殊情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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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學校成立物資采購領導小組,全面協調管理學校的物資采購工作。

  二、學校各部門需添置日常辦公用品、消耗性小額物資、低值易耗品(即采購金額低于人民幣500元的采購項目),到總務處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由總務主任把關,負責采購,500元以上的由校長批準。

  三、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規定的設備、物品,進行政府集中采購由總務處提出申請報告,經鎮分管領導批準,報教育局采購中心進行采購。

  四、凡通過招標定點供應的校服、簿本、教學實驗操作材料、學生床上用品,以及學校食堂米、面、油、醬油、醋等按規定進行定點采購。

  五、購回的'所有物資都必須由部門管理人(或使用人)按發票上的數目清點驗收物資、簽名負責,關于性能、質量較專業的物品無法檢驗的,可會同有關部門參與檢驗。

  六、所有物資的發票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經辦人(驗貨人)簽字,然后經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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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認真貫徹上級物資采購有關文件的精神,使學校物資采購規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經學校行政會議研究,結合我校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工作堅持五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及群眾監督的原則。

  3、堅持節約實用的原則。

  4、堅持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統籌安排的原則。

  5、堅持申報、審批、入庫登記的規范化原則。

  二、物資采購工作程序:

  1、由需要購買人提出申請,填寫《物資采購申請清單》應寫清項目、數量、單價、大約金額、使用單位、用途和申購人簽名等。

  2、申購清單由申購人送所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根據需要認真審核后送總務處審批。

  3、申購物資金額在100元以下由總務處主任審批,100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領導審批,200元以上送校長審批。1萬元以上的大宗物資采購上報教育局并采用招投標方式。

  4、采購人員根據完整的審批手續簽字后的`申購清單進行采購。

  5、教學實驗用品、各處室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關人員提前三天填好申請清單,并送有關領導批準,如因遲報導致來不及采購,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購人負責。

  6、專項大宗物品的采購或工程造價項目要列入財務預算并上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由政府采購部門采購辦理。

  三、物資采購注意事項:

  1、物資采購工作由學校分管后勤的領導把關,總務處負責落實。

  2、采購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嚴格把好質量關、驗收關。

  3、200元以下的物資由采購人員在市場供應貨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據質優價廉的原則直接購買;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與采購人員進行采購1000元以上須由總務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購人員三人以上進行采購;1000元以上須學校校級領導參與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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