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業公司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1
一、目的:
規范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范圍:
xx物業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1、xx物業有限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于服裝、裝束
1、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2、工作服要干凈;
3、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4、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5、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盡快申請補領;
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7、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8、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于上班時間
1、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2、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3、雇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4、嚴禁無故曠工;
5、上、下班必須簽到;
6、不許代別人簽到;
7、不得涂改簽到表。
六、關于小區設備和設施
1、設備、設施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
2、注意整理整頓;
3、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4、嚴禁對小區內的設備亂涂、張貼;
5、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6、凡故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
7、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8、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七、其它
1、服從上司的命令;
2、發生事情必須立即上報、聯絡;
3、嚴禁在花園內吐痰或丟垃圾;
4、嚴禁在花園內吸煙;
5、不準喧嘩、賭博;
6、不準盜竊他人或公司內的東西;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2
物業公司物業管理員崗位責任書
1、崗位名稱:物業管理員
2、直接上級:物業公司經理
3、崗位職能:物業小區的各項業務工作
4、主要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規定的工作職責
◎協調綠化、衛生、保安、車庫管理員的工作
◎安排保養、維護小區內各項設施工作
◎每月負責經營性用房各項費用的收取工作
◎負責聯系、接洽公司的各項維修業務工作
◎按計劃完成當月工作計劃,做出當月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報經理批準并作為當月工資考核標準。
5、兼管工作:
◎負責編報年度、季度、月度小區設施維修計劃,并督辦其及時實施,對其質量負責。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崗位責任人:公司經理: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3
為保持干凈整潔,使住(用)戶享有優雅舒適的生活環境,結合管轄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清掃保潔隊員應熱愛本職工作,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不怕苦、不怕臟、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贏得社會的尊重和承認。
(二)嚴格執行清掃保潔工作程序,按時完成各項任務,并按規定質量標準檢查驗收。
(1)每天清掃行車道路兩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掃綠化帶、公共場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運垃圾一次。電梯間、樓梯每周擦抹兩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邊一次。
(5)每十天用藥物噴殺蚊、蠅、蟲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溝、綠化槽、排水、排污井等處。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規定清潔任務后,應在區內認真巡查保潔,制止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
(二)業主、住戶提出預約上門衛生清潔服務或報告管道堵塞,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
(三)保潔員在當班時間發現不衛生現象時,應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過大,應向領導報告,組織保潔員進行清除。
(四)認真使用、保管各種清潔工具、機具,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損壞。有意損壞或丟失工具者,要照價賠償。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上班時不得無故離開工作崗位,不得無故曠工,請病、事假須得到上級批準。
(六)注意儀容儀表,上班時應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褲上崗。
(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給予嘉獎、晉升:
(1)對搞好清掃保潔隊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八)違反勞動紀律和嚴重違法亂紀行為者,將按規定給予警告、停職直至開除的處理。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4
秩序部的職責
一、在公司的領導下,維護物業所轄區域治安秩序,保障所轄區域內游客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游客創造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
二、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搶劫工作,確保所轄區域內休閑椅、路燈、草坪燈、圍墻護欄、圍墻燈、消防栓、電子監控等各種公共設施設備的完整無損,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況,排除險情,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需向公安部門報案的要及時報案,確保小區的安全。
三、對所轄區域內的游客做好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治安保衛有關規定的宣傳工作。
四、保護所轄區域內刑事、治安案件或治安災害事故現場,并協助公安部門開展工作。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和特殊性任務。
秩序部長職責
一、熱愛安保工作,以身作則,帶頭遵守安保制度,遵紀守法,依法辦事,敢于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敢于管理,善于管理,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系,個人安全與公民人身安全的關系,不怕犧牲,做維護大局,維護群眾利益的模范。
二、在公司領導下,全面負責秩序部的工作,嚴格管理,嚴格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保安隊的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三、加強秩序人員業務和素質方面的培訓,做好與有關部門和基層秩序人員的協調工作,及時匯集秩序人員反映的各種信息向上級匯報,為上級領導提供建設性工作建議,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意見開展工作;制定比較完善的秩序部內部管理規定和標準,并學習外地及其他物業公司秩序管理的先進經驗,結合自身特點建設一支具有特色的秩序管理隊伍。
四、對秩序人員的值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白天靠上抓,每晚抽查不少于三次,將檢查情況記錄入檔,作為考核依據,并每天做好工作小結。
五、對秩序人員的思想工作隨時調查了解,全面把握,對隊員中發生的不良苗頭要及時掌握,并及時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中。
六、負責對秩序人員工作考核,每月底將每人的工作情況連同結果報公司經理審批。
七、對秩序隊員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必須在查明情況后,于當天向公司領導匯報,根據領導指示做出處理意見。
八、每周召開秩序人員例會,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總結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并與全體人員一起分析研究治安管理問題;同時必須搞好崗前講評。
九、熟悉掌握所轄區域內各種安防設施的性能和操作程序,熟悉所轄區域環境,做到心中有數。
十、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秩序組長的職責
一、對秩序部長負責,做好所轄區域安全保衛工作。
二、以身作則,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秩序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帶頭認真履行秩序隊員職責,帶領秩序組全體人員,認真嚴肅、一絲不茍地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三、突出表率作用,嚴于律己,團結一致,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做好值勤工作,對小區內發生事故,必須及時向秩序部長報告。
四、發現組員有違規違紀行為,必須及時向部長報告,并對其批評教育,不得瞞報和遲報。
五、將組員每天出勤情況,做好登記。對隊員中的好人好事、盡職盡責、成績突出以及遲到、早退、脫崗、誤崗、失職違規等情況要搞好記錄,并及時報告部長,以便獎罰。
六、負責本組的上崗交接班工作,完善交接班管理制度,并帶領組員搞好本組分工負責區域的衛生保潔工作。
七、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秩序隊員職責
一、服從物業公司的領導,聽從秩序部長及組長的命令,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時刻維護秩序人員的良好形象。
二、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和法律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做好學習筆記。
三、嚴格遵守秩序隊員獎懲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規,按規定履行職責,不準超權限行使職責。
四、注重自身修養,提高內在素質,相互之間不準諷刺打擊,不準相互詆毀拆臺,不準亂加猜疑,不準在背后議論領導和同志;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精誠團結,共同完成工作任務。
五、依法辦事,公正執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和秩序部的聲譽,不準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義,對任何人進行吃、拿、卡、要。
六、樹立責任感,勇往直前,大膽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確保小區居民人身財產不受損壞。
七、嚴格請銷假制度,有事及時請假,辦完后及時銷假;不準遲到、早退,不準中途脫崗;工作時間不準辦私事。
八、要嚴格履行《秩序人員的基本要求》的規定,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九、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秩序人員的基本要求
一、秩序人員必須做到:
1、必須樹立“愛崗敬業”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工作作風,為物業公司負責,為小區內全體業主、居民負責。
2、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要求,熟練掌握安保崗位知識,維護集公司利益,服從物業公司的領導,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時刻維護秩序人員的良好形象。
3、努力學習法律、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4、嚴格遵守秩序員職責及其他規章條例,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對工作和生活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匯報。
5、提高使用警械和保衛能力,保持戰斗化作風,隨時制止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嚴防火災、爆炸、盜竊等破壞性事故和案件的發生,同時注意自身安全。
6、注意工作方法,學會做群眾工作,提高識別處理問題的能力,堅持原則,秉公執法,不徇私情。
7、提高獨立工作能力,根據各組擔負的具體任務,搞好安全保衛的工作計劃,并積極組織實施。實行優質服務,任何情況下不得出現粗心大意、馬虎從事或有濫用職權、超越職權的行為。
二、日常工作:
㈠儀表著裝
1、按公司配發制服統一著裝和佩戴,制服須保持潔凈、平整,各項配置標志齊全規范。
2、風紀嚴整,不得敞開衣領,翻卷衣袖、褲邊;衣著整潔,必須佩帶工作證。
3、秩序人員儀表須潔凈端正,不得剃光頭、留怪異頭形,不得染發、紋身。
㈡上崗姿態
1、在崗時須精神飽滿,精力集中。
2、站崗時保持抬頭、挺胸、收腹、并腿,巡崗時須在站立的基礎上做到步伐穩健,雙臂前后自然擺動,不得有手插衣褲口袋、手叉腰間等散漫舉止。
㈢文明禮貌
1、對待住戶或來賓須態度和藹、耐心周到,行為舉止須自然端正、落落大方。見到領導和來賓要面帶微笑,行舉手禮。
2、禮貌待人,遇住戶或外來人員需交涉或按章管理時,在開始前和完成后皆須先敬禮,當住戶或外來人員向你咨詢時,應主動問候“您好,請問您有什么事嗎?”;當你需向住戶或外來人員交涉或按章管理時,使用“對不起,打擾了,請您……”,當結束時,使用“謝謝合作,再見。”等禮貌用語。
3、嚴禁把不良情緒帶到工作崗位中,做到微笑服務,禁止任何粗俗言談、污言穢語。
4、在工作中規定使用普通話,并使用要求的禮貌用語。
5、進入各級領導室前,應輕輕敲門,經允許后進入。
(四)巡邏崗
1、巡邏值勤人員每日按規定的區域及路線實施巡邏值勤。
2、認真遵守姿態、禮貌用語等方面的規定。
3、巡邏情況及時記錄并寫入值勤情況記錄表。
三、上崗時間及交接班細則
平均每天上崗8小時,當日上午8:00——16:00為早班;16:00——24:00為中班;00:00——下午8:00為夜班,每周一次輪崗,周末要有人值班,法定節假日按照《關于假期、薪酬的規定》具體安排。
1、秩序人員接班要按規定提前10分鐘上崗接班,在交接班記錄表上記錄接班時間并簽到。
2、交接班時,交班的秩序人員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繼續注意的或處理的問題以及警械器具等裝備器材向接班秩序員交待、移交清楚,并記錄在交接班登記簿上。
3、接班秩序人員驗收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秩序人員承擔責任;驗收完畢,交班秩序人員離開崗位后所發生的問題由接班秩序人員承擔責任。
4、所有事項交待清楚后,交班秩序人員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在登記簿上記錄下班時間并簽名。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員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下班,這期間發生的問題,兩人共同負責;即使沒有發生問題,也要分別處5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6、特殊情況需調換班時,必須經部長同意,提前報經物業公司經理批準,未經批準擅自換班,則視為脫崗。
四、工作紀律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工作期間要著裝整齊配套,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
3、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在崗期間必須保證物業公司辦公室及所轄區域所有公共設施設備等的全方位安全。
4、上崗堅決做到“五不準”,即不準喝酒,不準聊天、談情說愛,不準容留外來人員,不準擅離工作崗位,不準遲到、早退。
5、要尊老愛幼,尊重小區內居民的風俗習慣,遵守群眾紀律。
6、愛護各種警械器具裝備,不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如有損壞或丟失按原價賠償并處50元罰款。
7、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須請假,無故不請假者,視為曠工。
8、嚴格執行培訓制度,除正常上崗外,每周安排培訓、學習及會議時間2小時,由部長統一安排。
五、衛生保潔
經常保持好環境衛生。編排每日衛生值班表,宿舍要保持內外清潔。生活日用器具要放置有序,床鋪被褥放置整齊,同時講好個人衛生。
請銷假制度
一、秩序隊員原則上不得請假,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需經過逐級批準后方可離崗。請假一小時至半天,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長審批,但不得空崗;請假一天以上的,必須提前填寫請假條,部長同意并安排好排班,由公司經理審批,并及時銷假。
二、秩序隊員請事假,一律不準捎口信或打電話,違者按曠工論處;請病假必須有正規醫院開具病假條。
三、不請假私自離崗者,按曠工論處。
四、秩序隊員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到達工作崗位,遲到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五、若違反上述規定,曠工不足一天罰款30元;滿一天罰款50元;滿二天罰款100元;滿三天開除。
六、各有關負責人在記錄、上報、執行過程中,若弄虛作假,出現問題的,要層層追究責任,從嚴處理,對責任人視具體情況罰款50—100元。
秩序人員獎懲制度
為鼓勵秩序人員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杜絕一切不良行為,以責、權、利相結合為原則,制定秩序人員獎懲細則:
一、獎勵細則:
1、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做斗爭,成績顯著者。
2、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和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
3、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成績顯著者。
4、為搞好所轄區域的安全保衛工作積極出謀劃策,所提合理化建議實行后效果顯著以及工作成績突出者。
5、拾金不昧者。
以上行為視情況獎勵20—200元。
二、懲罰細則:
1、工作期間擅自離崗,進行收聽收音機、錄音機,收看電視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的,發現一次罰款30元。
2、工作期間接待客人,談笑聊天,玩忽職守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3、在崗期間有吸煙、喝酒、吃零食、睡崗及其他懈怠行為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4、對游客及來訪者態度惡劣、粗言穢語、不理不采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5、無故遲到、早退,發現一次罰款20元。
6、執勤時著裝不整齊,儀表不潔凈端正(剃光頭、留怪異發型、染發等)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7、無故曠工,不足一天罰款30元;滿一天罰款50元;滿二天罰款100元;滿三天開除。
8、在值勤期間,不得監守自盜,如發現將處以案件款3倍或3倍以上罰款,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9、上崗期間,門衛崗見到來賓和領導要行舉手禮,站崗時保持抬頭、挺胸、收腹、并腿,不得有搖頭晃腦、交頭接耳等動作;引導車輛正常進出。上述規定如有違反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0、巡邏時不得有手插衣褲口袋、手叉腰間等散漫舉止,不得聚眾聊天,上述規定如有違反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2、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無故不請假者按《秩序人員獎懲制度》第7條執行。
13、嚴格執行培訓制度,無故不參加培訓學習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4、秩序人員要聽從指揮,不得頂撞領導,如有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5、秩序人員要精誠團結,互相配合,相互之間不準諷刺打擊,不準相互詆毀拆臺,不準亂加猜疑,不準在背后議論領導和同志,如有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如出現打架者,每人處罰100元,先動手者加罰50元,經批評教育仍不思悔改者,開除。
18、秩序部長要認真履行《秩序部長的職責》,如對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每次視情節處罰20—100元。
19、秩序組長要認真履行《秩序組長的職責》,如對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每次視情節處罰20—100元。
20、秩序部長對全體隊員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具有處罰權,經公司領導查實批準后實施。
21、公司領導在工作期間發現秩序隊員有違規違紀行為,首先處罰秩序隊長20—100元,并按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環衛保潔工管理制度
一、保潔人員必須樹立“愛崗敬業”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工作作風,為物業公司負責。根據公司的要求和業主的需要,為小區內全體業主居民履行環境衛生保潔服務。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堅守崗位,行為規范。嚴格遵守上下班和請銷假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上班時間一律不得私自外出。特殊情況需提前寫出請假報告,逐級上報申請,未得到經理批準一律不得擅自離崗。工作期間要文明禮貌,舉止大方,統一著裝,規范整齊。
三、工作時間:上午6:00—8:30為清掃,8;30—11;30為保潔;下午12:00—14:30為清掃,14:30—18:30為保潔,18:30—20:30為保潔。每天工作
8小時。
四、環衛保潔工作要求:
1、所轄區域生活垃圾每天清理2次,保持垃圾桶和果皮箱清潔無異味。
2、所轄區域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每日清掃,綠地內不得有人為性垃圾,公共設施每月清潔1次。
五、獎懲辦法
1、遲到或早退以及擅自離崗30分鐘以下,每次處罰10—20元。
2、遲到或早退以及擅自離崗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每次處罰20—50元。
3、遲到或早退以及擅自離崗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每次處罰30—100元。
4、發現不講文明禮貌的行為或不按規定著裝,每次處罰10—20元。
5、不按規定次數清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以及垃圾桶不清潔、有異味等,每發現一次處罰10—50元。
6、對第四條第一至六款工作要求,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時,每有一項達不到要求,對責任人處罰10—30元。
7、獎勵。每月進行一次評選獎勵,連續四次檢查均達到要求,未發現問題且日常領導抽查也未發現問題者,獎勵現金20—100元。
9、獎勵和處罰額在當月工資中兌現。
六、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特殊工作。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5
一、檔案的建立。
1.1檔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類--編號--登記--輸入電腦--入柜--利用--檢查
1.2明確建檔內容,實行系統收集、集中管理。
1.2.1房屋檔案:包括本物業的設計、施工文件、資料、圖紙、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等;
1.2.2設備設施檔案:包括各種設施設備的線路圖紙、使用說明書、購入使用時間、使用許可證、年檢合格證、維修保養合同及維修保養記錄等;
1.2.3業主檔案:包括業主入住時所填寫的"業主概況表"、"業主公約"、"入住契約"、"前期服務協議"、"接房登記表"等。
1.2.4文秘檔案:包括業主公約、商家公約、業委會決議、物管政策法規、市區房管局的文件以及對本物業進行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等;
1.2.5員工檔案:包括員工供職申請表、簡歷、身份證復印件、上崗證、學歷證復印件、職稱證復印件、工作變動記錄、獎懲記錄等;
1.2.6財務檔案:包括各種帳簿、會計記帳憑證、財務報表、納稅報表、維修基金使用的預算、計劃、業委會批準使用的文件等。
1.3建檔要求:制度化、標準化、電腦化。
二、檔案管理
2.1為避免檔案的損壞、遺失,使重要檔案能永久保存,而又方便經常使用,對使用頻率較高的檔案實辦公室對原始檔案進行嚴密管理,并保存復印件。
2.2檔案管理要求:
2.2.1進行標準化的檔案管理。
2.2.2采用多種形式的信息儲存方式,如電腦磁盤、膠卷、照片、圖表等,并采用適當的保存方法。
2.2.3加強保密意識培養,確保檔案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不丟失、不泄密。
2.2.4實行檔案管理手段的現代化,運用計算機檢索手段,開發多媒體信息查詢系統。
2.2.5堅持檔案資料收集的系統化。
2.2.6作到檔案分類科學化。檔案按內容分類,逐一編號,登記造冊,編輯目錄,按工作部門分柜保存。
2.2.7實行檔案管理工作檢查經常化。每季度對檔案文件的形成、積累、整理、歸類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適應公司的不斷發展和規模化經營的需要,規范和加強項目品質管理,創建物業管理精品,樹立xx(nj公司)物業品牌,依據iso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服務質量考核標準》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管理在管項目、新拓展的委托管理項目、物業管理顧問項目。
(項目是指:商場、商城、寫字樓、綜合寫字樓、商住摟、封閉式居民小區、別墅區、工業廠房、政府、院校、部隊、醫院進行社會化管理的物業等)
3、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3.1.1、報告上級:公司總經理/副總
3.1.2、督促下級:品質主任、培訓主任、項目負責人
3.1.3、聯系部門:項目支持及項目監督職能部門經理、質量監督員(部門主管)
3.2、工作職責、權限
3.2.1、工作職責
3.2.1.1、每周向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匯報項目管理情況
3.2.1.2、負責iso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管理,物業管理圖書、資料管理
3.2.1.3、負責項目管理檔案的建立
3.2.1.4、負責項目組織機構,崗位設置審核
3.2.1.5、負責項目重大機電設備維護更新,采購及行政費用審核
3.2.1.6、負責公司vis標識系統歸口管理
3.2.1.7、負責項目日常管理監督、檢查工作
3.2.1.8、處理項目突發事件、業主重大投訴
3.2.1.9、負責公司二級培訓的實施,三級培訓的檢查指導
3.2.2.0、負責項目季度、年度檢查考核工作
3.2、工作權限
3.2.2.1、iso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檢查、監督權,公司圖書、資料管理權
3.2.2.2、項目管理檔案檢查、監督權
3.2.2.3、項目主任、主管提名權,組織機構、崗位設置審核權
3.2.2.4、重大機電設備維護、更新,預算內月度、年度采購及行政費用審核權
3.2.2.5、公司vis標識系統使用審核權
3.2.2.6、項目日常管理檢查權,日常業務審核權
3.2.2.7、項目突發事件、業主重大投訴處理建議權
3.2.2.8、項目三級培訓的檢查、指導權
3.2.2.9、項目季度、年度考核權,獎金發放審核權
4.工作程序
4.1.1.1、匯報工作
項目負責人日常業務請示匯報→品質培訓部經理處理并定期報告→總經理/副總經理
4.1.1.2、iso9001:20xx
企管部檢查→品質主任匯總→品質培訓部經理審核→總經理/副總經理審定
4.1.1.3、項目組織機構、崗位設置
項目負責人→品質培訓部經理審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
4.1.1.4、項目管理檔案
項目負責人→品質培訓部經理→總經理/副總經理審定
4.1.1.5、采購
項目負責人→品質培訓部經理匯總審核→提交計劃財務部審核、組織、評審→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
4.1.1.6、vis管理
項目負責人→品質培訓部經理→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
4.1.1.7、日常工作管理檢查
企業管理培訓部組織→品質培訓部經理主持→報告總經理/副總經理
4.1.1.8、突發事件、重大投訴處理
值班經理→項目負責人→品質培訓部經理→總經理/副總經理
4.1.1.9、培訓
項目負責人→培訓主任→品質培訓部經理→總經理/副總經理
4.1.2.0、年度、季度考核
項目負責人→品質培訓部經理/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計劃財務部審核→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進一步的加強大廈(小區)治安管理及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落實責任,現根據保安部的實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行為準則
第2條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堅守崗位。
第3條積極主動,堅持原則,主持正義。
第4條文明執勤,禮貌待人,注重形象。
第5條遵紀守法,尊老愛幼,樂于助人。
第6條遇人遇人,冷靜處理,以理服人。
第7條加強學習,團結互助,互幫互愛。
第三章行為規范
第8條值班時`嚴禁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看書、報紙、聽廣播;不準做其他與值班、值勤無關的事。
第9條愛護各種公用物品,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攜帶外出。
第10條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詐勒索,收賄賂,監守自盜。
第11條禁止在所管轄物業范圍內賭博和利用娛樂之便變相賭博。
地12條遵守《保安員儀容儀表》,精神飽滿,文明執勤。
(1)、不準留長發、蓄胡須、長指甲。頭發不得露于帽沿外,不得超過1.5厘米,違反者每次扣5分。
(2)、不準背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中,執勤時不準吸煙、吃零食、勾肩搭背,無急事不準邊走邊打電話,違反者每次扣5分。
(3)、值班時不準吹口哨、收聽(錄)音機、MP3、MP4,看書、看報,違反者每次扣10分。
(4)、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紙屑,違反者每次扣5分。
(5)、按規定統一著裝,佩戴工卡,服裝整齊、干凈無異味,穿襯衫時系領帶,穿工作褲黑皮鞋,精神飽滿,大方得體。
(6)、上班時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腰帶上不準佩戴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7)、禁止披衣、暢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禁止穿戴不整齊進入工作場所、辦公室,違反者每次扣5分。
第13條嚴格遵守《公司禮儀規范》規定的文明禮貌用語,講文明、有禮貌。
(1)、見面問候說: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2)、分手辭別說:再見;再會。
(3)、求助別人說:請;麻煩;請問。
(4)、得到感謝說:別客氣;不用謝。
(5)、打擾別人說:請原諒;對不起。
(6)、接受致歉說:不要緊;沒關系。
(7)、接待來客說:請進;請坐;請喝茶。
(8)、送客人說:再見;慢走;歡迎下次再來。
(9)、無力助人說:抱歉;實在對不起;清涼解。
(10)、禮稱別人說:同志;先生、小姐;師傅;朋友。
(11)、提醒別人說:請您小心;請您注意;請您別著急。
(12)、提醒行人說;請您注意安全;請慢走;
(13)、提醒讓路說:請借光;請你讓一讓好嗎?
(14)、提請等候說:請稍等(候);
第14條、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人員均實行列隊管理,按時交接。交班領班在站隊時,必須了解保安員交接情況,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并向隊長匯報,違法者每次扣15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扣50分并追究相應的責任或辭退處分。
(2)、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崗位。接崗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未準時在規定地點交接崗進行交接者每次扣5分。
(3)、接班值班領班在站隊時,要向各保安員安排崗位,講明注意事項及需要更進的工作。
(4)、接班人員到崗位交接時,交班人須向接班人詳細的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值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班事項明,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清點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問題清,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情況清。
(6)、交班的對講機及其他器材必須當面清點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向當值的保安領班反饋,并做好相關的紀錄,追究相應當事人的責任。
(7)、交接時做好相應的記錄,以免引起互相推諉責任,當值領班應協調好交接工作,并在領班工作交接記錄本記錄好,無交接記錄或交接不清每次扣10分。
(8)、接班人在接班后應立即檢查崗位責任區域的公共設施及注意事項,接班后超過區域正常巡邏時間5分鐘內所發生的問題由上一班人員負責,5分鐘以后由接班人自行負責,所發生問題及時向值班室匯報,并按日常考核標準進行處分。
(9)、當值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地處理或跟進工作,不能推諉其他崗位或移交下一班處理,事情要繼續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協助處理。
第四章著裝管理
第15條、服裝物品包括:冬服、夏服、短襯衫、長襯衫、領帶、精神穗帶等。
第16條、服裝物品領用必須辦理入帳登記手續,保安部安排專人保管、管理。
第17條、員工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保持警容嚴整,儀容儀表規范。
第18條、按季節著裝,部門統一時間(夏服: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并按規定著裝。
第19條、扣好領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帽子不準歪戴。冬夏服不得混穿。
第20條、上班時間穿襯衫時必須打領帶。
第21條、非上班時間時,不得穿制服上街和在管轄區域內逗留。
第22條、在服裝使用期間,員工必須妥善保管,注意服裝物品的清洗,防止破損,保持其完好、整潔。對公用的大衣,班次之間要交接清楚、愛護,保持干凈。
第23條、保安員若在突發事件或執行突擊性事件時,使服裝有破損和丟失時,由本人在2天之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部門,經部門核查屬實后,給與補發。
第24條、保安服裝不得轉接他人使用及非保安員使用。離職時,保安員必須清洗干凈服裝上交,否則將結賬扣除清洗費50元;若有破損現象將給與從結賬工資中賠償原服裝價格的50%。
第25條、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每次給與罰款10---50分。
第五章治安消防設備管理
第26條、對講機使用規定
(一)、使用規定: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小區內每一個崗位配發對講機一部,責任到人,損壞者照價賠償。
(2)、認真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現對講機損壞互相推卸責任。每天接班時保安員必須上報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人員登記,若出現對講機損壞必須第一時間報告當值領班或部門主管進行跟進工作。
(3)、嚴格按照對講機部門規定的頻率使用,嚴禁亂按或亂條頻率,隨時保持對講
的正常接收工作狀態,違者每次扣5分。
(4)、消防監控中心或其他崗位呼叫對方,對方3次無應答者扣10分。
(5)、對講機在崗位期間必須保持開機狀態,隨時保持對講機處于工作狀態,違者每次扣20分。
(6)、消防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負責電池充電工作,按工作時間8小時更換充電池一次,保障當值人員對講機的正常使用。
(7)、對講機在更換電池必須先關該機的電源開關,然后將用完電池取下,更換新的電池。
(二)、對話要求:
(1)、在呼叫其他崗位時,應先報自己本崗位,在呼叫相應的崗位;當被呼叫方收到信息后,應立即回答“收到請回答”。
(2)、呼叫方在聽到被呼叫方的回話時,呼叫方應簡單明了的表述呼叫的事由及內容;被呼叫方聽到內容后,應作出回答“收到,清楚”,并做出相應的跟進工作;若不明白或不知道內容應做出回答“請你重復一遍”。
(3)、再用對講機講話時,應使用規范禮貌、文明用語,嚴禁粗言淫語、開玩笑或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扣50分。
(4)、無故不接聽對講機的呼叫或隨身不攜帶對講機每次扣10分,由此影響工作的開展,加扣50分;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
第27條、手電筒的使用管理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管理責任到人。
(2)、手電筒主要用于中、夜班巡邏保安員使用,各當值隊長對電筒進行保管、檢查,由保安員領用。
(3)、電筒的充電工作由當值的巡邏保安員自行負責,必須保障正常使用,交接班時領班必須檢查電筒的電量、使用情況。(5)
(4)、部門所配置的手電筒只準用于工作期間;其他部門或人員須使用電筒,必須寫出書面的借條,并由當值隊長簽字確認,方可借出。
第28條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1)、當值的保安員負責管轄區域內滅火器、消防栓、自動報警系統、噴淋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部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安全部所有的保安員負責看護區域內消防設施、器材,保養單位定期要對消防系統進行保養工作。
(3)、大廈(小區)巡邏當值保安員負責小區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巡查工作。將巡查情況詳細的記錄在記錄本上。
(4)、安全部主管負責對消防器材、設施建立檔案資料。并根據實際情況將器材的類型、數量、設置的位置、使用情況、定期檢查人配置相應的設備卡。
(5)、保安部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按時組織對消防系統、設施、器材進行季檢、月檢、周檢,以確保消防正常使用。
(6)、安全部每一季度對小區組織一次消防演習,每一年組織一次大型的消防演習。
第29條消防監控中心管理
(1)、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部門要設置相應的各種記錄本、設備運行臺帳、保養記錄本。
(3)、中心值班電話、通信設施應時刻處于應急狀態,嚴禁私人電話打入聊天,長時間的聊天或用對講機聊天、開玩笑。
(4)、值班人員在收到中心設備上的任何報警信號時,應及時的通知相應臨近的崗位進行檢查確認,發生火災時及時按火災應急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5)、中心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值班制度,嚴禁值班人員脫崗、睡崗或做與崗位無關的事項。
(6)、各班值班人員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嚴禁值班人員喝酒后上崗。
(7)、當值人員應制止閑雜人員進入消防監控中心機房,嚴禁非值班人員操作設備。
(8)、監控設施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相應崗位人員到現場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第六章消防與治安培訓
第30條崗前培訓
對新錄用的保安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現場跟崗,培訓內容包括:
(1)、公司簡歷、介紹。
(2)、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員工守則、工作紀律、安全部管理規定、企業文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3)、小區保安崗位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
(4)、消防安全基本知識及防火、防盜、防刑事案件、防事故基本技能和知識。
(5)、基本的隊列、體能訓練及物業轄區的整體概況等。
第31條崗位培訓
對在崗的保安員進行長期、常規性的培訓,教導員工把公司的培訓當成一種福利,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識、技能和方法,簡單的法學知識,培訓內容包括:
(1)、不定期學習保安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定期常規訓練:隊列訓練、擒拿格斗、體能訓練、消防滅火訓練。
(3)、物業管理基礎知識,常規性業主投訴處理程序,簡單的法學知識。
(4)、及時學習公司文件及精神文明內容。
第32條消防安全教育專項培訓
(1)、每個員工都必須參加消防安全培訓,都必須達到“三會”:會報警;會組織疏散;會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2)、每月組織不少于2次以上的消防業務、技能培訓。
(3)、根據季節和小區的特性,不定期的宣傳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用電、用氣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32條培訓要求和考核
(1)、不得無故缺席培訓;無特殊情況,中途不得離開;在培訓期間不得接聽電話,大聲喧嘩。
(2)、每個員工自己攜帶筆記本做好筆記。
(3)、安全部對培訓內容要定期的組織考核,根據考核成績保安部予以獎懲,實行優勝劣汰制。
第七章防火檢查與隱患整改
第33條防火巡查、檢查
(1)、每班當值巡邏保安員每班次要對大廈(小區)的`消防設施實行不間斷的巡查;對重點防火部位巡查一次。
(2)、當值的領班每天負責安排本班的巡查工作,每2小時巡查一遍。
(3)、安全部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4)、各級檢察應認真做好記錄,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的整改及跟進工作,發現重大隱患時,要及時的上報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5)、在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不能當場處理的,應及時的向上級部門匯報,并做好相應的交接工作。
第34條火災隱患的整改
(1)、巡邏的保安員、當班領班、保安員在日常管理中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的處理并及時地上報。
(2)、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保安部應及時的下發《火災限期整改通知書》,由當事人簽收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3)、在隱患沒有得到整改、消除之前,保安部應負責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保安員加強巡查工作。不能確保安全,應責令當事人現場整改。
(4)、對于物業公司和安全部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立即上報當地政府領導機構和執法單位。
(5)、存在的隱患和整改情況保安部落實專人負責記錄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第八章部門例會
第35條安全部例會制度
(1)、安全部例會包括部門例會、領班例會和員工班前班后例會。
(2)、部門例會為保安部全體員工例會,每月最后一天召開,一月一次;領班例會由保安部主管組織召開,每星期日召開;員工班前班后例會由當值領班負責,上班前和下班后組織召開。
(3)、參加會議人員必須簽到,嚴肅會風,保持會場肅靜,嚴明紀律,不準交頭接耳、遲到,接聽手機;會議室內禁止吸煙。
(4)、會議要做出記錄,及時傳達會議精神,按期完成會議所安排的各項工作。
(5)、在例會上所討論的問題時,不準大聲喧嘩,要有次序地發言。會結束后,各人將自己所坐的椅子擺放整齊,桌面保持干凈。
第九章值班室衛生管理
第36條衛生管理規定
(1)、各值班室必須保持地面無垃圾、煙頭等雜物,對亂丟垃圾、煙頭雜物者每次扣5分,有當值領班監督。
(2)、值班室公用物品必須按規定位置擺放整齊,各種記錄本按序擺放。
(3)、值班桌面必須無污漬、灰塵,禁止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第4條、更衣室衛生必須保持干凈無異味,各員工衣柜必須保持完好,自行保管。
第十章安全部日常考核標準
第50條安全部對上述的10章內容進行考核,考核實行扣分和罰款相結合的原則,每扣1分扣款2元人民幣。具體考核項目如下:
(1)、交接班領班不列隊,每次扣領班5分;保安員不寫交接班記錄或交接班不清每次扣10分。
(2)、交接不在崗或未辦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
(3)、保安員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脫節、互相推卸責任等現象,每人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每次扣50分。
(4)、安全部員工每月請假不準超過3天,請假3天以上一律不計發工資。
(5)、執勤時串崗、離崗,每次扣10分;離崗20分鐘扣20分;離崗30分鐘以上扣50分,并作辭退處理。
(6)、當班時喝酒或酒后上班,在上班時間吃早餐,每次扣20分。
(7)、當班時間內打瞌睡每次扣10分;當值睡覺每次扣50分,當月累計睡覺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處理。
(8)、當值人員未按規定著裝,穿戴不整齊每次扣5分。
(9)、在任何時間穿制服在大市場參與觀看打麻將、撲克、玩游戲機、洗頭、美容等活動,每次扣20分。
(10)、在當值時應使用文明用語、文明執勤,禁止與業主(客戶)發生吵架、打架的,違者每次扣10分。
(11)、工作時間里禁止利用對講機罵人、講粗口,玩手機,看書刊、報紙,聽耳機,違者每次扣10分。
(12)、當值時與無關人員(閑雜人員)閑聊,當班時私自會客,違著每次扣10分。
(13)、當值崗位時,打手機或接聽手機不能超過2分鐘,違者每次扣5分。
(14)、非當值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進入消防、監控室內,每次扣8分(除正常工作外)。
(15)、任何崗位當值人員在上班時間在值班室每次逗留不能超過3分鐘,每次扣8分。
(16)、當值人員利用值班電話打、接私人電話,每次扣10分;若遇特殊事情需撥打必須做好記錄,無記錄者扣10分。
(17)、未向部門主管提交書面請假條而擅自不參加培訓的,每次扣20分,遲到者扣5分。
(18)、每周、部門例會無故不參加者扣20分,遲到者每次扣5分。
(19)、拒不接受領導、領班工作安排或消極對待的,每次扣10分;當面頂撞領導每次扣30分。
(20)、對工作監督檢查不力,造成工作脫節,當值崗位人員的職責不到位,精神面貌差,服務態度不好遭業主(住戶)投訴,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扣30分,一月出現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或降職處分。(21)、在工作中弄虛作假、相互包庇,在調查違紀、違章的事件時知情不報,每次扣50分;情節嚴重的給與辭退。
(22)、打擊報復、營私舞弊、監守自盜、對員工違章違紀的行為隱瞞不報。一律辭退。
(23)、破壞、損壞安全部公用物品、財產,必須向當值領班匯報,并自覺照價賠償。若進行隱瞞,每次扣20分,并賠償物品。
(24)、利用職務之便,在工作中索取小費,和其他服務費,中飽私囊,每次扣50分。
(25)、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管理處經濟損失的,是情節嚴重,給與通報批評、警告、降職、撤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刑律的,提交司法、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結合物業管理企業的特點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規定。
除了規定另有規定外,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也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第二章 代管基金
第三條 代管基金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資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樓內車庫等。
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于共用設施和共用設備大修理的資金。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公用天線、供電干線、共用照明、暖氣干線、消防設施、住宅區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
第四條 代管基金作為企業長期負債管理。
代管基金應當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并定期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檢查與監督。
代管基金利息凈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后轉作代管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條 企業有償使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共用設施設備,應當設立備查帳簿單獨進行實物管理,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支付有關費用(如租賃費、承包費等)。
管理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辦公用房。
商業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限、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經營用房。
第六條 企業支付速達軟件 的管理用房和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鑿權人、使用人認可后轉作企業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基金;企業支付的共用設施設備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后轉作企業代管的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第三章 成本和費用
第七條 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過程是發生的'的各項支出,按照國家規定計入成本費用。
第八條 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營業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費、直接材料費和間接費用等。實行一級成本核算的企業,可不設間接費用,有關支出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直接人工費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等人員的工資、資金及職工福利費等。
直接材料費包括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直接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和動力、構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間接費用包括企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資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費用等。
第九條 企業經營共用設施設備,支付的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
第十條 企業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一條 企業對管理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二條 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0.3%-0.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去已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四章 收入及利潤
第十三章 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物業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十四章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維修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務收入、公從代辦性服務費收入和特約服務收入。
物業經營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共用設施收入。
物業大修收入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委托,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后,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企業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十六條 企業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外收支凈額以及補貼收入。
第十七條 補貼收入是指國家撥給企業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和其他補貼。
第十八條 營業利潤包括主營業務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
主營業務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稅金及附加,再減去營業成本、管理費用及財務費用后的凈額。
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其他業務利潤是指其他業務收入減去其他業務支出和其他業務繳納的稅金及附加后的凈額。
第十九條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銷手續費收入、材料物資銷售收入、廢品回收收入、商業用房經營收入及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等。
商業用房經營收入是指企業利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商業用房,從事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開辦健身房、歌舞廳、美容美發屋、商店、飲食店等經營收入。
第二十條 其他業務支出是指企業從事其他業務活動所發生的有關成本和費用支出。
企業支付的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其他業務支出。
企業對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其他業務支出。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年1月1日起施行。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9
為確保本小區車輛安全,為住戶提供良好的車輛保管服務,特制訂本規定。
(一)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日夜24時值班制度,由本小區保安部負責管理,車輛隨時可以進出、停放。
(二)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出入證進入停車場。
(三)本地下車庫分固定車位和臨時停車位,固定車位是向本住宅區業主提供,臨時停車位是供非本住宅區車輛停泊使用。
(四)固定車位按市物價局規定的封閉停車庫價格收取車位費,臨時停車位按市政府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收費。
(五)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征得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司機須向管理人員交驗該車的有效證件,由管理人員發給停車證,并登記停車牌號、車輛牌號、進入時間、外表配件是否齊全,以備停車場查閱之需。
(六)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定位置上停放,并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車內物品及停車證必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后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
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察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破損,如有破損,應知會車主并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法規中亂停車輛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七)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并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證,管理員核對牌號后,收回停車證,車輛方可駛離。
(八)管理中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停車場,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給予滿足。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10
為規范物業轄區的消防工作,檢查和防止消防隱患,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月末及節日前,結合綜合管理考評對物業轄區公共區域、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2、檢查工作由公司組織,工程、公共秩序維護、物業服務中心物業經理參與;
3、檢查項目:
①各部門(物業服務中心)配備的消防器材、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②房間所使用的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③設有消防報警系統的物業轄區指示燈、煙感及報警系統是否正常。
3、檢查中發現物業轄區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違反消防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不能立即解決的,由公司出具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消防培訓制度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對在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每年不少于一次;
2、公司對新入職的員工的消防培訓,培訓率要達到100%;
3、培訓內容包括:
①學習消防理論知識
②熟悉使用常用滅火器材
③開展消防綜合演練
4、公司每年至少對業主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包括:
①物業轄區防火的各種規定
②消防應急通道的位置及緊急情況的疏散方法
滅火器管理規定
1、滅火器是物業轄區內消防器材之一,在緊急情況及消防狀態下使用;
2、公共秩序維護部負責滅火器的管理工作;
3、員工不得亂動、辦理或非緊急情況下使用存放的滅火器;
4、滅火器購回后,公共秩序維護部應滅火器上貼明購入時間或充氣日期;
5、在每次的消防檢查中,要滅火器進行檢查,及時更換失效或損壞的滅火器,并在瓶身標簽上注明失效日期。
火災處理制度
1、發現初期火警,在場人員應該:
①及時報告物業轄區當值主管,報告內容包括火警具體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蔓延方向;
②立即利用附近的滅火器器械撲救,盡量控制火勢發展;
2、物業轄區當值主管接到現場報告后:
①帶領消防人員,攜帶消防人員以最快速度到達火警現場;
②立即指揮在場人員進行滅火撲救;
③指揮火警現場及可能受影響范圍的人員疏散;
3、當撲救無效,當值主管及時決定:
①將滅火人員撤離至安全距離內;
②立即向上級匯報;
7頁第③情況如本部門或本公司無法處理,火情失去控制,應立即報告消防部門。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11
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強化組織觀念,維護正常的勞動、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崗位責任制和具體工作目標,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
二、全體員工必須服從分配,聽從安排,對工作不服從分配,經教育仍不能到職到崗的視為曠工處理(按獎懲制度第六條執行)
三、做到按時上下班,不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打撲克、下棋或干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私活,違者按獎懲制度第五條執行。
四、嚴格考勤制度,各物業管理站必須堅持每日簽到考勤,考勤員必須認真登記,嚴禁弄虛作假,違者按獎懲制度第十三條執行。月底匯總,于次月1日報經理審查后交財務科備案,是每月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之一。
五、嚴格堅持請銷假制度,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杜絕不請假或先離崗后請假,違者按曠工處理。
六、對無視公司工作紀律,屢次違反,除按上述規定處理外,將調離其本人工作崗位或待崗學習(經學習仍不能勝任工作,按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七、嚴禁打架斗毆,聚眾鬧事。違者除對其批評教育外,按獎懲制度第七條執行。
八、嚴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禁止收受用戶任何好處,或以權報復,一經發現或接到舉報將按獎懲制度第八條執行。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對酗酒,不得因喝酒聚會而影響或延誤八小時以外的臨時性工作和服務要求。
十、水電工要嚴格執行水電工崗位責任制,水電查抄及費用征收應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按獎懲制度第十條執行。
十一、工作時間定為每天8小時,(法定節假日據情況安排休息)。
十二、對業主提出的各種合理性服務要求,在規定范圍內的要立即去辦,服務范圍之外的能辦則辦,不能辦的須做好耐心的宣傳解釋工作。禁止出現推諉不管或置之不理,一旦發現或舉報反映,則按獎懲制度第十一條執行。
十三、業主(或使用人)對收費(含代收費項目)標準提出異議時,要首先向其耐心宣傳解釋上級的規定和批準的收費標準,直到業主理解和滿意為止,遇有極個別業主無理取鬧,應及時向領導匯報。
獎懲制度
為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獎勵:
一、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及下達指標,年底評出的先進個人由公司進行統一表彰。
二、對各有償服務范圍內的創收,按實際創收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給個人。
1、對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如:加班)。
2、做好人好事被當地機關表揚給予獎勵。
處罰:
三、工作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處罰10元,10分鐘以上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30分鐘以上為半天,1小時后為一天)。
四、曠工半天,扣發本人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本人兩天工資;曠工超過一天以上做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消極怠工,工作時間內上網、打撲克、下棋或干私活發現一次處罰20元。
六、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及安排的,按曠工處理。
七、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影響工作并造成影響的,除視情節輕重移交有關機關處理外,單位將據情節給予一定的處分和經濟處罰,因觸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接受用戶好處(包括喝水、抽煙、吃請等),一經發現除返還或賠補外,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情節嚴重的加倍處罰。
九、除工作需要外,嚴禁中午喝酒,不得因業余時間喝酒而影響臨時性工作安排或住戶的服務要求,發現一次處罰50元,如給公司造成損失由當事者一并賠償。
十、對游客提出的服務要求,不得推諉不管或置之不理,發現或游客舉報反映給公司一次處罰50元,出現游客上告或舉報給公司一次,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正當理由除外)
十一、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人不按規定寫請假報告的按曠工處理。
十二、嚴格考勤并做好記錄,做到日考日記,并于次月1日報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后備案并編制本月工資表,如發現考勤記錄與實際出勤情況不符,扣責任人30元/次。
十三、工作要負責任,因玩忽職守造成的轄區內各類事故及損失,按損失的實際造價予以賠償。
十四、對員工的各類處罰,均由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批準后執行。
考勤制度
一、全體干部、員工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責任人負責實施,并堅持日考日記。
三、各物業站應對所屬人員的簽到出勤情況予以監督簽寫,不得弄虛作假,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發現當天漏簽或簽到不實,當事人要受到一定的處罰(按獎懲制度第十三條執行)。
四、財務部應對職工請假情況通過請假報告做好記錄和匯總,并以此計算員工工資。
五、考勤記錄要于次月1日報交經理,待審查簽字后備案并編制當月工資表,不得無故拖交,一經出現按獎懲制度第十三條執行。
請銷假制度
一、全體職工必須做到有事先請假,事后要銷假。
二、職工請假要提前寫出請假報告,待逐級批準后,方可離崗,不得出現先離崗后請假的現象。
三、職工請批假范圍請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須提前寫出請假報告,由經理或主管批準。
四、因病請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須有正規醫療部門的證明手續。
五、因事、因病請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以上事項如有違反,按獎懲制度第十二條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
一、根據會計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手續傳遞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經理提交綜合服務費、水、電等各項收費情況及各小區水、電損耗情況報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報上月經營情況報表,財務分析報告。
四、財務現金借用必須由經理簽字批準,不得私自借用,違反者由當事人以工資墊付且追究責任。
五、出納會計現金庫存限額不得超過五百元,作為零星開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對各類獎罰,由物業公司報企管部后下發通報,月底由出納員編制工資表,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七、各公司發生的任何收付款項必須統一入賬,不得出現帳外資金收支。
水、電工管理制度
一、由專人負責對水、電的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
二、建立水、電等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要齊全。
三、操作人員即水、電管理員要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確保不發生質量安全事故。
四、保證路燈、樓道燈完整無損。出現損壞及時修復,最遲不能超過兩天。
五、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六、如違反以上五條條,根據情況給予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20元至100元的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額的50%負擔。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12
1、總則
為了規范本公司各項收費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費記錄等基礎會計工作,加強對公司收費工作的會計監督,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物業公司收費管理規定
第一條收費內容:
1、物業管理費;
2、水電費;
3公攤水電費;
4、電梯費;
5垃圾費;
6、收視費;
7、租賃中介費;
8、代辦服務費;
9、裝修押金;
10、租金收入;
11、家政服務費;
12、停車費(含固定車位費和臨時停車費)
13、維修費(含維修材料費維修服務費)
14、其他臨時收費項目等。
第二條收費工作的分工
1、固定費用及其他有償服務項目:如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公攤水電費、電梯費、垃圾費、收視費、租賃中介費、代辦服務費、裝修押金、場租收入及其他臨時收費項目收費工作均由財務出納收取。
2、停車費:由小區門崗當班人員負責收取。
3、家政服務費:由提供家政服務的工作人員收取。
4、維修費:由工程部維修人員收取。
第三條收費操作規定
1、收費單據的管理
1)收款票據、發票,由物業公司統一印制(或購買)、由會計統一管理,各收費點按需領用;
2)建立專門的票據領用登記本,發放時做好票據編號、領用時間、領用部門、領用人等相關登記;
3)填制收款票據前要仔細查詢相關記錄及資料,正確計收業主已交的各時期的各項費用,做到正確無誤。
4)收款票據必須按號碼順序使用,不可跳號。
5)所有已使用完的收款票據,及時交回會計處核銷,未能及時核銷的,財務不予發放新收款票據。
6)所有作費的收款票據必須聯數齊全,不可缺聯,否則視同已收款處理,無法界定收費金額時,每張收費單據按200元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7)業主可憑收據在一個月內到財務部換取發票,所換發票的內容應與收據項目、金額完全一致,用以換取發票的收據作為發票記賬聯的附件,留財務部統一保管。
8)對于需要先開發票后付款的業主,出納根據收費通知單開具發票,并在財務部做好登記,款項入賬后核銷。
2、收據填寫要求:
1)據實填寫。即必須按實收金額、項目、日期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做到準確無誤。
2)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錯誤,全部聯次蓋作廢章或寫明作廢字樣,再另行開具。
3)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金額一致。
3、收費操作程序
a、固定費用收費項目的收取
1)會計于每月5日前根據相關文件及管理情況確認當月應收金額,打印應收清單,并簽名確認后,通知物業管理員進行崔繳。
2)辦理業務時,出納根據需收費項目據實填寫。即必須按實收金額、項目、日期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做到準確無誤。
3)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錯誤,全部聯次蓋作廢章或寫明作廢字樣,再另行開具。
4)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金額一致。
b、臨時停車費用的收取
1)所有出入小區的外來車輛,門崗工作人員均應做好來訪登記,凡在小區內滯留超過10分鐘的外來車輛,應按規定收取停車費。
2)門崗工作人員在收取臨時停車費的同時應在相應的專用票據的存根聯背面記錄好相應的車牌號碼,收費日期,以便了隨時抽查。
3)所有停車費收取必須開據發票或專用收據(物業公司印制),如發現有收費業且未給客人提供票據的,第一次處罰100元,第二次給予開除處理。
4)對于臨時停放車輛一般采用按天收取的方式,如憑當天收費單據出入小區,僅收取一次費用。對于過夜車輛,按收費規定收取費用。
5)門崗收費工作人員在開據收費單據收妥停車費后,應提醒客人憑此單據當天出入小區免費。
6)門崗工作人員應于每日17:30前,將當天收取的款項交到出納處。節假日收取的費用須在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早8:30之前上交財務部出納。
7)每次上交所收費用時,要附帶交款匯總表,列明收費項目及收費金額,并出納當面核對清楚,交款人與財務部出納在匯總表上簽字確認,做為出納入帳依據。
c、家政服務的收取
1)接到需要提供家政服務的請求時,出納開據收費單據,通知家政服務人員到財務領取收費單據,并上門服務。
2)完成服務時,應要求業主在收費單據上簽字確認,并收妥款項。
3)收費單據一式三聯,第一聯財務聯,第二聯客戶聯,第三聯家政服務人員留存。
4)如遇業主不在現場情況,費用無法現場收取,工作人員在班次結束后,或財務下班前,務必將當日收費單據提交給財務,以便進行相應的登記及崔收工作。
5)家政服務人員應于每個工作日17.30前,將當天收取的款項交到出納處。
6)出納員當面核對無誤后,在收費單上簽字確認,并將第三聯交還家政服務人員。
d、維修費的收取
1)接到報修電話時,做好相關登記工作,并開據相關維修工作單。報修工作單一式三聯,第一聯財務聯,第二聯客戶聯,第三聯工程部留存。
2)工程部維修人員根據現場維修情況,確認需收取的維修服務費用,同時將維修服務費用填入相應維修工作單上,并連同維修材料費用一并收取。所有維修工作單完成后,必須請業主簽字確認,否則財務無法確定收費項目是否屬實。
3)如遇業主不在現場情況,費用無法現場收取,工程維修人員在班次結束后,或財務下班前,務必將當日維修單提交給財務,以便進行相應的登記及崔收工作。
4)工程維修人員應于每個工作日17.30前,將當天收取的款項交到出納處。
5)出納員當面核對無誤后,在收費單上簽字確認,并將第三聯交還工程維修人員。
3檢查與控制
第一條對于所有進入小區的車輛收費情況實行抽查式管理,如查某月某日,車牌號碼為xxxx的外來車輛是否實行了收費,只需查驗相應日期的收費單據即可。
第二條所有收費單據的使用每個班次應做好交接班登記,此項工作很重要,關系到責任明確的事宜,如無法明確相應責任的,由所有相關工作人員同共承擔,并追究主管領導責任。
第三條物業公司會計每月對出納現金進行盤點,將盤點情況做好書面的登記,經雙方簽字確認,并報集團財務總監。
第四條出納應對門崗收費點(臨時停車費)的收費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于有不符合收據發票使用規定
及收款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上報。
第五條物業會計每月須與集團公司核對往來款,并簽署對帳單,確保雙方帳務清楚。
第六條物業公司財務應對門崗收費點領用、繳銷票據及時核檢,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4其他財務工作規定
第一條每月末會計編制物業費及各類服務費欠費一覽表,上報經物業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上報集團財務部,總結催收款工作。
第二條妥善保管未用的發票和收據,對用完的發票及收據存根聯妥善保管,便于日后查證;
第三條若業主提出搬遷、裝修、轉售等服務要求時,審批前要先核實欠款情況。
第四條經領導審批確定執行的各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原件由物業會計存檔備查。
第五條所有已交房的售房合同,復印件必須交財務存檔。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條:制定原則:為規范物業公司收費行為,提供物業管理水平,保證公司資金的安全,依據公司相關管理制定,結合《海開物業經營系統》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重慶潤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收費業務以及與收費相關的客戶部、財務部等人員。
第三條、本管理辦法所指的收費是潤輝物業公司收取的一切物業費用和代收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一下費用:物業管理費、電費公攤費、二次供水費、垃圾清運費、出入證工本費及押金、裝修保證金、停車位租金、臨時停車費及其他收取的費用。
第四條、崗位分工及權限設置
根據公司業務,收費相關崗位分工如下:
1、客服部:客戶助理、客戶主管
客服主管根據開發公司移交的房屋資源明細在收費系統的(房屋資源)住房相關信息;對客服助理的收費進行審核;客服助理錄入有錯時進行修改;查詢收費、欠費情況,負責催收欠費。
客服助理必須運用系統辦理物業公司本管理辦法第三條所列費用的所有業務,履行所有手續,并根據房屋不同
狀態在收費系統的(房屋狀態)中進行添加,打印收費收據;每天向出納員移交物業收費,日清日結;客服只負責收款不負責退款;對欠費進行催收。
2、財務部:出納員會計
出納員核對系統中的(房屋資源)是否與實際相符;核對客服執行的收費標準是否相符;每天下班前核對值班客服交接的款項和收費系統中的收費、移交的收款收據是否相符,收費要做到日清日結、錢帳相符;負責保證金和押金的退付。
會計審核出納員是否嚴格執行收費管理辦法,審核系統收費、收據和款項是否相符;收取的現金是否及時存入銀行;審核所有收費是否全部入賬;審核收費標準是否正確;房屋信息是否正確;負責已收物業費、應收賬款、預收賬款以及代收款項的審核。
3、系統管理員
根據崗位分工合理劃分權限,做的有分工有監督;及時解決系統運用中出現的問題。
4、物業經理
經常查詢物業收費系統,及時掌握物業公司收費狀態,安排催收工作;執行經總經理批準后的收費折扣率;監督客戶部和財務部物業收費操作,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第五條考核和處罰
物業收費的考核由綜合部負責匯總,物業經理批準:客服主管提請對客服助理考核;出納員提請對客服部進行監督考核;財務會計提請對出納員進行考核;物業經理對主管進行考核。開發公司財務部對物業收費全過程進行監督,對物業收費過程中的違規顯現進行糾正,必要是可以直接提請公司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對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1、客服助理必須在《海開物業經營系統》辦理所有收費業務,若在系統外辦理收費相關人員除賠償相應的損失外,處以客服主管和客服助理100—500元的罰款。
2、客服主管、出納員、財務會計要加強對收費的正確性進行審核。若出現前環節崗位收費出錯沒有發現,對本崗位處以20—100罰款。
3、系統管理未經財務經理授權擅自變更權限,造成損失的,存單損失的30%;處以100元—500元罰款。
4、物業經理未經總經理授權變更收費標準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全部損失,并處以500元—1000元的罰款。
5、客服不及時催收欠款,沒有完成收費任務的按照物業公司績效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第六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第七條、本辦法自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生產貫穿于設備、設施運行、維護、維修、改造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部門、項目部、管理處為中心,實行屬地化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四、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五、公司法人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主管對管轄區域負全面領導責任,是本部門、管理處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六、各部門所屬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七、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督促各有關班組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八、各部門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九、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十、公司對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項目部和個人給予獎勵。
十一、公司各部門是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管理。
十二、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
十三、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結合雅仕物業公司的特點,以確保安全生產體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門日常安全生產工作除按安全生產制度運行外還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及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
十四、公司成立以公司法人為組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公司經理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主管組成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辦公室,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專(兼)職管理人員,對公司內部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檢查。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公司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落實安全生產經費;
3、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5、負責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6、制訂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十六、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理(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監督檢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督促做好作業場所的勞動保護工作,預防和消除職業危害;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督促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十七、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公司經理的帶領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2、部門按照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開展管轄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3、積極配合公司對內對外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負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協助管理處負責人制定滅火作戰計劃,參與每半年組織實施的應急救援演練。
5、建立健全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檔案及各項安檢記錄,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料。
十八、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屬的維修部長、保安班長,為其班組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其職責是:
1、對本班組安全生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
3、組織安全檢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后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組織員工分析事故原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上級領導;
7、有權制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員工獨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檢查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十九、公司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有在職員工為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其職責是:
1、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流程,認真做好各種記錄,不得串崗、脫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有權拒絕一切違章作業指令;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搶救處理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匯報;
6、加強巡回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8、保護事故現場,協調調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二十、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公司及管理處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4、公司必須堅持使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二十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生產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每季度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各部門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部門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第六章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二十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各部門每月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七章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二十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每周對公司進行安全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主管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八章安全設施管理維護制度
二十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臵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辦公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辦公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二十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每季度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本轄區的消防器材由管理處負責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九章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二十六、秩序維護部制定24小時值班制度,客戶服務部將物業公司24小時值班電話張貼告知業主;現場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現事故及時如實上報,安全生產負責人、經理、部門主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協調指揮,避免事態激化,并積極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后遺癥;若物業小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無論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有責任,第一時間向區房管局及轄區街鎮如實報告情況。
二十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班組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班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二十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管理處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管理處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管理處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二十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十、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三十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三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臵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第十章安全生產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三十三、安全生產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臵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臵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臵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十一章生產安全預警制度
三十四、物業小區內關鍵位臵(特別是涉及人身安全處)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和提示標語,各部門巡查時對涉及業主專有部分的安全隱患要盡到提示義務,盡可能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十五、對于重大節假日,各部門在節假日前一周進行節前安全自查,發現安全隱患進行整改;節假日前三天物業公司組織統一的節前安全檢查、整改。
三十六、對于雨季汛期或高溫等特殊季節、惡劣天氣、集中裝修期間或其他地區突發重大事故時,根據主管部門、轄區街鎮、氣象預報或者其他地區事故的教育啟示,視情況采取內部開會、小區內張貼通知、天氣預報等合適方式,及時發出安全生產的預警提示,并跟蹤監督預警提示的落實情況。
第十二章安全生產資料存檔備案制度
三十七、公司各部門針對安全生產工作設立專門的、系統的安全生產檔案資料,如:工作管理制度、巡查記錄表、員工培訓記錄表、報事報修維修表、各類應急預案、違章搭建上報記錄等,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料,既要將安全工作落實到位,也要做到有據可查。
第十三章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層建筑所屬管理處負責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確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及內部裝修、安裝大型壁掛廣告,均應將設計圖紙(方案、初設、施工圖)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5、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6、經營或使用單位的職工應掌握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內外的疏散路線;
7、建筑物內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疏散標志和應急燈,要保證完整好用;
8、建筑物內應按規定和規范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及報警電話等設備;消防監控室應設專人每天24小時值班,記錄儀器設備的工作情況,及時處理火警信號;
9、建筑物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應簽定維護管理合同并嚴格維護管理,確保完整好用;未經單位負責人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批準,任何消防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停用或關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并建立檔案,詳細記錄有關情況;
10、高層建筑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檢查、值班巡邏、用火用電、消防設施管理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嚴格獎罰制度;
11、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離職守。
第十四章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九、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停車場所屬管理處的負責人對停車場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確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按規定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車場,應將設計圖紙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5、制定并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災應急方案,指定專人值班;
6、對入庫車輛應確定專人進行仔細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車輛應在確定地點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入庫的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7、車庫的電氣裝臵必須由正式電工按規定安裝,電線須穿金屬導管或不燃材料管保護,接線處應穿接線盒。車庫內不得設臵移動照明燈具和碘鎢燈,不準使用電爐等家用電器;
8、車庫內嚴禁動用明火,在醒目的地點設防火標志。確需動用明火時(含電焊、氧焊),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9、車庫內嚴禁進行車輛維修作業以及其他作業,嚴禁在通道上停車,嚴禁超量停車。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車庫內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和滅火器材及報警電話,并確定專人負責管理維護,使之完好有效;
11、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自逃離現場。
第十五章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四十、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傷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2、無因管理失職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
3、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負傷控制在1‰以下。
4、無因管理責任造成的設備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六章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四十一、公司對管理處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年終按目標完成情況實行獎懲。對發生特、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極壞社會影響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要追究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四十二、公司要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對因玩忽職守、違反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及企業效益蒙受損失的有關責任人,應根據事故性質、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七章附則
四十三、本制度適用于本物業公司公司。物業公司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人離任時,應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負責人應按照其所在崗位的職責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十四、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15
一、宗旨'用戶至上,服務第一'是我們的服務宗旨。
物業管理是服務行為,我們要樹立服務光榮的思想,加強服務意識,竭力為用戶提供高效、準確、周到的服務,創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清潔的工作生活環境。
二、儀態員工應站有站姿,坐有坐勢。
上班時間不得在辦公室內東歪西倒,前傾后靠,不得伸懶腰,駝背、聳肩。
三、儀表
1、身體、面部、手部必須清潔,提倡每天洗澡,換洗內衣物。
2、每天要刷牙漱口,提倡飯后刷牙漱口,上班前不吃異味食物以保證口腔清潔。
3、頭發要常洗、整齊。上班前要梳頭,提倡加落少量頭油。頭發不得有頭屑。
4、女員工上班要化妝,但不得濃妝艷抹,男員工不得化妝。
5、必須佩帶工作證,并應佩帶在左胸處,不得任其歪歪扭扭,注意修整,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表情
1、微笑,是員工最起碼應有的表情。
2、面對客人應表現出熱情、親切、真實、友好,必要時還要有同情的表情。做到精神振奮,情緒飽滿,不卑不亢。
3、和客人交談時應眼望對方,頻頻點頭稱是。
4、雙手不得叉腰、交叉胸前、插入衣褲或隨意亂放。不抓頭、抓癢、挖耳、摳鼻孔,不得敲桌子或玩弄其他物品。
5、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6、不得當眾整理個人衣物。
7、咳嗽、打噴嚏時應轉身向后,并說對不起。
8、不得談笑、大聲說話、喊叫、亂丟亂碰物品,發出不必要聲響。
9、客人和你講話時應全神貫注,用心傾聽,不得東張西望,心不在焉。
10、在為客人服務時不得流露出厭煩、冷淡、憤怒、緊張和恐懼的表情,不得扭捏作態、做鬼臉、吐舌、眨眼。
11、員工在服務、工作、打電話和與客人交談時,如有客人走近,應立即示意,以表示已注意他(她)的來臨。不得無所表示,等客人先開口。
五、言談
1、聲調要自然、清晰、柔和、親切,不要裝腔作勢,聲量不要過高,亦不要過低,以免客人聽不太清楚。
2、不準講粗言、使用蔑視和污辱性的語言。
3、三人以上對話,要用相互都懂的語言。
4、不得模仿他人的語言語調和談話。
5、不講過份的玩笑。
6、說話要注意藝術,多用敬語,注意'請'、'謝'字不離口。
7、不得以任何借口頂撞、諷刺、挖苦客人。
8、要注意稱呼客人姓氏,未知姓氏之前,要稱呼'同志'、'先生'或'女士'。
9、指第三者時不能講'他',應稱'那位先生'或'那位女士'。
10、無論從客人手上接過任何物品,都要講謝謝。
11、客人講'謝謝'時,要答'不用謝',不得毫無反應。
12、任何時候不準講'喂'或說'不知道'。
13、離開面對的客人,一律講'請稍候'。如果離開時間較長,回來后要講'對不起,讓您久等'。不得一言不發說做其他工作。
六、制服
1、制服應干凈、整齊、筆挺。
2、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穿著制服。
3、紐扣要全部扣好,穿西裝制服時,不論男、女第一顆紐扣須扣上,不得敞開外衣、卷起褲腳、衣袖,領帶必須結正。
4、制服外衣衣袖、衣領外、制服襯衣領口,不得顯露個人衣物,制服外衣不得顯有個人物品,如紀念章、筆、紙張等,制服衣袋不得多裝物品,顯得鼓起。
5、只準著皮鞋上班,禁止著涼鞋,女員工只準著肉色襪,其它顏色和帶花邊、通花的襪子一律不準,襪頭不得露出裙腳,襪子不得有破洞。
七、電話
1、所有來電,務必在三響之內接聽。
2、接電話先說'您好,茗祺物業服務中心',后講'請問能幫您什么忙'或'請問找誰'。不得倒亂次序。
3、通話時,聽筒一頭應放在耳朵上,話筒一頭置于唇下約五公分處,中途若需與他人交談,應用另一只手蓋著聽筒。
4、用戶投訴或請求須作好記錄,通話要點要問清,然后向對方復述一遍。
5、對方掛斷之后,方為通話完畢,任何時候不得用力擲聽筒。
6、辦公時間內不得打私人電話,家人有急事來電,應從速簡潔結束通話,他人接聽,只代為記錄。
7、對話要求按本章'言談'一節規定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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