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作業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梯作業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電梯作業管理制度1
1.0目的
規范電梯運行管理工作,確保電梯良好運行。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電梯的運行管理。
3.0職責
3.1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檢查電梯運行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2機電維修部班組長負責電梯運行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3.3電梯管理員具體負責電梯的運行管理。
4.0程序要點
4.1巡視監控
4.1.1電梯管理員每天應對小區內所有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視一次。
4.1.2巡視監控的主要內容如下:
a)曳引電機有無異常噪音或氣味,是否溫度過高(燙手),曳引電機軸承是否需要加注潤滑油,螺栓是否松動;
b)減速想是否需要加注潤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聯軸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無松動;
c)指示儀表、指示燈是否正確,各繼電器、接觸動作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
d)變壓器、電阻器、電抗器溫度是否正常,有無過熱現象;
e)制動器動作是否正常,制動線圈是否過熱,制動輪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輪、曳引繩、限速器、機械選層器、測速機等運行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
g)通訊設施是否靈敏暢通,指示牌、標示牌是否完好,盤車手輪、開閘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轎照明是否正常,廳外轎內指層、指令及指示燈是否正常;
i)廳門及轎門踏板是否清潔干凈;
j)轎廂和對重導靴油盅油量是否足夠;
k)電梯運行有無異常振動或聲響,舒適感有無明顯變化;
l)開關門有無異常(順暢),轎廂內應急燈是否可靠;
m)底坑限速器、張緊裝置、開關可碰鐵距離是否異常;
n)補償鏈是否有異響;
o)底坑有無積水或贓物。
4.1.3巡視過程中如發現上述情況有不正常時,電梯管理員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處理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如實地匯報給機電維修部主管,在主管的協同下加以解決。整改時,應嚴格遵守《電梯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4.2異常情況處置
4.2.1發生火災的處置:
a)樓層發生火災時,電梯管理員應立即擊碎玻璃按動“消防開關”使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電梯運行到基站后,應使乘客保持鎮靜,疏導乘客迅速離開轎廂;
b)井道內或轎廂發生火災時,電梯管理員應即刻停梯,疏導乘客迅速離開轎廂,切斷電源。用干粉和1211滅火器滅火控制火勢蔓延;
c)對于上述兩種情況,電梯管理員應及時通知小區消防中心,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置。
4.2.2電梯濕水的處置:
a)當底坑內出現少量進水或浸水時,應將電梯停在二層以上,斷開電梯總電源;
b)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水時,應將轎廂停于進水層站的上一層,斷開電源總電源;
c)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較多時,應立即停梯,斷開電梯電源總開關;
d)發生濕水時,應迅速阻斷漏水源;
e)對濕水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熱風吹干(溫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風(用工廠用鼓風機)、更換管線等。確認濕水已消除,各絕緣電阻達到要求并且試梯運行無異常后,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4.2.3停電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時的困人救援按《電梯困人救援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4.3電梯機管理
4.3.1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機房,如需要進入,須經機電維修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機房。
4.3.2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險物品,機房內應配足消防器材,禁止吸煙。
4.3.3每周打掃一次機房的衛生,做到地面、墻壁、天花、門窗、設備設施表面無積塵、無銹蝕、無油漬無污物,油漆完好、整潔光亮。
4.3.4機房應當通風良好、光線足夠、門窗開啟靈活。
4.3.5機房應當做到隨時上鎖,鑰匙由當值管理員保管,管理員不得私配鑰匙。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員應準時來接班。
4.4.2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班人員交代,并查看《電梯運行日記》,檢查工具、物品是否齊全,確認無誤后在《電梯運行日記》表上簽名。
4.4.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交接班:
a)上一班運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b)記錄不規范、不完整、不清晰;
c)機房不干凈;
d)接班人未到崗;
e)事故正在處理中或交接班時發生故障,應由交班人負責繼續處理,接班人協助進行。
4.5對于電梯運行情況,應完整、規范的記錄在《電梯運行日記》表內,于每月的3號前將上一個月的記錄整理成冊后交機電維修部存檔,保存期為兩年。
5.0記錄
《電梯運行日記》
6.0相關支持文件
《電梯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電梯作業管理制度2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提高電梯作業的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了解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管理的法規、政策,自覺地履行電梯作業人員的各項職責。
1.2范圍
規定電梯作業人員進行培訓的內容、方式,組織電梯作業人員的方法,對培訓取得的成果進行考核。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電梯作業人員培訓工作。單位負責職工教育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培訓情況進行考核。
3、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3.1電梯作業人員必須持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操作證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種。
3.2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建立該類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電梯作業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3.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編制當年度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3.5單位內部培訓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電梯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電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電梯有關技術知識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作好相應有記錄。
3.6參加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3.7電梯作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3.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考核按質量技術部門的規定要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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