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打卡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現在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打卡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打卡考勤管理制度1
為保證全校教師在繼續教育(第三階段)學習期間參加各項學習活動的時間,確保完成學習任務,達到繼續教育的效果,根據繼續教育工作的具體要求,在開展繼續教育工作期間,要統籌安排處理好工作和學習的關系,正確認識參加繼續活動與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一致性,堅持繼續教育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兩不誤、兩促進”。為此,對全體教師參加繼續教育活動實行考勤、請假、補習等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學習制度
1、認真參加學校繼續教育工作領導組組織的各項學習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
2、在集體學習期間,要做好學習材料、學習讀本、學習筆記本的準備工作,要關閉手機或調至振動檔,仔細聽,認真記。
3、在自學期間,要按照學習進度認真學習,作好讀書筆記,記錄好自學的時間、內容,摘錄教材中的要點和重點內容,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作業,結合教育教學工作撰寫學習心得體會。
二、考勤制度
1、考勤的內容:全校教師集中學習活動的情況。
2、考勤的對象:參加繼續教育(第三階段)活動的全體教師。
3、考勤的辦法:學習活動考勤實行點名制和簽到制相結合,如實做好考勤記錄,以及根據學校規章制度做好考核工作,考勤簽到紀錄要保存好,以便核查公布。
三、請假制度
1、繼續教育學習活動考勤實行雙重處理制度,即:繼續教育工作中的缺勤除在繼續教育工作考核中計算外,還要計入學校考勤納入學校全方位考核。
2、對繼續教育工作的各種會議、活動,原則上不能請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須向學校領導提出書面請假單,得到批準后方可。請假的教師還須進行補習,保證達到規定的學習時間并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3、請假必須事先請假,不準事后補假。事后補假按曠工論處。
4、對不請假或未經批準缺席學習活動的老師,經查實后,由學校行政按學校相關制度納入學校考核。并同時作為學習態度的依據,扣除其相應學分。
四、補習制度
對因公、因病、處理緊急事務等情況。不能按時參加繼續教育活動的教師,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返回后要立即向學校繼續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報到,由領導小組指導其完成外出期間繼續教育工作的各項任務后,繼續參加繼續教育活動。
學校打卡考勤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學校教職工的考勤管理,嚴肅學校的工作紀律,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事假管理的暫行規定》(新政辦[1993]97號)以及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學校考勤制度。
一、考勤辦法
(一)考勤按出勤、曠工、遲到、早退、病事假等項目逐人逐日記錄。
(二)學校實行坐班制,堅持上下班制度,實行簽到簽退制度。
(三)辦公室負責考勤,當天帶班領導負責當日考勤。
二、考勤要求
(一)請假要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報主管領導簽字批準,未及時履行的要在當天補上。
(二)請假人要提前一天把教案和課本交教務處。
(三)不允許酒后上班,發現一次扣一天工資,點名批評;發現三次,并造成不良影響的,進行誡免,年終考核不稱職,并上報教育局。
(四)上班時間,不允許干私事,不許到校外飯館喝茶,特殊情況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假滿或假未滿上班應及時銷假,假滿仍不能上班者,應事先續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三、請假辦法
(一)工作時間(空課)短時外出(半天以內),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填寫《教職工外出請假條》,由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后勤人員向總務主任請假,月末并匯總報辦公室。保安須做好有“外出原因、離返時間”等內容的登記,每月統計一次,報校辦。
(二)無課臨時外出(半天內)由辦公室主任批。有課請假或半天至一天(含1天),教師向教務主任請假,后勤人員向總務主任請假。請假在1天以上向校長提出申請,須由教務主任確定課程調整簽字后,提交校長簽字,最后送辦公室留存。
(三)請假均需出具書面申請,因故不能事先出具,事后必須補辦,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病假
(一)病假的認定:
1、家休病假:家休病假需出具縣醫院醫生證明書。
2、住院治療出具住院證、出院證等證明。
3、凡小病大看、弄虛作假取得證明休病假的,或利用病假干私活的,一經查明
按曠工處理,情節嚴懲的給予行政處分。
(二)對病假的處理
1、按照每日事假標準的50%扣發計算。(住院不扣發工資),計入考核。
2、重大疾病、特殊病例另行處理。
3、教職工在病假期間,仍可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4、病假連續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不計算工齡。
(三)病假計算方法
病假按學年累計計算。對跨學年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應與上學年最后一次病假的時間合并計算。
五、看護假
本人父母、子女重病或意外傷害住院到外地治療的給連續看護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日,路程假除外)。
六、事假
(一)事假的認定:教職工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假日、公休和寒暑假時間,如須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工作人員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四十天;因私出境人員事假的管理按國務院僑辦、勞動人事部、財政部(83)僑政會字第7號文執行。
(二)事假的處理
1、工作時間(空課)內因私事處出需請假,由考勤人員登記,累計達4小時,按半天事假計,依次類推。
2、按最低工資日工資的30%扣發工資。
3、一次會議或集體活動不參加計半天事假。
4、幫人辦理婚、喪或參加禮俗性活動均需請事假(學校派出除外)。
5、參加函授、專業對口的在規定時間內(二——三年),參加自考的放寬到四年,不扣工資,考核計缺勤;超過規定修學年限按事假計。
6、事假期間,工作人員仍可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三)事假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七、曠課、曠工
(一)曠課、曠工的認定
1、未請假、書面請假未獲批準,未上課或上班者定為曠課或曠工。
2、未請假而又不參加學校組織的統一活動和各種會議學習的(不到半天的按半天計)定為曠工。
3、教師無故曠課一節按半個曠工日計算,依次類推。
4、上課鈴響后,若發現有課的教師五分鐘后還未進教室或提前下課者,每學期一次教育,二次批評,三次按半個曠工日處理。
5、因酗酒,斗毆致傷或因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拘留,傳訊按曠工計。
(二)曠課、曠工的處理
1、每學期累計3天(含3天)以內,每天扣日實發工資的兩倍,并處以行政警告,嚴重警告和記大過處分。
2、每學期累計3天以上7天以內(含7天)扣半個月工資(并處以誡免),上報教育局備案。
3、每學期累計7天以上,15天以內(含15天)扣全月工資,處以“留校察看”處分,按待崗處理。
4、每學期累計15天以上,予以解聘,上報教育局。
5、連續曠課、曠工一個月以上(含1個月)即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告于眾,并以書面通知親屬轉告本人(《教改字號文件》)。
6、未經教務處許可、登記,私自調課者,調課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八、婚、產假處理方法
(一)婚、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休假,超假事先履行手續的按事假計,否則按曠工計。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9號《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女職工晚育(初婚),即漢族23周歲,少數民族22周歲以后生育的,除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30天產假(128天產假包括產前休息的天數),給予男方護理假12天。
(三)女職工哺乳不滿周歲嬰兒時,每天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文件同上)。
(四)女同志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而缺勤的(未領生育證而懷孕的),按計劃生育的處罰條款執行。
(五)放置宮內節育器或皮埋者,自手術之日起休息2天,取宮內節育器,當日休息1天;輸精管結扎,休息7天;單純輸卵管結扎,休息21天;產后輸卵管結扎,按產假另加14天。
九、探親假
一律安排在寒暑假,須提前半年寫出探親報告,經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統一安排,工作日超假者,事先請假,按事假計。
十、喪假及處理辦法:
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80)勞總薪字29號、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職工在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自理。喪假應當是一次性休完。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假期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日。超過時間,需要履行請假手續,按事假處理,未履行請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等親屬死亡后,職工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以及岳父母或公婆亡故,喪假7天;
2、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堂、表兄弟姐妹,喪假3天。
十一、遲到、早退
(一)準時上班時間未到者,計遲到。
(二)提前下班(10分鐘)為早退(其他特殊情況晚來、早退或到幼兒園接小孩等,需書面申請經領導同意,考勤可不計晚來或早退,但年終考核均不評優)。
(三)學年考核每學期遲到、早退三次計缺勤一天。
十二、每月全勤,無安全、教學等事故發生,根據學校情況發精神文明全勤獎。
十三、本制度經校職代會研究通過,于20xx年4月28日起執行。
學校打卡考勤管理制度3
每學期開始,學生報到后班主任指派班長開始考勤。
1、考勤分上課考勤、早晚自修考勤、活動考勤。
2、上課考勤除點名冊外,課后班長應將班級日志交任課教師簽字。早、晚自修考勤班長應如實報告本班學生出勤情況。班長對學校、班級安排的活動要進行有效出勤人數的記錄。班長對考勤情況應及時向班主任作好匯報。
3、學生在學習期間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課,請事假應履行請假條手續,請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請假條應事前遞交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交當天行政值班人員。一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一天以上報學生處批準,假期結束后應及時向班主任銷假。對無故延長假期的按曠課處理,非特殊情況事后不予補假。
4、班主任要督促檢查班長的考勤記錄,考勤做到及時、公正,不徇私情,對經常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將其違紀情況及時匯報學工處,給予必要的處理,以警示他人。
5、建立學生缺勤違紀周公布制度。
學校打卡考勤管理制度4
為了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工作秩序,規范學校內部管理,使學生一到校就有教師履行組織教育和管理職責,鑒于學生年齡特點和自律、自護、自理、自學能力差,如教師不按時到崗入位,學生管理出現空檔,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聲譽、教師形象和正常教學秩序將會受到影響,為此,依據國家《教師法》及上級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蘇家鎮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時間:
按照作息時間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師提前30分鐘到校、值周教師提前20分鐘到校、班主任教師提前10分鐘到校、科任教師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組織學生,進行環境衛生打掃和早讀。下午集中放學,班級學生全部離校后教師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師清理完校園學生,師生全部離校后才可下班。
二、學校實行坐班制。
上班時間,每位教師全身心投入教學工作和學生管理工作,不得做與教育教學無關事情(如上街買菜吃飯、打牌下棋、校外閑逛等),特殊情況需外出的須向校長請假(時間控制在2小時內),經批準方可出校門。未經批準出校門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三、嚴格考勤:
1、作好登記,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據。
2、教師一到校簽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簽到冊,做好當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親疏,一視同仁。
3、學校集會做到:不遲到、不開小會、不打瞌睡、不看書報、不帶孩子、不在會場接聽電話,手機設置震動狀態。
4、教師的紅白喜事,安排在學生離校后,不影響教學,并在事前報學校批準假期。
5、學校辦公室將對各年級教師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無假外出或弄虛作假者,將作為曠工處理,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6、每位教師要有工作超前意識,寧可早到10分鐘,不可遲到1分鐘。
7、出現缺勤的同志應自覺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為重。
8、教師離校外出,自覺作好登記,如出現疏漏,查實后記入相關人員的考勤考核。
四、請假制度:
1、教師要盡量在雙休日、寒暑假和節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時間最好不要請假。
2、非請假不可的病事假,須完善請假手續,寫出書面請假條(一天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內由中心校長審批;一周以上病假交縣教育局審批)待批準以后,與班級教師作好銜接,移交有關手續,將請假條交到校長辦公室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特殊情況(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出現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處理事情等)不能親自到校請假的,可先向年級領導口頭請假,后補辦請假手續。補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天,事后向相關領導說明原委,以便學校領導看望慰問和查實。
3、請長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應績效工資(癌癥、精神病人除外,按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執行)。
五、實行獎懲:
1、每學期(學年)出滿勤的教師在評優、晉級、聘任等方面優先考慮。
2、出勤考核分作為教師30%績效考核重要依據之一。
(1)病假、事假、遲到、早退與曠工列入績效考核;
(2)事假、遲到、早退和曠工在期末按實計算;
(3)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累計3天者,當年不能參加評優;
(4)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報縣教育局除名,按自動離職處理。
3、缺勤教師,在年度考核、晉升職稱、評優時,按相關規定扣分。
4、上班期間有急事需處理臨時耽擱兩小時者可不計缺勤,但須向學校領導請示批準,同時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
六、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規定,不計缺勤,享受出滿勤獎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寒暑假可順延。
3、喪假3至5天,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喪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喪假,不計缺勤。
4、結合實際,教師子女結婚,準許請假一天在家為子女操辦婚姻,不計缺勤。
5、以上四項假辦理書面請假手續,領導批準,交到學校辦公室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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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勤由政務處檢查,每周全校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學生檔案。
2、凡遲到、早退或曠課三節以上者,不能參與期末各種評優。
3、考勤納入班級量化管理,遲到或早退每人次扣2分,曠課一次扣3分,請假每天扣0.2分(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一周以上長假扣分減半,不銷假每人次扣1分。
4、學生因病因事需連續請假一個月以上者,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班主任簽字,報學校批準,否則,按自動退學處 理。
5、遲到、早退三次以上或曠課三節以上者,三天之內由學生本人將書面認識交家長及班主任簽字后交政務處備案。凡遲到、早退五次以上或曠課五節以上(含五節),班主任通知學生家長到校對學生共同進行教育,制定切實的改進措施,學校對其點名批評。經常遲到,屢教不改,學生一學期遲到、早退超過七次或曠課七節以上,學校給予警告處分或嚴重警告處分,直至留校察看或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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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制度
1、全體教職工實行坐班制。
2、不無故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必須準時到校。
3、教職工凡是需要請假者,一般情況必須事先按規定程序填寫統一印制的《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因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應盡快按規定補辦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4、請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須主管部門主任請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請假);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包括三天),必須向分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必須向校長請假,并提前兩天以便學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請假一周以上,應報請科教體育局批準。
5、請假手續一式兩份,一份交校辦存底,一份交教研組長考勤,由教研組長交總務統計。
6、病假憑醫院證明;函授學習請假憑面授通知;對婚假、產假、喪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師的照顧,按有關規定執行。
7、假期期滿應及時主動向批準部門銷假,否則,視同超假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應主動、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8、不存在補假,工作時間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隨便離崗,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得擅自離校,如有違者按曠工處理。確實需要請假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出校門必須出示出門條,否則門衛不予出門。(出門條是用于出門辦事,出門條使用一次不得超過半天,不能代替請假條)
9、病、事假條必須分管領導或主管部門領導簽字方能生效。
二、考勤辦法
絕大多數教職工都能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但仍有極少數教職工,出門不出示出門條,無故遲到、早退等,為嚴明紀律,做到一視同仁,采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簽到制,早上、下午負責簽到同志提前20分鐘到崗,本著認真負責態度進行工作,一視同仁,禁止代簽(代他人簽到的發現一次,扣代簽人50元)。
2、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每次扣考勤獎5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扣10元,半小時以上一小時以內扣15元,超過1小時不足2小時扣25元,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累計不夠扣的再從福利中扣除,(檢查早退現象一般采取不定時抽查,抽查時間一般為下班前20分鐘開始)。
3、對于中途溜號情況,一經發現,半小時以內每次扣20元,一小時以內每次扣40元,一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每次扣80元,以次類推。( 不定時進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職工按上述時間計算。)
4、遲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簽到的教職工到校后應立即補到,并按第2條款內容執行。
5、教職工大會一般不得缺席,確有特殊情況應向學校領導請假,無故缺席一次扣20元,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扣5元。
6、曠工半天扣除半個月職務津貼;半天以上1天以內扣除一個月職務津貼;1天以上2天以內(含2天)扣兩個月職務津貼;2天以上上報區科教體育局,按教科體育局意見處理。
7、不論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調好課,每缺一節課扣除一個月職務津貼。因缺課造成后果者,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關責任。
學校打卡考勤管理制度7
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過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每天堅持上下午簽到制度,時間為預備鈴響前后各10分鐘,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準時,必須在簽到時間內向值周行政說明原因,由行政簽原因,杜絕他人代簽,未簽到或代簽的扣5元/人次。
2、政治學習,業務培訓、集會,教學等活動,遲到、早退10元/人、次;事假20元/人、次(不超過一天),教學時間如遇病、事假,相應調整的課時補助累計扣除;缺席40元/人、次,相應課時按40元/人、節累計扣除(不超過一天)。
3、病假要持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
4、出公差,由工會主席及時公布。
5、教師坐班時間必須在教學區的教室,辦公室,學生寢室,從事教育教學活動,否則,參照上述1——2執行。
6、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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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嚴格工作紀律,提高辦學質量,獎勤罰懶,增強教職工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特擬此制度。
一、全體教師必須以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自己,認真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服從學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特殊事,不得耽誤工作。
二、有事必須請假,辦理好請假手續,安排好工作后方能離校,所誤工作應及時補上。教師請假,由學校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杜絕教師請假后無人上課或造成工作失誤等現象。
三、學校領導公正合理地執行考勤制度,全體教職工根據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不同分別歸納為按課時量計算考勤。
1、學校值周行政實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師日平均課時計算考勤(包括所任課時)。
2、政治業務學習、學校黨、政、工、隊、研等各種會議和活動等,每次按2課時計入考勤。
四、假的類別
1、事假:有特殊事請假,必須有假條,并經學校領導批準,值周、值日教師登記,調整安排好工作后離校者作事假處理。
2、病假:有鄉鎮以上醫院證明,但必須由本人或他人及時向學校請假,以便安排工作。
3、喪假:直系親屬死亡,準喪假一周,由學校安排課時;一周以上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4、婚假、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公假:因公出差計公假。公假以日計考勤。
6、遲到:上課鈴響后進教室的為遲到。5分鐘后作缺曠一節處理。
7、早退:下課鈴響前下課的計早退一次,計缺曠一節。
8、缺曠:無故不上課者,先離崗后補手續者,請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曠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40元。
2、事假3天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內,每節扣活津貼30元;超過一周的超過部分按缺曠計算。
3、病假3天以內,每節扣活津貼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一周以上每節扣活津貼30元;如需住院治療按有關規定執行。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員獎金,并作為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并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后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
學校打卡考勤管理制度9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向過程管理要質量,特制定該規定。
1.教師考勤基礎分為0分,考勤對象為索廟中學全體教職工。考勤領導,原則上白天由兩名領導一塊考勤。
2.開會必到。曠會—8分,請假-4分,遲到、早退-2分。上級開會,曠會扣款10元,(以上級考勤為準。)年級會、教研會、師生大會均按例會記分。
3.上午、下午預備鈴后,除門衛人員外,一律到教導處門前親自簽名。遲到記-2分,不簽或代簽視為礦工。
1.上午、下午上課、早晚自習輔導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習按要求輔導一節得2分,辦公一節得1分。不準私自調課或讓課,自習經值班領導允許調換的記1分,未經允許的扣被替人員4分、應課人減2分,自覺維持紀律的記1分。
2.上午、下午辦公時間必到,上午四節、下午三節,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連續曠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課請假-2分/節,辦公請假-1分/節。
4.保衛人員、宿舍管理人員值班期間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請假-2分,曠一個班(指24小時)得-60分,請假得-28分。
5.課間操、學生集會、集體活動、勞動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周一及重大節日升旗,全體教師必到,記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小孩未滿1周歲的女教師可以不參加)。產假返校第一學期,辦公時間不抽查。上課、輔導、有事必到。
6.體育教師早操、課間操必到,履行各自責任,照看所擔年級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請假得-1分。按時帶操、組織運動隊、球隊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時間,保持與學校聯系,隨叫隨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請假得-14分。
8.廣播室安排好兩操放音工作,失誤一次扣負責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請假需經校長批準,并告知值勤領導。參加會議、培訓、學習者需出示上級書面通知,由年級主任調好課后方可離崗。否則視為曠工。
10.請假手續:請假者需親自持請假條由年級主任簽字,并調好課后,向值班領導請假;超過兩節課(含兩節)需先向校長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11.考試及各級開會等重大集體活動,請假、曠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統計每周公布,學期末進入綜合考評。
13.說明:女教師晚婚晚育者,產假4個月,一般為56天。教師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
本規定解釋權歸校委會。
學校打卡考勤管理制度10
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凡上課、早讀、早操、自習課、體育課、運動會、體育活動及學校統一組織的活動軍屬考勤記錄之列。
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參加活動的學生應辦理請假或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不到校上課者做曠課論;正式鈴響后進教室者做遲到論;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曠課一節;下課前擅離課堂(或現場)為早退,早退三次視為曠課一節。
學生病假應有家長證明;三天以上需有區級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三天以內需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需教務主任批準,一周以上由主管校長審批。病假可以補假,應由家長到校或電話通知班主任,并在第二天辦理補假手續。病假連續超過本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或累計超過本學期總學時二分之一,必須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復學學校將不保留學籍,只發肄業證。學生請事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能補假。一天之內可由班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由教務主任批準,事假一般不超過三天,超過三天按曠課論。
考勤制度
每班設立考勤本,每節課(及學校安排的各項活動)由班長或考勤員認真記錄考勤,并由班主任審閱簽字(附請假手續)后交教務處,教務處每周一分年級公布上周缺勤學生名單及缺勤情況,如有異議于本周二班主任與教務處聯系,無異議則認定為本人認可,學期末將學生出勤情況記入學生手冊及學生檔案、凡無故遲到5次或曠課三節以上的學生不能評為各類三好學生,不能獲得各類獎學金。
教務處將每周各班考勤情況匯總作為良好開端及后期管理評比的重要內容,滿分為10分,一人次遲到扣一分,一人次曠課扣二分直至負分,不按時交考勤本或記錄不真實按零分計、遲到或曠課3節以上的學生,要由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本人要寫出書面認識由家長簽字后交班主任備案。
凡遲到五節或曠課五節以上的學生,班主任要通知家長到校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并在全校點名批評,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并有明顯改正方可上課。、凡經常遲到曠課屢教不改,一學期遲到超過7次以上或曠課超過7節以上,學校要給與必要的紀律處分。學生曠課兩周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到校商議處理辦法,家長不到校視為自動退學,學校不辦理任何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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