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讀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讀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生讀物管理制度1
為切實做好學生課外讀物的管理工作,確保學生課外讀物質量,促進學生愛讀書、讀好書,根據教育部《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嚴格管理使學生課外讀物符合教育部《辦法》要求,開展校園讀書活動,讓讀書成為師生的生活習慣,建設書香校園,指導親子共讀,建設書香家庭,營造愛讀書、讀好書的良好氛圍。
二、工作內容
(一)加強排查,確保學生課外讀物質量。
學生中心要帶領圖書室管理人員,按照教育部《辦法》要求,認真排查學校現有書籍,
1、宣傳階段 各班要通過家長會、家長群等方式,使廣大家長熟知教育部《辦法》中規定的“十二種情形”不宜讀物,做到人人知曉。
2、自查階段 各班自查班藏書籍,建立班藏書籍檔案和目錄。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書籍要封存管理,不準借閱。四到六年級由班主任老師帶領學生和家委會共同進行。一、二、三年級由班主任老師和家委會共同進行。
3、校查階段 學校對各班提交的書籍目錄再次進行審查,同時抽查各班班藏書籍。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書籍要求班級立即整改。
4、普查管理 各班今后要隨時檢查學生帶入學校的課外讀物,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讀物,要教育學生禁讀并及時告知家長。
(二)強化管理,嚴禁非法讀物進入學生書包。
各班主任及全體教師要深入學習教育部《辦法》,掌握對學生課外讀物管理的具體要求。在符合上級要求的情況下向學生推薦課外讀物時,要嚴把“十二種情形”關,嚴防不良讀物進校園。
推薦學生課外讀物要堅持教育部《辦法》規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適宜性、多樣性、適度性”原則和“主題鮮明、內容積極、可讀性強、啟智增慧”的標準,從嚴管理,確保好書進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則”和“標準”指導家長的購書行為。
(三)推動師生、親子共讀,建設書香校園、書香家庭。
做好學校“書香校園”建設的.落實工作,不斷豐富校園藏書,制定圖書管理辦法。定期組織開展“親子共讀”活動,建設書香家庭。建設書香班級,使學生養成愛讀書、讀好書、善讀書的好習慣。
(五)堅持“紅線”思維,規范課外讀物推薦、征訂。
學校嚴肅學生課外讀物推薦、征訂紀律,非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學校不組織任何學生課外讀物的推薦、征訂。學校設立違規推薦、征訂學生課外讀物“紅線”線,凡觸犯者依據學校《關于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的;
2、引導、暗示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圖書的;
3、未經同意,組織學生、家長下載各類學習平臺、安裝APP,或網上學習資料、讀物征訂的。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保障,推進學生課外讀物管理常態化。學校成立學生課外讀物管理小組。組長:沈愛華;副組長:各年級組長;成員:各班班主任負責學校學生課外讀物管理工作,切實做好教育部《辦法》和學校《方案》的落實工作,使本校學生課外讀物的推薦、征訂、閱讀等工作良性發展。
2、注重宣傳,使教師、學生、家長對學生課外讀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證工作效果。
3、嚴格管理,失職問責。全校教師要增強責任心,嚴守紀律,規范自己的行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學生課外讀物出現問題者,對當事人嚴肅問責。
學生讀物管理制度2
為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保障學生健康成長,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審核制度。
一、成立審核領導小組
組長:裘冠華
副組長:唐文珠
領導小組成員:教研組長、圖書館負責人
領導小組職責:對進校園的課外讀物做好審核,杜絕各種商業宣傳進校園,做好課外讀物進校園的'備案與登記工作。
二、審核要求
1、課外讀物進校園都要經過審核小組合議,然后通過后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要確保進入校園的課外讀物的內容在思想性、科學性和適宜性等方面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的要求,體現素質教育導向。要以“有效服務教育教學、不增加教師工作和學生課業負擔”為原則。合理選用課外讀物,遵循“按學生人數1:1購置學年讀物數量”。
3、凡未經審核的課外讀物,一律禁止在校園內傳播。
4、堅持“紅線”思維,規范課外讀物推薦、征訂。學校嚴肅學生課外讀物推薦、征訂紀律,未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學校不組織任何學生課外讀物的推薦、征訂。凡觸犯規程,嚴肅處理:
(1)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的
(2)引導、暗示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圖書的
(3)未經同意,組織學生、家長下載各類學習平臺、安裝App,或網上學習資料、讀物征訂的
對上述違規行為并造成不良影響的部門、教師要嚴肅訓責。
學生讀物管理制度3
為落實教育部《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規范學校課外讀物進校園的管理,充分發揮課外讀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進入我校的課外讀物必須符合教育部頒發的《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的規定。
二、 原則上學校每學年推薦一次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程序為初選、評議、確認、報備四個環節。學校教導處、任課教師和圖書館管理員提出初選目錄;各學科分管領導負責審讀,對選自國家批準的`推薦目錄中的讀物,重點評議適宜性,對其他讀物要按推薦原則、標準、要求全面把關,提出評議意見;學校組織審查小組負責審核把關,統籌數量種類,確認推薦結果,公示并上報區教育局相關部門備案。
三、 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目錄向學生家長公開,自愿購買為原則,禁止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學校不得組織統一購買。學校要對家長自主購買推薦目錄以外的課外讀物進行指導。
四、 學校圖書館購買課外讀物按照《中小學圖書館(室)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五、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通過舉辦講座、培訓等活動銷售課外讀物。
六、 原則上不鼓勵學生自帶課外讀物進校園,如確有需要,須由家長事先向班主任報備并得到許可。
七、 受捐贈的課外讀物要明確來源,由學校進行審核把關,上報區教育局相關部門備案。
八、 針對進校園課外讀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制定應急預案,定期對校園推薦圖書進行清理,發現問題讀物應及時、有效處置,消除不良影響。
九、 落實學校圖書館管理人員資格準入制度,完善引進、崗位聘用、培訓進修、績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強化圖書采購人員責任意識,切實做到“供貨渠道正規,圖書來源可靠,采購流程規范,切實保證質量”。
十、 對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需要追究其他紀律或法律責任的,依紀依法移交相應主管部門處理。
學生讀物管理制度4
1、學校成立讀物進校園審核領導小組,全面進行讀物管理。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嚴格按照《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采購規范的課外讀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進校銷售課外讀物(含數字出版產品),禁止任何人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
3、清理班級和圖書館所有書籍,保證校內圖書符合要求。
4、每學年參照《教育部推薦新課標中小學課外閱讀書目》向孩子推薦課外讀物,設立班級讀書角,優化校園閱讀環境,開展形式多樣的閱讀活動,提高閱讀興趣,培養良好閱讀習慣。
5、對孩子攜帶進入校園的讀物進行管理,發現問題讀物及時處置,消除不良影響。
6、家長應在正規渠道購買課外讀物,重視課外讀物價值取向購買符合孩子認知發展水平,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積極向上的.正版書籍,對于不適當的書籍要及時禁止閱讀
7、保證孩子每天課外閱讀時間不少于30分鐘,倡導親子閱讀教育孩子愛護圖書。
8、控制教輔種類堅持一科一輔的原則,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英語選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一二年級語文,數學不征訂購二類輔資料。禁止教師、家委會推薦或要求學生
9、強化督導落實。學校采取多種形式嚴查各班亂征訂購買教輔資料和強制或推薦暗示學生在特定地方購買圖書情況,一經學校發現將取消教師職務晉級、評先評優資格。
學生讀物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豐富學生閱讀內容,拓展閱讀活動,規范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防止問題讀物進入校園(含幼兒園),充分發揮課外讀物育人功能,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課外讀物是指教材和教輔之外的、進入校園供小學生閱讀的正式出版物(含數字出版產品)。
第三條 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有關政策,明確推薦標準與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課外讀物進校園工作的全面指導與管理。地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把握課外讀物進校園情況,負責進校園課外讀物的監督檢查。本校根據實際需要做好課外讀物推薦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學校課外讀物推薦工作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堅持以下原則:
1、方向性。堅持育人為本,嚴把政治關,嚴格審視課外讀物價值取向,助力學生成為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的時代新人。
2、全面性。堅持“五育”并舉,著眼于學生全面發展,圍繞核心素養,緊密聯系學生思想、學習、生活實際,滿足中小學生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等方面的閱讀需要,全面發展素質教育。
3、適宜性。符合中小學生認知發展水平,滿足不同學段學生學習需求和閱讀興趣。課外讀物應使用綠色印刷,適應青少年兒童視力保護需求。
4、多樣性。兼顧課外讀物的學科、體裁、題材、國別、風格、表現形式,貫通古今中外。
5、適度性。學校和教師根據教育教學需要推薦的課外讀物,要嚴格把關、控制數量。
第五條 進校園課外讀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標準:
1、主題鮮明。體現主旋律,引領新風尚,弘揚民族精神、時代精神、科學精神,彰顯家國情懷、社會關愛、人格修養,開拓國際視野,涵養法治意識。
2、內容積極。選材積極向上,反映經濟社會發展新成就、科學技術新進展,以及人類文明優秀成果,具有較高人文、社會、科學、藝術等方面價值。選文作者歷史評價正面,有良好的社會形象。
3、可讀性強。文字優美,表達流暢,深入淺出,具有一定的啟發性、趣味性。
4、啟智增慧。能夠激發學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創造力,增長知識見識,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增強綜合素質。
第六條 違反《出版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或選用為中小學生課外讀物:
(一)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污蔑、丑化黨和國家領導人、英模人物,戲說黨史、國史、軍史的;
(二)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有反華、辱華、丑華內容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四)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五)存在違反宗教政策的內容,宣揚宗教教理、教義和教規的;
(六)存在違反民族政策的內容,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不尊重民族風俗、習慣的;
(七)宣揚個人主義、新自由主義、歷史虛無主義等錯誤觀點,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傾向,格調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揚超自然力、神秘主義和鬼神迷信,存在色情、暴力、邪教、賭博、毒品、引誘自殺、教唆犯罪等價值導向問題的;
(九)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十)存在科學性錯誤的;
(十一)存在違規植入商業廣告或變相商業廣告及不當鏈接,違規使用“教育部推薦”“新課標指定”等字樣的;
(十二)其他有違公序良俗、道德標準、法律法規等,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第七條教務處是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責任主體,負責組織本校課外讀物的遴選、審核工作。
第八條 進校園課外讀物原則上每學年推薦一次。推薦程序應包括初選、評議、確認、備案等環節。學校組織管理人員、任課教師和圖書館管理人員提出初選目錄;學科組負責審讀,對選自國家批準的推薦目錄中的讀物,重點評議適宜性,對其他讀物要按推薦原則、標準、要求全面把關,提出評議意見;學校組織專門小組負責審核把關,統籌數量種類,確認推薦結果,公示并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 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目錄要向學生家長公開,堅持自愿購買原則,禁止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學校不得組織統一購買。
對家長自主購買推薦目錄之外的課外讀物,學校要做好指導工作。
學校圖書館購買課外讀物按照《中小學圖書館(室)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加強其他渠道進校園課外讀物的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通過舉辦講座、培訓等活動銷售課外讀物。
學校明確受捐贈課外讀物來源,由學校或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把關,明確價值取向和適宜性把關要求。
第十一條 學校大力倡導學生愛讀書、讀好書、善讀書,設立讀書節、讀書角等,優化校園閱讀環境,推動書香校園建設。注重開展形式多樣的`閱讀活動,提高學生閱讀興趣,培養良好閱讀習慣。發揮家長在學生課外閱讀中的積極作用,營造家校協同育人的良好氛圍。建立閱讀激勵機制,鼓勵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將書香校園建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納入相關表彰獎勵中,學校要采用適當的形式表彰閱讀活動表現突出的師生。
第十二條 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學校加強對學生攜帶進入校園讀物的管理,發現問題讀物應及時予以有效處置,消除不良影響。
第十三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長室責令限期改正,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予以處理;需要追究其他紀律或法律責任的,依紀依法移交相應主管部門處理。
(一)進校園課外讀物未按規定程序組織推薦的;
(二)進校園課外讀物不符合本辦法原則、標準、要求的;
(三)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的;
(四)接受請托、牟取不正當利益的;
(五)有關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規干預課外讀物推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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