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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論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項目部財務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承攬的工程項目實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項目部配備的財務人員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對公司財務部負責。
第三條本辦法包括貨幣資金管理、財務物資管理、項目核算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及報表模板附件等內容。
第二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公司下轄的工程項目部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條備用金定額根據工程項目合同造價、人員配置等相關情況,由公司財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第六條備用金定額如不能滿足項目部需要,可由項目經理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書面申請,上報公司財務部,經審核通過后依據新的備用金定額執行。
第七條備用金使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臨時用工勞務報酬支出
2、臨時急需物資及小規模用料采購支出
3、施工及辦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購支出
4、機械設備低值零配件采購及修理支出
5、項目部人員差旅費用支出
6、施工用水電支出
7、項目部招待費支出
8、項目部食堂采購支出
9、經公司批準的其他項目支出
第八條項目部財務人員進駐后,應盡快到最近的銀行營業網點開立臨時存款賬戶,備用金由公司財務部通過銀行轉賬劃撥。
第九條項目部支付給各分包隊伍的工程款項、預付工程款和備料款等均須通過銀行轉賬辦理,不得支付現金。
第十條項目部才財務人員應根據工程項目造價、金融機構路途遠近等因素確定庫存現金的最低金額,為確保安全項目部財務部門不得保留過多的庫存現金。
第十一條項目部財務人員應建立《轉賬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薄》、《現金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薄》,詳細登記每張支票的使用情況,登記薄應當包括單不限于以下內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額和用途
3、使用部門
4、經手人簽字
第十二條作廢的支票應連同支票存根粘貼,統一保管,并在騎縫處加蓋作廢章。
第十三條不同開戶銀行的支票應建立不同的《使用情況登記薄》,分別記錄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項目部財務人員每月應對每個存款賬戶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連同當月《銀行存款對賬單》上報至公司財務部一份、項目經理一份、自留存檔一份。
第三章財產物資管理辦法
第一節工程物資管理
第十五條項目部工程物資主要由公司根據項目的施工需求統一采購調撥,項目應由公司物資采購部門派專人進行管理,并建立嚴格的收發存統計和匯報體系。
第十六條工程物資的收入、發出和調撥必須要有物資保管部門填寫相關憑證,要求摘要清楚、數據準確、簽字明責完整、上報及時。
第十七條項目部財務人員對工程物資的收發存進行核算和監督管理,并根據工程工期的長短會同物資管理人員合理安排定期盤點,編制盤點明細表上報公司。
第十八條工程物資購入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發出每月加權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條工程物資根據公司統一規定分類編號。
第二節機械設備管理
第二十條項目部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由公司統一購買或租賃后統一調撥至施工現場,項目部也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聯系租賃機械設備,報經公司批準后進行租賃。
第二十一條項目部臨時短期用機械設備可由項目部自行聯系租賃,但是價格不得高于當地同類機械設備的租賃價格。
第二十二條項目部自行租賃的機械設備應保證能夠滿足施工需求,不得影響工期和工程質量,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項目部自行承擔,相關經手人員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對于公司自有設備的調撥,項目部應建立機械設備臺賬,并從公司設備管理和財務部門及時獲得機械設備的'調撥單和相關基礎信息,如價值、折舊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相關規章制度
第一節職工借款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項目部財務人員應嚴格控制職工個人借款的數額及期限,一般情況下個人因私借款應在下月工資發放前償還,否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如果因情況實屬特殊,經項目經理批準后可以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二十五條個人因私借款金額須嚴格控制,一般情況下個人累計借款余額不得超過兩個月工資總額,特殊情況下經項目經理批準可以放寬余額限制,但是累計借款余額不得超過三個月工資總額。
第二十六條對于采購人員的備用金借款應設定最高限額,并逐月檢查監督,采購備用金借款余額不得超支50%。
第二十七條個人借款應填寫《職工個人借款申請單》,詳細填寫日期、用途、金額以及預計歸還期限等內容。
第二十八條借款申請要求內容詳盡、字跡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寫金額相同,相關內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則視為該借款申請無效。
第二十九條借款申請應由項目經理和項目部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借出,項目部出納必須嚴格審查相關人員簽字手續,嚴禁在沒有主管領導簽字同意的情況下借出款項。
第三十條出納人員應當定期將個人因私借款申請交由會計進行賬務處理,會計須按借款人設立明細賬戶,以方便核算和監督個人借款情況。
第三十一條財務人員應于每月月末編制《個人借款情況統計明細表》,按借款人詳細列示借款余額、期限等內容,報項目經理,對于超過期限的個人借款應及時催繳。
第三十二條借款人員歸還借款時,出納應開具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不得將借款申請返還給借款人。
第二節報銷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個人因公出差或進行相關采購報銷,必須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關票據和發票。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審核報銷發票,要求必須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須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項目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自行監督審核職責,對于不符合規定的發票退回不予報銷,對于涉嫌偽造發票騙取報銷款項的應將發票扣留,報告項目經理請求處理意見。
第三十六條報銷人因公出差報銷,必須在出差歸來當月工資發放前辦理報銷手續,否則不予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報銷人必須憑相關票據和發票填寫報銷申請,并妥善粘貼單據,填寫報銷金額和報銷理由。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2
1、項目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小組組長,施工隊隊長、安質工程師為副組長,各施工隊安全員為組員,協助項目經理監督、檢查日常安全生產。
2、經理部及各施工隊必須經常性的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的有關知識、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記錄。
3、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4、項目經理、安質工程師和各施工隊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檢查,檢查的重點是防機械傷人、防觸電、防火災、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別是本工程位于林區施工,應非常注意防火。進場施工人員嚴禁吸煙,嚴禁在林區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災。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定計劃,限期整改。
5、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勞動安全紀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嚴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業,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施工現場,爆破警戒區。
6、施工各現場必須設置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
7、發生傷亡事故后,應當保護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或有關領導,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項目部將對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安全事故責任人按有關條例進行處罰,對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處以50~100無的罰款。對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將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追究施工隊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3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認真貫徹有關建筑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持“管工程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工程建設工作的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各單位要根據施工安全的需要,建立、健全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各單位要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工程建設期和年度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項目安全生產委員會審議后,組織落實,并報企業主管部門備案。
4、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
5、項目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應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研究解決項目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問題。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傳達上級安全文件、會議精神,通報安全生產情況,檢查和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6、企業和各單位在簽訂工程管理合同時,要將安全生產要求列入技術和商務條款中,要根據有關法規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確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財務的領導,理順公司本部與工程項目部的財務關系,明確其各自的工作職責和管理權限,根據公司建立“大財務”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項目財務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項目部。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三條財務機構設置:
(一)公司設財務部,負責全公司財務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項目部設相應財務機構,負責所在項目財務工作;
(三)各工程項目部財務機構人員由公司統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項目部行政領導和公司財務部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第四條公司財務部管理職責:
(一)負責擬定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財務控制體系;
(二)負責公司本部會計核算和財務報表編制工作;
(三)負責公司資金調度和管理,根據需要對項目部資金進行調度;
(四)負責擬定、審核項目融資方案和相關文件,并組織實施;
(五)負責公司金融風險,建立財務風險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控制公司財務風險;
(六)負責擬定公司資產管理和處置辦法并參與實施,審核項目部資產處置方案;
(七)負責公司稅收籌劃和處理工作,協助項目部處理相關稅務事宜;
(八)負責財務分析,為決策提供支持;
(九)負責外派項目會計的管理,指導下屬項目部的財務工作。
第五條公司各工程項目部財務機構管理職責:
(一)執行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負責本項目部的財務會計工作,保證完成各項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三)根據本項目部生產經營情況,正確設立會計賬薄、審核各項收支,按會計制度規定處理會計業務,使項目部的各種報表、帳簿、憑證內容真實、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四)配合審計單位做好每個基建項目的審計工作,及時提供各種數據及資料;
(五)做好經濟合同的財務管理,定期與供應單位,分包單位、建設單位核對往來賬目,及時、準確收支貨款、工程分包款、人工費、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
(六)進行財產物資管理,做好財產保全工作;
(七)負責營業稅及相關稅費的納稅申報和繳納;
(八)及時處理財務工作相關事宜。
第三章資金與計劃
第六條工程項目部資金主要來源:
(一)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備料款及工程進度預付款;
(二)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結算款;
(三)應付未付款項;
(四)公司本部撥付及內部單位的往來資金;
(五)其它來源。
第七條工程項目部資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項:
(一)工程用物資、設備的采購;
(二)職工工資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費;
(四)繳納稅費;
(五)規定的各種應上交款項;
(六)支付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第八條工程項目部如需開設銀行帳戶,必須報經公司財務部門審核和總經理批準,嚴格按規定履行手續;同時,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紀律,建立嚴密的內部牽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則不得擅自開設任何形式的銀行賬戶。
第九條工程項目部的資金,由公司統一管理,其調配權屬公司,工程項目部實現的合同收入結算后統一匯入公司指定帳戶。資金運用要嚴格執行公司有關的資金管理規定。
第十條工程項目部不設立現金庫,其現金支出在出納臨時結算卡(個人賬戶)中開支。需要用現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實際報銷金額劃入出納臨時結算賬戶,該臨時結算賬戶不留余額。
第十一條工程項目部要定期編制財務資金計劃,實行資金按計劃管理。未列入計劃的工程支出,未經本部批準不得列支。
第四章成本與稅費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和公司費用開支標準,嚴格劃清成本開支界限,間接費開支要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費用開支辦法,并如實在項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條材料采購必須嚴格執行公司有關物資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盤點工作。采用移動平均法,購入后被領用的工具、器具及辦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必須履行物資保管責任轉移的相關手續,領用后轉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資管理臺賬。
第十四條項目部要設置存貨實物賬,建立存貨計量、驗收、入庫、出庫、盤點、對賬制度,賬、卡、物必須相符,盤盈、盤虧要按規定處理。項目會計在月末審核庫管員編制的材料購銷存明細表后,再編報材料購銷存匯總表送交公司財務部。存貨計入成本要以出庫單(領料單)和存貨成本分配表為原始憑證。
第十五條根據需要配備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卡及臺帳,做到帳卡相符、帳實相符。所配備的機械設備按規定足額提取折舊費。調入的機械設備,及時辦理交接手續。項目部對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只有使用、管理權,沒有所有權,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經濟擔保。
第十六條對于工程項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臨時設施,應由項目部自行建造,其費用由項目成本負擔。對于周轉性費用的臨時設施(如活動房屋等),其攤銷費用由項目成本負擔。工程完工后能及時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規定報批后處置。
第十七條營業稅及其附加費由項目部按規定在工程所在地計繳。
第五章清算與監督
第十八條工程項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應對各債權、債務和往來款項清算完畢。對竣工時仍清算不完的,提出處理意見并報經公司主要領導同意后轉公司繼續清理。
第十九條工程項目部解散時剩余財產物資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自購的固定資產調公司管理,調入的固定資產移交原調出單位或調入公司,交接雙方應及時辦理驗收交接手續;
(二)購置的辦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工程部研究處理意見并辦理調撥、報廢、變賣等手續;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資按質論價處理,發生的損益由工程部負擔;
(四)項目部對準備處理的剩余財產物資必須經過材質、技術鑒定,確定處理價格,填制鑒定清冊交工程部門辦理,任何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二十條工程竣工后,編制竣工決算,協助建設單位向接管單位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同時對該項目的財務狀況、工作質量等進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總結。
第二十一條對確實在短期內無法處理的遺留問題,工程部應向公司專題處理報告,經公司決定同意后轉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妥善保管財務會計資料并按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辦理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工程項目部解散時,會計檔案移交給公司檔案部門。
第二十三條工程項目部必須遵守國家財經紀律,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主動接受公司財務監察和審計監督。
第六章財務報告
第二十四條工程項目部主辦會計應于每月21日結賬,并于每月26日前回公司對賬,將當月核算原始資料移交本部主管會計人員。
第二十五條工程項目部應于每月26日前按統一格式向公司財務部報送財務月報,包括“資產負債表”、“工程成本明細表”、“材料收、發、存明細表”、“現金收支月報表”、“債權、債務月報表”等,并于每周末報送現金收支周報表。財務報表一經確定,不能隨意修改。
第二十六條工程項目部應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月末和工程決算后向公司報送財務決算報告(報表的種類與每月報送的報表種類相同)并附相應的財務說明書。說明書應重點說明生產經營狀況,資金增減和周轉情況,成本狀況,財產物資變動,工程結算以及對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工程項目部每季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財務部草擬,行政人力資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訂。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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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是為施工項目實現安全生產開展的管理活動。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落實安全管理決策與目標,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傷害,減少事故損失為管理目的。
一、落實安全責任、實施責任管理
施工項目經理部承擔控制、管理施工生產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目標的責任。因此,必須同時承擔進行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的責任。
1、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2、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及時報告。
①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②各級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③全員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從經理到工人的生產系統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做到橫向到邊,人人負責。
3、施工項目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并得到認可。
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分別通過企業、施工項目的安全審查,取得安全操作認可證,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除經企業的安全審查,還需按規定參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監察部核發的《安全操作合格證》,堅持“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項目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施工項目經理部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項目經理部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項目經理部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做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與訓練
進行安全教育與訓練,能增強人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知識,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失誤。安全教育、訓練是進行人的行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進行安全教育、訓練要適時、宜人,內容合理、方式多樣,形成制度。組織安全教育、訓練做到嚴肅、嚴格、嚴密、嚴謹,講求實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①具有合法的勞動手續。臨時性人員須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接受入場教育后,才可進入施工現場和勞動崗位。
②沒有癡呆、健忘、精神失常、顛癇、腦外傷后遺癥、心血管疾病、暈眩、以及不適于從事操作的疾病。
③沒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處理、反饋信息的能力。
④具有適于不同層次操作所必須的文化。
⑤輸入的勞務,必須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質。經過正規訓練、考核,輸入手續完善。
2、安全教育、訓練的目的與方式。安全教育、訓練包括知識、技能、意識三個階段的教育。進行安全教育、訓練,不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產知識,而且能正確、認真的在作業過程中,表現出安全的行為;安全知識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產操作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技能訓練,使操作者逐漸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獲得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減少操作中的失誤現象。
3、安全教育的內容隨實際需要而確定
①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對學徒工、實習生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重點偏重一般安全知識,生產組織原則,生產環境,生產紀律等。強調操作的非獨立性。對季節工、農民工三級安全教育,以生產組織原則、環境、紀律、操作標準為主。
②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③安全意識教育的內容不易確定,應隨安全生產的形勢變化,確定階段教育內容。可結合發生的事故,進行增強安全意識,堅定掌握安全知識與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訓教育。
④受季節、自然變化影響時,針對由于這種變化而出現生產環境、作業條件的變化進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強安全意識,控制人的行為,盡快地適應變化,減少人失誤。
⑤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勵操作者實行安全技能的自覺性。
4、加強教育管理,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①教育內容全面,重點突出,系統性強,抓住關鍵反復教育。
②反復實踐。養成自覺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習慣。
③使每個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果。鼓勵受教育者樹立堅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養成安全操作的良好習慣。
④告訴受教者怎樣做才能保證安全,而不是不應該做什么。
⑤獎勵促進,鞏固學習成果。
5、進行各種形式、不同內容的安全教育,都應把教育的時間、內容等,清楚的記錄在安全教育記錄本或記錄卡上。
三、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檢查的形式有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1、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事故處理。
①施工項目的安全檢查以自檢形式為主,是對項目經理至操作,生產全部過程、各個方位的全面安全狀況的檢查。檢查的重點以勞動條件、生產設備、現場管理、安全衛生設施以及生產人員的行為為主。發現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時,必須果斷的消除。
②各級生產組織者,應在全面安全檢查中,透過作業環境狀態和隱患,對照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檢查對安全生產認識的差距。
③對安全管理的檢查,主要是:安全生產是否提到議事日程上,各級安全責任人是否堅持
“五同時“;業務職能部門、人員,是否在各自業務范圍內,落實了安全生產責任。專職安全人員是否在位、在崗;安全教育是否落實,教育是否到位;工程技術、安全技術是否結合為統一體;作業標準化實施情況;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事故處理是否符合規則,是否堅持
“四不放過“的原則。
2、安全檢查的組織
①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規模、時間、原則、處理、報償全面落實。
②成立由第一責任人為首,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
③安全檢查必須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準備、有整改,有總結,有處理。
3、安全檢查的準備
①思想準備。發動全員開展自檢,自檢與制度檢查結合,形成自檢自改,邊檢邊改的局面。使全員在發現危險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險因素中受到教育,從安全檢查中受到鍛練。
②業務準備。確定安全檢查目的、步驟、方法。成立檢查組,安排檢查日程。分析事故資料,確定檢查重點,把精力側重于事故多發部位和工種的檢查。
規范檢查記錄用表,使安全檢查逐步納入科學化、規范化軌道。
4、安全檢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檢查方法和安全檢查表法。
①一般方法。常采用看、聽、嗅、間、測、驗、析等方法。
看:看現場環境和作業條件,看實物和實際操作,看記錄和資料等。
聽:聽匯報、聽介紹、聽反映、聽意見或批評,聽機械設備的運轉響聲或承重物發出的微弱聲等。
嗅:對揮發物、腐蝕物、有毒氣體進行辨別。
問:評影響安全問題,詳細詢問,尋根究底。
查:查明問題、查對數據、查清原因,追查責任。
測:測量、測試、監測。
驗:進行必要的試驗或化驗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隱患、原因。
②安全檢查表法。是一種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過事先擬定的安全檢查明細表或清單,對安全生產進行初步的診斷和控制。
安全檢查表通常包括檢查項目、內容、回答問題、存在間題、改進措施、檢查措施、檢查人等內容。
5、安全檢查的形式
①定期安全檢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動計劃,有較一致時間間隔的安全檢查。定期安全檢查的周期,施工項目自檢宜控制在7~10天。班組必須堅持日檢。季節性、專業性安全檢查,按規定要求確定日程。
②突擊性安全檢查。指無固定檢查周期,對特別部門、特殊設備、小區域的安全檢查,屬于突擊性安全檢查。
③特殊檢查。對預料中可能會帶來新的危險因素的新安裝的設備、新采用的工藝、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項目,投入使用前,以“發現“危險因素為專題的安全檢查,叫特殊安全檢查。
特殊安全檢查還包括,對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電動工具,電氣、照明設備,通風設備,有毒有害物的儲運設備進行的安全檢查。
6、消除危險因素的關鍵。安全檢查的目的是發現、處理、消除危險因素,避免事故傷害,實現安全生產。消除危險因素的關鍵環節,在于認真的整改,真正的、確確實實的把危險因素消除。對于一些由于種種原因而一時不能消除的危險因素,應逐項分析,尋求解決辦法,安排整改計劃,盡快予以消除。
安全檢查后的整改,必須堅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險因素長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對檢查后發現的危險因素的消除態度。三定即定具體整改責任人;定解決與改正的具體措施,限定消除危險因素的整改時間。在解決具體的危險因素時,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夠解決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堅決的組織整改。自己解決有困難時,應積極主動尋找解決的辦法,爭取外界支援以盡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責任推給上級,也不拖延整改時間,以盡量快的速度,把危險因素消除。
四、作業標準化
在操作者產生的不安全行為中,由于不知正確的操作方法,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驟,堅持自己的操作習慣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學的作業標準規范人的行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失誤。
1、制定作業標準,是實施作業標準化的首要條件
①采取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者三結合的方式,根據操作的具體條件制定作業標準。堅持反復實踐、反復修訂后加以確定的原則。
②作業標準要明確規定操作程序、步驟。怎樣操作、操作質量標準、操作的階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狀態等,都要做出具體規定。
③盡量使操作簡單化、專業化,盡量減少使用工具、夾具次數,以降低操作者熟練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業標準盡量減輕操作者的精神負擔。
④作業標準必須符合生產和作業環境的實際情況,不能把作業標準通用化。不同作業條件的作業標準應有所區別。
2、作業標準必須考慮到人的身體運動特點和規律,作業場地布置、使用工具設備、操作幅度等,應符合人機學的要求。
①人的身體運動時,盡量避開不自然的姿勢和重心的經常移動,動作要有連貫性、自然節奏強。如,不出現運動方向的急劇變化;動作不受限制;盡量減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數;肢體動作盡量小。
②作業場地布置必須考慮行進道路、照明、通風的合理分配,機、料具位置固定,作業方便。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6
1、項目部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全員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每周應有一次安全例會,做到安全教育警鐘長鳴。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每人罰款50元,現場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對項目部加罰500元;高空作業(2米以上)必須系安全帶,違者每人罰款50元,責任主管部門未提供安全帶的,對責任主管部門加罰300元。
3、參加施工人員,嚴禁酒后作業,如有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械工及場區內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違者罰款50元/人次。
5、嚴禁穿拖鞋、高跟鞋等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50元。
6、臨時施工用電,應在電源總開關處設觸電保護器或漏電開關,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裝置,如發現有一項不符合用電要求的,每項罰款100元;現場架空線路對地距離不低于3米,不允許將電線綁在鋼腳手架上,違者罰款100元。
7、電線、電纜等必須由專職值班電工裝設,不允許私拉亂扯;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保險絲,禁止用鋼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違者罰款50元。
8、使用移動電氣設備,操作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膠底鞋,必要時應有輔助拖線,否則罰款50元。
9、嚴禁乘坐卷揚機吊盤或吊藍上、下人,違者對操作者和乘坐者各罰款100元。
10、木工、機械轉動部分必須有防護罩,圓盤機上有防護罩殼,平刨必須有護手裝置,否則罰款50元。
11、禁止高空向下拋扔任何物品,否則罰款200元,如出現事故,并追究責任人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禁止施工工地燒電爐或燒木材,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3、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于出入口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層間距不小于500mm,非出入口處及通道兩側應嚴密封閉;卷揚機、攪拌機必須設防雨、防砸的操作棚;現場施工機械必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
14、禁止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若發現經勸阻不改者,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7
裝飾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交于各項專業技術管理。其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一、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實施責任
1、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2、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責任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施工項目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并得到認可。
4、施工項目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項目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項目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作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二、項目安全員安全教育與訓練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一定的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2、安全教育、訓練。
3、全教育的內容碎實際需要而確定。
a、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
b、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c、結合生產組織安全技能訓練,干什么訓練什么,反復訓練,分步驗收。
d、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4、加強教育管理,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a、教育內容全面,突出重點,系統性強,抓住關鍵反復教育;
b、反復實踐,養成自覺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習慣;
c、使每個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果。
d、告訴受教育者怎樣做才能安全,而不是不應該做什么;
e、獎勵促進,鞏固學習成果;
三、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檢查的形式有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三種。
四、安全管理要點:
1、裝飾工程施工多發事故:
a、火災;
b、觸電;
c、物體打擊;
d、機械傷害;
e、高處墜落。
2、安全用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a、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日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培訓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保衛、防火工作檢查,建立保衛、防火工作檔案;
b、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采取防凍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c、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d、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e、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f、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上級機關批準并與建設單位簽訂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g、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必要時,應設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現場明火管理:
1、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準,使用明火要遠離易燃物,并備有消防器材。使用無齒鋸,需開具用火許可證;
2、電、氣焊工作人員均應受專門培訓,持證上崗。作業前辦理用火手續,并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隨身攜帶滅火器具;
3、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4、油漆施工注意通風,嚴禁煙火,防止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防止物體打擊及高空墜落的措施:
1、止物體打擊事故的措施:
a、進入現場的人員戴安全帽;
b、高空作業的人員應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隨手放入工具袋,嚴禁向下拋擲物品;
2、防止機械傷害事故要點
a、圓鋸的傳動部分應裝防護罩。
b、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需裝不少于108°的防護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產現場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各項施工生產任務安全順利地完成,根據國家及局有關規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項目經理部所有部門及施工隊伍。
第三條:施工xx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項目的施工xx設計或施工方案,必須有單項的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安全技術措施,工程不得進行施工。
2、安全技術措施必須依據國家和地方以及行業的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制定。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全面,并具有針對性。要根據施工工程的結構特點、施工方法、施工機具設備、作業環境、各類施工人員的素質等實際情況,明確具體地提出應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項。防止口號式、一般化。
4、施工現場需要的暫設電氣工程,必須納入施工xx設計之中。要有設計、有計劃、有平面布置圖、有說明。
5、施工xx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參與意見,并經過項目總工程師審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難、險工程需報公司審核批準。
第四條: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必須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1、xx、隧道、吊裝、水上和水下作業、深坑、滑模、搭設和拆除高大腳手架、橋架、挑架、掛籃等特殊架子、施工臨時便橋、碼頭等,在施工前必須編制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2、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據,嚴格標準,由計算、有詳圖、有說明、有審批。
3、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公司總工程師指定的具備相應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編制,并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第五條:必須嚴格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各分項工程開工前,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工地負責人、各施工隊負責人進行詳細的書面交底,并向參加施工的全體從業人員進行現場交底。書面交底應一式三份,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工地負責人各執一份,另一份交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工地負責人要分別在每一份書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簽字。安全技術措施得以落實后,工地負責人必須請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指派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驗收,方準進行下一步施工。
2、兩個及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工地負責人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隊或工班負責人進行交叉作業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3、各施工隊負責人每天要向本隊的從業人員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術復雜、連續多天從事一項工作的要進行書面交底。
4、各級書面的交底書,要有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人簽字。
5、各級書面的交底書,要按分項工程歸放在一起,以便備查。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9
第一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1、公司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法規,決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領導并支持安全管理及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4)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地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2、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責任制
(1)對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要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文明生產體系,定期監督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及遵章守紀教育。
(3)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并監督實施,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問題,督促全體職工做好本職工作,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中的先進和科學的管理經驗。
(4)組織領導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5)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監督實施。
3、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安全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公司技術現狀,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方案和公司目標,并檢查實施情況。
(2)對各單位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全面負責,對安全技術工作實行“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及時研究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3)負責組織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安全技術深入到各個施工環節,具有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達到科學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4)配合其他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特別對外來勞務人員的進場培訓),大力推動科技進步,不斷提高全員職工的安全技術水平和預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5)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特殊施工工藝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監督現場實施,同時有審查、修定不符合實際的安全要求及技術條例規程等責任。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檢查實施情況。
(7)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各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綜合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針對查出的問題責成分公司、項目部限期整改。
4、工程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1)積極貫徹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開展危險預知活動,逐級建立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監督檢查,并每月在公司生產例會上匯報安全生產動態。
(5)協助領導組織好定期和不定期綜合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司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6)按照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及時向公司領導建議獎勵安全生產工作好的和處罰安全生產工作差的分公司、項目部,要有理由、事實和依據。
(7)正確使用防暑降溫、防凍保護費用,確保按標準發放并進行監督。
(8)參加因工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分析,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9)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5、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項目經理必須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對項目工程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情況,制定本項目工程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項目部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在組織項目工程施工時,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系和人員,并明確各業務人員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5)組織勞務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要對本項目部人員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7)領導、組織施工現場進行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要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8)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6、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本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措施、施工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和工程部,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組織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堅決杜絕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安全隱患,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
(8)參加配合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7、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3)經常檢查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設施及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格后簽字驗收方能使用。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不定期組織各班組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有關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組織整改存在的問題。
(5)發現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8、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積極貫徹和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2)制定安全作業巡視計劃,進行方針目標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視記錄,對巡視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本人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工程有關負責人,并可以越級上報公司。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3)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制定安全制度。
(4)對廣大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的培訓考核,辦理上崗證的復查工作。
(5)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及時掌握施工現場安全信息,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分析安全動態,提出改進意見,制止違章作業,排除安全隱患。
(7)鑒定專控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其勞保用品質量和正確使用。
(8)參加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和分析,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9、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根據本班組人員的技術、體系、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組織本班組職工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章制度,對新調入的工人進行現場安全教育。
(3)作業前,要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安全交底,虛心聽取工人的合理化建議,并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
(4)有權對作業環境、機具、設備、安全防護設施(作業區)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提出整改意見,協助完善。
(5)有權對違反安全紀律、違章作業、違反技術操作規程作業等人員進行批評、警告,有向上級報告的責任,領導班組文明生產,做到工完場清。
(6)每天應組織進行一次班組自檢、互檢活動,做好記錄,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糾正,并及時將有關較大安全隱患問題上報項目經理。
(7)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第二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公司每兩周對所建工程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制訂整改措施,次周二復查。項目工程連續兩次檢查、復查不合格,給予項目部3000元經濟處罰并停工限期整改。
2、各分公司、項目部、勞務公司要嚴格按照住建部建質【2008】91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及專職安全員配備辦法》要求配備專職安全員,如發現安全員配備不全給予1000元罰款,責令其配齊安全員。
3、項目經理、安全員隨時隨地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做好檢查、復查記錄。
4、項目部督促施工班組要每天召開班前活動會,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產注意事項,班前班后對作業環境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5、施工現場每個工種在作業前都要對施工機具和作業環境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活動。
第三章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1、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公司組織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培訓學習,取得上崗證后方能上崗操作。
3、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知本職工作和工作范圍、服從領導的安排和指揮。
2、特種作業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擅自把機械、機具交給無證人員使用,如有發現給予200元處罰;若由此發生安全事故,當事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當事人、安全員、項目經理500—20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班前班后檢查本人所使用的機械、機具,并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嚴禁機械、機具帶病工作。
4、特種作業人員嚴禁酒后操作,如有發現給予當事人1000元處罰。
第五章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根據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一章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施工現場若發生以上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及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責任人一定數量的經濟處罰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2、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
(1)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100萬元的安全事故。由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總經理及相關責任人2000—10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10萬元的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公司安全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1000—5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安全員、項目經理500—2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傷亡事故發生后,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者,立即書面上報公司。
4、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5、對事故的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職工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6、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的分公司、項目部、勞務公司,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六章門衛制度
1、門衛人員不得監守自盜。
2、門衛人員對進、出場材料、機械車輛進行檢查并做好出入登記。
3、門衛人員對進場人員要求必須佩戴安全帽。
第七章消防保衛制度
1、建立消防保衛組織,配備義務消防隊員,定期進行教育培訓。
2、提高認識,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分工到人。
3、施工現場滅火器的配備
(1)、一般設施區每100平方米配備兩個10L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滅火器。
(3)、倉庫或材料堆場內,應根據滅火對象的特性、分組布置酸堿、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每組滅火器不應少于四個,每組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30m。
(4)、各工種要嚴格按照以下防火要求進行作業,施工中發現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責任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2000元—5000元處罰。
電工
(1)、電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安裝與維修的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2)、施工現場暫設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與維修應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3)、各種電氣設備或線路,不應超過安全負荷,并要牢靠、絕緣良好和安裝合格的保險設備,嚴禁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4)、放置及使用易燃液體、氣體的場所,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及照明燈具。
(5)、定期檢查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規定,發現隱患,應及時排除。
(6)、配電盤內應保持清潔干燥,嚴禁在附近吸煙、生火及保存與配電無關的物品。
(7)、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8)、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處,各種電氣設備應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設施。
(9)、雨季前檢查避雷裝置,避雷針接點要牢固,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
倉庫保管員
(1)、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質、儲存中的防火要求及滅火方法,要嚴格按照其性質、包裝、滅火方法、儲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條件等分別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2)、嚴格按照“五距”儲存物資。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m;垛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小于0.3m;照燈具垂直下方與垛的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4)、露天存放的物品應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
(5)、物品入庫前應進行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6)、庫房門窗等應當嚴密,物資不能儲存在預留孔洞的下方。
(7)、庫房內照明燈具不準超過60W,并做到人走斷電、鎖門。
(8)、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9)、庫房管理人員在每日下班前,應對經管的庫房巡查一遍,確認無火災隱患后,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準離開。
(10)、隨時清掃庫房內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潔。嚴禁在倉庫內兼設辦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種加工作業等。
雨季、夏季施工中電器設備
(1)、雨季施工來到之前,應對每個配電箱、用電設備進行一次檢查,都必須采取相應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在雨季要隨時檢查有樹木地方電線的情況,及時改變線路的方向或砍掉離電線過近的樹枝。
(2)、雨季之前,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用儀器進行搖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避雷裝置處于良好狀態。
(3)、電石、乙炔氣瓶氧氣瓶、易燃液體等應在庫內或棚內存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曬發生起火事故。
(4)、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應遠離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產生高熱引起周圍可燃材料起火。稻草、草簾、草袋等堆垛不宜過大,垛中應留通氣孔,頂部應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發生自燃。
(5)、明火作業要嚴格審批手續,發現火情,立即撥打119報警,并積極組織人員撲救。任何個人或施工班組不經過項目部批準擅自進行明火作業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責任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xxx元處罰。
第八章廁所衛生管理規定
1、施工現場要按規定設置廁所,廁所的合理設置方案如下:
廁所的設置要離食堂30米以外,屋頂墻壁要嚴密,門窗齊全有效,便槽內鋪設瓷磚。廁所要有專人管理,應有化糞池,嚴禁將糞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溝渠中,露天糞池必須加蓋。
2、廁所定期清掃,設專人天天沖洗打掃,做到無積垢、垃圾及明顯臭味,并應有洗手水源,市區工地廁所要有水沖設施保持廁所清潔衛生。如每次檢查時發現廁所不干凈給予項目經理200元罰款。
3、廁所滅蠅蛆措施:廁所按規定采取沖水或加蓋措施,定期打藥或撒白灰粉,消滅蠅蛆。
第九章食堂衛生管理規定
1、食堂距離廁所、拉圾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物的場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場地平整、清潔、無污。
2、食堂內設置通風、排氣和污水排放設施。
3、食堂外墻面,抹灰刷白,內墻面局部貼面磚,抹水泥地面,安裝紗門窗。
4、生熟食品分開并設有標記,有防蠅設施,室內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時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衛生許可證,飲食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保持個人衛生,飲食和生活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查體,持衛生防疫部門發的健康合格證上崗。
第十章醫療保健制度
1、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對特殊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
2、對防暑降溫藥品要保證及時供應,并檢驗清涼飲料衛生狀況。
3、協助技術部門做好塵毒、噪聲的防治。
4、發生工傷事故要積極搶救治療,向事故調查組提供傷勢情況和歇工日數。
第十一章治安保衛制度
為了維護工地治安,確保工地材料不丟失和保證正常施工,特制訂以下制度:
1、項目部成立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安全員為副組長,其它管理人員及班組長為組員。
2、項目經理從整體上抓好本項目的治安綜合治理,確保項目部正常生產,各班組長具體負責本班組的治安保衛工作,搞好班組的安全生產。項目安全員及其它管理人員監督管理施工現場與周圍環境的治安保衛工作。
3、領導小組每天對工地進行治安巡邏值班。
4、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5、建立聯防體系,與當地派出所聯系,搞好治安,確保工地材料不丟失、人員不受到傷害。
第十二章施工防塵、防噪音及不擾民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水、固體廢棄物及噪聲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漿不得溢流到臨街路面,應妥善處理泥漿水,不得將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3、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工地現場融瀝青或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氣體的物質。
4、不準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筑垃圾,控制施工過程中揚塵、禁止將有毒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區內施工,對產生噪音振動的施工機械,采取有效的措施,減少噪聲擾民,夜間二十二時后,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禁止使用噪聲大的施工機械。
6、施工車輛(機具)駛出工地必須進行清掃沖洗干凈,不得污染馬路,運輸散體材料、流體材料或清運垃圾等不得撒漏飛揚污染市容,建筑垃圾運到規定的地點卸放。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10
1、目的
為了加強管理,規范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小型機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嚴防觸電、機械傷人。確保工器具的完整性,提高工器具的使用效益,制定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作業過程的小型機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引用標準及相關子系統
3.1引用標準
3.1.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1.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dl5009.1—2002
3.1.3《中國xxxxxx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
3.1.4國務院《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2相關子系統
3.2.1安健環管理
3.2.2檔案管理
3.2.3基建與生產接口管理
3.2.4糾偏與控制
3.2.5評估及改進管理
4、專用術語定義(略)
5、職責
5.1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負責人
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是本標準負責人,負責本標準的全面管理,監督檢查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參建單位執行本標準的有效性。
5.2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
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安監部主管領導是本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負責檢查本標準在本部門執行情況,對執行標準中存在的問題應積極及時予以解決或處理,負責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標準的建議,經本標準負責人同意和授權修訂本標準。
6、執行標準
6.1各施工單位應重視對小型機械、工器具的管理,必須建立統一的帳冊,明確名稱、型號、保管人、檢驗日期等,報廢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6.2所有的機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識的人掌握使用。
6.3所有的機具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鑒定。修復后的機具應試轉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登記造冊。
6.4機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報廢、已破損、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具。
6.5所有機具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定使用。必須超銘牌使用時,應經核算,采取措施并經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經領導或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
6.6所有的電動工具,絕緣工具都要按規定進行絕緣檢查,檢查后的工具應張貼合格證,注明試驗日期、下次試驗日期并登記造冊。
6.7電動工具、機具必須接地良好。
7、檢查、評價與反饋
標準執行人應經常檢查本部門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的規范性,每半年填寫一次評價表(附錄1),報標準負責人進行評價。
標準負責人根據反饋情況對各部門本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并決定是否升級。各施工單位安監部應對小型機械、工器具的安全況進行定期檢查評價,對執行不力,出現偏差和有章不循的單位應進行考核和處罰。
標準執行人必須確保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訂版本。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11
1、目的
為切實做好施工中的各項安全預防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2、適用范圍
智能化工程部工程施工項目。
3、職責
部門/崗位職責
現場施工負責人/城市負責人負責做好施工中的各項安全預防措施及安全生產的培訓。
施工員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程,作業中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
4、方法及控制過程
4.1在施工現場,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施工員在施工過程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做到安全與施工齊抓,共同努力,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4.2所有施工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穿整齊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并留意地下雜物及高空施工情況;在使用電動工具和導線敷設作業時,須按照操作規范配戴防護眼罩、手套,以免意外事故發生。如因違章操作而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4.3在進行較危險或影響他人安全的施工時,需在施工場所的周圍設置圍欄、扶手、遮蓋等防護設施,同時要有明顯警示標識,以提醒人員注意。
4.4在由于降雨或其它原因易滑的場所,如:道路、樓梯、腳繃架等上面進行施工時,必須設置防滑墊、安全網等防滑、防墜落設施。
4.5在往高處運送材料時,要將物資妥善包裝,以防設備或材料掉下傷人或損壞設備,如因違章操作而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4.6在工地現場臨時放置長或寬的物資時,要結緊繩索,采取措施防止風、振動等造成倒塌及散落等意外。
4.7在現場倉庫放置的各種物資、工具在使用進程中應做到輕放、輕用,確保物品、設備的安全,延長使用壽命。
4.8物資從倉庫搬運往施工現場時,應控制重量及數量,保證搬運過程中做到不灑、不漏等意外。
4.9施工員在搬運很重或長的物體時,應注意周圍設施、設備和行人,以防碰撞或擦傷。
4.10施工員每日在使用工具前必須進行檢查,不符合安全或有損壞的應及時報修處理。安裝設備前應對設備進行檢驗,對有明顯損傷、變形、腐蝕或不符合要求及易引發安全事故的產品禁止使用。
4.11施工員進入工地地下室施工時,必須準備好安全的照明器具,并在兩人以上的`同處地方進行作業。
4.12施工員在高空作業前須先檢查施工場所是否安全,高空作業設施、工具是否完好,并扣好安全帶、安全帽在監護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作業。
4.13施工員在接近電氣外露的場所施工或帶電作業時,應使用防止觸電的絕緣器具(絕緣手套、膠鞋等)。在陰雨、潮濕的天氣,禁止戶外帶電作業。
4.14氣壓焊接作業必須由持有合格證書的施工人員操作,并需在技術員指揮下進行。同時移去附近的可燃物,或者用不燃的物體覆蓋。
4.15當施工不可避免影響業主的正常生活時,施工項目組應以懸掛標語、標牌或者散發宣傳材料等方式向管理處及業主解釋清楚,以求得諒解,得到協作與支持。
4.16城市負責人/城市技術負責人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并每月負責對現場施工的安全進行檢查,以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12
1.目的
從公司層面對監理服務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做出規定,使該項監理服務處于受控狀態。
2.范圍
適用于項目管理部的監理服務過程。
3.內容
3.1組織機構
3.1.1 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管理組織機構分二級管理,公司一級管理由總經理牽頭,分管副總經理組成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分管副總經理任副組長,負責公司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領導工作。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領導小組成員由總工辦、項目管理部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制定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管理制度、對各個項目管理部進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管理,監督、檢查、定期不定期進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學習培訓教育,不斷提高全體監理人員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的責任意識和有關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 工程安全監理知識。
3.1.2 項目監理部一級管理由總監、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方面的相關專業監理工程師(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人員)組成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小組,總監任組長,成員由各專業監理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實施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管理制度、對施工全過程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檢查和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施工作業、定期進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質量檢查。實現無重安全事故并減少和避免一般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事故的發生。
3.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管理職責
3.2.1 公司主管部門管理職責與分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生產管理小組)
(1) 公司總經理全面主持本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技術工作負全面責任;
(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生產管理小組職責:
① 全面負責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的管理;
② 制定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管理制度;
③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法律、法規;
④ 檢查督促各項目監理部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⑤ 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檢查和考核;
(3) 公司總工室:
① 負責制定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管理制度和監理實施細則(參寫本);
② 編制有關技術指導書,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進行技術指導;
③ 協助項目管理部處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技術問題;
(4) 公司項目管理部:
① 具體負責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管理制度的實施和落實;
② 負責監理人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的教育和培訓工作;
③ 負責各項目管理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人員的配備;
④ 督促、檢查各項目管理部制定的有關專項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⑤ 參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事故的調查;
(5) 公司辦公室:
① 配合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管理小組落實監理人員的勞保用品采購和管理工作;
② 負責辦理監理人員的勞保手續、勞動合同,建立個人檔案材料;
③ 安排監理人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培訓、學習。
3.2.2 項目監理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管理職責與分工(執行層)
(1) 總監理工程師對所轄施工現場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的實施負全面責任。專職監理人員,負責所分管施工現場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的落實。
①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應當提供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當建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② 項目監理部應當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應當針對工程特點、周邊環境和施工工藝等,制定安全監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③ 項目監理部應當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對不按專項方案實施的,應當責令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建設單位接到監理單位報告后,應當立即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施工單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④ 對于按規定需要驗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項目監理部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⑤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專項方案經論證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論證報告修改,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2) 項目監理部人員職責:
工程項目監理,實行總監負責制,總監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負總責,其他監理人員應在總監領導下,具體分工負責、經常進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檢查督促,并做好自身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其相應職責如下:
總監理工程師:
①審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確定項目管理部人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的職責分工;
②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
③督促并核查施工單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以及各項技術措施;
④對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合格后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簽字;
⑤審核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如防臺、防火等應急預案;
⑥檢查施工現場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技術交底情況及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⑦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監理人員,進行施工現場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檢查;
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的相關專業監理工程師:
負責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②認真督促施工單位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及技術措施;
③隨時檢查施工作業現場內的各項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防護措施和設備的使用情況;
④督促檢查施工作業人員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的情況;
⑤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在施工交接或交叉作業過程中所涉及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問題進行協調;
⑥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進行巡視,及時發現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隱患;
⑦發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總監,并及時協同施工單位進行應急處理,保護好現場。
監理員:
①日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檢查與巡查,做好記錄并及時向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報告;
②負責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內業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③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隱患的落實整改情況。
3.2.3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管理措施
(1)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管理小組應根據各項目實際情況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計劃,并根據計劃執行情況及時進行計劃調整;
(2) 公司項目管理部應制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檢查計劃;
(3)項目監理部應在施工組織設計報審同時,對本工地所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報公司項目管理部備案;
(4) 施工單位報審的《專項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技術方案》,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審核,并交總監審批后實施并報公司項目管理部備案。
(5) 總工室負責收編處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來往文件及有關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技術信息資料,并根據需要傳達給現場項目監理部。
(6) 由公司項目管理部牽頭、總工室配合組織對監理工作人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科學知識教育與培訓工作,定期對監理人員進行提高性教育培訓。對新進監理人員進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培訓上崗;
(7) 每年度對項目監理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進行考核評價,提出考核評價意見。
(8) 施工現場所發生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事故由總監處理并報告公司。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告(24小時內),會同有關部門和人員共同處理,并上報《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事故處理報告》;
(9)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檔案由項目監理部負責整理,交公司項目管理部存檔。
3.3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控制目標
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及技術規范和標準組織施工。通過項目監理部的現場抽檢,檢查國家有關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規范、標準的執行情況。
3.4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控制原則
3.4.1 控制施工人員的不安全行為,控制物的不安全狀態,督促施工單位做好作業環境的安全防護工作;
3.4.2 依照國家現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生產的規程、規范與標準,通過主動控制、動態管理、跟蹤監控,對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負監理責任;
3.4.3 以主動控制、事前控制為工作重點,對工程項目實施全過程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控制與管理。
3.4.4 控制原則:
(1)預防為主的原則;
(2)責任落實的原則;
(3)獎罰結合的原則。
3.5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控制的內容
工程施工階段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貫穿施工階段的全過程,并且要求進行全面全方位的控制。主要內容如下:
3.5.1 應建立、健全監理單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管理制度、組織機構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責任制;
3.5.2 監理規劃、細則的編制應包括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的內容,審核應符合監理規范的要求;
3.5.3 檢查、監督施工單位及時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專項方案》,以及措施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5.4 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問題,應及時簽發監理通知單,并要檢查、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到位。
3.6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控制的方法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控制的方法,主要是根據國家和地方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3.6.1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事前控制:
(1)審查施工單位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專項方案》,以及其中的施工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審核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上崗證;
(2)審核分包單位合同和資質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專項方案》,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上崗證;
(3)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技術簽證文件;
(4)、監理規劃中應編寫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措施,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寫專項安全監理細則;
(5)審核施工環境保護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制度。
3.6.2 事中控制: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應貫穿工程建設全過程并進行全方位監控,許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事故都發生在施工的過程中,因此,事中控制特別重要,事中控制應注意以下幾點:
(1)認真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工作實施情況,檢查施工單位是否進行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教育;
(2)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重點部位如:基坑支護、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施工事項應進行跟蹤或旁站監理,認真檢查其是否違反強制性規定,如有違規應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3)在施工現場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檢查、四不放過。
一管:即要設專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人員,管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
二定:即制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生產責任制和技術措施;
三檢查:即定期檢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專項方案》技術措施執行情況;
四不放過:即麻痹思想不放過、事故苗頭不放過、安全漏洞不放過。
3.6.3 事后控制:
(1)監督施工單位正確對待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重科學、重事實、重證據、重分析,客觀、如實公正地處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事故;
(2)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事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并參與事故的處理,收集整理有關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資料,及時報告業主和主管單位;
(3)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應急處理,并要求各方保護好現場,督促施工方、業主逐級上報;
(4)事故處理應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廣大群眾不受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3.7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檢查制度
為了使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落實到位,公司要求各項目監理部要定期組織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檢查,要求如下:
3.7.1 各項目管理部在制定監理規劃和細則時應制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檢查制度;
3.7.2 公司平時將定期、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巡視和抽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求項目監理部進行處理,及時消除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隱患;
3.7.3 項目監理部根據施工進展,對正在施工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每個月應組織一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大檢查(可與工程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平時要加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巡視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已獲批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專項方案》、規范和設計圖紙進行施工;
3.7.4 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檢查工作中,應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收集有關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資料,并做好有關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會議的紀要。
3.7.5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檢查內容(略)。
3.8 獎罰制度
為了切實搞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全體監理人員應強化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意識,提高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管理水平、明確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責任,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獎罰辦法如下:
3.8.1 獎勵條例:
(1)、年終考評時,一年中未發生重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事故,未被有關部門通報批評的項目管理部獎1000~5000元;
(2)、公司不定期檢查、考核項目管理部,項目管理部能定期組織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檢查(有簡報、有檢查整改資料)、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力度大的項目管理部獎500元/年;
(3)、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隱患能及時發監理通知,并經檢查整改到位,受到業主好評的獎100元/次;
(4)、監理人員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中,能堅持原則妥善處理且表現突出的獎100元。
3.8.2 罰款條例:
(1)、出現重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事故,且因監理處置不當的罰總監1000元,其他當事人員罰300~500元;
(2)、被有關部門通報批評,監理有一定責任的罰項目管理部5000~10000元,總監罰2000~5000元;
(3)、因個人失職,造成質量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事故發生的罰監理人員500~1000元。如由此發生經濟責任的當事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4)、對重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及質量問題隱瞞不報,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當事人2000~5000元罰款;
(5)、對于造成刑事責任的有關監理人員予以開除.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13
為了保障施工人員生產安全,確保冬季施工順利進行,經公司研究決定,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
1、裝飾、安裝工程現場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區域,首先由各班負責人進行安全交底,明確作業區域應注意的安全事項,作業前必須佩帶整齊安全帽,高空、臨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檢查作業平臺是否牢固可靠,安全帶是否有可靠地掛設設施。
2、臨邊防護不得隨意拆除更改,不得翻越臨邊防護欄,現場安全負責人班前、班中、班后隨時檢查安全防護設施,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3、工程部安全負責人對自己所管項目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每天必須要有安全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排除記錄,必須監督本項目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4、各班組長對各班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加強工人安全教育交底,檢查每個人作業區安全工作,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可立即停止其作業。協助安全負責人抓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安全檢查力度,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者可以直接處罰。
5、電工、電焊工、架子工等必須要有專業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持證上崗。
6、施工主要進出口明顯處必須設置安全警示牌,危險區域懸掛警戒牌,夜間要有警戒紅燈。火爐,火焊要有專人監護,易燃,易爆品、各種油料不得隨意亂放。
7、各種機械設備要有專人操作,機電設備要有可靠接地,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8、施工作業過程盡量避免上下垂直交叉作業,必要時必須設置隔離柵,不得從高空向下拋擲各種物體。吊運各種物件時下面不得行走或站人。吊運時,必須專人指揮,嚴禁誤操作。
9、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經過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合高空作業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高空作業時,安全帶應系在作業人員上方固定牢靠的物體上,下部應有足夠的安全空間。
二、施工用電管理
1、施工用電應采用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作業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的ts系統,臨時用電要有專業電工接入,不得隨意接線。設備檢修時,應先切斷電源,并掛有“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2、現場用電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接地”的保護,嚴禁一個開關控制多臺設備,手動開關只許用于直接照明容量不大于5.5kw的動力設備。
三、安全檢查管理規定
1、開展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由主管安全負責人牽頭,各班組長參加組織檢查。采取日常、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2、對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都應及時調整。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各種安全檢查都要有安全檢查記錄。
四、處罰制度
1、嚴重違反登高作業安全規定、未系安全帶作業者,首次處罰100元,再次違反處罰200元。
2、不按規定戴安全帽,進入作業區者處罰100元。、
3、施工作業現場施工人員違章作業,安全管理人員未及時糾正者,在場負責人和班組長每人處罰100元。
4、專職安全員或現場負責人日常檢查發現問題責令班組長立即整改,班組長不得以其它理由為借口不進行整改,違者罰款100元。
5、臨時用電接線不規范、由裸露、漏電現象的,罰電工每次200元。
五、材料管理安全制度
1、前后門衛必須堅守崗位,下班后關好大門,檢查車輛出入,進行登記。夜間值班不得睡覺,抽查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具體細則按工地值班制度執行。
2、各班組長對本班組每天所剩材料督促作業人員進行清理,堆放整齊,隨用隨領。各班組應對所需材料上報計劃,按計劃領取,工程部、材料部對施工材料進行審核,超出部分由各班組負責。
3、各班組應互相監督、嚴防盜竊,如發現盜竊者,全班組受罰。處罰款按總價值10倍,主要人承擔60%,負責人承擔10%,其他人承擔30%。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14
1、總則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于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捉耳光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防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電焊間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木工間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水平。
(2)木工間制作職工對安全防火知識必須有深刻的認識,木工間的落手下清工作必須做好,下班前要隨手下把鋸末、刨花、木頭片等清理出去,保持木工間整潔。
(3)木工間應盡量不堆或少堆木頭,放在露天的木頭應遮蓋,四周清理干凈,堆放木制品的房間要打掃干凈。
(4)木工場地,嚴禁吸煙,冬季嚴禁用電爐,火爐取暖。
(5)刨花、木屑要隨時清理,并做到料完場清。
(6)近舅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靠牌,做好記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7)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油漆間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力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5、材料倉庫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然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代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6、機修間
(1)機修間的安全訑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墻。
(3)機械設備安全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7、職工宿舍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由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平方米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近旮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祝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8、食堂
(1)食堂環境,炊事員應負責天天打掃,物品堆放整齊,堆放的柴火不宜于過多,以燒一天的柴火為宜,每餐燒好后,應整理好柴草,及時熄滅火種,嚴禁火種引出。
(2)食堂除炊事員外任何不得擅自動用灶火。
(3)每餐生活垃圾,必須當時清理掉,用籮筐倒入垃圾箱內。隊部防火領導小組和生活衛生小組每月作一交次防火衛生大檢查。
(4)對食堂炊事員要及時進行防火知識教育,食堂必須按規范配備安全滅火器,并對全體職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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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為:確保獲得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樣板工地。
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的建立
本工程設計復雜,專業施工工種多且立體交叉作業多。如何作到忙而不亂,雜而不混,科學有序地組織施工,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生產設備、工程建設的安全尤為重要。為此,特制定以下具體安全措施。
首先根據本項目的實際情況,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總監為副組長,專業工長和班組長為組員的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項目形成縱橫網絡管理體制如圖:
各類人員職責如下:
1、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安全生產等,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
2、項目副經理:直接對安全生產負責,督促、安排各項安全工作,并隨時檢查。
3、技術負責人:制定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和分項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實,解決施工過程中不安全的技術問題。
4、安全監理:督促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配合有關部門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項目內安全活動及安全教育的開展,監督勞防用品的發放和使用。
5、施工工長:負責上級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實施,進行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監督并參與班組的安全學習。
二、安全管理組織計劃
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項目將嚴格執行二級交底和教育制度,即項目總工、項目安全負責人向施工工長和部門負責人交底,施工工長、部門負責人向施工班組交底。
三、安全防護措施
該工程專業工程繁多,其安全防護范圍有:基坑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建筑物周邊防護、建筑物五臨邊防護,建筑物預留洞口防護,現場施工用電安全防護,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防護,施工人員安全防護,現場防火、防毒、防臺風措施等。
1、建筑物周邊防護
該工程外腳手架采用普通雙排鋼管腳手架,其搭設標準按國家規范的具體要求搭設和防護。在二層設置一道防護棚,外腳手架使用前必須經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總監、施工工長、搭設班組共同驗收,驗收合格、簽字、掛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其檢驗標準為《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凡保證項目中某一條達不到標準均不得驗收簽字,必須經整改達到合格標準后重新驗收簽字,然后才能使用。
2、 五臨邊防護
臨邊防護應按計劃備齊防護欄桿和安全網,拆一層框架模板,清理一層,五臨邊設一道防護,其欄桿高度不小于1m,并用密眼網圍護綁牢,任何人未經現場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項目要對違章違紀行為制定嚴密的紀律措施。
3、四口防護
樓層平面預留洞口防護以及通道口、樓梯口的防護。洞口的防護應視尺寸大小,用不同的方法進行防護。如邊長大于25cm的通口,可用堅實的蓋板封蓋,達到釘平釘牢不易拉動,并在板上標識不準拉動的警示牌。大于150cm的洞口,洞邊設鋼管欄桿1m高,四角立桿要固定,水平桿不少于二根,然后在立桿下腳捆綁安全水平網二道(層)。欄桿掛密眼立網密封綁牢。其它豎向洞口如電梯井門洞、樓梯平臺洞、通道口洞均用鋼管或鋼筋設門或欄桿,方法同臨邊。
4、現場安全用電
現場設配電房和備用發電機房,主線執行三相五線制,其具體措施如下:
⑴現場設配電房,建筑面積不小于10m2,并且具備一級耐火等級。
⑵現場塔吊、鋼筋加工車間、樓層施工各設電箱一個。
⑶主線走向原則:接近負荷中心,進出線方便,接近電源,接近大容量用點設備,運輸方便。不設在劇烈振動場所,不設在可觸及的地方,不設在有腐蝕介質場所,不設在低洼和積水、濺水場所,不設在有火災隱患的場所。進入建筑物的主線原則上設在預留管線井內,做到有架子和絕緣設施。
⑷現場施工用電原則執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的三級保護措施。其電箱設門、設鎖、編號,注明責任人。
⑸機械設備必須執行工作接地和重復接地的保護措施。
⑹照明使用單相220v工作電壓,室內照明主線使用單芯2.5mm2銅芯線,分線使用1.5mm2銅芯線,燈距離地面高度不底于2.5m,每間(室)設漏電開關和電閘各一只。
⑺電箱內所配置的電閘、漏電、熔絲荷載必須與設備額定電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額定電流的電熔絲,嚴禁使用金屬絲代替電熔絲。
⑻本地區雷雨天氣較多,現場防雷不可忽視。由于塔吊、腳手架都將高于建筑物,而且本工程屬于超高層建筑物,很容易受到雷擊破壞。因此,這類裝置必須設置避雷裝置,其設備頂端焊接2m長φ20mm鍍鋅圓鋼作避雷器,用不小于35m2的銅芯線作引下線與埋地(角鋼為l50×5×2500mm)連接,其電阻值不大于10歐姆。
⑼現場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5、機械設備安全防護
⑴塔吊的基礎必須牢固。架體必須按設備說明預埋拉接件,設防雷裝置。設備應配件齊全,型號相符,其防沖、防墜聯鎖裝置要靈敏可靠,鋼絲繩、制動設備要完整無缺。設備安裝完后要進行試運行,必須待幾大指標達到要求后,才能進行驗收簽證,掛牌準預使用。
⑵鋼筋機械、木工機械、移動式機械,除機械本身護罩完好,電機無病外,還要求機械有接零和重復接地裝置,接地電阻值不大于4歐姆。
⑶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⑷各種機械要定機定人維修保養,做到自檢、自修、自維,并做好記錄。
⑸施工現場各種機械要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牌。
⑹各種起重機械和垂直運輸機械在吊運物料時,現場要設人值班和指揮。
⑺所有機械都不許帶病作業。
6、施工人員安全防護
⑴進場施工人員也、須經過安全培訓教育,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⑵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現場紀律和國家法令、法規、規定的要求,必須服從項目經理部的綜合管理。
⑶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符合標準的.安全帽,其配帶方法要符合要求;進入2m以上架體或施工層作業必須佩掛安全帶。
⑷施工人員高空作業禁止打赤腳、穿拖鞋、硬底鞋和打赤膊施工。
⑸施工人員不得任意拆除現場一切安全防護設施,如機械護殼、安全網、安全圍欄、外架拉接點、警示信號等。如因工作需要,必須經項目負責人同意方可。
⑹施工人員工作前不許飲酒,進入施工現場不準嬉笑打鬧。
⑺施工人員應立足本職工作,不得動用不屬本職工作范圍內的機電設備。
⑻夏天酷熱天氣,現場為工人備足清涼解毒菜或鹽開水。
⑼搞好食堂飲食衛生,不出售腐爛食物給工人餐飲。
⑽施工現場設醫務室,派駐醫生一名,對員工進行疾病預防和醫治。
⑾夜間施工時在塔身上安裝兩盞鏑燈,局部安裝碘鎢燈,在上下通道處安裝足夠的電燈,確保夜間施工和施工人員上下安全。
7、施工現場防火措施
⑴項目建立防火責任制,職責明確。
⑵按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有專人負責,制定出教育訓練計劃和管理辦法。
⑶重點部位(危險的倉庫、油漆間、木工車間等)必須建立有關規定,有專人管理,落實責任,設置警告標志,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⑷建立動用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明確審批手續,并有監護措施。
⑸各樓層、倉庫及宿舍、食堂等處設置消防器材。
⑹焊割作業應嚴格執行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⑺危險品押運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必須經培訓和審證,做到持有效證件上崗。
8、風災、水災、雷災之防護
⑴氣象部門發布暴雨、臺風警報后,值班人員及有關單位應隨時注意收聽報告臺風動向之廣播,轉告項目經理或生產主管。
⑵臺風接近本地區之前,應采取下列預防措施:
①關閉門窗,如有特殊防范設備,亦應裝上。
②熄滅爐火,關閉不必要的電源或煤氣。
③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點。
④放在室外不堪雨淋之物品,應搬入室內或加以適當之遮蓋。
⑤準備手電筒、蠟燭、油燈等照明器具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⑥門窗有損壞應緊急修繕,并加固房屋屋面及危墻。
⑦指定必要人員集中待命,準備搶救災情。
⑧準備必要藥品及干糧。
⑶強臺風襲擊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①關閉電源或煤氣來源。
②非絕對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時應嚴格戒備。
③重要文件或物品應有專人看管。
④門窗破壞時,警戒人員應采取緊急措施。
⑷為防止雷災,易燃物品不應放在高處,以免落地造成災害。
⑸為防止被洪水沖擊之處,應采取緊急預防措施。
四、防火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⑴氧氣、乙炔的貯存和使用
①乙炔瓶、氧氣瓶必須按規定年限進行技術檢查,使用送檢合格的氣瓶。
②氧氣瓶與乙炔瓶不得同車運輸,不得同庫存放;在運輸貯存氧氣和乙炔時,應避免氣瓶劇烈震動和碰撞;使用過程中防止氣瓶受曝曬。氧氣瓶要有瓶帽和防震膠圈,乙炔瓶必須配有減壓器和阻火閥。
③使用氧氣和乙炔時,兩種氣瓶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距離明火不小于5米,乙炔瓶距離明火不得小于10米。
④操作中嚴禁粘有油脂的手套、工具、棉紗等同氧氣瓶、瓶閥減壓器及管路接觸;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
⑤檢查漏氣應用肥皂水,嚴禁使用明火檢驗。
⑥氣瓶不得放空,氧氣瓶必須留有0.l~0.2mpa表壓的余氣,乙炔瓶必須留有不小于0.3mpa表壓的余氣,同時,乙炔瓶的工作壓力不得大于0.147mpa表壓。
⑦乙炔瓶的搬運、使用都應豎直放穩,嚴禁在地面上臥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經臥放的乙炔瓶,必須先直立靜置20min再連接乙炔減壓器后使用。
⑧乙炔瓶應貯存在通風良好的庫房里,必須豎直放置。周圍注明防火、防爆標志,并貯備滅火消防器材,采用干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禁止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乙炔瓶庫與建筑物的距離不小于12米。當乙炔瓶庫與氧氣瓶庫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時,中間必須用無門、窗、洞的防火墻隔開。
⑨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纏繞橡皮營及割炬等。
⑩短距離移動乙炔瓶時可將氣瓶稍傾斜,用手移動;要移動到另外場所,應使用橡皮輪胎的手推車來運輸。
⑵模板、木枋的堆放
①模板及木枋應堆放在通風良好的指定場所,遠離火源或與火源有效隔離。
②模板、木枋堆場周圍應有醒目的防火標志及足夠的滅火器材。
⑶油料、油漆、天那水的存放和使用
①油料、油漆、天那水單獨分類存放,庫房周圍有醒目的防火標志及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
②開啟油料、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體的容器時,應采用碰擊不發火花的工具。
③使用以上材料時,操作者嚴禁吸煙,操作范圍內亦嚴禁煙火。
④性質不明,包裝損壞的貨物一律不得同庫存放。
⑤保持庫房通風整潔。
⑥貨物堆碼不應超高,深底應有墊討。
2、動火作業制度
建筑工地材料復雜,作業程序多,人員流動大,發生火災的危險性大,而撲救的困難卻比較多,因此工地防火工作顯得尤為重要。為保證工程施工安全有序的進行,把火災危險減小到最低,現場作業必須遵循以下動火作業制度。
⑴現場動火前相關工長必須填報動火作業申請表,報項目消防管理部門(保衛組或監理組)審查并簽署意見后由項目領導審批,否則一律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⑵現場動火作業前必須清理作業現場的可燃、易燃易爆物品,準備必需的滅火器材,作好防火花飛濺的措施準備,并在動火申請中注明。
⑶動火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電氣焊作業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熟悉所需滅火器材的性能,并能熟悉使用。
⑷動火作業過程中,操作人員及輔助作業人員應密切注意作業范圍特別是下方情況,發現火災危險要立即停止作業并積極撲救;發現火情無法控制,在滅火的同時要派人報告,以便項目組織人員撲救,防止火勢蔓延。
⑸現場管理人員可隨時要求正在進行動火作業人員出示動火審批表。動火作業未經批準,罰款50元/次。
五、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安全是生產得以正常進行的前提,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環節。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實現安全生產。
建筑施工作業環境差,生活條件差,參與施工的作業人員大都是農民工,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素質較差,為使他們掌握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端正對安全生產的態度,結合實際工程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的程序及形式
新工人進場前,必須接受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現場防火安全教育,即: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法規、法制教育;項目進行的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教育;班組進行的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班組安全制度,紀律教育
;施工現場防火救火的基本知識。
項目進行的安全生產教育由勞資員組織,項目領導,工長,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參加。班組安全教育則以班前安全活動為主要形式。
2、安全教育的內容
⑴對項目管理人員
①安全組織計劃與安全職責;
②國家與地方勞動保護法規、規章和制度;
③提供安全的施工條件,做好有針對性的安全交底工作;
④施工工藝標準和安全措施以及與安全管理有關的行為科學知識;
⑵對工人的安全教育
①本工程的特點和施工安全基本知識;
②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注意事項;
③本工程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④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⑤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要求;幾種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講解。
⑥現場消防水源的位置及管理辦法。
⑦發生電器火災撲救應注意的問題:首先要切斷電源,然后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救,切不可用水和泡沫滅火器。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16
1、施工組織設計的作用
本施工組織設計是單位工程具體指導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編制月、周作業計劃的基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設計的依據。
2、編制原則
2.1嚴格遵守國家現行和合同規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2.2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施工及驗收規范、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操作規程,采用施工技術的先進性、針對性、適用性和經濟合理性相結合,體現技術先進、組織嚴密、管理科學和經濟合理,同時內容簡要、層次分明、結構嚴謹、圖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2.3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做好技術、物資資源、勞動力、施工機械設備和施工現場的施工準備工作。
2.4必須采用網絡計劃技術、計劃協調技術和系統分析方法安排施工進度。積極開發計算機的推廣和應用。合理安排季節性施工的工程項目,保證施工活動的.連續性和均衡性。
2.5結合現場及項目部實際情況,開展方案對比,選擇擬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確定施工順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勞動組織,技術組織措施等。
2.6盡量減少臨時設施,采用動態管理等方法,合理儲存物資,減少物資運輸量,科學地不止施工平面圖,減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2.7執行《計量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加強計量器具、數據管理,使用法定的計量符號、單位。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部門和責任
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組織項目部內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公司的技術部門參加編制,生產、設備、材料、預算等部門需要提供有關資料時,必須密切配合。
3.2由項目內業技術員或技術負責人自行確定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目錄,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定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參加編制人員進行分工,規定完成時間。
3.3各編制人員完成各自的編寫任務后,由內業技術人員匯總初稿,交項目技術負責人。
3.4項目技術負責人接到初稿后,組織編制人員、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對初稿進行討論,提出修改建議和需要增加的內容等。
3.5公司技術部門對初稿進行修改后定稿。
4、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報批
4.1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應以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大綱》(試行)中規定格式、順序、內容及要求來組織編寫。
4.2一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核,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并報局科技處備案。
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由公司總工程師進行審核,報局總工程師批準。
4.4特大或群體項目施工組織總設計由局科技處審核,報局總工程師批準。
5、施工組織設計的修改變更
由于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變更,實施單位要及時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并經原審批單位批準后執行。
6、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
6.1經過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在開工前應進行交底。由項目經理主持,項目技術負責人向項目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介紹工程特點、施工部署、任務劃分、施工方法、施工進度、各項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6.2交底手續應表明時間、地點、交底人簽字,保存記錄并歸檔。
7、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發放范圍及管理
7.1經批準后的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技術部門發放給項目三份及有關專業人員、專業施工隊。
7.2項目資料員收到技術部門發來的施工組織設計后,列表登記發放,發放范圍為項目技術負責人、內業技術人員、資料員等。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國家關于加強節能減排的發展戰略,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施工導則》及中國建筑業協會《全國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辦法(試行)》,陜西省建筑業協會在省內組織開展陜西省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以下簡稱綠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綠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項目施工周期內嚴格進行過程管理,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材、節水、節能、節地)、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的工程。
第三條
開展綠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動應遵循分類指導、行業推進、企業申報、先行試點、總結提高、逐步推廣和嚴格過程監管與評價驗收標準的原則。驗收評審工作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施工導則》和《全國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驗收評價主要指標》進行。
第二章申報條件及程序
第四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報條件:
1、應是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的房屋建筑、市政設施、交通運輸及水利水電等土木工程建設項目。
2、應是開工手續齊全,已列入當年開工計劃且施工組織實施方案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施工導則》等相關文件的工程。
3、應是具有綠色施工實施規劃方案并在開工前經專家審定通過的工程。工程應自始至終做好水、電、煤、油、各種材料等各項資源、能源消耗數據的原始記錄。
4、應是工程建設周期內完成申報文件及其實施規劃方案中的全部內容。
5、建設規模在2萬平方米以上(西安市區以外在1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具備較大規模的市政工程、鐵路、交通、水利水電等土木工程和大型工業建設項目。
第五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報程序:
1、各地市建筑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按申報條件擇優選擇本地區或本行業有代表性的工程,推薦為陜西省綠色施工示范工程。
2、申報單位填寫《陜西省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申報表》,連同“綠色施工實施規劃方案”,一式兩份,按隸屬關系由各地市建筑業協會或主管部門匯總報陜西省建筑業協會。
3、陜西省建筑業協會組織專家評議,對目標列為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項目,發文公布并組織監督實施。
第三章組織與監管
第六條
陜西省建筑業協會負責陜西省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目標確定和實施過程的組織與監管,以及應用成果的驗收評審推廣等工作,并組織專家對綠色施工示范工程進行不定期檢查,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實施的相關單位要密切配合。
第七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推薦部門,要加強對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實施工作的組織指導和行業自律管理,制定監管計劃,至少每半年對綠色施工實施方案的內容檢查總結一次。
第八條
承建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項目部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落實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實施規劃,強化過程管理,使其真正成為工程質量優、科技含量高、符合綠色施工驗收標準、經濟和社會效益好的樣板工程。
第九條
已被批準列為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與有關方面協商后,可以取消或更改:
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國務院令第493號)規定的較大事故以上等級的質量、安全事故;
2、不符合國家和陜西省產業政策,使用國家和陜西省主管部門或行業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材料、技術、工藝和設備;
3、轉包或者違法分包;
4、違反建筑法律法規,被有關執法部門處罰。
第四章驗收評審
第十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承建單位完成了《陜西省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申報表》中提出的全部內容后,應準備好評審驗收資料,并填寫《陜西省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評審申請表》一式兩份,按申報時的`隸屬關系提出評審驗收申請。
第十一條
提出評審驗收申請的綠色施工示范工程承建單位應提交以下評審驗收資料:
1、《陜西省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申報表》及立項與開竣工文件;
2、綠色施工規劃方案和相關的施工組織設計;
3、綠色施工綜合總結報告(扼要敘述綠色施工組織和管理及采取的技術、材料、設備等措施,綜合分析施工過程中的關鍵技術、方法、創新點和“四節一環保”的成效以及體會與建議);
4、工程質量情況(工程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出具地基與基礎和主體結構兩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證明);
5、綜合效益情況(有條件的可以由有關單位出具綠色施工產生的直接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工程項目的概況、綠色施工實施過程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四節一環保”創新點等相關內容的錄像光盤(一般為10分鐘)或PPT幻燈片;
7、相關綠色施工過程的驗收材料,包括通過綠色施工總結出的技術規范、工藝、工法等;
上述文字性的書面資料一式五份并刻光盤一份,錄像光盤兩份。
第十二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評審驗收的主要內容:
1、提供的評審資料是否完整齊全;
2、是否完成了申報實施規劃方案中提出的綠色施工的全部內容;
3、綠色施工中各有關主要指標是否達標;
4、綠色施工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創新點以及對工程質量、工期、效益的影響。
第十三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項目驗收專家從陜西省建筑業協會專家庫中遴選。每項示范工程驗收專家組由3~5人組成。
第十四條
驗收專家要對相關方面和與施工現場相鄰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座談和隨機查訪,并形成文字記錄。
驗收專家組應根據評審驗收內容,對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實施情況做出綜合評價。
第十五條
驗收專家實行回避制,不得聘為本單位綠色施工示范工程項目的專家組成員。
第十六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項目的評審驗收工作分三個階段:一是由推薦部門實施過程現場查驗并做出檢查總結;二是由驗收專家組依據申報資料進行驗收并形成綜合評價;三是召開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并形成等級意見。專家必須認真核查綠色施工示范工程承建單位報送的申報資料,并實地查驗施工現場的情況,實事求是地提出評價意見,并經專家組全體成員共同簽字后呈交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第十七條
陜西省綠色施工示范工程評審委員會由7~9人組成,評審時由驗收專家組組長向評委會匯報,評委會根據匯報的情況實行記名投票,通過評審的工程必須有三分之二及其以上的專家評委同意。評審意見形成后,由評審委員會全體成員共同簽字生效。
第十八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項目評審按綠色施工技術水平高低分為優良、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
第十九條
通過評審合格、優良的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向社會公示七天后,如無投訴,由陜西省建筑業協會予以確認公布,并頒發證書和標牌。
第五章激勵機制
第二十條
凡通過評審確認的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工程,在申報陜西省建設工程評優、評先活動中,在滿足評選條件的基礎上予以優先入選。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積極支持倡導施工企業開展綠色施工活動,對于達標優良的綠色示范工程應給予獎勵;施工企業也應建立節能減排激勵制度,對于創建綠色施工的示范工程中有突出貢獻的項目部和有關人員,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
對已通過評審確認的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如發現質量安全問題,陜西省建筑業協會要組織專家進行鑒定,經鑒定確實不符合綠色施工示范工程條件的,有權做出取消其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稱號的決定,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實施過程中盡可能地采用數據記錄,無法用數據表達的須有影像資料或文字說明。
第二十四條
評審工作發生的費用,由申報企業負責。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陜西省建筑業協會負責解釋。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18
一、編制說明
1、根據本企業在近幾年的施工中,對危險性較大的部分分項工程和易發生事故的部位進行實際總結,進行編制預防監控措施。
2、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為依據。
3、在施工中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靈活執行、嚴格監控、安全預防,監控防護措施一定要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最佳效果。
二、集中降水井人工開挖預防監控措施
1、采用人工開挖集中降水井時,根據地質報告給定的有關數據,合理選好降水位置,即要達到集中降低地下水位,又要保證基礎大孔樁開挖施工的順利進行和安全生產。
2、降水井開挖前,適先必須選購護井圈,護井圏常規選用預制砼井圈,規格為直徑不小于1.5米圓型圈,高為60㎝,厚度不小于10㎝砼標號為c20以上,表面完好,不破損無裂縫的合格產品。
3、挖地表土層可選用機械或人工開挖,挖到2米深時,采用機械安裝護井圈,井圈安裝一定要平直,不許出現傾斜現象。
4、人工下井開挖時,要四周均勻挖土,保證井圈自由落體垂直下沉。
5、護井圈上口要高出地面30㎝,防止土石塊落下傷人。井下作業人員一定要配戴安全帽和防水服裝,井下作業人員輪換間歇。
6、吊土所用三角架一定要牢固,所用滑輪固定緊,防止倒塌發生安全事故。
7、吊運土所用容器選用新水桶,每次裝土不超過三分之二,見水后采用潛水泵抽水,隨抽隨挖。
8、設專人指揮和檢查,檢查井口四周土質變化,一旦發現險情馬上停止施工,預防發生安全事故。
三、人工挖大孔樁預防監控措施
1、人工挖大孔樁預防監控措施時一定嚴防監控,重點防范,必須確保施工安全。
2、施工前一定要掌握地質資料,了解土質等級分布情況。
3、施工時必須按設計要求施工,嚴格執行安檢技術部門編制的施工專項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進行組織施工,杜絕違規和違章作業施工。
4、土質堅硬,樁基較淺,設計上沒有砼護壁的大孔樁,要隨時觀察土質情況,保證施工人員的作業安全。
5、土質較軟,設計要求有砼護壁的大孔樁,施工時必須進行護壁,防止坍塌,每次挖深不超過0.8米,要隨挖隨護,砼達到初凝期后拆模,繼續開挖,流進行作業施工。
6、樁口四周必須清理干凈,所挖的余土及時運走,防止土石塊墜落,砸傷井下施工人員。
7、挖樁時不許帶水作業,遇有地下水時,一定要降水,才能施工。
8、施工現場設專職人員觀測地質變化,一量發現險情,馬上停止施工,決不許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出現險情時,要由技術人員和專業人員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護方案后,方能復工生產。
四、高空作業預防監控措施
1、高空作業是建筑施工企業最容易發生危險的部位,所以必須引起高度注意,施工時一定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范,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防護,作為安全施工預防監控措施的:重中之重來抓來管。
2、高空作業人員必須定期檢查身體,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高空作業必須按安全技術規程進行維護,經安全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業,經檢查不合格或有隱患時,不準施工作業。
4、臨邊作業施工,必須設置防護措施,按規范搭設防護欄,防護欄所用材料必須符合規定要求,搭設時要固定牢靠,掛好安全立網和水平安全網。
5、洞口作業施工,必須設置牢固蓋板,設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防護設施,防護設施要根據洞口尺寸,位置按規范要求進行防護,防止人員和其他物品墜落發生事故。
6、懸空作業施工,必須設置防護欄網、欄桿和其他安全設施。所用的設備須經技術鑒定或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時根據施工項目設置安全防護措施。
7、操作平臺搭設,操作平臺要經技術人員計算和設計,按要求進行制作或搭設,移動平臺輪子與平臺結合要牢固可靠,平臺四周應有護欄。懸挑式鋼平臺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安全規范,平臺物料不易過高,保證荷載系數。鋼絲繩不破損,使用時要由專人檢查安全情況。
8、高空交叉作業施工時,在支模、粉刷、砌墻各工種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鋼模板、腳手架拆除時下方不許有其他人員操作。二層以上施工時,通道口必須搭設防護棚,超過24m以上作業時,應設雙層防護,確保施工安全。
9、高空作業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執行驗收制度,在施工進行高空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空作業施工。驗收時檢查項目一定要齊全,驗收數據要真實,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標準,防護設施是否可靠,并做好驗收記錄,凡不合格者,決不準使用,施工中要進行抽查檢驗。
五、模板支拆安全預防監控措施
(一)模板安裝
1、當安裝模板時,超過3m高時,應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不準在墻上或梁底模板上行走。3m以下可采用移動高凳。
2、模板吊裝,選用卷揚機或塔機吊裝,按規格和型號吊裝,不許混吊,應設專人指揮,起落地點要準確。
3、模板安裝時不許上下交叉作業,模板安裝沒固定前不準堆放物料。
4、安裝邊緣部位的.模板或懸挑模板時,按規定進行臨邊防護設施。
5、支撐柱選材一定要符合規格和標準,滿足荷載需要,防止模板坍塌造成人員傷亡或其他安全事故。
(二)模板拆除
1、拆除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在做業區范圍設警戒區掛警告牌,拆除時設專人警戒。
2、拆除時應從一側向另一側拆除,先將支撐拆掉后再拆模板,操作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禁止將支撐全部拆掉,再大面積拆卸模板,必須按順序拆除。
3、拆除大跨度梁下支撐柱時,應當從跨中開始分別向兩端對稱進行拆除。
4、拆除時必須設腳手架或專用平臺,保證操作人員站穩。
5、模板及其支撐應隨拆隨運。拆下的模板及其支撐等有人接應,妥善傳遞,用垂直運輸機械運下,嚴禁隨意拋擲砸傷人員。
6、模板拆除,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規定的等級后,方可拆除。
六、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及吊裝安全預防監控措施
1、塔式起重機必須購買正式廠家產品,并符合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及使用證。
2、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除必須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和拆卸,安裝和拆卸要制定專項安拆方案。
3、塔式起重機剛必須裝有力矩限制器,超載限制器,超高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及吊釣保險卷揚機滾筒保險裝制等全部裝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方可使用。
4、塔機安裝安后必須進行試運轉和驗收,填寫驗收單,參加驗收人及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5、塔機司機必須經專業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要懂得塔機性能。要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能夠及時排除,預防發生機械事故和其它事故。
6、塔機在工作中要設專人指揮,必須熟記并使用國家標準gb5052-85《起重機吊運指揮信號》規定的信號,工作中司機、指揮人員密切配合,任何人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7、司機要牢記和堅決執行十不吊。
七、腳手架搭拆預防監控措施
1、腳手架搭設前,應制定施工方案,按方案給定的計算數據,搭設形式、尺寸進行施工搭設,確保構架穩定,承載可靠和使用安全。
2、施工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要做到定期檢查身體,發現有高血壓,冠心病等疾病人員不得從事腳手架施工作業。作業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帶。
3、腳手架所用材料,必須選用同一種材料,禁止鋼混搭,材料型號不一致的材料混用,材料一定要符合有關規范規定的材質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搭設腳手架要根據不同墻體,不同用途進行搭設不同方式的腳手架,滿足施工的需要。
5、腳手架搭設場地要平整、夯實,并設置排水設施,保證排水暢通。
6、腳手架搭設一定要穩定,堅固,24m以下單、雙排腳架,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嚴禁使用拉筋的柔性連墻件。腳手架高度在24m以下必須按規范設剪刀撐。
7、腳手架上的腳手板應滿鋪、鋪穩、離開墻面120-150㎜,腳手架應設防滑條。
8、腳手架外側應設防護欄,擋腳板,并用密目網封閉,按不同高度設水平安全網。
9、腳手架拆除應自上而下進行,禁止上下垂直作業。拆除前應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拆除時應有可靠的防止人員與物料墜落的措施,嚴禁拋擲物料砸傷其他人員。
10、遇有大風大雨、大霧、大雪等惡劣天氣時,禁止搭拆腳手架作業施工,夜間不許搭拆腳手架施工作業。
八、施工用電安全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數據,數值及標準進行施工架設安裝,滿足和保證施工需要,符合安全用電標準。
2、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必須設專用電桿,線路截面應符合臨電設計和規范要求。
3、采用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電纜直埋時,敷設深度不小于0.6m。
4、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設保護接零,在同一供電系統內,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
5、放工現場配電系統采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設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分級配電。所有配電箱應配鎖,由專人負責管理。
6、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制,嚴禁一個開關電器控制二臺以上用電設備。
7、照明額定電壓的要求,一般所宜采用200v的照明器具,對特殊環境下施工照明應按下列安全電壓供電的照明器具。
(1)有高溫、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
(2)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壓不得大于24v。
(3)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安裝,維修或拆除,必須由經過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上崗操作證的電工作業人員完成,電工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9、當發生嚴重威脅人身及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的,可以越級拉開負荷開關。
10、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嚴格執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操作規程。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19
1、目的
為了加強管理,規范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小型機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嚴防觸電、機械傷人。確保工器具的完整性,提高工器具的使用效益,制定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作業過程的小型機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引用標準及相關子系統
3.1引用標準
3.1.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1.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dl5009.1—2002
3.1.3《中國xxxxxx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
3.1.4國務院《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2相關子系統
3.2.1安健環管理
3.2.2檔案管理
3.2.3基建與生產接口管理
3.2.4糾偏與控制
3.2.5評估及改進管理
4、專用術語定義(略)
5、職責
5.1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負責人
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是本標準負責人,負責本標準的全面管理,監督檢查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參建單位執行本標準的有效性。
5.2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
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安監部主管領導是本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負責檢查本標準在本部門執行情況,對執行標準中存在的問題應積極及時予以解決或處理,負責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標準的建議,經本標準負責人同意和授權修訂本標準。
6、執行標準
6.1各施工單位應重視對小型機械、工器具的管理,必須建立統一的帳冊,明確名稱、型號、保管人、檢驗日期等,報廢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6.2所有的機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識的人掌握使用。
6.3所有的機具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鑒定。修復后的.機具應試轉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登記造冊。
6.4機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報廢、已破損、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具。
6.5所有機具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定使用。必須超銘牌使用時,應經核算,采取措施并經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經領導或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
6.6所有的電動工具,絕緣工具都要按規定進行絕緣檢查,檢查后的工具應張貼合格證,注明試驗日期、下次試驗日期并登記造冊。
6.7電動工具、機具必須接地良好。
7、檢查、評價與反饋
標準執行人應經常檢查本部門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的規范性,每半年填寫一次評價表(附錄1),報標準負責人進行評價。
標準負責人根據反饋情況對各部門本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并決定是否升級。各施工單位安監部應對小型機械、工器具的安全況進行定期檢查評價,對執行不力,出現偏差和有章不循的單位應進行考核和處罰。
標準執行人必須確保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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