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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時間:2024-04-19 08:55:03 紅萍 制度 我要投稿

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范本(通用1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范本(通用10篇)

  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1

  1、目的

  為加強光伏電站文明生產工作,確保光伏發電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提升光伏電站整體管理水平,增加企業經濟效益,規范員工行為,展現光伏電站與員工的精神風貌,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站長主要職責

  2.1.1是光伏電站文明生產第一責任者,對全站的文明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1.2負責組織光伏電站員工認真開展文明生產活動。

  2.2主值主要職責

  2.2.1是本值文明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值的文明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2.2負責組織本值員工認真開展文明生產活動。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文明生產管理

  3.1.1文明生產工作和發電生產任務應實行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總結的管理模式。

  3.1.2文明生產以光伏電站自查自糾為主,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對光伏電站文明生產管理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及考核。

  3.1.3文明生產管理內容

  3.1.3.1所轄區域的衛生保潔。

  3.1.3.2所轄設備的衛生保潔。

  3.1.3.3工作場所的衛生保潔。

  3.1.3.4消除設備滲漏。

  3.1.3.5員工行為文明達標。

  3.2文明行為標準

  3.2.1員工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各項規定;語言、舉止文明,不亂丟雜物,不隨地吐痰。

  3.2.2在崗員工著裝應符合安全規程相關要求,著裝整齊,佩帶工牌,堅守崗位,秩序井然,認真執行光伏電站相關制度。

  3.2.3員工遵紀守法,互幫互學,敬業奉獻,行為文明。

  3.3設備和生產場所文明標準

  3.3.1工作場所的粉塵、室溫、噪聲符合國家環境勞動保護規定。

  3.3.2日常運行值班記錄、巡視檢修記錄、設備、工器具管理臺賬等和各種報表數據齊全、準確、及時,記錄清潔、無涂改,文字工整;交接班全面細致;監盤坐姿端正,注意力集中。

  3.3.3班容班貌好,辦公室、休息室做到“五凈(門窗、桌椅、地面、箱柜、墻壁)”、“五整齊(桌椅、箱柜、桌面用品、上墻圖表、柜桌內物品)”。

  3.3.4溝道、孔洞蓋板整齊平整,遮攔齊全;樓道、平臺、欄桿和扶梯齊全完整。

  3.3.5設備、備品、工具、儀器及檢修

  3.3.5.1設備安全防護設施符合安規要求。

  3.3.5.2設備無積水、積塵、積油、積垢;儀表、控制盒保護盤前后(內外)干凈整潔,無蛛網、無積塵、無雜物。

  3.3.5.3發電設備、公用系統及輔助系統無嚴重漏點;光伏發電支架、中控樓內生產、生活用設備、用具清潔整齊;光伏發電系統和變電站設備清潔、無銹蝕,光伏發電系統及支架外表面影響性能、壽命的表層脫落應有補救措施。

  3.3.5.4設備命名標志準確齊全,并有巡視路徑圖,變電站巡視路徑指示醒目規范。

  3.3.5.5認真實行定置管理,庫房備品備件、工具、儀器排放整齊有序,帳卡物相符,規格名稱準確醒目,便于作業。

  3.3.5.6檢修工作應嚴格執行檢修規程,文明施工,按照“三無(無油跡、無水、無灰)”、“三齊(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齊、檢修機具擺放整齊、材料備品推放整齊)”、“三不亂(電線不亂拉、管路不亂放、雜物不亂丟)”和“工完料盡場地清”的要求進行施工。

  3.3.6建筑物

  3.3.6.1建筑外觀整潔完整,屋面、墻壁不漏水,天溝及落水管排水暢通,門窗及玻璃完整明亮。不得擅自對樓板打孔(必須打孔應經站長批準,事后立即封閉);無積灰、無蛛網。

  3.3.6.2建筑物內有明確的衛生責任區域劃分范圍,無衛生死角,所有地面無積灰、積水、積油及垃圾,走道、扶梯、平臺等所有通道清潔暢通;備品、機具、材料等整潔,放置有序。

  3.3.6.3廁所干凈,無堵漏,水池無積垢,定時沖洗,保持清潔。

  3.3.6.4建筑物無積水、積塵、積油、積垢。

  3.3.7變電站、配電室、電子設備間及電纜溝

  3.3.7.1變電站道路平整暢通,無雜物;變壓器、開關設備四周無雜草;變壓器、開關、互感器無滲漏油;鵝卵石層不積灰,無油垢。

  3.3.7.2配電室、電子設備間地面,電纜全部用防火材料封堵,室內無雜物,防小動物措施嚴密。

  3.3.7.3電纜溝不積水,無垃圾雜物,防火阻隔符合規定,蓋板封堵嚴密。

  3.3.7.4繼電器無積灰、玻璃清晰。

  3.4站區文明標準

  3.4.1站區有明確的.衛生責任區域劃分范圍,無衛生死角;站區道路、場地清潔整齊,無雜物,無亂堆放設備材料。

  3.4.2綠化區整潔美觀,無雜草叢生。

  3.4.3所有通道平整暢通,無亂倒垃圾、雜物,無亂堆器材,無違章建筑。

  3.4.4公用走道整潔暢通,墻壁無蛛網、積灰,垃圾箱附近無垃圾。

  3.4.5明溝、暗溝暢通清潔,排水良好。

  3.4.6站區內環境整潔,需到指定場所吸煙,地面無煙蒂,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

  3.4.7站區內無積水、積塵、積油、積垢。

  3.5禮儀規范性用語

  3.5.1接聽電話時,首先應表明接聽者的單位、職務、姓名。例如調度來電話時,接聽者應說:“您好,××光伏電站,站長/當值主值/當值值班員某某”,當知道對方身份后說:“某某調度您好或某某主任您好或某某總您好,您有何事或有何指示”,若對方身份不明確,應說:“請問您是哪里,您貴姓,您有何事”,然后對對方提出的問題作出解答,接聽電話時要注意禮貌用語,語言簡練、準確。

  3.5.2上級參觀人員進入中控室,當值人員應起立鼓掌表示歡迎,由站長介紹光伏電站的概況和運行情況,對于第一次來光伏電站的領導或其他人員,應從光伏電站的地理位置、總容量和理論光能利用小時數、光伏系統開始安裝、結束、調試、試運行到正式投產的情況及變電站運行方式做簡要介紹;對于已多次來光伏電站的則簡要介紹光伏電站現階段運行情況,并根據來訪者所提問題做出回答。

  4、檢查與考核

  4.1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行。

  4.2本制度的實施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檢查與考核。

  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2

  1、目的

  為實現光伏電站工程建設向生產運行的平穩過渡,確保項目投產后安全穩定運行,安全、可靠、經濟指標達到規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2、引用標準或參考文件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2.2 dl 5027-1993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

  2.3 dl 408-1991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2.4 dl 409-1991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2.5 sd 292-1988架空配電線路及設備運行規程

  2.6 gb 50794-2022光伏發電站施工規范

  3、職責

  3.1發電公司主要職責

  3.1.1負責批準光伏電站機構設置方案。

  3.2公司主要職責

  1負責在建光伏電站生產準備工作的落實和管理。

  2負責對在建光伏電站生產準備工作實施過程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3負責光伏電站的人員配置和崗位培訓。

  4負責組織光伏電站完成管理文件的建立工作。

  5負責光伏電站辦公、生活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

  3.3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3.3.1負責參加崗位培訓。

  3.3.2負責參加光伏電站的規程、預案的編制工作。

  3.3.3負責光伏電站輔助物資的驗收、入庫的管理工作。

  3.3.4負責執行光伏電站送電前驗收、360h試運行及工程移交生產驗收。

  3.3.5負責對設備、工程技術檔案等的接收工作。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生產準備的內容

  4.1.1光伏電站生產準備期:是指從項目開工開始,到本工程通過360h試運行,通過工程移交生產驗收,進入生產期為止。

  4.1.2生產準備內容包括:編制生產準備工作計劃,建立健全生產機構,合理配置運檢人員,統籌安排員工培訓,生產生活配套設施購買或完善,管理文件編制及建立管理信息報送機制等工作。

  4.2生產準備工作計劃

  對于新建、擴建光伏電站,公司組織編制生產準備工作計劃,主要內容包括機構設置、人員配置、培訓安排、管理文件建立、輔助物資購買或完善、環境管理、管理信息報送機制、送電前驗收、光伏發電系統調試、360h試運行及工程移交生產,生產準備工作計劃編制完成后,經發電公司批準后,發布到相關部門,各部門按照生產準備工作計劃開展生產準備工作。

  4.3生產準備工作具體內容

  4.3.1機構設置及人員配置

  4.3.1.1機構設置

  新建、擴建光伏電站應設置運行班組、安全組織機構,有效實施對生產管理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

  4.3.1.2人員配置

  裝機容量40mw及以內獨立光伏電站(有升壓站)勞動定員11人;裝機容量40mw以上獨立光伏電站,每增加10mw裝機,增加初級運維員2人,在光伏電站工程施工前完成全部人員定編、定崗工作。

  在項目開工后,按照先管理人員(站長、主值)后生產人員(運檢人員)的順序,首先配置管理人員,在工程移交生產前完成全部運檢人員配置工作,且運檢人員中應配備有熟悉機械、電氣等專業的技術人員。

  4.3.2崗位培訓

  根據基建計劃進度,公司制定光伏電站各崗位的培訓計劃,按期完成,有資質證件(電工進網證、調度證、主值證、安全員證、技術監督專責證)要求的崗位需經過國家規定的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1培訓主要內容

  a “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b本項目相關資料、設計文本、圖紙、系統設備的培訓。

  c光伏發電專業基礎知識的培訓。

  d變電站仿真培訓。

  e設備制造商培訓,了解掌握設備的內部結構和運行特性、用戶手冊等。

  f參加光伏發電設備系統安裝、調試對本項目的設備進行全面學習和掌握。

  g光伏電站實習。

  h管理文件(規程匯編、預案匯編、制度匯編)培訓。

  i上崗資質證書取證培訓。

  4.2培訓教材編制與選用

  a光伏發電設備廠家的運行維護手冊、檢修手冊、安裝手冊及說明書等技術資料。

  b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光伏電站安全規程》、《光伏電站運行規程》、《光伏電站檢修規程》等法律、法規、標準、條例、規程、導則。

  c光伏發電基礎知識培訓教材。

  d光伏發電系統培訓教材。

  4.3.3管理文件的建立

  光伏電站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行業、發電公司頒發的`有關標準、規范、制度。

  4.3.3.1制度匯編

  《光伏電站制度匯編》由發電公司編制模板,光伏電站建立編制小組,根據本光伏電站實際,按照模板進行編制,在光伏發電系統投產前3個月發布實施。

  4.3.3.2規程匯編

  《光伏電站規程匯編》由發電公司編制模板,光伏電站建立編制小組,根據本光伏電站實際,按照模板進行編制,《變電站現場運行規程》經站長批準后在光伏設備投產前3個月發布實施;《現場檢修規程》經站長批準后在整個光伏發電系統投產后6個月內發布實施。

  4.3.3.3預案匯編

  《光伏電站預案匯編》由發電公司編制模板,光伏電站建立編制小組,根據本光伏電站實際,按照模板進行編制,經當地安監部門審核批準后,經站長批準后在光伏發電系統投產前3個月發布實施。

  4.3.3.4工作表格

  在試運行前3個月,按相關制度規定,完成各種表格的準備工作,并在設備試運行過程中按制度執行。

  4.3.4輔助物資

  新建、擴建光伏電站的輔助物資準備包括建立和完善專業設施(包括存儲倉庫、消防設施等),按先進實用的原則配置安全工器具、檢修工具、儀器儀表,制定備品備件計劃,儲備必要的備品備件等。

  4.3.4.1工器具管理

  新建、擴建光伏電站按要求配置工器具(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起重器具、計量器具及其他工具),所有工器具必須是有生產資質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部分工器具需經過所在地電網公司入網許可,并經檢驗部門檢定合格,專人管理,定期送檢,具體按《工器具管理制度》執行。

  4.3.4.2備品備件

  新建、擴建光伏電站根據設備廠家的意見、建議,制定備品備件儲備定額計劃,儲備必要的備品備件,包括光伏發電設備備品、輔助設備事故備品、電氣設備事故備品、一般備品備件和消耗性材料等,以維持正常的發電生產以及消除設備缺陷、加快事故搶修進度的需要,提高設備利用率。做好備品備件的檢驗、入庫的管理工作,具體按《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執行。

  4.3.4.3消防器材

  按要求配置消防系統,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期檢驗,并出具相關檢驗合格報告,具體按《消防管理制度》執行。

  4.3.4.4辦公、生活配套設施

  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購買光伏電站的辦公、生活配套設施。

  4.3.5環境

  新建、擴建光伏電站變電站周邊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復工作應全部完成,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完畢。

  4.3.6信息報送

  4.3.6.1信息報送應與生產準備同步開展。光伏電站整套調試前,完成電網公司、光伏電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分析系統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光伏電站實時監控系統、功率預測系統),確保光伏電站在并網發電后能夠及時準確將有關數據上報。

  4.3.6.2新建、擴建光伏電站應具備遠程實時監控系統接入能力,應做好計算機網絡安全防護工作,光伏電站監控數據與互聯網連接時,應采取可靠、必要的隔離措施,避免光伏發電系統運行監控系統遭到破壞。

  4.3.7送電前驗收

  4.3.7.1以上工作均準備完成后,工程部向經理提出驗收申請,經理組織相關人員對光伏電站進行送電前驗收,具體按《變電站送電前驗收管理制度》執行。

  4.3.7.2公司內部完成送電前驗收并將相關問題整改完成后,向電網公司提出送電前驗收申請,電網公司對光伏電站進行送電前驗收。

  4.3.8光伏發電系統調試

  為順利進行光伏發電系統調試工作,在調試前應先通過電網公司、質監部門、消防部門等相關單位的專業檢查、驗收。

  4.3.8.1單機調試

  光伏電站參與由設備廠家組織的單體調試工作(包括單體調試和分系統調試),參加驗收,設備廠家將光伏發電系統調試資料移交給工程部。

  4.3.8.2光伏發電系統整套啟動調試

  a光伏電站參與由設備廠家組織的整套啟動調試工作,對調試中發現的各種問題提出意見。

  b光伏電站參與調試質量驗收及結果評定,設備廠家將光伏發電系統調試資料移交給工程部。

  4.3.9光伏發電系統試運行

  在工程啟動開始連續無故障運行時間不少于光伏系統累計接收總輻射達360h的時間后,當地電網電壓、頻率穩定,相應波動幅度不大于光伏系統規定值的情況下,公司根據光伏發電設備廠家提出的試運行預驗收報告和申請,組織相關人員對光伏發電系統進行360h試運行驗收,具體按《光伏發電設備試運行管理制度》執行。

  4.3.10工程移交生產

  光伏發電設備完成360h試運行驗收后,工程部向公司提出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申請,公司啟動工程移交生產驗收工作,具體按《工程移交生產管理制度》執行。

  5、檢查與考核

  5.1本制度由公司組織相關部門貫徹執行。

  5.2本規定的實施由發電公司基建工程部檢查與考核。

  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3

  1、目的

  為有效防止由于冰凍、雷擊、沙暴及小動物原因造成光伏電站電氣設備事故的發生,確保設備安全穩定運行,制定本制度。

  2、引用標準或參考文件

  2·1 gb 50169—199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2·2 dl/t 596—1996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

  3、職責

  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負責光伏電站防凍防雷防沙暴防小動物工作的落實及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防凍工作

  氣溫驟冷時,檢查注油設備的油面以及加熱設備運行情況;大雪時,檢查室外設備有無閃絡放電、設備接頭有無積雪、判斷發熱情況、設備有無受凍結冰等現象。發現缺陷時應采取措施,具體按《設備檢修管理制度》執行。

  4·2防雷工作

  雷擊對光伏發電系統、電氣設備、建筑設施的安全威脅較大,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設備、建筑損失和人身傷亡,是光伏電站安全生產的重要工作之一。

  4·2·1運行維護人員應認真學習防雷知識,做到如下要求。

  4·2·1·1熟悉了解光伏發電系統、電氣設備、線路、建筑設施的防雷裝置設施,掌握光伏電站內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過電壓保護器的特性、結構布置及在使用中的情況。

  4·2·1·2了解光伏電站設備、設施對接地電阻要求。

  4·2·2測試檢查要求

  4·2·2·1防雷裝置定期試驗檢查,按《dl/t 596—1996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進行。

  4·2·2·2避雷器于每年雷雨季節前進行試驗檢查,試驗項目見相應規程。

  4·2·2·3接地裝置每三年由相關專業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測試,包括光伏電站升壓站、光伏發電系統、獨立避雷針和有架空避雷線的線路桿塔接地電阻測試。

  4·2·2·4接地電阻測量應在雷雨季節前進行。

  4·2·2·5測試工作應保留相應測試記錄。

  4·2·2·6運行人員在每年雷雨季節前及雷雨前后,對防雷裝置應增加巡視,按《巡回檢查管理制度》要求執行;對電氣設備、引下線、接地線、接地體進行較全面的檢查,檢查連接處是否可靠、有無腐蝕、生銹脫焊,接地體有無外露、斷裂、深埋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填寫附表85“防雷檢查記錄”。

  4·2·3缺陷整改要求

  4·2·3·1光伏發電系統電氣設備和升壓站要求接地電阻達到設計標準,在測量時,接地電阻達不到設計要求,應采取措施,按《設備檢修管理制度》執行。

  4·2·3·2在每年季節性檢查時,發現防雷裝置有缺陷,光伏電站應盡快組織消缺彌補,防止或減少雷擊造成的損失,具體按《設備檢修管理制度》執行。

  4·3防沙暴工作

  4·3·1沙暴發生時,視情況及早將光伏發電系統停機,并且對各類設備做好各項預控安全措施,防止造成設備損壞。

  4·3·2沙暴發生后,根據情況對各類設備增加巡檢次數及滅燈檢查項目,巡檢時發現缺陷應及時匯報、及時處理,具體按《設備檢修管理制度》執行。

  4·4防小動物工作

  4·4·1防小動物工作由專人負責,每月進行一次防小動物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室內外電纜蓋板是否齊全、破碎,進入開關室、箱變等處電纜溝是否有洞隙,孔洞封堵是否嚴密,門窗、門鎖、插鎖、通孔、百葉窗是否完好,驅鼠器工作是否正常,填寫附表38“變電站防小動物措施巡查記錄”、附表58“光伏發電系統、箱變、線路及道路巡查記錄”。

  4·4·2在光伏電站中控室、庫房、開關室、低壓配電室等生產用房與場所應配置鼠藥,并定期更換。

  4·4·3在繼電保護室、蓄電池室、開關室、中控室、安全工器具室、通訊室等必須設置防鼠擋板。

  4·4·4對更換電纜等工作,須臨時打開堵塞的'孔洞和墻時,應采取防小動物進入臨時措施,待工作結束時,立即封堵并且對全部封堵小動物進入的孔洞進行檢查。

  4·4·5生產區內工作人員吃剩的飯菜食品應倒入泔水桶內。

  4·4·6工作人員進出中制室和開關室等處時,必須隨手關門,以防小動物進入造成事故。

  4·4·7嚴格執行上級規定,嚴禁在生產區種植糧油豆類作物。

  4·4·8經常檢查生產用房防小動物設施的完整性,防止小動物進入;及時清除設備周圍場地雜草,消滅小動物的棲身之地。

  4·4·9一旦發現有小動物痕跡及進出孔洞,應立即進行全面檢查,及時采取措施。

  4·4·10防小動物工作,應記錄在運行日志內。

  5、檢查與考核

  5·1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行。

  5·2本制度的實施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檢查與考核。

  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4

  1、目的

  為切實加強光伏電站外來人員管理,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制定本制度。

  2、定義

  外來人員:是指除本光伏電站以外的人員,包括進入光伏電站進行施工、參觀、檢查及辦理其他事項的所有人員。

  3、職責

  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負責按照制度要求,開展光伏電站外來人員的管理工作。

  4、管理內容與要求

  外來人員進站時,光伏電站需將外來人員進站信息登記在附表80“外來人員登記表”中,具體按如下條款對外來人員進行管理。

  4.1外委單位人員管理

  4.1.1外委單位的人員進入變電站必須遵守變電站安全管理規定,進入生產區域施工作業必須履行工作票手續,在作業中必須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進行落實。

  4.1.2所有進入生產區域進行作業的`外委單位人員必須經光伏電站進行安全培訓,在附錄a“外委單位人員安全告知書”中簽名確認,方可進入生產區域;附錄a“外委單位人員安全告知書”作為附表80“外來人員登記表”的附件留存。

  4.1.3作業人員如在作業過程中違反變電站安全管理規定,運行人員有權予以制止,如不改正,有權責令其離開作業現場。

  4.1.4作業中使用變電站電源時,必須經運行人員同意,并履行工作票手續,在指定接引位置接引,安裝計量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并有防止過負荷措施。

  4.1.5作業中發生疑問時,必須先停止作業,向工作負責人匯報后,工作負責人與光伏電站站長、主值溝通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繼續工作。

  4.1.6外來人員未經運行人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4.1.7作業區域嚴禁吸煙,作業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必須及時清理作業現場,確保文明施工。

  4.2外來參觀、檢查人員管理

  4.2.1參觀、檢查人員必須得到光伏電站負責人允許后,方可進入光伏電站。

  4.2.2參觀、檢查人員在進入生產區域前,必須由運行人員交代好注意事項,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帶、安全鞋、手套等防護措施,并在運行人員的帶領下,方可進入生產區域進行參觀、檢查。

  4.2.3參觀、檢查人員禁止操作任何設備。

  4.3其他外來人員管理

  4.3.1其他外來人員必須在取得光伏電站負責人許可后,方可進入光伏電站。

  4.3.2其他外來人員禁止進入生產區域。

  4.3.3在事情辦理結束后,其他外來人員必須立即離開光伏電站。

  5、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行,檢查與考核。

  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5

  1、目的

  為確保光伏發電系統在現場調試完成后,光伏發電系統的安全性、功率特性、電能質量、利用率水平滿足設計要求,并形成穩定生產能力,制定本制度。

  2、引用標準或參考文件

  2.1 gbt 50796-20xx 光伏發電工程驗收規范

  2.2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2.3 光伏發電系統技術說明書、使用手冊、操作手冊、調試手冊和維護手冊

  2.4 光伏發電系統訂貨合同明確的有關試運行的要求

  3、職責

  3.1 經理主要職責

  3.1.1 負責批準光伏發電系統360h試運行驗收申請。

  3.1.2 負責召集相關人員組成光伏發電系統試運行驗收小組。

  3.1.3 負責督促工程部組織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3.1.4 負責批準光伏發電系統360h試運行預驗收證書。

  3.2 驗收小組主要職責

  1 負責主持光伏發電系統試運行驗收工作。

  2 負責辦理光伏發電系統試運行驗收手續。

  3.3 工程部主要職責

  3.3.1 負責向公司提交附表13“驗收申請表”。

  3.3.2 負責督促相關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3.3.3 負責協助驗收小組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試運行應具備的條件

  4.1.1 各安裝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和各光伏發電系統調試驗收已合格。

  4.1.2 批次或全部調試驗收合格的光伏發電系統在規定時間內無缺陷、無故障連續運行。

  4.1.3 當地電網電壓、頻率穩定,相應波動幅度不應大于光伏發電系統規定值。

  4.1.4 在批次或全部光伏發電系統啟動試運行前,質檢中心站已對本期工程進行全面的質量檢查。

  4.2 試運行申請

  4.2.1 調試單位向工程部提出試運行申請報告,工程部向公司提交附表13“驗收申請表”。公司組成驗收小組,經理擔任組長,組織調試單位、工程部負責人等相關人員進行試運行驗收檢查,填寫附表4“光伏發電系統試運行驗收檢查表”。

  4.2.2 依據檢查結果,檢查小組填寫附表8“缺陷整改計劃”。

  4.2.3 工程部將附表8“缺陷整改計劃”發送給相關的供應商,并組織相關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4.2.4 整改時間節點到期后,檢查小組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填寫附表9“缺陷整改完成情況驗證表”,并將整改證據存檔,同意調試單位提交的試運行申請報告,光伏發電系統進入360h試運行。

  4.3 試運行期間要求

  4.3.1每塊太陽能組件應連續、穩定、無故障運行至少光伏系統總輻射強度累計為360h,則視為試運行合格。

  4.3.2系統進入試運行后,調試單位人員需把所有各匯流箱組鑰匙按時交回,由光伏電站統一管理。

  4.3.3 順延情況

  依據合同條款規定,以下三種情況不視為故障時間,試運行時間順延。

  4.3.3.1 電網故障(電網參數在技術規范范圍之外)。

  4.3.3.2 氣象條件(包括風況、光照強度和環境溫度)超出技術規范規定的運行范圍。

  4.3.3.3 電網調度原因。

  4.3.4 退出情況

  若發生以下情況,視為故障時間,光伏系統退出試運行,試運行時間重新開始。

  4.3.4.1 試運行期間,如出現額定光照強度,系統應達到額定出力,否則需重新進行試運行;如沒有出現額定光照強度,試運行時間順延120小時,如仍未出現額定光照強度,將視為系統在額定光照強度時可達到額定出力。

  4.3.4.2 試運行期間,系統在光照強度降到不能發電的強度下,廠家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設備區域進行臨時檢修,如需必要情況,必須經光伏電站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入進行維護,且此系統重新計時,否則所有系統試運行結束,重新進入試運行。

  4.3.4.3 試運行期間,允許系統的自動和用戶級別的遠程復位以及不需要任何部件修理或更換的手動復位,但通過上述復位不能恢復運行的任何停機將視為故障,需重新進行試運行。

  4.3.4.4 通過復位(系統的自動和用戶級別的遠程復位以及不需要任何部件修理或更換的手動復位)糾正的累計停止時間超過試運行時間的6%時,需重新進行試運行。

  4.3.5光伏電站運檢人員每小時填寫一次附表11“光伏發電系統360h試運行考核記錄”,每24小時匯總一次填寫附表12“光伏發電系統360h試運行測試記錄”,最后均需調試人員簽字確認。

  4.3.6 進入光伏發電系統360h試運行的光伏系統,調試人員可遠程監視,但不得擅自進行遠程操作,一旦發現視為故障時間,所有系統退出試運行;如遇故障停止需要復位時,光伏電站人員須告知調試人員,由調試人員進行操作,并在附表11“光伏發電系統360h試運行考核記錄”中記錄操作內容。

  4.3.7 試運行期間,在必要的情況下,調試人員及光伏電站人員可共同進入光伏發電系統,但光伏電站人員無權操作光伏發電設備。

  4.3.8 如果指標在試運行期間未能達到規定要求時,按以下方法解決:

  4.3.8.1 如因設備廠家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指標,設備廠家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對設備進行改進。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時費、材料費及設備廠家人員的.技術服務費均應按相關記錄由賣方承擔。如需將任何設備運出光伏電站進行修理或更換,設備廠家應在一個月內將修理或更換后的設備運抵合同現場,并承擔因此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在改進完成后進行第二次試運行。

  4.3.8.2 如果第二次試運行因設備廠家原因仍未成功,設備廠家需整改后開始第三次試運行。如果第三次試運行由于設備廠家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指標,公司有權向設備廠家要求對該臺設備進行退貨,同時由設備廠家用合格的設備代替未達指標的設備,并承擔因此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具體時間由公司與設備廠家協商確定。在第三次試運行期間發生的所有改進費用(包括雙方技術人員的費用),均應由設備廠家負擔。

  4.3.8.3 如果在第二次試運行中因公司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指標,公司應對設備進行預驗收并由雙方現場代表在第二次試運行完成后簽署預驗收合格證書。但設備廠家仍應協助公司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達到設計指標。

  4.3.9 系統調試時間不超過兩個月,試運行應在4個月內通過。如果在此限期內系統因設備廠家原因無法通過試運行,公司有權要求設備廠家更換試運行無法通過的系統,由此產生的直接費用由設備廠家負擔,并承擔相應系統發電量損失賠償費(停機時間按光伏電站運行系統的平均功率計算)。

  4.3.11 試運行結束后,為了測試監控系統數據備份的功能,需協商設備廠家對系統做一次系統數據崩潰并恢復的測試。

  4.4光伏系統試運行完成

  試運行過程中,光伏系統各項指標均符合光伏發電系統360h試運行要求,檢查小組填寫調試單位提供的預驗收合格證書,經經理批準后,完成光伏發電系統360h試運行。

  5、檢查與考核

  5.1 本制度由公司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5.2 本制度的實施由發電公司基建工程部檢查與考核。

  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6

  1、目的

  為使設備的檢修管理科學化、高效率,做到有組織、有計劃、有準備的進行,達到發電公司對設備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定義

  2.1 定期檢修:根據《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的要求,定期對設備進行較全面(對已掌握規律的老光伏發電系統可以有重點的進行)的檢查、清理、試驗、測量、檢驗及更換需定期更換的部件等工作,以消除設備和系統缺陷。

  2.2 臨時檢修:對臨時發現的缺陷或發生的故障的排除。

  2.3 缺陷:是指主、輔設備及其系統在發電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對安全、經濟穩定運行有直接影響的異常,即在設備運行中發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響,造成直觀上或檢測儀表(試驗儀器)反映異常,但尚未發展成為故障的情況和影響安全運行的各種問題,如振動、位移、摩擦、卡澀、松動、斷裂、變形、過熱、泄露、聲音異常、防洪設施損壞、照明短缺、標識牌不全等均稱為設備缺陷。按其嚴重程度可分為三類:緊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3.1 緊急缺陷:是指威脅人身、設備安全,隨時可能釀成事故,嚴重影響設備繼續運行而必須盡快進行處理的缺陷。

  2.3.2 重大缺陷:是指對設備使用壽命或出力有一定影響或可能發展為緊急缺陷,但尚允許短期內繼續運行或對其進行跟蹤分析的缺陷。

  2.3.3 一般缺陷:是指對設備運行安全影響較小,且一般不至于發展成為上述兩類缺陷,并能按其銘牌額定值繼續運行,允許列入月、季(年)度檢修計劃中安排處理的缺陷。

  2.4 故障:設備在工作過程中,因某種原因喪失規定功能或出現危害安全的現象。

  3、引用標準或參考文件

  3.1 dl/t 969-2005 變電站運行導則

  3.2 gj/t 264-2022 光伏建筑一體化系統運行與維護規

  4、主要職責

  4.1 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主要職責

  4.1.1 負責批準年度定期檢修計劃。

  4.1.2 負責審核變電站一、二次設備、線路檢修外委單位。

  4.2 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4.2.1 負責年度定期檢修計劃的編制、執行。

  4.2.2 負責組織對缺陷、故障的處理。

  4.2.3 負責對缺陷、故障數據的統計分析。

  4.2.4 負責對檢修過程進行總結,不斷提高檢修管理水平。

  4.2.5 負責監督與檢查外委單位合同的執行情況。

  5、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光伏發電系統責任分包管理

  5.1.1 光伏發電系統分配

  光伏電站工程移交生產后,站長組織運行人員對光伏發電系統按人進行分配,分配方法由光伏電站自行確定,填寫附表61“光伏發電系統分配記錄表”。

  5.1.2 協議簽訂

  分配完成后,站長分別與各運行人員簽訂附錄a“光伏發電系統責任分包協議書”,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司放入運行人員人事檔案,一份保存在光伏電站檔案室,一份由運行人員保存。

  5.1.3光伏發電系統管理

  5.1.3.1光伏發電系統巡視

  協議書簽訂后,分包責任人是所分包光伏發電系統的日常巡視的主要負責人,巡視工作具體按《巡回檢查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執行。在巡視過程中如發現光伏發電系統存在缺陷,檢修班組組織人員對該設備進行檢修。

  5.1.3.2 光伏發電系統定期維護

  光伏發電系統到達定期維護時間時,分包責任人對光伏發電系統開展定期維護工作。

  5.1.4 激勵

  根據各光伏發電系統的日常運行情況及相關數據統計,按照簽訂的附錄a“光伏發電系統責任分包協議書”,公司對相關人員兌現激勵。

  5.2 定期檢修管理

  5.2.1 定期檢修計劃的編制

  5.2.1.1 每年12月份,光伏電站站長填寫附表62“年度設備定期檢修計劃”,編制光伏電站下一年度定期檢修計劃,編制依據如下:

  a 主、輔設備的檢修周期。

  b 設備的'技術指標及健康情況。

  c 設備生產廠家對其設備的定期檢修要求。

  d 《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對設備定期檢修工作的要求。

  e 光伏電站當地的光照情況規律。

  5.2.1.2 編制完成后,送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批準。

  5.2.2 定期檢修的執行

  在定期檢修開工前,必須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險點預控票管理制度》要求辦理相應票據,之后按《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相關要求開展具體定期檢修工作。

  5.2.3 定期檢修記錄

  定期檢修工作完成后,分包責任人將該設備本次定期檢修的具體情況登記在附表67“設備臺賬”的“設備定期檢修情況”欄目內。

  5.2.4 發現缺陷的處理

  定期檢修過程中,如發現設備存在缺陷,按5.3條款進行處理。

  5.3 臨時檢修管理

  5.3.1 缺陷、故障的發現及錄入

  5.3.1.1 運檢人員在日常巡視、檢修等工作中,如發現存在缺陷或故障,應立即向主值匯報,運行人員將缺陷或故障情況記錄在附表64“設備缺陷、故障記錄本”中。

  5.3.1.2 如認為是緊急缺陷,應同時向站長匯報,核實確屬緊急缺陷后應根據當時系統運行情況及相關規程規定,決定缺陷設備是否需要立即退出運行。

  5.3.2 缺陷、故障的處理

  在設備缺陷或故障處理開工前,必須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險點預控票管理制度》要求辦理相應票據,才能進行缺陷或故障處理工作。

  5.1 缺陷的處理

  a 主值將缺陷情況通知檢修班組,檢修班組組織對缺陷情況進行消除,具體按《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執行。

  b 緊急缺陷的處理:檢修班組需立即開展搶修工作,運行人員需加強對缺陷設備的監視,并隨時報告站長,同時應迅速擬定事故應急措施,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一旦發現缺陷惡化,應立即采取措施對缺陷設備進行隔離。在處理緊急缺陷時,站長需在現場監督檢查緊急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制定處理方案和質量驗收,緊急缺陷必須連續處理。

  c 重大缺陷的處理:處理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周,具體時限由檢修班組根據缺陷情況確定并在附表64“設備缺陷、故障記錄本”的“處理結果及日期”欄目中注明。

  d 一般缺陷的處理:一般缺陷可結合定期檢修計劃安排處理,對于一些檢修人員有能力可以很快處理的小缺陷,檢修人員可自行處理。

  e 對有緊急或重大缺陷的設備,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停機處理,而需帶缺陷繼續運行時,光伏電站必須提供充分的依據并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批準。

  5.2 故障的處理

  運行人員填寫附表60“設備故障檢修通知單”,將故障情況通知檢修班組,檢修班組組織對故障情況進行消除,檢修具體工作按《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執行。

  5.3 光伏電站不能自行消除的缺陷或故障的處理

  a 質保期外光伏發電系統、箱變、生活設備發生重大缺陷或故障時,光伏電站填寫附表66“設備維修申請單”,發電公司批準后,光伏電站尋找外委單位,對缺陷或故障予以處理。

  b 變電站一、二次設備、線路所發生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時,光伏電站填寫附表66“設備維修申請單”,發電公司批準后,光伏電站聯系外委單位進行處理。

  c 外委單位處理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消除后,光伏電站人員填寫附表67“設備維修驗收單”,對缺陷或故障消除情況進行驗收。

  5.3.3 缺陷或故障的登記

  缺陷或故障消除驗收完成后,運行人員將該設備本次的臨時檢修情況記錄在附表63“設備臺賬”的“設備缺陷、故障檢修情況”欄目內。

  5.3.4 總結分析

  5.3.4.1 光伏電站每月在月報中將本月的缺陷發生情況、消缺完成情況及消缺率上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

  注:消缺率=(本月消除缺陷數/本月發生缺陷數)×100%

  5.3.4.2 光伏電站應重視對檢修管理過程中的經驗、教訓的分析、總結,不斷提高檢修管理水平,提高設備的可靠性。

  5.3.4.3 光伏電站需對設備缺陷、故障的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從中分析出設備運行規律,為備品備件定額提供可靠依據,預防設備缺陷、故障的發生,降低設備缺陷及故障發生率,提高設備健康水平,將設備管理從事后管理變為事前管理。

  5.4 供應商檢修時停送電的管理

  5.4.1 供應商如需停電檢修時,需填寫附表65“停送電聯系單”,經站長批準后予以停電。

  5.4.2 供應商檢修完成后,如需送電,需填寫附表65“停送電聯系單”,經站長批準后予以送電。

  6、檢查與考核

  6.1 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行。

  6.2 本制度的實施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檢查與考核。

  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7

  1、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光伏發電系統質保期滿后的驗收方法,包含了光伏發電系統出質保驗收的主要內容和一般原則,主要有光伏發電系統分系統檢查、狀態檢測、運行分析、特性測試等,以確保所接收光伏發電系統的技術指標符合產品的技術要求。

  2、引用標準或參考文件

  2.1 gb 2297-1999 太陽光伏能源系統名詞術語

  2.2 gd 001-20xx 太陽能發電工程技術標準:光伏發電工程規劃報告編制辦法(試行)

  2.3 gd 002-20xx 太陽能發電工程技術標準 光伏發電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試行)

  2.4 gd 003-20xx 太陽能發電工程技術標準:光伏發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試行)》

  2.5 nb/t 32001-20xx 光伏發電站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

  2.6 nb/t 320xx-20xx 光伏發電站太陽能資源實時監測技術規范

  2.7 gb 50797-20xx 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

  2.8 gb 50794-20xx 光伏發電站施工規范

  2.9 gb/t 50795-20xx 光伏發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規范

  2.10 gb/t 50796-20xx 光伏發電工程驗收規范

  2.11 gb/t 19964-20xx 光伏發電站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

  2.12 gb/t 50866-20xx 光伏發電站接入電力系統設計規范

  2.13 gb/t 29319-20xx 光伏發電系統接入配電網技術規定

  2.14 nb/t 320xx-20xx 光伏發電站電壓與頻率響應檢測規程

  2.15 nb/t 320xx-20xx 光伏發電站防孤島檢測技術規程

  2.16 gb/t 30152-20xx 光伏發電系統接入配電網檢測規程

  2.17 gb/t 29321-20xx 光伏發電站無功補償技術規范

  2.18 jgj 203:2010 民用建筑太陽能光伏系統應用技術規范

  2.19 db11/t 881-20xx 建筑太陽能光伏系統設計規范

  2.20 j/t 264-20xx 光伏建筑一體化系統運行與維護規

  3、職責

  3.1 出質保驗收小組主要職責

  3.1.1 負責根據本制度及光伏發電系統技術要求編寫驗收大綱,明確驗收內容。

  3.1.2 負責對驗收大綱的驗收項目進行檢查、記錄,對采用測量分析方法驗收的項目,負責分析報告的編制和解釋。

  3.1.3 負責主持光伏發電出質保的驗收與交接工作,審查系統驗收文件,對遺留問題提出處理意見,責成有關單位限期整改,辦理驗收合格后的交接手續。

  3.1.4 負責編寫驗收報告,并對在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總則

  4.1.1 對于光伏發電系統中大部件分期出質保、部件因缺陷整體更換后延長質保期及部件質保期和整套系統不一致的,可按本制度選擇相關內容進行驗收。

  4.1.2 本制度對光伏發電系統性能和狀態的驗收進行了規定,光伏電站內其他設備的驗收內容參照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4.1.3 驗收工作可由公司自行完成,也可委托有能力的專業公司協助完成,被委托的專業公司不能與光伏發電系統供應商有全資、控股、參股或其他有礙公正性的隸屬關系。

  4.1.4 應在光伏發電系統出質保前3個月啟動驗收工作,以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完成驗收檢測與檢查工作。

  4.1.5 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嚴格執行“三票三制”工作制度。

  4.2 驗收小組

  4.2.1 公司成立光伏發電系統出質保驗收小組(以下簡稱“驗收小組”),負責光伏發電系統出質保驗收工作的實施。

  4.2.2 驗收小組設組長一名,由經理擔任,驗收小組成員包括光伏電站站長、主值、工程部負責人、物資部負責人、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人、發電公司基建工程部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人員,也可外聘專家協助工作。

  4.2.3 驗收小組成員要求

  4.2.3.1 驗收小組成員應有一定的光電專業知識,熟悉光伏發電系統工作原理,了解光伏電站運行特點,或者擅長某一驗收專業。

  4.2.3.2 驗收小組成員應富有責任心、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掩蓋或夸大事實。

  4.3 驗收準備

  4.3.1 驗收小組應明確分工,做好組織計劃,準備好驗收大綱和驗收工具。

  4.3.2 啟動驗收前應準備的相關資料

  4.1 光伏發電系統移交生產驗收資料。

  4.2 質保期內光伏發電系統的運行日志、維護記錄、大修記錄、故障統計表、備件及消耗品使用記錄。

  4.3 質保期內光伏發電系統所發現的問題、整改消缺記錄與報告、消缺情況及遺留問題。

  4.4 設備運行數據:光伏發電系統單組各月發電量、單組各年發電量,中央監控系統記錄的光伏發電系統歷史數據(正式運行后質保期內的數據)。

  4.5 設備采購合同、施工合同、備品備件清單、相關技術要求文件。

  4.3.3 啟動驗收前應準備相應驗收專用儀器與工具,如蓄電池測試儀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必須的其他設備儀器。

  4.4 啟動驗收

  4.4.1 根據編制的驗收大綱要求逐臺逐項進行檢測、檢查并記錄,對專業檢測項目要求出具分析報告,所有記錄及分析報告均作為驗收文件有效組成部分。

  4.4.2 需要在光伏發電系統運行情況下進行的驗收項目必須針對性地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4.3 驗收內容與檢查方法

  4.4.3.1 光伏發電系統分系統檢查

  光伏發電系統分系統檢查是指采用目測、檢測、試驗等方法對光伏發電系統各部件進行檢查,以發現光伏發電系統存在的較明顯的缺陷或故障。

  a 驗收小組應填寫附表58“光伏發電系統檢查表”,對光伏發電系統逐批逐項進行檢查,檢查完成后編寫光伏發電系統檢查報告。

  b 應有光伏電站站長、主值參加光伏發電系統出質保前的最后一次定檢維護,監督定檢維護項目的完成情況,同時對光伏發電系統進行初步的檢查,對于發現的問題應詳細記錄。

  c 光伏發電系統檢查項目所列內容和定檢維護項目一致的可在定檢維護時完成,以提高驗收效率,避免重復勞動。

  d 光伏發電系統供應商的最后一次定檢報告將作為驗收文件的組成部分。

  4.4.3.2 光伏發電系統狀態檢測與故障診斷

  光伏發電系統狀態檢測與故障診斷是指通過各種檢測手段測量、分析,以判斷光伏發電系統是否存在潛在的內部缺陷或故障。

  4.4.3.3 運行分析

  a 合格率分析

  合格率指標分為單批光伏發電系統合格率和批次平均合格率,單組光伏發電系統合格率不應小于100%,批次出質保平均合格率應不小于99%。

  b 故障統計分析

  記錄質保期內所有光伏發電系統的故障或報警發生次數、持續時間及其故障或報警類型和編碼,統計單一故障持續時間占總故障時間的百分比及單一故障發生的頻率百分比,分析故障原因及存在隱患,如果是光伏發電系統本身設計及制造質量問題,應與供應商交涉予以解決。

  4.4.3.4電能質量測試

  電能質量測試方法按gb/t 29319-20xx 光伏發電系統接入配電網技術規定執行。

  4.5 驗收整改

  對于驗收過程中發現的缺陷,應要求光伏發電系統供應商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應出具整改報告。

  4.6 驗收簽字

  驗收小組對整改結果再次驗收,所有驗收結果應滿足產品技術文件的規定,光伏發電系統供應商和公司雙方依據合同規定接受驗收結果后,簽署由光伏發電系統供應商提供的最終驗收文件。若仍存在遺留問題,則在最終的驗收簽字文件中應明確遺留問題的最終解決辦法及解決期限,具體如下:

  4.6.1 公司自行出質保驗收的應含有驗收小組成員簽字的檢查及檢測報告,對于由委托方完成的驗收項目所出具的驗收報告,應加蓋其單位公章,主要報告文件有:

  4.6.1.1 光伏發電系統檢查報告。

  4.6.1.2 故障(及報警)診斷分析報告。

  4.6.1.3 運行分析報告。

  4.6.1.4 光伏發電系統電能質量測試報告。

  4.6.2 光伏發電系統供應商對檢測過程中所發現的設備缺陷的處理方法、處理過程、處理結果記錄及整改報告,并需附有公司的認可文件。

  4.6.3 質保期內所發現問題的整改消缺記錄與報告。

  4.6.4 最終驗收簽字文件。

  4.6.5 根據需要,可在文件中附加必要的資料、報告、證明及圖片等。

  5、檢查與考核

  5.1 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行。

  5.2 本制度的實施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檢查與考核。

  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8

  光伏施工現場管理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涉及多個方面的安全、效率和質量問題。以下是一些基本的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可以根據具體的工程規模、地點和施工要求進行調整和完善。

  一、安全生產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項目經理、現場負責人、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職責,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2.安全教育培訓: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定期進行安全復訓。

  3.安全檢查與評估:定期進行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和風險評估,及時發現并整改安全隱患。

  4.應急預案:制定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并進行定期的應急演練。

  二、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1.質量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光伏發電工程質量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質量控制:實施全過程質量控制,從原材料采購到施工結束的每個環節都要有嚴格的質量檢驗。

  3.質量驗收:工程完成后,應由項目經理組織,相關部門參與進行質量驗收,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要求。

  三、環境保護與文明施工制度

  1.環境保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生態環境,防止污染。

  2.文明施工要求:遵守文明施工規范,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有序,保護周邊環境。

  四、物料管理制度

  1.物料采購:物料采購應遵循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確保原材料的質量。

  2.物料存儲:對物料進行合理存儲,防止因存放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浪費。

  3.物料使用: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規程使用物料,避免不必要的損耗。

  五、人員管理及考勤制度

  1.人員配置:根據工程需要,合理配置施工人員,確保施工力量的充足和專業化。

  2.考勤記錄:建立考勤制度,記錄施工人員的出勤情況,確保人員到崗到位。

  六、溝通協調制度

  1.內部溝通:建立有效的內部溝通機制,確保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達。

  2.外部協調:與當地政府、社區、供應商等外部單位保持良好溝通,協調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問題。

  七、持續改進與培訓制度

  1.反饋機制:建立施工現場反饋機制,及時收集施工過程中的問題和建議。

  2.持續改進:對收集的信息進行分析,不斷改進施工管理流程和方法。

  3.培訓制度:定期組織員工參加新技術、新工藝的培訓,提高施工能力。

  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9

  一、總則

  為確保光伏施工現場的安全、高效、有序,特制定本規章制度,以規范施工行為,提升施工質量,保障施工安全。

  二、施工隊伍管理

  施工隊應指定一名施工隊長,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協調與管理。

  施工隊長應確保施工隊伍遵守本規章制度,對違規行為進行及時糾正。

  施工隊伍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紀律,遵守工作時間,確保施工進度。

  三、安全生產管理

  施工單位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

  施工單位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施工人員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確保人身安全。

  四、施工質量管理

  施工單位應制定施工方案,明確施工目標、質量標準和施工方法。

  施工人員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

  施工單位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對施工質量進行全程監控,確保工程質量。

  五、施工現場管理

  施工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確保施工人員及外來人員安全。

  施工現場應保持整潔,材料堆放有序,施工設備擺放規范。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監管,防止盜竊、損壞等行為發生。

  六、環境保護管理

  施工單位應制定環境保護措施,減少施工對環境的污染。

  施工人員應遵守環保規定,合理使用資源,減少浪費。

  施工單位應建立環保責任制,對環保工作進行考核和獎懲。

  七、附則

  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

  對違反本規章制度的施工單位或個人,將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本規章制度的解釋權歸光伏施工現場管理部門所有。

  光伏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10

  一、總則

  為了規范光伏施工現場的各項工作,確保施工安全、質量可靠、進度有序,特制定本規章制度。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所有參與光伏施工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務必嚴格遵守。

  二、安全管理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各級安全職責,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施工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確保危險區域得到有效隔離。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穩定。

  三、質量管理

  施工單位應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和質量計劃,明確質量標準和施工要求。

  施工人員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質量計劃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

  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控,對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進行重點控制,確保施工質量穩定可靠。

  定期進行質量檢查,對不合格項進行整改,確保施工質量的持續提升。

  四、進度管理

  施工單位應制定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和時間節點。

  加強施工進度的監控和調整,確保施工進度與計劃相符,避免因進度滯后而影響整體工期。

  對影響施工進度的因素進行及時分析和處理,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施工進度的順利進行。

  五、現場管理

  施工現場應保持整潔有序,材料堆放規范,設備擺放整齊。

  施工人員應遵守現場管理規定,不得隨意亂丟垃圾、破壞設施。

  加強施工現場的防火、防盜等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穩定。

  六、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人員應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施工,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施工單位應加強與當地政府和居民的溝通協調,妥善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為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七、附則

  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施工單位應認真組織學習和貫徹。

  對違反本規章制度的施工單位或個人,將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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