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心理咨詢室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心理咨詢室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心理咨詢室制度1
1、咨詢室工作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到崗,保持心理咨詢室工作的日常化、規范化。
2、咨詢室衛生由當日咨詢人員負責打掃,保持室內環境整潔,優美、舒心,營造溫馨的空間。
3、心理咨詢師必須態度熱情、工作細致和認真,本著“積極、自信、樂觀、向上”的健康心理狀態以誠相待,傾情相助,引導來訪者自助。
4、咨詢人員在咨詢時,必須學會傾聽,無條件接受來訪者,事后做好記錄。
5、咨詢人員要及時整理來訪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和總結。
6、咨詢人員要嚴守個人秘密,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的隱私,切實履行保密原則,對有較為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必要時可通知學校和家長,取得支持和配合。
7、咨詢人員若不能當時解決問題,需查閱相關資料后在進行約定時間解決。
8、咨詢室在一定時期內,要將咨詢情況歸檔,以便今后查閱。
9、咨詢室人員要愛護室內公共財物,離開時要管好門窗,及時上鎖,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學校心理咨詢室制度2
一、咨詢人員應做到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熱愛學校心理咨詢專業工作;熟悉并認真遵守國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恪守心理咨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規范。
二、咨詢人員應嚴格按科學態度和專業要求工作。必須接受規范的專業培訓、努力鉆研有關理論,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探索工作規律;還必須熟悉學校的各種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學生的特點和心理狀況,將學校心理咨詢專業要求和學校實際相結合,有效地開展工作。
三、咨詢人員要用學生理解的語言,向來訪學生解釋本校心理咨詢工作的性質和范圍,以及來訪學生的自身權利,幫助學生正確認識心理咨詢的意義。
四、咨詢人員必須平等對待學生、信任學生,在與來訪學生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工作。要特別注意尊重來訪學生的人格尊嚴,保護來訪學生的正當權益;從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出發,真誠對待來訪學生,接納對方的各種知識情感困擾,對他們需求達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發展幫助對方解決問題;尊重學生自愿接受服務的權利。
五、咨詢人員應遵循教育發展的規律向學生提供幫助,立足于啟發學生自己認識自己,自己接納自己,自己幫助自己,自強自立,健康成長。
六、咨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原則。保護學生的隱私和其他秘密;對學生的有關資料、案例予以保密,單獨保管,不列入學校其他檔案;只有在專業需要和必須會診時,才能和其他專業人員討論來訪學生的案例;不得將學生的案例作為談話資料;在研究和寫作中需要引用學生的資料時,必須隱去可能辨認出
來訪學生的有關信息;通常情況下,不得向學校其他人員及家長透露學生的秘密;出于保護學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以及需要爭取其他人員幫助,必須向有關人員提供學生心理咨詢資料時,要向能負責、能保密和有權力、有能力解決相應問題的人員提供,同時注意保護學生的安全并使他們感到安全,不進一步擴散有關信息。
七、咨詢人員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測驗時,必須遵守中國心理學會心理測量專業委員會頒布的《心理測驗工作者道德準則》,按心理測驗的規范進行,不濫用心理測驗,科學、客觀地使用測驗結果。
八、咨詢人員在幫助學生的過程中,應努力動員與爭取教師和家長的配合與支持,必要時要對他們做耐心細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學生發展的理性社會支持系統;在向教師和家長提供資料、建議及分析學生情況時,要以保護學生、促進學生發展為出發點;咨詢人員要注意積極地和學校教職員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
九、咨詢人員必須了解中學生心理咨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職責和能力范圍內開展工作;對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必須及時轉介,推薦其他合適的專業人員予以解決,或建議學生到校外相關部門接受咨詢或治療,轉介時要耐心做好學生的工作,不給他們增添心理負擔;對學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職責范圍的要求,不能予以滿足。
十、咨詢人員必須始終注意保持和來訪學生關系的純潔性,不得與來訪學生及其家長建立心理咨詢和教育關系以外的任何其他關系,不得收受學生及其家長任何物質報酬和饋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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