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食品生產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食品生產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1
1、索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和供貨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2、索要食品生產許可和經營許可證明文件復印件。
3、索要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和企業產品質量標準復印件。
4、索要保健食品出廠檢驗合格報告復印件。
5、每收到一批貨物,如實查驗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等內容;
6、查驗預包裝食品上的標簽:
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7、如實記錄供貨者的聯系方式、進貨日期;
8、如銷售進口食品,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9、購進食品時,如實記錄進貨臺賬: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相關檢驗報告的時間、食品保質期等;
10、銷貨臺賬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11、進貨臺賬和銷貨臺賬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
12、將進貨票據、發票、檢驗報告等易于丟失的憑證在每次進貨后及時粘貼于臺賬上。
食品生產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2
1、目的
為了確保各類食品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使用職工有個良好的生活條件和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眾興公司一煤礦
3、物品入出庫內容
3.1對面粉出庫管理
3.2各類肉品的入出庫管理
3.3各類蔬菜出入庫管理
4.各類物品檢查、驗收制度
4.1物品進出庫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做到帳卡、物相符。經分礦抽查和不定期現場檢查,發現一次帳卡、物不相符時,按公司制度罰主管負責人50元,當班炊服人員每人30元,同時在月均按機動員工處理;
4.2物品存放必須分類整齊,面粉油類、蔬菜類、生熟食品類,均按《國家衛生法》規定要求逐項存放,不能混合,發現一次對各類物品存放不整齊或混合存放時,對食堂管理員罰款30元,當班炊服人員每人20元,當月考核按機動遇工處理;
4.3庫存面、米食品在鼠、蟲害時,對食堂管理面直接罰款50元后限期處理整改,否則加倍處罰后待崗;
4.4購進的蔬菜和肉食品,一旦發現有毒變和腐爛現象后,繼續售給職工者,將從重處罰,發現一次罰食堂管理員100元,各炊服人員每人50元后均按機動員工處理,情況嚴重時按待崗處理;
4.5不論任何物品,食堂管理員購進入庫或出庫時,均由當班炊服人員按所購進數量或出庫數量核實后雙方簽字,對未簽字的條據不得入帳。
4.6要保持良好的食品設備、設施、個人和公共場所衛生,確保職工身心健康和良好的生活條件與環境,爭創甲級職工食堂。
食品生產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3
為規范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二、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九、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十、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二、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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